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村治理试点村方案范文(14篇)

时间:2023-12-06 07:21:24 作者: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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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全市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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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建设。

(二)推动自治实践,提高自治水平。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四)注重德治引领,弘扬时代新风。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做到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乡村治理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将乡村治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重视不够、任务落实不力、工作进度滞后的,要予以追责问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负责基层小微权力微腐败等问题惩处。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等工作。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平安乡村建设等工作。市委统战部牵头负责乡贤摸底等工作。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工作。市司法局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建设等工作。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牵头负责做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发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要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驻村干部培训,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积极发挥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全面开展工作。分级分类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乡村治理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20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确定乡作为全区唯一的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乡,为切实做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全面推进我乡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我乡社会治理水平,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法治保障,凝聚高效发展合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乡作为农业乡镇,素有“文化兴乡一枝花”的美誉,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结合传统的剪纸、农民画、民乐队等群众自建组织,实现群众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从而在全乡探索推行乡村治理的新路径。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作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的标准,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能力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召开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大会,力争实现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对党组织书记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制定出台《乡村街党组织书记队伍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2.加强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基层队伍稳定,提升干部队伍薪资保障。大力吸引优秀人才到村任职,逐年增加村干部绩效工资标准。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鼓励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奉献精神强的人员到乡扶贫工作站、城管队伍中跟班学习,经考核合格直接安排到村任职。注重从致富能手、返乡经商人员、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有潜力的党小组长,选优配强村民小组长。(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3.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利用“”加强对广大党员思想教育,开展党员联帮户、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每个村街开设3-5个党员先锋示范岗,按月开展党员先锋评比,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带头示范作用。(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4.提升基层组织管理。推动经济强村战略,大力发展产业,逐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到2022年,实现村集体经济全部达20万元以上,其中有2个达到50万元的村。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优化基层组织硬件环境,实行“一室多用”,进一步规范村级活动场所,打造村、村、村党建示范点建设。(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二)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

1.规范村民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各村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完善村务监督机制,纪委监委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指导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民政办、纪委办、各村)。

2.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增强民主决策参与,按照“四议两公开”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引导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协商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议事决策作用,利用村小组会、板凳会议、农民夜校、老年学校等开展议事活动,真正把决定权交给村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民政办、妇联、团委、各村)。

3.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栏,将党务、村务、财务分项分类列入监督内容,每3个月公开一次村级财务状况,打造阳光财务。成立村民理财理事会,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计监督职责。(牵头领导:朱国富,责任单位:纪委办、财政所、各村)。

4.完善村规民约。制定门前三包,明确保洁责任区域。组建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乡贤文化促进会,深化道德评议、乡贤议事活动,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忤逆不孝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以汪墩村为先行试点村,积极鼓励本村的社会贤达人士组成乡贤议事会,为乡村治理发展出谋划策,2020年7月后在全乡全面推广。(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明办、民政办、各村)。

(三)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

1.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一村一辅警”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整治毒品犯罪活动。各村设置宗教协管员,加强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大力开展农村微腐败整治。(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2.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各村组建卫生保洁队、乡风文明劝导队、治安巡逻队,结合环境卫生、道路管护、移风易俗,开展日巡夜巡季巡活动,不断增强农村治安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切实加强对邪教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人群管控服务,坚决预防极端事件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3.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创建洞阳村、花寺街道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动法治文化载体和阵地建设,到2021年底实现村村建有法治文化广场。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到2020年底全乡“法律明白人”全部轮训一遍,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法制培训,把基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司法所、各村)。

(四)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

1.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创建活动,村、村为市级示范点,村、村、村、村、村为区级示范点。每年开设两期以家风家训、德育美育、好人好事为主题的道德讲堂,宣讲先进典型事迹。各村成立民乐队、舞蹈队、戏曲班,通过乡村春晚、农民丰收节等演出的方式塑造可亲、可敬、可学的模范形象,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妇联、文明办、各村)。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发挥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作用,注重培养党员、积极份子,各村开设青年读书班。利用党员活动室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剪纸、农民画、书法艺术家举办乡风文化节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妇联、团委、各村)。

3.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村级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训计划,试点配备村级文化组织员。加强村级文化长廊(好人馆)建设,传播“好人文化”。村、村为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村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各村设立“善行义举榜”、“红黑榜”,对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褒扬正面先进,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酗酒赌博、薄养厚葬等旧风陋习,曝光反面典型,引导形成正确价值取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文明办、各村)。

4.开展文明新风评比活动。营造乡风文明新风尚,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五好一美”“好媳妇、好婆婆”“优秀家风家训”评比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清洁庭院”评比。分年度做好村、村、村、村、村市级卫生村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妇联、团委、文明办、农综站、各村)。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

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工青妇、法学会等群团组织在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激发参与意识,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党政办、工会、妇联、团委、司法所、综治办、农综站、各村)。

1.实施准备(2020年4月):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分工,拟定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审核。

2.宣传发动(2020年5月-6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广泛开展乡村治理工作宣传发动工作,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加强上下联动,让广大乡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活动中来。

3.组织实施(2020年7月-2021年12月):对照试点示范内容,按照各项目标、任务及要求,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敢于担当,着力解决基层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试点示范内容落实落细。

4.巩固提升(2022年1月-2022年12月):总结完善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的成果,进一步抓整改、补短板、促提升,形成乡村治理的典型经验。

到2021年12月,辖区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较大的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基本达到可复制,能推广的试点示范效果。

1.组织领导。成立乡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乡村治理的整体谋划、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和综合考核等工作。牵头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精心谋划,细心组织。责任单位根据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对辖区乡村治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3.督查考核。乡党委、政府将定期调度全乡乡村治理工作,及时通报各村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履行乡村治理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严肃问责,确保我乡乡村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七)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三)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四)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五)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有序开展。试点单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中央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试点方案编写、试点组织实施、试点经验总结中全程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协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四)加强经验总结。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年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试点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根据《中共__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__县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定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文福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理水平等,创建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需要。

(二)基本原则。一是党建引领,规划先行。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齐心协力建设美丽乡村。根据文福镇总体规划、各村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树立“强化保护、合理开发、科学管理”的理念,着力打造建设美丽乡村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8村1居委等不同村的特点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遵循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全力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同步推进我镇各村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基层治理、环境风貌建设,最终实现我镇全域梯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良好局面。三是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逐步提升各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农民主体,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激发内生动力,鼓励广大农民投身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设中来。

(三)工作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大力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启动我镇示范村的示范创建,重点推进沿国道、沿村道、沿旅游景区、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沿”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对照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重点对省定贫困村鹤湖村、白湖村及面上村长隆村进行连片建设,以白湖村“院士之村—羊岃”、鹤湖村“岌湖新村”建设为示范点,将投资1500万元精心打造白湖、长隆“仓海诗廊——百名书法家诗画长廊”等亮点工程,努力将“仓海诗廊”打造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红色革命文化教育、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青少年科学兴趣培育、长寿养生体验”基地,串珠成链,精心打造旅游精品路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逐步建成“山青、水秀、村美、民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辐射带动全镇建设,从而推动实现乡村振兴。

文福镇是__县的工业重镇,至2019年底,我镇工农业总产值17.89亿元,比增6.4%,其中工业产值12.79亿元,比增6.1%,农业产值2.59亿,比增6.3%,第三产业总产值2.51亿元,比增8.7%。但历年来资源开发较多,扬尘污染较大,环境基础较为薄弱,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广大农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愿望十分迫切。为此,文福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村容村貌和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小康为目标,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全域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整体提升改善文福人居环境。

文福镇将紧紧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对标《__县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和重大需求,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基层党建建设、经济社会建设、权力清单和简政放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平台建设”五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探索“聚核赋能、联动融合、多元共治、共同缔造、数字贯通”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强化主体责任,建设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深化实施“三强四带”,增强基层党组织领航能力。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镇党校,对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同时,镇党委每年对村“两委”干部集中培训2次,增强村干部引领发展能力。镇党委要督促村党组织要组织做好村级议事、决策、服务和监督等工作,强化各村(社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参加“认种一棵树、认扫一条路、认管一条圳”活动,发挥“四带”作用,带动群众共同美化维护村庄环境。二是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管好基层党组织领头人。压实镇党委书记抓“头雁”工程的直接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在“选、训、激”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党务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工作热情,切实破解“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三是强化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扎实推进抓党建促治理,培育发展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执行、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民理事会参与,村民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同步发展的村级治理组织体系。坚持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在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规范组建村民理事会,充分发挥村民事务理事会的作用,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服务,进一步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

(二)推进治理速度,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通过党建引领下的村民议事协商机制,商定村庄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落实文福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规划,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促指导抓好任务落实。继续加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明晰农村产权关系,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激活农村各类要素,促进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释放产权制度改革红利。密切加强集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集体成员既看得见集体资产,又摸得着改革红利,“分得一分钱,既是一份钱,也是一份权”。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将“散”的农民重新“聚”起来,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同时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大集体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加快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到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三是全力推进长寿产业做特做活。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目标,规模化种植长寿辣椒、香芋、蜜柚等经济作物,灵活走好“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路子。发展实施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带动长寿食品种植基地和长寿食品加工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基地带动农户+农户拉动创收”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子,促进群众勤劳致富。突出发展长寿生态健康旅游,围绕观光体验、特色文化、休闲文化、美丽乡村等旅游业态,拉动乡村休闲旅游和长寿食品生产开发加快发展。四是深入推进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继续以白湖村、鹤湖村两个省定贫困村为主战场,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巩固帮扶成效,继续探索并不断完善产业扶持、技能扶持、资本扶持和不断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三加一”精准扶贫战略。扎实推进村道硬化、集中供水、雨污分流、垃圾处理、标准化卫生站、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省定相对贫困村鹤湖村、白湖村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五是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与民生建设,以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为乡村经济发展护航。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百企帮百村”等工作,通过对农村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集约利用,全域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吸引外来资本进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持续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鼓励企业科技型创业、创新型发展。通过发挥多个工业性企业的创业优势、丰富的石场资源优势和土壤环境优势,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契机,借助自身资源优势发挥科技创新精神,推动企业良性竞争发展。借助县委乡村技能人才培育工程、乡村紧缺专业人才招募计划,大力引进培养现代农业高端人才,鼓励引导文福外出新乡贤反哺故里报效乡梓,到2020年初步形成一支爱农村、懂农业、支撑引领乡村振兴发展的人才队伍。推广名人效应,开拓人才培养新阵地。利用文福镇“院士之村—羊岃”的规划设计,打造“文化、生态、科技”三合一的品牌效应。利用新农村建设生态长寿之乡吸引海内外人才,鼓励人才落户建设“科技文福”,打造科技文化生态圈,推广“院士之村”。

(三)突出治理广度,实现权力清单和简政放权建设多元共治。

一是梳理村级权力清单,打通权力监督梗阻。按照“以权定责、权责一致、依责监督”的原则,打通村务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权力运行全过程,全面梳理村级权力清单,以明确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明晰村务工作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事项来源依据、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违反规定责任追究等六项内容,使干部群众都能“看图说话”“照单办事”。群众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期答复、按时办结,使监督内容清晰,主体明确,效率提升。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村党组织提名村监委会、监事会、村民理事会成员的制度,实现党组织对村级监督组织的领导。规范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纪委对村务决策、村务管理、村务公开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监督,形成村务监督上下联动的格局。配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拓展提升村务监督效能,进一步完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乡村便民服务体系。二是探索建立党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络站,在现有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基础上,建立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村级联络站点,形成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基层民主的重要平台,使之成为强化代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扩展村务监督效能的重要载体,强化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在支持、提升村务监督工作中的功能。三是推动简政放权建设,探索农村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机制,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创新。在既有实践基础上,坚持把党的领导、议事制度规范、村民有序参与、信息及时公开、权力监督有效的民主协商流程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乡村有效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村级民主协商工作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从议题的确定,到协商的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保证协商结果与党的方针政策相一致。搭建协商平台,以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以及村民理事会制度为基础,在各村普遍建立村民议事室,作为民主议事的平台。规范议事范围和参与主体,确保涉及村务、财务的重要事项以及村民关心的重大事务都要经过民主协商来决策,参与者既包括利益相关者,也包括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理事会成员、各村民小组组长、普通村民等,确保参与者的典型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规范议事协商的流程和制度,保障民主协商从议题形成、组织方式、议事过程到议事结果公示和执行全流程有据可用、以规行事、以理服人。加强对村级民主协商的管理监督,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推动协商决议公开,执行全面监督,并对民主协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一是以三治结合为契机激活乡村内生治理动力,发掘内生治理资源。鼓励以村庄为单位开展自主性的治理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配合文福镇2020年重点部署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专项行动,培育和提升农民参与意识和有序参与能力,合力完成环境基础整治任务,实现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持续组织发动群众整治环境脏乱差,推动基层普遍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一要继续大力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认真做好“绣花”功夫。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进行拆除清理整治,逐步改善村容村貌。继续做好农村拆旧复垦工作,盘活农村闲置土地,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二要结合“绿道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继续稳步推进建成具有客家山水特色旅游景点“仓海诗廊”和“逢甲故居—幸福故里”,完善对白湖至逢甲故居一带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将长隆村、逢甲村分别打造为干净整洁村和美丽宜居村。三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统筹规划、梯次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四要让群众自发参与到美丽乡村“五美”环境建设行动中来,打造具有文福特色的“美丽村屋”“美丽庭院”“美丽村道”“美丽田园”“美丽河溪”,在文福镇白湖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广泛开启新一轮的环境整治工作,以激发村民内生动力提升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整体提升改善文福人居环境,从而实现文福镇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是以三治结合为核心探索村庄有效治理机制,重点补齐德治缺口。开展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法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规范运转机制,推动村级组织振兴,扩大村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作用。打造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深化农村普法教育,提升“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及“回头看”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农村法治水平。建立由村民代表、党员议事代表、村民理事会理事长、村监委会成员以及外出乡贤、政府工作人员(驻村县、镇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开放式村级协商议事会制度,拓展乡村治理中的德治空间。通过加强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协商议事会决策制度、村民委员会执行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三是强化传统文化资源的利用能力,推动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化。系统整合、开发文福镇辖区内以民俗文化、乡贤文化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搜集整理治理组织、村规民约、乡村文化活动中蕴含的传统治理智慧。依托既有乡村治理体系,搭建区域融合治理平台,建立镇、村、理事会三级议事会,讨论容易引起群众纠纷、区域矛盾的公共事务,使村庄治理与村庄和谐发展协同推进。组织开展家规祖训、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集中清理、修订工作,支持和保障村规民约在传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新风、淳化乡风民俗中发挥社会规范作用。

(五)推动数字贯通,坚决推动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平台建设。

探索推行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让数据多运行,让百姓少跑腿”,为农村群众提供标准化、便利化和阳光化服务。一是推动镇、村综合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推动乡村公共服务向智慧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二是优化服务程序,简化办事流程。贴近群众,多从群众身边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加大力气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简化办事程序、手续。以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为支撑,采取“村级平台协助办理、镇级前台综合受理、县级后台分类办理、乡镇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简化优化群众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三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通过修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计划投入100多万元对文福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提档升级,配套党建宣传、健身器材、篮球场、停车场等,不断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对205国道文福圩镇段继续进行环境美化、道路净化、路灯亮化建设,方便群众出行,优化圩镇环境。筹措资金,规划新建暗石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利用已经普及的信息终端,配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推动管理服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借助镇、村两级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全天候、零距离地做好服务工作,让群众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在家门口就能把事办成。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8月至2019年9月)。召开文福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举行试点工作专题座谈会,确定试点村,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做好前期调查摸底、调研和准备工作。广泛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宣传发动工作,加强上下联动,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来。

(二)组织实施和探索提升阶段(2019年10月至2021年6月)。全面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各项工作任务。提升乡村治理机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机制的联动融合,完善镇、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继续创建“民主法治村”,不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整优化村民理事会建设,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完善村级权力监督体系,组织村民开展制度机制的运用执行,把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提升乡村治理的信息技术利用能力,打造镇、村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

(三)总结评估和经验集成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总结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果,推广运用在乡村治理创新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办法,形成典型经验。对资料立卷归档。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各村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整合各类村庄概念建设项目,包括文明村、生态村、卫生村、平安村、民主法治村、幸福村居、美丽乡村等,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各记其功原则,全部纳入乡村振兴发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的总体要求统一实施。采取激励奖补、先建后补,结合“一事一议”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三)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各村乡村振兴工作进展台帐,镇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落实。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规划先导、财政引导和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把整体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建设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利用报刊、微信、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和先进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南沙区帮扶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村镇结对挂钩帮扶,形成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的良好氛围。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及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建立我镇乡村治理新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__〕__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__〕__号)和《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中农发〔20__〕__号)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结合本镇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乡村治理问题调研,结合我镇乡村治理的实践与创新,编制完成__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统筹谋划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乡村治理示范村的申报创建工作。20__年,在全镇2个村(前进村、西游村)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探索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模式并积累经验。20__年,逐步将范围扩大到全镇,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乡村治理的制度机制,全方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新模式。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

1.建构网格化治理模式,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将创新社会治理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服务管理深度融合,按照资源整合、功能融合、力量聚合的要求,成立镇村组三级社会治理机构。按照“集约、整合、互联、开放”的原则,融合打通各类民生民安渠道,建设一套包含日常办公、问题收集、吹哨报到、联动指挥、视频巡查、平台监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综合展示等多个功能应用的指挥平台,畅通群众参与共建共治的渠道和方式。网格内村党组织作为责任单位,要以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为目标,扎实做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各项基础工作。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镇党建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和方式。因地制宜将外来人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对象,破除外来人口管理难的难题;基层党组织走出机关,组团式集结外来人口中的各界精英特别是流动党员,让外来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管理;培育外来群众的社区意识,营造基层民主协商和居民参与自治的良好氛围;出台更具包容性的社会政策,畅通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尊重其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派出所、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3.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村庄全域布局规划、新农村建设、村庄清洁行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到20__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5%;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厕所革命”工程、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门塘整治工程。20__年,加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推进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鄱阳湖沿线全部村庄截污控污,农村无害化厕所全覆盖,同时不断强化工作协调机制,逐步建立“五定包干”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与村民环保意识水平;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20__年6月选择行政村(前进村、西游村)进行试点工作,20__年12月底前全面推进我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保障农民户有所居,实现耕地保护,农业现代化发展;鼓励农房改造聚集,实现农村土地集约化利用,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新社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全覆盖,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实现规模化经营。

(镇城乡建设办公室牵头,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4.实施脱贫攻坚行动,狠抓产业扶贫,通过光伏、资产收益、特色种养殖业、电商、消费扶贫等积极构建多层次产业脱贫格局,实现无劳动力和弱劳动力贫困户产业扶贫广覆盖;实施就业脱贫,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者实现就业全覆盖,积极开发新的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实现应扶尽扶;巩固安居扶贫成果,在危房改造全面清零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强化教育扶贫;落实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确保贫困户医疗报销比例达到90%的适度水平;筑牢保障扶贫,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拓宽金融扶贫,鼓励有产业发展意愿贫困户贷款,新增扶贫小额贷款;持续巩固贫困村脱贫质量,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牵头,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5.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成全镇120个镇、村、组三级清产核资任务(其中:乡镇级1个、村级16个、组级103个),理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关系,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强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村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鼓励更多资金、人才、技术等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动,突出因地制宜,深化改革创新,实现资金、资产、资源等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让资产“活起来”,把资本“引进来”,把资源“用起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党建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6.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扎实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经管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7.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激活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使社会组织成为乡村基层组织的有力帮手。

(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8.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保障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其他必要支出,不断提高村级组织自我发展、自我保障能力。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9.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按照“四室一站一场一栏”(村议事室、村接待室、村图书阅览室、村民教室、村民服务站、村民广场、村宣传公示栏)标准化建设,新建重建、维修改造村级活动场所。全面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整体功能,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村里办公议事、党员活动、便民服务等工作的综合阵地。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0.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积极推进村民自治下移,探索自然村自治或村民小组自治新途径,通过自治组织的建设来提升乡村社会的治理能力、重建乡村社会和谐。

(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1.因地制宜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紧密联系各村实际,形成价值引领、合法合规、群众认可、管用有效的村规民约;用制度和法规约束村(居)民,教育广大村民要自觉遵规守法,探索提高村规民约约束力的有效途径。

(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2.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实现全镇各村全覆盖。在各村摸排符合申报公职律师条件人员,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室作用,在村民委员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在20__年推进全镇公共法律服务室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20__年底实现全镇公共法律服务室全覆盖;以政府购买形式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村(居)干部及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增强村(居)依法治村(居)法治为民意识。充分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促进乡村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切实夯实农村基层法治基础。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农村基层组织依法治理。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我县组织“七五”普法暨农村“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师团对各单位、各乡镇进行巡讲,认真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到20__年底,全镇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4.推广“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村(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矛盾纠纷调处中的指导作用,利用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平台调处基层矛盾纠纷,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社区的纠纷调解,禁毒康复教育培训,关爱儿童、公益慈善、邻里互助等活动,构建不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的社区治理新机制。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镇派出所、镇团委、镇妇联、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5.浓郁文明乡风。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按照“七有六无”标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建设不少于1个乡风文明示范点,因地制宜,在全镇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村史馆,把时代新风与乡愁乡韵有机融合起来,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氛围,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爱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6.强化乡村道德约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具体化,融入村规民约,融入家规家训,渗透到农村生产生活各个方面,让村民用自己的价值规范进行自我约束;实现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村民议事会“四会”全覆盖,吸纳村干部、高德长者等人员,自主解决农村道德领域各种难题;深入推进绿色殡葬、文明祭祀新风尚,大力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积极推行“道德红黑榜”发布制度,通过舆论的力量约束农村不道德、不文明行为,弘扬崇德向善的社会正能量。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7.加强道德榜样人物引领。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开展“道德模范”“昌南新乡贤”“昌南好人”“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家庭”等各类道德榜样人物的推荐、评议、评选和表彰活动,倡导基层去评选,评的对象由村(居)推荐、镇审核,大力宣传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把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结合起来,让道德榜样受礼遇、受尊崇、得实惠,用榜样的力量带动村民奋发向上,用美德的感召带动邻里和睦相处,推动形成向善向好的社会风尚。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七)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

18.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决策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一审核一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微小权力监督机制,制定权力责任清单,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着力铲除农村领域“微腐败”的滋生土壤,严惩农村基层干部“微腐败”。

(镇纪委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镇党建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9.落实民主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并紧密结合村情实际,依法依规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级项目工程建设情况、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党建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0.规范村级会计核算监督,乡镇“村账乡代理”部门要切实搞好会计核算,履行会计监督职能,通过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村级集体经济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并系统完整、真实有效地提供会计资料,进行会计分析,从而达到监督与控制并重的目的。同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三资”监管平台,实行会计电算化,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及运行情况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信息共享。

(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1.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监督,拓展审计覆盖面,加强村小组财务审计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抓好村干部经济责任、农民负担、征地补偿费、集体公益项目等村级重大事项的专项审计,并及时向村民公布审计结果,同时抓好审计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镇城乡建设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八)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

2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级民主协商,健全村级议事制度,探索建立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健全小组长和妇女小组长议事制度,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协商方法,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协商格局。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妇联、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3.加强妇联、团支部、残联、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妇联、镇团委、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4.建立村民议事协商信息平台,让在外务工经商的村民能及时参与本村协商议事;拓宽村民议事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镇社会治理办公室、镇派出所、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九)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

25.实施“互联网+”平台建设,将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模式广泛应用到乡村治理中,促进乡村治理体系的规范化和治理功能不断优化。有机整合信息管理系统和党建服务、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及各部门职能,较好解决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不愿意”和“不方便”的问题。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6.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遵循“百姓咨询、政府出资、律师竞答、受众免费”的思路,建立“法治新昌南”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启我县线上线下全方位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时代,开创“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新局面。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一)方案编制阶段(20__年__月)。成立__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明确第一批试点试点村(前进村、西游村);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乡村治理问题调研,结合实际,编制完成__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报备。

(二)启动试点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组织召开镇、村、组三级大会,全面部署试点工作,统一思想,责任到人,全面抓好试点村试点示范领域的同时,推进各相关领域的试点示范工作。各实施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制定试点计划并抓好推进,力求内容多样、覆盖全面,按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全面优化完善相关领域乡村治理各项制度机制。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工作进展情况中期评估,于11月中旬形成本阶段总结报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推行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总结第一批试点村和各领域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在全县范围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于11月中旬形成本阶段总结报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__月)。全面系统总结试点示范工作各项成功经验,镇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试点示范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验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通过2年的系统推进,全镇基本实现:

(一)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党委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清晰明确,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二)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各村基础设施配备完善,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展,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有力。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得到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各类群众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得到提升,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治理全过程。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群众自治机制充满活力,党内基层民主带动基层群众自治,党的建设引领乡村治理。

(四)乡村自治依法规范。村民自治制度理事健全、议事形式丰富,村务监督机构普遍建立并依法参与监督,村规民约为广大村民知晓并认同,能有效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

(五)文化道德形成风尚。农村德治氛围浓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得到践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的榜样模范力量得以发扬,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不良社会风气得到有效治理。

(六)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农村法治服务体系得到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得到普及,法治队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村民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七)乡村社会安定有序。各类组织和人士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矛盾调处机制健全,自发有效抵制黑恶势力、违法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和不良社会风气,村民关系亲密和谐,乡村社会安定有序。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__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镇人大主席肖军同志、副镇长余江涛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在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协调、监督试点示范各项工作。各村(居)相应成立以村(居)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村(居)主任具体负责试点示范工作,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并报镇农业农村办备案,确保试点示范工作顺利进行。参与试点示范工作的单位要服从大局,按照“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要求形成工作合力。

(二)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乡村善治”的必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任务分工安排,及时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试点示范各环节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创新方法,稳步实施。坚持县乡村联动,县级是“一线指挥部”,要加强统筹谋划,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增强群众工作本领。乡镇是为农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服务,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建立健全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理。行政村是基本治理单元,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坚持统筹推进和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协调,鼓励探索创新,按程序、分步骤稳步推进,适时总结推广,上报先进案例。坚守试点示范工作原则和底线,严格执行政策,强化及时纠偏,审慎稳妥推进,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成功。

(四)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实行挂点包干制度,一是强化调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村(居)工作进展情况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部署下步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并及时反馈。二是加强督查,督查组对各村(居)工作进度情况开展常态性督查,并对督查结果通报。三是严格奖惩,将试点工作列入镇党委、镇政府对各单位年度目标重点考核内容,表彰奖励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优秀工作者,严厉问责消极应付单位及人员。

(五)落实经费,保障试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试点示范工作顺利推进,镇财政要安排资金确保工作经费。同时安排资金对试点示范工作任务完成得好的村级组织实行奖励和补助。我镇将试点示范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以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开展。

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大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富裕和谐的理念,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本方案。

xx,以促进本村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突出产业优势、改善村内环境、加强基础建设、提升职工素质,加快村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设施化发展进程。

(一)坚持行政村主导、党员群众主体的原则。行政村履行行政村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能,教育和引导党员群众建设好自己的家园,充分调动党员主体积极性,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依靠群众力量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本村实际情况,从现有经济基础出发,明确阶段性目标,分步实施。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指导的原则。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整体建设和局部改造相结合,建设生态型、文化型、节能型、民俗型、旅游型等充满时代气息的新大队。

(四)坚持整章建制、规范操作的原则。牢固树立“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意识,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行政村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真正做到改善本村环境,提升党员群众素质。

(五)坚持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科学编制行政村发展规划,统筹大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党员群众教育、行政村管理内容,实现我村可持续发展。

(一)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争取居民点中间道路的硬化,推进村村通道路建设。

2、排水建设。清淤清沟,保证排水通畅,确保路面、路沟无积水。

3、住房建设。抓住国家政策机遇,加快危改造步伐,加快移民新村建设,争取十年完成群众的整体搬迁。

4、场所建设。修善办公室、阅览室、会议室、活动室和党员学习学校。

(二)环境整治

1、设固定垃圾场。行政村内设立固定垃圾堆放点,引导群众使用,保证垃圾池不是摆设,定期清运,做到住房周围、路边无垃圾。

2、搞好五改四清。改造危房,消除主街道两侧猪圈和厕所,推广清洁能源灶,试点村实现无垃圾、无污泥、无粪便、夫柴草垛。

3、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行政村设专人管理本村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三)民主管理方面

1、建立民主管理机构。完善民主理事、民主理材、民主决策的民主管理机构和群众协会等自治组织。

2、制村规定民约。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村规民约等群众自治制度。

3、设立公开栏。完善党务村务政务财务公开设施中,规范程序,及时公开。

4、开展基层组织“三级联创”活动。加强班子“五好” (干部带头作用好、群众反映好)和党员“三强”(政治素质强、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建设,增强行政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5、制定群众培训计划。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学文化知识、政策法律、农业技术、做工技能、民间手艺、经营本领活动,建立劳务输出信息库,促进培训就业一体化。

6、开展文明户创评活动。利用文明户创评活动,破除封建迷信,建立文明新风理事会,制定文明公约,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

7、创新行政村管理方式。探索行政村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新农村建设连续性。

(四)资金投入方面

1、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积极争取总场的支持,争取国家资金,加大扶助新农村建设力度。

2、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鼓励群众出资出劳,加强行政村整治和新农村建设。按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行政村和党员群众投入资金要匹配到位。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行政村成立支部书记为组长,队长为副组长,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村建设检查指导和督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新建农村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自学性。及时总结新农村建设的好的思路、好经验和好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管理,严格自查

一是行政村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新农村建设自查工作。 二是是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定期开展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听取群众心声。

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加快全镇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按照区文明委的有关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自20xx年3月份开始,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实施以创建文明建制镇、文明生态村、文明街路和文明户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2110工程。

年内确保星级文明镇创建成功,确保全镇有2个村成为星级文明生态村示范点,确保每个村创建一条文明示范街路,每个村选树10个星级文明示范户。

(一)星级文明镇创建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完善镇直机关干部学习工作管理制度。将20xx年做为机关作风建设年,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培养思考型、创新型干部”活动,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2、滤布建立完善综合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结合全镇机关干部包村工作,构建“镇有大厅、服务队,村有服务点,组有联络员”的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服务型政府建设。

3、进一步加强市场环境整治。与工商、税务等驻镇企事业单位共同配合,开展市场环境建设专项整治,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制。

4、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活动。通过深入开展以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为主题系列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树起崇尚道德、崇尚文明之风。

5、千方百计加快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继续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工业经济发展步伐,以项目建设为中心,20xx年确定30个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发展项目,进一步加快全镇经济发展。

6、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筹措资金对镇中心街部分路段进行改造;规划建设居民小区;筹资改善镇卫生院医疗条件;对镇中学进行维修改造;开展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绿化、美化,在镇区内规划植树500亩。

(二)星级文明生态村、文明示范街路创建主要任务。

1、各村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两委”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切实建立勤政廉政行为规范的村级工作机制。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推行群防群治的'工作措施,增强农民人人参与防范打击治安刑事案件的意识,全村治安案件逐渐减少,刑事案件达到零发案目标。

3、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引导农民开展健康向上富有成效的文化体育活动,杜绝迷信、等不文明活动;组织农民积极参加科技教育学习培训,力争每户掌握至少一门致富技术。

4、制定全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保证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和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村要制定本村五年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确保工作阶段性、计划性和连续性,确保本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5、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本村荒山荒坡治理,每年有计划地治理荒山荒坡。

6、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全村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入学率达100%,普及义务教育。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确保农民小病不出村。每年开展1-2次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卫生责任制,确保村内各街路卫生整洁,垃圾及时清理。村内主街路做到门前“四包”,门内达标,并保证路面硬化,安装路灯,无乱堆乱放、摆摊占地现象。

(三)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任务,按区里标准施行。

(一)成立领导组织。为确保2110工程扎实有效开展,镇村两级分别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二)实施专人负责专项推进。太和镇村分别有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定期确定工作计划,并对其中重点难点工作实施专项推进。

(三)加强经验交流和示范引导。全镇通过定期在有关村召开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现场会),以及到外地参观学习等措施,互相交流学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全镇的整体创建工作。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工作计划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增减项目来编写的,适用于特殊的单项工作。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是这样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个基本术语在实际写作中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ldquo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与对策”等等,放“政策措施”称为“实施措施”或“组织措施”等待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七)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三)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四)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五)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有序开展。试点单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中央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试点方案编写、试点组织实施、试点经验总结中全程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协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四)加强经验总结。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年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试点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试点报告,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厅(局)、司法厅(局):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七)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三)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四)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五)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有序开展。试点单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中央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试点方案编写、试点组织实施、试点经验总结中全程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协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四)加强经验总结。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年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试点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试点报告,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

__村位于__县城以西__公里,“__线”和“__线”公路交汇处,是__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境内有__高速公路服务区和__高速互通出口,并有__风景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__村下辖__个村民组,共有__户,__人,全村耕地面积__亩,茶园面积__亩,山林面积__亩,全村常年在外务工约__人,村民经济收入主要靠务工、根雕、茶叶为主。2__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__万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战略方针,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20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健全村级民主制度,完善村级公共服务,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推进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全面实施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力争到2022年,基层党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村级公共服务更加优质,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基层政权更加巩固,乡村治理和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一)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真正把村党支部建成坚强战斗**。二是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在致富带头人、年轻党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中培养后备干部,通过现任__村干部“传帮带”提升后备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让后备干部提前介入到__村级事务中去,熟悉相关工作与__村情况。三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不断发挥基层自治基础作用。一是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围绕新时代新要求,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完善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二是健全村民议事协商制度。提高乡村议事协商能力,凡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村民议事会,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程序,建立由村民议事会协商、以村“两委”为主渠道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的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机制。落实村民民主议事协商保障政策,将村民议事协商结果作为村“两委”决策重要参考条件。三是完善村务决策和监督机制。依法明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功能定位,制定完善运行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村级事务。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明确党务村务公开重点内容、公开形式,时间要求,加强党务村务公开栏日常管理。

(三)不断发挥基层法治保障作用。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村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设施“法律明白人”、“法律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完善村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监管帮扶措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城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队伍在土地纠纷、林产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信访化解等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加强村治安防控网建设,深化“一村一警”战略,建立打击“村霸”和宗族势力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村治安综合治理水平,防范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

(四)不断强化村德治引领作用。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作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乡村精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内化为群众的道德情感,外化为服务社会的自觉行动。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村道德评议机制,发现和宣传村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大力褒奖善行义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村民崇德向善。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弘扬“好家风”,发展村志愿服务。加强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一)动员部署阶段。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村两委会议,广泛宣传建立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部署安排试点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20__年__月前)。

(二)项目实施阶段。对照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工作清单,倒排工作计划,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__年__月至__月)。

(三)检查总结阶段。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分类,落实整改方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发现优点、亮点,为下一步乡村治理提供经验基础。(20__年__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__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__为组长,党委副书记__为副组长,党委委员、组织委员__、副乡长__、司法所__、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切实增强试点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2、保证工作进度。统筹协调,合理规划,制定__村乡村治理试点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经费保障,定期开展项目进度督查,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各个项目。

3、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会议,结合微信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党员群众积极融入到乡村治理试点工作中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试点示范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央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我县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着良好的实践经验和群众基础,全县共有37个村入选省首批善治示范村、27个村入选省级“三治融合”村,“三治融合”被评为全市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并承办了全市现场会,沙柳街道曼岙村“船帮里”三治融合机制在全省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果,不断提升自治、法治、德治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创建。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台州市“三化十二制”为基础,编制地方标准,充分发挥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作用,全面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进一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的新路子、新模式,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建设鲜甜__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围绕中央、省、市“三治融合”八项主要任务,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深化法治建设,突出德润人心,激发自治活力,以“三化十二制”为引领,建立健全“三治融合”共生机制,不断将创新实践推向深入。

(一)自治民主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作用,建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夯实基层自治基础,健全全民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升村(社区)自治效能,进一步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自治体系。

1.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机制。对标“双整”“两全”要求,以“聚五力创五美”为主抓手,全力推进“争星夺旗·和美共创”专项行动,使村党组织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把村干部素质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全面落实村干部“四化一提升”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村级“和合好班子”“和合好搭档”等联创联评活动。深化“头雁领航”工程,全面实行村主职干部县级备案管理,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进党校轮训,不断提升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力实施“雏雁计划”,组织村(后备)干部进电大提升学历,确保下一次村(社)换届后实现全县村“两委”班子“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

2.“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以“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为契机,制定“一团三制度”,不断规范村民代表履职能力。创设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作为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明确主席团的产生方式和职责;创新村民代表议事协商小组制度,根据代表职业、专业和特长,成立若干协商小组参与专项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明确不合格村民代表的情形和处置方式。设立特约村民代表制度,让户口不在本村的村治精英发挥更大作用。明确村民代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主要制度,包括提出议案、调研视察、议事协商、联系服务村民等。建立申诉救济制度,为村民代表正常履职做出保障。

3.社会组织协治机制。充分发挥乡贤、志愿者、公益组织、妇女等特殊群众的作用,在乡村治理、乡村建设方面发挥“补位、辅位”作用。推进“三社”联动,不断完善“__湾公益谷”,培育发展一批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的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村居治理,提升治理水平。推进志愿服务,以互助志愿、公益慈善为重点,发挥各类“志愿者工作室”的示范作用,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落实各项服务引导措施,建立积分制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基层志愿服务团队联系村民、服务村民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名誉村主任”制度,选聘杰出乡贤担任“名誉村主任”,让乡贤成为村庄发展规划者、特色产业引领者、优秀文化传播者。由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村级妇联主席、村妇联执委组成“千名执委”妇女队伍,以开展“千名执委美家园”活动为载体,带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到美丽庭院、垃圾分类、污水治理等乡村建设中。

4.全科网格提升机制。探索网格员队伍“四统一”建设,即统一配置、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保障。按照一个网格“一长三员”要求,统一选配好人员,明确村书记侧重抓好统筹协调,不再担任网格长,其他村两委干部担任网格长或专职网格员,村配套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骨干担任兼职网格员,组团联村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建立职责清单,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党建、平安维稳、农房整治、项目征迁、文明创建、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作用。实行村聘乡管,由乡镇(街道)对“一长三员”进行考核,通过“红黄灰”三色考评,奖优罚劣。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网格规模、工作任务等,将网格长报酬分为三档,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拨到乡镇(街道)包干使用。

(二)法治规范化。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强化法治宣传,倡树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

1.“三官一律师”机制。以实施“三官一律师”进村活动为契机,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一村一居一警一室”建设。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村居,建立联系点和联系户,面对面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强化对综治专管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员、村民小组长等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形成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重点人员管控、群众工作“六位一体”的综治维稳体系。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立健全村级法治讲堂,因地制宜设立法治图书角;推动农村基层多媒体普法建设,开设农村广播普法栏目,提升“之江法云”法治微信群法律宣传服务质量,为基层群众提供“指尖学法”;丰富基层法治文化生活,结合农村特点,利用各种传统节日和法律节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法治宣传。

2.和合大调解机制。大力推进“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建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依托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加快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各类站所力量,强化资源共享、联动处置,带动“基层治理四平台”有效运行。开展“基层治理四平台”标准化建设,促进各部门移动端app“七通八通”合并为“一通”,构建基层治理信息“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机制,强化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换、调度指挥、反馈督办功能,实现纵向打通、横向整合、协同共治。实行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机构属地管理,实现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职权和人员力量深度融合,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3.“清廉村居”建设机制。通过建设四个“全覆盖”,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完善,基层政治生态更健康,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深入推进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综合运用清风宣讲、庭审教育、全媒体等多种手段,将警示教育覆盖到每一名村干部。推进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全覆盖。落实“两面清单”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村干部廉洁履职“底线规则”,厘清小微权力边界。推进村居“清风”巡察全覆盖。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开展“清风”巡察。推进村居清廉文化阵地全覆盖。依托本地厚实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山海农耕、海防渔旅、崇学重教文化中的清廉文化资源,构筑富有地域特色的廉政文化风景线,进一步传承清廉家风,打造清廉村居。

4.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制度,形成“县领乡、乡带村”的三级主体责任报告体系,将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党建统领作为乡村治理的最大政治优势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报告会,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纪律作风建设、规章制度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等例行工作,开展常规报告。对工程项目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报告。对中心工作落实不力、重复访越级访突出、黑恶势力影响恶劣、清廉村居建设滞缓等难点,开展提级报告。

(三)德治风尚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三乡有礼”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的理想信念、道德标准、价值尺度,形成以善束心、以德润心、以文化心的社会风尚。

1.道德红榜评树机制。进一步深化“红榜颂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完善“以礼育人”“以礼赞人”“以礼待人”“以礼化人”四项制度。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以层层民主推荐的形式评选各级道德红榜人物。不定期为身边好人送去“动态红榜”;以新闻宣传+文艺创作的形式讴歌礼赞身边的好人;建立完善好人礼遇机制,让好人有好报的思想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好人的示范效应,邀请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作为形象代言人,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活动。

2.文明测评机制。探索实施村级文明指数测评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测评标准,从环境清洁指数、公共场所文明指数、人际和谐指数等各方面进行评价。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团,重点吸纳道德模范、先进人物、能人乡贤等公众人物担任道德观察员,担任评议活动检查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引导广大群众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村民破除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现象,自觉践行文明新风。

3.文化感召机制。搭建理论宣讲、乡风培育、文化服务、医疗服务、技能培训五大平台,建立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化礼堂三大体系,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建立“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依托现有的文化阵地,在县乡村建立三级文明实践活动阵地,依托掌上__app,打造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通过“中心派单-网上亮单-站所点单-团队送单-百姓评单”五步流程,实现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推行“讲堂+实践”双轮驱动机制。讲堂式以讲为主,让村民通过“听课”来接受教育;实践式以实用为主,让村民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做到富教于实践,富实践于教化。实施“宣教+服务”双层推进机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基本形式,依托各种平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4.“三乡有礼”创建机制。以“文明积分”为手段,围绕“评”“奖”“罚”“帮”四项举措,实施“三乡有礼”道德评议工作,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建立评议组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选举产生道德评议组织,制订出台乡风文明评分规则,按照“一户一档”的形式,不定期对本责任区范围内的村民进行道德评议,评议结果以积分的形式张榜公示。建立奖惩办法。将文明积分与荣誉挂钩,每年评选一次“最美家庭”,“最美家庭”享受宅基地优先安排、优先推荐入党、参军、评选各类好人,享受免抵押低息贷款等各项福利。文明积分排位靠后的家庭,予以全村公开曝光,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实施帮扶举措。对评议出的反面典型,由道德观察团确定一名帮教责任人,结对开展帮扶,帮扶方式采取谈心、说教、调解的形式进行。

试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组织、宣传、统战、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一)组织发动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制订__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成立__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试点开展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以基层社会治理“三治融合”为突破口,以深化平安建设为切入点,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集中精力打造一批可以移植和推广的善治示范镇(村),提炼“__特色”。

(三)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制定出台符合实际并具有__特色的善治示范镇(村)建设标准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善治示范村建设。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有序推进建设内容,形成“边建设边督查、建设整改并行”的高效模式,年末进行评比选出一批成效好、有特色的的善治示范镇(村)。

(四)总结完善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召开全县总结大会,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明确持续深化内容。

(一)加强党建引领。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完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更加浓厚。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不断发挥、创新举措,基层治理工作得到提高,广大村民获得感与幸福感全面提升。

(二)完善自治功能。通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农村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有效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三)提升法治水平。农村基层干部普遍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数量稳定增加,公共法律服务点实现“全覆盖”,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

(四)发挥德治作用。通过有效推广“红白理事会、家庭联盟会、道德评议会、乡贤参事会”四个联盟会,打造一批“村民说事”德治建设主阵地,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依托村规民约等褒扬善行义举,传播乡风文明正能量,在农村社会形成崇文厚德的新风尚。

(五)三年深耕见成效。通过乡村有效治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同频共振、互促双赢。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形成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三乡有礼”创建机制等几个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制度。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形成乡村有效治理与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落实4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规划。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培训宣传。依托__乡村振兴学院开展乡村治理知识培训,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和微信等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总结提炼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建设过程中的先进案例和先进人物,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努力形成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干部之间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各项保障。统筹安排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整合各级专项资金,各乡镇(街道)要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规范经费管理监督、审查审核力度,保证建设经费公开、透明和合理使用。同时,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平安综治考核,纳入对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巡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

为全面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20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确定乡作为全区唯一的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乡,为切实做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全面推进我乡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我乡社会治理水平,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法治保障,凝聚高效发展合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乡作为农业乡镇,素有“文化兴乡一枝花”的美誉,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结合传统的剪纸、农民画、民乐队等群众自建组织,实现群众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从而在全乡探索推行乡村治理的新路径。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作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的标准,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能力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召开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大会,力争实现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对党组织书记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制定出台《乡村街党组织书记队伍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2.加强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基层队伍稳定,提升干部队伍薪资保障。大力吸引优秀人才到村任职,逐年增加村干部绩效工资标准。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鼓励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奉献精神强的人员到乡扶贫工作站、城管队伍中跟班学习,经考核合格直接安排到村任职。注重从致富能手、返乡经商人员、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有潜力的党小组长,选优配强村民小组长。(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3.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利用“”加强对广大党员思想教育,开展党员联帮户、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每个村街开设3-5个党员先锋示范岗,按月开展党员先锋评比,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带头示范作用。(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4.提升基层组织管理。推动经济强村战略,大力发展产业,逐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到2022年,实现村集体经济全部达20万元以上,其中有2个达到50万元的村。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优化基层组织硬件环境,实行“一室多用”,进一步规范村级活动场所,打造村、村、村党建示范点建设。(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二)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

1.规范村民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各村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完善村务监督机制,纪委监委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指导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民政办、纪委办、各村)。

2.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增强民主决策参与,按照“四议两公开”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引导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协商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议事决策作用,利用村小组会、板凳会议、农民夜校、老年学校等开展议事活动,真正把决定权交给村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民政办、妇联、团委、各村)。

3.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栏,将党务、村务、财务分项分类列入监督内容,每3个月公开一次村级财务状况,打造阳光财务。成立村民理财理事会,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计监督职责。(牵头领导:朱国富,责任单位:纪委办、财政所、各村)。

4.完善村规民约。制定门前三包,明确保洁责任区域。组建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乡贤文化促进会,深化道德评议、乡贤议事活动,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忤逆不孝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以汪墩村为先行试点村,积极鼓励本村的社会贤达人士组成乡贤议事会,为乡村治理发展出谋划策,2020年7月后在全乡全面推广。(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明办、民政办、各村)。

(三)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

1.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一村一辅警”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整治毒品犯罪活动。各村设置宗教协管员,加强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大力开展农村微腐败整治。(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2.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各村组建卫生保洁队、乡风文明劝导队、治安巡逻队,结合环境卫生、道路管护、移风易俗,开展日巡夜巡季巡活动,不断增强农村治安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切实加强对邪教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人群管控服务,坚决预防极端事件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3.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创建洞阳村、花寺街道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动法治文化载体和阵地建设,到2021年底实现村村建有法治文化广场。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到2020年底全乡“法律明白人”全部轮训一遍,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法制培训,把基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司法所、各村)。

(四)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

1.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创建活动,村、村为市级示范点,村、村、村、村、村为区级示范点。每年开设两期以家风家训、德育美育、好人好事为主题的道德讲堂,宣讲先进典型事迹。各村成立民乐队、舞蹈队、戏曲班,通过乡村春晚、农民丰收节等演出的方式塑造可亲、可敬、可学的模范形象,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妇联、文明办、各村)。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发挥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作用,注重培养党员、积极份子,各村开设青年读书班。利用党员活动室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剪纸、农民画、书法艺术家举办乡风文化节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妇联、团委、各村)。

3.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村级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训计划,试点配备村级文化组织员。加强村级文化长廊(好人馆)建设,传播“好人文化”。村、村为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村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各村设立“善行义举榜”、“红黑榜”,对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褒扬正面先进,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酗酒赌博、薄养厚葬等旧风陋习,曝光反面典型,引导形成正确价值取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文明办、各村)。

4.开展文明新风评比活动。营造乡风文明新风尚,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五好一美”“好媳妇、好婆婆”“优秀家风家训”评比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清洁庭院”评比。分年度做好村、村、村、村、村市级卫生村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妇联、团委、文明办、农综站、各村)。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

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工青妇、法学会等群团组织在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激发参与意识,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党政办、工会、妇联、团委、司法所、综治办、农综站、各村)。

1.实施准备(2020年4月):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分工,拟定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审核。

2.宣传发动(2020年5月-6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广泛开展乡村治理工作宣传发动工作,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加强上下联动,让广大乡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活动中来。

3.组织实施(2020年7月-2021年12月):对照试点示范内容,按照各项目标、任务及要求,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敢于担当,着力解决基层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试点示范内容落实落细。

4.巩固提升(2022年1月-2022年12月):总结完善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的成果,进一步抓整改、补短板、促提升,形成乡村治理的典型经验。

到2021年12月,辖区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较大的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基本达到可复制,能推广的试点示范效果。

1.组织领导。成立乡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乡村治理的整体谋划、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和综合考核等工作。牵头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精心谋划,细心组织。责任单位根据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对辖区乡村治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3.督查考核。乡党委、政府将定期调度全乡乡村治理工作,及时通报各村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履行乡村治理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严肃问责,确保我乡乡村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20年县委一号文件精神,提升我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xx县乡村治理示范工作方案》(x农工办〔2020〕x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我镇选择集体经济强、群众基础好、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村书记工作责任心强的xx居委会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主要围绕公共空间治理,以人居环境整治、“一块田”改革和农业托管率高为基础,打造我镇的乡村治理示范村。

二、工作任务根据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全省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建立“县-乡-村-片-组”五级网格化服务、多网合一的管理模式,整合各类资源,实现工作合力最大化、协同治理最优化,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建立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不断深化拓展星级党员创评工作,充分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建立党员联系村民制度,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建立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机制。强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创新运用法规、村规、家规“三规”协同治理,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

(四)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积极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建立农民群众、村纪检员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村财乡管”。

三、

具体工作举措(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实施村室建设提升工程,打造开放式综合性阵地。开展百名党建指导员下百村行动,增强农村党建工作力量。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村级议事机制。

(二)发挥党员干部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储备。建立优秀村书记、主任进乡镇领导班子制度。建立村干部薪资报酬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人身意外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任村干部补助等保障措施。扎实开展农村党员“亮身份、晒承诺、争先进”活动。

(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全面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界定,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加强土地盘活利用,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民入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

(四)全面推进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农村公共空间治理与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造林绿化、“一块田”建设、改厕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等有机结合,与“三资清理”、“三长制”相结合,实行“全域式”专项治理,同时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平台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对于涉及村居管理有关事项,形成村规民约,逐步健全自建、自用、自管、自治的长效机制。理清公私界限,优化公共空间,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效推进乡村振兴。

(五)加快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坚持绿色化、精品化、品牌化发展方向,大力优化农业结构,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建立乡村农产品流通体系,促进农村供销合作,推进农产品上线。

(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村内道路建设、自来水供给、污水处理、河道治理、路灯亮化、公共交通、乡村医疗卫生等,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农村在经济水平、生活水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发展。

(七)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强村和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合作,采取“投资分红”、“企业+合作社”等模式,实现村集体经济及村民稳定收益。

(八)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动林业增绿增效,深入推进“千庄千树”和“四旁”绿化工程,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积极推进村庄清洁行动。

(九)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公开。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实行定期公开与即时公开相结合。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

(十)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教育引导群众反对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十一)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吸取老子“德治之道”精华,传承向上向善、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重义守信等中华伦理美德。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持续开展好人宣讲,弘扬正能量。

(十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信访工作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构建良好信访生态。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十三)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等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

(十四)提升村为农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规范村(社区)为民服务工作站建设与运行,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以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综站,负责具体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总结。

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

对于整改效果不佳,导致工作被动、进度滞后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加强培训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督查和业务指导,乡镇要加强对相关部门、村两委干部、村监委成员的相关业务和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的培训,确保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单以及手机微信等媒介平台,在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中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

乡村治理试点村实施方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20xx年中央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20xx年)》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带动全国农业科教系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推动科技创新导向的转变和工作重心的调整,集聚科技、产业、金融、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着力开展关键技术创新、生态循环模式创建、典型示范引领、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和体制机制创新,显著提升科技对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的支撑水平,有力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支撑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生产、生态、生活协调发展的理念,着力解决制约节本增效、质量安全、生态环保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推动建立先进农业生产力、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农民美好生活需求相匹配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坚持目标引领。围绕乡村振兴对科技的迫切需求,聚焦产业技术供给、绿色投入品供给、优质农产品供给等主要目标,强化技术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形成乡村振兴科技供给新体系。

——坚持联合协作。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统筹协调好中央与地方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力量分工协作,充分发挥企业等各类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创新和市场主体作用,形成各方面共同发力、协调推进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的新局面。

——坚持分类施策。根据资源禀赋、生态功能、生产规模、产业基础、经营主体等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提供适用于不同区域、不同主体的技术解决方案,推动形成各具特色、平衡协调的乡村发展新模式。

(一)总体目标。

围绕解决制约乡村振兴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着力创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集成应用一批先进实用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一批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打造一批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的制度政策,基本满足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对新品种、新装备、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模式等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的需求。力争通过一段时间努力,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提高,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整体实力进入世界前列,科技支撑引领产业发展的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生活环境显著改善,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充分开发,专业化社会化科技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瞄准世界农业科技前沿,积极抢占未来农业科技发展制高点,着力在基因组学、合成生物学、智慧农业、农业物联网、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理论问题,提升我国农业科技原始创新能力,强化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源头供给,打造发展新优势。

——创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针对制约我国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全局性重大瓶颈问题,在作物改良、病虫害防控、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农艺融合和农业大数据等关键领域,重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与装备,并研发配套技术系统,引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发展,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提供科技支撑。

——集成应用一批科技成果和技术模式。坚持市场需求和产业问题导向,着力加强重大科技成果的集成熟化、示范推广和转化应用,重点转化一批经济性状突出、发展潜力大的粮、棉、油等重大新品种,在适宜地区推广一批蔬菜、果树、烟草、茶叶以及畜禽水产重要新品种;转化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肥料、新兽药、新疫苗、新农药以及农业机械等重大新产品(装备),推广一批绿色高效的重要农作物畜禽水产种养殖、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畜禽水产重大疫病防治、农机农艺结合、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水土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农业废弃物收储与高值利用、投入品减量高效施用等关键技术和模式,强有力支撑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

——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的科技引领示范区。坚持生产、生活和生态“三生共赢”的基本导向,综合考虑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类型和农业发展基础条件,探索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治理当前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径与运行机制,重点围绕做强区域主导产业、资源环境修复保育、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方面内容,突出科技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产业集群的形成,实现“四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做好实用技术、专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坚持科技引领和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加强核心技术创新成果的提炼总结和示范宣传,加强职业农民、农村干部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和创业技能培训,提高各类参与主体的科技文化水平和生产实践技能,调动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培养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培育一批名副其实的乡村振兴实施和参与主体。

(一)加强基础前沿技术研究。

面向世界科学前沿、国家农业重大需求和未来科技发展趋势,针对事关国计民生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任务,围绕农作物高效育种、有害生物长效绿色防控、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主要畜禽全基因组选择育种技术、农业合成生物技术、农业大数据整合技术、农业纳米技术、农业人工智能技术、智能装备研制等创新能力带动作用强,研究基础和人才储备较好的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学和前沿技术问题,强化以原始创新和系统布局为特点的大科学研究组织模式,部署基础研究重点方向,实现重大科学突破,抢占世界科学发展制高点。

(二)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大宗农产品方面。重点是按照节本增效、优质安全、绿色发展要求,选育高产高效优质、适宜机械化作业、资源高效利用的动植物水产新品种,研发主要农作物畜禽水产优质高产品种配套栽培养殖技术,研发土壤理化性状调控关键技术,研发农田养分均衡调控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与关键设备,研发水产高效生态健康生产技术,研发渔业生物资源高值化利用技术,研发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化技术,研发动物用抗菌药替代技术和产品以及中兽药制剂和精准用药技术,研发大宗农产品保鲜、贮藏和运输工程化技术;开展新型非热加工、绿色节能干燥、高效分离提取、长效减菌包装和清洁生产技术升级与集成应用。

——名特优新产品方面。重点是按照改善产品品质、提高效益、保护产地生态的要求,选育风味独特、品质优良、商品性好、适于加工的特色农作物畜禽水产新品种,研发配套高效、环保的轻简化栽培技术和设备,开发特色农产品高效干燥、储藏保鲜等初加工工艺和设备,开展传统食品工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研发传统加工食品高效加工工艺、储运技术和设备。

——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方面。重点是围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的目标,选育适合于休闲农业基地种养条件的特色优质农作物畜禽水产新品种,研发配套栽培养殖技术,适合于民俗手工艺品制作的特色加工利用技术和设备,适用于不同规模经营主体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备,围绕农村电商、餐饮、娱乐等新业态开发特色适用的农业信息化新技术,研发农业农村大数据收集整理挖掘和云平台技术。

(三)强化技术模式集成示范。

——在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围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开展集成推广,主要包括优势产区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马铃薯、棉花、蔬菜、糖料、橡胶、奶牛、肉羊、生猪、肉鸭、水产品等不同产业的绿色提质增效技术模式。

——在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区,围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开展集成推广,主要包括果树、蔬菜、茶叶、牧草、烟草、中药材、热带香辛饮料、水产品等不同特色优势产业的绿色提质增效技术模式。

——在典型生态区,围绕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创新农林文旅深度融合开展集成推广,主要包括北方“四位一体”生态模式、南方“猪-沼-果”循环模式、牧区减牧还草模式、农牧交错带退耕还草模式、南方山区种草养畜模式、南方经济林林下经济模式、热区稻田绿色增效技术模式、沙漠化土地综合防治模式、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技术模式、“粮饲-猪-沼-肥”生态模式、“林果-粮经”立体生态模式、不同水体绿色生态养殖模式、渔农综合种养模式、渔业资源增养殖与高值利用模式、综合生态养殖场生产模式、规模化养殖场生产模式、“围山转”生态农业模式、生态经济沟模式、西北地区“牧-沼-粮-草-果”五配套模式、生态果园模式、不同区域生态观光村和生态农庄等农业绿色持续发展技术模式。

(四)打造1000个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

——依托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建设一批推动我国农业农村产业升级发展的科技引领示范村(镇)。依托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已有的国家级农业科技产业平台发展基础、科技优势和产业聚集效应,进一步完善金融、政策支持农业高技术产业发展机制,加快推动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在示范区转化落地。探索乡村农业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路径,培育一批与乡村产业发展紧密融合的创新型农业企业,引领乡村产业向高层次发展,产业结构优化提升,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的助推器。

——依托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一批推动我国农业绿色发展的科技引领示范村(镇)。依托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暨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区,以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生态优先为导向,围绕农业产业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保育的协调发展,重点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农业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农业生态系统养护修复等方面的技术创新、机制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凝练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绿色发展技术模式,打造一批技术创新能力突出、技术推广水平领先、技术应用效益显著、模式辐射带动有力的科技引领示范村(镇)。

——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建设一批推动我国农村产业兴旺的科技引领示范村(镇)。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区域发展中心,以现代产业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立足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为重点,以集约化高效生产、智能化设施装备、绿色化精深加工等重大关键技术为核心,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区域乡村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开发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引领示范作用,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实现农业农村发展动能转换,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科技引领示范村(镇)。

——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建设一批推动我国农业农村质量效益竞争力提升的科技引领示范村(镇)。依托农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示范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等已有基础,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的要求,聚焦区域优势农产品和农业多功能性,以产学研协同、一体化攻关的科技创新联合体为单元,围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种养机具等的系统集成和生态环境养护修复、休闲农业、生态观光农业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应用节本降耗、提质增效、绿色生产和循环利用等技术模式,打造一批与当地农业资源禀赋和发展主流方向深度融合的创新驱动增长点,推动形成一批综合竞争力显著、质量效益同步提升、生态环境优美、产业功能多元、文化内涵丰富、农民收入明显增加、科技支撑保障有力的科技引领示范村(镇)。

(五)培育一批引领乡村振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实施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等为培训对象,重点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加强规范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支持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

——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以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的返乡下乡创业青年、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农村务农青年为对象,加强培训指导、创业孵化、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吸引年轻人务农创业,提高其创业兴业能力。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以产业发展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为主要对象,以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发展的先进典型村为依托,按照“村庄是教室、村官是教师、现场是教材”的培养模式,通过专家授课、现场教学、交流研讨,不断提高农村带头人增收致富本领和示范带动能力。

——实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带头人培训计划,面向贫困地区,以村党组织书记及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为对象,聚焦贫困地区产业精准扶贫,加大对农民创新创业、农民合作社培育、美丽乡村建设、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等方面培训,提高扶贫带头人组织和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六)强化制度创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激活机制。推进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核心是把科技与产业的关联度、科技自身的创新度、科技对产业的贡献度作为评价标准。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做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着力解决农业基础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重大关键问题。探索科技与人才、金融、资本等要素资源结合新机制,推进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区域农业经济增长极。

——放活人员。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让科技人员“名利双收”,激发科技人员面向市场的创新活力。以兼职取酬、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在企业和科研院校之间兼职兼薪、顺畅流动。促进公益性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融合发展,激发农技人员推广活力。

——用活成果。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估机制,准确评价市场价值和应用前景,提高科技成果的供给质量和转化效率。搭建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打通成果供给与产业应用的通道。加快科技成果的集成配套、熟化应用,解决单一成果、单项技术用不了、用不好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农村部成立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工作推进小组,制定行动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开展绩效评估,进行指导监督,总结宣传典型案例;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本地科教系统、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等共同参与行动。

(二)加强协调协同。

围绕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和实施重点,统筹优化政府、科教单位、推广机构和企业等各类主体的资源配置,整合存量资金,优先向产业升级关键技术、特色产业扶贫实用技术和“一带一路”农业“走出去”领先技术研发倾斜,引导各类资源向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研究方向集聚。

(三)整合各类资源。

以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为核心,大力整合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学科群等已有研究团队、平台。推动信息资源、平台仪器的共建共享,在任务组织上统筹考虑。在任务设置、研发推动、中试转化、推广应用中注重发挥企业的作用。

(四)加强考核评价。

根据职责定位和主体责任,明确各参加单位重点工作的职责分工;制定考核评价办法,执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绩效奖罚;推行第三方评价,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优化管理结构,强化工作督办问责,确保重点工作落地。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选派帮扶干部年度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4:4:2的比例分级承担,其中,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片区县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1.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市、县(区)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二)村庄实施方案预算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xx年7月-20xx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x县率先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x村〔20xx〕x号),工作成效明显,成为脱贫攻坚阶段全国共同缔造活动的典型经验样板。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继续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阶段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力争成为全省乡村振兴新样板。

20xx-2023年,开展x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全县行政村及省内外推广,力争在部分领域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标杆。到2025年,建成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省内外推广,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样板。到2035年左右,通过共同缔造活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与实现农业现代化水平相匹配,实现全县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县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一)确定实施载体。在乡村振兴阶段,将乡村建设从盆景式打造转为“示范片区+重点村庄+分类引导”的发展方式,结合x县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根据发展条件、工作基础及创建意愿,将七里坪镇盐店河村、柏林寺村、七家畈村、张家湾村、八一村、观音阁村,城关镇曹家畈村、小丰山村,杏花乡两道桥村、龙潭寺村,高桥镇程河村、六家边村、长丰村,永佳河镇马埠头村、叶河村、椿树店村、喻畈村,华家河镇阳台山村,八里湾镇刘明秋村,太平桥镇回龙寨村等20个村庄作为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第一批示范村。根据村庄发展基础、条件及意愿,每年遴选增加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

(二)编制规划方案。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及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编制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内容包括资源基础、村庄现状、存在问题、发展前景、目标定位、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发展引导、配套提升工程、实施保障机制等。

(三)改善人居环境。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了解村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妥善化解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中的矛盾和困难,激发村民参与本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群众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共同缔造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庄绿化美化等工作。

(四)建设基础设施。按照各村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村饮水保障、电力供应、交通设施、清洁能源、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通过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建房管理、农民宅基地管理,不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全面推进公共空间建设和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共建完善村庄设施,营造村庄美好环境。

(五)产业分类引导。坚持把产业振兴放在首位,根据各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群众意愿等,按照农特产业推动型、红色旅游带动型、农旅融合发展型、企业投资拉动型等模式进行分类引导,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

(六)实施配套工程。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结合村庄实际需要,实施“十二个一”乡村振兴配套提升工程,即配套一条旅游道路(风景道、绿道与步道)、一个生态停车场、一套标识系统、一套旅游设施体系、一套主题装备雕塑、一个展陈场馆、一处文化传习场所、一家旅游商店、一家主题餐饮、一家精品民宿、一处旅游景区(点)、一处特色农业基地。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领导小组,胡广同志任组长,高伟、杨俊、余品祥、丁洪建同志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场)长、天台山党委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陈晏斌同志兼职办公室主任,彭锋、何春芳、施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共同缔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督导及建设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如有人事变动,按照续位替补原则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二)强化学习培训。建立住建部(x)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大讲堂,每年有计划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和学者来x开讲授课,开展基层干部与人才培训。每年组织相关镇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开拓思路,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推进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规划水平。建立住建部(x)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设计工作坊,邀请国内具有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经验有关设计单位技术人员,来x组建设计团队,采取共谋、共建、共评、共享的方式,提高设计成果的质量与效果,形成可推广的乡村振兴设计经验。

(四)广泛发动群众。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各部门、各乡镇(场、处)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平台、“村村响”广播、宣传车等加大对共同缔造工作的宣传力度,让“五共”理念深入人心。

(五)多方筹措资金。整合多方资金,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等项目资金形成合力,引导企业参与投资,共同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乡村振兴新样板。

(六)强化激励机制。列入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第一笔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30%-40%作为启动资金,第二笔根据核算工程量与资金预算额度的比值排名,排名靠前的村庄适当奖励,排名靠后的村庄核减资金,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60%-70%作为竣工结算资金。

(七)加强监督督导。推进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的规划方案编制,强化过程监管、技术监管、质量监管、工程核算、资金监督,确保共同缔造工作依法依规、有序高效。

(八)加大宣传引导。要及时发现、大力宣传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作法,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乡村治理试点村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着力构建党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全面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群众主体。

3、坚持问题导向。

4、坚持正向激励。

镇村为试点村。实施三年试点示范创建行动(2020-2022年),高质量完成试点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创建任务。学习借鉴浙江省安吉县余村“八村治理”经验(支部带村、发展强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道德润村、生态美村、平安护村、清廉正村),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将村建成全省闻名的特色亮村、治理名村。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实施“筑基”行动。依据上级出台的《关于实施“筑基”行动创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压实村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镇党建联系班子成员督导领办、包村镇干的帮扶责任,切实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不懈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2、健全组织体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开展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提高党支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建立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类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健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3会、1社、1站、1中心”组织体系(3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1社:股份经济合作社;1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中心:为民服务中心)。推行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健全组织体系。

3、加强队伍建设。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头雁”行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干事创业有思路、村务管理有规矩、服务群众有感情、带领队伍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要求,下派镇农经站干部曹长海同志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行动。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到村任职,实施“引才回乡工程”。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竞争选拔等方式,建立村3—5人的后备干部库。加强村民中心组长队伍建设。

4、发挥党员作用。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增强党员“仪式感”。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乡村大舞台等载体,创新党员作用发挥平台。优先从具备条件的农民经济人、能人大户、回乡人员、青年农民中培养和发展党员,持续优化结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新形势下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力度,推动流动党员参与乡村治理并发挥积极作用。

(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完善自治制度。完善党领导下的农村自治组织架构。健全民主决策议事机制,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健全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制定出台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重点工作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激励政策。

6、强化村务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委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镇党建办牵头协调,民政、农综中心等部门参与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强化村级纪委委员、监察联络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衔接。依法依规及时将村务进行公开;村级财务每三年审计一次,每年镇组织检查一次,并将财务审计和检查结果适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惩治基层腐败。聚焦村级重大决策、物资采购、财务收支、集体资产、村民救助和保障、阳光村务、民生工程、组织和党务工作等8类村级管理事项,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日常监督,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从快从重、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与作风问题。

8、强化法治保障。健全完善“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以“法律进镇村”为抓手,联动打造农村普法阵地,增强镇村干部法治观念、树牢法治意识,提高群众法治素养,把镇村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托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力量,开辟人民调解、公正咨询、律师咨询、法律援助等绿色通道,通过预约、微信、上门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9、建设平安乡村。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镇村综治中心建设为抓手,构建“网格化”管理体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推进“雪亮工程”,在镇村人口聚集地、治安复杂区,安装视频监控,以村组为单位组建治安巡逻队,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聚焦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邻里纠纷、婚姻纠纷、交通事故、赡养老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治理短板,发挥镇村调解组织、综治组织和镇村干部的重要作用,打好情、理、法组合拳,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杜绝发生“民转刑”、集聚性上访等事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迈进,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不赡养老年人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惩治和防范农村“黄赌毒”“村霸”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三)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10、加强文化引领。加强农村文化产品供给,持续配合县文旅体局做好“送戏(电影、图书、广场舞等)下村”等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农家书屋、村民广场、农民文化乐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发挥作用。加强文化活动开展,在村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动村乡村旅游发展。

11、加强德治支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农村传统美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领群众既“富口袋”又“富脑袋”。开展脱贫攻坚“五大教育”活动,褒扬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精神。健全村“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引导村群众自觉抵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

12、选树文明典型。在全镇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媳妇、新时代好少年等评选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等平台,在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让身边典型讲述身边故事、教育身边群众。

(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13、发展富民产业。镇村制定了2019-2023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主要特色为油茶、茶叶、橡栎、乡村旅游等,村现有皂冲、秦畈两个林场,山场面积较大,已培育油茶连片基地达3000多亩,茶叶1000多亩,即将实施强镇项目橡栎产业,现已培育橡栎基地近5000亩,该村现有县万佛山油茶专业合作社(省级)、县天子峰家庭农场(市级)、省万佛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市级)等三家龙头企业,万佛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有园林绿化、名优茶以及农特产品开发加工、乡村旅游农家乐等,是一家一二三产业融合性企业,有良好的林产品和油茶、茶叶、橡栎、葛根等作物的栽培管理、开发加工的技术和经验。有广泛的产品销售市场,常年与合肥工业大学开展学研合作,在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有较强的实力,公司通过土地流转、金融扶贫、入股分红、带动就业等方式带动300多农户(其中100多户贫困户)脱贫致富,走出了一条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之路。

14、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挖掘村级集体经济资产的综合价值,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2019年,村通过入股万佛山开发有限公司获得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2020年起,村应坚持从经济基础、地理区位、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依托万佛山开发有限公司发展、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乡村旅游、石斛基地、橡栎基地等,采取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劳务输出、经营民宿、服务管理等方式,持续稳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逐年稳步增加(2020年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2021年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8万元,2022年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力争到2023年成为集体经济强村。

15、促进就业创业。加快促进镇域经济发展,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建立长期的企业就业帮招制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大力实施“产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每村至少培育3—5名乡村产业带头人。支持村根据需要设立乡村保洁员、护路员、护林员、巡逻员等公益性岗位。借助全镇外出创业人员众多的优势,支持村级注册创办劳务公司,与外出创业有成人士对接,进行劳务输出,带动人员就业和增加村集体收入。

(五)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16、健全治理体系。坚持镇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沉。乡镇是为农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服务,整合计生、林业、人社、民政等方面力量建成镇便民服务大厅,实现便民服务一站式办理。充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力量。村级是基本治理单元,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依托政务服务网和系统软件,构建线上线下结合,“三级平台、一张网”为主要内容的村民“皖事通”服务体系,建立村便民服务中心和村村民基本信息数据库,实施便民服务代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100米”。全面清理村级组织不该担负的行政事务,减少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把精力用到乡村治理上来。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17、坚持抓乡促村。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找准乡村治理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的结合点,聚焦目标,精准施策,确保村试点示范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村党建联系班子成员和包村镇干要配合镇党委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帮助解决村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列席参加党支部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等重要会议。镇党委定期对村“两委”班子及其工作进行督导,重点对班子战斗力、工作执行力、推动改革发展能力等关键要素进行分析研判和督促指导。

18、改善农村环境。村持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建成了美好乡村中心村,近年来,建成通组道路硬化20多公里,建设小型供水点5个,现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个,2020年被确定为省级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成后改厕户占常住户90%以上,新建垃圾中转站8个,对全村进行绿化、美好、亮化全方位打造。持续推进村旅游示范村、森林村庄示范村、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建设和管理。

19、推动人才兴村。人才振兴是乡村治理的基础,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发挥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老退役军人等“五老人员”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引导他们以多种形式参与乡村治理。建立村人才库,全面摸排“小能人”“土专家”“田秀才”“经纪人”等乡土人才。开展“能人返乡”行动,动员并支持致富带头人、优秀创业人士返乡领办实体经济企业,担任村级发展顾问,或进入村干部队伍。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参加依托省内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以及职业高中举办的“旅游班”“电商班”“茶叶班”,培育人才队伍。

(一)准备阶段(2020年5月底前)。成立乡村治理体系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列出清单,召开动员会议。相关牵头责任单位根据试点内容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治”融合,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实施细则、量化具体任务,落实各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0年6月-2022年12月)。采取由点及面、点面结合的方法,统筹规划、分步推进,试点推广,全面部署试点工作,统一思想,责任到人,全面抓好试点村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制定试点计划并抓好工作推进,每年度开展试点工作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总结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3月)。按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的方法,全面优化完善乡村治理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乡村治理工作评估,梳理总结我镇乡村治理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认真做好县委农办牵头的考核验收等工作。

到2022年,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实践探索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农村经济发展更加活跃,群众生活更加幸福,农村综合改革更加深入有效,乡村治理工作迈入省市县领先行列。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高质量完成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创建工作,为全县乃至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经典案例和经验材料。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常务副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涉及任务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镇农综中心为牵头单位,党建办、宣委办、民政办、司法所为常务单位。建立乡村治理工作会商机制,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形成镇村两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农综中心负责统筹谋划、调度协。

调,日常督查和考核等工作;党建办牵头负责健全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工作;镇宣委办牵头负责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化引领等工作;镇纪委牵头负责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等工作;镇综治办牵头负责平安乡村、法治建设等工作;公安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财政所、农综中心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效衔接、落实到位。村、相关镇直单位应结合实际,注重特色,由点及面,有序推进试点示范。

(三)强化保障措施。镇整合项目资金全力支持村建设,根据试点成效及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开展“以奖代补”,建立健全督查调度机制。从2020年起,将乡村治理试点工作纳入镇经济工作会议考核表彰内容,由农综中心牵头制定考核细则。建立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季调度、季点评、季观摩”制度,纳入“三农”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工作报告内容。各相关单位按时向党委、政府和镇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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