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测量工作管理通知大全(18篇)

时间:2023-12-02 22:50:28 作者:QJ墨客

总之,通知是一种重要的书面材料,能够有效地传递信息、组织事务,并促进工作和生活的顺利进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通知写作的注意事项和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强测量工作管理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漳河新区住建环保局、屈家岭管理区建设管理局,在荆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通知》(鄂建办〔〕49号)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99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促进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检测机构(含分支机构)登记管理,实时掌握动态信息。

(一)凡在荆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实行统一登记管理。检测机构在荆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并在我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合同)登记手续。凡未在省级检测监管平台信息登记和我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登记的检测机构,一律不得在荆从事检测业务,其相关检测报告不能作为我市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在市住建委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的建设项目,其检测机构在荆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登记;检测业务在县市区的检测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登记(见附件1)。

(二)依法取得检测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与工商注册地址不同),检测场地、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必须相对固定、合理配置,满足基本的检测条件,质量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符合鄂建办〔〕299号文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之要求。

二、加强检测程序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

(一)严格执行有关委托检测工作的规定,委托单位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专业类别检测项目委托两家及以上检测机构,检测管理及检测操作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两家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从事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业务。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监制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严禁采取压低检测费用、减少检测参数等手段降低检测工作质量标准。

(二)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等按比例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对样品和见证记录进行确认,并在报告中反映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确保样件来源可溯性;做到盲样检测全覆盖,确保样件标识唯一性;落实见证取样检测和地基基础静荷载试验数据自动采集和实时上传制度,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检测报告应科学、公正、真实、准确、合法。

三、加强检测机构自身建设,提高检测质量水平。

(一)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取证和考核工作管理。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岗位操作能力应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xx)规定以及国家、省资质标准有关规定。检测机构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年度培训(包含继续教育)计划,按检测专业分别进行理论培训、操作训练和考核评价,检测理论基础培训、实践操作培训必须达到规定学时,并形成完整、规范的培训记录档案。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检测人员,方可持证上岗。

(二)强化企业内部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组织机构和人员到位,运转正常,从“人、机、料、法、环”各环节入手,加强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适时开展业务内审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检测能力。

(三)严格质量检测工作流程。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要求,做好内控,把好“三关”即受托、收样、标识、交样等入口关,领样、核样、试验、数据整理、校核、结果处理等过程关,以及报告复核、签批、存档、发放、上报处理等出口关。

四、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检测市场秩序。

(一)加强检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各地要通过网上核查检测机构、设备和人员等登记信息、实地检查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状况、组织检测机构能力比对和检测人员能力验证等方式,加强检测机构和人员的动态监管,并将分支机构检测能力纳入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对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信息、违规设立分支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弄虚作假、检测人员能力不满足要求等行为的,责令改正,并进行通报;对性质严重或逾期未改正的,按规定实施处罚,计入诚信信息并在网上公告;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按程序分级上报至省住建厅作出撤回资质证书或撤销资质处理。

(二)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测机构和人员监管工作,明确具体承担机构、配备专职监管人员,对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日常检测行为和所监管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进行监管。建立健全政府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抽测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见附件2),严格事中、事后动态监管。重点检查检测机构是否超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登记信息,是否按要求加强对分支机构管理,是否按要求组织检测人员培训、考核,是否人岗分离、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检测、复核和签章,对不合格报告和发现的相关单位违法违规问题是否按规定程序上传和上报,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有关标准要求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并进行通报,处置情况上报市住建委。涉及检测机构资质的,提出处理建议上报省住建厅。

(三)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住建厅关于“红顶中介”清理整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检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力度,支持脱钩改制后的检测机构主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四)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构建检测机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动态监管机制,逐步建立检测机构和人员信用档案,促进检测行业诚信建设。将检查、巡查结果纳入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实施检测机构分类巡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引导质量检测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x局。

xx年十二月七日。

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范文

各系(部)、部门:

近日,有人冒充校领导申请加入某些部门qq工作群,易引发意识形态安全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宣传阵地管理,牢牢把握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工具在学校工作部署、沟通联络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各工作群内容规范、信息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qq、微信工作群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1.工作群实行归口管理。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本部门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工作群的运行管理,工作群命名须得体、妥当。

2.工作群实行专人负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qq工作群、微信群的主要责任人,“群主”是运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群内发布的信息负责。

3.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和退出制度。qq群、微信群成员须为工作范围内的人员,入群人员必须经群主电话核准确认,群内人员需实名。如群成员因工作变动,应主动申请退出相关工作群。

二、

1.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所发布和讨论的信息应与工作有关,主要发布各类工作性通知、活动以及宣传、教育等信息,禁止发布与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禁止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2.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重要信息发布须经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禁止发布包含涉密文件标题、发文字号、主要内容、传达落实情况等内容的文字、图片资料,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禁止讨论相关敏感话题。

3.工作群内成员交流须坚持理性表达、文明用语,禁止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禁止发布骚扰、广告信息,禁止传播低俗、暴力、恐怖等有害违法信息。

三、

1.各单位、部门须加强监管力度,对群内成员重新梳理核实,逐一明确身份,对于一些僵尸群、无人管理的工作群及时予以清除。

2.各部门须加强本部门所属qq群、微信群的正面引导,强化思想引领,发现苗头性不良言论予以及时制止。

3.各部门须对本部门所属qq群、微信群进行时事动态管理,对管理不严、信息发布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qq群、微信群,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近年来,学院不断加强考风建设,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在考试和考务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仍有发生;部分监考教师不能有效履行监考职责;教师阅卷没有试卷评分标准、不按流水作业集体阅卷;统分出错;试卷分析随意、装订不规范等。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考试的规范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考试管理工作的职责

1、所有校内外考试,教务处负责制定考试安排表,协调监考、巡考人员安排,综合调配教室资源,落实考试场地。

2、各教学系(部)对课程考试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认真完成本单位所承担课程的全部考试管理工作:包括命题、安排监考教师、组织阅卷、成绩登录、试卷质量分析、试卷装订及档案保存。

3、学院督导组负责安排学院的督导员和学生处的巡考工作,各系部安排系部领导及系部督导的巡考工作。

二、切实做好考试命题工作

各系(部)要成立试卷命题质量审查小组,负责对各课程考试试卷进行审查。各教研室要认真审题,严把试题质量关,并填写《试卷审核表》(填写要求规范、准确,各项签字完整),确保试卷无错误,经教学系(部)主任签字后方可将课程的考试试卷交教务处。

1、命题原则: 各门课程命题组(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及《江西警察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命题工作,科学把握试题的难度,并由相关教师试做,命题教师、试做教师、审题教师必须互不相同。同一科目、相同学时、同等进度中队的考试课程应统一命题。

2、各系(部)应积极开展教考分离改革,并逐步扩大试点面

3、严格试题保密制度,教师不得暗示或圈定考试范围。教师试卷管理人员应保证试卷安全。

4、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须在阅卷前交教研室和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查。

5、时间要求:上述各环节工作必须在课程结束前三至四周内完成。学院督导组将对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三、加强监考管理,严格考试纪律

各系(部)要加大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力度,系(部)领导及系部督导、学生大队及中队指导员要坚持巡视考场。

1、学生必须按照考试时间,于考前十分钟持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座位由监考教师随机安排,在开始考试前由监考教师宣布。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得入场,以缺考论,交卷须在开始考试后三十分钟才能退场。

2、监考人员必须熟悉监考人员职责,在考前二十分钟领取试卷并查验试卷科目是否与考场科目相符,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督促考生按指定位置就坐,检查考生证件,对证件不齐的考生劝离考场,责成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放在讲台上。

3、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江西警察学院监考人员守则》,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着装,佩带监考人员标志牌,坚守工作岗位,监考期间,监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看书、聊天等);两名监考人员应在考场前后加强巡视,不能长时间坐着监考。

4、未经系部培训的监考人员不得上岗,对监考未到、迟到、私自请他人代替监考、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者按《江西警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5、凡所在考场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反考场纪律、考试舞弊等各种考试违规行为的,监考人员应保存好有关材料(证据),在考试结束后立即送到教务处考试违纪处理小组,并及时填写《学生考试违规情况登记表》。

四、对评卷工作的要求

各系部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江西警察学院考试规定》规范阅卷。

1、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阅卷,阅卷人员不得将考卷带出指定的阅卷场所。

2、阅卷时应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注意事项:阅卷标识要清楚、阅卷标准要统一、统分要准确。

3、认真复查试卷,做好试卷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对成绩异常的课程,应及时向课程所在教研室、系(部)和教务处汇报,并及时作出处理。

4、学院督导组将在每个系(部)随机抽查部分课程的学生考试试卷,并对教师的阅卷、评分的规范情况予以通报。

五、严格考试成绩管理

1、学生平时成绩评定要有依据(纸质底稿系部保存),应按要求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籍与考试管理科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生公布成绩,并接受学生的监督。

2、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课程成绩单不得由学生代为登录或报送成绩,应由任课教师负责登记、签章,并经教研室主任、系(部)审核。

六、试卷分析的管理和检查

1、各系部应对所属教研室试卷分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本系(部)试卷分析开展情况、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改进。各系(部)试卷分析总结须在次学期开学三周内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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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测量工作管理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漳河新区住建环保局、屈家岭管理区建设管理局,在荆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通知》(鄂建办〔xx〕49号)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xx〕299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促进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检测机构(含分支机构)登记管理,实时掌握动态信息。

(一)凡在荆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实行统一登记管理。检测机构在荆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并在我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合同)登记手续。凡未在省级检测监管平台信息登记和我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登记的检测机构,一律不得在荆从事检测业务,其相关检测报告不能作为我市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在市住建委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的建设项目,其检测机构在荆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登记;检测业务在县市区的检测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登记(见附件1)。

(二)依法取得检测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与工商注册地址不同),检测场地、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必须相对固定、合理配置,满足基本的检测条件,质量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符合鄂建办〔xx〕299号文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之要求。

二、加强检测程序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

(一)严格执行有关委托检测工作的规定,委托单位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专业类别检测项目委托两家及以上检测机构,检测管理及检测操作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两家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从事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业务。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监制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严禁采取压低检测费用、减少检测参数等手段降低检测工作质量标准。

(二)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等按比例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对样品和见证记录进行确认,并在报告中反映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确保样件来源可溯性;做到盲样检测全覆盖,确保样件标识唯一性;落实见证取样检测和地基基础静荷载试验数据自动采集和实时上传制度,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检测报告应科学、公正、真实、准确、合法。

三、加强检测机构自身建设,提高检测质量水平。

(一)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取证和考核工作管理。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岗位操作能力应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规定以及国家、省资质标准有关规定。检测机构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年度培训(包含继续教育)计划,按检测专业分别进行理论培训、操作训练和考核评价,检测理论基础培训、实践操作培训必须达到规定学时,并形成完整、规范的培训记录档案。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检测人员,方可持证上岗。

(二)强化企业内部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组织机构和人员到位,运转正常,从“人、机、料、法、环”各环节入手,加强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适时开展业务内审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检测能力。

(三)严格质量检测工作流程。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要求,做好内控,把好“三关”即受托、收样、标识、交样等入口关,领样、核样、试验、数据整理、校核、结果处理等过程关,以及报告复核、签批、存档、发放、上报处理等出口关。

四、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检测市场秩序。

(一)加强检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各地要通过网上核查检测机构、设备和人员等登记信息、实地检查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状况、组织检测机构能力比对和检测人员能力验证等方式,加强检测机构和人员的动态监管,并将分支机构检测能力纳入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对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信息、违规设立分支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弄虚作假、检测人员能力不满足要求等行为的,责令改正,并进行通报;对性质严重或逾期未改正的,按规定实施处罚,计入诚信信息并在网上公告;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按程序分级上报至省住建厅作出撤回资质证书或撤销资质处理。

(二)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测机构和人员监管工作,明确具体承担机构、配备专职监管人员,对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日常检测行为和所监管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进行监管。建立健全政府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抽测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见附件2),严格事中、事后动态监管。重点检查检测机构是否超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登记信息,是否按要求加强对分支机构管理,是否按要求组织检测人员培训、考核,是否人岗分离、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检测、复核和签章,对不合格报告和发现的相关单位违法违规问题是否按规定程序上传和上报,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有关标准要求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并进行通报,处置情况上报市住建委。涉及检测机构资质的,提出处理建议上报省住建厅。

(三)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住建厅关于“红顶中介”清理整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检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力度,支持脱钩改制后的检测机构主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四)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构建检测机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动态监管机制,逐步建立检测机构和人员信用档案,促进检测行业诚信建设。将检查、巡查结果纳入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实施检测机构分类巡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引导质量检测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xxxx局。

xx年十二月七日。

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

近年来,各地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和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加快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拆除了大量的棚户危房。各地政府和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被拆迁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有些地方在房屋拆迁中问题较为突出,被拆迁户集体到首都和各地政府上访、联名写信告状及抢占商品房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团结。从当前一些地方拆迁工作中暴露的问题看,其主要原因是拆迁量过大超过了城市所能承受的经济能力,建设资金和安置用房不落实,被拆迁户不能如期回迁与安置;不依不安置,自行过渡户过多,甚至让被拆迁户自行安置;拆迁补偿价格太低,没有认真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被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城市房屋拆迁建设要量力而行。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城市拆迁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量力而行”的指示,各地政府在城市建设中要切实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本着既要搞好城市建设,又要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的原则,对房屋拆迁实行总量控制,按计划进行。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实施项目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拆迁建设项目要严格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制度是加强房屋拆迁行政管理的重要措施,因此,各地拆迁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对没有拆迁计划和拆迁安置方案,拆迁建设资金不落实,以及不能按照规定落实一定比例的拆迁安置用房和周转房的拆迁建设项目,不得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对拆迁单位未合法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或者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不按拆迁许可证审批要求执行,侵犯了被拆迁人利益的,拆迁管理机关要依法处罚,由此造成被拆迁人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由拆迁单位给予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三、要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房屋拆迁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一定要先签协议后拆迁,不能先拆后签或者不签就拆。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等问题达不成协议的,要按照《条例》第十四条处理。要允许被拆迁人采取“产权调换”形式进行补偿。拆迁人在房屋拆除后必须履行协议。用于被拆迁人回迁用房或异地安置用房要符合设计标准的要求和建设质量。对其配套设施,必须同步建设,以保证被拆迁人基本生活需求。对遇特殊情况造成安置用房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的,拆迁单位应向拆迁管理机关和被拆迁人说明原因,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逾期期间应按规定增加自行过渡补助费。

第二十一条执行。对所拆房屋按“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进行产权调换的,是非住宅的要按《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是住宅的,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拆迁建设单位不得自行压低标准。

五、要妥善处理好拆迁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公正执法。因此,既要保护拆迁人的利益,又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出现了问题一定要本着依法办事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解决矛盾,以避免扩大矛盾,引起社会不安定。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有关拆迁纠纷,拆迁管理机关要及时依法协调处理,对少数无理取闹者,要给予严重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保证社会安定和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六、要加强拆迁管理工作的执法力度,搞好拆迁队伍的自身建设。各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同时,不断提高拆迁管理干部和拆迁人员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能力,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以保障执法的公正性。

七、各地接此通知后,要对近两年的'拆迁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个进行研究,限期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尤其是对那些长期拆而不建的项目,或迟迟不能落实被拆迁人安置用房的项目,要作为重点进行处理。

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

近年来,各地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和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加快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拆除了大量的棚户危房。各地政府和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被拆迁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有些地方在房屋拆迁中问题较为突出,被拆迁户集体到首都和各地政府上访、联名写信告状及抢占商品房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团结。从当前一些地方拆迁工作中暴露的问题看,其主要原因是拆迁量过大超过了城市所能承受的经济能力,建设资金和安置用房不落实,被拆迁户不能如期回迁与安置;不依不安置,自行过渡户过多,甚至让被拆迁户自行安置;拆迁补偿价格太低,没有认真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被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城市房屋拆迁建设要量力而行。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城市拆迁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量力而行”的指示,各地政府在城市建设中要切实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本着既要搞好城市建设,又要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的原则,对房屋拆迁实行总量控制,按计划进行。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实施项目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拆迁建设项目要严格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制度是加强房屋拆迁行政管理的重要措施,因此,各地拆迁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对没有拆迁计划和拆迁安置方案,拆迁建设资金不落实,以及不能按照规定落实一定比例的拆迁安置用房和周转房的拆迁建设项目,不得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对拆迁单位未合法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或者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不按拆迁许可证审批要求执行,侵犯了被拆迁人利益的,拆迁管理机关要依法处罚,由此造成被拆迁人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由拆迁单位给予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三、要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房屋拆迁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一定要先签协议后拆迁,不能先拆后签或者不签就拆。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等问题达不成协议的,要按照《条例》第十四条处理。要允许被拆迁人采取“产权调换”形式进行补偿。拆迁人在房屋拆除后必须履行协议。用于被拆迁人回迁用房或异地安置用房要符合设计标准的要求和建设质量。对其配套设施,必须同步建设,以保证被拆迁人基本生活需求。对遇特殊情况造成安置用房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的,拆迁单位应向拆迁管理机关和被拆迁人说明原因,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逾期期间应按规定增加自行过渡补助费。

四、要合理确定房屋拆迁的补偿价格。对于被拆迁房屋进行作价补偿的,一定要按照《条例》第二十一条执行。对所拆房屋按“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进行产权调换的,是非住宅的要按《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是住宅的,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拆迁建设单位不得自行压低标准。

五、要妥善处理好拆迁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公正执法。因此,既要保护拆迁人的利益,又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出现了问题一定要本着依法办事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解决矛盾,以避免扩大矛盾,引起社会不安定。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有关拆迁纠纷,拆迁管理机关要及时依法协调处理,对少数无理取闹者,要给予严重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保证社会安定和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六、要加强拆迁管理工作的执法力度,搞好拆迁队伍的自身建设。各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同时,不断提高拆迁管理干部和拆迁人员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能力,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以保障执法的公正性。

七、各地接此通知后,要对近两年的拆迁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个进行研究,限期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尤其是对那些长期拆而不建的项目,或迟迟不能落实被拆迁人安置用房的项目,要作为重点进行处理。

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范文

一、群管理员应热爱“**群”、“**群”管理工作,具有自觉奉献的精神。

二、管理员应及时发布公司内部的工作公告及相关通知。

三、管理员应维护好群内秩序,正确引导员工参与讨论,热心回答和进取帮忙员工解决问题。

四、管理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成员给予清理出群。

五、管理员不得将自我的**号与密码借于他人使用。

群管理公告2。

二、群成员应时常主动关注群公告,便于互相联系,获取信息。

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严格遵守如下规定,否则清理出群,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加强测量工作管理通知

个人相片。

姓名:

大学生个人简历网。

性别:

民族:

汉族。

1986年8月1日。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未婚。

身高:

170cm。

体重:

55kg。

户籍:

四川成都。

现所在地:

四川成都。

毕业学校: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

学历:

专科。

专业名称:

物业管理。

毕业年份:

工作年限:

一年以内。

职称: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职。

职位类别:

经营/管理类。

职位名称:

工作地区:

成都市龙泉驿;。

待遇要求:

1500元/月可面议;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可随时到岗。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英语;。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7月-208月。

鑫源物管物流培训中心。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

工作经历。

所在公司:

四川第一测绘工程院四分院。

时间范围:

206月-2月。

公司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协会、社团、政府公用事业、社区服务。

担任职位:

其他类-其它相关职位。

工作描述:

离职原因:

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

求职信。

尊敬的领导:

你好!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能识人之才,方能用人之长。我虽无什么特长,工作经验不足,但我会虚心学习、积极工作、尽忠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我也明白:真理是要通过实践检验的。人非生而知之,而是在后天社会实践中不断学习完善的。在学校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区别在于:学校通过一张纸检验学习效果,而社会是要通过你工作的'成果来检验成绩。所以希望贵公司给我个学习锻炼的机会。

而以当今时势,人才竞争之激烈。当然,学历有高低,认识境界也有所不同。每个人的观念﹑思维都是不同的。而我们的能力是在工作实践中提高的。不同职位需要不同的知识,在这个激烈竞争的时代,只有在学习型组织中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我愿意通过公司的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与能力,更好的服务于贵公司。

一个公司能够不断发展壮大在于能够发掘人才,合理的利用人才,使各种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怎样配置每种资源是每个管理者应该正确思考的问题。泰山不让土壤,故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望贵单位能接纳我,支持我,让我加入你们的事业,我将尽我最大的能力为贵公司发挥我应有的水平和才能。

此致

敬礼

自荐人:郑兴。

发展方向:

管理。

其他要求:

联系方式。

加强配电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部:

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对项目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一、强化安全教育 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按规定组织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各工序作业前对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都明确应掌握的技术要点和应控制的施工部位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全面提高施工全员素质,做到施工平安。

二、建立机构 健全管理网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上级建管部门的要求,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包括:机械操作人员、架子工、焊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现场应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加强现场管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对已进入的闲杂人员应耐心劝告,让其立即离开,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三、确保安全 文明施工

施工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交通警示标志,并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做好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车辆进出必须慢行谨慎驾驶,施工车辆密集时,出入口应派专人进行看护。 道路施工交叉口设置醒目交通警示标牌;深基坑边缘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避免坠落事故发生。

施工现场做好消防工作,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对于配电间、油漆仓库、氧气、乙炔罐存放场所等易燃易爆重点消防部位,必须根据易燃物特性配备不同类型的消防灭火器材。

四、管理目标 抽查日期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一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灾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施工工地;

(二)、定期抽查

针对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科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定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20日,对各项目部进行安全普查,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本通知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项目部要求限期整改并处以经济处罚;各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所管辖项目中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施工安全工作方面的切实管理,把责任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个人,具体落实到施工生产过程中。

希望各项目部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让安全出效率、出效益,从小事抓起,预防工作到位,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日常的施工生产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

此通知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华 盟 路 桥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虚拟财产”并非虚无财产,亦非想象的财产,它具有客观性,只是在形态上属于无形财产,类别上应属于智力成果,应列为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范畴。因为从智力成果的层面分析,它具有:1、新颖性,用网络游戏这种方式,将有形的武器与无形的网络结合,满足玩家的娱乐,很创新;2、具有创造性,把武器与具体的场景结合,具有了不同的故事情节,因而具有创造性;3、可复制性,不仅能为一个主体所获取、使用,能同时为很多主体获取、使用,同样的游戏,同时可供很多主体玩乐;4、需要载体,将思维成果借助于网络和电脑显现出来并为人们所用。它是网络上传输的一些数据,对于开发者,应作为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来对待,对于玩家,则属于著作权的使用权,玩家购买或通过过关斩将获取,并非获取对这些数据的独占权和所有权,而是获取了对虚拟武器的使用权。综上,对网络游戏中的`“武器装备”,应按照保护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的方法进行法律保护。

三、盗窃“虚拟武器装备”的行为如何定性?

将“虚拟武器装备”届定为财产。建立在这一论断基础上,对侵犯财产权的行为,亦应受到法律的处罚。如果对包含“虚拟武器装备”的游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使用权人许可而复制发行,违法所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应认定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仅对玩家购买或通过玩乐获得的“虚拟武器装备”秘密窃取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则构成盗窃罪,予以刑罚处罚,数额较小,则构成民事上的侵犯财产权,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返还,对运营商管理不善的,运营商应当赔偿。

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当前,随着夏季来临,我市又进入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每年进入夏天以后,是中小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这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严重危及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也给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从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要切实强化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责任。

切实保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切实负起相应责任。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中小学生日常管理、安全教育等职责。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各相关门要依据管理职责,督促相关地区、部门或个人在江河湖库和水塘边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各学校要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庭访问、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教育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加强“留守孩”的暑期游泳安全管理,“留守孩”因父母不在身边,学校和社会应更多倾注关怀。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共青团、少先队、社区,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三、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近日各地要迅速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各镇办区召开一次学生安全会,各学校召开一次家长会,市教体局和各学校要致每个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防范措施和相关要求。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不准”和“三个避免”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避免去江河湖库等水情复杂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避免在正午爆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下水游泳。

四、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教体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各部门配合,对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水上安全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逐一进行认真整改。市水务局要根据排查情况,在市区汉江段全面设立警示牌或标语,在取石取沙等危险水域全面禁止中小学生下水游泳。各镇办区和相关村组也要在辖区沟渠、堰塘等水域设置警示牌或标语,并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五、全面加强应急救助工作。

要加强游泳区域的巡查力度。水务部门要结合巡堤、整治河道采砂,海事港监部门结合水上安全检查等,切实加强重点时段汉江水域的巡查力度,认真做好相关事故的救助工作。交通、水务部门要积极筹建水上救援专业力量,及时承担水上应急救援职责。公安、消防、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应急救助协同作战。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要积极动员民间力量,组织防溺水志愿服务队伍。各镇办区、各村组社区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努力防患于未然。

六、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死亡或其它重大伤害事件,事发地政府和学校,要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对知情不报、迟报、瞒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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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范文

各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

为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群”微信群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严肃信息发布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依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内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微信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由省直机关工委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负责建立、维护和日常管理,各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和党员要自觉遵守微信群管理规定。

2.微信群设置管理员,由省直机关工委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有关同志担任,负责群活动的监督、违规处理;负责督办、监管群内发布信息,如发现不良信息,有权删除、更正、引导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负责群成员管理,包括审核人员入群、规范群成员命名等操作。

3.群成员原则上由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建工作指导员组成,每个行业协会商会需要有1人在群内接收工作通知,未经工作群管理员批准,任何人不得邀请他人入群。

4.群内实行实名制,群昵称统一改为“行业协会商会名称+本人姓名”。群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退群的,应主动与群管理员联系做好备注,并确定1名本协会商会其他同志补充入群,做好党建信息接收传递工作。

5.微信群主要用于发布党建工作信息,可转发的内容包括: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国家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指示及重要讲话精神等。凡涉及工作请示、汇报、指示、命令等涉密内容,应严格按照保密相关制度流程执行。

6.每位群成员严禁发布违反党纪国法,与国家政策相悖的信息内容;严禁发布生活信息、商业广告,以及未经核实的信息;严禁发布色情、赌博、病毒链接及其他有害信息;严禁发布涉及他人隐私信息。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每位群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规定,严禁转发推送涉密或与工作无关的信息。确有必要需发布信息时,需经群管理员审核后发布。群公告没有要求“收到请回复”时,群成员认真查看通知即可,不用回复“收到”。

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范文

1、务实、效率、正面,重在价值分享。

2、倡导“干货”分享,欢迎正能量话题讨论。

3、发布衣车和缝配件行业相关新闻,新工艺新产品报到。

4、鼓励分享时政、财经、科技等有价值信息,资料请在200字内,超过则使用链接分享。

5、能够发广告,但同样资料仅限发布一次。

6、严禁发布反党反政府负面消息。

7、允许发图,图片资料健康,不得有反动、色情等资料,不可恶意刷屏。

8、聊天资料不得包含任何恶意人身攻击行为,在群里漫骂他人,出粗言者。

9、不提倡政治话题出现,所有管理员均有权随时终止政治话题。

8、晚上23:30至早上07:30休息时间段请勿群聊。

1、深缝协**群只加协会会员单位,非会员非请勿入。

2、群成员一律实名制。具体操作步骤:进入**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1、礼貌聊天、团结友爱;

4、聊天敏感资料尽量避免直接使用关键词,用通假字,符号代替;

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互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有效防范不正当利益输送风险,维护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利益,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应当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或指定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方识别维护、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查、批准和风险控制。

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公司指定一名执行董事担任负责人,成员应当包括合规负责人等管理层有关人员。

一般关联交易按照内部程序审批,最终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备案或批准;重大关联交易经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审查后,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批准。

二、保险公司应当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机制,优化关联交易管理流程,合规、业务、财务等关键环节的审查意见以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会议决议应当清晰留痕并存档。

三、保监会基于《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穿透认定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行为。

(一)保险公司关联方追溯至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或其他协议安排的,穿透至实际权益持有人认定关联关系。

(二)保险公司投资或委托投资于金融产品,底层基础资产包含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关联方资产的,构成关联交易。

(三)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所形成的关联方(已受所在金融行业监管的机构除外)与保险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保险公司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并向保监会及时报告关联交易有关情况,保险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除外。

(四)保监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关联关系以及关联交易行为。

四、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资金穿透管理的监管要求,监测资金流向,全面掌握底层基础资产状况,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控制制度。

保险公司开展资金运用和委托管理业务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资金投资的底层基础资产涉及保险公司关联方的,应当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审查并向保监会报告。委托方和受托方均为保险机构的,应当就审查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约定不清的,双方均为关联交易识别和报告的责任单位。

五、签订统一交易协议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三)对于统一交易协议项下发生的资金运用行为,在底层基础资产涉及保险公司关联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审查并报告。

六、基于已经报告的特定关联交易事项产生的后续赎回、赔付、还本付息、分配股息和红利、再保险摊出摊入保费等交易行为,不计入关联交易总额,也无需再次履行关联交易审批、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保险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股权的,关联交易报告中应当说明关联方最初的购买成本。保险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股权的,关联交易报告中应当说明最初的购买成本。

保险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关联方档案。

七、对于保险资金运用、变更注册资本、股东变更等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业务行为,若该行为同时构成关联交易,保险公司应当在申请、备案或报告材料后附关联交易报告一并提交,不得单独报送。

对于固定资产的买卖、借款、租赁等不需要批准或备案的关联交易,按照现有规定报送关联交易报告。

向保监会指定机构(如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等)报送的业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的,应当同时向保监会报送。

八、保监会在关联交易审查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质询函;。

(二)责令修改交易结构;。

(三)责令停止或撤销关联交易;。

(四)责令禁止与特定关联方开展交易;。

(五)视情况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九、未按规定报送关联交易报告或者在关联交易内部审查环节未能勤勉尽职的有关责任人员,保监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开谴责,记入履职记录;。

(二)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均有责任的,一并处理。

十、保险公司违反关联交易有关规定的,由保监会依法予以处罚。

十一、本通知所称保险公司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参照适用。

十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保监会。

加强废钢铁加工已公告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废钢铁综合利用是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排放、推动钢铁工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7号,以下简称《准入条件》),现已公告四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为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规范管理,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提高废钢铁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要严格按照《准入条件》,对已公告企业动态开展监督检查。对企业废钢铁加工建设项目的建设手续、规模、工艺和装备、产品质量、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人员培训、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准入要求的保持、变更和改进提升情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等方面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形成检查报告。

请于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现有已公告企业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此后每年4月底前将已公告企业年度监督检查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相关机构和行业专家,对监督检查报告进行审查,并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复核。

二、完善行业信息管理。

要加快推进废钢铁加工行业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应用,通过信息管理和公示公开,不断完善企业主体、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信息服务体系。已公告企业应按照要求,按时填报月度生产经营数据、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享受情况及年度审查等相关信息,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主动接受监督。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指导已公告企业认真做好平台各项信息的报送工作,并及时对信息进行跟踪汇总;要加快推进平台共享共用和信息公示公开,发挥好公众舆论的监督作用。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负责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平台的建设和维护。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加强引导,严格行业自律。

三、加强政策协调配合。

要统筹推进废钢铁加工行业规范管理工作,主动开展协调和服务,加强与财政、税务以及发改、国土、环保、安监、金融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形成部门合力。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保障符合条件的已公告企业合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协助税务部门查处违法和违规行为。在土地供应、备案核准、贷款融资等方面,对已公告企业给予适当政策倾斜,积极营造有利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准入条件》是促进废钢铁加工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行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措施。要把已公告企业的规范管理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建立健全废钢铁加工行业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对已公告企业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督促现有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改进生产条件,尽快达到《准入条件》的各项标准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严格把关,做好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符合条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现场核查,对已公告企业变更、整改和撤销资格等方面进行管理;加强对企业规划布局、技术工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提升产业集中度,促进废钢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23日。

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对于虚拟货币的含义,学术界经常引用的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做出的对电子货币的定义,指在零售支付机制中,通过销售终端、各类电子设备以及在公开网络(如internet)上执行支付的储值产品和预付机制。但是除此之外,一些学者也从其它角度对虚拟货币做了新的界定,他们认为虚拟货币是指一定的发行主体以公用信息网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在网络或有关电子设备中,并通过网络系统以数据传输方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网上等价物。本文观点正是基于这种定义而阐发。

随着网络技术在国内的普及,虚拟货币因其便利性和时尚性得到大量应用,逐步成为虚拟产品和网络增值服务提供者实现利润的重要工具。当前我国网络上存在的较有影响力的品种主要有q币、popo币和狐币等。

金融危机中的虚拟货币消费。

国家统计局宣布的数据显示,受由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影响,我国gdp增速呈逐季回落态势,四个季度的同比增长分别为10.6%,10.1%,9.0%和6.8%,尤其是在第四季度,由于金融海啸已深入我国有关行业,国民经济增速明显放缓。而按照腾讯、搜狐和网易三家的财报披露,其虚拟货币收入的同比增长率却远远高于各期的gdp增速(见表1、2、3)。

但综合20全年走势,虚拟货币消费量与相比有了显著提高。与整体经济水平的下滑程度相比,虚拟货币还是表现出了较强的抗御性,表现在以下方面:

业务的效用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互联网增值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在线游戏收入和其它服务性收入,如qq会员、qq秀等。因为这些网络服务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不是其它活动可以轻易取代的,即一般情况下消费者不会轻易放弃这些服务,所以这两部分收入水平受宏观经济水平的影响较小或者说影响传导得较慢。只要网络公司能够适时推出新款网络游戏或者及时优化服务水平,提高“享受特权”,就可以牢牢抓住消费者,维持并增加此部分的营业收入。

消费者构成特定。由于网络虚拟产品和服务可以满足年轻人“自我认同”和“追逐时尚”的心理需求,所以25岁以下的青年人就成为其消费主力。这些消费主力的生活费用全部或大部分由其监护人提供,排除一些不可抗因素,在其生活水平维持不变的条件下,用于网络消费的部分也将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因而网络虚拟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量总是存在。

此外,虚拟货币购买具有“单向性”,使用范围具有“锁定性”。单向性决定了虚拟货币的消费者不能通过虚拟币发行方将虚拟币换回人民币,即虚拟币“一经购买概不退还”;锁定性指虚拟货币只能在发行者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即某种虚拟币只能应用于发行者提供的产品池。当产品池中的产品足够丰富时,虚拟币的购买能力就得到展现,从而形成一种网络范围。发行者通过这种网络范围逐步建立了自身的市场份额和网络品牌,随着品牌深入人心,发行者的有关业务对危机就会产生一定的抗御能力。

业务所需的.平均支出较低。虚拟货币消费一般情况下为小额消费,所以大多数网络消费者不会太过于缩减这部分支出。因此互联网增值业务虽然不能完全抵住全球性经济萎缩带来的冲击,但相对于网络广告业务等大额交易来说,它对金融危机有更强的抵御力。

金融危机对虚拟货币风险防范的启示。

加强发行过程的管制,遏制信用危机于萌芽。降低信用标准,鼓励房地产金融机构向低信用等级的借款者放款;同时放松金融管制,允许金融机构以低成本借贷投资于高风险资产,允许投资银行不断设计结构复杂的高杠杆衍生品用于出售为次贷危机埋下了祸根。而虚拟货币的发行人为网络公司,其发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垄断地位。由于虚拟货币发行量由公司利润最大化决定,所以它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甚至出现通货膨胀,不仅会给消费者带来“贬值风险”,也会给货币市场带来强烈的信用冲击。因此国家应对虚拟货币的发行实施严格的管理,如设立一个专门的虚拟币发行机构,这样一来虚拟币的发行量虽然还是由公司经营者决定,但国家可以在其数量上加以控制,能够有效地避免“通货膨胀”的产生。

加强“二级交易市场”的信息披露,抑制风险的传导。次贷危机的传导根源是成熟金融市场条件下的资产证券化。因为缺乏可靠的价格信息参照,所以美国监管部门允许对冲基金按照内部的数学模型计算结果作为资产评估标准,吸引大量不知情的投资者购买。但基于次级房屋贷款的衍生品都高度个性化,流动性很差,当基础资产面临信用风险时,危机会沿传导机制产生连锁反应。同时由于对冲基金的信息不透明,危机产生后,市场无法清楚判断对冲基金在冲击中的受损程度,由于对风险的自然规避而产生赎回**。

虚拟货币的二级交易市场即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如国内的我有网、和美国的gameusd、等,消费者通过这些平台将多余的虚拟货币进行交换或出售。一般情况下,虚拟货币不能被全额交换,这样就出现了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所谓的“汇率”,普通的虚拟货币消费者就要承担全部的流动性风险。但是,由于虚拟币交易双方的信息量严重不均衡,信息量占优势者倒卖虚拟币从中获取价差而牟利的现象层出不穷。虽然国家已开征虚拟货币交易税,将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并加价出售”所获得的收入列入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然而虚拟币及其交易形式的不可见性加大了监管难度,也不能从本质上分担虚拟币普通消费者的流动性风险。

健全赎回体制,及时消除已然风险。次贷危机产生后,为了避免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变现相关资产导致更大的损失,个别基金甚至停止对基金净值估值并拒绝了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投资者对未来预期不乐观,投资信心低落,产生了空前高涨的市场风险规避倾向,从而由次级按揭问题引发了市场信贷危机直至发展为整体的经济危机。

建立虚拟货币的赎回体制,统一规定其赎回价格和赎回单位(网络公司)不但能完成虚拟货币“发行——流通——赎回”的标准生命周期,使其运行过程更科学化,也可以规范二级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有效地消除挤兑风险,降低虚拟货币的发行使用对法定货币流通体制的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1.吴怀琴.网络虚拟货币的电子商务分析[j].商业时代,(10)。

2.范俏燕.当前国际性金融危机的生成和传导[j].财经科学,(7)。

3.尚文静等.中国的网络虚拟货币发展现状分析[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2008(2)。

内容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兴起和发展,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新的货币形式和网络增值服务的交易媒介,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本文通过对金融危机中各网络公司互联网增值业务收入(即虚拟货币消费)情况的分析,考察虚拟货币消费对金融危机的抗御程度,探究存在抗御力的原因,并提出对虚拟货币风险防范的若干思考。

关键词:虚拟货币金融危机风险防范。

进一步加强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各仲裁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施行近7年来,全国仲裁机构在有关市人民政府和商会的指导、帮助下,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下,仲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仲裁委员会的管理逐步完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简称仲裁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有所加强,仲裁活动逐步规范。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甚至有的仲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后果严重,受到刑事处罚。这些现象虽然发生在极少数单位和极个别人身上,但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坚决纠正。

为了保证我国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管理,根据仲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一、各仲裁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到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是关系到我国仲裁事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严肃对待,常抓不懈。仲裁委员会要把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所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

二、进一步加强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依法管理的制度建设。各仲裁委员会要在总结仲裁法实施几年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完善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监督的各项管理制度。选聘仲裁员必须坚持法定条件,同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对仲裁工作人员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仲裁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都要有利于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三、严格财务管理和审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对仲裁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作了规定。各仲裁委员会要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堵住财务管理漏洞,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财务开支须经仲裁委员会会议集体决定,并接受当地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1998]27号)的明确要求,对仲裁委员会要进行换届审计而且必须由审计机关审计。对即将离任的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以上的负责人员要进行离任审计。

四、建立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报告制度。仲裁委员会对所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事件,要及时报告所在市人民政府(或商会)和省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并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仲裁协会成立前,下同)。仲裁委员会有责任也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对隐情不报的,以及不协助查处的,应当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仲裁委员会每年要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情况作出专项报告。五、对违法违纪仲裁员实行“禁入”制度。仲裁委员会在对违法违纪的仲裁员依法作出除名决定后,应在10日内通过省级人民法制机构(或商会)将名单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报全国仲裁机构和有关部门。被除名的仲裁员同时受聘于几家仲裁委员会的,其他仲裁委员会在接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报的10日内必须予以除名。对除名的仲裁员,任何仲裁委员会在任何时候不得再聘请。对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员因违法违纪行为被解聘的,照此办理。

加强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是保证我国仲裁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仲裁委员会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要认真落实本通知的要求,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02年7月11日

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昨天,央行反洗钱局局长刘连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首次表示,央行将严查虚拟货币洗钱行为。

刘连舸表示,如果利用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的行为确实存在,并且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央行将对经营虚拟货币业务的机构实施反洗钱监管。

进一步加强微信QQ工作群管理的通知

把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贯穿活动始终,压实主体责任,调动各层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要用好、用实、用活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持续发现典型、形成震慑,把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不断增强各地各部门单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旗委办公室:

根据《关于报送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要求制定《xx旗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方案》《旗林业和草原局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整治生态行动实施方案》《xx旗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成立xx旗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旗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主体,严明各项纪律。截止目前,全局共召开党风廉政会议6次,10月12日,召开xx旗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11月18日,召开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同时党组书记同各三级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二)锤炼从严从实的优良作风。一是成立xx旗林业和草原局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制定《xx旗林业和草原局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长津湖》《爱在人间》等党性纪录片,并前往党校及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三是10月11日,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传达了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xxx在《全旗领导干部大会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着力提升工作效能,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升为民办事效率。

(三)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建立完善《xx旗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提升政治能力,10月11日召开召开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会议,制定《xx旗林业和草原局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增强整治敏感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对动态信息报送、细化具体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12月17日,召开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暨“双百”攻坚调度会议,集中学习了林草局“三定”方案,对“双百”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情况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的通报批评。二是制定《xx旗林业和草原局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宣传引导工作方案》提升学习能力,召开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会议2次,截止目前共计召开各类读书会9次,加强全局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法规政策等业务的学习。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保证全局党员干部一是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揪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特别是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和干部坚决查处、严厉问责、形成威慑。二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三是提升政治能力。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工作,强化政治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是着力提升工作效能。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在处置重大舆情、化解矛盾隐患、优化营商环境、改进政务服务、办理民生实事、服务项目企业等重点工作中,坚决克服和杜绝“庸懒散慢推脱绕”等不良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总体上看,在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上做到了有组织领导、有责任规范、有制度措施,工作内容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效果到位。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工作是一项繁重而长期的工程,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经过自查和总结,公.文思.享文.库出.品,也发现在工作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少,谋划部署贯彻落实上级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力度不够。二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在日常工作中,虽然能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但在落实督促检查上做的工作还有所欠缺,一些领域廉洁风险较高,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下一步在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工作上,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二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组织,落实制度,明确责任,抓好基础,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林草系统创造和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良好环境。

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教育,深化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工作的认识,确保整个林草队伍的长期纯洁,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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