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读后心得感悟(实用19篇)

时间:2023-12-03 11:05:50 作者:字海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自己成长历程的反思,也是对自己经历的总结和汇报。【示例文本二】通过实践和总结,我发现自身在团队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改进的措施。

局外人读书心得及感悟

荒谬和疏离,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贯穿始终。虽然一开始我也很不理解,为什么母亲去世可以做到这么淡定甚至不耐烦。都说,其实这世上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确实是这样。也许我有一个感情深厚的麻麻,而默索尔没有,也许我是一个重视母女情感的女儿,默索尔不是。

就像现在,有明星去世,很多明星如果没有在网络上第一时间表达悲痛,就会被指责。所以现在才越来越流行“人生在世,全靠演技”这句话。

我们为什么在长大的过程中,越来越失去本真,甚至失去自我。也许就是因为,我们越来越妥协,越来越放弃,越来越讨好这个世界吧。

《局外人》读后感心得

人生在世,永远都不该演戏作假!但有人会限于社会环境而变得有心机,隐藏内心的真实。也许这才是存活之道吧!但无论如何,也要坚持内心的善良。

我们很少信任比我们好的人,宁肯避免与他们来往。

相反,我们常对与我们相似、和我们有着共同弱点的人吐露心迹。

我们并不希望改掉弱点,只希望受到怜悯与鼓励。

我们既无力作恶,亦无力为善。

没有对生活绝望,就不会热爱生活。

日子,过起来当然就长,但是拖拖拉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后就混淆成了一片。每个日子都丧失了自己的名字。对我来说,只有“昨天”与“明天”这样的字,才具有一定的意义。

结语——世界是伪善的,表象的。大家都虚伪的追求形而上,你又凭什么如此真实坦诚?但是,因为不屈服故而存在才有价值。异己的世界里,你我皆为局外人。

《局外人》读后心得

这是一个孤独的灵魂在人世间飘荡直至陷入深渊的故事:

于是本应该是自卫杀人的审判,竟不知不觉的变成了人性的审判,默尔索终究是沦为了约定俗成的世俗规则的牺牲品。

抛开道德和先入为主的世俗观点,默尔索有错么,或者说罪该致死么?没有规定说亲人逝世必须表现出沉痛,也没有规定说遇到危险不能反击,更没有规定说默尔索必须生着一副圆滑的嘴脸。

默尔索的死看起荒诞实则必然。杀死他的不是刑刀,是他自己,更是这个世界。

或许,这也正是作者想要表达的世界吧:世界是荒谬的,人的存在缺乏理性,人生孤独,没有意义。虽然有些悲观,但道理和意义却是深刻的。

《猫城记》读后心得感悟心得

说起《猫城记》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有99个没有听过这本小说的,要提起老舍先生,我想恐怕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个没有听过他老人家的名字吧!而在国外,老舍的《猫城记》是和《骆驼祥.》并驾齐驱的。并且,老舍先生也是因为《猫城记》几乎拿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说几乎,是因为他已经拿了第一,但是因为他自杀了。)。

我认为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很不国际化的奖,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评奖的大师们都是不懂中文的,而中文的小说被翻译到外国而又翻译的很好的少之又少,《猫城记》却是一个例外。《猫城记》被广泛的翻译成各国文字(其中就有瑞典文版),并且在各国都很受欢迎,被认为是讽刺小说中的精品。前苏联的一本颇有影响的杂志《新世纪》发行了老舍的《猫城记》,连载后又出版了单行本,发行了70万册。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小说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中国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于是,我认识了这个星球上最糟糕的一个国家的人——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混乱、愚蠢……反正全世界上最恶毒的词语用在这个国家上都不为过。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猫城的钱),为此不惜随意杀人。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然后就是“哪什么”。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上面的描述,您想想像不像那个时候的中国?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本小说揭露了中国人许多最根本的劣根性。《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当然,老舍先生写这本书的时候对马列主义和红军是有误解的,他把红军的长征描写成是逃跑和向外国人投降,这是不对的。这也是直接导致老舍先生自杀的原因,因为江青看了这本书很不满意。江青看了这本书后,大怒:这简直是在污蔑中国,批判!

于是,懦弱的老舍先生投河自杀了。这时,老舍先生并不知道诺贝尔文学奖拍板定了他,他选择了与世诀别的道路。诺贝尔文学奖从不给死去的人,无论他多么好的著作,多么名声显著。于是老舍先生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被取消,这样,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了第二名,1968年得主是日本的川端康成。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我感到名词的匮乏,所谓真理和道义正迷乱我的心智。形容词离我而去,不敢堂而皇之的使用所谓的抒情。这与我一向追求的理智颇有冲突之处。

坚守的被动摇,吸收的不能补足,便感到无边的空虚。我不敢安慰自己说小桶的水倒入大桶,达了一个新的境界,这种空虚自然会有,而且是暂时的。这些关于透支未来的计划,我愈发感觉他的可怕和难以承受。

读过《猫城记》,总算明白了老舍何许人也,所谓的幽默之风格到底是什么。但是要让我正儿八经的写读后感,我现在断不能也不肯写出,因为疑惑太多,若我不能找出思考的切入点,是没有言语的资格的,只能做“沉默的大多数”了。但是这一切的事情又都过于繁杂,无用的道理只能培养无用的人,这是我所不愿的,而所谓的直面生活,却只能得到更多的迷惑。我已不敢把生活做简单的归类,说这是生机所迫,那是遭遇可怜。总觉得一切的不人道,历史总该负那么点责任。

我感到名词的匮乏,所谓真理和道义正迷乱我的心智。形容词离我而去,不敢堂而皇之的使用所谓的抒情。这与我一向追求的理智颇有冲突之处。

坚守的被动摇,吸收的不能补足,便感到无边的空虚。我不敢安慰自己说小桶的水倒入大桶,达了一个新的境界,这种空虚自然会有,而且是暂时的。这些关于透支未来的计划,我愈发感觉他的可怕和难以承受。

读过《猫城记》,总算明白了老舍何许人也,所谓的幽默之风格到底是什么。但是要让我正儿八经的写读后感,我现在断不能也不肯写出,因为疑惑太多,若我不能找出思考的切入点,是没有言语的资格的,只能做“沉默的大多数”了。但是这一切的事情又都过于繁杂,无用的道理只能培养无用的人,这是我所不愿的,而所谓的直面生活,却只能得到更多的迷惑。我已不敢把生活做简单的归类,说这是生机所迫,那是遭遇可怜。总觉得一切的不人道,历史总该负那么点责任。

我觉得,幽默有趣的确应该追求,而上面所书正与此相反,原因有二,其一,人发牢骚打瞌睡并不能使旁人愉快而只能舒畅自己,所以我方才只对自己保存了那可怜的幽默。其二,人不知道自己所言为甚的时候,不敢随便幽默,不然做出些挨棍子摇尾巴的朋友样,虽然高尚,却不该是人之所为。

语言的学习就是机械的重复,那重复的东西就该是某种类似语言的东西,而人的思考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影响语言,所以,在重复机械的思考中,或许,我学会了某种空中楼阁般的语言。

读完老舍先生的《猫城记》后,又查找翻阅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作品背景是在中国发生九一八事件之后,当时国内政治正值黑暗不堪、时局混乱的时期。

这部作品可谓是从自序开始就充满着浓浓的讽刺气息。他这么说道:“《猫城记》是个噩梦,为什么写它?最大的原因:吃多了。”老舍先生对自己进行了一个大大的讽刺,因为吃饱撑的写了它。当然我们都知道并非如此,通过反讽,来表达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和悲痛。借描写火星猫人民族的衰亡,影射旧中国政府的腐败无能、盲目自大,人民族麻木愚昧和崇洋媚外的奴才心理。

对于猫城真正的的写作动机,老舍先生自己这样说过:“我之所以揭露他们(猫人)的坏处,原是由于爱他们,也是无可否认的。我爱他们,惭愧!我到底只能讽刺他们了。”可见老舍先生的一片忧国忧民之心。

如果让我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我只能让王小波在前排就座,虽然我是如此的不情愿。追捧王小波是一件多么庸俗的事儿啊!可是我没留神,就让小波先生给影响了。往后排,免不了还要庸俗:郑渊洁。第三排并排坐着老少二位:老舍和王朔,鲁迅先生落后半个身位。几位先生只有最末一位帮我提升了一点品味!我也想说列夫·托尔斯泰,我也想说马尔克斯,我也想说卡尔维诺,我也想说米兰·昆德拉,但是拿望远镜看看这几块料,都排到门外面去了,真是不好意思找他们来装点门面。

我一点都不为我的趣味而自豪!

鲁郭茅,巴老曹,六大腕里面鲁、老我看得最多,老舍我最喜欢。单论现代作家这一块,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最喜欢的是老舍。如果你不是特别喜欢老舍,别跟我谈老舍,我看过很多老舍!忘了谁说的,说钱锺书是学者的幽默,老舍是市民的幽默,赵树理是农民的幽默。学者的幽默领教了一点,也不过是耍嘴皮子掉书袋,我喜欢;市民的幽默更贫,幽默地彻底,就是为了幽默而幽默,不招笑还叫什么幽默!农民的幽默我体会的比较差,还是短练呵。

老舍兹一打算幽默,就不带点别的,也不专为弘扬什么鞭挞什么,先幽一默再说。这里面做的最足的是《牛天赐传》,从头贫到尾,一点正经没有。如果老舍只会幽默,那他不能在六大腕里面有一席之地,老舍也沉重,沉重也是幽默着沉重。《四世同堂》、《骆驼祥子》够沉重,也不是从头到尾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有幽默感的,但是他性子太烈,自己幽默可以,别人拿他开玩笑他不干。一门心思幽默的人,先得把自尊放下,先踩自己,才能踩别人。老舍看到了人民的疾苦,没想救他们于水火,而是想让他们在水火里面含着眼泪笑一笑,这就是老舍跟鲁迅策略的不同。老舍知道自己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这话没有影射鲁迅的意思,我同样赞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倘换作我,我做老舍,在旁边给鲁迅鼓掌叫好,唉,就是这么没责任感这么麻木不仁啊我,没治;鲁迅先生,您批评我吧。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小说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共产主义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小说一直不被推荐。除非对老舍有特殊兴趣的人,一般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小说的。《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中国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小说把国民性放大了,像一幅漫画,夸张地表现当时中国人的缺陷。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小说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既不幽默,又无深度,小说的可读性就低了。这本书我推荐不太了解现代文学的人看,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就有人这样写文章。1930年代的人中国人,也不都是闷子。

《局外人》读后心得

王小波先生的文章应该受到过加缪的影响,但王小波先生对人性之荒诞有更深刻的理解与解读,更喜欢王小波先生文章的切入点,同样是活得洒脱没心没肺的人设,他的人物更幽默也更务实灵活。

看到默尔索对自己受刑时的想象总让我想起鱼玄机受刑时的情景…。

加缪的这本书不断的强化了默尔索的人格,引向他的悲剧的结尾。这个故事写了一个被世俗套路了的出世之人的悲哀。

他热爱自然,感受自然,行为表达自然。这样一个随性之人却因司法或说世人不能合理解释理解”为何要补枪””为何不哭丧””为何不信上帝”,而将默尔索本人架空,自图其说的脑补推理出所谓案发经过,其在叫人唏嘘不已。(实际反映出了逻缉的黑洞,拥有完备的逻缉未必就能做出最正确的判断,逻缉并不是万能的,特别是得到答案前就有感觉”的代入)。

这故事也告诫我们,即使一个随性之人,也不要去当一个不勾选人生问卷的人,能看淡一切甚至生死的人,特别而稀少,也容易被别人看淡。如果默尔索是个态度鲜明的人,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童年》读后感心得感悟

这是那些目标不明确的所谓实业家的描摹。第五颗行星非常奇怪,是这些星星中最小的一颗。那上面只住了一个点灯人和一盏路灯,他每天机械的作着工作,点灯和熄灯。日子单调乏味而苦闷,但是他一刻也不停下来。第六颗行星则要大十倍。上面住着一位老先生,他在写作大部头的书。他是个地理学家,但是又不去做实际的调查,根本不知道实际的星球到底是什么样的。他完全用自己的逻辑,依靠探险家的经历,来记录“地理”,成为所谓的专家。第七颗行星,就是地球了。他说地球很雄壮,他不理解为什么大人以为自己需要占很大的地盘,就占了很多的地方。殊不知他们其实只要有立足之地就可以了。

他见到人类的火车,他感觉火车上来来往往的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他们到底要寻找什么。(正如现在的好多人,每天劳碌可是根本不知道自己这样的劳碌是为了什么。)最后他碰见了一只狐狸,狐狸告诉他什么是驯服,他说人与人之间是驯服的关系。“驯服”就是建立关系。(这个词以及这里词语的释意实在太好太妙了)狐狸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但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他教会小王子“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要用心发现爱是可以传播的,他说:“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人们眼里的星星并不都一样。对旅行的人来说,星星是向导。对别的人来说,星星只是些小亮光。对另外一些学者来说,星星就是他们探讨的学问。对我所遇见的那个实业家来说,星星是金钱。但是,所有这些星星都不会说话。你呢,你的那些星星将是任何人都不曾有过的……”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觉小王子的心太细弱太美好了,他用旅行的故事,让我们在他的经历中,又找到了一些曾经的感受,那些曾经的天真与感动。看过这个故事,你会觉得自己的心好像被温柔的忧伤和感动包围着,让人好想去看看天空,还有在微风中绽放的星星。作者透过儿童般的视角来阐述生活的问题,好多可能我们生活在地球上每日忙碌的人根本就没有体会到。《小王子》则留给我们警醒,那就是:美不在表面,要用心去发现。人类庸常的生活耗费了很多精力和时间,每个人忙忙碌碌地生活着,却忘了或者无法审视生活中本身存在的美和体会。

《童年》读后感心得感悟

如果说,有一本书的阅读率仅仅次于《圣经》,那么,这本书一定是不凡的,它之所以能够风靡全球,经久不衰,一定是因为书里有人们身上所丢失的,所缺少的,所遗忘的。在书中,我们能够发现一路走来我们追随,而忘记了看路边最美的风景,忘记了,花开的时间。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的人记得。”书中的小王子,是一个超凡脱俗的.外星仙童,他住在一颗比自己只大了一丁点儿的星球上。与他作伴的只有一朵玫瑰花。但是花儿的虚荣心深深的伤害了小王子的感情。于是,小王子告别了小小的行星,开始遨游浩瀚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了忧伤,他感到大人们的荒唐可笑。和爱慕虚荣。只有在其中的一个点灯人的星球上,小王子才找到了一个可以作为朋友的人。但是点灯人的天地十分狭小,除了点灯人自己,根本容不下第二人。在地理学家的指点下,孤单的小王子来到人类居住的地球。

小王子发现人类缺乏想象力,只会重复别人说过的话。小王子这时越来越思念自己的那朵玫瑰花。后来,小王子遇到了一只小狐狸,两个同样孤独的灵魂,命中注定在地球相遇,狐狸渴望被人关心,希望有一个朋友。而小王子也用耐心驯服了小狐狸,当即将分离的时候,狐狸落泪了。正如书中所说:“如果你要驯服一个人,就要冒着掉眼泪的危险。”但是,小狐狸也教会了小王子一个道理:“只有用心才能看见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看不见的。”把这个道理做为礼物送给了小王子。用这个启示,小王子在撒哈拉沙漠与遇险的飞行员一起找到了生命的泉水。最后,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离开了地球,重新回到了他的小小行星上。

这是一部童话,但却是在以孩子的口吻讲述着爱与真情,批判着大人们所谓的荣誉和高贵。也同时提出了一些发人深思的问题。作者特别借小王子之口赞颂了情谊和友爱。在作者的希望之中,情谊就要像小王子住的星球上的火山一样炽热,而爱情就要像小王子那样兢兢业业为玫瑰花付出。这部作品里,有对人心的拷问和指责,也有对真爱的渴望与追求。

最让我感动的部分,就是作品的高潮,当小王子邂逅小狐狸,作者用小狐狸的口吻生动的描述了被爱的渴望和期待。“正是你在你的花儿上投入的时间,才让她变得如此重要。”是啊,其实,小王子的那朵玫瑰花和地球上的千万朵玫瑰其实没什么区别,但是,因为对她的付出,小玫瑰成为了这世间独一无二的。我们生活中的情感亦是如此,千万人中,我们相遇,不偏不倚。

说是命运的安排也好,说是偶然的巧合也罢,但是,是因为互相的付出而变成了对方的伴侣。这部作品里,也流露出一些伤感的情绪,陌生的地球,小王子没有朋友,纯洁的心灵在这个爱慕虚荣的社会中飘零。而当故事的最后,伤感则渐渐消融。取而代之的是希望、梦想和对未来的憧憬。

局外人读书心得及感悟

一直以局外人的身份来面对身边的人和事,漠不关心,冷淡,孤僻。到头来面对生死的时候,自己竟也成了局外人,左右不了自己的命运。讽刺。

按照自己的想法过一生,想轻松点儿,想痛苦少一点儿,烦恼少一点儿,所以就以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来面对生活,有错吗?不信仰上帝有错吗?我的生活方式你们觉得不符合社会道德和规范,这,有错吗?是我错了吗?不,我没错。

这种感觉特别像朋友去世了,但是我没有发微博,朋友圈表示我悲伤的心情,所以认定我是一个无情的人。关键时刻没有转发爱国的微博,也会有键盘侠来质问“我”是不是不爱国!什么时候我们的内心需要这种外在的东西来判定了,一切情绪你都要表现出来,没有表现出来,证明这件事情在你面前无足轻重,你要接受舆论的指责,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泯灭,这是个问题。

最后,不管你们怎么说,怎么做,要怎么对待我,无所谓了,生可以,死也可以,回顾我这一生我依然觉得我是幸福的,踏实实的工作着,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虽然有时会感到疲惫,但这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吗?人终难逃一死,早死晚死都是死,就是死的方式各不相同,我就比较惨烈了,但是,无所谓了,死亡何尝不是另一段生命旅程的开始,再见了,各位!

我望着窗外的夜空,繁星闪烁,思绪穿过黑夜,我仿佛看到了另一个穿越时光而来的自己。

《童年》读后感心得感悟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童年》,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让我知道了我们要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要好好学习。现在,我就给你们分享一下吧!

这本书主要写了: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外祖父家的事业在不断地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专横暴虐。母亲婚后的生活是不幸的,她经常挨后父打,阿廖沙在家中感受不到温暖,在学校也受到歧视,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课堂。母亲的逝世也让阿廖沙不得不去人间“谋生”。

整本书都讲述着阿廖沙的孤独,书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审视世界以及人生,展示了当时社会腐败的过程。

高尔基的童年生活是黑色的,里面充满了怨恨,伤心、痛苦。高尔基是不幸的,他有着优异的成绩,本该开开心心地读着书,他为了生活只得放弃学业,去养活自己。相反。我的童年是五颜六色,多姿多彩的,我很幸福,有爸爸宠,有妈妈宠,有爷爷宠,有奶奶宠。在学校有老师的耐心教导,有朋友的真诚友谊,每天无所事事,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每天都有人侮辱他,伤害他,他几乎没有一天能过得安宁,但他没有放弃生活,努力着,成为了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猫城记》读后心得感悟心得

说起《猫城记》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有99个没有听过这本小说的,要提起老舍先生,我想恐怕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个没有听过他老人家的名字吧!而在国外,老舍的《猫城记》是和《骆驼祥子》并驾齐驱的。并且,老舍先生也是因为《猫城记》几乎拿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说几乎,是因为他已经拿了第一,但是因为他自杀了。)。

我认为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很不国际化的奖,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评奖的大师们都是不懂中文的,而中文的小说被翻译到外国而又翻译的很好的少之又少,《猫城记》却是一个例外。《猫城记》被广泛的翻译成各国文字(其中就有瑞典文版),并且在各国都很受欢迎,被认为是讽刺小说中的精品。前苏联的一本颇有影响的杂志《新世纪》发行了老舍的《猫城记》,连载后又出版了单行本,发行了70万册。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小说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中国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于是,我认识了这个星球上最糟糕的一个国家的人——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混乱、愚蠢……反正全世界上最恶毒的词语用在这个国家上都不为过。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毒品。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猫城的钱),为此不惜随意杀人。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然后就是“哪什么”。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上面的描述,您想想像不像那个时候的中国?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本小说揭露了中国人许多最根本的劣根性。《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当然,老舍先生写这本书的时候对马列主义和红军是有误解的,他把红军的长征描写成是逃跑和向外国人投降,这是不对的。这也是直接导致老舍先生自杀的原因,因为江青看了这本书很不满意。江青看了这本书后,大怒:这简直是在污蔑中国,批判!

于是,懦弱的老舍先生投河自杀了。这时,老舍先生并不知道诺贝尔文学奖拍板定了他,他选择了与世诀别的道路。诺贝尔文学奖从不给死去的人,无论他多么好的著作,多么名声显著。于是老舍先生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被取消,这样,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了第二名,1968年得主是日本的川端康成。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第二次看老舍的《猫城记》,第一次阅读时,在被猫城灭国的惨况深深震撼的同时,也只约莫感觉老舍的政治感悟水平不如他的文学水平,而这次的幽默缺乏,又让我不免遗憾。再读一次,却又让我悟出些许东西来。

经常有人埋怨道跟许多大家相比,老舍全集迟迟未完整发行过的现状。作为文字地方性极强的少数民族作家,我觉得他应该跟如今的香港歌手__,talkshow高手林海峰相仿,也许不能得到全国读者的喜欢,但应该在相应语言区域,会得到不少群众的认同啊。可是奥运会闭幕的当天,也竟是老舍先生的忌日,同时网络各处,也没见有多少相关的报道。其实光是看《骆驼祥子》的市民底层奋斗,《四世同堂》的沦陷抗争,都不足以让作者被如此冷待。或者说作者的死是一种忌讳,但巴金也是受过牛棚生涯,改革开放后依旧风光。终于我在这本《猫城记》里找回了答案:“大家夫斯基”“马祖大仙”“哄”……看来只要这些名词还在,老舍全集就很难出得全了。

《猫城记》无意中说中了朝代的敏感之处,因而至今不得彰显,但正是如此地鞭挞入里,因此才可能被时代列为不朽之作。中学时候看老舍,更多地是喜欢他的幽默文笔,如今看来,作者体现出来的区域性和时代性,更值得人们注意留神。由此看来善写湘西文化的沈从文,善写北京文化的老舍,自是比五四时期的许多革命作家更是隽永一些咯。

老舍先生在1932年完成的一部当时称得上异类的一部作品《猫城记》,当年代表世界文坛荣誉的诺贝尔文学奖曾经钟情于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部作品在当时可算得上是一部超越时代的作品。当这部作品被介绍到西方时,这种题材及风格便深受西方读者的喜爱。有消息说,在1968年,诺贝尔奖已经决定将奖颁给老舍,只是由于他已辞世而作罢。

《猫城记》在开篇部分介绍,主人公乘坐飞机(船)来到火星,遇到当地智慧生命猫人;结尾部分解释,主人公目睹猫人国灭亡后半年,乘法国探险飞机(船)回到地球。从主人公自救脱险,结识猫人朋友,到学习猫人语言,进入猫国都城历险,等等诸多细节,无不符合社会科学逻辑。但在作者写作之时,人类所掌握的科技能力对火星了解还十分有限,对火星上是否存在高级生命也没有定论。可以说整篇小说是构筑在一个科学幻想式的背景上。

写的真好啊!悲凉啊!虽然写的是外太空的猫人,但是可以叫一本丑陋的中国人。影射的还是我们中国人人性的悲哀。在这本书里,这个温暖的人也终于是绝望了。猫人灭绝。不战而败。其中有解放前中国的影子,有_的影子。有日本人打中国的影子。那_就像南京_一样。老师和校长没有薪水。被批斗,学生和老师是敌对的,互杀。学生没有知识,抵御不了外敌,就会窝里斗。听主人公讲人类穿高跟鞋的美妙,猫女也扶着墙学习踩砖头用脚尖走路。猫男则试着穿裤子。迷叶,猫人的生活离不开迷叶。和以前_的大烟差不多。吃迷叶才可活的感觉好。猫兵遇到攻城的人,一概后退,给钱就投降。皇宫的墙上是堆烂泥,墙下沟填满臭水。因为攻城的矮人怕脏。这样可笑的抵御。(矮人们是我所知道的人们中最残忍的。猫国的灭亡是整个的,连他们的苍蝇都不剩几个。)老舍的原话。主人公最后搭法国到火星的探险飞机,才回到伟大光明的中国。最后一句结尾是整篇文字有一点光的地方。其余就是灰暗。

作者和朋友坐飞机到了火星,飞机碎了,朋友升天了,而作者却意外地存活了下来。他只有碎得像些挂着的干菠菜的衣服和肚子里的干粮,几乎等于一贫如洗(除此之外,他还有一把手,一盒火柴)。

作者认识了地主大蝎,它的迷林是它的命根子。大蝎请作者为它守护迷林,因为大蝎认为作者这个“外国人”(其实是外星人)就是迷林的守护神;大蝎的儿子小蝎去过外国,是个“新派”人物,有一些知识,看不惯猫人国里这些猫人的自私行为,却又无法改变事实,只好无比的悲观,每天与比迷叶还迷的迷一起嬉笑打闹;守寡在家的公使太太,带着公使的八个妾,最喜欢说的就是“不吃迷叶”,每天要说百十遍:“公使太太,到过外国,我不吃迷叶!”“喂,外国人,你该交房租了,五十国魂(猫国的货币),我们不吃迷叶!”最后,外敌入侵时,由于猫人的软弱无能和为自己着想,作者也见证了猫国的灭亡。

总体来说,猫人是非常自私,颓废和软弱的。它们时时刻刻为自己着想,官员种植迷叶(一种能让人的饥饿感消失,让人变懒的植物),收获后分给自己的亲戚,剩下的高价卖出;皇帝吃官员进贡的迷叶;老百姓只能吃饭菜,饥一顿饱一顿,生活非常艰苦;人们当兵只为了每月的那几片迷叶。猫人的宗旨是:欺侮别人,不合作,捣乱,彼此之间互相绝对不接触。

我难以想象——这样的国家是如何成立的?没有规章制度,国内到处乱成一团糟,竟然还有三千余年的历史!为什么不造反呢?后来,我想通了,因为这个民族过于软弱,过于自私,过于愚钝。它们没有文化,而皇上又过于“聪明”,人民讲什么,他就提倡什么,可最后还是一事无成。

猫国的灭亡是必然的,它们不懂得合作,自相残杀,不灭亡,天理难容!毕竟,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只有一条规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如果让我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我只能让王小波在前排就座,虽然我是如此的不情愿。追捧王小波是一件多么庸俗的事儿啊!可是我没留神,就让小波先生给影响了。往后排,免不了还要庸俗:郑渊洁。第三排并排坐着老少二位:老舍和王朔,鲁迅先生落后半个身位。几位先生只有最末一位帮我提升了一点品味!我也想说列夫·托尔斯泰,我也想说马尔克斯,我也想说卡尔维诺,我也想说米兰·昆德拉,但是拿望远镜看看这几块料,都排到门外面去了,真是不好意思找他们来装点门面。

我一点都不为我的趣味而自豪!

鲁郭茅,巴老曹,六大腕里面鲁、老我看得最多,老舍我最喜欢。单论现代作家这一块,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最喜欢的是老舍。如果你不是特别喜欢老舍,别跟我谈老舍,我看过很多老舍!忘了谁说的,说钱锺书是学者的幽默,老舍是市民的幽默,赵树理是农民的幽默。学者的幽默领教了一点,也不过是耍嘴皮子掉书袋,我喜欢;市民的幽默更贫,幽默地彻底,就是为了幽默而幽默,不招笑还叫什么幽默!农民的幽默我体会的比较差,还是短练呵。

老舍兹一打算幽默,就不带点别的,也不专为弘扬什么鞭挞什么,先幽一默再说。这里面做的最足的是《牛天赐传》,从头贫到尾,一点正经没有。如果老舍只会幽默,那他不能在六大腕里面有一席之地,老舍也沉重,沉重也是幽默着沉重。《四世同堂》、《骆驼祥子》够沉重,也不是从头到尾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有幽默感的,但是他性子太烈,自己幽默可以,别人拿他开玩笑他不干。一门心思幽默的人,先得把自尊放下,先踩自己,才能踩别人。老舍看到了人民的疾苦,没想救他们于水火,而是想让他们在水火里面含着眼泪笑一笑,这就是老舍跟鲁迅策略的不同。老舍知道自己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这话没有影射鲁迅的意思,我同样赞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倘换作我,我做老舍,在旁边给鲁迅鼓掌叫好,唉,就是这么没责任感这么麻木不仁啊我,没治;鲁迅先生,您批评我吧。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小说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共产主义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小说一直不被推荐。除非对老舍有特殊兴趣的人,一般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小说的。《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中国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小说把国民性放大了,像一幅漫画,夸张地表现当时中国人的缺陷。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小说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既不幽默,又无深度,小说的可读性就低了。这本书我推荐不太了解现代文学的人看,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就有人这样写文章。1930年代的人中国人,也不都是闷子。

《猫城记》的作者老舍是当代有名的大文豪,在小学我们学过他的文章《骆驼祥子》,在一次电视节目中无意看到了这位大文豪另一个作品——《猫城记》。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架开往火星的飞船,意外降落,只有“我”幸存下来,但却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被一群猫脸人身的人带到了他们的城市猫城。猫城这个城市在历史上驻足了两万多年,他们很久以前和外国打仗,并且取得了胜利,可是在最近的时间,他们互相残杀,忘记了应该保卫自己的国家,而起了内讧,导致自己封闭在自己的城市内,而“我”亲眼看见了猫人与一群矮子兵的战争,使猫城这座拥有两万多年文明的古城消失。

作者老舍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向我们展现了一段奇妙而又惊险,不可思议的国度的消失,其实这却是老舍本人当时生活的社会。作者通过这篇文章反映了旧社会人民自私自利,只想自我的本质,但同时也说明了当时社会政府的无能与腐败,而这我想也是老舍因无法改变这一切,无法抒发自我的内心抱负,而且并因为“”的迫害而投河的原因。

其实猫人以及猫城最后的毁灭,同是也折射了老舍想告诉世人的道理——如果再这样沉沦并只想着自己而且存留自私自利的本质那么现在这个社会终将被敌人侵略!

但是现在我们生活的社会却又是另一番景象,我觉得这与老舍鲁迅等用文笔刺杀敌人庸官,唤醒世人的文豪是分不开关系的我相信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一定可以再创辉煌!

名人传读后感悟心得

中国人才网:读后感的主体是“感”。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没有拘泥于对传主的生平做琐屑的考述,也没有一般性地追溯他们的创作历程,而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可以说是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

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名人传》就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一流的传主、一流的作者加上一流的译者,使这部作品很快即成为经典名著,时至今日仍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二十世纪的前半期是人类历史上风云激荡也苦难深重的时期,罗曼・罗兰创作《名人传》,傅雷先生翻译《名人传》,都是有感而为,是要从这些伟人的生涯中汲取生存的力量和战斗的勇气。傅雷先生说,“在阴霾遮蔽了整个天空的时候”,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在是金石之言。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译林出版社新出版的《名人传》在尊重傅雷先生原译的基础上,校订了旧版本的排印错误,对一些常见的人名和地名采用了现行译法,原来夹在文中未译的一些外文人名和地名也尽可能地补译成了中文,这是为今天的读者做了一件好事,使他们能够更方便、更好地阅读这部作品。

《活着》读后感心得感悟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活着》的作者余华想用文字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而平凡渺小、作为《活着》的旁观者,我想轻轻道上一句:“其实,幸福真的很简单,幸福就是一种感觉。”

还记得三毛曾说:“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地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那一刻的喜悦,那么即使我们不死,也在天堂里了。”她在无数次的跌倒、迷茫和苦痛后用心品味着幸福的真正定义。

福贵在见到家珍回来的那一刻是激动、幸福的;

家珍在回娘家后重逢可爱女儿凤霞时是快乐幸福的;

有庆在人民公社时期仍能喂自己的羊时的满足是幸福的。虽然福贵败了自己的家庭,失去了地主的“高贵”身份,但在看到龙二被毙了三枪,福贵庆幸自己还活着时他是幸福的。不再在乎地位、金钱、名利,而是享受一个小家的天伦之乐。

接到远方妈妈的来电,听听那熟悉亲切的家音和妈妈的唠嗑我像一个得到糖果的孩子满足了整整一天。

早晨,在朦胧的睡眼中,刺耳的铃声一不小心敲破了睡梦,你可能恼怒过,在辛辛苦苦挤着公交,穿过拥挤的人群时,你可能烦躁过,但是,每一个清晨的开始,你愿意用不快去霸占原本就空间不足的心田吗?你愿意一整天都被压抑在不开心之中吗?幸福来自你的内心感受,以一个宽容的心态去微笑面对生活的缺陷,你会发现原来幸福无处不在。沐浴阳光时的轻松自如和用心交谈时的真诚快乐都渗透淡淡的香甜幸福感。

十多年前在上海谋生,租了一间小房子,买了一个二手的电视机,在这之前我们家是从未有过电视机的,有了电视机就算实现了我人生的一部分理想。

记得有年春节,我在深夜里搜素到一部电视剧《福贵》,这部电视剧是根据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改编的,每天晚上好像连续播放四五级,大约从十点一直播放到凌晨两三点,我看得毫无睡意,越看精神越好,大家可以想象,这电视剧该有多么精彩。当时想过找来这部长篇小说看看,可是又一想,电视剧都看了,小说还能有什么新鲜感吸引我吗?于是看小说的念头就淡了。

后来文学圈子里的一个作家朋友几次跟我提到《活着》这部长篇小说,这就又勾起了我的阅读欲望。刚好一个写诗的朋友开了个网店卖书,看到有余华的作品,于是就买了全套回来,首先就看《活着》。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读过长篇小说了,我甚至对长篇小说有一种抵触的情绪,我想我幸好没有当编辑,如果当编辑不得不阅读人家的长篇小说,我想这一定是非常痛苦的。有的长篇小说尽管名气已经很大,但是我依然无法读完全本。

但是阅读《活着》的时候,我连续读了几个小时,到了凌晨一点,我依然“活着”(没睡着),随着年龄的增长,这样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我读《红高粱家族》的时候好像也是如此。

看了小说,根据我的记忆,改编的电视剧《福贵》,改动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一些。电视剧给我的印象是精彩。而小说给我的是内心深处深深的震撼。读完整本小说,我的心仿佛掉进了冰窟窿里,好久好久都没有回暖。

成为贫农的福贵本以为可以从此过上相对太平的日子,但是事实上却是灾难一个接着一个,悲剧隔一段时间就发生一次,他一生都在苦难中挣扎。

福贵在最后所有的亲人都离开他去了另一个世界以后,他买了一头老牛来陪伴他,他将老牛的名字取得和自己一样,老牛也叫福贵,然后他为了让老牛安心干活,给老牛假想出了几个伙伴,他们是家珍、凤霞、苦根、二喜。这些名字全都是福贵死去的亲人,他们活着的时候,就像牛一样的活着。实际上,牛比他们还好,因为牛不需要穿衣服,也不需要吃饭,它们吃草,不需要耕种就能长出来。

中国农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谁在思考?农民在思考吗?没有,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他们活着就是为了吃饭,为了吃饱,吃饱以后,可以思考着能否吃好一些。至于别的,对于他们,实在是过于奢侈。而就是吃饱这个问题,从1949年到1978年,对于中国农民都是奢侈的问题。人在没有吃饱的情况下,那就只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吃饱。我小时候的远大理想就是顿顿有两糙饭吃,大米比包谷面稍微多一点更好的那种饭。

因此农民不能有别的想法,不能有爱好,有了就是不务正业,在那个年代,农民们在相互监督着彼此。改革开放之初,最先离开土地,放弃土地的农民都遭到坚守在土地上的农民的嘲笑,好在是后来的情况越来越好,那些坚守在土地上嘲笑离开土地的人的人也坚守不下去了,最终自己或自己的下一代还是离开了土地。我想这是好事,农民进城开阔了视野,长了见识,改变了观念,大家在一个大环境中公平竞争。但愿过去的苦难离我们远去,永远不再回来。愿农民头上那些特殊的符号慢慢的淡化。愿人人平等的时代快些到来!

余华的《活着》一书是朋友送给我的,看书的整个过程又好奇又煎熬,好奇的是为什么书要叫“活着”?难道是主人公大起大落经历万般艰难而功成名就的一生吗?随着看完,才知主人公并没有功成名就,大起大落万般艰难倒是经历了不少。煎熬的是这个故事承载了太多悲伤。

有的人活得幸福辉煌,有的人活得痛苦平庸。富贵的一生从幸福到痛苦,从辉煌到平庸,最大的悲哀也是此,所有人拼命努力,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只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能摆脱平庸,活得精彩。

“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传到你手里,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了。”《活着》就从徐家的败落写起,成了富贵坎坷一生的源头。

富贵败光了所有家产后,他的母亲对他说:“只要活得快乐,穷也不怕。”可富贵真的活得快乐吗?败光家产住到乡下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死了,母亲患病他去城里求医却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看到这一幕我尤其着急,直在心里呐喊:你快回去呀,你有主角光环的,你不会死的,你母亲还等着你呢,你的妻儿还等着你呢,他们会很着急的。我虽抱着着急心态,却一点不敢敷衍,认认真真看完过程直到结果,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他和战友被解放军俘虏,才得以归乡。母亲却早已过世,妻子含辛茹苦带大一双儿女,女儿凤霞也因一场大病成了哑巴。作者最终没给富贵任何主角光环,他救不了他的母亲也救不了他的凤霞。

我以为他们一家人在大时代的背景下,随着社会变革,艰难的生活,用他们的生活反应当时的苦,然后告诉我们,我们现在丰衣足食的生活来之不易等等,可是,并没有。这只是悲剧的开端。

妻子家珍因为换上软骨症而干不了重活,儿女还小,重担就落在了他身上。为了让儿子能够上学,他把女儿送人,同样作为家里的女儿的我愤愤不平,又庆幸我生活在了一个好时代,。虽然最后女儿回来了,还嫁了人,还生了个大胖小子,却因大出血死在了医院里。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被医生抽干了血,也死在了医院里,医生和县长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才惊觉,那不是我现在生活的时代。儿女相继死去后,家珍也随着去了。女婿在工作时,出了意外也走了,留下小小的外孙和富贵相依为命。富贵给外孙煮豆子吃,外孙因吃豆子被噎死了。

看到最后,情绪倒没了多大起伏,我想,作者给富贵的主角光环就是他还活着吧,会继续活着吧,在失去了所有之后,经历人间最痛之后,一颗心已千疮百孔之后,没有轻生的念头,对生活也不报任何希望。他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那头陪伴他的、也叫富贵的老牛吗?作者用冷酷的文笔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西雅图时报》评价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活着,其实并不复杂,它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人们常说的“我活得好累”不过是要求得太高了罢了,活着只是活着,是生命的延续,没有喧嚣浮华,也没有功名利禄。可是,如果活着只为活着,人生倒是没了精彩没了追求,活得平庸了呢。

十多年前在上海谋生,租了一间小房子,买了一个二手的电视机,在这之前我们家是从未有过电视机的,有了电视机就算实现了我人生的一部分理想。

记得有年春节,我在深夜里搜素到一部电视剧《福贵》,这部电视剧是根据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改编的,每天晚上好像连续播放四五级,大约从十点一直播放到凌晨两三点,我看得毫无睡意,越看精神越好,大家可以想象,这电视剧该有多么精彩。当时想过找来这部长篇小说看看,可是又一想,电视剧都看了,小说还能有什么新鲜感吸引我吗?于是看小说的念头就淡了。

后来文学圈子里的一个作家朋友几次跟我提到《活着》这部长篇小说,这就又勾起了我的阅读欲望。刚好一个写诗的朋友开了个网店卖书,看到有余华的作品,于是就买了全套回来,首先就看《活着》。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读过长篇小说了,我甚至对长篇小说有一种抵触的情绪,我想我幸好没有当编辑,如果当编辑不得不阅读人家的长篇小说,我想这一定是非常痛苦的。有的长篇小说尽管名气已经很大,但是我依然无法读完全本。

但是阅读《活着》的时候,我连续读了几个小时,到了凌晨一点,我依然“活着”(没睡着),随着年龄的增长,这样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我读《红高粱家族》的时候好像也是如此。

看了小说,根据我的记忆,改编的电视剧《福贵》,改动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一些。电视剧给我的印象是精彩。而小说给我的是内心深处深深的震撼。读完整本小说,我的心仿佛掉进了冰窟窿里,好久好久都没有回暖。

成为贫农的福贵本以为可以从此过上相对太平的日子,但是事实上却是灾难一个接着一个,悲剧隔一段时间就发生一次,他一生都在苦难中挣扎。

福贵在最后所有的亲人都离开他去了另一个世界以后,他买了一头老牛来陪伴他,他将老牛的名字取得和自己一样,老牛也叫福贵,然后他为了让老牛安心干活,给老牛假想出了几个伙伴,他们是家珍、凤霞、苦根、二喜。这些名字全都是福贵死去的亲人,他们活着的时候,就像牛一样的活着。实际上,牛比他们还好,因为牛不需要穿衣服,也不需要吃饭,它们吃草,不需要耕种就能长出来。

中国农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谁在思考?农民在思考吗?没有,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他们活着就是为了吃饭,为了吃饱,吃饱以后,可以思考着能否吃好一些。至于别的,对于他们,实在是过于奢侈。而就是吃饱这个问题,从1949年到1978年,对于中国农民都是奢侈的问题。人在没有吃饱的情况下,那就只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吃饱。我小时候的远大理想就是顿顿有两糙饭吃,大米比包谷面稍微多一点更好的那种饭。

因此农民不能有别的想法,不能有爱好,有了就是不务正业,在那个年代,农民们在相互监督着彼此。改革开放之初,最先离开土地,放弃土地的农民都遭到坚守在土地上的农民的嘲笑,好在是后来的情况越来越好,那些坚守在土地上嘲笑离开土地的人的人也坚守不下去了,最终自己或自己的下一代还是离开了土地。我想这是好事,农民进城开阔了视野,长了见识,改变了观念,大家在一个大环境中公平竞争。但愿过去的苦难离我们远去,永远不再回来。愿农民头上那些特殊的符号慢慢的淡化。愿人人平等的时代快些到来!

余华的《活着》一书是朋友送给我的,看书的整个过程又好奇又煎熬,好奇的是为什么书要叫“活着”?难道是主人公大起大落经历万般艰难而功成名就的一生吗?随着看完,才知主人公并没有功成名就,大起大落万般艰难倒是经历了不少。煎熬的是这个故事承载了太多悲伤。

有的人活得幸福辉煌,有的人活得痛苦平庸。富贵的一生从幸福到痛苦,从辉煌到平庸,最大的悲哀也是此,所有人拼命努力,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只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能摆脱平庸,活得精彩。

“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传到你手里,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了。”《活着》就从徐家的败落写起,成了富贵坎坷一生的源头。

富贵败光了所有家产后,他的母亲对他说:“只要活得快乐,穷也不怕。”可富贵真的活得快乐吗?败光家产住到乡下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死了,母亲患病他去城里求医却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看到这一幕我尤其着急,直在心里呐喊:你快回去呀,你有主角光环的,你不会死的,你母亲还等着你呢,你的妻儿还等着你呢,他们会很着急的。我虽抱着着急心态,却一点不敢敷衍,认认真真看完过程直到结果,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他和战友被解放军俘虏,才得以归乡。母亲却早已过世,妻子含辛茹苦带大一双儿女,女儿凤霞也因一场大病成了哑巴。作者最终没给富贵任何主角光环,他救不了他的母亲也救不了他的凤霞。

我以为他们一家人在大时代的背景下,随着社会变革,艰难的生活,用他们的生活反应当时的苦,然后告诉我们,我们现在丰衣足食的生活来之不易等等,可是,并没有。这只是悲剧的开端。

妻子家珍因为换上软骨症而干不了重活,儿女还小,重担就落在了他身上。为了让儿子能够上学,他把女儿送人,同样作为家里的女儿的我愤愤不平,又庆幸我生活在了一个好时代,。虽然最后女儿回来了,还嫁了人,还生了个大胖小子,却因大出血死在了医院里。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被医生抽干了血,也死在了医院里,医生和县长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才惊觉,那不是我现在生活的时代。儿女相继死去后,家珍也随着去了。女婿在工作时,出了意外也走了,留下小小的外孙和富贵相依为命。富贵给外孙煮豆子吃,外孙因吃豆子被噎死了。

看到最后,情绪倒没了多大起伏,我想,作者给富贵的主角光环就是他还活着吧,会继续活着吧,在失去了所有之后,经历人间最痛之后,一颗心已千疮百孔之后,没有轻生的念头,对生活也不报任何希望。他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那头陪伴他的、也叫富贵的老牛吗?作者用冷酷的文笔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西雅图时报》评价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活着,其实并不复杂,它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人们常说的“我活得好累”不过是要求得太高了罢了,活着只是活着,是生命的延续,没有喧嚣浮华,也没有功名利禄。可是,如果活着只为活着,人生倒是没了精彩没了追求,活得平庸了呢。

简爱读后心得感悟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生动地记录了那时蜀、魏、吴三个大国之间的斗争。

这本书在广阔的背景上,上演了一幕幕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更是脍炙人口。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真是很妙。

《三国演义》反映了丰富的历史内容、人物名称、地理名称、主要事件。历史演义小说大多是批古判今。《三国演义》既反映了真实的三国历史,又根据明朝社会的实际情况对三国人物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改,给予我们一些启发,让我们增长见识。它不但真实地反映了三国历史的真实面貌,还反映了许多明朝社会内容。让我们大开眼界,更好的了解历史。

《三国演义》描写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反映了三国时代的军事斗争以及社会矛盾。书以刘备集团作为描写的中心,隐含着人民对汉族复兴的希望。鲁迅在《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称:“因为三国的事情,不像五代那样纷乱;又不像楚汉那样简单;恰是不简书中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而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就是诸葛亮。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三国时期蜀国丞相,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发明家、文学家。在世时被封为武乡侯,死后追谥忠武侯。其代表作有《前出师表》、《后出师表》、《诫子书》等;曾发明木牛流马等,并改造连弩,可一弩十矢俱发。死于宝鸡岐山五丈原。诸葛亮在后世受到极大的尊崇,成为后世忠臣楷模,智慧化身。他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机智,勇敢,忠诚。他帮助刘备解决了大大小小的问题,诸葛亮也是作者心目中的“贤相”的化身,他具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具有经世济民再造太平盛世的雄心壮志,而且作者还赋予他呼风唤雨、神机妙算的奇异本领。而当中的战争,手法多样,往往使人感到一场场刀光血影的战争场面。其中,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战争的描写也是波澜起伏,使人读来惊心动魄,将史书上所没有的情节描写得十分细致。不过,前33回写了从桃园结义到曹操统一北方的24年,71回半写了刘备三顾茅庐到诸葛亮死于五丈原的27年,而以后的46年只用了15回半就草草收场。可见作者多么“偏心”于诸葛亮。

读完《三国演义》,让人感觉惊心动魄、热血沸腾。它让我了解了三国时期的历史,也让我观摩了各种大战。不愧为四大名著之一!

文档为doc格式。

读后感悟心得体会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阅读似乎成为一种被忽略的能力。许多人转而沉迷于手机游戏、社交媒体和短视频。然而,当我读完一本富有哲理的书籍后,我才发现阅读的价值。阅读不仅能丰富我们的知识和思维,还激发出我们内心的感悟和体会。以下是我从一本书中所得到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阅读可以拓宽我们的视野。无论是小说、历史书籍还是科学杂志,阅读都能让我们了解到世界的不同面貌和多样化的观点。比如,我曾经读过一本关于环境保护的书籍,书中描述了人类活动对地球带来的危害,启发了我对环境问题的关注。通过阅读,我发现我在环境保护方面可以做出自己的贡献,例如节约能源、减少使用塑料袋等。这本书不仅仅是给我带来新知识,更启发了我关于环保意识的转变。

其次,阅读能培养我们的思维能力。在阅读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思考和推理。阅读可以锻炼我们的逻辑思维、分析能力和创造力。比如,在读一本推理小说时,我需要根据作者给出的线索和细节,推测出谁是犯罪嫌疑人。这种思维训练有助于提高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并培养我的推理和分析能力。这些思维能力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以及未来的学业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阅读能够给我们带来人生的启示。许多经典作品和自传中散发着智慧和人生哲理。这些书籍不仅仅是故事的叙述,更是对人类生活和价值观的深刻思考。例如,我读过一本名叫《活着》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农民的艰辛人生。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意识到生活中的艰辛和困难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乐观和坚韧的精神来克服困难,活出有意义的人生。这本书不仅让我对自己的生活有了新的思考,也让我更加感激和珍惜现在的一切。

此外,阅读还可以培养我们的情感和同理心。阅读不仅是一种认知活动,更是一次与文字和作者的心灵沟通。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会对书中的人物和他们的经历产生情感上的共鸣。比如,在阅读一本关于战争的书时,我可以感受到人物们的痛苦、失望和希望。这种情感上的共鸣不仅让我更加了解和体会到人类的复杂情感,也使我对他人的困境更加关心和同情。

最后,通过阅读,我还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需要提升的地方。阅读不仅能让我们感受到他人的智慧,更能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在阅读一些成功人士的自传时,我发现他们具备的坚持、努力和自律等品质是我所欠缺的。因此,阅读激励我去积极培养这些品质,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和目标。

综上所述,阅读的价值不容忽视。通过阅读,我们可以拓宽视野、培养思维能力、得到人生启示、培养情感共鸣,并且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和提升的空间。因此,我将继续坚持阅读,从书中获取更多的心得体会,为自己的成长和发展带来更多的价值。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国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_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平平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乌塔心得感悟读后感

这篇课文写的是一个十四岁的德国女孩乌塔,独自一人游欧洲的事,表现了乌塔的自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

我非常羡慕这个女孩,虽然她年龄小,但她已有独立行为的能力。我每次出小区时,爸爸妈妈都非常的担心,有时候他们只让我玩几分钟,有时候甚至连一步也不准出去。

我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的心里就产生了疑问:为什么中国孩子不能自己独立呢?难道爱就是每天待到父母身边像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点风雨吗?我不明白。我觉得爱就是让您放飞我们,让我们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

记得有一次,我在少年宫学完画画,正要去我的爷爷奶奶家吃饭,正巧我在路上碰见了妈妈,妈妈说:你怎么一个人去爷爷奶奶家呀!你不怕被小偷拐走吗?说完妈妈就把我拉到车上带我去了爷爷奶奶家。

我要对中国的父母说: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让孩子有一些磨练,才会让他们更坚强,更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才会让父母更放心。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意林的读后心得感悟

上学期,我订了《意林》这本杂志,当杂志发下来的时候。我就被它的封面吸引住了,好漂亮啊!打开这本杂志,一个个励志故事让我感动,一个个幽默小笑话让我开怀大笑,一幅幅生动形象的漫画让我爱不释手,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仿佛让我身临其境地走进童话世界。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芒果很忙》这篇文章,它讲述了一个叫楚雨洁的同学当班长的故事。刚开始当班长时,她喜欢指使别人,把同学都得罪了,大家都不喜欢她。之后她用实际行动证明她能做好,得到同学们的信任,民主选举时,全票经过当选班长。她明白了以德服人,也收获了欢乐。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遇到困难不要放弃,不能退缩,首先要做好自我的事,才能要求别人。我也是一名班干部,很多时候,我都不想干了,觉得太累了,但我看了这个故事后,觉得自我的付出不算什么,我要向楚雨洁一样,亲力亲为,努力做一名优秀的班干部。

让我最感动的文章是《草阄》,讲的是爸爸让姐弟俩拈草决定一个读书,另一个放牛,拈到长的去读书,短的去放牛。姐弟俩都十分渴望读书,可为了对方,他俩互相谦让,最终爸爸决定让姐弟俩都去读书了。读完后,我感动地哭了,虽然他们家里很贫穷,可我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一种美德,那就是——谦让。在生活中,如果人人都懂得谦让,我们的世界会更完美!

《活着》读后感心得感悟

余华的《活着》一书是朋友送给我的,看书的整个过程又好奇又煎熬,好奇的是为什么书要叫“活着”?难道是主人公大起大落经历万般艰难而功成名就的一生吗?随着看完,才知主人公并没有功成名就,大起大落万般艰难倒是经历了不少。煎熬的是这个故事承载了太多悲伤。

有的人活得幸福辉煌,有的人活得痛苦平庸。富贵的一生从幸福到痛苦,从辉煌到平庸,最大的悲哀也是此,所有人拼命努力,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只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能摆脱平庸,活得精彩。

“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传到你手里,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了。”《活着》就从徐家的败落写起,成了富贵坎坷一生的源头。

富贵败光了所有家产后,他的母亲对他说:“只要活得快乐,穷也不怕。”可富贵真的活得快乐吗?败光家产住到乡下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死了,母亲患病他去城里求医却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看到这一幕我尤其着急,直在心里呐喊:你快回去呀,你有主角光环的,你不会死的,你母亲还等着你呢,你的妻儿还等着你呢,他们会很着急的。我虽抱着着急心态,却一点不敢敷衍,认认真真看完过程直到结果,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他和战友被解放军俘虏,才得以归乡。母亲却早已过世,妻子含辛茹苦带大一双儿女,女儿凤霞也因一场大病成了哑巴。作者最终没给富贵任何主角光环,他救不了他的母亲也救不了他的凤霞。

我以为他们一家人在大时代的背景下,随着社会变革,艰难的生活,用他们的生活反应当时的苦,然后告诉我们,我们现在丰衣足食的生活来之不易等等,可是,并没有。这只是悲剧的开端。

妻子家珍因为换上软骨症而干不了重活,儿女还小,重担就落在了他身上。为了让儿子能够上学,他把女儿送人,同样作为家里的女儿的我愤愤不平,又庆幸我生活在了一个好时代,。虽然最后女儿回来了,还嫁了人,还生了个大胖小子,却因大出血死在了医院里。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被医生抽干了血,也死在了医院里,医生和县长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才惊觉,那不是我现在生活的时代。儿女相继死去后,家珍也随着去了。女婿在工作时,出了意外也走了,留下小小的外孙和富贵相依为命。富贵给外孙煮豆子吃,外孙因吃豆子被噎死了。

看到最后,情绪倒没了多大起伏,我想,作者给富贵的主角光环就是他还活着吧,会继续活着吧,在失去了所有之后,经历人间最痛之后,一颗心已千疮百孔之后,没有轻生的念头,对生活也不报任何希望。他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那头陪伴他的、也叫富贵的老牛吗?作者用冷酷的文笔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西雅图时报》评价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活着,其实并不复杂,它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人们常说的“我活得好累”不过是要求得太高了罢了,活着只是活着,是生命的延续,没有喧嚣浮华,也没有功名利禄。可是,如果活着只为活着,人生倒是没了精彩没了追求,活得平庸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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