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机关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范文(13篇)

时间:2023-11-04 13:55:03 作者:文轩 实用机关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范文(13篇)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到项目的目标、资源、时间等各方面的因素,以确保能够顺利地将计划变为现实。看看以下的实施方案范例,或许能给您提供一些创意和灵感。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

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

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二)分类流程。

4.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精选_

为了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师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能力,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使垃圾分类回收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希望全校师生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组长:王洪林。

副组长:冯珍燕赵想霞吕庆义李改娟组员:全体教职员工。

二、分类标准:。

生活垃圾推行“四分法”分类模式,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2.易腐垃圾包括残枝树叶、剩菜剩饭、菜叶、果蔬、蛋壳、茶渣、汤渣、禽肉、绿植、调味品、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抽油烟机剩油、厨房下脚料、食品加工废料等。

3.有害垃圾:包括废药品、杀虫剂、消毒剂、油漆和溶剂、化妆品等及上述废物的包装物;相纸、荧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过期药品、硒鼓、墨盒、手机等。

4.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包括烟头、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灰土、一次性餐具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三、责任分工:1.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保证推广及分类工作所需经费。

2.教导处负责对教师的宣传工作、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推进情况。负责教师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3.德育处负责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保证学生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并组织学生志愿者、社团等对师生投放垃圾的分类情况进行督促。除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外,重点将宣传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减少垃圾产生。

具体可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大力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着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的基础上,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班级、带动一个学校、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总结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期间的成败得失,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炼有效的工作方法,改进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为下一步的深入实施积累成功的经验。五、具体要求:。

1.垃圾桶摆放。每个普通教室、办公室和专用教室摆放10升的可回收物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每个楼层摆放50升的可回收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学校垃圾场摆放500升的可回收垃圾桶、易腐垃圾桶、厨余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2.垃圾的投放。师生在学习、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按分类要求直接投放在室内的垃圾桶内。有毒有害垃圾必须直接投放到楼层的专用垃圾桶内,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

3.垃圾的处理。可回收垃圾送到学校专用垃圾场所存放,再由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回收。其他物品由值日生负责在放学时投放到垃圾场内的分类桶中,如上课期间已满则可就近投放到楼层的分类桶中,由环卫部门负责清理运输。有毒有害垃圾由专人负责集中投放到垃圾房的相应垃圾桶内,由总务处联系环保部门回收处理。

4.厨余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学校暂时仍然采用原来的方式,由专人收集后统一处理。六、其他:。

1.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为初稿,我校会在垃圾处理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

南堡小学。

2019年9月。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精选_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垃圾围城之困日显突出。为打造生态宜居幸福新冉义,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根据《2011年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国家及成都市鼓励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引,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清溪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二)科学易行。各村社区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方便居民操作。

(三)示范推进。各村社区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统一规划。各村社区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

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配套的环卫收运设施设备。

三、推行区域。

冉义镇7个村社区作为我镇2011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区域。

四、工作目标。

2011年,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村社区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2011年底,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5%,在全镇范围内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供经验借鉴和基础保障。

(一)分类标准。

目前,我镇群众环卫意识尚处于初级阶段,试点区域采用粗分法,根据生活垃圾来源、成分构成和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

1、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如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

2、餐厨垃圾。指居民家庭生活和宾馆酒店、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具有含水量高、易被生物降解、产生臭味、产生渗沥液等特点。主要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主要包括:废电池、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4、其它垃圾。包括除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所有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等。大件垃圾指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如废旧家具用具、废旧大件电器等。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设施配置。

1、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设置垃圾收集固定点,并按照分类标准,配备不同颜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楚,容器设定位置应相对固定,并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不妨碍交通、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另外,对有害垃圾收集桶要做好防渗透等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垃圾收运设施配置。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设施要与前端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投放设施相配套,并统一外观和标识,实行密闭运输。

3、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

根据需要配置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处理餐厨垃圾和部分落叶、杂草、枯枝等有机垃圾。

(三)分类投放。

到相应收集容器,由环卫工人负责分类装运。此外,可回收物还可预约服务企业上门有偿回收或自行送至再生资源回收点;大件垃圾可通过电召预约上门回收。

(四)分类收运。

垃圾分类收运实行“分类手推车收集+压缩转运”机制。分类收集可采用手推车或直接配备带轮带盖垃圾桶。其中,分类手推车收集要满足以下要求:

1、配备经过岗前培训的环卫工人,负责清运垃圾收集容器的垃圾;

2、环卫工人配备的专用手推车要密闭、有分类装载功能,可分装多类垃圾。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冉义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曹光平(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吴永琪(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成员:喻旗(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港(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康志忠(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熊小平(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建伟(垃圾清运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永琪同志兼任,办公电。

话:8875903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推进,具体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宣传、监督、检查和考核的落实,协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经费。

六、实施步骤。

1、召开工作动员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召开一次工作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此项工作在2011年10月4日前完成。

2、前期准备工作:协调村社区完成试点小区垃圾产生情况、垃圾成分调查;购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做到合理布点、标识清晰,按要求配备专用手推车、运输车辆;确定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和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此项工作在2011年10月15日前完成。

3、开展宣传培训:通过标语、广播、会议等开展舆论宣传,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对保洁队伍进行组织培训,此项工作与前期准备工作同步进行,在2011年10月20日前完成。

4、启动工作:在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收集桶及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等专门设施配置到位的情况下,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试点工作应在2011年10月20日底前完成。

覆盖范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资金保障。工作开展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经费和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内分类垃圾袋、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运设施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所需经费等由镇村两级财政予以解决。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积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教育与知识普及活动。

(四)总结完善推广。工作开展期间,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试点工作情况;以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全程依法监督和特许经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冉义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九月。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精选_

〔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二】。

〔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

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垃圾日产日清。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三】。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xx〕126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塞上湖城和美丽凤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力争xx年底前厅机关各处室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2.完善分类设施。根据厅机关实际,因地制宜地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开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厅机关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

3.实施分类投放。厅机关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

4.实施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由厅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回收,并做好品种与数量记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

圾产生。

6.突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关服务中心明确管理、监督和宣传人员和职责,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监督和宣传及回收处置工作。

2.加强考核评估。将厅机关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及个人要予以通报,确保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

【四】。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城管〔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精品学习文档。

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

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8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

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精品学习文档。

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五】。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城管〔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

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8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建设美丽青白江,促进绿色发展,助推内陆亚欧门户、国际化青白江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实现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委《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机管发〔xx〕11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检查考核标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

三、责任主体。

(一)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办公室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区级机关非集中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非集中办公区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区级各部门牵头负责本级本系统所属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

2018年1月12日前,各单位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因地制宜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自行或通过市场化手段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二)组织实施。

1.xx年底,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各乡镇(街道)率。

先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区级机关、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50%。

2.2018年底,全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除党政机关外的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

3.2019年底,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三)检查验收。

1.xx2018年,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指标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考核。

2.2019年底,区机关事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当年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

五、工作重点。

(一)搞好调查研究。开展实地调研和摸底调查,掌握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分类现状,掌握全区生活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废品回收网络和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情况。

垃圾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流程和制度,确保制度措施可操作性强。

(三)合理设置设施。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标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及相关暂存设施,办公室内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两分类,楼道、大厅、院落等公共区域应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分类垃圾桶,有条件的可增设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细分类垃圾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暂存场所。

(四)强化危废管理。设立有害生活垃圾专门场所和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五)分类妥善处置。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置,电器电子产品、文件资料等应遵循保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餐厨垃圾日产日清,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单位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未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的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具备餐厨垃圾收运条件的公司清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推进台账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详细记录各类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情况;各单位可建立集中处置平台,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督导员、志愿者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公共机构要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常年工作内容,所需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行为约束,推行目标责任制,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定期梳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报纸、画册、电视、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介和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强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意识,增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四)深化协调配合。深化部门协调配合,主动与区域内城管等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支持。统筹考虑、系统谋划、周密部署,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推行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五)搞好填报统计。各公共机构按季度统计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分析其变化趋势,定期检查梳理本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报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加盖公章)、每年11月15日报送工作总结至区机关事务中心胡渊处。

附件:1.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细则。

2.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一、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五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

可回收物回收箱为蓝色容器。

(一)电器电子产品类。

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饮水机、碎纸机、电话机、计算器等。

(二)纸类。

1.平面纸张:报纸、复印纸、宣传单、包装纸、信封、硬纸板等;

2.纸盒(箱):纸板箱、包装盒(如点心盒、纸巾盒)、牛奶(饮料)利乐包装等。

(三)塑料类。

4.其他塑料制品:废弃塑料文具等。

(四)玻璃类。

玻璃瓶、碎玻璃、其他玻璃制品。

(五)金属类。

金属罐(如易拉罐)、金属盒、其他金属制品、金属文件柜。

(六)办公用品类。

沙发、茶几、办公桌、文件柜、椅子等办公家具。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资,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

(一)电池类。

纽扣电池、充电电池(如手机电池)。不含普通干电池(如1号、5号、7号电池,因具生产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现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二)含汞类。

废荧光灯管、废节能灯、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荧光棒等。

(三)废药类。

过期药品为有害垃圾,装药片的瓶子可以根据材质作为可回收物投放。

(四)油漆、废农药类。

废油漆、废农药、杀虫剂等残余液体,需和容器一起作为有害垃圾投放。

三、餐厨垃圾。

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主要为食堂剩菜、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做到日产日清。纸巾、牙签等不可生化降解,需与餐厨垃圾分开投放。

餐厨垃圾投放箱为绿色容器。

四、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

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其他垃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废弃物:

(一)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

(二)纺织类、木竹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如拖把、抹布、牙签、一次性筷子、树枝等。

(三)灰土类、砖瓦类废弃物、其他混合垃圾,如清扫渣土、陶瓷碗碟、大块骨头、植物硬壳、枯萎花草等。

其他垃圾投放箱为灰色容器。

五、注意事项。

(一)将回收价值高的可回收物率先分类投放,如报纸杂志、纸板箱、包装盒、pet塑料瓶、易拉罐等,确保这一类可回收物不被混合垃圾污染。

(二)不要将已被污染、潮湿、污渍无法清除的物品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如被油渍污染的餐盒、食品包装盒等。瓶罐投放前倒空瓶内液体并简单清洗,有瓶盖的不需将瓶盖与瓶体分开投放,确保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的其他废品不被污染,尊重和维护他人分类的成果。

(三)不确定是否可以回收(或本指引中未明确说明)的废纸、废塑料,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请先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四)各级公共机构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生活垃圾种。

类、数量、贮存、移交、去向、处理等情况。

【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建设美丽青白江,促进绿色发展,助推内陆亚欧门户、国际化青白江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实现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委《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机管发〔xx〕11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指导原则,逐步在全区公共机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回收处理流程、主体责任体系、检查考核标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

三、责任主体。

(一)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工作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办公室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区级机关非集中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非集中办公区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区级各部门牵头负责本级本系统所属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

2018年1月12日前,各单位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因地制宜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自行或通过市场化手段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二)组织实施。

1.xx年底,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各乡镇(街道)率先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区级机关、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50%。

2.2018年底,全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除党政机关外的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

3.2019年底,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三)检查验收。

1.xx2018年,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指标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考核。

2.2019年底,区机关事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当年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

五、工作重点。

(一)搞好调查研究。开展实地调研和摸底调查,掌握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分类现状,掌握全区生活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废品回收网络和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情况。

(二)完善制度措施。认真分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流程和制度,确保制度措施可操作性强。

(三)合理设置设施。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标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及相关暂存设施,办公室内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两分类,楼道、大厅、院落等公共区域应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分类垃圾桶,有条件的可增设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细分类垃圾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暂存场所。

(四)强化危废管理。设立有害生活垃圾专门场所和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五)分类妥善处置。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置,电器电子产品、文件资料等应遵循保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餐厨垃圾日产日清,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单位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未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的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具备餐厨垃圾收运条件的公司清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推进台账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详细记录各类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情况;各单位可建立集中处置平台,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督导员、志愿者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全规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行为约束,推行目标责任制,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定期梳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报纸、画册、电视、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介和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强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意识,增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四)深化协调配合。深化部门协调配合,主动与区域内城管等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支持。统筹考虑、系统谋划、周密部署,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推行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五)搞好填报统计。各公共机构按季度统计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分析其变化趋势,定期检查梳理本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报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加盖公章)、每年11月15日报送工作总结至区机关事务中心胡渊处。

附件:1.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细则。

2.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一、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五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

可回收物回收箱为蓝色容器。

(一)电器电子产品类。

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饮水机、碎纸机、电话机、计算器等。

(二)纸类。

1.平面纸张:报纸、复印纸、宣传单、包装纸、信封、硬纸板等;

2.纸盒(箱):纸板箱、包装盒(如点心盒、纸巾盒)、牛奶(饮料)利乐包装等。

(三)塑料类。

3.包装类:塑料袋、保鲜袋(膜)、包装袋(如零食包。

装袋、快递包装袋)、塑料泡沫、气泡缓冲材料、水果网套、热饮(如咖啡杯)杯盖等;

4.其他塑料制品:废弃塑料文具等。

(四)玻璃类。

玻璃瓶、碎玻璃、其他玻璃制品。

(五)金属类。

金属罐(如易拉罐)、金属盒、其他金属制品、金属文件柜。

(六)办公用品类。

沙发、茶几、办公桌、文件柜、椅子等办公家具。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资,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

(一)电池类。

纽扣电池、充电电池(如手机电池)。不含普通干电池(如1号、5号、7号电池,因具生产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现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二)含汞类。

废荧光灯管、废节能灯、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荧光棒等。

(三)废药类。

过期药品为有害垃圾,装药片的瓶子可以根据材质作为可回收物投放。

(四)油漆、废农药类。

废油漆、废农药、杀虫剂等残余液体,需和容器一起作为有害垃圾投放。

三、餐厨垃圾。

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主要为食堂剩菜、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做到日产日清。纸巾、牙签等不可生化降解,需与餐厨垃圾分开投放。

餐厨垃圾投放箱为绿色容器。

四、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其他垃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废弃物:

(一)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

(二)纺织类、木竹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如拖把、抹布、牙签、一次性筷子、树枝等。

(三)灰土类、砖瓦类废弃物、其他混合垃圾,如清扫渣土、陶瓷碗碟、大块骨头、植物硬壳、枯萎花草等。

其他垃圾投放箱为灰色容器。

五、注意事项。

(一)将回收价值高的可回收物率先分类投放,如报纸杂志、纸板箱、包装盒、pet塑料瓶、易拉罐等,确保这一类可回收物不被混合垃圾污染。

(二)不要将已被污染、潮湿、污渍无法清除的物品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如被油渍污染的餐盒、食品包装盒等。瓶罐投放前倒空瓶内液体并简单清洗,有瓶盖的不需将瓶盖与瓶体分开投放,确保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的其他废品不被污染,尊重和维护他人分类的成果。

(三)不确定是否可以回收(或本指引中未明确说明)的废纸、废塑料,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请先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四)各级公共机构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贮存、移交、去向、处理等情况。

【八】。

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发挥政府引导推动、单位规范履责作用,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推进x区绿色发展,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实施范围。

x区各机关,学校、医院、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企业。

三、工作目标。

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式,力争用三年时间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形成社会普遍接受的单位垃圾分类模式。单位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基本得到分类回收处理,无明显残留。2018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

2018年2月底之前:区级机关大院、区城管局、江浦街道率先实施垃圾分类。

2018年3-12月份:全区各街道(场、园区)、各部门全面实施垃圾分类。

2019年:强制分类制度向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大专院校、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公共服务企业延伸,基本覆盖全社会。

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

四、分类类别。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将生活垃圾分成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等类别。其中,必须将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根据国家强制分类要求,结合全区回收处理能力,对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中的部分品种实行强制分类里,不得混入其他垃圾。

(一)有毒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

废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镉镍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管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废油漆、溶剂,废杀虫剂、消毒剂等。机关、事业单位在生产、教学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环保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运和处置。硒鼓、墨盒等有毒有害垃圾,鼓励由硒鼓、墨盒供应回收商回收。

强制分类品种:废纽扣电池、废充电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药品及其包装物。

2.分类投放及处置。

各单位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适量设置有毒有害。

垃圾投放容器和临时储存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毒有害垃圾标志。同时可按原有处置渠道或委托环卫部门及相关企业定期收运,并承担收运和处置费用。

(二)厨余垃圾。

1.主要品种。

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及集中供餐场所产生的厨余垃圾。

2.分类投放及处置。

厨余垃圾应设置密闭容器单独投放,严禁混入其他垃圾,同时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集中点,由专人清理,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厨余垃圾的产生单位应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环卫部门及企业进行收运和处置。同时也可根据实际产生量,购置小型厨余生化处理器。

厨余垃圾收运单位车辆必须符合《南京市餐厨废弃管理办法》对收运车辆的规范要求,整个收运过程中,不得抛洒滴漏,影响周边环境。

(三)可回收。

1.主要品种。

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废旧衣物,废玻璃,废旧纺织物、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强制分类品种:废干净纸类(纸张、纸箱、报纸、杂志、书籍、打印纸等),废塑料瓶、废易拉罐,废玻璃(瓶)、塑料文件夹,废金属夹子等。

2.收集及处置。

各单位应根据内部生活垃圾产生特点、投放习惯,在相应位置合理、细分可回收投放容器,其中废玻璃(瓶)需要单独设置容器进行回收,收集容器的样式、设置数量等应该符合国家及南京市的相关规定。

可回收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

除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之外,被污染的、材质混杂的、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包括:废纸巾、废纸杯、废餐盒、废塑料袋、废笔、废橡皮擦、废胶水、茶叶渣、瓜果皮壳、烟头烟灰、一次性干电池等。

2.收集及处置。

各单位应根据其他垃圾产生的数量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样式、设置数量等应该符合国家及南京市的相关规定。

(五)大件垃圾。

1.主要品种。

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生产、教学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体。

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废旧大型家具类。

2.收集及处置。

各单应根据需要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点应设置明显标志牌,避免在堆放点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影响周边环境。大件垃圾必须实施专项分流,统一收运,进行破碎,分拣处置,集中送至x区大物件分拣贮存中心(珠江工业园区)。

(六)园林垃圾、装修垃圾等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

五、主要任务。

(一)单位配备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各单位应当按照全区单位垃圾分类指引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分类暂存场所,指导所属人员进行分类投放,并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

(二)建立专业化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各单位针对产生垃圾的具体情况,按照一个单位一张收运服务表方式,公布各种垃圾的收运单位、时间和方式,梳理单位垃圾产生情况,指导服务企业制定收运计划表和分类收运服务表,并组织实施。各收运企业要排出收运计划表、线路表,做到准确收运、规范服务。各收运单位(企业)必须按要求,将每周(月)各类垃圾的产生种类、量、运行模式等报送至区垃圾分类办公室。

(三)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专用场地建设,制定专项规划确定相应场地和临时用地,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提供稳定便利的分拣加工、集散交易、存储等场所。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社区回收站点,鼓励采取连锁经营(加盟)等方式,推进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示范点建设。科学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创新回收模式,积极开展互联网+回收、智能自助回收等模式试点,努力实现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多样化、便捷化、科学化。

(四)规范可燃废弃物处理体系。加强对可焚烧处理的废弃物种类大件垃圾(沙发、桌椅、柜子等废旧家具)的处置,产生的大件垃圾要经破碎、切割、拆解后产生的织物、木质、塑料等可燃废弃物,包括布料、皮革、棕垫、海绵、泡沫、木质废料。废弃物应使用全密闭自卸车辆进行散装运输,不得袋装、捆扎,不得混杂其他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外露、散落。收运单位向区垃圾分类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详细说明需要焚烧处理的废弃物种类、数量。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组织有保障,人员能落实,制度有配套,问题能解决,坚持不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明确职能科室,精品学习文档。

配置专职(或兼职)人员,强化岗位职责,加强条线协调,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施。

(二)强化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

根据区政府统一要求,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考核、督促、标准的拟定;组织做好对实施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督导、评估和经验推广;配合实施单位完成分类收集容器的选型、采购,人员培训等工作。

区政府办负责对区级机关大院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统一采购;重点做好后勤人员的培训工作。

实施垃圾分类的单位负主体责任,应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在责任区域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宣传,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的保洁、维修和更换,指导、监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实施单位要开展普遍的垃圾分类宣传,有效利用单位的宣传空间、属地空间等开展分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机关垃圾分类的舆论氛围。在分类阶段推出系列报道,宣传成功经验,在全区持续形成高密度、高频率、高关注的新闻热点。

(四)加强收运监管。

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垃圾收运企业分类收运的过程监。

管,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及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全部喷涂垃圾种类标识和监督电话。通过采用对垃圾收集运输车辆车载称重装置等措施,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将分类收运执行情况纳入对收运企业的考核内容。

【九】。

各办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做好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谭炯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李宏、孔鑫贤、严建伟、陆利江任副组长,王迪霜、赵德明、王坚烈、王秀芬、沈方华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25日至6月5日)。

1.制定方案。根据靖江街道实际,制定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善垃圾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靖江街道机关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5日至6月25日)。

1.落实责任。建立靖江街道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宣传员朱凤娇,督查员沈方华,专管员高宜仁、保洁员徐群英。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垃圾投放桶,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督查员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长效阶段(2018年6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长效管理。机关各科室齐心协力,把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推向深入,推进长效管理。

三、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1个易腐垃圾桶、1个废品可回收桶。

2.靖江机关大院:在机关大院内空地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场地平整,给、排水到位,架设遮雨棚,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机关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它垃圾桶各1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玻璃垃圾桶和塑料垃圾桶各1个。

四、投放要求。

(一)易腐垃圾。

2.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机关一楼的集中投放点。

(二)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保洁员上门收;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规定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四)有害垃圾。

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五、工作职责。

办公室:

置,做好各科室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培训。

城管科:对接区城管局,指导行业内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每月公示垃圾分类检查结果。

社会事务科: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卫计科:结合国家卫生镇创建,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宣传员: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配合科室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督查员: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的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各科室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按机关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办法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专管员: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督察科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局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努力为全区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二)严格监管。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全局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垃圾分类责任,并将垃圾分类考核扣分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办法。

(三)加强宣传。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城市生活环境。

【十】。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甬分领办﹝xx﹞10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奉党办﹝2018﹞4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6月底前,完成垃圾收集容器配备。2018年底,精品学习文档。

局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50%以上。2019年底,我局及下属各单位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实施范围。

区水利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我局已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由杨伟军局长任组长,邬光达、王裕平、余江南等同志任副组长,范烨、徐亚军、傅杰民、葛夏挺、袁海良、俞继荣、袁舜承、胡惠娜、吕诚济、严建国、范徳琦、竺荣方、程国印、吕光汉等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邬光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分类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品及包装物,染发剂、杀虫剂溶器、除草剂溶器等包装物,废弃水银温度计,血压计,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运处置并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生产数量,合约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剩饭剩菜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2、投放运输。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厨餐垃圾数量、去向、做到日产日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及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共建共享高品质美好家园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办发〔2020〕39号)《2020年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周办发〔2020〕28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我镇党政机关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国管局《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紧扣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的目标和任务清单,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管理,构建成熟的分类体系,推动分类习惯养成,不断提升党政机关工作环境和文明水平,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真正起到带头引领、率先示范作用。

坚持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的“一领四动”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构建成熟的分类处置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路径。

巩固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垃圾分类台帐普及率100%、分类投放设施设置率100%的前期成果。2020年,在全镇党政机关率先全面开展源头减量工作,全年生活垃圾减量超5%,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5%以上,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5%以上;全镇党政机关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限制使用一次性物品,促进节约使用资源。

1.调整领导小组。调整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落实《关于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用的通知》(周办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党政机关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带头垂范、包片包干,主动参与引领垃圾分类及减量行动,做到带动身边人、影响身边人。要将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纳入年度和月度工作。

计划。

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垃圾分类活动打造一批精品项目、品牌工程和优秀团队。构建志愿者服务制度成立不少于1支志愿者队伍号召党员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工作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教育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分类知识。指导结对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及减量文明公益活动切实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传递垃圾分类正能量。

3.推进源头减量。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按照《条例》和《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制度》中涉及垃圾分类及减量内容,在全镇党政机关中率先开展源头减量工作,实行绿色办公制度。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来客和会务统一使用陶瓷杯或玻璃杯,参会和活动鼓励自带水杯,开启的瓶装水喝完或带走,内部办公场所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推进办公信息化、无纸化,充分利用电子媒介修改文稿,倡导双面打印,严格控制公文、资料印制数量,减少纸张消耗;减少纸巾使用,多用抹布和毛巾;限制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圆珠笔,倡导使用再生笔或可替换内芯的笔;食堂应设置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筷子、餐具和塑料制品等。全面营造绿色办公环境,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4.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专班要求,每季度和年终对全镇党政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开展督查评价。根据相关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标准,完善党政机关办公区域生活垃圾设施标准化配置。对照《2020年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督查评价办法》,加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设施维护、分类投放、分类管理等方面的检查督查。督查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实地抽查垃圾分类实效及减量工作,督查结果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级机关部门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建立引导激励机制,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5.开展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从社会宣传、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等方面不断发力,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参与热潮。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覆盖广、规模大、效果好的各类垃圾分类及减量培训和宣传教育,对管辖范围或条线内的管理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物业人员、督导员等对象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对垃圾分类的理解和具体开展工作的操作能力,全年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在固化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的基础上,积极营造党政机关“学分类、会分类、能分类”的良好氛围,年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四是按照《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制度》组织开展一次“绿色办公,源头减量,垃圾分类”专题宣贯活动。

五是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垃圾分类及减量宣传周”活动,带动干部职工踊跃参与,进一步提升普及宣传效果。

6.强化分类实效。将党政机关打造成为垃圾分类投放“优等生”,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5%以上。一是要完善窗口单位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做到设置合理、标识清晰、内容明确;针对公共场所因地制宜设置垃圾投放设施,鼓励根据场所特色设置少而精的特色投放桶,指示明晰,同时加派人员对所属分类设施进行巡检并及时制止错误投放行为,提升分类准确率。二是逐步开展办公室撤桶工作,通过“定点集中投放、定人集中管理”方式,提升垃圾分类及减量实效,年内撤桶率达到20%。三是持续完善分类体系,实现精细化分类管理,持续完善分类体系。配备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垃圾进一步的细分处置和回收利用。特别要加强有害垃圾投放分类的管理力度,对于过期药品、废弃口罩等垃圾,严格执行分类要求,做到精准分类。

1.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中央、省、市垃圾分类政策的研究、学习和运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全员参与。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第一责任人调整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事关垃圾分类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全年召开推动会议不少于2次,确保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组织有保障,人员能落实,制度有配套,问题能解决,工作有成效。

2.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党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各方面要求,紧盯“源头减量”主要目标,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各单位必须落实垃圾分类及减量专职人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仔细研究任务清单,对照时序进度,按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目标化、节点化、责任化开展。

3.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基础台帐制度,记录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日常开展情况、统计汇总分类垃圾数量,同时抓好信息收集、梳理和报送工作。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实施区域。2020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设完善。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五)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五化战略”要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12月6日(本周日)开始。

1、宣传阶段:11月30日晨会进行宣传、动员。

2、前期适应、准备阶段:11月30日—12月6日,学校在校园合理位置放置分类垃圾桶;学生、教师做好寝室、教室、办公室垃圾分类前期准备工作(领取垃圾桶、制作垃圾回收纸箱,采购不同颜色的垃圾袋),有意识的进行垃圾分类。

3、实施阶段:12月6日开始,严格按照实施内容进行垃圾分类。

根据我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四类。

1、厨余垃圾(绿色桶):是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主要指餐饮垃圾、由专门机构外运。

2、有害垃圾(红色桶):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学校会在宿舍,教学楼两个地方,各设一个红色垃圾桶。】。

3、可回收物(蓝色桶):是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使用宿舍、教室现有的垃圾桶,垃圾回收统一使用蓝色垃圾袋。】。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有关意见》、《温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结合湾龙实际,结合湾龙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区里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有处理条件(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厨余垃圾”细分类的要求,特制定湾龙中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五化战略”要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12月6日(本周日)开始。

1、宣传阶段:11月30日晨会进行宣传、动员。

2、前期适应、准备阶段:11月30日—12月6日,学校在校园合理位置放置分类垃圾桶;学生、教师做好寝室、教室、办公室垃圾分类前期准备工作(领取垃圾桶、制作垃圾回收纸箱,采购不同颜色的垃圾袋),有意识的进行垃圾分类。

3、实施阶段:12月6日开始,严格按照实施内容进行垃圾分类。

根据我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四类。

1、厨余垃圾(绿色桶):是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主要指餐饮垃圾、由专门机构外运。

2、有害垃圾(红色桶):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3、可回收物(蓝色桶):是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4、其他垃圾(灰色桶):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价格综合科科长任领导小组组长,xx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1.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3.5万户以上(浉河区1.1万户以上,平桥区1万户以上,羊山新区5000户以上,信阳高新区2000户以上,南湾湖风景区4000户以上,上天梯管理区2000户以上,鸡公山管理区1000户以上);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1万户以上;试点所选取的单个居住小区居民户数不少于300户。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市中心城区在规定的3.5万户试点范围外,因地制宜,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19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群众对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7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100%,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7月底前)。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小区),制定考核办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所需经费,配置必要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9年7-9月)。试点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启动有害垃圾暂存、处置场所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规划建设工作,开工建设易腐垃圾处理项目,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三)验收推广阶段(2019年10-12月)。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

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暂分为四类。

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易腐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家庭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指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垃圾。

(一)成立专门机构。7月15日前,完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办公室)组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本辖区、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领导及责任人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每月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七)开展检查考评。办公室成立督导考评组,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采用民意调查、抽查暗访、第三方考核等方式,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实施督导考评。

(八)开展工作总结。12月底前,逐级开展经验总结,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成立由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中心城区3.5万户试点由市级财政保障,其它部分由县区财政保障。

(三)加强统筹协调。市供销社要督促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选址筹建工作,尽早解决废弃物循环利用问题,真正把“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模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要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处理体系。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加强对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企业和人员指导监督和考核,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市督查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将垃圾分类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奖优罚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有序开展。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1、坚持统筹规划,经济适用原则。要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系统地规划建设学校垃圾处理设施,充分利用乡镇、村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共建共享。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合理选择适合学校实际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

2、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学校要结合本乡镇和村的实际,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做好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3、坚持科学治理,资源利用的原则。既要注重对校园垃圾采取清扫、清运、处理等治理措施,保持学校的良好环境卫生;也要注重垃圾成份分类,按照资源化利用的原则,对可回收、堆肥利用、能源转换的垃圾尽可能地加以回收利用。

我校垃圾处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大力实施,大见成效,到20xx年底,全校师生的环保意识得到全面提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学校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力争全校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达到“三个基本没有”:即校园周边基本没有零星垃圾,基本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基本没有散放的垃圾。在巩固垃圾处理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长效化。

具体任务是:

(1)教室、寝室垃圾处理做到有垃圾存放桶(袋),做到日产日清。

(2)食堂垃圾处理要做到“三个有”:有专门处理清运垃圾的保洁员,有食堂卫生打扫、垃圾处理的运行管理制度,有专门的排废水通道,确保食堂卫生干净整洁。

(3)校园内垃圾处理要做到“五个有”:有一定数量的垃圾桶,有供垃圾集中堆放的垃圾池,有托运垃圾的专用车(拖拉机、三轮车等),有焚烧池等处理垃圾的专用设施场地(垃圾池),有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处理垃圾的运行管理制度。

(4)各学校厕所、乔家营小学猪舍垃圾处理要做到定期清扫、无害化处理。

(一)推行学校垃圾处理有效模式。

学校垃圾处理的基本模式是:一回收、二分散、三集中。一回收:师生把废料制品、破衣烂鞋、各类软包装瓶、废纸屑等能回收的无机垃圾归类投放,由专人回收并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二分散:学校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剩菜、剩饭、烂菜、瓜果皮有专人负责清理,回收到养殖场再利用;人类粪便、生活污水等有机垃圾进入污水池,达到一定数量后抽出定点存放转化为有机肥入田。学校建房产生的废砖、废陶瓷、废瓦、余土等建筑垃圾,一律由业主或责任人负责清运,就近分散回填到由当地政府指定洼地。

三集中:即不可回收无机垃圾采取两种方式集中处理。一是依各乡镇设施集中处理。离乡镇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较近的学校采取“垃圾分类、学校收集、乡镇运输处理”方式进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二是依托中心村设施集中处理。设在中心村小学的垃圾采取“学校分类、村收集处理”方式进行集中焚烧、填埋;其它边远小学的垃圾就地集中处理。

(二)加快学校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1、各校要按照实际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及垃圾池,有学生寄宿的学校都要建立有机垃圾沤肥窖。要完善校园内废水排放设施。

2、各校要配置必要的垃圾清扫工具,做到每个教室和寝室有一定数量的垃圾清扫工具,做到日产、日清、日运,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三)建立健全学校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爱卫小组。学校成少先队辅导员为组长,各班班干部为成员的爱卫小组,通过利用爱卫小组开展卫生评比检查,利用爱卫小组进行有效地卫生督查。

2、建立卫生包干区制。学校要将卫生区域包干到班,班级再包干到人,通过层层包干,有效地规范学校垃圾处理工作。

3、建立卫生评比制。各校要建立卫生周检查制、月评比制,并评出“卫生清洁班”和“不卫生清洁班”。通过开展评比检查,有效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9月30日)。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发动和引导师生积极主动参与学校垃圾集中处理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环保教育,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环保知识。各校结合当地政府垃圾处理实施意见和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垃圾处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集中治理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各学校以班为单位,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给学生上一堂农村垃圾处理常识课;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开展一次垃圾清拣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以垃圾处理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既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又通过学生影响家长参与到农村垃圾处理行动中。各中小学要积极筹措资金建设好垃圾池和沤肥窖。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学校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制定垃圾处理公约,建立健全卫生清扫责任制、垃圾收集制度、垃圾集中处理制度等环卫保洁一系列制度,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积极开展卫生文明班级、个人评选活动,激发学生讲卫生的热情和荣誉感;对所开展的垃圾处理工作进行自查、整改,促使学校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步入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运行轨道,确保全县学校垃圾处理工作能长期有效开展。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中心校组织有关成员,对各学校垃圾处理工作进行集中考核验收。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各学校要落实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确保有人管事、有章可循,按制度要求推动工作。各校校长主抓此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查,解决实际问题,要把学校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工作重点,精心制订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务必抓出成效。

(二)加强督查,促进落实。中心校对各小学开展垃圾处理工作情况实行不定期督查,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对已经开展工作的要查成效、对工作正在进行的要查进度、对没有开展工作的要查原因、对影响工作落实的要查责任,使垃圾处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为了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师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能力,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使垃圾分类回收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希望全校师生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成立我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

组长:崔国民副组长:刘宝玉。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各处、室负责人。

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油脂等食品类废物。

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

4.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1.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保证推广及分类工作所需经费。

2.教导处负责对教师的宣传工作、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推进情况。负责教师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3.德育处负责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保证学生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并组织学生志愿者等对师生投放垃圾的分类情况进行督促。除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外,重点将宣传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减少垃圾产生。

4.总务处负责设置垃圾分类箱,督促垃圾回收部门进行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工作。负责信息报送、阶段工作总结等。

1.宣传动员和准备阶段(5.30—6.5)本阶段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开展普及宣传、教育活动,设置垃圾分类箱。

2.实施阶段(6.6——6.30)按照分类标准投放垃圾,规范垃圾分类的管理。本阶段学校与社区进行共建活动,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宣传和参与垃圾分类,小手拉大手,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提升文明程度。

3.总结阶段(7.1——7.10)总结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期间的成败得失,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炼有效的工作方法,改进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为下一步的深入实施积累成功的经验。

1.垃圾桶摆放。每个普通教室、办公室和专用教室摆放可回收物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每个楼层摆放有毒有害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学校可回收垃圾桶、有毒有害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

2.垃圾的投放。师生在学习、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按分类要求直接投放在室内的垃圾桶内。有毒有害垃圾必须直接投放到楼层的专用垃圾桶内,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

3.垃圾的处理。可回收垃圾由总务处负责收集好,送到学校专用仓库存放,再由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回收。其他物品由值日生负责在放学时投放到垃圾房内的分类桶中,如上课期间已满则可就近投放到楼层的分类桶中,由总务处负责清理运输。有毒有害垃圾由专人负责集中投放到垃圾房的相应垃圾桶内,由总务处联系环保部门回收处理。

4.厨余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学校暂时仍然采用原来的方式,由专人收集处理,待环卫部门的有关设施设备到位后,再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1.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为初稿,会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改完善。

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有关意见》、《温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结合湾龙实际,结合湾龙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区里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有处理条件(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厨余垃圾”细分类的要求,特制定湾龙中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五化战略”要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12月6日(本周日)开始。

1、宣传阶段:11月30日晨会进行宣传、动员。

2、前期适应、准备阶段:11月30日—12月6日,学校在校园合理位置放置分类垃圾桶;学生、教师做好寝室、教室、办公室垃圾分类前期准备工作(领取垃圾桶、制作垃圾回收纸箱,采购不同颜色的垃圾袋),有意识的进行垃圾分类。

3、实施阶段:12月6日开始,严格按照实施内容进行垃圾分类。

根据我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四类。

1.厨余垃圾(绿色桶):是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主要指餐饮垃圾、由专门机构外运。

2.有害垃圾(红色桶):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学校会在宿舍,教学楼两个地方,各设一个红色垃圾桶。】。

3.可回收物(蓝色桶):是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使用宿舍、教室现有的垃圾桶,垃圾回收统一使用蓝色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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