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代理出口协议合同(案例23篇)

时间:2023-11-05 22:04:41 作者:紫薇儿 最新代理出口协议合同(案例23篇)

合同协议的签署应该经过双方充分的协商和考虑,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合同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规范各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购买商品、签订项目合作还是租赁场地,合同协议都是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合同协议的签订是建立信任和保证合作关系顺利进行的基础。如何起草一份合同协议,是每个商业人士都需要学习和掌握的重要技能。在起草合同协议时,应该从保护自己的角度出发,并兼顾对方的合理利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海运出口货运代理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货运业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海运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关信息。

2. 甲方应根据出口货运委托书的要求,填制内容正确、完善、真实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装船舶或船公司则应在委托书上注明。

3. 乙方应对甲方的'出口货运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根据甲方要求的装箱,效期及备货情况进行配船,并及时将配船舱回单交甲方以便安排有关事宜。

4. 甲方负责按时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资料及相应的配合(资料:收货人全称、地址、电话、货物名称、型号、数量、毛重、净重、立方数、目的港、单价、总价、海关编码、核销单、报关委托书等,以便我司做单证用)甲方须提前7天提供给乙方,如提供资料等迟延原因而导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甲方如要求更改资料,须出具书面更改单,在船开航前天通知乙方,如因变更资料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 台湾基隆海运费:usd230/20’ 上海至工厂内陆运价为:rmb1870/20’。

1.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当月海运费及有关费用。

(1)付款放单 (2)备用金 (3)转帐(4)汇票

2.甲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海运费及有关费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责任,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货物、提单和有关单据,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 乙方在船开航后第二天,直接将电放提单传真给贵司。并在35天内,在甲方结清货款的前提下,将核销单退给乙方。

1. 出口货运委托书是协议的组成部分,是本协议分期执行协议标的的要约与承诺。

2. 协议的海运费及国内段有关费用,如遇国家颁布价格和船公司运价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作好相应调整。

3. 本协议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4. 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或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5.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出口代理协议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采购、出口商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与甲方指定的国外买方签订外销合同。乙方承诺,在收到国外买方的货款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汇款至甲方指定的公司账户,汇款金额不超过结汇额。

二、货款计算:乙方按照出口商品的人民币增值税发票金额的向甲方收取代理费,每票最低元,。

甲方或甲方要求其指定的工厂,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乙方可以代为办理相关退税手续,时间一般为3个月:(1)货物顺利报关和出口;(2)乙方收到甲方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乙方收到国外买方的全额外汇货款。乙方承诺在收到退税款后二个工作日内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可证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在向甲方付款时扣除。由于国外买方系甲方指定,乙方不对国外买方的付款做出保证,也不承担对甲方或者甲方指定工厂的最终付款责任。如发生国外买方延迟付款,或甲方指定的国内供应商违约等行为,任何乙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和支付。对于国外买方出现延迟付款等违约行为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催讨,并可无限期延迟向甲方或者甲方指定工厂付款,直至收到上述全额外汇款项。

单记载出运日起10日内将增值税发票送交乙方。甲方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供乙方向海关申报。甲方保证出口产品的数量、交货期、货物质量等符合国外客户的要求。货物出口后,甲方负责及时收回外汇货款。

如发生下述情况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和支付。(1)由于甲方未能及时在上述日期内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导致无法退税;(2)甲方或者甲方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向海关申报出口和无法退税的;(3)甲方指定及安排的出口产品数量、交货期、货物质量等未能符合国外客户的要求,或质量、包装、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等而引起对外理赔争议及法律纠纷;(4)货物出口后,无法收回外汇货款的导致无法退税的。

从,甲方按调整后的政策,相应支付给乙方费用、税金等。

更不能以谋取自身利益为目的,而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和甲方的国外客户联系洽谈业务。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代理出口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出口渠道、在营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总则

本协议为建立甲、乙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总协议,甲、乙双方将就每一批实际出口的货物签订具体的《收购合同》;双方所签订的每一份《收购合同》均自动受本协议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为准。

二、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产品, 有关产品的具体数量、质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目的港和保险等条件,由甲方与外商自行协定并且直接对外商负责。因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等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成海关扣柜或处罚时,由此造成的延误船期和延期交货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及其带来相应损失。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承担各自责任及费用。

3.甲方负责安排远洋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船订仓事宜,并及时将船公司提柜纸传真给乙方,并告知该船的截关日期;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柜纸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厂至深圳码头的拖车,并承担此段的拖车费用;乙方负责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并办理有关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报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出口货物装柜后按照实际装柜情况填制《收购合同》,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盖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装箱资料后,应及时对甲方的出口业务免费制作全套单证。并安排报关出口。若非客观原因造成出口耽误而引起客户索赔,乙方应负责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衍生之费用。

三、退税

1.退税由乙方办理。

《收购合同》中规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十日内未能将上述票据交付给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的审查,则甲方无权依据《收购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购合同》规定的税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应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应外汇款项按照_________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收到外商开出的、以乙方为收益人并为乙方所接受的____________信用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信用证金额的______%按照_________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相关《收购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购合同》项下货款总额的______%支付给甲方作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______%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或

(2)乙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______%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外商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得到开证行承兑后三个工作日内,《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______%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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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出口协议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国际货物运输、进出口订舱、通关等代理服务,具体包括:

1、委托乙方将货物从货物所在国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委托乙方对货物在货物所在国提供通关服务。

3、委托乙方代理的其他服务。

具体以甲方向乙方进行委托,提供委托书。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甲方享有获取货物的免费跟踪,查询,索取签收记录的权利。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货物丢失,损毁等情况下,甲方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提出异议,有提出索赔的权利.。

2、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依照协议收取全部代理费用的权利。乙方有检查货物的合法性及包装的权利。若甲方称量填写重量有误,乙方有权更正。

3、甲方的义务:。

在发货前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在约定的时间内备好货物及资料.包括:妥善做好货物的内外包装;详细的货物托运书并声明货物价值;按协议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4、乙方的义务:。

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及时操作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接受甲方的电话查询,及时查看电脑系统,并给出货物跟踪信息。对有问题事宜,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跟踪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禁运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法律规定禁止运输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液体,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其它任何危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货物途经国或目的地国家禁止运输或进口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如盗版,侵权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国海关禁止出口的物品.若甲方托运任何禁运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包括运费,退运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没收货物,罚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三、甲乙双方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重点声明:。

1、甲方因发现托运的货物有损毁或遗失的,乙方对此有过错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此所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身价值、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如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履行委托事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2、若甲方托运货物需要保险,需要特别声明,并另付费用。

3、甲方须缴付因通关所造成的仓储费,商检费等海关所收费用。

4、对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啸,罢工等)造成延误的事实,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四、费用标准。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各项费用标准以每月报价确认为准。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费用标准,但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4、费用结算方式。

经双方商定,采用以下(2)结算方式。

(1)票结。单票操作完成后3天内,乙方将所有已确认费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给甲方,甲方应在2天内支付给乙方。

每月【5】日前,乙方将上月【1】日至【30】日(以到达目的地入仓的时间计算)产生的费用明细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给甲方,甲方应当在当月【10】日前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收取逾期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若总费用超过月结限额,则乙方在费用达到限额时向甲方提供账单并按照票结时效结算。

五、业务联系方式。

甲方:

姓名:邮箱:

传真:电话:

乙方:

姓名:邮箱:

传真:电话:

六、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待结清所有欠费后本合同解除。

七、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双方如无书面异议,本协议自到期之日起书面确认后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代理出口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就苏州甲乙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苏州大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代理甲方的进出口贸易的货运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并签订下列协议:

1.甲方义务与责任:

1.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出口货运代理;。

1.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进出口委托书,以便乙方订取舱位,同时甲方应在报关前及时将货物及相关单证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口岸仓库;货物如需由乙方提货,甲方需提前通知并承担相应的提货费用;甲方应及时提供书面进出口报关委托书及相关单证以利乙方及时完成进出口报关。

1.6乙方在提货、报关和运输过程中所遇到问题和困难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1.7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在处理甲方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进出口相关费用。

2.乙方义务与责任:

2.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承担甲方委托货物的进出口事宜;。

2.3乙方应制定一套有效的安保规范措施,以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货物于陆上运输、仓储、搬运的过程中,乙方应确保货物的完整,因船公司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船期延误或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并协助解决。

2.4乙方需及时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定取舱位,安排出口报关并与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交接已获准出口的货物。

2.5如果是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安排出口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清关及派送工作,非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做好货物交接工作。

2.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进出口货物后所需的提单(提单开船后24小时)、退单(上海清关报关后30天之内,转关报关14天之内,特殊单证特殊处理)。

3.费用及结算方式:

3.1乙方按照本协议所附报价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2乙方结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每月末,乙方应在下个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结算清单及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上述请款单后的60日内向乙方付款,如不付乙方有权进行扣单处理,并保留才取进一步措施。

3.3乙方替甲方垫付的税金及到付运费,原则上不垫付,若垫付税金及到付运费,甲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单证三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支付给乙方。

4.修改与补充:

4.2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需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5.生效与终止:

5.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若双方无终止合同的意向,本合同将自动延长1年;。

5.3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该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6.其他:

6.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分中文版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7.附件:

委托费用表(报价表)。

甲方:乙方:苏州大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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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出口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乙双方就南京启点教育招生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收取学员培训费用(按甲方提供的宣传单上所列标准收取),不得私自变更收费标准。

1、乙方在所收取的学员费用未上缴甲方之前,甲方不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应及时将所报学员的相关信息上报给甲做好记录,乙方应定期主动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

3、乙方必须做到在合作期间只能为甲方一家做代理。

4、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做任何违法和有损甲方利益和形象的活动。

5、在培训开班前,学员退学的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应全额退还学员本人。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定期监督乙方工作。

2、甲方提供乙方招生中所必须的宣传单页和海报。

3、甲方为乙方在招生中提供相关的咨询保障。

4、在乙方将学员费用上交甲方后,由甲方负责学员的相关事务。

5、在培训开班前,学员退学的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应全额退还学员本人。

6、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

二、双方权利。

(一)乙方权利。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招得学员时,甲方应在学员培训开班一周内给予乙方协议所规定的费用提成。

(二)甲方权利。

1、甲方有监督管理乙方招生的权利。

2、在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时,甲方可撤消乙方招生代理点。

三、费用约定。

2、如遇学员退费的,乙方不收取退费学员的招生提成。

3、甲方应在学员开课后一周内支付乙方的招生提成。

4、甲方只支付乙方招生提成,不另付其它费用。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业务代理合同协议

甲方:___(委托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受托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出口渠道、在营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总则。

本协议为建立甲、乙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总协议,甲、乙双方将就每一批实际出口的货物签订具体的《收购合同》;双方所签订的每一份《收购合同》均自动受本协议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为准。

二、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产品,有关产品的具体数量、质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目的港和保险等条件,由甲方与外商自行协定并且直接对外商负责。因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等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负责根据其与外商商定的交货期安排生产,并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出口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装箱情况等资料,并提供《商检换证凭单》,以便乙方按此资料向海关申报及履行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不符,而造成海关扣柜或处罚时,由此造成的延误船期和延期交货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及其带来相应损失。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承担各自责任及费用。

3.甲方负责安排远洋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船订仓事宜,并及时将船公司提柜纸传真给乙方,并告知该船的截关日期;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柜纸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厂至深圳码头的拖车,并承担此段的拖车费用;乙方负责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并办理有关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报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出口货物装柜后按照实际装柜情况填制《收购合同》,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盖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装箱资料后,应及时对甲方的出口业务免费制作全套单证。并安排报关出口。若非客观原因造成出口耽误而引起客户索赔,乙方应负责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衍生之费用。

三、退税。

1.退税由乙方办理。

2.甲方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在此之前,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支付相关《收购合同》中规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十日内未能将上述票据交付给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的审查,则甲方无权依据《收购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购合同》规定的税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应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应外汇款项按照_________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收到外商开出的、以乙方为收益人并为乙方所接受的____________信用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信用证金额的______%按照_________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相关《收购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购合同》项下货款总额的______%支付给甲方作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1)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______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______%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______%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外商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得到开证行承兑后三个工作日内,《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______%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无定金货款支付:

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______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在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_________的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五、收汇。

甲方应确保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______内将全部外汇货款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核销外汇。如外商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外汇货款,则:

1.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同时甲方负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该笔货款的义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无义务按其与甲方所签订的收购合同支付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导致乙方不能核销外汇遭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六、核帐。

1.甲、乙双方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并就未能及时按照本协议及《收购合同》执行的问题(如增值税票的提供、延迟收汇等)进行磋商,提出双方均可接受的处理意见。

2.甲、乙双方就每月核帐结论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作为下个月核帐的基础。

七、其它。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必须绝对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间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户的有关商业资料(办理出口许可证、报关、外汇核销等手续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除外)。

2.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或汇率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协议书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6.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

报关的流程。

1、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

2、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一站式服务(从产地一直到船边的所有运输过程)。

3、货代根据出口商的要求(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4、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或者运输同时),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

5、当货物经拖车运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据订舱时的船公司及船名决定了出口口岸),货柜进入码头堆场闸口时,开始受到口岸海关的正式监管,此时货柜无论出入码头堆场都必须经过海关同意才能继续运作。

6、当货柜进入码头堆场后,码头电脑会纪录此货柜的进场时间、柜号、封条号、堆场位置等信息,并通过与海关电脑联网受到海关电脑的监控。此时才可以正式向海关申报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条。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入境,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地点出境入境。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出境入境管理秩序的需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边防检查。必要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但是应当通知海关。

低报关税的量刑标准。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进口企业报低关税的,如果数额达到较大的,并且税额占应税额度达到10%以上的,就会构成逃税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代理出口协议

协议编号: 签约地点: 日期: 总页数:2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的订舱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舱、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装船报关以前)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值的 1 %征收出口代理费。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 、在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

b 、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甲方将退税金额在出货完毕后连同所有剩余利润(扣除国内采购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后的剩余)一并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五、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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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出口协议

协议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出口渠道、在营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总则。

本协议为建立甲、乙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总协议,甲、乙双方将就每一批实际出口的货物签订具体的《收购合同》;双方所签订的每一份《收购合同》均自动受本协议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为准。

二、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产品,有关产品的具体数量、质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目的港和保险等条件,由甲方与外商自行协定并且直接对外商负责。因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等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负责根据其与外商商定的交货期安排生产,并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出口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装箱情况等资料,并提供《商检换证凭单》,以便乙方按此资料向海关申报及履行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不符,而造成海关扣柜或处罚时,由此造成的延误船期和延期交货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及其带来相应损失。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承担各自责任及费用。

3、甲方负责安排远洋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船订仓事宜,并及时将船公司提柜纸传真给乙方,并告知该船的截关日期;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柜纸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厂至深圳码头的拖车,并承担此段的拖车费用;乙方负责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并办理有关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报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出口货物装柜后按照实际装柜情况填制《收购合同》,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盖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装箱资料后,应及时对甲方的出口业务免费制作全套单证。并安排报关出口。若非客观原因造成出口耽误而引起客户索赔,乙方应负责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衍生之费用。

三、退税。

1、退税由乙方办理。

2、甲方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在此之前,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支付相关《收购合同》中规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十日内未能将上述票据交付给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的审查,则甲方无权依据《收购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购合同》规定的税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应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2)乙方在收到外商开出的、以乙方为收益人并为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信用证金额的%按照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或。

(3)乙方在相关《收购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购合同》项下货款总额的%支付给甲方作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2)乙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外商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得到开证行承兑后三个工作日内,《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无定金货款支付:

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在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的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五、收汇。

甲方应确保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内将全部外汇货款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核销外汇。如外商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外汇货款,则:

1、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同时甲方负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该笔货款的义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无义务按其与甲方所签订的收购合同支付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导致乙方不能核销外汇遭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六、核帐。

1、甲、乙双方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并就未能及时按照本协议及《收购合同》执行的问题(如增值税票的提供、延迟收汇等)进行磋商,提出双方均可接受的处理意见。

2、甲、乙双方就每月核帐结论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作为下个月核帐的基础。

七、其它。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必须绝对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间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户的有关商业资料(办理出口许可证、报关、外汇核销等手续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除外)。

2、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或汇率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协议书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6、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

公章:公章:

货物出口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作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专业外贸公司,在相应领域内拥有良好的资信;。

鉴于乙方已获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所需的批准;。

鉴于乙方作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为其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

为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出口货物(以下简称“货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根据贸易术语项下卖方义务调整)。

1.与货物出口合同的买方(以下简称“外商”)签订出口合同。

2.在签订出口合同后,负责向外商催开出口合同项下的信用证。

3.在收到外商的承运货物的船舶动态后,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商检,并提供商检报告。

3.在出口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交给外商指定的承运人。

4.备齐货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许可证。

5.负责赔偿甲方履行本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1.委托手续费:_________。

2.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物的出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乙方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报关费、保险费、码头杂费、仓储费、开证费、商检费、短驳运输费、内陆运输费等。若由甲方代垫,则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3.费用支付: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内,将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与出口合同有关的违约、索赔。

1.外商违约:当外商未能履行其相应义务时,甲方应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披露该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对外商的权利并对其提出索赔,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协助;如乙方委托甲方索赔的,应当在有效索赔期限内提交必要的索赔证件;如乙方委托并提供相应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甲方应依出口合同之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上述索赔或仲裁、诉讼产生之利益或损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如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未能对外商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对外商或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受到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运人违约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的不属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后,根据情况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时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对外商的责任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2.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签约地点:日期:总页数:2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的订舱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舱、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装船报关以前)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值的1%征收出口代理费。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在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甲方将退税金额在出货完毕后连同所有剩余利润(扣除国内采购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后的剩余)一并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五、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

受托方(盖章):委托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出口代理协议

地址:上海四川北路1666号高宝新时代广场19楼。

电话:(021)61437888。

传真:(021)61437800编号:日期:2008.10.16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愿望,就2008甲方代理乙方出口__各种外贸出口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双方各自职责范围: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乙方的国外客户签定外销合同,合同的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可以根据出口贸易的要求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国内生产企业签定有关出口货物的合同,合同的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有关出口产品的原始信息,负责缮制出口所需的运输、结汇单据,以及办理报关、出运、外汇核销及退税申报等手续;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对本代理业务中货物出口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货物在国内,外运输期间发生的意外损失,均由乙方直接追溯其保险公司或运输环节,甲方可协助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据及手续,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如由甲方提供空白单据给乙方、或乙方及其客户指定的货运公司制单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合法经营,报关单内容应与实际出运货物严格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负责办理许可证申领工作。(合同须涉及到许可证事项,双方须就该等事宜达成另外协议,并由乙方付清相关费用。)。

二乙方职责:。

1、负责与国外客户洽谈并确定具体商品、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结汇方式等具体合同条款并将有关资料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自行选择和确定生产加工工厂,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产品的价格、质量标准、包装、交货期、出运方式等相关贸易内容。承担因工厂产品质量、包装、交货期等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装运、安全收汇或发生索赔、退货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应将出口货物托运及报关的详细资料,在货物出运前七个工作日用传真、e-mail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办理货物出运手续,其后任何的修改必须用书面形式,并在不影响出运的前提下进行。如果由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工厂的原因造成货物不能及时出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时,乙方需提前提供外销合同条款及内容,让甲方及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确保外汇正常,及时进入甲方帐户。

5、乙方保证出口货物与报关单内容一致,保证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真实、完整。发票的品名、数量、金额、单位与报关单完全一致。外汇进入甲方帐户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一般不迟于叁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需在报关后两个月内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未能提供增值税发票,需承担报关金额的17%税。

如因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原因导致不能退税或不能全额退税,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并在结算中自动予以扣除。

6、乙方领用的核销单,自领用日起,60天内必须退回甲方。如乙方指定货运代理公司,则应由乙方负责和督促货运代理在货物装船后的60天内将有关海关退税单证退回甲方,逾期将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为出口金额的0.15%计算。

二、结算方式:

1、甲方代理乙方出口结算,乙方承担因外商以任何理由不付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后果。

2、甲方代理费的计算:*按汇率买断结算方式:(1)出口商品退税率为17%:。

结算公式:可支付贷款总值=外汇总金额×当天结进的汇率×1.15。

(2)出口商品退税率为13%:。

结算公式:可支付贷款总值=外汇总金额×当天结进的汇率×1.11。

(3)出口商品退税率为11%:。

结算公式:可支付贷款总值=外汇总金额×当天结进的汇率×1.09。

(4)出口商品退税率为5%:。

结算公式:可支付贷款总值=外汇总金额×当天结进的汇率×1.03。

(外汇总金额以甲方实际收到数为准,并需将出口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折合美元予以扣除)。

*按代理费结算方式:

外汇总金额以甲方实际收到数为准折合成人民币的金额-货款+税款-税息(税款。

0.0075*4个月)-1美元收取代理费0.1人民币-出口实际垫付出的金额。余额可以佣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需提供给甲方有效发票。

每笔业务7000usd以下,最低收取代理费人民币800元。

3、工厂货款支付:甲方在乙方的国外客户将境外货款汇到甲方帐上或在l/c项下已安全结汇的前提下,将收汇金额按银行当天牌价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在甲方全额收汇后,甲方凭乙方或乙方指定生产企业提供的正确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付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品名、数量等一切内容必须与海关报关单内容相符,否则甲方不支付货款。

4、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出口关税、出口报关费、运费(含cfs费、港杂费、thc、签单及单证费等)、商检费、海关手续费、保险费等。甲方提供和办理的相应出口单据费用,按实列支,从货款中扣除。

三、其它事项:

1、为保证代理业务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每笔业务如需要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

产企业签定相应合同的,该合同应为本出口代理协议项下之出口产品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均以出口代理协议内容为准,合同只是出口代理协议的附件。

2、甲乙双方执行合同的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违者将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对乙方的正常业务活动给予保密。乙方须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中有关“版权法”、“商标法”以及“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任何与之相悖的做法将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

4、此协议制成正本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有效期自2008年11月7日起至2009年`11月7日止。在此期间,按照本协议由甲方与外商签订的出口商品售货确认书、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签订的涉及出口货物的合同均为本代理协议的附件,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出具的任何有关收取货物的凭证均不得作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向甲方主张货物或货款的凭据,其仅作为履行甲方代理乙方与外商签订的出口商品售货确认书之必须手续。

甲方上海东浩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出口代理协议

日期:

甲方:

地址: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北路118号(610100)。

e-mail:[emailprotected]。

本协议书由(以下简称甲方)及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签订。协议的目的在于搞好并发展甲方产品的出口业务,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代理出口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公司所经营的。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负责买方的资信调查;

6、负责承担商检费、码头杂费、报关费、银行费、保险费用及国内外运费用等。

7、配合乙方准备用于出口核销及出口退税所需的相关资料;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退税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如果是不退税的产品,甲方要自行承担出口销售产生的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接受国外客户的出口信用证或tt付汇并及时通知甲方;

3、协助甲方审核信用证,使相关条款符合贸易要求并符合中国有关的法规或惯例;

7、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港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第四条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条款收取代理费:

加以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外贸合同总额的%向甲方收取代理费,单笔收取,且单笔代理费不低于2000元。

货物价值高于200000.00美元时,可协商代理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3、由以上原因所引起的买方索赔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而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a)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六个月,从协议生效之日算起。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长六个月。

c)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d)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署盖章后生效(该协议所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因甲乙双方的代表变更而变更)。

甲方:

代表:

签字: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市龙泉驿支行。

帐号:4402234009022122418。

代表:

签字:

出口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有关印章或人员名单见附)。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另行约定)。

甲方选择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____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____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元违约金。

1、本协议期限从至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代理出口协议书

委托方:代理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方与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代理出口商品订立如下协议:

二、代理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2.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委托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3.货物若需代理方负责商检,代理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4.在代理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5.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委托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6.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委托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7.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委托方结算。

8.积极协助应由委托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与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承担其法律责任,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代理方,以便代理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代理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代理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代理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委托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委托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代理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按协议规定与代理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代理方。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委托方必须在出口后_1_个月内保证代理方完成出口核销。

9.积极协助代理方办理其他需代理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1.纯代理方式:

(1)委托方按货值的2.5%支付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70元/吨。

(2)委托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折人民币的汇率按代理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代理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委托方的指定账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代理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代理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代理方还是委托方制作的必须通过委托方确认,同时委托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折人民币的汇率按代理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委托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代理方按照委托方出口货物价格_____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代理方帐面余额凭委托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委托方。

(4)代理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委托方开给代理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委托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_____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委托方。否则代理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5)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代理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委托方。

b.在l/c和托收的方式下,代理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代理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代理方还是委托方制作的必须通过委托方确认,同时委托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代理方返还利润部分的,委托方都必须开具合法的发票后,代理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委托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代理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委托方也必须及时退还代理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其它约定条款。

1.委托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委托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委托方全权处理,代理方协助委托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代理方保证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委托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委托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________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代理方:

出口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协议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授权范围: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乙方的授权范围内办理与出口有关的事务,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授权范围包括:代为签订和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代为办理与货物出口有关的报关、检验、运输、保险、收汇、核销等手续。

二、甲方的义务:

2.甲方在收到退税单据30天内办理外汇核销及未退税证明;

3.甲方在结汇后5个工作日内,将结汇余款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组织货源、货物集港等事宜;

2.乙方确保全套货运和结汇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并向甲方提供报关所需的资料;

4.外商因出口质量、数量等原因提出仲裁或索赔,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承担此项业务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结算。

1.甲方收取乙方合同金额的1%(人民币汇率以结算当天为准)做为代理费;(军品出口代理另加1%,手册代理另加1%)。

2.支付报酬的时间和方式:在外汇到甲方帐上支付乙方购货款之前受偿。

3.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上述报酬,甲方有权中止履行代理出口的义务或者有权在出口收汇款中优先受偿。如因委托人或者外商不履行其义务导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乙方仍应当按照上述约定支付报酬。

五.甲乙双方同意在充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进行长期友好合作。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为贰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该项合作,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在今后具体的业务中写上结局,如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协议具体订单以乙方出具的委托函为准,乙方需提前10个工作日出具委托函,作为此协议的附件,此委托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协议书出口代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_________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

拟出运日期:_________

出运港:_________

到货港:_________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1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协议编号: 签约地点: 日期: 总页数:2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的订舱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舱、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装船报关以前)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值的 1 %征收出口代理费。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 、在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

b 、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甲方将退税金额在出货完毕后连同所有剩余利润(扣除国内采购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后的剩余)一并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五、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

受托方(盖章): 委托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进出口代理协议

编号:

日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同意将货物进出口相关工作委托乙方予以办理,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进口:报关、报检、外汇核销、外汇支付、物流安排。

2.出口:报关、报检、外汇核销、外汇收结、出口退税、物流安排。

3.报关单的经营单位为乙方,收货单位为甲方。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客户完成各项进出口的工作,如果因违法和违规操作所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认真做好各项进出口服务工作,如果因乙方的主观或者客观失误所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保证甲方所有信息的安全,如果因乙方主观故意或者客观无意泄漏甲方信息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为甲方做好进出口相关的预测和分析工作。

5.对非乙方原因而导致的进出口问题积极予以处理和解决。

6.按甲方要求选择和管理物流公司。

三、甲方责任。

1.保证对外贸易的合法性,确保对外贸易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果因。

此所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按照双方的安排配合乙方开展各项进出口服务工作,若因甲方不能及时有效的提供进出口服务所必需的文件、信息和资金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下单确认。

1.每一次进出口服务开始前,甲方需要传真确认进口所需的各项信息,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信息开展进出口的各项工作。

2.如果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物流,则需要在物流开始前确认乙方所提供的价格、时间等各项物流内容,相同的物流只需要确认一次。

五、出口收汇。

1.甲方保证出口报关对应的外汇在出口之日起3个月内由境外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用于出口外汇核销,若乙方无法在指定日期全额收取外汇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境外供应商支付的外汇货款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外汇结算,并按照银行结算水单将全额结汇人民币支付甲方指定账户,账户名义必须为甲方。若因乙方原因延迟支付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出口退税。

1.对需要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贸易,甲方需要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总值需要得到甲乙双方确认,若因增值税发票虚假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保证在出口报关完毕、正常收汇核销完成以及收到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出口退税,并在收到退税2个工作日内将全额退税款项支付甲方指定账户,账户名义必须为甲方。若因乙方原因延迟支付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果退税分局需要对增值税发票查核真实性,甲方需要予以配合。

七、环节开支。

1.双方确认进口的环节开支包括海关综合税、商检费用、口岸查验费、外汇货款、物流费用5种。

2.双方确认出口的环节开支包括商检费用、口岸查验费、物流费用3种。

3.所有环节开支由甲方在服务开始前按照乙方的预测预先支付给乙方,在实际开支发生后乙方按开支凭证再与甲方结算。

八、服务费用。

1.双方确定服务费用为________。

2.如遇特殊出口情况,双方可以另行约定当次服务的附加收费。

3.甲方在出口服务完成后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九、系统使用。

1.一达通进出口管理系统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双方协议有效期前有权使用此系统相关功能。

2.甲方使用乙方的管理系统不得从事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事务。

3.乙方有权对系统的相关功能进行调整。

3.甲方应妥善保存和使用系统授权,如因甲方保管不善导致甲方进出口信息泄漏,乙方不付责任。

十、不可抗逆。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乙方所列明原因,造成乙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完成进出口服务工作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将上述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十一、保密条款。

乙方与甲方对双方的商业信息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十二、法律适用。

如本协议之签订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合同法以及消费者保护法。

十三、协议附件。

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对外贸易单证、电子文档、银企协议、物流确认书等。

十四、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

成,双方同意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五、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出口代理协议

日 期:

甲方:

地址: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北路118号(610100)

e-mail: [email protected]

本协议书由(以下简称甲方)及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签订。协议的目的在于搞好并发展甲方产品的出口业务,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代理出口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公司所经营的。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 负责买方的资信调查;

6、 负责承担商检费、码头杂费、报关费、银行费、保险费用及国内外运费用等。

7、 配合乙方准备用于出口核销及出口退税所需的相关资料;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退税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 如果是不退税的产品,甲方要自行承担出口销售产生的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接受国外客户的出口信用证或tt付汇并及时通知甲方;

3、协助甲方审核信用证,使相关条款符合贸易要求并符合中国有关的法规或惯例;

7、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港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第四条 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条款收取代理费:

加以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外贸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单笔收取,且单笔代理费不低于 20xx元。

货物价值高于200000.00美元时,可协商代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3、由以上原因所引起的买方索赔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而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a)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六个月,从协议生效之日算起。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长六个月。

c)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d) 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署盖章后生效(该协议所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因甲乙双方的代表变更而变更)。

甲方: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市龙泉驿支行

帐号:4402234009022122418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进出口代理协议

托甲方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委托书,并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提供。

进出口贸易代理服务,代理乙方从事进出口贸易及相关业务。

二、甲方责任:提供报关委。

关类通关类通关、、、、不做不做不做不做h2000申报使用申报使用申报使用申报使。

用))))。。

给第三方代付;3.乙方应在接到关税和海关代征增值税税票后按时向代收银行缴纳税款;

实申报、提供货物的真实情况,对于伪报商品名称、夹带走私物品、高值低报、少报通关数。

量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进出口代理报关委托书价格:5元/份,每月结算一次;

五、在贸易合同执行中,如因国外。

客户或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违反合同致使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甲方不。

承担责任,因甲方代理行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除外。

六、甲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对于乙方。

或第三方的经济、刑事等纠纷,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

七、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适用《对外贸易代理制暂行规定》,《对外贸易法》。

作为本协议的准据法。

八、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

在地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送甲方据以审。

批、核算、对外付汇等。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对双方具有同等。

约束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理人:代理人:日期:日期:

出口代理协议

日 期:

甲方:

地址: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北路118号(610100)

e-mail: http://

本协议书由 (以下简称甲方)及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签订。协议的目的在于搞好并发展甲方产品的出口业务,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代理出口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公司所经营的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落实产品定单,负责与外商的技术、商务谈判,确定产品的技术标准、价

格及交货日期;若因工厂产品质量问题与外商产生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

任;

2、 负责买方的资信调查;

3、 根据外商的技术要求,及时组织产品的生产加工,负责产品的品质、数量、

包装达到国外客户要求的标准,按时交付出口货物,组织运输,并协助乙

方完成产品的商检(如有需要)及出口报关等工作;

4、 对货物进行仔细全面的品质、规格、性能及数量的检验,签发和提供出口

货物的厂检证明及其他出口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5、 所供货物必须由制造商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

防震、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甲方包装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 负责承担商检费、码头杂费、报关费、银行费、保险费用及国内外运费用

等。

7、 配合乙方准备用于出口核销及出口退税所需的相关资料;若因甲方原因造

成不能及时退税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 如果是不退税的产品,甲方要自行承担出口销售产生的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代理协议书

2、接受国外客户的出口信用证或tt付汇并及时通知甲方;

3、协助甲方审核信用证,使相关条款符合贸易要求并符合中国有关的法规或惯例;

7、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港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第四条 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条款收取代理费:

加以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外贸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单笔收取,且单笔代理费不低于 2000 元。

货物价值高于200000.00美元时,可协商代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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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代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出口渠道、在营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本协议为建立甲、乙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总协议,甲、乙双方将就每一批实际出口的货物签订具体的《收购合同》;双方所签订的每一份《收购合同》均自动受本协议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为准。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产品,有关产品的具体数量、质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目的港和保险等条件,由甲方与外商自行协定并且直接对外商负责。因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等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负责根据其与外商商定的交货期安排生产,并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出口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装箱情况等资料,并提供《商检换证凭单》,以便乙方按此资料向海关申报及履行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不符,而造成海关扣柜或处罚时,由此造成的延误船期和延期交货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及其带来相应损失。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承担各自责任及费用。

3、甲方负责安排远洋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船订仓事宜,并及时将船公司提柜纸传真给乙方,并告知该船的截关日期;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柜纸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厂至深圳码头的拖车,并承担此段的拖车费用;乙方负责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并办理有关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报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出口货物装柜后按照实际装柜情况填制《收购合同》,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盖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装箱资料后,应及时对甲方的出口业务免费制作全套单证。并安排报关出口。若非客观原因造成出口耽误而引起客户索赔,乙方应负责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衍生之费用。

1、退税由乙方办理。

2、甲方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在此之前,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支付相关《收购合同》中规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十日内未能将上述票据交付给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的审查,则甲方无权依据《收购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购合同》规定的税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应予退回。

1、定金支付方式:

(2)乙方在收到外商开出的、以乙方为收益人并为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信用证金额的%按照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或。

(3)乙方在相关《收购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购合同》项下货款总额的%支付给甲方作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2)乙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外商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得到开证行承兑后三个工作日内,《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无定金货款支付:

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在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的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甲方应确保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内将全部外汇货款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核销外汇。如外商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外汇货款,则:

1、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同时甲方负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该笔货款的义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无义务按其与甲方所签订的收购合同支付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导致乙方不能核销外汇遭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甲、乙双方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并就未能及时按照本协议及《收购合同》执行的问题(如增值税票的提供、延迟收汇等)进行磋商,提出双方均可接受的处理意见。

2、甲、乙双方就每月核帐结论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作为下个月核帐的基穿。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必须绝对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间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户的有关商业资料(办理出口许可证、报关、外汇核销等手续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除外)。

2、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或汇率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协议书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进出口代理协议

合同号:1代理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被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代理进口货物。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本条下述所列货物:

货物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产地:供应商:

装船期:

装运港:

目的港:

2、甲方应按本条1款约定的进口货物条件,以自己的名义,与国外供货商协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同意,在与外商签约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视情况对本条1款约定的进口货物条件做适当变更。乙方承诺承担进口货物合同下买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为本协议履行之目的,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金额为结汇金额的%。

第三条进口费用的承担。

1、为本协议履行之目的,甲方对外开证、付款所发生的银行费用(汇费、开证费、承兑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为本协议履行之目的所发生的进口关税、增值税、报关费、港口费用、国内运输费及其商检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代理费、货款及其它款项的支付。

1、乙方应在甲方对外开证万元付至甲方帐户。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采用付款方式,对外开立信用证:

(1)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财产担保或第三人信用连带保证,有关财产担保或第三人信用担保事宜,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

(2)乙方应在甲方对外信用证付款日之前,将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代理费和。

已付定金之外的进口货物货款一次性全额付至甲方帐户。

3、乙方以人民币向甲方支付代理费、货款和其他费用。甲乙双方之间结算的汇率以甲方向银行购汇日的实际汇率为准。

第五条甲方义务。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之规定外,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根据本协议第一条1款对进口货物的约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国外供货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及时传真给乙方。

2、按本协议和进口货物合同的规定,按期、足额对外开立信用证;但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1款之规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进口货物定金,甲方有权拒绝对外开证,由此引起的国外供应商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3、如果由乙方指定代理报关机构,甲方应及时出具报关委托书,提供填写了甲方名称的报关单。但甲方对该代理报关机构的信誉及其报关风险不承担责任。

4、及时向乙方转交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贸易单据,并要求乙方进行书面签收。但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向甲方付款,进口货物的货权即转归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进口货物,以所得价款弥补甲方损失。如处理货物所得价款仍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要求乙方赔偿。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5、如进口货物出现与合同不符的情况,应乙方的要求,根据有关商检机构的证明文件,甲方代理乙方对外进行索赔;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由乙方承担,对外索赔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乙方义务。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之规定外,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就进口货物合同条款对外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得自行与外商修改、补充进口货物合同。

2、就甲方根据与乙方约定的进口货物条件所签定的进口货物合同,承担进口货物不实、延迟交货、货物质量缺陷、货损、货物灭失的风险,除非该等损失系因甲方的违约或过失所致。如因进口货物不实等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代理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

3、按本协议第四条之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定金、代理费、货款及其他费用;并按甲方的书面指令、凭发生费用的单据向甲方及时结清银行费、报关费等甲方代垫的一切费用。

4、如因乙方违约导致进口货物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乙方应偿付甲方为其垫付的费用及利息,支付约定的手续费和违约金(按逾期欠款的日万分之五计算),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5、对其指定的代理报关机构的信誉承担责任,并自行与该报关机构结算报关费用,承担报关风险。

6、自行办理进口货物的提货手续,安排进口货物的国内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

7、如果由乙方指定的代理报关机构报关的,乙方办理完成报关提货手续后7日内将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报关单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如因乙方提供的进口报关单不实,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对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纠纷。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日期:法定代表人:日期:

出口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产品,具体购付汇等,并承担乙方按照其指示或经其同意而进行操作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应在实际出口之前*—*个工作日内将出口详细计划告之乙方,并提供产品的品名、数量、重量、价格、产地、贸易国及hs编码,以便乙方及时开始准备工作。甲方应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准确,并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延迟而造成额外费用,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通关手续(随时提供海关所需资料),并提供必要协助。商检和其他相关证明等由乙方负责办理.

四、代理费按出口合同金额的*%收取,若不足人民币***元,则按人民币***元最低每票收取,出口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出口费用(运费,商检费,办证费,查验费等)由甲方自行负担。在货款到达乙方帐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即时汇率结汇,支付供应商货款,并扣除上述代理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后作为利润结算给甲方,甲方提供该利润同等金额的抵冲发票或支付乙方该利润金额*%的费用。每次出货前,甲乙双方单独签订协议规定具体的利润结算计公式和费用明细。甲方出口产品需负责按照出口币种、金额向外方收汇,在货物出运之日起三个月之内汇入乙方收汇帐号;如甲方需乙方代办出口退税手续,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出口退税手续(协助取得进货增值税发票等)。退税款到乙方帐户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结算给甲方。

六、乙方仅承担代理出口该商品的义务,其权利义务受且仅受本代理协议约束。因外商或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补救措施。如甲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商或供应商索赔的,乙方应根据其出口/采购合同,积极协助甲方对外/内索赔,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如外商/供应商索赔,由乙方应诉/应裁,但甲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每日应向对方承担共计发票金额的万分之四的违约金,从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逐日计算,直至违约方排除违约情况为止。

2.因违约造成损失,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

八、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协议一方责任。

九、文字及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期间任何一方非因对方严重违约或不可抗力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在到期日前一个月内,除非至少一方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约,本协议将自动延期一年。

在有效期内任一方若需变更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同时废止本协议中相关条款。该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与本协议相同。

十、适用法律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及其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该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此争议所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十二、附件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代表人: 代表人:

协议编号:签约地点:上海日期:总页数:3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上海易恒进出口有限公司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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