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服务基层行工作方案(模板12篇)

时间:2023-10-23 23:10:16 作者:曼珠 实用服务基层行工作方案(模板12篇)

游戏策划工作需要综合运用文学、艺术、心理学等各方面的知识和技巧。下面是一些经典的项目策划范例,它们在不同行业和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功。

【府办方案】黑山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86。

2016。

18。

2016。

71。

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安排部署,通过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理规范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和手续等措施,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坚持便民利民原则。

-->。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实现公共服务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数据共享原则。

加快推进

“互联网。

+

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互认,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按照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的要求,对于政府部门应当主动提供的服务事项,以及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特别是乡镇(社区、村)出具各类辅助性的证明、盖章等服务事项,要全面进行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实施动态管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应当涵盖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创业培训等满足创业创新需求的相关综合服务事项。

按照。

+

承诺”服务模式,由办事部门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条件要求并书面承诺保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公示后,办事部门可先予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对于公共服务事项,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办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办公时间和地址等内容,做到具体翔实、一目了然,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编制办事指南时,要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

“多头受理”为“一个窗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办理时限承诺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对于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列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利于自主创业和增加就业等事项,探索开辟便民渠道,实行优先办理、主动服务、专人负责。

“线下”整体复制到“线上”,推广实行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也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逐步构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互联网。

+

”,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各办事部门相互衔接,打破“信息孤岛”,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共享、校验核对,做到“申请人一次提交,全程办理;部门一次采集、全程共享”,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执行情况、动态维护情况、服务流程简化优化情况等,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建立健全申请人评议制度、公众监督投诉机制,畅通互联网、举报电话等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6。

6

30。

日前,县直部门、各乡镇(社区、村)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清理自查工作,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将清理结果上报县审改办。没有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实行零报告。

9

月底前报县政府审定。

2016。

6

30。

日前公布。

2016。

12。

31。

日前,县政府公布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切实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落实落细。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各乡镇、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扎实推进。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

“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重点针对困扰群众已久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找准症结,尽快整改,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探索建立“群众点菜、政府端菜”机制,主动了解群众需求,在改进公共服务中汲取群众智慧,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相互配合,持续发力、整体推进。面向基层群众提供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苏尼特左旗“专家人才服务基层”活动实施方案》实施工作总结心得

xx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以“今天我为群众做点小事”为主题,扎实开展“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切实推动专家人才力量下沉,提升人才服务基层水平。

完善措施举措,提升服务基层实效。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盟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围绕《苏尼特左旗“专家人才服务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会,就持续深化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进行专题部署,明确目标要求、选派范围、主要任务、工作方式等,确保“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顺利实施。在2021年基础上,组织农牧科技、卫健、教育、文旅等部门开展专项摸底调研,全面掌握基层人才实际需求,汇总形成了“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人才需求清单,为人才服务基层工作把准服务方向。

加大选派力度,推动人才力量下沉。

结合基层需求,重点围绕助力乡村振兴、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培养培训基层人才、改善提升基层民生服务水平等方面,通过政策咨询、讲座培训、技术指导、实操教学、开办课堂、文化交流、巡回医疗等服务方式,共选派教育、科技、农牧、卫生、文化等五个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350人次,深入基层开展服务和技术指导130余次。在此基础上,积极申请盟级以上专家人才帮扶支持,盟级选派医疗领域专家1名、教育领域人才2名、文旅专家6人。

搭建平台载体,拓宽人才服务渠道。

各领域结合实际,建机制、搭平台、创载体,切实提升专家人才服务基层效能。农牧领域,围绕本地畜牧业、奶制品等特色产业,举办现代职业牧民培训2期、培训66人,建立“企业+合作社+牧户”畜牧业人才服务模式,在合作社挂牌设立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选派专家和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服务,并通过微信为牧户开展远程跟踪服务。文化领域,组织乌兰牧骑、文化馆等人才深入苏木镇、嘎查(社区)为基层群众开展文艺汇演、健身、舞蹈培训、非遗展览展示等,共开展文化领域服务22场次。卫健领域,组建了由56名全系统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组成的健康科普专家库,共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义诊、健康巡讲、家庭医生签约等活动16场次。

开展分类试点,以点带面推广服务。

确定1个全旗“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试点项目—畜牧业专家人才服务基层项目,依托全旗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集中资源力量予以支持。结合苏尼特左旗现有传统肉牛、肉羊产业发展实际,组织遴选认定3个科技示范基地,选派专家和技术指导员为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构建了“专家+农技指导员+示范基地+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链式人才服务模式,建立技术指导员包联入户机制,选派旗农牧系统、苏木镇技术推广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和嘎查防疫员共101名技术指导员,包联222户畜牧业科技示范户,每个示范户带动10户普通牧户发展。同时,采取“一跟踪二入户三指导”的方式抓好跟踪服务。

汕头市金平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2016。

27。

2016。

27。

号)的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要求,以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

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权责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工作,对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经审核确认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要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梳理范围要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

2.

2016。

28。

号)的要求,参照市县两级公共服务事项标准模板,对本级、本部门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形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办事指南要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表格下载、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责任追究、咨询方式、办公时间地址、乘车线路、状态查询等内容,并细化各个环节,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经审核确认的办事指南,要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

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按照省、市的部署,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应用。严禁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许可无关的材料、多重证明等;上一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审批环节不再要求提交;对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要求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4.

30%。

5

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占。

40%。

剩余的。

30%。

的事项要比法定时限提速。

50%。

),明确进驻事项的承诺时限。有条件的单位,要争取实现进驻事项达到“五三二”的提速要求。对跨层级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探索按照扁平化的要求逐步简化为一级办理。对跨部门办理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尽可能推行并联办理、集约化办理。

5.

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全面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清单。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国家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有效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逐步取消政府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和限额管理。

6.

大力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在推行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标准化的基础上,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理念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自然人和法人分类推进的思路,依托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审批服务系统整合为政府综合服务窗口、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

7.

35%。

以上,上网办理率达。

35%。

以上,网上办结率达。

30%。

以上,

50%。

以上网上申报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

1

次,

5%。

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跑动。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

8.

加快推进政务大厅建设及功能升级改造。完成区政务大厅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逐步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由综合窗口提供统一的咨询答复、接件受理、收费发证、办件流转和跟踪等通办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9.

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探索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方便群众多渠道办事,并实现一次认证、无缝切换、逐步打造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行政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结合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公共服务网上网下管理一体化、规范化运作。

10.

2016。

10。

月底建立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民政、人口、党建等事项于一体的区、街道、社区三级多功能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积极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社区公共服务站重点提供政务、党务、村务、财务和各类生活生产等服务。

11.

开展企业投资清单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实行由发展改革部门统一受理、统一分派办理并明确部门办理时限的并联审批模式,提高审批效率。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制订我区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意见,大幅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赋予市场主体更多的主动权,降低办事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12.

以大数据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有效整合分析网上办事大厅群众行为数据、政务服务大数据库等资源,形成方便为群众服务的大数据资源体系;按照省、市工作部署,逐步推进网上办事过程的智能服务,提供网上办事的用户体验,并积极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开展跨领域、跨渠道、跨时间的综合分析,精准把握群众要求和办事行为,实现主动为群众服务,并提供精准推送。

13.

+

政务服务”提供数据服务和技术支撑。

14.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应用。完成政务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和服务目录梳理,按照省、市有关建设规范要求配合部署本级电子证照系统,推进政务服务大数据库与网上办事分厅平台对接;加快推进群众办事创业信息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联互通、共享运用、校验核对,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业务协同,实现历史办事数据重复利用,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15。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现代化信息技术等手段,实现办理程序、进度、结果网上实时查询,事前向社会公开办理事项的流程和要求,事中实时告知事项办理进展、经办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事后及时公开办理结果,让办理过程全透明。推进政府数据信息公开,制定开放目录和数据采集标准,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数据开放。

16。

.开展公共服务效能评估。推动网上办事大厅与效能监督系统无缝对接,健全在线监督功能和监督平台数据分析功能,加强对服务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办理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办事群众可以实时评价。推行办事工作日制度,对即将超时办理的事项,发布实时预警和黄牌警告,对超时仍未办结的事项给予红牌警告和督办;对同一事项要求群众多次申办、反复提供材料的,加强监督检查和整改。

17。

.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重点检查申请人知情权落实情况、审批时限执行情况、违规操作及不当行为情况等,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大问责追责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改革内容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

“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及时了解群众需求,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区政府督查部门、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督查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做法及成效,及时向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改革信息,积极宣传简化优化公共服务的新举措、新办法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加强改革政策的解读和引导,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改革共识,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昌图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范文】

86。

2016。

18。

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安排部署,通过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理规范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和手续等措施,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依法明确服务事项、规范服务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推进公共服务法治化、规范化。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实现公共服务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数据共享原则。加快推进。

“互联网。

+

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互认,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政府部门应当主动提供的服务事项,以及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出具各类辅助性的证明、盖章等服务事项,要全面进行梳理,形成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实施动态管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应当涵盖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创业培训等满足创业创新需求的相关综合服务事项。按照

+

承诺”服务模式,由办事部门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条件要求并书面承诺保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公示后,办事部门可先予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对于公共服务事项,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表格下载、咨询渠道、办公时间和地址、监督途径等内容,做到具体翔实、一目了然,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编制办事指南时,要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

“多头受理”为“一个窗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办理时限承诺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对于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列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利于自主创业和增加就业等事项,探索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主动服务、专人负责。

积极推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将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事项及流程由

“线下”整体复制到“线上”,推广实行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也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逐步构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各级信息及基础数据库资源共享互认的机制和途径。依托

“互联网。

+

”,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各办事部门相互衔接,打破“信息孤岛”,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共享、校验核对,做到“申请人一次提交,全程办理;部门一次采集、全程共享”,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执行情况、服务流程简化优化情况等,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建立健全申请人评议制度、公众监督投诉机制,畅通互联网、举报电话等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清理自查工作,梳理公共服务事项。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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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前,将清理结果报送县编委办。没有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实行零报告。

县编委办负责县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确认工作。必要时请专家咨询论证,注重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充分征求社会和县乡两级政府意见。各部门研究提出意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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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前,县政府公布县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切实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落实落细。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扎实推进。县政府各部门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

“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重点针对群众困扰已久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找准症结,尽快整改,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探索建立“群众点菜、政府端菜”机制,主动了解群众需求,在改进公共服务中汲取群众智慧,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县政府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相互配合,持续发力、整体推进。面向基层群众提供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府办方案】鸡西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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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调推进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

“互联网。

+

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全面梳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审核编制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要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市机关事务局配合,市直相关承担公共服务事项单位为责任主体,

6

月底前完成。)。

要依据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每个事项的操作流程图,做到简明扼要、一目了然、运行高效。要最大限度精简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努力实现公共服务优质高效。要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上一环节已收取的材料,下一环节不得再要求提交相同材料;需提交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文书,可要求只提供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必要的信息查询要素,不必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要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

9

月底前完成。)。

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细化到每个环节,并实行动态管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经审核后,市县两级政府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承担公共服务事项的单位也要通过单位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办牵头,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监管局配合,市直相关承担公共服务事项单位为责任主体,

10。

月底前完成。)。

要积极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服务大厅,不留死角,打造全面覆盖、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

“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未进入政务大厅或承担公共服务事项相对单一、数量较少的部门,也要进一步提高办事效能、减少办事环节,可指定固定场所作为统一受理窗口,实现群众只进一个办公室、只到一个部门即可满足办事需要。承担公共服务事项较多且受理量大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市机关事务局、市政府办牵头,市编办及市直相关承担公共服务事项的责任主体单位配合。)。

继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实时查询、网上投诉等网络业务;条件不成熟的事项可选择性开展网络服务。加快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公用自助终端设置工作,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实施办理结果的自助打印和缴费票据的自助打印等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智能化、多样化服务。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数据信息共享。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全市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

“互联网。

+

”,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市政府办牵头,市机关事务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配合,市直相关承担公共服务事项单位为责任主体。)。

县(市)区、市直承担公共服务事项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黑政办发〔

7

3

15。

日前,县(市)、区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办备案、市直承担公共服务事项单位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确定虎林市为试点县(市),密山市、鸡东县协同推进;确定恒山区、麻山区为试点区,其他四区协同推进,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成熟一批,推广一批。试点县(市)、区

9

月底前完成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公布工作,其他县(市)、区和市直单位。

10。

月底前完成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公布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等同类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数目应大体相当,同一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流程等内容应基本一致。

9

月底前试点县(市)、区将总结材料分别报市政府办、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市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各地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的跟踪指导,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积极与本系统(行业)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沟通,及时研究解决。要参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十二五”规划》,遵循本系统(行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流程标准及办事指南内容等标准体系,规范本单位、本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和内容。要对所有涉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不合法、不合规的文件予以废止,对保留的文件内容中涉及本部门要求提供的手续、证明、盖章等进行认真论证,没有法律依据的,要坚决取消并向社会公开,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创造条件,扫清政策障碍。要加强对县(市)、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的跟踪指导,加强培训和督促检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总结推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经验,提高基层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和实际步骤。县(市)、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综合、统筹推进、协调各方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问题;市直各单位要主动作为,上下联动、无缝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简政放权各项改革牵头部门要率先突破、持续发力,研究制定推进落实的各项措施;各承担公共服务事项的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确保本部门、本系统(行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公开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不留死角盲区;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公共服务流程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并强化问责机制,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要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和惩处公共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坚持责任追究,增强监督实效。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小组将于

11。

月组成督查组,深入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对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改进。

要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要加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的政策解读,积极宣传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重要举措和工作成果。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报道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典型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立山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范文】

58。

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安排部署,通过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理规范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和手续等措施,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坚持便民利民原则。

-->。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依法明确服务事项、规范服务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推进公共服务法治化、规范化。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实现公共服务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数据共享原则。

加快推进

“互联网。

+

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互认,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政府部门应当主动提供的服务事项,以及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出具各类辅助性的证明、盖章等服务事项,要全面进行梳理,形成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实施动态管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应当涵盖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创业培训等满足创业创新需求的相关综合服务事项。此次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对于具有公共服务性质但已列入部门权责清单的行政职权事项,仍按照权责清单模式管理,不再列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1

按照

+

承诺”服务模式,由办事部门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条件要求并书面承诺保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公示后,办事部门可先予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告知。

+

1

对于公共服务事项,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表格下载、咨询渠道、办公时间和地址、监督途径等内容,做到具体详实、一目了然,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编制办事指南时,要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公共行政服务大厅功能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

“多头受理”为“一个窗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办理时限承诺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对于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列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利于自主创业和增加就业等事项,探索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主动服务、专人负责。

积极推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将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事项及流程由

“线下”整体复制到“线上”,推广实行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也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逐步构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各级信息及基础数据库资源共享互认的机制和途径。依托

“互联网。

+

”,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各办事部门相互衔接,打破“信息孤岛”,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共享、校验核对,做到“申请人一次提交,全程办理;部门一次采集、全程共享”,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执行情况、服务流程简化优化情况等,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建立健全申请人评议制度、公众监督投诉机制,畅通互联网、举报电话等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清理自查工作,梳理公共服务事项。

9

月底前,将清理结果(即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报送区编委办。没有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实行零报告。

区编委办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共同负责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确认工作。必要时请专家咨询论证,注重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充分征求社会和区政府意见。于

11。

月初前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并将区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报区政府审定。

对于经过区政府审定的公共服务事项,由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各部门于

12。

月初以前,逐项编制办事指南。

12。

月底前,区政府公布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部门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切实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落实落细。

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于。

9

月底前报(区编委办),并于。

12。

月底前公布本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将对各部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扎实推进。

各部门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

“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重点针对群众困扰已久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找准症结,尽快整改,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探索建立“群众点菜、政府端菜”机制,主动了解群众需求,在改进公共服务中汲取群众智慧,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相互配合,持续发力、整体推进。面向基层群众提供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服务基层年活动方案

为把“转型提质年”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推进全局工作有序进行,发挥机关指导基层作用,针对各时段规律性工作和夏季高温季节工作特点,现就开展“服务基层、推进转型、面对面指导突击月”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标。

根据“争先进位导向不变、认责问效机制不变、从严治队要求不变”和实现“精神状态新提升、履职实绩新提升、部门形象新提升”的工作要求,服务基层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分局的履职水平,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活动安排。

1、夯实基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研究市局各业务条线下发的考核细则,将考核细则要求推进到位的基础性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基础工作督查指导目录》,明确基础工作的项目、内容、要求、指导责任人等,于7月30日前报人教科,由人教科汇总下发各分局,同时,在8月份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督查,指导分局落实到位。

2、启动试点。机关各科室年初确定的基层分局试点工作必须全面启动,并在9月15日前提出有分量的经验材料,上报局长办公会和上级有关处室,内容包括:依法行政示范分局、教育培训示范分局、合同指导站示范点、契约化监管示范点、社区化监管示范点等等。

3、深化创建。今年省局继续开展省级工商所验收工作,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分局要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加强责任落实、督查指导和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8月底前人教科要督促各分局启动创建资料的搜集、分类、补充、完善;注册科要督促分局做好以来登记注册书式档案与机读档案的.比对工作;公交科、法制科要督促分局做好20以来案件的登记、案卷的规范和统计工作,做到每一份案卷符合要求;监管科、市合科、消保科,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省局经济户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三比对三检查”,督促分局修改错误数据,完善相关监督检查计划、记录等;办公室、财务科、监察室要做好各自现职范围内的指导督查工作。9月底前要全面规范到位,确保省局检查验收不失分。

三、具体要求。

“服务转型、指导基层”活动各科室负责人、各分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的责任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要主动对照市局和本局年度对下考核细则、创新工作重点、规范履职要求编印督查指导目录,细化督查内容,逐一明确督查指导科室及其责任人员;各基层分局明确相应工作责任人,与机关科室实现一对一对接,制订整改措施,从而进一步实现科室督查指导、分局整改落实的全面对接,确保以过硬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把转型提质工作引向深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个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和《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于大局,配合好指挥部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昌廉工作,切实带头抵制腐败现象,为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我认为指挥部不仅是执行业主、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机关,更是为所属项目部服好务的机构,只要有胆识,理直气壮地经常自省、自警、自励地修养党性,廉洁从业,努力做到让员工满意,才能不辜负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对自己的信任。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坚持将自己透明化,让广大职工都用他们雪亮的眼睛监督我的一切,促使我不断进步。

面对日常复杂的工作,从各个层面,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持为项目服务的宗旨,发扬为单位利益甘于奉献的精神。因此我严格按照《指挥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合同》的要求,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定了依规办事、公正无私、廉政奉公的道德规范,树立了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增大工作的透明程度,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要让广大职工了解技术工作,了解国家对高铁技术标准的所有法律法规,就是要让全体员工参与安全质量管理,实现群策群力抓安全、抓质量、抓过程控制、抓经济效益的良好局面。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我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站在广大职工的立场上,发挥全体参建人员的积极性,一切从是否有利于安全生产、是否有利于过程控制,是否有利于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出发,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努力增强单位业务工作透明度。由于工作的透明性,让任何想有企图钻空子的人员都望而叹止,坚决抵制住了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容易被社会上一些腐败现象所侵蚀,产生享乐主义思想。因此在日常的生活中,我时刻提醒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职务和职位都是指挥部广大职工所赋于的,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决不互相攀比,不进出高档消费场所,不入住高档宾馆,坚持不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和《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把这些规定当作从业之规,立行之矩,律已之则,经常用以对照自己,提高自律意识,增强自约能力。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范围内管网配套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建成区、中心村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每个村庄有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每个乡镇建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转运车。在县内按规划选址建1—3个高标准垃圾处理填埋场,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每村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乡镇配备3-5名环境卫生监督员。

(三)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三新五有"(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的基本要求,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依法依规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7月)。县、乡镇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县研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和环保、农办、财政、农业、林业、扶贫、水务、卫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年度工作安排等。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并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各乡镇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从乡村规划抓起,尽快编制完成覆盖全县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政府管理,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的日常工作中去。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同时设立督办卡,对各乡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乡镇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基层工程建设项目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或集体资金投资立项,市、乡、村组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20xx年以前立项,但20xx年以后实施的项目。

(一)在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国土治理、农村文化设施、扶贫项目等工程建设中不顾群众和基层经济承受能力,盲目贪大求洋,追求政绩,向村级组织和群众集资、摊派或转嫁债务等问题。

(二)在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1.在工程项目选址、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环节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公示公开等制度,申报和立项审批不严格落实文件规定要求,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拖延推诿,长期不予解决等问题。

2.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围标串标、买标卖标、非法转包分包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不按规定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招标等问题。

3.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插手项目建设,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用工程款等问题。

4.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随意变更项目内容、性质、规模、预算;未落实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超范围开支、超合同支付工程款;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的问题;后期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工作不到位,工程破损严重等问题。

5.在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不尊重农民意愿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甚至强拆强占强行流转农民承包地,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等问题。

组长:xxx市农工委党组书记

副组长:xxx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xxx财政局党组成员、农发办主任

xxx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发改局副局长

xxx文体局主任科员

xxx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交通局市乡公路管理处主任

xxx扶贫办副主任

xxx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水产局副局长

xxx农机办副主任

xxx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成员:xxxxxxxxxxxxx

市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迅速开展行动。

为督促各地按照《基层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6月中旬)。

1.重点任务。在市农委指导下,配合国土、住建、交通、水利、文化、扶贫等部门查处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国土治理、农村文化设施、扶贫项目等工程建设中向村级组织和群众集资、摊派或转嫁债务等问题。重点清查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立项,市、乡、村组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治理)、水产基地(水产养殖、良种繁育)、畜牧基地(畜禽养殖、良种繁育)、菜篮子工程、农机体系建设、农村能源等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依托网站、手机app、热线电话等平台和手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全面自查自纠,整改移交并行,认真撰写报告,精准填报表格。

(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1.任务。接受各级检查,对照问题清单,查漏补缺,举一反三。

问题线索台账,一般性问题及时交办,重大问题跟踪督办,违纪违规问题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汇总上报重点检查阶段专项治理报告和表格数据。

适时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覆盖面不少5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批次挂牌督办。及时通报各地重点检查阶段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和成效。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1任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整改提高;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汇总上报整改提高阶段专项治理报告和表格数据。对倾向性的问题,听取基层意见,认真分析成因,建立完善制度。及时通报各地整改提高阶段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和成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一)注重责任落实。各地要从讲政治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层层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各阶段工作要细化到具体项目,任务要分解到具体人员,实行痕迹管理。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注重协同推进。各地要按照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原则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政策界限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主动协调沟通,共同解决。对检查发现的新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

(三)注重时间节点。专项治理注重层级推动,各地务必把握时间节点。请各乡、镇、办、市直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总结,形成正式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连同表格(见附件1、2、3)在规定时间报送农业局区划办。以乡镇办、市直相关部门为单位,4月28日前,汇总报工作专班、联络员电话及工作方案。5月25日前,汇总报送自查自纠阶段报告和相关表格。8月25日前,汇总报送重点检查阶段报告和相关表格。9月25日前,汇总报送整改提高阶段报告和相关表格。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电子邮箱:xxxx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立足基层,服务群众,多措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新常态,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农村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该局将“三下乡”活动、“法律六进”活动紧密结合,进村入户,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0余次,设立法治宣传咨询点136个,提供法律咨询8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悬挂张贴标语1130余幅,制作宣传展板350余块,书写法治春联500余幅,放映法治电影,发放便民服务卡和普法宣传用品,有效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该局加大社区、行政村法治文化墙、法治图书角、村民法治学校、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等建设力度,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橱窗和法治文化墙4000余块,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

加大涉农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该局充分发挥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将人民调解作为服务农民群众的重头戏,及时排查、调处、化解以征地拆迁,两违整治,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农民工工资拖欠为重点的矛盾纠纷,做到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纠纷“零冲突”。先后调处矛盾纠纷10814起,调成率超过98%,防止民转刑案件79起,维护了乡村和谐安定。

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该局及时了解农民群众法律需求,为农村残疾人、五保户、困难户等弱势群体发放“法律援助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法律援助达到“应援尽援”,提供法律援助199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9708万元。公证机构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实行预约上门公证15起,减免公证费近万元。

集中开展为农民工送法活动。该局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普法我先行”农民工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农民工讲解法律知识,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用法律为农民工撑起一把保护伞,增强农民工法制意识。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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