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门前五包实施方案(通用15篇)

时间:2023-11-04 12:08:25 作者:飞雪 最优门前五包实施方案(通用15篇)

在实施方案的执行过程中,我们需要及时跟踪和评估进展,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在实施方案的执行过程中,我们应该及时调整和优化方案,以适应变化的需求和条件。

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五包的实施方案

保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果皮,无散落或者悬挂的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污水污物,室内办公物品摆放有序,擦拭干净。及时制止各类破坏环境卫生设施、工具和乱丢乱扔乱倒和随地吐痰的行为。

办公区公共区域责任人:

办公区室内责任人:各股室、大队、中心负责人。

公共区域责任人:

(二)包容貌秩序。

各责任区域内市容秩序的'监管和规范整治,确保不乱堆放杂物,不摆摊设点,不越门经营,不乱摆灯箱、桌椅,不乱搭乱建,不乱停车辆,不占道装修,不损毁路面,不违规开挖,不噪声扰民,制止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禁止责任区内乱写、乱画、乱贴等“牛皮癣”现象。

公共区域责任人:

(三)包绿化管护。

协助市政设施管理机构管护绿化、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做到绿地内无废弃物,树木上无拴、钉、刻、划。制止攀登和践踏花草树木的行为。

责任人:

(四)包立面整洁。

保持建筑物外观完好,墙面立体、玻璃幕墙整洁美观,橱窗、店招、户外广告、栏杆、空调室外机等设置规范。制止破坏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的行为。

责任人:

(五)包文明倡导。

积极引导和制止市民不在人行道上打牌、下棋,不在人行道上裸露上身乘凉、躺卧,发现看相算命、设赌骗财、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责任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门前新三包”实施方案

41。

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通过创新社会管理,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形成政府引导、公众参与,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社会监督、共建共管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使城市管理从政府单一管理向社会各界共同治理转变。

“门前新三包”是指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严格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区户外招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沿街建筑物外墙立面至道缘石的区域,通过自我管理约束、强化义务履行、倡导互动参与,实现环境整洁、秩序良好、应急响应及时。具体内容包括:

1.

注重自我管理。

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确定的责任区范围,严格执行责任制度,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做到规范设置垃圾容器,规范投放生活垃圾,自觉进行垃圾分类,规范设置店招店牌,规范经营行为,确保门前环境整洁、市容有序、设施完好。

1

)环境整洁:门前道路(人行道)、公共场地、绿化带(树池)、构(建)筑物立面、店招店牌、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油污、无积水。

2

)市容有序:责任区范围内无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乱堆乱扔、乱拉乱挂、乱涂乱画;无倚门设摊、占道(出店)经营;无占道洗车、加工等违章生产经营活动;无违章在行道树、绿带上晾晒衣服、搭架搭棚;不得随意修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更不能私自侵占城市绿地或在绿地内种植与园林绿化无关的作物;无经营活动中产生影响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噪声、油烟污染。

3

)设施完好:责任范围内道路平整,无松动、破损、坑洼、沉降变形等,路沿石、栏杆等设施无锈蚀、缺损,人行道天桥、地通道等设施涂装无脱色脱皮,建(构)筑物立面、店招店牌无破损,景观亮灯完好,无断字缺亮;垃圾收集容器无破损。

2.

强化义务履行。

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自觉履行教育劝导、举报等社会义务,对门前出现的道路(人行道)、公共场地破损、坑洼,绿化、环卫等公共设施破损等问题,及时主动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确保第一时间得到维护;对发现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敢于进行教育、劝导和制止,对不服从劝导的行为,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3.

倡导互动参与。

发挥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带头示范作用,主动参与“门前新三包”日常和应急管理工作;在重大接待和重要会议情况下,积极主动协助政府做好责任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以乡镇、街道为主体,充分发挥各社区的力量,搞好学习教育,营造社会管理的氛围。各城区选择主次道路、窗口地区等重要区域全面推行“门前新三包”管理工作。“门前新三包”范围由重要区域向背街小巷延伸。

2016。

4

月上旬,总结“门前新三包”管理工作经验,巩固成效,固化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实现“门前新三包”全覆盖、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城市管理实际,科学、合理、有效地确定辖区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门前新三包”工作,搭建共建共管平台,与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签订《“门前新三包”自我管理承诺书》。

负责协调对跨区

“门前新三包”责任区的确定、明确责任边界;指导、督查各区落实责任区日常巡查监管,并定期组织检查;负责做好与市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协调解决涉及“门前新三包”的政策、标准及热点难点问题。

指导完善相关城市管理法规,进一步明确责任区责任人不履行责任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负责做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教育,增强公众文明意识、公德意识、环境责任意识;负责督促文明单位自觉落实

负责结合卫生创建工作,督促沿街单位自觉落实

负责建立和落实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自觉参与

“门前新三包”管理工作,对不履行责任义务的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进行教育劝导。

负责结合城市园林绿地管护,督促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自觉落实

负责做好实施

“门前新三包”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和社会公众增强主人翁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为深入推进“门前新三包”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协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做好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落实

建立由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组成的

“门前新三包”工作网络。各区县也要构建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特色街区、窗口地区管委会和区各职能部门组成的区级“门前新三包”工作网络,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职责,制订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由志愿者服务队牵头,通过自愿报名与街道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公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着力培育社会组织,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通过志愿者服务队和社会组织,倡导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自觉履行

“门前新三包”,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目标。

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搭建由辖区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的共建共管平台,建立日常工作协商、联系制度,科学设计推进

“门前新三包”工作的活动载体,主动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城市管理的问题,真正形成“自我管理到位、志愿服务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应急响应到位”的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良性互动氛围。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把

“建设美丽重庆、共建美丽家园”,倡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实施“门前新三包”作为服务经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载体。

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沟通,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通过社区宣传栏、阅报栏等渠道,引导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自觉履行

“门前新三包”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门前新三包”责任义务履行好的沿街单位、个人以及示范街区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区县政府(管委会)要对辖区单位

“门前新三包”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科学评估。各区县、各沿街单位“门前新三包”工作落实情况,分别纳入市对区年度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各区县政府(管委会)要创新工作举措,完善激励机制,通过开展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流动红旗”“美丽家园示范点、示范街区”评比,张贴“红黑榜”等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公众参与“门前新三包”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责任人自我管理和应急响应义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污染环境、损坏设施、影响市容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市政委牵头组织实施。

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建立健全我区环境卫生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六城联创”和“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的总体目标,坚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服务大众”的原则,发挥好莲都独特优势和工作积极性,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为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加强文明经商宣传教育,与市区责任范围内的住户、经营户、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根据建设、工商、税务、公安、卫生、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进行“教育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使目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得到基本改观,确保市区环境整洁优美、文明有序。

三、管理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一)具体范围。

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丽水市区街道分类管理施行办法》对各类街道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确定为以下:

1、市区三类街道及社区主干道:指白云街道的后庆路、白云路、庆春街(灯塔小区段、白云小区段);万象街道的桂山路、高岭弄、泗洲楼弄、粮油批发市场边通道、城门弄、高井弄、西河沿、凤凰路;紫金街道的永晖新村主通道、华敦街、西银苑主通道、东银苑主通道、青田街、金苑新村主通道、金田小区主通道、大洋河小区主通道;岩泉街道的丽东二村主通道。

2、城中村主通道:白云街道包括城北新村、丽光新村、灯塔一、二、三新村;紫金街道包括海潮新村、紫金新村、厦河新村;岩泉街道包括天宁新村。

3、城区内除市区严管区、一类街道、二类街道和部分三类街道外的其他范围。

(二)整治标准。

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相关内容进行管理,重点对乱倒垃圾、破坏门前绿化、乱堆杂物、乱搭乱建等违法(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四、责任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如下:

1、区文明办:负责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文字起草、文档资料保存、起草实施方案,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对方案的落实工作。

2、区建设分局: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环卫设施进行规划、建造(补充)和维护,及时为临主通道和主干道的单位、住户、经营户配备更换保洁桶;负责协调和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制定具体卫生保洁制度和卫生保洁时间方案,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通联、协调、督促工作。

3、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门前三包”宣传计划、负责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

4、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违法行为和相关案件进行派遣,并协助做好其它工作。

5、区监察局:负责对“门前三包”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各相关部门实施情况进行效能监察。

6、区工商分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健全环境卫生设施,根据相应职能对经营户的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理。

7、区卫生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协助市卫生局对临街经营户和固定摊点特别是餐饮店、固定饮食摊点进行整顿。

8、区公安分局:做好执法保障工作,负责查处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遭到阻挠的事件;做好和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范围内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乱停放现象进行管理和处罚。

9、区环保分局: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联系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产生噪音和污水排放的临街经营户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实施处罚机构。

10、区财政局:保证工作经费的落实;及时和市国税、地税局联系,对范围内经营户的偷、漏税行为进行查处。

11、市行政执法局城南分局、城北分局: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主抓“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根据职责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罚。

11、各街道办事处(富岭街道办事处除外):牵头制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落实责任范围内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的管理;协助职能部门对责任区域内影响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和处罚。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30日)。

1、制定并下发《丽水市莲都区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2、制定和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3、各相关单位对范围内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并利用好社区宣传窗、宣传画、宣传车等多中形式,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1、结合“六城联创”和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动员会的'召开,对该项工作进行再部署;继续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2、组织召开协调会,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3、组织相关部门,根据“门前三包”的内容对范围内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使“脏、乱、差”现象逐步得到改观。

4、组织人员对活动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5、通过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内容进行宣传,对典型事件进行曝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共同参与。

6、对拒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又存在违法(章)行为的当事人根据相应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处罚。

7、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书内容的违法(章)行为,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处罚。

(三)成果巩固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对本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治措施进一步落实。

2、做好“门前三包”整治工作总结,对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3、各职能部门以本次整治为契机,制定相关长效管理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莲都区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检查考评、指导通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

(二)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部门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各自的职能,建立联动机制,共同配合做好“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相关责任单位要联合,在各街道组织下分街道组成工作组,逐街、逐户、逐村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二是采取日常管理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和处理。三是实行源头管理,凡是新申请开设的经营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前,要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要切实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责任领导要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

(四)建立考评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考评机制,通过抽查、督查和评比的形式,推动“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文明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舆论监督和典型宣传作用,强化经营者的公共道德意识和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理念。

“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双创”工作,提升城市科学管理,提高居民文明素质。按照“双创”工作方案要求,对沿街铺面、居民小区、市容市貌等实行“门前三包”日常管理,其具体管理机制如下:

为加强“门前三包”管理,成立街道办事处“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

“门前三包”是指单位和门面业主在门前责任区范围内实行“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市容秩序”的责任制,具体为: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责任区内地面保洁。确保地面无痰迹、油污,无瓜果皮核、烟蒂、纸屑,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积雪;保持地面、花坛内外、树木周围整洁。

(二)包绿化管理:负责管护好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维护,确保绿化带无攀折树木、践踏草坪、无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无擅自占用绿化等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负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市容市貌,确保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门店招牌、夜景灯光以及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无破损、残缺;无依门设摊、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车辆;无毁坏或擅自改动、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以及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等行为。

1、社区负责“门前三包”的签订及上图入库。

2、我街道成立“门前三包”日常工作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将定期检查“门前三包”,对其责任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问题较多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治不彻底、卫生隐患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街道将对辖区内“门前三包”的签订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粘贴位置醒目、责任人清楚、责任到人。

4、街道将对辖区内的十个社区实行定期评分制。

5、街道将对辖区内的每家店铺进行实地检查。

6、街道将对辖区内城管中队落实“门前三包”处罚情况是否到位进行实地检查。

门前五包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门前五包”责任制启动仪式,这是落实市委“三个转变”要求、实行长效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很有必要,很有意义。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活动的启动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大家并通过大家向全市城-管执法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关心城市管理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是决心一定要大。要把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与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全国卫生城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开展“门前五包”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态度上要坚决,组织上要周密,行动上要迅速,决不能流于形式,决不能敷衍塞责,决不能前紧后松,不达目的决不收兵,迅速掀起“门前五包”活动的高-潮。

二是责任一定要实。要坚持齐抓共管,“三区一办”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具体抓,抓具体,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靠上做工作,切实发挥好作用;广大市民人人有责,人人参与,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共建和-谐德州的浓厚氛围。城-管执法部门要发挥好督导检查作用,鼓励主动的,引导积极的,鞭策后进的,以每个环节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来保证“门前五包”活动的高质量。

三是效果一定要好。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法制等手段,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实行重点突破,以湖滨路为切入点,做过细的工作,打造“门前五包”样板路,逐步向全市推广。要坚持典型带路,通过争创“文明单位”、“文明店铺”、“文明市民”,发挥文明单位的带动、表率作用,促进“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到实处,实现“经营有序、管理规范、市容整洁”的工作目标,使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市容环境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年底市里将组织考核奖惩,工作突出的重奖,工作消极成效不明显的重罚,营造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氛围。

同志们,实行门前五包,扮靓城市环境,惠及广大市民,造福千家万户。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同心协力,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共同管理好我们的城市,为实现“建设新德州、实现新崛起”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建立健全我区环境卫生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六城联创”和“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的总体目标,坚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服务大众”的原则,发挥好莲都独特优势和工作积极性,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为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奠定坚实的基础。

加强文明经商宣传教育,与市区责任范围内的住户、经营户、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根据建设、工商、税务、公安、卫生、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进行“教育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使目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得到基本改观,确保市区环境整洁优美、文明有序。

(一)具体范围。

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丽水市区街道分类管理施行办法》对各类街道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确定为以下:

1、市区三类街道及社区主干道:指白云街道的后庆路、白云路、庆春街(灯塔小区段、白云小区段);万象街道的桂山路、高岭弄、泗洲楼弄、粮油批发市场边通道、城门弄、高井弄、西河沿、凤凰路;紫金街道的永晖新村主通道、华敦街、西银苑主通道、东银苑主通道、青田街、金苑新村主通道、金田小区主通道、大洋河小区主通道;岩泉街道的丽东二村主通道。

2、城中村主通道:白云街道包括城北新村、丽光新村、灯塔一、二、三新村;紫金街道包括海潮新村、紫金新村、厦河新村;岩泉街道包括天宁新村。

3、城区内除市区严管区、一类街道、二类街道和部分三类街道外的其他范围。

(二)整治标准。

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相关内容进行管理,重点对乱倒垃圾、破坏门前绿化、乱堆杂物、乱搭乱建等违法(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如下:

1、区文明办:负责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文字起草、文档资料保存、起草实施方案,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对方案的落实工作。

2、区建设分局: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环卫设施进行规划、建造(补充)和维护,及时为临主通道和主干道的单位、住户、经营户配备更换保洁桶;负责协调和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制定具体卫生保洁制度和卫生保洁时间方案,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通联、协调、督促工作。

3、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门前三包”宣传计划、负责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

4、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违法行为和相关案件进行派遣,并协助做好其它工作。

5、区监察局:负责对“门前三包”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各相关部门实施情况进行效能监察。

6、区工商分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健全环境卫生设施,根据相应职能对经营户的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理。

7、区卫生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协助市卫生局对临街经营户和固定摊点特别是餐饮店、固定饮食摊点进行整顿。

8、区公安分局:做好执法保障工作,负责查处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遭到阻挠的事件;做好和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范围内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乱停放现象进行管理和处罚。

9、区环保分局: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联系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产生噪音和污水排放的临街经营户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实施处罚机构。

10、区财政局:保证工作经费的落实;及时和市国税、地税局联系,对范围内经营户的偷、漏税行为进行查处。

11、市行政执法局城南分局、城北分局: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主抓“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根据职责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罚。

11、各街道办事处(富岭街道办事处除外):牵头制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落实责任范围内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的管理;协助职能部门对责任区域内影响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和处罚。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30日)。

3、各相关单位对范围内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并利用好社区宣传窗、宣传画、宣传车等多中形式,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1、结合“六城联创”和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动员会的召开,对该项工作进行再部署;继续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2、组织召开协调会,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3、组织相关部门,根据“门前三包”的内容对范围内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使“脏、乱、差”现象逐步得到改观。

4、组织人员对活动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5、通过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内容进行宣传,对典型事件进行曝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共同参与。

6、对拒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又存在违法(章)行为的当事人根据相应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处罚。

7、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书内容的违法(章)行为,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处罚。

(三)成果巩固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对本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治措施进一步落实。

2、做好“门前三包”整治工作总结,对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3、各职能部门以本次整治为契机,制定相关长效管理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莲都区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检查考评、指导通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

(二)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部门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各自的职能,建立联动机制,共同配合做好“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相关责任单位要联合,在各街道组织下分街道组成工作组,逐街、逐户、逐村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二是采取日常管理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和处理。三是实行源头管理,凡是新申请开设的经营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前,要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要切实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责任领导要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

(四)建立考评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考评机制,通过抽查、督查和评比的形式,推动“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文明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舆论监督和典型宣传作用,强化经营者的公共道德意识和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理念。

“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巩固发展“创卫”、“创模”、“创园”成果以及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构建幸福,根据市委有关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要求以及市城管局的工作部署,我区决定自8月11日起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以及近期开展专项工作有关实施要求,将开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与当前“三创”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个坚持”,即坚持以强抓检查督办促落实工作分工责任,坚持以强抓检查督办促巩固工作成果,推进“门前三包”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探索构建城市市容管理长效机制,为我市“三创”工作顺利开展、建设幸福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及“门前三包”责任制责任分工,以及汕府办〔xx〕86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的要求,齐抓共管,协调配合,使我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沿街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范围,履行好以下责任:

(一)包卫生。保持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洁,自备专门的垃圾容器袋装收集本单位的垃圾杂物并按规定时间倾倒投放,协助制止随地乱丢、乱倒废弃物行为。

(二)包绿化。按照园林管理部门的要求,爱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采花摘果和损坏树木花草的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责任区秩序,不出店经营、不乱堆放,不乱张贴,不乱牵挂,不乱停放,并协助制止责任区范围内的上述行为。

为加强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办,区政府成立“门前三包”检查督导组,由庄素桦副区长任组长,区党政办副主任李论同志,区城管办常务副主任、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郑灿忠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是张珩(区督查室主任),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各一位领导及各街道分管领导。各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检查督导机构,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完善内部工作台账制度,对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办,并认真做好资料记录、整理归档工作。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时间是从8月1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工作计划;要按照汕府办[2007]181号《转发市城管局关于市中心城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有关“门前三包”责任制“三统一”工作模式要求,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同时,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营造浓烈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8月21日至10月31日)。各街道要落实“三定”责任制(定段、定员、定责),重点监管各辖区集贸市场周边、工业区周边、“商业街”、“饮食街”、各公园景点周边、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周边等主次干道、重要路段、重点部位,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并于8月20日前将辖区内一级严管路的“三定”名单oa报送区城管办;同时,各街道要加大对上()述路段、部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日常监管与执法力度,重点加大对沿街占道经营、超门店经营、乱丢垃圾杂物、乱吊挂、乱停放、“牛皮癣”的清理整治力度。

各街道、区环卫部门要通过加强辖区包括主次干道、内街小巷的日常清扫保洁作业特别是加大沿街垃圾收集清运力度,全面提升沿街卫生质量和整洁市容市貌。要按照“步道与机动车道清扫保洁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将主次干道两侧步道与机动车道的清扫保洁统一由区环卫部门负责、内街小巷两侧步道与机动车道的清扫保洁统一由辖区街道负责;主次干道、内街小巷两侧沿街门店的日产生活垃圾统一由清扫该路段的单位负责收集转运(每天应派员分别于13:00-14:00、19:00-21:30沿路收集),并根据“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由作业服务单位按照有关收费标准向沿街门店、单位收取卫生清扫保洁作业经费。同时,根据“费随事转”的原则,物业公司应将所收取的沿街门店、单位的卫生费全额上交清扫作业单位,并加强对小区及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加强对承包环卫劳务作业单位的监督,协助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

(三)巩固发展与通报表彰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在全面实施的基础上,各街道要逐步将“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从主次干道向内街小巷延伸,并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确保长效管理。

按照汕府办〔2007〕58号文和汕金府办〔xx〕14号文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局是全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和考评。

(二)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工业区办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管理和落实,并接受区城管局的检查、指导、监督、考评。同时,各街道执法中队要加强对违反《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的教育和查处。

(三)凡在城区范围内沿街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均应与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书并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义务。

(四)区检查督导组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协调、检查、督办。

(五)区国土、建设、环保、卫生、食药监督、工商、交通、公安交警、房管等部门,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国土部门要加强对沿街区域已征未建用地的监管。

2、建设部门要加强沿街建设工地现场的监管。

3、环保部门要加强沿街环境治理力度,加大对餐饮业、摩托车维修店等“三废”违规排放、噪声扰民以及施工现场二次污染等现象的查处,确保沿街区域环境噪声、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标。

4、卫生部门和食药监督管理部门要动员和组织沿街门店、单位参与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要加强对沿街“五小”行业日常卫生监管,严格审查沿街餐饮单位经营准入条件,查处各类违反卫生管理违法行为。

5、工商部门要负责查处沿街门店、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义务,或者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配合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6、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沿街机动车辆维修业的审批和管理,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占道修车等违规行为,维护沿街客运车辆秩序。

7、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沿街门店、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沿街人行道、车行道乱停乱放车辆等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车辆停放有序。

8、房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协助做好沿街物业小区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

9、区旧城办要加强对旧城改造已拆未建用地、建设工地的监管。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是城市管理的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发动市民群众履行义务参与城市管理的有效手段和载体,而且还是各管理部门职能延伸到街面的一个具体体现,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多、动态性强、难度大的社会管理工程。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主要领导近期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调研时的有关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将开展专项工作与当前“三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实行领导挂帅、部门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定任务、定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抓落实,抓重点,抓要害,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辖区实际、高效顺畅的工作组织和运行机制,使“门前三包”责任制在改善城市面貌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管理与处罚并举,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各街道要建立健全街道与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要对“门前三包”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按照《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经济特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使执法工作在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上有新的突破,逐步破解占道经营、乱丢垃圾、乱停放等“六乱”的城市管理难题。同时结合媒体力量,对各种违法及陋习现象给予曝光,促进后续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强抓检查督查,力促工作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各街道每周组织检查不少于二次,每旬组织一次对门店、单位全面进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与考评,按照《市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评分表》(详见汕府办[xx]181号)进行评分备查,并及时进行小结;区检查督导组每旬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或抽查,每半月考核评比一次。市城管局“门前三包”责任制督查组每半月不定期对各区落实“门前三包”落实责任制工作进行随机抽查与督办,对检查中发现的没有按要求落实的行为,将通过12319服务热线平台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查处。

(四)加强信息沟通,强抓工作进度。各街道要加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信息沟通交流工作,要落实专人按照“每月一报”的要求,于每月底前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oa报送区城管办,以便汇总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五)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工作运转并落实奖惩制度。各街道要落实专项资金,确保“门前三包”工作的正常运转经费,并安排资金专门用于“门前三包”工作的表彰。市城管局将根据了解掌握各区情况并结合市专项督查组检查考核情况,对各区组织落实工作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拖“门前三包”后腿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直至问责,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六)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借助主流新闻媒体、网站或借助其它宣传渠道,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对《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市城市容貌标准》等城市管理相关条例、法规的宣传工作;各街道要加强对重点“问题”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增进市民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营造浓烈的工作氛围。同时,请宣传部门配合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对正反典型进行报道与曝光,发挥示范带动与遏制作用。

门前五包讲话稿门前五包的内容指

为迎接建国60周年,进一步落实《丽江市xx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xx·44)期精神,做好我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城市环境,塑造我区文明、卫生、整洁、有序的城市形象。组织开展了xx区爱国卫生“门前五包”环境整治工作。

一、层层落实、认真抓好“门前五包”环境整治工作。

于20xx年9月3日在xx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爱国卫生“门前五包”环境整治动员会,成立了由区市政局、爱卫办、工商局、园林局、环保局、公安局等单位人员联合组成的整治工作组。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时间。于20xx年9月4日在xx区市政局会议室召开了爱国卫生“门前五包”环境整治工作组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时间,并把责任、地段落实到人。

爱国卫生环境整治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进行了广泛宣传与动员以后,整治工作组分a、b两个工作小组分别对城区所辖主要街道民主路、玉缘路、福慧路、香格里拉大道等逐一开展了“门前五包”责任书签订,同时督促各相关经营户、企事业单位等进行整改落实。

从9月7日至9月25日爱国卫生环境整治工作组共签订了4523份“门前五包”责任书,具体为:民主路442份,福慧路322份,玉缘路196份,花马街、教育路184份,象山路213份,香格里拉大道326份,东界河284份,长水路554份,安通路124份,玉泉路74份,祥和路217份,吉祥路及康仲路187份。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临街单位和门店由各办事处组织签订,祥和办事处签订160份;大研办事处签订205份;西安办事处签订600份;束河办事处签订760份,共计1725份。

通过开展爱国卫生“门前五包”签订与整治后,临街单位及门店内外环境卫生明显改观,门店内外秩序井然,门前也很少出现乱停放各种车辆、乱堆放物品、乱画墙面、乱挂有碍市容市貌的物品等现象,门店、橱窗、玻璃干净,广告文字规范清晰,很多经营户都表示大力支持,努力做到文明经营。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面对客观工作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1、体制不健全。目前,城管重心下移工作还没有到位,社区或城郊结合部的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特别严重,对违章违规的经营户,仅靠说服教育,很难提高管理效果。城管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没有建立,还没有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2、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办事处认为自己没有执法权,签订责任书只是形式而不认真的组织签订,没有做到应签尽签;二是部分经营户对我们的签订工作不配合,极少数经营户出现拒签情况。

三、下一步需要开展的工作。

开展“门前五包”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大监督力度才能取得实效。

1、开展门前责任公示挂牌工作。经过一个月的组织签订,已完成第一阶段的工作,年底制作门前五包责任牌子,对城区主要街道经营门前进行公示挂牌。加大社会对经营户的监督力度及提高经营户的责任意识。

2、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由爱卫会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城区“门前五包”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社区组织专人对辖区内“门前五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半年一通报,一年一评比,考核内容纳入年终考核。

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大力宣传“门前五包”重要性,营造“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和“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增强市民的城市主人翁意识。

门前五包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特制定以下“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洁、包设施)责任,望共同遵守,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世界生态园林城市。

二、包秩序。单位和商家电偶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车辆停放整齐,不占用盲道,对占道乱停放车辆的行为想有光部门举报,不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不出摊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不设置占道广告招牌,不适用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生意,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

三、包绿化。单位和商家店铺自觉维护责任区内树草,不想绿化带乱扔倒废弃物,不在树木上牵绳挂物、晾晒帚布和衣物,有义务劝阻他人攀爬数树木花草和践踏绿地行为,对损害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

四、包整洁。负责门前建(构)筑物清洗保洁,墙体立面、橱窗、牌匾、灯箱、广告牌等符合规范要求,制止和拆除遮阳棚、店招聘、布幅广告标语等。

五、包设施。配合管护好门前人行道、路灯、井盖、垃圾桶、路牌等市政公用设施,制止或报告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搬移市政公用设施、乱挖街道的行为。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门前五包责任书

为进一步增强创国卫工作实效性,展示我区良好形象,促进创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本辖区环境卫生秩序整洁、优美,根据县创卫办相关规定,特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区域。

各经营业主经营店面纵向至人行道路沿石、横向至本店面与相邻店面或通道中心线为界。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垃圾、痰迹、油污、废弃物、积水等的清除;负责门前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并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不良行为,自觉执行垃圾袋装要求。

(二)包秩序。负责门前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张贴涂写、乱牵乱挂、占卜算命、打牌下棋等的劝离、制止和向县工商联举报。对赤膊、争吵、打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三)包绿化。负责门前绿化的管护,制止他人损坏花草树木、践踏草坪或占用公共绿地,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禁止在临街树木上牵线挂物、晾晒物品。

(四)包整洁。负责门前建(构)筑物清洗保洁,墙体立面、橱窗、牌匾、灯箱、广告牌等符合规范要求,制止和拆除乱搭遮阳棚、店招牌、布幅广告标语等。

(五)包设施。配合县工商联创国卫工作小组管护好门前人行道、路灯、井盖、垃圾桶、路牌等市政公用设施,制止或报告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搬移市政公用设施、乱挖街道的行为。

三、目标要求。

各商户要保证自己经营门面前无垃圾、无痰痕、无油污、无废弃物、无积水;车俩停放有序,无占道经营行为,广告招牌符合规范要求,门前树木上无悬挂物。

四、责任追究。

个体经商户要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的商户,县工商联创国卫工作小组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南部县工商联创国卫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监督单位(盖章):南部县工商联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x年xx月xx日。

门前五包讲话稿门前五包的内容指

县属各单位、居民户、门市部、物业小区:

为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新县城,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结合仪陇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包卫生: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落实垃圾袋装要求,在规定时间(晚上8点至第二天早上8点)将垃圾投放到临近垃圾收集点;保持责任区(含屋顶、立面、橱窗、地面、店招店牌、人行道等)整洁、卫生,不在窗户玻璃上和橱窗、墙面外乱张乱贴(牛皮癣),不牵挂标语;对在门前乱扔、乱倒、乱吐行为进行劝告,清除责任区建筑物和设施上的“牛皮癣”。

二、包秩序: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不乱停乱放车辆,不占用盲道,不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不跨门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不占道制作防护栏,不在人行道设置遮雨(阳)伞,不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对责任区内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劝阻,劝阻不听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包绿化: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绿化,禁止损坏、攀折树木花草,不得在树上钉钉、拉绳、晾衣、晒被、挂物、搭棚等,不向绿化带内乱扔乱倒废弃物、践踏草坪和擅自占用绿地,有义务劝阻他人攀折树木花草和践踏绿地的行为,对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

四、包设施:自用店招店牌、亮化设施要保持完好,对陈旧、破损的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门面号、门前商店店招、夜景灯光、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对责任区内的环卫、市政公用设施进行管理,对损坏行为进行劝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包文明:不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打牌、赤背和卧椅睡觉等,并有义务及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的不文明行为。

希各单位、居民户、门市部、物业小区认真落实,照章执行,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且给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依法查处,损坏市政、环卫、园林、照明等公共设施和造成树木损坏或者死亡的,应当依法赔偿,并处以罚款。

甲方:仪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乙方(责任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门前五包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加强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门前五包”责任范围:责任人应负责从责任人建筑物的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以内。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的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分界线。

包环境卫生:自觉维护责任区环境卫生,自备废弃物容器,落实垃圾袋装要求并放置在室内或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维护门前地面清洁,保持门前、房后、室内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污物、污水等。

包市容整洁: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整洁,不在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乱写画、乱牵乱挂等。门牌号、门前店招、夜景灯光、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

包基础设施:负责门前人行道板、路沿石、下水道、站牌、垃圾桶无损坏。建筑施工或门店装修时,须围挡作业。

包秩序良好: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维护和保持门前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无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不擅自挖掘街道、公路、人行道,无占道经营(含占道娱乐、占道堆放货物)行为。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

包绿化美观:自觉维护责任区内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禁止损坏、攀折花草,不得在树上钉钉、拉绳、晾衣、晒被、挂物、搭棚等。

1、各责任单位明确“门前五包”工作责任人,落实日常工作。宣传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执法管理。

2、建立“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评比制度。辖区办事处每天进行巡回检查并登记备案,每月组织检查评比,对表现好的进行表彰。

3、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的,由办事处六城联创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又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门前五包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社区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居环境,人人参与,携手共创,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共建和谐社区,文明城市。根据《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我社区居委会特与临路(街)所有单位、门店、住户(常住户、租住户)签定“门前五包”及“门内达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4、爱护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自觉维护居住地点、经营场所及周边地区卫生。

三、处罚办法:

3、损坏环境综合治理公益设施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有故意行为的加倍赔偿,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x年xx月xx日。

门前五包讲话稿门前五包的内容指

为切实加强我社区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居环境,人人参与,携手共创,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共建和谐社区,文明城市。根据《xxx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我社区居委会特与临路(街)所有单位、门店、住户(常住户、租住户)签定“门前五包”及“门内达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二、责任事项:

4、爱护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自觉维护居住地点、经营场所及周边地区卫生。

三、处罚办法:

3、损坏xx环境综合治理公益设施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有故意行为的加倍赔偿,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xxx。

xxxx年xx月xx日。

门前五包讲话稿门前五包的内容指

为切实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创造洁净、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卫生城市标准》和《苍溪县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本镇城区范围内街道两侧的临街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临街住户、临街门面、临街商贩摊点(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责任区域是指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建(构)筑物周围地面、外墙立面、屋面。周围地面纵向范围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人行道街沿石;横向范围为责任单位所使用的建(构)筑物沿路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中心线为界。

(一)包卫生。负责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无果壳、烟蒂、纸屑,无污泥积水、痰迹、废弃物,无杂乱赃物和垃圾渣土等;室内必须自备袋装垃圾容器,垃圾必须倒入垃圾容器内,每日7时至22时不得将袋装垃圾容器置于室外,不得将室内垃圾扫至人行道、他人门前、行车道、绿化带和排水道,不得将室内垃圾扔至楼下或室外,不得乱丢垃圾和乱泼、乱倒、乱排污水;发现他人乱丢扔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应当积极劝阻或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包绿化。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花草、树木管护,对他人践踏草坪、攀摘花木、乱砍树木和在树木上钉钉、刻划、涂画、牵绳和搭晒物品等行为的应及时制止或举报。

(三)包秩序。负责责任区域内车辆有序停放,五乱堆杂物、乱搭乱建、占道(跨门)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四)包立面。负责维护责任区域建筑物立面整洁,空调外机安装、广告灯箱、店招店牌、遮阳雨棚设置、卷帘门样式等符合相关规定,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无“牛皮癣”广告。

(五)包文明。责任区域内无聚众打牌、下棋和封建迷信等活动,不得栓养宠物和播放超出本区域最高限制标准的噪音,积极制止打架斗殴、行骗、盗窃等违法行为。

四、本责任书由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甲方)与“门前五包”责任单位(乙方)主要负责人签订。

五、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的,有关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吊销有关证照,并曝光。

六、若商家店铺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在30天之内重新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

七、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歧坪镇人民政府。

乙方:(责任人签字)。

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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