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故事(专业16篇)

时间:2023-11-27 22:55:56 作者:温柔雨

优秀作文展示了作者对于语言的驾驭能力,通过简洁明了的表达给读者带来阅读的愉悦。接下来是一些来自优秀作文的句子,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在寒冷的冬夜煮一杯浓浓的香茗,听一曲舒缓的音乐,携一卷唐诗宋词。于是我的阅读故事从这里开始。

当繁忙与琐碎充盈着我们匆匆的步伐,当世俗与尘埃纠缠着我们迷惘的思绪。这时多想让心灵纤尘不染,多想让内心深处的那根弦放松平缓。古人曾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而我却把那悠悠五千年的经典视为心灵最珍贵的杜康。

在人生最迷惘,最困惑的时候是阅读为我点亮了那一盏盏通往成功与幸福的灯塔。在那一次次阅读中游离出了多少激动与感怀。

记得曾经有一段时间痴迷于金庸笔下的英雄侠客,钟情于一壶酒,一把剑,一身胆气走天涯的豪放阔达。绘声绘色的描述让人陶醉,每每阅读时都忘记了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武侠小说里的每一次挥剑,每一句对白,每一段波澜起伏的情节都给了我无比的满足与酣畅,有天夜里竟废寝忘食读到了天亮,却一点也不觉得累,正是那些故事为我们诠释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阅读中无不闪烁着人性的光辉与芳华。

读中发芽,然后在字里行间拔节、开花。

星期天的下午阳光很眷顾这间小屋,一朵一朵的阳光落在阳台上,落在书桌上,落在我的心间。我坐在地板上,背靠着阳台,从书橱里选了一本平日里最喜欢的散文细细的品读,那字字句句都是作者智慧与心血的结晶。每一句都蕴含了灵气,就像是一个个会说话,会唱歌的精灵。那优美的辞藻是文章的眼眸,在无数次的深情凝视中我被感动,被牵引。

午后的时光过得总是那么快,当我还沉浸在丰美的意境与感慨作者飞扬的文思时,黄昏已如期而至,夕阳落在发黄的书页上化作一个美丽的句号,书里一个世界,书外一个世界,书里的世界很神奇,书外的世界很诗意。这个下午我让心灵真正的度了一个假,我的灵魂穿梭于作品中那仙境般的场景,如在深邃的山林里掬了一杯清泉一饮而尽。美哉,快哉,乐哉!

周末当人们都在狂商场,尽情的打扮自己的时候,当音乐厅响起节奏明快的旋律,人们尽情为这个时代摇滚的时候,我却把自己置身于一片茫茫的书海当中,尽情咀嚼着那一篇篇精美的华章带给自己的乐趣。或浅吟,或低唱,或栩栩如生,或绘声绘色,让人足足过了一把瘾。每一次进书店都会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发现自己的最爱。就像在沙滩发现珍珠一样的欢畅与惬意。所以我每次从不空手而归。看着书房里一撂撂的精神食粮,突然感觉自己好幸福。

从阅读中我曾无数次的与先哲们对话,无数次的'被那一串串妙语连珠所震撼,那散落在阅读中的思绪与感受也就成了我写作的源泉。同时,通过阅读我认识了不少文化界的朋友,我也深深的体会到了以文会友的无穷乐趣。

城市车水马龙,人群熙熙攘攘,那一片喧嚣与尘埃都将在阅读中被净化,阅读可以使人智慧,使人宁静,使人心灵得以休憩,得以升华,请让我们的城市多几分书香。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我喜欢阅读,尤其是喜欢阅读一些推理类的小说,虽然就像陶渊明笔下的好读书不求甚解,每当读起一本书的时候,还是会忘的周边的人说什么。

记得有一天早晨,老妈要出去外面,并且走之前叮嘱我说一定要把早饭做好。当时,自己正在认真地读书,没有没有认真去听老妈的话。只是听到老妈的叮嘱随便应了一声。

再一次沉浸在自己书海的世界中。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等老妈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我还没有生火,更不用说是做饭了。

这个时候老妈就说我不是让你做饭吗你怎么还没有生火?怎么还在看书啊我走的时候你不就是在看书吗?这个时候我才把自己的思绪从书海中拔出来,并且还跟老妈说并没有听到他说让我做饭这件事。

没办法老妈只好自己去做饭了。可是那天的早饭吃了很久我也饿的肚子咕咕叫。但是谁让自己正在看书忘了老妈说什么呢。

生活中因为看书而听不到他人的说话这样的事情真的是常有发生,以至于后来爸爸妈妈让我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总是先把我手里的书拿走,然后再告诉我需要做什么。

当然更多的时候老妈看到我那么爱读书也不会嘱咐我去做什么事情。因为读书我得到了很多的知识,不是因为读书也在生活中闹了好多的笑话。

我与阅读的故事很多,希望书海能够伴我走过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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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地球失去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失去了翅膀。“莎翁将阅读的重要性为喻阳光、翅膀,而我也认为阅读是一件极为神圣且能陶冶情操的事情。

就如校训所说,读书是一种生活态度!阅读就像秋日里蔚蓝天空下纷纷扬扬而落的秋叶,令人感到一种莫名的心静如水;阅读就像置身与世外桃源垂钓,收获的满舱鱼虾,令人欣喜无比;阅读就像放弃安逸而笑傲风霜雨雪的梅菊,令人的精神得到升华。

在我的校园中,当漫步绿树如荫的校道时,随处可见的是一个个信箱似的“书巢“,它们被各个班级装饰成各式各样的风格。你随挑一处,选一本好书,坐在斑驳的树影下,翻开一页,就可以进入那片属于自己的一隅安静天地,仿佛世界上只剩了那些文字与耳边的蝉鸣,只管尽情地在文字的海洋中倘佯。正是有了如此一个阅读氛围浓厚的学校环境,使我养成了热爱阅读的习惯,我与书本从此成为了好朋友。

记得有一次,与家里人闹了不愉快,心烦意乱。躲进自己的房间里,本想蒙进被子里大睡一场,谁料下起了暴雨,一声声的闷雷打在我的心上,心中愈发的烦闷,只好无奈的坐起来。拿起一本《唐诗三百首》,心不在焉地扫过一眼,不料出奇的被吸引住了。赵师秀写的“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这是如何的一幅景啊,我从中品出了诗人的寂寞与淡淡的愁绪。郑谷的“半烟半雨江桥畔,映杏映桃山路中”与孟浩然的“带雪梅初暖,含烟柳尚青”又使我感到了初春的暖意,驱走了我内心厚厚的乌云,透进一束暖阳来;又读到杜甫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体会到了一种广阔的胸襟与开明高远的志向……慢慢的,我翻完了一整本书,抬起头雨停了,内心的烦闷也消逝了。阅读确是一件令人忘忧的乐事呢!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当你读的书多了,自然会有许多挚友,他们能在你犹疑不定时指点迷津,能在你成功时助力,更能在你失意时给予安慰。阅读的益处是道不尽的,我会将阅读变成为自己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起来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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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阅读,同学们都叫我是“书虫”。为什么我会爱上看书呢?原因来自我的妈妈,小时候,妈妈总是会给我讲睡前故事,陪我一起看书,慢慢的我听得多、看得多了,就对书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很想自己快点长大,认识更多的字,可以看懂书本,可以自己讲故事。

中班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自己可以看懂的漫画书:《父与子》。我拿到以后爱不释手,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那些幽默的图画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和笑声,至今这本书已经被我翻得破烂不堪,但是它一直都还放在我的书架上,偶尔我还会去翻阅。大班的时候,妈妈又给买了《窗边的小豆豆》读给我听,我听着听着就为巴学园着迷了,我好向往巴学园,好希望自己快点成为一名小学生。我好喜欢小林宗作校长,他们的“山珍海味”常常让我垂涎三尺!当我真的成为小学生后,我学会了更多的知识,认识了更多的字,慢慢的我阅读了很多很多的童话故事、人文历史、科学幻想等等书籍。在书中我学会了很多老师那里学不到知识,懂得了很多哲理,我懂得了古人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深刻道理。

读《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时候,我明白了历史的轮回,我渴望自己能成为一名历史考古学家,去挖掘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读《昆虫记》,我了解了昆虫世界的神奇,我希望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动物学家,并将这个梦想付诸行动,蚂蚁、蚱蜢、小鸭子、蚕宝宝、小仓鼠、西瓜虫等等,都成为我生活中的伙伴;读《查理与巧克力工厂》,我仿佛亲临了巧克力工厂,甚至闻到了香气扑鼻的巧克力的味道,我做梦都在想:旺卡先生要是能发明一种“坚强”的巧克力糖那该多好啊!读《皮皮鲁和舒克贝塔》,我又仿佛伴随着舒克贝塔登上了五角飞碟,用1。7秒的速度环绕地球,我好想成为一名发明家,发明时光机,能穿越时空,到白垩纪时代去和恐龙交谈;读《牛顿》、《居里夫人》、《爱迪生》、《诺贝尔》,我明白只要有坚持不懈,不怕失败的决心,就一定能成为万众瞩目的名人,为人类贡献出一份力量。

我很喜欢读书,喜欢安静的读书,喜欢一本书反复的读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直到我真正能读懂、能体会这本书的真正含义的时候我才会放手。我觉得读书是快乐的,读书不仅能让我增长知识,更让我在生活中充满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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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阅读使我们进步,它拓展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使我们更加有文化、修养。从小到大,我和书之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而书的那份香韵,也伴随着我成长。

小时候,妈妈常常给我讲一些故事,有童话故事,有寓言故事,也有成语故事。小学一二年级,我稍微认了点字,就开始自己读书,但通常是读有注音的书。随着年级的升高,我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了,便学着读些名著,像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外国文学作品《童年》、《鲁滨逊漂流记》、《汤姆·索亚历险记》、《老人与海》,都是很精彩的书,令我爱不释手。

小的时候,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大润发购物,正好逛到文具区,那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我看见了一本《女孩成长故事》,便翻开它,想试读一下,可不知不觉中就入了迷:书中的故事十分有趣,每个人物都各有各的.优点,也各有各的缺点,人物形象十分鲜明。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津津有味的看着,却忘了,这书还不不是我自己的呢。不知不觉中,我差不多都快看了七八个故事了,才猛然醒悟过来。当时,爸爸妈妈还在一旁静静看着呢。我便赶紧告诉他们:我想买这本书。爸爸妈妈直接同意了。一回到家,我就捧着新书看了起来,直到吃晚饭了还舍不得放下。

读书使人快乐,也让人受益无穷。以前的我不是太喜欢看书,有时也只是看看书里故事的内容,却没有掌握读书的方法。到了写作文的时候,脑袋里就好像有一团浆糊,乱糟糟的,什么也写不出来,一点儿条理也没有。后来,我懂得了如何更好的读书,阅读时总会做做读书笔记,摘抄好词好句,梳理好文章的思路。读了书以后,我不但从书中学到了许多知识,这些书还教会了我许多人生哲理,我也能尽量把作文写得更好了。

这就是我的阅读故事。读书使我收获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强大了内心,提高了自我层次,对我们百利而无一害。让我们一起阅读吧,让书香伴随着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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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时候喜欢卡通画,但随着我逐渐地成长,接确书籍越来越少,我觉得读书没有什么味道。在陆老师不断地要求每天读书,读后有感,一开始我有点厌倦了,慢慢地习惯了发现原来书籍是那么有趣。我喜欢的书有《十万为什么》,《神奇校车》,《分类作文》。

我还要看更多的书,收获很多的知识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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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亚当斯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二位总统,为美国的独立立下过汗马功劳。

亚当斯在接替华盛顿就任总统时,美国正面临着与法国关系破裂的危险。到了17底,两国处于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交战前夕。

常识告诉亚当斯,要打胜仗,必须要有得力的统帅指挥。有很多人劝他亲自统帅军队,但他认为自己并不具有军事上的特别才能。思来想去,他认为华盛顿才是唯一能够唤起美国军魂、团结全美人民的统帅。最后,他下定决心请华盛顿出山。

亚当斯的亲信们得知后,一致表示反对。他们认为,如果华盛顿复出,会再次唤起人民对他的崇敬和留恋,这样势必对亚当斯的威望和地位造成威胁。

千军容易得,一帅最难求。亚当斯毫不动摇,认为国家的利益和命运高于一切。他授权汉尼尔顿立即给华盛顿写了一封信,请求华盛顿再次担当大陆军总司令,指挥美军打败入侵者。

与此同时,又亲自给华盛顿写了封信。信中诚恳地写到:“当我想到万不得已而要组织一支军队时,我就把握不准到底是该起用老一辈将领,还是起用一批新人,为此我不得不随时要向你求教。如果你允许,我们必须借用你的大名去动员民众,因为你的名字要胜过一支军队。”

华盛顿接到信后很受感动,表示愿意立刻肩负重任。幸运的是,就在华盛顿准备率军出征的前夕,亚当斯终于通过外交斡旋的途径同法国达成了和解。

这件事被美国人民传为佳话,亚当斯的正直与豁达也被广为传诵。后来,有位著名的记者采访他,问到:“您为什么不怕华盛顿复出会再次唤起人民对他的崇敬和留恋,进而威胁您的威望和地位?为什么敢于起用比自己更优秀的人?”

亚当斯开始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先给这位著名记者讲了自己少年时的一件往事。

“年幼的时候,父亲要我学拉丁文。那玩意儿真无聊,我恨得牙痒痒。因此,我对父亲说,我不喜欢拉丁文,能不能换个事情做?”

“好啊!约翰。”父亲说,“你去挖水沟好啦,牧场需要一条灌溉渠道。”

于是,亚当斯真的到牧场去挖水沟。可是,拿惯笔的人,拿不惯锹。那天晚上,他就后悔了,整个身子疲惫不堪。只是他的傲气不减,不愿意认错。于是,他咬紧牙关又挖了一天。傍晚时,他只好承认:“疲惫压倒了我的傲气。”他终于回到了学拉丁文的课堂上。

在以后的岁月里,亚当斯一直记着从挖水沟这件事中得到的教训:必须承认人有所长,也有所短;人有所能,也有所不能。认为自己样样都行,实际上恰恰是自己的不自量力。

亚当斯深有体会地说:“真正出色的领导者,绝非事必躬亲,而是知人善任,特别是能敢于起用比自己更优秀的人才。如果高层领导者事无巨细,一律包揽,那只能成为费力不讨好的勤杂工似的领导者。”

我的阅读故事汇集

从认字起,我就喜欢读书。但是农村比不得城里有图书馆、青年宫、新华书店,十几里外的镇上十字街主卖吃穿杂货,罕见书籍,买本新华字典还得车马劳顿去四十里外的襄阳城。我15岁考上重点高中才第一次进城,在那以前,我就像一只在沙漠里踽踽独行觅寻绿洲的骆驼。

上小学时,我最盼望开学,开学发新书,迫不及待地拿高我一年级姐姐的新语文书当课外书,但是几篇课文经不住两天翻。小学校园搬迁校址,很多校园资产流失在外,大表哥不知从哪儿弄了几本优秀作文书。那些来历不明的作文书我宝贝似的看了一遍又一遍,当时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村子里的黑丫爸爸在城里当货车司机,经常给她捎回一些城里才有的稀罕东西,吃的穿的玩的都还好,像《三百六十五个夜,夜夜都有新故事》那样厚厚的故事书可眼热煞我了。我小时候生性极腼腆,不肯红口白牙张嘴就借书,在家偷了鸡蛋换雪糕再问她借书看。书不给借回家,只能课间休息看,我个子矮坐在第一排,胆子又小,万万不敢上课看,等下课等得百爪挠心。黑丫人不地道,一书多借,吃完雪糕就翻脸不认人了,书才看了一点就给夺走了,我心里像缺了一个大窟窿,用此刻微信用语说,感觉就像错过了一个亿。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书一到手非一气儿看完不可,生怕没看完又被夺走了。

高中是一个转折,尽管校园开放的楼梯间阅览室只有简单的几本杂志,而且开放时间仅限每一天晚餐时一小时。但我一手拿馒头一手翻那些杂志时,心里竟有种小小的满足感。校门口好多卖馒头、卖炒饭、甚至修鞋的铺子都兼卖各种世界名著,当然都是盗版的,但是价钱便宜,标价二三十的杀杀价七八块就能带走,在当时也算一小片绿洲了。苦于囊中羞涩,我也没敢大买。高二期末考试,在数学考了70多分(满分150)的状况下,我阴差阳错地拿到全班第一,得了精英奖200元。盘算一下能买不少东西,但我妈说奖学金抵掉一个月生活费。余下的我花30元买了一件棉袄,还剩几十块买了《简·爱》和《红楼梦》。这两本书对我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简·爱独立坚韧的性格令人动容,而《红楼梦》就是天空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要一奉十、常读常新。高二暑假在屋后的桃树下一边剁猪草一边看《红楼梦》里林妹妹写的白海棠诗。我多年后到莫愁湖公园才一睹白海棠的芳姿,但是“偷来梨蕊三分白,借的梅花一缕魂”写得太传神了。突然听得一声闷响,我没理会,直到小腿被蚊子咬了一口,我抬手一拍,眼睛的余光发现身旁一米远处一条肉滚滚的大蛇盘成一圈,正冲我吐信子,几乎骇死。

饭铺子上买来的盗版书错别字多,而且高中课业繁重,始终没有尽兴阅读,大学时代才算真正开启了阅读时代。高考完填志愿,我第一志愿英语,第二志愿中文,不服从专业调剂,因为前几届有人选了专业服从就被调剂到马克思专业了,我睡里梦里都惧怕他老人家的。同桌总分比我多一分,英语比我少两分,她本来报的其他校园,问了我的志愿后,改得和我一模一样,我却毫不知情,直到拆开录取书,她喊我一齐去报到才恍然大悟。老师和家长觉得挺可惜,但我自己蛮高兴,因为最后能够理直气壮大看特看那些“闲书”了。

本科校园的逸夫馆很是幽静,拾阶而上,曲径两旁是终年翠绿的竹和时不时迸出的嫩笋。平心而论,藏书并不丰富,库存老旧,但是对于多年无书可读的我来说,已经很丰盛了。猥琐的体育老师总是动手动脚,我坚持上完一节半课,扭头就径直去小山上的图书馆了,任凭他在后面歇斯底里地大喊“站住,你学号多少”?随手从书架上抽一本《呼兰河传》,刚翻几页就惊为天人,心里替作者萧红鸣不平,明明才华超过张爱玲,怎样一点名气也没有,之后看现代文学史,才明白萧红和张爱玲被并称为现代文学女作家的双子星座,且学界普遍把萧排在张前。我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惭愧,挤更多时间泡在图书馆。教文艺理论的女辅导员五十多岁了,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字都叫不利索,这种浪费生命的课程我统统翘了去图书馆。喜欢一个作家,就把架子上所有的.作品刨出来慢慢看。我上大学才接触电脑,但因为上网费很贵所以在网上耗费的时间极少。手机是大四下学期才买的,考研准考证上的电话留姐姐的,所以没浪费时间玩过手机。我真庆幸本科黄金时间都花在喜欢看的书籍上。虽然很多书看起来是闲书,不在考试范围内,但拓宽了视野,而且在图书馆静静看书的时光至今回忆起来都很享受。

我最喜欢躲在阅览室最里面的小隔间,那所大学学风一般,不到期末考试,里面几乎没人,我独自享受“三枝两枝新绿,位置小窗前头”的闲适惬意,午后阳光洒在脚背上暖洋洋的。有一次大白天看《一只绣花鞋》,毛骨悚然,很怂地挪到人稍微多点的大间,此刻就淡定很多了。

我右手小拇指磨出一排茧子,体重从90多斤降到70多斤,几乎拼了小命才考上底蕴丰厚的雪松大学研究生。雪松大学光是中文系上千平米的资料室就书架满溢,更不要说图书馆的样本库、古籍库等特色馆藏。刚到雪松大学时,我每一天沉浸在资料室或样本库里,不亦乐乎,但很快就接到我妈的电话,她问我是否有出去找兼职挣钱。我当初不顾家人激烈反对,倔强地考研,信誓旦旦地保证读研期间所有费用自理。雪松大学是当时为数不多保留公费读研的知名高校,每月还给三百元生活费,但是在沿海省会城市,这点钱真不够用。我开学半个月,就因为舍不得花钱买凉鞋捂出了脚气。

每次挂了我妈的电话再回到书桌前,就开始心烦意乱了。最受刺激的是研一冬天过生日,宿舍5个人谁过生日谁请客吃饭,从但是生日的我为了合群,从自己生活费里硬省出100元,连续一个月没有打一个荤菜,吃不饱就多买几个馒头垫着。到生日那天已经弹尽粮绝,我饿了一天等着晚上请舍友出去吃饭。

这次刻骨铭心的挨饿经历促使我花了很多时间做兼职。去二级学院监考、出版社15元每千字的校对、写小文章,乐此不疲。当时我觉得不再向家里伸手要钱就是独立、就是有骨气。此刻回头想想,浪费了一生中最宝贵的阅读时光,心痛得滴血。

毕业后,第一个工作单位是报社,不谙世事的我自以为是的“文化单位”,进去之后才明白和文化没啥关系。每一天泡在“地铁十分钟直达”“尊享一梯一户”之类的软文里,按客户的要求从4个版改成3个版再改成4个版,偶尔写个稍微有点深度的曝光房屋质量新闻稿,最后都沦为领导裹挟房产开发商投放广告的筹码。回出租屋倒头就睡,上班两个月我连书都没摸过,这才发觉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在报社hr的忽悠下,我手里只剩一个户口迁移证了,也就是传说中的“口袋户”。我激动地跟hr大吵大闹,很快就失业了。

接下来的四年我捱过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前前后后换了5份工作,搬了6次家。遭遇过上班不给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不公正待遇,饱受肠易激综合症和躁郁症的折磨,心里常常有一种“浮萍漂泊总无根”的凄惶和焦躁,体重和免疫力都大幅度下降。有一年夏末,凌晨三点急性肠胃炎,我顶着冷汗浸透的湿发想打车去医院,但是没走出小区就虚脱,只好蹲在马路牙子上等救护车。躺在急诊室里输液,突然害怕自己会客死他乡。在餐厅端过盘子、在商场站过柜台,直到身份证过期前半个月,我才去事业单位报到,找回了自己的户口。

这些年经常望见研究生自杀的杯具新闻,大多是像我这样从农村独自到大城市求学、工作受挫的。我的经历可能比他们很多人更坎坷、更狗血。那几年,整个人处于半与世隔绝的状态。连续七年没回老家,年三十一个人在出租屋里紧闭窗户,免得听到热闹的烟花炮仗不知所措;从不主动联系同学,别人在qq上呼一下,我应一下;手机里几乎没有存一个私人电话号码,所以充一百话费能够用好几个月。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好想像整整两年都没有笑过了,可我笑点很低的,以前看周星驰的电影会从凳子上一向笑得滑到地上。

我之所以挺过来,并不是我更坚强、更幸运,而是因为有书籍的陪伴。不堪回首的日子,在撑不住的时候,我本能地寻找诗和远方来安慰自己。我的诗与远方一是去逛玄武湖,因为那年去雪松大学研究生面试,一下火车为玄武湖一池碧波倾倒,说了一句“人生只合金陵死”的傻话,所以玄武湖在心里占据着图腾般的位置。更多的精神慰藉来自书。

毕业那年的中秋节,我在南图办了一张借书证,十分认可南图每一天闭馆时播放的录音“人生至乐莫如读书”。劳累回出租屋,最享受的事情,莫过于看看喜欢的书了。以前只觉得它们是消遣,没想到有一天它们会成为黑夜中的星光。有一段时间,在一家羊肉行出版社旗下的狗肉铺杂志社混吃等死。工作十分辛苦,大夏天的连续一个月,每逢周末扛着死沉的道具压得骨头嘎嘎响,前往苏北去卖杂志社的期刊,没有调休,没有加班费,连市区的路费都不能报销。每次都是一边两手不闲地拎着大包小包,一边忍受公交车上拥挤人群的白眼。最后一个周末回南京的路上,觉得顶不住火了,翻翻包里的南图借阅证刚好在,决定先去借本书再回家。结果一本书就着一碗粥,看得有滋有味,一觉醒来,浑身松快地去上班了。那本书的资料此刻已经记得很模糊了,但是当时透支的体力修复,胸中块垒尽消,不然不明白会不会憋成累成内伤。

阅读不仅仅让人享受美,也是人之所以为礼貌人的一个根本。人,是这个星球上唯一能够用文字记录生活与智慧、表达爱恨情仇,唯一能够透过阅读充盈心灵、丰富精神的生物。好庆幸自己这一世生而为人,好庆幸有书陪伴这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

小时候,总喜欢拉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虽然妈妈很忙,讲故事的时间总是有限,但爱听故事的我总是听得那么陶醉,求着他们再多讲一点儿。

现在长大了,我早已不再满足于听大人讲故事,而是沉浸在自己的阅读世界中,可我还是不满足。一到假期,便让爸爸送我去新华书店“啃书”。走进书店,满足感总是油然而生。有一次,我边走边翻阅书架上的读物,突然,一本《闻着孩子味儿的乌龟》吸引了我的目光。

我非常好奇里面写些什么,于是迫不及待地翻开,越看越想看下去,里面有很多人物像发着光一下指引着我情不自禁的读下去,我看完一本,继续搜索系列丛书,周围的谈笑风生丝毫影响不到我,结果连爸爸打我电话都没听到,最后爸爸只能停好车气冲冲的上来找我,当他看到我阅读投入的状态,怒气也随之烟消云散。坐在车里,我兴奋的跟爸爸聊着书中有趣的情节,在我的央求下,爸爸居然答应给我买整套《笑猫日记》,简直让我受宠若惊。

一个星期后终于拿到心爱的书,我爱不释手,迫不及待,一次又一次的在阅读的世界里漫游,不由自主地被书中的情节逗得哈哈大笑,也会被书中人物感动到落泪,爸爸妈妈看着神经兮兮的我,也被逗乐了,有一次陪妈妈去逛街,我边走边看,结果撞到了路边的柱子上,额头冒起一个大包,妈妈看了哭笑不得,送给我一个“小书虫”的爱称!

阅读让我浮躁的心得以平静,阅读让我爱幻想大脑变得更有智慧,阅读让每个地方变成充满书香的天堂。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有好多名人都说读书是一件好事,我也觉得是一件好事情。

我非常喜欢看书,去外面我买的最多的就是书。无论是下课还是自由活动,只要一有时间我就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很多人说读书非常无聊,但是对我来说,读书是最具有魅力的,也是最具趣味的。

记得有一天,妈妈把我送到新华书店看书,我一到这里就有一种回到故乡的感觉。我在书架上拿起一本书,就坐下来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别的人一目十行,而我却一个字一个字地细细品味。时间过得非常的快,很快就到我和妈妈约定的时间。妈妈悄悄地来到我身边,而我却浑然不知。妈妈轻轻地叫了我一声,我才回过头来,看到了妈妈。妈妈对我说:“回家吧。”我有些恋恋不舍地说:“好吧。”

如果有一天,读书成了每一个人的家常便饭,该多好啊!

我的阅读故事汇集

在小学二年级以前,我整天沉迷于打游戏、看电视。但是长期的玩游戏和看电视使我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我的视力逐渐下降。爸爸妈妈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为了保护我的眼睛,丰富我的知识,爸爸妈妈开始严格控制我玩游戏和看电视的时间并引导我走进了书的海洋。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来到保山学院图书馆,妈妈把我领到了文学书库,当看到堆积如山的图书时,我震惊了,书籍如一排排等待检阅的士兵,昂首挺胸,整齐划一地站立着。我如首长般穿梭在书籍当中,随手拿起一本《吹牛大王历险记》,不经意地翻看起来,随着情节的深入,我仿佛身临其境,被吹牛大王闵希豪生的幽默、乐观、机智、勇敢所折服。他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第一次知道书中的故事是那么有趣,它里面有奇思妙想的故事,有脱离现实的片段,有精彩绝伦的佳句,还有令人胆战心惊的画面……从此以后,我便爱上了阅读,阅读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无论是在家还是学校也或是出行,我总是带着图书,只要一有空闲时间,我就开始不知疲倦地阅读,毛泽东爷爷就曾说过:“觉可以一日不睡,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只要我一拿起书读起来,就会忘记周围的一切,有时候妈妈叫我睡觉,我还是一动不动地读书,因为书实在是太有趣了,我太想看完了再去睡觉。却总是惹得妈妈发脾气,说我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我只好关灯假装睡觉,等妈妈走了之后再悄悄打开台灯继续看书,直到困得不行了才睡觉。

从二年级到现在的短短三年间,我读过的书垒在一起已经比我的个子还要高了。其中有《小鹿斑比》《凡尔纳的故事》《淘气包马小跳的故事》《兽王全集》……徜徉书海,我不仅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领略了万千世界,尝遍了人间百态,明白了许多道理。但是,学海无涯,我所读的书只是书海中的沧海一粟,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还要读更多的书。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要踏着书籍的阶梯一步一步前行。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读完了《鲁宾逊漂流记》,里面面对孤岛没有任何退缩和烦恼的主人公鲁宾逊实在是令人佩服。

故事的内容大约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人名字叫鲁宾逊,他一心想出海航游,但是他的大哥因为在做战中不兴阵亡,所以他的家人不让他出海。但是一年后他出了海,经过几次出海之后,有一年的出海发生了一场意外使他呆在了孤岛上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但是他并没有对生活放弃,尽然在荒岛上重起了小麦,过了一多时间后他拯救了一名野人叫星期五。终于他碰到了一名船长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坚持不懈就是胜利,也让我知道了一个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有一次,我跟妈妈爸爸一起去金鸡湖玩,走着走着我就和爸爸妈妈走散了,我很害怕,后来我想起了笛福在书中写到: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后来我通过电话找到了我的爸爸妈妈。

记住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时候,一本好书就像一张书签,给人带来美好的回忆;有时候,一本好书就像一颗糖果,给人以甜美的味道;有时候,一本好书就像一个伙伴,让你感到不在孤独。而对于我来说,一本好书就像妈妈,它给予了我许多知识。

在家里,爸爸妈妈经常叫我“小书虫”,因为我只要一捧起书,就会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有时我在房间看书时突然大笑,搞得妈妈总说我神经兮兮的。

有一次,爸爸刚买回来的书,还没换好鞋,我就已经把书拿到房间去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就怪爸爸回来的太晚了,我才读了一小半会,妈妈就要让睡觉了。没办法,妈妈发话谁敢不听。我只好乖乖的把书放好。可等妈妈一走,我又拿起书看了起来,我越看越入迷,一看都看过时间了。第二天,我在一声叫喊中醒了过来。“哇!我竟然睡在书桌上。”妈妈说:“下次再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可不饶你!”

甚至还有一次,爸爸妈妈要出去,走之前妈妈特地叮嘱一定要喝牛奶,可他们一走我就把妈妈的话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我自言自语到。一看钟,已经两点了,爸爸妈妈要回来了。这时门打开了,爸爸妈妈回来了。妈妈问:“牛奶有没有喝?”我吞吞吐吐地说:“没···没有。”“那就喝两杯吧!”妈妈边说边瞪了瞪我,我调皮地向妈妈吐了下舌头。

我从阅读中得到了无限的快乐。

我的阅读故事范文

小时候,我才一两岁时,爸爸妈妈就每一天给我讲故事,我天天沉浸在奇妙的故事世界里。再大一些,我三四岁了,能够自我读一些可爱好玩的图画书了。那时,我读童话,是字很少而基本都是彩色图画的那种。我则每一天都幻想自我和白雪公主见面,和青蛙王子同桌进餐。到了我的小学时期,我越来越爱阅读了。书中的文字也自然变多了。三四年级时,我已爱看没有图片的书了,细细品读,发现每一段文字,都奇妙无穷。整本书下来,就像大脑去了一次奇妙的冒险。

我当然也有自我的阅读计划。差不多每一天教师都会给我们布置阅读作业,有时是看书,有时是背书,有时是写读后感。可我中午回家时,就忍不住要拿起书,翻阅一会儿。周六周日,更是我的大脑冒险时刻,我经常坐在书桌前或沙发上,看一个多小时书,任我在书的海洋中游来游去。

我喜欢阅读,因为它使我有各种各样的收获。比方说我最近在读的一本书《飞鸟物语》,它写的生动趣味,使我学会了许多写作方法。它的作者是中山大学的木也女士,她让我对中大里的鸟儿有了更全面的印象。就拿翠鸟来说,我明白了它的嘴巴很长、很尖,捕鱼很厉害,可爱又骄傲。

书是我们心灵的栖息地,期望同学们能将阅读融入生活中,从里面发现无穷乐趣。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有段时间,我们班非常流行看网络小说,大家晨读时看,课间时看,午休时看,吃饭时也看,甚至个别同学上课了还偷偷地看(当然,只有一些丧心病狂、走火入魔的人才这样没日没夜地看)。

但是“好景不长”。一天晨读,老师非常“不合适宜”地说:“同学们,从现在开始,严禁看任何网络小说,否则一经发现,后果自负。”老师走后,班级里立刻炸开了锅,大家异口同声地说了一句:“不带这么贱的(网络流行语)。”然后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起来,“这下连生活乐趣都没有了。”“苍天啊,大地啊,把我的耳朵治好吧,刚才是不是听错老师讲话了。”“思前想后,我们除了要集体反抗,还是应该集体反抗,必须要集体反抗!”“老师怎么会知道我们在看网络小说呢?难不成老师在所有网络小说上都装了监视器?”“难道是有什么人在威胁老师不让我们看网络小说?”但不管怎么样,以后看网络小说只能成为“地下党”工作了。就拿我作例子吧:今天我在学校门口买了一部网络小说,然后就把书塞进包里带到教室,再把书塞进抽屉里,一直都在抽屉里看。整理书包的时候,也是第一件事先把那本书塞进去,然后一直都不敢再拿出来。我对这件事的看法是:看网络小说也没什么不好啊,那些不好的成份我们也能分辨,实在看到了一些也无伤大雅;我们接受新事物要比老师快,没有老师那么多顾虑,也没有老师那种“网络小说就是坏”的旧观念。

真希望老师能把自由阅读的权力还给我们。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生活里,我喜欢的也就是看书,有一次发生的事情我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便让我渐渐地开始更喜欢上了书籍!每看一遍,也就会有我意想不到的惊喜和收获!

我曾经徘徊于《西游记》的经典里:孙悟空的英勇,唐僧的'执着,猪八戒的幽默以及沙和尚的忠厚。徜徉在《绿野仙踪》的智慧中,它让我们明白做什么事都要去认真,都应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回味于《海底两万里》的探险里:海里的世界是多门的丰富和神奇啊!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大家都可以借助它在考试中取得进步。因此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层一层的进发。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啊!我们应从小做起,养成好的读书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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