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设施管理制度(专业16篇)

时间:2023-12-20 17:50:33 作者:FS文字使者

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每个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阅读这些规章制度范文,可以对规章制度的内容和形式有更直观的了解。

设施管理制度

1、管路卸车时要堆放整齐,并用木板背紧,管与管之间用铁丝固定,防止管路流动伤人,卸车和连接管路不影响行车、行人和井下正常用风、用水,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2、各种管路、管件要放在不受水淋,干燥处,防止生锈,否则考核责任人20分。

3、抬运管路时,要集中注意力,时刻注意路面和支护情况,放下管路时,要先放下一头,再放下另一头,严禁同时往地下扔,让管路自由跌落,防止地上支垫物弹起管路伤人。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4、作业前现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有问题时及时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倒链作业时,一定要把倒链吊挂牢稳,防止脱钩,起落管路时管下严禁站人,否则违反一条考核责任人50分。

5、连接管路时,登高作业要将梯子、高登放稳,在坡段施工时,必须专人监护扶梯,防止从上面掉下,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6、管路接好后,再认真检查所安装的.管路的平直度,三通数量,检查各三通水门及端头堵头阀门是否关闭好;试水、试风时应保持不漏水、不漏风4小时以上,违反一条考核责任人50分。

7、拆卸管路时,只能一根一根进行,严禁两根及两根以上管路同时拆卸,否则考核责任人30分。

8、作业完毕后,清理好作业现场的旧螺丝、碎铁丝、旧垫等杂物,保证工作现场井然有序。否则考核责任人20分。

9、听从队干委派,接受临时的任务,要积极的完成,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规范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消除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管理工作。

1、技术部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组织与协调活动。

2、变更申请者负责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安全办公室负责变更申请的审核。

3、变更实施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变更实施过程的监督及变更完成后的验收。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2、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审核后报至主要负责人处,进行变更审批。

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8、变更的验收:凡是设备设施的变更都需要进行变更验收,评价变更后的效果、影响及存在的各种风险等。

9、由于变更而产生的各项资料均应交安全办公室存档。

10、任何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公司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处理。

《设备设施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表》。

设施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机具使用和行车安全,降低使用成本,提高设备、机具、车辆的完好率、利用率,更好地为工程建设和行政办公服务,项目部制定本制度。

1、项目安全部负责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车辆的安全管理,对机械设备、车辆的停放、维护、安全状况监管,并指导施工队做好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车辆管理贯彻“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机具、车辆负责。

1、项目安全部负责建立本工程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台账:。

2、项目安全部应编制本项目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清单。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建立管理台账。

3、项目安全部应按照设备管理要求,建立大型机械、特种设备、关键设备的“一机一档”及中小型设备机具的`管理台帐。

4、项目安全部编制的设备机具清单中应明确每台设备编号,大型设备及模板、架设系统应有准确的进出场时间。

5、大型设备及模板、架设系统的“一机一档”中应有维修、保养记录。

6、起重机械、架设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监察管理条例管理,其台账中应有设备检验检测合格报告、操作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养维修记录、使用记录、班前点检记录。

7、项目安全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台帐管理。

1、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管理由项目安全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2、各工区凡需使用汽车吊的,应首先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需要向社会租赁的机械设备,由使用工区向项目部提出申请,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后租赁进场。

3、进场的租赁设备在进场前必须经项目技质部、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场,进场后执行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管理规定。

4、施工队机械设备应定人操作,操作手定机配备。因人员调动,机械可暂由他人(持有效证件)进行操作。

5、各施工队在每天施工结束后,机械设备、车辆的停放应紧靠驻地、集中停放、配备夜间值班人员。现场施工机具应摆放有序并便于操作。

1、各施工队对机械设备落实保养责任人,按项目部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维护与保养应有记录并留存备查。

2、各施工队应将大型机械设备的运转及使用情况的作详细记录,在设备维修、保养时落实以下要求:。

2.1机械设备操作员必须执行例保制度,发现有故障,必须停车修理不得带病作业。

2.2机械设备操作员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要求定期做好保养(指更换三滤,刹车油、液压油、制动片、防冻液等)。

2.3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应放在集中停放点进行,如技术力量不足,应向设备生产厂家求助。

2.4机械设备操作员,应妥善保管维修、保养记录,对设备的安全器件、易损件的检查要记录在案,留存备查。

3、机械设备如需外修,由各设备所有人自行负责。

4、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由各施工队自行完成,项目安全部负责对设备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操作员、驾驶员在操作机械和行车时,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严禁酒后、无证、疲劳上岗。

2、违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一律作违章作业处理,并依据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被公安交警或城管部门处罚的人员,项目部将对其进行再教育。

3、机械设备发动前和车辆出车前,操作员、驾驶员应仔细检查车况,在作业环境较为复杂和人车混合场合施工时,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监护和警戒,严防机械伤害事故发生;车辆驾驶员在出长途前,应对车辆的轮胎、水箱、电路、油路、制动系统等作仔细检查,认真做好出车准备工作。

5、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监督,发生事故后,设备操作员、车辆驾驶员应立即向“110”、“120”报警和求援,如受损设备和人员向保险公司投保的,还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负责人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

设施管理制度

1.为规范管理办公设施与物资,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1对讲机的管理由行政部归口管理,使用由各部门控制。

2.2对讲机使用须知:。

2.2.1用语尽量简洁、明确。

2.2.2使用文明用语,注意礼节,长话短说。

2.2.3使用人应经常检查对讲机的工作状况,保持清洁,使之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2.2.4使用人应保证工作时间内对讲机为开机状态。

2.2.5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得在对讲机上交谈公司机密。

2.2.6对讲机如发生丢失或损坏,使用人应照价赔偿。

3.办公物资管理办法。

3.1办公物资的分类。

根据价值及使用年限不同,办公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两类。

3.2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3.2.1低值易耗品范围。

3.2.1.1本办法管理之低值易耗品范围为公司办公用品、印刷品等;。

3.2.1.2其他物品根据具体情况可列入本办法管理范围;。

3.2.2.日常管理。

3.2.2.1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管理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核算监督由财务部负责;。

3.2.2.2行政部设物品入出库单、物品明细帐和库存统计表进行管理。

3.2.3低值易耗品的::申购流程。

3.2.4.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与管理。

3.2.4.1在库物品由行政部负责指定专人管理。

3.2.4.2在库物品,按月盘点,在每月25日前填写该月库存统计表,注明盈亏值,说明原因,报财务检核。

3.2.4.3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料单。公司对员工领用费用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并与成本效益综合评价。

3.2.4.4贵重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等,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领用。

3.2.4.5贵重用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交行政管理、财务部门审核注销;员工调离,须与行政部进行物品交接,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

3.2.4.6行政部应定期统计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况。在满足保证办公效率情况下,使库存资金最小化,压缩行政费用。

4.名片管理办法。

4.1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统一化。

4.2名片印制程序。

4.2.1公司行政部统一负责对外印制名片的印刷业务。

4.2.2名片印制主要审查名片的职务、职称是否相符,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比实际较高的职务头衔,但须报行政部批准。

4.2.3名片英文使用须符合国际惯例和规范要求。

4.2.4名片增印需提前一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

4.3名片使用。

4.3.1掌握名片递送礼仪和交换规则。

4.3.2公务、客户名片须在公司共同使用,不得占为己有。

5.员工工作牌管理办法。

5.1工作牌由行政部统一制作,并登记发放。

5.2员工离职或离任应将工作牌缴回行政部。

5.3行政部负责处理报废工作牌。

5.4工作牌一律佩戴于上衣左上方,不得以外衣遮盖,违者以未佩工作牌处理。

5.5上班时间,员工应于办公场所佩戴工作牌。

5.6工作牌有遗失或损坏,应通知行政部补发,每枚扣缴费用20元;因公损坏时经部门负责人证明后,由行政部补发。

5.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惩。

设施管理制度

一、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四、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六、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七、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八、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十、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

十一、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十二、急救中心电话:120负责人。

一、施工现场根据所处地域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

二、建立健全的保卫消防组织和人员,做到昼夜巡查,不缺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备三米以内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畅通。

五、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六、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

七、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八、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九、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消防保卫负责人。

设施管理制度

为物业设备设施的控制提供控制准则,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2.范围。

适用于项目执行部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项目执行部所属工程部设备责任人,负责按《工程部工作手册》中有关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的规定,制定检修计划并实施。

3.2工程部经理负责计划的审批,并监督实施。

4.程序。

4.1设备包括:。

4.1.1电视接收系统;。

4.1.2给排水设备及管网系统;。

4.1.3通讯系统;。

4.1.4供配电设备及网络系统;。

4.1.5电梯;。

4.1.6建筑物避雷装置;。

4.1.7消防设备系统;。

4.1.8治安监控设备;。

4.1.9锅炉及采暖系统。

4.2大厦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4.2.1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规程认真执行。

4.2.2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人员都应具有专业资格和充分的培训。

4.2.3各种设备应建立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操作者和维护者应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维修情况。

4.2.4重要设备应由工程部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4.2.4.1设备台帐及状况登记;。

4.2.4.2设备使用说明书;。

4.2.4.3设备运行记录;。

4.2.4.4维修、保养记录。

4.3设备的购置、更新、报废。

4.3.1设备的购置和更新。

4.3.1.1新增和更新设备应由工程部经理在编制年度计划时编制新增和更新设备计划,报项目执行部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1.2工程部应提出新增更新设备实施方案报告,内容包括:新增或更新设备理由、设备名称、使用部门、安装位置、设备型号、性能、用途、参考生产厂家和品牌、所需资金等。经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备案。

5.支持性和相关性文件。

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现代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在现代牧场(集团、有限公司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遵照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二、成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

(四、定期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检查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

(七、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和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八、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五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

总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防火安全管理范围,并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规划中心工程项目部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二、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费,确保专款专用;。

(三、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六、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二、当施工单位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进行旁站监理;。

(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火安全生产责任,检查施工现场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发现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或者防火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并督促立即整改,如制止无效或整改不力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八条:临时消防车道的宽度应不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距在建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当临时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要确保畅通,在临时消防车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车辆。

第九条: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六、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七、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安装应与工程主体施工同步进行,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有效射程是否大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统应考虑分区设置。

第十条: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部位,应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险物资,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应负责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在高处实施电、气焊切割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应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网。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网,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筑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建在合适的地点;。

(四、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应不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距离应不小于10米;。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专职安全员应当督促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置防火设施。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备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三、灭火器必须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灭火器应当加强保养,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第十八条: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设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必须在空旷地带独立设置;。

(二、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每幢建筑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

(三、每间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至少开设一门一窗;。

(四、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内电气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严禁乱拉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五、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食堂和吸烟室,食堂严禁设置在建建筑物内,不得与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合建。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单位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

第二十条:建设规划中心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火险隐患时,应依法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本暂行规定自20xx年4月15日起执行。

建设规划中心。

20xx年4月9日。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保证生活、消防、空调用水的需要。

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1工程水工负责给排水设备的操作、监控、记录及异常报告。

3.2工程维保组负责给排水设备维护保养。

3.3工程管理员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3.4管理处主任负责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5管理处客户服务负责向用户通知停水情况。

4.1给排水管理工作程序

4.1.1工程水工

a.工程水工负责给排水设备24小时运行的操作、监控、记录。应在给排水设备设施启动、运行时观察水压、电流、电压,并倾听有无异响,并记录于《水泵房日常检查记录》。

b.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每周打扫一次,机组每月清洁一次,设备、地面、墙壁无积尘、水渍、油渍。

4.1.2维保组

a.根据日常检查情况进行维护。

b.按《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4.1.3工程管理员

a.工程管理员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

b.对给排水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c.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并按运行情况制定中修、大修计划。

4.1.4管理处主任

a.进行周检、月检。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给排水设备设施进行一次设备检评。

b.审核《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中修、大修计划。

4.2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管理工作程序

4.2.1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由水工负责管理。

4.2.2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内各机电设备由水工负责运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4.2.3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设备投入使用时,操作人员应按时巡查,注意设备状态及运行参数,检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灯指示,观察运行时水泵压力表指示,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检查集水坑的水位,做好各项记录。

4.2.4在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应置于自动位置。

4.2.5生活水泵的主泵和备用泵规定每月轮换一次,消防泵每三月自动和手动操作试机一次并填写《设施维护单》,并汇总于《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4.2.6泵房管理规章制度《给排水设备运行管理规程》、《给排水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给排水设备维护保养规程》等应上墙并悬挂整齐。

4.2.7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平时应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2.8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须经上级批准,由相关人员陪同入内。

4.2.9严禁非工作人员触动泵房内的开关、阀门。

4.2.10保持泵房内良好的照明及通风,保持泵房整洁无尘。泵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当班人员每班打扫地面卫生,每周彻底清扫泵房及主、附设备。

4.2.11水池观察孔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透气管应用纱布包扎,以防杂物掉人水池中。

4.3雨水、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工作程序

4.3.1楼顶平台各雨水排水管通畅,口盖完好且安放正确。

4.3.2负层各集水坑定期清理,坑内无异物,水位正常。

4.3.3各集水坑内潜水泵、阀门及管道附件完好,工作正常。

4.3.4潜水泵控制箱内各元气件完好,工作正常。

4.3.5污水处理设施每年由专业公司清理,清除沉淀池内沉积物和表面漂浮物。

4.3.6污水泵每季检查和保养一次。

4.3.7日常巡查做好记录,填写于《污水处理站巡查内容》。

4.4停水管理工作程序

因工作维修等原因停水,应由主管工程管理员写《停水通知单》,管理处客户服务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突发事件停机,应在1小时内联络有关部门处理,并在恢复供水后24小时内向用户作出解释。

4.5节水管理工作程序

4.5.1水工定期巡检各供水设备、供水管网、阀门附件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5.2每天巡检各水池、水箱的水位,作好各项防漏措施。

4.5.3对物业公司员工进行全员节水教育,树立节水观念。

4.5.4在各楼层的洗手间、茶水间等用水处张贴节水标志,对业主进行节水宣传,加强节水意识。

4.6供水、用水管理工作程序

4.6.1凡属物业总水表以内的供水系统均由物业公司管理。

4.6.2物业公司负责向用户提供与市政自来水同质的水源。

4.6.3物业公司负责定期抄表到户,代收代缴。

4.6.4用户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大厦管理要求有偿使用自来水。

4.6.5用户出门前应将水阀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4.6.6用户不可随意更改大厦供水管道。

4.6.7用户不可私自装表和启动水表的封印影响准确计量。

4.6.8用户违反安全用水规定,拒绝物业公司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水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水系统或对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情况赔偿。

4.7《水泵房管理规程》

4.7.1物业水泵房由水工负责管理。

4.7.2水泵房内各机电设备由水工负责运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4.7.3水泵房设备投入使用时,操作人员应按时巡查,注意设备状态及运行参数,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检查集水坑的水位,做好各项记录。

4.7.4泵房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上墙并悬挂整齐。

4.7.5水泵房平时应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7.6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须经上级批准,由相关人员陪同入内。

4.7.7严禁非工作人员触动泵房内的开关、阀门。

附设备。

1.《水泵房日常检查纪录》.zc-15/b12

2.《污水设施日常检查记录》.zc-15/b13

3.《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zc-15/b01

4.《设施维护单》gg-jr-06/b02

5.《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zc-05/b03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1、检修组织

(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2、检修准备

(1)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3、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

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电气焊安全规定

(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2.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防毒口罩、特种手套、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均属于防护器具。对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1.由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分工管理各种安全装置、设施和防护器具;

2.0分工原则:

2.3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由消防专管员(卢雨)管理。

3.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3.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4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4.2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使用人员头型相适应;

4.3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须仔细检查;

4.4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

4.5个人使用和保管的防护用具,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4.8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4.9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3.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3.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3.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3.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3.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测系统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本厂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气收集净化设施、消防洗消废水收集池。

3、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4、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5、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2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代理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对其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社会化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利用社会投资或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为其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6、自行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行。本公司的环保保护设施是自行运行。

7、各班组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8、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8.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

8.2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8.3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8.4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置设施;

8.5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上述条件(但不仅限于上述条件)。组织对将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考核,符合上述条件的设施方可投入运行。不符合运行条件的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的,由设施运行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环境责任。

9、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10、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所有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单位必须取

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未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活动。

11、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岗位的工作。

1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13、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环境保护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与环境保护设施配套的自动监控设施应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

1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帐、监测报告、运行信息公开,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与主体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15、要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运行时,应当事先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恢复设施运行的,环保部门责令污染物产生单位停止生产,待环保设施修复后,经环保部门批准,方可恢复生产。

16、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17、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设施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连续运行记录等。

本厂有义务将设施的运行状况、日常监测数据和各项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从监督。

18、必须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19、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服务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要求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和服务要求与承诺。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正式文本应于10天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运行合同的内容进行,违反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合同一方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21、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权利和义务:

21按照规定程序和途径取得或放弃设施运行权。

22不受地域限制获得设施运行业务,从设施运行委托单位获得运行服务费。

23无违法行为不得被剥夺设施运行管理权,正常运行业务不受干涉。

24严格遵守设施委托运行合同,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5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承担违反本条例和设施运行不达标排放产生的环境责任。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按规定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的下井人员,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严禁不携带或多携带入井。

2、携带瓦斯便携仪的下井人员,在领取设备时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电量不足,示数错误,示数不全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换瓦斯便携仪或更换便携仪电池。

3、井下工作人员严禁更换、随意拆卸瓦斯便携仪,若有问题,及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更换瓦斯便携仪。

4、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对下井人员有关人员是否携带瓦斯便携仪进行检查。

5、井上监测监控人员负责监视系统设备的运行和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对信息出现异常或设备报警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7、专业维护人员定期对监测监控装置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查。

8、各单位或监测人员发现监测装置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核实。

9、各有关区队要加强管辖区域内所安设的监测监控装置的看护管理,每班要派专人进行巡查,对设备或线路上的积尘、“挂汗”要及时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有丢失损毁由责任区队负责找出负责人进行处罚并照价赔偿。

11、专业维护人员要及时维修更换有问题的.监测探头,不得因探头本身的问题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12、专业维护人员要确保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不间断运行,出现故障及时排查,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13、各分站电源由机电科负责、严禁长时间停电,如有开关跳闸,应及时恢复开关的正常运行。

14、井下分站严禁随意移动、搬迁、影响巷道施工时,必须经机电科及维护人员同意,并得到调度室同意后方可作业。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园区特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对设备及时检修保养做好记录。

2、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办公室、维修部报修,告知问题,配合专业人员到场检修,在得到专业人员许可后,方可启用设备。

3、在物业管辖区内,要注明重点设施设备的安装地点、责任人。

4、对有质量安全监察的设施设备(如电梯等),做好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工作。

5、特种设备发生突发事故时,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控制事态的发展,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6、对使用特种设备的人员,要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培养其安全正确的操作设备,杜绝麻痹思想,严格管理。

7、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排水设施管理制度

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良好运行。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物业区域内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1值班人员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巡视、监控、记录。

3.2给排水技工具体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3系统工程师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4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部门经理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4.1巡视监控。

4.1.1值班人员每两小时巡视一次园区水泵房设备设施(包括机房、水池、水箱等),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4.1.2每周巡视一次园区内主供水管上闸阀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1.3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e.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

f.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h.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i.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

j.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

4.1.4值班人员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系统工程师,请求协助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4.2.1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b.如果关闭了主供水管上相关联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则应关停相应的水泵;。

c.立即通知客户服务部及系统工程师,系统工程师组织人员抢修;客户服务部负责通知相关用户关于停水的情况;如属市政给排水应立即通知供水公司抢修。

d.如地下水管爆裂,系统工程师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尽快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f.确认一切正常后,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或回填土方,恢复原貌。

4.2.2水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3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备设施并拉下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系统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2.4因设备故障等原因出现紧急停水时,应立即按《紧急停水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水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系统工程师同意,在给排水技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水泵房,同时在《设备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4.3.2水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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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4.3.3水泵房内应按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水泵房严禁吸烟。

4.3.5水泵房内内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

4.3.6水泵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借用须登记。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交代,并查看相关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班。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班:。

a.上一放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接班人未到岗;。

d.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值班人员应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压、水压)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二次生活给水泵运行记录》内。每月的3日前由系统工程师将上月记录整理成册后交部门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为三年。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建立从安装、调试、验收,到运行、维护、保养、检测等各环节的档案,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

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检测责任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3、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5、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每半年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6、认真做好设施、设备管理全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记录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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