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采购合同优选大全(13篇)

时间:2023-12-28 13:11:43 作者:ZS文王

企业要想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注重采购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采购是企业日常运营中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谈判以及采购合同的签订等环节。如何应对采购风险?这需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供应商审核和验收等措施。以下是一些成功企业的采购实践,值得借鉴。

长期采购合同优选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就不锈钢材料的买卖,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品名、规格、包装要求、数量、单价、金额:按乙方订货清单要求,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甲方保证供货质量,对商品使用中非人为因素而坏损的,三个月内包退换。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由承运商运至乙方车站(港口);或乙方自带车辆到甲方仓库提货。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汽车或轮船运至___站(港),__公司收。

五、运输费用负担:运至乙方车站(港口)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到站(港)后,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在总重量的%以内的运输损耗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双方均摊。

七、包装费用负担:由甲方承担。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货物到站(港)后,由承运商和乙方共同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货到当日内向甲方提出。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订货后,现金支付一半货款,货物到站(港)验收后付清所剩货款。

十、违约责任:乙方订货后,十日之内如不提货,甲方有权在订货所交50%货款中扣除一半作违约金;乙方订货后,甲方发货延至十日后,乙方有权少付20%货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长期采购合同优选

甲方:

乙买: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汽车配件购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的名称数量与价格。

验,并负责协助乙方装车运输。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参照gm公司的相关产品技术标准。

三、接货单位: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四、运输费用:乙方自提甲方协助装货或甲方代办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零部件生产厂家原包装。

六、产品不符合客户使用要求或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产品的配件代号、品名、规格、及图片等相关信息,甲方所提供产品与乙方客户要求不符时,甲方退还不符和产品的所有费用(产品货款及运输通关相应费用)。

2.产品使用开始三个月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及相关图片资料,从出现质量处开始不得继续使用并妥善保管,双方确认质量问题后,甲方退还此产品货款及运输通关相应费用,货物退回国内所发生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质量争议检验机构:若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乙方客户出具所在国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八、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定金到帐合同生效。本合同传真签署有效。

甲方(章):日期:

乙方(章):日期:

长期采购合同优选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签订本协议,确定双方长期合作的框架及原则,以兹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为长期合作协议,约定了双方合作的框架及原则,双方的具体合作在本协议确定的框架和原则下进行。

1、需方向供方采购货物,货物的名称、价格、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见附件一。需方每次采购向供方送达采购订单,采购订单与附件一不一致的,经双方确认后,以采购订单为准。附件一及采购订单约定的价格为含税价。

2、货物价格需要变动时,上海合同律师应及时通知需方,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新报价后,后续采购按新价格执行。

3、需方向供方年度采购货物超过xxxx的,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优惠:

1、货物的包装物由供方负责供应,或需方有特殊包装需求。所有运输包装需按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规定执行,如无相关标准,包装应满足保护货物的需要。

2、所有采购货物的质保书应当与采购货物一同到达;

3、所有质保书内容应至少包括:

a、货物名称、材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质量、生产或检验或报告日期、检验章;

b、执行标准号;

d、供应商提供的质保书每页都需盖有公章或质保部门章,或盖骑缝章;

e、提供的质保书必须清晰可辨;

f、如采购量较小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得到详细的质保书,至少应提供有检验章的合格证。

4、如采购货物的质保书不符合上述要求,则该批货物视为不合格予以退货,退货费用由供方承担。

5、货物在包装时,必须附着装箱清单,装箱单上须注明订单号。

6、内、外包装上不得有供方名称及相关联系方式,包装物不回收。

7、发票不允许夹带在货物中。

1、货物由供方直接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和货物接收人以采购订单所示为准)。

2、供方在收到采购订单后一天内回复交货期(指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交货期以回传的订单上日期为准。

3、供方需要变更交货期或者运输方式,需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前3天通知需方,以便需方安排生产。

1、在需方指定交货地点验收。

2、需方可先对供方交付的货物的包装、数量、外观等进行初步验收。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若发现有内在质量问题,供方对此应无条件承担责任。

3、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如有样品,需方则根据双方确认的样品进行验收。如供方提供的货物与双方确认的标准/样品不符,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足以影响需方的正常使用,需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供方重新提供。

4、货物的质保期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交付需方的货物的质保期应不少于xxxx。

1、按供需双方最后商定的价格结算。

2、超出价格清单部分货物的价格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供方承诺提供的货物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货物价格。

3、货物送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需方通知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方在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在30天内付清货款。

4、若需方由于交货原因不得不使用供方的不合格品而让步接受的货物,按照约定价格的80%结算。

1、任何一方根本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外一方有权要求纠正或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2、供方应按时交货,如供方逾期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损失。需方方同意延期交货的,供方应按每天xxx元的标准向需方承担违约金。

3、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如供方所交付的合同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者在需方实际使用时不能满足本合同要求,需方可向供方无条件退货,供方不能拒绝。供方应退还全部货款,并赔偿需方全部经济损失。

1、根据本协议需方购买的供方货物的所有权,在交付地点自交付时起从供方转移至需方。

2、货物在交付前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灭、毁损及其他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货物交付后发生的上述损失由需方承担。

供方严格执行与需方签订的保密承诺的内容;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和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供需双方可就单次交易做特别约定,单次交易的特别约定仅适用于当次交易。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采购合同优选

根据《xxx合同法》、《xxx产品质量法》等国家和___________________(市/省)地方政府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采购商向供应商购买________(以下简称“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含增值税)增值税率税额。

二、交货时间、地点。

产品应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交付至采购商在_________________的工厂。供应商应在产品交付运输前二日内书面通知采购商到货日期。

三、质量标准、质保期。

产品的质量标准为:

产品的质保期为年,自产品经采购商根据本合同后附的《通用条款》第10。2款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运输及保险。

供应商应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供应商亦应负责购买运输保险,承担保险费,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总价款。供应商应在产品交付运输前二日内将保单传真给采购商。

五、包装及包装物的回收。

产品的包装应为:

包装物(不回收/回收)。

本合同后附的《通用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而《通用条款》中有规定的,适用《通用条款》的规定;《通用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而本合同中有规定的,适用本合同的规定;《通用条款》与本合同的规定相抵触的,适用《通用条款》的规定。

七、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30%)%的违约金。

2.卖方所交标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卖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卖方因标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卖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当偿付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卖方应当负责赔偿。

4.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1—2)%/周作为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直接损失。

5.卖方未经买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长期采购合同优选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xxx政府采购法》、《xxx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海南省省直单位复印机设备_________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海南省省直单位复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财政集中支付___;采购单位直接支付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条款。

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货物送至__________________交由用户指定收货人。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

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收合格后,21个工作日内支付。

供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_____%的经济责任。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提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诉讼。

1、海南省省直单位复印机_________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投标文件以及“海南省省直单位复印机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2、供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3、本合同一式四联,用户单位、供方、财政部门、采购机构各一联。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采购机构(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长期采购合同优选

甲方:

乙方:

经(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长期向乙方购买五金工具、零件和机械产品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单为甲方供应产品。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无国家标准的,经双方协商确定。

3、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以保护货物完整、不受损伤,包装物不回收。

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按需提供采购清单,乙方按清单供货,所有经济责任均执行本协议规定,不再每次重新签订协议。

6、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在10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后出具验收单。

7、本协议有效期1年,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产品供货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现金、汇款或银行承兑等方式。

1、甲方小批量购货实行赊账式购买,乙方凭发货单(甲方确认及签字)和甲方验收单记账。

2、乙方每月底为甲方所购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次月为乙方进行一次货款结算。

3、结算货款时,甲方按双方约定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无责任赔偿的情况下无息全额返还乙方。

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错发产品,迟发产品,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约定的标准),或者经验收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

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长期采购合同

甲方(餐厅):

乙方(供货商):

合同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为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现就乙方为甲方餐厅供应食品类商品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乙方作为供货商,必须具备食品类商品的供货资格,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营业必备的证件和手续,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无公章的,由负责人签名盖手印),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商品名称及要求

1、名称:

2、品牌:

3、规格:

4、型号:

5、毛重:

6、净重:

7、成分组成:

8、具体包装:

四、送货方式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供货周期和供货时间,按甲方提供的品名、规格、质量、特性、产地、包装、数量等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不按供货时间供货,每次赔付甲方元,以此类推。

五、供货价格

甲乙双方对具体品种每天(天为1个周期)议价一次,确定供货价格后,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动,日内供货价格不变。一方提出价格变动,须在该价格到期三天前提出,便于另一方进行市场调查,新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期协定的价格表终止,以新价格表为准(如双方对新价格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自行终止)。如到期三天前双方都未提出变动价格,下一个周期继续执行上一个周期的价格。

六、验收标准

1、品名、品牌、规格、数量、包装、产地等要符合甲方提供的购货清单。

2、质量及外观要求:

(见甲乙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作为合同附件)

3、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标准验收,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标准和甲方购货清单的要求,甲方收货人员可以拒收,乙方必须及时给予更换或补充,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营业。某些货物由于密封包装和表皮的限制,不能在进货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内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给予退换。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上述问题乙方在每个供货周期内不能出现2次以上,第三次罚款元,以此类推。

七、货款结算及手续

乙方供货的商品,由乙方出具收货单据,收货单据上必须注明收货日期、品名、品牌、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甲方验收后必须有四人以上签名(保管、店长、厨师长、驻点采购)才能作为乙方结账的凭证。收货单据乙方应妥善保管,丢失单据损失自负。每月日,乙方与相应物资部先行对单,核准金额后,向甲方公司财务填报请款单,经财务及相关人员核准审批后,于每月日支付上期货款。

八、供货保证金

为了保障本合同的执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供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乙方供货保证金。给甲方及第三方顾客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后果严重的,甲方有权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乙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要负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合同被处罚的,在每月支付货款时扣除。

3、乙方不得向甲方采购及验收人员提供回扣和礼品。如发现乙方和甲方相关人员里勾外连,采取以次充好、缺斤少量的办法,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供货保证金,不付剩余货款。

4、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货款,赔付乙方元。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乙方支付供货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长期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经河北中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怀宏五金电料批发部(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长期向乙方购买五金工具、零件和电线产品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业务关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单为甲方供应产品。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无国家标准的经双方协商确定。

3、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以保护货物完整、不受损伤,包装物不回收。

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按需提供采购清单,乙方按清单供货,所有济责任均执行本协议规定,不再每次重新签订协议。

6、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在10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后出具验收单。

二、供货价格。

产品供货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现金、汇款或银行承兑等方式。

四、付款时间。

1、甲方小批量购货实行赊账式购买,乙方凭发货单(甲方确认及签字)和甲方验收单记账。

2、乙方每月底为甲方所购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次月为乙方进行一次货款结算。

3、结算货款时,甲方按双方约定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无责任赔偿的情况下无息全额返还乙方。

五、产品运输。

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错发产品,迟发产品,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约定的标准),或者经验收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长期采购合同

供应商:

采购商:

第一条协议目的。

鉴于乙方对甲方商品具有时段性需求,采购时间不确定且采购频率较大,本协议签订之目的在于就本年度内特定商品采购签订年度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在采购过程中存在的交付、风险转移、付款、质量保证、信息保密、纠纷解决等通常性义务,每次需求发生时只须确认具体的采购信息,避免频繁缔结契约等不必要之流程,促使采购活动及时、顺利进行。

第二条协议效力。

甲乙双方采购行为以每次采购订单确定的采购信息为准,除非双方在采购订单上予以特别约定或背书,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适用于每份采购订单。

第三条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的各条款适用于乙方及其子公司对甲方发出的采购订单,但本协议任一部分不得视为要求乙方必须购买甲方产品或者使乙方或其子公司为其他任何子公司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商品名称、规格、数量。

此处可以用表格形式体现,具体信息由采购订单确定。

第五条价格。

货物价格由采购订单确定,但甲方必须对以下内容做出承诺:

协议期内,甲方保证乙方享受商品的最优惠价格,乙方理解甲方会根据合作期限、购买数量的差异存在更低的价格,但甲方保证其在主要经营区域范围内,提供给乙方的价格是最优、合理、公正的。

第六条付款及发票。

甲方及时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具体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由采购订单确定。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向乙方寄交符合乙方要求的发票,发票以送达买方为准,因任何原因致使乙方未收到发票的,甲方应重新向乙方开具发票。

第七条送货、交付及验收。

甲方负责货物运输,交货地点为乙方经营区域内。具体的交货时间由采购订单确认,甲方接到乙方采购订单后,应按照订单约定的时间及时送货,逾期送货的将按照本协议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货物送到时,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如果乙方对货物数量和质量有异议,或乙方发现货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于接收货物时及收到货物后一周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货物符合协议之约定。若非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标的不能符合协议目的或使用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免费更换适格标的,并有权在此期间,暂停支付剩余货款。

第八条风险转移。

货物风险自货物移交给乙方时转移至乙方,如果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的,货物风险从乙方应当接收货物时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货物所有权转移。

货物所有权自货物移交给乙方或在乙方经营场所安装完毕时转移至乙方。在乙方付清全部货款之前,乙方不得将货物抵押、质押、租赁,或将货物以任何方式转移至第三方。

第十条质量担保。

甲方对其售出的货物负有质量担保义务,保证货物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具备双方约定的使用功能,能够满足乙方的生产经营需要。甲方的质量担保义务如下:

若存在安全、卫生标准的,甲方承诺其售出的货物达到或超过该标准。

第十一条维修保养。

本合同约定之货物维修期或保养期为一年,维修期或保养期内,因货物本身质量瑕疵、缺陷或非乙方过错造成使用不能,甲方负责免费维修,保修期从交付货物之日开始计算。

非乙方过错,同一货物在三个月内累计维修三次的,甲方应予免费更换同一标准或同一型号的货物。

保修期外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收到乙方请求后,应及时派工作人员进行修理,修理费标准应当予以优惠。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逾期交货的,应向乙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交货部分0.5%之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终止采购。

如果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向甲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付款部分0.5%之违约金,甲方有。

权解除本协议。

甲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致使乙方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请求甲方履行的,则处应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之外,还应当支付因诉讼或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而实际产生的费用。

第十三条损害赔偿。

在乙方正常使用期间,因甲方售出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甲方没有及时告知货物的安全性使用要求,给买方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向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合同内容及合同涉及的相关技术文件。

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双方业务、商务、技术秘密,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双方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货物交付地或安装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可由任一方于有效期截止日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终止,否则该协议将自动延续,每次可延续一年。

若甲方不能保证产品性价比、质量、交货期等优势,乙方有权提前1个月通过书面提出通知,书面通知送达后,本协议即终止。

第十七条其他。

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或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本协议及订单下的权利义务转让至第三方。

对于本协议未约定之事项或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并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公司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公司住址:

联系电话:

日期:

长期采购合同

供方:               签订时间:              。

供需双方签订本协议,确定双方长期合作的框架及原则,以兹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为长期合作协议,约定了双方合作的框架及原则,双方的具体合作在本协议确定的框架和原则下进行。

第一条 货物订购及相关技术标准。

1、需方向供方采购货物,货物的名称、价格、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见附件一。需方每次采购向供方送达采购订单,采购订单与附件一不一致的,经双方确认后,以采购订单为准。附件一及采购订单约定的价格为含税价。

2、货物价格需要变动时,上海合同律师应及时通知需方,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新报价后,后续采购按新价格执行。

3、需方向供方年度采购货物超过,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优惠:

第二条 货物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 货物的包装物由供方负责供应,或需方有特殊包装需求 ∕ 。所有运输包装需按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规定执行,如无相关标准,包装应满足保护货物的需要。

2、所有采购货物的质保书应当与采购货物一同到达;。

3、所有质保书内容应至少包括:

a.货物名称、材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质量、生产或检验或报告日期、检验章;

b.执行标准号;。

d.供应商提供的质保书每页都需盖有公章或质保部门章,或盖骑缝章;。

e.提供的质保书必须清晰可辨;。

f.如采购量较小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得到详细的质保书,至少应提供有检验章的合格证。

4、如采购货物的质保书不符合上述要求,则该批货物视为不合格予以退货,退货费用由供方承担。

5、货物在包装时,必须附着装箱清单,装箱单上须注明订单号。

6、内、外包装上不得有供方名称及相关联系方式,包装物不回收。

7、发票不允许夹带在货物中。

第三条 货物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1、货物由供方直接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和货物接收人以采购订单所示为准)。

2、供方在收到采购订单后一天内回复交货期(指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交货期以回传的订单上日期为准。

3、供方需要变更交货期或者运输方式,需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前 3 天通知需方,以便需方安排生产。

第四条 货物的验收方法。

1、在需方指定交货地点验收。

2、需方可先对供方交付的货物的包装、数量、外观等进行初步验收。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若发现有内在质量问题,供方对此应无条件承担责任。

3、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如有样品,需方则根据双方确认的样品进行验收。如供方提供的货物与双方确认的标准/样品不符,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足以影响需方的正常使用,需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供方重新提供。

4、货物的质保期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交付需方的货物的质保期应不少于。

第五条 货物的价格及货款支付。

1、按供需双方最后商定的价格结算。

2、超出价格清单部分货物的价格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供方承诺提供的货物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货物价格。

3、货物送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需方通知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方在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在 30天内付清货款。

4、若需方由于交货原因不得不使用供方的不合格品而让步接受的货物,按照约定价格的80%结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根本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外一方有权要求纠正或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2、供方应按时交货,如供方逾期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损失。需方方同意延期交货的,供方应按每天x元的标准向需方承担违约金。

3、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如供方所交付的合同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者在需方实际使用时不能满足本合同要求,需方可向供方无条件退货,供方不能拒绝。供方应退还全部货款,并赔偿需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七条 所有权转移及风险划分。

1、根据本协议需方购买的供方货物的所有权,在交付地点自交付时起从供方转移至需方。

2、货物在交付前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灭、毁损及其他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货物交付后发生的上述损失由需方承担。

第八条 保密承诺。

供方严格执行与需方签订的保密承诺的内容;。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和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供需双方可就单次交易做特别约定,单次交易的特别约定仅适用于当次交易。

需方:               供方:              。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附件一 货物信息 。

长期采购合同

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义

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合同标的

2.1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商;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产品质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产品包装

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包装标准。

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价款

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双方确认报价单为准。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5%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一日至一十五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3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送货通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交付地点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检验及质量保证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一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按照产品出厂时厂家制定的质量保证期为准,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退货

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附则

10.1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长期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采购具有相同特征且可能重复采购的商品,双方拟长期合作,签署本框架协议后根据本协议进行订单式采购。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根据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采购商品名称:电动车,详细规格型号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第二条采购商品数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商品安全运至甲方指定仓库,商品在交给甲方前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规定的时间交货,交货时间是指乙方货物实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

4、交货应附送货单,并在送货单上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价格等,并加盖乙方公章或由送货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条商品价格及货款结算:

商品价格:以签订合同时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提供的报价单为准。

商品价格波动系市场经济固有规律不得作为乙方单方调价之依据。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长期采购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联系人:电话: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联系人:电话:

鉴于:

1、甲方是一家汇集十七年钢化玻璃设备精华于一体,专业研究制造纯正对流钢化玻璃极品机组的高科技企业;是钢化玻璃机组行业内首家且唯一一家经国际标准授权研制精品机组的企业。

2、乙方是一家专业从事自动化控制与电气传动领域研究开发、工程实施和产品销售的高科技企业。同时是西门子自动化与驱动集团的核心分销商,多年来与西门子同心协力,在冶金、电力、化工、烟机、纺织机械等领域销售、开发配套西门子a&d产品及项目实施,取得了长足发展,逐渐成为集科、工、贸于一体的新型高科技企业。

3、甲方拟长期向乙方采购西门子电气控制与传动产品与系统。

基于以上鉴于条款,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西门子电气控制与传动产品与系统(以下简称“货物”)事宜,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货物标的。

每次采购货物的标的及采购总价以双方签订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为乙方标准版本)为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传真件有效,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或行业及厂家有关标准及规范。

2、乙方货物的技术标准应以国家和有关部门或有关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第三条价款和支付方式。

1、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上的价格结算。

2、支付方式:

2.1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30天的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以内的信誉额度。即,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单笔合同金额在此额度内的,乙方可在甲方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向甲方发货;单笔合同金额如超过此信誉额度则乙方在甲方支付超过信誉额度部分的货款后向甲方发货;单笔合同金额如未超过此信誉额度则乙方可累加不支付货款发货直至超过此额度后付款发货。

2.2乙方每次向甲方发货前甲方需付清前一笔合同的欠款,如在前一次发货后20日内甲方没有再次与乙方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甲方需在此5日期满前向乙方付清全部欠款。款项结清后乙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2.3如有需订货的产品,甲方需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订货款。

2.4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承兑,承兑必须符合乙方财务要求。

3、收款方信息:

户名(同乙方名称):北京天拓四方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翠微路支行营业室。

帐号:020xx8090920xx18961。

承兑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外环西路26号院总部国际11号东楼财务刘小娟收。

第四条验收。

1、在货到三日内,由甲方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并进行质量验收,并在乙方的装箱单(或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回传至乙方。

2、在乙方交付货物后三日内甲方未回传装箱单的,视为货物无数量、质量问题。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之约定付清欠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的3‰/日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以上仍未付清欠款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有责任及时付清欠款。乙方有权通过法律、仲裁等方式索要欠款,如超过应付款时间三个月以上,或给乙方经营造成影响,甲方还应支付相当于欠款数额10-20%的违约金。

第六条承诺与保证。

1、乙方承诺向甲方开放自己的实验室、成套工厂,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西门子产品的说明书等资料。

2、乙方承诺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培训的时间、次数及参加人数等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甲方承诺以乙方作为其采购西门子产品的唯一或最主流供应商。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履行,发生争议,双方愿意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附件。

我方标准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和《出库单》或《装箱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

2、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

2、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盖章及代表人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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