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寝室管理制度(优质23篇)

时间:2023-11-29 22:29:03 作者:碧墨

规章制度的建立应当注重民主参与,广泛征求组织成员的意见和建议。遵守规章制度是对组织和集体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负责表现。

中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1、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及学生指导的管理。

2、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

3、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中午按时休息;晚上按时作息;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上课时间必须由班主任签字,课后必须有指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且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取消注销资格、勒令转学等处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垃圾按规定的地方倾倒。

6、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告,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住校生不得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9、严禁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10、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1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学期末进行奖励。

12、住校生要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财物保管。严禁身边存放大量现金及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13、注意安全,学习期间,不得私自进入寝室。若发生失窃事件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保卫科或政教处。

14、住校生表现情况纳入评优、评“学生标兵”表彰,若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办法处分,并通知家长。

1、住校生翻越栏杆围墙及登屋顶、爬树和爬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2、住校生抽烟、喝酒;在宿舍里赌博或变相赌博。

3、住校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寝室。

4、住校生未经许可,私自外出。

5、住校生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熄灯后点蜡烛。

6、住校生有盗窃行为。

7、住校生有敲诈勒索其他同学财物的行为。

8、住校生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除以上制度外,未尽事宜,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督促值日生履行工作职责。

2、督促本室同学严格遵守寝室制度和作息制度。

3、负责检查本室同学的内务情况,遵守制度情况。

4、参与“文明宿舍”的评选工作。

5、每周安排一次卫生大扫除。

6、做好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工作,调解同学间的矛盾。

7、经常向管理教师汇报情况,协助搞好管理工作。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行,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管理的要求,特对学生寝室的管理作如下规定,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

1、学生必须爱护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2、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得将瓜果皮和纸屑带入寝室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水、关电,不浪费。

4、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

5、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无班主任认可不得将物件拿出寝室。

6、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不得在床铺上打闹,不准在寝室内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8、按照指定的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保持学生寝室安全、整洁、卫生,营造和谐的生活环境,老鼠窝特制订本制度。

一、听从住寝教师和生活老师的管理,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二、寝室长协助住寝教师管理寝室,按时就寝,落实卫生制度,对学生做出劝说,口头警告或交给老师处理。

三、各寝室学生不准互换寝室,如需调换,需经老师批准。

四、男生不准进女生寝室,女生不准进男生寝室,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需经老师批准。

五、严禁乱窜寝室,如有事需经老师或寝室长批准。

六、中午、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寝室,就寝后不允许私自离开寝室。

七、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寝室,若有特殊情况,需报告生活老师方可进入。

八、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九、不私自拿别人的物品,室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准自带火种,私自接电,点蜡烛看书等。

十、严禁在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下棋、打闹、攀爬楼梯护栏、时刻注意安全。

十一、按时就寝,做到就寝时不随便说话、不吃东西、不看书、玩手机等,确保休息时间和质量。

十二、起床后,认真整理内务、床单平展、直,被子叠放要四棱上线成豆腐块。床上不乱放衣物,床下、地面要干净;物品摆放到指定位置,把鞋放在鞋架上。

十三、遇到突发事件或突发疾病,及时报告住寝老师和生活老师。本制度从20xx年11月17日执行。学校根据以上条例,对表现不好的寝室和个人通报批评;对文明寝室和表现好的个人进行表扬。

延津县诚信学校。

20xx年11月17号。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建立传染病病情报告网络,设专人负责寝室疫情管理、消毒等工作,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寝室发生呼吸道或肠道传染病等疫情时,由寝室长报告宿舍管理员,宿管人员应迅速报告相关班主任、校医,校医在接报后同一时间内向学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报告,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有疫情时,由寝室长负责落实晨检制度,对同寝室请假的学生要做好登记,报到宿管人员处,宿管人员负责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当寝室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可采取以下消毒防御措施:

(一)管理传染源:发病学生应立即送医院诊治,明确诊断,并根据病情需要采取隔离措施。

(二)切断传播途径:对寝室采取如下措施:

1、空气消毒:

由各宿舍值日生负责开门、窗对流通风,每日四至五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必要时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进行空气消毒。

2、地面消毒:

由医务室负责提供消毒液,物管人员按要求配比消毒液后,用喷壶均匀喷洒每个宿舍地面和楼道、盥洗室等公用地面,每天一次。

3、重点部位消毒:

由各寝室值日生,把消毒液按要求配制好后,用布浸湿,对各宿舍门把手、壶把手、桌椅、门窗等宿舍成员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反复擦拭,每天一次。

4、物品消毒。

对于被褥、衣物等需暴晒消毒,饭盒、水杯、面盆等洗具应煮沸消毒或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三)监测易感人群:寝室各成员应严密监测,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饭盒、水杯、毛巾等生活用品不混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

寝室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如宣传栏、黑板报等,开展预防呼吸道、肠道传染病防病知识的正面宣传。教育学生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学习环境的`清洁与空气流通;鼓励学生多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自身抵抗力。安排有关传染病防治的知识讲座,消除学生的恐惧思想。

大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体现“文明、卫生、有序、活泼”的宿舍文化气氛,进一步加强我系对各寝室的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与监督体制。在系领导和班主任的正确领导下,在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方针的原则下,我系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学生宿舍安全守则

1、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公约》。

2、树立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对我系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我系提出,不准起哄,乱丢乱砸。

3、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一经发现没收炊具,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

4、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寝室就寝,不准擅自换寝室,换床位。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得随便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向班主任开假条。在规定的学习、休息时间内,严禁打闹喧哗及进行各种有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6、男同学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宿舍值班教师及门卫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提高警惕,学生会值班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并报值班教师、安保处。

8、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鞭炮。

9、保持室内整洁、门前清洁,做到卧具折叠一致,桌凳摆放一致,各种用物放置有序;不准随地吐痰,积存脏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饭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严禁在走廊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纸篓、扫把等卫生工具。

11、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设备。

12、爱护宿舍的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门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乱刻、乱画,严禁用脚向墙上踢及用手向墙上掷球,严禁用脚踢门、踢墙、踢走廊走格,无火灾时,不准随便搬弄消防器材。

13、严格钥匙管理制度,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发现问题应及时到物业和门卫登记。

(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未经我系同意,不准在房间内留宿非本房间人员,并严禁留异性人员住宿。

2、必须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学生宿舍除校方同意使用的电器外,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棒、电茶壶、电熨斗等高功率或危险性的电器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严禁私接电线、偷电。违反本规定对他人或院方财产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3、必须保持宿舍内外的整洁卫生,房间内不得张贴不文明健康的装饰,不准在宿舍内外乱扔、乱吐、乱丢、乱倒脏物;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

4、必须爱护宿舍内的家具、水电设施、门窗、门锁等,人为损

坏的要照价赔偿。住宿期间无条件服从我系对宿舍的调整。

5、不准在宿舍走廊打球、溜冰;不准敲打铁桶、脸盆、餐具等器具;任何时候不得喧闹起哄或向楼下摔东西,并禁止在宿舍区内打架、斗殴、谩骂、酗酒、聚众哄闹。

6、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房间内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灯等明火照明;严禁使用液化气瓶,严禁燃放鞭炮、烟花和在走廊内烧东西。

7、离开房间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以及房门钥匙,不准将房门钥匙交给其他人员。

8、房间内发生案件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和报警。

9、住宿人员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对宿舍区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未经许不准推销和销售商品。

10、以上各条款请住宿者严格遵守。因住宿者违反规定而造成的财物损失、人身伤害及政治影响等,按有关规定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日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各种相关规定与技能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宿舍管理,把学生宿舍当作自己的家,把维护学生宿舍的稳定和谐当成自己的职责,把建设营造安定和谐的宿舍当作自己的任务。相信我们的宿舍会更加的整洁、温馨、和谐。

大学,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我们的课外活动。传统的班级概念趋于淡化,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寝室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寝室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商丘师范学院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12级各班根据本班班情,特推选出每班一名的宿舍长管理委员,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纪律管理方面

1、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内容,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2、监督学生不得随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4、要求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6、要求宿舍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二)卫生及文化氛围方面

1、配合学院及学校每周五的卫生检查,督促各宿舍成员保持地面、

3、督促各宿舍成员注重集体生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4、要求每个宿舍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4、提醒各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以宿舍为单位,按要求统计每次节假日学生去向;

(四)奖惩方面

1、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可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费购买奖品作为鼓励;(该事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主要负责)

2、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长,可在本学期额外获加2分平时积分,

并计入期末综合成绩内。(获奖名单需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交于班长,以便算得综合成绩时保证可计入在内)

附 宿舍长职责

1、在辅导员及宿舍长管理委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宿舍事务,及时汇报宿舍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认真负责落实宿舍管理制度。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2015年度)

一、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 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2.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3. 未经宿管办楼长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4. 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 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宿舍内做到大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 倒水。

5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摆摊设点,叫卖或推销物品。 6 未经学院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7. 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寝室内卫生打扫干净,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关好门窗。

8. 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

9. 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

10. 严禁将宠物带入宿舍。

11.床卡必须对位粘好,寝室内同学不可随意调动损坏或丢失必须进行补办。

12.查房时,寝室内人员一律不允许窜房。

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化标准

1. 床铺要求: 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 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 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

3. 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干净明亮;无水迹痰迹等。

4. 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整洁。

5. 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杜绝蝇、蚊等虫子;注意个人卫生。

6. 墙壁要求:墙壁无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

7. 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粘贴的装饰物具有美感且不影响室内光线;窗弦上无灰尘;窗帘整洁。

8. 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 无水迹、痰迹等。

9. 内务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0. 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观大方。

11. 宿舍氛围要求:宿舍成员团结友好;宿舍间和睦相处;宿舍成员

共同营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有本宿舍独特的宿舍文化;对待来客礼貌大方,热情接待。

三、学生宿舍学生违章处理细则

(一)、内务

内务检查等级分为“最佳”、 “较好”、“一般”、“较差”、“最差”五个等级;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佳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表扬并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差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纪律

1.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扣操行分3分并对违章宿舍或个人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院通报批评并没收违章电器具扣操行分5分。

2. 对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并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内喝酒、打架、斗殴、起哄者,视其情节扣操行分1至5分,情节恶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 私调寝室床位或占用其他房间者,责令搬回原处。

5. 凡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球、跳舞等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者,给予口头警告,对聚众哄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

6. 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水、乱倒垃圾等破坏公共卫生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0.5分。

7. 在公共场所涂写、刻划、乱贴字画、标语,污损墙壁者,除责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 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使用明火者,给予口头警告;若导致火警、火灾,根据后果给予相应违纪处分或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9. 将宠物带入宿舍者,学生会有权将其宠物没收并上报学生处。

10. 生活部查房时,一经发现有请伪假、代房等一切违规行为者扣操行分2分。

11. 对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无故拒不开门接受各项检查;或刁难、谩骂、无理取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 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扣操行分2-5分。

附:内务检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况则周六和周日检查

违章电器及夜不归宿采用抽查形式

本制度适用于机电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校宿舍奖惩细节可查询学生手册

机电工程学院委

学生会生活部

二零零九年十月

一、内务

1.保持寝室、窗台、玻璃、门桌柜、地面干净整洁。

2.不得在寝室内乱扔垃圾,不得向窗外乱丢物品。

3.寝室成员应按值日表轮流值日。

4.寝室内应经常通风换气,使室内空气保持清新。

二、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盗、防漏电,外出随手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2.上下床时注意安全,不得恶意妨碍他人上下床,以免发生意外。

3.休息时注意关好门窗,以免遭窃。

4.寝室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

5.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照明。

三、纪律

1.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闹和大声喧哗。

2.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3.每位成员晚上11之前必须归宿,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宿者必须提前跟辅导员和寝室长说明情况。

4.中午寝室人员应保证午休。

5.不允许抽烟喝酒。

四、学风

1.全寝室人员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确保班级的到课率。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宿舍文化活动。

3.寝室内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在学评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4.诚实守信,认真应考,不无故缺席,考试作弊。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活氛围和安静、整洁的环境,维护学习、生活的正常秩序,养成温文尔雅的生活习惯。特拟定以下管理条例,希望各位同学共同遵守。

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排,接受学校的教育。

二、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保持寝室安静。熄灯铃响后,应立即安静,不准吃东西、讲小话乃至吵闹,不得听广播、录音机、mp3、mp4等,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三、坚持文明用语,培养集体观念,增强组织纪律性,生活上互相关心帮助。不起哄、不打架,不吸烟喝酒,不玩扑克麻将,不赌博。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直至纪律处分的处理。

四、经常保持宿舍和个人清洁,起床后,整理好内务。个人衣、被、鞋、袜要保持整洁,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不准随地丢弃废物,乱泼污水。不准在寝室里洗漱,乱泼脏水,严禁往窗台、室外扔垃圾或其它东西。

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关门锁。注意安全防范,禁止点蜡烛,不私接电灯、电炉、不准使用明火及家电;不在床上跳跃玩耍;就寝时应睡在有护栏的一头。

六、严禁在安全保护措施不具备的情况下踩窗沿和阳台边缘等危险区域晾晒衣物或故意做危险动作,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七、按指定寝室、床位就寝,不准私自换寝,特殊情况应经管理员和班主任批准。不得擅自留他人在寝室内就寝,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八、在上课、自习、做操及集体活动期间不得在寝室逗留,因生病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和管理员同意的除外。

九、注意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不得随意吐痰和乱扔脏物,保持寝室内外整齐清洁,各种生活用品必须排列整齐。主动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值日生要打扫寝室内外卫生,人人整理好个人内务,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室内外不得乱放、乱挂物品,不乱倒污水。打扫完寝室内外卫生后注意门窗上锁,以防财产失窃。

十、爱护公共财产,不乱钉钉子,不准乱拉铁丝或尼龙绳,不乱写乱画,不涂污墙壁。寝室门锁不得擅自换配,室内物具不得任意搬离。

十一、严禁将火药、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管制刀具或其它威胁人身安全的物品带入寝室。一经发现,除没收物品外还将追究责任。

十二、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纪律、卫生、公物保管等工作;安排好值日轮流表;记好寝室日记;每晚就寝前清点人数,并如实向寓管部学生、值周教师或寓管员报告;有义务如实向值周教师或宿舍管理人员报告违纪情况;在上课和学校放假期间,寝室长应指派专人负责关窗、锁门;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

十三、熄灯铃响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接听、拨打电话。

十四、值周寝室要按照规定及时彻底打扫公共场所的卫生。

十五、其他:

1、愉快接受寝室长的监督管理,不得有意为难寝室长,逃避责任。

2、遇卫生大扫除,当天值日生要积极参加,服从安排,相互协作,顾全大局,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要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加强校风、学习建设、维持校园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l、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二、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2)打架斗殴;(3)有偷窃行为;(4)吸烟喝酒;(5)看黄色等不健康书刊;(6)赌博行为;(7)私自接纳他人留宿;(8)向室外、楼下扔物品、倒污水:(9)损坏公物、私接电器情节严重者;(10) 不尊重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宿舍长安排,影响宿舍成员的利益。(11)其它违纪行为。

三、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结业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宿舍长,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生管处登记,学校派人维修。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每月对男女生宿舍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各评出一个示范宿舍,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将以锦旗形式体现,奖励将以现金形式体现,金额为100元,由生管处负责表彰及奖励发放。

牛营子小学生活办

2015年9月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xx-xxx-xx小学

2011年9月

一、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早上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1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5、午间有午自习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自习,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回宿舍。

6、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7、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8、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9、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二、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mp3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基础部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常规要求:

(一)、 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班主任指定)。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二)、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6点45分前离开、7点30分前离开、下午2点45分前离开、晚上7点45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宿舍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宿舍卫生不合格计。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大小便、打(踢)球、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骨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宿舍人员,并取消参与本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宿舍全部成员一同给予处罚。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

学生会及各室长每天早上7点25分至7点50对各宿舍进行检查,要求各宿舍一名值日生在宿舍内等待检查,将发现问题记录同时反映给各宿舍值日人员并且每天公布检查结果。

三、奖励和处罚方法:(宿舍内务检查每天每间宿舍分为优、中、差三个等级,优为5分,中为3分,差为0分)

1、单间宿舍周评:“优”23分(含23分)以上,“良”20—22分,“中”17—19分,“差”17分以下。

2、单间宿舍月评:“优”平均分在22分(含22)以上,并且每周得分须在21分

(含21)以上,“差”平均在17分以下。按月评出文明宿舍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鼓励。

3、班级平均分(班级所有宿舍的每天得分相加后的平均值):“优”22分(含22)以上,“良”20—21.9分,“中”17—19.9分,“差”17分以下。根据班级平均分所属的等级按量化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奖分或扣分。

四、宿舍检查标准

1、地面:(包括前阳台及过道)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用干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窗台及窗缝无灰尘,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牙缸摆放在洗漱台要整齐有序;牙刷摆放方向一致;桌面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用品: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放在被子上面,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床上无杂物。

5、床下鞋子:摆放整齐,鞋跟向外(两人最多只能摆放8双)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6、后阳台及水桶:清洁,无痰迹、污迹、果壳、废物等;水桶摆放成一条线。

7、衣物晾晒和衣柜:外面一条链挂衣服,并且上衣和裤子分开挂,里面的一条链子挂毛巾、内衣等;禁止私接乱接线来乱挂衣物;禁止室内挂衣物(若遇雪等特殊天气,衣服要整齐悬挂);衣柜顶上统一排放放行李箱,并且衣柜排放不能挡着窗。

8、垃圾桶和卫生工具 :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洗。

9、卫生间、公共卫生 :马桶洁白干挣,无异味;门外不能堆放垃圾,不能摆放鞋子,自觉遵守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10、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高雅、整洁,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整体效果空间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新。

五、 宿舍内务评分方法:

1、在不合格项目下打“×”,很差项目下打“××”,特别问题在背面说明。

2、没有×或一个×评定为“优”,两个×或三个×评定为“中”,三个×以上评定为“差”。

3、如在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宿舍的当日卫生成绩为差:

(1)有未叠被子、蚊帐现象;

(2)宿舍所管辖有区域内有烟头或槟榔汁;

(3)在宿舍私拉电线或破坏公物;

(4)锁门或除一名宿舍值日生外还有其他同学滞留宿舍。

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徳育处与生活部共同负责。

2、住宿生宿舍由生活部根据各班实际人数合理安排。住宿生床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休息,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调动床位。

二、宿舍公共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的公共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

2、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附属设施,不准私自移动、调换、搬出宿舍。不踢门、不撞门,不准私自调换、安装门锁,不准私拆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公物损坏及时到生活老师处报修。

3、宿舍内公用物品由宿舍长负责管理。如有人为损坏,由宿舍长协助查明并按规定赔偿,损坏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无法查明损坏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

4、不得在宿舍内任意增添家具和其它生活附加设施。

5、住宿生在放假离校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导致公共财产受损毁,由宿舍集体赔偿。

三、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水电设备由总务外负责安装、修理,学生不得私自对水电设备进行修理,改动。

2、生活老师要加强检查,及时报修,防止水电浪费。

3、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等,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4、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违反者严加处理。

5、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等用电器。如不慎引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四、安全保卫

1、提高警惕,严格管理。人走上锁,防止不轨者混入宿舍区从事盗窃、敲诈、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动。如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物,学生应及时报告给生活老师及学校有关部门。

2、严禁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烟花炮竹、硫酸、打火机、火柴、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区内。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

4、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或其它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伤害。禁止爬窗户或翻越栏杆进入宿舍。

5、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不要携带手机、各种贵重物品及过多现金回校,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遗失。

6、男、女住宿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纪律处分。

7、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到宿舍开放时间学生禁止进入宿舍区内。若因病(事)确需留在宿舍者,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

8、如有外来人员(如家长、朋友)找住宿生,该同学应到学校门卫室会客。确需进入宿舍区的,必须经值日行政同意并登记,在学生作息前半小时离开。

9、学生放假应及时回家,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五、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再讲话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室内布置要整洁大方,禁止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3、讲究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清洁,禁止回宿舍用餐。不准从宿舍内向外倒水和弃置杂物、脏物。

4、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允许打牌、打球、踢球,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干扰他人休息。

5、不能随意睡别人的床位,或几人共睡一个床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的生活用品。

6、宿舍内不准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偷盗、打架、斗殴、抽烟、酗酒。不准从围墙处与外界联系及传送物品。

7、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教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如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按有关规定停宿、退宿并给予相应处分。

六、内务卫生管理

1、各宿舍要制订宿舍公约,值日生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2、宿舍由舍员轮流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如浴室的`卫生由每个宿舍轮流清洁。

3、内务要求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擦拭干净;衣服、鞋子、毛巾等摆放整齐、合理;日常用品和洗漱用具摆放工整;被褥叠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无杂物。

4、根据室内情况,可布置简单的装饰美化宿舍环境。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一、遵守寝室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吵闹,按时作息,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寝室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乱接电灯,禁用“热得快”、“取暖器”等。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看书,不得焚烧废纸。点蚊香时应注意蚊香摆放位置,确保安全。

三、寝室内要注意防火、防盗,人走时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尽可能存放在银行。

四、严禁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走廊上玩篮球和足球。

五、不准在寝室内摸高、跳台阶,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打闹。

六、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猜拳,不准玩扑克。禁止传阅淫秽书刊以及其它淫秽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七、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凡未经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不得向窗外乱扔杂物,吐痰,不得在墙上乱涂、乱写、乱张贴。

九、爱护寝室设施,不得损坏灯具、开关、水龙头、玻璃等物品。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向总务处申请报修。

十、每天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双休日留校住宿,必须由班主任批准,周六下午4:00钟报寝室管理员处。留宿者必须在晚上7:00钟回寝室,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生的寝室生活行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任何人未经管理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外出住宿,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回寝室。

3、寝室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全面负责该寝室的纪律、卫生和财产的管理,如安排落实清洁卫生值日、记载寝室考勤、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该寝室成员管理,寝室长必须率先垂范、公平公正,对寝室成员热情关心、严格要求。

4、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寝室;各寝室的学生不得互窜寝室,如因事需要,必须经管理员批准。

6、管理员对学生寝室的管理责任:维护寝室正常秩序,指导寝室长工作,教育、督促学生遵守寝室制度,处理偶发事件,做好各种考核记载,及时联系班主任。

1、按时就寝:就寝铃响后,不讲话,不吃东西,不得随便出入寝室,不准在寝室和走廊上高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做与就寝无关的事情;下晚自习后,迅速回寝室洗漱,做好晚寝准备。

2、起床铃响后,不睡懒觉,迅速起床洗漱、理好床铺、准备上课。

1、寝室内物品的摆放要求:床上被子的叠放要四棱上线成豆腐型,床单(席子)、枕头和枕巾不皱乱,床垫不外露,小件生活用品(水杯、牙膏、牙刷等)统一放齐在阳台处桌面上,鞋子和洗脸盆放在桌下,水桶齐放在卫生间水龙头下并随时装满水,毛巾整齐晾挂阳台墙上。

3、保持寝室内、外和卫生间的清洁卫生:每天打扫两次(中餐和晚餐后);不随地吐痰,不在寝室内用餐,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乱画,不向窗外、楼下和走廊上倒水、扔垃圾等。

2、防火灾: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燃点蜡烛;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3、防事故: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1、节约用电、用水,人离关灯断流;

2、爱护寝室内的寝具和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卸、拆装各种设备实施;

3、进出时,轻手关门,禁止擂、撞、踢门;不得多人共床损坏床位;

4、不得在寝室内乱写、乱画、乱贴;

5、损坏公物,照价赔赏;破坏公物,加倍赔赏。

1、以上各规章制度,各寝室相关人员务必遵照执行,如因不遵守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者自负。

2、本规则自20xx年5月7日开始执行。

学生寝室消防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住宿生生命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宿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办法,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学生宿舍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

三、全体住宿学生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从保障自身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行为,防微杜渐,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提高防火安全警惕性,任何人不准故意破坏、拆除或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同时要保证宿舍楼内防火通道畅通无阻。

五、住宿生在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电灯,认真检查好室内情况,方可离开。

六、住宿生不可擅自私拉电路,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以外的照明。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电褥子,一经发现,没收电器设备。情节严重并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不准擅自设置灶具(如煤气炉、酒精炉、火炉等),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废纸及弃物,禁止在宿舍楼内点蜡烛,禁止一切其它可能引起火灾隐患的行为。

八、任何住宿生不得在宿舍楼内私自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九、加强住宿生防火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对火灾规律及其危害的认识,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常识的了解,提高住宿生防火意识,提高全员防火安全责任感。

十、维修人员在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对电器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作好记录报告主管领导。

十一、防火安全检查是实现依法治火、严格监督的重要手段。宿舍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学生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特别是节假日防火安全大检查及重点要害部位大检查,提高预防管理水平。

十二、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反学校防火安全制度的一切行为。

十三、住宿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法令,违反制度规定视其情节,对其进行停宿、退宿或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宿舍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的秩序,结合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个宿舍应设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务,建议由舍长担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全体宿舍成员学习消防制度,组织讨论制定火灾发生时的安全逃离方案。

三、宿舍人员应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了解身处环境的火灾危险程度,认识各种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表识,懂得防火常识,熟悉灭火知识(如使用各种类型的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等设施),掌握报警要领(如正确拨打火警电话,和大声疾呼及手动报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灭火中的有关安全事项,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体位置,应急照明平时不得关闭等消防安全知识。

四、宿舍人员应定期检查宿舍,检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老化线路或其他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解决隐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员监督,宿舍全体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做好室内卫生保洁,宿舍内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池内,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内存放物品,如纸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时处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烧起火。

3、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禁止用电超负荷运行。

4、保证用电器只在宿舍有人时使用,宿舍无人时不能使用,用电器应尽量远离床铺等易燃物。

5、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电褥子,严禁在宿舍床上点蜡看书。

1、 遵守国家规定的消防法规、法律。

2、 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员、住宿人员,都必须熟悉宿舍的地理环境、出入口位置、

消防通道等。

3、 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员,住宿人员都必须懂得使用灭火器材,懂得如何在紧急

情况下怎样报警,怎样进行有效疏散。

4、 禁止在宿舍抽烟、丢烟头,尤其要杜绝卧床吸烟现象。

道门都有不能上锁以保证畅通。

7、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8、 严禁在宿舍及宿舍周边燃放烟火爆竹。

9、 非酒店专业电工,不准在宿舍内擅自接驳电源、线路。

10、 服从上级和酒店专业人员的管理,爱护宿舍的消防设施及器材,保证各种

消防设施和器材能正常使用。

住宿人员离开宿舍时,要认真检查室内是否留有火种,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职工生活的安全与健康,强化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

2、 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3、 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人走关窗锁门。

4、 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焚烧物品。

5、 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6、 不准私自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二、消防管理制度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舍长为第一责任人。

1 、楼内的.灭火器等各种防火设施,除专管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损毁,挪动,确保防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2 、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3 、保证防火通道畅通,严禁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4 、不准私自拆电气设施,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气设备上拴挂蚊帐。

5、禁止在宿舍内烧饭、做菜、煮食物。

6、学生宿舍楼层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并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管理责任。每两周一次检查、维护和保养各种消防器材设施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7、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通报项目部。火警电话: 119 ,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国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 禁止私接乱拉电线 和将插排线拉到床上使用台灯、电扇、充电、听收录机等。

二、 禁止躺在床上吸烟和在床铺上点蜡烛照明看书。

三、 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进宿舍。房间没有人时和晚熄灯后,应关闭电器开关。

四、 宿舍楼内禁止使用明火、烧废旧物品、纸屑等。

五、 爱护宿舍楼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非火警禁止使用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

六、 宿舍如发生火警、火灾时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9或110)和学校保卫值班室(电话3373201),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并通知所在楼的人员紧急撤离到安全地带。

七、 学校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宿舍及个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学生宿舍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时间:2015-7-20 15:32:11 来源:宿管科

为了规范和做好学生宿舍安全防火工作,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特制定下列规定:

1、学生生活指导员是学生楼层和宿舍安全消防工作的责任人。应切实加强责任心,高度重视安全消防工作,重视搞好宿舍成员的安全消防教育,增强大家的安全消防意识。

2、要不断完善和熟悉学生宿舍消防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学生演练,熟悉程序,掌握方法。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启动宿舍消防预案。

3、要充分发挥指导员助理和宿舍长以及学生干部在安全消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严格楼层值班制度,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4、禁止在学生宿舍楼层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化学、危险物品等。

5、学生宿舍楼建筑安全可靠,按建筑规范定期修缮;保持楼层内供水、供电线路、设施的正常工作状态。

及时报告和修理损坏的家具、电器。

6、学生宿舍楼层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并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管理责任。每两周一次检查、维护和保养各种消防器材设施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7、学生应当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技能。熟悉宿舍楼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掌握基本的防火自救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技能。

8、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禁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严禁在疏散通道、楼梯、走廊、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严禁封堵安全出口;严禁随意改变防火门的常闭状态;严禁擅自移动、挪用、损毁消防器材、消防标记;严禁随意启动消防警铃、消防设施。

9、学生应当自觉做好日常防火工作。严禁在宿舍楼内烧废纸、点蜡烛,禁止将点燃的废纸、杂物扔向楼外;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明火;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扔烟头和把烟头扔向窗外;严禁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熨斗、电热毯、充电灯、微波炉、电冰箱、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电水壶、取暖器、空调等电器。

10、禁止在宿舍内烧饭、做菜、煮食物。

11、禁止在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私接灯具、电器等。

12、禁止未经申报批准在宿舍内使用电脑。

13、落实奖惩措施。对严守职责,工作落实,安全消防工作成效明显,将给予当事人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造成消防安全问题后果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将追究当事人经济、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为了规范和做好学生宿舍安全防火工作,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特制定下列规定:

1、学生生活指导员是学生楼层和宿舍安全消防工作的责任人。应切实加强责任心,高度重视安全消防工作,重视搞好宿舍成员的安全消防教育,增强大家的安全消防意识。

2、要不断完善和熟悉学生宿舍消防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学生演练,熟悉程序,掌握方法。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启动宿舍消防预案。

3、要充分发挥指导员助理和宿舍长以及学生干部在安全消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严格楼层值班制度,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4、禁止在学生宿舍楼层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化学、危险物品等。

5、学生宿舍楼建筑安全可靠,按建筑规范定期修缮;保持楼层内供水、供电线路、设施的正常工作状态。及时报告和修理损坏的家具、电器。

6、学生宿舍楼层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并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管理责任。每两周一次检查、维护和保养各种消防器材设施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7、学生应当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技能。熟悉宿舍楼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掌握基本的防火自救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技能。

8、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禁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严禁在疏散通道、楼梯、走廊、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严禁封堵安全出口;严禁随意改变防火门的常闭状态;严禁擅自移动、挪用、损毁消防器材、消防标记;严禁随意启动消防警铃、消防设施。

9、学生应当自觉做好日常防火工作。严禁在宿舍楼内烧废纸、点蜡烛,禁止将点燃的废纸、杂物扔向楼外;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明火;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扔烟头和把烟头扔向窗外;严禁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熨斗、电热毯、充电灯、微波炉、电冰箱、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电水壶、取暖器、空调等电器。

10、禁止在宿舍内烧饭、做菜、煮食物。

11、禁止在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私接灯具、电器等。

12、禁止未经申报批准在宿舍内使用电脑。

13、落实奖惩措施。对严守职责,工作落实,安全消防工作成效明显,将给予当事人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造成消防安全问题后果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将追究当事人经济、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宿舍应使用永久、半永久建筑房屋或活动板房,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建造,檐口高度不得低于2.8米,门和主要通道宽不少于1.2米,应适当分区间隔为数间房间,且必须明亮通风,门窗应齐全、牢固,窗户面积不少宿舍面积的1/5。

第二条宿舍室内地面要求浇筑厚度不小于10厘米厚,强度不低于c10的混凝土地面,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坡度不少于0.5%,并严禁有积水。

第三条宿舍的入住人数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每房间不得超过25人。

第四条工人入住宿舍,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并做好登记,不得更改。退宿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非本工地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第五条每间宿舍门口应挂牌标明入住班组、入住人姓名。

第六条宿舍内若使用大于36v电压须做好漏电开关保护。电线拉设应符合防火要求和低压线路架设规范,严禁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严禁在电线上挂晒毛巾、衣服等违章行为。

第七条宿舍必须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宿舍内外天天有人打扫,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第八条宿舍必须按入住人数设置适当的男女淋浴间、厕所,每25人至少设置1个淋浴位和1个厕所蹲位。

第九条宿舍内应设垃圾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人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第十条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寝室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行为准则。

2.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周日晚12:00前必须按时返校。

10.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三)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1.周一如不能按时返校,需持家长书面请假条;。

2.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者,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寝室管理制度

寝室内务管理要做到“四整齐”、“五清洁”。具体要求为:。

1、床位整齐,被子叠成方块形,统一按“朝门口”的位置排放,枕头放在被子上方,被子和枕头摆放整齐;叠起的被子、毯子及垫被要拉平整,不能起皱;床上不准堆放书籍、衣服及其它杂物。

2、床位整齐,床下不得堆入杂物。

3、厨内物品要统一摆放整齐,厨门平时关闭。

1、地面洁:寝室由值日生每天打扫两次(早上起床后及午睡后)特别是床下容易忽视的地方要打扫干净,无积垢,打扫后(上课期间)纸篓里不能留有垃圾,地面须经常保持整洁,禁止出现瓜皮果壳,值日生负责宿舍全天保洁。

2、壁厨洁:经常擦洗,保持清洁。

3、墙上洁:墙上无乱涂乱画、乱刻乱贴、无蜘蛛网,无脚印。

4、门窗洁:门窗要经常擦洗,做到无灰尘、无蜘蛛网、无脚印;窗台无杂物。

5、门口、走廊洁:无果皮、纸屑。

敲打、拉绳、粘贴。

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根据宿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大部分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损坏须照价赔偿,未经公司行政部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室内整洁干净,进入室内要穿拖鞋,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和外来人员拒绝入住,未经行政部允许擅自带人入住,当事人乐捐1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嫖娼、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5、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安全,避免浪费水电。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

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大声播放收(录)音机、手机彩铃和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

7、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清扫,轮流值日。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8、严禁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9、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行政部管理人员请人维修,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员工负责。

10、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员工自行准备,员工必须按公司分配规定使用各自的床及用品等,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个人财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1、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行政部办理退出手续,由行政部管理人员清点宿舍物品,遗失、损坏则按价赔偿。

12、行政部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应主动进行劝止、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的员工,或明知故犯的行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的初步意见,其中罚款乐捐处理的幅度为10—200元,报公司行政部审批后执行。

13、宿舍的`防盗门钥匙有专人负责,并在行政部登记,若擅自配钥匙将持钥匙人和擅自配钥匙的人每人乐捐100元,入职未满三个月的员工不得单独持钥匙,未按此规定执行原持钥匙的人乐捐100元/次。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行政部

2011年11月7日

为了统一规范宿舍分配管理,完善公司福利待遇,促使公司管理工作顺畅进行,特制定以下宿舍分配管理制度。

1、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含试用期内或公司临时聘用的)员工,非xx籍、距离工作地xx公里以外的员工。由本人申请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安排宿舍。

2、宿舍分配标准

2.1公司高级管理级别

对根据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高层管理者,公司提供县城内1套精装两居室宿舍作为宿舍,配备空调、电视、洗衣机、冰箱、配套厨卫、网络、桌椅、衣柜、双人床,房租费、取暖费、中介费、物业费、网络宽带费、水电费及燃气费公司全额提供。

2.2 部门经理级别

对根据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经理级管理者,公司提供县城内精装一居室(或一间房)作为宿舍,配备空调、电视、洗衣机、冰箱、配套厨卫、网络、桌椅、衣柜、双人床,房租费、取暖费、中介费、物业费、网络宽带费、水电费及燃气费公司全额提供。

2.3 部门主管级别

对根据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主管级管理者,公司提供县城内1套精装两居室或三居室宿舍进行合租(每人一间房),配备相关家电(视租赁情况而定),房租费、取暖费、中介费、物业费、网络宽带费、水电费及燃气费公司全额提供。

2.4 员工

对根据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员工,公司提供县城内1套精装两居室或三居室宿舍进行合租(每人一个床位),配备相关家电(视租赁情况而定),房租费、取暖费、中介费、物业费、网络宽带费、水电费及燃气费公司全额提供。

2.5倒班员工

考虑倒班员工深夜下班回家的安全问题,公司提供暂时住宿。房租费、取暖费、中介费、物业费、网络宽带费、有线电视费、水电费及燃气费公司全额提供。

3、住宿申请流程

本人填写《员工住宿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其真实性,副总经理审拟,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专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住宿。

4、宿舍管理

4.1 入住时,所有住宿人员必须交纳房屋保障金。退宿时,宿舍及宿舍的配套设施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公司全额退还保障金。

4.2宿舍配套设施不得随意搬迁、拆改和变卖,不得损坏和丢缺。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责任由所住宿舍的员工承担。宿舍配套设施损坏由所住宿舍人员自行修理,宿舍配套设施丢失由所住宿舍人员自行赔偿。

4.3个人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住宿人员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如有纠纷,自行处理。视情节轻重可上报办公室或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公司取消住宿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4.4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合理利用资源、爱护房屋、保持原状、注意防火防盗。所有住宿人员必须注意用电安全、用水安全、人身安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宿舍及宿舍配套设施的损坏、损毁,人身伤害、伤亡,由员工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如不能接受此条款,可以放弃公司安排的住宿。

4.5 所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保护环境,爱护公共设施。

4.6 公司宿舍必须是公司员工本人入住,不得租借给他人。各宿舍入住人员一经确定,不得私自更换。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及出差除外)的员工,公司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

4.7针对员工宿舍的水电气费用,由员工先行垫付。每个宿舍指定专人与办公室对接,于每月20日提交符合报销要求的发票,实报实销,每套房子不能超出100元/月的标准,超出金额由员工自行承担。

4.8对于合租的宿舍,房间的分配及房屋配套设施的使用,由员工自行协商解决。

4.9所有住宿人员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无杂物。

4.10宿舍内一律禁止饲养宠物及家禽,不得随意张贴字画及钉物品,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

4.11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打架、斗殴、赌博、嫖娼、偷盗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4.12 暂时住宿的倒班员工,需提前半天提交住宿申请,部门经理核实真实性后,办公室发放临时住宿钥匙。住宿时,保持室内卫生;住宿后,保持宿舍原状。

4.13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4.14 处罚规定。违反以上条款,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取消住宿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5、附则

(一)根据xxx实际情况,经公司同意xxx办公室可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xxx办公室。

1: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2: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喧闹,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不得弄脏和乱划墙壁。

卫生检查及奖罚制度

1:各宿舍设立宿舍长、制订宿舍成员值日表。负责房间的清理打扫。 2:垃圾胡乱堆放、未放入公司制定的垃圾桶内,每发现一次扣除本房间值日人员100元。

住宿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使用超负荷的危险用电器。

2:烟头不得随地丢在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3:严禁在墙上门上、门窗随便张贴字画及钉挂物品。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订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1、 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 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3、 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 住宿员工必须要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20-1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5、 住宿员工要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8、 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公司综合部。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造成一定后果的除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9、 公司将安排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并给予打分。 根据每月评分总和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2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元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10、 住宿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编制: 审核: 批准:

寝室管理制度

一、住宿生入住前应签定《住宿承诺书》,做到讲礼貌、讲礼貌,争创优秀宿舍,争当先进个人,自觉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和宿舍自管会的管理,不得影响学生宿舍正常管理秩序。

二、学生进校后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到统一划分的楼层房号住宿。未经生活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房间。如遇宿舍调整,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按时间调房或搬迁。

三、学生必须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晚上无特殊原因不得晚归。夜间晚归的学生,应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生活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严禁住宿生夜不归宿。

四、学生必须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或私自拆装宿舍各种设施设备,凡是人为损坏公用设施者,必须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1—2倍罚款。学生要爱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消防设施或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损坏消防设施者学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职责。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域吸烟、酗酒、赌博、斗殴、吸毒等。在学生宿舍区域,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动,在宿舍使用体育器械严重影响他人休息者,将对该体育器械予以没收。学生不得在宿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观看、传播观看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六、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器具进入宿舍。

七、学生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或私自使用电热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凡因学生不遵守相关用制度引起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由职责人承担所有职责并负责赔偿学院或第三方的所有损失。

八、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大笔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自我宿舍的钥匙,不得借与他人,一旦丢失应立即向宿舍长或生活指导教师报告。

九、市内学生周末原则上不得在学院留宿,寒暑假所有学生必须准时离校。特殊原因节假日确需留校住宿者,应向系部领导提出申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才能留宿,留宿期间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十、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客人,更不准留宿异性或男女生同宿。特殊情景需留宿客人,必须报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未经许可,任何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确有必要到异性宿舍会客者,必须征得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并到值班室登记。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进入宿舍进行维修、卫生等工作,应经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允许,并做好进舍离舍的时间、事项等相关登记,不得做一切有损学生利益的事情。

十二、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如有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宿舍值班室举报。走读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学生宿舍。

十三、学生必须爱护环境卫生,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严禁在墙壁上乱贴、乱写、乱画;严禁向走廊、窗外泼水、丢杂物;垃圾和废物实行袋装化处理后倒到指定的地点;禁止携带一次性饭盒进入宿舍楼及在宿舍内用餐。

十四、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按要求做好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每一天轮流打扫宿舍,个人用品应放置整齐,随时坚持宿舍的整洁与美观。

十五、坚持宿舍用水卫生,按要求节俭使用纯净水,不得用纯净水洗各种杯具,时刻坚持饮水机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无污染。

十六、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在接到离校通知后二日以内内办理退宿手续,将私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则不予签发学生离校清单。

十七、以上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者,根据我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职责。

十八、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寝室管理制度

二、细则:

1、每天三餐后由各班寝室长负责安排人员打扫,饭后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

2、寝室物品摆放要求整齐统一,整洁。

3、讲究卫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不乱丢垃圾,果壳,乱倒剩菜剩饭,污水等。

三、评分标准:

3、值日生乱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4、乱丢果壳、剩菜饭等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5、卫生间卫生乱、脏、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况,酢情加减分。

四、附则:

1、本寝室人员未扫的而其他班级学生帮助打扫的加1——2分。

2、不满监督员监督无故顶撞扣分行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员所在的班级及个人卫生分。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5、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并拥有解释权。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三牌楼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内住宿的所有学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学生和在我校短期进修培训、访学交流等其他学员和我校来华留学生。

第四条: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总体规划和床位测算;负责学生宿舍的整体调整分配,推进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统筹管理;负责三牌楼校区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管理物业的招标和监管、指导宿舍物业履行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保洁、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通报需要其处理的相关情形。相关具体事务由学生工作处下设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管办”)处理执行。

第五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供给年度招生、毕业、学籍变动等涉及学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为学生宿舍分配和调整的依据。

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负责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和督促住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学生宿舍的各项具体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确认研究生住宿许可条件。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区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关案件的查办;负责学生宿舍楼宇安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换;负责督导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学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调配和学生宿舍家具购买配备、空调维修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负责确定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并按照“学管办”供给的学生住宿信息按收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

第十条:学校基建处负责新学生宿舍的规划和建设。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现有学生宿舍的修缮、绿化与景观工程、水电气设施维保、道路维修、生活服务类设施设备建设与维保以及装修改造的具体落实等。

第十一条: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一卡通业务、网络故障维修等工作。

第十二条: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参照本规定制订留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并协调留学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导宿舍物业进行留学生宿舍管理。

第十三条:入住须知。

(一)入住学生需遵守《南京邮电大学学生手册》及《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二)已办理好开学报到手续,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即获得本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三)学生必须按学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需调整者,应填写《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管办备案,学管办及时更改学生住宿名册。

(四)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宿舍及床位进行调整,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整工作,及时自觉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绝调整。

(五)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含在校内学生宿舍区外住宿)。对未办校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外住宿的学生,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在学管办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休学的学生持学校决定或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景,应在三天内到学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学生应在退宿手续完成后三日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对遗留的个人物品,学校不负责保存。

(五)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

(六)学生休学期间,应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条:假期留校须知。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应离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应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管办备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学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假期住宿证刷卡进入宿舍。

第十七条:住读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住本市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宿,节假日如需外宿,亦须请假;

(三)外出者,至迟必须在23:30前返校;如逾时回到,须在苑区值班室登记,申明原因备查。

第十八条:校外住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本事的学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确系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须按规定申请退宿并办理有关手续。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下一学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和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初审经过的学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校外住宿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办理流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景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办理租房事宜。

4、办妥租房事宜后,将《南京邮电大学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原件、租房协议书复印件交学管办留存备案。

5、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学管办、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学院和学管办登记备案。

7、申请表审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应重新申请。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按照有关部门租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

5、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将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

7、对已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处理。

8、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供给住宿场所,确因特殊情景需再回校住宿者,应在学校有条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学管办批准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十九条:作息制度。

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礼貌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宿舍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违反者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一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应按规定在值班室进行各种登记,并配合值班员的询问。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学生应积极配合。

(二)学生进出本栋宿舍时应持本人的学校卡,经门禁系统确认允许经过后方可进出,不得尾随他人进出,不得将本人学校卡借与他人或借他人的学校卡进出。无卡闯关者送保卫处处理,卡遗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辅导员开具的住宿证明并作登记。如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必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

(三)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度。会客时间段为8:00-21:00,学生应在一楼公共区域会客。学生直系亲属如需进入寝室内探访学生,在被访学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来访者应出示并交验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经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内探访;探访时间段为8:30~12︰00,14︰00~17︰00,探访时长不得超过0.5小时,原则上异性亲属不得入室探访。来访者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四)全体住宿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主要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掉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遵守消防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严禁一切在学生宿舍点蜡烛、点煤油灯、焚烧纸张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第二十一条:宿舍水电。

(一)严禁将违章电器带入宿舍和使用。学生宿舍违章电器是指在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蒸煮器、电炉、电熨斗、电炒锅、电暖器、电热毯、电暧宝、电吹风、电卷发器、电暖鞋器、带电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电冰箱等不论功率大小,均属于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的违章电器;凡是无3c认证,不贴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章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给各类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直接放在床铺上使用;严禁无人值守时充电。违反以上安全规定者,除暂扣违章器具外,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节俭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三)在供给公共电热开水器的楼栋,住宿学生应节俭使用开水,勿浪费水电资源。

(一)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报修单,属于物业维修的,由物业维修部门每一天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不属于物业直接维修的,由物业帮忙联系维修。宿舍楼内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由物业负责专人联系报修。

(二)学生在使用宿舍内供给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三)宿舍内的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职责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

(四)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五)宿舍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属于自然损坏,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用和材料费。

第二十三条:宿舍礼貌卫生管理规定。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不得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禁止攀爬门窗、顶楼、栏杆等危险行为。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打扫,每一天清扫2次。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

(三)学生按照要求,搞好寝室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一天做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坚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处的整齐洁净。值日生应当每一天清扫客厅、卫生间、洗漱间、浴室、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蹲坑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公德,坚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

(五)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应坚持宿舍安静。严禁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对所饲养或种植的动植物予以清出宿舍处理。

(七)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宿舍区集会、游行或从事宗教活动。

(八)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在宿舍区内信息栏张贴海报,应经学管办批准。

(十)未经允许,不得在宿舍区内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各种电池驱动的车辆;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蒂。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非法的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礼貌生活习惯,树立完美的精神风貌,建立学生宿舍个人积分评估制度,作为学生宿舍表现的奖惩依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宿舍礼貌标兵”评审奖励,评选出“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的宿舍长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五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有异常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表现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团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四)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提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五)其他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学生宿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其中受到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参评“宿舍礼貌标兵”等个人奖项,所在宿舍不得参评“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

(一)经商,违章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

(二)故意损坏公物;

(四)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

(五)盗窃他人财物,敲诈勒索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七)酗酒;

(八)阻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侮辱、辱骂工作人员;

(九)赌博;

(十)观看、传播非法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传播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十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诬陷他人;

(十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须坚持卫生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爱护灯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三、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四、注意节俭用水、用电,按时熄灯。

五、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炉、电烙铁、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人离开宿舍时,必须把电灯关停。

七、学校宿舍实行每一天查铺制度,各学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对无故不按时作息的人员,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并进行登记,过后要查明原委。

八、不准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批准。

九、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景要报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员。

十、上课时间,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得逗留宿舍。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严禁攀登窗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寝室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持续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务必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在本宿舍的学生务必遵守和执行。

1、后勤生活服务科学生宿舍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及有关部门务必密切配合。学生宿舍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礼貌、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带给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礼貌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由各系从党员职责岗的学生负责人中推举产生。寝室设室长一人。管委会受学生会和宿管中心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礼貌寝室建立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1、新生入校后务必持报到注册缴费清单到学生宿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后,方能按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状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生宿管中心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凭校徽和学生证进出宿舍,并自觉理解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或班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用心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状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酗酒、赌博、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不准推销物品。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处以5—30元的罚款,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水煮器、煤油炉等,不准私自乱接电线、电话线、网线,违者将视情节按供电部门的规定处以20~35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棕垫、竹胶板、锁、门窗、玻璃、灯具、开关、插座、电话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都务必由该室的学生负责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上课前将垃圾清扫出寝室(其它时光一律不准往过道上堆放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和居民房上乱倒剩菜剩饭,乱泼污水,乱砸酒瓶,乱丢鞋袜、馒头、纸屑等一切杂物。

10、不准偷电,违者罚款50元,如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按时按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者予以罚款。

11、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2、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务必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留校学生按规定缴纳必须的住宿费用。

13、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掉宿舍大门。遇到特殊状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状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所在系或学生处。

14、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由学生宿舍提来源理意见并报学生处。

宿舍开关门时光。

开门时光:早上6∶30。

关门时光:晚上11∶00(星期五、六为12∶00)。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一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持续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持续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3、洗衣房坚持每学期为学生洗涤三次卧具(蚊帐每学期洗一次)的制度。并做到认真负责,不污染、不损坏、不丢失。(洗衣房每一天公布洗涤班级,由各班生活委员统一送取)。

4、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5、各系生活部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礼貌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专项奖励。

全体同学都务必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用心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党员职责岗”在各系的指导下起好示范作用,协助学生宿舍开展宿舍管理工作,共同营造礼貌、清洁、有序的寝室环境,为校园文化建设作贡献。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从xx年9月1日开始执行,由后勤服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寝室管理制度

2、寝室物品摆放要求整齐统一,整洁。

3、讲究卫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不乱丢垃圾,果壳,乱倒剩菜剩饭,污水等。

3、值日生乱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4、乱丢果壳、剩菜饭等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5、卫生间卫生乱、脏、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况,酢情加减分。

1、本寝室人员未扫的而其他班级学生帮助打扫的加1——2分。

2、不满监督员监督无故顶撞扣分行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员所在的班级及个人卫生分。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5、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并拥有解释权。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寝室管理制度

一、住宿生入住前应签定《住宿承诺书》,做到讲礼貌、讲礼貌,争创优秀宿舍,争当先进个人,自觉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和宿舍自管会的管理,不得影响学生宿舍正常管理秩序。

二、学生进校后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到统一划分的楼层房号住宿。未经生活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房间。如遇宿舍调整,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按时间调房或搬迁。

三、学生必须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晚上无特殊原因不得晚归。夜间晚归的学生,应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生活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严禁住宿生夜不归宿。

四、学生必须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或私自拆装宿舍各种设施设备,凡是人为损坏公用设施者,必须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1-2倍罚款。学生要爱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消防设施或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损坏消防设施者学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职责。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域吸烟、酗酒、赌博、斗殴、吸毒等。在学生宿舍区域,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动,在宿舍使用体育器械严重影响他人休息者,将对该体育器械予以没收。学生不得在宿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观看、传播观看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六、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器具进入宿舍。

七、学生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或私自使用电热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凡因学生不遵守相关用制度引起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由职责人承担所有职责并负责赔偿学院或第三方的所有损失。

八、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大笔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自我宿舍的钥匙,不得借与他人,一旦丢失应立即向宿舍长或生活指导教师报告。

九、市内学生周末原则上不得在学院留宿,寒暑假所有学生必须准时离校。特殊原因节假日确需留校住宿者,应向系部领导提出申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才能留宿,留宿期间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十、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客人,更不准留宿异性或男女生同宿。特殊情景需留宿客人,必须报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未经许可,任何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确有必要到异性宿舍会客者,必须征得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并到值班室登记。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进入宿舍进行维修、卫生等工作,应经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允许,并做好进舍离舍的时间、事项等相关登记,不得做一切有损学生利益的事情。

十二、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如有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宿舍值班室举报。走读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学生宿舍。

十三、学生必须爱护环境卫生,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严禁在墙壁上乱贴、乱写、乱画;严禁向走廊、窗外泼水、丢杂物;垃圾和废物实行袋装化处理后倒到指定的地点;禁止携带一次性饭盒进入宿舍楼及在宿舍内用餐。

十四、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按要求做好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每一天轮流打扫宿舍,个人用品应放置整齐,随时坚持宿舍的整洁与美观。

十五、坚持宿舍用水卫生,按要求节俭使用纯净水,不得用纯净水洗各种杯具,时刻坚持饮水机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无污染。

十六、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在接到离校通知后二日以内内办理退宿手续,将私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则不予签发学生离校清单。

十七、以上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者,根据我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职责。

十八、本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立秩序良好、安全卫生、礼貌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职责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职责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供给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供给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坚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构成积极、健康、礼貌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学校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大学理解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善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礼貌、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景。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理解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经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景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景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理解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景,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掉、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礼貌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俭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职责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礼貌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景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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