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模板14篇)

时间:2023-12-02 15:16:20 作者:紫薇儿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之后对书中内容和作者观点的总结和感受。以下是一些读后感的写作指导和注意事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写出更好的作品。

历险记的读后感

最近,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一本名为《吹牛大王历险记》的书。读完后,我的内心久久难以平静。

这本书的主人公名为闷豪森,他是一个神秘的骑士,是个勇敢聪明的人。他的一生经历了许许多多奇怪而又令人难以置信的事,这些事都十分离奇。他选择在十九个晚上将这些故事讲给别人听,大家都以为他是吹牛大王。

书中的故事都扣人心弦,主人公的聪明才智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其中有个故事尤其令我记忆犹新。那一次闷豪森看见树上有几只山鸡。山鸡一会儿咕咕叫,一会儿喳喳叫,好像在说:“你没有了弹药,看你怎么捕到我们。”闷豪森生气极了,他拿了一根铁杆,放在枪管里一开枪,正好山鸡全都打中了,掉在了附近的草丛中。闷豪森走过去,他大吃一惊,山鸡居然是熟的。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故事啊。

我与闷豪森相比,面对困难的勇气还是远远不够的。记得那一次,我信心十足地在玩滑板,滑了还几次都没有成功,我就像:这该死的滑板,它让我跌了好几跤,我以后再也不要学了。妈妈看穿了我的心思,语重心长地说:“只要你坚持不懈,滑板就一定能学成。”听了妈妈的话,我又努力地练滑板了。经过我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终于学会了滑板。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一个做人的道理:人生的道路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很多困难,我们只有勇敢的去面对,坚持不懈地去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文档为doc格式。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丛林历险记》。这本书选自英国作家吉林卜的《丛林故事》中最优秀的篇章。这是一部具有童话色彩的动物小说,它不仅描写了大自然和动物的心理,而且着意阐释了自然界的规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人的.孩子,他叫“莫格里”,这是野兽们给他起的名字。他是被一个叫“谢尔汗”的老虎叼到森林里来的,是狼爸爸和狼妈妈救了他,并把他抚养长大的。他以他的聪明才智带领狼群度过许多难关。最后,他终于回到了母亲身边。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红狗”那一章,它讲述了狼群探知一群想统治天下的红色野狗要经过他们的所在地迁移到北方去,狼群打算大战一场,杀杀红狗的锐气,决定由莫格里来指挥战斗。莫格里去找蟒蛇“卡”来帮忙。卡告诉莫格里怎样对付红狗,莫格里照卡说的做了,就这样,森林里发生了一场惨烈的战斗,当然也是一场辉煌的战斗,狼群赢了。

我真的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实了我的课外生活,它不仅给了我乐趣,还让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得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因而需要毅力和勇气,需要纪律和有效的行动。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今天,我又第二次看完《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本书。

《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讲的是列奥他们在丛林里捕猎,他们遇见到食人鱼、王蜥、蚊子、蝴蝶、蛇、乌龟和美洲豹等动物。

他们利用了在无人岛上的经验,房子也是建得和无人岛上的一样。他们根据猴子告诉的地址,找到了茂密的果园,还在那里住了一个月,也没有发现任何饮食上的不足,也可以说是没有缺粮食。有一次,在水中群游的时候,遇到了水中的龙卷风,还把鱼虾卷进了他们的帐篷,他们没有费力气,也没有花钱就得到了很多好吃的,真是非常幸运。

有藤条的地方就是南方,藤条的对面就是北方,这是我从书上学到的知识。这样,藤条也成为了常见的指南针。

蝴蝶粉撒到了眼睛里,可以用水清洗。

可以拿一根竹杆把里面挖通,在头的上方塞一个小木块,小木块上扎一根针,在另外一头一吹,那根针就会向我们要捕的猎物射去,这是一种非常好的捕猎方法。

经过我的发现,如果我是列奥,会照着书上的提示,这样我不仅可以生存在这个孤岛上,还能大吃一餐。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丁丁历险记是我的8岁生日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现在9岁了,我看它已经1年了,至今我还是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它,有时我也会被那搞笑的内容引得哈哈大笑。我最喜欢的1本叫《蓝莲花》。

其实,蓝莲花是个烟馆,丁丁三番五次地扮成中国人,都被平野松成识破了,这次,丁丁扮成了波尔德维的领事,快速地走过去,还是被平野松成识破了,结果,真的波尔德维领事来了,被平野松成抓了起来。丁丁实在太聪明了!

在这本书里,埃尔热描绘了中国的传统文化,《蓝莲花》这本书使埃尔热彻底破除了西方人对其他文明的偏见。

米卢,它是丁丁的狗,是一只白色的、可爱的狗,它很调皮、很搞笑,而且很贪吃、爱喝酒。它很忠实,多次救了丁丁的命。双胞胎警察杜邦和杜庞,是两个又蠢又笨的警察。比如杜邦掉进一个洞,杜庞也会掉进那个洞。我最喜欢丁丁,因为他冷静、机智、聪明、勇敢、爱思考(还很幽默)。是一位很爱探险的人。

历险记读后感

读书给人带来快乐,因为书中有个神奇的世界。我发现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狼孩历险记》,我建议大家也来看一看这本书,相信读了也会获益匪浅的。

书中的主要人物是毛克利,他经历了很多事。他本是人类的孩子,被丛林中的狼族收留,长大后赶走丛林祸害大红狗,杀死丛林恶霸瘸虎邪汉……因为他做了这么多对大家有利的事儿,成为了丛林中的守护者,受到大家的尊崇。

毛克利非常有智慧。被猴子劫走时四肢不能动,就用棕熊伯鲁教他的鸟的语言,向飞鸢智儿求救,给黑豹巴希拉和棕熊波鲁传递消息,让他们来救自己。我不禁想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也遇到过困难,有一次我没有带钱,回不了家。然后我去一家商店借了一元钱,回家妈妈把钱转给了老板,现在想想,当时我还是挺聪明的呢。读了这本书后我更加懂得,遇到困难要善于想办法解决,千万不能坐以待毙。

书里面有一个大反派——瘸虎邪汉。邪汉恃强凌弱,看毛克利弱小就老想吃掉毛克利,可是看大象哈蒂巨大无敌,就它灰溜溜的,真是欺软怕硬。我们班就有一个这样的人,天天欺负一些弱小的同学,他这样的做法让我很痛恨,我绝对不会成为他那样的人。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精彩的人物呢。大象哈蒂聪明又忠厚;黑豹巴希拉很威武,对待毛克利像自己的孩子一般;巴尔道虚伪自私,想要抢毛克利用自己的力量获取的虎皮……他们都为书本增加了很多的光彩,让故事更加有吸引人。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信的话你也来看一看吧!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韩国漫画故事作家崔德熙叔叔写的科学漫画《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本书。书中人物有:单纯无知、做事不想后果的列奥,做事急躁的叔叔和富有男孩子的倔强、女孩子细腻的宝读《亚马逊丛林历险记》有感萝。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列奥一行人被困在了亚马逊丛林。在亚马逊丛林中,他们经历了昆虫袭击、力战森蚺、可怕的龙卷风等种种危险。最后,他们凭着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冲出了惊险、刺激的亚马逊丛林。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主人公们那坚持不懈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就拿制造芦苇船来说吧,他们轮番上阵捆绑芦苇,在造船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但都一一克服了,最后终于造出了芦苇船。

另外,我想倡议大家多保护亚马逊丛林。因为现在亚马逊正在遭受着大量砍伐,每天都减少着大量珍稀动植物。所以我们要倡议他人保护亚马逊丛林,保护环境。

这本书是从我们班长那儿借来的,希望大家都来读读这本书,相信你一定有很多收获.

历险记读后感

阿挑是个又瘦又小的男孩子,老长不大。他什么菜都不吃,只吃鱼,慢慢他变成了一条鱼,被大鱼吃掉又吐出来,阿挑又变回了人回到家。

阿挑不吃鱼改吃鸡肉了,一直吃鸡肉变成了一只鸡。在外出散步时,差一点被饿狼吃掉,惊险后又变回了人。

阿挑还是挑食,只吃猪肉,别的菜不吃,变成了一头猪。阿挑在玩耍时被龙卷内卷到了大沙漠,阿挑又饿又渴,让他受了很多苦,经过艰难险阻终于变成人回到家。

从此,阿挑再也不挑食了,什么菜都吃。

小朋友们,看了这个故事后,你还挑食吗?

所以呀,我们不能光吃一种食物,要什么菜都吃,这样才能又健康又聪明哟。

《骑鹅历险记》读后感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被一个小精灵施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能听懂鸟语的小人。在聪敏的领头雁昂考和她的雁群的的帮助下他骑在鹅背上旅行,途中,他遇到了狐狸的追踪,遇到了滔天大浪的冲击,遇到了神奇的海底城,还遇到了生活上的种种困难。由此,他从一个懒惰,不爱读书,总是欺负携物的坏男孩,变成了懂事,通达的男孩。

尼尔斯在骑鹅旅行中,我可以用三个词语来形容他,勇敢,聪明,善良。

说他勇敢吧!他见到比自己大的动物时,他一点也不害怕,他敢于上前面对,而不会退缩,他会迎难而上,想办法解决,让它们自己进入大人们的圈套。

说他聪明吧!他在被乌鸦抓走时,会沿路巧用口语向路边的携物留下自己经过的路,让大白鹅能找到他;还有,他对于追踪他的狐狸一点也不害怕,他一次又一次的把它赶走,最后,他还让它成了一户人家的“看门狐狸”!

说他善良吧!这一点,我也十分高兴,他一开始只会欺负携物,经过骑鹅旅行后,他开始保护携物。他在途中还帮助过很多携物,如:他帮助被人类抓住的松鼠妈妈找到了她那三个小松鼠;他帮骨头错位的小灰雁丹菲拉回了骨头......经过这些事森林里的携物都非常喜欢他,在他有困难的时候,森林里的携物都会来帮助他。经过住么多事,他回到家,还帮助他家的一匹马,拔出了插在它蹄子里的忒片救了他。

从尼尔斯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从尼尔斯的旅途中,我学到了更多!

葱头历险记读后感详葱头历险记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意大利作家贾里・罗大里写的长篇小说《洋葱头历险记》。这本书写得十分有趣,也很有教育意义。

这篇童话主要讲了:洋葱头的爸爸老洋葱头因为无意中得罪了柠檬王,被关进了监狱。洋葱头探监时,爸爸告诉他柠檬王的种种劣迹,并说监狱里关的都是正直的人,坏人却在柠檬王的宫廷里养着。于是,洋葱头就团结葡萄师傅、南瓜大爷、小红萝卜、小樱桃等被压迫的朋友一起反抗柠檬王、樱桃伯爵、番茄骑士的暴力统治。虽然历尽了磨难,但是终于取得了胜利。

历险记读后感

在我们学校的第4届读书节中,我选择了这本《海豹历险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黎达·迪尔迪科娃。她在写这本书时,曾仔细、透彻地观察过她即将写的事物,并且参考过许多有关著作来证明和丰富自己的知识。

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反应是:爽!好看,再来一遍!因为这本书好看极了!并且,我们能够容易理解故事要转达给我们的意思。就是遇到难以理解的地方,故事后面一般都有注释。

这本书不但简单易懂,而且故事也十分精彩,要告诉我们的道理更是浅显易懂。暂且说第一篇故事吧!

这篇故事讲述的是这样一件事:一群海豹在北冰洋过着快活﹑壮丽的日子!可后来,鲨鱼的追杀﹑白能的袭击﹑猎人的猎杀﹑箭鱼的凶残杀害,让他们家破人亡,苦不堪言。也使他们做出一个决定:转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居祝他们经历了艰险,克服了种种障碍,终于到达了一片乐土……这则故事给了我一个启示:生活中,做各种事情都会有一定的难度,要想方设法克服这些困难,坚持不懈,你一定会成功的!

在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里,我最喜欢小海豹史卡夫,因为他聪明伶俐,临危不惧有时海豹家族中的下一代首领!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我愿在书山中奔路,像一匹野马;我愿在学习的海洋中遨游,变为一只游得最快的小鲸鱼!

嗯!没错,游遍天下书为伴。

葱头历险记读后感详葱头历险记读后感

奶奶家有一只小狗叫葱头。他两岁多了,和我非常熟悉,每次一见到我就扑到我身上来,像是想要我抱抱它。

葱头的头是什么形状的呢?不用说,你们也可能知道,当然是葱头形状啦!要不然怎么会叫葱头!有一次,葱头躲在厨房里睡觉。正好奶奶叫我剥几个葱给他,我在箩筐中发现一个好大的“葱头”,刚抓起来就听到“汪汪”的叫声。原来,我把葱头的脑袋给抓起来了!

葱头身上的毛棕色居多,有一些是淡黄色的。小葱头刚生下来时,身上的毛是黑色的,长大后就成了棕色。

葱头的眼睛圆溜溜的,就像两颗玻璃珠。特别是晚上有光对着它的眼睛时,就会闪闪发亮。

葱头的嘴巴有点大,一口就能吃掉一只大老鼠。每次我给他吃东西时,一进它的嘴就看不到东西了,像个填不满的无底洞。

葱头的四肢特别强壮有力,跑得特别快。有一次,它发现了一只兔子,便飞快地跑过去,才几步就把兔子抓住了。

“汪汪!!”葱头又在大叫了!原来,是我大姑婆来了。葱头一见到陌生人就大叫,发挥他看家的本领。但是,今年春节我三爸从成都回来,葱头却像是见了老朋友似的,摇头摆尾,跳上跳下高兴得很,还直添弟弟的小手,可乐坏了我弟弟。

这就是我家的淘气包—葱头。既使它犯了错误,你也舍不得打它一下。因为它是那么生气勃勃,那么乖巧可爱。我爱葱头!

《骑鹅历险记》读后感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一本书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的代表作,一共有24篇小故事。书中有一个小朋友,名字叫做尼尔斯,他是一个很顽皮、不爱学习、贪玩,还喜欢搞恶作剧的小男孩。主人公通过一次奇妙的旅程,使他从不爱学习变成了很善良、很勇敢、很懂事的孩子。

尼尔斯一开始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小人儿,后来骑着自己家的大白鹅遇见了鹤、小鸟、大雁、狐狸等等,开心的和她们飞翔、玩耍、历险、舞蹈……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一个故事是?贪婪的乌鸦和狡猾的狐狸?,这个故事讲的是尼尔斯有一次不小心掉在了一群乌鸦的嘴边,乌鸦们一直欺负他,而在这些乌鸦当中有一只乌鸦并不坏,还对他很好,不但放了尼尔斯,还把他带回了大白鹅身边。看到这里,我想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善良的心灵,因为善良的人遇到的事情就不会变的太糟糕,就像尼尔斯也能遇到好的乌鸦,还会得到乌鸦的帮助。

后来,他和大白鹅回到了家,可是尼尔斯还是没有找到小精灵,尼尔斯失望极了,他以为自己再也变不回去了,可爸爸妈妈见到他却非常开心,这时尼尔斯才发现自己已经变了回来。

看完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无论是谁都应该做个善良的人,心存善意、不做坏事、帮助他人,只有这样才能交到更多朋友,世界才能越变越好!

如果你也像我一样喜欢这里面的故事,我推荐你们也去读一读吧!

《骑鹅历险记》读后感

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个懒散不爱学习的孩子。他贪吃贪玩,不爱读书,父母为此伤透了脑筋。有一次,他得罪了藏在家里的小狐仙,生气的小狐仙把他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并使他具有了与动物交流的能力。

虽然他能听懂动物们的话,但尼尔斯觉得变成这么大一点儿的小人并不是啥好玩的事儿。于是,他就向家里的小动物们询问小狐仙藏哪里去了。可因为小动物们平常老受尼尔斯的欺负,所以大家根本不去理会尼尔斯,而是不断的嘲笑他:“快来瞧,尼尔斯以前总欺负我们,如今他可得到报应了!”小鸡叽叽笑着。大公鸡也不甘示弱:“哼,谁叫他踩了我的大红冠子。到现在还疼呢,哎呦。”大公鸡摸了摸红肿的鸡冠。听到这,动物们也全都嘻嘻哈哈的开始和朋友们说起尼尔斯的罪过了。説小了是错,说大了就是可以赶出家门的罪过了。

这时家鹅莫顿看见一群大雁飞过,于是想和大雁们一起去旅行。尼尔斯心想:哎呀呀,他要飞走的话,爸妈可要急出心脏病来啊!事不宜迟,尼尔斯急忙想把莫顿拉回来,可他的力气太小。莫顿等不急甩掉尼尔斯就急匆匆起飞带着尼尔斯追大雁去了。飞在半空的尼尔斯只感到头晕目眩。等到他意识到应该松开莫顿的脖子时,他们早已身在高空中了,掉下去定会粉身碎骨。

一路上,有个家伙对大雁群垂涟欲滴————老狐狸斯密。他一直想对大雁下毒手,却总是被拇指大的尼尔斯教训。这可着实气坏了斯密,等着机会想先吃了小人儿再说。可斯密一点机会也没有,反倒被尼尔斯捉弄。一次斯密偷袭尼尔斯,谁知尼尔斯“嗖嗖”几声窜上了树,他也只能在树下干着急。趁斯密一转头的功夫,尼尔斯擦着了一根火柴扔了下去。不偏不倚正落在斯密的尾巴上。斯密那次简直被烧的没几根毛了,从那以后老狐狸就再也不敢加害大雁了,生怕被活活烧死。

在旅途中,尼尔斯做了许多好事。所以,小狐仙原谅了他,把他还原成正常的尼尔斯。他和莫顿也安全的回到了家中。

最后,大雁们整齐的飞走了,尼尔斯目送他们远去,心里无限惆怅,他多么希望能再一次变成小人,再一次跟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在天空自由的翱翔啊!

读完这本书,尼尔斯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虽然起初他调皮,但当他认识到错误能够勇于承担责任,帮助朋友,惩治了老狐狸。在旅行中改变了自己,得到了朋友的信任。打开了眼界和心胸。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一样自由的翱翔在蓝天中。

历险记读后感

达尼尔·笛福在他的不朽著作《鲁滨逊漂流记》中,塑造了一个勇敢,坚强的伟大人物,他唤起了青少年读者的好奇心,成为了青少年朋友心中的榜样。

而在《孤岛历险记》这本书中,也存在着许多令人钦佩的小“鲁滨逊”故事里的主人公的经历真是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8—14岁的学生乘船外出游玩,不料缆绳被松开了,不幸被刮到一个小岛上,他们无比的勇敢,毅力和智慧,战胜了一切困难,在岛上整整生活了两年,最后终于回到了祖国和亲人的怀抱的故事。

当我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有一分一秒不为这群孩子担忧,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又不得不被他们这种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和克服困难的勇敢精神所震撼,他们中间没有一个大人,年龄最大的也只有14岁,可他们却能和大人媲美,真不愧是新一代的“鲁滨逊”呀!

比起自己,可真让我羞愧到了极点。平时,我连一点点的困难都克服不了,遇到了大热天,我就待在空调房里不动;遇到难题,就急着请教别人......根本就一点苦也吃不起。要是换成我漂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我想我早就葬身海底了,哪儿还会有机会再回到祖国和亲人的怀抱啊!

他们的这种精神深深地鼓励着我勇往直前,我相信自己以后遇到困难会积极面对,努力去克服,他们能够做到,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够做到。我希望大家和我一样,发挥出坚强的毅力和勇气,做一位真正的当代“鲁滨逊”,也来读一读这本书,从中汲取力量,做一个遇到困难,绝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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