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23篇)

时间:2023-12-04 18:32:43 作者:XY字客

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是组织能否有效运转和发展的重要保障。规章制度的范文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式。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日常工作中,长抓不懈,,抓紧抓实;要把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各年级、班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内容,一并进行考核。

2、安全领导小组要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学校普法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的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师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3、学校在校园内刷写醒目的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和印发资料及致家长信,并使用橱窗、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氛围。

4、经常使用活动室、校园网络、黑板、广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5、要将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并编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让交通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6、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课和"安全教育月"的时间,每学期上交通安全专题课5———10节,并备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宣传教育内容通俗易懂、寓教于乐;还要积极主动联系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每学期深入学校开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7、门卫护校人员要负责清理掉校门口妨碍学生通行的违章占道行为;要将校内自行车摆放有序;要在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门口督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组织好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8、学校接送师生通勤车或接送师生参加活动使用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不得租、借使用相关手续不全、驾驶员或车况不合格的车辆。

9、学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单位的车辆加挂学校通勤车名牌。

10、学校禁止不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的车辆进入校园;经批准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要按指定路线慢行;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技术。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内交通管理,维护校内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内内,特别状况需经主管部门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校内内的全部人员、车辆都必需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需听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禁止同学在校内骑自行车。

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内,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机动车进入校内后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严禁鸣笛,严禁超速。

五、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随便停放。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六、校内内严禁学车、练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七、机动车辆出门要自觉接受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九、如遇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不允许同学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农用车辆及技术状况不好的机动车辆。

十一、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赐予批判教育和处分。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让每一个学生从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规则耻辱。

二、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三、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四、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准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不边走路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七、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八、在雾、雨、雪天等天气行走,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特别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挡住视线,如果撑雨伞不能让雨伞拦住视线,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十、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学生未按时到学校上课,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未按时返家,家长要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教师,避免意外伤害。

十一、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和拥有机动车辆,按时到学校和公安部门登记,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活动,规范停放车辆。

十二、学校集体一律不得经营车辆接送师生,因工作和学习确需集体使用客运车辆,必须经学校校长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教职工或学生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车。

十三、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报警求助的义务,所有教职工都有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加强对校内的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未经学校同意,社会车辆不得进入学校。车辆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二、学校门口和校内的主要道路上应设置减速和限速标志。在重要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减速垫。划好各类行车标线。保证校内道路交通规范有序。

三、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经教育局和公安交警部门核准,领取《校车证》后方可运行。对接送学生的学校自有校车要喷涂统一颜色。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严禁租用私人车、报废车、改装车、故障车及货运车接送学生。

四、机动车辆应定期保养和检测,安全技术状况必须保持良好,所有接送学生的专用车辆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两次技术验审。

五、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每一车次必须安排教师随车接送。学校领导应定期随车检查,遇到恶劣天气必须亲自随车接送学生。

六、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准驾车型及安全驾驶经历。对驾驶员应加强教育管理,严禁超载、超速、抢行、疲劳驾驶。学校每季度组织驾驶员参加一次行车安全教育活动。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校内交通秩序顺畅,安全有序,防止发生校内外交通事故的发生,学校安全办做出以下规定:

1、凡是进入校内的各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等除外),一律限速在10公里/小时内,严禁驾驶员超速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因学校场地的限制,校内各校道、体育场等空地严禁师生驾驶机动车进行练习。

3、全体师生须遵守校内道路交通规则,驾驶员要减速行驶,遇到路上行人要先让行人通过,不能与行人争抢校道,学生要靠右行走,遇到有车辆经过,也要避让,校道上行人不允许排成一排,以减少交通阻碍。

4、凡进入学校的各种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做好防盗保护措施。

5、学校重大活动期间车辆的`停放,由安全办、保安队统一指挥。

6、学生来往于华业楼之间的交通安全由班主任进行安全教育,按照上下课时间统一行动,学校保安协助交警做好路上交通指挥工作。

7、外宿生校外交通安全要求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认真履行协议。

8、所有学生一律不允许驾驶机动车到校上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领导负责监督。

2、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重点加强教育的内容有:一是进行交通常识教育。

如右侧通行、走路和过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识别交通信号和遵守交通规则等。

二是进行日常的交通行为强化,重点加强上学、中午和放学的交通遵守状况的监控。

加大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监督力度,学生通勤车必须有教师押车,确保学生乘车、上车、下车、过马路安全。

放学时,学生排队下校,班主任必须送学生过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师看护学生过马路。

3、学校继续常规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利用学生周会、班会等进行专门的教育。

4、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学生在校内或学校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启动两个应急程序:救护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进行救护,等待和协助120人员工作。

校医进行教师的救护工作培训。

报警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电话(120),明确告知事故的'具体地点。

学校提前对教师、学生及值班人员进行有关报警、急救、保护现场、留住肇事人等常识的教育。

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老师。

5、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现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私自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校内食堂使用天然气,要掌握正确使用万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切忌将煤气罐倒置,确保安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学校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公寓管理人员会同保卫部门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3、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宣传交通法律法规。

14、结合综治办,对校园周边进行清理小摊小贩,维护交通秩序。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科学管理。

第二条单位领导应把防火安全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使防火工作纳入经营管理范畴,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使之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宣传动员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于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条建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全面贯彻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1、公司主管领导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总经理室每年定期与各部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2、各部门应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工作。

3、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防火专职干部及技术人员。

4、由各级各部门干部员工组成公司义务消防队,经常组织灭火演练,定期进行考核评比。

5、加强防火安全宣传,开展消防灭火知识学习,提高整体安全防火意识。

1、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规;

2、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3、组织规划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工作;

4、组织贯彻上级消防文件,定期向上级消防监督部门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5、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6、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7、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8、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

9、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10、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指导安全疏散;

11、调查火警事故,火灾原因;

12、对本单位消防工作提出奖罚意见。

1、严禁明火作业,必要时需经消防安全机构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2、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3、严禁焚烧可燃物品;

4、严禁吸烟、用火、用电;

5、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开关线路、照明灯具,对不符合安全要求者及时维修或更换;

7、定期检查维修煤气管道系统及其附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8、走道、楼板、出口等部位严禁堆放物品,必须经常保持畅通;

9、员工要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疏散路线;

10、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警,必须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11、组织灭火,同时组织迅速安全疏散。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工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的,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3、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责任管理,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及时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5、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配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6、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杨家沟小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乘车时不要把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手窗外;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报废车辆;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的车辆。

2、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3、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必须认真做好交通安全监管和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家长送幼儿和低年级学生到学校时,必须把孩子送进校门,特殊情况送到班主任老师面前。

二、学校对停在校门的车辆要进行规范停放,教职工的交通工具应按规定停放在车棚内。

三、在学生接送时间里,学校对门前来往车辆的数量和行驶的速度要进行管理和控制。

四、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五、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六、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志线,服从交通指挥。

七、小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八、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幼儿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时,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九、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上后下。

2、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坐超载车。学生上下车 必须按学校规定认真组织,做到有序上下,按照核定人数坐车,不得超载。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进入厂区内各类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确保厂区内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厂区内的所有车辆及厂内运输车辆。

1 3.1安环部属于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归口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

3.2门卫负责对入公司车辆进行安全告知。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城市、公路交通规则》 。

4.2各级领导和公司内职工,本公司或外单位入公司车辆都必须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公司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生产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生产区。

4.5公司区内行车速度不大于5 5公里/ /小时,公司门和危险场所不大于5 5公里/ /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使,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路、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4.7车辆通过公司门口、弯拐时,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注意观察。

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4.9除公司办公用车、员工驾乘汽车、运送货物车辆外,其他任何车辆不准进入公司。

4.10道路上不准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4.11公司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4.12机动车辆行车禁令:

4.12.1严禁无证开车。

4.12.2严禁酒后开车。

4.12.3严禁超速开车。

4.12.4严禁空挡溜车。

4.12.5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12.6严禁不戴阻火器进入生产区。

4.13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4.14公司内交通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校园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校园师生员工安全和道路畅通,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创建完安全文明校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道路是指校园内供行人、车辆行驶的道路。

第三条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是总务处,其他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教职工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第四条行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行人应在道路右侧或人行道上行走。不应多人并排走、围堆谈话,妨碍交通。

(2)不应在道路上打(踢)球、溜冰、追逐嬉戏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3)行人穿越道路应该注意来往车辆,不应在道路上随意穿行。

非机动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4)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内骑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

(5)任何非机动车均应靠道路右侧行驶,严禁反道逆行。严禁骑车追逐、快车、曲折竞驶;严禁双手离把和扶肩骑车行驶;严禁攀扶其他车辆行驶;严禁在人行道、绿化地、操场骑车或是主要道路上学骑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

(6)骑自行车不准带人。

(7)骑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8)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绿化地、操场、办公室外侧走廊、教室外侧走廊、宿舍楼道内及交通道路上停放车辆。

机动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9)校园内主要道路设置交通标志,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严禁在校内飙车;禁止超车、严禁鸣号;禁止无证驾驶;禁止酒后驾驶;禁止在校内学习(练习)驾驶车辆。

(10)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学校发放的《阳贵一中校区通行卡》(以下简称通行卡),无通行卡车辆进校需经校办公室审核后,进行登记方可放行。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应配合接受学校门卫的询问或检查,门卫人员有权不准可疑车辆出入学校大门,并交学校办公室查处。

(11)校内停车地点:各教学组团的天井,国际部、科技馆、图书馆、一食堂楼前空地,一食堂地下车库,六食堂地下车库。校车平时停放在一食堂门前空地,交通车发车时,应在一号门与主教学楼之间道路右侧临时顺停,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其他地段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放。

(12)主教学楼及各教学组团周边道路,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行驶(单行线)。学校有重大会议、活动或外事接待任务时,校办公室可临时调整各种车辆行车路线或停放位置。

(13)特种车辆(包括押钞车、邮政车、各种施工车、救护车、“110”警车等)经门卫许可后,可行驶、停放在校园的指定位置。

(14)超市和食堂的送货机动车应按照校办公室规定的时间送货,在主干道上、卸货时,允许靠边短暂顺停,驾驶员不得离去,不准影响其他车辆和人流通行。

(15)外来机动车,一般禁止在学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应到校办公室办理登记后按指定地点停放。

(16)车载物品出学校大门必须停车接受检查,公物必须出示相关部门的证明,私人物品说明情况进行登记。

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登记程序如下:

(17)学校公用车及教职工自用车辆,由驾驶员本人到校办公室申报、登记、领取《通行卡》(含两轮摩托车及三轮摩托车),本校教职工免费办理《通行卡》。

(18)校办公室每年九月份对机动车通行卡进行一次清理,打印成册通知各门岗,平时如有增减,应及时通知门岗。

(19)通行卡持续证人不慎遗失时,应主动向校办公室挂失,并重新申报。

1、经学校批准的.各种社团摆设摊点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和阻碍交通。

2、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拆卸或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3、校园道路施工,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同意,报校办公室备案,方可施工。

4、对轧坏道路、撞坏校园设施和交通标志者,责令其按照物品价格赔偿,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校内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道路交通肇事及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均由校办公室负责。重大事故与涉外事故由校办公室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2、对校内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视情节、后果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赔偿损失、经济处罚、校纪处分等处理。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由校办公室上报有关公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通知校办公室,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阳贵一中安全工作紧急预案”;移动现场者,由移动方负全部责任心;肇事逃逸者,报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追查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师生员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和善后处理工作。

5、对违规乱停、乱放的车辆,以及校园内超速行驶、乱鸣喇叭或驶入禁停路段的各类车辆,由校办公室通知违章当事人及学校财务部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发。

6、对教职工家属及来校探亲访友人员的车辆,由校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驾驶员及财务部在被访者(教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7、对违章车辆的处罚标准每车次50~200元(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

8、对多次违反本规定的师生员工及家属,校办公室将组织违章人员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提高其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

9、外来车辆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的,拒绝其进校或责令其驶离学校,如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10、不服从交通门卫执勤人员管理,妨碍执勤人员工作或谩骂、殴打执勤人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并责令其赔偿伤者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1、交通门卫管理执勤人应热情为师生服务,秉公办事,严格管理,按章执罚,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财务等部门检查监督,对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搞好公司内安全运输,顺利完成在产品加工件周转任务,防止由于车辆伤害造成的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各类车辆,包括铲车、电瓶车、各类汽车司机均应遵守本规定。

2在公司区域主干马路、各车间外环马路、车间安全道上行驶的各类车辆均应按此制度执行。

3公司区域主干马路指公司北门直至水暖组,公司东门到三车间。其余为厂区支干马路。车间内部有白色间断标记的通道为车间安全道。

4主干马路各类机动车辆,时速应在10公里以下;支干马路时速应在5公里以下;车间安全道及主干、支干马路拐转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各类车辆在起步、出入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笛减速,通过各路口,司机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会车时应做到先让,先慢,先停。

6一切车辆,除在主干马路外一律不准超车。在主干马路超车时要鸣笛示意,待前车同意后,方可超车。

7各类车辆在主干道、支干道、车间通道一律靠右行驶,在转弯时应打开转向指示灯,无转向指示灯的车辆,在转弯时司机应伸手示意。左转弯时必须转大弯。

8各类车辆进入库房、车间时应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笛,低速(时速不超过3公里)慢行,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9主干马路一律不得在白天(6时至20时)将车辆停放在主干马路上,防止交通阻塞。十字路口、交通要道附近不得码放高物,防止阻挡司机视线。

10各种车辆(包括私人摩托车)在7时至18时不得在公司区域内各种道路上练车。

11各类车辆的司机除应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外,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育学生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记住急救电话,遵守交通规则。

二、落实骑自行车的安全要求:

1、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2、要教育学生遵守骑车规则。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不准穿越人行道、车行道。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爬车、追车、拦车;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不准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车船安全,教育学生做到:

1、不坐机动三轮车和无证车辆。

2、不乘超载车船。

3、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五、校外集体活动安全

1、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上级部门批准。经批准后要切实作好师生安全工作。

(1)活动前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指出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

(2)要事先勘查活动地点的基本情况。

(3)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应由具有运输资质的部门承担,并签订有关安全协议,车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

(4)不得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场所活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2、班级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制度。

六、按时放学,排队有序离校,按时回家。

七、离校路较远的和恶劣天气班主任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接送学生。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贯彻执行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车辆运输及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进行有效监督。

适用于工程项目部的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

3.1交安组组长(项目经理)职责

3.1.1交安组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1.2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本单位(项目部)各项交通安全考核指标。

3.1.3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例会,听取交通安全工作汇报,布置安排交通安全工作。

3.1.4配合公司交安委参加各种交通安全活动及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3.1.5负责总结和推广交通安全工作经验,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对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3.1.6不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学习交通安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

3.1.7对外租车辆应进行监督管理。

3.2车队队长职责

3.2.1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本单位各项交通安全考核指标。

3.2.2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例会,听取交通安全工作汇报,布置安排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各基层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交通安全工作。

3.2.3配合交安委参加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3.2.4负责总结和推广交通安全工作经验,对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对交通违章和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3.3驾驶员职责

3.3.1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使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3.3.2按时参加每周的交安例会.

3.3.3认真遵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

3.3.4积极参加公司及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岗位技能培训。

3.3.5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运输任务。

4.1车辆的派遣:

工程指挥用车一律交由主管施工生产的副经理统一协调派遣;大型运输车辆、四轮农用车及三轮车由各施工队负责派遣。驾驶员要按照派车单所明确的内容准时出车,做到听从指挥,服从调度。

4.2车辆的使用:

途中检查、返回驻地后检查”。另一方面,要严格控制油耗,车辆用油一律由运输队统一开具油料领用单;同时,由运输队对每台车的用油情况,做好记录和考核工作。提高现有车辆的利用率,切实把工程间接费用降下来。

4.3车辆的维修:

车辆出现故障时,首先,会同运输队做好故障鉴定检查。能自行修复的,不准外送修理;运输队无法修复时,应仔细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送外修理。其次,外修车辆批准权限:中修(含中修)以下的维修,一律由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大修以上的,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随意行事。如若假借维修,从中捞取个人好处的,一经核实,将对其严肃处理。

4.4车辆维修费用的报销:

报销时,须出示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的《申请表》,经运输队长验收,分管领导审核后,才能报销。凡是事前未经分管领导或经理同意的外修费用,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5.1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利用例会时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细则的.学习,每月不少于两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2用事故案例教育驾驶员,以人为本,爱惜生命,吸取事故教训。

5.3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职业技能的培训工作。

5.4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5.5在行车中要遵章守纪,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强超硬会,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5.6拉超长、超高货物要捆扎牢固,要设置超长超高标志,要有专人押车。

5.7在施工路段确认路面不好,该修的就修,决不勉强通过,待修好后方可通行。

5.8在载人去工地时,要关好车厢,不能超员,并让施工队委派安全监督员。

5.9吊车在院内起吊时,严禁起吊臂下站人,要把支腿支在坚实的地面上,起重工要懂得现场吊物的安全规程,指挥好吊装物品的配合人员,不能让闲杂人员在起吊现场,遵章操作,做到万无一失。

5.10驾驶员每天在出车前、行车中和停车后做好三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按时做好例行保养工作,对车辆勤检查勤维修,尤其对刹车、方向、灯光等安全部位要重点保养,保持在良好的状态,积极参加每周的安全例会和其它形式安全活动,加大奖惩力度,促使行车安全,确保交通安全。

6.1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事故,确保畅通,按照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交安委所辖有车单位要建立统一的“车辆管理档案”、“车辆维修记录”。

6.2交安组所辖有车单位要建立定期的车辆维修保养、检查制度。要逐年登记建档,抓好日常的车辆维修,做到不带病上路。有故障及时排除,使车辆时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6.3为了加强机动车辆管理,要把外来车、个体车列为检查的重点,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该停的停,该修的修,杜绝三无车辆上路。

6.4明确责任、分工管理、各负其责,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组成部分交安组要狠抓宣传教育,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完善管理,做到分工明确,层层把关,严格管理。

6.5分公司(项目部)交安人员每月对项目部、分包单位的所有车辆执行月安全检查制度,对车容车貌、发动机、车架部分做好安全检查,严禁客货混装、超载、超速、超员,对检查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7.1为了及时传达学习部署公司交安委的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当月的交通安全工作。

7.2交安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日制度,驾驶人员要积极参加交安组组织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凡无故不参加例会活动的单位或驾驶员,交安组有权进行罚款、停驾的处罚。

7.3交安组要把每月“例会”的活动内容、人员出席等列为年终评比表彰的一项重要内容,凡经常缺席不到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集体,驾驶员不能评为先进驾驶员。

7.4项目部每周由交安管理员组织召开交通安全例会,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根据施工特点安排本周的交通安全工作,对车辆行驶路线、危险点源进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7.5要把交通安全教育列入议事日程,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扎实细致,制度上狠抓落实,管理上从严治理,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7.6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例会精神,不折不扣的执行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使交通安全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局面。

8.1驾驶员必须参加公司交安委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持公司核发的驾驶员《上岗证》方准上岗。

8.2项目部、交安组必须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宣传教育,驾驶人员必须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9.1交安员每月组织一次车辆安全检查,驾驶员执行每日对车辆的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

9.2对车辆的检查必须有检查记录,对车辆的刹车、灯光、方向等安全部件都有检查明细。

10.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10.3《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

10.4《山西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交通安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3、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4、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5、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6、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

7、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车辆管理。

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娱乐活动。

9、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随意拆卸、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10、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随意阻碍交通、占用路面。确需占道施工,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报办公室。

11、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2、有校车的学校或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校车和驾驶人符合运行要求。

15、临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在校门口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灯、斑马线和车辆禁停区等。

16、上、放学时间,接送学生车辆、公交车禁止在校门口车辆禁停区内停车。

17、市区繁华路段的的学校,如上、放学期间不能执行管控地段(经交警部门批准,学生上、放学时段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的学校,必须实行交警、老师联合协管措施。

18、学校如有校车或租赁车辆接送学生,学校必须与驾驶员和租赁公司签订安全接送责任书,学校要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学校要指定负责人,对接送车辆进行管理,限定车速,严禁超载。

19、学生上、放学途中禁止乘坐摩的、三轮车,禁止“三无”车辆、报废车辆等其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督查,及时报告。

20、如有校外集体活动学校需要租赁车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台车要指定安全负责人,要明确限乘人数和行车路线。

21、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接送登记制度。幼儿接送原则上由监护人负责,监护人不能接送的,必须签订委托书,幼儿园不能将幼儿交给不认识或没有委托的责任人接送。

22、学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规、彬彬有礼过马路、安全文明行驶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内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爱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依据有关交通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全部车辆一律凭“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车辆通行证”进入校内。

(二)外来机动车辆必需按《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凭有效证件,经登记后进入校内。

(三)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内。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内,特别状况(接送病人、运输重物等)需主动说明,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区。

(四)在校内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活动等,涉及外来车辆较多的,由主办单位提前与保卫处联系,以便共同商讨车辆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必要时保卫处可组织人员帮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五)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抢救、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六)机动车(含电动车)在校内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笛。

(七)严禁在校内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助力车)、练习开车和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八)机动车辆出校门,必需协作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需凭部门或仆人出示证明,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放行。

(九)依据维护校内教学秩序和便利车辆“就近”停放的原则,由保卫部门负责在校内内适当区域划定停车位并负责检查。

(十)机动车进入校内后须听从值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根据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十一)确需在校内内过夜的机动车辆,应征得保卫部门同意,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安全由车主负责;车内不得放置现金及其它珍贵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十二)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对不遵守学校规定、无理取闹、打骂管理人员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厉处理,情节严峻者,报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处理。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来学校上学可以采用步行,乘公交车或骑自行车的方式。

2、学生在来学校上学和周末回家的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3、骑车的学生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下车推行进入学校校园。

4、学生的车辆统一进入车库统一停放整齐。

5、学生的车辆进入停放区域后应把车锁锁起来,自己妥善保管好车钥匙。

6、每位学生只能停放一辆自行车。

7、班级停车区域不能长期停放不使用的学生车辆。

8、出门时,学生车辆统一推行出车库。

9、在校园内严禁骑车,所有学生车辆有序推行出校门。

1、所有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做学生表率。

2、所有教职工车辆在学校门前提前减速。骑自行车和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员下车推行进、出校园;骑摩托车的人员应小心驾驶,以最低车速缓慢进、出校园。

3、开汽车的人员应主动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间进出校园。

4、所有车辆在学校校园内禁止鸣号。

5、所有教职工车辆按照指定区域整齐停放。

6、所有教职工车辆应自行上锁并妥善保管好车钥匙。

7、停车区域不能长期停放不使用的教职工车辆。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法律,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杜绝发生交通事故。

2、爱护车辆,注意保养维护,不得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返回后及时清洗,保持车辆整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各部门用车由校长室或教行处统一安排。驾驶员接通知后方可出车,不得私自用车。

4、车辆如损坏、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立即处理,不得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

5、做好车辆年审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坚持安全法律知识学习,防患于未然。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了加强企业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车辆(含内转车)的安全运行可靠性,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减少或避免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及企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企业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与交通活动的运行控制规定和要求。

二、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企业生产区道路所有机动车在其资产所属区域及道路上进行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的管理与处罚。

第三条 职责

一、 总经办职责

(一) 负责公司经理层领导的公务用车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二) 负责部室有重要、紧急公务用车的协调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三) 负责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业务、法规学习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 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项目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规范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自卸翻斗车、硅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漂水区美丽乡村主千路(5341白马段)al标项目部。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六条作业队、班组负责人,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七条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七不准,即不酒后开车、私自出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驾驶室超座、穿拖鞋驾驶、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第十条场内临时性道路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路基坚实,边坡稳固。

(二)根据机动车辆车型选用适当的路宽。一般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机动车辆宽度的1.5倍,单车道应设有会车位置。

(三)施工现场道路设置纵坡度不宜大于10%,特殊情况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不得超过15%。

(四)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持路面平整、不积水。

第十一条在场内道路的急弯、陡坡、狭路、视距障碍、交叉道口和桥头路段,要设置各种警示、限速等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场内施工车辆、施工服务车辆行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交叉路口处施工车辆先行,非重车让重车先行,小车让大车先行;

(二)在坡道上行驶,非重车让重车先行,轻型车辆让重型车辆先行,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

第十四条所有机动车辆在非工作时停放在安全区域。车辆集中停放在指定的路段、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停放在斜坡上,因故必须停放时,车辆不得脱档且必须拉紧手闸,切断电源,锁好车门,轮胎下垫好三角木。,确保车辆不至溜滑。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应加强日常保养。车辆使用完后,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清洗,对使用后的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六条施工车辆在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所有施工车辆除驾驶室以外,其他部。位不准搭乘人员。驾驶室搭乘人员不得超过核准搭乘人数。

(二)向低处临空边缘卸料时,后轮与边缘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在坚实地段陡坎处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车档装置,挡车装置高度不低于车轮外缘直径的1/3,长度不小于车辆后轴两外轮侧间距的2倍。同时必须设置专人指挥,夜间应有照明并设红色警示灯。

(三)自卸类车辆要确认车厢放下后才能行驶。严禁举斗行驶。

(四)禁止在横坡过大的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使车辆倾覆。

(五)当车厢在举升状态下做检修维护时,必须用牢固的撑杆将车厢顶稳,并在车轮处前后两方向垫好三角木。

第十七条发生道路安全事故,不论责任及事故大小,当事人必须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酒后开车、无证或私自驾驶操作车辆、设备造成事故的,按规定赔偿损失。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厂前区进出厂门,公路交叉口、危险品仓库、储罐区、生产区及其他危险地段,必须设置交通信号和明显标志,车辆和行人要严格遵守。

2、因生产和基建临时施工障碍交通应经厂部批准,还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如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等)。

3、厂区道路必须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

4、如生产需要所设的坛、池等应加围栏或盖板。

5、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移动一切交通安全设施和信号标志。

6、各种进出厂的机动车辆必须良好,经年审后持所核发合格证方可行驶。

7、进出厂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厂内设置的“交通标志”所规定的行车路线和行驶要求。

8、各种车辆进出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9、各种出入厂的货车禁止违章搭人,装卸人员搭车要符合安全要求规定。

10、装运危险品应当派责任心强,技术熟悉的驾驶负担,危险品要包装牢固、严密、轻拿、轻放、不得与性质不相同的物品混装,并指定专人押运,负责安全。

11、车辆进入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区和储存区,必须戴防火罩,装卸时车辆应熄火。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1为了规范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物流运输、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管理要点和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等。

2.1安技部负责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或参与厂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员安全培训。

2.2运输部负责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资产管理和日常检查,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2.3行政事务部负责厂区道路的隐患整改。

3.1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3.2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3.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3.4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3.5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3.6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3.7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3.8运输部每月必须组织对厂内机动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对所驾车辆进行“一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以确保车况良好。

3.9机动车辆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时,应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准运证,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应急处理器材。

3.10外出执行长途任务的驾驶员,出车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并对车辆状况进行严格的检查。凡车辆技术状况不好或未进行安全教育的驾驶员,不予派车。

3.11重要节假日和长假期间除工作用车、值班用车和生产用车外,其它车辆应一律暂时封存。

3.12厂内机动车辆由运输部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3.13厂区内车辆的清洗废水需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燃油机动车辆尾气和噪声排放,应达到排放标准。

4.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操作证)方准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机动车辆,严格禁止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禁止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4.2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3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厂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超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和行人安全。

4.4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厂区机动车不得擅自开出厂外。

4.5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

4.6使用xx车作业时,凡无副驾驶员座位的xx车禁止携带人员行驶。

4.7在无划分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厂区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辆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xx右边行驶。机动车辆行驶时遇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横过车道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

5.1厂区主要通道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车辆停放不能影响厂区交通安全,且不得在厂大门周围20米、车间进出口周围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弯处停放。

5.2厂区交通限速为15公里/小时,xx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转角处、十字路口、进入车间的汽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xx车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5.3厂区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厂区植树、绿化和架空管道不应妨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在厂区道路的交xx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和重要路段处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限高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

5.4厂区道路实施养护、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厂区主要道路断路施工,必须到安技部办理手续,且通知保卫消防部。

5.5所有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6.1事故报告

a.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做好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企业财产的同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待处理。

b.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向单位领导和安技部报告。

c.在工厂区域内发生事故后,除保护好现场外,应报告安技部。

6.2事故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原因和经过的调查,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工作。发生重大以上的交通事故时,安技部应赶赴事故现场或委托有关单位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

b.对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人员,按照工伤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c.工厂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安技部组织运输部、事故单位按照《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忽视厂内交通安全,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违章作业的有关责任者,按考核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安技部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安技部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安技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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