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委托合同纠纷大全(17篇)

时间:2023-11-09 09:05:03 作者:笔尘 代理记账委托合同纠纷大全(17篇)

代理关系需要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共同追求长期合作和共赢。接下来将为大家介绍一些代理案例,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代理的概念。

代理记账委托合同范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类别: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下列涉税服务业务。促进相互了解,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甲方选择上述第()种服务、可选项目为:

(三)、账务传递方式:1、甲方每月送达2、乙方上门收取。

(四)、合同期限:从年月日——年月日。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上述委托事项的代理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元/年。

(二)所有费用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首次代理费及账本费于签定合同时支付,后期费用由甲方于合同生效后每月收到会计报表时,支付当期的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的财经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税法规定范围内从事财务工作活动。

2、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原始凭证、银行票证、存货收发凭证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采用甲方送达方式的,甲方应在每月日前将上月所有涉税资料送达乙方。

3、甲方须按协议书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延期支付代理服务费以及垫付的工本费,若连续两个月未能按时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于三个月后有权处理乙方所保管的甲方资料(属于甲方专有的资料原件在甲方足额支付所有代理费及违约金后乙方应当退回甲方),本协议同时作废,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5、甲方负责配合乙方的相关税务、财务工作,及时提供凭据、配合乙方做好新户报到、税种核定等事宜工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税法规的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公司会计资料及相关信息,为甲方处理正常的会计、税务事宜。

2、乙方作为甲方会计代理人参加税务局的各种会议。

3、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委托乙方保管和使用的资料,由乙方代理人员办理资料签收手续,并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乙方在与甲方办理会计资料移交手续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工作或核算不实,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方在违背会计税务法律、法规时,乙方应先提出意议,仍未改进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五:甲乙双方责任。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须另支付一个月代理费作为违约金。

2、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超出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劳务费。

3、若甲乙双方合同到期没有疑义,在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下,本合同自动顺延;若合同期满终止,甲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属甲方的专有资料原件随即交回甲方。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调解:

(1)提交聊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乙机构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5)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天内,向甲方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月支付。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______仲裁委员会:

本人因_________原因不能亲自到________办理医疗纠纷调解事项,兹授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处理代办事项。委托人在权限范围内年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承认。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日期: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委托人(本案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家住______________号。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受委托人在______________与被告人_______在______________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理(包括本案应诉、庭审、增加和放弃本案诉讼请求)。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理记账委托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即日起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甲方的义务是: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

(7)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8)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指导甲方设计相应的会计制度;。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为甲方提供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四、收费标准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每月在收到会计报表时,支付当期的费用。

五、违约责任。

4.关于会计账务出现的问题,办理交接手续以前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交接手续以后的由乙方负责。

六、争论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论,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决。

七、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未尽事宜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确定。

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6)对委托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四、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_____元,按月或季度预先支付。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受托人:__分公司。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委托人:

2、向该职工出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附后);。

3、就该职工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疑问进行解答,并办理涉及法律纠纷事务。

授权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止。

(盖章)。

20__年6月25日。

代理记账委托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贷款国政府主管机构名称)签署的贷款协定(或会谈纪要),(贷款国名称)同意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金额和币种)的政府贷款用于(项目名称)。

(省级财政部门名称,以下简称借款人)根据《关于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债字[1999]230号)确定该项目为第一类贷款项目。根据借款人的推荐,财政部(以下简称甲方)审核同意该项目由(代理银行名称,以下简称乙方)负责外国政府贷款的财务代理工作。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或乙方与贷款国金融机构为该项目签署的对外金融协议中规定的贷款条件(包括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等)将贷款转贷给借款人。乙方不对项目进行评估,不承担贷款还本付息风险。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业务:

(一)要求借款人及时提交下列文件:

1.甲方关于同意该项目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批复;。

3.代理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由银行列明具体内容)。

(二)审查借款人提交的有关文件。在审查文件时,如果发现问题而无法办理转贷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三)代表甲方与借款人签订转贷协议。在转贷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应将转贷协议草本报甲方确认,并在转贷协议签订后将副本报送甲方备案。

(四)建立必备的项目档案。

(五)根据借款人或借款人委托的采购公司提交的申请,按对外金融协议和转贷协议的规定办理贷款项下提款手续,并根据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的提款回单,负责贷款的账务记录并通知借款人。

(六)按转贷协议的约定通知借款人偿还本息及支付费用。

(七)按对外金融协议的要求,办理贷款本息及费用的对外支付。

(八)受甲方委托对项目实施进行财务监督。

(九)如借款人未能按转贷协议的约定按时如数偿付到期的全部债务,乙方应进行催收,并应及时将催收情况报告甲方。

(十)负责贷款项目的统计工作,向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项目统计资料。

(十一)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与国外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就项目执行、债务管理、统计数据等问题进行业务联系。

(十二)甲方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甲乙双方应就项目的执行情况定期交换意见。

四、乙方按甲方《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手续费收取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财债字[20xx]74号)收取转贷业务费。

五、如借款人未能有效履行还款责任而导致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付费时,乙方应先行予以垫付。乙方应将对外垫付的本息、罚息及按国家规定可收取的有关费用的明细清单在下一个年度1月15日前上报甲方,并抄送借款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清单审核无误后,将采取财政扣款措施,按照实际发生额(包括本息、罚息和国家规定的可收取的有关费用)以相同币种或按实际拨付日银行外汇卖出价折算成的人民币在同一财政年度内拨付乙方。

六、乙方对外垫款所需的外汇将按甲方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甲方如未在上述第五条限定的本财政年度以内拨付垫付资金,按违约支付额以发生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按日支付违约金。

八、对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截止到该项目对外金融协议及转贷协议执行完毕。

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修改或补充的书面协议。修改或者补充的书面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以修改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本协议正本两份,副本一份。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由借款人持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5)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天内,向甲方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月支付。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代理记账协议书示例文本。

代理记账委托协议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下称“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具体范围包括: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委托事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应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做好银行与现金的出纳工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记账委托合同范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6)对委托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四、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月或季度预先支付。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代理记账委托合同范文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1.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200年月到20年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2.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

(a)建账;(b)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账薄)(c)代理报税;(d)财务管理咨询;(e)税务相关事项(国地税报税);(f)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g)清理乱账;(h)协助办理营业执照年检;(j)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25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原始凭证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以上条款所指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票据: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收入凭单等);企业收到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存根、电汇单、支出凭单等);企业收到的费用发票(运费、汽油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工资单,佣金,保险单据及各种费用报销单据;出库单,入库单,企业收支凭证,及其它企业自制原始凭单;银行对账单(每季度挑一次银行账,并作调节表,客户签字以便监督)。

3.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7.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山西省各项税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帐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6.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7.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四、收费标准、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服务费为每月人民币元。半年付元.一年付元.

2、支付方式。

半年付、年付须在甲乙双方鉴定合同后一周内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原始凭证交接时付款,过期一周不付服务费,甲方应按所欠费用的二倍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1.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书期满前,双方不提出终止时,合同将自动延长,延长期为本合同第一条所确定的时间。

4如服务范围超出本合同约定或业务量明显超出预期,甲方应酌情增加服务费。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委托代理记账业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一、业务范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即日起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甲方的义务是: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

(7)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8)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

()根据《_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指导甲方设计相应的会计制度;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为甲方提供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四、收费标准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每月在收到会计报表时,支付当期的费用。

五、违约责任。

4.关于会计账务出现的问题,办理交接手续以前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交接手续以后的由乙方负责。

六、争论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论,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决。

七、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未尽事宜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确定。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代理记账委托协议字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甲方要购买代理记账所需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必须的财务用品,费用由委托方支付,该费用不属于支付的代理记账的报酬中。

6、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xx元。不属于代理记账的范围的事项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以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对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拒绝。

6.对不符合会计做账要求的凭证票据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代理记账的报酬在每xx的申报工作完成后支付,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暂为xx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记账委托协议字

甲方:____________(委托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受托单位)。

一代理期限:____________。

1为了账务数据的衔接与完整,本协议最短委托期限为半年。

2双方商定,委托代理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基本服务内容:____________。

办理税务登记,协助税务核查,办理发票开户,编制财务报表,________日常财务,税务咨询。(如有特殊增加事项双方协商价格处理)。

三服务方式及代理费用:____________。

1甲方提供记账所需的原始票据,由乙方在乙方驻地运用财务软件做帐。

2票据传递方式由甲方送票。

4甲方须与协议生效后支付凭证,账表工本费________元/年(因账本是成套的,所以不满一年按一年付)。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____________。

1甲方应于每月末将本月会计做帐所需原始票据及资料交乙方,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移交资料包括:____________(1)银行支票票头,进账单,对账单等。(2)现金支出凭证,工作表等。(3)企业开具的收入发票,购进商品发票等。(4)报税所需证件及其他资料。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如甲方所提供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引起的纳税问题和相关处罚,甲方应负全部责任。

3甲方承诺并保证按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如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又未预先向乙方说明原因,乙方可单方面停止代理服务,由次引起的税务责任及其他责任由甲方负责。

4乙方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运用相应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5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及时准确的完成受托任务,为甲方提供日常财务,税务知识的咨询,并保证涉及甲方的财务资料和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泄露,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1任何两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本协议期内,除遭遇不可抗因素和对方有非法要求外,不得擅自解除协议,若必须提前解除协议,则要求解除协议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相当一个月代理费的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代理记账委托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地址:红旗大街号海格集团**室。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周际威责任会计: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年月至年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甲方的义务是: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

(7)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8)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9)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指导甲方设计相应的会计制度;。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为甲方提供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四、收费标准。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预付3个月的费用,到期后在每季度初10日内收到会计报表时,支付下一期的费用。

全年凭证、账簿费用为150.00元。其中包括用友套打凭证、账簿、差旅费报销单、费用粘贴单、工资表、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

五、服务方式。

客户选择的服务方式为(公司取票客户送票)。

六、会计档案保管。

1、在会计年度内,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由会计公司设专人专柜保管;。

年度终了后,交由客户自行保管,交接时双方需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七、违约责任。

4、关于会计账务出现的问题,办理交接手续以前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交接手续以后的由乙方负责。

八、变更、解除及争论解决方式。

1、协议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不得单方修改或终止协议,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协议或出现。

其它法定终止情形的,协议书终止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会计交接手续;。

3、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论,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决。

九、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期。

十、未尽事宜。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确定。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责任会计: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处理

委托关系是代理关系的基础。委托关系解决的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内部关系;代理关系解决的是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对外关系,是代理权的行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欢迎大家参考。

(1)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3)委托人可以委托一人或者数人处理委托事务。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1)标的是劳务,属于服务性。

(2)诺成性合同。

(3)有偿和无偿合同均有。

(4)非要式合同。

(5)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的合同。所谓委托人的事务,是指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委托人若不委托处理就不得亲自为之的事务。委托事务可以是与经济利益相关联的事务,也可以是与非经济利益相关联的事务。可以是法律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事务。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处理的事务不能委托。不能委托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

两者容易混淆。代理关系的发生基于代理权,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是基于法律规定、或者有关部门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与委托没有关系。只有在委托代理的情况下,才能有两者竟合的问题。但两者不能等同:

(1)委托关系是代理关系的基础。委托关系解决的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内部关系;代理关系解决的是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对外关系,是代理权的行使。

(2)代理必须是法律行为,委托不一定都是法律行为。

(3)代理权的形成属于单方授权,委托合同属于双方合议。

(一)要搞清属于何种代理。

合同法除继续保留了民法通则关于显名代理的规定外,借鉴英美法系,首次承认了隐名代理的合法性。从而使代理有了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的区别。今后遇到有关委托合同纠纷时,就要首先搞清属于何种代理。

(二)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的概念。

(1)显名代理:指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定的代理。即: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直接承担的代理形式。显名代理的突出特点是代理人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活动。

(2)隐名代理:是指合同法第402、第403条所称的代理。核心是代理人(合同法中使用的是受托人的概念)以自己的名义,在被代理人(合同法中使用的是委托人的概念)的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隐名代理的突出特点是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直接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活动。隐名代理的法律后果承担与显名代理的法律后果承担有不同的规定。

(三)划分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的意义。

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的制度在英美法系早就有规定。我们国家的民法制度原来规定的代理种类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集中体现在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二节,但从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形看委托代理居于核心地位。当时从立法的角度没有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的划分,司法实践只承认显名代理的存在,不承认隐名代理的存在。这种规定无法妥善解决在国内经济领域里经常出现的外贸代理纠纷问题。由于外贸代理中的代理人即外贸企业对内属于委托合同,收取的代理费非常低,对外是以外贸企业自己的名义与外方签订合同,根据原有的民事法律,由于没有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民事责任如何承担的规定,而一旦在代理过程中出现外方或者委托方未能正常履约的情况,外贸代理企业则往往要独立承担全部责任。收取的代理费过低与其要承担的责任过大,明显违背民事活动的公平原则。这次合同法的立法思想提出要体现统一性,突出实用性,强调与国际接轨,符合国情。鉴于此种情况,在这次制定的统一合同法典中,吸收了英美法系关于代理制度中划分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的优点,在合同法第402条、403条中增加了隐名代理的内容,从而有效地解决了外贸代理纠纷责任不公平的问题,使我国的代理制度更加趋于完善。当然,我国的隐名代理虽然是从外贸代理中出现的问题引发的,但合同法所适用的范围却并仅不限于外贸代理,而是适用所有这类代理纠纷。另外,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的提法,也不是立法的规定,而是学理解释。

(四)隐名代理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承担。

显名代理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承担大家比较熟悉,在此不作分析。隐名代理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承担是一个新问题,在合同法第402条、第403条作了规定,这两个条款也是整个合同法第430个条款中最难理解的条款,对此作一下重点分析。

根据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事先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可以把隐名代理划分为两种,即:事先知道的隐名代理和事先不知道的隐名代理。

1、事先知道的隐名代理的责任承担。

事先知道的隐名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情形。这时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时,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也就是说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委托人和第三人享有和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产生纠纷,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便由责任人承担,受托人一般不承担合同违约的民事责任。合同法第402条的除外条款中所称的确切证据我的理解是指受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在该合同中直接明确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能由受托人和第三人享有和履行,与委托人不发生法律关系的情形;或者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者纠纷发生后,受托人和第三人之间达成了由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履行义务的协议的情形。

2、事先不知道的隐名代理的责任承担。

事先不知道的隐名代理是指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产生纠纷,由于违约原因的不同当事人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第三人违约,委托人直接介入权的行使。在第三人违约的情况下,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这就称作委托人直接介入权的行使。但这种权利的行使有一个例外限制条款,就是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怎样证明知道或者不知道,这里存在一个由谁负举证责任的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承担原则,应当由第三人负举证责任。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时,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当然,第三人也具有对委托人的直接抗辩权。

(2)委托人违约,第三人选择权的行使。在委托人违约的情况下,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这种选择就是第三人选择权的行使。合同法同时规定,一旦第三人选择了受托人或者委托人其中之一作为权利行使的对象后,第三人不得再变更选定的相对人。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一)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

(1)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按要求完成,忠实职责)。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2)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办理)。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分经委托人同意和不经同意两种情形)。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3)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报告义务)。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结果。

(4)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交付义务)。

(5)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过错承担责任原则)。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

(1)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管理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2)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赔偿损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另委托)。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1)一般情况下,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采取的是过错责任。

(2)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主要有:雇工合同、承揽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行纪、居间等以劳务为内容的合同。

(一)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1)名义不同。行纪只能以行纪人自己的名义,委托合同可以以委托人自己名义,也可以以受托人名义。

(2)行纪人必须是经注册的法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3)行纪合同有偿,且收费有标准,委托合同分为有偿和无偿。

(4)行纪人自己支付费用,委托合同由委托人付费。

(5)行纪人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6)行纪人享有留置权,委托合同不享有留置权。

(7)行纪人有提存权。

(8)行纪人有变卖拍卖权。

(9)行纪合同里,委托人和第三人没有法律关系。

(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1)居间是提供信息。

(2)居间人是以自己的名义。

(3)居间有偿,办成了要报酬,不成要费用。

(4)居间责任比较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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