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举债工作计划(优秀18篇)

时间:2023-12-18 21:09:10 作者:ZS文王

工作计划书要求我们清晰地列出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时间,以及所需的资源和支持,以便更好地进行工作安排和协调。通过学习和应用工作计划书,可以提升个人和团队的工作质量和绩效。

违规准则年度工作计划

做为一名派出所民警,我在派出所领导的正确带领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勤务工作模式,大胆尝试社区民警专职化道路,并在工作中取得实效。,我在办案能力、工作积极性及群防群治工作成效等多个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并受到辖区群众的拥戴。现将我在的工作做以下总结。

一、勇挑重担,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我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我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处处体现了一名警察的党性原则和政策水平,我在工作中把辖区的治安稳定和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我做为一名公安民警政治责任感、工作责任感的具体表现。

今年,我管辖的社区为城郊结合部,治安状况复杂,基层基础工作有待于加强改善。我在接手社区工作后,首先进行的是社区走访工作,通过积极走访,了解社区治安工作和存在的问题,与群众进行沟通,我以实际行动来告诉群众,我是真心实意来听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看法和意见的,通过二个月的时间,我用真心换来了民心,随着时间的推移,社区里的群众越来越信任我了。今年月,社区在我的带动下治保会、联防队等组织,也纷纷健全壮大起来,,社区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人口管理效果突出,我所管辖区没有“某团伙”等_组织人员,没有群众上访事件,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四无小区”。我所做的工作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二、贴近群众,构建稳定和谐平安社区。

今年,随着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在社区积极开展民情调查,根据工作职责,努力去解决社区群众的实际困难。今年6月份,我接到辖区回收公司宿舍居民的求助电话,他们屋子里的水管冻裂,要求帮助。我在了解了事情原委后,立即骑车赶到现场,由于积水已满,我只有一桶一桶往外提,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才将积水处理掉。社区居民一家都是下岗职工,且有疾病缠身,我在了解到了他们的情况后,和社区居委会的同志把米、面送到了他家,尽自己的力量来帮助他们。通过为社区群众解决问题,加大了和群众之间的交流,到今年下半年,我与社区群众的关系已经非常好了,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提高了社区工作。

三、积极进行社区走访工作。

我在社区进行走访工作时,每次都要做好“功课”,并要求自己首先要学会细心,尽可能多方面地了解受访居民的情况,明确走访内容、目的以及要达到的工作效果,这样不仅使走访工作更具针对性,而且能给走访群众留下深刻印象,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要耐心,基层基础工作离不开群众,对群众开展工作需要耐心,要坚持和群众打成一片,群众才能接受你,才会支持你的工作,最后,工作还得有诚心。社区民警管的事情琐碎,稍有不慎便会有所遗漏。在平时接待时一旦失约,群众就会误解我们民警架子大,说话不算数,缺乏诚信,事后去补救的话,也只能是则事倍功半了。为此我在工作中坚持每天多看工作笔记,对群众委托的事牢记在心,与群众约好的时间从不失约,遇有突发事情不能前往的,我都及时主动与群众提前联系解释。此外社区我认为社区工作还得保持公正心。在走访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谈话内容分场合,办公场所讲政策,热闹地方多宣传,隐秘场所做帮教。对于工作上问题的调查访问选择在办公场所进行访谈,对居民群众的帮教谈心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这样不会给群众带来负面影响。

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与未来工作计划。

(一)社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今年,我在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结合实际情况来看,我对社区群众在工作上还是存在着模糊认识,把警务工作仅仅停留在的巡逻、防范上,在为群众处力问题上的力度还有不足的地方。同时我对社区有些工作情况了解不深,没有全面掌握社区各种人员的信息情况,这是我在今后工作中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未来工作计划。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要结合苦练基本功工作,加强学习,定立目标,总结方法,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基础工作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全面提高社区基础工作总体水平。

1、在与群众的接触中,要注意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能力,注重锻炼自己的口才,特别是在宣传党和公安机关的方针政策、开展教育动员活动时,注意提高自己说话的政治和法律水平。

2、要多说心里话,多说实在话。要根据社区的特点和居民的心声,集中精力、开动脑筋做几件有影响的事情,将侵犯群众利益的不法人员及时予以处理,把社区邻里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调解好等,并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遇事或接报案件能够随机应变,有效控制、妥善处置。

3、平时在社区开展工作时,着装要严整,举止要端庄,行为要规范,言语要文明,既能与群众打成一片,又不失自己的身份,向群众展示一个威武雄壮、文明强干、一身正气,信得过、靠得住的人民警察良好姿态,在群众心中塑造起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的形象,使群众有情况愿意向民警反映、有问题乐意对民警倾诉,有矛盾愿意找民警化解。

违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排查整顿工作从2020年7月下旬开始,8月28日之前完成,主要按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7月底前)。

1.成立机构。镇党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党建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注滋口法庭等部门为成员,负责排查整顿工作。村(社区)成立对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总支书记任组长,专门负责自查整顿工作。

2.全面动员。镇党委召开专题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排查整顿工作目标、原则、任务和要求。村(社区)相继召开专题动员会,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8月28日前)。

1.基层党组织自查(8月14日前)。由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迅速澄清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的底数,包括党员身份证号、入党时间、转正时间、是否转出或转入、是否有党员档案等基本情况,填写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名册》,认真清理党员档案。于8月13日之前,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档案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名册》交镇组织办。通过查阅入党材料、实地走访了解党员现实表现并听取群众反映等方式,掌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2.镇核查、部门联审(8月28日前)。镇党委明确专人集中审档,建立问题清单,并由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通过对比问题清单,查阅入党材料、实地走访了解党员现实表现,并听取群众反映等方式,对照党员名册,一人不漏排查,“四个方面”问题,特别要如实查清是否异地入党、是否乡村干部亲属、是否弄虚作假等情况。排查要做到党员档案资料,支部和党委会议记录、政治审查材料、信访举报线索和重要舆情信息四个“过一遍”,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按一人一表填写好《华容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表》,于8月25日前交镇党建办。镇工作领导小组会同镇纪委、党建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注滋口法庭等部门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的农村党员进行联审,了解党员入党前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筛查掌握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梳理成文字材料报镇党委会议研究。核查情况及问题线索清单于8月27日前报镇党建办。

(三)配合审查和认定处理(10月底前)。

配合县级领导小组作好相应核查工作,对确有、疑似等违规违纪问题的配合作好认定和处理工作。

(四)总结提升(11月中旬前)。

村(社区)针对处理的相关问题梳理材料报镇党建办,镇领导小组对排查整顿工作进行总结,梳理筛选工作中典型案例,连同工作情况报告,一并报县委组织部。

违规举债工作计划精选

为贯彻落实_、_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根据《_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xx〕38号)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主体责任。县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各部门,组织清理排查,摸清债务家底,扎实做好本部门单位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切实担负起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主体责任。县政府成立由政府县长为组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郧西支行、十堰银监局郧西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财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当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需要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成员单位。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县财政局作为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做好债务规模控制、政府债券分配、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预案,组织提出需提交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决策的工作方案和政策建议。

县发改局负责评估投资计划和项目,根据债务风险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牵头做好企业债券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开展审计,提出加强债务管理和债务风险防控意见。

县国资局负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债务偿还和风险防范工作。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人行郧西支行负责开展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牵头做好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十堰银监分局郧西办事处负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做好风险防控,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风险处置工作,牵头做好银行贷款、信托、非法集资等风险处置工作。

债务行业主管部门是政府性债务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负责定期梳理本行业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督促举借债务或使用债务资金的有关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当出现债务风险事件时,落实债务还款资金安排,及时向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一)严格执行限额管理政策。债务限额由省人民政府下达,政府债务年末余额不得突破省人民政府审定下达的限额。

(二)分类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要求,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对未按要求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偿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债务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政府债务预算应当全面反映债务“借、用、还”整体情况,并汇总反映政府债务余额、结构、债务资金安排使用以及偿债资金来源等情况。

(三)明确限定举债资金用途。举借的政府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支付利息,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竞争性项目,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提前偿还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债券、外债、国债以及政府专项借款。

(四)严格执行政府担保规定。除转贷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外,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不得承诺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融资承担偿债责任。县政府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出资设立或参股担保公司(含各类融资担保基金公司),构建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担保体系,依法依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政府依法在出资范围内对担保公司承担责任。

(五)建立完善举债融资机制。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只能通过省人民政府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举债,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不得以文件、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严禁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除_另有规定外,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也不得通过违规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期限等方式变相融资举债。

(一)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得干预融资平台公司的日常运营,加快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除国家另有政策规定外,主要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功能、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融资平台公司,应在妥善处置存量债务、资产和人员等基础上依法清理注销;对于兼有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的融资平台公司,应在剥离其政府融资功能并妥善处置存量债务的基础上,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同类业务,转型为公益性事业领域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对于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市场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剥离其政府融资功能并妥善处置存量债务的基础上,转型为一般企业。

(二)分类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对融资平台公司属于政府债务的存量债务,在规定期限内置换为政府债券;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存量或有债务,可按照规定程序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转化为政府债务;融资平台公司新增的企业债务,应当由其统筹自身经营收入等资金妥善偿还,县政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涉及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按照《预算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要依法依规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严禁以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和新增债务名义逃废责任。各部门违规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划转收回;属于以注册资本形式注入的资产,应当依法承担补足资本的法律责任;对存量政府债务形成的非经营性资产,应当通过政府债券置换债务收回。

(三)规范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行为。要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融资行为,使其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融资平台公司在境内外举债融资时,应当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向债权人主动书面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并明确其新增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县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得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

(一)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要全面掌握政府资产负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经济财政运行等情况,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根据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或有债务代偿率等指标,及时分析和评估政府债务风险状况。要强化预算约束,健全管理制度,将政府及所属部门与其他主体签署协议承诺用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支付的事项纳入监测范围。要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定期评估本地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并作出预警。

(二)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债务风险较高的部门单位,要制定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明确降低债务率的目标和任务,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努力降低债务率。当出现偿债困难时,要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处置政府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

(三)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要抓紧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当难以自行偿还政府债务、发生债务风险事件时,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化解债务风险,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全面清理整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担保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县财政局要会同县发改局、县审计局、人民银行郧西支行和十堰银监分局郧西办事处等部门,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债务规模大、风险高的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提早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五)建立联合监控机制。县财政局要会县同县发改局、人民银行郧西支行、十堰银监分局郧西办事处等部门,建立大数据监测平台,完善统计监测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校验,定期通报监测结果。要建立财政、发改、司法、审计、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律师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参加的联合监管机制,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融资平台公司、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府性债务管理作为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化解、有效防范债务风险。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全面落实债务管理政策、有效控制债务规模、及时化解债务风险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补助;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债务规模长期偏高、化解债务风险不力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

违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是按要求、按程序新发展党员,确保按时间按进度高质量推进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作,及时帮助接收的预备党员转正,做好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台账等工作。

同志们:

按照中组部和省、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区将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党委所辖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所辖农村党组织发展的党员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四类问题进行排查。抓好这项工作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乃至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意义重大。区委对此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常委会议,成立了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对排查整顿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印发了《xxx全面推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实施方案》,各单位要坚决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此,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源头工程、基础工程,是关系到党的战斗力和生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对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从源头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排查整顿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v^^v^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要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党的十八大以来,^v^先后出台了《中国^v^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中国^v^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为管党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开展排查整顿工作,既是全面落实中央已出台党内法规制度的要求,也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和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党(工)委、成员单位及工作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严肃查处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推动基层管党治党强起来、严起来、实起来。

(二)开展排查整顿工作是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的质量直接影响党的生命力。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就是要紧紧围绕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这个关键,通过对问题党员的整顿处理,进一步强化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及时清扫思想政治灰尘、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不断纯洁党组织的源头活水。各单位要以高质量开展好排查整顿工作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坚决扛起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排查整顿,切实从源头上保持和增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的建设。

(三)开展排查整顿工作是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农村党员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者和推动者,党员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就是要通过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规范标准要求,树立鲜明导向,把各领域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充分发挥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作用,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要坚持从严从实,高标准高质量扎实开展排查整顿工作。

排查整顿工作政治性和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涉及党员多,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多样,大家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紧盯不放、一竿子插到底的韧劲实劲,把各项工作抓深抓细抓具体,确保中央、省市委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认定问题要精准。问题认定是作出处理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党员的政治生命,必须做到于法周延、于情合理、结果服众。要依规依纪科学认定,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审慎稳妥地提出认定意见,对事实不清晰、存在疑点的,要进一步核实查清,确保有规可依、有迹可循。要注重综合研判,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结合档案审查、部门筛查、走访调查等情况,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精准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区镇(街道)两级要建立集中会商制度,对排查整顿过程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情况复杂的个性问题,以及拿捏不准的难点问题等共同研究、统一研判,以免引发基层矛盾。

(三)整顿处理要规范。对问题党员进行处理是这次开展排查整顿工作的落脚点,也是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尺。要严格执行处理程序,按照镇(街道)党(工)委提出初步意见,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由基层党组织具体办理的工作程序进行处理,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要注意区分具体情况,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对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要敢于坚持原则,对确实负有责任的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严格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严肃审慎作出处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个环节。

(四)政策把握要到位。排查整顿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都比较强,在组织推动时,要掌握好工作方法,把握好政策要求,切实提高整体工作成效。要处理好社会贡献和政治标准的关系,正确区别“能人”标准和政治标准,不能以作出贡献多少直接作为党员标准,一些人有违法前科隐瞒起来,不主动交代,首先政治上就过不了关,必须严肃处理。要处理好优秀分子和轻微违反发展党员程序的关系,如果一些优秀分子入党程序不够规范,要注意把组织原因和个人原因界定清楚,把看现实表现和看入党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不能简单片面否定。要处理好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和保护党员积极性的关系,镇(街道)党(工)委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安排专人与被处理的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把思想工作做深入、做稳妥、做到位,不要留“后遗症”。要处理好解决违规违纪问题和规范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关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规范,在排查整顿过程中不断发现解决问题,不断研究完善工作制度,真正使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起来、规范起来。

三、要勇于自我革命,以强烈的责任担当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就是自我查摆、自我提升的过程,大家要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抓紧抓实各项任务,真刀真枪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把开展排查整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好各方面力量,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督办;镇(街道)党(工)委要敢于揭短亮丑,深入细致搞好自查,确保各项任务要求推进有力、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促指导。区委将对整顿排查工作开展督促指导,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组,采取蹲点调研、明察暗访、巡回督导等方式,分阶段驻守基层,深度参与排查、核实、认定、处理等每个步骤和环节,全程进行指导把关。排查整顿工作结束后,要组织“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切实保证排查整顿工作质量。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部署要求,注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尽可能减少文件、会议、报表等,督导检查要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展工作,防止增加基层负担。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排查整顿情况不宣传、不报道,相关数据、案例不向社会公布。要增强政治敏感性,注意关注党员思想动向和群众反映,加强舆情管控,防止负面炒作。

(四)推动成果转化。要以开展排查整顿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反思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做实做细日常工作,防止问题再次发生。要坚持整治和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作为查找制度漏洞、完善工作机制的过程,不断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切实把党员队伍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建设现代化新xx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同志们,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是中央和省、市委交办的重要政治任务,更是对我区发展党员工作的一次严格检验。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分析研判、全面摸排整改,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让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完善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实施以来,xx区坚决贯彻省委、市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紧盯目标任务,严格步骤程序,严肃纪律要求,精心推动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违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在下一步,党支部将进一步转变思想,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尺度和准绳,严把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整章建制,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凡程序不合者,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党组织一律不予审批。

11月7日上午,西干沟乡召开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治、“三务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工作部署推进会。乡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部分分管副乡长、各村党支部书记、监委会主任、“三务公开”信息管理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乡党委副书记王丽华主持。

会议对开展2014——2019年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要求各村对2014年5月以来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审查,从档案资料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档案资料造假、是否存在“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三方面全面掌握基本情况。按照党员发展5个阶段25个步骤的程序,逐项细对,围绕弄虚作假、“带病入党”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违规“易地入党”“人情党员”以及严重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针对我乡“三务公开”平台录入工作进度缓慢问题,乡纪委书记亲自督办,当场解决各村信息录入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制定了相应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具体事项和详细内容,并要求工作人员每天向乡党委书记汇报各村进展情况,促进工作落实。

结合近期重点工作,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近期规定动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支部要围绕主题教育12字总要求,在通读主题教育规定书目,持续学、跟进学、深入学^v^^v^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学习研讨、专题调研、听取意见,重点对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逐一对照、全面检视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的问题,制定整改落实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真刀真枪解决好问题,不断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

同志们:

按照中组部和省、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区将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党委所辖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所辖农村党组织发展的党员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四类问题进行排查。抓好这项工作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乃至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意义重大。区委对此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常委会议,成立了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对排查整顿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印发了《xxx全面推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实施方案》,各单位要坚决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此,我讲三点意见。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动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市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局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今年全市组织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作为全市试点单位之一,市委、市直工委组织部非常关注,并寄予了厚望,充分体现了市委、市直工委组织部对我局的重视和信任,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承担试点工作的重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圆满完成市委、市直工委组织部交给我们的试点工作任务。

第一,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重要举措。及时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党的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开展这项试点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四个长效机制的具体实践。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二,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本质要求。大多数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强、能够客观科学地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特别是通过开展保持^v^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的理论素质和思想觉悟得到很大提高。但是,也有极少数党员理想信念有所淡化、价值取向有所偏离、发挥作用不理想、看问题的方法出现偏差,有的甚至成为时代的落伍者。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放松了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还存在着走过场、搞形式的现象,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现象,致使一些不合格党员仍然滞留在党内,严重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降低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因此,只有通过处置不合格党员,党的组织才能进一步纯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不断增强。

第三,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搞好当前环保工作的现实需要。当前环保工作异常艰巨,打胜环境污染治理这场硬仗,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的党员干部队伍,在于这支党员干部队伍是否能够真正做到政治坚定、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给我们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员队伍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出发,认真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坚决改变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纪律松驰和软弱涣散现象,使党员队伍不断吐故纳新,始终充满活力,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扎实实推进工作开展。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局印发了《实施方案》,对这次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1、要明确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次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章规定和邯办字〔20xx〕43号文件要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紧紧围绕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通过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坚决打赢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要明确此项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是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理几名党员,而是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二是要坚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要着力在推动本单位实际工作中衡量党员标准,既注重平时,更要看关键时刻的表现,进一步明确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实践标准,增强实效性、针对性。三是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要把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各党支部都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要求,综合党员评议的情况和党员的实际表现,进行公正、公开、全面的评价。四是要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方法程序细化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既不夸大事实,也不缩小错误,对部分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流动党员,可坚持在基本要求不变的前提下,灵活务实地开展工作,严禁搞“一刀切”。

3、要明确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方法步骤。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从20xx年8月1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10日基本结束,总体分为四个阶段14个步骤。每个阶段和步骤都要严格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一步一个脚印地扎扎实实去完成,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阶段,分三步实施。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动员部署;三是学习教育。三个步骤中要重点抓好学习教育。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v^章程》《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等篇章,学习党的及中央、省市委有关政策文件,并围绕“党员的标准是什么,我与党员标准差什么,对照党员标准我应该改什么”开展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掌握相关政策。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分三步实施。一是清理排查;二开展“双找”活动;三是党员确认。这三个步骤中,重点是要排查清楚和找得到人,只有排查清楚和找得到人,才能正确确认。要通过对党员队伍现状的“七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党费交纳情况,清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党员鼓动、参与群体性事件和越级访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v^组织情况,清理党员违法违纪等情况。),重点掌握四方面情况(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组织虽能联系,但本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工作的“三不”党员;教育实践活动中民主评议为“差”的党员;对照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有其它明显不合格党员表现的党员。)。通过开展“双找”活动(针对排查确定的6个月以上未与党组织联系党员情况,深入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尽可能的把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找到,并在以上工作基础上确认党员合格与否。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分六个步骤开展。一是初步认定;二是提出处置意见;三是基层党委预审;四是支部大会表决;五是集体研究审批;六是宣布处置结果。这六个步骤中重点是要认得准和审的清,只有认准审清,才能做到处置得当,事服理服不出现差错。

第四阶段帮扶教育阶段,分两个步骤开展。一是落实帮扶措施;二是做好思想工作。这个阶段充分体现了我党一贯坚持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思想,对通过帮扶和强化教育能改正错误的党员,切实使其在思想灵魂深处得到教育和升华,对确实达不到党员要求的则进行劝退、除名。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只有四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支部一定加强领导,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务求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领导。为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局党委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王树森和魏立强同志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各支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各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工作的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把本支部的活动领导好组织好,又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各项工作。二是通力协作。局各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虽然有的处室站所领导本人不是支部书记,但也负有一定的责任,要全力支持所在支部的工作,努力形成做好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注重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大力营造声势,及时宣传报道我们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为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新机制积累宝贵的经验。三是务求实效。要坚持时间服务质量、进度服从标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方法步骤,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进、高质量落实,确保不走过场、不出偏差。

同志们,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局的形象,关系到我们的事业成败。希望各支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做好此项工作,向市委和市直工委组织部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深入落实区委关于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整体水平,xx局对照排查整改内容,过细过实做好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违规举债工作计划精选

为保护广大居民合法利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贯彻落实上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求,现就本社区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签订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明确责任,把防范非法集资当作年度重要工作。明确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把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作为维稳的重要工作,配合上级开展打击防范工作,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二、积极宣传,提高居民防范意识。随时清理辖区内非法集资小广告;采取召开会议、讲座,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帮助广大居民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三、加强管理,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活动蔓延。要求社区片管员定期巡查分管片区,及时发现疑似非法集资企业;联系辖区内楼宇物业了解商务楼内理财公司情况,及时上报信息并掌握动态。

四、妥善处置,周密做好维稳工作。积极协助上级单位处理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善后问题,对受骗参与非法集资的群众及时做好教育、安抚工作,消除不良影响和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秦淮区人民政府洪武路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责任人: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违规举债工作计划精选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积极主动、深入投入、贴近一线、靠前指挥”的工作原则,围绕“协调、指导、教育”三条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_和省打非办关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加大风险排查和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力度,为保护广大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经济经融稳定,努力做好做实我市防范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强化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责任,明确处置非法集资地方第一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各级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职工作人员要维持相对稳定的原则,保持畅通的工作渠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健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依据实际情况安排处非专项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为处非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推动工作有效开展。2011年将向市政府建议将处非工作纳入全市政绩考核体系,以加强处非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定期通报案件信息和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推动各成员单位提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与省处非办的沟通和联系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密切关注相关企业的融资动态和非法集资活动的发展动态,及时反馈信息。

二、重点案件,重点督办。

一是高度关注福泰公司后续发展情况。及时做好协调沟通,积极引导宣传导向,严格信息发布,稳妥做好善后清偿退资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是重点关注攸县胡伟红案件。全面了解案情,关注案件的结案情况。督促攸县政府积极推动案件处置工作,稳妥做好善后清偿退资工作,并且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社会管控,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不出现因胡伟红案件而引发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维护好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三是密切跟踪太子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协助市公安局侦破该案件,全面掌握媒体动向,防止诱发不稳定因素,将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打非办报告。四是认真督办处理上级部门、联席会议、相关单位批转、通报或群众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五是要及时汇总全市查处、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工作情况、效果及政策建议等报市政府和省打非办。

三、加强宣传,防范风险。

一是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打非办[2010]36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株洲市2011—2015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督促各县市区完成辖区内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细则。二是开展预防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市处非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集中开展一次预防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群发防范非法集资的短信。继续以政府名义集中发送预防非法集资的短信息,争取2011年移动用户全部发送到位。四是结合各类普法教育平台,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作为“送知识下乡”的重要内容,为基层群众提供面对面的互动式教育。

四、风险排查,重在预警。

发领域和地区进行重点排查,摸清底数,对非法集资线索逐条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积极管理、控制措施。二是抓好风险排查督查督办工作。市打非办将对各县市区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现场督查风险排查情况,并将风险排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三是完善处非预测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监管部门监管“三位一体”的预测预警体系,协助_门健全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和案件通报制度,加强重点监控。

五、加强调研,做好反馈一是加强调查研究。组织联合调研组对各县市区非法集资活动及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调研,摸清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分析、研究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同时,市处非办将拟定2—3个课题下发到各县市区,要求向市处非办及当地政府上报调研材料,为各级政府抓好处非工作提供参考。二是注重信息反馈。通过处非工作专报、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打非办报送辖内排查、预防和打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情况,特别是重点督办案件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加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处非办[2008]3号)要求,每季度前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处非办报送一篇预防非法集资宣传信息资料,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表现形式、防范措施或典型案例等。三是加强监测报告。继续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湘政办函[2007]180号)要求,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打非办报送《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对警惕性不高、监测不到位、信息不畅通、报告不及时、漏报迟报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对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要通报批评和处理。

2011年3月28日。

违规举债工作计划精选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进入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发展阶段,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县律师在参与企业重整重组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中的作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债务危机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准确把握当前国际国内和我县经济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组织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努力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充分发挥律师法律知识和法律实务经验的专业优势,积极做好相关法律服务工作,推动我县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针对我县存在的企业债务危机,各乡镇人民政府正采取积极措施,实施拯救方案,做好防范化解工作,维护平阳经济平稳发展的局面。这些措施涉及大量的法律关系调整和法律事务处理,迫切需要通过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辅助政府和企业有效实施企业资产重组和债务处理,提高化解矛盾和防范风险的能力,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开展调研,全面掌握企业债务危机状况。

为深入了解全县企业债务危机发生情况,县司法局将组织律师事务所全面开展调研工作,按照县域划分为5个调查组,重点调查重点企业行业。各律师事务所积极与各企业部门联系,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调研活动,互通信息,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全面掌握企业债务危机状况。全县所有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近期要走访顾问单位,征求意见,了解需求,并及时将重大问题和情况向县司法局汇报。

(二)提前介入,及时帮助企业应对债务危机,做好企业法律事务代理工作。

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责任,及时掌握法律顾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应对债务危机,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债权债务、劳动用工,努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各律师事务所加强与企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建立快速反应通道,企业一有需要,要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团合理运用《公司法》、《担保法》和《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推动相关企业在《公司法》的架构下实施债务重组、产业整合,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拯救方案的实施,注重协调,以非诉讼的方式做好相关债权人的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根据企业具体的担保情况,参与制定化解方案,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化解办法,控制企业债务危机和地方金融风险的扩大与蔓延。

(三)完善制度,全面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要充分利用这次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处理之机,宣传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力争全县企业法律顾问聘用率的提高,提高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水平的经验,县局将对律师对企业开展服务纳入每年执法监督检查内容。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县司法局成立以律师所骨干律师组成的“平阳县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定期开展服务活动。

(四)履行职能,主动发挥政府的法律参谋作用。

要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变被动为主动,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拯救困难企业、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工作方案,从专业角度对拯救方案进行论证,使方案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防范方案中的法律风险。对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共性、关键性的问题,要积极向政府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努力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支持。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实施困难企业的破产保护,根据需要,协助政府对困难企业进行接管,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通过服务,努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一些重点企业利用破产保护进行重整,实现重生,使企业的股东、债权人、职工等通过企业重整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此外,温州的民营经济较发达,民间高利借贷成为民间资本逐利的重要平台,而高利借贷不仅给借贷方带来了很大风险,同时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了很大监管压力,给全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如何更好地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防范风险,政府律师顾问应及时提出建议,引起政府的重视。

(五)加强宣传工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加强宣传工作。一方面,各律师事务所要组织具有企业法律服务专业知识的优秀律师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要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律咨询,引导企业、债权人通过合法程序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要加强信息沟通,做到“四个”知道:让政府知道律师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让企业知道律师在防范经营风险中的作用;让律师知道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性;律师应知道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当事人利益诉求。

(六)规范律师服务收费,减轻困难企业经济负担。

各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监督律师服务收费,严禁乱收费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在当前企业普遍困难的情况下,要求所有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和参与企业重整重组的律师自觉降低收费标准,尽量做到减、免、缓收律师费、顾问费,努力在为困难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与企业共渡难关。

各律师事务所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教育、引导、鼓励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化解区域性债务危机行动,竭力做好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在政府成立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拯救处置方案时,要主动将执业经验丰富、执业素养良好的优秀律师推荐给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企业。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律师办理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法律事务的指导机制,规范律师办理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法律事务的执业行为,在接受企业债权、债务、破产等方面案件时,标的额一千万元以上要主动向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报告,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律师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违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党委所辖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主要看是否存在以下4类违规违纪问题:

(一)“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是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指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5年时间,或处分期满后至少5年时间)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_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曾经违反计划生育处分期满后没有达到5年时间、后递交入党申请书没有达到五年时间的,作为问题排查出来,从轻处理)。

(二)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是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是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农民工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

(四)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

在排查整顿时,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党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审核处理。

违规举债工作计划精选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抓好我市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根据《海南省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结合全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全力维护全省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

文昌市房地产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查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具体梳理各项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房地产风险,积极消除不稳定问题和隐患。

(一)政法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排查,落实现场处置、舆论监控、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做好维稳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二)法院部门负责对涉及司法查封的房地产项目进一步全面清理,大力解决债务和司法查封的“麻花结”,同时加快建立法院、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关于司法查封和抵押房屋信息共享和实时反馈机制。

(三)国土、规划部门负责涉及土地、规划、不动产权登记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依法处置土地、规划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相关手续。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涉及环保问题,特别是受邻避效应影响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涉及依法开展税费征缴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_门负责对项目涉及恶意欺诈、一房多卖、非法变卖查封财产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房地产项目群众来信及来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上访群众寻衅滋事和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汇总上访群众诉求和动态。

(一)排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对本市房地产行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动态排查,并逐一建立台账。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对有苗头、处于酝酿阶段的矛盾提前防范。

(二)处置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采取一个项目问题、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处置措施和处置期限等,必须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开展处置。要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合法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避免在开展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的同时,出现新的问题和不稳定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排查解决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问题。市政法委、法院、公安、税务、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二)合力破解难题。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存在风险防范问题的房地产项目动态台账,逐个项目制定对策,采取“五个一”措施,加快推进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同时,每月要将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及时报送至市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工作衔接。各职责部门要在加强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衔接的基础上,有效推进化解房地产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房地产方面的法制宣传,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减少贪图低价的盲目购房行为,坚决打击小产权房和违法建筑。要落实“三同步”要求,坚决防止房地产风险隐患问题与其他社会矛盾交织叠加、被恶意炒作利用、发酵引爆。

(四)健全体制机制。各职责部门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主动作为,努力防范和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要真正解放思想,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以自贸区(港)建设的国际视野,在创新房地产行业体制机制上主动作为,探索商品房现售制度,优化房地产交易登记制度,加快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违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通过召开党委会,对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x人进行逐人分析研判,研究处理意见,最终决定x名党员中,重新履行入党手续x人,提醒谈话x人,批评教育限期改正重新履行入党手续x人,除名x人,警告x人,批评教育限期改正x人,批评教育x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x人,提醒谈话限期改正x人,限期改正重新履行入党手续x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提醒处理,共x人。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文件的通知精神,按^v^党委的部署,公司党支部结合发展党员的工作实际和发展党员的队伍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目前,党支部共有党员9名,均为在职党员。现有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均为公司的业务骨干和中间力量,2名党员后备力量均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

公司党支部支委会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以^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v^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领,按照“坚持按发展党员程序和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并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为了做好党员后备力量的管理工作,党支部支委会十分重视队伍建设,规范确定和培养程序,发展工作力求关口前移,重点突出一个“早”字,即早发现、早培养、早教育。切实加强日常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对优秀的一线职工和业务骨干,积极主动的加以引导,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基础。坚持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做到成熟一个、培养教育一个,按要求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吸收不合格对象入党,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公司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稳妥和保证党员质量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严格四项要求:一是发展对象把握三高标准,即:思想觉悟高、工作业绩优、群众威信好;二是严格执行“四不发展”,即:培养时间不到位的不发展;未参加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组织“推优”或政审未通过的不发展;三是发展党员必备材料不齐全完整或不规范的储备。

经公司党支部的严格把关和精心培养,公司的2名党员后备力量没有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储备和近亲繁殖的不良现象,从未发生储备人情党员,也没有发生党组织对长期不接受入党申请或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关门主义。

四、存在问题面临的困难。

在自查中发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职工入党积极性较弱;二是对党员后备力量的继续教育存在前紧后松现象,今后需进一步加强。

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由于公司党支部在成立前,属于联合党支部,党支部组建时间段,存在工作经验缺乏,伴随着党支部在xx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变更,发展党员的材料已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整理齐备,由于多种原因和各种业务工作的交替进行和工作繁忙,导致了1名发展对象至今还未成为预备党员,请上级党组织按程序和规范要求尽快给予解决。

该公司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排查清理工作,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的高度认真对待,及时部署,并以此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来抓。排查清理中,相关人员认真对照上级要求的清查对象和清查时限,对全体党员身份逐一进行甄别,重点清查了有无党代会代表、建司以来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和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情况,对一些情况模糊的线索,及时向单位老党员、老同志求证,特殊情况向社区和公安机关进行查询。

截至目前,该公司完成所属3个党支部84名党员违法违纪排查清理工作。经过认真排查,该公司没有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的情况,党员队伍纯净,党的纪律和管理得到加强,为深入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奠定了基础。

排查整顿工作政治性和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涉及党员多,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多样,大家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紧盯不放、一竿子插到底的韧劲实劲,把各项工作抓深抓细抓具体,确保中央、省市委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认定问题要精准。问题认定是作出处理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党员的政治生命,必须做到于法周延、于情合理、结果服众。要依规依纪科学认定,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审慎稳妥地提出认定意见,对事实不清晰、存在疑点的,要进一步核实查清,确保有规可依、有迹可循。要注重综合研判,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结合档案审查、部门筛查、走访调查等情况,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精准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区镇(街道)两级要建立集中会商制度,对排查整顿过程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情况复杂的个性问题,以及拿捏不准的难点问题等共同研究、统一研判,以免引发基层矛盾。

(三)整顿处理要规范。对问题党员进行处理是这次开展排查整顿工作的落脚点,也是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尺。要严格执行处理程序,按照镇(街道)党(工)委提出初步意见,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由基层党组织具体办理的工作程序进行处理,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要注意区分具体情况,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对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要敢于坚持原则,对确实负有责任的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严格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严肃审慎作出处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个环节。

(四)政策把握要到位。排查整顿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都比较强,在组织推动时,要掌握好工作方法,把握好政策要求,切实提高整体工作成效。要处理好社会贡献和政治标准的关系,正确区别“能人”标准和政治标准,不能以作出贡献多少直接作为党员标准,一些人有违法前科隐瞒起来,不主动交代,首先政治上就过不了关,必须严肃处理。要处理好优秀分子和轻微违反发展党员程序的关系,如果一些优秀分子入党程序不够规范,要注意把组织原因和个人原因界定清楚,把看现实表现和看入党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不能简单片面否定。要处理好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和保护党员积极性的关系,镇(街道)党(工)委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安排专人与被处理的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把思想工作做深入、做稳妥、做到位,不要留“后遗症”。要处理好解决违规违纪问题和规范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关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规范,在排查整顿过程中不断发现解决问题,不断研究完善工作制度,真正使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起来、规范起来。

2012年,碧海社区新增非公企业党委2个、非公企业党支部18个,现隶属于社区党委的党委2个、党支部37个,发展党员1名,预备党员5名,发展对象7名,转入党员61名,整建制转入党员188名。截止2012年年底,共有在册党员388名,其中:女党员164名,占党员总数的;35岁以下青年党员212名,占党员总数的。入党积极分子31名,其中:35岁以下入党积极分子22名,占总数;大专及以上学历入党积极分子20名,占总数。入党申请人43名,其中:35岁以下入党申请人31名,占总数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入党申请人29名,占总数的。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党委重视,措施得力。碧海社区党委始终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要点,多次在党员代表大会上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一是也要求辖区各党组织结合自身特点,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二是坚持党性原则,严格入党手续。具体办法是严把“四关”即: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在到会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是否发展的决议;把好党委审批关。三是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学习,抓好党支部对广大党员群众的培养教育工作。支部书记要重点抓好党员群众这一队伍,有计划、有步骤、主动找他们谈话谈心。

(二)狠抓培养,保证质量。碧海社区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一是抓好日常管理,保持教育培训的经常性。坚持把党员日常活动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把入党积极分子登记造册,并按照活动制度,严格进行管理。二是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不定期学习,组织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联系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形势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心得、思想汇报及时存入档案,作为向党组织推荐重点培养对象的依据。三是抓好集中培养教育。碧海社区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

每次培训前,召集不同类型的入党积极分子座谈,了解他们对党的认识和现实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在培训过程中,注重专题讲座与研讨交流相结合,典型引路与自我激励相结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生动形象的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两年来,共组织2次积极分子培训,共有30余名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学习并顺利通过考试。

(三)改进方式,增强凝聚力。不断创^v^组织的活动方式,根据党组织实际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外出实地考察学习等方式,把党的组织活动与平时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提高党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把党的活动渗透到工作中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四)建立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要求辖区各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前,将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家庭历史、社会关系、入党介绍人基本情况报社区党委预审,经公示无不良反映后,党组织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票决发展。对支部把关不严,新发展的党员不符合党员条件和发展程序不到位的,要实行责任追究。由于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无违返党员发展程序。

总结一年来的发展党员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一)小区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思想上认为发展党员工作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发展也可,不发展也行,带有较大的随意性,致使个别小区党支部长期处于没有发展党员状态。

(二)非公企业党支部人员流动性大,在发展党员上存在较大阻碍,往往才发动员工提交入党申请书,员工就辞职或调动,发展党员工作难以保持连续性。

(三)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发展程序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少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普遍存在着培养时间过短、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发展材料不全和程序紊乱等现象,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一)要把着眼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要抓住源头,着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在培养教育上,做到培养对象、联系人员、工作制度落实;在培训学习上,做到组织形式、内容、时间落实;在考察上,做到考察材料、内容、跟踪谈话落实。同时,要做好正面引导和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发挥老党员的传帮带作用,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

违规举债工作计划精选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程序,明确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_令247号)和《_关于同意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07〕4号)等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

本操作流程所指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主要特征为: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第三条。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指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属地管理。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实行属地管理,涉案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的受理、调查、立案、认定和处置善后等工作。

(三)依法查处。省级人民政府及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依法查处非法集资活动,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法处置。

(四)及时果断。省级人民政府及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

(五)协作配合。省级人民政府及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处置合力。

(六)积极稳妥。省级人民政府应积极稳妥地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条。

本操作流程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一般性操作规范,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制订本辖区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或组织领导机构(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

第六条。

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辖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

(二)组织、指导下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定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目标和规划。

(三)制定完善本辖区处置非法集资地方政府规章和行业技术标准。

(四)负责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

(五)负责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的性质认定、查处和处置善后。

(六)组织本辖区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预防和处置因非法集资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八)负责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的信息统计和重大情况的上报工作。第七条。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三)组织、协调对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起草和修改建议。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基本职责:

1.负责对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提供法律政策、处置预案、处置善后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指导。

2.建立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制度。3.完善行业监督管理制度和行业技术标准。4.做好本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

5.负责调查核实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6.对需要认定的非法集资案件性质进行行业认定。

7.配合省级人民政府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取缔和债权债务清理清退等工作。

8.联席会议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宣传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媒体对涉嫌非法集资宣传的管理;组织开展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对证据确凿、危害严重的非法集资案件依法予以报道,营造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2.公安机关: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非法集资活动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协助省级人民政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3.财政和税务部门: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财务监督等工作;税务部门要协助掌握和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税收缴纳方面的有关线索,及时查处涉嫌非法集资企业违反税法行为,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税务监督等工作。4.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单位或个人的金融资产依法进行监测;配合省级人民政府及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查处与取缔等工作。

5.工商部门: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依法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监管;依照有关部门的认定意见,对非法集资的企业予以处罚等工作。6.人民法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的受理、审判和执行工作;对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活动中的法律适用问题适时制订司法解释;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宣传工作;为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等工作。7.检察机关:依法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为非法集资案件办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三)其他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联席会议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第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共同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第三章。

监测预警。

第十条。

监测预警实行省级人民政府主导,行业主(监)管部门主办。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建立健全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落实责任部门,做好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第十一条。

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建立处置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通过单位或个人举报、新闻监督、日常监管等方式,监测预警本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各类信息。

第十二条。

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建立信息采集登记制度,对各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信息进行搜集整理。

(一)重视单位或个人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举报,向社会公众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地址等举报方式和渠道,认真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及时做好登记等工作。

违规经营投资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各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及责任追究工作情况,推动企业及时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处置问题,有效遏制违规经营投资行为,防范化解国有资产损失风险,提高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报告工作分为实时报告和定期报告。

(一)实时报告。所出资企业本级及各级子企业重大资产损失或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较大资产损失的问题和线索。

(二)定期报告。所出资企业本级及各级子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情况。

(一)实时报告。主要包括:一是问题和线索来源,包括出资企业内部部门,出资人监管、审计、巡视、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机构,以及信访举报等;二是问题和线索描述,包括发生时间、事实情况、涉及企业和人员等;三是涉及损失风险或造成的影响,外部移送部门、出资企业或中介机构预估损失风险情况;四是主要原因分析;五是采取措施,包括企业已经开展的补救措施,拟处理方式,以及下一步事实调查、损失认定、责任认定和追责整改等工作安排。

(二)定期报告。主要包括:一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建设,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体系建设情况;二是违规经营投资损失的问题和线索,包括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来源、数量、主要内容、损失或损失风险以及造成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等情况;三是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初核立项数量、办理方式、定损金额、定责人数,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和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人数,责任追究结果通报,降低损失或风险敞口金额,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数量等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所出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责任追究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定牵头部门,强化内部联动,压实报告责任。要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报告机制,规范报告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要求,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分级分层、有效衔接的报告体系。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所出资企业要建立内部审核机制,严控报告质量,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统一报告范围、格式、标准,确保报告内容客观准确、依据充分、要件齐全,严格执行保密管理有关规定。

(三)提高报告时效。对实时报告的问题线索,应于发现、获悉或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_书面报告(模板见附件1)。定期报告为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市_(模板见附件2)。书面材料须以正式公文报送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落实报告责任。市_将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瞒报、漏报、谎报或迟报等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各所出资企业要加强对所属子企业有关违规行为的追责问责,确保责任落地。

违规经营投资工作计划

(一)做实违规问题线索初核工作。各中央企业要深化企业内部监督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切实用好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做实做细违规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工作,做到应核实尽核实、应立项尽立项、应追责尽追责。企业在接受出资人监督和纪检、巡视、审计等监督,以及开展内部监督工作中,要全面分析研判发现的违规问题线索,对其中造成资产损失风险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进一步开展初步核实,按照规定提出分类处置建议和核查追责计划。各中央企业在收到_财务决算审核、内控体系有效性抽查评价等有关专项监督检查,以及_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的整改通知或审计报告20个工作日内,要向_提交相关违规问题线索初步核实专项工作报告,反映初步核实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深入核查项目以及后续责任追究工作计划。

(二)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各中央企业要着力办好_、_关注和_移交的违规问题线索,集中查办中央企业有关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加大对境外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采取直接核查、联合核查、挂牌督办等方式,强化对所属企业违规责任追究工作的督促指导,重点查处明知故犯、屡查屡犯和长期违规等典型问题线索。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每年从直接核查或联合核查违规问题线索中选择典型案例向_报送。

(三)深化管理提升建议书推广运用。各中央企业要把查办违规问题、完善内部控制、强化规范管理贯通起来,在以前年度探索经验基础上,不断深化管理提升建议书推广工作,更好发挥责任追究工作“防未病”作用。管理提升建议书要重点反映企业存在的突出违规问题,深入挖掘违规问题背后的制度缺失和管理漏洞,针对性提出强化管理和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参考格式见附件)。2022年,各中央企业将当年办结的一半以上核查项目形成管理提升建议书。

(四)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各中央企业要对标“稳、准、快”的核查追责工作要求,全面总结实践经验,健全责任追究相关工作机制。要创新违规问题线索核查方式,明确集团公司提级查办所属三级及以下子企业违规问题线索的情形,细化与所属企业开展联合核查的适用条件,有效发挥“以上查下”的监督权威。要研究建立责任追究简易程序,对违规情形单一、违规事实清楚,以及对违纪责任人追加违规处理等情形的问题线索,在确保责任追究质量前提下,优化核查追责程序,提升工作效率。对离职退休人员违规责任追究,损失认定、责任认定工作规范,以及境外、参股、金融类子企业责任追究工作等开展专题研究,做好相关制度机制储备。

(五)有效应用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各中央企业要持续加强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资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提升的目标要求,于6月底前全面建成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并与_系统完成对接。要促进信息化与监督追责业务有机融合,不断延伸穿透,丰富完善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实现监督追责业务信息化监管全覆盖。要进一步推动业务数据在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间交互共享,实现业务数据的实时在线采集和定期汇总分析,不断强化业务数据集成,逐步提高监督追责数字化水平。

(六)强化违规责任追究报告工作。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定期报告是全面反映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的重要载体,各中央企业要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报送定期报告。为进一步提高报告工作时效,_将探索依托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实时收集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情况,了解掌握企业责任追究相关违规问题线索受理、立项、核查等动态进展,精准督导和定向指导企业责任追究工作。各中央企业要根据后续工作要求,组织做好本企业责任追究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反映企业违规责任追究工作情况。

(七)持续加强责任追究队伍建设。各中央企业要切实拿出有力措施,采取多种方式,配备与企业规模体量、所处行业特点、集团管控需要、问题发生频次等相适应的责任追究工作力量。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应当明确责任追究工作机构和专门岗位,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并持续加大培训力度。要研究组建可由集团公司统一调配的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专业人才库,选择财务、投资、金融、内控、法律、合规等专业人员入库并参与违规问题核查,作为责任追究队伍的有效补充。要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聘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核查工作,充实核查力量。

党员违规排查整顿工作计划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实施以来,xx区坚决贯彻省委、市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紧盯目标任务,严格步骤程序,严肃纪律要求,精心推动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xx区总面积xxx平方公里,辖xx个乡镇(街道),xx个村(社区),共有党组织xx个,党员xxxxx名。根据省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纳入排查整顿范围的乡镇、涉农街道xx个,村(社区)xxx个,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共发展党员xxx名。

截至目前,排查认定违规违纪问题党员xx人,占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xx%,其中“带病入党”xx人,“弄虚作假”xx人,“徇私舞弊”4xx人(“人情党员”x人、“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x人、违规“异地入党”xx人),“严重违反入党程序”xx人。其中出党处置xx人(党内除名x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xx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x人、重新履行入党手续x人),承认党员身份xx人(党内警告x人,提醒谈话x人,批评教育xx人)。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xx人,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x人,党内警告xx人,调整职务x人,诫勉xx人,提醒谈话xx人,批评教育xx人,解散党支部xx个。

坚持将排查整顿工作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始终扛稳扛牢政治责任,精心组织、精细准备、精准操作。具体工作中主要做好“四个三”:

狠抓“三到位”压实责任。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自觉将排查整顿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一是抓学习贯彻到位。全省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会议后,xx区不等不靠,先后于7月20日、8月4日两次召开部务会,7月20日、8月3日两次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认真学习传达省、市有关精神要求,做到学深悟透把准。以8月份“党员活动日”活动为载体,以“把好党员发展源头·永葆先进性……突出“三把握”有序推进。围绕“都查谁、查什么、怎么查”,认真把握政治方向、人员思想和政策知晓,切实抓好方案谋划、谈心谈话、学习培训,确保排查整顿工作良好开局、扎实推动。一是把握方向,精心策划。组织专人到首批试点单位xx市学习取经,在深入调研、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xx区2020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排查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细化出4类30种违规违纪情形,确保干有方向、查有依据。

党员违规排查整顿工作计划

根据^v^石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党支部依据《中国^v^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党支部2014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2016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人。

2018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人,发展对象4人(已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吸收为^v^预备党员,并于2018年9月10日上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园区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各项材料齐全规范。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发展党员公示登记表》、《谈话记录》和《个人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等。注意检查入党申请书,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培养教育期间有确定2名培养人,按照要求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情况。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完整,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发展对象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入党志愿书》中该签名盖章的位置均有签名和盖章。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入党材料一般没有涂改,入党材料按规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园区机关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都经过自己申请,支委会通过而定,党支部按规定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发展党员都经过党支部研究,党员大会通过,进行投票表决,并公示七天。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都符合《细则》的规定。列为发展对象的四名党员,均经认真培养、考察,一是个人向党组织写了入党申请书;二是组织党员同志负责与其联系;三是坚持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而且都经过党校培训;四是他们都能积极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五是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他们的意见;六是认真做好其有关社会关系的调查;七是均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八是发展时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做出决议,并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在下一步,党支部将进一步转变思想,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尺度和准绳,严把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整章建制,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凡程序不合者,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党组织一律不予审批。

违规经营投资工作计划

为加强和规范出资企业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省_组织出资企业就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流程、方法、案例等内容召开业务交流会议。

交流会上,龙煤集团、建投集团、产投集团、农投集团结合本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就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与巡视巡查、纪检监察等部门协同,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方面做了现场交流;其他出资企业做了书面交流。

会议指出,一年多来,各出资企业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制度建设、责任追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强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对于违规责任追究,企业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追责力度不够深入,协同机制还未建立起来,上下贯通全覆盖的局面尚未形成等方面的问题。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着重从五个方面抓好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一是顶层设计,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二是上下贯通,横向配合,扎实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三是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工作力度;四是加强整改,规范运营,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五是创新手段,利用信息化,建设违规追责工作平台。

省_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有关同志,各出资企业负责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以及承担责任追究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违规经营投资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违规责任追究工作,认真落实有关国企改革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党对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企业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年度工作计划、重点任务等重要事项的研究和指导,审议重大问题线索核查结论、违规责任追究意见等,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作为提升监督权威性、有效性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强化董事会作用,推动完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以相关专门委员会为抓手,部署和推动责任追究重点工作,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中央企业要主动作为,结合实际细化本通知重点任务,制定分工方案,提出可操作、可检验、可衡量的成果形式,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路径和责任主体。责任追究职能部门要承担工作主责,牵头做好重点任务的落地落细,加强与外部监督检查机构的沟通协调、与集团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对所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解决“三不”问题。责任追究工作人员要以本领高强为目标,忠于职守,锤炼敢于较真碰硬的精气神,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责任追究工作能力水平,既要敢追责,又要善追责,为全面履职尽责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总结报告。各中央企业要做好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报告,除已明确报告形式及报告时限的单项任务外,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均纳入年度责任追究工作定期报告。要注重总结提炼责任追究工作的经验做法,形成的工作成效和创新成果及时报送_,遇到的问题及相关工作意见建议请沟通反映。

(四)深入指导交流。_将强化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督促,通过培训会议、座谈交流等形式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并就有关问题适时予以通报;按行业组建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交流组,利用《国资工作交流》等信息载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形成常态化的沟通交流平台。各中央企业要创新对所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的督促指导方式,抽查评估所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情况,重点关注违规问题线索“零报告、零查处、零追责”企业,以及已查处问题线索的办理质量,提高责任追究工作整体水平。

_办公厅。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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