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热门21篇)

时间:2023-11-24 13:41:20 作者:GZ才子

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经过演练和检验,以检验其可行性和完整性。编写一份实用的应急预案需要我们对各种紧急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思考,以下是一些有用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林场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出现)的起重伤害安全事故(隐患),快速、有序地组织事故(隐患)抢救(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和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的要求,结合我公司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范例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施工现场,应对可能发生的起重伤害事故(隐患)的应急措施范例。

二、起重伤害事故的潜在原因分析及后果。

(一)发生起重伤害事故的潜在原因分析。

(1)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2)塔吊作业范围内施工,且无防护设施.

(3)塔吊无专业指挥人员。

(4)塔吊作业时,吊物捆扎不牢,机砖等零碎材料吊装无定型工具.

(5)起重机械限位失灵,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6)起重机械无应急断电开关。

(7)起重机械传动机构未进行防护或防护不严。

(8)无交接点检记录,控制箱无锁。

(9)吊车支腿基础不牢、不平。

(10)违反“十个不准吊”。

(11)误操作。

(12)卷扬机滚筒及钢丝绳、绞、碾;

(13)升降机升高过程中高空坠落、碰伤、砸伤,升降机倾倒;

(14)升降机提升过程中钢丝绳拆断;

(15)升降机升至工作面后,接料过程中吊笼下坠;

(16)升降机运行工程中冲顶和蹲底;

(17)建筑物各楼层的卸料口处,不设置防护门,或设置之后不使用;

(18)物料提升机的地面进料口上方不设置防护棚;

(19)楼层的卸料口处搭设的卸料平台不规范;

以上条件都是诱发起重伤害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发生起重伤害事故的后果。

(1)人员致残致死率高。

(2)起重机械伤害可造成划伤、骨折、截肢等伤害事故,甚至死亡。

(三)防范措施: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设备检查、整改和奖罚力度,严防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加强安全教育力度,提高操作人员防范意识,严禁带病作业,疲劳作业。

(3)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外梯等起重设备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4)机手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5)防护设施到位。

三、应急准备措施。

1、集团公司应急指挥机构成员:

总指挥:总裁。

副总指挥:总经理(分公司经理)。

成员:办公室主任。

安全生产部部长。

财务部部长。

技术部部长。

建筑器材租赁站公司经理。

公司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出差在外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按职务高低或事先安排排序递补。应急指挥机构设在办公室。

2、实施救助的医院及相关外部机构的联络。

(1)救助医院(选择项目部就近医院)电话:

(2)急救中心:120公安救助:110消防电话:119。

3、电话报救须知。

(1)说明伤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哪些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案情)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靠近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求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手机号码以便救护车(支援车辆)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通过电话通讯联系。

(4)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到现场外等侯接应救护(援)车辆,同时把救护(援)车辆进入工地的路上障碍及时清理,以利于及时进行救护(援)。

(三)急救设施。

1、急救箱的配备。

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的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应救使用。

(1)器械敷料类。

消毒注射器(或一次性针筒)、血压表、听诊器、体温表、止血带、止血钳、剪刀、氧气袋、无菌橡皮手套、无菌敷料棉球、棉签、绷带、胶布及镊子等。

(2)药物类。

消炎药(常用)、止痛药(常用)、止血药(常用)、生理盐水、酒精、碘酒、高锰酸钾等。

(3)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项。

有专人保管,但不要上锁,定期更换超期药品和敷料,每次急救后要及时补充。

2、应急工具准备。

(1)扩音器、充电灯、电筒、安全带、高梯、担架、粗麻绳等。

(2)起重设备常用扳手工具、葫芦、钢丝绳、动滑轮、千斤顶等.

(3)设置隔离区用的警戒带,各类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

(4)应急避难场所。

施工现场要安排一间房间用于受伤人员临时安置场所,房间内要有床和相关急救物品。

3、运行体系准备。

(1)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1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本现场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2进行学习教育和培训,使小组成员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常识,同时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相应的素质水平,小组成员每年不少于2次,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2)应急救援小组救援程序:

工地应急小组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电话要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如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或重大险情,工作程序如下:

四、应急响应机制的启动。

(一)应急小组长接到事故或重大险情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并在5分钟完成以下工作。

(1)确定事故或险情的性质,大小及危害成度。

(2)将事故和重大险情报告公司。

(3)救援小组全面开展救援工作,调集救援物质、人员、车辆等,实施抢救工作。

(4)设置隔离带,组织疏散人员到安全地带。

(5)必要时通知社会救助机构,请求给予增援。

(二)应急预案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或险情的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有针对性的人员、车辆迅速开展抢救活动,必要时请求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对于一般的单一性的危险源,只要设置隔离带和警示标志或留人看守,待隐患排除即可。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同时在医院车辆、人员未到场前,施工现场积极开展伤员的救治工作。对于轻微受伤的人员自我感觉良好,四肢活动正常的,可以现场观察后视情况而定。

(3)事故现场保护,取证工作要同时进行,以防止证据遗失和利于事故处理。

(4)自我保护。

在救援行动中,对重大危险源要专人看护,设置隔离带。救护车辆,救援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信息畅通,行动积极配合,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起重伤害人员一般抢救方法。

(1)急救方法一般根据受伤情况而定,如果伤者只是轻微的体外创伤切不需要缝合的,可用生理盐水进行清洗,用酒精进行消炎,敷上消炎药,进行包扎即可。如果伤者地体外伤但伤口大,需要缝合,这种情况下,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可进行伤口的清洗,吃止血药或打止血针止血,如果血管破裂,可用止血钳、绷带扎紧来临时进行止血处理,防止伤者因失血造成休克甚至死亡。

(2)如果伤者是四肢某一处或几处骨折,现场可用夹板对骨折处先行固定,防止伤者在移动中加重伤情,等待救护车来进行处理。

(3)如果伤者出现肢体无知觉现象,这就考虑颈脊椎骨折的可能,对于这种病人,不能来回移动,要平躺在木板上,并进行有效的.固定,适当吃一些止血药,防止有内出血的现象,等待救护车到医院抢救。

(4)如果伤者处于昏迷状态,经测量血压有下降状态,这种情况下,就在考虑为内出血,对于这种伤者,一是要打止血针,二是在每5分钟测量血压,并做好记录,三是不能移动,等待救护车的到来。

(5)如果伤者被倒塌的设备压在下面,经判断现场工具无法移开,则在最短的时间内调来吊车、气割等设备前来抢救.

(6)如果伤者被伤害截肢,除上述抢救方法外,还要对截掉的肢体部分与伤者同时送往医院。

五、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范例是公司针对施工现场,有可能发生的起重伤害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组织紧急救援工作准备和实施的指导性文本,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调整。

(二)各项目部应按照本预案范例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报公司审批备案。

(三)发生起重伤害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时,项目部应立即快报,并组织救援小组人员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预案范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项目部必须在本预案实施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部起重伤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在本辖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为使全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灾事故;

5、重、特大建筑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和严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基本条件的,本预案即行启动,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部门同时作出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力量,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二)现场救援工作在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由派出所设立警戒线,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现场情况、排除险情、确定救援方案后,再开展其他处置工作。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人员置于救援工作首位,并确保抢救人员的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三)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部可征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特种设备器材和车辆,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无条件服从。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称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处置。

(二)指挥部总指挥,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指挥部关于应急救援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现场救援有关问题,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正确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党政办公室、安监站、派出所、卫生院、交管所、行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交警二中队、财政所、供电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为:

1、党政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与现场的联系,及时综合事故处置情况;负责事故情况上报,下达命令;负责对外联络,组织紧急供电、供水及急需的抢救设备和物资;提供相关信息,接待新闻媒介,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2、安监站: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及其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联系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其实施应急措施。

3、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搞好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参加组织事故可能危及的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参加排险救灾,抢救受伤人员。

4、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抢救,迅速转移受伤人员;保障药品和医疗设备供应;评定危险化学品对有关人员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车辆,组织抢险救援。

6、行政办公室: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挖掘机、铲车等特种设备,组织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负责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

7、农业办公室:负责提供水情预报。

8、交警二中队: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伤者和财产抢救,勘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9、财政所:负责组织有关事故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供应。

10、供电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采取紧急停电或供电措施。

11、民政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以及遇难者遗体、遗物处理;安抚、接待伤亡人员亲属。

12、劳动所:负责工伤认定和善后赔偿问题的调解处理。

13、其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部门):负责联络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态势,并按其职责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协同政府部门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一)事故报警或报告已初步确定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继续扩大,如不及时控制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的。

(三)消防等抢险队伍到场后,根据现场判断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抢救的。

(四)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或政治影响较大的。

(一)119、110、120报警受理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情况或事故抢救现场反馈的信息,经初步确认事故符合预案起动条件,随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办事处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或报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门报告,该报警受理主管部门的领导,经初步分析所发生的事故符合预案起动基本条件的,应立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由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三)总指挥若不在辖区,由副总指挥决定是否起动预案。

(四)预案一旦决定起动后,由党政办公室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力量赶赴指定地点,听候指挥部调派救援任务。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四)申请相关部门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标准。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情况向办事处党政办公室(4810458)及办事处安监站(4811816)、派出所(4810110)及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的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快报,报上述职能单位。

书面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名称、报告人。

(一)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重特大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市级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调查组,我办事处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结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以发生事故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街道有关部门为主,实行区域互救原则。有关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辖区内非煤矿山的实际,制定训练计划,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区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区安监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区安监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通讯联络区政府值班室电话:区安监局值班室电话:

七、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和规范我中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在中心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的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伤。

我中心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中心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1、总值班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各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病人;维持现场秩序。

3、单位办公室负责立即同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出人到路口接应。

4、后勤科、公卫科负责现场物质的调度。

根据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人员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实战演习,教育全体职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

1、报警:中心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总值班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报告,通知各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3、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对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让伤员躺在底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并立即进行救治。

4、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5、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6、火灾扑灭后,由我中心办公室、后勤科电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

按照中心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中心应急抢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1、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

2、注意事项:档案资料室、b超、心脑电图、dr、x光机、生化仪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宜用干粉灭火器,灭火过程注意人身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局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能力,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快捷、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内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处置原则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管理原则,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属地管理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原因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时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组长指令调度人员、物资到指定位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二)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好其他工作,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人员组织工作。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由办公室快速组织人员参加施救工作。

(二)机械组织工作。由公路所成立应急抢修专业队,保证机械设备储备充足,保证应急使用及随时对县乡公路进行抢修,保障县乡公路的安全有序畅通。

(三)车辆组织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货应急运输车辆储备和调配,及时组织运输人员、物资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四)物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公路所准备好铲、锄头、绳子等物资设备。

(五)后勤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和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由局规建股、公路所、建设所组织,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一)公路畅通应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公路畅通应急保障组职责抓好落实。

(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运、货运车辆各10台,随时应急运输抢险等重点物资和人员运输。

(三)信息收报工作。由局办公室及法规安全股及时收集因天气原因造成公路中断和客运停运、旅客滞留等信息上报局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了解掌握情况,预测后果,及时上报。

(二)以县事故应急指挥部为指导,服从指挥,协调好其他部门工作。

(三)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快速组织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四)根据现场情况,依照相关预案的领导指示,配合好各单位现场应急救援的行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救援进程和信息。

(六)做好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善后工作的调查总结工作。

(一)启动应急预案前,执行应急任务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及人员,应每周对应急车辆及物资进行检查保养,严禁车辆和物资带病作业。

(二)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应急的实际需要,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碰头会议,组织确定实施救援方案,各单位人员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三)一般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援和上报,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首先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及时对公路进行抢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救援工作。

(五)根据事故灾情变化和救援需要,适时因地制宜,对其他社会车辆进行调度,满足道路运输需要。

(六)主动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应对、处置知识和技能,有计划地组织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学习,按照上级布置,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启动应急预案时,各二层机构要安排好人员值班。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规范我乡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制定本预案。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有关企业要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非煤矿山、选厂、尾矿库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死亡的较大伤亡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事故;

(3)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巨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成员:

职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救援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续报情况。

2、救援组。

组长:

成员: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及时掌握事故灾害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受理指挥员的指示;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统筹调度与救灾有关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有关上级部门,协调平衡企业外部的有关问题。

3、警戒保卫组。

组长:

成员:xxx、事故地村委会主要干部。

职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车辆畅通,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内控企业相关人员,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xxx、事故单位负责人。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5、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运送、救治工作。

6、信息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管理和协调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一般事故响应:由事故发生单位同级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部,政府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原则上不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单位主管部门、乡政府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

(2)较大事故响应:配合县政府、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并直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同时立即向县政府、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并继续协助上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响应: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告事故的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并保护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4)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立即报告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同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保障全园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政治的高度,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快速、紧急、有效地处置出现的突发性事故。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思想,做到幼儿园安全底数清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明确,措施得力,确保幼儿园幼儿安全。

1、xx中心幼儿园防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教师及家长。

2、园长是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防工作负总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规划、明细的实施方案等全方位部署,是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防工作的具体管理、按时督查、随时抽查和上传下达工作,建立指导、排查、督查机制,做到了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有反馈、有通报,并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总务会计负责防洪、防工作所需人、财、物等保障机制的落实;各成员是防洪、防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每一个幼儿在园的每一个时段的安全实施监控,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同时规定所有班级教师均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间接责任人,对相应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连带责任。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班一定要高度认识防洪、防事件预防工作及严禁幼儿私自下河洗澡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险情早排查、预案早制定、责任早落实、措施早到位"的要求,落实巡查人员、设备、器具,将动员和工作部署、检查、处置预案等方面的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责任事故。

2、加强教育,规范管理。

要增强幼儿规避危险的意识,教育幼儿不在危险地段滞留;要通过致家长的'公开信、开家长会等方式,让家长知道教育部门和幼儿园已有明确规定,严禁幼儿私自下河洗澡,以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幼儿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幼儿上、放学途中安全工作的管理。幼儿园要对教师和幼儿作一次防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并且对突发性的洪水有防范和自救能力。

3、排查隐患,加强监控。

各班要加安全检查的力度,有针对性的检查重点区域,发现的问题要紧急处置。对幼儿上学、放学回家途中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经常派人检查,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紧急掌握情报,以便提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幼儿生命安全。

4、教育幼儿不要在水池鱼池四周打闹及在河边玩耍。

5、对幼儿进行正面教育。

6、要教育幼儿尽量不下河洗澡(游泳),洗澡要有组织和安全措施,必须在家长的监护下才能洗澡,且必须在设施规范的游泳池洗澡。

7、严禁幼儿私自下水洗澡(游泳)。

8、要让家长明确自己的职责幼儿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1)幼儿万一发生事件,幼儿园将通过专门的组织机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紧急与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最好的医院,用最好的医生,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一旦出现伤亡事件,幼儿园将紧急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对事件做出妥善处理。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规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控制和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时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丹东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振安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分类分级。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讲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事故)。是只可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级(重大事故)。是指可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级(较大事故)。是指可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级(一般事故)。是指可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分级标准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4、适用范围。

(1)、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或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组织体系。

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和镇有关部门组成。下设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应急指挥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以下简称应急救援专家组)、医疗救治组、通信与信息组、公众疏散与警戒治安组、后勤保障组等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2、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九连城镇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包括镇宣传、安监办、民政办、财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城建交通所、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镇农电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组织、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1)总指挥职责。

批准本源的启动与终止;决策救援方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救援有关工作;负责新闻管理。

(2)副总指挥职责。

协调总指挥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或受总指挥委托代替总指挥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3)成员职责。

指挥部成员由指挥根据事故需要指定。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各项任务;提供救援决策依据。

3、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实施;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贯彻落实镇政府有关决定事项;指导和协调企业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事故的接报,传达领导指示;对出现紧急状况需要镇应急指挥部援助时,及时跟踪、核实有关情况,并报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进行紧急状态下各应急组织间的协调工作。

4、现场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预案启动后,由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并出任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要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完成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医疗救治组及职责。

组长由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及时为事故发生地提供药品、医疗设备、器械等。

6、消防与抢险组及职责。

镇应急指挥部下设消防与抢险组,组长由镇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部门有镇交通、城管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指挥救援、抢险方案的实施;指导各部门按各自职能开展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

7、通信与信息组及职责。

组长由镇政府办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通信的畅通;提供必要通信设备;保证信息的畅通。

8、公众疏散与警戒治安组及职责。

组长由镇派出所相关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确保安全可靠避难场所,制定疏散方案;组织有关力量对事故现场周围地区生命可能受到威胁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撤离和安置;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区域的警戒、交通管制;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及逃逸人员的缉捕。

9、后勤保障组及职责。

组长由财政所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事故救援的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保障、社会动员保障,保证应急救援后勤供给。

10、新闻组及职责。

组长由镇宣传委员担任,主要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接受记者采访,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调整公共关系,塑造政府形象,消除不利影响。

11、生产经营单位及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应急预案,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建立应急机制,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投入,做好应急准备。

1、预警预防行动。

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并制定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

2、信息检测与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要按下列要求做好事故信息的报告:

(1)事发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同时开展自救和互救。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并在1小时内如实报告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当发生四级以上且需现场救援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镇、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3)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并及时上报区安监局,需要启动本级预案的应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救援。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当发生三级以上事故,且需启动本预案救援的,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3、预警级别的确定及发布。

根据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受事故影响的范围等,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一级预警:可能发生一级事故及险情,用红色表示。

二级预警:可能发生二级事故及险情,用橙色表示。

三级预警:可能发生三级事故及险情,用黄色表示。

四级预警:可能发生四级事故及险情,用蓝色表示。

1、接警与处警。

镇应急指挥部接警时应做好事故详细情况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了解和记录,报警得到确认后,立即建立与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专家的联系,并向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预警或启动应急预案命令。

2、先期紧急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当视情况决定启动本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立既调动就近应急救援力量,尽快控制事态发展。

3、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一级响应(特别重大事故)、二级响应(重大事故)、三级响应(较大事故)、四级响应(一般事故)。

4、镇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四级以上应急响应时,镇应急指挥部按预案做好以下响应:

(1)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拟定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经镇应急总指挥批准,及时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

(3)派出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4)需要上级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

(6)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5、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根据镇应急指挥部的命令,立即会同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对事故发生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做好以下响应:

抢险救援、现场监控、医疗卫生救助、交通管制、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群众的疏散和防护、工程抢险、物资资金保障、调集征用、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现场检测与评估、现场应急结束。

参与救援的部门、队伍及有关人员,投入救援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等,要尽快恢复、补充、维修,在48小时之内恢复预警状态。

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应急工作宣传,积极开展应急法律法规、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对师生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工作之中,建立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确保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妥善应对。

2.依法规范,科学应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做到预案依法制定,管理规范运行。把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科学安排报告、救援程序,各行动小组形成整体合力,切实增强处置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3.统一领导,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类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根据事件事故性质,各相关部门、人员有义务参与处理,不得推诿、回避。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各小学、幼儿园发生的.可能发生人员死亡或群体重伤及可能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以及其它性质比较严重、有可能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3.学校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4.学校工程建设和危房安全事故。

5.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学校大型户外或外出活动安全事故。

7.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8.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9.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

10.学校遭受自然灾害安全事故。

11.其它造成人员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安全事故。

12.其它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突发性事件。

二、应急处置组织及工作职责。

成立姜堰市z中心小学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7个具体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z中心小学校长室。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办公室主任:z劳任怨联络员:z。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有关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各类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工作组任务分工及职责要求。

1.现场指挥组。

组长:z。

副组长:z。

通讯员:z。

工作职责:

(1)听取事故或事件情况简要汇报,迅速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按照方案协调相关部门、人员组织救援或处理事件。

(3)及时向指挥部及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对各工作组的工作进行调度,研究工作措施,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内容。

2.伤员救治组。

组长:z。

副组长:z。

工作职责:

(1)迅速赶赴事发现场,调查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2)协调全市各医院对事发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3)协调血站、疾控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z。

副组长:z。

工作职责:

(1)在事故或事件处理过程中,进行超前或动态预测,及时调度、采购、运输,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2)准备所需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3)安排受伤及伤亡人员家属事故或事件处理期间的生活。

4.交通治安组。

组长:z。

副组长:z。

工作职责:

(1)迅速调集人员,配合公安部门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2)协助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发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发生。

(3)协助现场指挥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

(4)帮助维护事发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5.媒体协调组。

组长:z。

副组长:z。

工作职责:

(1)了解事故及救援工作情况,现场接待媒体记者。

(2)配合媒体进行新闻报道,全面通报情况,确保正确舆论导向。

(3)负责起草事故处理相关文字材料。

6.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组。

组长:z。

副组长:z。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学校安抚受害师生及其家属。

(2)协调物资保障组安排更多精品源自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我局接到市局《关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后,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了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在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并以县安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安办字12号),对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预案,分别提出了指导意见,并要求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行业监管原则,加强对了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预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检查工作,使我县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预案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加强。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县安委会领导及我局领导对搞好这次制定和完善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十分重视,明确了这将对于我县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和救援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局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同时,加强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的思想发动和检查督促,工作中坚持抓紧抓好、抓实抓细的思想,强化了宣传教育和检查督促,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现有生产经营单位22000家,生产经营范围涵盖我县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行业涉及广泛和复杂,企业安全基础和素质参差不齐。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及时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充分听取了有关行业部门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意见,制定了“按照行业分类、对口负责”的`工作原则,将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非煤矿山、危化及烟花爆竹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餐饮、商贸加工、文化娱乐及其他等8个行业,我局会同公安局、建委、旅游局、商务局、卫生局、体育局、经委、文化委、工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对口帮助、指导和服务,并加强监督检查。

我县生产经营单位一是数量众多,二是中小型企业多,三是企业安全意识参差不齐,要在短时间内要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制定出完善的安全预案难度很大。为此,我局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两步走的策略。

第一步是集中精力对非煤矿山、危化企业、服装加工、建筑施工、旅游景区、大型商市场等重点行业及30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进行集中宣传培训和帮扶指导,以促使行业企业能够按照市、县要求,在20xx年制定的安全预案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及时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对预案内容进行实战检验,针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预案进行再次修改和完善,使预案更加趋于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更强。

第二步,在重点行业和企业完善预案的基础上,发挥典型示范和推广作用,逐步对现有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推广和规范,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开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工作,力争用2-3年的时间,我县80%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制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保证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预案制定完善科学、规范、合理,使安全预案真正能够在突发事件中发挥应有作用,我局请县法制办、公安局和我局有经验的人员先后组织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3期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责任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我局还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修订预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认真负责的指导帮助,消除了企业在制订预案过程中的顾虑,起到了良好的服务保障作用。

截止到9月底,全县已有1149家生产经营单位已制定完善了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227家,其中经营单位114家,使用110家;非煤矿山企业10家,其中矿泉水企业2家;建筑施工单位72家,其中本县施工企业10家,外埠施工项目部56家;旅游景区19家,其中a级以上景区7家,星级宾馆19家、星级餐饮11家、公园10家;1000平米以上的商市场21家,10000平米7家,集贸市场5家,家具城5家;交通运输业9家,其中客运5家、货运1家、水运3家、汽修企业67家,其中一类汽修5家,二类汽修62家(其中7家停业);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其中网吧11家,歌厅6家,健身房9家,洗浴场所20家,美容美发152家。我局按照计划组织了7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演练,并对照演习暴露的不足对原有预案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局工作计划,以现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制订完善预案为典型,在全县范围加大力度进行规范和推广,以促进我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与控制

2、安全设施及人员配置

3、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4、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为切实加强本商场的公共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事故的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公共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该组织由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管理部、设备部、各柜台、柜组及资讯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2、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审查、批准和修订。

2)组织实施本《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预案》演练。

3)检查落实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发布命令、事故报警、灭火救援、现场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物资疏散、道路管制、内外联络等。

5)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6)安排受损设施抢修,恢复生产。

7)本《预案》在突发公共事故时启动。对于一般事故,在接报后,立即拨打119或120报警,同时迅速地组织扑救工作。

8)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地点:安全管理部门(或突发公共事故现场)。

本商场应急救援队具体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抢救行动。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抢险救灾。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发现险情,及时拨打119或120报警,以防延误战机。

2、处警

在商场在发现险情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救援人员开展初期自救,迅速疏散人员,组织逃生自救。

1、突发公共事故的指挥与控制

1)制定救援行动应急方案;

2)视情况派出适当的救援力量;

3)视情况调整行动方案、重新部署救援力量;

4)指定现场通讯方式;

5)划定现场警戒区,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6)向上级报告处置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传达上级指令。

2、安全设施及人员的配置

1)商场内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2)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设施由保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3)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禁烟标志。

4)绘制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局图。

5)警报装置、电话、对讲机等联络设备确保开启,使用畅通。

6)保安(消防)人员确保24小时值勤。

7)保安人员24小时定期或不定期对上述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8)保安按规定对进出商场的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物资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商场要严格盘问检查。

3、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所在部位发现人员应立即向保安(或中控)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同时向119或120报警。

2)保安(消防)人员5分钟内到达火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灭火行动;及时向发现者了解情况,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员是否受到威胁。

3)对范围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现场情况。

4)如发现火情蔓延,难以扑救,应拉响警报,拨打119向当地消防部门求援。

5)迅速切断电源;关闭锅炉和液化汽;关闭火灾区域的门窗、通风系统,控制火势扩大;注意保护、隔离其他区域。

6)利用广播、喊话稳定人员情绪,维持秩序,由应急救援人员迅速向周围安全地带转移疏散,防止发生踩踏伤亡事故。

7)组织抢救重要物资、贵重物品、档案等。

8)配合各部门开展扑救、抢救工作。

9)当确认火已熄灭,立即排烟、抽水,彻底扑灭余火;布置人员值守,严防余火复燃。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现场。

10)详细记录火警发生时间、地点、火警发现者、火灾种类、施救情况等。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突发重大公共事故,必须按照“救人胜于救灾”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快速实施人员疏散和救援行动,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运用各种工具、手段,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明确防火灭火的重要意义。

2、积极采取外培和内培的办法,加强专、兼职消防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3、除昼夜巡查外,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检查。

4、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和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财产事故:运输油罐车发生的使自身或其他物体产生损害的事故。

2、车辆互碰事故:运输油罐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的一方或多方碰撞事故。

3、与非机动车、行人互碰事故:运输油罐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碰撞事故。

4、设备事故:运输油罐车在装油、卸油过程中,损坏静态付油、收油设施的事故。

1、载油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检查损害情况,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上报。

3、伤及电力、煤气等具有危险性的设备,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4、伤及通讯、照明、交通信号、园林绿化、道路等公共设施应报告相关部门。

1、载油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查看对方车辆有无人员受伤。如有伤者,应立即抢救,并报警。

3、车辆损失严重或有伤者,应当抢救伤者,及时报警。

4、车辆损失在“保险简易处理程序”范围内,经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同意后,可以“私了”。

1、载油车辆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并请周围群众帮助救助伤者。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立即察看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无受伤情况。

3、如伤者轻微,经受伤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撤离现场。

1、装油、卸油车辆在装、卸油过程中,对静态装油、卸油设施发生碰、撞、挂、拉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2、检查车辆及装油、卸油设施有无漏油,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3、如果在装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通知装油人员关闭装油阀,如无油品泄漏,与装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事态严重的应报警。

4、如果在卸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关闭卸油阀,如无油品泄漏,与卸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事宜,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事态严重的应报警。

5、如有人员受伤,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报警。

6、如果有油品溢出,需要移动车辆,禁止启动车辆,应当用人工将油罐车推离现场。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保护现场。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原始、真实的证据。

如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发生,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完善化学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应急救援,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员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使用与公司范围内所有发生的如下事故

2.1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体)

2.2人体意外接触(正己烷、甲苯)伤害。

2.3正己烷职业中毒

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救援队的领导和指导工作。

3.2应急救援队由义务消防队员,现场救护员,以及组长以上组成,分两个应急救援小组。

3.3责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接到发生严重事故时应指挥应急救援队按有关方案实施救援。

3.3.2应急救援队接以发生事故广播时应到大门保安处集合,接受任务,开往现场进行救援。

3.3.4遵循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4.1泄漏

4.1.1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设立警示牌。

4.1.3切断火源(若易燃泄漏,则必须切断污染区的点火源)

4.1.4急救伤员(参照化学危险品受伤人员急救程序执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处理泄漏(泄漏场所通风――堵漏或更换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身体意外接触伤害

4.2.1根据受伤人员的的状况决定用厂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4.2.2迅速将伤者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顺畅。

4.2.3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4.2.4皮肤接触时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时应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冲洗或者用肥皂水彻底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2.5眼睛手污染,应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彻底清洗不少于15分钟,冲洗时应提起眼帘,边冲洗边转动眼球。

4.2.6迅速送医院治疗。

4.3正己烷职业中毒预防

4.3.1正己烷必须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工作场所加强通风排毒。

4.3.2使用场所必须设立警示牌,作业人员应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加强个人防护。

4.3.3对新工人应先体检和培训,有肝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皮肤病的,严禁从事本项作业。

4.3.4接触者发生异常时,及时治疗。

4.3.5定期检测空气中正己烷含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4.3.6改进工艺,减少接触机会,尽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剂清洁剂。

4.3.7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4.4甲苯职业中毒的预防

4.4.1减少和消除甲苯的发生源。

4.4.2采用通风排气装置,降低作业环境甲苯蒸气的含量。

4.4.3加强个体防护。

5.1每次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检讨应急预案合理性,不断完善。

5.2经常储备应急救援的有关物资,消耗后应及时补充。

5.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万一事故发生时能按程序进行。

5.4安全组负责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管理。

5.5各从事接触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成立持有内部化学危险品的上岗证的人员组成的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理小组,报安全组备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特制订检修一区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组织领导:组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成员:职能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120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1、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立企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孙秀义

安全专管员:翟树林

成员:王永波、赵树文、翟生、韩立光、刘俊华

2、企业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企业突发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设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安事故造成1人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3、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企业一把手负责制

2、企业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组长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业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企业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4、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2、企业组织员工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组织员工参与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打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组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

2、企业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为了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处置,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3、事故报告程序:

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组长汇报。

1、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企业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企业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应急救援小组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企业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7、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4)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5)火灾爆炸;

6)中毒、中暑;

7)车辆伤害;

8)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等。

8、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法驾驶、超速、超载、超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技术生疏、应变能力差;特别是制动系统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及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引发校车交通事故。

1、幼儿园外出租用车辆目前须选择大众崇明公交公司的车辆,并选用遵纪守法、经验丰富、工作责任性强有一定驾龄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员。

2、建立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交通法规的学习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专门的身体与心理状况的检查。

4、加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幼儿文明乘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5、加强对幼儿园自有车辆的管理。(电瓶车.汽车)。

6、幼儿园制订并落实驾驶员驾车安全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7、不准违法超速、超车。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伤应立即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2、立即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幼儿换乘其它车辆,特别注意换车过程中的幼儿安全保护。

4、报县教育局。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5、通知受伤幼儿家长。

6、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有三层含义:一是预防“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将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让其发生,这是我们最大的愿望。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关键和前提是思想认识的提高。二是预警。就是将一切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隐患、重大事件一一列出来,确立突发事件发生的指标体系,防止信息不对称现象发生,并在这些方面实施重点监控。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并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将监督与预防措施结合起来,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三是预案。突发事件既有人为因素,也有非人为因素,包括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想完全避免突发事件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必须把防范突发事件的基点放在准备工作上,其中制订应急预案是重中之重的工作。

预案的基本要求是:一要理顺关系,二要保证指挥和信息渠道畅通,三要建立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指挥体系,四要使预案的包容性强、覆盖面广、措施具体、便于操作,五要在具体处置过程中,做到反应灵敏、决策果断、综合协调、行动迅速、处置有力。

应急预案编制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第一,全面分析本企业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危害程度。

第二,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和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危害程度。

第三,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第四,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五,客观评价本企业应急能力。

第六,借鉴行业内外事故教训、应急工作经验。

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企业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各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

第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具有客观的和人为因素,并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通过采取充分有效的预防措施,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或者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然而事故的发生也具有随机性和突发性,难以准确地预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因而也就不可能当事故发生时才采取措施,这就必须要求建立一个系统的、全过程、全方位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机制。

第三,信息畅通,反应灵敏,体现联动的原则。

建立高效、可靠,畅通的信息系统,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将事故信息在最短时间内加以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并及时传递到各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对于编制的应急预案,只要适合企业的管理实际情况,能够指导企业、船舶有效开展应急工作,就是好的应急预案,因此,企业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风险,针对实际应急需要和自身管理模式,采取不同的应急预案结构框架。

目前,应急预案的结构框架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1+4”结构。

所谓“1+4”结构,就是:综合预案=基本预案+应急功能设置+特殊风险管理+标准操作程序+支持附件。“基本预案”阐明应急整体框架结构及应急原则:“应急功能设置”描述组织、领导层、部门以及关键人员的应急职责和要求;“特殊风险管理”主要描述组织应急面临的各种风险状况及风险管理要求;“标准操作程序”是对“基本预案”的具体扩充,说明各项应急功能的实施细节,强调在应急活动过程中承担应急功能的组织、部门、人员的具体责任和行动;“支持附件”是各类与应急有关的技术资料、数据、信息等,应急预案以上各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1+4”结构层次清晰,可操作性强,应急内容全面,预案纵横都能有效使用,但相对结构复杂,存在部分重复之处。

第二,总预案+专项预案结构。

在“总预案+专项预案”结构中,“总预案”就是阐明应急整体框架结构及应急的基本原则;“专项预案”是根据“总预案”的要求,在危险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事故的种类、现场区域位置等因素,确定的子预案,如水运企业的专项预案根据事故种类分为:火灾应急专项预案、水上各类交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等;各运输船舶的专项预案根据事故种类分为:搁浅触礁应急专项预案、船舶失控应急专项预案、机舱进水应急专项预案、人员落水应急专项预案。专项预案越到基层越具体,同时必须保证行动与总预案和上级主管部门总预案、专项预案的一致性和有机结合。

这种应急预案结构,逻辑关系清晰,比较容易把握,操作性强,针对特定风险或场所的应急程序比较明确,目前,水运企业预案编制工作基本上采取此种结构。

第三,总预案+应急程序+应急行动说明书结构。

这种应急预案的结构,是由整体到局部。“总预案”概述应急体系框架和应急基本原则。“应急程序”则明确各突发事件的应急流程或各应急部门应急工作流程,而“应急说明书”是具体的应急行动指导。

这种应急预案文件结构与企业建立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结构形式一致,层次清晰,不同层次的人员可以有选择地使用预案文本,可操作性较强,小型企业目前多采用此结构。

单一的应急预案是指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将应急预案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现场恢复等所有内容都融合成一个文本,该文本既阐明了应急框架和原则,又细化到了具体的应急行动。

这种应急预案结构的文本简练,重复性小,操作性比较强,比较适合分公司、船队以及风险较小的企业。

各企业还可以采用上述应急预案结构框架中的某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构形式,将其融会贯通,联合起来使用。如:在“总预案+专项预案”的结构框架中,可以将“单一的应急预案”的结构融入专项预案,也可以将“总预案+应急程序+应急行动说明书”结构中的应急程序和应急行动说明书融入专项预案。

因此,企业应结合自己生产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现状,对应急预案的结构框架进行合理设计,使应急预案在实际安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地实施。

应急指挥系统对整个应急过程进行统一决策和指挥,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行动和应急资源的调配。因此,应急指挥系统是应急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关键。

应急指挥系统是随着事故的发展和应急工作的进展在不断调整的。在设计应急指挥系统时,应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充分考虑应急指挥系统的启动和建立程序,所需要配置的设备设施,临时指挥人员及其职责,系统内部职责分工等,确保应急指挥系统能适应事故应急的需求。

比较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内部应有指挥、行动、策划、后勤及财务行政等五部门的管理职能,既要求内部有职责分工。指挥人员是核心,负责应急响应的所有方面;行动人员负责所有应急响应任务的运作,包括所有关于降低直接危害,抢救生命与财产,进行现状控制,恢复正常的行动;策划人员负责收集、评价并传递事故现状信息,并负责准备和起草事故行动计划,提供指挥部各种信息资料;后勤人员负责为应急行动提供各种应急工具、设备、物资及材料等。

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在编制流程中需要把握好三个重点:危险分析、职责划分和注意与外部联系。

第一,危险分析。

危险分析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主要是通过危险识别,风险评价,确定企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性质,危害后果等,为应急响应和应急准备提供决策依据和足够信息。

危险辨识应全面,风险分析应客观。可以组织专业有经验的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和讨论。

危险分析时至少应包括分析周边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以确保在实际应急过程中,能够判断事故影响范围,应急措施等。

第二,职责划分。

对于应急编制的职责划分,应该根据参与编制人员的专业背景,涉及到的应急职能进行分配。应急预案的编制人员至少应包括各部门的人员,各专业人员,同时还需要领导层的领导参与,确保应急预案的全面性、组织系统性。注意,一定不要把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全部推给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在编制预案前,应充分考虑,讨论各部门及其人员在应急过程中承担的应急职责,并由高层领导确认,统一应急职责,避免在应急预案编制中出现矛盾,不统一的地方而增加工作量。同时,各部门及其员的应急职责应尽量与日常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对应起来,便于实现平战结合的原则。

第三,与外部的应急联系。

在事故情况比较危急的时候,企业应急往往需要社会的应急支援和主管机关的应急指导和协调,因此,企业的应急预案不是孤立的,它和所在区域、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专业救助队伍、水上搜救中心的应急预案都应有一定的联系。

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自身的危险事件是否会危及周边其它的安全,并与之进行沟通和交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后如何通报,如何协助应急以避免应急扩大等,同时,还应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最快地得到政府部门的应急支援。因此,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与外部的应急预案留有接口。

不论企业是采取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框架结构,最终编制的应急预案和必须具备可操作性。这是对应急预案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也是最终的目的。

要使应急预案具有可操作性,必须将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得到的有关信息结果融入到预案的内容中,使应急预案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时,最基层的应急预案文件(比如标准操作程序、应急行动说明书等)中应明确六个方面(为什么,什么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干什么,怎么干),即应急文件中应明确执行应急任务的主体、时间、地点、具体的应急行动、行动步骤和行动标准等,使任何参与应急的人员都能有效、高效地开展应急工作,而不会受到紧急情况的干扰导致手足无措,甚至出现错误的行为。这样的应急文件是整个应急预案的核心和关键。同时,编制好的应急预案,要不断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应急技能,并根据生产情况的改变,不断完善和修订。

第一,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为了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置工作,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奖惩机制,做好各项准备和配套工作,对全体职工要进行经常性的应急常识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二,加强应急训练,企业要以本企业的实际出发,针对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规律和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应急训练演习。一旦事故发生,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应急组织和人员能根据各自任务和职责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除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日益重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引起各水运企业的高度重视,但预案编制的方法、内容、格式还没有形成规范和标准,我们在编制应急预案的过程中也还或多或少存在不完善、不规范等不足之处,因而,提出建议如下:

第一,预案的制定,内容应全面、完善、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第二,由于水上运输点多、线长、分散、流动大的生产特点,仅仅依靠自身的应急力量往往难以圆满完成应急工作。因此,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考虑建立水运企业、专业救援和主管机关及地方政府在内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统一指挥,资源共享,协同作战,发挥整体作战能力。

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工作系xx小学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及《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1、xx小学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学校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必须由学校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指挥,包括: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人员救护组、物品管理组、后勤保障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1、分析可能引起事故的原因

电线电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相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2、采取针对性的预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制定并完善学校火灾事故处置预案,制定防火计划,绘制逃生指示图,确保师生知晓率为100%。

(3)经常性对地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练,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的自觉性。

(4)按照《贵州省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配置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坚持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由学校行牵头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应急分队、教导处、班主任等参与的现场指挥部,指导和帮助学校共同处理。

2、启动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以“保护师生人身安全”为第一原则,迅速按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并将师生安置到安全场所。

3、如有伤者要及时就近送往乡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急救车到来期间,由学校灭火行动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1、解除应急状态。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或现场危险状态消除和得到控制后,学校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开展善后工作。

2、实施救济救助。调查统计突发事故影响和损失程度,做好安抚工作,清理现场。

3、调查总结。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分析原因,责任单位写出应急处置

综合情况书面材料,向教管中心和派出所汇报,并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举一反三的教育工作。

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随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应急预案质量逐步提高,在应急准备、事故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范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林业生产在出现安全事故后能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林业生产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仙游县林业局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如下:。

本预案适用于仙游县林业局本部及局属单位辖区内发生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等级分类如下: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各项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结合林业生产实际,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档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预案台账(见附件1)。

1、风险评估范围。

局属单位内部、仙游县生态国有林场林场总部及各工区的所有房屋和设备设施、森林防火、粉尘防爆、涉林旅游、林木采伐运输、木材加工以及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民爆器材等。

2、发生事故类型。

(1)单位内部、仙游县生态国有林场各工区房屋倒塌或者用火用电发生事故;

(2)涉林旅游、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发生事故;

(3)林木采伐过程发生事故;

(4)生产建筑模板过程中尿醛胶的使用或储存方式不当发生事故;

(5)木材加工企业木制品和边角料的存放不当、加工过程发生事故。

3、风险评估报告。

对风险评估范围内的风险点进行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分析,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措施,最后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做好存档。

4、应急资源调查。

全面调查掌握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及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要按时对应急装备、物资进行检查登记(见附件2),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直接使用。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林业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一)成立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领导成员。

总指挥:县林业局第一责任人。

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其他领导。

成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县林业局各股、室、站、所负责人、工会主席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

2、指挥部主要职责。

(2)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4)确定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的组长;

(5)统一调配救援的人员、车辆、物资。

3、各部门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负责通知救援各成员启动预案,综合协调各成员及其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及时上报事故发生、发展和救援情况。

(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维护。

(3)办公室负责组织运输力量、指挥伤员转送、联系医务人员抢救伤员、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

(4)计划财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监测、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并为生产安全事故预案演练及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

(5)其他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救援和其他支持。

(6)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仙游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设在事故发生单位,由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拟订本单位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案;

(2)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征用、具体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4)负责协调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工作;

(5)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和事故调查必需的物品;

(6)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7)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救援组。

由县林业局各股、室、站、所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抽调的人员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主要职责:

(1)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2)迅速查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3)制定实施抢救与救援方案,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

(4)统一指挥现场救援队伍,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5)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6)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

(7)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3、善后组。

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

(3)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由办公室、计划财务等部门的人员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地治安、交通秩序;

(2)统一指挥实施后勤保障的队伍;

(3)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供电、给排水设备、急救药品等;

(4)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

(5)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政府安办:值班电话:xxxxxxx传真:xxxxxx。

市林业局:值班电话:xxxxxxx传真:xxxxxx。

县政府安办:值班电话:xxxxxx传真:xxxxxx。

县林业局:值班电话:xxxxx传真:xxxxxxxx。

(一)预案启动。

发生事故或者超出下属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森林火灾事故和较大自然灾害时启动并执行本预案。

(二)救援终止。

1、救援行动结束,由指挥部宣布安全事故救援终止;

2、做好人员安置、补偿、赔偿等工作;

3、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一)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政府安办和林业局报告,并视情同时向119、120、122报警;并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封闭并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政府安办和林业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林业局接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林业局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1、林业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向局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由指挥部领导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指挥中心设立后,应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确定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小组的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疏散事故危险区群众,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各救援小组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加强联络和协作,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按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4、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三)应急救援结束及后期处置。

1、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救援结束。

2、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局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救援、事故损失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统计,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按照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由局安办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及时对事故开展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一)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

(二)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三)所有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要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同,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做到随调随用。

(五)进一步加强职工群众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群众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

(六)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的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救援和公众自救能力,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一)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责任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中,对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对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行为的。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三年,即20xx年9月至2023年9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3.2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同时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制定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管理。

3.3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落实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4.1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指导文件。

4.2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区及上级公司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责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同时,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4.3编制应急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同时广泛听取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根据gb/t29639-20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写。

4.4对单位内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4.5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4.6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公司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4.7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公司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4.8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各种预案之间应相互衔接,并与预案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4.9新成立的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必须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

4.10应急预案应每年修订一次。当生产工艺、危险源状况发生重大改变时,应急预案应及时进行修订。

5.1公司组织有关专家、上级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对本公司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并听取各相关方面的意见。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5.2对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部门,应当另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专项评审。

5.3应急预案评审应邀请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加。除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外,根据公司的规模,参与评审的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2人。但是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4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历。欢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有关的行业协会参加。

5.5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5.6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应急预案名称;

5.7公司编制应急预案,根据专家和政府工作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公司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5.8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并修订完善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6、应急预案的备案

6.1公司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应当报当地人民政府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和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同时必须保存上报备案的记录。

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6.3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应该进行分类存档。

7.1公司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班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7.2公司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部门应建立培训档案,跟踪督促,确保落实。

7.3组织开展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应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7.4公司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应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当地人民政府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和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本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时,应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公司应该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车间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7.5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7.6应急预案演练如果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及应急管理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7.7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7.8当事故、灾难、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同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7.9公司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应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8.1对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8.2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备案的,由公司给予警告处罚,并列入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

8.3对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9.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在险情发生时,物业领导必需马上到达现场进行抢险工作,并通知公司客服部负责物力、人力的调配,修理部依据现场状况,实行有效措施。保卫部负责调配人员协作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和双休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准时通知防汛小组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2、汛期到来之前,小区主管应认真巡查。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洁净;

(2)检查地下积水坑污水泵是否灵敏有效,并将掌握开在“自动”位置;

(4)修理组检查配电室、掌握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状况,若有发生应准时处理。

(5)防汛组长重点检查雨水口、排水管、污水泵、电梯底坑四周和以往记录在册的`问题点。

(6)同时加强电气设备、设施、包括避雷网(针)、电缆沟等的检查、巡察,发觉问题准时解决。

2、小区保洁人员清除各处积水;

3、险情发生后,公司办公室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状况,并准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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