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实施工作方案大全(19篇)

时间:2024-02-22 14:10:05 作者:雨中梧

工作方案是一种详细规划和安排工作任务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随着工作的不断进步和变化,我们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更为完善的工作方案,下面是一些优秀案例,供大家参考。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二)今年底前请___采购管理人员来培训或到___单位参观学习。

(三)按《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相关的资料、表单。

(四)上半年完善相关的供应商评价体系。

(五)今年底前按6s要求完成采购档案规范化管理。

(六)按年度计划完成相关制度的编写和修改审核并申请公司发布施行。

(一)20__年1月份完善了各部门报送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流程。

(三)20__年4月对《采购物资招标流程》进行修订。

(四)20__年4月到____企业进行对标学习。

(五)20__年4月___部内部进行内部物资采购专业知识培训。

(六)按6s管理要求规范采购档案规范化管理。

取得经验:

(一)采购风险的控制,比如预付款都能控制在__%以下,减少企业承担的风险。

(二)内控制度相对健全,所有物资采购都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

(三)供应商选择,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体系,目前采购物资暂不出现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

(四)对市场调查研究较为深入,对拟采购物资的行业都进行市场调查,写出调查比选报告,为实施采购提供决策依据。

存在不足:

(一)需继续完善__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

(二)信息化手段利用率不高。信息技术给我们企业的管理提升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手段。电子化采购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它能够轻松实现信息共享、操作规范、实时监控、快捷高效。但从现阶段我们采购管理工作的实际看,采购信息系统的建设相对滞后。

(三)采购人员专业不足。对于采购员专业能力不足,都是半路出家,人员素质不高,梯队建设不足,这些都成为了制约采购工作效率提升的重要问题。

准确把握采购管理发展方向,建立集中、高效、透明的采购管理体系。

(一)针对不足需要有健全的制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基础准备。

(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购管理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或者说,信息技术的发展都促进了采购管理水平的提升。信息透明、高效了,我们的采购工作才能变得透明、高效。

(三)向供应链管理转变。现代采购管理,不仅要对产品进行管理,也要对提供这些产品的供应商进行长期持续的管理,同时还要对物流、仓储等供应链环节进行全面的管理。

(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通过完善采购管理体制,建立多部门相互制约机制,实现阳光采购、透明采购,不仅能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也能有效防止腐败,避免采购干部走上歧途,确保制度上实现反腐倡廉。

(五)内部人员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管理能力。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及长岭县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局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进行了适当的评价。现将有关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继三月中旬,县财政局组织召开全县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动员大会,对全县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做动员部署后,我局制定了长岭县卫生局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本局贯彻实施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监督指导工作开展。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内部控制是由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和全体职工实施的、旨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单位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服务目标所制定的政策和程序。

我局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1)合法性――管理和服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2)安全性――资产安全。

(3)可靠性――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4)效率性――提高管理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5)风险防范――排除障碍实现单位发展战略。

2、我局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因为,在内部控制程序的所有环节中,有一个环节没有发挥作用,所有起作用的环节,也会变得无用。

(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行业、规模、性质、所处地域、组织形式等不同,高风险领域不同。内部控制不能防范所有风险,但要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防范颠覆性风险。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z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内部控制的核心思想是权力平衡,制约对象是权力,权力分配合理,约束适当是内部控制的难点。内部控制过于复杂会影响效率,风险大的业务,首先是防范风险,其次才是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行政事业单位的规模、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内部控制不能拷贝,也不能克隆。别人的成功经验,拿过来不一定能用。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不同阶段、外部环境的变化、战略目标的调整等,内部控制要随之变动。

(5)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受制于成本与效益原则。成本小于效益,是任何理性的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循的法则。

3、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包括的要素:

(1)内部环境――是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

(2)风险评估――是行政事业单位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是行政事业单位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政策和方法,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4)信息与沟通――是行政事业单位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并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单位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是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1.费用支出缺乏有效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行政经费的支出,特别是招待费、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等,普遍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即使制定了内部经费开支标准,但仍较多采用实报实销制。

2.固定资产控制薄弱。

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以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z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使用管理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重购轻管现象比较普遍。如未按规定建立起定期财产盘点制度,购z的固定资产未能及时登记入账,未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实物卡片,责任不明确等,导致资产账实不符及资产流失。

3.财务管理弱化。

财务部门的工作限于记账、算账、报账,与业务控制脱节,对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未能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控制和监督。票据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制度,出现延期上缴收入,挪用公款问题;对使用后票据未能及时办理交验、核销,容易导致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4.岗位设z不够合理。

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单位岗位安排不尽合理,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兼职现象。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员及经办人员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复核、采购兼保管等现象,出现管理漏洞。

5.预算控制比较薄弱。

首先是没有预算或预算编制比较粗糙,部门预算的编制一般根据当年财政状况、上年收支、预算单位自身的特点和业务进行核定,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预算支出达不到逐笔进行核定的要求。其次是预算刚性不够,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不强,预算调整追加较为频繁,资金使用缺乏预见性,削弱了预算的约束控制力。

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是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完善和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但一些单位的领导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内部控制意识不强,重发展、轻控制,对内部控制知识缺乏基本了解,把内部控制看成仅是财务部门的事。

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适用性较差;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对制度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3.信息与沟通衔接不够。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会计核算中心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由于会计主体单位与核算部门不一致,双方沟通衔接不够,极易形成账物分离的资产管理现状,造成核算中心管账不管物、核算单位管物不管账、账物不符的问题,影响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4.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内部控制工作的需要。

管理人员竞争意识差,缺乏创新精神,业务素质难以满足实施内部控制和监督的要求。

5.外部监督对单位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不够。

目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外部监督力量的财政、审计部门,大多偏重于对单位财政资金的运用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监督,较少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有效执行加以实质性检查。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善失去外部推动力和约束机制。

任何行政事业单位的控制活动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环境之中,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贯彻和执行以及管理服务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在coso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内部控制五要素中,控制环境被放在了第一的位子上,它作为推动单位发展的动力,是所有其他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基础和核心。它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有重大影响,其好坏直接决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实施的效果。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局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规定,内部控制评价分为自我评价和独立评价两部分,2018年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照此原则进行。

本次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层面的评价工作。

在单位层面,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从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两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在业务层面,对为确保工作目标、工作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合法合规目标等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实现所设置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评价。

对单位层面的控制是否有效为主线,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对主要业务活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评价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是否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涵盖了单位层面的风险和所有重要的业务流程层面的风险。

2.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的方法是否适当,内部控制建设的时间进度安排是否科学、阶段性工作要求是否合理。

3.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组织是否有效,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和授权是否合理。

4.被评价单位是否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并上报有关自查报告。

5.被评价单位是否建立有利于促进内部控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问题整改的机制。

6.被评价单位在评价期间是否出现过重大风险事故等。

自我评价由所属各单位按照局统一安排,自行开展。内控评价股室制定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根据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启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下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表。各相关股室接到自我评价表后,按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相关要求,成立自我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部门进行自我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内控工作小组汇总,内控评价工作组将对各单位的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分析和审核,并报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

内部控制独立评价,由教体局内控评价工作组综合运用访谈、测试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对各相关部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局内控评价工作组对现场各小组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初步确认综合独立评价结果,报经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同时结合提出的内控缺陷整改建议,组织内部控制缺陷整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内控评价工作小组在协调各相关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及内控评价工作组完成独立测试工作后,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形成书面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呈交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

本次评价工作的前期准备阶段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1月10日,自我评价阶段预计从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2月1日,独立评价现场测试阶段预计从2018年12月4日至2019年1月26日,自我评价结果的分析和审定预计从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14日;汇总评价阶段预计从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2日,自我评价结果的汇报、审批、反馈和出具报告预计从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5日。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价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4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各单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本次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范围为学校经济活动相关的部处。

三、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时间要求。

相关部处应于11月18日前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评价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1103房间)。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严格遵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内控评价办法》(附件2)执行,由相关部处进行自评,再由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检查测试、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

五、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自评要求。

相关部处严格按照评分表要求,对应本单位业务涉及的评分指标项,根据是否满足要求的实际情况填写《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3);有关评分填写要求请参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指标评分表》填报说明(附件4);相关部处需补充提供内控基础性评价资料清单中本单位尚未提交的资料(纸质版,资料清单见附件5)。

六、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负责部门为审计处,学校经济活动相关部处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意见》(来政﹝2010﹞26号)文件精神,搞好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局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史万铭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地震办主任刘伦武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李勇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勇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时间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从8月初开始,至8月15日上报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结束。

清查范围:局机关和地震办。

局机关与地震办分别进行清查,分别报送数据。地震办负责人具体负责地震办国有自查清查。最后由局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局机关和地震办的清查工作进行检查、总结。

按照《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汇总,并将数据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实物台帐的登记工作,填写好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数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开展清查工作。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精细化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方式,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预防现象发生的重要手段。

要高度重视,健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管好用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综合使用效益。

(二)加强监督、从严要求,严肃清查工作纪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要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要按照《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汇总、上报,不得出现瞒报或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现象。

(三)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健全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经办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地震办的监管,严格执行资产审查制度和资产处置报批手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一)会计管理方面(20xx)

20xx年5月、9月、11月分别举办了会计初级、中级、和从业资格考试,特别指出的是从业资格考试别的成功完成,表明我局工作人员能够经受大型事务的考验,11月2日,我市参考人员高达6800多人,这是有史以来的最高规模,规模大一方面显示我市的经济快速发展,对理财人员的需求量增加,另一方面也体现我市的会计管理服务工作较好。

考试规模大,情况也就千变万化,我们首次启用手机屏蔽设备,针对考场出现的各种情况,我们作出相应应对,考生跑错考场,我们安排专车送达,最终保证这次大型考试的顺利完成。

经过数年的筹备,财政、会计、珠算协会年年毫秒年终于在我市建立‘会议收到省厅、连云港、南京等单位的贺电,三个协会的建立,对我市的财政、会计、珠算事业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省厅组织的年度珠算比赛我市荣获第五名,摆脱了我市总是垫底的米毫局面。

(二)注协管理方面(20xx)

1、强化行业监督管理

(一)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督促两家新成立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注册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收费自律公约》进行了补签,将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全部纳入自律公约的约束范围,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序执业提供了制度保证。

对全市7家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执行行业自律公约情况和业务收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两项检查包括自查和重点抽查两个阶段,共两个月时间。我市事务所均为小型所,业务较为单一,收入规模不大。

从业务收入检查来看,检查收入汇总数基本与年报收入一致,个别事务所所有少量金额误差,为当年收入纳入下一年度所致;从行约检查检查来看,本次纳入检查的7家会计师事务所,多数事务所都有不同程度低收费问题。验资业务低收费情况要好于审计业务。

另外在检查中还发现事务所因多种原因形成的不收费情况。究其原因,有个别部门个别人的不当干预,有无资质中介的`干扰,有事务所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事务所执业环境有待改善。针对事务所违反行约低收费问题,注协及时召开检查情况通报会,并按照行约约定对相关事务所进行相应的处罚。

注重培训实效,不拘培训方式,多种形式搞好注册全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根据事务所从业特点,利用业务淡季搞集中培训。11月14-16日,组织了全市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业务骨干培训班,全体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业务骨干55人参加了培训,注师参培率97%。培训班聘请沈大龙、刘志耕同志分别对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审计准则下小企业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进行了专业讲解。

二是挖掘事务所潜力,督促事务所抓好自学。要求事务所根据所内特点和业务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安排专人负责。采取专业讨论、交流、岗位培训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保证从业人员完成后续教育。

三是积极争取,送出去培训。今年共计有22人次参加中注协举办远程教育培训班,4人参加省注协举办的主任会计师培训班。

四是配合省注协积极做好全市注册会计师新审计准则知识竞答活动,要求各所由所长负责,组织本所注册会计师参与竞答,对参与竞答的注师按省注协有关规定确认后续教育学时。

20xx年9月19——21日,注册会计师考试在我市成功举办,为保证考试的公正、客观,我们采用电子监测仪器进行监考,这种新手段的运用,极大地保证了考试的公平性。

20xx年是我市绩效评价处工作推动年。在人手极少(一个)的情况下,依然能够按照上级要求,紧紧围绕财政工作中心任务,努力实现在思想理念、管理体制、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创新,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改革意识、服务意识和实践意识,研究和探索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筹划构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工作框架,实现产权交易业绩新突破,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1)、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1、配合省厅完成我市农村小城镇建设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完成全市义务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扫尾工作。

(1)组织专家对全市义务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草案进行评审。

(2)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对我市出具的报告进行指导修改,最终形成正式评价报告并完成提交、总结工作。

3、继续研究和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资料积累工作。

通过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逐步探索了财政搭建平台、专家来评价的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同时也锻炼了一支队伍,积累了一些经验。

(2)、明确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职能。

(3)、开展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统一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快速行动,狠抓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成员包括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为了使我市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有序开展,根据省资产清查办公室统一安排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4月27日,全市召开了由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以及县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参加的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

会议对全市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强调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单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确保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在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上,由专业人士介绍了资产清查软件的操作方法;

在清查期间安排专人及时解答各单位在操作软件过程中出现的疑难点。我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了工作简报,积极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介绍在此项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推进此项工作快速高效完成。

资产清查第二阶段开展时,在组织各单位进行财务清理和财产清查的同时,要求各单位的主管部门不但要做好自身清查工作,还要按清查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对所属单位清查结果的审核工作。

为了督促相关单位自查,检查各单位填报质量,11月中旬,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我局稽查办,对部分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了专项检查。

(4)、实现产权交易业绩新突破。

2007年累计完成交易53宗,实现交易额1800万元。交易项目和交易业绩均实现新突破。

(5)、参与企事业单位改制,策划实施企业产权交易,并做好综合性配套服务工作。

1、策划实施改制企业产权交易。配合市建设局对局属2家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中心和拆迁事务所实施改制,成功出让2企业全部产权。

2、配合省产交所对我市重点企业双沟集团、洋河集团进行股权出让工作。

3、参与京杭实业有限公司财产清算工作,实施京杭大酒店、西楚农贸商城摊位经营权成功出让。

4、处理、解决企业改制、产权交易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6)、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支出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7)、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收尾工作。

为构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奠定基础。

(8)、完成行政事业单位领导房屋清理工作

(9)、主持拍卖多次国有财产出售工作。

特别指出的是完成西楚商贸城的出售工作,还有海事局的江海潮大酒店的拍卖,目前正在洽谈之中。

1、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

3、没有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利用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揽财;

4、没有参加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等行为;

5、没有“”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为他人谋取私利;

6、没有存在求神拜佛,埋“升官符”、“镇邪物”等封建迷信行为;

7、没有以出差、开会、招商引资等名义用公款旅游,以及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

8、没有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本人不会驾驶车辆,不存在借用或占用他人汽车行为;

9、没有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和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10、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及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没有违反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物馈赠;

12、没有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兼职取酬等行为,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5、没有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小汽车,能够严格执行“一识两证”制度,无公车私驾情况。但有时在工作出差和开会时,在顺路的情况下,偶然会看望一下外地结识的客商和上级部门的领导及本系统的同事、好友等。

16、没有违反其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我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领导的关心、部门的支持和同事们的帮助,工作中也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我将在今后尽快改进和完善,更好的抓好分管工作,作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价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要求,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组织领导。

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实施工作,督促检查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内控评价工作成果验收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内控实施日常工作。

各市(州)、县(市)、省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及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参照省里模式,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宣传培训、督促落实、进度跟踪、检查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整体提升。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落实。2016年8月31日前为部署任务阶段。各市(州)、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将国家和省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要求,部署到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评价要求,通过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把评价表和评价要求发给基层填报单位。同时,要加强培训指导,让基层单位熟悉掌握评价要求和填报要求,以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单位自我评价。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单位自我评价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吉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吉财会〔2016〕189号)通知要求,按照内控建设新的目标、任务、要求,尽快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并以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和《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同时对照填表说明(附件4)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附件3),并形成部门或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5)。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要对各单位建立的内控手册情况一并进行评价。我们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整理了《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主要工作内容》,附带列举了《单位内控手册》中应包含的主要内容,供各单位在内控建设时参考使用。《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已经上挂《吉林省会计网》,可登录下载参考使用。

各市(州)、县(市)、各部门及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补充指标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附件5)中单独说明。

(三)财政指导完善。各级财政部门在本地各单位开展自我评价过程中,要全程加强指导工作,收到基层单位填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后,要进行认真审核,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评价报表填写不认真不准确的,应指导单位进行重新填写,重新上报。

(四)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市(州)、县(市)级单位要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填报完成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附件3)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5),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两种方式上报本地财政部门,各单位在上报时,要连同重新修订完善的《单位内控手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便于财政部门考核评价工作使用。

各地财政部门在收到基层单位上报材料后,要对本地评价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本地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汇总表(市县汇总并报省)》(见附件6),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部门或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附件5),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两种方式向省财政厅报送评价报告及填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附件3),在上报时,要连同重新修订完善的《单位内控手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便于财政部门考核评价工作使用。

(六)总结经验。各地财政部门要注意发现内控制度建设典型案例,按照行业类别或者业务模块建设案例库,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推荐至少三个典型案例。对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省财政厅将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将其纳入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学习交流,并选至优秀案例推荐给财政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落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明确实施内部控制的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发现内控建设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各地财政、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这项工作做为下半年一项中心工作任务,认真组织,抓好抓实。省财政厅已经把这项工作纳入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考核分值10分。

(二)检查指导,及时改进完善。各地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和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检查指导,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应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

(三)强化宣传,推广经验成果。各市县、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以推动全省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深入开展。

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1626室谷秀云。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电子邮箱:2320397166@。

联系电话:043188550790。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价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推动学校内部控制建设,从而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现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陕教{2016}15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确保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要贯穿于我校各部门各院系,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要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部门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要针对我校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我校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要立足于我校的实际情况,与我校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学校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一)组织动员。

1.10月20日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5}24号)文件,并成立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2.10月25日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贯彻《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5}24)的文件精神,同时讨论《榆林学院深入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3.10月28日上午,榆林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榆林学院深入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并提出修改意见。

4.11月1日下午,召开贯彻落实《榆林学院深入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动员大会。榆林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各院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开展评价。

1.11月2日至14日,各院系各部门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

2.11月15日上午,各院系、各部门据实填报相关自查情况报告表,要求各院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3.11月16日至20日下午,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对院系、部门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撰写自评报告。

4.11月22日上午,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财务处汇总的自评报告。

(三)形成报告。

11月28日上午,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向省教育厅上报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四、工作保障。

为了确保本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取得实效,我校采取自评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分设三个督察组,深入各院系、部门进行督察。具体分组如下:

党政部门督察组:许静洪、尚爱军、杨存义。

教学(教辅)部门督察组:张晓、陈梦涛、韦随才。

后勤保障督察组:李治山、刘葵、白根举。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可以报销

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意见》(来政﹝2010﹞26号)文件精神,搞好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史万铭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地震办主任刘伦武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李勇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勇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时间安排、清查范围。

清查范围:局机关和地震办。

局机关与地震办分别进行清查,分别报送数据。地震办负责人具体负责地震办国有自查清查。最后由局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局机关和地震办的清查工作进行检查、总结。

三、方法。

按照《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汇总,并将数据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实物台帐的登记工作,填写好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数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开展清查工作。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精细化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方式,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预防现象发生的重要手段。

要高度重视,健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管好用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综合使用效益。

(二)加强监督、从严要求,严肃清查工作纪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要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要按照《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汇总、上报,不得出现瞒报或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现象。

(三)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健全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经办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地震办的监管,严格执行资产审查制度和资产处置报批手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XX县教育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内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效监督,把巡察制度落实到最基层,实现全系统巡察全覆盖,按照县委“五人小组”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特制定本巡察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落实******纪委四次***、省纪委十届五次***、市委五届十次***和市纪委五届******部署、县委十三届十九次***和县纪委十三届******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巡察必须有针对性和明确目标,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不求面面俱到,重点巡察和解决教育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巡察对象

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一中、二中、三中除外)。

三、时间安排

从4月初开始进驻,巡察总的时间约2个月左右。每个单位的巡察时间原则上为一周左右,具体巡察天数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大小做适当的调整。5月22日前完成巡察工作。

四、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2015年1月至2021年2月期间的以下3个方面的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决策部署

一看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精神是否流于形式,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是否深化学习“俊波精神”和“洋林精神”,开展“精业务、提能力,打赢教育翻身仗”活动。二看是否及时传达学习******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具体、不到位,把学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等问题。三看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否重视,是否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是否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责任缺失、管控不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淡化,不信马列信鬼神、参加宗教迷信活动等问题。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看对党***、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工作方面重要部署是否只做传达,是否结合实际细化具体落实举措,紧扣职能责任推动工作发展;二看是否重视与本单位、本行业相关的风险防控,认真梳理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措施具体。三看履行职责是否到位,对本单位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搁置不解决,是否存在主管工作推动不力、处室职能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看贯彻落实***精神和上级要求是否浮在面上,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少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二看学风文风会风是否务实,存在学习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发文开会搞“拿来主义”、应付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不解决实际等问题。

一看在民生实事、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是否存在薄弱环节。二看是否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激化群众矛盾。三看党务政务公开是否规范。

一看是否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制度、举措。二看是否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看公款吃喝是否令而不行、禁而不止,采取隐蔽手段变相公款吃喝;是否在节约粮食、制止浪费方面率先垂范,把勤俭节约理念贯穿到食堂就餐、公务用餐和办公等各方面。四看是否以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礼金、财物等,造成不良影响。五看是否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六看是否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超标,搞豪华装修,或在办公用房整改中搞不合理的变通。七看是否违规购置、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八看是否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其他费用,违规使用党费发放补贴福利,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会费发放慰问品、慰问金。九看是否违规使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考察学习、培训研讨为名变相旅游。

一看是否利用职权或职务上影响,搞权力寻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行为。二看是否与民争利,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获取各种荣誉等方面,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三看是否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四看资金管理是否混乱,虚列账目,挪用截留财政资金,违规举债,致使大额财政资金遭受损失,收支混乱,虚报工程套取国家补贴等问题。五看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监管是否有力,是否存在未经集体研究决策、随意增加预算、擅改规划,不搞招投标、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转包分包,或者明招暗定、搞“量身定做”的虚假招投标,使“关系户”中标,形成“关系工程”等现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一看是否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是否缺少研究、推动不力,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二看是否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是否存在领导班子不团结,甚至严重失和问题。三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等问题。四看党组织是否软弱涣散,是否存在班子不健全、不团结,党的意识淡薄,党建引领作用没有发挥,党员没有归属感等问题。五看民主集中制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一言堂”、班子成员党内民主走形式等现象。六看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形式,缺少辣味,“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力、走过场,没有实际效果等现象。七看对党员监督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常年不召开支部会议,对党员情况不闻不问,抓早抓小、约谈提醒少,党费收缴不规范,对流动党员缺少管理措施等问题。八看党员队伍建设是否科学,是否存在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甚至长期不发展党员等问题。九看是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选树先进典型工作是否缺失;是否存在“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是否存在党员不履行义务,甚至带头违规违纪,群众认可度不高等情况。

一看是否以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研究干部工作。二看是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三看是否违反学校机构“三定”编制政策规定,违规设置机构、违规进人和超配中层职数,未按规定编外用工,瞒报、虚报、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等问题。

一看是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否谋划、研究、部署、推进,是否将相关工作纳入考核内容;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看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是否有力,是否推诿拖延。三看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公开、通报。

五、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雷贤培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协调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巡察组,每组6人,设组长1名(由局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1名,成员4名。

负责教育局的巡察指导组成员为黄庆旺(县委巡察三组副组长)、邓建平(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吴细心(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四级主任科员)。

六、巡察主要环节

(一)巡察准备

3月底前组建完成巡察组,制定组内巡察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纪律要求等内容。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4月初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暨巡察进驻动员会,拟定个别谈话提纲,协调进驻事宜,设置巡察举报信箱、电子邮箱、举报电话等。

(1)参会对象

局党组(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巡察组全体成员,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

(2)会议议程

会上由组长宣布巡察组成员名单和任务分工;党组书记、局长作动员讲话,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要求。

会标:教育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暨巡察进驻动员会。

安排或协调主要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对会议作报道。

(1)各巡察组开通联系电话和通信方式,设置巡察组信箱,被巡察单位设置巡察举报信箱;(2)被巡察单位在单位公开栏或显眼位置粘贴《巡察公告》,公告巡察有关事项,以及对巡察组的监督方式;(3)被巡察单位要以党内文件形式将巡察动员会上党组书记、局长的讲话,在单位内部通报。可以要求被巡察单位利用短信群发、微信群等方式,发布巡察信息。

巡察组进驻后根据人员配备情况,成立组务会,成员一般为组长、副组长、联络员。组长为组务会召集人,主要对重要工作部署、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联络员要参与巡察工作全过程,做好组务会会议记录,巡察结束后归档。

(二)巡察了解

巡察进驻后,巡察组要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汇报。听取汇报前,巡察组要提前与被巡察单位沟通,对汇报内容严格把关,突出问题导向,对照《方案》要求做好汇报准备,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听取汇报。

工作汇报材料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所占比例不超过20%)可简要介绍本单位本部门概况和党建工作总体情况,着重汇报党组织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特别是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各项检查问题整改等方面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效。第二部分(所占比例不低于50%)着重汇报在上述“三个聚集”及巡察整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入剖析原因。第三部分着重汇报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思路。需要进一步报告的有关情况,可以附件形式作补充说明。

巡察组可根据谈话对象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谈话提纲。参加个别谈话人员不少于2人。谈话记录要确保完整、原汁原味,原始记录要归档备查。谈话对象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等。巡察组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谈话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单位问题反映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或信访件,巡察组不作了解,将相关反映或信访件交由巡察办径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反映其他问题的信访举报,按规定转有关部门。

严格按照巡察组进驻时公布的巡察截止日期接收信访举报。巡察组联系信箱、举报电话撤销时间为对外公布的巡察截止时间。接收来信以信件邮戳标注的发信日期为准,邮戳日期超过巡察截止日期的,由当地邮局正常办理退件。

根据工作需要调阅被巡察单位文件资料,主要包括有关会议记录、干部档案、财务账目、审批文件、案卷材料、各项检查报告,以及巡察组需要调阅的其他材料。调阅资料坚持必要、从简原则,突出针对性,带着问题去调阅,有的可以先请被巡察单位提供目录再按需调阅,有电子版的尽量调电子版,需要做底稿材料的可以调取纸质材料。要做到统一归口,防止多头重复要材料。调阅的材料应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并履行签收、清退手续。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不同层面、范围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座谈会要注重实效,选择掌握情况的、善于思考的、敢于直言、有代表性的同志参会,不拘泥于职务、职级;提前发放座谈会发言提纲,留出充分的准备时间。

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重点地选择到基层和下属单位延伸了解情况。确有必要到被巡察单位以外了解情况的,通过巡察办协调联系。下沉了解要有针对性,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避免安排不当增加基层负担。

(三)起草巡察报告等材料

巡察报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被巡察单位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总体评价。第二部分是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按照“三个聚焦”模块撰写)。第三部分是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如发现的话)。第四部分是意见建议。

(1)巡察反映的主要问题,要有政治高度,用纪律的语言描述存在的问题,通过抽象归纳,透过现象看本质,把被巡察党组织在“三个聚焦”及巡察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反映出来,既要有典型事例,还要有反映总体状况的面上数据,对被巡察党组织自查自纠发现且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原则上不写入巡察报告。要提升政治站位,善于从政治上发现、分析、研判问题,提高巡察报告质量,防止巡察报告“同质化、浅表化、教条化”倾向。

(2)“意见建议”部分,包括向被巡察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是针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强、务实具体的意见建议。

巡察组组长要按照底稿制度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审核把关,确保底稿制作质量。底稿包括问题来源、概述、巡察了解情况和支撑材料。重大问题的定性判断,既要有面上情况的总体分析,又要有典型事例和数据作为支撑,确保定性准确、论证有力、逻辑严密。巡察结束后7天内,巡察组要将巡察报告送巡察办。

(四)巡察汇报

巡察办对巡察组提交的巡察报告进行核稿,提出修改参考建议,巡察组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由巡察办向局党组汇报巡察综合情况。

(五)巡察反馈

各巡察组分别起草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按程序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同时,巡察办负责起草巡察综合反馈意见。

由局党组集中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向各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统一进行反馈,移交巡察反馈意见。

(六)巡察整改

被巡察单位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落实。集中整改2个月后,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教育局相关股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资料归档

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工作结束后,教育系统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形成巡察工作总结上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整理巡察工作资料,形成巡察工作档案,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涉案文件和材料。

七、巡察工作要求

被巡察的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接受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精心组织实施,如实反映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各巡察组要加强与巡察对象的沟通协调,在不影响巡察对象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好巡察工作。

巡察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巡察工作质量。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巡察对象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不扩散巡察情况和有关谈话内容,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

巡察对象要将巡察工作当作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通过查找问题、整改落实、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巡察整改情况将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烟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为迎接全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标准化会议,提高我市行业专卖全员流程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水平。省局决定于2008年3月10日在**召开专卖全员流程化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管理监督工作现场观摩会,为保证现场观摩会顺利召开,并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安排。

为加强对会议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会议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

包片领导负责督促所包县局专卖全员流程和内管工作紧跟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

下设:办公室主任:梁志强。

办公设设在市局专卖监管理科、内部专卖监督管理科;

(一)资料组组长:

1、汇报材料组:负责人:负责汇报材料的起草,2月22日出命题及汇报框架提纲2月25日前出初稿,3月1日定稿。

2、痕迹化资料组:负责人:成员:

刘晓明薛艳红冉文平。

要求:痕迹化资料要整理成册,编有顺序号、内附目录、校对无误、表格填写正确;

(二)、工作图版制作组:负责人:白小国成员:陈斌张新民。

负责全市行业工作流程图版的制作,市、县两级院内、办公室、会议室等重要场制作和宣传氛围,图版统一色调、统一内容、高质量、高标准。2月27日工作流程图版全部上墙、同时拿出院内图版设计的小样。

(三)ppt演示资料制作组:负责人:解丽君。

成员:白小国陈斌王高洪借助外力从2月21起着手收集ppt的影像资料、素材,3月3日前完成制作。

(四)、信息系统2.0版演示组负责人:解丽君。

成员:康小军曹丽娟刘艳芳。

以上各种文字资料集。

三、相关单位(部门)工作。

为了保证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工作快速提升,保质保量完成,各相关单位(部门)近期内需完成以下事项:

1、建立卷烟经营内控自律体系。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范例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24号)的有关精神,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xx〕21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xx〕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机构设置与运行情况。

单位内控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工作涉及到预算业务、收支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内外监督等各项经济活动,需要内部各部门的协作和配合。我单位在工作中意识到单位领导重视是推动实施内控的关键。工作中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结合,使单位领导树立起风险防控意识,为内控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基础。经局班子领导讨论决定成立了由孔润富局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谢黎宇副局长、瞿生早副局长、字强副局长、段兴仁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有才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主任来担任;杨继磊办公室主任、李加平建设股股长、许章房管股股长、张会荣质监股股长、黄红武章凤环卫站站长、杨春生会计、姚富昌会计、杨晓敏出纳为成员的内部控制规范领导小组,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指出内部控制管理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落实内部控制的整改计划和措施,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二)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内部控制建设,制定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内部控制联席会议,指导、督促、检查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内部控制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股室、中心内控制度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工作。各股室、中心要高度重视本股室、中心内部控制建设,按照内部控制建设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本股室、中心内部控制基础评价工作,确保全局内部控制工作顺利实施。

(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我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要具备可操作性,根据政策更新有效、稳定地贯彻和执行,对本单位权力结构的梳理,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建立有效的内控评价、监督和责罚体系;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应基于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目标并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并建立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的机制;单位应建立与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或岗位联动的权力运行监督及考评机制,以定期督查决策权、执行权等权力行使的情况,及时发现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予以校正和改进。

(四)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情况。

本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内部监督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内部审计岗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单位存在的内部控制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一)本年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发现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内部控制观念淡薄,对内控制度缺乏正确的认识,内控意识不强,重发展、轻控制,对内部控制知识缺乏基本了解,把内部控制仅看成是财务部门的事,对建立内部控制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二是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内部控制的监控力度不够,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内审机构大多与会计部门平行。内部审计仅限于对财务控制的监督,缺乏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分析,以及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三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缺乏系统的内控制度体系,内控制度涉及的范围缺乏全面性,未能包含所有人员和业务环节,仅局限于财务管理制定、会计核算管理制定,对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和监督等问题缺乏全面性和深层次的思考,内控发挥不出应有的效果。

整改措施:一是增强内控意识,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与内控责任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按照《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是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负主要责任。二是加强单位内部审计监督重视内部审计控制,真正落实责任制,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顺利、有效运行。通过对内部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内部会计控制中的漏洞和隐患,尤其是要针对发展中财务及会计核算上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研究,不断发现和改正问题,可以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经济违法,这是对单位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再监督,也是保护职工的主要途径。三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根据《会计法》、《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找准失控环节,明确自控重点,重视伦理道德规范建设,建立良好的单位文化氛围,对于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与费用支出管理、报销审批程序以及对错误核算与错误支出的纠正等经济活动方面,确定单位内控的重点和目标,设立合理的组织结构,确认相关的管理职能和关系,为每个部门划分责任权限,明确建立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法,因事设人,责任到位,且责权对等,以增加组织的控制意识。

(二)本年单位巡视、纪检监察、审计等工作发现的与内部控制相关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20xx年巡视、纪检监察、审计等未到单位开展巡查、审计工作。

三、单位内控报告审核情况

(一)报告材料的规范性。

报告材料完整,数据填列齐全并符合填报要求,报送手续齐全。

(二)上下年数据变动合理性。

上下年度数据衔接一致,两年报送的单户数量变化合理,差异过大的做出说明。

(三)业务数据的准确性。

填列相关数据与决算报表、国有资产报表口径相同数据保持一致。

(四)数值型指标的合理性。

数值型指标不存在不合理的异常值。

四、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单位在推动内部控制工作中总结出的有关经验做法。

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对行政事业性单位实用性较差,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内控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对制度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信息与沟通衔接不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会计核算中心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由于会计主体单位与核算部门不一致,双方沟通衔接不够,容易形成帐物分离的资产管理现状,造成核算中心管帐不管物、核实单位管物不管帐、帐物不符的问题,影响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对行政事业性单位实用性较差,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内控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对制度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信息与沟通衔接不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会计核算中心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由于会计主体单位与核算部门不一致,双方沟通衔接不够,容易形成帐物分离的资产管理现状,造成核算中心管帐不管物、核实单位管物不管帐、帐物不符的问题,影响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后取得的有关成效。

公务接待节俭高校。严格执行《陇川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节》,强化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接待运行成本,做到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平稳推进。我单位纳入公务用车平台管理的车辆有6辆,其中一部分车辆已安装gps定位系统和etc通行卡,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做到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修理、定点加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大节能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册等形式,传播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营造良好氛围。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开展节能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抓好以节水、节电为重点的节能工作,以示范带动全县节能工作的扎实开展,确保完成各项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五、有关意见建议

1、建立联合推进的工作机。本单位对各部门实施内控规范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明确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内控规范》施行的各项工作。2、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宣传实施《内控规范》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使风险管控理念深入人心,为构建全方位的内控监督体系奠定思想基础,培养良好的内控意识和内控环境。开展单位内控培训,使财务部门和内控牵头部门准确把握内控基本原理及实施要求。同时,将《内控规范》作为以后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点,进行普及性和持续性的培训学习。3、有序推进内控建设。本单位按照《内控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抓好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定期开展内控自我评价等重要环节,把《内控规范》的各项制度要求逐项落实到位。4、构建考核验收体系。按照谁主管、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分层次、分级别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建设进行考核验收。将内控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部门及个人,并纳入岗位职责范围进行考核。同时,强化财政、审计、专业机构和社会公众对内控执行效果的监督,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

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方案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贯穿单位各个层级,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做到全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重要性。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适应性。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内外部环境相适应,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各区市、各部门(单位)应于2016年8月底前,全面启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所辖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单位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特别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中单独说明。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结束后,应形成评价报告(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对策措施等),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明确下一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方向。同时,各单位要注重加强横向对比交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各区市要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督促指导,通过对所辖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进行比较,督导评价得分较低的单位,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全面推进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

(四)总结经验。各区市应于2016年10月10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科报送本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各市直部门(含下属单位)应于2016年10月10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科报送总结报告及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总结报告主要包括本地区(部门)、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单位全面高效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推动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各区市、各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解决,并及时总结实施工作经验。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各区市、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择机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

烟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局于2011年2月12日印发了新修订的《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下称《工作规范》),为进一步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建设,河池市烟草专卖局被区局列为全区烟草行业《工作规范》运行的试点工作单位,这是一项极其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也是区局对我局专卖工作的肯定与厚望。为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规范》,加大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专卖内管工作质量,确保河池局内管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为指导,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学习培训为抓手,以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为手段,坚持“区局主导、市局主管、县局主抓”的工作要求,努力建设“人人被监管、行为受约束、事事讲程序、规范靠制度”内部监管工作目标,围绕“卷烟上水平”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进一步推进专卖管理工作上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内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河池局实际,决定成立河池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范东升。

常务组长:石雷。

副组长:银。

东、韦培章、容江生、韦峥宇、各县级局局长成员:韦绍锋、各县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池市局内管科。主任:银东。

成员:黄毅、李帆、刘永琦、张发照。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本次内管试点工作的实施并对各县级局内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宣传、学习、培训。

好、更快地融入到整个内管工作实践中。

(二)学习培训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各县级局要把学习《工作规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认真组织广大专卖人员认真学习、研读《工作规范》,同时参考阅读《烟草专卖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结合国家局、区局和河池市局领导对学习《工作规范》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学习形式,各县局可采取集中学习、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典型引导的方式,把广大专卖人员的思想统一集中到当前学习《工作规范》高潮上来。要求县级局领导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三次,专卖人员集中学习不少于40个学时,在学习中,各单位必须做到每次学习有记录、有签到、有考勤、有个人学习记录本,个人每月必须有一次学习心得笔记。加强学习培训,由市局组织各县级局,根据不同层次的专卖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中,由浅入深,循序递进,抓住要点、把握实质,重点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使学习培训真正收到良好效果,促进内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切实增强全员贯彻落实专卖内管工作的自觉性和执行力。

四、深入调研。

当前要紧扣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规范》这一主题,围绕卷烟营销、烟叶生产、专卖管理、行政执法作为重点课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在专卖管理中那些在影响和制约内管工作开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针对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卷烟销售流通环节。货源分配、卷烟打码、客户信息、许可证信息、货源订单、销售价格和落地销售等,在实际监管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二是烟叶生产环节,从计划任务分解、烟农信息建立、烟叶物资发放、合同签订、种植收购监管、调拨销售、准运证开具等流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专卖内管工作,针对专卖员、市管员、客户经理、配送员的监督管理所存在问题和不足。结合实际行,进行排查、分析、梳理,最终形成内管工作可行性报告,为下一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五、试点先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为进一步推动全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试点工作的开展,遵循“因地制定、试点先行、先易后难”的原则,根据我局具体实际和各县级局工作范围不同,市局决定将南丹局、宜州局、都安局列为河池市局执行《工作规范》试点单位。作为试点单位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全力以赴,在市局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下,以最快地工作效率,以最新的工作姿态,以开拓进取,创新的工作机制,出色完成这次内管试点工作。全局上下要积极推行在试点单位好的工作方法、工作经验上,以点带面,全面带动各县级局,深入贯彻落实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六、改进、提高、抓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真正做到,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认真抓,抽调精兵强将,统筹兼顾,集中力量,按照《工作规范》条款,逐项、逐条与原工作制度、工作秩序、工作措施、工作职责进行一次大梳理,去伪存真,从而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行性地修改完善,建立内部监管工作新机制,规范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专卖人员工作行为,实现内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级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新机制,作为当前专卖管理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内管工作责任,抓好、抓实这项工作。各县级局要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细则,成立内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关责任人,要在河池市局内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工作部署下,开展好本单位内管工作,确保内管工作取得实效。

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好这次内部管理监督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范》,有效推进内管长效机制建设,建立行业专卖内管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内管工作效率,开展监督检查,有效的解决生产经营的突出问题,根据《工作规范》,工作任务、监管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个内管人员,明确具体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专卖内管长效机制正常有效的运转。

(三)推进“6s”现场管理。

各单位在推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同时,结合“创优”工作,完善基础建设(硬件)设施,配齐专卖内管人员,推进“6s”现场管理。力求做到办公环境整洁、大方,办公室设施完善,摆放有序,桌面办公用品、文件、材料存放规整,办公人员穿戴一致,礼貌待人,办事严谨。痕迹化管理到位,大事记以及会议记录、资料档案及时归档上柜。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奖罚机制。

各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这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试点工作,根据工作进度时限,进行督促、检查考评,及时整改薄弱环节。对各县级局内管工作开展,市局将不定期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同时建立健全奖罚机制,抓好典型,树立标杆,发扬典型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领导、职工共同参与这次内管工作。对执行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各项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要树典型,予以表彰,同时将纳入工作考核。各单位对推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反馈市局内管科,各县级局每月必须向内管科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试点单位每半月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烟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为深入贯彻全国烟草行业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切实搞好省局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联系点”的工作,全面规范**烟草卷烟经营管理行为,制定本方案。

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为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保证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全面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着力解决好**烟草在专卖体制下“提高效率”和“注重自律”两大课题,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成为全省行业加强内部专卖监管工作“联系点”为契机,在进一步加强专卖队伍建设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当前在全市行业卷烟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对卷烟经营活动实施全面、全员、全过程和日常化、制度化的依法监管,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彻底杜绝内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建立健全与企业改革和发展相适应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内管意识。

加强教育引导的重点是领导干部。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首先要领导抓、关键要抓领导。因此,必须把教育的重点放在各级领导干部身上,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思想上存在的不愿管、不敢管、不能管、不服管的问题。要紧紧围绕行业工作重心,以树立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为根本,以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为主题,以转变观念、规范行为、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保障行业改革和发展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全市行业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一课三会”、日常和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与党员先进性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有机协调,把学习教育、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特别是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牢固树立外打内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用有力的手抓内管”的思想观念,全面增强责任意识、自律意识、监管意识,努力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执行能力,切实转变工作方向和工作作风,确保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进一步加强全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首先要统一思想,关键在提高认识。因此,必须把加强全员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重要位臵,着力解决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问题。要进一步引深“两个维护”大讨论活动,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讨论,全面提高行业干部职工对“两个维护”的思想认识,更加牢固地树立起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切实以加强监管,规范行为的实际行动,维护好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专卖立法宗旨和本意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贯彻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彻底纠正过去对《烟草专卖法》理解和贯彻上的片面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全市行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深入宣讲全国行业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认清形势、明确方向,进一步理清发展的思路,尽快把思想统一到、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来。

(二)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当前的重点是:

1.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体制。明确监管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架构、确定内部专卖监管的原则和监管对象,搭建起实施内部专卖监管的体制框架。

2.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实施细则。确定内部监管的主要内容和政策依据,明确针对什么采取什么、实施什么达到什么等方面的基本方法和目标;明确监管的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确立实施内部专卖监管的基本模式。

存积压及个人说了算、不符合决策程序等不规范问题;在卷烟库存方面,抓住到货确认、卷烟入库出库、照单分拣配送等关键,采取检查落实、核查订单、跟踪督查等手段,配合企业内控制度,监督规范卷烟出入库程序;在卷烟销售方面,抓住许可证核发、客户入网、货源分配、客户类型划分、补订货源等关键,采取严把行政许可审核关、公开货源分配和客户类型划分办法、规范补订货源程序等手段,重点解决“无证供货”、“拆单分摊”、“卖大户”、“补货套购”等“假入网”问题。

4.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惩治制度。以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定为依据,明确惩治对象和惩治手段,加大惩治力度。严厉查处行业内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以强有力的惩治措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健全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必须把企业内控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当前健全完善企业内控制度的重点是:

1.坚持和完善“决策程序规定”和“会议议事规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针对企业“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进一步完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的事前调研、事中监督、事后审核的程序,全面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随意性。

2.坚持和完善财务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切实加大对企业资金、资产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预算、投资、薪酬管理办法,强化三个委员会职能,坚决体现制度刚性;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积极拓展内审领域和范畴,突出发挥好内审制度对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作用。

3.建立健全卷烟经营内部控制制度。按照新的业务流程,全面建立起对卷烟经营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制度。重点在卷烟购、销、存的关键环节,建立岗位间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明确重点岗位、重要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追究细则,并制定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管办法。

坚持和完善企务、政务公开制度。结合行风、政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企务、政务公开。根据行业实际,扩大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特别是要把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及业务经营流程的关键环节,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全面增强经营管理行为的透明度。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管理的领域和渠道,利用多种形式的监督制约机制,彻底杜绝行政管理和业务经营中的暗箱操作行为,不断以行风、政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三)深入推进改革,理顺监管体制。

继续推进组织结构调整,强化专卖内管职能。按照省局下达的机构设臵方案,加快组织结构调整步伐。根据加强专卖内管的需要,调整领导和部门分工格局,逐级明确烟草专卖局和专卖监督管理部门的内管基础地位;按照工作需求,对专卖部门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内管和外打的执行机构;规范专卖局和专卖职能部门全面参与、全程监控下的卷烟经营整体业务程序,保证依法监管领导有力、措施得力、环节顺畅、落实到位。

确认等审批行为,严把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关。

继续推进经营模式转型,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内部专卖监管中的作用。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的网建工作要求,努力提高信息化利用水平。在全面运用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卷烟分销系统、诚信管理系统等方面的业务流程设计,在业务经营、卷烟营销的全过程,特别是货源分配、流向及许可证核发、客户入网、分类等敏感环节,引入痕迹管理机制,增加可回溯查询信息输入、调整、变更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数据维护时间、地点的监管模块,有效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质量和水平。

(四)建立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

明确专卖管理监督单位的职责。根据国家局、省局要求,市局的职责是建立和实施专卖监督管理制度及长效机制,督导、检查、考核各县(区)局有关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确保卷烟购销存的全过程监控到位。县(区)局的职责是监管卷烟销售网络,保证卷烟落户销售,防止形成卷烟体外循环。

明确各级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各级局局长是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负总责;副局长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监管人员对其负责的工作承担直接责任。以此为基础建立自上而下、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完整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内部监管责任制,努力形成专卖、纪检、财务审计等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内部专卖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卷烟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违法、违规、-6-。

违纪案件,除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外,严格追究专卖管理监督相关责任人失察、渎职的责任。

(五)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监管质量。

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坚持并落实长效的学习教育制度,并不断开展内部监管专题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专卖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使队伍整体素质尽快适应加强内部专卖监管的工作需求。

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制定强有力的专卖执法纪律,强化纪律约束机制,采取教育、行政、组织手段,强力规范执法行为,杜绝知法犯法、违法行政的问题发生,提高队伍的自律能力。

进一步加强队伍的组织建设。按照人员配精、队伍配齐、力量配强的要求,改变目前专卖队伍在组织形式、人员结构上重外打轻内管的局面。在数量上,要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开展监管工作,履行监管职责;在质量上,要调整补充部分既掌握专卖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又熟悉业务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知识,原则性较强的得力人员,加入专卖队伍,用以提高监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工作步骤与方法。

(一)学习动员阶段。

1.此阶段的时间安排为从6月25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2.工作目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教育全员深刻认识加强内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员的思想深处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

3.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及。

国家局、省局领导讲话精神,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全面动员,夯实思想基础。

(二)梳理问题阶段。

1.此阶段的时间安排为从7月11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2.工作目标:全面自查自纠,查找梳理问题。

3.工作重点:市局(公司)主要领导要带头下基层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剖析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突出问题,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对照工作要求,深刻揭摆、梳理问题,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三)落实整改阶段。

1.此阶段的时间安排为从7月21日开始至8月底结束。

2.工作目标:认真整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和内部专卖监管制度。

3.工作重点:各单位、各部门对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按照加强内部监管的要求,分门别类地整理出需要完善的制度、需要继续坚持的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等。该建立的制度尽快组织制定,该完善的认真进行修订完善,该坚持的明确下来长期坚持,并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加以贯彻执行。

(四)完善提高阶段。

1.此阶段的工作是长期的任务,需要在短期整改结束后不断引深。2.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出台的各项制度,边执行边进行制度修订,逐步完善内部专卖监管的长效机制。

3.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精力重点解决有章不循的问题,通过抓领导、-8-。

领导抓、反复抓、抓反复,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全面提高组织执行力,努力达到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自觉实施和服从监管的目的。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为了保证以上措施和步骤落到实处,推动全市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好省局“联系点”的各项工作任务,市局专门设立“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领导组,负责指挥全局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收集资料、传递信息、指挥协调、工作调研、档案整理、经验总结等日常工作。各县区局(营销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得力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对于开展此项工作必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市局将本着“经济适用、满足需求”的原则,统筹安排。

(二)制度保障。

通过建立相应会议制度、周汇报制度、业务经营情况月汇报制度、专卖联席会议制度、关键工作环节资料备案备查制度、主要经营负责人定期述职制度等手段,提高内部专卖监管的工作效率,保证信息及时沟通交流,确保业务经营的全过程始终在有效的控制和监督管理之下高效运作,全力推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三)激励保障。

工作热情。同样,对于贯彻执行不利、进展不快、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也要运用经济的、行政的、组织的等多种手段予以惩戒。对于顶风违法违规、边整边犯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按照制度要求严肃处理。

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的工作,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因此,在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必须坚持在发展中完善、在完善中发展的总体思路,认真把握监管和发展的关系,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指导方针。紧密结合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实际,着眼全局,总体规划,分步骤、分阶段循序渐进,强调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在发展中逐步完善监管手段。要针对不同阶段出现的的突出问题,积极调整工作方向和工作措施,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在逐步完善监管机制中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市烟草专卖局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全面规范全市行业经营管理行为,进一步维护好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保障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局《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省局《关于加强全省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及下属各单位。

第三条。

坚持依法依规监管原则。采取的一切监管手段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四条坚持全面、全员、全过程监管原则。按照民主监管、科学监管的要求,以专卖管理监督为基础,有效发挥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和整顿办等部门的作用,对内部卷烟经营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过程监管。

第五条坚持责任效率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逐级逐岗明确监管责任,实行权责一致、权力制衡、相互制约的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特殊情况可以由上级烟草专卖局指定管辖。

第六条坚持与行风、政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原则。通过加强内。

部专卖管理监督,切实规范行业行为,达到不断以行风、政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的要求,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第七条坚持与行业改革和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原则。紧密结合行业改革和发展实际,保护和服务于内部合法的卷烟经营活动。着眼全局,总体规划,分步骤、分阶段循序渐进,强调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第三章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和职责划分。

第八条**市及其下属的县(区)烟草专卖局是本辖区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能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实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制。特殊情况可以由上级烟草专卖局指定管辖。

各级烟草专卖局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管理规定负责本辖区行业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烟草专卖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依法监督。

第十一条。

(一)贯彻落实本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规定和要求,实施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

(二)对负责本辖区客户服务的营销员、访销员、送货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广泛收集客户对烟草管理和服务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县局交办和其它需要由管理所办理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事项。

第十二条本细则所指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对象为:**市烟草公司及其下属10个区县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卷烟营销部。**市灵丘县、广灵县烟叶生产经营单位。

**市烟草公司及其下属卷烟营销部必须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自律,自觉接受专卖管理监督。并履行下列责任:

(一)贯彻落实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并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自律长效机制。

(二)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许可证的申领、注销、变更等手续,妥善保管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渠道经营烟草专卖品。

(三)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内有关规定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禁止无证运输或重复使用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四)如实向专卖管理监督部门提供业务经营活动的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禁止从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采购货源。

(五)积极配合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主动接受专卖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

第四章。

第十三条本细则所指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内容为:全市行业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的情况。

市公司必须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许可范围、价格、渠道签定卷烟购销合同,严禁向无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货源。

(一)卷烟购进计划的制定。

1、全市行业必须按照省局(公司)下达的年度购销存流转计划总量、定货要求、定货原则,由市公司统一购进卷烟。执行卷烟购销计划的有关情况,应制表汇总通过信息网络由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实时监督。

2、专卖部门必须全面参与卷烟购进计划的制定工作。货源采购部门在制定购进计划之前,应当将市场调研和综合分析报告送专卖部门备案审核,由专卖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局领导。

3、市局局务会根据采购和专卖两部门提交的报告,按照集体决策的原则,研究决定供货厂家、品牌数量等购进计划,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购进计划的执行。

1、市公司将经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的调入计划报省局(公司)审核同意后,在国家局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集中交易、合同打印。

2、采购部门对所签定卷烟购销合同,须按计划数、厂家、合同签定数、品牌、数量、余数进行制表汇总,由专卖部门通过信息网络进行实时监督。合同复印件要在上报省销售公司的同时送专卖部门备案。

执行卷烟购销合同必须确保国家局、省局规定的合同履约率。

(三)计划的增减或变更。

方可按照所批准的品牌、数量进行网上交易。有关交易材料必须送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市公司需要对已签定的合同进行整份合同的退货或调整时,必须符合省局(公司)的管理规定,并在报上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同时,送同级专卖部门备案。

卷烟购销计划增减或变更后,相应的网络数据应当一并进行调整。第十五条对烟草公司卷烟销售环节的内部专卖监管机制:

(二)市公司营销中心应科学制定全市年、季、月度卷烟营销及品牌培育策略和货源分配及市场投放计划,送市局专卖部门审核并加注意见后,及时报市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决定后的有关汇总材料送专卖部门备案。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决定内容适当进行微调时,要在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将调整情况及时报专卖部门备案。

当月市场投放计划,即销售卷烟的品牌、数量、价格等必须向全市合法卷烟零售户公开,全面实施货源公开、公平、公正的访销配送。不得超量供应卷烟,不得委托他方代访、代送卷烟。

(三)市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各区县营销部分摊滞销烟的销售任务。

资料,审查有无向无证户供货行为的发生,并将每次的监督检查结果造册登记。市局专卖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巡查核实,并在区县局提交的检查结果报告加注审查意见。

(五)市局专卖部门要全程监督货源流向,通过系统查询、实地调查、客户抽查等措施,严密监控卷烟到货、库存及货源分配和定单生成环节,及时查处货源不入网经营的问题。每次监督检查的结果都要造册登记,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第十六条对烟草公司库存配送环节的内部专卖日常监管机制:

(一)市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卷烟到货确认制度,卷烟入库必须扫码,禁止虚假确认。专卖部门要定期检查核实扫码情况,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册,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二)卷烟到货后,专卖部门凭物流中心开具的到货验收单及发货方、承运人所持准运证及合同随货同行联,进行准运证到货确认,并做好到有关资料的备案工作。

(三)仓储部门必须将每月的库存结构分厂家、品牌、类别、数量、存放时间、省局(公司)下达的库存指标与增减数制表汇总,通过信息系统网络报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备查。

(四)各级配送部门送货员在进行送货服务时,必须在经客户核对无误的卷烟定单上签字,并帮助客户将定单逐笔留存装订备查。

(五)各县(区)卷烟营销部要及时向同级烟草专卖局、特别是分管领导、专卖部门通报日定单量、送货量、交易额以及配送路线等有关卷烟经营情况,并由专卖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信息网络进行实时监督。

(六)基层专卖管理所要对所辖客户卷烟经营情况进行调查走访,监督检查货源是否真正按照客户定单配送到户,并将检查落实情况载入工作日志,在每周市场调查报告中专列汇报。各局分管领导及专卖部门要经常性的检查执行情况,并于每次检查后在有关资料上加注意见。由市局专卖部门进行每月一次的调查核实。

第十七条对灵丘县、广灵县烟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行为专卖管理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灵丘县、广灵县烟叶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计划与烟农签订烟叶收购合同,约定烟叶种植面积,不得超计划种植,不得无合同收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烤烟标准、价格收购烟叶,禁止跨区域收购,禁止压级压价、提级提价;必须按上级下达的调拨计划及所签订的烟叶购销合同调拨烟叶,严格按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调拨烟叶,禁止向无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调拨烟叶。

(二)烟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烟叶生产农业年度的烟叶种植计划、种植面积的实际落实情况;烟叶收购计划、烟叶收购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分实际收购的烟叶等级、产地、数量列表);烟叶购销合同及汇总数、烟叶购销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按调省内、省外分别进行汇总和合计汇总)、本业务年度未执行的合同数(分烟叶等级、产地、数量列表);烟叶仓储(分烟叶等级、产地、数量列表)等情况,在烟叶种植、收购、调拨、仓储等各个阶段,及时以存盘备份的形式报送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核查。

灵丘县、广灵县烟草专卖局必须对本辖区烟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依法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三)、对收购合同剩余部分的烟叶,各烟叶产地的市、县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监控,严防其非法外流。

4、烟叶生产经营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局有关规定,对烟叶调出、调入实行专户结算。

5、烟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烟叶仓储管理办法,切实做到:调入调出手续完备、报表帐册完整准确,并须将烟叶的仓储地点、规模、等级、数量等列表报送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核查。

第十八条各级烟草专卖局及专卖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的需要,在对同级经营企业、业务经营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实施同级专卖管理监督过程中,有权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驻经营企业和业务经营部门进行执法检查。

(二)询问经营企业和业务经营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经营企业和业务经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如实说明。

(三)要求经营企业和业务经营部门提供、报送相关文件和资料。有关经营企业和业务经营部门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如实提供、报送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所提供、报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件、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予以封存。

(五)对企业和业务经营部门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采取当场制止、责令限期改正等行政措施予以纠正;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对企业和业务经营部门的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九条市局要在充分整合、利用已有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各县(区)局要在市局指导下,全面规范地运用好系统授权,对全市行业卷烟经营的计划、价格、渠道等方面情况进行实时管理监督。

(一)充分发挥专卖管理及诚信服务、星级管理系统的作用。利用系统功能,进一步加强对许可证申领发放、准运证申领确认、客户分类定级和货源分配的管理监督。

(二)充分发挥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的作用,监控卷烟经营的数量、渠道,及时发现、制止超许可范围、乱渠道销售的问题。

(三)充分发挥卷烟分销系统的作用,全程监控卷烟访销配送情况,及时发现、制止乱渠道调拨和卷烟超限量供货、违反价格规定、虚假入网等问题。

-20-的行为。

(五)为有效实施对“两烟”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专卖管理监督,市局信息部门必须将市公司卷烟购销计划的下达、计划的调整、卷烟交易合同的签订、合同履约、实物入库扫码、入网销售、价格管理、库存结构等网络资源向同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开启,并确保信息畅通,以实现网上实时在线全过程的专卖管理监督。

第二十条各级局应当建立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全市行业各级领导、特别是业务经营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国家局有关政策规定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引导行业内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有效防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市局每半年对本辖区各县级局营销部主任、副主任及各类营销人员(含客户经理、电访员、送货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区县局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全体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形成以法律知识教育培训考核为基础的上岗资格认证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级局应当建立健全备案备查制度。按照本细则的相关要求,全市行业内部经营单位应当如实、及时向各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报送备案备查的相关文件、报表和资料,凡本细则中未明确要求经营单位提供、报送备案备查资料时间的,各单位应当在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的7日内及时提供、报送;各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须指定专人逐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分门别类认真做好整理归档及备案备查工作。

挥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对同级业务部门经营活动的专卖管理监督作用。各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同级业务部门的专卖管理监督,参与经营决策的制定,了解日常经营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管理监督卷烟访销配送行为,定期走访卷烟零售户,检查访销配送的真实性;认真负责地向分管领导提出专卖管理监督的意见或建议,提高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效率。

第二十三条各级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督查制度。市局每季度对全市行业内部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区县局每月对同级营销部的经营活动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应当由检查组组长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后存档备查,并须在本辖区内通报检查结果。

第二十四条各级局应当建立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查办制度。各级局在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时,应当设立并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并对举报信息及时处理。县(区)局公布的电话和邮箱地址要及时上报市局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及时处理,并保护举报人员的合法权益。

刑事责任的,应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各级局应当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局报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情况。区县局每月向市级局报告,市局每季度向省局报告,并向全市行业通报情况。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局对本辖区行业内业务经营单位开展专卖执法检查的情况;监管对象如实、及时提供、报送相关的备案备查资料的情况及调查核实的情况;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查办情况;对业务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各级局应当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述职报告制度。市、县两级局局长须每年进行一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情况述职,接受上级局和地方人大、政府及各有关执法部门的审议;各级烟草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基层管理所应当于每月月末向所在局汇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情况,发现问题时更要及时汇报。

第二十八条各级烟草专卖局要向监管对象及时通报相关的管理规定、管理政策。市公司要及时向全市各级局通报计划、价格、牌号等有关卷烟经营的重要信息。

第二十九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内部管理监督以及政务、企务公开等措施和要求,按照调整完善后的《企业内控制度》及其它内管制度执行。

第三十条为切实履行好《烟草专卖法》赋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神圣职责,并确保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长效开展,市局决定在专卖监督管理科内部设立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办公室,专司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事宜。各区县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并将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擅长管理的人才尽快调整充实到专卖监督管理工作岗位,切实提高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第三十一条根据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及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的实际需要,各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办公室职责如下:

(三)管理监督职责:具体负责定期检查制度和案件查办制度的组织及落实,负责组织对下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指导、检查及考核,负责同级专卖管理监督的相关事宜等。

第三十二条各级局从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人员要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必须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局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进行考核。市局对区县局每季度考核一次,区县局每月对同级卷烟营销部的市场营销活动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存档,作为对各级局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五条。

(四)本辖区监管对象的依法依规经营情况;

(五)依法行政,规范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行为的情况;

(六)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培训情况等。

第三十六条。

各级烟草专卖局主要领导、分管专卖工作的副局长没有认真履行本意见规定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

(六)没有按要求组织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工作的;

(七)对上级烟草专卖局交办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不办理,敷衍塞责的;不接受上级烟草专卖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检查考核的。

第三十七条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没有按本意见认真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一)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要求的;

(三)不接受上级烟草专卖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检查、考核、监督的。

第三十八条专卖管理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违背有关程序和。

纪律要求的,如监管对象发生严重的违法、违规经营或以上其他问题,按照上述日常管理监督机制中的加注、签署审核检查意见程序,逐级追究签字人、检查审核人、委派人、主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三十九条专卖管理工作人员超越职责范围,故意干扰监管对象正常合法的卷烟经营活动,或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程序性失误的,与对外执法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全市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对象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三)拒绝、阻挠专卖管理监督人员履行专卖管理监督职责的。第四十一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追究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工作程序负责办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细则未尽事宜,将在本局(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中另行。

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细则由**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为了贯彻落实《**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专卖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专卖内部管理监督的各项措施,形成一套完整的专卖内管长效机制,以促进全市行业自律,保障全市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卷烟购进。

第一条。

市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下达的卷烟购销计划。市公司经济运行科对全市卷烟购销计划和执行卷烟购销计划的情况,应制表汇总通过信息网络由同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实时进行监督。

第二条市公司在卷烟订货之前,应当召开局务会,在充分吸收各县(区)卷烟营销部市场需求计划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市场卷烟销售情况和消费者吸食习惯,集体研究制定市公司的卷烟定货计划,形成《会议纪要》。

第三条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规定的许可范围、价格、渠道等签定卷烟购销合同,禁止从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购进卷烟。

第四条市公司应当按国家局集中交易的时间参加网上交易。省际间每半年一次,省内每季度一次。其它时间签定合同,须经省局(公司)审核批准方可交易。对所签订的卷烟购销合同,须按计划数、厂家、合同签订数、品牌、数量、余数进行制表汇总后报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存档备查,并通过信息网络由同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实时监督。

第五条。

合同签订后,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要通过加强对到货确认的监督,督促业务部门认真履行合同,履约率要达到90%以上。

第六条对于新品牌卷烟,市公司应当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适度限量调入,并实施监督跟踪。

理科存档备查。

第八条市公司因当地市场发生变化,确需对卷烟订货计划进行增减或变更时,须会同销售、专卖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签署意见,由市公司出具书面申请上报省局批准后,方可按所批准的品牌、数量进行网上交易。同时,要向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书面说明新增或变更卷烟订货计划的原因和理由,由专卖监督管理科存档备查。

第九条市公司对以签订的合同进行整份合同的解除或调整时,须报省局(公司)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合同解除及调整的原因和情况要报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存档备查。

第十条到货1个月内因质量问题或到货6个月因滞销原因,经工商双方协商同意,报请省局(公司)批准后,向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提出申请,方可办理退货手续。同时,要将退货情况专门做记录存档并报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卷烟计划的增减或变更后,相应的网络数据应当一并进行调整。

第二章卷烟到货确认。

第十二条。

市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局生产经营决策系统1号工程,落实卷烟到货确认制度,购进的卷烟必须按规定做到100%实物扫码,方可入库。

第十三条在卷烟入库扫码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网上实物确认和准运。

证到货确认。禁止虚假确认,未经到货确认的卷烟不得销售。

第十四条省内卷烟到货确认应在省局或山昆公司开出的准运证期满1日内完成到货确认。省际卷烟到货确认最迟要于准运证有效期满后3日内完成。

第十五条卷烟入库时,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查验随货同行的准运证、合同、税票或销货票,手续齐全无差错方可入库;要严格按照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系统(国家局“一号工程”)要求进行实物扫码入库,不得出现人为错扫、漏扫、重扫现象,不扫码卷烟不得接收入库。

第十六条如遇无证、缺证或证货不符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公司,由公司领导会同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在认真澄清原因的基础上,方可入库。遇有重大问题,专卖监督管理科要上报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协调处理。

第十七条卷烟入库时,保管员要填写卷烟入库单,由仓库保管员、承运人、物流中心负责人签字(注明日期),物流中心在准运证上加盖“货已收讫”章。

理科履行交接手续后,专卖监督管理科责任人要在卷烟入库单上签字(注明日期)并加盖公章,由专卖到货确认员分别传真到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和山昆公司销售科。最后,由具体承办人将卷烟入库单和准运证原件予以登记,存档备查,保存期为三年。

第十九条省际卷烟到货确认操作流程。物流中心到货确认员负责登陆国家局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如准运证与实物信息不符,需做无法确认或实物确认,必须先报至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及时进行核查处理,澄清原因。遇有重大问题,专卖监督管理科要上报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协调处理。问题查实处理后,方可上网做无法确认或实物确认,并注明确切原因,将随货同行手续和卷烟入库单一并交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专卖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在卷烟入库单上签字(注明日期)并加盖公章后,由到货确认员将卷烟入库单和准运证原件予以登记,存档备查,保存期限为三年。

第二十条为分清责任,便于查询,凡涉及手续交接的双方,如物流中心的仓储部、综合部和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应设立交接手续登记表,以经手人签字为准。

第二十一条专卖到货确认员每天必须通过登陆国家局准运证到货确认系统和行业生产经营决策系统,对市公司实物确认和准运证确认情况进行查询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到货确认和国家局“一号工程”的顺利实施。

第二十二条如遇不可抗力等问题,不能进行实物确认和准运证确认,应及时将具体情况书面上报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并尽快补办相应手续。

第二十三条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要经常性地对辖区内卷烟到货确认和卷烟扫码入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到货确认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调查了解,对较大的问题要报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确保到货确认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在节假日和公休日,如有卷烟需要进行到货确认,专卖、物流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到货确认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第三章卷烟营销。

第二十五条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规定的许可范围、价格、渠道等销售卷烟,禁止超出许可范围销售卷烟,禁止违反价格规定销售卷烟,禁止将卷烟销售给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六条营销中心、物流中心和各县(区)卷烟营销部应当制定相应的销售管理办法,制定并严格落实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所经营的卷烟100%入网、落地、落户销售。

第二十七条营销中心必须以卷烟零售户的许可证号码作为对客户的访销编码,不得另行编制客户的访销编码。

第二十八条市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营销中心和各县(区)卷烟营销部分摊滞销烟的销售任务。

第二十九条营销中心须将每月的库存结构分厂家、品牌、类别、数量、存放时间、省局(公司)下达的库存指标与增减数制表汇总,通过网络信息系统报同级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备查。

第三十条对价格执行的管理监督:

(一)市局应成立卷烟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以便加强对卷烟价格的管理监督,领导小组要有专卖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参加。

(二)由于市场因素,确须调整卷烟统一批发价和零售指导价的,须经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共同讨论,市局(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报请省局(公司)批准备案,方可执行。

(三)各县(区)局一线专卖人员在日常走访市场过程中要加强对卷烟批发价执行情况的监管,尤其是要加强对一线送货过程的监督。坚决查处不执行北方十一省区域统一卷烟批发价的行为和以各种补贴方式变相降价销售卷烟的行为。

(四)全市专卖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卷烟零售业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市卷烟零售户执行卷烟零售指导价和明码标价情况加强监督、正确引导,尤其要加强对行业自营门店的日常监督,有效杜绝自营门店搞二次批发或以任何形式低价竞销,切实维护卷烟价格稳定,提高客户赢利水平。

第三十一条对订单采集流程的管理监督:。

(一)营销中心应当及时将全市所有的持证卷烟零售户统一纳入方销配送网络。对普通客户、网上订货户、电子结算户、行业自营店等要一视同仁、诚信服务。

(二)对于不同客户类型的供货标准及服务标准,营销中心要与专卖监督管理科共同确定,确保供货和服务标准的制定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三)营销中心应当向辖区内的卷烟零售户当月销售卷烟的品牌、数量、价格,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货源。专卖监督管理科每天要有专人登陆分销系统,对货源公示情况进行监督。

(四)营销中心应当合理核定每个访送周期的卷烟品牌、数量、不得超量供应,不得委托卷烟零售户代访、代送卷烟。专卖监督管理科要随时对营销中心电访员的订单采集录音进行抽查,以便及时发现查处电访员搞硬性组合、强行搭销、委托代访等徇私舞弊行为。

(五)各级专卖执法人员要加强对卷烟市场的重点走访调查,认真收集客户对电访方面的意见,及时发现在电访方面存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线索,收集证据,将情况及时向本级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反映。专卖部门要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由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及时制止、查处在订单采集环节存在的分配不公、强行搭销、虚拟客户订货、假入网、拆单分摊等问题。

第三十二条对客户经理工作的监督:。

(一)对于依法办理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客户经理必须及时将其纳入销售网络。同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分销系统的监管,杜绝虚拟客户的出现,确保有效持证户数与营销中心入网访销户数相一致。

(二)营销中心在确定客户分类标准时,要和专卖部门共同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后划分。各县(区)营销部确定客户类别时,根据客户前六个月的平均销量,由户管员、客户经理、送货员共同实地核定后,再予以确定。

(三)客户类型的动态变更,每季度进行一次。客户经理根据客户销售业绩提出更新建议,以表格形式上报县(区)营销部,营销部会同同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征求辖区户管员、送货员意见后共同签字认可,才能变更客户类型。坚决杜绝个别人说了算,形成不平等供货的事实。

(四)全市专卖人员要加强对卷烟市场的重点走访调查,认真收集对客户经理的意见,及时发现客户经理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线索,收集证据,将情况及时向专卖部门反映,由专卖部门及时制止、查处客户经理向客户搭销卷烟、向客户借钱、借物、吃、拿、卡、要等以烟谋私行为。

第四章卷烟分拣配送。

第三十三条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要不定期深入物流中心卷烟仓库对卷烟出库情况进行核查,将网上卷烟库存数与实际出库数、库存数进行核对,并作好登记。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白条出库、顶库、挪用、出借、倒卖库存卷烟等行为,防止体外循环现象的发生。

第三十四条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不定期深入物流中心分拣车间,对分拣打码流程进行监督,并做好登记。督促分拣部门按照营销中心当日生成的销售单,严格按规定程序提货、分拣、打码、装箱,做到准确无误。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漏喷、少喷、不喷码以及更换、掺假、挪用、倒卖卷烟等行为。

货员在向卷烟零售户配送卷烟时,必须将送货小票按送货时间顺序粘贴在《送货小票粘贴备忘册》上,自觉接受专卖部门和卷烟零售户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各县(区)局专卖监督管理股,要不定期对配送车位单和配送车上实际装的卷烟品种、数量核对,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电访员、送货员套购卷烟等违规行为。

第三十七条专卖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检查时,要认真检查核对《送货小票粘贴备忘册》记录的销售数量与实际销量是否吻合,收集客户对送货员、送货司机的意见,及时发现不规范经营行为的线索,收集证据,将情况及时向专卖部门反映,由专卖部门及时制止、查处送货员和送货司机私自截留卷烟、货款、掺假、掺私以及挪用、倒卖卷烟,串换品种等以烟谋私行为。

为了全面加强全市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促进全市行业自律,保障全市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根据《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加强全省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施行办法》,结合**市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主体。

督的具体执行部门。

二、监督对象。

1.市局的监督对象:经济运行科、物流中心、营销中心;

2.城区局的监督对象:城区营销部和物流中心(监督城区市场的卷烟配送情况);

3.其他县(区)局的监督对象:本局辖区的卷烟营销部。

三、专卖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四、监督对象的责任和义务。

五、专卖监督管理部门的权限。

1.进驻被监督单位、部门进行执法检查;

6.对被监督单位、部门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有关规定的行。

7.对被监督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同级专卖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

总的要求是,加强对同级业务部门的专卖管理监督,参与经营政策的制定,了解日常经营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认真负责地向分管领导提出专卖管理监督的意见或建议,提高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效率。

对“两烟”经营各个环节的具体监管要求,参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制度》执行。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市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职责,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国家局、省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烟草行业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办公室具体负责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员是本制度的具体承办人。

第三条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市局经济运行科、营销中心、物流中心及10个县区卷烟营销部。

内部市场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稳中精进、转型升级、聚焦双效、实干兴企”工作总基调,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促进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效益,规范层级考核与结算,实现公正公开分配,确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着力打造具有淮北矿业特色的“12555”全面市场化运作模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内部市场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丘永桂

副组长:孙朔 许起和 路斌 高旭 马进平 张巍 梁东风 王峰 邬苇萧

成员由副总师和经营管理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hse部、生产管理部、设备设施部、财务资产部、物资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经营管理部负责内部市场化建设和运作的具体策划、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内部市场化建设的目标

促进降本增效,确保实现年度经营目标;实现员工个人的日清日结和车间、班组的班清班结;实现公司经营绩效的即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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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市场化建设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到2017年12月末):在单纯计件工资基础上完成全部生产单位内部市场化建设,2017年12月份实施试运行,2017年1月1日起正式运作。

第二阶段(到2017年2月末):完成全部辅助、后勤单位的内部市场化建设和物资、销售、安全、培训、设备等专业市场化建设,并于2月份试运行,3月1日起正式运作。

第三阶段(到2017年3月末):完成全部机关部室的内部市场化建设,3月份试运行,4月份正式运作。

四、内部市场化工资及其分配

1、按照定员人数,将档级工资的80%划为内部市场化工资,其中培训、安全、设备和经营绩效各占10%、20%、20%和50%。

2、以集团公司月度工资考核所得,扣减员工20%固定

工资、加班工资和夜班津贴等其他固定部分,余额为月度内部市场化工资总额,据此按各二级市场主体内部市场化工资所得比例进行分配。

五、内部市场化建设实施要求

(一)高度重视,分工明确

丘永桂为市场化工作总负责人,孙朔分管内部市场化工作,邱学宏具体负责内部市场化建设。

王圣茂负责交易平台建设(erp);许起和负责职能部室 2

和培训管理市场化推进工作;王峰、梁东风、马进平、孙朔分别负责水泥分公司、机械动力厂、氯碱厂、无为华塑的市场化推进工作;张巍负责电石厂和安全管理市场化推进工作、高旭负责检维修中心和热电厂以及设备管理市场化推进工作;路斌负责销售公司和物资部市场化推进工作;邬苇萧负责徐州设计院和计量与检测中心市场化推进工作。

(二)做好全面预算,市场主体经营指标清晰

经营管理部要在年度生产经营预算的基础上,将所有经营指标分解到公司领导和各个二级市场主体,二级市场主体要据此细化分解到各车间(科室)、班组,甚至岗位,包括产出量、质量、各项成本指标,确保所有市场主体经营指标是清晰的。

(三)明确定员,健全主体工资定额

党群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要在写实的基础上规范定员,明确各个市场主体定员数,汇总成每个二级市场主体定员总数。在此基础上,建立每个二级、三级、四级市场主体工资定额,定员数与现有人数不符的一律按照43-1工资标准的80%计入市场化工资定额,同时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原则。

(四)明确价格制定规则和责任

按照“收入-支出=工资”的原则,必须规范内部市场化价格管理:

1、价格制定依据:制定内部市场化价格要依据年度生产经营预算、市场主体经营指标和市场主体工资定额。

三、四级主体的结算价格由二级市场主体制定,每一级市场主体的每种价格要支撑上一级市场主体的价格。

3、价格制定责任:材料按照计划价结算,物资部每年年末提出计划价方案,经审定后发布;经营管理部负责制定 物料转移的链式结算价格、成本支出的直接结算价格和产品收购价格。

(五)关键考核指标及收支确定

一级市场主体对二级市场主体关键考核指标:主要产品产量、质量、修理费、材料费、电费、外委费用等。

二级市场主体收入=主要产品收购收入+各项成本费用项目考核收入+服务收入。

二市场主体支出=各项成本费用项目考核支出+服务支出+各种处罚。

(六)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制度

经营管理部要结合内部市场化建设进程和运作需要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制度,包括价格管理办法、市场主体收支结算办法、结算纠纷仲裁办法、赔付办法、工资调控办法等。

二级市场主体要建立本单位内部市场化运作办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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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范例

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部署要求,我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内控目标、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内控制度贯彻执行初见成效。下面将我所20xx年以来内部控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有关要求,建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了内控规范的实施到位。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程序管理和具体内容,营造了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良好氛围。

狠抓制度建设。在坚持内控制度要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性等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我所内部控制制度,使之成为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一套内控制度,大大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如: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定期盘点,账实相符;实行合同归口管理,规范了合同签订与监督履行;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对单位的支出严格按照审批、审核、支付、核算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强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了单位的经济活动与内控流程的信息化等等。

从严规范管理。结合我所实际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将“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建设项目、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等各项需内控的项目归类整理,并对风险点高的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的重点岗位制定严格的风险防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具体细化到责任人,确保内控工作有岗有责有人抓。

强化协调联动。建立了向上与区财政等部门上下级之间、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各种管理服务活动之间良好的沟通环境和条件的联动协调工作机制,保证内部控制功能发挥的信息与沟通的需求。并定期召开协调联系会议,研究解决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下一步内控工作部署。同时,节开支陪财源。严控“三公经费”和没有必要的开支,对园林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二、存在问题与建议

尽管我所内部控制工作有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一是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内控意识不强,重发展、轻控制,把内部控制看成仅是财务部门的事。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对制度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信息与沟通衔接不够。业务股与办公室、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还不够等等。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强举措、建机制。

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需要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对下属单位分级分批进行培训,加大内控培训力度,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促进下属各单位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方案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培训讲义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的有关精神,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计〔2017〕1号)的有关规定,塔城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采取三大工作举措,务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将本局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内控评价工作。

塔城局成立了由王晓燕局长亲自担任组长的内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内控实施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分解工作任务和责任,牵头部门为局办公室。确保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组织、有计划、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强化指标学习,夯实内控评价工作基础。

广泛学习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营造学内控,讲内控,守规章的氛围;局办公室为各科室配备了内部控制规范的学习资料,要求各科室组织员工学习。通过学习和培训,更新管理理念,培育内控文化,掌握内控方法,使内控评价指标更加清晰明确、贴近实际,为推动本次内控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结合预算开展,提高评价准确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内控评价准确度,我局参考财政部要求各中央部门将内控评价报告作为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财政部报告的做法,确定将我局内控评价工作与20各科室、各项目编制的内控指标相结合。以此为据,在内控细化评分表的指导下进行自评,并逐一检查,验证评分是否准确、评价证据是否有效,使评分尽可能贴近实际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把内部控制建设启动、内部控制制度完备、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预算业务管理控制等管理领域作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并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银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中国光大银行”、“光大银行”(以下称“本行”)。本行成立于1992年,1997年1月完成股份制改造,20xx年8月18日成功完成ipo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818。截止20xx年9月,公司资产规模达到16,700亿元;截止20xx年底,已在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2个经济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689家,形成了全国性银行的经营网络。光大银行多年来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为社会和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已成为一家颇具社会影响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上市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本行通过多年的内部控制不断实践,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本行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内部控制的实施,组织领导本行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下设专门委员会对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执行和完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为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行建立和完善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制衡有效、报告关系清晰、运行高效的良好公司治理,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总行设有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等19个委员会,计财部、资金部、投行部等26个部室,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34家分行,本行控股设立了2家子公司,分别是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集中度风险等。为管理上述风险,本行建立了董事会领导下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核心原则为导向,借鉴国外先进银行的实践经验,建立并持续完善涵盖风险识别、评估、计量、监督、报告和控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各项业务活动严格执行授权控制原则,实行统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明确划分相关机构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职责,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并按条线和业务类别建立了包括人力资源程序、会计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运营分析、事后监督等全面的控制措施体系。

本行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信息系统,通过优化oa系统,改造内部局域网系统,建立规范高效的公文流转机制,做到文件分发急缓有序、传递快捷;加强全行档案规范化管理,加强各类涉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加强对全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统一宣传管理;完善各类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强化各类定期报告制度、重大和紧急情况报告与通报制度,通过多种报告形式,保持内部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并提高信息传导和沟通效率,保障决策的科学高效。

各业务条线和职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具体管理和执行,法律合规部负责本行内部控制的监测管理和合规达标的建设推进,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

本行通过制度明确了各层级、各部门在内部控制监督方面的职责,对于在内部控制建设实施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总行内控合规预警委员会负责建立并维护全行内控及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推进本行内部控制的达标实施;法律合规部作为本行内部控制监测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组织督促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及时传导有关监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新要求,推进本行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对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定期向本行内控合规预警委员会汇报全行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内部审计部门是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负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价,牵头负责全行年度内控控制评价工作;总行各职能部门、各分行、各子公司作为内控体系的第一道防线,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的自我建立、健全、监督和检查,负责落实内控活动的具体实施,并配合内控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评价部门及外部咨询机构、审计机构做好内控建设及评价工作。

本行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经营环境及全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内部控制制度适时进行调整和修改。20xx年度,本行以建立“层次分明,结构清晰,系统协调,简单管用”的制度体系为目标,按照“严密、实际、易记、管用”八字方针为基本原则,持续开展了内控制度梳理工作。经过一年的工作,26个条线部门均对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累计梳理内控制度1229项,涉及修订及整合的制度共156项、废止的制度共152项,各条线部门按照制度梳理方案要求积极将部门制度汇编成册。本行在开办新业务、设立新机构、运用新技术时,经营管理部门首先要制定内部控制细则,并经过必要的测试认证、风险评估和会签,报经主管行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2、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组织架构。

本行行长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总负责人。为有效推动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本行成立了以主管副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合规部和审计部。

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总行审计部是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

工作的牵头部门,总行各部门均指定了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作为项目实施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按监管要求披露、报备内控实施工作情况。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指定联系人为法律合规部刘亚平(电话:)、卢枢美(电话:),审计部严仲民(电话:)、刘腾慧(电话:),董事会办公室胡蓉(电话:)。

内控规范实施的日常工作由法律合规部和审计部联合牵头,并聘请外部咨询公司协助实施,总行各部门及各分行积极参与项目实施。为更好地推进项目实施,牵头部门与外部咨询公司定期举行工作例会,对项目进度、相关问题、下一步。

工作计划。

等进行讨论协商;同时,牵头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向管理层进行专题汇报。

法律合规部和审计部为内控规范实施的牵头部门,相关情况如下:

总行法律合规部是本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下设合规管理处、非诉讼法律事务处和诉讼与仲裁事务处,共有员工14人。法律合规部的内部控制职责主要包括:

组织、督促总行各业务条线、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

统一管理各类授权、授信涉及的法律事务,制定和审查法律文本,对新业务的推出进行法律论证,确保各项业务的合法和有效。

对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过程中,总行法律合规部牵头组织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包括确定内部控制实施的范围和内容;梳理风险,编制风险清单;梳理形成风险控制矩阵;编制内部控制手册等相关工作。

全行就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汇报主要遵循如下路径:各条线具体负责本条线内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并将建设结果报送法律合规部审核;法律合规部组织、推进总行各业务条线、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并就全行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定期向本行内控合规预警委员会汇报。

总行审计部是全行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下设公司业务审计处、零售业务审计处、财会及资金业务审计处、it审计处、审计质量控制处,共有员工22名。除总行审计部外,全行还设有北部、东部、中西部和南部4个审计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分行的审计工作。审计部的内部控制职责主要包括: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有权获得本行的所有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并对各个部门、岗位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监督和评价。

开展内部控制检查,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价。

总行审计部牵头组织成立总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其在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过程中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牵头部门,具体职责包括:编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行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汇报主要遵循如下路径:总行审计部按年度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行领导审议通过,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批准。

本行为满足《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合规要求,有效识别存在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重新梳理控制领域/业务流程,并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已于20xx年9月聘请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咨询项目,协助本行推进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基于国内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评价的行业实践以及本行内部控制规范咨询项目实际情况,从项目实施角度出发将项目实施整体框架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与方案设计;第二阶段为总行实施;第三阶段为分行自我评价;第四阶段为整改与报告。

第一阶段,建立项目管理架构并启动项目,制定项目总体实施计划,梳理本行管理和业务流程,设计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架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法,并建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具模板,通过培训与宣导,协助银行各实施部门和机构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实施的方法、内容和管理要求。

第二阶段,根据第一阶段流程梳理成果及所设计开发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法和实施方案,在总行具体实施。具体工作包括:确定企业层面和流程层面的内控评价实施范围;开展企业层面的内控评价工作;同时开展流程层面的内控评价工作;编制风险控制矩阵;针对企业层面和流程层面识别内控缺陷,在此阶段主要针对内控的设计缺陷;针对所识别的内控缺陷,制定整改方案。

第三阶段,在分行范围内组织开展评价测试工作,评估缺陷并拟定整改方案,具体工作包括:编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设计控制测试的方法和程序;分支机构实施自我评价工作。

第四阶段,在各机构自行整改的同时,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工作包括:各机构开展缺陷整改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在汇总整理项目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评价手册。

在安永公司的协助下,本项目将形成以下工作成果:内控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本报告日,咨询公司已协助本行完成内部控制手册(征求意见稿)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初稿)的编制。

自20xx年度内控规范实施项目启动以来,本行已陆续开展如下工作,并形成相应的工作成果:

一是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培训。为加强全行上下对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学习,以利于项目的有效推进,特召开全行视频会议,对项目背景、监管要求进行了系统培训,并就实施工作职责分工、进度安排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二是确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范围和内容。根据监管要求,参照本行实际情况,确定内部控制实施的范围为16个企业层面的控制领域及113个流程层面的流程,并形成了企业层面控制领域清单和流程层面控制流程清单。

三是梳理形成风险控制矩阵。在确定了内部控制实施的范围和内容之后,针对每一企业层面控制领域和流程层面的流程,分别梳理形成风险控制矩阵并对应至条线部门,并形成了企业层面16个风险控制矩阵和流程层面113个风险控制矩阵。

四是初步识别总行层面设计缺陷。在前期梳理完成企业层面和流程层面风险矩阵的情况下,通过将现有的政策、制度等与风险控制矩阵进行比对,初步识别内控设计缺陷,并形成了内部控制设计发现问题清单。

五是编制内部控制手册。通过整理内控梳理工作成果,编制形成了内部控制手册(征求意见稿)。

一是确定内部控制评价测试程序。针对企业层面每一领域和流程层面每一流程,分别设计内部控制评价测试步骤,同时设计针对分行内控评价的测试底稿,形成了企业层面16个领域的测试步骤及底稿模板、流程层面113个流程的测试步骤及底稿模板、分行测试步骤及底稿模板。

二是建设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和工具。结合本行内控管理现状和审计部部门资源情况,初步设计建设符合全行情况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具和流程,初步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初稿。

在上述工作之外,本行的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尚有如下主要工作未开展:

已发现缺陷的整改与再测试工作;。

依据内控规范和配套指引要求,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x年度本行将继续巩固已有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成果,持续深化内部控制建设进程。

由于内部控制建设的前期工作(包括确定内控实施的范围和内容,梳理企业层面、流程层面的风险控制矩阵,识别总行层面内控设计缺陷)均已于20xx年度实施完成,因此本部分内容将主要列示x年度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任务计划,主要是内控建设工作中发现的设计缺陷(通过对现有的政策、制度等与风险清单进行比对后发现的内控缺陷)的沟通确认及整改落实工作:

1、总行相关部门确认内控缺陷。主要工作是组织各部门对内控建设过程中发现的设计缺陷进行确认,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缺陷,由各部门协调确认缺陷的负责部门。计划完成时间:x年3月。责任部门:总行存在缺陷的相关部门。

2、与总行相关部门沟通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相关部门在完成设计缺陷的确认工作后,在咨询公司的协助下,制定缺陷整改方案,提交内控预警委员会审议。计划完成时间:x年4月。责任部门:总行存在缺陷的相关部门、法律合规部。

3、总行相关部门根据整改方案着手开展整改工作。相关部门根据缺陷确认结果和整改方案,着手开展缺陷整改工作,并根据整改情况向法规部报送整改进度。计划完成时间:x年4月-9月。责任部门:存在缺陷的相关部门。

4、根据整改结果更新风险控制矩阵。计划完成时间:x年12月。责任部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

5、按要求报送、披露内控实施工作情况。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将本行内控实施工作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并按要求完成披露工作。计划完成时间:按监管要求实施。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法律合规部、审计部。

1、编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评价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和人员分工。计划完成时间:x年5月。责任部门:审计部。

2、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计划完成时间:x年5月。责任部门:审计部、法律合规部。

3、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计划完成时间:x年9月。责任部门:审计部。

4、对发现的缺陷进行评价,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同时提出整改建议,编制整改任务单。计划完成时间:x年9月-12月。责任部门:审计部。

5、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划完成时间:x年3月。责任部门:审计部。

6、按照要求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划完成时间:x年4月。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

2、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要求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计划完成时间:x年4月。责任部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

烟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各市(区)烟草专卖局,西铁烟草专卖分局:

根据国家局《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国烟专[2005]377号)、《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国烟专[2011]49号)等规章制度,结合我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贯彻执行中有哪些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省局。

陕西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

实施细则(试行)。

一、省级局部分1.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工作程序。

1、登记交办任务。内管员对上级交办任务进行登记,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报副处长、处长,2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调查意见。处长对任务进行分析,需省局完成的交内管科办理,需市级局和相关部门完成的,提出要求和意见报副局长审核,2个工作日完成。

3、审核分派。副局长进行审核,需要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处长、副处长牵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2个工作日完成。

4、组织调查。专卖内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调查,需市级局和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按照要求执行,5个工作日完成。

5、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副处长对相关调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交内勤员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进行登记,得出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1个工作日完成。

6、呈报审签。处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违规的,报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按领导批示组织落实,相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内管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

7、上报归档。内勤员登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经审核后,将结果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2个工作日完成。

1.2处理举报投诉信息工作程序。

1、登记举报投诉信息。内勤员对相关举报投诉信息进行登记,填写《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1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分析意见。内管员对信息进行分类,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描述分析,报处长(副处长)审定,1个工作日完成。

3、任务分派。处长(副处长)指派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或由相关部门协助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4、开展调查。调查人员采取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业务部门、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报处长(副处长)审定,5个工作日完成。

5、调查结论。处长根据调查情况得出结论并拟定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完成。

6、领导审批。副局长对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如未通过审核退回部门重新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7、结果处理。处长对领导审批的结果进行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行处理和整改,反馈处理和整改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

8、反馈结果。专卖内管部门自接受举报投诉信息之日起,一般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1、登记上报问题。内勤员根据市级局问题呈报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登记市级局上报的违规问题,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查定性。副处长负责对上报的违规问题进行初步审查定性,1个工作日完成。

3、提出处理意见。内勤员依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处长根据违规问题性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副局长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3个工作日完成。

4、整改违规问题。内管部门根据违规问题调查处理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抄送业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5个工作日完成。

5、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对违规问题涉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6、反馈整改结果。相关责任部门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专卖内管部门。

7、整理档案资料。内勤员根据反馈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理问题登记台账》,并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1.4非法渠道真烟案件核查程序。

1、启动核查流程。内管科对信息系统产生的真烟案件预警以及上级局交办的需要核查的真烟案件进行分析,在内管信息系统按照程序设臵下达核查任务。重大案情和上级局交办案件按照1.1程序执行。

2、核查调查。需要委派市级局核查的转交市级局调查,需要省局核查的指派稽查员、内管员调查。调查人员5个工作日内将非法渠道真烟来源、流向、原因调查结束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副处长、处长审核,2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束。

3、复核分送。专卖内管部门将《非法渠道真烟案件核查工作表》抄送卷烟营销部门,提出促进规范经营的意见和建议。

4、存档备查。省级局卷烟营销管理部门及时将反馈意见报送内管部门,监管员将案件核查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2.定期工作2.1工作报告2.1.1月报。

报告方式:每月10日前向国家局专卖司上报全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下月工作安排以及上月真烟案件查处情况。

上报程序:每月7日前内管科长对全省专卖内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制定下月计划安排,经副处长、处长审核后,每月10日前由内勤员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等形式上报国家局专卖司,并对上月内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报告内容:

1、上月专卖内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上月内管信息系统预警处理情况。

3、上月查获非法渠道真烟情况。

4、打码到条检查情况。

5、高价位卷烟检查情况。

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情况。

7、全省行业内部企业生产经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8、查处违规问题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9、下月工作计划安排。

10、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2年报。

上报程序:内管科长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副处长草拟工作总结,报处长审核,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国家局专卖司,上报后由内管科存档。

报告内容:

1、半年和全年专卖内管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定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情况。

3、各级局专卖内管机构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5、违规处理及整改情况。

6、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工作打算和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3报告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

2、报告内容必须真实详实,文字简明准确,条理分明,也可兼用数字、表格、图示说明。

3、报告内容要有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重点突出问题。

4、必须留存编写报告时所用痕迹化资料底稿。2.2定期检查。

每年对全省各市级局及辖区行业内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一次专卖内管全面检查。

2.2.1检查程序。

1、制定检查方案。内管处根据专卖内管工作安排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

2、组织实施检查。按照检查方案确定人员成立检查组,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检查业务培训,并向被检查单位下发内管检查通知,组织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方案进行实地检查。

3、报告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报告需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组将各单位检查结果汇总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呈报省局领导,经领导审核后上报国家局专卖司,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4、落实整改措施。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报告整改情况。

2.2.2检查对象。

全省行业内部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各市级局。2.2.3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2.4检查内容。

1、市级局专卖内管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内管工作规范落实情况和有关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情况。重点是:商业企业卷烟经营购进环节中的按合同购进、准运证到货确认、扫码入库等,卷烟营销环节中的货源分配、卷烟打码、落到销售、卷烟销售大户管理、直营店管理、客户信息与许可证信息等;商业企业烟叶生产经营中的调拨销售、准运证开具使用、资金结算、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烟苗发放、合同变更、收购运输等;卷烟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原辅材料购进、储存、调拨、使用,卷烟交易合同的执行、到货确认等;烟叶复烤企业生产卷烟中的按委托加工合同、协议调入原烟、投料加工、产成品发运等环节的规范情况。

4、对自查、复查、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其他检查事项。2.2.5检查要求。

1、要求对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环节、重点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监督检查。

2、要求检查组应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原则,认真核对有关数据,如实反映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真实性负责。

3、要求被检查单位和部门应当如实提供、报送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所提供、报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检查过程中如需询问有关人员时,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解答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并做好询问记录,其它单位和部门人不得干扰、阻碍检查工作。

2.3卷烟打码到条专项检查。

省局每年要对各商业企业卷烟打码到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无码销售卷烟及打测试码、打通码等问题。

卷烟打码到条专项检查可以与定期检查合并进行。2.4烟叶合同签订与种植情况专项检查烟叶移栽完毕后一个月内,省局组织相关市、县局,对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烟种购进使用库存、育苗移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超计划种植、合同签订不规范、虚假合同、只签不种、多签少种、多户签一份合同等问题。

2.4.1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4.2检查对象。

各市、县级烟叶生产经营部门、烟叶收购站点和烟农。2.4.3检查内容。

(1)计划下达及计划分解;(2)农户种烟申请及烟农信息档案;(3)合同草签及电子合同签订;(4)预留烟田及种子、烟苗发放;(5)面积落实及烟苗移栽;(6)烟种和烟苗的销毁。

2.5预警汇总分析及筛选。

每月省局要对市级局的预警处理工作进行分析汇总,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同时要对专卖内管信息系统产生的预警进行一次筛选,重点查找卷烟及烟叶生产经营方面不规范问题的线索,组织进行查处。

2.6对查扣非法真品卷烟分析汇总核查。

每月省局要对全省查扣的非法真品卷烟案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具体的品牌、数量及条码等信息发回卷烟流出地的市级局。市级局要根据省局反馈的条码信息,查找出相应异常订单,确定为内部违法违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2.7教育培训。

会同法规部门每年对行业内企业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培训。

2.7.1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技能鉴定与执法资格认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7.2培训内容。

1、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相关文件规定、流程规范等。

4、专卖内管业务技能及内管信息系统操作应用。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2.7.3流程说明。

1、副处长根据省局培训计划安排拟定培训方案报处长审核。

2、处长审核后报副局长(局长)审批。

3、领导审批后,会同培训中心下发培训通知、整理培训资料、安排布臵会场等,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

1、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教育培训档案,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2、凡参加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调离内管工作岗位。

3、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2.8联席会议。

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由专卖、纪检、整顿、销售、烟叶、物流等业务部门参加的专卖内管联席会议。

2.8.1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局、省局有关政策规定。

2、各部门汇报内管工作开展情况。

3、通报全省专卖内管相关检查情况。

4、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2.8.2会议要求。

1、联席会议由内管部门组织召开,每年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召开计划外会议的,由内管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会议。

2、联席会议要求处室负责同志出席。

3、联席会议所提出的方案、措施、意见及建议,各部门应尽快组织贯彻落实,并将整改措施方案抄送内管部门备案。

4、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2.9工作考核。

2.9.1考核方式。

通过听、看、查、访等方式,考核可以与定期检查合并开展。

2.9.2考核内容。

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落实情况,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和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辖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的规范情况。

4、市级局专卖内管自查情况,真品卷烟案件调查处理和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调查上报情况,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5、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上月工作安排完成情况,按时上报工作报告情况,痕迹化资料收集保存情况。

6、市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及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3.同级监管3.1监管主体陕西省烟草专卖局。3.2监管对象。

省局对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烟草进出口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3.3工作内容。

3.3.1生产经营数据备案。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将卷烟生产计划、各生产点具体排产的品牌、规格、数量以及合作生产的具体品牌规格数量等材料报送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备案。营销部门每季度末要将在各地开展促销活动的方案、报批资料,促销用烟的采购、领用单据报表以及开具的准运证、携带证等资料整理备查。

陕西烟草进出口公司每半年将生产经营数据和资料汇总整理报送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备案。

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对收集到的业务资料要进行核对分析,发现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异常情况时,要及时组织进行调查。

3.3.2内控制度备案。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烟草进出口公司制定的规范经营有关制度、文件、规定等,印发后5日内送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备案。内控制度备案尽量采用电子版传送。专卖内管部门要将各类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及时登记,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解,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3.3.3监督检查。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专卖内管自查工作,并将自查资料在省局内管处备案。

1、除省局每年的定期检查外,省局每半年要组织卷烟工业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局对工业企业烟草专卖品运输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按照市级局落实细则2.5.2规定执行。

2、省局每半年对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卷烟营销部门进行一次卷烟促销专项检查。检查卷烟工业企业在各地开展促销的方案是否得到审批,是否存在超审批时间、超范围、超地域开展促销活动,是否直接以烟向零售户开展宣传促销等情况。

3.3.4监督报废专卖品销毁处理。

省局监督各企业建立报废专卖品台账,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报废专卖品数量详细登记,妥善保管,严禁擅自销售给行业外企业和个人,严防流入制假窝点。

省局督导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对企业销毁报废专卖品实行全程监管,填写监销记录,并做好报废烟机设备的监销工作。

4.档案管理(市级局、县级局参照执行)4.1存档内容。

1、国家局、省局制定下发的内管工作规范文件、制度等。

2、行业内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规范性文件、报告、报表。

3、行业内部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

4、上级交办事项的办理、办结以及内管培训资料。

5、烟叶生产经营计划落实、种植、收购、调拨、销售等资料。

6、工业企业专卖品购臵、调拨、使用、加工、大修等资料。

7、商业企业卷烟购进计划、库存、打扫码销售、电访配送等资料。

8、专卖品报废保管台帐、报废审批及销毁资料。

9、专卖品生产经营数据核查痕迹化资料、异常情况调查处理、重大事项及问题查办资料。

10、市级局上报两烟生产经营内管工作情况等。

11、对监管中产生的预警、排查出的内部违法违规线索,要在专卖内管信息系统统一进行存储管理。

档案上报或备案-收集-整理-编号-编目-送阅-存档-提出借阅申请-借阅审批-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档案-审查归还档案-归档-到期处理报告-审核审批-到期处理。

4.3工作要求。

1、存档资料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内管监督岗位人员提供,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并分别用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和视听资料保存,内管科长每季度组织人员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档案管理人员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后、将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编号。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对内管存档资料要有专门的存放场所和设备,档案管理员对存档的资料要进行登记,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档案资料的交接移送工作后,方可离岗。

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有关人员借阅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时、须由内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履行登记借阅手续。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

5、档案资料归还时,接收人员要检查档案、保证材料完整无损,借阅人应当在归还时在借阅表上登记归还时间并签字确认。

6、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档案资料根据档案的保存日期在保存期满后、经内管负责人审核副局长审批,移交相关部门或销毁。

二、市级局部分。

1.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工作程序。

1、登记交办任务。内管员对上级交办任务进行登记,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报副科长、科长,2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调查意见。科长对任务进行分析,需市级局完成的交内管科办理,需县级局和相关部门完成的,提出要求和意见报副局长审核,2个工作日完成。

3、审核分派。副局长进行审核,需要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领导审核同意后,由科长、副科长牵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2个工作日完成。

4、组织调查。专卖内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调查,需县级局和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按照要求执行,5个工作日完成。

5、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副科长对相关调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交内勤员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进行登记,得出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1个工作日完成。

6、呈报审签。科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违规的,报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按领导批示组织落实,相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内管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

7、上报归档。内勤员登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经审核后,将结果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2个工作日完成。

1.2处理举报投诉信息工作程序。

1、登记举报投诉信息。内勤员对相关举报投诉信息进行登记,填写《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1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分析意见。内管员对信息进行分类,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描述分析,报科长(副科长)审定,1个工作日完成。

3、任务分派。科长(副科长)指派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或由相关部门协助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4、开展调查。调查人员采取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业务部门、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报科长(副科长)审定,5个工作日完成。

5、调查结论。科长根据调查情况得出结论并拟定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完成。

6、领导审批。副局长对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如未通过审核退回部门重新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7、结果处理。科长对领导审批的结果进行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行处理和整改,反馈处理和整改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

8、反馈结果。专卖内管部门自接受举报投诉信息之日起,一般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9、整理归档。内管员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理存档并登记台帐,1个工作日完成。

1.3处理县级局上报问题工作程序。

1、登记上报问题。内勤员根据县级局问题呈报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登记县级局上报的违规问题,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查定性。副科长负责对上报的违规问题进行初步审查定性,1个工作日完成。

3、提出处理意见。内勤员依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科长根据违规问题性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副局长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3个工作日完成。

4、整改违规问题。内管部门根据违规问题调查处理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抄送业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5个工作日完成。

5、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对违规问题涉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6、反馈整改结果。相关责任部门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专卖内管部门。

7、整理档案资料。内勤员根据反馈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理问题登记台账》,并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1、发现预警启动流程。监管员每天登陆内管信息系统,及时排查筛选预警,并启动预警调查流程,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核调查。内管副科长根据预警情况在《监管日志》里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并报科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指定卷烟、烟叶或工业监管员按照调查处理流程进行调查,3个工作日完成。

3、呈报审批。涉及市局相关业务部门和由县局调查的报副局长审批,审批通过,将预警转至市局相关业务部门或者县局进行调查,若未通过则由科长组织重新调查,3个工作日完成。

5、整理归档。监管员填写《监管日志》,整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1个工作日完成。

1.5非法渠道真烟案件核查程序。

1、登记备案。专卖稽查员1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简要情况和涉案卷烟条码信息移交本级专卖内管部门内管员。

2、分类上报。内管员逐案逐条登记涉案卷烟条码信息,并留存相关证据资料,案值超过5万元的案件,在立案后48小时内上报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并通过mis系统报国家局。

3、启动核查流程。内管副科长对系统产生的真烟案件预警以及省局交办的需要核查的真烟案件进行分析,需要委派县级局核查的转交县级局调查,需要市局核查的指派稽查员、内管员调查。调查人员3个工作日内将非法渠道真烟来源、流向、原因调查结束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副科长审核。

4、复核分送。专卖内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将真烟案件核查调查情况抄送同级卷烟营销部门,提出促进规范经营的意见和建议。

5、存档备查。市级局卷烟营销部门内管员根据提供的真烟案件信息,3个工作日内将反馈意见报送市级局内管部门卷烟监管员,卷烟监管员将结果上报部门负责人,存档备查。

1.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工作程序。

1、大户审核及备案。各市级局(公司)要建立卷烟零售大户基本档案,卷烟零售大户发生变动5日内要在专卖内管系统备案。

2、组织核查。市级局每月从内管系统随机抽取30%以上大户,组织县级局入户核查,每季度辖区大户核查率100%。市局对各县局大户核查情况进行跟踪,抽查县局大户监管情况。

3、填写调查结论。入户核查结束后,填写调查结论,对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副科长、科长审核,3个工作日内核查结束。

4、反馈调查情况。内管部门每月将大户核查情况书面告知营销部门,反馈相关信息,提出工作建议。营销部门要根据专卖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大户管理。

5、上报核查结果。每月要将大户核查情况通过月自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每月5日前上报。

6、整理资料。内管员每月要将大户监管情况痕迹化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分类存放。

2.定期工作2.1工作报告2.1.1月报。

报告方式:每月5日前向省局内管处上报全市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

上报程序:每月3日前内管副科长对全市专卖内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制定下月计划安排,经科长审核后,每月5日前由内勤员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等形式上报省局专卖内管处,并对上月内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报告内容:

1、上月专卖内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上月内管信息系统预警处理情况。

3、上月查获非法渠道真烟情况。

4、打码到条检查情况。

5、高价位卷烟检查情况。

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情况。

7、辖区行业内部企业生产经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8、查处违规问题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9、下月工作计划安排。

10、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2年报。

上报程序:内管员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副科长草拟工作总结,报科长审核,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省局内管处,上报后由内管科存档。报告内容:

1、半年和全年专卖内管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定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情况。

3、专卖内管机构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5、违规处理及整改情况。

6、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工作打算和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3报告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

2、报告内容必须真实详实,文字简明准确,条理分明,也可兼用数字、表格、图示说明。

3、报告内容要有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重点突出问题。

4、必须留存编写报告时所用痕迹化资料底稿。2.2定期检查。

每季度对辖区内行业内部“两烟”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专卖内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检查采取分期分批实施,确保每半年所有单位检查一次。

2.2.1检查程序。

1、制定检查方案。内管科根据专卖内管工作安排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

2、组织实施检查。按照检查方案确定人员成立检查组,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检查业务培训,并向被检查单位下发内管检查通知,组织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方案进行实地检查。

3、报告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报告需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组将各单位检查结果汇总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呈报市局领导,经领导审核后上报省局内管处,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4、落实整改措施。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报告整改情况。

2.2.2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行业内部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县级局。2.2.3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2.4检查内容。

1、县级局专卖内管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内管工作规范落实情况和有关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情况。

4、对自查、复查、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其他检查事项。2.2.5检查要求。

1、要求对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环节、重点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监督检查。

2、要求检查组应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原则,认真核对有关数据,如实反映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真实性负责。

3、要求被检查单位和部门应当如实提供、报送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所提供、报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检查过程中如需询问有关人员时,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解答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并做好询问记录,其它单位和部门人不得干扰、阻碍检查工作。

2.3到货确认及卷烟打码到条专项检查。

每月5日前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会同营销、物流部门组织对上月卷烟到货确认情况及卷烟打码销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核对卷烟到货确认情况、销售配送情况和打码情况,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做到货确认及无码销售卷烟、打测试码、打通码等问题。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底稿和检查报告存档备查,相关检查情况在月报告中一并上报省局内管处。

2.4烟叶合同签订与种植情况专项检查。

烟叶移栽完毕后一个月内,按照省局安排,组织相关县级局,对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烟种购进使用库存、育苗移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超计划种植、合同签订不规范、虚假合同、只签不种、多签少种、多户签一份合同等问题。

2.4.1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4.2检查对象。

市、县级烟叶生产经营部门、烟叶收购站点和烟农。2.4.3检查内容。

(1)计划下达及计划分解;(2)农户种烟申请及烟农信息档案;(3)合同草签及电子合同签订;(4)预留烟田及种子、烟苗发放;(5)面积落实及烟苗移栽;(6)烟种和烟苗的销毁。

2.5卷烟工业企业专项检查2.5.1备案报表核查。

在省局的组织下,卷烟工业企业生产点所在地的市级局每半年对生产点报送备案的报表进行一次核查,从单据和实物两方面核对卷烟产量与上级下达的生产计划是否一致,成品卷烟入库量和打码量是否一致,出库量和扫码量是否一致,样品烟试制烟是否打码,原辅材料耗用是否与产量吻合,实地检查成品库库存卷烟,落实是否存在无码生产、无码备货问题。

2.5.2专卖品运输情况检查在省局的组织下,卷烟工业企业生产点所在地的市级局每半年对烟草专卖品运输情况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执行工商交易合同数量之外的出库卷烟的流向、运输渠道、准运证及携带证开具情况,落实是否存在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无证运输、无证携带或违规邮寄的问题。

在省局的组织下,每年1月5日、7月5日前,各工业企业(生产点)所在地的市级局对卷烟工业企业无准运证运输卷烟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一经查实,按照无证运输进行处理。

以上两项检查可合并进行。2.6下达核查任务。

市局内管部门每月通过内管信息系统向县级局内管部门下发当月卷烟、烟叶入户核查任务及要求。

2.6.1核查重点(1)卷烟方面:

上级交办的卷烟核查任务;内管信息系统高频预警户;特殊应急用烟指定销售和实际消费户;涉嫌真品卷烟案件串标户;举报投诉户;卷烟市场重点监控户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各市级局要分析排查异常品牌、异常订单的情况,提出预警。对于月销量超过上月销量50%以上、单日销量占月销量15%以上的品牌卷烟,要提出预警、确定为异常品牌;对于零售户单次订购卷烟数量超过前3个订货周期平均数的200%的,月订购卷烟数量超过上月量200%的,单次订购卷烟均价超过3个订货周期均价200%的,要提出预警、确定为异常订单。以上异常情况经筛选后下达县级局调查。

(2)烟叶方面:

上级交办的烟叶核查任务;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预警户;种子移栽异常户;种植面积超大户;烟叶收购异常户;涉嫌烟叶案件户;举报投诉户;重点违法监控户以及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市级局要对烟叶收购日常监管从以下方面设臵预警,及时发现内部违法违规线索,直接组织或交由县级局进行调查核实。需要交由县级局调查核实的线索,市级局要在线索排查出的当天分发,县级局负责在收到线索后1周内查明并上报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要向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说明情况。

发票:对烟叶过磅时间在后,发票记账时间在前,发票出票时间出现倒臵的,提出预警;

收购进度:对短时间内出现收购烟叶数量特别巨大、过磅入库特别集中的,提出预警;

烟叶单产:对烟叶收购过程中或履行完成合同后,单产超过200公斤的烟农,提出预警。

2.6.2下发流程。

市级局内管员每月初根据核查内容,按每个(区)县逐月抽取卷烟零售户20户(需含辖区卷烟销售大户、卷烟直营店);烟叶种植、收购期间每个(区)县分别抽取烟叶种植户20户(涵盖重点乡镇、重点村以及大、中、小户)的比例和原则,确定拟下达任务(烟叶种植、收购入户核查与专项检查合并进行),经内管副科长审核后,通过专卖内管信息系统向各(区)县下发核查任务。

2.6.3核查要求。

1、下发核查任务必须要有针对性和时限性,坚持科学规范,合理安排,核查必须逐月开展,烟叶核查可按生产经营时段进行。

2、入户核查时必须下发核查函,明确核查对象,核查内容和核查期限,下发核查任务可以根据内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时间调整,核查下发通过专卖内管信息系统平台进行。

3、督促区县级内管部门如实汇报卷烟入户核查情况,并对入户核查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确保核查结果真实有效。如有可疑或重大案件,由市局直接实际核查。

4、核查和上报中发现的内部违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5、对核查对象的相关结果和资料,由内管员负责保存。2.7教育培训。

会同法规部门每年对行业内企业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培训。

2.7.1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技能鉴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7.2培训内容。

1、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相关文件规定、流程规范等。

4、专卖内管业务技能及内管信息系统操作应用。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2.7.3培训要求。

1、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教育培训档案,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2、凡参加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调离内管工作岗位。

3、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2.8联席会议。

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专卖、纪检、整顿、销售、烟叶、物流等业务部门参加的专卖内管联席会议。

2.8.1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局、省局有关政策规定。

2、各部门汇报内管工作开展情况。

3、通报专卖内管相关检查情况。

4、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2.8.2会议要求。

1、联席会议由内管部门组织召开,每季度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召开计划外会议的,由内管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会议。

2、联席会议要求部门负责同志出席。

3、联席会议所提出的方案、措施、意见及建议,各部门应尽快组织贯彻落实,并将整改措施方案抄送内管部门备案。

4、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2.9工作考核。

2.9.1考核方式。

通过听、看、查、访等方式,考核可以与定期检查合并开展。

2.9.2考核内容。

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落实情况,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和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辖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的规范情况。

4、县级局专卖内管自查情况,真品卷烟案件调查处理和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调查上报情况,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5、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上月工作安排完成情况,按时上报工作报告情况,痕迹化资料收集保存情况。

6、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及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3.同级监管3.1监管主体。

各市级烟草专卖局负责对辖区内行业内部企业及所属业务部门实施管理监督。各市级局可视情况向其辖区内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派驻专卖内管驻厂组(员),专卖内管驻厂组(员)由派出市级局负责管理。对烟叶复烤企业,所在市级局必须派驻专卖内管驻厂组(员)。

3.2监管对象。

1、辖区行业内部各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所属业务部门。

2、市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处)直接对市级烟草公司卷烟营销、物流配送、烟叶生产经营、直营店以及行业内经营卷烟的三产公司等实施监督管理。

3、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专卖驻厂组对市级烟草公司外行业内部各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所属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4、西安市局负责对陕西卷烟材料厂、西安惠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陕西金叶滤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咸阳市局负责对咸阳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安康市局负责对旬阳卷烟分厂、旬阳烟叶复烤厂实施监督管理;宝鸡市局负责对宝鸡卷烟分厂、陕西好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延安市局负责对延安卷烟分厂实施监督管理;渭南市局负责对澄城卷烟分厂实施监督管理;汉中市局负责对汉中卷烟分厂实施监督管理。

对烟叶复烤企业的监管由所在地市级局根据国烟办2008[72号]文件和内管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监管办法,并在省局内管部门备案。

3.3工作内容。

3.3.1生产经营数据备案。

每月5日前,市级烟草公司各生产经营业务部门专卖内管员负责将上月该部门有关上级计划下达、合同签订执行、生产组织开展、专卖品购销存、打码扫码、准运证办理及到货确认、罚没专卖品处理、报废专卖品销毁等业务自查情况进行分类、比对、整理后,由部门分管内管工作或规范经营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专卖内管部门备案。

每月5日前,除市级烟草公司外行业内部各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由其整顿规范部门牵头,收集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自查情况,向所在市级局内管部门或驻厂组报送备案。卷烟工业企业各分厂(生产点)要整理好上月生产计划报表、机台产量报表、码段使用报表、成品库卷烟入库报表、原辅材料耗用量报表等材料,向所在市级局内管部门或驻厂组报送备案。专卖内管部门要和各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结合企业实际,依托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共同研究制定生产经营数据自查工作表格,专卖内管信息系统能够自动抽取的生产经营数据不需要备案,信息系统不能直接备案的生产经营数据以电子版保存传递存档。

3.3.2内控制度备案。

各企业及相关业务部门制定的规范经营有关制度、文件、规定等,印发后5日内送专卖内管部门备案。内控制度备案尽量利用oa办公系统或电子信息传送。

专卖内管部门要将各类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及时登记,组织相关专卖人员学习了解,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3.3.3数据核对分析。

专卖内管部门对收集到的各企业及相关部门报送的业务自查情况要在每月15日前进行核对分析。卷烟监管员负责核对、分析卷烟经营部门自查情况,烟叶监管员负责核对烟叶生产经营部门自查情况,工业监管员负责核对市级烟草公司外行业内部各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情况。

核对分析要对照专卖内管信息系统数据、准运证管理系统数据以及专卖内管信息系统预警产生处理情况,发现数据差异的要查明原因。各专卖内管监管员将核对分析结果形成文字经副科长审核后存档保存。

3.3.4抽查检查专卖内管监管员每月要进行一次以上卷烟访销配送情况抽查,查看货源分配策略及执行情况,抽查配送卷烟落地入户情况。各市级局每月要完成对直营店、卷烟销售大户、重点监管户以及烟叶种植户等相关核查任务。核查任务原则上由专卖稽查员承担,对核查结果存在疑议或重大核查任务由内管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及稽查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

3.3.5监督报废专卖品销毁处理。

各企业要建立报废专卖品台账,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报废专卖品数量详细登记,妥善保管,严禁擅自销售给行业外企业和个人,严防流入制假窝点。

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或专卖驻厂组每月要对定点存放报废专卖品的库存进行一次以上检查。

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对企业销毁报废专卖品要实行全程监管,并填写监销记录,协助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做好报废烟机设备的监销工作。

3.4异常情况核实处理程序3.4.1流程描述。

1、实施监管。内管副科长和卷烟监管员、烟叶监管员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别实施同级监管工作。

2、发现异常情况。内管副科长和卷烟监管员、烟叶监管员通过资料查看、实地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发现同级监管中的异常情况。

3、确认异常情况。内管副科长和卷烟监管员、烟叶监管员分别通过信息系统或者业务经营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卷烟购进、销售、配送等环节,按照确定的条件进行查询、分析、对比,确认异常情况。

4、描述异常情况。内管副科长和卷烟监管员、烟叶监管员分别根据确认的异常情况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登记表》,对异常情况进行具体描述和分析,提出由谁来调查、如何处理的初步意见。

5、提出调查意见。内管副科长根据发现的异常情况,提出调查意见。

6、审核。内管科长审核提出的调查意见。

7、组织开展调查。内管科长组织开展异常情况调查。

8、实施调查。由异常情况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

9、得出调查结论。内管副科长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的描述得出调查结论,判断是正常、违规还是违法。

10、提出处理意见。内管科长根据调查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市局副局长进行审核。

11、实施整改。内管副科长负责组织进行整改工作。

12、存档。档案管理员负责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3.4.2相关记录。

4.档案管理(参照省级局部分)。

三、县级局部分。

1.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工作程序。

1、登记交办任务。内管员对上级交办任务进行登记,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报副股长、股长,2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调查意见。股长对任务进行分析,提出要求和意见报副局长审核,2个工作日完成。

3、审核分派。副局长进行审核,需要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领导审核同意后,由股长、副股长牵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2个工作日完成。

4、组织调查。专卖内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调查,5个工作日完成。

5、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副股长对相关调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交内勤员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进行登记,得出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1个工作日完成。

6、呈报审签。股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违规的,报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按领导批示组织落实,相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内管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

7、上报归档。内勤员登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经审核后,将结果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2个工作日完成。

1.2处理举报投诉信息工作程序。

1、登记举报投诉信息。内勤员对相关举报投诉信息进行登记,填写《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1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分析意见。内管员对信息进行分类,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描述分析,报股长(副股长)审定,1个工作日完成。

3、任务分派。股长(副股长)指派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或由相关部门协助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4、开展调查。调查人员采取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业务部门、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报股长(副股长)审定,5个工作日完成。

5、调查结论。股长根据调查情况得出结论并拟定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完成。

6、领导审批。副局长对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如未通过审核退回部门重新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7、结果处理。股长对领导审批的结果进行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行处理和整改,反馈处理和整改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

8、反馈结果。专卖内管部门自接受举报投诉信息之日起,一般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9、整理归档。内管员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理存档并登记台帐,1个工作日完成。

1、发现预警启动流程。监管员每天登陆内管信息系统,及时排查筛选预警,并启动预警调查流程,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核调查。内管副股长根据预警情况在《监管日志》里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并报股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指定卷烟、烟叶监管员按照调查处理流程进行调查,3个工作日完成。

3、呈报审批。报副局长审批,审批通过,将预警转至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调查,若未通过则由股长组织重新调查,3个工作日完成。

1、登记备案。专卖稽查员1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简要情况和涉案卷烟条码信息移交本级专卖内管部门内管员。

2、分类上报。内管员逐案逐条登记涉案卷烟条码信息,并留存相关证据资料,案值超过5万元的案件,在立案后48小时内上报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并通过mis系统报国家局。

3、启动核查流程。内管副股长对系统产生的真烟案件预警以及上级交办的需要核查的真烟案件进行分析,指派稽查员、内管员调查。调查人员3个工作日内将非法渠道真烟来源、流向、原因调查结束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副股长审核。

4、复核分送。专卖内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将真烟案件核查调查情况抄送同级卷烟营销部门,提出促进规范经营的意见和建议。

5、存档备查。卷烟营销部门内管员根据提供的真烟案件信息,3个工作日内将反馈意见报送内管部门卷烟监管员,卷烟监管员将结果上报部门负责人,存档备查。

2.定期工作2.1工作报告2.1.1月报。

报告方式:每月3日前向市局内管科上报全县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

上报程序:每月3日前副股长对全县专卖内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制定下月计划安排,经股长审核,主管局长、局长审批后,每月3日前由内勤员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等形式上报市局专卖内管科(处),并对上月内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报告内容:

1、上月专卖内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上月内管信息系统预警处理情况。

3、上月查获非法渠道真烟情况。

4、打码到条检查情况。

5、高价位卷烟检查情况。

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情况。

7、生产经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8、查处违规问题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9、下月工作计划安排。

10、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2年报。

上报程序:内管员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副股长草拟工作总结,报股长审核,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市局内管科,上报后由内管科存档。

报告内容:

1、半年和全年专卖内管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定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情况。

3、专卖内管机构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5、违规处理及整改情况。

6、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工作打算和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3报告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

2、报告内容必须真实详实,文字简明准确,条理分明,也可兼用数字、表格、图示说明。

3、报告内容要有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重点突出问题。

4、必须留存编写报告时所用痕迹化资料底稿。2.2烟叶合同签订与种植情况专项检查。

烟叶移栽完毕后一个月内,按照省、市局安排,组织对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烟种购进使用库存、育苗移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超计划种植、合同签订不规范、虚假合同、只签不种、多签少种、多户签一份合同等问题。

2.2.1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2.2检查对象。

县级烟叶生产经营部门、烟叶收购站点和烟农。2.2.3检查内容。

(1)计划下达及计划分解;(2)农户种烟申请及烟农信息档案;(3)合同草签及电子合同签订;(4)预留烟田及种子、烟苗发放;(5)面积落实及烟苗移栽;(6)烟种和烟苗的销毁。

2.3教育培训。

会同法规部门每年对行业内企业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培训。

2.3.1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技能鉴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3.2培训内容。

1、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相关文件规定、流程规范等。

4、专卖内管业务技能及内管信息系统操作应用。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2.3.3培训要求。

1、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教育培训档案,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2、凡参加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调离内管工作岗位。

3、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2.4联席会议。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专卖、纪检、整顿、销售、烟叶、物流等业务部门参加的专卖内管联席会议。

2.4.1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局、省局、市局有关政策规定。

2、各部门汇报内管工作开展情况。

3、通报专卖内管相关检查情况。

4、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2.4.2会议要求。

1、联席会议由内管部门组织召开,每月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召开计划外会议的,由内管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会议。

2、联席会议要求部门负责同志出席。

3、联席会议所提出的方案、措施、意见及建议,各部门应尽快组织贯彻落实,并将整改措施方案抄送内管部门备案。

4、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2.5入户实地核查。

县局内管部门每月对卷烟销售大户、辖区卷烟直营店进行入户实地核查。烟叶种植县(区)内管部门在烟叶种植、收购阶段分别对烟叶种植户进行入户实地核查。

2.5.1核查内容。

(1)卷烟方面:上级交办的卷烟核查任务;卷烟配送100%落地、落户情况;特殊应急用烟指定销售情况;高价位卷烟销售情况;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2)烟叶方面:上级交办的烟叶核查任务;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情况;育苗移栽情况;种植面积落实情况;烟叶收购情况;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2.5.2核查流程。

1、内管股长每月初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核查内容,组织内管员、专管员进行入户核查。

2、内管员准备相关资料,包括零售户类别、订货方式、所处商圈、是否曾有卷烟外流其他商户。

3、内管员、专管员入户进行实地调查其经营状况、卷烟库存等需要调查的内容。

2.5.3核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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