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宪法日国旗下讲话范文(17篇)

时间:2023-11-19 14:22:38 作者:BW笔侠

国旗下是我们共同的庄严场所,它见证了我们的成长和奋斗。2.在国旗下献花致敬,是我们向革命先烈表示敬意的方式之一。

国家宪法日日国旗下讲话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同学们,当你每天迎着朝阳,走向光明的人生时,你可曾想到在我们周围有一群人却是需要依靠冰冷的轮椅度过人生的每一个台阶;当你和家人齐聚在电视机旁,共同观赏每一个精彩节目,你可曾想起你周围还有一群人却连聆听鸟语、欣赏蓝天也是一种奢望。同在一片蓝天下,这些残疾人的生活,相比我们,又是如此的艰苦!面对命运的不公平,他们,更需要家人的亲情和世人的温情。因此,联合国确定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

据统计,我国有6000多万残疾人,但他们身残志坚,用坚强的笑容,谱写出一曲曲感人的乐章。有的在残奥会上获得金牌,有的成为音乐家,作家等,如:张海迪,她五岁时因患病,腰部以下瘫痪,她无法上学,在家自学了中学课程,又自学了大学英语,还学了日语,德语等,翻译了16万字的外文著作;又如周婷婷,从一位哑女变为了神童,被著名的哈佛大学录取;还有让我们感动的《千手观音》这个节目,表演者也全是聋哑人!

所以,在生活中,面对残疾人,我们不应有歧视,不应有隔阂,有的只能是扶持和帮助。其实,真正的关心就在身边的小事之中,给残疾人一个搀扶只需你付出一只手的力量,给他们让一个车上的座位只需你付出站一会儿的辛苦。爱护他们的专用设施只需你付出绕一点弯路的时间。给予能给别人送去帮助,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一份快乐,这是一种善良,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精神。让我们怀有一颗博爱之心,用真心来关爱生命,关爱残疾人!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校”。

“12.4”是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宪法》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希望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篇二】。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怎么可能得以快速发展呢?在我国,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宪法。

作为当代的学生、社会的中流砥柱、时代的新兴者,在维护与践行宪法方面当然有些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要践行法律就要先了解其内容,熟悉相关的条例,在知法的前提下做宪法的践行者。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国家的根本制度,在国家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从而成为法律规范的渊源。

我们走在新世纪的前端,健全的法律,和谐的社会,温暖的家庭,无不充溢着我们年轻的心。然而,正是因为我们有着年轻的心,才有一份狂妄,有一份叛逆。有些人从小偷小摸到杀人放火,从赌博到抢劫杀人,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犯罪的深渊。我们该怎么办?难道要继续这样无知么?难道要继续这样冲动么?不!我们正值花季,我们正拥有的是一段纯洁而又美好的人生,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更要明确方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法律的指引下,更加努力的前行。

当你受到不良侵害时,你又能否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呢?但是你从内心真的明确的知道何为违法,何为犯罪么?如果不清楚,那就让我们努力吧!努力了解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号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不要让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造成的悲剧在校园中上演。

历经道道岁月的刻轮和风雨的洗礼,在**的尾声之前,我们迎来又一个124,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是值得每个人为之自豪、热血沸腾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宣传日。而今年的124更显特别,它是我国的第五个国家宪法日。

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新世纪的江财人,让我们挑起繁荣祖国的重担,在现代化社会的潮流中,冲破艰难险阻,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丰富我们的法律常识,健全我们的法律知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严格要求自己,共建人类文明,共建和谐校园!

是的,正是由于法律,尤其是宪法的存在,才使得我们的权利得以应有的保障。生活中它离我们并不遥远,让我们共同努力,坚持厚德博雅敬学善思的校训,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做一名知法懂法的高新区学子!

谢谢大家!

【篇三】。

同学们,老师们。

上午好,今天我讲的话题是:学习宪法遵守宪法。

一、什么是宪法。

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宪法的内容。

序言:主要记载了1840年以来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及其成果、规定了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明确了实现国家根本任务的基本原则、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集中体现了党的基本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有机统一。

第一章。

总纲:主要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等;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纳税等。

第三章。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138条)。

三、

中学生应成为遵守宪法的模范。

中学生应从自身做起,有必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认真学习宪法,增强政治鉴别力。中学生正处于学习各种知识的重要时期,应当认真学习宪法,为普及宪法知识,传播宪法观念做贡献。

第二,自觉忠于宪法,树立宪法意识。中学生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的重要时期,应当自觉地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第三,勇于维护宪法权威,积极同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斗争。我们应当看到,宪法实施中还有很多的问题,在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都有切实感受。勇敢的发现问题、探讨问题、明确问题甚至最终解决问题,中学生可以发挥自己特有的作用。

谢谢大家!

【篇四】。

昨天是12月4日,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同学们知道吗?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日,意义重大,目的是让大家在“12?4”前后集中开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则,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让我们清潭中学的每一位学生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篇五】。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高一(五)班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尊崇宪法,我爱祖国》。

首先,我们思考几个问题:何为宪法?宪法为何?宪法何为?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最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也就是我们现在需要了解、遵守、宣传的宪法。

对于国家来说,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12月4日为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严重时,要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因此,我们更要认真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维护保障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从宪法出发,我们就会走上建设法治国家的通衢大道;以宪法为基石,我们就能获得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蓬勃伟力。让我们从现在起,全力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一名合格的中国公民,为创造祖国美好的明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亲爱的同学们!若干年后,我们中一定会有人进入大学就读法律专业,并成为法律工作者,到那时请你一定要记住,在安庆一中的国旗下,我们曾经一起承诺:尊崇宪法,爱我祖国。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2.4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惜传统节日,弘扬传统美德。五千年的斗转星移孕育出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历史的背影虽已渐行渐远,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却传承至今,散发着永恒的魅力。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节日被保留到现在。然而,一个严峻的现实正摆在我们面前,近年来“洋节热”现象层出不穷,而许多人对我们的传统节日却有些冷漠,了解甚少。20xx年11月24日,韩国成功申请端午节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消息传来,举国震惊,但同时也为我们敲响了抢救中国传统文化的警钟。

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节日,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情怀,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是民族的自豪和心结。4月4日,是今年的清明节,国家将其定为法定节假日的意义并不是简单的放假休息,而是通过扫墓、祭拜等活动来追忆祖辈,传承文明,弘扬美德,从而使我们更加珍惜先辈已为我们创造的美好生活,心怀感恩,继往开来,奋力拼搏。

中国传统文化,是世界的瑰宝,是中华文明给予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的宝贵财富,不要等它湮没在时代的潮流中才追悔莫及。今年春节以来,中国大江南北都在发起“光盘”行动——吃“光”你“盘”子里的东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未来社会的栋梁,我们南中学子更应多了解传统文化,并有责任坚守传统文化的阵地,时刻牢记: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为此,我号召全体师生:从我做起,从生活中的点滴做起,节约水电,珍惜粮食,爱护公物,用实际行动来弘扬祖国的传统美德,真正做到“勤以修身,俭以养德”。

最后,让我们以男生公寓楼的对联共勉:日新其德仁智修双,三省吾身知行合一。

我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c1603班的廖xx,十分荣幸今天能在此发言。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xx个国家宪法日。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我国法制统一的基础,民生福祉的保障,如光明驱散旧制度的野蛮和强权,如利斧砍断人性的无知与蒙昧,规引着国家治理体系的运行,规范着民主法治社会的发展,规约着社会公众的理念与言行。我们应当学习宪法知识、了解宪法宗旨、感受宪法精神,今天,就让我与大家一同分享:我心中的宪法。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其中的“理”,内涵是人性中的正义与良善,外化就是我们今天所讲的“法”。没有法律的社会,将充斥贪婪、诡诈、蛮横和暴力,有了法律,才有了公义、正直、才有了温暖和谐的人类家园。我们何其幸运,生活在人类文明的法治阶段,在法理的指引下,告别人性中最原始的野蛮和无知;我们何其幸运,见证着国家法治现代化的历史,在宪法的统领下,迎接民智觉醒、民权保障、民生发展、民族复兴。

也许有同学在想:宪法这么严肃、抽象、晦涩的东西,离我们的生活太远太远。其实不然,我们的宪法恰恰就是我们的先辈,在总结近现代中国惨痛的历史教训后得出的成文领悟,恰恰就是我们的父辈在历经社会变迁与发展后写下的权利宣言。那段历史,离我们并不久远,那段岁月一直延续到今天。宪法确立着国家与人民的关系、衡量着社会中的“真善美”与“假恶丑”、让每一个你我一样弱小的个体在面对强权和不公时,能够凭借它获得公正公平的对待与尊重。我们每个人都在参与着宪法的制定,也都在接受着宪法给予我们的庇护,人民制定了宪法,而宪法也在服务、规范和引导着我们每一个人。只要我们细心感受,就会发现,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我们应该热爱为中国发展提供了保障和引领的宪法;我们应该期待一部理念更科学、智慧丰富、执行更到位的宪法;我们应该坚信,未来的我们可以成为推动宪法发展、拥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的合格中国人。

加油吧少年,让我们一同捧起宪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涵养理想、积蓄力量、为明天努力奋斗!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全国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指导我们国家生活的指南,是一切政党、组织、集体和个人行为的准则,是维持我们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好宪法,并在此基础上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法制体系的完善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同时也体现了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法律的普及在于宣传学习,我们就是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每位公民都应该学法、知法、守法,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能让我们明辨是非,法律素质已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普法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增强法制观念,势在必行!

学校是传播社会主义法制文化的基地,优良的学习氛围靠我们大家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大家自觉维护。我们更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作为教师,我们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做同学们遵纪守法的榜样;作为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创建省级示范高中,需要一个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需要你,需要我,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们要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上杭一中更加美好、辉煌灿烂的明天!

校长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校长国家宪法日。

仅供参考。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每年的12月5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们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可是你们知道吗?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法律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违犯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我们中学生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意识。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不需要做什么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有人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私自撕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乘船时;当有人哄卖假药,坑害他人时等等。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12月4日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去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月4日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xx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六六班的李奕彤,我是xxx。今天我们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遵守规矩。对于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治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邓小平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当然,对于同学们来说,现在更为重要的是遵守校规、校纪。著名作家柳青曾说过,人生的道路很漫长,但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特别是在人年轻的时候。同学们正处在中小学时期,正是各种良好行为习惯形成的关键时期。如果坚持按照《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天天坚持,时时提醒,日积月累,就会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良好的行为习惯可以转化为一个人内在的性格、情操,将会使我们成为品德高尚的人,影响我们一生的发展。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因此,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改变不良习惯,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领导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可是你们知道吗?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杨: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早上好!

林:我是来自六年4班的。

杨:我是来自六年4班的。

合:《在成长中与法同行》。

杨:对于“法”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等等。

林:然而,我们只有真正知法懂法,增强法制意识,才能自觉守法。

杨:的确,我们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稳定和谐的程度。所以,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意识,促使我们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借此机会,我们向大家提出以下倡议:

林:第一,我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第二,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

杨: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基础环节。因此,我们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小学生行为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

林: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杨:我们要清楚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增强法律意识并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林: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

杨:我们还应有宽广的胸怀,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

林: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当我们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自己时,不提倡大家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杨: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受到非法侵害的,还可以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合: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在成长中与法同行,让我们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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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同学们,老师们:

12月4日,也就是今天,今天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天我们举行一次特殊的国旗下讲话,学习宪法中的一些知识。

在宪法的第四章中,有对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星红旗是方形,红色象征革命,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大团结,星用黄色象征红色大地上呈现光明。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3/10,居左;四星较小,其外圆直径为旗高1/10,环拱于大星之右侧,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表达亿万人民心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如似众星拱北辰。旗杆套为白色,以与旗面的红色相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这里的“应当”,就是“应该”和“理所当然”的意思。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它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诞生于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战争年代,1949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象征着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为捍卫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中华民族的坚强斗志和不屈精神永远不会被磨灭。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同学们、老师们,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希望全体师生在首个宪法日到来之际,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

国旗下讲话

宪法大家都不会陌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弘扬宪法精神,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宪法中学生国旗下讲话,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我叫--,是来自--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

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的岳--,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

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怎么可能得以快速发展呢?在我国,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宪法。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社会的中流砥柱、时代的新兴者,在维护与践行宪法方面当然有些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要践行法律就要先了解其内容,熟悉相关的条例,在知法的前提下做宪法的践行者。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国家的根本制度,在国家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从而成为法律规范的渊源。

我们走在新世纪的前端,健全的法律,和谐的社会,温暖的家庭,无不充溢着我们年轻的心。然而,正是因为我们有着年轻的心,才有一份狂妄,有一份叛逆。有些人从小偷小摸到杀人放火,从赌博到抢劫杀人,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犯罪的深渊。我们该怎么办?难道要继续这样无知么?难道要继续这样冲动么?不!我们正值花季,我们正拥有的是一段纯洁而又美好的人生,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更要明确方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法律的指引下,更加努力的前行。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小小的松懈便可能酿成一次大的失足。同学们,当你心情很不好,准备行动时,请你想一想自己的行动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侵害时,你又能否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呢?但是你从内心真的明确的知道何为违法,何为犯罪么?如果不清楚,那就让我们努力吧!努力了解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号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不要让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造成的悲剧在校园中上演。

历经道道岁月的刻轮和风雨的洗礼,在20--的尾声之前,我们迎来又一个124,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是值得每个人为之自豪、热血沸腾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宣传日。而今年的124更显特别,它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新世纪的江财人,让我们挑起繁荣祖国的重担,在现代化社会的潮流中,冲破艰难险阻,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丰富我们的法律常识,健全我们的法律知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严格要求自己,共建人类文明,共建和谐校园!

是的,正是由于法律,尤其是宪法的存在,才使得我们的权利得以应有的保障。生活中它离我们并不遥远,让我们共同努力,坚持信敏廉毅的校训,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做一名知法懂法的江财好青年,中国好公民!

谢谢大家!

老师和同学们:。

早上好!

20--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之所以选择这一天作为全国法律宣传日,是因为中国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首要坚持宪法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全面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国家宪法日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一个重要的仪式,它传达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也是为了将宪法思想内化于所有公职人员之中。权力属于人民,属于宪法。

为什么所有人都应该学习宪法?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则。是的,我们应该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遵守基本规则,各种法律法规规范我们的行为。

在课堂上,学习《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守则》对我们的要求;当我们在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规范了我们的行为:《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行为守则》等也对小学生在投掷废弃物和纸屑时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残疾人保护条例》对残疾人的关爱行为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防治法》都有明确规定。

法律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无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的根本法,是国家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规定。

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人们的生活将会更好。

同时,我们应该知道: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则,它告诉我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我们只有严格遵守法律,才能学习和生活在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的国家。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的法律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未来社会的稳定。

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尊重宪法成为全社会信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早在,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在此基础上将其升级为“宪法日”,不仅意味着以崭新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建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早就得出了这样的启示:那就是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漠视、削弱甚至破坏宪法,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宪法的生命和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设立国家宪法日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综观世界各国法治进程,大凡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坚持了法治一般理念与本国特定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在我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坚持中国的领导地位一样,都是宪法明确规定的,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扎根中国土壤、立足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智慧选择。与西方“宪政”单纯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对此,我们完全有必要理直气壮地讲、大张旗鼓地讲,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的效果。

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今年的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日。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相关法律条例。同时还特别在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

或许大家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就行。但正是因为中学生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法制意识较模糊,特别是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知之甚少,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法制观念较淡漠,使得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另外,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说有同学在校外遭到不法分子的勒索要挟,常常会想要大事化了,这可能会使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一块肥肉。又比如说有些同学在成年后为了体验生活校外打工,因为不熟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使得自己的劳动和所得不成正比。诸如此类的情况我们都可能会碰到,因此,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而是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去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月4日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12.4”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12.4”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国旗下讲话

演讲人:李建芳时间:2014年12月5日。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昨天,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日,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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