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隐患整改方案(优秀16篇)

时间:2023-12-13 14:48:42 作者:影墨

通过制定整改方案,可以有效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为日后类似情况提供经验教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个成功案例的整改方案,供大家参考。

烟花爆竹隐患整改方案

禁止在平安街道办事处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谢语秋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飞具体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调度工作。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传热潮。一是通过悬挂标语、led横幅,手机短信、宣传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众。二是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入户宣传,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传不漏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家喻户晓,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节期间上坟祭祖活动在各社区规定地点进行,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二)严厉打击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办事处为主负责,派出所协同配合。各社区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派出所负责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对妨碍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形成联动机制。在办事处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社区要分解责任,确保各片区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对各社区出现的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将按照安全生产分片管理分工实行追责。同时,各社区要制定和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公约,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烟花爆竹隐患整改方案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和厘清各级负有烟花爆竹监管职责有关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依法全面清理、排查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和产品质量各环节违法行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即日起至3月31日。

1.全省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零售店(点);

2.全省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和销毁处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库”(成品总库、药物总库、危险品中转库);

2.“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

4.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原材料存储安全管理情况等;

6.1.1级工(库)房的防护屏障;

7.混药工房抗爆间达标情况;

8.涉药机械设备每日药尘清理、检查维护保养及记录情况;

9.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考核情况。

1.经营(批发)超标违禁烟花爆竹的;

2.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的类;

3.在许可范围以外地点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

4.配送烟花爆竹车辆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

5.超量向零售店(点)配送烟花爆竹成品;

6.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仓库安全设施、“四防”安全管理、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情况等。

1.零售经营店(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

3.将烟花爆竹产品存放在经营许可范围外的场所;

4.超规格、超范围经营和超量储存;

5.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等;

6.销售来历不明或不合格产品。

(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3.无证经营、零售和超范围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的;

4.生产、经营、零售“假大空”产品和假冒商标、假冒产地的烟花爆竹产品。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即日起—1月31日)。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燃放知识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目的。二是抓好合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三是做好零售经营店(点)布局规划和许可工作。四是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

第二阶段(2月1日—2月28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

第三阶段(3月1日—3月31日)。重点抓好检查情况:“回头看”、零售经营店(点)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安全监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县、乡(镇)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充分调动村委会作用,形成“打非”的强大力量,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村委会开展“拉网式”大检查,不留死角。对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要重点盯守。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级有关部门要突出烟花爆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一线操作岗位。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风险防范措施落实,自查自改要做到风险隐患查严、查深、查细、查实,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明确责任、明晰措施、指定专人,明确时限,确保隐患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和国家、省级《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督促企业按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倒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级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相关监管人员要按照《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烟花爆竹的行为,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要求,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对涉案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以案释法,以法震企。

(五)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烟花爆竹隐患整改方案

通过集中整治,提高市民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自觉性,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噪音、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禁止燃放区域:东至:武潭村(含武潭村),53省道石达石隧道西出口。南至:衢宁铁路(寨背山山脚)。西至:54省道与剑池西路交接处,53省道凤凰山隧道南出口,53省道凤凰山隧道北出口(含龙泉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区块)。北至:53省道凤凰山隧道北出口与环城西路北段交接处,环城西路北段与西独线东端交接处,西独线东端与白云路北端交接处,苍松路新村,殡仪馆,51省道公墓山入口。

包括龙渊街道的金乐社区、大洋社区、东升社区、贤良社区、城东社区、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菜村,西街街道的清风社区、西新社区、白云社区、七村、八村、九村、宫头村,剑池街道的水南社区、南秦社区、南大洋社区、大沙社区,六村、南秦村、水南村、周际村、松溪弄村、曾家村、吴处村、东岭村、芳野村、翁仁村、张家村、立新村、武潭村、衢宁铁路龙泉站站场区块。

(二)禁止燃放时间:从x年1月1日0时起,禁止在龙泉市城区上述划定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举办重大庆典活动,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三)烟花爆竹制品: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成立龙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考核办(督办):负责全程跟踪督办本实施方案。

市纪委监委:督促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带头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事报告制度,查处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职责,追究失职行为。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协调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传媒中心等单位开展在龙泉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题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切实增强市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市财政局: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经费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受理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负责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取消禁放区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审批;负责重大庆典活动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行政许可审批。牵头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取消城区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店,组织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行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市民政局: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对丧户在丧事活动中自觉遵守《通告》的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使用殡葬礼仪电子炮;督促殡仪馆对殡仪馆区域内出殡过程中出现的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劝告、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在向110报警的同时,做好现场保护,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居民小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综合巡查执法工作,对发现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劝告制止,保护现场,调查取证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市环保局:负责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电子礼炮噪音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检测工作。将相关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停止受理烟花爆竹零散经营者的工商设立、变更登记。配合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商户开业、庆典等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负责做好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烟花爆竹质量检测工作。

市文旅委:负责对龙泉市范围内星级饭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指导和管理工作;落实星级饭店在接受宴席预订时的告知、劝告。

市新闻传媒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营造氛围;曝光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行为。

市教育局:负责落实龙泉市城区划定范围内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督促中小学校开展禁止燃放专题教育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印发宣传单(册),教育广大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禁放禁售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公共交通工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对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行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予以劝阻。查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民宗局:负责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内禁止燃放的宣传和督促工作。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对开发区企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宣传和企业开业、庆典等活动的管理工作。

市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及时、快速处置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消防事故。

各街道:落实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劝导社区居民、村民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劝阻并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安监部门举报。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人民币500元,对劝阻者、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一)制定方案阶段:做好禁止燃放工作的调查摸底,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征求意见阶段: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座谈会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由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实施方案。

(三)宣传教育阶段: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禁放氛围,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市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集中整治阶段: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责,齐抓共管,采取发动群众举报奖励、查处考核和依法严管等措施,坚决制止全市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加大对重要节日以及高峰时段的巡查和宣传力度,对举报或报警的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案(事)件,由110、12345(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派出所、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联动处警,依法调查处理。

(五)长期整治阶段: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持续的开展整治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安监部门要始终保持及时处置违反通告规定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态势。市纪委监委要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职责,严肃查处违反禁止燃放规定的党员干部。市环保局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禁售的区域、时间以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通过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对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禁放规定。对相关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推诿、扯皮等现象,纪检、监察部门要予以责任追究。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对全市城区划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日常管理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发动群众举报等途径早发现、早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居)的管理监督职能,加强对村(居)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

烟花爆竹隐患整改方案

(三)全力确保《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使参与和支持禁放成为辖区居民的自觉行为。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成立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冯小峰任组长,分管领导王珊、三里坪派出所所长余华、仙鹤路派出所所长赵国奇、供销社冯刚任副组长,街道辖区各社区主任为成员,下设“禁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贺伟任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确保三里坪街道禁放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一)组织发动阶段。

街道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专题部署会,各社区、有关单位分别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组织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在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地、主要街道等广为张贴、悬挂《通告》和“禁放横幅”,并且由社区工作人员挨家挨户针对性的入户发放禁放宣传单,迅速掀起“禁放”宣传热潮。

(二)全面推进阶段。

禁放范围内各社区、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巡查劝导,有效落实禁放措施。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巡逻管控,严格查处违规施放行为,特别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以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对有燃放烟花爆竹苗头的,及时上门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单。确保每个社区、小区、广场、商业区都有横幅、宣传点、宣传队、告知书。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建立“街道-村社区-小区”三级联动机制,责任落实到最基层的社区网格单元,动员社会力量和有关部门从源头上教育引导。

(三)巩固长效阶段。

各社区、有关单位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常态化开展宣传、管控和整治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统一进行组织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要重点查处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和销售,特别在集贸市场要着重查获一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摊点。加大力度查处禁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

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务必真抓实干、确保成效;

配合派出所把专项整治行动纳入业务工作范畴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禁燃放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要在社区主要路口、超市、公众场所等醒目位置悬挂大型禁燃放广告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倡议书,进行宣传,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派出所要负责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邮寄烟花爆竹行为,配合街道等部门办理查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妨害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社区巡逻队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大对非法行为巡查力度,并配合当地派出所做好查处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综合执法办要做好本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保证辖区的环境卫生,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建筑工地广泛宣传,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属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查处。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形成无缝隙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对包庇、纵容、执法不严,将视情况追究责任人责任。在“禁燃放”期间,凡不履行职责,出现因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爆炸、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强、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

(五)鼓励举报,及时处置。各社区也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一旦接到举报,所在禁燃放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如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者,各工作队必须把查获的人员移送辖区派出所。对非法制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一律处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降格处理。烟花爆竹来源不清楚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烟花爆竹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处理不放过。

(六)强化管理,加强报送。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苗头。对违反《管理办法》燃放烟花爆竹者,依法予以严格查处。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职报送禁燃放各类信息,确保不出现迟报、漏报、瞒报、误报、虚报等现象,保障禁燃工作信息渠道畅通。

(七)常抓不懈,长效管理。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充实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日常跟踪管理和监督。各社区要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摆上常规工作日程,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整治活动,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请各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机关各部门务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不出纰漏、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隐患整改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商场内各个租户的营业正常进行,降低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全面掌握市场的消防安全情况。我部门对市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和仔细检查。

一、存在的消防隐患。

1:疏散通道被占用。市场商户在营业期间,部分销售量大的货物为了及时上货,经常将部分货物堆放在安全疏散通道上,也有一些商户以方便为出发点将自己的车辆停靠在疏散通道。另外一些商户和顾客的机动车辆不按要求停车把车辆堵在安全出口处,使疏散通道的宽度减少,出口拥堵。

2:市场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器材被遮挡和消防标志损坏。市场一些商户出于促销及营造购物氛围的需要,往往在店内装饰一些装饰物,在天花板或吊顶下悬挂宣传画,广告等,导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疏散标示标志不明显,不连续。

3:应急照明的最低照度达不到规范要求。《建规》及《高规》规定,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但由于市场的悬挂物多、货架多等特殊情况,应急照明的光线被遮挡,地面照度无法达到0.5lx。

4:吸烟情况普遍存在,屡禁不止。经营户及购物者在市场内吸烟情况比较严重,无一点防火安全意识。而且乱扔烟头,火灾隐患一触即发。

二、解决的具体对策。

1:从管理和制度上着手,建立一整套完善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和落实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市场应正确处理好防火与防盗之间的关系,把每个安全出口落实给具体人员负责,在营业期间,必须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

2:加强市场的消防监督管理,严格执法,作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经常开展消防检查,真正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维护、保养好建筑消防设施,真正发挥这些设施的作用。建立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请相关的专业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

3:市场长期形成四项“顽症”不可能在一时根治,一次整治更不是一劳永逸的,一些不安全因素随时都有“回头”的可能,消防安全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在巩固整治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将良好的工作作风延伸到地区消防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加大对市场检查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在治本上多下功夫,真正建立长效管理、标本兼治的消防工作模式;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不把市场的消防“顽症”清除干净,决不收兵,克服困难、万众一心。

隐患整改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创建国家级安全社区,我园及时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认真传达了上级有关精神,对幼儿园大检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后勤人员对园内操场、走廊、门窗、水池、体育器材、实验室、食堂、厕所、院墙、消防用电、校舍等进行了全面的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了措施给于解决,做到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进整改尽最大努力把不安全事故消失在萌芽状态,下面将我园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操场园内设施:

(1)游乐设施安全防护不足。

(2)社区无安全标志。

(3)教师安全看护责任制度制度不明确。

(4)开水温度控制。

(5)门未采取防夹手、防挤手措施。

(6)幼儿园桌椅、设施没有进行软包。

2、食堂:

(1)抽油烟机为及时清理。

(2)食品加工器操作,无操作规程,无警示标志。

(3)无灭火器。

1、操场园内设施:

(1)幼儿游乐设施玩耍时要有老师站护,明确责任制度,保护措施方法张贴在设施明显位置。

(2)孩子接触和饮用的开水温度控制在34——36度。

(3)门上安装防夹手器,门缝处防挤手(如将门缝处贴上胶带等)。

(4)幼儿园桌椅设施按要求进行软包。

(5)参考学校的要求进行下一步工作。

2、食堂:

(1)抽油烟机定时清理,形成制度。

(2)食品加工器械包括和面机、馒头机、面鱼机、蒸车、燃气锅灶、明确操作规程,形成操作制度,张贴在器械明显部位,注意警示标志。

(3)配备灭火器,并确保人员能正确使用。

1、关注细节问题。

2、针对医务室记录分析伤害发生类型极容易发生伤害的部分。

3、召开分析会,发现存在问题的部分。

4、全方位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实行整改。

5、针对整改效果,组织人员验收,进行效果评价。

6、整理08、09、10年及11年至今的伤害记录,用数据说明伤害下降的趋势。

8、整理幼儿园所设置的安全课程表、备课表、相关的考察表,幼儿的互动活动资料,作为预防幼儿园各类伤害安全促进项目的材料。

9、上下学交通采取的措施,参与到交通安全项目。

隐患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安全工作紧急会议和xx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保障在园幼儿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校园,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首要位置,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师生安全、校园平安。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形成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的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的自检自查,确保幼儿与教职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各班级科室迅速开展全面的自检自查,自检自查内容具体如下:

a.消防安全:

2、消防器材数量是否充足,摆放位置是否合理。

3、是否有疏散标志,疏散标志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4、是否有应急灯,应急灯能否正常工作。

5、煤气管道、用具是否做到定期检查,防泄露措施是否完善。

6、是否有消防疏散通道,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7、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定期更换,能否随时发挥作用。

8、食堂、锅炉房等重点部位是否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9、相关人员能否熟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10、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11、乱搭乱接电线现象。

b.交通安全:。

1.幼儿园周边是否有交通安全隐患,是否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求进行整治。

2.幼儿是否有乘坐黑校车的情况。

c.食堂及食品安全。

1、食品卫生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食堂食品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3、食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

4、食堂整体环境和餐具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

6、食堂建筑、设备和环境是否符合卫生及安全(包括用电、用火、用水、用汽等)标准及有关要求。

7、疫病防治措施到位。

d.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情况。

1.晨检及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3.传染病报告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4.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教育开展情况;。

5.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

e.校舍及建筑工地安全。

1、是否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及其他附属用房、围墙、门窗、厕所、库房、水井、水池、楼道栏杆、外跨楼梯和供水、供电等涉及学生安全设施。

2、房屋的结构安全和电路安全。

3、园内施工项目是否有安全隔离设置。

4、园内道路、校舍楼道、走廊有无照明设施。

f.用电安全。

1、园内电网铺设及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2、灯具开关、插座是否工作正常,有无裸露、打火现象。

3、线路有无老化现象。

4、灯具悬挂是否牢固,有无随时脱落可能。

5、线路有无超载现象。

6、线路是否混乱,有无私拉乱扯现象。

7、教室、办公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

8、是否有为校外单位或个人转供电行为。

g.教学设施安全。

1、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锋利坚硬部位和松动断裂现象。

2、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活动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以及实验室、礼堂、食堂、睡眠室、活动室、卫生间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h.楼梯、楼道安全。

1、楼道、走廊及其他通道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及时维护并一直处于正常状态。

2、幼儿集中上下楼时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

3、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坚固。

4、大型集体活动组织是否得利,入场、退场是否统一指挥。

i.危险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

1、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2.实行专人管理;。

3.存放地点安全;。

4.定期实行检查;。

5.使用登记情况。

j.安全教育情况。

1、安全教育是否纳入课堂教学,教学内容是否充实有效。

2、是否坚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3、每年是否有定期的安全自救演练,教职工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4、教职工是否了解和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k.幼儿园周边安全。

1.幼儿园周边有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2.幼儿园附近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

六、工作要求。

切实落实责任,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突出重点,迅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不留隐患,确保师生安全。认真落实大检查责任制,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对因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烟花爆竹隐患整改方案

以上级通知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通过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增强师生及家属的安全意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禁放意识。

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和召开教职工会、班会、集会宣传、签字承诺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教育师生及家属不买、不藏匿、不燃放烟花爆竹,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及家属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公德意识、自律意识,提高遵守法规和学校禁放规定的`自觉性。

2、强化管理,加强巡查,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一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监管,确保学生不携带、不燃放烟花爆竹。门卫严格负责外来人员及学生上学时登记检查,积极宣传劝阻,杜绝烟花爆竹进校园。每天的值班人员负责学生的巡查与学生管理,教育监督学生不携带、不燃放烟花爆竹。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实行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搜查与劝阻相结合,确保学生不携带、不燃放烟花爆竹。各值班人员及政教处人员负责学生课间的巡查。

二是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监管与巡查,确保校园内无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值日领导、值日教师、门卫、各班班主任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与管理。实行24小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政教处,对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一要进行劝阻,二要按照学校有关制度进行惩罚,三要向公安机关举报。

政教处、教导处、大队部要积极宣传落实校园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逐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一旦发现携带、燃放现象及其他事故,要立即上报政教处,凡是迟报、误报、不报的一律以学校安全制度追究责任。

如因宣传、控制等工作不到位,导致校园内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一查到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是教工或教工家属的,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并进行问责;是班级学生的,将按人次扣除班级量化积分,并对班主任进行问责;在教室、操场、家属楼等地出现燃放现象的,将追究各管理员、值班人员、班主任及重点部位的监管人员的责任;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事故的.,由燃放者本人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xx〕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一)准备工作阶段(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xx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xx〕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xx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xx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隐患整改方案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我站决定开展安全隐患整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根据我站实际情况情况,特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1、排查范围。

辖区航道上跨河桥梁、跨河线路、航标、车船、站内部及门面房。

2、内容。

(1)辖区航道上跨河桥梁。排查辖区航道上桥梁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向市处、县局汇报。

(2)辖区航道上跨河线路,排查辖区航道上跨河线路发现安全隐患是电力公司向电力公司发函督促整改,是电信或者是联通的向责任单位发函督促整改。

(3)排查航标正位及发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排查车船是否配备齐全消防设备,是否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驾驶人员是否按章操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排查站内部防火防盗防漏电及门面房防火防漏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我站成立由处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航政股,负责日常工作和检查。

1、制订方案阶段(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根据市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本辖区内辖区航道上跨河桥梁、跨河线路、航标、车船、站内部及门面房。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逐条登记,制定整改计划。

2、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月底)。根据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按照整改要求进行集中整改,能整改的在11月30日前整改完毕。在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帐,做好隐患整改统计工作。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和督查。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到实处。明确分工和责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扎扎实实地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治理整改。要坚持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认真进行梳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办法加以防范,可分别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措施,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重点监控,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排查情况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物资,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妥善处理,真正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长效机制。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隐患整改方案

我校地处农村,学生和家长安全意识较为淡薄,所以安全工作时刻不能松懈,“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这是从校园领导到广大教师的一条信念。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校园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持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201x年秋季开学初对我校各项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现将此次进行排查状况及整改状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校园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牵涉到社会稳定。我校于9月1----3日进行了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一是我校做到了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健全了组织,层层签定职责书,层层落实了职责制,实行了一级抓一级。三是排查全面,检查细致。

二、校园安全工作基本状况。

1、校园内部制度建设比较完善,校园定期检查、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全校定期进行安全自查自改,每一天安排有教职工在校园值班,上课期间,校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校园。

三、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认真检查校内各部位安全状况。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校园房屋及各设施进行了认真检查。对自查中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均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表,对自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具体整改办法。校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其有关状况如下:

(一)校园重要设施、场所的安全状况。

1、检查校园安保器材,发现监控设备损坏,无图像,已上报并联系有关人员进行。

售后服务。

2、全面检查用电线路,发现校园外线路干线出现老化现象,已立即更换。校园微机使用多年,配置也低,经常出现故障,现正争取更换。

3、校园部分教室门窗有损坏现象,已请师傅维修,加固。

4、校舍安全形势严峻、不容乐观:

(1)2、3、5号教室房顶漏雨,校园正呼吁争取维修。

(2)师生厕所顶部、粪池破损严重,正在维修。

(3)校门有开焊现象,已联系专门人员维修完毕,校园南墙墙体倾斜、有崩裂现象已加固,观察使用。

(4)幼儿园广场地面高低不平,需平整硬化。

5、大型玩具、旗杆、秋千、篮球架、乒乓球台等设施无安全隐患。

(二)校园周边治安安全状况。

校门口无网吧、道路边设有交通路障,但学生到校途中存在安全隐患有危墙、池塘、闲置民房、道路上来往车辆多,我们已加强对学生的有关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落实状况。开学进行师生全面安全教育,并与班主任、家长、学生签订安全职责书;每班进行上学、放学安全教育,我校透过板报等全方位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全员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接近陌生人,对学生进行如何预防溺水、食物中毒、疫情、交通等安全事故的教育以及应对地震、洪水、火灾、雷电等突发事件的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增强了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潜力。

总之,安全工作的落实,并非阶段性的,而是一件长期的工作,校园也无力承担校舍整改的沉重资金负担。但我们深感肩上安全职责的重大,我校要以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努力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隐患整改方案

为了做好20xx年的交通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给进出旅客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出行环境,按照上级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结合本站实际,现就20xx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定期组织车站管理人员总结阶段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的措施办法。认真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特别是近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深入反思,从中查找自已的不足,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从而加强对进站参营车辆的安全管理。适时和参营车辆产权人协调。按排时间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

二、加强车辆出站的安全管理,严把“三关”,杜绝病车上路。对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资质不符的车辆、驾驶员不允许出站。严禁超员超载车辆出站,严格查睹“三危品”,严禁携带“三危品”乘车出站,对可疑行李开包检查,对携带“三危品”者,实行请出车站、没收“三危品”、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车辆档案管理,加强进站车辆的安全排查工作,对无效、过期证件进行严格排查,一经发现马上进行强制更换,对不能更换的不准载客出站,对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加强开展每日发班前的例查工作,由有资质的人员负责该具体工作,领导经常监督、督促检查,坚持车车上台,项项检查,做到排除安全隐患,对不合格的车辆,坚决要求修复营业,杜绝签章出车,杜绝病车上路。适时对经常不进站例检的车辆进行抽查,并进行必要的处置。

五、晚上22:00到次日6:00前禁止参营车辆在三级以下公路上行驶。

六、和参营车辆的产权人进行协调,督促车辆产权人和车辆维修企业签订汽车维修合同,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并督促8座以上客运车辆按时按装gps。

七、在重大雪疑等自然灾害天气时,积极配合道路管理部门做好封路工作,并关闭车站大门,禁止参营车辆冒险通过封路路段。在未封存路时,要检查车辆是否随车配备好防滑工具。平时是否配备好消防安全设备。

隐患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结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我校的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小组:

组长:卢**。

副组长:*****。

成员:********。

四、治理内容:

1、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安全工作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并层层签定责任书。

2、加强对校园校舍的检查,特别要把学校教室、多媒体教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全面消除和杜绝学校危房。

3、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定期对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5、学校要经常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防溺水教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能力。

6、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门卫的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7、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组织大型师生集会等活动的,必须报教育局批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

8、做好学校安全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到精细、规范、不遗漏。

五、具体要求:

1、我校要把隐患排查整治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隐患排查整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坚决停用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

3、学校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4、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学校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等的安全教育,并通过他们积极的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隐患排查整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隐患整改方案

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局一行10人对我矿进行安全生产执法例行检查,查出我矿存在如下安全隐患12条,并对上一次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复查,上次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这次查出的安全隐患,矿长组织召开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队负责人以及班组长参加的隐患整改专题会议,会议提出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所查处隐患,特制定本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组长:汪琛君(矿长)。

副组长:韩昌义(总工程师)、陈国兴(安全副矿长)成员:肖仁国唐克元梁鹏冯育艳钱超。

严广德张照延蒋卫梅培伦勾毅。

田永平杨明涛王臣韩加龙李文奇。

二、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安全隐患整改督促、落实工作。

2、副组长负责安全隐患整改全面落实组织人员按要求进行整改。

3、安检科负责整改监督及验收工作。

4、各成员根据落实任务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5、采购人员负责物资的落实,务必按要求采购到位不得给。

三、整改工作要点。

1、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2、严格按质量标准化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整改。

3、整改过程中务必有每班务必有带班领导进行跟班。

4、在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隐患务必制定措施进行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四、隐患整改要求。

1、煤矿职工健康档案中无入职、离职人员胸片,未对职工职业病史进行调查,也未对直接接触粉尘3年以上职工进行定期轮岗。

负责人:xxx,完成时间:5月10日,

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检查。

2、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不全,无《矿井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和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水文地质划分报告》资料不全面,且部分资料前后矛盾。

负责人:xxx,完成时间:5月8日,

要求:及时完善有关资料。

3、二分区未安装人员定位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无法显示矿领导下井带班活动轨迹。

负责人:xxx,完成时间:5月7日,

要求:二分区需及时安装人员定位系统和配足矿领导识别卡。

4、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计量装置数量不足,不能分别显示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抽采状况。

负责人:xxx,完成时间:5月7日,

要求:在5月7号前安装完毕瓦斯抽采系统计量装置,按要求及标准设置安装。

负责人:xxx,完成时间:5月7日,

要求:及时完善有关资料及各种图纸。

要求:做好资料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及贯彻落实。

7、11142回风巷采用“u”型棚支护,多处空帮空顶。负责人:xxx,完成时间:5月7日,要求:返工处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按作业规程施工,杜绝空帮空顶现象。

8、11142回风巷安设的两道风门厚度不够,门墙建筑不贴合。

要求,存在漏风;井下部分风门联锁绳普遍较长,联锁失效。:负责人:xxx,完成时间:5月8日,要求:对风门返工,按防爆门标准安装风门,在开关风门同时,风门要正常连锁和使用。

要求:补充技术措施进行水源分析和处理。

10、《11061综采面回采作业规程》缺乏针对性,未对回采过程中的签字潜在风险(如采空区塌陷裂隙贯通地面造成风流短路等状况)进行分析。

负责人:xxx,完成时间:5月8日。

要求:补充作业规程,做好分析报告及落实状况。

11、井下绞车道大部分阻车器失效,未安设挡车栏,部分绞车保护装置不全。

负责人:xxx,完成时间:5月7日。

要求:检修阻车器,保证阻车器灵活正常使用。按一坡三档及要求安装防跑车设施。

负责人:xxx,完成时间:5月7日。

要求:对井下各种甲烷传感器检修及校正。

五、整改安全技术措施。

1、整改期间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进行整改。

2、安检科负责整改监督及验收工作,保证整改期间的施工质量。

3、后勤全面负责带给整改资金及物资,不得给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带来影响。

4、掘进工作面务必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5、各瓦检员务必按要求对井下各瓦斯检查点进行瓦斯检查不得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现象,严格做到“四对口”工作。

6、对机电设备进行整改时严禁带电作业。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7、整改期间严禁出现“三违”现象,务必把握好现场安全工作。

8、整改期间严禁出现瓦斯超限、无风、微风作业。

9、各个作业点务必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在现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严禁现场出现失控。

10、在整改期间各科室及岗位人员务必严格职守本职岗位,严禁出现脱岗现象。

11、在整改期间务必搞好安全检查及整改质量的验收工作。

12、整改过程中有不安全状况时务必停止作业,编制专项措施进行贯彻后方可施工,不得冒险作业。

13.在整改期间,安检员务必搞好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隐患整改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体学生及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开教办〔2015〕1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会议要求,针对夏季安全事故高发特点和我校暑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职责意识,落实各级安全工作职责,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校园应急防控潜力,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1.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灭火救援训练处置、消防基层基础、消防宣传教育为主要资料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贴合标准。

2.加强校园安全教育落实到位,注重安全教育过程。要利用安全法制教育课,集中开展防暴雨次生灾害、防雷电、防地震、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中毒、防传染疾病、拒绝毒品、防拥挤踩踏以及预防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等安全常识教育。要进行安全应急实战演练。

3.开展安防设备排查。主要排查校园安保装备设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等人防、物防和技防状况;安保人员是否定时定点履行职责。健全安全管控体系和网络,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

4.排查教室、实验室、食堂、厕所、围墙、运动场、功能室、通道、过道等重要场所和防雷设施等的安全隐患状况。

5.排查道路交通安全是否存在隐患。配合综治、安监、公安、文化、工商、卫生、市政、建设、交通等部门及社区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

6.对校园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等涉及食品及卫生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7.排查校园网、电子阅览室和校园论坛是否存在有影响安全稳定等有害信息的传播。

8.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关注教师、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高度关注校内及辖区内高危人员的思想动态,切实把矛盾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校园夏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有力、有效推进,成立校园夏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年级组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督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6月30日前,结合校园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对校园校舍、消防基础、教学设备、体育设施、特种设备、学生宿舍、食堂、水源等组织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并逐一登记建档,做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集中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7月30日前,校园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一一整改落实,并强化长效监管措施,严防安全隐患回潮反弹。依据《校园、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在排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均于7月30日前整改完毕。7月30日前,将排查整改状况经校长签字盖章后交均衡中心。

(三)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8月15日前,校园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状况进行自查自纠。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提请街道办和相关部门给予帮忙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在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整改落实时间表,保证按计划完成隐患整改。8月17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排查整改统计表经校长签字盖章后交均衡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切实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潜力。

(三)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对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加大整改资金投入,落实整改职责人,限时进行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安全制度,逐步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状况反馈,按时上报信息。要把隐患整改统计表和工作总结,按规定时间书面县教委。

隐患整改方案

根据举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举宇区重大安全隐患项目进行整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明确职责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辖区内的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职责,突出重点,查改结合,标本兼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按标准开展整治,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透过整改活动,使各类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到达100%。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工作的领导,成立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吾当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镇安全办主任。

镇经贸站站长。

吾当国土所所长。

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吾当中心小校园长。

各村(居)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办,镇安全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总体负责各项事务。

四、方法步骤。

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根据南兴府办《关于做好20重大安全隐患项目进行整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镇政府制订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实施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发动各有关单位透过多种渠道加强本次专项整改工作的宣传,层层动员,构成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整改。本次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要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职责。一是要在原先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建立安全隐患档案。二是要限期整改。严格按照《举宇区20度重大安全生产安全隐患项目状况表》明确的各类隐患项目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并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及时记录整改工作检查状况及整改善展状况,做到有据可查。

(三)督促检查。镇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开展隐患整治工作状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资料包括:各有关单位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状况,重大隐患项目整改实施方案及其保障措施,各隐患项目整改完成状况等资料。

(四)迎接上级督查验收组验收。镇政府在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将状况书面上报城区政府和城区安委会办公室,迎接上级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制,个性是企业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制,扎实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二)统筹协调,构成合力。镇安委办、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将隐患整改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沟通、强化协作、统筹兼顾,尤其是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通力协作、落实职责,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镇安委办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等制度,要强化行政执法,对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治理难度大、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迅速挂牌督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予以关掉;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职责。

(四)加强统计,按时上报。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于每月25日前向镇安全办报送《安全生产隐患项目整改汇总表》,镇安全办要及时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状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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