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货物保底合同范文(13篇)

时间:2023-10-26 20:15:01 作者:笔尘 最新货物保底合同范文(13篇)

合同协议是双方达成一致、给予承诺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在撰写合同协议时,您可以参考以下范文,并据此进行个性化的修改和调整。

货物合同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__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

3.价值:___________。

货款抵押货物合同范本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货物合同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一、货物名称包装式样件数每件体积(立重量(公斤)托运总吨位方米)长×阔。

二、需要车辆数:_________车_________辆;需要车种:_________。

三、起运地:_________;到达地:_________。

四、发货单位:_________;收货单位:_________。

五、运到日期:托运日起_________天内。

六、委托注意事项:

1.雨天不运;。

2.非危险品;。

3.有自备机具装车;。

4.有自备机具卸车;。

5.发货单位星期_________休息;。

6.收货单位星期_________休息。

七、运输距离:_________公里;运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应偿付承运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合同

供货方:(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以下简称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

第二条、供货日期:年月日。期间送货以需方通知为准(需提前三天通知)。

第三条、质量要求:供方在需方用货前提供货物样品,由供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负责,检测报告及现场拉拔试验提供给需方存档,供方供给需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供货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吕,需方使用后,供方必须保证外墙面不发生渗漏。如供货方的产品发生外墙渗漏、面砖脱落等现象,供货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需方要求的工期负责外墙面的维修,如果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的时间进场维修,需方有权另择其他队伍维修,其相关费用在留20%的货款中扣除。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并由供方负责卸车。

2、交货地点:

3、结算方式:第五条经济责任。

(一)供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供方示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货,则供方应付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1、供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需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需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共方作为违约金。

2、需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供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六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第七条如需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供方协商。第八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工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供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货物合同

甲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编: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网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编: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上列甲、乙双方之办公地址及通讯号码即为协议双方法定通讯联络地址,双方发生之一切有关业务联系,均以发到上列指定处的相关文件与信息为准。

二、资信证明。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特殊货物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有关法律文件,同时还应提供自己的企业概况、货物目录和报价单。

三、货物资料。

1、广告。

甲方将利用报纸、样本、画报等广告媒体宣传乙方的货物,如乙方有制作广告的要求应向甲方广告部门提交所供货物的艺术构思、规格说明以及司徽等材料,以便甲方审核及广告制作,任何广告制作需经双方认可。

2、宣传品。

乙方如备有发放给消费者的印刷品,需在供货同时提供给甲方,以便于及时散发。如宣传品有不实之词或货物名称不规范及有与法律相冲突的内容,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货物说明及书面警告标签。

按相关法律规定,乙方货物应备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明书及明确的警告标签等提示。

4、货物质量证书及检验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时应提供相应的货物质量检验标准,其顺序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在实际供货时根据约定出具有效的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所有货物应提供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日期、适用标准代码、检验人)或质量检验证明,该货物的行业许可证等。若无明确的质检标准,双方应对货物封样或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样品为准,作为验收依据。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样甚至全部检验。

为了有效地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货物销售,乙方应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货物知识的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

(1)货物的特点、性能及其应用的相关知识;。

(2)货物的使用、安装、维护、修整的知识;。

(3)货物的质量保证及保修、包换的内容。

6、货物商标与知识产权。

乙方应提供已享有的商标权、品牌、专利权或原产地证、报关单等证明文件。乙方的任何伪冒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除裸装货物外,乙方货物内包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

货物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并标明堆放高度及其它注意标志。此外还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

包装物一般不回收,如有回收包装物的特别要求,需另外签订“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本供货合作协议附件。

8、环保要求。

对国家有环保要求的货物,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等。

四、供货。

1、展示样品。

为促进商场的货物销售,甲方愿在每家新开超市中提供货架、柜台为乙方展示样品,乙方也愿为甲方的每家新开超市中免费提供样品供商场展示。

乙方可在供货数量外另行提供展示样品,但需另订取样合同,也可让甲方在供货货物中取样展示,甲方需在取样时列出样品清单并经乙方确认。

2、货物条码(upc)。

乙方应在供给甲方的货物上粘贴货物条码标签,否则应积极申请成为中国货物条码系统成员。

3、订货。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交易双方已在订单上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一般为合同专用章),或订单中的内容已经实际实施,则表明乙方认可并接受此项交易。

4、价格。

甲方将与乙方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货物价格并支持甲方的经营理念及平价宣言政策,乙方承诺给甲方供货价格低于给其他经销商的供货价格。随着甲方连锁超市的成倍发展,乙方货物在商场中的销售也将成倍增长。为确保成倍增长的市场占有率,乙方同意将供货价随销售额增加而相应下浮(下浮幅度则另行商洽);甲方可对乙方供货价的下浮部分将全部转让给消费者受惠,供货价下浮后,该货物在商场的零售价也将作相应下浮,如果乙方违反价格承诺引起消费者对货物价格投诉,乙方应当解决并进行赔偿。

5、货物价格变动及调整。

如乙方提高货物价格,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决策。如果提价被接受,乙方将接到一份注明生效日期的甲方书面确认书,但甲方库存待销货物则按原价格执行。否则,对于货物实际价格超过订单价格的部分货款,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同意如果货物在装运前的价格低于订单规定的价格,则订单中的价格也将随之下降至此时的价格。

6、最低供货价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供货价格相对国内其他供货商是最低价格,同时保证甲方的毛利率在以上。

7、降价。

1)双方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产品的供货价格高于乙方给其他销售商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要下调价格时,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2)在双方确认进行供货价格降低时,在甲方门店中未形成销售的库存货物价值一并降低至降价以后的价格。

8、停产或中止供货。

乙方因故需停产关闭或中止供货,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

(2)配合甲方整体促销政策,在3.155.110.1甲方司庆及甲方各门店店庆期间乙方须应甲方要求对其部分或全部货物折价,或采取其他方式,让利于消费者。

(3)甲方在具体促销时,将促销方案及需要乙方的支持与合作的事项一并用传真方式发送给乙方,如果乙方未按传真所示的回执时间内回函反馈意见,视为乙方全部同意甲方的促销方案和要求。

10: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货物的产地、价格、规范名称等相关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购人员,以便甲方及时将甲方系统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正,否则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客诉以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交货。

1、乙方保证按订单所确定的到货日期将货物运达订单指定的地点,提前或延后不得超过两天。如需分批交运时,应在运输单据上注明。如果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立即书面(含传真)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早于或迟于上述规定的期间交货。对于无故不按时交货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和取消订单。

2、乙方迟延交货,造成甲方迟延交货给消费者,引起消费者投诉赔偿损失的,由乙方负担,但最高赔偿额度不超过消费者订购货物的总价款。

3、货物的运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改变运输方式可能会增加费用的情形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六、收货及验收标准。

1、数量准确,包装完好,以甲方二次验收为准。甲方对产品数量、外观缺陷及内在质量提出期限为:1:对产品数量的验收以实际收货为准。2:对产品外观缺陷提出异议期限为打开货物外包装的7日之内。3: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以货物售出后在该产品的保质期内或消费者提出投诉7日之内。

2、对于与订单不符的货物、装箱单与货物不符的货物、外包装破损造成货损的货物、质量未达到标准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为了减少损失,甲方可代为保管,其货损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两个月内尚不能妥善处理,甲方有权将之拍卖或变卖,所得偿付相关费用后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对完好接收的货物签发收货凭证,以便于乙方记帐、结算。

七、开票及结算。

1、甲方根据订单中规定的条款于每月的10日、25日支付货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根据双方核对的结算金额出具填写正确无误的全国统一正本增值税发票及其它必要的单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担保和保险。

1、乙方对其货物的质量及售前售后的服务提供保证,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保证货物的原料、及生产工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3、如乙方对合同标的投保保险的,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九、协议的取消和货物退换。

1、由甲方发现的或由货物使用者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都将提示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2、在甲方合理运作中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同意甲方全部或部分取消订单,放弃或拒绝接受货物,全部或部分退货,并由乙方支付甲方向其退回货物时发生的费用:

1)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及订单中的条款;。

2)乙方违反了在本文中第八部分中所做的担保;。

3)货物全部或部分存在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的缺陷;。

5)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交货日期而发运的货物。

甲方同意及时将商场内有关的由乙方所供货物中的滞销品种的信息告诉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收回滞销品种,或按该货同等金额向甲方调换甲方所需的品种。

十、乙方承诺。

1、甲方发现乙方有下述行为时,乙方应甲方要求立即中止协议,乙方须按涉及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甲方采购员及利益相关人员吃请和回扣。

2)乙方接受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

3)乙方赠送或低价出售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股权给甲方人员。

4)其他方式。

2、乙方在甲方的驻店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否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等的规定,接受赔偿及处罚。

3、乙方在甲方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使用甲方的标准票据、表单,如确需使用乙方单据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使用手续。

4、如乙方及乙方驻店人员在甲方经营场所内进行经营活动时,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驻店代表,并向乙方索取涉及销售金额十倍的赔偿金:

1)私自收取顾客订金、押金或货款,未交还甲方的;。

2)在甲方经营场所内,私自揽客,互留联系方式并进行场外交易;。

3)驻店人员代表未按甲方流程私自与顾客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4)涂改、骗取、伪造、偷窃甲方相关单据、票印;。

5)在甲方经营场所内,乙方驻店人员盗窃甲方货物;。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向甲方提供货物的价格、服务与其它乙方销售点有差异的。

5、乙方提供的货物凡采取倒扣流水、特殊订单方式进行销售时,乙方相关人员故意转移或诱惑顾客到甲方卖场以外的场所进行购买货物,造成甲方认为“跑单”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销售金额的十倍金额罚款。

6、乙方同意与甲方协商签订《电子商务服务确认书》。

十一、解决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对乙方货物的质量及价格投诉时乙方应负责解决,如果乙方不及时解决或不予解决因此引发诉讼或有新闻媒体参与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违约部分合同标的总金额的1%;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所支付违约金又不能祢补损失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终止合同的条件。

1、供货合作协议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

2、合同一方违约,不能达到预期合同目的。

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终止合作解除合同,但需经另一方同意。

十四、终止合同善后事宜处理。

十五、本协议的附件。

1)乙方营业执照。

2)乙方税务登记证。

3)乙方授权书(经销商证明)。

5)乙方专利证明。

6)乙方货物报价单(指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供货的货物)。

7)乙方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及适用的.标准。

8)针对不同货物还应提供相关证件,如电工产品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进网许可证等。

9)进口货物的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原产地(产地)证明,商标、专利证明等。

10)供货合作确认书。

11)封样协议。

12)包装物回收协议。

13)电子商务协议。

14)驻店代表协议。

上述附件是供货合作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协议书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十七、其它事项。

1、在履行协议时任何一方对协议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除了在订单中注明有其它条款或双方另有协议之外。双方确认本合作协议为双方交易的原则。

2、因为甲方的失误或者未按协议条款执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为乙方的失误,或者乙方未按协议及订单中条款执行,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时可以现金或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中支付,也可从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中扣减。

3、双方同意在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索自己的权利时,违约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4、本协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署,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约束。

5、本协议项下事宜产生的争议,尽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由北京市相应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12月31日止。

7、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供货厂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货物合同书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代号、编号和名称。对成套的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产品的数量: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产品的交货单位: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标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_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合同应明确规定:验收时间;验收手段;验收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供货单位(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货物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货件卖予乙方,约定年月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日内支付货款予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合同,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期不交货又未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告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可以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可以约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实际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计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规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更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甲方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合同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货物合同

甲方(卖方):赵乙方(买方):张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市____区渝州路2小区3号楼4单(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平方米,产权证号100x5420)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00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即小写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____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____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100x8485),空调两台(型号:015x8549),热水器(型号:109x4554),浴霸(型号:102x6985),饮水机(型号:108x9264),音响两台(型号:258695),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赵(印)。

身份证号:

住址:____。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买方):张。

(印)身份证号:

住址:____。

电话。

货物保险合同样本

合同号码: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买方:_________卖方:_________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_________。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_________。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_________。

8.装船时间_________。

9.装运口岸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条件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1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1.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1.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1.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1.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1.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1.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1.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1.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2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3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4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5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6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7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

18.8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9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

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买方: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卖方(签章) :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

买方(签章):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金额:

第二条. 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 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损失,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第五条:交货条件:

fob/cfr/cif/ ,。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0)办理。

第六条. 装运日期:

第七条. 装运港口:

第八条. 卸货港口:

第九条. 保险:

当交货条件为fob或cfr时,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当交货条件为cif时,应由卖方按发票金额%投保 险;附加险: 。

第十条.支付条件: (1) 信用证(l/c)支付方式: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后,应在交货日前天,由________ 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 天内有效。

该信用证适用ucp500/ucp600/的规定 (2)托收(d/p或d/a)支付:

a、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跟单汇票(d/p),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b、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承兑跟单汇票(d/a),汇付款期限为 后 ,按即期承兑交单(d/a 日)方式,通过买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 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承兑,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装运单据,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3)汇付(t/t或m/t):

买方在收到卖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提交的装运单据后 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

(4)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天内,以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单据:

(1) 卖方按照以下不同运输方式向买方提供相应单据: a、海运:

全套清洁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b、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2)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第十二条. 装运条件: (1)fob条款:

a、a、由买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租船订舱。

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b、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c、买方应在装船期前 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

d、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或者其到达日期,买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e、如果船只不能在卖方通知的船期后 日内到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从第 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和此期间的货物保险费用。

f、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g、货物越过船舷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后,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和cif条款:

卖方于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装运日期前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三条.允许/不允许部分装运或转运。

第十四条.卖方有权在 %数量内溢装或短装。

第十五条.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其质量、规格和工艺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标明商标的货物包装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保证期为自货到目的港卸货完毕之日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因设计、制造工艺和所有材料而产生的缺陷,卖方应自负费用进行修理或更换货物。

第十六条.检验:

在货物运抵最终目的地后,买方有权向向货物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第十七条. 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安全或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前条规定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商品检验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卖方应在收到索赔要求后天内回复买方。

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和工艺问题而出现的损伤,买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前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应在收到索赔要求后天内回复买方。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由双方认可的事件)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事发 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

(2)在此情况下,买卖双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能够继续履行以及卖方是否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3)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 天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十八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外,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应当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且可以同时相应减少议定的货款支付金额,并通知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该减少的部分作为合同延期履行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卖方如期支付上述违约金。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中国-西安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西安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仲裁庭决定具体承担。

第二十一条.附加条款: (1)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签订地、或发生争议时货物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此规定外,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

(2)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两种文本若有差异,以中文为准。

卖方: 买方:

(签字)(签字)

货物托运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货物的名称、体积、数量、规格、包装、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点、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以双方确认的运单为准。

二. 运输的质量及安全要求

1.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

2. 该货物如未经甲方同意在运输过程中不得转车及和其他产品混装。

三. 货物的装卸责任及方法

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货物的属性及外包装标志进行装卸、堆放并保证货物的安全和完整。

2. 对包装不符承运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在开始承运时指出并要求甲方采取措施改进,如乙方开始承运,则应视为包装符合承运要求。

四. 货物交接手续

1. 甲方凭装货手续及时发货。装货时,乙方应派人(或驾驶员)在现场点件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乙方确认无误后,应签字确认。

2. 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乙方应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乙方应要求收货人在乙方所持送货单据上签章,如发现差错,双方当事人应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送货单上批注清楚。

3. 乙方送交收货人的货物如被拒收,乙方需及时联系甲方并说明拒收的原因。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规定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 甲方有权对乙方送货的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以确保送货质量。

(3) 货物承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2.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送货的单据等相关文件.

(3) 甲方应提供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性质及收货人名称地址与电话。

六.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1) 经甲方认可后,乙方有权向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2. 乙方的义务:

(1) 在承运期间,乙方对承运货物应负全部责任,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按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运输程序的有效文件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若甲方委托乙方收取票据或现金,乙方须及时将票据或现金送达甲方。

(3) 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运输货物运输条件的运输工具(必须保证证照齐全、有效并已投保货险和车险)运输车辆均应为无蛀虫、无异味、清洁干燥且得到良好保养。

(4) 乙方在派车单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负责赔偿”七.2”所列各项责任。

(5) 未征得甲方同意,不能同车装载非甲方货物、不得擅自将所托运货物运往其他卸货地点,不能中途换装其他车辆,除车辆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原因外,违例事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追究责任予以索赔及处罚。

(6) 乙方须在运输过程中定时向甲方反馈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处理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处理。

(7) 乙方装卸工,驾驶员等全部人员在承运甲方货物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准备工作、准备阶段、预备运输公司等)其安全保障、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其人员也和甲方不存在任何关系。如甲方承担了相关责任,可向乙方追偿。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责任

(1) 由于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将提供甲方及收货方全部损失的赔偿。

(2) 若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且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则因货物晚到造成收货方及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4) 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委托乙方收取的票据或现金未能及时送至甲方,而导致甲方与收货方产生的纠纷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在每笔运输业务完成后向甲方及时提供本次运输任务完整的签收单(由收货人签收确认),乙方需凭签收单向甲方开票收款,若乙方未提供签单(或提供的签收单有瑕疵)而导致甲方与收货方产生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货款不能收回)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必须在每月 号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完整的运输清单及费用清单,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相对应的所有货物签收单须在20日前交于甲方,若乙方未在上述二个时间内将相应资料交于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关费用。

(7)客户投诉送货人(乙方)服务态度不好不配合,或者送货不及时,客户第一次投诉警告,第二投诉乙方自愿支付人民币300元给甲方作为甲方处理的费用。

八. 保险责任

1. 货物保险手续及费用概由乙方承担,并办理。

2. 如出现货险,甲方可配合乙方处理险情,同时甲方及时提供货物的发票及索赔委托书供乙方要求理赔用。

九. 合同履行保证金

乙方于签定本合同当日支付人民币 元给甲方,此款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合同法第60条规定乙方义务的保证,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可以直接从该款中扣除应由乙方承担责任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如合同未到期,乙方应在扣除该款后三日内补足此款。合同履行结束,此款(如有扣除,仅无息退回余款)无息退还乙方。

十. 运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甲方公司规定结算,运价中未含地点,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2. 结算日期: 日关账,关账后的第二个月 日支付运输货款。

十一乙方承运(或介绍的)的任何车辆对(任何一辆车子)的任何事故都和甲方无关。无论何种情形,贝壳*司均不承担乙方承运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如甲方承担或支付了相关的费用,均可向乙方追偿,乙方放弃任何抗辩权利。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事后又无补充协议的,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货物买卖合同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给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

第九条:保险

在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________%,计____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2)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

(3)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4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5)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立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6)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货物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竭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钢管、扣件等货物运输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内容包括:运输、装卸现场所有的钢管、扣件等。

四、单价:

钢管扣件:数量车(暂估),综合单价元/车;合计元(大写:元整)。

备注:

1、以上单价含劳务公司3%的管理费,乙方配合装卸。

2、以上单价必须确保钢管每车不得低于米。扣件每车不得低于只。

3、具体推运车辆数以现场实际统计的车辆数为准。以上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装卸、运输等一切费用。

五、工期:

1、满足现场的进度需要。

六、付款方式:

运输费用每达到万元时,经双方核对确认后支付其运输价款的70%,余款在运输全部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费用自理,后果自负。

2、乙方签收好货物出场后一切事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途中货物丢失、损坏、盗窃均由乙方按原价赔偿甲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货物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搬出地点:________________.

2、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

搬迁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陆续搬迁,之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日期进行搬运,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物品的.搬运,最终搬迁完成时间以甲方确认为准。

承包总价位: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元整)不含发票。

搬迁全部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的全部费用。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对乙方的整个搬迁过程进行监督;

1、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权利;

4、乙方应为其自身人员及车辆提供必要的保险,若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或车辆发生损坏及伤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乙方需配备各种保护材质(如棉被、苫布等),用于保全甲方所有搬迁的物品。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签署盖章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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