承包农田种蔬菜合同书(优质5篇)

时间:2023-09-22 05:35:47 作者:影墨 承包农田种蔬菜合同书(优质5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承包农田种蔬菜合同书篇一

依据黑龙江省__农场()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黑龙江省__农场发包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大队()号地耕地面积()公顷承包给乙方。详情后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黑龙江省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 黑龙江省__农场

发包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承包农田种蔬菜合同书篇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况

该土地位于上海市 区(县) 乡(镇)村 组(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 20__年 11 月 1 日至 20__ 年 10 月 31 日。 三、土地的用途该土地以 租赁 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具体项目为: 粮食种植 ,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20__ 年 10 月 31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五、流转价款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3 种方式确定。 1.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

2.第一年流转单价为每亩 元,以后每年递增比例为 %,合计 元。

3.每年流转单价按每亩 525 斤稻谷的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进行计算。

4.其他 。 六、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流转价款按下列第 2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乙方应在 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价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下年度流转价款。

3.其它 。 七、定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定金,定金在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双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6.乙方不得损害农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再一次流转。

8.合同期满后,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 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

9.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 。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乙方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

(2)乙方从事掠夺性经营,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的。

(3)乙方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抛荒土地达到 6 月的。

4.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

十、其他约定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双方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 松江 区(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 方: 代 表 人: 住 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乙 方:身份证明:身份证 号码: 住 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承包农田种蔬菜合同书篇三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按照市政府统一工作和部署,根据《^v^物权法》第十一章有关规定,经村委会讨论通过,甲方将集体所有制农用土地经营权以公开协商方式发包。甲、乙双方就有关承包经营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并经甲方各村村民依照“一事一议”程序议定,现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发包标的物,承包用途:

1.甲方各村委会作为共同发包人将分别属于各村村民集体农用地 亩发包给乙方。土地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交接时,甲方向乙方交接清楚。

2.标的物地上现有附着物依照土地交接时双方制作签署的交接单为准。乙方仅与甲方交接,如有村民提出异议均由甲方予以解决,解决不了对乙方造成损失的视为甲方违约。

3.乙方承包之地作为苗圃用地,乙方可根据市场需要种植其它农作物,承包经营期间不得改变为非农用土地性质。不得改变为诸如各类市场、农家乐、农业旅游用地等非农用土地性质。

4.承包期间,允许乙方在承包地上建筑少量存储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的临时建筑性质的库房,允许进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水利、电力配套设备建设,但不得破坏或改变现有水利、电力设施,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对在该承包土地上建设住宅、宾馆市场、物流仓储地等与苗圃经营无关的建筑物一概不允许,对苗圃经营有关的临时搭建库房、宿舍及食堂,乙方在建设建筑物前须向甲方提交书面建筑方案,写明建筑的面积、用途、预算,经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后,乙方方可开工建设,对因政府性征用拆迁时不予任何经济等形式的补偿。乙方所报批之建设项目只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范围,甲方应于批准。

5.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将标的物土地交付与乙方:甲方清楚交待土地四至范围,双方清点地上有价值之附着物(建筑物、林木等)登记在册。交接手续办妥后,乙方即有权进入土地行使承包经营权。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1.承包经营期间为十五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承包经营期届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承包经营权。

2.承包费标准为1500元/亩,每年租金总计为 元。乙方需在承包期第一年即20xx年足额缴纳两年的20xx年--20xx年的土地承包费,从20xx年起每年的3月1日前一次、足额将承包费缴纳至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人民政府农经站,由农经站统一出具收款收据并视为乙方足额缴纳承包费的凭据。乙方迟延缴纳的,须依照应缴未交额*3‰日之标准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农经站收取承包费后,依照甲方各村土地面积向各村分配。

第三条 承包经营权流转

乙方采用转让方式(包含名为转包、出租实为转让)流转部分承包经营权的,不得违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其土地农用地的性质不得改变。

第四条 土地征收、征用的处理

1.承包经营期间,若遇政府对承包地全部或部分征收,或者征用,则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立即予以解除,乙方交回被征收或征用的土地。乙方应积极配合征收、征用工作的顺利开展。甲方得知征收、征用事宜的,应提前 个月告知乙方拟征收、征用的时间、土地范围、征收、征用原因等信息,以利于乙方提前处理地上苗木减少损失。

2.征收征用的补偿解决:依照届时有效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依法处理。对承包地上属于乙方的青苗以及经甲方许可建设的地上附着建筑物由土地征收人、征用人依法补偿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予补偿或者赔偿;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建设的地上附着建筑物乙方无权要求补偿或者赔偿。

第五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则自行终止,双方未新定承包经营合同的,乙方就与合同到期日将土地交还甲方,地上新增附着物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地上原有甲方地上附着物完好交回,毁损的照价赔偿,因时间原因自然损害的乙方免责。乙方拒不交回的,甲方有权强制收回。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甲方应予以协调解决乙方用电用水事宜,所产生的费用及电费、水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乙方应善意开发利用土地,保障土地增值,保护土地周边植被,不得进行掠夺式开发;

5.本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签名后即行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甲方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报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人民政府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农田种蔬菜合同书篇四

甲方(发包方):合同编号:乙方(承包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土地发包给乙方耕种,乙方承包甲方土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土地坐落的位臵(地点)、类别、面积、用途情况

1、乙方承包的土地位于:市镇村,后附地形图,承包单价如下:,公顷,元/公顷年;

2、土地类别: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积共公顷,其中水田公顷,旱田公顷。

3、甲乙双方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只有土地耕种经营权,仅限用于从事法律允许的种植业。乙方保证在承包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将土地转让、出租、荒芜或用于非农建设,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永久性建筑物或挪作他用。

如需更改土地类型,如旱改水、水改旱,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施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负责将到期后土地上由乙方投入建造的设施拆除,如不拆除全部归甲方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4、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无条件按期交还。乙方如要继续承包必须在承包期满三个月之前提出书面申请交给甲方,参加新一轮土地招标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二条承包土地期限

该土地承包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土地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1、该土地每年承包费总额为元(大写元整)。

2、承包费支付方式是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缴纳全部承包费,逾期不交,则合同自动废止,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下两年承包费支付方式是以现金形式支付,每年在3月15日前上缴当年承包费。如未按期上缴承包费,则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乙方土地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二)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当种植的农作物发生疫情时,有权要求乙方对种植的农作物进行处理,发生的费用和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为确保土地资产提高地力保值增值,甲方农机作业组负责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深松整地作业。按不高于当地的深松翻(旋、耙)地作业价格向乙方收取机耕作业费。

(四)指导、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种植面积,有权对乙方承包耕种土地的面积进行普查和测量。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期间与地方土地、农业等有关部门发生的相关事务。

(五)鼓励乙方秸秆还田提高地力,但种植玉米、高粱等高棵作物时,乙方应将秸秆粉碎还田。不能粉碎还田时,乙方应负责将秸秆在承包期最后一年时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秸秆清理费用。

(六)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独立自主耕种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二)享有在承包耕种土地上的收益权。对承包面积内的农田、设施和林带负有维护的义务,不得破坏和砍伐。在承包期内,应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药、化肥的包装物等及时焚烧、掩埋,不得对农田造成污染。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实施。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时不得擅自进行整地作业,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收获作物,如因乙方作物收获不及时造成甲方不能正常进行整地作业,视为乙方违约(特殊天气造成不能收获时除外),甲方将按土地承包款的3%收取违约金。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购臵的机械设备、田间水利工程、房屋、临时性建筑物及水利设备等自行负责修建、维护和保管,合同期满后乙方自行回收和拆除,其回收和拆除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拆除,甲方将强行处臵,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应加强自身和对雇用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乙方负责对自身以及雇用人员的人身和工伤保险。在承包期内自身(包括雇用人员和第三方)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机械事故等一切安全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经济纠纷,由乙方独自承担民事责任和损失赔偿。

(五)乙方不得用在甲方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对外担保或抵偿债务,不能改变土地的用地性质。

(六)乙方在种植土地时应向当地保险公司进行个人自愿种植业保险,如个人不自愿到当地保险公司进行种植业保险,一旦发生各种自然灾害时,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上缴年土地承包费,截止到本年度3月26日。对乙方不能按时上缴土地承包费的,投标定金不予退还,甲方不予发包土地,自动终止该土地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该土地另行对外发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有乙方自行承担。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造成荒地、弃地。对承包面积内的农田、设施和林带负有维护的义务,不得破坏和砍伐。否则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经济或刑事责任。对农田进行改旱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对他人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他人耕种或从事其它经营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自甲方发现之日起终止合同。

第七条免责条件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征用土地或上级政策有重大调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一)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或变更,如需变更或终止时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主要条款相抵触。

(二)由于土地面积需要再确认,甲方若对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积进行普查测量时,应按测量后重新确认的实际面积执行。乙方已交的承包费应根据新确定的面积核算出应缴承包费用后多退少补。如乙方不按照重新确定的实际面积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如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四)本合同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由法院裁决。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承包农田种蔬菜合同书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促进林业发展,繁荣唐河经济,依照《^v^土地承包法》、《^v^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林地林木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洛南县祁仪乡荒山荒坡承包给乙方。乙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使用权、乙方所植树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及自建附属物的所有权,并在林权证办理登记时注明,乙方只享有所栽植树种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上述两宗地荒山荒坡的四至为:

宗地1

宗地2

二、承包山坡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荒山荒坡用途为从事经济林开发生产及其它经营活动。

三、山坡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期限为50年,即自20__年 月 日至 2066年 月 日。

四、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价款以林权证所标的面积,每亩每年 元。

2、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于本合同订立后,向甲方预付承包金人民币 元整,剩余部分待林权证办理后全部付清。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及使用权,除乙方所种植的绿植以及林下经济所有树种,并对已有林木有权进行依法处臵,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所有权。

2、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山坡林地交付乙方,并确保现有道路畅通。

3、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办好林权证,如超过时间因林权证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按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补偿给乙方。

4、负责协调承包山坡林地与村集体组织、村民之间等外部关系,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国家的林业补贴资金。

6、保证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且未设定任何担保。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收益权,有对山坡林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乙方所栽树种及产品。

2、承包期间乙方继承人在承包期内享有继承权。

3、承包期内有权将承包经营权以入股、出资、合作、抵押等合法方式予以利用,但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造用于生产的房屋及服务设施等。

5、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对承包的荒山植树造林,不得荒芜,如荒芜两年以上时可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

6、乙方施工用机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种、管理、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用甲方劳动力。

7、保护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进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8、乙方所种菩提树及果实开发等政策性补贴由乙方享受相关项目利益。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重复发包上述林地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合同仍然有效。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生效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负责人)或者受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支付承包款后生效。

十、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可以针对所承包的山坡林地如需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乡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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