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模板16篇)

时间:2023-12-15 22:41:11 作者:HT书生

安全工作计划是一种系统化的计划,用于防范和减少各种安全风险和事故。以下是一些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经验,与大家共享,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是热电生产的最大效益,是企业给员工的最大福利,作为安全生产管理而言,安全是重中之中。要做到:先安全后生产,无安全不生产;生产是安全的目标,生产反过来又为安全的实现提供了保障,总之,安全与生产密切相关,相辅相成。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向来为人们所熟知。实现安全生产一直是人们重视关注的课题。

要实现安全生产就是要重视安全教育。“不知者无畏”、“初生牛犊不怕虎”这些甚至略带赞许的俗语,却是安全生产中最致命的弱点。须知,生产是人主观的社会实践活动,主观认识的偏差,就无法正确的指导实践,此时的错误操作就可能带来损失甚至毁灭性的后果。由此可见,岗前安全培训确实有其必要性。强调预防为主,要构建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体系。而作为安全管理系统内关键的要素分别为:“人”、“机”、“环境”。

“人”是安全生产实践的主体,也是最重要的因素。刚刚进入生产岗位的新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够深刻,往往还处于“要我安全”的初始阶段。这时,他还没有意识到安全工作规程是前辈们血与泪的教训,是n次事故的经验教训,是平时工作中的“红灯”,是绝不允许发生的误操作。在这个阶段就需要我们“严把关,重执行”坚决遏制可能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章行为,百分百达到“四不伤害”、“四不放过”,对于触及“高压线”的行为,从重处罚。进而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促使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机”是生产设备,是实现生产的工具。设备的完好程度,尤其是涉及核心生产过程的机械设备,对安全生产来说更是至关重要。比如说电气系统的微机保护装置,在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及时切除故障部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此时如果装置故障,那么,造成的后果是致命的。轻则系统崩溃,重则机毁人伤。由此可知“机”是安全生产系统的重要因素。

“环境”指的是工作现场,作业生产氛围。“破窗效应”说的是如果建筑只有少许破窗不被修理好,就可能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最终他们甚至会闯入建筑纵火;一面墙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被处理掉,很快就会布满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东西。这起到了很好的理论指导作用:不仅要人人遵章守纪,树立安全大局观,同时工作现场的环境卫生情况也要靠人人来维护,做到“工完场清”,才能切实减少安全隐患。

构建完完善的管理体系仍然是不够的,还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要实现安全生产就是要落实岗位教育工作。生产系统复杂多样,往往由多个单一环节构成一个统一整体,各个环节紧密联系,缺一不可。这就决定了生产环节由多岗位的人员负责而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各岗位相互配合,相互负责。落实岗位教育就是要明确工作范围,把公司、车间、班组和设备及危险区域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无死角、无盲点。职责明确,才能规避风险,排除人的不确定因素。落实岗位教育还要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岗位技能水平一是强化思想状态,重点提高安全法律法规认识,应“知规范”;二是强化岗位专业技能:岗位操作知识应知应会熟悉掌握,做到“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才能防止误操作并且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要进行基础技能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基本消防技能,事故逃生技能,提高应急避险自救能力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林业行业生产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有效改善提高执法效能,维护全区林业生产安全有序、规范经营的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林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区林业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监管为纽带,抓住重点,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执法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落实林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较好地运用法治手段实现对林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全覆盖,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全区林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区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符合本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实际的计划。通过林业部门的监管,明晰执法检查企业、内容和频次。按照“零事故、零死亡”的目标,排查治理木材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区林业生产经营秩序和林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三、检查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

3、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5、检查从业人员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等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2、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3、较大危险因素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四、责任部门。

(一)对检查中发现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执法工作由林业局上报安监部门后在安监部门的指导协商下具体实施。

(二)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管、检查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评定、谁负责”的原则,由林业局安全办负责监督实施。

(三)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林业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林业安全监管工作,并责任落实到位。

五、检查对象。

涉林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林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区林业局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主要是对全区涉林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执法、检查和指导。

区林业局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重点是辖区内涉林木材加工企业。木材加工企业区域在虞家河乡境内共6家:黄氏木业、胥氏木业、老熊木业、超祥木业、老胥木业、方李木业。

六、时间安排。

全年安全检查活动坚持日常检查执法和重点检查执法相结合,重点检查执法分重点时段检查和重点活动检查两部分。

(一)重点时段。

2、每年的“十一”至次年“清明”前后森林禁火期间的防火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3、重大节日、会议、活动期间。

(二)重点活动。

2、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执法工作:区林业局每月不定期对辖区内涉林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订计划。林业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要与安委会等部门监管执法年度计划相衔接,对全区涉林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及隐患整治工作,加大“打非治违”打击力度,确保全区涉林企业的生产安全。

(二)严格计划执行。加强计划的落实,确保执法工作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及时调整方案。

(三)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信息交流机制,保证步调一致,相互补位,形成合力。

(四)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对法律法规的长期学习和宣传,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树立执法威信,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做好安龙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编制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的通知(〔20xx〕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防护意识,促进项目工程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安全责任,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工程质量安全及施工安全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县住建局成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全局各站、股、室、所、队和环卫站,按其职能分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一)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管站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对县境内所有公共建设工程项目(包含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镇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重点排查和隐患治理,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事故查处”四个环节落实责任。主要针对以下内容:

1、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的质量安全排查,查工程建设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与规范规定。

2、建筑施工企业是否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脚手架、深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三宝、四口、五临边”边坡治理、物料提升设备、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与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情况:脚手架的设计、安装、搭接、使用、管理维修是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

4、房屋拆除事故的重点是:落物打击。

5、社会消防安全的防护措施是否可行。

6、对城市桥梁及栏杆、风景名胜区与景区的高大树木、曲桥以及危旧房屋的质量安全状况。特别要对使用年限长、荷载标准低、交通流量大、存在结构隐患(含风景名胜区与景区的曲桥)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检查和养护维修制度。

7、外架是否符合施工标准;绑扎是否牢固;砼保温措施。

(二)由城乡建设股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重点是:

1、液化气加气站储藏,加气设备及操作的安全检查;

3、对新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盖板、路沿、水篦子是否被损坏);

4、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镇建设工程)和临街建筑施工现场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的重点排查。

(三)由城建监察队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重点针对以下内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1、加强对我县城市“整脏治乱”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业主门前保洁意识。确保人行安全。

2、沿街面户外广告安装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路灯线杆等是否有锈蚀,连接不牢固等现象,对存在安全隐患请有关部门配合整改落实,有效遏制用掉落伤人事故。

(四)由城市园林风景区管理股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重点针对以下内容进行排查:

1、安全用电方面,组织检查景区用电,尤其是水下用电,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2、游船管理方面,加强游船管理,增设管理人员、安全员、救生员,增加救生设备,对游船进行定期检查及维修。

3、景区危险地段,配置安全人员,增加防护栏,悬挂安全警示牌。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防汛抢险物资有针对性的储备,做到物质储备到位,能确保迅速组织抢险。

(一)落实情况: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各施工企业、监理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组织本单位开展在建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对在建项目开展全面的检查,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务求实效、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建筑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二)总结阶段:各施工、监理企业和各部门将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在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中工作不认真履职,长期存在隐患未能有效解决而引发事故的,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上报到安龙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汇总上报。严重的作不良信誉记录,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彻底的项目责令停工并通报全县。

根据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特点,认真总结经验,狠抓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抓好建筑工程隐患排查和在深基坑、高边坡支护、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拌制混凝土、防水施工、安装拆卸模板、搭拆脚手架等重要程序上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确保完成“查隐患、排隐患”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旗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要把全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建材等行业的生产经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围,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科学统筹,积极作为。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同志们:

20xx年的6月是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今年安全月活动的主题是“”。根据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安监总局等六部门的部署要求,我县从今天起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的目的是要加强全民的安全意识教育,营造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当前我县的安全生产形势。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好转,但是,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如道路交通方面的无证、无照和“三超”情况屡禁不止;一线劳动者还存在冒险作业、违章作业、疲劳作业等现象;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生产“三同时”建设进展滞后等,给安全生产留下了许多隐患。因此,各单位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切实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深刻反思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查找深层次原因,加强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使“安全月”成为深挖事故根源的“反思月”。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开展形式新、声势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使大家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在活动中学到知识,在活动中增强安全意识,使“安全月”成为群众积极参与的“动员月”。要强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解决好“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使“安全生产月”成为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月”。要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这条主线,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使安全月成为事故隐患的“治理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使安全月成为职工安全教育的“培训月”。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层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环环不脱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对活动开展不力,任务不落实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安全月活动中我们有序安排了:安全生产十佳人物电视专访、青年示范岗创建、应急救援演练、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送安全文化到基层等10项活动,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营造一个人人关心安全、自觉维护安全的社会环境,为创建富裕、民主、开放、和谐的新安而努力奋斗。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近日,经省政府批准,省应急管理厅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计划提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点为执法重点,发挥省级执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创新执法方式方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迎接党的xxx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实施三方面重点任务,加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省级对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采用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带动市县执法工作开展,实现全省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将服务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为基层执法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有效的指导帮扶。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责令企业整改到位,并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标准和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执法范围内企业执法检查率、复查率、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以及执法服务率达到100%,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导致执法决定经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被变更、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检查事项开展执法检查。近3年发生过较大事故的企业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有失信记录、存在重大隐患的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紧盯重点时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围绕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精心安排国庆、党的xxx等重要时期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点、重点作业环节、重要作业行为的检查,确保重要时期安全稳定。

针对安全技术服务事项实施执法检查。加强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检验检测、安全生产标准化以及其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涉及安全技术服务的事项与对企业检查同步实施,查实查细查透,监督指导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和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依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2.依法规范行政处罚的标准;

3.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记录和完善案卷。

三、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方式进行。一听企业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帐,三抽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四、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计划执法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报备情况;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6.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的情况;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情况;

8.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是否进行有效监测和评估;

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10.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11.应急救援预案的报备及演练情况;

1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13.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工艺等相关培训情况;

14.新、扩、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落实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6.依法对危险品生产、经营、使用、保管的管理情况;

1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8.确保生产厂房保持通道畅通的情况;

19.及时上报安全事故,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20.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如实记录情况;

21.生产作业场所“三超两改”等违规违章情况。

(一)街道安监站在岗人数7人,内勤1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6人,分为两个执法小组。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非执法工作日=机关值班+培训学习+正常病、事假+党群活动+本级中心工作+年休假+会议=30+60+60+30+30+60+60=330天。

按照分为两组开展执法活动,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日为316天。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60家,烟花经营企业40家,非煤矿山、危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家,八行业18家,共127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对烟花爆竹生产单位每年执法4次,烟花经营单位每年执法1次,非煤矿山、危化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执法检查2次,八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年1次,全年共开展计划执法=60×4+40×1+9×2+18×1=316次。

六、执法要求。

1.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2.实行叁人执法小组进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活动;

3.检查人员检查作业场所,认真做好记录,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4.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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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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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2、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100%;。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1、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5、会同卫生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为放射科工作人员搞好个人防护用品,会同建设局、发改局对新建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对新建项目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6、对列入《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10个重点执法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安监站开展好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xxx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__〕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__〕6号)、中国气象局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20__〕14号)和省、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依法履职,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对我市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矿山、旅游景点等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通过强化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时排查和整改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全市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按照《气象法》第三十一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七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以及《xxx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__〕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__〕6号)等有关规定,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防雷安全责任人;。

3、是否存在防雷安全隐患,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相关材料、台帐是否齐全;。

4、新(改、扩)建防雷装置是否依法依规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报办理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5、是否发生过雷击事故,发生雷击事故后是否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或防雷部门报告。

6、是否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是否贯彻落实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xxx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xxx活动方案》的通知(长安发〔20__〕4号),是否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三、执法检查方式、对象及频次。

(一)执法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xx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2、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100%;。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1、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5、会同卫生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为放射科工作人员搞好个人防护用品,会同建设局、发改局对新建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对新建项目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6、对列入《xx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10个重点执法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安监站开展好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2021年即将到来,为了更好的开展新的一年的工作,今天我们特在此制定工作计划,下面极即为20年工作计划。

1、通过职代会等多种民主管理形式聚集加快发展的共识和动力,使企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成为现实。

2、把凝聚职工智慧、开展劳动竞赛作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3、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竞赛的经验,不断进行完善。

4、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创新和提合理化化活动。

5、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1)通过日常教育和班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2)今年将要在小修员中推广的使用pda的信息手掌机、实现gis的管网建模、完善抄表员的抄表手掌机,工会要积极为这些工作的推行和完善,通过组织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积极搭建平台,提高职工的岗位技能素质。

1、要总结开展民主管理、企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2、对企务公开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掌握和指导车间级工会开展民主管理、车间企务公开工作。

1、要规范维护内容,把“维护”落在实处。

2、进一步发挥集体合同在维护职工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使集体合同成为职工利益的“保护神”。

3、切实关心职工生活。

4、认真组织好“一日捐”活动。

5、加强改革过程中的工会工作,发挥工会作用,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改制顺利进行。

1、以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抓好形势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企业方针、目标和任务的教育。要充分利用每周一次的班组学习和舆论阵地经常性地开展此项工作。

2、开展“三个一”活动。结合建创做工作年底开展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寻找身边“可爱的沪北人”活动,弘扬职工中的闪光点;结合沪北所成立五周年,组织“我与沪北”征文活动,引导职工将自身发展与企业发展密切相连。

3、抓好三大载体,努力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抓好每周一次地班组学习,教育和和培育一支有一定素质素质的职工队伍;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宣传橱窗,发挥舆论导向和宣传教育作用;继续发挥黑板报地作用。

1、两级工会干部要自觉成为学习贯彻届四中全会和全总十四大精神的表率,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2、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和保持与广大职工的密切联系。

3、要加强“职工之家”创建活动。

4、大力抓好两级工会的组织建设。

5、要发挥工会信息工作的辅助领导决策、指导工会工作、加强传播交流的三大作用。

6、工会经费本着“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坚持将资金安排在职工文化教育活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办实事、送温暖、慰问特困职工、稳定职工队伍方面。

7、继续开展工会职工技协工作,围绕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等。

8、加强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今年在工会干部中开展“三个一活动”:提倡读一本《学习型组织的创建》的书;开一次学习与实践的交流会;举办一次班组长以上的工会干部培训班。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

任何一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包含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执法惩戒、执法纠正、执法防范四个环节,并形成闭环。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将导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失职渎职。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委托书。

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委托机关: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组织:乡、(镇、管委会、办事处)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规范、规章的规定,委托机关将部分法定行政执法权委托受委托组织行使,为明确双方在委托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签订本委托书。

一、委托执法权限。

(一)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

二、委托执法期限。

从xxx年11月1日起至xxx年10月31日止。

三、委托机关的职责。

委托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执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

(二)定期组织受委托组织的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提供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法律文书。

(四)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组织实施的不适当或者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解除与不再具备条件的受委托组织的委托执法关系。

(五)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具有违反执法纪律、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情形的受委托机关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受委托组织的职责。

受委托组织应当自觉接受委托机关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依法实施行政执法,配合委托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实施行政执法,并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三)实施委托执法时,应当由2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出示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规范使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四)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委托机关备案;在当月的24日前,向委托机关报送本月委托执法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

(五)应当将实施委托执法之中发现的无权处理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报请委托机关依法处理。

(六)保持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对稳定,及时收回不再从事委托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交回发证机关。

(七)安全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参加各类专业学习和业务培训。

五、其余事项。

(一)本委托书所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本委托书发生法律效力的程序进行修改。

(二)本委托书所载委托执法权限,在委托期限内,除因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上级部门明文指令外,委托机关不得擅自收回或缩小范围。

(三)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报送黑河市安监局和五大连池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机关:(盖章)受委托组织:(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为了进一步依法规范县(市、区)安监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工作,明确委托机关与被委托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执法范围。

负责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直接查处委托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法律政策宣贯权。受委托单位要按照委托单位的统一部署,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企业及时整改隐患。

(二)行政检查权。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委托单位计划执法检查的要求,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行使行政执法检查权。

(三)现场处理(违法行为制止)权。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有权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有权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建设。

(四)行政处罚权。依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简易程序的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50元(不含本数)以下或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不含本数)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

(五)提请查处权。被委托人发现违法行为超过委托权限,在取得初查证据后应当提请委托单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对不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移交有权部门查处。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呈批表格,规范执法文书编号。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确保符合接受委托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保障安监站的机构与人员编制、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必要设施和工作经费,明确基层安监站工作职责,健全基层安监站工作规范,探索基层安监站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安监站能够圆满完成委托任务。

2、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4.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6.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7.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9.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0.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承担。

四、委托期限。

本委托。

协议书。

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由委托单位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作为附件。

五、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xxx年一月十日。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xx市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委托xx市xx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行政职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辖范围:xx市xx镇行政区域。

二、委托权限: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监察。

三、法律责任:

(一)委托单位的责任。

2、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

(二)受委托单位的责任。

1、受委托单位必须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在委托的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

2、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3、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四、委托期限:本委托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三年。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xx市法制局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

被委托单位:x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委托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利。

一、委托项目及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上述法律、法规如有修改和补充或转变执法主体,依据最新规定执行)。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xx月31日止委托你所执行。

二、委托权限:

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2、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罚款和移送案件应由卫生局审批)。

3、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审查。

三、有关要求:

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本所在册卫生监督员承担。

2、你所必须接受我局的监督,如有问题、差错事故须及时向我局汇报,每年底应将全年执法情况书面呈报我局。

3、你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执法或再行委托。

4、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5、本委托书自20xx年6月1日起生效。

委托机关:盂县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

盂县卫生局。

二零xx年五月三十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21〕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21〕6号)、中国气象局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2021〕14号)和省、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依法履职,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对我市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矿山、旅游景点等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通过强化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时排查和整改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全市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按照《气象法》第三十一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七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以及《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21〕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21〕6号)等有关规定,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防雷安全责任人;

3、是否存在防雷安全隐患,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相关材料、台帐是否齐全;

4、新(改、扩)建防雷装置是否依法依规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报办理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5、是否发生过雷击事故,发生雷击事故后是否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或防雷部门报告。

6、是否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是否贯彻落实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长安发〔2021〕4号),是否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于年初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后,季、月计划不再公布,"双随机"计划不再公示。

(二)执法检查对象及频次。

市气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重点企业开展防雷安全计划执法检查。今年纳入计划执法检查的行业监管企业共60家(具体执法检查企业名单见附表),市区(内五区、长沙县、望城区)执法检查率约13%。对区、县(市)气象局纳入本年度的监管执法检查对象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加强对下级防雷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执法合力。对纳入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流程,确保工作效率。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七)严格执行防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八)规范完善检查记录和执法案卷,每次按计划实施执法检查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

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原则要求,确保监管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充分发挥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面建设“一城四区”新苏仙创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郴州市苏仙区应急管理局作为本级监管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职权。

依法对非煤矿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有色、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相关中介服务组织(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执法检查。

(一)重点检查范围。一是原则上纳入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均为重点单位。对于无贮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零售店可以按一般单位对待。二是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含危险化学品(含中间产品)使用或储存的工贸行业单位、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近三年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单位为重点单位。

(二)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三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五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六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落实情况。七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八是行政许可委托下放的企业取证情况。九是中介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情况。

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落实省厅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遵循省厅执法程序规程,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案件审理、作出处罚决定等各个环节。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区应急管理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或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区应急管理局应当监督检查受委托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推进依法治安。

(二)科学编制执法计划。局机关各相关业务股室在分类分级基础上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以保实现有效对接和点全覆盖,加强协调,避免市、区、镇(街道)一月度内对同一家企业重复执法,加强对行政许可下放事项、未遂安全事件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坚持寓服务于执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2019﹞538号)要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四)大力加强执法宣传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

一是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大案要案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三是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含区、镇、街道)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瞄准弱项补强,针对短板提高,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将执法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行“两月一通报”,法规股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制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公平公正公开执法。政工室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确保行政执法制度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

第一条为督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厅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内设处室及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中,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

第三条行政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应当坚守法治信仰,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第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工矿商贸、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依法实施,无执法检查计划或者无单位安排,严禁擅自开展执法检查。

第五条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要求。以“一单两库一细则”为基础,统筹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依法制定抽查事项清单,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坚持“分级分类、无事不扰”原则,对遵法守规的企业少执法或不执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加大执法频次,确保1个执法年度内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

第七条推行以“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第八条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优化流程,优化服务,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办结。严禁行政许可把关不严、降低许可标准、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第九条严格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裁量条件、种类、范围、幅度内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第十条严格行政执法提级调查。对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严重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检查中发现或者群众举报属实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违法行为不立案、不处罚、不监督整改的,省厅可以提级调查。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执法案件,在作出重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前,必须经过厅法制审核领导小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第十二条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复查、立案、调查、审查、决定、执行程序以及执法时间、地点、对象、事实、结果等要进行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时限,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执法情况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防止或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强化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依法应对行政诉讼,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诉讼意识,杜绝执法随意性和简单化。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回避制度。执法人员与其所监管的事项或者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处理的,不得参与相关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定期对厅内设执法处室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议,评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针对普遍性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将案卷质量高低作为衡量执法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加强行政执法统计。厅内设执法处室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报送行政执法统计数据,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运用。

第十八条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执法处室在行政执法中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执法中发现有关单位、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

第十九条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厅相关执法处室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完结后,应当及时将执法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书和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定期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确保行政执法案卷统一、规范、完整、安全。

第二十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资格审查、证件管理、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对在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调查,依法依纪处理。

第二十一条坚持廉洁执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进行廉政承诺,填写《廉政承诺书》,严格遵守党风廉政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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