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代持合同(实用19篇)

时间:2023-12-09 18:06:46 作者:字海

合同协议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书面形式更具可证明性和保障性。下面是一些合同协议的模板,供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股份代持合同

本代持合同(以下简称“”)由以下双方于         年_  _月_   _日签署: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方和乙方以下可合并称为“”或单独称为“”)。

鉴于:

目标公司。

目标权益。

代持人。

占目标公司股份比例。

%

乙方认缴金额。

人民币      万元整。

乙方实缴金额。

人民币       万元整。

备注:若实缴金额发生变化,可经双方书面签署,不时更新或补充。

(2)        双方希望明确双方之间有关目标权益托管的法律关系。

有鉴于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同意如下: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同意将目标权益委托给甲方,由甲方以其甲方的名义但为乙方之利益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持有、管理和处分。甲方应当作为乙方之受托人及代理人,并为乙方之利益持有目标权益。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将投资款分期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第二条             目标权益均属于本协议项下之代持财产,乙方是代持财产的唯一受益人。

第三条             有关目标权益之股东分红权应由乙方实际享有。若目标公司拟分配及/或发放投资收益,甲方应代乙方收取投资收益,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或在乙方要求的其它合理时限内将该等投资收益无偿交付、转交及让与乙方,但因此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同意,将由甲方代表乙方行使目标公司章程赋予的与目标权益相关的以下各项权利(以下合称“”)。

(1)             出席目标公司的投资人会议;

(2)             对所有需投资人讨论、决议的事项进行表决及投票。

第五条             甲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在行使表决权时,均需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及确认,甲方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法规、目标公司章程及本协议项下规定及约定。若甲方违反本条前述规定,甲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不得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进行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若甲方处分股权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终止。

第八条             代持终止时,全部代持财产应当归属于乙方或乙方届时另行以书面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受益人。其中,对于目标权益,甲方应将该等股权全部且无偿转让予乙方或乙方届时以书面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受益人。对此,甲方必须提供充分的配合及协助,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或第三方受益人签署有关转让该等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并协助乙方或第三方受益人尽快取得使该等股权转让生效所必须的一切政府或第三方同意、批准、授权和登记。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本合同相关约定,将实缴投资额转到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其后目标公司开始实缴资金验资事项,其它认缴部分的补缴义务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补缴义务前,经双方书面签署,不时更新或补充本代持协议。

第十条       乙方了解、确认并同意,乙方系基于自己对目标公司现状的调查和对目标公司最终投资标的未来发展的预测,自行做出对目标公司的投资决策并支付投资款,其已知晓该等投资系风险投资,并同意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投资亏损或失败的风险,且同意自行承担由该等投资导致的税务负担,包括但不限于退出时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乙方同意遵守本协议、目标公司认购协议、目标公司投资于其他标的公司的投资协议、标的公司章程及其他组织性文件的限制。在甲方遵守本合同相关约定的情况下,乙方对目标公司的投资亏损或失败与甲方无关,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甲方、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或合伙人、目标公司投资的标的公司或其他任何个人或实体赔偿乙方由该等投资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目标公司应诚信合法经营,若因公司经营事项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如目标公司拟增资,且目标权益享有认购权,则乙方有权行使该等认购权,出资并委托甲方代为认购新增份额,且新增份额属于目标权益及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财产。

第十三条       若甲方诸如因离婚、继承等行为而引发财产分割,利益相关人并不享有本合同项下任何的目标权益。

第十四条       若甲方因个人债务、为他人担保等行为而引发目标权益损害,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十五条       基于任何原因,乙方或目标公司其它股权代持人具备显名条件,要求办理工商登记事项时,甲方同意并确认将积极协助乙方或目标公司其它股权代持人办理工商登记事项。

第十六条       双方应将本合同内容及任何一方提供有关公司之任何文件、资料和信息视为商业秘密并负严格保密之责任。除非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或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双方以外的任何其它个人或机构披露、泄露该等商业秘密或其任何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八条       双方由于本合同引起的、或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三十(30)日内双方未能解决此争议,则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在杭州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以中文签署本合同正本一式贰(2)份,双方各执壹(1)份,各份正本具有相同之法律效力。

鉴此,双方兹于本合同文首所列日期签署本协议

股份代持合同

实际出资人(股东):_____(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_____元;

出资的方式为:_____;

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_____%。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_____年龄: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家庭住址:_____。

工作单位:_____。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八、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九、协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十、行为限制。

2、在代持股份并担任董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对董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作为公司董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

4、乙方行使董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6、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十一、代持股份报酬。

3、乙方如果确有能力胜任公司董事一职,可以按如下标准和方式领取报酬和提供担保: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据代持股份的约定而产生的,故乙方的全部报酬由本协议专门约定,乙方不再依据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报酬的要求。

十二、代持股份协议的解除。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30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预通知;

(3)30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协议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协议的程序进行。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4、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

十四、特别事项。

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预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十五、争议解决。

因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据杭州市仲裁委的现行规则进行裁判。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地址:_____乙方家庭住址: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

协议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订立地点:_____。

代持原始股份合同

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

本协议中,乙方必须为甲方员工。鉴于乙方职位职责和工作岗位对甲方的重要性以及将来的贡献,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全身心投入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合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公司股份期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内容的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股权:指______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股份期权:指______对内名义上的股份持有权,股份期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股份期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其所有权和转让权等其他权利要等到股份期权的期限结束,其实际股权本金已经达到持股比例并转化成为公司实际股份资本。

分红:指______按照《^v^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在每年度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协议标的。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会议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___%的股份期权,期权的转换期限为____年。具体操作为:经过双方同意,乙方所持有的股份期权资本金为____万元,在期权期限内以_____万/年的形式由乙方所得薪资与红利转换成实际股份资本。乙方以每月薪资的____%(或____元/月)作为转换实际股份的原始资金,并将年终红利的部分资金作为实际股份资本金年度自动转换的不足部分,其余部分直接发放乙方。

1、乙方取得的股份期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股份期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与决策权等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国家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期权股份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_____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会计结算次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按照自动转换股份原始资金的比例,将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本协议的固定期限即为股份期权的资金自动转换期限,乙方在成为实际股东后的_____年内,必须还在本公司任职且不得转让本股权。期限届满后股份的转让须经董事会同意方可转让。

2、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各自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内容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及义务。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则本协议按照当时董事会议的决定,以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进行实际股份资金的返还,当年度分红权与股份所有权全部由公司收回。

3、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股份期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协议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履行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期权情况以及分红等情况。

5、若乙方期满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等情况协商,将乙方的股份期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或增、删部分股权比例,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明确履行的具体实施标准。本条款变更必须由乙方全程参与董事会议的决议并得到乙方许可,方可实施变更之内容。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另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随时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有权就股份期权期限内的事项,书面通知甲方对本协议的部分内容进行协商,除非董事会全体股东同意,否则乙方不能接触本协议。

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董事会议记录》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签署)。

全体股东(签署)。

____年___月____日____年___月____日。

代持原始股份合同

联系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对于乙方工作能力、岗位贡献的评估和认可,根据^v^《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布的《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方案》)之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购买、持有、行权、变更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体股份: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实体股份________股。

(二)虚拟股份:甲方除授予乙方实体股份之外,同时授予乙方: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实体虚拟股份(身股)_______股。

(一)实体股份。

1、乙方需为所获授的实体股份支付转让对价,根据《股权激励方案》所确定的计算方法,乙方共需为所获授的实体股份支付人民币总计___________元。

2、乙方所需支付的费用,可在_______年至________年分五期支付完毕,历年的缴付比例及金额为:详见出资明细表。

3、乙方最迟应于每一年度_____月_____日之前按照上述约定比例向甲方缴付购买实体股份的费用。

4、购股费用全部缴付完毕,乙方即可向甲方董事会申请启动股份转让程序,完成《股权激励方案》所列示之相关法律手续。

5、乙方可视个人具体情况,选择提前缴清购买实体股份的费用。

(二)虚拟股份。

乙方无需为所获授的虚拟股份支付认购费用。

1、乙方需签署业绩(利润)指标承诺书。_______年至_______年之间的每一年度,乙方必须完成其所签署业绩(利润)指标承诺书上列明的经营指标,方可享受当年度利润分红。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高或调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目标。

3、对于乙方在单一年度达成超过利润目标30%以上的情况,甲方将制定专门的一次性奖励方案。

4、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常规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两次。连续两次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分红资格。连续两年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5、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购股费用,方能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不能按期缴付的,视作违约。

1、甲方认可乙方具有建立在利润指标达成基础上的分红权和股份增值权;

2、甲方认可乙方具有参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和调整的表达权和建议权。

3、乙方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权激励方案》的有关规定;

4、乙方获授的股权不得擅自转让、赠与、设置抵押、质押。乙方对股权的前述处置行为须经甲方董事会批准。

5、乙方获授的股权,在完成股权转让及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前仅参与分红,但不具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6、乙方自行承担其股权收益、交易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一)股权的变更。

1、调岗。当乙方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因调岗而发生职务变化,股权应遵循“股随岗变”的原则,以与新岗位相匹配。

2、离职。乙方主动离职,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回购时应先冲销尚未缴付完毕的购买股份费用。

3、退休。乙方退休时,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实体股份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

4、丧失劳动能力。乙方因生病或其他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全部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的实体股份(银股)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

5、死亡。乙方死亡的,虚拟股份取消,其所持实体股份不可继承,应予以一次性全部退出,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

(二)股权的取消。

乙方发生下述行为的可取消激励对象已经获授的股权:

1、触犯国家法律;

2、违反职业道德;

3、泄露公司机密;

4、违反竞业协议;

5、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其他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经甲方董事会批准,乙方可以转让所持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

2、收购的价格,以乙方获授股权时的原始价格为基数。获授股权后,第一年内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原始价格1:1回购。两年到三年之间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1。5倍原始价格回购。四到五年之间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1。8倍原始价格回购。五年以上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2倍原始价格回购。

(一)股权激励的生效。

1、甲方对乙方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乙方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本协议签署日之前的业绩情况,采用回溯方式计算。

(二)股权激励的终止。

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股权激励计划:

(1)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终止的情况;

(2)经营亏损导致甲方被收购、合并、破产或解散;

(3)甲方董事会决议提前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因甲方终止股权激励计划而造成乙方的实际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乙方的补偿方案。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如发生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将争议提交所在地市级仲裁委员会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满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董事长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份代持合同

本代持合同(以下简称“”)由以下双方于 年_ _月_ _日签署: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方和乙方以下可合并称为“”或单独称为“”)

鉴于:

目标公司

目标权益

代持人

占目标公司股份比例

%

乙方认缴金额

人民币 万元整

乙方实缴金额

人民币 万元整

备注:若实缴金额发生变化,可经双方书面签署,不时更新或补充。

(2) 双方希望明确双方之间有关目标权益托管的法律关系。

有鉴于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同意如下: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同意将目标权益委托给甲方,由甲方以其甲方的名义但为乙方之利益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持有、管理和处分。甲方应当作为乙方之受托人及代理人,并为乙方之利益持有目标权益。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将投资款分期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第二条 目标权益均属于本协议项下之代持财产,乙方是代持财产的唯一受益人。

第三条 有关目标权益之股东分红权应由乙方实际享有。若目标公司拟分配及/或发放投资收益,甲方应代乙方收取投资收益,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或在乙方要求的其它合理时限内将该等投资收益无偿交付、转交及让与乙方,但因此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同意,将由甲方代表乙方行使目标公司章程赋予的与目标权益相关的以下各项权利(以下合称“”)

(1) 出席目标公司的投资人会议;

(2) 对所有需投资人讨论、决议的事项进行表决及投票。

第五条 甲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在行使表决权时,均需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及确认,甲方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法规、目标公司章程及本协议项下规定及约定。若甲方违反本条前述规定,甲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不得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进行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若甲方处分股权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终止。

第八条 代持终止时,全部代持财产应当归属于乙方或乙方届时另行以书面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受益人。其中,对于目标权益,甲方应将该等股权全部且无偿转让予乙方或乙方届时以书面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受益人。对此,甲方必须提供充分的配合及协助,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或第三方受益人签署有关转让该等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并协助乙方或第三方受益人尽快取得使该等股权转让生效所必须的一切政府或第三方同意、批准、授权和登记。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本合同相关约定,将实缴投资额转到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其后目标公司开始实缴资金验资事项,其它认缴部分的补缴义务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补缴义务前,经双方书面签署,不时更新或补充本代持协议。

第十条 乙方了解、确认并同意,乙方系基于自己对目标公司现状的调查和对目标公司最终投资标的未来发展的预测,自行做出对目标公司的投资决策并支付投资款,其已知晓该等投资系风险投资,并同意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投资亏损或失败的风险,且同意自行承担由该等投资导致的税务负担,包括但不限于退出时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乙方同意遵守本协议、目标公司认购协议、目标公司投资于其他标的公司的投资协议、标的公司章程及其他组织性文件的限制。在甲方遵守本合同相关约定的情况下,乙方对目标公司的投资亏损或失败与甲方无关,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甲方、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或合伙人、目标公司投资的标的公司或其他任何个人或实体赔偿乙方由该等投资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目标公司应诚信合法经营,若因公司经营事项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如目标公司拟增资,且目标权益享有认购权,则乙方有权行使该等认购权,出资并委托甲方代为认购新增份额,且新增份额属于目标权益及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财产。

第十三条 若甲方诸如因离婚、继承等行为而引发财产分割,利益相关人并不享有本合同项下任何的目标权益。

第十四条 若甲方因个人债务、为他人担保等行为而引发目标权益损害,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十五条 基于任何原因,乙方或目标公司其它股权代持人具备显名条件,要求办理工商登记事项时,甲方同意并确认将积极协助乙方或目标公司其它股权代持人办理工商登记事项。

第十六条 双方应将本合同内容及任何一方提供有关公司之任何文件、资料和信息视为商业秘密并负严格保密之责任。除非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或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双方以外的任何其它个人或机构披露、泄露该等商业秘密或其任何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八条 双方由于本合同引起的、或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三十(30)日内双方未能解决此争议,则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在杭州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以中文签署本合同正本一式贰(2)份,双方各执壹(1)份,各份正本具有相同之法律效力。

鉴此,双方兹于本合同文首所列日期签署本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股份代持合同

实际出资人(股东):

(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依据甲方的打算,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全部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

元;

出资的方式为:

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身份参加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

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托付书的状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托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有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而转变甲方指示处理托付事项的,视为乙方有意或有重大过失。

果准时告知甲方;

3、乙方作为一名和善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准时告知义务。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比如转让“代持股权”时应担当的税收)。

由乙方依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托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

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担当。

2、甲方对公司全部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3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假如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

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恳求权、主见优先购卖权、知。

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2、在代持股份并担当董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对董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作为公司董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

4、乙方行使董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6、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准时地赔偿。

2、董事酬劳以每月元计算,按公司工资制度发放,但乙方同意将每月工资的。

%作为忠实履行本协议的担保;

3、乙方假如确有力量胜任公司董事一职,可以按如下标准和方式领取酬劳和供应担保: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据代持股份的商定而产生的,故乙方的全部酬劳由本协议特地商定,乙方不再依据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酬劳的要求。

1、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但解除合同不应造成相对人的损失,如造成损。

失的,应赔偿对方;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

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预通知;

(2)30。

日内,乙方应完成协作甲方做好全部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保证把全部本应属于。

甲方名下的一切权利,全部归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名下,同时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

律法规、章程、协议和授权托付书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3)30。

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序进行。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4、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挺直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准时的赔偿责任。

在任何状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全部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挺直参预公司管理,主见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因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据杭州市仲裁委的。

现行规章进行裁判。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托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受托人以合伙份额内部发行方式将所其持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中的_______%转让给甲方。

2、鉴于国家目前对_______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打算,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合同如下:

第一条。

本次代持的标的。

1、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_______%,对应合伙企业出资_______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

2、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合同的商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其次条。

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依据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担当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全部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加权等章程和法律给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若甲方打算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_______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依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担当。

4、如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打算是否增资扩股。

5、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订正,并要求乙方担当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如乙方任意打算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帮助、协作之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2、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采纳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的商定代持。

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平安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缘由,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供应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违反本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缘由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_______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_______倍数的,以成交价的_______倍作为赔偿金。

7、乙方应当依照老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

第五条。

标的合伙份额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合伙份额。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供应合伙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标的合伙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伙份额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合同的约束。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合同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合同》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力量担当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担当。

3、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担当。

第六条。

保密商定。

未经对方同意,合同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各方全都确认,如遇不行抗力大事,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3、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挺直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伙份额复原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章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托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受托人以合伙份额内部发行方式将所其持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中的_______%转让给甲方。

2、鉴于国家目前对_______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打算,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合同如下: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说明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第一条:本次代持的标的。

假如代持股协议的内容商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商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商定托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xx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托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全都时的解决方案。

1、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_______%,对应合伙企业出资_______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

2、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合同的商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其次条:本次代持的期限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依据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担当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全部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加权等章程和法律给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若甲方打算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____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依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担当。

4、如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打算是否增资扩股。

5、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订正,并要求乙方担当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如乙方任意打算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帮助、协作之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应xx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帮助义务。

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2、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采纳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的商定代持。

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平安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缘由,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供应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违反本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缘由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________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_______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_______倍数的,以成交价的_______倍作为赔偿金。

7、乙方应当依照老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

第五条:标的合伙份额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合伙份额。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供应合伙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标的合伙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伙企业以外的。

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伙份额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合同的约束。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合同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合同》后,本合同自动终止。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力量担当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担当。

3、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担当。

第六条:保密商定未经对方同意,合同双方均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各方全都确认,如遇不行抗力大事,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3、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挺直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伙份额复原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章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代持合同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受托人以合伙份额内部发行方式将所其持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中的_______%转让给甲方。

2、鉴于国家目前对_______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合同如下:

1、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_______%,对应合伙企业出资_______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

2、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1、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根据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_______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4、如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5、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如乙方任意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2、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采用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代持。

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违反本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_______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_______倍数的,以成交价的_______倍作为赔偿金。

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合伙份额。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合伙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标的合伙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伙份额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合同的约束。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合同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合同》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未经对方同意,合同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各方一致确认,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3、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伙份额恢复至甲方名下。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代持合同

鉴于:

2.此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系甲方委托乙方受让原股东_______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

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___________委托内容_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受让来源于原股东__________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作为该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甲方授权乙方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3.甲方授权乙方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2.甲方有权将“代持股份”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3.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5.甲方保证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保证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4.乙方保证在以股东身份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5.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代表股份”时,无条件同意并承受,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变更股东登记等)。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积极、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保障对方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对方与“代持股份”相应投资额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目标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

股份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开展内蒙古公安行业市场,就全区公安“警务e通”(包括手机、笔记本vpdn)业务系统,乙方通过合作利用甲方的通信网络为乙方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根据公司总体运营思路制定终端销售政策,乙方负责“警务e通”专用终端的引进和销售。

2、乙方通过对甲方进行业务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成本。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公安厅行业市场的发展需要,甲方有权与乙方共同选定警务专用终端型号;

2、甲方对订购终端制定销售政策;

3、甲方有监督乙方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权利,包括:

(1)提供终端备机;

(2)在呼和浩特市区至少设有一个售后服务站;

(3)要求制定详尽的售后服务流程,严格按照产品相关三包规定处理终端售后问题;

(4)如经售后服务维修站确认为手机故障并在可提供换机服务时间范围内的,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换机服务。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善其终端进销体系,包括:

(1)车辆要求:自有货车至少1辆,送货人员至少2人;

(3)财务管理:具有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及管理制度,配备相应财务人员;

(二)甲方的义务。

2、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订购的移动终端,甲方有义务申请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

3、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在终端型号上,甲方有指导乙方进行采购的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有自行上报进货终端型号的权利;

2、乙方订购终端过程中,在满足入围条件前提下,对订货终端型号有选择的权利;

4、对于通过自身能力渗透末端销售渠道,甲方不做具体规定,乙方有权利选择渗透目标;

6、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向个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知道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为止。

(二)乙方的义务。

1、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针对甲方提出的终端订购需求,乙方有义务部分或全数订购;

2、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完善自身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的义务;

4、终端进货,出货及销售过程中,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的义务。

1、短信费:0.1元/条(按条);

4、如开通其他业务,按现行资费标准收取。

1、乙方于甲方通过合作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的成本;

2、在功能、短信等费用上进行分成。

3、分成比例为:甲方占50%,乙方占50%。

1、甲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给予结算;

2、每月8日前提供上个月的业务出账单,双方进行对账;

3、账单核对无误后,15日乙方开出与账单等额的发票送至甲方处;

4、甲方依据乙方开具的发票在每月28日前将上月结算款汇至乙方结算账户。

公司名称:内蒙古万生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海亮e座1208室。

邮编:010000。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152402055798。

3、因不可抗力时间导致的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对于因为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执,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依据规则仲裁。仲裁判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五年。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反对意见,有效期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有反对意见,在本协议到期后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反对意见书面送达为标志,则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或重新谈判签订新协议。

甲乙双方决定就该协议相关内容保密性采用如下防范措施:

1、甲乙双方对合作内容及协议条款严格保密,不得给甲方其他竞争者透露;

2、如发现因甲方或乙方过失造成协议内容或约定条款泄密的,由责任方采取相应措施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日向另一方面提交书面说明。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协议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即生效,签署如下: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约日期:

股份代持协议

实际出资人(甲方):

名义股东(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深圳市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公司”)%股权,甲方将该%股权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权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1为明确代持股权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权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乙方同意将以善意、谨慎、勤勉之精神接受与执行甲方的该项委托。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权,并依据甲方意愿及指示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指示,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依照法律及章程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使上述股东权利,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1.4委托持股费用。

1.4.1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1.5股权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2.1代持股权: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权”。在乙方代理甲方持有代持股权期间,公司发生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增资等事宜的,或乙方根据甲方指示转让部分代持股权的,本协议所指之所代持股权数量则同时随之做相应调整。

2.2代持股权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对代持股权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权,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权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3.1代持股权项下的股权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财务管理关系,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在三日内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否则,每迟延一天按上述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计算支付违约金。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及指示,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及指示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5.1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间接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遵从甲方指示,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权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

5.4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权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5甲方保证其对投资资金拥有合法、有效、充分之所有权,其上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的法律纠纷与风险,且甲方所提供一切有关本次股权投资的信息均为完整、确切、真实。

6.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完整、忠实、有效的配合与执行甲方作出相关指示,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权的合法权益。

6.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乙方滥用股权权利,擅自对外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的,由乙方赔偿公司损失,除因甲方指使或可归责于甲方的情况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及时地向甲方通知与公司及代持股权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的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解散、资产出售或购买、清算、诉讼与处罚等重大事项,及涉及代持股权的质押、冻结、强制执行等重大事项),及时回复甲方就目标公司及代持股权有关的询问,并保证其向甲方所作的与目标公司及代持股权有关的陈述、通知、答询等信息载体中的内容皆为真实、准确及完整,不存在任何欺骗、误导与隐瞒。

6.4因乙方自身的对外债权亦或其他法律纠纷,致使代持股权被冻结、强制执行等侵害甲方实际享有的.股权时,乙方需在十日依法解除代持股权的权利负担。

6.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权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权。

6.6乙方有义务向乙方配偶或其他厉害关系人披露本协议下的股权代持情况,乙方及乙方配偶、继承人等,于任何时候不得对本协议下的代持股权主张权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6.7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6.8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7.1乙方擅自转让、赠与代持股权,致使代持股权由善意第三人获得的,乙方须按照每股价值的1.3倍支付违约金。

7.2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在甲方处分代持股权时,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工商登记等)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元,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7.3因乙方与他人的法律纠纷致使股权被冻结、强制执行等措施,乙方为按照本协议约定依法解除代持股权的权利负担,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元,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7.4因甲方出资不实或其他出资瑕疵致使乙方承担出资瑕疵责任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7.5任何一方违背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承诺或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则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元,并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7.6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主张权利以及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全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处理抵押或质押物费用、交通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8.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年。

2.2代持期限届满后,未有甲方书面终止通知的,本代持协议继续有效,代持期限继续持续。

8.3代持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终止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调整。

8.4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权。

8.5如遇乙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权。

8.6一旦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权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十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名下。

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权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10.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10.2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规,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后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下列第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1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届时需要补充的,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1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于年月日签署于广东省深圳市。

乙方配偶作为本协议见证方,认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协议执行。同时,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协议附件1)认可本协议内容。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配偶(签字):

日期:

股份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伙)经营,经三方合伙人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股权份额及股份转让的价格(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股,以每股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甲方将其所持公司股,以每股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元的价格转让给丙方。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工作日内,乙丙双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临时账户,本协议书生效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4、本协议书生效后,资金、财务管理将由开立的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财务会计人员处理。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丙双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管理及职能分工。

1、甲方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经营所需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3、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

四、股利分配(以及盈亏的分担):

1、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丙双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丙双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丙双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2、本协议书生效后,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并共同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3、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或双季度)第个月第日分取上个季度(或双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或双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5、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甲乙丙三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5、本协议约定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三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其他费用则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按协商条件共同承担。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股份合同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广东____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a;b;____日在____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广东____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a;b;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____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保证。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广东____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广东____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广东____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广东____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广东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合同两人股份合同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共同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甲:____,

身份证号:____。

乙:____,

身份证号: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________项目,该项目位于____,总投资为____万元,甲乙双方各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第三条该项目由双方共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所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加油站对外承包时,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再由甲方代表双方签定经营协议。

第五条加油站的固定资产和经营收入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共同拥有。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共同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在合作期间,如果有一方转赠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应提前通知对方。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股份代持协议

甲方:乙方:

个人证件:个人证件:

总则。

为了实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目的,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其拥有的公司的股份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投入目标公司人民币万元,持有%的股份,甲方自愿将其实际投资所拥有的全部股份委托乙方持有,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自愿接受委托,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及相关工商登记材料上具名,且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的身份参加目的公司的活动,出席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名义出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事务管理等各项权利。但是涉及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管理机构和人员、公司章程、重大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事项,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权利与义务。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按期实际投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考核;

5、甲方必须保证其实际投资的资金来源具有合法性,不得在损害乙方利益的基础上减资;

6、甲方必须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乙方的报酬及乙方为甲方利益而行使股东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7、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报酬并根据实际花费报销相关费用;

9、乙方保证其代持的股份的全部投资收益归属于甲方;

10、在甲方拟将乙方代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11、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人,且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或转移乙方代持的股份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时,在乙方不行使优先权的前提下,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酬规定。

乙方报酬为人民币元/年(大写),该报酬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当日,但最晚不得迟于目标公司营业执照颁发日。在乙方代持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转让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等应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提交有关票据给向甲方报销时由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投入的资本份额,但当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或不适合代表甲方持有该股份份额时,乙方应无条件将该股份份额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如果在甲方发出转股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不协助办理股份转让事宜,则甲方有权选择放弃股份代持约定,而要求追索乙方借款,乙方在目标公司全部股份作为乙方偿还借款的抵押物。但甲方延期乙方相关报酬或费用的除外。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信托忠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行使第三条有利于本方的选择权,并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报酬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所欠的数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滞纳金。在代持期间乙方所收取的报酬及费用,乙方概不退还,因甲方的出资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使乙方受到任何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其他规定。

1、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最终的交易安排承诺,取代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向书或其它约定。

本协议为书面形式,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或代理人授权签署方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日期:日期:

股份合同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出资为限。公司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其他事项。

2、出任法人代表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出资义务,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所规定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签订地点:

股份代持协议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出资(该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股份作为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1、本协议委托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

2、委托期限到期前日,甲乙双方须就是否继续委托进行磋商,如需继续委托的,应另行签订协议。

3、委托期限到期后,乙方应将代持的全部股权及相关权益返还给甲方或转移给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并无条件配合办理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变更等。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出资的义务,并承担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承诺将其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5、乙方承诺基于本协议的存在,乙方对受甲方委托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及收益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如遭遇乙方意外死亡、离婚财产分割等情形时,不得作为遗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项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股份代持协议

甲乙双方均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为支持本公司上市,优化股份结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xxx份有限公司股份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持有的____________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的名义持有人,双方签订本代持协议。

二、委托代持时间委托代持时间为本协议签订日至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具体交易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标的.物交割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购买的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总购买价_______万元),自动正式委托乙方代持。

2、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天将委托代持股份全部或部分卖出兑现,兑现资金乙方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部转账到甲方指定帐户。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代持期间,代持标的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得将代持股份转让或抵押。

2、乙方收取甲方代持费用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元整)。

3、代持期间,标的物如果现金分红,乙方应在代扣税金后全额转给甲方。

4、代持期间,标的物如果送股或转赠股份,其增加股份自动加入标的物并享受本协议所有条款。

5、乙方有权在委托代持期间行使代持股份的投票权以及其他正常股东权利。

五、代持期限及股份回购事项

1、如果双方约定时间内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为成功,双方约定代持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代持期限到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名下代持的由甲方出资的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回购,回购价格为:甲方原购买价格_______元(1购买后年限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天将代持股份全部或部分卖出兑现,卖出价格按当天该股平均成交价格计算,卖出指令由甲方在当日_______点前书面送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在回执上签字确认后指令生效。

3、股票卖出兑现资金以及分红现金乙方逾期转给甲方,乙方按每日_______%支付滞纳金。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指令及时卖出股票,致使甲方遭受损失,其损失金额由乙方赔偿。

2、乙方未得到甲方指令擅自卖出或转让委托代持股份,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

(2)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上海睿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寅公司”)于1月7日在上海市设立,由甲方与杜冬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甲方占40%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睿寅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睿寅公司40%的股权,现甲方将其占睿寅公司40%的股权以人民币2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股权转让款以方式支付给甲方。

二、有关睿寅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书生效后一年内,乙方不参与睿寅公司的利润分配。

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2万元的%的违约金。

股份代持协议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___________协会:

我们是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信息咨询中心(以下简称______中心)的委托,就贵会与____________中心因联合编辑出版《中国____________大典》合同纠纷一事,郑重致函贵会。

我所承办律师听取了____________中心对案情的详细陈述,并认真审查了相关材料,我所认为:

二、合同履行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__中心已依约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设计、编务等一系列的工作,并于合同签署当日向贵会交纳了____________万元的管理费。此外,为履行双方签署的协议,____________中心又在____________路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期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租金近____________万元。但贵会在签署合同后却怠于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致使双方的协议无法得以继续履行。

依据上述事实,我所认为:

一、时至今日,鉴于贵会的违约行为及目前的实际情况,双方已实无必要继续履行协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贵会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2.承担____________中心因履行协议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人员工资、印刷专用稿纸信封等费用。

三、据____________中心陈述,其愿意与贵会友好协商此事,故在双方协商时,____________中心只主张贵会返还____________万元管理费即可,其他要求在协商时可以放弃。

现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中心的授权,特正式致函于贵会,要求返还____________万元管理费,请贵会接收此函后于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答复我所。我所诚望贵会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履行还款义务。我所欢迎贵会来电来函,就此事做进一步的交流,以期和平解决此事,以免双方诉讼之累。如贵会不能如期答复复,届时我所将在广协中心的授权下,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此实属无奈之举,不尽之处,还请贵会理解。

此致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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