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告(大全5篇)

时间:2023-09-25 02:51:22 作者:笔砚 最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告(大全5篇)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告篇一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5月27日—28日举行,考试专业将达108个。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正式实施,首次考试专业为91个,开考中医专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入护士技术资格考试,到考试专业已达108个,今年与去年考试科目一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科,分四个半天进行。每科满分100分,均为选择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和橡皮。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考试,可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也可获得专业资格证书。

据悉,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4至086之间专业,要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报名时要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西医类考试大纲正在免费发放,考生近期内可与报名点联系领取。(记者邵会莲)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告篇二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临床医学专业:

(一)初级: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报名参加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7、《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告篇三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青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19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月15日—2月3日;

2、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年1月16日—2月3日;

4、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26日—5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及申报材料

凡申请参加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报考者须携带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验资证明及网上打印的《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到本人所在地区卫生计生委报名。委属单位、厂矿、企业医疗单位的报考者到本人单位人事科报名,驻军医院的报考者经医务处统一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及有关单位在申报材料及申报表上审核签章,统一于2016年2月3日前报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受理个人报名。(联系电话:0971—6264350地址:西宁市南川西路69号)

三、报名条件

(一)护理专业报考初级

中专毕业任初级(士)满5年可参加护师考试;大专毕业任初级(士)满2年可参加护师考试。

(二)药、技专业报考初级

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参加初级(士)考试,任初级(士)满5年可参加初级(师)考试;相应专业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初级(师)考试;相应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参加初级(师)考试。

(三)医、药、护、技专业报考中级

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任初级(师)满7年、相应专业大专毕业任初级(师)满6年、相应专业本科毕业任初级(师)满4年、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任初级(师)满2年、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可参加中级考试。

四、相关事宜

(一)报考者学历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12月31日。

(二)2016年临床医学等部分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其他专业继续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考试。

(三)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并提交成绩单。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五)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满2年。

(六)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考试。

(七)对未列入考试科目的的藏(蒙)医、药专业,报名时间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同步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注:不需网上报名)。

(八)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仍实行两年一个周期即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省内合格成绩不实行两年滚动。

五、照片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严格按照网上照片制作要求上传照片。

六、考试教材

考试教材由各单位汇总后报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征订。

七、考试收费

每人每科目50元。

八、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生于考后2个月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成绩单不再统一制作发放。

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1月8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告篇四

沪卫考办[]4号各区县卫生局、人事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及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文件精神,经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对未列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部分专业,本年度仍继续采取自行组织考试方式进行。现将20度本市开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专业设置

(一)考试专业卫生事业管理(初级)、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医院管理(中级)。

(二)考试科目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二、申报事项上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范围、条件、程序和材料等项要求,参见《关于本市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沪卫考办〔2006〕3号)。

申报方式为现场报名。

三、有关说明:

1、申报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准入条件:

(1)在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3)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转入卫生事业管理岗位的人员,须在卫生事业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

2、本年度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试成绩仍实行2年为一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3、考试合格者,由上海市人事局发给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

四、报名受理受理机构:黄浦区卫生人才资源服务中心受理地点:黄浦区梦花街234号13楼(老西门,近复兴路中华路)

五、考试事项

1、考试时间:2007年5月26日、27日。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26日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5月26日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27日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5月27日14:00-16:00

2、考试方式:纸笔作答。

3、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4、考试费用:初级——每科目50元中级——每科目70元

附件: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报考类别初级(师)152卫生事业管理研究系列中级172公共卫生管理研究系列173医院管理研究系列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2006年10月31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告篇五

要有良好的备考心态

1、要有必过的信心。既然目标已定,就要奋力拼搏,当信心不足时,要调整心态,给自己打气!

2、绝对不要有侥幸心理。考试最忌讳侥幸心理,认为那一章节不会考,或是这个知识点不会考,很多时候,事与愿违,你所侥幸的往往成为让你痛心的,切记!

3、就算以前没考过,也不要有太大的心理压力,更不要留下心理阴影!学会变压力为动力!

要有合理的复习计划

要想通过2021卫生资格考试,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计划——尤其是适合自己的,无疑是最好的,肯定会事半功倍。

【基础阶段】计划2个月

之前有一定基础,主要是看基础班视频和讲义。在看的过程中,对一些难记得知识点,做笔记——俗话说得好:“纸上得来终觉浅,方知此事要躬行”。采取记忆的方法很多,比如说口诀记忆法、情景记忆法、段子记忆法等,为了记住知识点,我们可以不择手段,一切为了记住东西为目的,这个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定。

【强化阶段】计划2个月

主要是做做章节习题,巩固和补充第一阶段的'知识点,避免遗忘,并加深记忆。基本的策略是:对于熟悉的章节可以少做题,把重心放到自己薄弱的章节,可以多做几道题,强化记忆。由于主管护师考试知识点较广、较多,放弃某一章节不是明智之选,除非精力有限!对于自己容易错的题,可以建立自己的错题库,总结出错原因,尽量避免考场上遇到类似题失分。

【冲刺阶段】计划1个月

前两个阶段,准备充分,冲刺阶段就轻松,否则,做模拟题的时候,发现这不会,那不会,就会给自己无形当中带来巨大压力,也不利于冲剂复习效果。在本阶段,选择有代表性的模拟题,调整作息时间,最好与正式考场时间一致,对自己进行模考,摸摸自己的底。不建议搞题海战术,对上班族来说,毕竟人的精力有限,不在多而在精,主要是查漏补缺,有目的地完善自己。

当然,复习时间到底要多久还是因人而异的,半年左右是大多数人的复习周期,如果工作比较忙,那周期就更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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