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范文(16篇)

时间:2023-12-02 21:12:20 作者:琉璃

规章制度可以建立有序的工作环境,提供和谐和舒适的工作氛围。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经过时间的检验和持续的改进,让我们一起发现不足并完善。

车辆等设施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二)主要内容是监督落实车辆强制维护检测、视情修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二级维护和大修竣工出厂检查、换季维护竣工检查以及长途出车检查。

(四)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程,车管人员每周按照《汽车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规定》的要求,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车一级维护作业项目和技术要求》等规定,统一对车辆设备进行的一次检查。

(五)督促车辆按时到当地经确认的综合性能监测站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达一级以上。

(六)检查车辆标志牌灯是否有效,及时更换损毁的标志牌灯,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在正常的工作状态。

(七)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奖罚体系,对车辆设备的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取得成效的给予奖励;对车辆设备管理混乱、车况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以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险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监督施工机械安全准入的审查登记;。

2、监督各种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审查登记;。

3、监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机安装拆除(以下简称安拆)、维修和作业方案的执行;。

4、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施工队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6、参加工程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事故的统计和报告。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设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机械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机械(重点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控制。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机械准入,并登记造册,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3、负责审查重要施工机械的安拆、施工、吊装、试验、运输等方案和安全作业票;。

4、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重要机械方案实施的旁站监理;。

5、负责对机械违章、缺陷下达停止、整改、处罚等通知,并负责整改验收并留存记录;。

6、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控制资料的建立、收集、汇总和管理;。

7、参加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承包商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专业工地凡使用施工机械超过3台及以上的,或有1台特种设备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5、参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件运输、重要吊装和机械施工方案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起重机安拆作业指导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准用证、起重机工况更换记录、地基处理和轨道检测等记录复印件。

9、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施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的编制;。

10、负责机械资料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报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机械管理工作(根据各项目部具体情况自定,如机械调度、机械维修计划审批、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外租机械审批,以及负责特种设备达到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通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权利。

第五条有机械费用结算会签的权利,无机械安全管理部门签字不能结算。

第六条根据机械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对机械安全评比(评价)、机械违章、违规有奖罚的权利。

第七条有对违章、违规机械制止使用的权利。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第九条施工承包商应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机械安全目标,并细化分解具体指标(如不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记录机械事故频率控制,一般机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项]控制,一般缺陷项频次控制等指标要求)。

第十条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是工程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受公司委托的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一条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是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设一名副经理或具体分管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应建立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副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机械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的机械安全管理网络图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十三条施工承包商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或称机械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各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

第十四条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主要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实施;。

3、定期主持机械安全会议,对机械安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部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责任。

1、全面履行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机械安全目标的完成;。

2、指导和考核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制度的实施。

第十六条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主要责任。

1、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控制和监督,并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

3、负责收集和留存各种机械控制和监督的记录、资料;。

4、负责定期分析研究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并向工程部汇报。

第十七条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主要责任。

2、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

4、定期主持召开机械使用和机械安全情况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考核机械管理机构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能实施;。

5、负责组织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整改、评比、奖罚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机械台帐、记录资料建立存档和机械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专业管理人员主要责任。

1、全面负责履行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2、负责完成上级和企业考核要求;。

3、部门负责人除上述两项责任之外,负责本部门人员业务分工,任务安排和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机械使用单位领导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台帐、档案、记录的建立;。

5、设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队伍的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组织队伍资质认证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技术状况鉴定和机械安全检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负责组织机械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第二十一条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的主要责任。

1、熟悉本单位所用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设备数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7、负责或参与机械使用和维修定额考核工作;。

8、完成有关机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承包商必须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准入条件(标准);。

2、准入验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起重机安拆队伍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各类机械人员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及机械重要作业方案审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编写要求;。

2、送审工作程序;。

3、实施要求。

第二十六条施工机械安全检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检查方式(如日常巡检、月检查、专项抽查、旁站监督等);。

2、检查(组)人员组成;。

3、检查时间;。

4、检查范围、内容;。

5、检查标准和检查记录;。

6、检查小结合结果处理;。

7、整改验收(期限、结论)。

第二十七条机械考核奖罚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奖罚标准;。

2、执行工作程序。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退场告知要求;。

2、退场手续办理。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存档内容(目录);。

2、收缴和整理期限;。

3、借阅办法。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租赁原则;。

2、租赁工作程序;。

3、合同评审与管理;。

4、租赁机械的使用与监督;。

5、退租手续办理。

第三十一条机械保养维修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保养维修计划审批;。

2、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

3、机械保养维修实施及时间限定;。

4、机械保养维修后的验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机械保养维修,机械保养维修完全由机械使用单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项制度,但对机械停工保养维修的时间限定和保养维修后的验收应有要求。

第三十二条机械事故(指纯机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调查处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事故等级划分:(如按损失价值划分、或按事故性质划分、或按事故责任划分、或按贻误工期划分等)。

2、施工项目部事故处理权限(一般为记录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程序。

第三十三条特殊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如可能发生的机械风害、机械相互碰撞、机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机械事故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可能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类型;。

2、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3、应急救援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和各自职能分工;。

4、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器材;。

5、救援措施与工作程序;。

6、演练计划安排。

第三十四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管理人员的设置程序:。

施工企业批准施工承包商的机械管理部门和人员组成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名单--企业本部机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上岗--上报监理技术备案登记。

第三十五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体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画出网络图)--建立机械安全目标--制定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职责--编定机械管理制度--收集有关法规、标准、定额、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资料管理档案管理。(体系、责任制、职责和制度应经项目部领导核准后,下发现场各机械使用单位)。

第三十六条机械准入登记程序:。

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现场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组织检查确认合格--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报监理复验确认--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检查确认不合格--限定整改时间或责令更换--再次检查确认--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发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

第三十七条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的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告知监理承包商--施工单位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监理承包商组织安装前检查并提出部件,机构整修意见或其他要求建议、注意事项--必要时关键安装过程双方实施旁站监控--安装完成后审查并取安拆队伍的自检报告书(复印件)--应参加负荷试验并留存负荷试验报告(复印件)--应参加起重机检验站正规检验--应留存正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和安全准用证复印件--登记造册--机械施工单位机械启用。(凡在检查、监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违规操作、虚假自检记录、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等施工承包商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都有权责令停止、或改正、或处罚;凡需整改内容都需再次验收)。

第三十八条各类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

各类机械人员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证(安装维修队伍要检查队伍资质证)登记造册并留存资格、资质证复印件--上报监理复审--上岗(凡资格、资质不符,不予登记,不允许进场进行机械作业:证件过期人员。限期证件复验或重新取证,并进行二次审查登记)。

第三十九条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审查程序:。

作业单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或催交)作业指导书--施工承包商有关部门(安全、工程、机械等部门)会审签字--施工承包商总共或分管经理审查签字--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监理备案或审查签字,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填写告知书)--返回作业单位执行--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以及监理承包商留存复印件(凡审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均需返回作业单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复审签字)。

第四十条机械安全检查程序(月检):。

公司或监理、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自组织机械安全检查时,应明确检查组人员、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表--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或同时开出处罚单)--缺陷问题汇总小结--文字通报或会议通报,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机械或人员退场登记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和机械安拆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登记退场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通知现场门卫方形),并报知监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员或机械退场(流动性机械有频繁进出现场情况,施工承包商应发通行证,到正式退场登记时收回通行证)。

第四十二条机械维修停工批复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需停工保养或修复以及保养修复计划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查验,并报知监理--经施工承包商研究批准限定保养或修复时间--机械使用单位实施保养或修复--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留存复验收单(或复印件)。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保证生活、消防、空调用水的需要。

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1工程水工负责给排水设备的操作、监控、记录及异常报告。

3.2工程维保组负责给排水设备维护保养。

3.3工程管理员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3.4管理处主任负责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5管理处客户服务负责向用户通知停水情况。

4.1给排水管理工作程序

4.1.1工程水工

a.工程水工负责给排水设备24小时运行的操作、监控、记录。应在给排水设备设施启动、运行时观察水压、电流、电压,并倾听有无异响,并记录于《水泵房日常检查记录》。

b.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每周打扫一次,机组每月清洁一次,设备、地面、墙壁无积尘、水渍、油渍。

4.1.2维保组

a.根据日常检查情况进行维护。

b.按《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4.1.3工程管理员

a.工程管理员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

b.对给排水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c.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并按运行情况制定中修、大修计划。

4.1.4管理处主任

a.进行周检、月检。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给排水设备设施进行一次设备检评。

b.审核《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中修、大修计划。

4.2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管理工作程序

4.2.1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由水工负责管理。

4.2.2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内各机电设备由水工负责运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4.2.3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设备投入使用时,操作人员应按时巡查,注意设备状态及运行参数,检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灯指示,观察运行时水泵压力表指示,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检查集水坑的水位,做好各项记录。

4.2.4在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应置于自动位置。

4.2.5生活水泵的主泵和备用泵规定每月轮换一次,消防泵每三月自动和手动操作试机一次并填写《设施维护单》,并汇总于《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4.2.6泵房管理规章制度《给排水设备运行管理规程》、《给排水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给排水设备维护保养规程》等应上墙并悬挂整齐。

4.2.7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平时应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2.8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须经上级批准,由相关人员陪同入内。

4.2.9严禁非工作人员触动泵房内的开关、阀门。

4.2.10保持泵房内良好的照明及通风,保持泵房整洁无尘。泵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当班人员每班打扫地面卫生,每周彻底清扫泵房及主、附设备。

4.2.11水池观察孔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透气管应用纱布包扎,以防杂物掉人水池中。

4.3雨水、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工作程序

4.3.1楼顶平台各雨水排水管通畅,口盖完好且安放正确。

4.3.2负层各集水坑定期清理,坑内无异物,水位正常。

4.3.3各集水坑内潜水泵、阀门及管道附件完好,工作正常。

4.3.4潜水泵控制箱内各元气件完好,工作正常。

4.3.5污水处理设施每年由专业公司清理,清除沉淀池内沉积物和表面漂浮物。

4.3.6污水泵每季检查和保养一次。

4.3.7日常巡查做好记录,填写于《污水处理站巡查内容》。

4.4停水管理工作程序

因工作维修等原因停水,应由主管工程管理员写《停水通知单》,管理处客户服务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突发事件停机,应在1小时内联络有关部门处理,并在恢复供水后24小时内向用户作出解释。

4.5节水管理工作程序

4.5.1水工定期巡检各供水设备、供水管网、阀门附件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5.2每天巡检各水池、水箱的水位,作好各项防漏措施。

4.5.3对物业公司员工进行全员节水教育,树立节水观念。

4.5.4在各楼层的洗手间、茶水间等用水处张贴节水标志,对业主进行节水宣传,加强节水意识。

4.6供水、用水管理工作程序

4.6.1凡属物业总水表以内的供水系统均由物业公司管理。

4.6.2物业公司负责向用户提供与市政自来水同质的水源。

4.6.3物业公司负责定期抄表到户,代收代缴。

4.6.4用户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大厦管理要求有偿使用自来水。

4.6.5用户出门前应将水阀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4.6.6用户不可随意更改大厦供水管道。

4.6.7用户不可私自装表和启动水表的封印影响准确计量。

4.6.8用户违反安全用水规定,拒绝物业公司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水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水系统或对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情况赔偿。

4.7《水泵房管理规程》

4.7.1物业水泵房由水工负责管理。

4.7.2水泵房内各机电设备由水工负责运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4.7.3水泵房设备投入使用时,操作人员应按时巡查,注意设备状态及运行参数,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检查集水坑的水位,做好各项记录。

4.7.4泵房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上墙并悬挂整齐。

4.7.5水泵房平时应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7.6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须经上级批准,由相关人员陪同入内。

4.7.7严禁非工作人员触动泵房内的开关、阀门。

附设备。

1.《水泵房日常检查纪录》.zc-15/b12

2.《污水设施日常检查记录》.zc-15/b13

3.《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zc-15/b01

4.《设施维护单》gg-jr-06/b02

5.《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zc-05/b03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规范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消除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管理工作。

1、技术部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组织与协调活动。

2、变更申请者负责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安全办公室负责变更申请的审核。

3、变更实施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变更实施过程的监督及变更完成后的验收。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2、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审核后报至主要负责人处,进行变更审批。

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8、变更的验收:凡是设备设施的变更都需要进行变更验收,评价变更后的效果、影响及存在的各种风险等。

9、由于变更而产生的各项资料均应交安全办公室存档。

10、任何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公司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处理。

《设备设施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表》。

车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管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所有车辆均实行凭证上岗制度,除拥有可驾驶本车的驾驶证外,还必须凭区纪委颁发的公务车辆准驾证上岗驾驶,并且只能驾驶本准驾证指定的车辆。

三、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四、下班后,所有车辆要在单位指定地点停放,未在指定地点导致车辆被盗或损坏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五、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局办公室、局主要领导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对事故负有责任者,视情节严重扣发安全奖。对私自出车发生事故者,不论责任大小,除扣发安全一奖外,并须赔偿一定的损失。

六、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另行处理。

车辆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管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所有车辆均实行凭证上岗制度,除拥有可驾驶本车的驾驶证外,还必须凭区纪委颁发的公务车辆准驾证上岗驾驶,并且只能驾驶本准驾证指定的车辆。

三、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四、下班后,所有车辆要在单位指定地点停放,未在指定地点导致车辆被盗或损坏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五、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局办公室、局主要领导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对事故负有责任者,视情节严重扣发安全奖。对私自出车发生事故者,不论责任大小,除扣发安全一奖外,并须赔偿一定的损失。

六、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另行处理。

七、为了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根据有关规定,为所有车辆安装gps车载设备,公司设立gps监控终端,配备专用电脑***台,公司指定专人负责gps系统的监控与管理,做好日常巡检记录,保证电脑与网络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如属gps系统技术问题,应及时向系统供应商反映。

八、公司指定专人负责gps车载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对gps车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自检,处理并解决常见故障,如无法自行解决,应及时向系统供应商反馈。

九、驾驶员应爱护gps车载设备,不得随意拆装或修理设备,发现设备异常,因及时向公司技术人员反映问题,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设备检修,否则产生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十、办公室、财务等部门配备专用计算机,安装并使用管理部门要求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及公司要求的其他专业软件,并指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卸载软件,不得在安装软件的专用计算机上下载网络游戏。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涉及到的项目一有变动,当日维护。

为了保证车辆、设施、设备良好的技术状况,延长其技术使用寿命,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车辆、设施、设备的管理

1. 车辆、设施、设备的使用均实行定人、定岗的职责,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要求后才可以操作。

2. 订购车辆时选购设备时,都要注意技术质量和经济效益,选购车辆必须按照线路车型和逐步提高配置的原则,已达到提高线路服务质量的要求,选购设备需保持合理的配备结构,避免盲目增购。

3. 凡进购的车辆或设备,在交付之前,须由采购人员、使用单位设备分责任人共同验收。参加验收人员应按验收设备分享检验,认真填写记录,技术资料由技术不接受。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备技术状况、随机附件、易损设备配件、专用工具,以及有关技术资料等清点工作。

4. 如验收不合格由采购人员负责向商家交涉,要求更换或索赔。

5. 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交付使用单位保管,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台账。

6. 新设备和大修出场的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磨合。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7.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严禁设备超负荷、超温、超速运转。

8. 公司车辆由各车队建立并负责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定期收集车辆营运、维修等方面的.有关数据和资料,填写在《车辆技术档案》及其他有关报表上。

9. 设备一经投入使用,应合理摆放、严禁乱拆、乱拼,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10. 车队高度负责将车辆进行分型、分类合理有序的停放。

二、 设备的使用

1. 设备投入使用后,应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2. 设备的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避免因操作不熟练或对机器性能生疏等因素产生安全隐患。

3. 设备的操作和保管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到“四懂”“三会”即恐怖行动原理、懂购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护、会排除一般故障。

4. 车辆驾驶员在驾驶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行车规定及要求。

5. 操作人员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熟稳中有降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后,方可独立操作。

6. 驾驶公司营运性车辆必须取得上岗证,方可持证上岗。

7. 驾驶证按公安部有关规定定期审验。

8. 严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驾驶员执驾车辆。

9. 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长时间超负荷作业,如遇设备发生故障特殊情况,设备使用火管理人员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或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以避免意外损坏,确保安全生产。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或保管单位填写《设备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动力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安全委员会核实,报总经理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设备动部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委员会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委员会进行现场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委员会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3.3.5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6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设备动力部批准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3.3.7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8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经阁铝业科技股份限公司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饭店、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有配电室间,餐饮操作间,烟道、炊事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

1、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必须专人负责其安全管理。

2、配电室间,电梯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乘梯须知等。

3、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有指示标志,室内场所有应急照明,门开启方向正确,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分隔措施。电气安装必需段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5、加强安全检查和巡逻检查,必要时有专人看管。

7、电梯等特种设备除要严格执行定期检验的规定,每日对电梯进行巡查,定期保养,严禁带病运行。

车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车辆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好装置、设施,以便在关键时刻发挥其作用,对本公司车辆设备、设施物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的配置、计划、采购、领取、维护保养、使用及报废更新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其随时处于完好的待用状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运输的车辆及车辆设备、设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名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本公司的设备、设施主要是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车辆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

5.1安全主任负责制定,更新车辆及车辆设备、设施清单,并收集、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经总经理核准。

5.2行政部负责车辆设备、设施的采购、验收和维护保养。

5.3运输部负责车辆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

6.1选型及使用前期管理

6.1.2选购车辆时,应对车辆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积极性及维修方便性进行选型论证,避免盲目购置。

6.1.2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性能、安全要求。

6.1.3接受新车时应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车辆清单或装货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新车投用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并根据制造厂家的'要求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6.1.4新车投用前,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配备必要附加装备和安全防护装置。新车应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护工作。

6.1.5严格按制造厂技术要求使用。车辆发生损坏,应及时作出技术鉴定,属制造厂责任,按规定程序向制造厂索赔。

6.2车辆基础管理

6.2.1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应系统记入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准确。

6.2.2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配件更换情况,检测和使用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

6.2.3按时参加年检和车辆技术状况的等级鉴定。

6.2.4做好车辆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按规定上报各种数据。

6.2.5折旧资金应用于车辆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6.3.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参见《车辆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6.4设备的报废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6.4.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6.4.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6.4.3大修理虽能恢复使用,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6.4.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6.4.5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6.4.6其它应当淘汰的。

6.4.7报废的车辆或气瓶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得转售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新购的各种设备设施到货后,烧结厂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设备部负责登记台帐、编号、建卡和图纸资料归档保管;综合办负责办理有关资产入帐手续;机动科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等问题,机动科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生产厂长、机动科科长、安全监督科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通过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必须彻底处理,待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3.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主要电气设备等检修竣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检修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使用。分管生产厂长、机动科科长、安全监督科负责人必须定期参加集中检修检查,并分别在相关的检修检查记录中签署意见。

4.移动电气设备检修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和试运转,由负责验收的技术人员签发合格证。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和验收报告要统一交设备部存档。

5.新购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如抽水泵、汽油发电机、报警装置、消防栓高压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必须经机动科和安全监督科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签字后资料存档。

6.对设备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机动科和安全监督科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供货方或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不留后患。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要设总帐、明细帐、台帐,分别由财务、教务处、各室管理人员记载,并采用计算管理。

2、自购或调拨的教学仪器设备到校后,一周内核准品种、数量,进行质量检查登记上帐。

3、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仪器设备要分科分类存放,标签齐全清楚,排列有序。

5、仪器设备、设施要按使用说明书做好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避磁等工作。

6、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加强管理。

7、存放贵重仪器的房闻或专柜应有可靠的安全防盗措施。

8、实验前需提前做好仪器和药品的准备工作,实验课后要及时归还仪器。

9、借用或非教学使用仪器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归还时要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论何种仪器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10、实验课中,非正常使用仪器造成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当事人赔偿,非教学损坏、丢失仪器照价赔偿。

11、教学仪器设备不能修复需做报损处理时,由管理人员填写报损单,履行好相关手续。

12、药品的管理:只准实验教学和科技活动用药。领用药品需先填写“消耗凭证”人员和任课教师共同签字,有毒药品还需教务主任签字,剧毒药品必须由校领导签宇。

13、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做到帐物清楚,帐帐相符。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应进行登记。

2、学校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台账。

3、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

1、学校制定教学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护。

2、日常维护的`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

3、计算机、投影仪、模拟器,需要维修时应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1、学校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

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帐、物、卡一致。

1、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学校审核批准后实施。

2、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执行相关规定,报废后方可更新。

3、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主管部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六、教练车和理论教室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齐全、整洁、卫生。

教学设施设备的非自然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按折旧后价值的30%赔偿,属直接责任人故意行为的,按折价后100%赔偿,并提请学校按其他规定处理。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按规定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的下井人员,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严禁不携带或多携带入井。

2、携带瓦斯便携仪的下井人员,在领取设备时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电量不足,示数错误,示数不全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换瓦斯便携仪或更换便携仪电池。

3、井下工作人员严禁更换、随意拆卸瓦斯便携仪,若有问题,及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更换瓦斯便携仪。

4、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对下井人员有关人员是否携带瓦斯便携仪进行检查。

5、井上监测监控人员负责监视系统设备的运行和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对信息出现异常或设备报警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7、专业维护人员定期对监测监控装置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查。

8、各单位或监测人员发现监测装置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核实。

9、各有关区队要加强管辖区域内所安设的监测监控装置的看护管理,每班要派专人进行巡查,对设备或线路上的积尘、“挂汗”要及时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有丢失损毁由责任区队负责找出负责人进行处罚并照价赔偿。

11、专业维护人员要及时维修更换有问题的.监测探头,不得因探头本身的问题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12、专业维护人员要确保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不间断运行,出现故障及时排查,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13、各分站电源由机电科负责、严禁长时间停电,如有开关跳闸,应及时恢复开关的正常运行。

14、井下分站严禁随意移动、搬迁、影响巷道施工时,必须经机电科及维护人员同意,并得到调度室同意后方可作业。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为了效果的需要,积极使用各种教育设备。

二、管理人员平时认真登记查验仪器设备、材料种类和数量并保持清理、修复、损坏、破旧教具器材。

三、对“使用户”实行填发申请表制度。

四、递交申请表后,填写使用教具的`名称、数量和时间由使用人直接签名写姓名。

五、仪器教具收库时要查验数量和损伤情况,并填写归还日期。

六、仪器教具登记制度每学期一小结,并上报学校存档。

七、平时仪器室除管理人员外禁止他人出入。

八、其它人员不经学校允许不得随意使用学校的各种教育设施及设备。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非常重要,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时甚至会成为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叉车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2)安全使用证。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设施条件满足生产过程能力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设备的选型、验收、报废以及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保养、卫生清理和检查维修等一系列要求。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的控制。

3、职责。

由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和车间负责按规定要求操作执行,并负责本车间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卫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及验收。

4.1.1大型或重要设备的选购由生产设备科根据产品生产策划的安排,组织调查研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定出最佳配置、采购方案,经质量管理科会签、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填写《生产设施配置购销单》。

4.1.2新购设备进厂由设备科组织进行检查。

4.1.3设备安装完毕,由总经理、生产车间、质检部、车间设备负责人及设备生产厂家共同进行验收,运行效果达到出厂技术要求,并填写《设备验收单》,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形成的文件及出厂技术资料交档案室保存,在《生产设施一览表》上登记。

4.2设备使用的日常维护。

4.2.1各车间实行严格的设备使用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机管理,多人操作的设备须指定一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2.2各车间必须贯彻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2.3各车间应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法、润滑、调整。

4.3设备、设施的检查。

4.3.1各车间设备、设施负责人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本车间设备状况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4.3.2对连续出现质量问题的设备、设施,认真检查维修,分析原因,做好记录。

4.3.3设备、设施发生事故,车间应填写《检修单》报生产车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4.4设备、设施的维修。

4.4.1设备、设施的检修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以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全员预防维修技术,提高检修水平,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4.5.1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报废:

4.4.2车间根据设备出厂要求和运行状态,对设备进行润滑、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4.4.3大修计划由各车间编制初步计划,报生产车间,生产车间据此并根据设备、设施运行及历年检修情况,编制全公司大修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大修完毕,由生产车间组织车间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试车、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检修单》。

a、己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设备效能己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不能修复者。

b、型号过于老旧,设备效能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无法提高效能的。

c、严重影响生产,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且不能修复的。

d、因意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使用,修复的。

4.5.2凡固定资产报废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设备)报废单》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消帐手续。

4.6.2原料清理过程需要有清理设备,

4.6.3成品必须有专用库房,不得与其它物品同库存放、同车运输;。

4.6.4车间班前班后应进行卫生清理,防止设备、设施中滞留物料,发生霉变;。

4.6.5按卫生实施细则的要求定期打扫车间环境卫生、并定期检查。

4.7设备、设施停产、复产管理。

车间人员对停产复产时应认真填写《停产、复产设备安全控制台帐》,如实记录停产复产时间、设备设施状况,在备注中注明停产复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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