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试点工作体会(模板19篇)

时间:2023-10-30 09:56:36 作者:FS文字使者 实用试点工作体会(模板19篇)

工作体会是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的思考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工作效率。范文二:总结了最近的工作体会,我发现沟通和协调能力对于工作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

试点工作计划

按照市委的要求,今年河池市科技局继续选派干部下枫木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为了更明确今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工作要求:理顺枫木村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突出重点,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总结经验,注重宣传,体现科技支撑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的作用。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枫木村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形成工作计划。(4月5日以前完成)。

2、积极推进新村建设。年内要完成新村第一、二期工程,完善功能,提升品位,发挥共对周边村屯的带动辐射作用。重点是要加强与责任单位、帮扶单位、新村项目工程承包人的沟通联系,采取措施,强力推进新村建设,认真把关新村住户立面装饰工程,督促实施道路硬化、绿化、美化及沼气室建设等配套工程。

3、抓好科技信息服务站建设。全面完成科技信息服务站的软硬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把科技信息服务站加到第三层,配备电视机、vcd、电脑、课桌椅等,实现“三电合一”(电视机、电脑、电话),把科技信息服务站建设成为枫木村培训农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播农村种养科技知识,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服务平台。

4、组织举办科技培训班。充分发挥科技信息服务站的作用,组织举办3期以上农民培训班。一期党员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培训班,两期种养适用技术培训班,要围绕枫木村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桑蚕产业、畜禽水产等产业的发展举办培训班,不断提高老百姓的致富能力,使群众真正获得科技实惠。(12月底以前)。

5、组织申报并实施《枫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科技示范》项目,要按要求,向自治区科技厅组织申报项目材料,项目立项申批后,要认真组织实施,推动枫木村资源产业的形成和科学发展。(4月30日以前完成项目申报材料)。

6、策划包装枫木村部和科技信息服务站。室内各项规章制度要充实内容、重新策划、设计、上墙;制作枫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图片展板;科技信息服务站挂醒目的牌匾。

7、策划建造宣传窗。策划建造一个长10米,高2.5米的宣传窗,主要用于宣传党的农村方针政策以及枫木村社会主义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效。

8、配合河池镇党委、枫木村委抓两委换届选举及其他工作。

9、做好总结汇报和宣传。认真做好枫木村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总结汇报工作,特别是总结好“1+1+1“结对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验,争取河池日报社和河池电视台有几篇报道。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局领导班子由韦乃伟副局长分管,具体由苏为民同志抓落实,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每月下村20天以上。

2、进一步争取枫木村新农村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帮扶单位的支持。

3、加强与自治区科技厅的沟通联系,着力推动“1+1+1“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开展。

苏为民河池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试点方案心得体会

试点方案是一种新兴的改革办法,是通过有限的范围、试验性质的改革措施,来检验改革办法的行之有效性。我在参与了几个试点方案后,深深感受到了其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试点方案中的心得体会。

试点方案主要的作用是来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办法。在我参与的试点方案中,我们实现了很多创新,但也发现了很多存在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在试点方案的过程中,我们没有能够完全预料到一些问题的出现。这些问题往往来自于试点的本身,或者是与试点相关的其他问题。我们只有通过反复试验和调整办法,才能一步步解决这些问题。

不管试点方案在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它都带来了很多好处。首先,试点方案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与大规模的试验相比,试点方案可以在小规模内完成一系列创新,节省了时间和资金成本。其次,试点方案还能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宝贵的经验教训。通过试点方案,政策制定者能够了解新政策的实际效果,并为其做出调整。一旦新政策得到完善,可以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内。

第四段:认真倾听试点成员的建议。

在试点方案中,最需要的是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每个试点成员都需要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在整个试验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此外,试点成员应该认真倾听其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集思广益,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试点成员的建议能够及时反馈到改革者手中,政策制定者则可以根据试验结果适时作出调整。

第五段:结论。

试点方案是一种非常积极和创新的改革方法。利用试点方案,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发现问题并找到解决之道。试点方案能够节省时间和资金成本,并且能够为制定政策提供权威的研究结果。最重要的是,试点方案有助于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的培养。在试点方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很多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相信,试点方案会在未来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

镇团委换届直选试点工作的实践与体会

为适应新形势下团组织工作的要求,推进基层团内民主化进程,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激发农村基层团组织的活力,拓宽团组织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上级组织的统一部署,11月下旬至12月底在**镇开展的团委换届直选试点工作,是为满足农村青年的民主愿望,增强基层团组织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基层团干部的服务意识所做的新尝试。**是著名的石雕之乡、华侨之乡、名人之乡,“三乡文化”渊源流长。现全镇辖4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户籍人口8322人,常住人口1.2万人。现有华侨1.1万人,遍及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又是**石雕的发源地,现有石雕从业人员3500多名,其中80%是青年。**人民富裕、生活安康,人均纯收入3560元,全镇基本实现小康。考虑到**镇社会经济成分、就业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比较全面地反映乡镇特色,**团市委决定将全市的乡镇团委换届直选试点工作放在**县**镇进行。试点工作在县委、团市委的领导下,在团委换届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团县委和**党、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直选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呈现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大建设、大发展中,全县经济和社会结构产生了重大变化,同时,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生活也随着发生了变化,基层共青团工作出现了新情况,遇到了新问题。如部分基层共青团工作“松瘫”,基层团组织对青年的有效覆盖面少,乡镇团委的主体地位不突出,团干部缺配,如何组织引导团员青年发展经济能力较弱等等。在这样的背景下,实行乡镇团委换届直选对加强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农村基层团内民主,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开展乡镇团委直选是一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探索性工作,**镇党委给予高度重视,建立组织、制度,积极动员,把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统一到顺利完成乡镇团委换届直选工作上来;团县委精心部署,加强对乡镇团委换届直选工作的指导,通过推进基层团内民主,激发组织活力,增强团组织为青年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广大团员青年积极配合支持换届直选工作,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共同参与管理、参与服务。

乡镇团委换届直选工作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此次团委换届直选试点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的大力支持。县委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乡镇团委换届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关于做好乡镇团委换届直选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党委也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进行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在工作过程中多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有关直选工作。各部门、村党组织也纷纷行动起来,对直选工作进行了指导把关。团县委也派出工作组入驻**镇,学深、学透有关团委直选的政策,积极配合指导乡镇进行团委换届直选试点工作。

此次团委换届直选严格按照《团章》、团内选举规则和选举办法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的标准,真正选出群众拥护和认可的、真心实意为青年服务的好班子。一是深入调查摸底,周密制定方案。团县委下发了《关于乡镇团委换届直选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镇团委班子直选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确定了共青团第十四届委员会由书记1人,副书记2人,委员4人组成。镇党委针对直选特点,结合**镇实际,指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将直选工作分为直选准备、直选实施和直选总结三个阶段,并明确了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和时间安排,确保了直选工作的有序进行。镇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团委换届直选工作,并组织人员到全镇的行政村和镇属各部门进行走访,深入了解和掌握团员情况。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掌握了全镇372名团员的分布、团员的参选意识等情况,为全面开展整个直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团员的参选率是直选工作成功与否的具体体现,为调动广大团员的参选积极性,我们在宣传发动上做了大量工作。召开**市乡镇团委换届直选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叶沙平、团市委办公室主任朱丽军、团县委书记王正飞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在**镇第十四届团代会上,各书记候选人分别发表了精彩的竞选演说。同时我们还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广播、黑板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直选工作,在社会上社会上营造了浓厚的直选氛围,为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共有16人报名参加竞选。三是严格规范程序,严格组织实施。在整个试点过程中,我们非注重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团章》和团内选举规则做好直选工作。在确定参选团员时,按照《乡镇团委换届直选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中的有关规定,确保每一位有选举权的团员都能行使自己的权利。在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时,无论是以组织联名推荐还是个人自荐方式产生的候选人,镇团委换届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均进行资格审查,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中严格把关,竞选条件缺一不可。经镇团委换届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确定书记初步候选人3名,副书记初步候选人3名,委员初步候选人7名。对参选团员名单、初步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选举日及选举结果均按时进行公告,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团员的监督。对各行政村和镇属部门团支部换届选举及选举镇团代会代表、镇团代会正式候选人的选举工作和镇团委换届直接选举工作都严格按照选举办法进行。在安排直选当天工作的时候,根据**镇各村比较分散的实际,采用设立中心投票站和流动票箱相结合的方式,分片进行投票。参加投票的团员有360名,参选率达96.8%。按照选举办法,程必强(312票)当选团委书记,陈桂梅(264票)、黄镇(261票)当选副书记,陈永明(287票)、周乐乐(259票)、陈君(254票)、蓝旭华(217票)当选团委委员。

经过一个多月的探索和实践,直选工作取得了成功,受到了**县各级党政领导和团市委的充分肯定,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通过团委直选可以让广大团员青年有一个评判谁工作干得好、谁为青年着想的机会,同时把民主选举权交给了基层团员,让团员根据自己的意愿选出理想的领头人。这既尊重了广大团员青年的意志和意愿,也较好地体现了团内民主,在有助于激活团的基层组织的同时,也增强了团员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团委直选是由全体团员直接选举产生团干部,要想获得竞选成功,就必须不断联系青年、了解和尊重青年、为青年提供服务,这将对团干工作形成一种有效的推动,使之更好地工作。通过直选产生的团干部能更好地得到大家的'认可,有利于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利于让农村基层团组织真正成为受到团员青年拥护的群众组织,也将使团干部有更多的责任意识,有利于提高团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团委直选拓宽了团干部的选人用人渠道,使一些青年公认、德才兼备、能带领农村致富奔小康的优秀团员进入团委班子,让更多有真才实学的团员青年脱颖而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镇团委书记进口困难的问题;团委班子成员由全体团员直接投票产生,其自豪感倍增,当选后责任意识、从团意识和服务意识将显著增强。

首先,领导重视是直选成功的关键。在本次试点工作中,县委、团市委、**镇党委和团县委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并亲自参与试点工作安排。县委副书记叶沙平亲自担任县领导小组组长、**镇党委书记担任镇领导小组组长。县委组织部还明确规定直选产生的团委书记享受乡镇副科级的政治经济待遇,在任期内表现突出,经考核特别优秀的,在今后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中可择优录取。

其次,坚持民主集中制是直选成功的基础。团的任何组织体制创新都必须符合这一根本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加大民主成份,必须将民主贯穿到选举的全过程,做到选举前参与,选举中介入,选举后监督三个环节统筹兼顾。选举前参与就是做到四公开,即选举办法、时间、地点、投票方式等都要公开,提高透明度。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接受团员监督。各书记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提出当选承诺;选举中介入就是公平竞争、公开计票、公开结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便于选民自主选择。允许团员代表和团员观察监督选举全过程;选举后监督就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章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由团委班子制定确定新一届团委工作责任目标,把团干部的权利、义务规定的明明白白。通过建立健全各种制度,规范全体团干部和团员行为,做到依法建制,以制治团,按制办事。

最后,充分准备、严格步骤是直选成功的保障。团委直选工作从部署方案、起草文件、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竞选报名、资格审查,从直选试点动员大会到团代会再到正式直选,涉及环节多、工作量大、时间又紧,工作组的团体同志绷紧了每根弦日夜加班,又集中智慧不断完善实施方案,对每个环节可能出现的情况做了充分的设想,并针对每个设想都做了分析和准备。在整个过程中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确保直选试点工作取得完满成功。

试点单位心得体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31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作为“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形成各种类型具有示范性的创新型企业,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引导。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

(二)注重集成。把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计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试点推动等措施有效地集成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

(三)分类指导。选择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各自特点探索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相应的评价办法;区别不同地方情况,指导其根据各自特点开展试点工作。分期分批推进试点和评估命名工作。

(四)重点推进。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引导和支持,发挥其对各类企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试点工作重点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三、选择条件。

选择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试点。试点企业要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三)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通过竞争发展,形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试点企业主要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择。国有骨干企业是指中央和地方国资委分别监管的企业;转制院所是指中央和地方已实施企业化转制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他企业主要是指除上述三类企业之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等。在满足上述五个方面要求的基础上,各类企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国有骨干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战略并贯彻实施,主导产品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优势,拥有国际或国内著名的自主品牌产品等。

———转制院所。在转制改革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承担国家和企业科研任务较多,自身科研投入较大,科研仪器设备条件比较先进,有较强的面向行业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和推广应用的能力等。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10%,创新产品及技术性收入占销售收入的50%以上,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能力和发展后劲等。

———其他企业。具有自主创新成果;不断创新企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企业成长性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技术发展中能够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等。

三部门根据上述条件选择试点企业。各地方应参照上述条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试点企业的选择条件。

四、支持措施。

对三部门联合确定的试点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在以下方面有选择地给予支持:

(一)国家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试点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支持;科技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试点企业承担。科技金融工作对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大创新基地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试点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等。

(三)支持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对试点企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培训,组织对试点企业的标准化培训,组织开展试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人员交流与合作,支持试点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

(四)支持企业加强标准和知识产权工作。支持试点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并优先支持试点企业参与企业标准试点工作。支持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自主品牌战略等。

(五)强化业绩考核对技术创新的导向。对国有试点企业,明确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领导职责,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表彰和奖励。对成绩特别突出且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设立国家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加强对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奖励,对创新业绩突出的试点企业给予优先奖励。

各地方参照上述措施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对本地区的试点企业给予支持。三部门对地方试点工作择优给予支持,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五、组织实施(一)中央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选择确定试点企业。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首批共同选择100家企业进行试点: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初选10家国有骨干企业;。

科技部负责初选10家转制院所;。

科技部负责在地方科技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初选8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各省、自治区科技厅、直辖市科委、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各推荐2家企业,于4月30日前报科技部火炬中心(联系人:李享,电话:010-68xxx56,e-mail:lxxxxxcn)。首批试点企业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审议后于5月下旬确定。

2.试点企业上报试点方案。进入试点的各类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的具体试点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进度以及年度目标。地方推荐的企业试点方案在报送企业名单时一并报送。试点方案经三部门联席会议批准后实施。

(二)地方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等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各地方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企业条件、试点内容和支持措施等。

2.选择确定试点企业。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选择试点企业。各地方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的数量,并兼顾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

3.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方于5月下旬将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企业名单一式三份报科技部备案,开展试点工作。

4.三部门加强对地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组织试点情况的调研和交流,各地方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评估命名“创新型企业”。

在中央和地方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创新型企业”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对中央和地方两级试点企业的评估工作,对其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命名为“创新型企业”。研究制定支持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措施。

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

学生自主管理实施方案。

网站管理方案。

学校网站管理方案。

试点单位心得体会

佛山市澜石不锈钢行业协会所在地——澜石,位于佛山市禅城区,面积13.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5,866,下辖12个村委会,1个街道管理中心。

改革开放以来,澜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下,抓住机遇,逐步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不锈钢加工基地和不锈钢材料、产品集散地,形成了不锈钢大中小企业发展、专业市场繁荣、配套服务体系健全的不锈钢产业集群。主要特点有:

1)完善的产业链。

全街道现有800多条焊管生产线,1000多条压延生产线,450部不锈钢压延机,形成了分条、压延、制管、抛光、压花等完善的产业链。

2)产品种类齐全。

以宇航不锈钢制管有限公司及“宇航牌”产品为龙头,形成了不锈钢薄板、薄带、管材、型材、制品、配件等系列产品,并带动不锈钢加工机械、设备制造业的发展。

3)厂家多,产量大。

全街道有从事不锈钢工商企业1000多家,全年可生产不锈钢产品100多万吨,其中管材产量占全国80%;同时拥有设备及工装制造企业30多家,能够生产制造低压电源设备、热处理设备、焊管机组、抛光机组、压花机组、磨砂机及各种模具工装;有各种配件企业60多家,生产各种不锈钢加工或装饰用的配件。

4)贸易渠道多、规模大。

澜石现有各类金属专业市场13个,店铺近900家,营业面积近200万平方米,从事不锈钢贸易的商家近1000个,20xx年澜石不锈钢年吞吐量150万吨,占全国的1/3强。

a)项目简介。

为了用信息化带动澜石不锈钢产业优化升级,为澜石不锈钢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在聘请中山大学及华南理工学院的有关权威专家进行详细论证后,得出“不锈钢行业在佛山澜石已经集聚成市,且市场占有率已为全国的三分之一强,成为国内最大的、辐射面最广和影响力最强的不锈钢制品及有色金属交易市场,在此良好的背景下建立‘佛山澜石有色金属国际信息网’势必给禅城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并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结论。本项目并得到澜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鼎力支持及省、市区科技信息部门领导的关心与帮助。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了项目建设工作会议,促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中国不锈钢网站采用先进的技术建设而成,符合中国和世界不锈钢市场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行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的专业性权威网站。可以为中国不锈钢行业提供一个集市场导向、产品宣传、行业规范、价格指导为基础的行业性信息平台。

b)项目特色和亮点。

i.信息发布(新闻、产品、供求、专业市场等版块)。

不锈钢企业可以通过中国不锈钢网,结合行业的特点,配合企业销售策划工作,在网上进行互动式营销,突破地理空间和时间的局限,宣传企业形象,并可以在网上完成动态营销业务。目前,我们的工作人员已初步完成100多家澜石不锈钢协会会员资料的网上发布和5家澜石专业市场的网上招商。尤其是在“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的招租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中国不锈钢网的另一个特色版块是“价格走势”版块,它是中国不锈钢网与其他同类型网站相区别的地方。

这个版块是中国不锈钢网的信息采集人员将一线价格资料收集、整理成统一的格式,再经过专家综合统计分析,反映某时间点相关产品的具体价格数据;形成产品在某一时间段内的价格走势,通过文字列表和k线图的形式直观地提供不锈钢行业内各大产品(包括原材料)的价格信息。不锈钢企业可以通过网站每天准时更新的价格资料及时调整企业的信息发布。

iii.物流板块。

此板块为不锈钢产业中的供需双方提供信息平台,并根据网站管理人员最大限度地对制造商、供应商和采购商之间的物流流程优化设计,使供需双方享受一站式的不锈钢物流服务,从而进一步节约成本。

iv.其他板块。

中国不锈钢网在中文简体版的基础上,利用自动识别功能,同时提供网站的繁体版。加上符合国际风格的网站英文版,在中国不锈钢网发布的企业信息可以最大限度地覆盖潜在的访问者,会员企业的宣传形象也更具国际性和全球性。

为了让更多的国内外不锈钢行业人士了解澜石的投资经营环境,网站内还介绍了澜石的经济文化发展成就、历史地理和风土人情。同时,会员还可以通过“谈金论属”论坛,与不锈钢专家、企业家或商家就不锈钢的技术、买卖等方面互相交流。同时聘请长年从事不锈钢生产、销售者为特约评论员,经常与广大访问者在线交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民政部关于同意在上海市开展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的复函》(民函〔20xx〕16号)下发后,上海市围绕跨部门居民家庭收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在建章立制、机构编制、部门配合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成绩显著。为进一步积累经验,探索方法,推进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确保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民政部决定开展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经各地推荐申报、现确定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等32个市(区、县)为首批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

社会救助是一项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制度,它的目标是为收入最低、生活最困难的家庭提供直接的物质帮助。因此,严格核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保证把有限的财政资源分配给最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是社会救助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是社会救助部门根据税务、房产、保险、金融、车辆等部门或机构提供的居民家庭收入信息,与社会救助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收入进行比对,从而准确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一种方法。这一方法对于科学实施社会救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科学运用上海试点经验,探索建立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政策措施和信息系统,创新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方式方法,实现不同部门间居民家庭收入信息的共享,为促进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公正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二、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探索建立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管理体制。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建立跨部门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协商机制;将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研究划分市、区(县)、街道三级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经办机构的职责任务;加强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行政管理。

(二)探索制定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支持政策。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研究出台支持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开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解决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事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加强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政策宣传。

(三)探索完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运行机制。按照《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xx〕156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分析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涉及的部门和机构,精心研究各类居民家庭收入信息共享的办法和措施;根据居民家庭收入的不同类型,与税务、房地产、社会保险、公积金、车辆、工商、金融等部门协商收入核对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建立分层次、多类别、高效率、运转灵活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运行机制。

(四)探索开发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信息系统。跨部门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应充分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着力搭建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电子比对平台;借鉴上海经验,精心制定可行性方案,开发适合当地实际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信息系统。

三、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单位要将试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争取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支持,推动试点工作持续、稳定开展。省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试点单位的指导、协调,帮助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我部将通过考察、培训、研讨等方式,组织试点单位之间交流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试点方案,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尽早启动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启动后,各试点单位要及时将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试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报送民政部社会救助司。

(三)注重总结评估。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单位要注意工作评估和经验总结,为今后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首批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初定20xx年底结束。试点工作结束后,我部将组织经验交流,并在总结评估基础上,对表现突出的试点单位予以表扬。

试点单位心得体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民政部关于同意在上海市开展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的复函》(民函〔20xx〕16号)下发后,上海市围绕跨部门居民家庭收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在建章立制、机构编制、部门配合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成绩显著。为进一步积累经验,探索方法,推进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确保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民政部决定开展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经各地推荐申报、现确定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等32个市(区、县)为首批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

社会救助是一项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制度,它的目标是为收入最低、生活最困难的家庭提供直接的物质帮助。因此,严格核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保证把有限的财政资源分配给最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是社会救助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是社会救助部门根据税务、房产、保险、金融、车辆等部门或机构提供的居民家庭收入信息,与社会救助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收入进行比对,从而准确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一种方法。这一方法对于科学实施社会救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科学运用上海试点经验,探索建立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政策措施和信息系统,创新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方式方法,实现不同部门间居民家庭收入信息的共享,为促进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公正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二、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探索建立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管理体制。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建立跨部门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协商机制;将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研究划分市、区(县)、街道三级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经办机构的职责任务;加强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行政管理。

(二)探索制定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支持政策。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研究出台支持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开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解决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事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加强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政策宣传。

(三)探索完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运行机制。按照《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xx〕156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分析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涉及的部门和机构,精心研究各类居民家庭收入信息共享的办法和措施;根据居民家庭收入的不同类型,与税务、房地产、社会保险、公积金、车辆、工商、金融等部门协商收入核对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建立分层次、多类别、高效率、运转灵活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运行机制。

(四)探索开发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信息系统。跨部门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应充分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着力搭建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电子比对平台;借鉴上海经验,精心制定可行性方案,开发适合当地实际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信息系统。

三、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单位要将试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争取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支持,推动试点工作持续、稳定开展。省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试点单位的指导、协调,帮助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我部将通过考察、培训、研讨等方式,组织试点单位之间交流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试点方案,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尽早启动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启动后,各试点单位要及时将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试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报送民政部社会救助司。

(三)注重总结评估。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单位要注意工作评估和经验总结,为今后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首批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初定底结束。试点工作结束后,我部将组织经验交流,并在总结评估基础上,对表现突出的试点单位予以表扬。

试点单位心得体会

20xx年,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中心工作,我市今年确定了×项地方性法规和×项政府规章项目,目前已审查完成《**市地名管理条例》、《**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目前均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市人大会审议;出台了《**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市公园管理办法》等×件政府规章。目前,《**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正在进行前期的调研工作。

二、严把审查备案环节,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今年,市政府法制办不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具体要求,确立了规范性文件年度审查备案通报制度。一是认真审查市政府、各县区、各部门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截止×月×日,共召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会×次。

今年,经我办前置审查后,市政府出台了《**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暂行办法》、《**市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意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暂行办法》等×件规范性文件,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截止×月×日,共向省政府和市人大会上报备案×件。确保了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法制统一。

为保障法制统一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提高立法水平,准确掌握法规、规章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按照国务院《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今年,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建设、房管等部门对《**市物业管理规定》进行了立法评估并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废止。

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政府法制办《转发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皖府法〔×〕×号)的精神,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提请市政府第×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废止《**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件,修改×件。同时认真开展了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

四、服务中心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今年,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为我市的旧城改造、招商引资、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依法保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起,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办理有关涉法事务×起,其中先后对《**市政府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emcorecorporation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市教育主题公园建设框架协议》、《**市政府与禄恒能源千兆瓦级纳米晶硅柔性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等重大涉法事务出具审核意见,为市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把好法律化、事实关,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五、强化措施,部署年度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

年初,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对依法行政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的细节问题,从强化政府行政责任,保障科学决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入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站所建设的意见》、《**市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试行办法》、《**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多项制度。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依法行政,我们精心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市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淮依法〔×〕×号),对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确定×项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相关责任及工作进度,做到目标具体明确,任务分解落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奠定基石。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

年初,市政府出台了《**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将行政执法案卷的检查、评查,从常规式向灵活式转变,由一年一次的抽查式评查转为三个月定期、不定期评查,由全面评查转为重点部门评查,由政府法制部门闭门评查转为与被评查单位互动评查。同时,制定了详细的执法案卷评查标准。

×月份,市政府法制办与市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处罚工作检查的通知》(淮监〔×〕×号),明确我市行政处罚工作检查的目标、措施、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等。×月上旬,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了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制科科长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尤其是与我市经济社会投资发展环境密切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专项评查,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行政执法督查书》向各单位反馈,并提出近×余条意见和建议,要求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试点单位心得体会

4月以来,根据《萧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按照先行试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五家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目前,各试点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一是为扎实有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均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明确工作职责。二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试点单位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范围、组织机构、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三是各单位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大会,狠抓思想认识,及时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统一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作出具体安排布置。

(二)突出重点环节,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各试点单位对照法律法规和机构“三定”方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岗位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编制了“试点单位职权目录”,绘制了“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和“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二是各试点单位的局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按照“内外结合,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方式,积极查找在人、财、物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进行重点查找。三是在廉政风险点查找过程中,各单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廉政风险点查找进展情况汇报,局党组成员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结合各股室职责,逐条逐项进行点评。四是根据风险点的成因、工作岗位、工作环节、业务流程可能造成后果的危害程度进行采集规整,确定风险等级,将其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风险等级,据统计,五个试点单位共计查找风险点505个,其中一级风险点122个,二级风险点232个,三级风险点151个。五是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简明清晰、操作方便的原则逐一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共计105张,在各科室张贴进行规范操作。

(三)建立相关制度、加强监控管理。

为及时发现收集、及时控制消除、及时引导防范腐败隐患,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我们坚持“以制度定流程、以流程规范行为、以规范优化管理、以管理完善制度”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监控管理,完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以县水利局为例,在原有制度基础上,修定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教育制度、“三重一大”报告制度、机关考勤、考核制度、专款拨付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述职述廉评议制度等19项制度,新制定了领导干部廉洁承诺制度、行政许可防控制度、行政执法防控制度、水利工程建设“三位一体”监管制度等4项制度。通过修定和完善,使各项制度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通过公开工作流程、公开办事承诺、服务对象评议、投诉热线、增设意见箱等形式,对廉政风险点实行动态监控,提高工作透明度。廉政风险防工作是惩防体系建设具体的表现形式,是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地重要抓手,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基础上,面向全县开展工作,进一步建立常态机制,不断推动全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试点工作计划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一)准备阶段(2004年1月—5月)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摸、组织的组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开展必要的宣传活动等准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6月—7月)建立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颁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举行交接仪式;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其它省(市)试点地区参观学习;工作组人员及派驻的监狱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月)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全区各镇(乡、街道)遵守各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的质量。

(四)。

总结。

提高阶段(12月)总结前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揭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区公安分局及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副本移送给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剥夺政治权利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将审批表副本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的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符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工作计划《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镇(乡、街道)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区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可以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理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符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择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情况,每季对其进行一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有关情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情况,由区公安分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缓刑期满证明书》、《假释期满证明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解除管制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机关签发。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收押的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送区公安分局审核。其中保外就医的,由区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执行;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区公安分局提请该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将有关的审查、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和原收押监狱、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三、

(一)例会制度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情况要记入档案。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检查制度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上述机关调阅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资料。可以向上述机关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可以找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以配合。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收监执行的,可以向区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也可以向原收押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通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试点方案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50字)。

试点方案是指在某些特定的领域或地区中,通过先行试点某种政策或方案,以期代入全国范围内推行。在这一过程中,参与试点的各方能够深刻了解政策的内容和背后真正意图,提前解决可能出现的难题,为后续的推广扫除障碍。实践证明,试点方案在推进国家政策、促进地方发展及探索新的治理办法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作用和价值。

第二段:正文一(250字)。

试点方案对本地区及其人民来说是具有示范意义的制度安排,也是必不可少的政策设计。我个人参与了当地的某项试点工作,深刻感受到试点方案所带来的良好效应。首先,试点经过科学规划和专业研发,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需求,充分发挥公共服务的作用。其次,试点方案的实施,解决了原有政策落地难的情况,推动了新型治理的理念和方法。再者,试点方案强调了创新和不断完善,不断调整和优化方案,如此良性循环,才能够更好地发挥试点的效应。

第三段:正文二(250字)。

在试点的过程中,社会各方应积极参与,理性分析,支持建言。由于试点具有一定独特性和先进性,因此,参与试点的各方无论是政府部门、企业机构或是公民个人,都应该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参与其中。积极的参与和理性分析能够更好地促进试点的规范化、精细化、普及化。此外,公众参与可以更好地促进政府的透明度和民主参与程度,让群众得到更加主动和全面的参与,从而提高试点方案的质量和履行力。

第四段:正文三(250字)。

试点方案的实施不仅对于参与试点的地区和人民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对于国家宏观决策有着重要的反馈作用。尤其在当下,试点方案已经成为国家政策实施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各行业、各领域进行的试点尝试,都可以为全国政策的调整与完善提供数据和范本。试点在单项的政策上的实践成效,还能够为其他类似政策的调整提供参考和借鉴。因此,各地在参与试点时,要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提高试点方案的开展和推广能力。

第五段:总结(250字)。

试点方案的实施是高效运作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其实践效果已经得到了国家政策的认可和推荐。在试点工作中,需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大数据分析,不断创新和完善方案。同时,社会各界也需积极参与,形成良性的互动和借鉴,才能更好地促进试点方案的良性循环和有效实施。试点方案的推广和普及,必定将极大地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为未来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试点方案心得体会

最近,我有幸参与了一个试点方案,并且在这个项目中,我学到了很多有关试点方案的经验和技巧。这个过程中,我无疑收获了很多,也学到了不少宝贵的经验,所以今天我想分享这些经验,来帮助大家更好地实现这样的方案。本文将总结我在试点方案实施中的体会和心得,希望我所学到的技巧和方法能够对那些在未来也将参与如此项目的人有所帮助。

首先,让我们先了解什么是试点方案。试点方案是指一类为了自助式创新或解决复杂问题而开展的一种尝试式解决方案。这个方案通常会涉及一些高风险,且其成功率通常较低。出于这种原因,实施人员在每一个试点方案中都需要能够学习和成长,所以要想成功,就不能害怕失败。

第三段:如何实施试点方案。

关于如何实施试点方案,我有许多宝贵的心得与体会。首先,为了确保实施的成功,我们必须有一支良好的团队。这支团队必须是有能力的、责任心强的,且必须准备好面对挑战并有心理准备接受失败的可能性。当然,团队之间的沟通也是极其重要的,因为一个团队必须有良好的协作以及团队精神。

其次,另一个关键因素是规划,规划可以有效地降低失败率。首先,要为实施试点方案的开展定下既定的时间框架,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其次,要清晰地明确试点方案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等。最后,要对试点方案的目标和目的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方案。

第四段:在试点方案中正确处理失败。

一个试点方案可能会出现失败的情况,这只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试点方案意味着是具有风险的。我们不能够在失败时不断地自责,而应该站起来,重新规划方案,开发出新的想法。在我所参与的试点方案中,我们曾经面临了许多失败和困难,但我们从未气馁,而是继续推进项目,探索新的想法和方法,并最终成功地实施了实验项目。

第五段:结尾。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试点方案不仅仅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它也是我们自己成长和实现个人价值的一个机会。如果我们能够克服困难和挑战,积极学习、认真总结,我们将在实施试点方案的过程中取得巨大的收获。我希望上述的心得和体会能够对那些将要开始试点项目甚至正在进行试点项目的人们有所帮助,祝他们实现成功!

试点单位心得体会

佛山市澜石不锈钢行业协会所在地——澜石,位于佛山市禅城区,面积13.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5,866,下辖12个村委会,1个街道管理中心。

改革开放以来,澜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下,抓住机遇,逐步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不锈钢加工基地和不锈钢材料、产品集散地,形成了不锈钢大中小企业发展、专业市场繁荣、配套服务体系健全的不锈钢产业集群。主要特点有:

1)完善的产业链。

全街道现有800多条焊管生产线,1000多条压延生产线,450部不锈钢压延机,形成了分条、压延、制管、抛光、压花等完善的产业链。

2)产品种类齐全。

以宇航不锈钢制管有限公司及“宇航牌”产品为龙头,形成了不锈钢薄板、薄带、管材、型材、制品、配件等系列产品,并带动不锈钢加工机械、设备制造业的发展。

3)厂家多,产量大。

全街道有从事不锈钢工商企业1000多家,全年可生产不锈钢产品100多万吨,其中管材产量占全国80%;同时拥有设备及工装制造企业30多家,能够生产制造低压电源设备、热处理设备、焊管机组、抛光机组、压花机组、磨砂机及各种模具工装;有各种配件企业60多家,生产各种不锈钢加工或装饰用的配件。

4)贸易渠道多、规模大。

澜石现有各类金属专业市场13个,店铺近900家,营业面积近200万平方米,从事不锈钢贸易的商家近1000个,澜石不锈钢年吞吐量150万吨,占全国的1/3强。

a)项目简介。

为了用信息化带动澜石不锈钢产业优化升级,为澜石不锈钢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在聘请中山大学及华南理工学院的有关权威专家进行详细论证后,得出“不锈钢行业在佛山澜石已经集聚成市,且市场占有率已为全国的三分之一强,成为国内最大的、辐射面最广和影响力最强的不锈钢制品及有色金属交易市场,在此良好的背景下建立‘佛山澜石有色金属国际信息网’势必给禅城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并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结论。本项目并得到澜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鼎力支持及省、市区科技信息部门领导的关心与帮助。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了项目建设工作会议,促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中国不锈钢网站采用先进的技术建设而成,符合中国和世界不锈钢市场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行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的专业性权威网站。可以为中国不锈钢行业提供一个集市场导向、产品宣传、行业规范、价格指导为基础的行业性信息平台。

b)项目特色和亮点。

i.信息发布(新闻、产品、供求、专业市场等版块)。

不锈钢企业可以通过中国不锈钢网,结合行业的特点,配合企业销售策划工作,在网上进行互动式营销,突破地理空间和时间的局限,宣传企业形象,并可以在网上完成动态营销业务。目前,我们的工作人员已初步完成100多家澜石不锈钢协会会员资料的网上发布和5家澜石专业市场的网上招商。尤其是在“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的招租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中国不锈钢网的另一个特色版块是“价格走势”版块,它是中国不锈钢网与其他同类型网站相区别的地方。

这个版块是中国不锈钢网的信息采集人员将一线价格资料收集、整理成统一的格式,再经过专家综合统计分析,反映某时间点相关产品的具体价格数据;形成产品在某一时间段内的价格走势,通过文字列表和k线图的形式直观地提供不锈钢行业内各大产品(包括原材料)的价格信息。不锈钢企业可以通过网站每天准时更新的价格资料及时调整企业的信息发布。

iii.物流板块。

此板块为不锈钢产业中的供需双方提供信息平台,并根据网站管理人员最大限度地对制造商、供应商和采购商之间的物流流程优化设计,使供需双方享受一站式的不锈钢物流服务,从而进一步节约成本。

iv.其他板块。

中国不锈钢网在中文简体版的基础上,利用自动识别功能,同时提供网站的繁体版。加上符合国际风格的网站英文版,在中国不锈钢网发布的企业信息可以最大限度地覆盖潜在的访问者,会员企业的宣传形象也更具国际性和全球性。

为了让更多的国内外不锈钢行业人士了解澜石的投资经营环境,网站内还介绍了澜石的经济文化发展成就、历史地理和风土人情。同时,会员还可以通过“谈金论属”论坛,与不锈钢专家、企业家或商家就不锈钢的技术、买卖等方面互相交流。同时聘请长年从事不锈钢生产、销售者为特约评论员,经常与广大访问者在线交流。

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潜力,根据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xx]31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作为“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潜力为核心,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构成各种类型具有示范性的创新型企业,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为增强自主创新潜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带给支撑。

(一)突出引导。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潜力。

(二)注重集成。把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计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试点推动等措施有效地集成起来,整合资源、构成合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

(三)分类指导。选取不一样类型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各自特点探索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相应的评价办法;区别不一样地方状况,指导其根据各自特点开展试点工作。分期分批推进试点和评估命名工作。

(四)重点推进。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引导和支持,发挥其对各类企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试点工作重点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潜力。

选取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试点。试点企业要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用心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续创新潜力。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三)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透过竞争发展,构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潜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构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资料。

试点企业主要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取。国有骨干企业是指中央和地方国资委分别监管的企业;转制院所是指中央和地方已实施企业化转制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他企业主要是指除上述三类企业之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等。在满足上述五个方面要求的基础上,各类企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国有骨干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战略并贯彻实施,主导产品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优势,拥有国际或国内著名的自主品牌产品等。

———转制院所。在转制改革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承担国家和企业科研任务较多,自身科研投入较大,科研仪器设备条件比较先进,有较强的面向行业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和推广应用的潜力等。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10%,创新产品及技术性收入占销售收入的50%以上,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潜力和发展后劲等。

———其他企业。具有自主创新成果;不断创新企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企业成长性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技术发展中能够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等。

三部门根据上述条件选取试点企业。各地方应参照上述条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试点企业的选取条件。

对三部门联合确定的试点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在以下方面有选取地给予支持:

(一)国家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试点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支持;科技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试点企业承担。科技金融工作对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大创新基地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试点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等。

(三)支持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对试点企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培训,组织对试点企业的标准化培训,组织开展试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人员交流与合作,支持试点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

(四)支持企业加强标准和知识产权工作。支持试点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并优先支持试点企业参与企业标准试点工作。支持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自主品牌战略等。

(五)强化业绩考核对技术创新的导向。对国有试点企业,明确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领导职责,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潜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资料。

(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表彰和奖励。对成绩个性突出且贴合条件的试点企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设立国家科技提高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加强对企业科技提高与创新的奖励,对创新业绩突出的试点企业给予优先奖励。

各地方参照上述措施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对本地区的试点企业给予支持。三部门对地方试点工作择优给予支持,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1.选取确定试点企业。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首批共同选取100家企业进行试点: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初选10家国有骨干企业;

科技部负责初选10家转制院所;

科技部负责在地方科技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初选8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各省、自治区科技厅、直辖市科委、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各推荐2家企业,于20xx年4月30日前报科技部火炬中心。首批试点企业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审议后于5月下旬确定。

2.试点企业上报试点方案。进入试点的各类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的具体试点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进度以及年度目标。地方推荐的企业试点方案在报送企业名单时一并报送。试点方案经三部门联席会议批准后实施。

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等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各地方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企业条件、试点资料和支持措施等。

2.选取确定试点企业。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选取试点企业。各地方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状况合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的数量,并兼顾不一样行业和不一样类型的企业。

3.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方于5月下旬将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企业名单一式三份报科技部备案,开展试点工作。

4.三部门加强对地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组织试点状况的调研和交流,各地方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状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评估命名“创新型企业”。

在中央和地方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创新型企业”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对中央和地方两级试点企业的评估工作,对其中贴合条件的企业,命名为“创新型企业”。研究制定支持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措施。

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主要资料要求。

试点企业应着重围绕以下主要资料制定试点方案。

1.加强研发潜力建设。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增强技术研发潜力,提高成果产业化潜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发起或参与技术标准制定。

2.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加自身研发投入,用心承担国家及行业科研任务,改善科研仪器设备及中试装置,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品友互动。

3.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加强管理人员科技培训、职工技能培训。加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重视发挥职工技术协会的作用,不断总结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操作法,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提高职工创新意识。

4.推进创新基地开放共享。对于财政性资金支持建设的试点企业研发机构,建立和完善向行业和社会开放共享的机制,把面向行业和社会带给服务,作为运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5.完善创新战略和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企业科技创新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等。建立并完善企业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

6.完善创新机制政策。完善激励创新的机制,推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建立内部员工股权激励机制,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发明等创新活动,营造创新氛围,建设创新文化等。

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本事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团体、政府合理分担职责,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成立xx市北碚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xx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x、区劳动社保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局局长xx、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信访办主任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xx、区广播电视台台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劳动和社保局局长xx兼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兼任。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对全区贴合参保人员的调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库。

(二)宣传动员,工作准备阶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完成对镇(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策宣传;经办机构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调配等准备工作。

(三)实施阶段(从xx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居民养老保险申报、办理工作。

(一)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工作人员。一是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整合、充实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力量,开设专门工作窗口,保证参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镇(街)要抽调人员突击此项工作。三是社保部门协调相关职责部门做好对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四是完成养老保险“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向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延伸,方便城乡居民就地参保。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的印发等。职责人:区劳动社保局局长付国斌。

区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对各镇(街)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基金管理、养老待遇发放等工作。职责人:区社会保险局局长周俐利。

2.公安部门负责对参保人员的户籍状况进行认定,并向各镇(街)供给城乡居民的基础信息,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职责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萧禾。

3.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所需政府补贴资金的筹措、划转和使用的监管;负责各类工作设备的政府采购,并确保各项专项经费及时到位。职责人:区财政局副局长李继兰。

4.新闻媒体部门负责媒体宣传的组织策划。职责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伍渝。

5.信访部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职责人:区信访办主任王学平。

6.监察部门负责政策执行情景的监督、检查。职责人:区监察局局长钟德林。

7.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镇(街道)的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受理参保登记、缴费标准申报及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参保人员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会(居委会)、农村合作社(社区)要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居民办理参保。

(三)组织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区的宣传培训活动;镇(街道)要经过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和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有条件的镇(街道)还应在村(社区)设立代办点和协办员,负责参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并帮忙村(社区)参保人员做好有关参保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区和镇(街道)两级要将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的财政预算。村(社区)工作经费按参保并缴费人数拨付,标准为区级财政按15元人核拨,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作出补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xx年参保率到达40%,xx年到达65%,到xx年参保率力争到达90%,确保80%。

凡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

(三)年满60周岁以上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团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以我区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起计算,根据其不一样年龄,分两种情景缴费。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

缴费方式原则上按年缴纳。当年度因病、因灾等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可在次年内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2.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不用缴费,但其贴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为鼓励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也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个人账户月养老金标准确定,分别为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

(二)团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团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供给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再补贴40元。

(四)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适时调整。

(一)区社会保险局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团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余额的,除政府补贴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一)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贴合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选择缴费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前,本人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本人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标准。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和市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办法执行。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xx〕38号文件规定执行)。

xx年9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且选择缴费的人员,其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参保缴费时选择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发给。

(三)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待遇。凡供给有效死亡证明的,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六)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九、基金管理。

(一)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参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二)区社会保险局负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按规定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并理解同级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一)参保人员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接的:

1.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转移的,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若转入地尚未建立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区社会保险局将其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并按规定计息。

2.跨省(市)转移的,国家尚未出台有关规定前,暂由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并按规定计息,国家出台规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保人员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以个人帐户为核心,转移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我省电力市场建设,积极稳妥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根据国家《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区域。经报国家批准同意,我省首期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区域为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衡阳白沙洲工业园、益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湘潭经开区4个产业园区。

(二)预期目标。通过试点放开增量配电市场,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创新增量配网建设运营方式,探索电力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到20xx年基本形成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的有效途径,初步形成安全有序的增量配电业务区域市场,为全面放开增量配电业务,建设公平、开放、有序的增量配电市场积累经验。

(一)制订实施方案。各市发改委、能源局指导各试点园区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实际需求,抓紧制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于2017年3月底前上报省能源局审定后实施,同时抄送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

(二)编制配网规划。各园区管委会依据全省和所在市配电网规划,委托专业机构按照《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等国家最新标准编制试点园区配电网建设改造规划,包括负荷需求、供电范围、能源互联网发展、用户电能质量要求、园区及周边电源接入需要、变电站选址和布局、线路选型及走廊等内容,其中投资估算、与存量资产关系、公用电网接入方案等内容要详细说明。规划于4月中旬报省能源局。省能源局组织评审修订后予以反馈,并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发布。

(三)甄别增量项目。试点园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及发改、能源部门根据电网结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的经济合理性等科学合理确定增量配电网供电营业区,指导园区管委会和规划单位甄别增量配电网项目。增量配电包括园区供电范围内除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以及供电营业区范围内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

(四)确定建设时序。各试点园区要将增量配电网建设任务分解形成年度实施(投资)计划,于20xx年5月中旬前通过市发改委、能源局报送至省能源局,由省能源局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基本信息。公示过程中出现重大争议的项目,省能源局组织开展深入论证,必要时进行调整。公示通过的项目,按照程序补充纳入全省配电网建设改造“十三五”规划。

按照《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增量配电网项目主体分两阶段确定项目主体:第一阶段,由省能源局通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方式,分别确定4个增量配电网试点园区的项目业主,并向社会公示;第二阶段,由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确定新增配电网项目的施工单位,并向社会公示。确定项目业主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突出以下“三个优选”:

(一)优选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用电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产业园区、社会资本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参与增量配电网试点。试点区域内存在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存量配电设施产权的,国网省电力公司可通过产权置换方式处理资产,或转化为股本入股混合所有制公司。

(二)优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采取ppp模式建设增量配电网,由省发改委、能源局作为责任主体,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社会资本。由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联合成立项目公司。

(三)优选诚实守信的投资主体。参与首批增量配电网建设的项目业主应为独立法人,符合《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所明确的准入条件和投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确保诚实守信,依法依规经营。具体要求在公开招标等内容中明确。

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由发改、能源部门按照分级权限审批或核准,基本程序如下:

(一)组织申报。试点项目在完成可行性论证并获得国土预审、规划选址等支持性文件后,按程序通过在线投资监管平台报发改、能源部门申请核准。

(二)专家论证。发改、能源部门在收到核准申请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包括严格核定投资概算、厘定供电范围、分析回报收益、评估项目可行性等,并出具详细书面意见。发改、能源部门根据第三方的评估意见,确定是否启动核准程序或退回申报单位组织修改完善。

(三)审批核准。发改、能源部门在正式受理核准后,将项目有关资料汇总至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投资合理性、接入系统方案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各级发改、能源部门应按时完成核准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备上一级发改、能源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

(一)严格规范建设。项目业主要优化工程方案,控制建设成本,及时落实项目用地、拆迁安置、电网接入等外部建设条件,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取齐法律法规规定的支持性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将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上报发改、能源部门。发改、能源等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并及时按规程开展验收。

(二)有序组织运营。增量配电网竣工验收后,项目业主通过市发改委、能源局向省能源局提出开展配电业务申请,省能源局依法对符合准入条件和其他相关资质的项目业主批复开展配电网业务。试点区域内,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拥有存量配电网资产绝对控股权的公司,包括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电网、趸售县等,未经营配电业务,但符合准入条件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可通过市发改委、能源局向省能源局申请开展配电业务。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业主可将配电网运营权委托电网企业或符合条件的配售电公司,自主签订委托协议。电网企业控股增量配电网拥有运营权,在配电区域内仅从事配电业务,试点区域内竞争性售电业务可由独立的售电公司承担,也可采取双边直接交易。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经营配电网。

(三)保障供电可靠。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应公开输配电网络的可用容量和实际使用容量等信息,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履行供电营业区内电力普遍服务义务,承担保底供电责任;及时向市场主体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收费等服务;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收购分布式电源发电。配电网运营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的,应强制退出;因自身经营不善的或经营转向的,在履行相关义务后,可按规定退出。

(四)其他相关服务。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可利用互联网和智慧能源等先进技术,为电力用户有偿提供增值服务,包括用电规划、合理用能、优化用电、需求响应、合同能源管理、用电设备运行维护、多种能源优化组合,以及提供发电、供热、供冷、供气、供水等智能化综合能源服务,受委托承担供电营业区内的有关电力统计服务工作。

(一)核定配电价格。增量配电项目核准后,省发改委按照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组织专业机构对增量配电网开展成本监审、确定准许收益和价内税金,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后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核定前,暂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

(二)明确购售电价。增量配电网区域内同时从事配售电业务的企业,其配电业务独立核算。试点区域内售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省级共用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核定的增量配电价格以及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三)明确结算方式。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承担配电区域内电费收取和结算业务,按照政府核定的配电价格收取配电费;按合同向各方支付相关费用,并向其供电的用户开具发票;承担代付配电区域内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补贴;代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电网企业汇总后上缴财政。

(一)组织协调。成立全省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推进协调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省能源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充分调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用电用户等各方面积极性,协同推进增量配电网改革工作。各试点园区所在市同步成立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一名市领导具体负责,各市发改委、能源局承担统筹推进工作。

(二)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增量配电网建设;加大省内ppp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ppp项目投资引导基金对增量配电网的支持力度。

(三)政策支持。探索研究增量配电网营业区内高可靠性、特殊电能质量等用户实行差异化电价;鼓励增量配电网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进行融资;引导政策性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增量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研究将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探索可靠性保险方法进行供电可靠性管理。

(四)形成合力。各级各单位要在省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工作。发改、能源部门要建立健全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严格增量配电网项目管理,依法依规核定配电价格,及时组织项目验收。试点单位所在市人民政府要主动承担增量配电网建设改造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规划,指导试点园区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试点园区要大胆探索,主动作为,敢于创新,力求稳妥有序推进增量配电试点具体工作。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要及时为项目业主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或赋予相应业务资质,加强市场交易、电力安全和供电服务等方面的监管。电网企业要公平无歧视做好并网工作。电力调度机构和交易机构及时做好配电网投产运行安全校核。

试点工作方案

自4月底省扶贫和移民办“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动员培训会召开以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强化措施,进取宣传,全面动员,使该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完成进度基本到达了省规定的时间要求。现就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景。

1、扎实开展前期各项准备阶段工作。一是县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县22个乡镇(场)均成立了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精心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均按国务院扶贫办及省、市扶贫和移民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县级实施方案。各乡镇也纷纷结合实际制定了本乡镇的实施方案;三是县级财政供给了试点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四是科学分解贫困人口。在以不突破省下达的贫困人口规模为依据,根据本县贫困分布实际情景,制定了贫困人口分解方案,现已全部将省下达的贫困人口规模56903人分解落实到行政村;五是注重宣传培训。编印试点专项工作简报3期,培训工作人员69人,培训村民722人。经过开动员会、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栏及广播电视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发动覆盖村组361个,覆盖面到达100%。

2、全面完成了扶贫对象的识别、登记、录入和建档工作。5月初,我们从县情实际出发,制定下发了《余干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方案》,以“一评二审三公示,关键环节四到位”为总体要求,按照“贫困监测定规模、民主评议推对象、查遗补缺提对象、逐级复核定对象”的识别办法,稳步开展扶贫对象识别工作,真正做到了不错评、不漏评。如古埠镇上湾村在村级评议过程中,由于存在不一样意见,在村级经过了3次评议公示才最终确定了扶贫对象名单上报乡政府审核。截止目前为止,全县361个行政村成立了民主评议小组,提交贫困户申请农户19537户、91862人,完成村级评议公示361个村,村级上报贫困户15007户、56903人,有361个村经过了乡镇审核,361个村完成了县级审批,全县已经确认并登记造册、电子录入和建档贫困农户15007户、56903人,其中五保户588户、777人、低保户2969户、10425人、扶贫低保户4009户、15702人、扶贫户7441户、29999人。

3、制定了“五年行动计划”。我县计划从开始,用五年时间从六个方面确保对所有登记在册的扶贫对象进行全面扶持。即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有自我发展和稳定增收的特色产业,并实现稳定脱贫;确保考上大中专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贴合条件的贫困户劳动力能参加免费职业技术培训,至少输出一个劳动力;确保每一个贫困户学会一至二门种养技术或者手工加工技术,提高种养加劳动技能;确保贫困户家庭危房完成改造;确保贫困户家庭能参与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

二、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分级负责,切实建立职责分明的工作职责体系。(1)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扶贫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扶贫、民政、残联、财政、统计、农调等部门主要领导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扶贫办主任朱克俭同志兼任试点办主任。办公室设立宣传指导、督促检查、资料信息和项目规划实施4个工作组。县里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等部门还抽调了专门工作人员组建了试点工作督查组,建立“周了解、月通报、旬调度”工作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实时监控。(2)明确了工作职责。试点工作实行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项目规划;统计、农调部门负责供给各乡村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相关数据的核算等;民政部门负责供给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相关资料和配合扶贫部门识别交叉对象;残联部门负责供给残疾人贫困家庭情景;移民部门负责供给库区移民贫困家庭情景;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工作经费和项目扶持资金。

2、宣传发动、统一认识,准确把握两项制度衔接政策的精神实质。(1)会议动员。主要是开好五个会:首先是开好全县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暨培训会;其次是开好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三是开好乡、村、组三级干部大会,搞好培训,部署安排工作;四是以村开好村民代表大会;五是以组开好组内农户户主大会。(2)阵地宣传。利用县有线广播电视台、村务公开栏等,办好主题专栏和墙报。在交通要道和人口集中地等重点地段悬挂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3)信函告知。以《致村民的一封公开信》的形式,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政策精神直接送进千家万户。对一些外出的家庭,经过电话联系或请亲友转告。

相互熟知这一特点,创新识别机制,坚持“两项原则”,推荐、评议、识别贫困人口。一是坚持以户为单位、杜绝撤户拼户的原则。我们根据县里的实际情景和相关政策将贫困户分为五保户、无劳动本事低保户、有劳动本事低保户、有劳动本事的残疾人贫困户、计生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等类型。二是坚持按农户贫富状况渐次排序的原则。这样由经济指标确定贫困户的难操作性就转为简单的可比较性,贴合当前农村的实际。(3)规范识别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在识别程序上,严格按照“五个步骤、四关审核、三榜公示、四级建档”的要求,不走过场,确保实效。“五个步骤”即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成员民主评议排序推荐、村民代表大会审核、乡镇汇总审查、县里审批的步骤实施。

4、统筹规划,制定“四大扶持“措施,认认真真落实好帮扶政策。一是产业发展扶持到户。对在册有本事和意愿发展种养的贫困户,引导和帮忙贫困户挂靠扶贫龙头企业或专业经济组织发展特色产业。二是教育培训安排到户。在册贫困户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就读扶贫培训基地学校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力争有条件的贫困户都有一个以上经培训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在家搞种养的贫困户劳动力免费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经培训后掌握一至二门种养加实用技术,三是保障措施落实到户。在册贫困户,贴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全部列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对农村贫困户、低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解决,确保农村贫困户、低保户都能受益。四是干部结对帮扶到户。结合建整扶贫继续实施“单位挂村、干部帮户”的扶贫措施,充实和调整县、乡两级机关单位的扶贫驻点村,安排新阶段“一加一或加二加三”的结对帮扶活动,帮忙结对贫困户定规划、引项目、传信息、学技能、帮解困、促增收。

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今后我们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试点工作成效。

(一)认识上升温。

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____”重要思想的实践要求,是当前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资料,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贫富差距、够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的制度保障,是新时期扶贫政策调整、工作重心转移有效形式的进取探索。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__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摆在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扎实推进,为今后十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奠定坚实基础。

(二)产业上加强。

过去扶贫实践证明,帮忙贫困户脱贫致富,给钱给物不如给个好项目,集中有限的资金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生产,是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根本手段。我们将根据社会大市场需求,结合贫困乡村资源优势,充分研究扶贫对象自身状况,坚持因地制宜、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规模适当的原则,在全县大产业格局带动下,按“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布局,大力帮忙扶贫对象优化产业,切实增强扶贫对象自身造血功能,让其在产业开发中真正拥有一席之地。

(三)帮扶上加大。

全县低收入农户信息系统资料显示,扶贫对象户主要有“五缺”,除常规的缺文化、缺智慧、缺信息,还普遍存在缺资金和缺技术的问题,为此,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进行帮扶。对于“缺文化”的扶贫对象,帮忙适龄儿童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重点进行高中教育专项补助。对于“缺智慧”的扶贫对象,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利用乡镇扶贫机构优势,组织扶贫志愿者队伍,开展结对帮扶,明确帮扶职责,选准发展方向,制定帮扶规划。对于“缺信息”的扶贫对象,开展信息化扶贫,搭建网络信息共享平台,为其脱贫致富供给信息支撑。对于“缺资金”的扶贫对象,千方百计开辟各种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对于“缺技术”的扶贫对象,支持“两后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拓展转移就业渠道;开展适用技术培训,使每个扶贫对象掌握1-2门技术,每户农户拥有一项稳定增收的致富产业。

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纠风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提高我区纠风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大关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职责制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及时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为目标,建立集预防、发现、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为主要功能的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遏制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

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把纠风工作寓于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在实践中应坚持以下五种原则,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坚持发扬民主、依靠群众原则。

三、工作任务。

这次试点工作,确定区教科局、区卫生局、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为首批试点单位,可选择与本单位工作相对应的2-4个课题,其他各相关部门及有关行业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景开展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依据相关的1-2个课题,进取参加全区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经验交流活动。参加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职责落实机制。

1、建立纠风工作职责制;2、建立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3、建立纠风工作考核办法;4、建立纠风职责追究办法。

(二)建立预防机制。

1、建立政风行风教育制度;2、建立从政从业行为规范;3、建立公开办事制度;4、建立行政审批管理规范;5、建立不正之风处罚办法。

(三)发现问题机制。

1、建立专项举报制度;2、建立不正之风问题举报受理和分析通报制度;3、建立纠风监测制度;4、建立热线受理制度。

(四)解决问题机制。

1、建立不正之风问题和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的程序规范;2、建立案件转办制度;3、建立案件督办制度;4、建立案件通报制度;5、建立纠风办案考核制度。

(五)监督制约机制。

1、建立明察暗访制度;2、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3、建立舆论监督制度;4、建立纠风工作情景通报制度。

(六)建立民主评议机制。

1、建立规范民主评议办法;2、建立社会承诺制度;3、建立问卷测评制度;4、建立工作考核制度;5、建立评议工作纪律。

四、时间划分。

(一)5月初至5月中旬,学习调研,搭建制度框架。

(二)5月下旬至7月初,完成制度建设初稿。

(四)7月初至8月初,对制度初稿征求意见,修订完善。

(五)8月初至9月初,对制定的有关制度试行。

(六)9月初至10月上旬,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七)10月中旬,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是贯彻落实__大确定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建设方针的实际步骤,是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健康、规范、有效运行的重大举措,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要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落实职责,搞好组织协调;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景汇报,为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供给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进取稳妥、逐步深入。一方面抓好确定的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规划、重点和目标,在重点纠风项目和重点领域实现突破,一方面,要统筹兼顾整体工作的全面推进。一是抓好现有制度的清理完善工作,搭建起本单位本部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框架。二是抓好新制度的创立工作,针对新形势下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发生、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建立新的更加管用的制度。三是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注重对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实用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

(三)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进行;要坚持改革创新,对试点工作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指导和促进试点工作不断深入。

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丽政发[20__]35号)的精神,丽江市旅游局印发了《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我市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的通知》(丽旅标办发[20__]2号),和《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丽旅标办发[20__]3号)。我酒店被确定为丽江市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之一。根据丽江市旅游局的要求,为顺利推进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机构,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计划步骤、时间进度、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务院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总体目标,按照丽江观光酒店“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酒店服务质量”的目标,进一步加快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的实施和推广步伐,提高酒店服务服务水平,促进酒店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发展质量的提升,提高广大游客满意度,把丽江观光酒店品牌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成立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沈亮丽江观光酒店总经理。

副组长:段永红丽江观光酒店副总经理。

李学耿丽江观光酒店总经理助理。

成员:郭瑛肖帆和继红何祎平赵红明段树荣曹双勤。

领导小组下设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部办公室,由李学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具体工作事项,并担任联络员职责,联系电话:13908__,:.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和继红、程朝兵,不足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确定试点工作的具体目标,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的规划计划、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协调部门分工,分解目标和任务,督促任务落实;组织标准的宣传培训,开展标准的实施和实施效果的评价;总结各阶段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根据自身实际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体系表。标准体系应在组织内部有效运行。

(二)组织旅游标准实施。确保纳入标准体系表的所有标准得到实施,尤其是全面采用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用标准化手段,积极促进旅游服务和市场秩序规范化。

(三)开展标准宣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旅游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领导层、管理层和标准化工作层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四)开展标准实施评价。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标准实施评价。

(五)制定持续改进措施。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定期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方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推广应用,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修订标准的建议,在不断完善标准中改进和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创建行业品牌。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的,争创旅游行业品牌。

四、工作目标。

(一)宏观目标。

1、加强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扩大其实施范围和影响力,规范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2、建立符合本地旅游业发展特点的旅游标准化体系,提高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试点旅游整体发展水平。

3、培养运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优质、具有高水平企业标准的旅游示范部门,引导酒店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

4、创新旅游标准实施方法和评价机制。坚持标准实施与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探索标准实施及评价的新方法。

(二)微观目标。

1、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

贯彻实施《星级访查规范》,认真实施国家四星级酒店标准等行业规范。结合酒店,制定和完善酒店产品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完善质量手册,完善服务流程,积极推进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努力建立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衔接的旅游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发挥旅游标准在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提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旅游服务从业人员服务素质一体化。

大力贯彻酒店服务标准,规范酒店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维护标准的权威性,确保服务质量整体水平不下滑。从内部看,要从组织、人员、措施和制度等方面保证服务人员的服务素质。从外部看,要制定旅游标准服务承诺制度,明确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

3、旅游服务质量培训一体化。

实施“金字塔”式培训方法,以一人带十人,十人带百人,全面开展酒店服务人员培训工作。酒店培训和部门培训相结合,持续对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培训,适时开展“旅游服务技能比赛”、标准化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酒店服务从业人员素质一体化。

4、旅游安全生产一体化。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为实施纲要,全面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制定行动方案、加强监管考核,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上下联动,抓好、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一体化。

5、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一体化。

强化对酒店各岗位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实施服务质量量化考核管理,纳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中,推进酒店服务质量监管的一体化。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小组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功能,实行投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专职质监员和兼职质监员相结合的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一线服务质量检查力度,大力推进部门联合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加强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结合四星酒店评定性复核标准,加大对酒店各区域个部门的复核和检查力度,确保四星复核达标。做好质量信息分析,建设酒店自我改进、自我循环的质监工作体系。

(一)贯彻实施相关标准。

1、确定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或计划,并按步骤实施。

2、大力推广实施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制定和实施符合本地实际和旅游发展特点的旅游业地方标准。

4、在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具有本单位特色、高水平、高标准的企业标准。

5、实施与旅游业相关的其它公共服务标准。

(二)培养旅游标准化人才。

1、培养旅游标准化行政管理人才。

2、培养旅游企业标准化管理人才。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__年6月)。

市旅游局下发《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后,启动试点工作。

(二)试点阶段(20__年6月-20__年11月)。

试点工作为半年,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对照试点评分标准开展创建、自检工作。并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丽江市游局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评估验收(20__年12月)。

试点后期,按照相关评估计分标准自查合格后,向丽江市旅游局提出评估申请,由国家旅游局委托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评估验收。

(五)总结表彰阶段(20__年1月)。

通过评估后,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表彰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

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是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国发[20__]4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酒店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动员工作,确保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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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成立xx市北碚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xx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x、区劳动社保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局局长xx、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信访办主任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xx、区广播电视台台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劳动和社保局局长xx兼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兼任。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对全区符合参保人员的调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库。

(二)宣传动员,工作准备阶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完成对镇(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策宣传;经办机构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调配等准备工作。

(三)实施阶段(从xx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居民养老保险申报、办理工作。

(一)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工作人员。一是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整合、充实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力量,开设专门工作窗口,保证参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镇(街)要抽调人员突击此项工作。三是社保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对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四是完成养老保险“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向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延伸,方便城乡居民就地参保。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的印发等。责任人:区劳动社保局局长付国斌。

区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对各镇(街)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基金管理、养老待遇发放等工作。责任人:区社会保险局局长周俐利。

2.公安部门负责对参保人员的户籍状况进行认定,并向各镇(街)提供城乡居民的基础信息,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责任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萧禾。

3.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所需政府补贴资金的筹措、划转和使用的监管;负责各类工作设备的政府采购,并确保各项专项经费及时到位。责任人:区财政局副局长李继兰。

4.新闻媒体部门负责媒体宣传的组织策划。责任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伍渝。

5.信访部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责任人:区信访办主任王学平。

6.监察部门负责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人:区监察局局长钟德林。

7.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镇(街道)的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受理参保登记、缴费标准申报及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参保人员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会(居委会)、农村合作社(社区)要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居民办理参保。

(三)组织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区的宣传培训活动;镇(街道)要通过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和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有条件的镇(街道)还应在村(社区)设立代办点和协办员,负责参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并帮助村(社区)参保人员做好有关参保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区和镇(街道)两级要将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的财政预算。村(社区)工作经费按参保并缴费人数拨付,标准为区级财政按15元/人核拨,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作出补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xx年参保率达到40%,xx年达到65%,到xx年参保率力争达到90%,确保80%。

凡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

(三)年满60周岁以上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以我区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起计算,根据其不同年龄,分两种情况缴费。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

缴费方式原则上按年缴纳。当年度因病、因灾等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可在次年内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2.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不用缴费,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为鼓励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也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个人账户月养老金标准确定,分别为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再补贴40元。

(四)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适时调整。

(一)区社会保险局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余额的,除政府补贴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一)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选择缴费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前,本人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本人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标准。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和市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办法执行。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xx〕38号文件规定执行)。

xx年9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且选择缴费的人员,其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参保缴费时选择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发给。

(三)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待遇。凡提供有效死亡证明的,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六)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一)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参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二)区社会保险局负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按规定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一)参保人员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接的:

1.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转移的,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若转入地尚未建立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区社会保险局将其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并按规定计息。

2.跨省(市)转移的,国家尚未出台有关规定前,暂由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并按规定计息,国家出台规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保人员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以个人帐户为核心,转移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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