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实用17篇)

时间:2023-12-05 14:03:13 作者:念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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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具体内容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作用有

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评估报告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3.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二、正文。

(一)绪言;。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四)评估报告日;。

(十五)签字盖章。

2.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3.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介绍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3).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

(三)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四)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同一企业,按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五)存在交叉持股的,应当列示交叉持股图并简述交叉持股关系及是否属于同一控制的情形。

(六)存在关联交易的,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4.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5.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的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如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设备数量、无形资产数量等)、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

6.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市场价值及其定义。选择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应当说明选择理由及其定义。

7.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基准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二)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利率和汇率变化等)。

8.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业务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法律法规、评估准则、权属、取价等依据。

(二)法律法规依据通常包括与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五)取价依据通常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参数资料等;(六)其他参考依据。

9.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以及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分别说明两种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以及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10.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出具评估报告的主要评估工作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二)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等过程;。

(三)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等过程;。

资产评估报告都包括哪些内容全

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和相关附件构成。下面依顺序介绍其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资产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资产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提交日期等。有服务商标的,评估机构可以在报告封面载明其图形标志。

每份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正文之前应有表达该报告书关键内容的摘要,用来让各有关方面了解该评估报告书的主要信息。该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和署明提交日期。该摘要还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提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提醒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

(1)首部。评估报告书正文的首部应包括标题和报告书序号,标题应含有“xxx(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

(2)序言。报告书正文的序言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报告书正文的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情况。当委托方和占有方相同时,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也要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无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应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当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时,还须逐一介绍。

(4)评估目的。报告书正文的评估目的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并简要准确地说明该经济行为是否经过批准。若已获批准,应将批准文件的名称、批准单位、批准日期及文号写出。

(5)评估范围和对象。这部分应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其类型,并列出评估前的账面金额。评估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资产类型。

(6)评估基准日。这部分应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和成立条件,揭示确定基准日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另外,还应对采用非基准日价格标准作出说明。评估基准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由委托方确定,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7)评估原则。应在这部分中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和本次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对所遵循的特殊原则也应作适当阐述。

(8)评估依据。应在这部分中列示评估依据,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对评估中采用的特殊依据应作相应的披露。

(9)评估方法。应在这部分中说明评估过程所选择、使用的评估方法和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评估方法的还应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对所选择特殊评估方法的,也应介绍其原理及适用范围。

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精彩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6、尾部。

(二)首部。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公文种类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1998)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1)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2)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策。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账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八)评估原则。

1、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

2、写明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3、对于所遵循的特殊原则,应作适当阐述。

(第九条)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一般可划分为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

3、法规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的有关条法、文件及涉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4、产权依据应包括评估资产的产权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6、对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特殊依据应在本节内容中披露。

(十)评估方法。

1、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并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

4、对于所选择的特殊评估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与适用范围。

(十一)评估过程。

5、评估汇总中应反映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说明与报告、内容复核的过程。

(十二)评估结论。

4、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项目,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5、对于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应单独列示;

8、对不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其评估结果应单独表述,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揭示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项;

2、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1、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2、写明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4、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写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出。

(十七)尾部。

1、写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盖章;

2、写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名;

3、至少由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盖章并签名。

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精彩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精彩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业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面后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具体内容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作用有

资产评估报告是提供能够让相关机构全面了解评估情况的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其内容应当完整,符合相关法规的的要求。

一.标题、文号、声明和摘要。

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评估报告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3.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二、正文。

(一)绪言;。

(三)评估目的;。

(九)就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十四)评估报告日;(十五)签字盖章。

2.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3).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三)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四)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同一企业,按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五)存在交叉持股的,应当列示交叉持股图并简述交叉持股关系及是否属于同一控制的情形。

(六)存在关联交易的,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4.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5.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的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如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设备数量、无形资产数量等)、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

及其定义。

7.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基准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二)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利率和汇率变化等)。

依据。

(二)法律法规依据通常包括与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五)取价依据通常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参数资料等;(六)其他参考依据。

9.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以及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分别说明两种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以及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三、附件。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二)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九)就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十)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十一)重要取价依据(如合同、协议);(十二)评估业务约定书;(十三)其他重要文件。

2.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及其所涉及的签章应当清晰、完整,相关内容应当与评估报告摘要、正文一致。评估报告附件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一致。

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和附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按有关规定无需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将企业确认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企业财务报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4.如果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所引用的报告应当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应当将相应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备案)文件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四、评估明细表。

1.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编制评估明细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本指南对评估明细表的基本要求和企业会计核算所设置的会。

计科目编制评估明细表。评估明细表包括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和各级汇总表。

2.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格式和内容基本要求如下:

(三)表尾应当标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员、填表日期和评估人员。

3.评估明细表按会计明细科目、一级科目逐级汇总,并编制资产负债表(方式)的评估汇。

总表及以人民币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评估结果汇总表。根据需要设置的各级汇总表,表尾应当标明评估人员。

4.会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在相应会计科目(资产负债类型)合计项下列示,评估增减值应当。

按会计计提减值准备前后分别列示。

5.评估结果汇总表应当按以下顺序和项目内容列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总计、净资产等类别和项目。

6.被评估单位为两家以上的,评估明细表应当按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分别自。

成体系。

五、评估说明。

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写的《资产评估说明》。

产权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需要,建议企业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7

(六)资产负债情况、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七)资料清单。

4.《资产评估说明》是对评估对象进行核实、评定估算的详细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三)评估技术说明;(四)评估结论及分析。

六、出具与装订。

1.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评。

估结论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表示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在评估基准日的汇率。评估报告封面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日。

2.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一般在封面上方居中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评估报告日应当在封面。

下方居中位置。评估报告应当用a4规格纸张印刷。

3.评估报告一般分册装订,各册应当具有独立的目录。

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合订成册,其目录中应当含有其他册的目录,但其他册目录中的页码不予标注。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分别独立成册。必要时附件可以独立成册。评估明细表一般应当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

4.评估报告封底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应当标注评估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资产评估报告

为逐步全面了解资产评估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参与和服务情况,客观反映资产评估规范和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作用,并为资产评估未来更加全面深入地服务于我国资本市场提供研究建议和参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研究小组,开展了xx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资产评估情况统计分析研究。

由于20xx年11月起ipo暂停,截止xxxx年底,主板无ipo上市公司。因此,研究小组按照研究方案,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信息,重点对xxxx年度完成交易的并购重组资产评估相关数据进行了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形成了《xx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资产评估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资产评估广泛服务于我国主板市场,为企业改制上市及并购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提供鉴证、定价、咨询专业服务,涵盖金融、制造、电力、文化、生态环保等各个领域,涉及企业上市、资产置换、股权转让、收购兼并、债务重组等各类经济行为。据对上市公告信息的统计,xx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共有1518(含b股)家上市公司,完成并购重组交易的共755家,占上市公司总数量49.74%,其中,605家使用了资产评估服务,占完成并购重组交易公司的80.13%,经评估的公司总市值105,697.53亿元,占全部主板上市公司市场值的46.77%。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有效发挥了价值发现、价值管理的重要功能,为上市公司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了专业服务和支撑,保护了投资人权益,保障了资本市场健康规范发展,资产评估越来越得到市场主体、报告使用方和监管部门的重视和认可。

xxxx年度,我国主板上市公司共有755家完成并购重组交易,其中,经过评估的605家,占80.13%。经评估的资产总量为6,685.89亿元,净资产账面值3,106.90亿元、评估值6,403.15亿元、增值额3,296.25亿元、增值率106.09%。在1163份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1037份报告结果被作为重组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参考,占比89.17%。

xxxx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上市公司共70家,其中,经过评估的67家,占95.7%。经评估的资产总量1,694.39亿元,净资产账面值757.43亿元、评估值1,679.51亿元、增值额922.08亿元、增值率121.74%。131份重大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除2份资产评估报告交易对象为上市公司直接以市场定价外,其余129份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均被作为交易定价基础,占比高达98.47%。资产评估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定价环节提供了专业依据和参考,促进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公平交易和规范运行。

结合当前我国发展形势及经济热点情况,研究小组还围绕中央企业、金融企业、文化企业、轻资产企业和生态环保企业等五个专题领域对xxxx年度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数据进行了分类统计,分析了资产评估在各领域服务的主要情况和积极作用。

1.保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xxxx年度,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努力探索并推动央企之间、央企内部相近业务板块之间联合重组上市,推进央企上市公司的优化整合,共有134家进行了资产重组。在108份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为77份,占比71.30%。其中,7家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在7份报告中,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资产评估报告7份,占比高达100%。资产评估已成为国资委监督管理央企改制及资产重组行为的主要手段,保证了央企战略性重大重组的顺利进行。

2.促进金融企业重组改制。近年来,财政部分别出台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等文件,明确了金融企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种经济行为,并强调了资产评估结果是确定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国有金融企业并购重组需要借助评估机构的专业判断。xx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发生重组的金融企业共有17家。在19份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16份,占比84.21%。其中,重大资产重组2家,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份,全部以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定价,占比100%。在金融国有资产管理链条中,资产评估已经成为防止金融资产低价转让和流失的重要环节。

3.加快文化企业上市重组进程。财政部xxxx年5月7日下发《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通知》,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按规定做好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等有关工作,并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作为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xxxx年度,共有21家文化企业进行了资产重组,共出具评估报告37份,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32份,占比86.49%。其中,1家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10份,全部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占比100%。资产评估有效推动了国有文化资产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有助于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合并、重组、股改和上市的步伐。

4.“轻资产”行业重组快速增长。随着经济转型,步入“新常态”,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代表的轻资产行业的重组明显增长,监管部门对于资产评估的监管更多关注程序合法和信息披露,对于估值的合理性交由市场去判断。xxxx年度,上市公司中共有28家进行了资产重组,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7份,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19份,占比70.37%。资产评估发挥价值发现功能,有效地解决轻资产行业的知识产权定价问题,确定轻资产行业的公允价值。

5.促进生态环保建设。生态环保企业及生态环保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对生态环保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具有重要意义。xxxx年度,我国生态环保企业共有60家进行了资产重组,资产重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109份,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93份,占比85.32%。其中,2家上市公司发生了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8份,全部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占比100%。资产评估为生态环保企业并购重组提供了合理的公允价值判断及专业咨询,促进了生态优化和环保建设。

xxxx年度共有155家资产评估机构参与了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评估。其中,70家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证券资格机构)全部都有参与。xxxx年度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共出具的1163份评估报告中,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1060份,占比91.14%。

从机构所在区域看,155家分布在24个省市,有7个省市没有机构参与并购重组项目。参与评估机构数量最多的前五位省市分别是:北京、广东、上海、江苏和浙江,这5个省市合计有98家机构:

参与并购重组,占全部参与机构的比例为63.23%,其中这五个省市有55家证券资格机构参与并购重组,占全部70家证券资格机构的78.57%。

从出具报告数量的情况来看,与各省份的评估机构数量相关,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和浙江。其中北京市的评估机构出具报告数量为706份,占比60.71%,前五位的省份机构出具的报告数量为998份,比例为85.81%。

注册地在北京的证券资格机构39家,出具报告655份,占全部报告比例56.32%,高出第二位上海44.02%。北京市的证券评估资格的机构在承做并购重组项目上优势明显。

就机构承做项目的数量来看,有106家机构出具报告为5份以下,占出具报告机构数量的68.39%,出具报告份数为176份,比例仅占全部报告的15.13%。出具1份报告的家数达58家,其中证券资格机构21家。非证券资格机构出具报告数主要集中在5份以下,5份以上仅一家为非证券资格机构。出具30份以上报告的机构数量仅有9家,机构数量占比5.81%,但出具报告454份,占比为39.04%,其中证券资格机构出具报告的比例为42.83%。进一步分析证券资格机构承做情况,呈现并购重组业务向大机构集中的趋势,与财政部支持机构做强做大做优的政策密不可分。xxxx年度综合评价排名前三位的机构承做比例高达17.37%,平均每家出具67份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广义的资产评估报告还是一种工作制度。它规定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工作之后必须按照一定程序的要求,用书面形式向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评估过程和结果。狭义的资产评估报告即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既是资产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对资产作价,就被评估资产在特定条件下价值所发表的专家意见,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情况的总结,还是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国际上对资产评估报告有不同的分类,如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将评估报告分为完整型评估报告、简明型评估报告、限制型评估报告、评估复核。而我国由于尚未健全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因此对资产评估报告种类还缺乏系统研究。

3)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4)评估目的;

5)价值类型;

资产评估报告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xx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存在国有创业引导基金前期投资的情况。

所以要特别关注国有创投公司投资公司时是否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1、投资时,是否经有权部门履行了决策程序,是否需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增资扩股时,是否同比例增资,如未同比例增资,是否履行评估备案手续。

3、退出时是否履行了评估备案,是否在产权交易所进行了交易。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创立时存在股东以无形资产评估出资的情况。

1、无形资产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如属于职务发明,则涉嫌出资不实问题,需要用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2、无形资产出资是否与主营业务相关。

实践中,有些企业创始股东购买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无形资产通过评估出资至公司,但是主营业务从未使用过该无形资产,则该等行为涉嫌出资不实,需要通过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3、无形资产出资未过户至企业。

实践中,有些企业股东拿无形资产出资至公司,但是并未办理过户手续。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1、改制动用资本公积的问题。

大部分情况下的改制,公司注册资本都会有所提高,由于动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需要缴纳所得税,公司通常更愿意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股本,通常只有“资本溢价”可以转增股本,而像资产评估增值记入的“其他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以及“接收捐赠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则不可以转增股本。

2、改制时所得税缴纳问题。

改制时,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情况区别纳税:

(1)自然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法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虽然视同利润分配行为,但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法人股东适用的所得税率高于公司所适用的所得税率时,法人股东需要补缴所得税的差额部分。

设立程序合法合规:即拟申请挂牌企业在最初设立以及后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要注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履行必要的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法定程序。

特别提示:涉及国有股权或者国有资产的审批、资产评估等相关问题;。

案例索引:光电高斯(430251)《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重点问题之9。请公司确认公司设立及改制时,第二大股东光电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是否须履行相关国资备案程序,如需要,请补充提供相关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关于其程序完备、合法性,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国有股问题)。

律师对公司在设立及改制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就光电集团对上述程序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决议、书面文件进行了核查,并与《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逐一论证,证明其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即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程序、比例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出资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出资上。企业历史上验资报告如果没有,则要提供银行进账单。

(2)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现状。

高新技术企业以无形资产出资的情形大量存在,相当部分企业存在无形资产出资不实的情况。无形资产出资方式在科技型企业中非常常见,因为大多数科技型企业都由专业技术人员创办,设立时普遍会采用技术出资的方式。目前主要问题有:公司设立时,如股东使用在原单位任职期间形成的技术作为出资,而该项技术出资与原单位之间存在权属纠纷。公司设立后增资时使用公司享有权利的技术作为股东增资,属于出资不实。高估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出资的无形资产价值明显过高。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对公司经营没有任何价值。

重点问题:

1、20xx年8月有限公司成立时,股东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评估值为506万元。

2、截至公司改制时,上述无形资产虽已摊销完毕,但若存在出资不实情形,相关摊销金额影响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而影响改制时点净资产的真实性和充实性。

顾问律师详细说明了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和隆优化有限时经过了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取得了公司届时全体股东的确认,并依法办理了财产转移登记手续,出资程序符合当时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依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如果公司股东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即使在出资后存在贬值的客观情况,只要该贬值是因为市场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的,也不应认定股东出资不实,股东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根据于现军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说明,其用于出资的“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未能实现预期的价值是由于市场变化等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并不存在出资时的出资评估价值过高的问题。

出资不实是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硬伤,在挂牌和上市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规范解决。对于挂牌新三板而言,解决出资不实的主要措施有:

(1)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过高的问题。有些企业可能在设立当时或是增资过程中用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实际处理时:无形资产的比例已经低于规定比例,则只需要出具书面材料向监管部门说明;有可能的情况下,还要由推荐挂牌的保荐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专业意见,说明该出资不实的情况对企业的资本无影响,不影响后续股东的利益,而且该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贡献巨大。这样监管部门一般都会认可,不会成为挂牌障碍。

(2)无形资产的权利瑕疵问题。如果企业在设立时用以出资的无形资产该股东并没有权利处分,但在企业设立以后,该股东拿到了其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只要在企业申请挂牌前,将该无形资产的权利转移给企业,且由有关验资机构出具补充验资报告,就不会对企业申请上新三板挂牌交易造成实质性影响。

(3)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如果企业设立时对出资的无形资产未作评估,或评估价格不实,那么通常采用的做法是重新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对于评估低于出资的部分,由责任股东以货币形式予以补足;评估高于出资的部分,则归公司所有。为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无责任股东还要同时出具免责说明书,表示不再追究出资瑕疵或出资不实的股东的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制作是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资产评估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遵循规范的制作步骤和要求,对于提升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质量和效果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整理工作底稿和归集有关资料。

资产评估现场工作结束后,有关评估人员必须着手对现场工作底稿进行整理和分类,同时对有关询证函、被评估资产背景材料、技术鉴定情况和价格取证等有关资料进行归集和登记。对现场未予确定的事项,还须进一步落实和查核。这些现场工作底稿和有关资料都是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础。

(二)汇总评估数据和评估明细表的数字。

在完成现场工作底稿和有关资料的归集任务后,评估人员应着手进行评估数据的汇总,如果评估对象是整体资产评估,评估人员还应着手评估明细表的数字汇总。明细表的数字汇总应根据明细表的不同级次先明细表汇总、然后分类汇总,再到资产负债表式的汇总。不具备采用电脑软件汇总的评估机构,在数字汇总过程中应反复核对各有关表格的数字的关联性和各表格栏目之间数字的勾稽关系,防止出错。

(三)分析和讨论评估的初步数据。

在完成评估数据和评估明细表的数字汇总后,应召集参与评估工作过程的有关人员,对评估报告的初步数据的结论进行分析和讨论,比较各有关评估数据,复核记录估算结果的工作底稿,对存在作价不合理的部分评估数据进行调整。

编写评估报告书又可分为两步:

第一步,在完成资产评估初步数据和数字的分析与讨论并对有关部分的数据进行调整后,由具体参加评估各组负责人员草拟出各自负责评估部分资产的评估说明。同时提交全面负责、熟悉本项目评估具体情况的人员草拟出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二步,将评估基本情况和评估报告书初稿的初步结论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听取委托方的反馈意见后,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前提下,认真分析委托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考虑是否应该修改评估报告书,对评估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和错误之处进行修正,待修改完毕即可撰写出资产评估正式报告书。

评估机构撰写出资产评估正式报告书后,经审核无误,按以下程序进行签名盖章;先由负责该项目的注册评估师签章(两名或两名以上),再送复核人审核签章,最后送评估机构负责人审定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资产评估报告书签发盖章后即可连同评估说明及评估明细表送交委托单位。

为了使资产评估报告能实现其制作目的,满足不同服务对象的需要,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

(一)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本要求。

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本要求是指在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过程中的各主要环节和方面的技术要求,它具体包括了文字表达、格式与内容,以及复核与反馈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等。

1、文字表达方面的要求。

资产评估报告书既是一份对被评估资产价值有咨询性和公证性作用的文书,又是一份用来明确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工作责任的文字依据,所以它的文字表达既要清楚、准确,又要提供充分的依据说明,还要全面地叙述整个评估的具体过程。其文字的表达必须准确,不得使用模棱两可的措词。其陈述既要简明扼要,又要把有关问题说明清楚,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当然,在文字表达上也不能带有"大包大揽"的语句,尤其是涉及承担责任条款的部分。

2、格式和内容方面的要求。

对资产评估报告书格式和内容方面的技术要求,目前还必须以《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为标准。

3、复核与反馈方面的要求。

对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复核与反馈是指在正式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之前,通过对工作底稿、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和报告书正文的文字、格式及内容的复核和反馈。以检查评估报告中是否存在有关错误和遗漏等问题,并在出具正式报告书之前加以改正。对评估人员来说,资产评估工作是一项必须由多个评估人员同时作业的中介业务,每个评估人员都有可能因能力、水平、经验、阅历及理论方法的限制而产生工作盲点和工作疏忽,所以,对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进行复核就成为必要。由于大多数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对委托评估资产的分布、结构、成新等具体情况总是可能会比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更熟悉,因此,在出具正式报告之前征求委托方意见、收集反馈意见有时也是很有必要的。

对资产评估报告必须建立起多级复核和交叉复核的制度,明确复核人的职责,防止流于形式的复核。收集反馈意见主要是通过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熟悉资产具体情况的人员。

对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意见的反馈信息,应谨慎对待,应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去看待其反馈意见。

(二)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具体要求。

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除了需要满足上述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外,在撰写评估报告时还应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1、实事求是,切忌出具虚假报告。

评估报告书必须建立在真实、客观的基础上,不能脱离实际情况,更不能无中生有。报告拟定人应是参与该项目并较全面了解该项目情况的.主要评估人员。

2、坚持一致性做法,切忌表里不一。

评估报告书文字、内容前后要一致,摘要、正文、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内容与格式、数据要一致。

3、提交报告书要及时、齐全和保密。

在正式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后,应按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时间及时将评估报告书送交委托方。送交评估报告书时,评估报告书及有关文件要送交齐全。涉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对中方资产评估的评估报告,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此外,要做好客户保密工作,尤其是对评估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更要加强保密工作。

资产评估报告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xxx,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x,车架x号:xx。

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xx)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xxx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

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xx司资产转让涉及的相关各方。

名称:xx有限公司。

注册号:企合津总字第000670号。

登记机关:xx。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食品、饮料、及化妆品的各类容器(不含玻璃瓶、涉及化学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除外)。

(一)评估对象:

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包括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车间装修工程和机器设备。

(二)主要概况:

1、车间装修工程状况和权利状况:

本次委托评估的是车间的装修工程,房屋是租用房,装修工程于20xx年3月竣工,装修面积1800平方米。可以续租,没有租期的限制,维护保养状况良好。清查调整后评估帐面原值:63500000元,净值:61238003元。

2、建筑物装修情况:

装修工程包括:1、厂房设备气管、水管安装;

2、车间暖气安装;

3、土建部分包括:金刚砂地面、铝扣板吊顶、车间隔断墙及粉刷;

4、给排水部分;

5、室内照明部分(含装防爆灯)。

3、机器设备状况和权利状况:

本次委托评估的机器设备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办公用设备。

生产设备主要包括外购专用设备。如:大桶机等。部分设备状况良好,能满足工艺要求,有部分设备已损毁,不能使用。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委托评估要求,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某项资产在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选择评估基准日的依据如下:20xx年4月9日本所接受珠海xx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公司固定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目的是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为使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目的实现日尽量接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0xx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一)评估假设:

3、本次评估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资金的无风险报酬率保持目前的水平。

4、评估对象资产按委托方提供有关资料载明的用途在合法且继续使用的假设前提下进行估算,当假设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5、评估对象车间装修工程的房屋是租用房,车间装修工程是在可以续租,没有租期的限制的市场条件下的价值。

6、本评估结果建立在被评估企业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基础上,为委托方指定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和价值类型定义下的评估价值。

本评估结果仅在满足上述有关基本前提及假设条件的情况下成立。

(二)限制条件:

2、本所不对委托方运用本报告于本次评估目的以外经济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三)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本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其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在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0日内有效。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一)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所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xx]20号)。

2、《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中评协[1996]03号)。

3、《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评字[1999]91号)。

4、《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5、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

(三)产权依据:

1、主要设备报关单、购置合同和发票。

(四)取价依据:

1、天津工程造价信息;

2、《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4、本所评估人员在市场上调查了解的价格信息。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

成本法: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本所接受珠海xx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目的是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根据委托评估要求,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委托方以外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为评估目的涉及的相关各方,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xx年12月31日。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20xx年4月9日经双方协商后,委托方与本所签订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本所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指派项目经理和评估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编制评估计划,对评估项目的具体实施程序、时间要求、人员分工做出安排,并将评估计划报经部门经理和所长审核批准。

(四)现场调查:

根据批准的评估计划,评估人员进驻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主要包括对车间装修工程、设备进行现场勘察并拍照取证。

(五)收集评估资料:

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评估人员收集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各种资料与信息,包括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的车间装修工程、设备的市场价格信息等。

(六)评定估算:

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定具体评估方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测算,对委托评估的车间装修工程和设备采用成本法。

项目经理召集评估小组成员讨论分析评估结论,并由项目经理撰写评估报告,经三级审核后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时,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711.92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人民币387.16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413.49万元,增幅为6.80%。(具体详见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一)在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出具期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基本情况未发生任何重大变化。但本所不能预计本评估报告出具后的政策与市场变化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参与本次评估的评估师及评估人员在被评估资产中没有现实和预期的收益,同时与相关各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和偏见。

(四)对于评估中可能存在的影响评估结果的其他瑕疵事项,被评估企业在评估时未作特别说明,在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评估对象车间装修工程的房屋是租用房,车间装修工程是在可以续租,没有租期的限制的市场条件下的价值。

(六)评估结果是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20xx年12月31日的资产公开市场价值,未考虑该资产的他项权和涉及的债权债务对结果的影响。

(七)《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中的建筑面积是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我们并未进行查证及核实。

(八)油温机及备件、水温机及备件、输送系统为免税进口设备,评估基准日时尚处于海关监管期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该等设备及备件用于转让时应经海关许可。另外该等设备的评估结果未考虑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九)空气运输机《进口货物报关单》的收货单位为天津中富联体容器有限公司,我们取得该设备产权属于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的说明函。

资产评估报告

xx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位于(地址)号自编1栋的租金价格与周边同等物业收取租金的对比情况出具咨询意见书。我们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相关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由贵公司负责。同时,我们对贵公司周边同类型的物业出租和环境设施等状况进行了调查。在实施审查及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资料发表意见。

贵公司于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经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了注册号。经营范围:。

贵公司于20xx年4月22日与下面单位或个人分别签订了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

租金情况:20xx年月1日至年月日,按每月每平方米元。

计算月租元;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按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月租元。

1、交通设施。

贵公司所租地段毗邻国道g107和广清高速公路,车辆出入自由方便,交。

通十分便利。附近有多家大型的物流公司,如嘉忠物流中心,便于货物的配送。

2、周边设施配套。

贵公司所租地段地处广州市白云区乡镇地区,周边购物、娱乐、教育、银行、医院、邮局等配套齐全,便于员工日常生活。

3、周边租金。

贵公司所租地段周边同档次厂房、仓库租金平均月租是11元/平方米左右,办公租金平均是22元/平方米左右。

经我们调查,截止20xx年6月10日,贵公司上述租赁合同的租金情况比周边同等物业收取的租金价格低。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董事会证明租金水平,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报告日后租金费用的证明。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咨询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类型是基于资产评估业务分类考虑的。按资产评估工作的内容不同应包括一般评估业务、评估咨询业务、评估复核业务。具体操作上,一般评估、评估咨询、评估复核均为独立业务,可以单独运作和服务;三种业务在具体承接过程中也是可以合并考虑,即同一客户存在着三种类型业务同时适用的可能性。

一般评估业务就是我们对明确评估对象的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业务。该类业务主要是以交易中资产及股权作价提供参考价值为目的的业务,其完成的标志是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范围既包括产权变动情况下出于提供价值参考或发挥鉴证作用目的的单项实物资产评估、各类无形资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等;又包括产权各种处置方式下单项资产或组合资产的评估如租赁、承包、破产、清算、拍卖、使用权转让等;还包括直接作为鉴证目的的补偿、损失确定、涉案财产价值评估等类型的评估。评估业务基准日一般为当前或近期,其时态为当前时态。

评估咨询业务以评估手段提供咨询服务,它包括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人提供投资项目评估以及企业改制、企业发展战略、商业计划书、兼并收购的尽职调查等咨询服务以及行业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研究和研讨、财务顾问、咨询相关专业的培训等。例如,评估目的本身就明确为评估咨询或价值分析,如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当其他计量手段无法达到目的时,评估计量手段可能会被使用;评估的一些技术和方法可能会应用于企业管理、企业调查、各类数据化决策管理等。其评估报告的外在表现形式有咨询报告、评估咨询报告、价值分析报告、尽责调查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其基准日的时态可以是当前,但更多的是未来。

评估复核业务主要为满足企业收购、资产交易和资产价值调整等领域的需求,既包括行业监管检查亦含有咨询的成分,前者服务于行业管理的需求,旨在净化评估环境、提高评估师执业水平;后者是接受委托方在作出收购、并购及其他投融资决策之前所进行评估业务,其意图是对评估对象(包括拟收购或自身状况)已评估事项或结果重新检验和核实,或者是对评估有效期内资产状况或其他特别事项的影响作出重新估算。其报告外在表现形式是出具评估咨询报告、评估补充报告或价值分析报告。本质上讲评估复核业务起着咨询的作用,其基准日的时态一般为过去时态,作评估补充报告时其时态为当前时态。我们认为,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应当属于评估复核业务,因为财务报告中资产价值的确认是会计行为,其连续的记录反映了会计确认的结果。评估价值能否直接进入会计系统目前还是一个需谨慎对待的问题,评估界只是运用评估的价值发现技术对会计计量结果进行必要的复核和调整而已。

综合上述分析可见,三种评估业务的交汇点是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来考察评估行为对委托方的.有用性。一方面三者分别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三种时态,当评估基准日确定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三种时态的情况下,那么评估业务便可把更多的评估目的囊括起来;另一方面,评估行为从动态认识中把握并分析委估对象相对静止状态下价值的程序要求,也是实现评估业务向会计等领域在空间上推进的重要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之中可以凸现其咨询的功能。

资产评估报告

xxx:

承蒙委托,对位于的沙坪坝杨公桥车站龙凤云洲小区俊峰龙凤云洲处房产租赁价值进行评估,为居住目的的房产租赁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详细考虑了影响房产租赁价格的各项因素,确定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20xx年5月2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对象为坐落于沙坪坝杨公桥车站龙凤云洲小区俊峰龙凤云洲,评估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用途为商品房,本次评估评估对象1个,实例2个。在评估时点,评估对象未设抵押、典当、担保等他项权利。

20xx年5月2日。

为居住目的的房产租赁供价格参考依据。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考虑了影响房产租赁价值的各项因素,确定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20xx年5月2日的价值结果为:

房产租金:光华阳光水城-人民币895元整。

华宇西城丽景-人民币1048元整。

俊峰龙凤云洲-人民币1081元整。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资产评估报告

一、我们在执行本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恰当地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公司所拥有的商标在20xx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委托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使用者。

20xx年3月31日。

商标的无形资产。

商标。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价值类型,商标的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万元(壹亿贰仟零陆拾肆万贰仟伍佰元)。

本次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有效,即自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注意本报告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出具价值分析报告或者其他专业意见,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地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方要求,合理确定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评估程序受到限制且无法排除,经与委托方协商后仍需出具评估报告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九条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根据中评协[20xx]230号第九条修改为:“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首席评估师或者其他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可以授权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除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外的评估报告,加盖分支机构公章。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在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的评估报告上签字。”

第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计量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

第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文号;

(二)声明;

(三)摘要;

(四)正文;

(五)附件。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根据中评协[20xx]230号第十五条第(十四)项修改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或者经授权的分支机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合伙人签字。”

第十六条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第十七条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应当惟一,表述应当明确、清晰。

第十八条评估报告中应当载明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并具体描述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通常包括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

第十九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并说明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第二十条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基准日,并与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评估报告应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时重点考虑的因素。评估基准日可以是现在时点,也可以是过去或者将来的时点。

第二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遵循的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及取价依据等。

第二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

第二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中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评定估算等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论。

通常评估结论应当是确定的数值。经与委托方沟通,评估结论可以使用区间值表达。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权瑕疵;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三)重大期后事项;

(四)在不违背资产评估准则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的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说明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并重点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第二十七条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四)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

(五)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八条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一)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二)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三)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或资产汇总表。

第三十条本准则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xx]189号,20xx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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