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全文(通用15篇)

时间:2023-11-30 18:17:42 作者:笔尘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成长轨迹和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和提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宪法宣传周教育心得体会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

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0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案例一:据《闽西日报》报道:6月26日中午,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一名19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次盗走存款1.5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妈,对不起。”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岁。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七:“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和触及刑法呢?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16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当“哥们”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学也没心思上了,甚至骗起低年级同学的钱。

案例九:“我爸是李刚”。月16日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案例十:“药家鑫事件”。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

小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葛,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六、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每组抽5题);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共20问(略);抢答题:共14问(略)。

七、活动总结:

不管一个人的知识多么丰富,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当他带上法盲的眼镜时,就容易走错路,跨过法律的界线。让我们擦亮法律的镜片,让他们与法同行吧。

宪法宣传周活动心得体会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自治区轻工行办多措并举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此次活动,我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关于__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12月13日下午,我办开展“与法同行”宣讲活动上,行办党委书记、主任柳奇同志高度重视,认真备课,紧扣主题,联系实际,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大精神,准确宣传解读自治区党委推进落实总目标新理念新要求,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

二是抓住“关键少数”,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行办党委组织了以宪法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活动,以班子成员为标杆,在全行办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深厚思想基础。认真组织了2022年度全疆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活动。在周三下午的集体学习和各支部的学习中,重点学习新修订的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__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意见》《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是深入开展“结亲周”活动,把党的-大精神送到千家万户。在12月的“结亲周”活动上,结合升国旗仪式,组织村民开展国旗下宣讲和向宪法宣誓活动,深入浅出地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好党的-大精神,宣传解读好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宣传宪法法律,把党的-大精神送到千家万户,把民族团结的种子播撒到群众心中。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带领村民集体学习宣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和谐的法律法规,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认知认同,提高法治观念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四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点燃全民学法热情。利用轻工行办微信群,一楼led大屏等现代化多媒体手段,按照每周一期的频率,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深入浅出的解读宪法知识。在办公楼内和家属院等公共区域,张贴宪法宣传图文,达到了宪法宣传随处可见,宪法知识随处可学的效果。

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以新的姿态,新的措施开展明年的普法工作。

宪法宣传周活动心得体会

教育系统扎实开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活动,局机关和各学校严格按照“四个一”活动要求,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普法讲座功能,邀请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深入机关、学校讲好一堂宪法课;机关干部、教职工认真撰写一篇学习《宪法》体会,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效果;结合工作需要把学习宪法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了一次学习宪法交流座谈活动;为教职工配发了一本学习宪法宣传资料,确保宪法学习融入日常工作。通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师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学习宣传宪法在教育系统深入实施,推进依宪治国和依法治教有序推进。

二、开展“尊、学、护、用”宪法主题教育。为培育全体师生的法律信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尊宪法、学宪法、护宪法、用宪法主题教育,全面落实学习宣传“四纳入”:一是将宪法学习纳入教育工委(教体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学校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开展经常性地学习交流,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教育问题。二是将宪法学习纳入教职工年度学法考核中心任务,通过学习、考试,了解教职工掌握和运用宪法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三是将宪法学习宣传纳入教育系统各类主题培训内容,确保宪法内容进课程、见行动。四是将宪法学习宣传纳入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确保宪法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引导全体师生准确掌握宪法等法律知识、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

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以来,通过校刊、广播、校园网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开辟学习宣传宪法专刊专栏,持续开展宪法等法律学习宣传。先后组织“小手拉大手,学习宪法一起走”系列活动,围绕宪法的重要作用和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精神的重大意义,开展“我谈宪法”主题交流和“学宪法、用宪法”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切实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宪法宣传周活动心得体会

一年一度的“宪法宣传周”将自11月30日启动,并持续到12月6日。届时,深圳市民将享受到一系列普法宣传“饕餮盛宴”。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全国第-个“宪法宣传周”。此次活动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深圳市将于11月30日举行“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并正式发布《案说合规》《法治头条》等栏目,并发布微信小程序“普法总动员”小游戏以及《民法典小人书》。

“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圳普法宣传活动可谓好戏连台。深圳市将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并倡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市民在国家宪法日进行“宪法诵读”活动。12月4日,深圳市将开展公职人员、新市民宪法宣誓系列活动。这一活动鼓励有关单位组织公职人员,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到盐田区深圳宪法公园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并倡导在宪法日当天组织新入籍市民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都市频道将首播《案说合规》节目,通过专家连线等方式,加强对合规法律法规的宣传。市普法办公室将组织“民断是非”、“歌乐山大讲堂”等公民法律素质提升项目,举办面向市民的宪法、民法典专题讲座、沙龙。

全市各区(新区)及各有关单位将举行形式多样的“12·4”宪法主题活动。各有关单位、各区普法办将举办面向公职人员、服务对象和市民的法治讲座。燃气集团将利用科学馆场地的优势,邀约周边学校、工厂等民众参加“12·4”宪法主题活动,通过发放普法资料、开展有奖问答、互动竞猜游戏和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等,向市民深入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还紧密结合明年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根据广东省普法办要求,深圳市普法办将举办“一讲一记一说一播”四项比赛。

宪法宣传周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宪法宣传周来临,社会各界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以此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那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宪法宣传周教育活动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参阅。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提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这次宪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共提出数千条建议。这是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过程,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当代中国宪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进行了5次修改。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既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又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是我国宪法发展的必由之路。

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只有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才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必将凝聚起奋进新时代、筑梦新征程的磅礴力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确保了活动顺利进行。

接到上级安排部署后,院长__对这一活动非常重视,与办公室干警一起研究活动方案,要求把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抓紧抓好,能够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灞桥”的主题,认真组织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贯彻“12·4”宣传工作思路,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1、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审理、宣判案件。灞桥法院公开宣判了张某等5人抢劫案、韦某容留、介绍卖淫案,以及公开开庭谭某开设赌场案三起刑事案件。我们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和群众代表200与人参加旁听。并在__一套、__二套、__广播台、西安电视台等10家媒体播出,为扫黑除恶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造势。12月6日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一男子假扮女性,微信骗取数男子近万元的诈骗案,通过《西安晚报》、《都市热线》、《都市快报》进行了播出宣传。灞桥法院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突出重点、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类型案件,通过实际审理案件,以坚决有力的态度推动“12·4”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2、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集中强制执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期间,灞桥法院执行局经过周密部署,6日晚上,组织30名干警分为两组,分别前往新筑、洪庆对6起案件实施强制执行,4名被执行人当场同意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此次活动当晚均在__一套、__二套、__广播电视台、人民法治网等进行了报道,30余网络媒体转发刊登。同时在“双微”上推送了《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执行通告》以及《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2022年限制消费名单公告》,均得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为进一步增强管区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天王社区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百货大楼前设立了宣传点,充分利用宣传牌、黑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的活动,通过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张贴宣传挂图、标语等各种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在社区内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据统计,散发“12.4”宣传材料56份,悬挂、张贴横幅、标语6条,展出宣传图版4块。聘请了法律服务所两名律师,开展了一次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针对《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过路群众对宣传形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纷纷驻足观看,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此次活动的举办得到好评。在现场社区律师亲自还就相关法律的方针政策进行了宣传讲解,对12名群众的提问进行了耐心的回答,群众非常满意。我们将以这次法制宣传作为契机,在今后的法制宣传中积极的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法制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长抓不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普法工作,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今年是“x”普法实施的第三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横岗街道高度重视,加强了对“12.4”法制宣传活动领导,街道司法所按照市、区司法局的要求,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紧紧围绕“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我所就制订了《横岗街道“12.4”,12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方案》街道领导很重视,月1日,组织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筹备,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12月4日上午9:30,司法所联合综治办、劳动管理站、信访办、社保站、计统办、妇联等单位在横岗新世界广场举行宣传咨询活动,采取免费咨询、宣讲、派发资料、图片展览、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当天接到群众的咨询达200多人,共派发各种宣传资料5000多份。同时,17个基层调委会在12月4日当天也在各繁华路段、各大工业区设立了法律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和图文并茂的宣传挂图,现场派发宣传资料共达16万份,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咨询的群众挤满了各咨询点,派发的法律资料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2、围绕主题,开展“三进”活动。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司法所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工厂、法律进家庭”的法律“三进”活动。司法所将法律宣传挂图、综合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书本、司法所印制的宣传册子、单张等各种各样的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个社区和街属公司,由社区将这些资料送进工厂、企业、家庭,共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通过开展全国第八个“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营造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浓烈氛围,扩大了普法影响力和辐射面,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若想安稳,离不开法律的存在。而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它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对公民而言,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看似抽象、离我们生活很远,但又很近,从保障儿童9年义务教育,到成年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从工作后依法纳税,到节假日享有休息的权利;从年老退休金的领取,到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的保障,宪法陪伴我们一生。宪法明确地规定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并以宪法为基础,设立了一系列具体的法律法规,且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对于国家、国家机构而言,宪法明确了国家性质,国家机构的组织架构和相应职权。我们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我们要严格按照宪法办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维护宪法,认真学习并遵守宪法。

一年一度的“宪法宣传周”将自11月30日启动,并持续到12月6日。届时,深圳市民将享受到一系列普法宣传“饕餮盛宴”。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全国第-个“宪法宣传周”。此次活动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深圳市将于11月30日举行“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并正式发布《案说合规》《法治头条》等栏目,并发布微信小程序“普法总动员”小游戏以及《民法典小人书》。

“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圳普法宣传活动可谓好戏连台。深圳市将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并倡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市民在国家宪法日进行“宪法诵读”活动。12月4日,深圳市将开展公职人员、新市民宪法宣誓系列活动。这一活动鼓励有关单位组织公职人员,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到盐田区深圳宪法公园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并倡导在宪法日当天组织新入籍市民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都市频道将首播《案说合规》节目,通过专家连线等方式,加强对合规法律法规的宣传。市普法办公室将组织“民断是非”、“歌乐山大讲堂”等公民法律素质提升项目,举办面向市民的宪法、民法典专题讲座、沙龙。

全市各区(新区)及各有关单位将举行形式多样的“12·4”宪法主题活动。各有关单位、各区普法办将举办面向公职人员、服务对象和市民的法治讲座。燃气集团将利用科学馆场地的优势,邀约周边学校、工厂等民众参加“12·4”宪法主题活动,通过发放普法资料、开展有奖问答、互动竞猜游戏和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等,向市民深入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还紧密结合明年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根据广东省普法办要求,深圳市普法办将举办“一讲一记一说一播”四项比赛。

12月10日,市普法办将在龙华区举办以“有典不一样”为主题的法治文化节优秀作品颁奖活动,同时展演部分获奖作品。现场还将举办民法典普法嘉年华活动,展演普法独幕剧、儿童普法小话剧,展出民法典漫画普法作品、民法典“法语”书法作品。

宪法宣传周活动心得体会

就是一种读书、实践后的所思所感,其实它也是一种很好的。

学习总结。

经验的方式,它有助于我们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学习与工作方式。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宪法宣传周活动心得体会,供大家阅读参考。

今天在学校的组织下,我们学校举办了法制报告会,在其中,我学会了许多知识。

首先在法治方面,我知道了遇事要勇敢。讲具体一点:在遇到有人要钱时,不要害怕,其实,不是要钱者很厉害,而是被要钱者很胆小,这才是我们被欺的原因,只要我们勇敢一点,就不用怕这些人了。

其次在反邪教方面,我们应该把它视为一种害人的毒瘤。但是我们怎样才不去接近他们呢?其实这很简单,只要我们相信科学,相信世上绝没有神灵,就可以防止受邪教的诱惑,过着我们新福安康的生活。

接下来就是最受人关注的交通安全,面对这个,我们只有遵守交通法则才能保证我们安全。在生活中,有许多令人心痛的交通事故,这不能去怪司机。因为车是无法完全控制的,只怪行人不遵守交通法则,才酿成这悲惨的交通事故。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遵守交通法则,便可以让着悲惨的故事少发生。

最后就是与大家天天见面的卫生安全,只要我们大家在生活中的小事注意一点,就可以防止疾病的发生。我蒙在新闻中听到的许多疾病都是由于人在生活中不住意卫生,把病菌导入人体内,才引发各种疾病。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卫生,让疾病远离我们。

“遵纪守法,人人有责”。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指定的法律。我们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商标法》《劳动法》等。我们要学习法律,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会不感情用事,不会做违反国家、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情。当我们的行为都符合法律道德的规范,我没得国家就会和谐,大家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我们。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由于不遵守法律,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有个邻家的孩子,他小时候见到同学的东西比自己的好,他就想据为己有,他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拿了同学的铅笔盒、尺子、橡皮、铅笔等。后来,他胆子慢慢大了起来,就偷矿上的煤、铁、铜等。父母知道了他干这些事后,并没有制止,反而投来了赞许的目光。他的胆子就更大了,长大了以后,居然抢起了银行,后来被公安局的人逮去,在押赴刑场之前,他最想见的就是父亲母亲了,他对父亲母亲充满了怨恨,就是那次偷了铁以后。他们没有及时制止他,反而默许了他,让他的胆子越来越大,导致了做了许多偷窃的事,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得以和谐,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让法律在我们心中!

今天,我翻开一张报纸,不经意间一则文章吸引住了我:一位老大爷在菜市场买了几只鸡,买来时很重,之后却越养越瘦了。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这些鸡生了什么病。我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继续往下看,原来这个卖鸡的人给这些鸡用针筒灌下了许多水,难怪这些鸡买来时很重,才养几天就变轻了。

这时,我也想起了一次去买桔子的经历,那是一个秋天,我和妈妈到菜场买菜。路边摊贩黄橙橙的桔子,红彤彤的苹果,不禁吸引住了我们,经过精挑细选,我们挑了满满一袋子的桔子。“一共4斤”,我们还没反应过来,这个小贩早已以迅雷不及掩耳称好了,但这个作弊的小动作没逃出人的“火眼睛睛”,只见这个小贩一手拎着称上面的线,一手握着称杆,忽然手一松,称竿向上微翘了一点,这个结果就出来了,整个过程不超过2秒钟。

我们回到家,妈妈拎了拎这袋桔子,“咦,怎么感觉那么轻”,“我去拿称”,我连忙回答,果不其然,一称下来,这袋桔子轻了不少。

这时,我不禁沉思:这些黑心的小贩真是太气人了,他们为了一已之私,为了多赚些黑心钱,用了各种各样的手段,这种人实在太可恨,所以我们应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这些不正之风得到好的改善。

近来看到一篇文章,是嘲笑德国人的:在德国留学的大学生见德国人做事循规蹈矩,便想去捉弄他们。于是便在两个相邻的电话亭上标上“男”“女”两字,然后观察他们,最后他们发现,德国人就像见了“男”“女”厕所一样,都往自己该去的亭子打电话。曾有一段时间,女电话亭里空无一人,男电话亭却排了一大队人,却没有一个人到女电话亭去。留学大学生们惊讶极了,想不到德国人可以“呆”到这个程度,便很好奇的去问他们,德国人只是平静地耸耸肩说:“纪律嘛,就是让人来遵守的。”

其实,有法制看守的世界才是高贵生命的圣洁花园。相反,无视法制,对抗规则的心灵是被魔鬼钳制着的不自由的心灵。

“叮零零……”,放学了,同学们一窝蜂地跑出去排队,在一声齐刷刷的“老师再见”后,我们便排着整齐的队伍回家了。

走出校门,我坐上了妈妈的摩托车,向家进发。我们刚刚拐上人民路,忽然,妈妈一个急刹车,把我吓了一跳。我向前一看,原来是有两个小朋友在马路边追逐打闹,冷不丁窜到了马路中央。好险啊,幸亏妈妈反应快,及时刹住了车,才没有酿成大祸。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可那两个小朋友却浑然不知刚才的处境有多么危险,还在自顾自地嘻闹不止。旁边的车辆纷纷停了下来,按起了喇叭,向他们发出警告和抗议。直到这时,他们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不禁羞红了脸,连忙退到了人行道上。渐渐地,道路又恢复了通畅。

一个小小的风波平息了,事件虽小,但对我的教育却很深刻。坐在车上,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一幕幕,我深深感到在我们生活中,时刻遵守法律法规有多么重要。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拿前几日上海发生的高层住宅楼起火来说吧,据说起火原因就是因为维修的工人没有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从而酿成了这一惨剧。可见,遵守规则是多么重要啊。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时刻绷紧遵纪守法这根弦,只有这样,才能让安全陪伴我们健康成长。

一失足成千古恨。人往往因为一件小事,而导致铸成大错。今天,我从一位法院阿姨那儿听到这么一个案例:有一位学生,付他父母教育方法不当,整天打骂他。一次,他又和父母吵架,因忍受不了,他就带了几十元,带气离家出走。不久,他的钱便花完了。于是,他找了一家店去干活。与他一同干活的小李,工作十分勤快,老板也喜欢,让小李与他一起住。他干活几天,觉得工作十分累,又没拿到薪水。他没有回家路费,便萌发了偷的念头。一日,他趁小李不注意,抡起棒就朝小李打,小李顿时被打倒在地。他又怕小李醒来,便拿刀砍了小李几刀。随后,他拿了桌上的5元钱逃回老家。后来,他因为良心过不去,告诉了老师。老师又通知公安机关,这起盗窃案终于告破。为了那小小的5元钱,他换来的是什么?是15年阴暗的监狱和3年的政治权利被剥夺。

他多傻呀!许多人知道这个案例后定会这么说。但是这起案件也反映了一连串的现实问题。就拿那位学生来说吧,是什么让他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是法律知识的缺乏。这就说明我国的法律普及还不够,我们青少年的素质教育还有很大的缺陷。再拿这位学生的父母来讲,父母的教育方法也有很大的问题。我想,如果他的父母不用棍棒下出孝子的老观念来教育孩子的话,事情也不会到这种地步。

凡事要从小事做起。我们从小就要学法、懂法、守法,从小做一个好少年,长大去建设祖国。

俗话说“家有家法,国有国法”可见法是多么重要。而一个国家也必须拥有自己的法律。

古代就有商鞅南门立木,来树立法律的威信。在战国时期,开始秦国十分弱校商鞅就对秦王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秦王十分赞同商鞅的想法就让它执行。商鞅将旧法进行了修整,但又担心百姓不相信不信任他。于是就在南门里了一根木头,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去,就给谁十两黄金。”人们都不信,于是商鞅就把赏金提到了五十两,这是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刻给了他五十两黄金,这就是有名的南门立木。人们从此也相信商鞅,推崇新法,秦国也慢慢强盛起来。

宪法宣传周活动心得体会

近期,人社局组织学习《宪法》,我认真学习了《宪法》及--法治思想的相关内容,现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体会:

一、自觉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个特点:第一,从地位看,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第二,从内容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从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二、自觉贯彻宪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不严、执法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因此我们要通过打造优良的执法队伍、建立健全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进政务公开等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通过此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宪法宣传周活动心得体会

每逢进入冬季,天干物燥,很容易引发火灾。因此,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了心,公安部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的“消防宣传日”。而11月9日的月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这既是对消防工作的警示,也是对火警电话的宣传。

提到消防,同学们自然会想到令人毛骨悚然的“火灾”二字。火,带给我们光明,赋予人我们温暖,但火灾也曾夺去了无数的生命,留下了累累伤痕。大火曾用血淋淋的数字和惨痛的代价,给我们敲响了安全防范的警钟,身处人员密集的校园中的我们,应在脑海中长鸣“119”的警铃,提高防火的意识和技能。对于我们小学生,遇到火灾时,该如何逃生自救呢?针对这个问题,消防专家介绍了在公众聚集场所遭遇火灾逃生自救几法。请同学们仔细听好:

一、要了解和熟悉环境。当你走进商场、宾馆、酒楼、等公共场所时,要留心太平门、安全出口、灭火器的位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及时疏散和灭火。

二、要迅速撤离。一旦听到火灾警报或意识到自己被火围困时,要立即想法撤离。

三、要保护呼吸系统。逃生时可用毛巾或餐巾布、口罩、衣服等将口鼻捂严,否则会有中毒和被热空气灼伤呼吸系统窒息致死的危险。

四、要从通道疏散。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室外疏散楼梯等。也可考虑利用窗户、阳台、屋顶、避雷线、落水管等脱险。

五、要利用绳索滑行。用结实的绳子或将窗帘、床单等撕成条,拧成绳,用水沾湿后将其拴在牢固的暖气管道、窗框上,被困人员逐个顺绳索滑到地面。

六、为低层跳离,适用于二层楼。跳前先向地面扔一些棉被、枕头等柔软的物品,以便“软着陆”,然后用手扒住窗户,自然下滑,以缩短跳落高度。

七、要借助器材。通常使用的有缓降器、救生袋、网、气垫、软梯、滑竿、滑台、导向绳等。

八、为暂时避难。在无路逃生的情况下,可利用卫生间等暂时避难。避难时要用水喷淋迎火门窗,把房间内一切可燃物淋湿。在暂时避难期间,要主动与外界联系,以便尽早获救。

九、利用标志引导脱险。在公共场所的墙上、顶棚上、门上、转弯处都设置“太平门”、“紧急出口”、“安全通道”、“火警电话”和逃生方向箭头等标志,被困人员按标志指示方向顺序逃离,可解“燃眉之急”。

十、要提倡利人利己。遇到不顾他人死活的行为和前拥后挤现象,要坚决制止。只有有序地迅速疏散,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

关于消防安全的常识还有很多,请大家本周在家或在老师的许可下,登陆__等相关网站,了解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识。

同时,为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国家明令禁止学校、机关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中小学参加灭火。因为,同学们正处于成长发育期,还不具备成年人的思维和体力,普遍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和经验,遇到紧急情况,往往处理不当,发生伤亡事故。如发现火灾,最重要的是尽快脱离危险,撤离火场。这样做既可以保证自身安全,也为大人们灭火提供了方便,使他们可以集中精力灭火。从这一意义上来看,保护自身安全也是对灭火工作做出了贡献。

宪法宣传周教育活动总结感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少先队广东东省委会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第7个“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将阳江市同心中学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让阳江市同心中学的全体学生了解《宪法》,了解《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活动主题,在全体学生中开展宪法晨读活动,要求晨读时间,政治教师根据年级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布置相应的宪法晨读内容,学生在晨读期间,诵读教师布置的相关晨读内容。在晨读期间,学生认真的朗读《宪法》的相关内容。宪法晨读活动的开展,学生不但了解了《宪法》的内容,还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开展特别升国旗意识。

20__年12月14日早晨,开展了一次特殊的升国旗仪式,政教处领导面对国旗向全体师生讲解宪法对于国旗的规定,让全体师生了解国旗的来历,国旗的象征意义,要求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为祖国的繁荣与昌盛努力学习。

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站、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形式,宣传《宪法》,全体师生对《宪法》的了解程度加深,法制观念也有大幅度的提高。

四、上好宪法知识讲座。

学校组织政教处主任莫纯红为全校学生上宪法课,在宪法课上,莫主任讲解了与《宪法》有关的知识,同时,在莫主任的主持下举行了一场宪法宣誓仪式,在本次宪法学习活动中,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推动了学习《宪法》知识的热潮。

总之,我校将充分利用好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时机,积极组织全校师生开展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我校全体师生更进一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坚决维护宪法。

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心得体会

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时值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网络技术研究院20_服务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们全体深入学习宪法,展开了学习活动和讨论活动。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过程中,大家神情专注,认真做笔记。

讨论时,大家对我国宪法历史和发展道路进行分析认识,对其他国家宪法的发展历史的比较借鉴,形成了对我国宪法原则与实践的正确认识。

宪法宣传周教育活动总结感悟

今年,我们按照浦东新区社工委、社发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结合12月4日全国第六个法制宣传日及上海市第十八届宪法宣传周的工作精神,积极开展了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弘扬宪法精神,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我校的法制教育工作。

一、组织落实到位。

1.在接到上级宪法宣传通知后,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商议,达成共识,制定计划,以便实施。

2.学校领导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宣传,布置工作。

3.德育室召开了班主任会议,分发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布置具体工作。

二、宣传氛围浓厚。

1.学校美术室按要求写好宣传标语,总务处及时张贴、悬挂于学校门廊。

2.学校网站上党的建设栏目上传有关宪法的知识:有《宪法》及《各阶段的宪法修正案》,有《宪法实施过程及修正经过》,有《宪法知识题》,有《网上宪法知识竞赛题》,有通俗易懂的《宪法知识诗歌》等,让广大教职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

3.保持我校的传统特色:各班的法制教育流动小黑板图文并茂、色彩鲜艳,成为本次宪法宣传的一大亮点。

4.各班的班级黑板报也更换了一期以法制教育内容为主,普法知识丰富。

5.广播宣传适时。德育室利用校会课、少先队利用红领巾广播,升旗仪式上《国旗下讲话》、周四均安排集体午会课,进行宪法宣传教育。

6.充分利用学校“每日一拼”,让学生背诵相关的法律常识。

三、活动安全有序。

1.教师普法:

1)在学校党支部的总体计划、组织下,我校教职工全员动员,积极投身到了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之中。

2)在“12月4日”升旗仪式上“国旗下讲话”宣传宪法。

3)要求广大教职工浏览学校网页,学习《宪法》中有关法律条文。

4)组织教职工以组室为单位,上网浏览学习宪法知识。

5)组织教职工进行“宪法知识知多少”的书面练习。

6)政治教职工进行“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的网上论坛活动。

2.学生普法:

学校德育室保持了我校的法制教育特色,按照新区德育室的要求以及学校支部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计划”,结合学生的实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1)结合信息技术课,点击青少年法制网校,参加网上法制竞赛。同时,组织有条件的学生在家点击青少年法制网校,参加网上法制竞赛。做到了全体学生都踊跃参加了本次的网上宪法知识竞赛。

2)周四法制教育午会课进行宪法知识专题教育。

3)“红领巾”广播进行了宪法知识的宣传。

4)组织各年级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录像。

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心得体会

一年一度的“宪法宣传周”将自11月30日启动,并持续到12月6日。届时,深圳市民将享受到一系列普法宣传“饕餮盛宴”。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此次活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宣传重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党中央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等重要意义。

深圳市将于11月30日举行“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并正式发布《案说合规》《法治头条》等栏目,并发布微信小程序“普法总动员”小游戏以及《民法典小人书》。

“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圳普法宣传活动可谓好戏连台。深圳市将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并倡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市民在国家宪法日进行“宪法诵读”活动。12月4日,深圳市将开展公职人员、新市民宪法宣誓系列活动。这一活动鼓励有关单位组织公职人员,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到盐田区深圳宪法公园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并倡导在宪法日当天组织新入籍市民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都市频道将首播《案说合规》节目,通过专家连线等方式,加强对合规法律法规的宣传。市普法办公室将组织“民断是非”、“歌乐山大讲堂”等公民法律素质提升项目,举办面向市民的宪法、民法典专题讲座、沙龙。

全市各区(新区)及各有关单位将举行形式多样的“12·4”宪法主题活动。各有关单位、各区普法办将举办面向公职人员、服务对象和市民的法治讲座。燃气集团将利用科学馆场地的优势,邀约周边学校、工厂等民众参加“12·4”宪法主题活动,通过发放普法资料、开展有奖问答、互动竞猜游戏和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等,向市民深入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还紧密结合明年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根据广东省普法办要求,深圳市普法办将举办“一讲一记一说一播”四项比赛。

12月10日,市普法办将在龙华区举办以“有典不一样”为主题的法治文化节优秀作品颁奖活动,同时展演部分获奖作品。现场还将举办民法典普法嘉年华活动,展演普法独幕剧、儿童普法小话剧,展出民法典漫画普法作品、民法典“法语”书法作品。

宪法宣传周教育心得体会

俗话说“家有家法,国有国法”可见法是多么重要。而一个国家也必须拥有自己的法律。

古代就有商鞅南门立木,来树立法律的威信。在战国时期,开始秦国十分弱校商鞅就对秦王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秦王十分赞同商鞅的想法就让它执行。商鞅将旧法进行了修整,但又担心百姓不相信不信任他。于是就在南门里了一根木头,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去,就给谁十两黄金。”人们都不信,于是商鞅就把赏金提到了五十两,这是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刻给了他五十两黄金,这就是有名的南门立木。人们从此也相信商鞅,推崇新法,秦国也慢慢强盛起来。

宪法宣传周教育心得体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我单位于2019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前后组织开展主题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6日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先读懂宪法,宣传宪法,让宪法成为新时代基石。我单位全体在岗党员干部在领导的带领下积极响应,并通过张贴宣传海报、led显示屏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各部门自行开展齐学习、共分享、乐交流等各式各样活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法治教育和实践相结合,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坚持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我中心学习宣传宪法活动的重点。通过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让宪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三、结合工作实际,确保活动落实到位。

通过《宪法》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好《宪法》,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结合工作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践行法治观念,深刻领会宪法,宣传宪法精神,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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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教育心得体会

宪法修正案通过以来,中央政法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下发通知、意见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热潮。

做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中央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在学习时一致表示,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大家表示,要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上作表率,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与国家治理关系最紧密,对国家治理影响最大。刚刚完成的宪法修改是修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成果的升华,也是对今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巨大促进。”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表示。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就学习宪法修正案召开座谈会,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和国家法官学院的专家学者参加座谈。

3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召开学习贯彻宪法座谈会,来自机关部分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畅谈如何更好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3月29日,最高检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贯彻宪法专题辅导报告会,最高检院领导、机关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参加。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打拐办副主任孟庆甜表示,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持续发展、长治久安的保证,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3月29日,司法部召开律师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座谈会,来自全国各地的30位律师代表共同学习宪法。“律师要时刻牢记自己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身份,无论是在业务活动还是社会活动中,发表言论和实施行为时,都要符合宪法规范、职业规范、纪律规范,注重言行尺度,用行动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推动宪法实施。”全国律协副会长蒋敏在会上表示。

让宪法精神进一步落地落实。

连日来,中央政法单位纷纷下发通知,要求在本系统内以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活动,让宪法精神进一步落地落实。

3月22日,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最高法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法院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促进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最高检也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检察机关广泛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调研时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落实宪法职责,建立健全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等法律监督体系。

公安部党委要求,要把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警形成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公安民警更好地担负起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坚定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司法部日前印发意见,要求全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3月30日,司法部召开部机关加强法治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要紧密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推动各级国家机关自觉履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职责,推动宪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家庭、进监所,不能有任何死角和盲区,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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