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心得(案例13篇)

时间:2023-11-02 16:33:08 作者:字海 最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心得(案例13篇)

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了解自己,同时也能够推动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进步。接下来,我们将阅读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精选文章,一起来感受一下吧。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我会严格规范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铸牢忠诚警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始终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履职、服务人民,为公安事业奋斗终身。

学习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按照省厅的的要求部署和市局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在今年将于6月2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然而,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

当然,光有“牙”还不够,当“条令”被违反后,这“有牙的老虎”还得及时反应,并让违法违纪者感觉到实实在在的痛。只有做到了违法必究,违纪必罚,“条令”的规范意义、威慑和指引功能才会显现出来。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世纪了,似乎有人开始遗忘了人民警察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警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虽然也出了如文强之类的警界败类,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要知道中国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为国家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并不是因为我们的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抓防范破破案的辉煌战绩。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

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和严明的纪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

作为刚加入人民警察队伍的新警,此次内务条令的学习,使我进一步了解了公安工作,提高了思想认识。《条令》从着装、行为、礼节各方面严格规范民警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推动内务建设更加规范高效,它是全体人民警察一切行动的行为准则。我们必须努力学习,严格遵守,如此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誓言。我们还要从自身做起,将条令的学习成果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与生活中去,发挥主观能动性,带头学习内务条令,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职业素养,努力成为一名作风优良、本领过硬的新时代公安民警。

学习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6月1日起,中国首部警察纪律条令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纪律条令》宣布实施后,落实这一条令立刻成为地方公安民警机构的近期工作安排。

近日,驾考大队召开全体民警大会,组织全体民警对条令内容进行专门学习,要求分局全体民警熟记条令,认真遵守,并就驾考工作如何贯彻好《条令》做出部署。

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学习贯彻《纪律条令》动员部署会议后,驾考大队贯彻会议精神,下午,立即在驾考大队会议室召开了全体民警大会,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纪律条令》进行再部署,把学习贯彻《纪律条令》与民警日常工作的开展结合起来,把模范遵守《纪律条令》与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服务质量结合起来,让全体民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起到更大的作用。

会上,大队长贾建文就《条令》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点及重要意义进行了重点辅导讲解。他指出,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提出了贯彻条令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大队要贯彻落实好条令,就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条令,建立《纪律条令》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在学习《条令》上,要求全体民警达到“入脑、入耳、入心”的效果,学以致用,重在贯彻、执行,大队领导更是以身作则,与广大民警一起严格遵守各项禁令规定,决不碰“高压线”,决不越雷池一步。将学习贯彻《纪律条令》作为年终综合考评检查内容之一,组织考试来检验民警对《条令》的学习掌握情况,同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集中查处一批驾校大队民警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

二是围绕《纪律条令》贯彻落实措施为中心,切实履行驾考的主要职能,进一步规范驾考工作。通过条令的学习,使考试秩序得到改善,并继续保持;从根本上巩固工作机制的转变的效果,使各科目考试都能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驾校的监管,可以通过以下几个环节进行:1是以公开信的方式,使学员了解考试的.环节、程序;2是做好学员的考前教育;3是设置提示标识,提醒学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避免受到不正当因素的干扰。

三是加强各科目考试的调研工作。做好跟踪调查,多各科目考试中出现的问题需找根源,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用好手中的权利,把好人情关,规范考试过程,提醒“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抓好考试安全,即学员的安全,和考试车辆的安全。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

通过《内务条令》的专题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新时代的青年铁警学习《内务条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果将《内务条令》视作正衣镜,那就要求我们公安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常“照镜”,勤“洗澡”,巧“治病”,不断反思自己的所思、所言、所为,确保个人政治立场坚定,信念不动摇、方向不迷失,切实树立起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

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让我对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良好的纪律作风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现结合自学,谈一下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沉心学习感触颇深,《内务条令》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机关民辅警行为,为铸牢忠诚警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提供保障。令行禁止,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人民警察形象代表公安机关整体形象,只有学懂弄通《内务条令》,才能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作为一名缉毒民警,我将严于律己,带头严格遵守《内务条令》,并把《内务条令》与“八扬八治”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从学习、自觉、管理等各方面从严要求自己,做到学习《内务条令》常态化,务求《内务条令》要求入脑入心,把《内务条令》的规范变成自觉行动,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工作情况汇报【】

龙山所为全面加强全所队伍建设,推进科学发展观在全所的贯彻落实,坚决整治全所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机关及福清市局有关文件精神,从5月19日至7月19日,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所开展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进一步加强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加强以贯彻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大力整治执法不规范、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现象,遏制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的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真正解决全体民警在遵守党纪警规、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内部管理和防止民警违法违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二、组织领导。

龙山所成立由郑庭强所长为组长,郭进贤教导员为副组长,林峰副所长,陈起杰副所长,魏若鸿中队长为成员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加强对教育整顿活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三、工作措施。

(一)动员学习阶段(5月19日至6月3日)。

出问题,制定计划,加强自身纪律作风建设。

2、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大力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组织全所民警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规定,使全所民警加深对“忠诚、责任、公平、为民、廉明、奉献”等理念认识,打牢广大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引导广大民警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不敢、不想、不愿逾越雷池。

(二)查摆剖析阶段(6月4日至7月4日)。

1、广泛征求意见。全所民警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通过调研、座谈、开专题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致公安民警家属的一封信》、以及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箱等方式,向社会各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广泛听取对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

2、认真查找问题。全体民警都要对照教育整顿的六项内容,结合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进行深入细致地查摆,采取自己找、领导点、同事提、互相帮的方法,认真分析查摆自身在思想认识、管理防范、规范执法、枪支警械、警车管理使用,特别是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八小时以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各项整顿治理、管理防范、监督制约等措施。

3、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撰写查摆剖析材料。剖析材料应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全面自查、互查,主动揭短亮丑,从思想深处找原因。

4、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所领导要召开一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全所民警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剖析,互相交心沟通,通过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为人民服务观念,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法制意识,达到触动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纪律、促进预防、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整改验收阶段(7月5日至7月19日)。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单位和民警个人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制定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定责任人,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要求。

2、落实整改措施。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紧扣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狠抓整改落实,有计划、分步骤地逐步整改。要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加大教育管理力度。

3、认真总结,逐步形成长效机制。推广好的经验,宣传典型,弘扬正气;要查缺补漏,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成果,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五、基本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三)坚持依靠群众原则;

(四)坚持边整边改原则。

六、活动要求。

(一)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当前,世博安保、信访及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繁重,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使教育整顿和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把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作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三基”工程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中抓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教育整顿促进“三基”工程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大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各项工作的成效来检验作风教育整顿的成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所宣传栏将设置专栏、编发全队伍建设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通报情况,广泛宣传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目的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龙山派出所。

2010年5月20日。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

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新时代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展示新时代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具体表现。当前,全县公安机关正在开展“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本人以学习贯彻《内务条令》为契机,结合“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认真学习了有关内容,有如下体会:

一、要“深学”,准确把握条令的精神实质。

作为派出所所长,我将通过继续集中学习和开展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全所民辅警迅速、及时、深入地学习条令,做到逐字逐句,学深悟透,切实掌握其核心要求和精神实质,并作为开展工作,改进作风的基本遵循和行为准则。

二、要“思辨”,熟练掌握条令的具体规定。

我们如果仅从内容上把握其精髓,领会其实质还远远不够,更需要在思想上认同其观点,拥护其规定,既要认真细致学原文,更要深入弄清条令出台的背景,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和区别,真正做到“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三、要“笃行”,抓严抓实条令的执行落实。

我将主动带头,率先垂范,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的范围,针对民警暴露出的一些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运用《内务条令》进行自查,剖析,做到自省自警、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治权。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学习《公安机关人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促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于4月21日公布并于6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以其为标志,公安机关队伍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5月30日,我局召开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学习动员大会,对学习贯彻《条令》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

6月2日,党委中心组又进行专门理论学习,作为主抓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官,经过学习和思考,结合实际工作,认为学习贯彻好《条令》应该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牢固把握内容,领会思想精髓。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配套衔接,这“四大条令”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纪律条令》共3章、31条。

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

纪律条令对违法违纪行为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

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工作情况汇报【】

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已于4月21日公布,自6月1日起施行。

历经起草调研、联合修订、审议通过三个阶段,形成公安机关第一部规范民警纪律行为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问:请介绍一下《条令》的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答:公安机关。

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担负着维护一方平安、确保一方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公安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安队伍建设,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

公安部历届党委高度重视加强公安队伍的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公安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及“五条禁令”等一系列规定,对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树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召开的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部党委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出台规范人民警察纪律方面的条令。,公安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中,强调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台《条令》。

为认真贯彻从严治警方针,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正规化、制度化建设,推动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公安队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三部门依据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反复研究、反复修改,形成了公安机关第一部规范民警纪律行为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条令》的出台主要经过了三个阶段。一是起草、调研阶段。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公安部纪委就开始研究起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处分办法》稿,并先后两次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在此基础上,10月正式着手起草《条令》,先后多次征求了公安部部属各局级单位和各省级公安机关的意见,反复进行修改。二是联合修订阶段。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安部领导的批示,9月中旬,中央纪委监察部法规室、公安部纪委、监察部驻公安部监察局和公安部法制局联合成立了起草组,形成《条令》初稿,并多次调研、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广大基层民警的意见。7月,人事部派员参加了起草组的工作,经集中修改,形成了《条令》(征求意见稿)。8月中旬,《条令》(征求意见稿)以公安部、监察部和人事部三家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各省(区、市)监察厅(局)、公安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察局、公安局、人事局以及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等11个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办、局)征求意见。依据2月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意见,先后又征求了各省级公安机关和公安部主要业务局的意见。在此基础上,2月,起草组又对《条令》研究修改,形成了送审稿。

三是审议通过阶段。7月28日公安部第6次部长办公会议、9月29日国家公务员局第13次局务会议、11月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2次部务会议、11月27日监察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并通过《条令》(送审稿)。《条令》于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于4月21日公布,自6月1日起施行。

“条令”二字体现公安特色。

——既区别于一般行政机关,也能体现和突出公安机关武装性质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的特色。

问:为什么用“条令”这个名称?

答:目前现有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叫做“条令”的,主要是针对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出的规定,如《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一般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大多称为“规定、办法”等,用“条令”这一名称,既区别于一般行政机关,也能体现和突出公安机关武装性质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的特色。近年来,公安部先后发布实施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为与这三大条令配套衔接,因此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个名称。

《条令》彰显4大特点。

——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集中体现监督体制的创新性、处分幅度的刚性、内容和适用对象的全面性、执行效力的权威性。

问:请介绍一下《条令》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充分体现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时代精神,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部管理等多个方面。

《条令》归纳起来主要有以。

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二是在处分幅度上体现出刚性。《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三是内容和适用对象的全面性。《条令》采取概括和分述的方法,设定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部管理等行为,基本涵盖了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过程中易发多发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适用对象上,《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四是执行效力上体现权威性。一方面,《条令》整合和保留了公安部原有纪律性规定的相关内容,吸纳了地方公安机关的成功做法,针对新形势下公安民警违法违纪的新特点,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统一设定违法违纪行为和处分幅度,对全警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另一方面,《条令》经国务院批准,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三部门联合规章的形式公布实施,这就为《条令》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条令》意义集中表现在4个方面。

——制定和实施《条令》是坚持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度化建设的需要,是适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需要。

问:制定和实施《条令》有哪些意义?

答:制定和实施《条令》的意义集中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坚持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二是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公安民警是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令》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有利于推进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在公安民警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度化建设的需要。《条令》的出台,填补了公安机关纪律建设方面的空白。《条令》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衔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等相配套,既体现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度化建设的要求,又为进一步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度化建设提供了纪律保障。四是适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需要。《条令》的出台,无疑是对公安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丰富和完善。同时,随着《条令》的贯彻落实,广大民警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将会不断增强,防范功能也会逐渐显现出来。

“下查一级”是突破和亮点。

——这一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答:这样规定可以说是公安内部监督体制的一个突破,也是《条令》的一大亮点。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问题80%以上发生在执法过程中,公安执法的业务主管部门在上级公安机关。因此,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案件直接调查的权限,在办案力度、办案效率方面,都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优势,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在当前公安队伍中违法违纪案件仍易发多发的情况下,这样做可以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自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要案件的力度,真正通过办案查处强化纪律的刚性,纯洁公安队伍。同时,相对于地方监察部门而言,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在查办具有公安职业特点的违法违纪案件时,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查办案件,及时分析案件发生的规律特点,提出从源头上治理的措施,可以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条令》提升“五条禁令”的执行效力。

——《条令》既保持了“五条禁令”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增强了“五条禁令”的可操作性。

问:《条令》发布实施后,《条令》与“五条禁令”是什么关系?

答:1月,针对当时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公安部发布了以枪、酒、车、赌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五条禁令”,对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条令》起草过程中,起草组既沿用了“五条禁令”的基本内容,又注意细化了违纪情形和处分幅度,《条令》在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分别就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工作时间饮酒、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车、参与赌博的行为明确了具体处分幅度。第二十六条作出“对不适合继续在公安机关工作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限期调离”的规定。《条令》既保持了“五条禁令”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增强了“五条禁令”的可操作性。《条令》的发布实施,是对“五条禁令”的完善和丰富,尤其是《条令》以部门联合规章形式公布施行,大大提升“五条禁令”的执行效力。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

——从抓好学习宣传、出台配套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办案工作等4个方面着手,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对贯彻实施《条令》有什么要求?

答: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条令》发布实施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条令》的学习贯彻工作。第一,抓好学习宣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要把学习宣传《条令》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使从事纪检监察、公务员惩戒工作的同志及广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切实提高对贯彻执行《条令》重要意义的认识,尽快熟悉和准确把握《条令》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要切实抓好组织领导,把《条令》学习宣传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带头学习,模范遵守。同时,要对照《条令》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找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早加以解决。第二,出台配套措施。《条令》出台后,要认真对公安机关现有纪律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认真做好立、改、废工作,同时要根据《条令》出台相关的规定和措施。第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条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措施,严肃纪律,强化责任。第四,强化办案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条令》发布实施为契机,开展集中检查,查处一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违法违纪行为人的纪律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在全社会曝光,充分发挥《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当前,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举报线索的评估研判,对可查性强的案件直接派员查办。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我心中的人民警察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和祖国奉献的好警察,他做了好事从不留下他的姓名。

一天,他路过一个小巷子刚好看见三个歹徒正在偷车子,于是他赶紧跑过去想要把歹徒抓回警察局里去。可谁知歹徒看见他跑过来后,立马从兜里掏出了匕首,和他搏斗了起来。

之后,小巷外面便挤满了围观者。只见他被歹徒捅了一刀,然后他马上用右手捂住了胸口。围观者看到这场面之后,便马上拨打了120急救和110报警。

歹徒见他一直在流血,就赶紧逃走,而他不顾生命危险地去追歹徒,可他身上还不断地流着鲜血。后来,他想开枪去抓住歹徒,可他怕伤到围观的群众,便只能向天上开枪去吓唬歹徒。

后来,其中一名歹徒被他抓住了,那名歹徒的同伙想去救他,但看见这么不要命的的警察,他们就自己跑了。

过了一会儿,急救车和警察一起到了现场。警察把那两名歹徒抓住了,然后把这三个歹徒一起送去了警察局。医生则把他送去了医院急救,在,去医院的路上医生一直在给他止血。

送到医院后,医生给他输了大量的血,因为他在现场的时候,大概已经流了他身上一半的血了,只不过那个匕首插得很深,但还好,那个匕首只差一公分就插到心脏了。

此时,我想对所有的的人名警察说:“哦,神圣的人民警察!你们是风雨中撑起的伞;你们是寒冬中送来的炭;你们是灾难中迎风的旗;你们是危困中希望的帆;你们是阴霾中明媚的霞;你们是迷途中心灵的家!

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工作情况汇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我县公安局迅速行动起来,全面部署开展学习贯彻活动。

二是抓民警学习宣传动员到位。我县公安局结合民警队伍建设实际,认真组织民警深入学习领会《纪律条令》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并作为民警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局所有民警不分年龄大小,都要以《纪律条令》的规定严以律己。桥南派出所民警在学习《纪律条令》活动中,坚持每天在上岗前半小时组织民警集体学习,把学习好、执行好《纪律条令》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从严治警的有力抓手。

二是写好学习《纪律条令》的心得体会。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迅速掀起贯彻《纪律条令》的高潮,提升广大民警的素质,充分认识《纪律条令》的重要性以及它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惠山分局专门召开中层领导班子学习讨论会,全面细致学习领会《纪律条令》内容和实质,在全局掀起深入学习贯彻热潮。

三是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按照《纪律条令》的相关规定,县公安局纪委会同政工监督室、督察队和后勤管理大队,相应制定和完善了民警廉洁从警的相关制度,把《纪律条令》的宣传教育纳入民警轮值轮训的重要内容,定期考核、不定期抽考,继续强化警车管理和涉案车辆管理,行政负责人对本单位民警“扯袖子”、|“提耳朵”形成制度,定期检查,确保笨单位民警队伍的思想纯洁和稳定。

四是抓好执纪执法警令畅通。制度在于落实,监督在于严格。公安队伍人数庞大,违纪违章行为时有发生,关键要严格执纪、执法,该处理的必须严肃处理。我县公安局要求各基层所队利用每日晨会、每周例会,及时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纪律条令》,特别是针对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容易触犯的条款进行重点强调和提醒,对以身试纪、以身试法的,坚决按照《纪律条令》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切实把《纪律条令》执行到位。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何越庆按照省厅的的要求部署和市局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在今年将于6月2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然而,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

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

在现代国家里,警察是与公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人员,警察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

中国过去曾长期处于权力本位的管制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

而今,中国已然迈入千年未有之大转型,新的时代以法治为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日益生长。

当特权观念遇上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

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为公权力设定运行的轨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当然,光有“牙”还不够,当“条令”被违反后,这“有牙的老虎”还得及时反应,并让违法违纪者感觉到实实在在的痛。

只有做到了违法必究,违纪必罚,“条令”的规范意义、威慑和指引功能才会显现出来。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世纪了,似乎有人开始遗忘了人民警察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警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虽然也出了如文强之类的警界败类,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

要知道中国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为国家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并不是因为我们的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抓防范破破案的辉煌战绩。

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

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和严明的纪律。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按照支队党委的要求部署和大队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心得体会报告如下:一是坚持从严治警。

《纪律条令》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其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

同时其又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

二是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

公安民警是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律条令》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有利于推进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且解决了一些地方在公安民警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与软的问题,对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度化建设的需要。

《纪律条令》的出台,填补了公安机关纪律建设方面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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