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素芭小说学生读后感(专业23篇)

时间:2023-12-17 07:11:10 作者:文锋

读后感是一种对作者所要表达的观点和情感进行总结和表达的方式。下面是一些读者们分享的读后感范文,相信能够给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帮助和灵感。

小说《芙蓉镇》读后感学生

主人公胡玉音是一位新生的“富农分子”。那时候谁有钱有势,政府就打击谁。胡玉音因和丈夫一起卖豆腐卖猪肉挣了点本钱。而李国香的出现让这平静的芙蓉镇变得十分“热闹”。因为李国香的出现也让胡玉音的生活变得悲惨。

读了《芙蓉镇》一书,我心生感慨:如果没有李国香,那就不会有胡玉音的悲惨经历了。而胡玉音的经历又正证明了改革开放初期的错误做法。如果没有李国香的话,那整本书就失去了写作的意义。

《芙蓉镇》这本书运用的手法是非常的纯熟。让人一看就喜欢上了这本书。比如“大姐,我们做小本生意的没挣几个子儿。”就说明了胡玉音的恐惧和害怕。“哼,这个胡玉音长得不错,可肚子……。“这一看,就说出了李国香的得意劲儿。“二嘎,要不要加辣?”瞧,多亲切呀!

中学生名篇小说读后感

而科幻就可以带你进入那里。人有特殊能量,马会飞,地球倒着转了,这就是科幻小说的特点所在。想象,是科幻的基本要求。

前几天,我就看了一本名叫《快乐星球》的科幻小说。

聪明、善良但却胆小、怕事的四年级一班同学丁凯乐(小名乐乐),曾为繁重的学业和生活中的不开心而愁眉不展,但在快乐星球朋友们的帮助下,乐乐逐渐领悟了快乐的正真含义。他终于在演讲比赛中讲出了心中的真话;他向欺负过自己的“小霸王”金刚伸出了友谊之手;他与快乐星球的朋友们互助互爱,打败了凶恶的s星球入侵者……在追寻快乐的成长道路上,发生在乐乐身边的故事层出不穷,高潮迭起!

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深刻,看了这本书后使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要团结一心,只要团结了,就一定能战胜任何困难。我也要向快乐星球的所有人学习,坚决不向困难和挫折低头,让快乐永远在我的身边。

真实中所漏缺的,科幻中的弥补回来了。让科幻带你进入不可思议的天堂,去领会想象的快乐。以前我比较喜欢看语言类小说,可没想到的是,神秘的科幻小说却让我将自己的爱好给抛到脑后了。自然地描述、丰富的语言、浓厚的语气……科幻——顾名思义,科学幻想,科学,永远的思考家,也开始科幻了!

让想象填上你生命中的色彩,成为你的一部分吧!

红岩小说读后感中学生

今天,我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书中的革命志士们抛头颅、洒热血,用鲜血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史诗。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革命者们在狱中与反动派作斗争的故事。书中塑造的许多宁死不屈的英雄形象,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十分敬佩书中的江姐,江姐的丈夫在革命斗争中牺牲了,她忍着悲痛,接替了丈夫的工作,坚持奋斗在工作的第一线。之后由于叛徒的出卖,她在万县被捕,后被关押于重庆渣滓洞集中营。在那里,她受尽了国民党军统特务的各种酷刑:老虎凳、吊索、带刺的钢鞭、撬杠等,但是她丝毫没有动摇,当敌人残忍地将竹签子一根根插入她的手指时,她也面无惧色,说:“严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就这样,江姐宁死不屈,就在重庆即将解放时,被国民党反动派残忍地杀害了。

读完书后,我又深入地查阅了相关资料。我发现其实书中的众多烈士在历史上都是确有其人。如许云峰的原型徐建业,敌人用酷刑拷打,他只字不招,之后改用利诱,他仍然不为所动。敌人恼羞成怒,给他施加了所有狠毒的刑罚,但他仍是沉默。敌人无计可施,只得将奄奄一息的徐建业关进渣滓洞集中营。最后,他高唱《国际歌》英勇就义。

今天,我们过着幸福安定的生活,但是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当初那么多革命烈士用鲜血书写历史,我们怎么可能有如今的生活呢?革命先辈知难而进,勇往直前,用鲜血开辟了革命的道路,为新中国的成立打下了坚实基础,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们应该永远感谢他们!

读完这本书,我眼前仿佛出现了那被鲜血染红的红岩,虽然我们生活在和平时代,但我们应时刻铭记:胜利的旗帜是烈士们用鲜血染红的!如今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们要懂得珍惜,更应为了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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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芙蓉镇》读后感学生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一篇长篇小说《芙蓉镇》,作者是古华。这部小说是对历史进行深切的反思,对极“左”路线破坏下的中国农村生活进行了深刻描绘的作品。这部小说,就像是作者说的,是唱了一曲严酷的乡村之歌。然而,在这部作品之中,严酷之中见深情,但它同时又是一曲来之不易的新生活的赞歌,倾注着作者对党的三中全会路线和政策的由衷热爱。

在这部小说里有不少的声色并作的风俗画面。那夹岸长满木芙蓉的一河碧波,那边远山镇青石板街上的鸡鸣犬吠,那五岭山脉腹地里悠扬的民歌,多么令人神往,引人遐思。在那里民风淳朴,人们有互赠吃食的乡情,每逢赶圩,更是繁华热闹。

这些真实的生活画面,虽写风俗的变异,实是写社会的变易,蕴含着令人咀嚼不尽的社会资料和人生真谛。如今,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周年,拔地而起的座座高楼,现代化的大型企业,时尚发展的人民生活。社会鼓励劳动,进取扶持个体,大家互帮互助,和谐和睦。如果芙蓉姐能够看到今日,该是怎样的心境。历史总爱开些玩笑,非典的肆虐,但中国人民心中始终有着和芙蓉姐一样完美的愿望,不屈抗争,执着追求,再大的困境逆境我们也走了出来。了解过去,更让我倍加珍惜此刻的生活;感怀历史,此刻更有沉甸甸的职责感去创造历史。“小社会”的动新社会的飞速发展,作为炎黄子孙,我们豪情满怀建设一个更为强大的中国!

红岩小说读后感中学生

革命,一个熟悉又略显陌生的词语。说它熟悉,是因为它常常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说它陌生,是因为人们无法诠释它的真谛。

在写革命的书中,我认为《红岩》是最能诠释“革命”这二字的真谛的!这本书是对“革命”的另一种解释!读过《红岩》,你便会对“革命”二字有着更深一层的理解。

在这本《红岩》中,紧紧围绕着“革命”二字展开了一系列的故事。这些故事环环相扣,有的让人感动,有的让人愤怒!在这些故事中,江姐、成岗、许云峰、李青竹等革命烈士的大无畏精神让人感动,甫志高、徐鹏飞、郑克昌等反革命者的所作所为让人愤怒!

再读《红岩》时,我的心情随着故事的发展而发生波动。当我读到《囚歌》时,我的心为之一颤,我被共产党人的那种为了党,誓死不屈的精神感动了。叶挺的这首《囚歌》已深深印在我心中。

在《红岩》中,江姐等革命党人那坚贞不屈、大无畏的精神,诠释了革命的真谛:为了使劳苦大众过上好日子,革命党人甘愿牺牲自己的一切。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但是,反观今日,一些官员为了一丁点蝇头小利,竟徇私枉法、知法犯法、以公谋私!我不禁要问一句:值吗?我不禁有一种感触——江姐等人死得不值!我不禁有一种感觉——肩上的责任很重。如今的革命队伍,早已没有了当初的纯洁。我希望如今的革命队伍可以恢复当初的纯洁,不要让革命先烈们死的没有价值!

《红岩》,使我领悟到了革命的真谛,学习到了革命的精神。在我的心目中,《红岩》已成为了理解“革命”二字的最佳选择。

中学生爱国小说红岩观后感400字2。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红岩》,《红岩》讲述了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真实记录了中国革命在取得胜利的历史关头。国民党统治行将覆灭、解放战争走向全国胜利的斗争形势和时代风貌、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

读完《红岩》这本书,我明白了:人的一生要披荆斩棘,支持正义,抵制黑暗,不向恶势力低头,不做叛徒。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是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中学生爱国小说红岩观后感400字3。

最近,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顾名思义,红色的岩石。红色,象征革命;岩石,则表示坚毅无比。在新中国诞生前夕,就有如红岩一般的英雄群体在黎明前的暗夜里熠熠发光。

在这本书里,最令我敬佩的就是江雪琴——江姐。本书一开头,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她是多么坚强啊!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软弱,面对着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而是化悲痛为力量,舍小家为大家,更坚强地与敌人拼搏到底。由于甫志高的叛变,江姐等人被捕入狱。在狱中,她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当特务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指甲缝间进行逼供时,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读到这儿,我不禁泪流满面:特务们残暴得令人发指,而江姐又是多么的坚贞顽强!面对敌人的拷打利诱,面对狱中生活的艰难困苦,江姐并不屈服,丝毫不透露一点党的秘密。江姐这位可钦可佩的勇士,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敌人抗争着。多令人感动啊!

敌人肉体上的折磨,丝毫动摇不了革命者的斗志;而狱中的艰苦生活,反而磨练了他们的意志。我们现在生活在和平与幸福中,是烈士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应该以他们为榜样,珍惜幸福生活,学好本领,将来为国争光!

中学生爱国小说红岩观后感400字4。

前几天,我读了《红岩》这部小说,真是百感交集:愤怒、惋惜、激动、崇敬、感叹……。

最令我难忘的是,江姐被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那刺骨钻心的逼供。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来说是多么微不足道!你看,许云峰,泰然自若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两旁的特务,径直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面对步步逼近的鬼门关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对这些可歌可泣、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丝毫动摇不了他们的精神,反而使他们的斗争经验丰富起来。

今天,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长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在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我喜欢读《红岩》这本书,它为我树立了榜样,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让我更加热爱祖国。

中学生爱国小说红岩观后感400字5。

不,不是的!当我阅读完整本书时,我得出了肯定的答案。《红岩》指的是那些不畏牺牲的革命者们。他们有着坚韧不屈的优秀品质,无论是在战火纷飞的战场,还是在潮湿、阴暗的监狱里,他们都崇尚马克思主义,心中都有着一个民主的新中国!他们为了新中国的成立,不畏敌人的严刑拷打,不怕监狱里的恶劣条件。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身上不畏艰辛的品质。生活中,许多同学在家里就是一个“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如果,被叫去做一些家务活,就大发雷霆。新中国的成立,是在祖先们不畏辛苦,勤勤恳恳的努力下,成立的。而我们却因为如今的丰衣足食,将这些优秀的品质忘却。我十分羞愧。我觉得我们应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感恩我们的父母亲,让他们能更轻松些、快乐些。

看这本书时,我的心情千变万化。是看到革命者们冒着危险,抵抗外来侵入者是的骄傲;是“目睹”江姐、杨陈虎将军牺牲时的悲痛……看到无数的人民在这场战争中,牺牲,我十分的悲伤。我决心,一定要好好读书,报效祖国,不辜负前辈们的努力。我们现在还小,能做的只是好好读书,将来继承先辈们的基业。我们的中华不再是“东亚病夫”,而是在国际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国家。现在的我们,不在会被其他国家欺负,有能力保护自己,甚至还有能力发动战争。但,我不希望这种事的发生。战争的受害者,永远是无辜的人民,战争的发动,只会使千千万万的民众付出生命。我想,这也不会是先辈们所希望看到的。

中学生爱国小说红岩观后感400字6。

掩卷沉思,《红岩》——这神品一般的小说,体现了一种智慧,一股勇气,一份人性的美。它融合了人类近乎完美的形象,给予中国共产党人精神品质最高度的概括。

1948年,国民党统治下最黑暗的时候,以工运书记许云峰为首的地下党,不幸被捕后,关押在渣滓洞里。在狱中,他们受尽折磨。敌人使尽各种伎俩,都没能从许云峰等人身上得到任何所需的东西。最令人敬佩的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面对毒刑,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敌人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坚定的革命意志。让人悲痛的是,就在解放军即将解放重庆的时候,敌人狗急跳墙,提前秘密杀害了许云峰、江姐、成岗等革命者,他们没能亲眼看到黎明时分灿烂的曙光。

《红岩》这本书,是革命先烈坚持真理,为国家、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千百万革命志士,为了推翻蒋家王朝,用鲜血和生命唤醒了劳苦大众,用自己的血肉之驱,筑起了一个站起的民族。汉朝文学家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坚强的意志让先烈们正像这座泰山而永生。其实生与死只是一线之差,有人死得气壮山河,有人死了,遭千古唾骂,万人践踏……正是这鲜明的对照,让我们对生活中的是非善恶有了崭新的理解,也有了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力量。我们今日的美好生活是无数位先烈血染红岩换来的,而英勇和坚贞已经在幸福的日子里慢慢被人遗忘,人们在享受美好生活的同时也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中学生爱国小说红岩观后感400字7。

我怀着十分憧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它是一部军事文学名著,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许云峰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鉄镣,不再回顾郝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在后面的特务,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紧逼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

第15章里,江姐被特务用又粗又长的竹签钉入指尖。特务们为的是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

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和近乎窒息的地牢里咽着发馊味的坏了的米......是多么可怕!然而,他们以常人所没有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作文,花费了不少心思却只得一个“良”,便泄气了。没有对学习完全充满热情的我,容易被摧垮,遇到困难总是找借口。

但是现在,我明白了:越是充满荆棘,路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鉴定不一的精神去克服。

中学生爱国小说红岩观后感400字。

素芭小说学生读后感

第一次读泰戈尔的《素芭》,就有一种被打动的感觉。这种感动是源自于作者细腻笔触描摹出的素芭生活世界还是心灵世界,读了多遍之后还是拿捏不准。读《素芭》,但我至少感受到一颗心灵的高贵,素芭心灵因纯净而高贵;高贵的心灵被撕裂,我读出小说的悲剧美。

素芭心灵是敞亮的。上帝为她关闭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另一扇窗。“素芭不会说话,却有一双长长睫毛掩藏着的大黑眼睛;她的两片嘴唇,只要获得心灵情绪的少许暗示,就会像两片娇嫩的新叶,颤抖不已。”“颤抖不已”的嘴唇让我们看到了她“颤抖”的心灵。敞亮的内心没有任何掩饰,她总在把内心的一切表露出来,这个过程总是那么动人美丽。“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任何时候都不需要翻译,心灵自个儿会映照在这双黑眸子里。心灵的感触在这黑眼睛的阴影里,时而伸展,时而蜷缩;这双黑眼睛时而炯炯有神,燃烧着;时而灰心丧气,熄灭了;时而犹同静悬的落月,目不转睛,不知凝视着什么;时而若同急疾的闪电,飞速地向四周放射光芒。”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句话用在素芭身上是再贴切不过了。她快乐与忧伤、热烈与沉闷,都通过眼睛语言毫不掩饰说给众人听,遗憾的是这颗敞亮的心却很少有人听得懂,更没有谁愿意听。

素芭的心灵是细腻的。一条乡村的拉克什米小河是素芭工作之余必须的去处,这条小河与其说与琼迪普尔乡村始终保持着无法言说的亲密关系,倒不如说是与素芭保持着无法言说的亲密关系。“大自然似乎弥补了她不会说话的缺陷。”“小溪的絮语、村人的喧哗、船夫的哼唱、鸟儿的鸣叫、树叶的簌簌声,都汇合在一起,与四周的颤动融合在一起,犹如大海波涛,拍打着那位姑娘永恒孤寂的心灵的彼岸。大自然的各种响声、不同语言和多彩运动,就是这位哑巴姑娘的语言,就是长着大黑眼睛和长长眼睫毛的素芭的语言。这种语言包罗万象,从蟋蟀鸣叫的草地到星空无言的世界,只有手势、表情、音乐、哭泣和叹息,充盈在那广阔的语言世界。”素芭语言是丰富的,是常人难以企及的。与其说是素芭语言的丰富倒不如说是她心灵的.丰富,是她细腻的心灵感触到的奇妙的外部语言世界。许许多多人有眼睛看不见美景有耳朵听不到美妙的声音,这不是外部世界少美丽风景和美妙音乐,而是他们没有感受外部美妙世界的灵动的心灵。在许多人眼里,物质世界是死的,而在素芭眼里,一草一木一山一水无不充满活力和生机。大自然给了素芭极大的心灵安慰,这主要是因为她有一颗细腻的心。

素芭的心灵是憨敦的。素芭这颗憨敦的心灵几乎近于完美。这种憨敦使素芭与她的知心朋友——牛、山羊、猫心心相印,心心相吸,彼此亲近,相互体贴,相互依恋。“当素芭钻进牛栏,用双臂抱住萨劳的脖子,把自己的脸颊紧紧贴在它的耳旁,亲热地磨蹭,那时班劳就用爱抚的目光注视着她,用嘴舔她的身子。”“小猫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毫不迟疑地占据素芭温暖的怀抱,美美地睡上一觉。每当素芭用柔软的手指,轻轻地抚摩它的颈脖和脊背时,它的内心仿佛得到暗示,很快进入了梦乡。”有人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可是在素芭的世界里,树木是有情的,动物也是有情的。在人的世界里,你给予他太多,你或许得到的是相反的报复,而在非人的世界里,你给予他很多,你一定得到相同的回报。

中学生盗墓笔记小说读后感

很多男人,并不是因为这样那样而被人记住,他被人记住,是因为他永远不会回来了。

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

可惜,有些路,走上去就不能回头,决绝的人可以砍掉自己的脚,但是心还是会继续往前。

张起灵-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

与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吴邪-许我十年长白,换他隔日归来。

踏雪寻梅西湖,杭苏苦等归人。

——腐女《盗墓笔记》。

“吴邪。带我回家”

你现在是天真的二次方,又天真又二~。

我原来以为我做完这一切之后还能剩下一些什么,没有想到,竟然什么都没有剩下来。但是我知道我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我是来和你道别的。”“这一切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

很多东西,一开始你会觉得无法接受,但一旦你接受了,也就那么回事而已。

——吴邪《盗墓笔记》。

我感觉自己像是一只苍蝇,被苍蝇拍打了无数次都没死,到了最后,忽然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不在于为什么没死,而是自己被打成这个样子,为什么还要待在这个拍子下面。

我是真的喜欢从来没有开玩笑。

待我长发及腰,这梦惊醒可好。

愿回西冷印舍,一生天真无邪。

千年谜团围绕,无数生命以老。

鲁王宫沉船墓,秦岭树云顶宫。

青海蛇沼解谜,广西巴乃寻忆。

无数生命离去,独留空叹几许。

用我的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

多少年后,吴邪满面风尘,多少年后,吴邪遍体鳞伤,多少年后,吴邪满目疮痍,多少年后,吴邪心静如水,多少年后,吴邪心如死灰,多少年后,吴邪成为枯骨,张起灵,你还要多久才来找他,别等到,连时间都来不及。

压力这种东西,说着说着就没有了。

萍水相逢一生无言守候,

流年暗换十年天真无邪。

他只对我笑过六次,两次好玩,两次怜悯,另外两次,一次生离,一次死别。

——吴邪《盗墓笔记》。

最大的敌人不是粽子或机关,而是自身的恐惧。

别顶嘴,会死。

胖子道:“老子混江湖的时候,也不是没有狠过,只是这样过日子没什么意义而已。如今你身边就只有我可以信任了,我不帮你多精明点,怎么对得起咱俩的关系?”

#是非不渡忘川,一身孑然。庭院月色遍染,求君长安。海棠凋之无果,血染雨夜星火烁。此生万物不贪,贪君一诺予我。天灯一盏燃业火,深庭院花柳婆娑。君曾袖风滑过,记君二十载竹马诺。痴是我,傻是我,念念不忘是我。痴狂半世,饮君遗恨,终不得好果。

其实,人心比鬼怪更可怕。

麒麟竭生麒麟劫,十年别来思无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活在回忆中,为了那个回不来的他。

张起灵:“你们陪我走得够多了,接下来的道路,是最后的道路,你们谁也无法承受,希望你们不要再跟着我了。”

小花说着看了看天,“今晚要下雨,流血的天气。”

“也行,随便你怎么样,如果你真的把我打晕了,我也没有什么可说,但是我希望你知道,如果你需要有一个人陪你走到最后,我是不会拒绝的。”我道,“我要陪你去,这是我自己的决定,所以你不用纠结。”

我从来没有想到会遇到这种场面,从进人这个迷局开始,从来没有出现过同伴不信任我这样的事情。

一路过来,我一直怀疑这个怀疑那个.如今也终于轮到我被怀疑了吗?

不,这绝对不可以,如果我的同伴不再信任我,那我在这个谜闭里所有能够依靠的东西就都没了。

哀家正在梳头,你他娘的别捣乱。

中学生小说读后感范文

我特别喜欢看《查理九世》系列小说,它是我休息时的好伙伴。它不仅让我身临其境,还让我有了无穷的乐趣。

《查理九世》一共有二十四册,每一册都有精彩的故事。它主要讲四人一狗组成的dodo冒险小队,分别是虎虎生风的学校“小霸王”——虎鲨,天才小发明家——扶幽,女生代表优秀班长——尧婷婷,未来侦探问题多多——墨多多和绅士小狗——查理九世,他们展开了一起经历惊心动魄的冒险。

一打开书,你会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故事内容环环相扣。dodo冒险队虽然遇到了麻烦,但是他们知难而进,他们破解密码,对比指纹,分析推理,一个个巨大而神秘未知的秘密展开了。他们齐心协力,克服困难,用智慧的力量化解了一个个奥秘。从中,我看到了可贵的品质:勇敢、坚强、团结合作,正是这些品质,他们才能战胜困难,度过难关。

在《查理九世》里有为财富疯狂的人,有为亲人沉沦的人,也有为自己研究痴迷的人。世界上有大多执迷不悟的人,可最后他们都敌不过墨多多这样心灵善良的孩子。

“如果我真的存在,那也只是因为你需要。”

——《摆渡人》。

崔斯坦在荒原上,履行着所谓的神圣职业,没有自己,或者说,没有原本的模样。在躲过恶魔的一次次追击中,在日复一日的行走中,在灵魂一生的故事中,他遇见了迪伦,那个关心自己的女孩。

迪伦在学校的痛苦折磨中,在家庭矛盾中,在寻找生父的路途中丢失了生命。悲哀还是幸运?在这里,她遇见了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一个可以丢掉性命来追寻的人。

在看到《摆渡人2》中审判官来临的时候,我的心里有一些些私心,能不能不要有那么多的波折?就让他们,简简单单地在一起,就描绘他们通过努力获得父母的同意在一起,安安静静地一起长大、结婚、小打小闹、教教孩子,如此,该多好。不想要故事最基础的跌宕起伏,不想要真情之间的种种磨练。可是,做过的错事总要去承担。

里面有一个人物——苏珊娜。我不喜欢书中的这个人物。她喜欢崔斯坦,仅仅是喜欢而已,她和崔斯坦都是摆渡人。当我读到审判官把目光移到崔斯坦身上苏珊娜松了一口气时,我觉得,苏珊娜对崔斯坦不是爱情,最多只能是爱慕,有好感。毕竟,她只是一个摆渡人,并没有机会感受七情六欲。爱不一定非要刻骨铭心,但是一定要真情实意。人是一种复杂的动物,感情又是在人的基础上更为复杂的因素。崔斯坦可以为了保护迪伦不惜回到荒原,重复一日又一日的枯燥。迪伦可以为了崔斯坦,不惧恶魔,千里万里,跋涉艰苦,终于来到崔斯坦身边。

他们之间的真情,跨越了生死的帷幕,他们可以为了彼此,牺牲一切,他们的故事就像人间的四月天,温暖了读者。

爱情,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词汇。摆渡人,一个被禁锢的字眼。也许,崔斯坦和迪伦之间是命中注定。轻轻一句“我在这里”犹如一刃锋芒,刺痛了黑夜。

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而迪伦又何尝不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呢?崔斯坦带迪伦穿过荒原去到灵魂的世界,迪伦带着崔斯坦冲破生死的界限。崔斯坦在遇到迪伦之前,没有自己的音容笑貌,也就是说,他从来没有真正做过自己。崔斯坦最后的样子是迪伦喜欢的样子。可以说崔斯坦成为了迪伦喜欢的样子,或者说迪伦喜欢崔斯坦的样子。也许,我们可以认为,崔斯坦本来的样子就是迪伦喜欢的样子。亦或是崔斯坦因为迪伦有了自己的样子。他们本来不是注定的,他们本身不应该在一起。可是,爱情的力量真让人望而止步,他们改变了天命。

嘿,如果有机会,我想对我心底的那个人说一句“我爱你”,不仅仅是喜欢而已。可惜我知道,不同于崔斯坦和苏珊娜,也不同于苏珊娜和杰克,我们有自己的故事,但是同样不能在一起。

中学生盗墓笔记小说读后感

作为一个资深的推理小说爱好者,对于带有玄幻味道的小说不是特别喜欢,但在好评和热度之下去读了整套盗墓笔记后,却感觉略有失望。这本书好看吗?好看!但却不是特别好看的一本书。

中国作家最大的缺点是什么,就在于把事情往大了写,这和许多外国的作家相反,比如说日本的作家会把故事往小了写,显得更加细腻。一本带有玄幻解密类题材的小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一定程度的自圆其说的能力,全书的世界观应该是最为重要的,而三叔显然没有那么好的世界观把控力,所以这部书烂尾了!这真的很可惜,全书前期所设置的谜题太多,超过了作者的水平,所以无法完美的收尾,其实在云顶天宫时谜题已近够深了,线索也已经有些崩的感觉在里面了,但三叔反而没有停止在西王母那又设置了更多的疑点,这大大超出了三叔的把控能力。

盗墓笔记的成功带有一丝虚假的成分,可能我这么说对原著党是一种伤害,但盗墓笔记之所以受欢迎只是因为吴邪和张起灵两个人罢了,三叔将人心比喻为最可怕的东西,这一立意非常好,和日本著名作家京极夏彦一样的理论,可作品却没有展示出那样的深度或者黑暗面,使得这个立意变得有些可有可无。单论剧情和文笔来说,绝对算不上是上乘的小说。当然这依旧是一本很好看的作品,我绝不否认他的成功,但是还是希望中国能有几个热血的作者,而不是向郭敬明或者现在的江南一样成为一个商业的写手!

小说《芙蓉镇》读后感学生

获得茅盾文学奖的《芙蓉镇》。是一部十分优秀的文学读物。它的资料朴实,的的确确是改革初期的生活情景。主人公的悲惨经历让我们十分地感慨。

主人公胡玉音是一位新生的“富农分子”。那时候谁有钱有势,政府就打击谁。胡玉音因和丈夫一齐卖豆腐卖猪肉挣了点本钱。而李国香的出现让这平静的芙蓉镇变得十分“热闹”。因为李国香的出现也让胡玉音的生活变得悲惨。

读了《芙蓉镇》一书,我心生感慨:如果没有李国香,那就不会有胡玉音的悲惨经历了。而胡玉音的经历又正证明了改革开放初期的错误做法。如果没有李国香的话,那整本书就失去了写作的意义。

中学生盗墓笔记小说读后感

一部小说好不好,很大的一个标准是是否能让看小说的人了解足够多的知识,这部小说做到了,藉由盗墓的历史,原始社会,春秋战国,明清现代的各种名人故事像一幅美丽精彩的时代画卷一样展此刻我们面前。这些历史知识,让我们这些中华儿女着实受益匪浅,又惭愧不敢当,就我而言,一向以来都以为原始和奴隶社会在各方面都是落后简单的,就像历史书上的说一样只有破碗破罐,高手几个笨蛋一筐。

而对封建社会的中后期的了解就要多得多,个性是受电视电影武侠小说的影响,对明清唐宋这几代的了解有点畸形地突出。

而盗墓的特殊性让我看到了中国原始和奴隶社会以及封建社会早期的高度礼貌,人民群众的智慧。着实了给我不少震动:我们太小看祖先了,我们太小看历史了。要知道那段我所小看的历史的岁月长达两千余年啊!

看来我要重新认识一下这段历史了。

一部小说好不好,还有一个标准是是否有吸引人的情节,这部小说有,而且大大地有。最大的一个就是三叔,这个人物身上自始至终有着无比大的悬念,从刚开始的铜鱼,到之后的身份,再到之后的老九门大计谋,我就是被三叔这个人牵着鼻子走,吸引得不行不行的。还有一个就是铁面生,汪藏海,万奴王,西王母,样式雷所引起的山东瓜子庙,西沙海底墓,云顶天宫,蛇沼鬼城,张家古楼这些古代的盗墓线索。如果说以上两个都是带有严肃的侦探因素的话,还有一个是幽默因素的吴邪胖子闷油瓶的盗墓探索情节,还有吴邪与阿宁的暧昧,闷油瓶的身份。坚信不少人是由这两个因素作为身临整个盗墓活动的载体,阿宁死了以后,不知道有多少人都不想看了。

一部小说的影响深不深远,在于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个人的世界观,这一部小说就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今年没看几本书,这一向是我的遗憾,但是好在在年底前看了盗墓笔记,让我得尝所愿。这部小说改变了我的是:一向以来,我都以为教科书上讲的历史是最终的原貌,但是看了这本小说以后我发现从不一样的角度去看,历史是多姿多彩的,不仅仅仅是朝代更失失迭名人将相那点事,每一个人都有故事。而且根据个人的观察角度不一样,每个人的故事长度也不一样;再一个就是书中在每次侦探遇到死角的时候都会出现一次重新认知,最终发现问题出在先入为主,就是人带着一个思维去做事,碰到问题的时候用之前不确定的想法作为指导,结果往往步入死胡同,这时就要求我们以一个空白的大脑,不带偏见地去认识问题,这个教训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是很好帮忙的,对于我们真正成为一个成熟的人更是大大地有好处;还有一个就是历史的类似,我最近才发现这个问题,就是不管历史怎样发展,人性都是差不多的,并没有多大发展,因此历史上的人们干过的事,十有-此刻的人也在做,而且基本上毫无新意,这也是很无奈的一件事,一向以来人们用所谓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以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现代的必然要比古代的新高妙,但是就人们做种种事,做种种人来看,现代和古代的差别相当之小,人们一旦做了一件事,就像王小波所说的最经典的一句话一样:一切都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什么都跟历史上的一样。这能够说是人的悲哀,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不至于那么悲观,正因既然不可避免,也就随他去吧。

总体上讲,这部小说的侦探元素是最终吸引我。

中学生盗墓笔记小说读后感

越到后面,越没有感觉,不过是强迫症作祟,想知道到底三叔能写出一个怎样的世界,结果发现到处都是坑。当初构思很宏大,但最后却是穷途末路。所谓的终极,美其名曰存在每个读者的心目中,但或许三叔已无力保证整个故事的完整性,比如青铜铃铛、汪藏海、万奴王、张家古楼、考古队、青铜门等。

三颗星,给胖子,毕竟整套书下来,唯独胖子活灵活现,一身肥膘,却也是有胆量,有头脑,有身手,更有着世俗爱恨的一个人。天真和小哥,自带主角光环,天赋异禀,一个无所畏惧,一个优柔寡断,但却从来不失能力和运气,所以关键时刻总是有惊无险。也不需要去铺垫,渲染他背后的故事。胖子,很简单,就喜欢发光发亮的冥器,也喜欢天真淳朴的云彩,更喜欢各种不着边际的吐槽,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让人好奇他曾经经历过怎样的事情,才能在一身肥膘下也能有灵活的身手以及敏锐的观察力,还有他对生活和困难的态度,不偏不倚,直视命运却也享受生活。

能记住的大概也只有这些了……。

小说苦儿流浪记学生读后感

也许上天注定他要被遗弃在街头,也许出于无奈他要几经波折,但不管怎样,我始终敬佩他—雷米。

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抱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开始以他流浪小艺人的身份开始了他的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遭遇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遭遇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而冻死在花农的门前……千难万险也阻挡不住雷米的脚步,最终与他的生母一团一聚。

不管《苦儿流浪记》的结局怎样,即使雷米没能和他的生母一团一聚,我也然被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不论环境多么恶劣,凭着顽强、坚韧的信念,克服了重重的困难而感动。

那深深吸引人的不仅是情节的生动有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而且能净化人们的灵魂,激励人们的意志,这部不朽的名著以它那巨大的艺术魅力,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小说苦儿流浪记学生读后感

记得以前,我读过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至今也让我受益匪浅。我一直都没忘记过这本书的内容。接下来接让我给大家讲一下吧!

你么知道我是怎么知道这本书的么!因为那是有一天。我们的语文老师在最后的课堂上(因为老师要调到其他学校当校长)。给我们介绍了一本书《苦儿流浪记》。就这样我买了一本这样的书。

《苦儿流浪记》使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1830——1907)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埃克多·马洛是以发展并发展并提高了当时的情节剧小说而载入了法国近代文学史的著名作家之一。

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极其重要的代表性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它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他一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中遇到洪水的侵虐;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总之,故事跌宕起伏,色彩斑斓多变,十分引人入胜。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到非常感动。因为我从小主人公雷米身上学到了他的那种不怕吃苦,不怕累的精神。和坚定的信念。在困难中我们应该学习雷米的坚强。因为只有坚强才能克服种种困难。

好了我也不多说什么了。在最好我在个大家提供一个消息。这部小说干问世以来,被译成英、德、俄、日等多种文字,受到全世界读者,特别是少年朋友的喜爱。直到今天。他仁在法国冲印出版,并多次被搬上银幕,受到观众的普遍欢迎,被誉为法国文学史上不朽的作品!

中学生《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有幸拜读了姜戎先生的《狼图腾》这本书,《狼图腾》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追求关注和焦点。

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而取而代之的则是人们对狼的误解。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的利益。

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狼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的区别。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读完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以前以为它们是残暴的侩子手,其实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

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红岩小说读后感九年级学生

60年峥嵘岁月,五千年血色中华。

历史的长卷翻过一篇又一篇,而我们的祖国始终屹立在历史的长河,无论是苦难还是辉煌,都必将是人类历史上绚丽的篇章。

1948—1949正是新中国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敌人的镇压与破坏比任何时候都要残酷,在滓渣洞和百公馆,无数中国共产党人靠不屈不挠的精神和毅力,反抗,斗争,谱出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在一个个鲜明的人物中,最被大家所熟知的应该就是江姐了,她,是一个坚强,宁死不屈的共产主义战士,在滓渣洞集中营,她曾保守折磨,当竹签钉进她的手指,热血顺着指尖流下,十指连心,而江姐把这种刻骨铭心的痛化作更坚定的信念。她用自己的行动激励,鼓舞占有们坚持斗争,然而最终,江姐为了不暴露计划,还是毅然决然的走向了刑场,用自己的生命,谱出一曲感人肺腑,令人热血沸腾的生命之歌,他永远是我们的英雄。

红岩就是生命之石,唱出了厚重的生命之歌。就像一面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心中的理想和信念热坚持不懈的奋斗,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正有他们的努力坚持,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需要我们去面对,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越需要坚定心中的理想坚持不懈地去努力。

为心中的目标奋斗,不只是在战争时代、也是在当今社会世界价值观所需要的一个精神。

我也曾立过许多目标:每天背单词、每天跑步锻炼身体、学一门乐器。开始时热血沸腾,积极完成。过了几天,就心生厌倦。每天背单词很难,于是将书包甩到一边,看向窗外,黄昏前的天空像被火烧过似的,泛着红光,格外地显眼,不由地想起江姐和那时代的共产党员,他们坚持和敌人反抗,就算付出生命,也要坚持,只为他们心中共同的目标——解放中国,让全中国人民过上辛福生活。在江姐面对敌人的折磨的时候,她从没有感到惭愧。在战争时代,共产党人为坚持解放中国而抛头颅洒热血。而今天,我为什么连区区背单词也坚持不下。责备不断地从我心中响起,如黄钟大吕直敲我心间。于是重新抓起书,沉下心情,又接着背。

坚持它存在于每一个时期,坚持也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我们实际行动。

因为身处中学,只感受到学校里的氛围并不是一个澎湃激情与梦想的地方。相反,很多人被整天堆积如山的作业而苦闷,枯燥无法坚持,相比于革命年代青年学生日日夜夜学习的劲头,我不禁为我们这一代人汗颜。看着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脑海里浮现的却是江姐坚毅瘦弱的蓝色旗袍上鲜红的毛衣,就像是一面红色的旗帜,在迎风飘扬,也许《红岩》如生命之石不断提醒青年人:要身怀远大抱负,为建设更加富强国家而坚持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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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小学生读后感

其实这本书科幻小说在现在看来已经不是科幻了,但是我总是会从这本书上找出阿波罗登月的影子来。

美国的南北战争刚结束的时候,一群以制造大炮为生的人们,一个“大炮俱乐部”陷入了无所事事的困境当中。这个俱乐部里面有好多残疾人……都是在战争中负伤的',他们恨不能再度挑起一场战争来,但是必然不可能了。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俱乐部的主席巴比康找到了一个新的目标,就是发射一颗炮弹到月球上面去,报告引起了热烈反响。全世界为之瞩目(语言真的好幽默啊)。随后便开始了紧张的筹备工作。与此同时,巴比康的死对头尼切尔也在不断地泼冷水,并且下了很大的读书说巴比康不可能成功。

这项工作需要很多很多的钱,但是钱不是问题,因为这是人类的进步,所以不管捐多捐少,全世界都为之奉献了。作者在这里还小小地调侃了一下英国人的自大,说英国人嫉妒美国人,结果没有捐钱。

资金也到位了,计划也订好了。恰在此时,发来了一封来自法国的电报,一位法国的冒险家米歇尔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就是把炮弹做成空心的,他要乘坐炮弹登上月球。所有的人为这个新的提议兴奋不已,米歇尔很快来到了美国。

他发表了在美国的演说,结果会上有一个人与他针锋相对,质疑整个计划。那么这个人是谁呢?当然就是尼切尔了,因为尼切尔当众侮辱了巴比康,巴比康和他决定决斗。

为了举止这场悲剧的发生,米歇尔和俱乐部的秘书马斯顿来到了决斗地点,并让两个人停止决斗,米歇尔还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提议:既然尼切尔不相信炮弹可以发射到月球上去,那么就请尼切尔一起乘坐炮弹来见证这一次的旅行。

尼切尔同意了,时间不多了,炮弹、火药等等都准备好了(这一段很刺激),地点定在了佛罗里达,为此德克萨斯非常非常地愤怒。那一天终于到来了,成千上万的人来到了发射地点,见证这个历史的时刻。

我不得不说凡尔纳真的很会写啊,很诙谐啊(这样说很谐音哦)。情节紧张刺激,里面还有好多科学上的知识,而且绝对不是杜撰的,不禁让人钦佩他的学识之渊博。

六年级学生必看小说读后感

以读者的视角,故事完完全全的大白,但沙都子和加贺,书中的主要人物,他们却只是知道了部分,将他们不愿意去相信的推断加上了。

祥子因为偷情最终在男友藤堂一句话与自责中选择了自杀;看到自杀现场的藤堂没有及时施救而是选择像杀人犯一般默默离开;华江为了让男友毕业后顺利录取而对大赛在即的朋友波香下了黑手;知道藤堂秘密的波香以此为筹码和藤堂联手向若生复仇;藤堂却因为波香知道真相而下毒置其于死,最后在坦诚真相前选择投海。

故事就是这样,最终他们迎来了春天的毕业。

成长就是这样,在一步一步地迈向未来时,逐渐变得不愿意和朋友倾吐自己心声了,而更宁愿选择做出一些阴暗的手段满足自己的利益。

即便是朋友也下得去手么?是的,人就是利己的。

如果成长需要交换,你最不愿意交换什么?我最不愿意交换的,果然还是自己那颗涉世未深的心。算计,利益什么的,恐怕我这辈子也不想去学。这就是我,一个长不大的我,一个不愿意伤害别人的我。

年《活着》经典小说学生读后感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余华《活着》。下面是小编整合的《活着》经典小说学生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暑假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余华的《活着》。

小说以“我”一位旁听者听一位老人讲述他过去经历的形式展开,老人用平静的口吻讲述了他自己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老人叫富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嫖赌,无所顾忌的胡闹很快让他倾家荡产,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穷光蛋。他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但厄运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他的父亲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一头栽入了粪坑;为生病的母亲到城里买药时,他自己被抓壮丁,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之后,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但母亲已病故;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终于长大成人却死于了难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父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与它相依为命。

看完后,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活下去。想起初一时我们学过一“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头上,谁都得受着,而且都受得了。”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每天都在发生着灾难。当灾难没有落到我们自己头上时,作为旁观者,我们往往不敢设想这灾难落在自己头上怎么办。但事实上,一旦这种情形发生,你就必须承受,往往也就能够承受。

在我们老家对面有一个老公公,已经风烛残年了。每次我回老家,总能看到他一个人坐在墙角晒太阳,安静平和。妈妈曾告诉我,这个公公苦难的一生,他的父亲在他小时候被抽壮丁就再也没有回来;他的弟弟在刚好成年时因受不了生活的痛苦上吊而死;他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小儿子在一次晚自习回家时不慎掉到万苍初中前的溪里淹死了;大儿子儿媳雷雨天气时在野外割麦被电死,留给他们一个10岁的孙子;他的妈妈伤心绝望一病不起,离开了他;后来妻子也因痛风去世。两个女儿远嫁他人,这个公公历经磨难,带大了他的孙子。听完后,我想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活着》,看着祥和的老公公,我肃然起敬。活着,才是道理。活着,才有希望。

人生在世,活着,才有希望。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

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10年,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小说以旁观者的视角讲述了主人公福贵一生的经历。他的人生是平凡的,甚至可以说是凄惨的:不仅没有他名字中的“福”、“贵”,还亲眼看着自己的一个个亲人、爱人从身边离去,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境地,但福贵却依然平静的生活着,没有陷入预想中绝望的泥潭。或许正是因为这一次次离别使福贵,更使我们看清了活着的意义。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静静的看这本书,感悟作者的思想,那种感觉像是在与一位智者交谈;我喜欢细细的品味书中的语言,似乎每一处都暗藏玄机,似乎在玩一场智力游戏。《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每个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特别是那些年轻人,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一座小城,一段人生,一个过程。为了活着,我们都努力活着!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_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这本书的正文有些太过平静,平静的有些令人发指,生活将一个人的命运血淋淋的扒开,在好不容易结痂的时候又去揭开,在这种长时间不断叠加的痛苦中本该呐喊、哀嚎的境遇下却是以最不可能存在的平静来展现,也正是这摸平静让人欲罢不能的沉浸其中。对于主人公富贵一生的困苦,作者只是平淡的叙述像太阳东升西落像树木春发芽秋天落叶一般,然而呈现给作为读者的我们确实久久的意难平,但也是这种反差让我们悲愤命运的不公的同时也能奇迹般的平静以待情绪内敛正式生活。

故事内容是作者在偶然间结识了一位老农,并由此了解了老人的过去。老人名叫富贵,人如其名家中有些家产并娶了米店老板的女儿,本应是富贵温馨的故事奈何富贵年少吃喝赌样样精通,甚至当众殴打跪在他面前求他回家的怀孕妻子,直到输光了家产才幡然醒悟。

父亲突然离世,老婆被娘家接走,一个富有的二世祖一夜之间成了中下贫民,上有老母下有女儿,连感叹都来不及发出便被迫开始生活。妻子家珍产下幼子后仍带着孩子来到一贫如洗的他的身边,在生活中慢慢变好的时候母亲却病倒了,他拿着家里仅有的两块银元去请郎中,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送往战场,这一去便是两年。从尸山血海中回来不易,家母离世女儿因病又聋又哑,但到底他回家了,日子虽然清苦倒也有了盼头。

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小小一个人为了不弄坏草鞋光着脚跑路,然而命运就是这么不公那么多人偏偏就只有小有庆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活活被抽血抽死。可笑的是这位县长是富贵的战友。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徒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每个人的死都在意料之外,每每在你以为不能再苦了的时候,余华都会用他那冰冷的笔在你的心窝插上一刀,敦厚老实的女婿在上工的时候被砸死,最小的孙子竟被一碗绿豆撑死!可笑!可悲!

你看见衰败。你看见颓唐。你看见离奇却又平凡的人生。你只是抱着家珍说你们要好好过。你看见兴盛。你看见圆滚滚的jn。你看见不孝和温顺。你看见生活怎么样折磨一个人。你看见老爷子无声的长叹。在田地的那一头。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还是要活下去。所以富贵跟那头叫福贵的牛说啊,福贵啊,你要好好干活啊。

家珍和有庆都比你耕得多啊。生活,或者说活着,就是活着。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

也许因为活着,所以才能够分一点心去顾虑生活,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但是很多时候却将这二者混淆不清,我们需要的首先是生存然后才是生产、生活。所以当你需要的或是想要的没有实现时,不要轻易地沮丧和失落。因为你已经做到了为人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一件事,那便是-活着。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

红岩小说读后感九年级学生

在学校开展的“读好书”活动中,我读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描写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敌人进行不屈的斗争。虽然最后他们大部分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无数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最后的胜利。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性:江姐。她面对老虎凳、钉竹签,不但没有被吓倒,而是大声呵斥了敌人的卑鄙行径。她的英雄事迹深深激励着监狱中的革命志士。

我还认识了可怜的“小萝卜头”,他长着大而有神的眼睛,因为营养不良身体很瘦,头显得特别大,所以狱友们怜爱地叫他“小萝卜头”。虽然小萝卜头那样小,但他却一点也不惧怕敌人,他一直担负着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

人们在狱中相互鼓励,互相支持,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人民,属于中国共产党。他们甚至在狱中悄悄缝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时刻准备着庆祝胜利。然而恶魔般的国民党特务,就在革命胜利前夕,残酷地杀害了饱受酷刑的革命志士,甚至也没有放过可怜的“小萝卜头”。

红岩小说读后感九年级学生

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百感交集。

这个故事讲述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和小桂子相像,身上还有秀贞说的胎记,就让妞儿和秀贞相认。后来妞儿和秀贞去找寻爸爸时不幸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英子一家迁居。英子认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童年。

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骆驼队”、“惠安馆”、“兰姨娘”、“驴打滚”、“爸爸的花”,每一章节主角最终都离开英子,他们的离去,让英子坚强、也长大。更表达作者英子对童年的忆念,让我们懂得童年的可贵。

读这本书,我也想许多。说到童年,更是让我满怀激动。童年是人生的一个开始,失去就再也无法返回。可为什么有人想失去童年呢?虽然童年有许多事受到禁止,可这只是意味着我们还没有长大,我们还可以用童心去干很多事,因为童年是要快乐的,要快乐地奔跑在草地上,就算是摔倒,也是与大地亲密的一次拥抱。在自然的景色中快乐地成长,这些是只有在童年才可以做的。只有在童年开心,才能快乐地成长。

好好珍惜童年吧!它会让你的成年变得更加光彩!

六年级学生必看小说读后感

前段时间疯狂的迷上京剧,尤其是梅派。学唱了梅派代表作品“穆桂英挂帅”。对“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敌血飞溅石榴裙”的穆桂英非常欣赏。梅派经典,以柔美婉转的杨贵妃形象为主,但刚柔相济的穆桂英、虞姬,也是梅派塑造的光彩照人的角色。梅派传人梅葆玖,把“大唐贵妃”演绎到极致,一曲《梨花颂》也成为经典。

“梨花开,春带雨,梨花落,春如泥”脱胎于《长恨歌》里“梨花一枝春带雨〞。长恨一曲千古思,想那相爱的李隆基与杨玉环何幸,被后人不断的歌咏传唱。

今天是正月十五,学校一旦开学,元宵节是绝不在放假之列的,除非刚好赶上星期天。正月十五闹花灯在我们这里也不大流行。从腊月就开始的灯会,到现在恐怕也让人审美疲劳了。“宝马雕车香满路”的盛景,倒是随处都能够遇到,不过是堵车堵的人心烦的时候,无奈的美好联想而已。早已没有了赏灯过节的兴致,人们多思的是如何减肥,把过年胡吃海塞的过错纠正过来。所以元宵节主要就热闹在微信和qq里。然各种祝福,虽花样百出,实则一个意思,元宵节快乐。

快乐于现代人早已是奢侈,却又是最为廉价的希望,人人都想拥有,人人都想送出。最终会明白,那不过是一个停在时间里的烟花。昨晚的月亮很大很圆,让人怀疑是不是农历计算错了一天。前不久的'超级蓝月已让人惊艳,这轮满月便不是稀奇之物,亦没有多少人去歌咏感叹了。

还是会想到汤圆的,以前吃汤圆是自家做的。把黑芝麻、核桃、花生炒香了,打磨成粉,再用猪油白糖炼制,辅以桂花或橙糖粒。汤圆的心子,已耗费了无穷心思,白糯的汤圆便承包了做者的全部祝福。或者在某一个汤圆里包上洗净的硬币,则吃上的人就好运好兆。旧时的年味,到元宵节是隆重的收尾,是节日的高潮。(很喜欢《千江有水千江月》,便因为它写的年味浓美)一碗汤圆的个数,都蕴含了美好的祝愿,好事成双,三星高照,四季发财,五福临门,六六大顺,七巧成福,八方来财,九九长寿,十全十美(不大允许只吃一个)。

我记忆里最特殊的汤圆,如今已是绝唱。那一年元宵节姐姐突然生病,外婆母亲照顾她去了。我与表妹则拜托青春正茂的小舅。小舅聪明而贪玩,早上嘱咐我和表妹只管赖在床上,别起身,待中餐早餐一起解决。我俩饥肠辘辘,催他做汤圆。他倒好,三下两下做的四个大汤圆。有多大呢?平常吃饭的小碗只能装一个。于是那天我与表妹各吃了一个终身难忘的汤圆,小舅吃了两个。三个人都吃得心满意足,笑逐颜开。如此特殊的记忆,随小舅的去逝,而成为记忆的乐梗,斯人已逝,怀念如故。

而怀念之情《长恨歌》表现得那么深切,“圣主朝朝暮暮情〞〝孤灯挑尽未成眠”。相思之情浓烈、惨淡、持久。我们的怀念,则淡而弥久,那是血浓于水的亲情。

元宵节其实又是情人节。中国人好玩,自己的情人节,从七夕到上元均已忽略,别人的2月14被商家热炒,就记得真真切切。又送玫瑰花又送巧克力,还红包满天飞,大家都陶醉在祝福里不宜乐乎。而更多克己、谦逊又含蓄的人,无所谓的过了每一天。美其名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总有人替他们分辨。其实从忽略拥抱到忽略节日,中国人早已不善表达爱。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教育鸡汤,恰好折射出人性的冷漠。

欧亨利小说选学生读后感想

读了《欧亨利短篇小说》之后,我在中间发现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虽然一些故事选材上很普通,但是却能带给我们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因为在其中有着许多感人的细节,让人产生出无限感慨。

《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体现了爱是多么的伟大啊。爱可以让一个绝望的人重新燃起希望之火;让一个失败的人重新振作再次去尝试做这件事直到成功;让一个人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所有。有时候那个人只是买了一件很普通的东西送给自己所爱的人,但那个人所爱的人经常会因为那个人的这一小小举动开心上很长时间。因为礼物虽然很小,但代表了那个人小小的心意,所以礼物的大小并不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反而会让两个人的感情更上一层楼。即使贫穷也不会影响感情,因为每个人都尽最大可能为了对方付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但却不会后悔。因为有爱在支撑着,所以他们才会毫不后悔自己所作的事情。

《贼骨人心》这篇文章中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的贼都是坏的,也有人为了维持生计而走上了这条路。不过我认为贼总归是贼是改变不了的,虽然那个人可能是个好贼。但我认为在对待好贼的时候要宽容一些,不能把他们和那种很坏的贼相提并论,要听他们的解释不能照着自己的想象办事情,因为这样会坏了大事。不过也不能手软,该办的就因该去办,而且要办得漂亮。

总之,我认为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很多我们原来可能不知道的东西。从中我也感悟出了许多道理,我觉得这些道理虽然简单但也让我们十分受用阿。我们要把从书中学到的道理用到生活中去,这样生活才会美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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