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结(优质15篇)

时间:2023-12-03 21:10:59 作者:薇儿

月工作总结是对一个月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并为下一个工作周期的计划提供依据。通过阅读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对自己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结

最近,xx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020年4月全市党风政风监管工作情况。

2020年4月,全市查处8起违反中央8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其中违规收到礼物礼金3件,占调查处总问题数的公款国内旅行2件,占调查处总问题数25%的违规公款1件,占调查处总问题数的违规发放津贴1件,占调查处总问题数的违规操作婚礼庆祝1件,占调查处总数。

2020年4月,全市调查大众周围不正当的风和腐败问题85件,处理111人,党纪政务处理41人,组织处理70人,责任27人,转移司法机关1人的调查问题2件,集体三资管理违反纪律问题5件,土地征收违反纪律问题1件,惠农惠民违反纪律问题6件,其他问题71件的调查人员包括县处级6人、乡科级以下56人、村干部49人。

2020年4月,全市调查两项责任履行不足的问题16件,责任党组织9件,责任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其中,由于党的领导人弱化,发生了重大错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带来了严重损失,产生了不良影响的3件党的政治纪律等6个纪律的无力维持,产生了不良影响的1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牢固,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抑制,损害大众利益不正当的风和腐败问题的突出问题1件其他问题是11件。

2020年4月,全市。

领导干部问责32起,处理3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18人。从问责类型上看,查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问题2起,食品药品安全监管1起;其他问题29起。从查处人员级别上看,共查处县处级3人、乡科级25人、其他人员11人。

截至2020年4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收到问题线索655条,办结527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35件42人,查处“保护伞”问题33件38人,追责问责38件60人、5个党组织。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深化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一要紧紧围绕中央“基层减负年”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着力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要深入推进“三项”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对党员干部赌博行为处理的规定》《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三要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问题作为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四要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巩固拓展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专项治理成果,驰而不息抓作风、持之以恒纠“四风”,在全市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社会风气。

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总结集合

 20xx年,在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直纪工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按照xx全会、省纪委xx全会部署,突出主责主业,坚持念好“责任经”,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念好“紧箍咒”,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懈抓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建廉政教育学习平台,营造风清气正机关氛围。现将今年以来开展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

主体责任的落实,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使领导干部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遵规守纪的示范者和带动者。市直纪工委立足单位特点,紧紧依托党工委,充分发挥工委抓机关党建的优势,积极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强化责任到位。在年初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向各单位下达党建工作责任书,并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责任目标,要求各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签领责任状,强化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强化部署到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制定下发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要求市直机关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落实好反腐倡廉任务。

我们从市直机关实际出发,把廉政文化融入到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党员培训等学习内容之中。为便于学习交流,我们搭建了三个学习平台,即:“一月一刊”,坚持每月编印一期《党员理论学习辅导材料》,注意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在其中;“一季一讲”,每季度举办一期“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讲坛”,请专家或领导为党员干部讲课,推动以学促廉。“一季一会”,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片区会,交流机关党建和廉政文化进机关的做法与经验。此外,按市纪委宣传部安排,x月份我们组织市直机关xx多名党员观看了反腐倡廉教育剧《兰花赋》,机关党员干部普遍反映效果不错。x月上旬,我们举办了一期市直机关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开展了党校教授上廉政课、参观习近平同志在宁德任职期间曾挂点联系的乡村、xx县委党校“加强党性修养”现场教学,参观全省廉政教育基地xx镇廉村等活动,通过以上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廉洁从政理念,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风清气正的机关党风政风氛围正逐步形成。

落实“三转”要求、干好主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练就真功夫、硬本领,否则“拳脚”就很难施展开,工作也很难打开局面。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能力危机”和“本领恐慌”问题,纪工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念好“功夫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真学中掌握业务,在苦练中增加经验,在实战中提升能力,铸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铁队伍”。一是“自家”学。在纪工委内部积极组织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和岗位练兵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叉业务等多种形式,强化业务学习和能力锻炼,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二是向“专家”学。集体到市检察院反贪局向业务专家学习如何做笔录、谈话等技能,强化办案能力;建立与市纪委、省直纪工委学习沟通机制,依据案情定期向市纪委相关科室和省直纪工委汇报沟通,在请示中学习掌握业务知识和提升业务能力;到xx、xx等兄弟县市,学习纪律审查、审理的先进经验做法,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三是在“实战”中学。坚持以案代训,规定每人都要参与纪律检查、审理,通过开展纪律审查实战演练,联合办案,交叉审理违纪案件等方式,强化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审查能力。

今年来,我们进一步聚焦主业,强化监督,通过念好“紧箍咒”警醒“打盹人”,加大对违纪违规典型问题的查处、敲打,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让机关党员干部头上都有一个摘不掉的‘紧箍咒’!”

1.开展督查巡查。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督查巡查。一是坚持节日督查。节假期间和双休日,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市直机关节前教育、公务活动、车辆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抽查公务用车xx台(次),对1个单位车辆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反馈纠正。二是开展专项巡查。按照市纪委安排对文广电新局、政务中心等单位开展专项巡查,主要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三公经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向市纪委作出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较好地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2.坚持从严执纪。市直纪工委争做执纪监督的“啄木鸟”,对违纪违规行为露头就打、严肃问责,不让违纪违规者心存“躲一阵子就过去”的侥幸,主业得到了较好的落实。20xx年,市直机关上报市纪委已审案件x件;自查办结案件x件,申诉复议案件x件,主要包括市气象局x人和市政府办x人违规参与公款旅游案,市工人文化宫违规发放购物卡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案,市总工会xx申诉复议案,共形成卷案x卷及附有关材料xx多页;还有三起自办案件正在办理中,以及市纪委信访室交办x件信访件正在调查。通过这些违纪案件和违纪人的查办,保持了对违规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普遍感觉到执纪越来越严,在纪律面前‘打盹装睡’的现象也越来越少。

在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一些困难和想法,主要有:一是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市直机关单位多,人员多,纪工委只有四个人(其中一人下派农村任第一书记),机关各纪检组和监察室人员分散在各单位,力量不集中,对全面提高机关的党风政风监督的整体水平有一定影响。建议在当前体制下,继续由市纪委牵头抓总,整合机关力量,共同提升机关党风政风监督的工作水平。二是监督重点把握不一。监督的内容,监督重点各单位把握不一。建议市纪委制定下发监督责任清单,由各监督单位再根据单位特点,适量增减,使监督事项具体化。另外,还可制定《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有关事项明示表》等具体化操作内容,把纪律和规矩具体化。如,是否存在传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泄露信息问题;是否存在参加战友会、同乡会、同学会,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是否存在插手、参与工程项目,违规批办土地矿产问题;是否存在不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等,这样既把规矩具体化了,也有利于监督执纪。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市纪委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阵地,深化拓展,坚定不移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总结集合

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今年以来,我室紧紧围绕省、市、县纪委工作部署和年度目标任务,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为导向,以专项治理为抓手,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重点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效果,多项考核指标在全市处于领先位置。

一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整改工作。牵头制定《中共×县委关于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针对×个方面的问题细化出×条具体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时间进度。坚持标本兼治,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各项制度×余个,形成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为规范和监管权力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构建“两个责任”“1+n”制度体系。先后牵头制定《中共×县纪委运用监督建议推动县委及常委会委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暂行办法》《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细则》《×县实施两个责任五方联谈暂行办法》和《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构建起了“1+n”制度体系,为“两个责任”落实提供了坚强的制度支撑。

三是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维护到位。常态化做好“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的更新维护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准确、实时、全面上报履责信息,充分展示特色亮点工作,共上传履责信息×条。四是党内问责工作成效显著。严格开展党内问责工作,特别是强化对党组织的问责力度,先后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个,其中,问责党组织×个、党员领导干部×人,涉及单位“一把手”×人,并对经济开发区x案和农保领域系列案件实施“五方联谈”,向×名分管县领导及×名部门负责人发放监督建议书。

一是创新建立作风建设情况网络备案五项制度。建立季度自查备案报告、问题查处月度报告、季度考核内网通报、典型案例网络曝光和作风评议网络公示等五项制度,有效构建作风建设全程网络化监管模式,共下发典型案例通报×期,制度执行情况通报×期。二是节假日专项督查形式多样。先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专项督查×次,创新运用大数据比对、gps定位等科技手段,有效提高了监督精准性,共发现问题线索×个,其中,已给予组织处理×人,党政纪立案×人。

三是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成效明显。先后组织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违规吃喝督查月”、乡镇(街道)办公用房专项检查、“中层梗阻为官不为”、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和国有企业“政企不分”问题、私刻使用群众私章专项治理等活动,共发现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个,对×家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四是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管理扎实开展。牵头在全县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管理工作,全县各部门(单位)共排查出各类廉洁风险点×个,制定各类风险防控措施×条,发出预警信号×次,新建(完善)制度规定×项,出台制度汇编13本,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发现和防范廉洁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一是“十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联动工作稳步推进。牵头在全县服务基层的扶贫攻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十大领域”,创新建立部门单位、主责部门和纪检机关“三位一体”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联动机制,开展监督检查×余次,查处违反行业规则等问题×个,问责党员干部×名,下发通报×期。

二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有序开展。牵头开展扶贫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和村干部不正不优不干问题等四项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通过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发现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个,给予党政纪处分×人,给予组织处理×人次。三是重点保障“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对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同时紧盯各个关键时间节点开展随机抽查督查和“回头看”,先后对县“阳光办”、农工办等县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进行监督检查×余次,发现问题×余个,下发专项通报×期,并对履责不力的县“阳光办”等×家单位下发了监督建议书,对工作落后的×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有力保障“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如期建成并全面运行。四是扶贫对象核查比对专项督查成效明显。先后牵头组织开展建档立卡低收入户、低保户核查比对及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和建档立卡存疑对象核查工作,同时,会同县“阳光办”对各乡镇及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移除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户*户,拟党纪立案×人(待市纪委批复),组织处理×人。

五是监督推进机制务实管用。创新建立《×县“3+3+3+15”精准脱贫监督推进机制》,并同步制定《×县精准脱贫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问题清单》,通过充分发挥工作室、派驻纪检组的职能作用,有效指导和强化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纪检监察机构已开展专项检查×余次,发现问题×个并责成整改到位。

一是超额完成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内网信息得*分,外宣稿件完成全年任务,其中,《×责任追究紧盯履责不力者》《“村务卡”管住微腐败》*篇文章分别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人民日报采用,精准履责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相关信息连续*天被省纪委清风扬帆一线传真采用。二是圆满完成满意度调查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满意度民意调查,形成调查情况报告,并就结果运用向县委提出*点工作建议。三是扎实做好课题调研工作。先后撰写《关于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调研报告》《×县关于农村村务监督现状分析及对策的调研报告》《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再监督再检查作用研究》等调研报告*篇。

下半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紧盯“两个责任”,狠抓两个重点,确保一个目标(简称1221),即:紧紧围绕委局中心工作和大局,牢牢紧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全面狠抓作风建设、聚焦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实现在市年度考核“保二争一”工作目标。具体做好以下四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两个责任”“1+n”制度体系。特别是优化“一案双查”工作程序,明确相关科室责任、时限要求等,确保实现应问责、尽问责。对党内问责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真正发挥问责工作助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作用。

二是开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督促基层党委进一步完善“两个责任”清单,每半年牵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落实责任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责令整改。

三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配合做好市委对县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对考核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牵头组织开展县委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织党政正职接受县纪委委员评议工作。

四是推广应用“两个责任”记实信息平台。统筹做好省纪委“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信息上传及维护工作。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牵头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市级“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以全程留痕式监管助推各级党委、纪委更好扛起“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一是建立作风建设“大数据”运用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将掌握“大数据”资源的公安、国税、市场、财政、城管、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全部纳入成员单位,实现“数据共通、资源共享、协同配合”的联动执纪效果。

二是开展“群众办事最难窗口”评选活动。将行政服务大厅所有服务窗口及全县具有服务职能的窗口纳入测评范围,按季度开展“群众办事最难窗口”评选,对每季度排名后3位窗口进行公开通报,对连续两季度排名后3位窗口的后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年底,将测评结果纳入作风建设评议,并运用到年度目标考核中,倒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全县党员干部持续改进作风。

三是开展“服务实体经济打造营商环境”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即将出台的《服务实体经济打造营商环境“十条禁令”》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有效强化制度执行刚性。

四是开展“一张网”和放管服改革专项检查。紧紧围绕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开展多种形态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不断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是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党员干部普遍反映的文山会海有所抬头现象,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重申全县会议活动、文稿材料等的管理制度,并牵头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遏制文山会海抬头现象。

六是开展节约型机关专项检查。紧盯小微浪费问题,牵头开展节约型机关专项督查行动,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坚决摒弃铺张浪费的陋习,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工作、生活习惯。

七是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宗教活动专项治理。对理想信念不牢固、政治立场不坚定,违规参与宗教活动的党员干部进行全面排查、严格问责和教育引导,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纯洁党的队伍。

八是开展作风建设评议工作。结合中央和省、市、县作风建设工作最新精神,牵头制订2019年度作风建设评议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评议项目、评议规则、结果运用等指标,并于年底牵头开展评议工作。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党风室将仅仅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开展“精准监督年”行动,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一是精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县扶贫办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要统筹抓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梳理全县脱贫重点、难点,制定有效脱贫方案。县农委为全县项目扶贫、产业富民牵头责任单位,要统筹抓好全县面上扶贫项目实施,制定年度扶贫项目带动低收入户增收计划。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对本辖区的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要认真排查脱贫有困难的低收入户,合理制定脱贫计划。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负总责,要组织开展梳理排查,对脱贫有困难的要采取扎实有效的针对措施。明确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是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充分调动全县各种监管力量,督促扶贫办、民政局、农委、教育局、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残联、财政局等涉及扶贫资金的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后续监管,严防一拨了之。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要做到关口前移,紧紧围绕《关于建立精准脱贫工作监督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和《×县精准脱贫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问题清单》,对精准脱贫工作开展常态化再监督再检查。

三是建立精准挂牌督办制度。按照中央及省市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专项督办工作,定期梳理我县扶贫领域重点举报问题,将群众反映强烈、反映问题较为清晰的问题线索列入专项督办范围。严格实行问题线索个案管理制度、审理提前把关制度等。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决保持零容忍态度,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对区域性、系统性等严重违纪问题,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进行问责。

四是建立专项通报制度。按照“四个凡是”要求,定期梳理扶贫领域存在的弄虚作假、滞留、截留、挪用、侵占扶贫资金等典型案例,对十九大之后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一律公开曝光。

五是开通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绿色通道”。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对接收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从受理、交办到核查处理,要优先于其他问题线索进行快速处置,要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查不清不放过,查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六是精准实施扶贫项目。进一步解决涉农项目资金涉及部门多、使用分散、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力、效益不佳的现状,由农委牵头整合全县涉农资源,将农工办、农开局、农机局、水务局、供销总社、财政局等部门涉及的所有扶贫项目资金整合到一起,由农委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涉农项目资金投入效益最大化。

七是精准开展扶贫领域巡察。重点围绕与扶贫有关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现扶贫领域巡察全覆盖。着力加强巡察结果应用,对面上存在的共性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加快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八是充分发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精准监督作用。重点围绕“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中各类数据精准度、逻辑性、全面性等内容,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精准交办下去、快速落实到位,督促相关单位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于整改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对交办问题态度不端正、解决不彻底的严肃问责,真正把“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打造成工作平台、监管平台。

一是实施“一事一总结”制度。对本室牵头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专项治理等工作,由具体负责人进行“一事一总结”,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对好的做法进行提炼总结,不定期召开室务会,由相关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工作进行介绍,相互交流借鉴工作经验。

二是常态化组织学习活动。在委局机关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基础之上,每周安排专题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自学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十九大精神、总书记讲话精神、中纪委报告等,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三是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活动。督促室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牢固树立监督别人的同时要主动接受别人的监督的意识,对工作中、生活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提醒、警示。针对近期新进人员,实施“一对一”谈心谈话,发现每个人的优点、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整改措施,确保一个不掉队。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根据《中国^v^党章》、《中国^v^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督检查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纪依法,客观公正;

(二)纪委主导,部门参与;

(三)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监督检查对象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

基层组织指乡镇办、站所和行政村(居委会);基层干部指乡镇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站所负责人,行政村、居委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乡镇办和站所其他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第二章。

监督检查内容。

第四条乡(镇)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正之风。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六)对本辖区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第五条乡(镇)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土地等资源;

(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或建设;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第六条乡(镇)办领导班子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之风。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乡(镇)办领导班子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正之风。

(一)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铺张浪费行为;

(六)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第八条。

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正之风。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九条。

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十条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正之风。

(六)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十一条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不正之风。

(一)不实行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不按规定进行财务公开;

(三)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利;

(四)阻挠、干扰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五)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十二条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目无法纪、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正之风。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v^等活动或者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乡镇办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同级党委政府根据职责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乡(镇)办及村居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财政、审计、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区纪委每年对乡镇办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委、区政府。

乡(镇)办党工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基层站所及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区、乡(镇)办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纪依法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定期监督检查或不定期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v^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范文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作风。它是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和世界观在党的工作和活动中的体现。正是全党包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一贯态度和行为,在政治、思想、组织、工作和生活中体现了党性原则。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年来,局机关纪委在局党组和上级纪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突出监督主业,切实履行纪检监督责任,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完成组织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是抓好常态化学习。充分利用局中心理论学习组、局务会、党员干部会、专题辅导等平台,及时跟进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发放《***年查处的部分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案件警示录》,组织观看***等警示教育片,定期通报各类典型案例,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二是组织专题学习测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宣讲、大学习、大检查、大整改”活动,根据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利用市纪委监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知识在线学习和测试平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学习,并组织闭卷测试,确保党规党纪入脑入心。三是开展主题教育。在局系统组织开展“讲家风故事、促党风政风”主题学习讨论活动,要求党员干部每人讲一个家风故事、推荐一句廉政警句、作出一个勤廉承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家风建设促进党风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经常抓反复抓,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严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收受购物卡等问题,加强对节前、节中、节后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二是瞄准重要工作制度。重申完善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工作日禁酒、婚丧宴请、公车使用等制度,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集电话、信函、来人来访“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持续开展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对党员干部婚丧宴请,公费外出等事宜,实行报告备案制度,进行事前备案、廉政承诺和事后报告。根据统一部署,着重对国家公职人员就违法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一个月的自清自查。三是抓住关键环节和重大中心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持续推进“一岗双责”“三重一大”等制度落实,加强对重点工作、关键岗位和二级机构的监督,落实提醒、谈话、约束等制度,坚持从细微处抓起,从工作的每个环节做起,防微杜渐,堵塞廉政风险漏洞。对局系统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全程参与监督,严格落实考察预告制度、任前公示等制度,严把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并组织开展了**批次任前廉政谈话。针对****干部队伍思想现状,组织开展了为期****的政治学习、作风整顿,推动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激情干事、勇于担当。

一是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紧贴中心大局,突出政治纪律和规矩,围绕巡察督查回访反馈问题,严格督促,推进全部得到整改落实与销号,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二是积极支持、配合并落实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工作。协助相关信访件办理,完成每月报表任务,督促落实派驻纪检组季度交叉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要求,于3月底选举产生了局机关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局党组及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全面加强对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将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三表率一模范”政治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做到与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根据上级相关精神制定了《工作要点》,将责任细化分工,局党组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同推进、同落实。三是提升业务水平。坚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信仰,提高政治能力,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纪检监察工作核心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实务手册》等,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同时,始终对纪检干部队伍自身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忠实履行廉洁从政承诺,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以律己,努力打造让组织放心让干部群众满意的机关纪检监督干部队伍。

一年来,我局机关纪委立足实际,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党组织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后面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握方向,切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为**工作发展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委及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强化政治监督,经常性的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发现查处对党不忠诚老实,学习贯彻执行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常态化教育监督。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坚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注重抓早、抓小、抓常,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是抓好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积极参与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定期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三转”是党中央、中央纪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早转快转。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更要以“三转”要求为引领,自觉探索实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可行思路。以下,就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问题作初浅的探讨。

转方式是“三转”的必经路径。转方式,就是要做到应对有方、措施有力、落实有效。转方式不管怎么转,要坚持一个原则:就是要围绕转职能来转方式。职能转了,相应的工作方式方法也要与之相适应。故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首先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职能”的需要。

“转职能”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党内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并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督办违反党风政风规定的行为。适应“转职能”的需要,各地纪检部门相继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撤并了原来的党风室和纠风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任务不是原来党风室和纠风室工作任务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新的变化。党风政风监督室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新机构,主要任务是坚持不懈狠抓党风,以党风带政风促社风民风。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以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督办查办案件“两个拳头”作用,推动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转职能”,随之就要“转方式”。“转方式”势必需要两个改变。一是变“包打天下”为“术业专攻”,尽快解决“越位”问题。作为市(县)乡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转”,首先是要回归“主业”,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尽快调整角色定位,改变之前“无所不在”、“包打天下”的状态,实现“术业专攻”、“主业强化”,解决“越位”问题。其二是要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妥善解决“错位”问题。从本地实际来看,地方党委、政府习惯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方方面面“保驾护航”、“挡箭灭火”,适应“转职能”、“转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就要主动把“战线收窄”。党风政风监督机构更要依靠顶层设计和上级纪委的支持,坚定决心、严格落实、主动作为,围绕“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职能定位,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同时,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快查快办,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

其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提高质效的需要。

毋需讳言,作为县市级党风政风监督机构,落实“转方式”确实迫切需要改变一些现状,解决过去工作疲于应付,工作质效不高的问题。目前面临的现状主要表现为:一是任务繁杂,亟待厘清。撤并前的党风室,其全称是市(县)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多而又杂,除党风建设,党风政风监督外,还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任务。二是越位错位,亟待扭转。在基层工作中,一些具体性、事务性工作易直接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纠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甚至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从而使纪检监察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最终成了问题的“挡箭牌”。从本地情况看,过去几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确包揽了一些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譬如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在招商引资工作方面,牵扯了一些经信部门、行政服务部门的具体业务,而影响了自己的“监督”主业。在党风政风建设方面,也参与了一些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包揽了部分应该由党委、政府部门承担的工作。譬如,党风、政风建设的年度工作要点,本应由党委、政府相应部门制定和实施,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只是履行再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到位。党委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述职述廉报告等本应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完成并提交上一级相关部门,而不是由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去包揽。同时适应“转方式”和提高工作质效的需要,在党风政风监督方式上,应该由过去“大而全”式的监督向灵活、务实的监督方式转变,注意运用明察暗访、巡视监督、信访举报、线索排查、信访督查、案件审查、经济责任审计、函询、约谈、行风评议、电视问政、“签字背书”以及民主、公开、科技等措施和手段,来增强监督实效;在执纪问责方面,要由过去单一性手段向综合性手段转变。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公开通报、典型曝光以及下发纪律文书、监察文书等手段进行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今后工作的方向,凡涉及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问题,能曝光的应尽量曝光,让人民群众来监督。对于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牵涉到非主要审查对象的其他干部违纪问题,也应追究“连带”责任,体现执纪到位。三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亟待落实。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一项具体任务,还包括督促基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前,乡镇纪委的现状距“三转”要求也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不专。通过对本地19个乡镇的调研发现,乡镇纪委书记参与本级党委、政府分工,平均分管5项以上工作,且很多时间和精力被经济工作、综合治理等占据,“主业”不突出。本地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近3年来的案件查办数据显示,这期间,1/3以上的乡镇纪委无真正意义上的自办案件。二是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机构不健全。按照机构编制,乡镇纪委应是一套班子,由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等组成;但事实上,乡镇纪委委员大多由党政办、团委、综合治理等部门负责人兼任,不能按要求担负起纪委委员的职责。三是乡镇纪委职能发挥受限。基层惠民政策的落实、各类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村居“三重一大”监管等本应由乡镇纪委监督,但往往由于其无力承担,最终由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检查。以上差距的客观存在,无形给党风政风监督机构的工作分散了精力,增加了压力。故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必须同时督促乡镇纪委一起转,乡镇党委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在这方面,党风政风监督同样是再监督和再检查,监督其真正落实。如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才能抓到实处,提高质效。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实现顺利地“转方式”,不会一蹴而就,需要通过一系列途径。

首先,需要转观念。转变观念,清除思想障碍是做好“三转”的前提。必须克服思想误区,做到真心转、真正转。“转方式”,就必须先转思想,树牢主责意识、主业意识、归位意识,切实履行好党纪国法赋予的基本职责。在工作实践中,要进一步破除与本位要求不一致的习惯定势。一是要破除“干得多、贴得近”就是市委、市政府信赖,大局意识强的观念,逐步退出影响主业的工作领域。二是要破除“查得大、处得重”就是查案有力、惩治坚决的观念,贯彻好抓早抓小、查准查快,依纪依法惩治,防止腐败分子“漏网”。三是要破除“管得全、伸得长”就是工作有为,监督有方的观念,聚焦监督任务,与业务部门工作保持合理“距离”。要实现转观念,必须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可以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如专题报告、讨论会等,切实把本地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转”要求上来,在全市上下营造早转、快转、真转的浓厚氛围。

第二、需要转机制。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其要旨是围绕监督主业,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在革新中求“转”,在改进中应“变”,以方式方法的转变提升监督实效。因此必须树立务本求实的态度,把握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内涵和规律,借鉴科学的管理理念,善于运用逆向思维、法治思维,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监督工作转机制,可以实行效果倒推,把目标管理的理念寓于执纪监督之中。破解监督工作职能泛化、主次混淆、责任不清、目标不明、四面出击、不问效果等问题,必须从转变思维定势、角色定势和改变工作模式入手,切实把突出主业主责的成效,作为履行执纪监督职能的首要目标,当成衡量工作优劣的主要尺度,坚决克服“工作无标准、目标随风飘、效果大小一个样”的问题。履行执纪监督职能,必须对每项工作的目标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止步于干工作,还须明确为什么干工作、要达到什么效果和目标。对监督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需要树立整体思维,以效果为终点一步步倒推工作计划,精心设计方法步骤、流程规则、时限要求等,在任务部署与目标要求之间搭起桥梁,强化过程管理,使每个环节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有据可依,确保既定时间节点达到既定工作效果。要按照“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层级清晰化”的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人员、落实时限,明确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何时完成,做到定岗定目标、定责定任务。每个监督工作人员都必须时刻保持“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明确最终目标,随时计量工作进程,按照完成任务目标的时限倒排工期,形成以效果倒逼作为的工作机制。

第三,需要寻求必要支持。市(县)级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能否取得实效,与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分不开。为此,一方面要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三转”精神和要求,争取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支持。另一方面,就“三转”工作要求,要主动与基层党委负责人进行沟通,为乡镇和市直部门纪检组织尽快实现“三转”争取支持。

第四,需要重新确责定位。要在转方式中积极履职,必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按照“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的思路开展工作,变大包大揽为综合协调,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一是在监督领域上要把握好“增与减”。一方面,可以探索采取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党委重大决策公开等方式,切实强化对同级党委和各级“一把手”、“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必须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加快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进一步收缩战线,明确重点,突出主业。二是在监督方式要上把握好“进与退”。一方面,要主动退出“贴标签”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在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的曝光、约谈、查处、通报措施上做好归位,在创新监督平台和监督手段如加强舆情监督、建立群众监督机制上做好进位,使监督执纪更为有力有效。三是在监督环节上要把握好“强与弱”。比如,在“三公”经费控管方面,可以年初通过明确“三公”经费降幅指标、各部门承担责任的方式来倒逼财政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责成问题单位追究责任,同时追究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六,需要有效载体。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不是凭空直转,而是要围绕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通过有效载体,解决具体问题,最终达到正风肃纪的具体目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反对“四风”,作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可具体以抓好七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为载体,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抓好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情况的执纪检查监督。必须从具体问题入手,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上报,媒体曝光,形成教育震慑效果。同时要出台相关制度规定,逐步向作风常态化制度转变。

总之,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理清思路,该加强的加强,该调整的调整,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真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党风政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根本好转。

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等,加强综合协调,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强化党内监督。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严格工作流程,推动用权公开;推动纪检监察组织贯通协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促使“两个责任”相互协调,共同促进。用好用实任前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离任阳光交接、“双述双评”等制度,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落实清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推动照单履职成为常态。

强化重点监督。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防系统腐败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统计领域数字造假治理、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责任追究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对接,建立长期协调、线索移送机制和专门工作台账,严肃查处相关问题。

强化专项治理。成立了工作专班,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扫黑除恶、教育医疗、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惠农惠民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治“四风”,不断拓展监督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以常态监督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

强化自我监督。加强机关党建,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打造政治过硬的党内“纪律部队”。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抓好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2021年,乌拉特后旗党风政风工作,在精准做好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同时,立足综合协调,坚持深抓实做,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全会及市纪委部署要求,推动党风政风监督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为打造廉洁乌拉特后旗亮丽名片作出积极努力。

抓住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这个“关键点”

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扭住不放,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人民立场,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要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深入基层听民意、察实情、解民忧、办实事。对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在遏制“四风”问题反弹的同时,从理想信念、工作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查找深层次原因,通过提高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铲除不良作风滋生的土壤。

抓住优化营商环境这个“关键点”

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简政放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政府及职能部门大幅消减行政审批事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主责主业,采取多项举措,加大跟踪督办、问责问效力度,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损害企业和群众权益的行为,实现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优化,推动政府及职能部门最大限度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

抓住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这个“关键点”

紧盯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加强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人防系统腐败、乱占耕地违规建房、违建别墅、吃饭打白条、“影子公司”、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工作及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下更大力气消除基层腐败生存的土壤,把制度治党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抓住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这个“关键点”

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以更大决心、勇气和韧劲,不断提升能力素质。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在履职尽责中展现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将学习感悟转化为干事创业、勇担使命的强大精神动力。强化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能力,始终坚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住纪律底线、追求道德高线,自觉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努力在“有守”中实现“有为”,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牵头开展对学院院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四风”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工作。

(三)牵头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

(四)负责对特设纪检监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完成纪委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纪委网站和微信平台日常维护,协助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

(二)负责干部廉政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党风廉政有关表格的报送工作。

(四)协助开展对学院院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四风”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工作。

(五)完成科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有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围绕民生工程、涉农资金兑现、干部作风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公开乡纪委办公电话作为举报热线,畅通举报渠道和信息来源。通过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问题整改大起底,发现有损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4件。在县纪委和片区纪工委的指导下,对这4件“四风”和腐败问题立案查处,给予4名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现已全部结案。同时以查处的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加强案件深度剖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教育警示全乡党员干部遵章守纪。

涉农惠农资金清理整改落实。根据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的安排部署,全乡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2020年至2020年的各项涉农、惠农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严格按照政策执行,清退农村低保408户568人62310元,清退城镇低保8户9人2330元,整改兑现残疾人慰问金1万元。

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总结

本人××,现任××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半年多来,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村党支部的关心下,经过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有序开展,在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村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多来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汇报如下: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为了更好发挥作用,我们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积极参加××镇党委政府举办的培训班学习,深入学习党在农村的惠农政策、法律法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知识等。经过学习培训,我基本掌握了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熟悉了监督工作流程,把握了监督要领和技巧,切实提高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起到了一定作用。我的工作表现受到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代表的肯定,在×年×月×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测评会上,我的测评结果为:信任。

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是实施监督工作的重要品质和首要条件。因此,本人十分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我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公开公正、公私分明,不徇私枉法,不滥用权力,把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工作之余,我坚持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信念,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反腐抗腐的能力。

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我深知自己责任重大。在履职期间,我坚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施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作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监督委员会成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参加村里财务收支报账审议会议,对村级各项开支进行认真审议,督促村“两委”在财务收支工作上趋于合理、规范。列席两委班子重要会议,认真做好记录,建立工作档案,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每项工作都有据可查。

“三资”问题事关村民的切身利益,管好了“三资”,是监督的关键。工作中,我们始终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进行监督,要求财务收支情况及时公开,接受广大村民监督,确保我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有效利用、资金安全使用。

以上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监委会一定认真对待、努力克服,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为推进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年4月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结

截至2020年4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收到问题线索655条,办结527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35件42人,查处“保护伞”问题33件38人,追责问责38件60人、5个党组织。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深化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一要紧紧围绕中央“基层减负年”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着力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要深入推进“三项”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对党员干部赌博行为处理的规定》《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三要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问题作为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四要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巩固拓展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专项治理成果,驰而不息抓作风、持之以恒纠“四风”,在全市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社会风气。

如何做好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三转”是党中央、中央纪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早转快转。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更要以“三转”要求为引领,自觉探索实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可行思路。以下,就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问题作初浅的探讨。

转方式是“三转”的必经路径。转方式,就是要做到应对有方、措施有力、落实有效。转方式不管怎么转,要坚持一个原则:就是要围绕转职能来转方式。职能转了,相应的工作方式方法也要与之相适应。故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首先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职能”的需要。

“转职能”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党内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并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督办违反党风政风规定的行为。适应“转职能”的需要,各地纪检部门相继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撤并了原来的党风室和纠风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任务不是原来党风室和纠风室工作任务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新的变化。党风政风监督室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新机构,主要任务是坚持不懈狠抓党风,以党风带政风促社风民风。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以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督办查办案件“两个拳头”作用,推动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转职能”,随之就要“转方式”。“转方式”势必需要两个改变。一是变“包打天下”为“术业专攻”,尽快解决“越位”问题。作为市(县)乡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转”,首先是要回归“主业”,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尽快调整角色定位,改变之前“无所不在”、“包打天下”的状态,实现“术业专攻”、“主业强化”,解决“越位”问题。其二是要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妥善解决“错位”问题。从本地实际来看,地方党委、政府习惯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方方面面“保驾护航”、“挡箭灭火”,适应“转职能”、“转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就要主动把“战线收窄”。党风政风监督机构更要依靠顶层设计和上级纪委的支持,坚定决心、严格落实、主动作为,围绕“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职能定位,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同时,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快查快办,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

其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提高质效的需要。

等本应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完成并提交上一级相关部门,而不是由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去包揽。同时适应“转方式”和提高工作质效的需要,在党风政风监督方式上,应该由过去“大而全”式的监督向灵活、务实的监督方式转变,注意运用明察暗访、巡视监督、信访举报、线索排查、信访督查、案件审查、经济责任审计、函询、约谈、行风评议、电视问政、“签字背书”以及民主、公开、科技等措施和手段,来增强监督实效;在执纪问责方面,要由过去单一性手段向综合性手段转变。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公开通报、典型曝光以及下发纪律文书、监察文书等手段进行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今后工作的方向,凡涉及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问题,能曝光的应尽量曝光,让人民群众来监督。对于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牵涉到非主要审查对象的其他干部违纪问题,也应追究“连带”责任,体现执纪到位。三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亟待落实。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一项具体任务,还包括督促基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前,乡镇纪委的现状距“三转”要求也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不专。通过对本地19个乡镇的调研发现,乡镇纪委书记参与本级党委、政府分工,平均分管5项以上工作,且很多时间和精力被经济工作、综合治理等占据,“主业”不突出。本地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近3年来的案件查办数据显示,这期间,1/3以上的乡镇纪委无真正意义上的自办案件。二是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机构不健全。按照机构编制,乡镇纪委应是一套班子,由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等组成;但事实上,乡镇纪委委员大多由党政办、团委、综合治理等部门负责人兼任,不能按要求担负起纪委委员的职责。三是乡镇纪委职能发挥受限。基层惠民政策的落实、各类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村居“三重一大”监管等本应由乡镇纪委监督,但往往由于其无力承担,最终由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检查。以上差距的客观存在,无形给党风政风监督机构的工作分散了精力,增加了压力。故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必须同时督促乡镇纪委一起转,乡镇党委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在这方面,党风政风监督同样是再监督和再检查,监督其真正落实。如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才能抓到实处,提高质效。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实现顺利地“转方式”,不会一蹴而就,需要通过一系列途径。

首先,需要转观念。转变观念,清除思想障碍是做好“三转”的前提。必须克服思想误区,做到真心转、真正转。“转方式”,就必须先转思想,树牢主责意识、主业意识、归位意识,切实履行好党纪国法赋予的基本职责。在工作实践中,要进一步破除与本位要求不一致的习惯定势。一是要破除“干得多、贴得近”就是市委、市政府信赖,大局意识强的观念,逐步退出影响主业的工作领域。二是要破除“查得大、处得重”就是查案有力、惩治坚决的观念,贯彻好抓早抓小、查准查快,依纪依法惩治,防止腐败分子“漏网”。三是要破除“管得全、伸得长”就是工作有为,监督有方的观念,聚焦监督任务,与业务部门工作保持合理“距离”。要实现转观念,必须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可以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如专题报告、讨论会等,切实把本地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转”要求上来,在全市上下营造早转、快转、真转的浓厚氛围。

精心设计方法步骤、流程规则、时限要求等在任务部署与目标要求之间搭起桥梁强化过程管理使每个环节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有据可依确保既定时间节点达到既定工作效果。要按照“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层级清晰化”的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人员、落实时限明确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何时完成做到定岗定目标、定责定任务。每个监督工作人员都必须时刻保持“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明确最终目标随时计量工作进程按照完成任务目标的时限倒排工期形成以效果倒逼作为的工作机制。

第三,需要寻求必要支持。市(县)级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能否取得实效,与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分不开。为此,一方面要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三转”精神和要求,争取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支持。另一方面,就“三转”工作要求,要主动与基层党委负责人进行沟通,为乡镇和市直部门纪检组织尽快实现“三转”争取支持。

第四,需要重新确责定位。要在转方式中积极履职,必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按照“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的思路开展工作,变大包大揽为综合协调,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一是在监督领域上要把握好“增与减”。一方面,可以探索采取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党委重大决策公开等方式,切实强化对同级党委和各级“一把手”、“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必须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加快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进一步收缩战线,明确重点,突出主业。二是在监督方式要上把握好“进与退”。一方面,要主动退出“贴标签”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在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的曝光、约谈、查处、通报措施上做好归位,在创新监督平台和监督手段如加强舆情监督、建立群众监督机制上做好进位,使监督执纪更为有力有效。三是在监督环节上要把握好“强与弱”。比如,在“三公”经费控管方面,可以年初通过明确“三公”经费降幅指标、各部门承担责任的方式来倒逼财政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责成问题单位追究责任,同时追究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

听取各组工作进展汇报并对各组工作绩效实行领导点评。对各单位治庸问责工作按月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并作为政风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举报投诉办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采取直办、交办、转办、督办方式予以处理。对交办各单位的投诉件一般情况办理单位应在7日内向市治庸办书面回告办理结果;紧急情况办理单位应当立即办理即时回告;重要复杂情况应在15日内办结并书面回告。对自办投诉件一般情况7日内办结紧急情况即办即结重要复杂情况15日内办结。对批转各单位阅处的投诉件办理单位应将办理情况每月进行汇总统计并报市治庸办。对实名投诉或投诉人留有联系方式的办理单位要在15日内向投诉人回复办理情况。四是明查暗访机制。明查暗访要认真履行工作程序每次明查暗访都要有记录台账。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研究及时处理。五是监督制约机制。要求治庸问责办工作人员要严守执纪办案工作规程和工作纪律严格保密忠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对违反办案规程和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去年以来本地还创新监督方法推进电视问政常态化通过邀请“一把手”现场接受电视访谈将“四风”问题通过“电视听证”公开亮出来让群众监督督促整改、跟踪问责倒逼职能部

第六,需要有效载体。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不是凭空直转,而是要围绕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通过有效载体,解决具体问题,最终达到正风肃纪的具体目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反对“四风”,作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可具体以抓好七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为载体,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抓好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情况的执纪检查监督。必须从具体问题入手,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上报,媒体曝光,形成教育震慑效果。同时要出台相关制度规定,逐步向作风常态化制度转变。

总之,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理清思路,该加强的加强,该调整的调整,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真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党风政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根本好转。

如何做好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青岛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平度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责任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以优良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一)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严守党的纪律放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增强组织纪律性,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二)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中央、省、青岛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贯彻执行***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讲话中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情况,坚决查处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以及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搞非组织活动、瞒报虚报个人有关事项甚至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三)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查处力度。对领导批办和移交的线索及时提出办理意见,重点关注和督促处置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的问题。做好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关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典型案件及时予以通报。

(一)严格监督检查。聚焦突出问题,盯住小事小节,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不断巩固和深化工作成果。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狠抓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四风”特别是“四风”变通变异问题。强化对执行中央、省、青岛及我市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办公用房、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刚性约束。

(二)从严执纪查处。畅通举报渠道,多层次、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对违纪问题坚持“三个一律”:一律从严核查,一律列入纪律审查,一律进行纪律处分;做到“六个不放过”:有了线索不调查不放过,查实了不处理不放过,典型问题不通报不放过,通报了不曝光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以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三)加强督导调研。强化督查督办,严格案件审核把关,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处理到位;及时约谈工作落实不力的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加强工作指导,深入剖析典型案例,针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开展专题调研,找准问题症结,制定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坚持和完善月报制度,强化综合分析,把握特点规律,为推动工作开展和服务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和通报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明确责任,促进工作开展。

(四)强化通报曝光。加强对“四风”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力度,并通过媒体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突出开展专题通报,把“四风”隐身衣、大办婚丧喜庆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专题通报的重点。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2015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重点任务分解到主管主责部门,做到责任明确,重点工作记录可查、可追溯。督促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完善党委(党组、支部)、纪委(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使责任内容细化、具体化,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虚化空转问题。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党委(党组、支部)每年年底前报送本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二)严肃问责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有责必问、违纪必究,着力营造积极履职、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督促下级党委、纪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督办一批问责案件。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制度,实行责任追究情况月报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纠正“四风”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各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通报各单位查处问题情况,年底全市通报查处、曝光“四风”问题情况。在责任追究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完善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成为新常态。

(三)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探索开展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工作。探索开展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工作。督促落实约谈、函询、诫勉等制度。

(一)督促职能部门正确履职。发挥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作用,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认真执行中央、省、青岛及我市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着力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民生领域资金监管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通过优化上线安排、强化问题督办等措施,提升《行风在线》节目质量。不断完善改进社会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增强评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组织开展基层政风行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二)严格实施倒查追责。加大庸懒散慢拖瞒治理力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治失职、渎职。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等问题进行督促纠正,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领导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加大对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围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开展调研,建立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

(三)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拓展督办问题线索来源,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受理移送程序。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镇(街道、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定期汇总分析各部门单位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案件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将环保扰民、违法排污、新建拆建工地扬尘、垃圾清运跑冒撒漏、部分国有资产违规租售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列为重点整治督办事项,对监管整治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进行问责,并对主责部门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四)加强重大典型事故督办。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督促相关镇(街道、开发区)、部门严肃查处事故中的失职渎职和瞒报谎报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

(一)积极探索发挥职能作用的有效途径。立足职责定位,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谋划部署、综合协调、督促督办、调研指导等职能作用。健全党风政风方面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和督促机制。加大综合协调执纪问责力度,对敷衍塞责、办案不力的,实地督办、约谈、通报。

(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党的观念和组织观念,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健全内控措施,建立双人查办案件制度、重要环节主动接受监督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

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

根据市纠风办和省民宗厅的有关工作部署,今年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扎实推进纠风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局被评为国务院第六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党风、政风行风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市民宗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了13人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

二、加强机关效能作风建设。

根据市委和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我局取消了3个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3个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1个行政确认项目,转变管理方式行政许可项目1项。目前,我局现有2个行政审批项目,1个行政监督项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同时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到法定时限的30%。

制订了《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三、认真查找问题并整改。

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召开8场次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广泛听取民族宗教界对市民宗局如何更好地服务民族宗教界、推动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关的意见建议。

9月9日,我局做客《政风行风热线》,与广大市民直接互动交流,倾听群众心声,直接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建议,对群众反映的关于民族成分变更和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以及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20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年内,认真办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件11件,“便民呼叫中心12345”投诉件32件、群众信访件35件、重点督办件和领导批示件5件、办结率100%。共发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征求意见表200份,收回181份,满意率达99%。

四、努力为民族、宗教界办实事。

(一)夯实基础,积极协调推进民族乡村发展。

1.全力协调推进扶持政策落实。以《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乡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为落实重点,协调落实帮扶配套资金。

2.加大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3个民族村村部建设;配合完成全市民族自然村通村公路硬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大自然村通村公路、安全饮用水、卫生所、造福工程配套设施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村“造福工程”建设。

3.加快民族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各民族乡村利用特色资源,发展苗圃、茶叶、食用菌、生态养殖、蔬菜种植、毛竹垦复等经济项目,推进民族村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增强民族村造血功能。

4.加强民族乡村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全市少数民族村主干培训班”,对全市50名民族村村干进行培训。

5.推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协调增拨民族中学和普通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推动民族中学普及推广蹴球、陀螺、高脚竞速和板鞋竞速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6.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推动全市24个民族村纳入市“双百工程”,5个试点村列入国家民委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第八届福建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上,我市代表团在运动会中获得2枚金牌、2枚银牌、8枚铜牌,同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

(二)注重实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化。

1.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方式。通过增设出租车车顶led屏宣传平台、开设《福州日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专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社区活动、制作民族工作特色宣传展板(宣传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现场咨询活动、举办少数民族传统民族文化“周周乐”展演晚会等宣传手段,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取得实效。

2.创新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新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试区建设,配合开展涉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调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城市民族工作基础。

(三)依法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安定稳定。

1.推进宗教专项工作的落实。深入推进“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基本信息登记工作、主要教职认定备案试点工作、宗教活动场所场所数据库基本信息登记工等宗教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依法管理。

2.强化宗教三级工作网络建设。完善宗教工作基层考核新机制,协调将宗教活动场所的基层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统战委员、基层综治委员的职责范围,与综治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3.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热难点问题。积极协调推进泛船浦天主教堂、清真寺工程等寺观教堂改建和建设问题;积极跟踪协调几处宗教房产归还市宗教团体等宗教历史遗留问题。

(四)加强引导,促进宗教界服务社会取得成效。

1.加大传统宗教文化宣传推介力度。指导举办第十七届南国牡丹节暨书画展、第二届佛教青年僧伽高峰论坛、“海上丝绸之路与福州开元寺”学术座谈会、第二届“和谐之声”音乐会等多场宗教文化活动。

2.推进宗教文化对外交流交往。指导举办以“中华九仙,福佑两岸”为主题的第四届中华梦乡福清石竹山梦文化节、首届“两岸白马王文化节”、“两岸宫庙叙缘交流会”、以“弘扬临水文化,两岸共享平安”为主题的陈靖姑文化节等多场次宗教文化交流活动,并指导市道协组织道教界人士赴台湾参加两岸“会香祈福”活动。

3.搭建宗教界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的桥梁。开展以“公益助学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助学活动,为我市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现场募集善款55万多元,并开展2场义诊活动。

我们将以中共中央和中纪委“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省、市纪委“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为契机,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树立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良好形象。

党风政风监督

近年来,我国党风政风的监督机制逐渐完善,形成了党委主体、纪委监察部门、人大及其他群众监督的多元化格局,加强了党风政风的监督力度,有效促进了党风政风的向好发展。在我参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党风政风监督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党风政风监督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有例外。党风政风监督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能有任何例外情况。只有将党风政风监督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才能形成一种节约文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在我的工作中,我始终坚守原则,严格执行党风政风监督制度,对问题线索进行及时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这样一来,在党员干部中形成了风气,促使大家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力争做到廉洁奉公。

其次,党风政风监督需要注重触角的延伸。党风政风监督不仅仅是纪委监察部门的工作,更需要广大党员、人民群众的参与。广泛开展党风政风的监督工作,扩大了监督的范围,确保了监督的有效性。在我的工作中,我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党风政风监督,鼓励他们发挥自身的作用,通过互相监督、相互提醒,共同构建起一个严明的监督网络。同时,我也积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真正做到了群众监督、监督群众。

再次,党风政风监督需要精于细节,注重工作激励。党风政风监督是一项繁琐而细致的工作,在实践中我们要注重分析具体问题,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加以解决。同时,在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处理时,我们也要注重工作激励。只有将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与及时肯定表彰勤勉服务、廉洁自律的行为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种正确的工作观念,从而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发展。

另外,党风政风监督需要着力培养干部队伍。干部是党风政风监督的重要主体,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廉政建设的成效。因此,我们必须着力培养、选拔那些德才兼备、廉洁高效的干部,为党风政风的监督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在我的工作中,我注重与干部的沟通交流,关注干部的成长和进步,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问题,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能力。通过不懈努力,我成功地培养出了一批廉洁奉公、事业有成的骨干干部。

最后,党风政风监督需要注重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提高党员干部廉政观念的重要途径,也是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的工作中,我注重加强对党风政风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党员干部普及党风政风的基本知识,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纪律观念。我还通过开展党组织生活会、廉政演讲比赛等活动,激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强廉政建设的实效性。

总之,党风政风监督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它的有效开展对于确保党风政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参与党风政风监督的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党风政风监督的重要性,并且通过实践得以一定的体会和心得。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能更好地发挥党风政风监督的作用,为党风廉政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如何做好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适逢中秋、国庆佳节,纠“四风”又到了重要节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扭住不放、严肃执纪,是当前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派驻机构开展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不但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在最容易滋生问题的时间点上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又要把握好部门特点,立足驻在部门的实际开展工作,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充分认识当前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派驻机构开展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从派驻工作实际出发,从监督对象的特点出发,正确对待可能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解决好制约工作开展的不利因素。一要防止麻痹懈怠。派驻机构监督对象范围较小,查处“四风”问题的实践经验较少,有的单位甚至长期没有相关问题的处分和通报。久而久之,有的派驻机构就会把“四风”问题当成小概率事件,产生麻痹松懈心理,疏于问题风险的防范。二要防止先入为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多在同一地方办公,对驻在部门情况比较熟悉,容易对一些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情况作出先入为主的判断。有的派驻机构在核实这些人的问题线索时,容易受到主观印象的干扰,影响了客观性、准确性。三要克服畏难情绪。在纪律审查方面,派驻机构确实存在办案人员少、协调力度小、手段方法有限等不利因素,“四风”问题线索的核查,也依赖于办案的能力和手段。有的派驻机构过于强调客观困难,而在主观方面努力作为的动力不足。四要避免监督死角。派驻机构工作千头万绪,党风政风监督只是其职责的一部分。实践中容易顾此失彼,对一些看似轻微的违纪问题无暇顾及或者能拖就拖,留下了监督的空白地带。

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派驻机构既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又要善于从工作实际入手,借助各种有利条件开展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使“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更好地发挥出来,使监督执纪问责得到更好落实。一是监督要“未雨绸缪”。党风政风监督不同于其他工作,特别强调监督的提前性和预防性,要在问题形成之前或形成之初及时采取措施。派驻机构要发挥和驻在部门“同一地方办公,同一口锅吃饭”的便利条件,平时就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对于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都要关心和了解,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前端,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研究、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二是执纪要“动辄则咎”。驻在部门有不少党员干部都是行业领域的专家,容易只注重业务钻研,而忽视政治学习,淡化纪律意识。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违纪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纪律所禁止的,然而悔之晚矣。以往派驻机构遇到这类情况,基于对当事人的同情,经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搞下不为例。如今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应当转变观念,把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与厚爱统一起来,通过对小错误的纪律追责拉响警报、亮起红灯,给这些犯错误的党员干部留出踩刹车的“缓冲带”,小错即止。三是问责要“以儆效尤”。综观驻在部门整体,一些部门和单位的情况具有相似性,比如,有的部门和单位公车和办公用房配备超标,却没引起重视;有的部门和单位出国任务较多,在执行外事规定方面较为随意。针对共性问题情况,就应当采取抓典型的办法,对同类问题深入研究,严厉问责,发挥好警示作用,引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觉行动,抓好整改。如此一来,问责就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所以说,派驻机构要用好问责这把利剑,做到敢问责、善问责,把问责作为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利抓手。

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

今天观看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节目法院专场,深受教育。这是一档既能把百姓的心声向党政机关传达,同时又能为党政机关带来建设性监督的节目。这一期节目,给工作在法院的我带来深深的思考。作为一名执行战线的员额法官,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光荣使命前,如何用心去回应群众的诉求,用力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当下百姓最关心的事情,更是我们执行法官需要思考的问题。相信所有龙江法官在收看到本期节目后,都会深刻反思自己从前是否曾经有过漠视群众利益、无视群众诉求的行为。都会提示自己今后如何与人民群众换位思考,更好地工作,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风政风

近年来,党风政风监督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也是一项重要的责任。通过参与和观察,我深刻体会到了党风政风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我总结了以下的心得体会。

首先,党风政风对于国家和人民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党风政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领导水平,影响着社会安定和人民的幸福感。党风政风好,有利于政府工作的高效运行,能够有效地服务社会大众,推动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党风政风差,不仅会导致国家的不稳定和政策的不实施,更会给人民带来不满和不信任。因此,监督党风政风的改善和建设,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职责所在。

其次,党风政风监督能够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过去的一些腐败事件和权力滥用案件,使得国家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受到了严重损害。通过加强监督,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的现象,政府能够重树信任,提高对公民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同时,加强透明度的监督,能够让政府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提高人民对政府工作的知情度和参与度。这不仅能够促进政府的公信力恢复,也能够为人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供保障。

第三,党风政风监督可以促进政府工作的合理化和科学化。党和政府是依法行政的,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不合理和不科学的现象。通过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能够及时发现这些问题,并及时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比如,在经济发展中,政府在投资项目上可能存在浪费和不合理的情况,通过监督能够发现这些问题,并提出更加科学和合理的投资方案。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还能够优化资源的配置,为国家和人民的发展做出更好的贡献。

第四,党风政风监督可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运行。基层党组织是党风政风建设和监督的主力军,通过监督和检验,能够发现并解决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监督,基层党组织可以提高自身建设的水平,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对党风政风的自我约束和监督意识。同时,通过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能够加强对有问题党员干部的约束和管理,确保党员干部的行为符合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

最后,党风政风监督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感自己在监督党风政风方面的力量微小。但是,每一个人的监督都是孤立的,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才能够形成对党风政风监督的合力。因此,我们需要倡导全民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党风政风监督,才能够真正实现党风政风的好转,推动我们的国家和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总之,党风政风监督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参与监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促进政府工作的合理化和科学化,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运行,形成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才能够实现党风政风监督的良性循环,为我们的国家和人民谋福利。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一个更加繁荣富强、民主法治、和谐有序的社会而持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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