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减灾管理制度(模板19篇)

时间:2023-12-19 20:49:22 作者:琴心月

在现代社会中,规章制度是管理和约束个体行为的基础,对于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规章制度的编写并非一蹴而就,以下是一些实际应用的规章制度范例,供您参考和借鉴。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上级防雷安全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司雷电防御管理,有效预防雷电引发的事故,减轻雷电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雷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人员。

二、防雷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一般员工、新进员工等。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除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经营活动外,必须严格将防雷安全教育培训落到实处,切实监督单位各部门做好相关防雷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防雷安全主要教育内容是:

1、国家有关防雷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

2、雷电灾害的预防基本常识;

(1)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办公室及操作室,切忌在装置区等空旷场地逗留。

(2)雷电时,各部门、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3)雷电时,危险品区域停止一切作业,办公区域禁止使用办公电器,要提前关闭空调、打印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4)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5)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6)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本单位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7)发生雷雨天气时,各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8)节假日离开单位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值业务班期间发生雷雨天气,值班人员要巡回检查防雷设施,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9)各部门负责人为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厂区危化品、危险品区域防雷基本知识;

6、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育,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7、安全防护措施的性能、使用方法,个人防护用品及保护方法;

8、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防雷安全教育培训应按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学习,雷雨季节加强学习,并做好考勤和学习记录。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宿舍、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档案室等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为防震减灾工作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让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进课堂、进家庭,使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真正内化为一种自觉的需要和行为。

2、各单位应根据防震应急预案认真开展防震应急演练,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以及师生自救互救技能和应对突发地震的能力。

3、落实各项应急救援规定制度,保证从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系统内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联络无障碍,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值班,确保反应迅速,救援及时。

4、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时刻留心校舍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补救、整改,防患于未然。

1、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2、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3、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4、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5、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有关人员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6、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7、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应定期由有资质的专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防雷设施,评估防雷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单位应设立防范雷电灾害责任人,负责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项防雷减灾管理规章,落实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雷雨后的检查和日常的维护。

(4)应采用技术和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设备、器件、器材,避免使用非标准防雷产品和器件。

(5)新增加建设和新增加安装设备应用时对防雷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和建设。

(6)雷灾发生时应及时向市防雷所上报情况,以便及时处理,避免再次雷击。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降低安全风险、减少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加强单位防雷安全工作,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单位全体职工的人身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苏州市xxxx有限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岗位人员。

本公司已成立苏州市xxxx防雷安全领导小组,任命xxx为防雷安全专职管理员。

组长:xx(董事长)

副组长:xx(总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组员:xx(分管安全负责人)

xxxxxx

xx(安全管理员)

1、防雷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防雷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防雷安全组织领导工作,协调指挥各部门、各岗位履行防雷安全职责,落实防雷安全措施。

2、董事长职责

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履行法定的职责的同时,应当了解并掌握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总领和协调防雷安全工作。

3、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3.1、本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总经理,同时也是本公司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防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2、落实防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防雷安全工作要求,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检查规划中。

3.3、每年至少参与一次防雷安全自查工作,听取其他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防雷安全汇报,组织研究并解决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3.4、组织或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报告工作,放生事故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3.5、督促其他负责人履行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4、分管安全负责人职责

4.1、具体负责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负责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并落实防雷安全工作要求。

4.2、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培训教育、检查计划中,并督促实施。

4.3、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雷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负责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上报告防雷安全工作情况,并协调落实会议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相关安排部署,特别是“一年两检”的企业防雷安全常规检测。

4.4、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4.5、组织或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5、安全管理员职责

5.1、具体落实企业的防雷安全工作,落实防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落实行业主管部门防雷安全工作要求。

5.2、协助安全负责人制定企业防雷安全工作的年度培训、检查计划。

5.3、更新防雷安全科普宣传栏内容,做好防雷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关注气象信息,及时发布重大灾害气象信息,提醒、督促有关部门和岗位做好防雷防灾害工作。

5.4、具体落实企业防雷装置日常检查和“一年两检”工作,并按期完成企业防雷安全隐患整改。

5.5、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5.6、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6、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6.1、参与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策划工作,提供意见或建议。6.2、组织本部门人员配合防雷安全工作的实际开展。6.3、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6.4、督促本部人员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及时汇报本部防雷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董事长

1.1、考查法人是否真x了解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

1.2、是否了解防雷工作的开展情况。

1.3、是否能组织协调防雷工作的具体开展。

2、企业主要负责人

2.1、是否了解并掌握本公司防雷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2.2、是否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日程中。

2.3、是否参与防雷安全自查工作,听取其他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防雷安全汇报,组织研究并解决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2.4、是否组织或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报告工作,发生事故是否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2.5、是否能督促其他负责人履行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3、分管安全负责人

3.1、是否组织制定公司防雷安全工作年度培训、检查计划。

3.2、每年是否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全面的防雷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能够发现问题和隐患,能够督促落实整改,是否及时汇报整改处置情况。

3.3、是否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3.4、是否组织或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4、安全管理员

4.1、是否协助安全负责人制定企业防雷安全工作的年度培训、检查计划。

4.2、是否更新防雷安全科普宣传栏内容,做好防雷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关注气象信息,及时发布重大灾害气象信息,提醒、督促有关部门和岗位做好防雷防灾害工作。

4.3、能否落实企业防雷装置日常检查和“一年两检”工作,并按期完成企业防雷安全隐患整改。

4.4、是否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4.5、是否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5、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5.1、是否参与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策划工作,提供意见或建议。

5.2、是否组织本部门人员配合防雷安全工作的实际开展。

5.3、是否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5.4、是否督促本部人员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及时汇报本部防雷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规定,防雷装置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是国家强检项目。根据本单位涉及危险化学品并设置了易制爆仓库的具体情况,本单位应主动向防雷检测机构申请防雷装置年检。

定期检测频率为每半年一次。检测时间点上半年一般定在3月进行,下半年一般定在9月进行。

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委托防雷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并取得合格证。

按有关要求,应当将防雷安全检查计划纳入年度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计划。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定为每年6月的安全生产活动月进行一次全面防雷自查自纠活动,并配合上级和其他安全工作需要做好宣传教育。日常的防雷装置管理和检查由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频率为至少每季度一次。

公司将防雷安全知识、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及逃生避险技能的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中,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针对雷电时常伴有大风暴雨等天气,本单位适时安排雷电灾害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本单位已编制应对此类异常灾害天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防雷救援应急预案的演练。

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各部门各岗位应当按照自身的安全职责,参照专项应急预案内容,必要时启动预案进行事故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以人的生命安全为第一原则。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发现雷灾事故的现场人员应当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将事故情况向有关负责人(包括不限于本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分管安全负责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企业负责人应了解并掌握具体的事故信息,一边开始组织应急救援的同时,一边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

灾害事故善后阶段,应做好事故信息记录,做好事故档案和统计等工作。

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防雷安全档案由安环科负责管理,档案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防雷安全管理机构成立行文,防雷专职人员任命行文,防雷安全管理制度,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各部门负责人防雷安全责任书、至少每季度一次的防雷安全检查表(四防检查)、防雷检测报告,至少每年一次的防雷安全应急演练等。

本制度自核准颁布之日起实施。

防雷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范围内凡对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装运等有关作业,均应严格执行上级公司颁发的《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

第二条严禁在罐区内灌装化工液体料。

第三条防静电接地不得与防雷接地极共用,其间距应符合防雷规范。防雷、防静电接地极每年必须进行检查,并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防雷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电阻大于100欧姆的接地极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加强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

第四条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域内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

第五条为防止雷击和静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公司应认真做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安排整改,使防雷、防静电设施常年处于完好状态。

第六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有专人管理。

第七条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防雷、防静电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通知、要求。并遵守地方有关部门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设施档案资料和管理台帐。

第九条为避免信息通讯和电子仪表等弱电设备遭受雷击侵害,公司在安装防直击雷防雷设施的同时,还应有防雷电波侵人措施。

第十条每年三月以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站对公司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委托时先行自查整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经检测站复查确认。

第十一条新建、改扩建工程以及技改项目中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设计方案须组织审核或技术论证。工程竣工应按规定组织验收,并要有验收、测试的详细资料,防止留下隐患,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防雷装置的被保护物(如建筑物、露天堆场等)发生变化,超出防雷设施原设计保护范围时,应参照第七条规定相应增加防雷设施。

第十三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报废、更新,应及时向公司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四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在使用中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公司根据事故性质必要时向公司报告,并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防雷减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部门的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8号令。

4.职责。

4.1成立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主任、部门主管为小组成员,明确防雷安全主要责任人和各自的责任。

4.2主要负责人组织编写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4.3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本制度的实施、落实。

5.有关规定。

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2)安全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防雷装置、设施的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防雷装置、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3)在防雷装置、设施的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4)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1)厂区建筑物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

2)生产区域避雷设施,应按照《电气安全监督技术规范(摘编)》进行设计,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制作、安装,并经防雷检测单位验收,达到安全要求,方可投入试用。

3)防雷系统由设备部联系上级主管专业部门进行安装质量检查、验收。

4)安装在生产框架、设备装置、楼房顶的避雷针由设备部安排设备管理人员管理,设备部负责监督。

5)设备部每年制定防雷装置、设施的检查计划,并负责与防雷部门联系,实施检测。

6)对不符合要求的防雷装置、设施,设备部负责整改。

5.3设备部应安排专人定期对公司的防雷设施进行检查。设备部对防雷装置、设施的管理状况列入安全检查考核工作中。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负责人、各成员以及各自的职责。负责人负责指挥整个应急队伍,协调各部门和人员处理进行雷电灾害事件。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雷电的破坏作用在于强大的电流、炽热的高温、猛烈的冲击波、剧变的电磁场,以及强烈的电磁辐射等物理效应,可以使建筑物、电器设备受损,信息网络出现故障甚至瘫痪,引起爆炸和火灾,造成人员的伤亡。所以在成立应急小组时,要考虑各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确定成员的组成和各自的分工。

三、如雷击建筑物致使受损严重的,应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性评估。

四、导致网络故障时,除了检查在线设备的损坏程度以外,对不在工作状态的网络设备和电脑都应做全面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

五、发生火灾时要启动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

六、如果发生人员伤亡,要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当雷电击倒人致使心脏活动和呼吸停止时,应采取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的方法进行抢救,同时尽快通知医院前来抢救。

七、在救灾过程中,要考虑是否应切断电、气、水源等,以避免二次灾害。

八、发生雷击事故时,一方面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损失控制到最小,一方面要向上级领导部门和气象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取证,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法。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及其它建、构筑物应设置防止直接雷击的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第二条对排放有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汽或尘粉的放空管、风管等,在管顶或其附近位置装设避雷针,针尖应高出管顶不小于3米,其保护范围宜高出管顶不小于2米。

第三条为防止雷电感应有爆炸危险的厂房车间内的金属物,如设备、管道、构架、电缆外皮等较大的金属构件应作良好接地,并与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

第四条可燃、易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封闭式金属贮罐,当顶部罐壁钢板厚度大于4毫米时,可不设接闪器,但罐体必须良好接地,接地点不小于两处,间距不大于30米,其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第五条有爆炸危险的金属封闭油罐,可燃气体贮罐及工艺装置,若其容积较大或较重要时,宜采用独立避雷针保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独立避雷针与放空管,呼吸阀等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5米,避雷针保护范围的边缘高出放空管,呼吸阀最远端应不小于2米,针尖高出放空管,呼吸阀顶端应不小于3米,考虑防静电感应和防雷电感应的要求,贮罐仍应按接地点不少于2处,间距不大于30米,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的要求进行良好接地。

第六条避雷针与5000立方米以上贮罐呼吸阀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5米,针尖高出呼吸阀也应不小于5米。

第七条输送可燃,易燃液体及可燃气体,可燃性固体的架空管道,每隔20―25米应接地一次,接地电阻不超过30欧,埋在地下金属管线,不需进行专门接地。

第八条凡贮存闪点45℃以下易燃液体贮罐应做到:

1、贮罐的呼吸阀及热工测量装置应进行重复接地,即与贮罐的接地体用金属线相连。

2、呼吸阀应是防火呼吸阀,有完好的阻火层,每年定期检查二次,及时清洗,更换被腐蚀损坏的铜网,确保其防火性能良好。

3、罐顶检测孔,只允许检测时打开,平时要确保检测孔封盖严密。

4、雷雨时严禁工人上罐顶作业,雷雨时禁止进行收、付油工作。

第九条除甲类生产厂房和甲类库房外,如为金属面的建(构)筑物,可利用其物面作为接闪器。

第十条接闪器应镀锌或采用其它反腐措施。

第十一条避雷保护装置的引下线应建(构)筑物外墙敷设,并经最短的线路接地,一个建筑物的引下线一般不少于两根,建(构)筑物的金属构件(如消防梯)可作为引下线,但其所有部件均应连成电气通路。

第十二条为了使防雷装置具有可靠的保护效果,必须建立必要的维护保养和检查制度。

1、每年应在雷雨季节之前做定期检查,如遇特殊情况时,还应进行临时性检查。

2、检查是否由于维修建筑物或建筑物自身变形,使防雷装置的保护情况发生变化。

3、检查各处明装导体有无因锈蚀损伤而折断的情况,如发现锈蚀在30%以上时则必须及时更换。

4、检查接闪器有无因接受雷击后而发生熔化和折断,避雷器瓷套有无裂纹,碰伤情况,并应定期进行预防性实验。

5、检查引下线在距地面2米至地下0.3米一段的保护处理有无被破坏情况。

6、检查明装引下线有无在验收后又装设了交叉或平行电气线路。

7、检查断接卡子有无接触不良情况。

8、检查木结构的接闪器支架有无腐朽现象。

9、检查接地装置周围土地有无沉陷现象。

10、测量全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若发现接地电阻值有很大变化时,应对接地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可补打电极。

11、检查有无因挖土,铺设其它管道或种植树木而挖断接地装置。

第十三条雷暴时,非工作急需,应尽量少在户外逗留。在户外最好穿塑料等不浸水的雨衣,如依靠建筑物和高大树木屏蔽的街道躲避雷雨,要注意离开墙壁和树干8米远。

第十四条雷暴时,应尽量离开小山、小丘和隆起的小道,尽量离开池旁、水边,尽量离开铁丝网,金属晒衣绳和旗杆、烟囱、孤独树木附近。还应尽量离开没有防雷保护的小建筑和其它设施。

第十五条雷暴时,在户外应注意雷电浸入波的危险。应离开动力线、照明线、电话线、广播线、收音机和电视机电源线,引入室内的电视机天线及其相连的各种导体,以防止这些线路或导体对人体的二次放电,雷暴时,人体最好离开可能传来雷电浸入波的线路和导体1、5米以上。应当指出,仅仅关上开关对防止雷击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

第十六条雷暴时,应注意关闭门窗,防止球形雷进室内造成危害。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防雷减灾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气象、交通、通信等技术的不断创新,雷灾事故逐渐得到一定的遏制。然而,人们的防雷意识往往在平时被忽视,在遭遇灾难时才后悔不已。作为一个有着宝贵防雷减灾经验的人,我认为,只有掌握一定的防雷减灾知识,并付诸实践,才能在遇到不测时自救乃至帮助他人。下面我就来分享我的防雷减灾心得体会。

首先,平时我们应该加强防雷意识。不要把雷电当成闹着玩的天气,孩子们一定要被告知雷电灾害的危害,不要在室外打闹和追逐,以免误入危险地带。此外,家庭或公司应有一套完整的防雷设施,例如——接地母线、防雷针、接地线等,以此保护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当雷电来袭的时候,我们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首先,我们要尽可能躲避雷电伤害。优先跑到防雷设施范围内的建筑物或车辆内,禁止在房檐下或树林等高物下遮蔽,以免形成人工雷击。在室内,关闭电器开关,不要使用电话或电脑等电器,当然更不能洗澡等带有水的行为。而在室外,要跑到低凹地(山洞、低山谷、公共洗手间、小商店、平坦地面)避雨,不要在水体中或高处等易成雷区的场所逗留,更不能靠近铁力士,还要远离金属或导电体如铁号为较好。

第三,当遇到雷电侵袭之后,我们应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天气预报提前报告危险珠子后,即使不能迅速躲进室内,也不能继续顽固前行,如果只是异地旅游,找到灵便的当地民众,等等。如果突然被雷电击中,必须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术和抢救,及时救治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当遇到恶劣的天气条件,诸如降雨、强风、雾霾等等时,我们也应该特别小心,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危机。首先,最好提前了解天气,在做出行计划时应注意避免必须在这样的危险天气下进行行程的情况。其次,在防备这样的天气时,我们应该遵循一些原则,例如:勿在斜坡、山体坑洼处或轻浮行车上行走、在行车过程中及时打开车灯、远离悬崖,不越过牢固的栏杆等等。总的来说,只有我们认真对待天气变化带来的风险,才能更好地保护身体和财产。

最后,个人认为定期维护防雷设施、学会急救、紧急反应的训练等同样重要。毕竟,自救啊,亲友救援再找应急机构,这是我们面对任何灾难都必须要掌握的素养。如此看来,“防雷减灾”并非是一件难事,只要我们坚持重视,学以致用,寓防于未然,遇难不慌,不仅会让我们的生命安全有保障,而更能展现个人及团队的优秀素质和担当精神。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减少雷电灾害,在遭受雷电灾害时缩小事故范围,减少损失,以及在生产设备发生绝缘损坏时避免人员伤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炼铁厂生产及办公全部区域。人员包括炼铁厂全部职工、各驻炼铁厂单位、在炼铁厂范围内临时施工单位、在炼铁厂范围内活动的其它人员。设备包括炼铁厂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及在线生产设备、所有施工设备、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3.1.设备科负责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上述设施的改造及年检协调工作。

3.2.各车间负责各自区域内的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日常点检工作,并纳入设备管理及安全管理范围,车间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由车间主任指定各设施具体负责人。

3.3.驻炼铁厂维修单位负责炼铁厂范围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的专业点检及维护维修工作,并要指定具体负责人。

3.4.驻炼铁厂其它单位及临时施工单位负责各自工作范围内的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日常点检工作,并要指定具体负责人。

4.1.设计与施工

防雷设施的设计与施工由上级指定的.设计与施工部门进行,炼铁厂及驻厂维修单位给予设计施工便利,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减少。

4.2.点检与维修

4.2.1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的点检与设备点检一并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接地每月至少一次,设备安全接地每周至少一次,并将点检情况记录于设备台账。

4.2.2在防雷设施5米范围内施工时,每周至少点检一次,在2米范围内施工时,每天至少点检一次,以防在施工过程中损坏防雷设施,并将点检情况记录于设备台账。

4.2.3点检标准以炼铁厂《电气管理技术规程》中相关条目为依据,发现有损坏现象的要在12小时内通知维修单位,维修单位在24小时内修复。

4.2.4施工单位损坏炼铁厂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必须在24小时内恢复,否则,由炼铁厂结算的,在结算时扣除维修费用,不在炼铁厂结算的,炼铁厂通知施工管理部门,并有权中止其在炼铁厂范围内的施工,直至整改合格。

4.2.5施工过程中必须断开接地引线或改动接地设施的,施工单位必须通知炼铁厂并上报施工管理部门批准,在施工期间采取足够的临时措施,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4.2.6维修单位在检修过程中涉及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的,必须通知炼铁厂,并在24小时内恢复原状并保证原技术指标。

4.2.7接地电阻每年雷雨季节开始前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的及时采取措施在一周内修复,其中用于防漏电伤害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合格在24小时内处理,否则必须采取临时措施。

4.2.8建筑物、构筑物避雷针每年雷雨季节开始前检查一次,发现有断裂、腐蚀在24小时内修复。

4.2.9避雷器、过电压吸收器的检测、更换以相应产品规定执行,并且阀式避雷器每年至少检验一次,氧化锌避雷器及过电压吸收器每两年至少检验一次,检验委托动力厂进行。

4.2.10避雷产品必须采用取得国家相关资质、符合国家入网标准的产品,并与装设部位所需电压等级、泄流容量相符。

4.2.11各金属管道要保证其可靠接地,特别是高于建筑物、构筑物顶面及空旷地带架空的管道和煤气、氧气、煤粉管道,但不得利用水管、蒸汽管、水泥结构上的金属栏杆等非永久性结构及煤气、氧气等有危险介质的管道和构架作为接地、接零线路。

4.2.12电气设备及安装金属平台、电缆铠装层、电缆屏蔽层、保护零线必须可靠接地,保护零线要重复接地,尽量采用三相五线制。

4.2.13不得在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附近放置易燃易暴物品。

4.2.14在防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外,不得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顶面安装各类天线,以及其它引入室内、地面、与易燃易爆物品和人员活动范围安全距离不足的金属物。

4.3其它相关规定

4.3.1.雷雨天气停止在高炉、热风炉、除尘器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顶层的工作,特别是处于防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以防遭受雷击。

4.3.2.雷雨天气停止在接地设施上的工作,停止线路拆接、测量工作,以防止高电位侵入造成伤害。

4.3.3.雷雨天气停止在未经确认可靠接地的金属管道上的工作,以防止高电位侵入造成伤害。

4.3.4.雷雨天气要关闭门窗,防止球形闪电伤害。

4.3.5.雷雨天气要尽量远离防雷设施引下线、架空线路等,避免反击和跨步电压伤害。

4.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1.接地设施未按周期点检,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或责任单位2分。

5.2.接地设施损坏未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或责任单位2-5分。

5.3.因接地设施损坏造成设备损坏,每次考核责任人200元,或责任单位5-10分。

5.4.因接地设施损坏造成人身事故的,按安全部门人身事故处理规定处理,由设备部门处理时,按事故程度轻重,考核责任单位20-100分,车间领导200-1000元,直接责任人500-2000元。

防雷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1、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前(一般为4月份)请当地防雷装置检测所(如:陕西省气象局西安市防雷装置检测所)对物业管辖区域内房屋的防雷装置检测一次;如为易燃易爆场所,对其防雷电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对测量不合格项,由工程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整改。

2、大雷雨后,要再次对系统进行检查,察看是否因引雷击而导致某些连接点的松脱和断开。接闪器与引下线和接地体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定要求,一般不大于10欧姆;对大于10欧姆的'部位,要查找原因,重新焊接或另外增设接地体,保证防雷设施良好运行。

3、检查如发现引下线受到严重腐蚀、其腐蚀程度占截面积的30%以上则应及时更换;发现接头松动要立即紧固。

4、当雷击引起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建筑物或建筑物内的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防雷电装置检测机构派人到现场勘察,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1、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3、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经典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服,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

4、在有经典产生的场所操作、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手表、戒指等。

5、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用塑料容器装贮。

6、禁止在装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检尺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后进行。

7、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

8、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9、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

10、禁止用泵直接向罐内喷射溶剂,必须采取自流方式。

11、输送易燃液体,应根据管道内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的安全流速,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12、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专门接地装置。

13、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体的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贮罐、机组等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4、所有防静电接地线必须坚固可靠,接地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十平方毫米,单独的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姆,与其它目的的接地极共用时应满足其他接地及的技术要求。

15、设备、贮罐、机组、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不得互联接地。

16、防静电接地体的安装,应在设备、机组、贮罐等底角边缘上钻孔攻丝,焊接端子(或螺栓)用不小于m10的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装置,均应涂上工业凡士林油;接地线与金属管道缠绕连接时,应蜡焊,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和损伤管道强度。

17、非金属的管道(非导体的)设备等,其外壁上缠绕的金属丝带、网等,应紧贴其表面均匀的缠绕,并应可靠地接地。

防灾减灾安全管理制度

北京小学防震减灾工作以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为宗旨,贯彻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方针,坚持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和公益性的原则。防震减灾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一、制定全年的防震减灾教育学校工作计划,把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列入学校中心的议事日程,落实活动经费。

二、成立防震减灾教育学校工作领导组,明确职责分工,每学期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落实防震减灾科普工作。

三、组建防震减灾科普兴趣班,设立防震减灾科普老师,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四、提升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场所综合层次,完善硬件设施。学校要不断更新增加项目,定期更新科普宣传内容,增加配备必要的现代传媒设备,提高科普教育的手段。

五、开展大型防震减灾宣教活动,营造学校科普宣传氛围。每学期开展大型科普活动,定期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科普讲座。

六、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外防震减灾知识教育,举办防震减灾科普夏令营。

七、健全必要的防震减灾科普资料,各类活动要有记载,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办好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学校。

八、扩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学校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并参与到学校的活动中来。

幼儿园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3、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4、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5、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6、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7、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8、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9、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10、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1、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意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确保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2、本制度适用临猗分公司所有单位。

3、工作职责分工。

3.1生产管理部设备组。

3.1.1负责标准的引用,保障防雷、防静电制度的完善性和技术标准的可行性,并检查分厂、车间对制度规范落实的情况。

3.1.2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统一由生产管理部设备组负责联系,并聘请具备防雷防静电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测两次(5月份和11月份)。

3.1.3每年上级部门对我单位进行两次检测后要求出具检测报告,由生产管理部设备组统一管理存档,在检测中存在问题整改后要出具复查报告。

3.2设备处。

3.2.1执行防雷、防静电制度并检查所属区域内对制度规范落实的情况。

3.2.2每年雷雨季节(4月份、10月份)前,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测试、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与两周内处理完毕,并做好详细记录。5月份和11月份配合上级部门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3.2.3制定防雷防静电事故预案。

3.2.4各分厂对不合格的装置要及时整改及反馈,整改后通知有关部门来厂复查。

3.3培训中心要组织员工进行防雷防静电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4、工作流程。

4.1区域划分。

4.1.1防雷防静电设施由产权所属单位直接管理,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要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并掌握本区域内雷电活动及化业生产静电的发生规律,落实防雷防静电措施。

4.1.3现场检测工作,由各分厂设备处、电器车间负责配合。

4.2危险源的辩识和环境因素的识别。

4.2.1由分厂组织对设备中危险源的辩识。各车间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建档并对职工进行宣传。在工作中不断的完善对危险源的辩识,积累经验,防止事故发生。

4.2.2由分厂组织对设备中环境因素的识别。各车间对本单位的环境因素进行建档并对职工进行宣传。在工作中杜绝不应该发生的环境污染。

4.3设计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4.3.1防雷防静电设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相关规定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等规范及国家对建设项目防雷防静电设施其他安全规定要求执行。

4.3.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装设防雷防静电装置,要做到“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3.3单项工程交工时,竣工图、检测数据以及有关资料1并交给产权所属。

单位,有关单位要做好台帐和日常管理工作。

4.3.4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和新原料的投用前必须对静电情况作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

4.4日常维护。

4.4.1日常安全生产巡检中应依照相关规范要求,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落实好安全监控防护措施。

4.4.2在雷雨期间必须加强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的一切维护保养工作。

4.4.3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公司指定的防护用品和经车间安全员进行检查符合防雷防静电要求才准予使用的作业工具。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准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鞋靴,不准穿、脱衣服和鞋靴,不准梳头。

4.4.4禁止使用汽油溶剂擦拭设备、器具,在易燃、易爆场所不准使用化纤布料擦拭设备和地板。

4.5检测规定。

4.5.1接地装置。

4.5.1.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4.5.1.2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4.5.1.3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5.1.4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4.5.1.5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4.5.1.6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4.5.1.7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5.2静电接地:。

4.5.2.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4.5.2.2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4.5.2.3贮罐的4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4.5.3防雷接地:。

4.5.3.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4.5.3.2避雷装置1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4.5.3.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5.3.4避雷针应由3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4.5.3.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4.5.3.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4.5.3.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4.5.3.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4.5.3.9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大于0.03欧姆时,应增设金属跨接线,检修时需拆开的跨接线,检修后要原样恢复。

4.6要求。

4.6.1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便于分别对各接地点进行检测,引下线与接地装置应采用可拆装的螺栓连接(断接卡)。

4.6.2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测试档案,档案的内容应包括竣工。

图纸和测试报告,防雷防静电设施平面布置、编号等内容。

4.6.3防雷装置所需检查检测点由设备处提供,在提供的检查检测点中必须包括公司生产设施中所确定的重点部位,关键设备的防雷设施。

4.6.4检测完后,检测单位提交有效性和合法性的检测报告,如在报告中指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处应按时完成隐患整改,整改记录和检测报告一并存档。

4.6.5为使防雷防静电设施处于完好状况,凡投用15年以上的接地必须挖开检查,对截面积腐蚀五分之一以上者,必须更换。

4.6.6避雷网、独立避雷塔等设施,产权所属单位要定期维护,至少每3年刷油漆1次,腐蚀严重的要及时修复。

4.6.7防雷设施的拆卸、增设、更新、移位、取消,必须由产权单位提出,经设备处审批后方可进行,同时报生产管理部设备组。

4.6.8为了防止感应雷损坏设备和伤害人员,电话线、照明线、广播线、光缆不准穿越避雷网(带)或绑绕避雷塔而架设。

电产生的消除静电措施。

4.6.10组织员工进行防雷防静电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分厂、车间建立的记录、台帐。

防雷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气象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市、县(区)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开展监督和管理活动。

第五条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在市、县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工作,并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市、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防雷减灾机构具体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雷电灾害的调查与鉴定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区),其防雷减灾工作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建设、安全监督、规划、房产、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雷电灾害是指因直击雷、感应雷、雷电波侵入等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以及其它连接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总称。

第七条下列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应当安装防雷装置:

(一)高层建筑、建筑高度12米以上的厂房以及15米以上的烟囱、水塔;

(二)宾馆、会堂、体育馆、展览馆、影剧院等大型公共建筑物;

(四)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物;

(五)程控系统、卫星接收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

(六)重要的航空地面导航设施;

(七)电力、通讯、广播电视设施;

(八)其他易遭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第八条防雷装置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防雷标准和设计规范,并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

防雷装置设计方案提交审核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安装防御直击雷、感应雷、雷电波侵入装置的场所和设施的基本情况;

(二)防御直击雷、感应雷、雷电波侵入装置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三)综合布线图;

(四)采用的防雷产品技术性能资料。

第九条气象主管机构收到防雷装置设计方案审核申请和资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的方可交付施工;经审核不符合国家防雷标准和设计规范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由建设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

第十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防雷装置设计方案施工;需要修改设计方案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审。

第十一条防雷装置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检测单位按照以下阶段分段检测,检测合格再进行下阶段施工:

(一)基础接地体(桩、承台、地梁)焊接完成,浇混凝土之前;

(三)天面避雷网络、避雷带、铁塔等金属物体安装焊接完成时;

(四)防雷产品安装完成时。

第十二条防雷装置竣工时,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防雷装置。

第十四条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对检测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必须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有专人负责,并主动配合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报市、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防雷减灾机构处理。

第十六条从事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和检测的单位,应当取得省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设计、施工和检测。

从事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和检测的专业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取得省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气象主管机构委托的具有法定资格的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有关单位或个人应予配合。

第十八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规定建立相应的雷电灾害报告制度,除重大灾害事故须紧急报告外,应在雷电灾害发生后5日内及时将雷电灾害情况报市气象主管机构,由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人员进行调查、鉴定并建立档案。当年雷电灾害情况汇总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雷电防护管理局。

第十九条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市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江西省气象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应当采取防雷措施而未采取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防雷标准和设计规范采取防雷措施的;

(三)防雷装置未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二十条防雷装置应当接受定期检测的单位拒绝接受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的,由市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三十一条(五)项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绝改正的,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导致雷击爆炸、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从事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三条气象主管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解释。

第一条为保障通信网络安全可靠地运行,防止雷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机房火灾,建立健全防雷减灾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信运营商、通信设备集成商和从事通信防雷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和经销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公用电信网的通信大楼、交换、接入网、传输、无线通信基站、ip网站、局域网、微波站、卫星地面站等通信局(站)的防雷电安全保护的管理。

第四条通信网上的通信局站、机房必须按规定安装防雷电安全保护系统。防雷设计和施工应符合信-息-产-业-部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通信网上安装的防雷系统经验收合格后可并网使用。

第五条在通信网上使用的防雷产品必须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允许进网使用。电信运营商、通信设备集成商、设计施工部门应选用检验合格的防雷产品。

防灾减灾安全管理制度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上级各部门防震减灾工作的精神要求,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震减载意识和自觉性,提高地震灾害防御和自救和互救能力,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二)规划目标。

普及防震减灾基本知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建立健全地震应急和救援保障体系,增强紧急救援力量,增强我校学生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综合防震能力。

(三)主要任务。

1、加强校园基础信息调查,提高学生对于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完善突发地震事件处置机制,提高教师、学生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实施学校地震安全方案,推进避难防灾场所建设。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防震减灾避险知识,对学生进行地震、地质灾害、火灾等内容的防范自救教育,从小培养青少年儿童防震避险的.理念、常识和心理素质等,保证两年举行一次及以上的演练,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以及师生自救互救技能和应对突发地震的能力。

3、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受教育程度;充分发挥宣传栏在防震减灾教育中的作用。

4、落实各项应急救援规定制度,保证从校领导到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联络无障碍,学校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确保反应迅速,救援及时。

5、学校为周边区域防震减灾教育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四)具体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震减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校长亲自抓、教导主任具体抓、各年级班主任齐抓共管的格局,形成一套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

2、建立畅通无阻的防震减灾安全信息渠道。建立“教师通讯联络网”和“学生安全通讯联络网”,确保校长、各责任人、班主任、学生之间的信息畅通。

3、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时刻留心校舍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补救、整改,防患于未然。

4、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为防震减灾工作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让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进课堂、进家庭,使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真正内化为一种自觉的需要和行为。

学校安全防雷管理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 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2、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 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3、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4、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5、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6、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7、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 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8、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9、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10、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1、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一、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防震安全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震减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校长亲自抓、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齐抓共管的格局,形成一套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

2、建立畅通无阻的防震减灾安全信息渠道。建立“教师通讯联络网”和“学生安全通讯联络网”,确保校长、各责任人、班主任、学生之间的信息畅通。

3、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时刻留心校舍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补救、整改,防患于未然。

4、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活动。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充分发挥校园网在防震减灾教育中的作用,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受教育程度,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5、加强校园基础信息调查提高学生对于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完善突发地震事件处置机制,提高教师、学生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实施学校地震安全方案,推进避难防灾场所建设。

6、定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以及师生自救互救技能和应对突发地震的能力。

7、落实各项应急救援规定制度,保证全校教职工通讯联络无障碍,学校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确保反应迅速,救援及时。

8、学校为周边社区防震减灾教育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防雷安全制度

为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确保师生在雷雨天时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2、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3、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4、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5、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6、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7、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8、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9、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0、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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