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项目实施方案提纲范文(14篇)

时间:2023-11-21 20:29:56 作者:碧墨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提纲范文(14篇)

实施方案是将战略和计划转化为具体行动的重要环节,有助于提高工作的效率和组织的执行力。这些实施方案范文展示了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实际操作经验,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设施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在总结几年来发展设施农业的基础上,制定20xx年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以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为目标,以“设施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政府扶持以“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为原则,立足发展“名、特、优、新”品种设施大棚栽培,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逐步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的特色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热带高效农业的科技生产水平和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0xx年市政府投入设施农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其中瓜菜设施农业和果蔬储存项目资金1900万元,花卉设施农业资金5052万元。

(一) 75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朗芒田洋建设瓜果菜设施大棚150亩(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崖城是我省重要的瓜果菜基地之一,为了更好地发挥设施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郎芒田洋建设150亩钢架大棚发展无公害瓜菜生产。

(二) 88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建设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是我市在建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农产品批发、集散、冷藏、加工、包装、检测、信息一体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建成使用后将有助于解决崖城地区及周边地区果蔬“烂市”情况,解决农民果蔬销售、运销难题,提高果蔬的利用价值,带动农民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规模200多亩,目前企业已投入建设资金6000万,缺口资金20xx万,政府扶持资金880万。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 270万元用于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化建设(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实施)。我市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设施大棚标准每亩1万、3万、5万、8万不等。在全省还没有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和大棚栽培技术地方标准的情况下,我市投入270万元用于建设样板工程,制定适应不同作物和栽培环境的6个大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验收通过。业主为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项目实行报帐制。

(四) 420万元用于支持市公安局戒毒康复农场建设兰花基地。建设兰花大棚30亩,其中温室大棚10亩,扶持发展戒毒康复农场生产项目,解决1000多名戒毒人员和留场就业人员工作。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五) 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高峰地区老百姓脱贫难度较大,毁林开荒现象严重,为了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建议扶持该地区发展兰花产业。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100多亩亩,计划投入1475万元,目前已投入300万。基础设施已完成、建好大棚20亩。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加快兰花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189号文件)第七条“支持农村兰花专业合作社扩大兰花生产规模,建设总体规模超过667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60元/平方米扶持”规定,安排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六) 4133万元用于扶持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在亚龙湾建设都市农业示范园。该项目用地位于亚龙湾二期开发区内,规划为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1.3亿元,公司自筹资金8700元,建设规模2755亩,建设成集玫瑰种植、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该项目可以填补我市玫瑰花发展的空白,做大做强花卉产业,美化亚龙湾环境,带动亚龙湾周边村庄群众致富。政府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排灌系统。土地租金每亩1400元,每十年递增10%,政府扶持4133万元以固定收益回报金1100元/年,分14.2年全部回报给农民。业主为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田独镇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相关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管理。由市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农业、林业、科信等部门组成三亚市20xx年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由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审计,再由项目资金管理单位按进度拨付各实施单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农业科研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江西现代农业水稻新品种展示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各项目县工作的主动性,根据江西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度江西现代农业水稻新品种展示工作的`通知》(赣种字2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按照发展现代农业总体要求,以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为方向,以品种展示为切入点,以良种推介为突破口,实现农业平稳较快的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通过考评,真实地反映出工作成效。

2、相关项目县(市、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3、考核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全公开。

三、考核对象。

我市11个项目实施县(市、区),即:赣县、章贡区、宁都、于都、会昌、瑞金、兴国、大余、上犹、信丰、南康。

四、考核内容。

设立5个考核项目。

1、组织管理。

2、展示效果。

3、观察记载。

4、宣传报道。

5、工作。

各考核项目的考核内容、工作要求和评分标准见附表。

五、考核办法。

1、市农业局委托市种子管理站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赣州市江西现代农业水稻新品种展示项目的考核工作。

2、考核时间初定月。

3、各考核对象对照本方案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准备自查报告,分项说明工作完成情况。

4、跟踪督导与考核相结合。市种子站成立项目督导小组,不定期地对各有关项目实施县进行跟踪督导,将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好20xx年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促进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加快贫困户的自力更生能力,根据《博州农机局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博州农机发〔20xx〕13号精神,结合博乐市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博乐市农机局根据本单位承担的职能,制定本方案。

为使全市更多农牧民收益,通过实施农机精准扶贫国家购置补贴政策,通过减免贫困农牧民拖拉机和收获机械50%驾驶培训费,减免贫困农牧民农业机械检审验费用,从而充分调动和保护贫困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推进贫困户思想认识的转变,促进农机装备进万家,切实保障贫困农民早日脱贫致富。

根据博乐市农牧业生产现状,本着向重点乡镇倾斜的原则,通过综合考虑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和各乡镇(场)的贫困户的数量、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农户购买实力等因素,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中设立扶贫购置补贴资金200万元,特将补贴资金分配如下:青得里乡50万元、小营盘镇35万元,乌图布拉格镇30万元、阿热勒托海牧场30万元、达勒特镇25万元,贝林哈日莫墩乡25万元。

鉴于工作需要,成立博乐市农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建喜市农机局局长

副组长:杨少华市农机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成员:韩用强市农机局副局长

艾克帕尔市农机局副局长

阿迪力艾拜青得里乡副乡长

孟克布音小营盘镇党委委员

才巴塔阿热勒托海牧场党委委员

魏松乌图布拉格镇副镇长

范浩中贝林哈日莫墩乡副乡长

丁宝军达勒特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机局业务办、市财政局农财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审核监督、项目资金拨付。下设乡镇场项目具体实施操作人员:青得里乡努尔克孜,小营盘镇苏亚,阿热勒托海牧场库尔曼艾力,乌图布拉格镇苏优丽,贝林哈日莫墩乡阿热帕提,达勒特镇居萍、马溶。

一是购机户必须是民政局在册的贫困户,实施贫困户购买意向小型实用农机具的,优先安排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扶贫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做到应补尽补。二是乡镇(场)按精准扶贫国家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贫困户购买小型实用先进农机具的资格审核等工作,补贴政策严格按照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层层落实到责任人上,不得出现冒领、顶替、套取等情况,要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切实加大购机后技术培训服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

全市精准扶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操作办法。严格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新农机发〔20xx〕2号)的要求,做好贫困农民自主购机、补贴申请、补贴对象确定、公示、确认、机具核实、资金兑付等环节工作。特别要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1.各乡镇场应安排农机站或组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受理上报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资格、购机意向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对核实(不是贫困户或者与其他人合伙购机的不予考虑),依照博乐市年度实施方案及分配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集体研究,等额等量确定补贴对象。

2.精准扶贫对象在享受《博乐市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补贴范围以外可放宽到小型农机具,除了对额度少、需求多的机械可采取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享受“应补尽补”机具类型可直接确定为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在购机后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购机发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行车证)、农商行卡等资料在各乡镇场填写申请补贴《审批表》并注明贫困户说明。

3.各乡镇场政府要在本级阳光农廉网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将乡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咨询、投诉受理电话,确定的补贴对象和单机补贴额度等情况通过网络及在村委会张榜等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同时公布乡镇场农机、纪检办及市农机、财政、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市农机局审核。

4.市农机局对各乡镇场上报的贫困补贴对象名单、补贴机具及额度等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乡镇场重新确定。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购置的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后方可在乡镇场政府指定部门办理购置补贴信息采集和录入手续,最后报市农机局,市农机局会同市财政局填写审批意见后,将补贴款通过农商行发放至补贴对象农商行卡内。

1.补贴对象自主选择在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产品。

2.补贴对象一般应于30日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选择购机。所选择的经销商须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确定其经销该产品资格(可在新疆农机网上查询,网址:

3.农机经销商需向补贴对象出具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发票上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及机架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地址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各乡镇场农机站会同村委会、纪检办、财政所及市农机局市场监管办、财政局农财办组成联合市、乡两级核实组,分期分批现场逐台核实补贴对象所购机具情况,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实际购机与系统申请机具相符,机具铭牌(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与系统上传机具信息相符,并将核实情况填入《审批表》机具核实栏中,填写核实结论,经核实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两人以上签字,做到“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各乡镇场审核后,将购置机具核实情况在乡镇场及村委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和“八个不得”以及自治区“八个严禁”的要求,切实加强监管。市农机局、财政局要强化督导检查,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报送州农机局、财政局。

市农机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管理,规范其供货及售后服务行为,推行规范的农机供销合同文本;加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价格监控,农机产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杜绝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行为。对发生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及时报告自治州农机局;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按规定上报并取消补贴资格。要加强购置补贴产品质量的监控,建立质量监管责任机制,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调查;对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案件,成立快速处理应急小组,确保重大质量投诉协调处理迅速到位,提高质量纠纷协调处理时效性。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要拓宽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诉(博乐市人民政府纠风投诉举报电话:2277114,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电话:2267821)。对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进行实名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价格虚高、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案件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市农机局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州农机主管部门。

对农民联合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及经销、生产企业采取骗补套补国家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各乡镇场要积极开展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在6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精准扶贫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市农机局业务办。同时做好精准扶贫信息宣传及报送工作。乡镇场项目工作人员在项目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

市农机局要做好农机局精准扶贫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做好实施情况统计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向市政府和州农机局报送精准扶贫实施进度、工作总结及相关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

根据《20xx年度自治州开展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工作要点》的要求,按照州、市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今年博乐市农机局进驻市青得里乡塔布勒村开展工作。首先,通过将住村人员编排分组,通过节庆期间开展对村内贫困人员的入户走访,为贫困群众送温暖,了解群众所想所盼。其次,春耕期间积极协调配合村委帮助村民联系贷款及农用机械,对落后农业机械进行改装,保证村队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第三,通过入户走访积极宣传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引导年轻有能力的村民参加农机驾驶员的操作培训,通过学技能,开拓就业渠道,投身农机作业服务,为脱贫增收找路子,转变贫困户思想上的认识,为贫困户提供具体的办法,让贫困群众了解党的惠农政策,感受到党的温暖。第四,按照我局脱贫计划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明确帮扶人员工作责任,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确保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不断加强对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的教育转化工作。第五,通过成立青年服务队,解决群众的困难,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理顺群众情绪,以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前提,以提高村民的收入,搞好村上的经济建设实现共同富裕为目的,最大限度争取民心、凝聚人心,促进各族群众团结和谐、安居乐业。

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设施农业毕业生可在园艺植物生产、园艺种苗生产、园艺产品加工及经营、园艺设施建造和维护、观光农业园区等企事业部门或单位,从事设施蔬菜、花卉、果品苗木等园艺作物生产与经营、园区生产与管理、大棚温室等农业设施生产与维护管理等工作。就业去向:毕业后学生可在园艺、园艺工程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园艺的规划与设计、农业设施的施工与生产、技术推广与开发、农业管理部门、果蔬生产单位、大型温室及种子种苗公司、农产品外贸公司、现代农场及现代化高科技示范园区工作。学生毕业前我系会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专业方向,目前在设施农业技术专业下拟设设施农业技术方向和葡萄栽培与酿酒专业方向,按照专业方向的要求,开设相关的专业课。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设施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在总结几年来发展设施农业的基础上,制定xx年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以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为目标,以“设施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政府扶持以“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为原则,立足发展“名、特、优、新”品种设施大棚栽培,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逐步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的特色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热带高效农业的科技生产水平和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xx年市政府投入设施农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其中瓜菜设施农业和果蔬储存项目资金1900万元,花卉设施农业资金5052万元。

(一)75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朗芒田洋建设瓜果菜设施大棚150亩(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崖城是我省重要的瓜果菜基地之一,为了更好地发挥设施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郎芒田洋建设150亩钢架大棚发展无公害瓜菜生产。

(二)88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建设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是我市在建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农产品批发、集散、冷藏、加工、包装、检测、信息一体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建成使用后将有助于解决崖城地区及周边地区果蔬“烂市”情况,解决农民果蔬销售、运销难题,提高果蔬的利用价值,带动农民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规模200多亩,目前企业已投入建设资金6000万,缺口资金2000万,政府扶持资金880万。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270万元用于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化建设(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实施)。我市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设施大棚标准每亩1万、3万、5万、8万不等。在全省还没有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和大棚栽培技术地方标准的情况下,我市投入270万元用于建设样板工程,制定适应不同作物和栽培环境的6个大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验收通过。业主为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项目实行报帐制。

(四)420万元用于支持市公安局戒毒康复农场建设兰花基地。建设兰花大棚30亩,其中温室大棚10亩,扶持发展戒毒康复农场生产项目,解决1000多名戒毒人员和留场就业人员工作。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五)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高峰地区老百姓脱贫难度较大,毁林开荒现象严重,为了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建议扶持该地区发展兰花产业。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100多亩亩,计划投入1475万元,目前已投入300万。基础设施已完成、建好大棚20亩。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加快兰花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三府〔xx〕189号文件)第七条“支持农村兰花专业合作社扩大兰花生产规模,建设总体规模超过667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60元/平方米扶持”规定,安排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六)4133万元用于扶持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在亚龙湾建设都市农业示范园。该项目用地位于亚龙湾二期开发区内,规划为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1.3亿元,公司自筹资金8700元,建设规模2755亩,建设成集玫瑰种植、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该项目可以填补我市玫瑰花发展的空白,做大做强花卉产业,美化亚龙湾环境,带动亚龙湾周边村庄群众致富。政府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排灌系统。土地租金每亩1400元,每十年递增10%,政府扶持4133万元以固定收益回报金1100元/年,分14.2年全部回报给农民。业主为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田独镇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一)成立机构,加强管理。由市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农业、林业、科信等部门组成三亚市xx年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由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审计,再由项目资金管理单位按进度拨付各实施单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农业科研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20xx年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院)20xx年开展教学和决策咨询工作的需要,经校(院)委会议研究讨论,制定20xx年科研课题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科研课题为重点,紧密联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省委、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特别要围绕孙政才书记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影响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节点问题,以及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发展的实践,集中组织力量,奋力克难攻坚,努力推出一批有特色、有份量、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教学服务,为省委、政府决策服务。

二、课题分类。

今年的科研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其中,重大课题4项,重点课题10项(课题指南附后)。一般课题10项,青年课题5项,可根据学科建设和省委政府的发展战略,自拟课题题目。

三、申报办法。

1、重大课题的选题由校(院)委会研究确定,并在相关研究领域的校委成员、相关教研部门的学科带头人中指定课题主持人。重大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4名,由课题负责人在校内教研人员中选定。

2、正在承担两项课题或一项校级课题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可申报。

3、同一研究内容的课题可以在不同级别、类别中申报,最后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被立项的课题。

4、青年课题只限19**年12月以后出生的教研人员申报。此年龄段的教研人员也可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5、申报课题人员要按照已有规定的要求填写申报书(申报书请登录校园网站载或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707室下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并于4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以备评审。

四、评审方式。

1、重大课题立项,不参加评审。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的评审,在校监察室的监督下严格按我校(院)有关课题管理规定进行规范操作。

2、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由同学科专家(正高职称)评审组对课题申报书进行双向隐名评审。每组评审专家人数不低于5名。

3、评审后落选的重点课题,可根据申报条件和个人志愿直接进入一般课题或青年课题的评审。

五、经费资助。

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1、文本:按照标准a4纸(210×297)进行纵向左侧装订(专业装订)。

2、字体和字型(1)封面主标题:

第一行:“××年度第×批国家(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三号宋体,居中;。

第二行“×××××项目实施方案”为二号黑体,居中。其他内容为三号楷体,靠下。

(2)章、节标题分别采用小二号和三号黑体;(3)正文为四号仿宋体,采用单倍行间距。

3、项目实施方案不必以文件方式进行上报请示,但是,必须在实施方案后,附相关项目所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核、审查意见(参见附表)。

4、项目实施方案的送审和提交,须附电子文件。

5、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

6、附件1、附件2为表格,标题和内容分别采用三号黑体和四号仿宋体。

××年度第×批国家(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公章):项目承担单位(公章):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

编制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第一章项目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区进行实地踏查、复核,界定项目区的范围,对项目实际建设位置、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支出预算、工期等指标和批准的投资计划、设计及预算进行核实。

1.1项目总概况。

通过项目现场踏查、复核,简述项目基本情况,明确提出复核结论,填写《项目实施基本情况表》(表1—1)。

表1—1。

填表说明:请在相应表格内填写“相符”或“不相符”。

5

1.2建设任务及执行预算。

项目承担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实施计划与初步设计中建设任务不相符内容予以明确,填写《项目建设任务统计表》(表1—2)。

执行预算是指承担单位对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达计划文件确定的预算总额按照项目资金构成进行分解。填写《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表1—3),并对预算分解情况、预算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说明,解释分解方式和依据。

1.3、调整情况。

如有调整应说明调整的原因、依据和过程。

表1—2。

×××项目建设任务基本情况表。

填表说明:1、经过详细核实后,请在前两行相应处填写数据;最后一行填写“相符”或“不相符”。

2、项目全部工程内容及设备购置均应填入此表;。

3、此表格式限制随意调整,确需调整时应作相应说明,如涉及“养殖水面”等表中没有的工程,可填写在最后一列。

7

表1—3。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

填表说明:1、预算分解:指项目承担单位对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达计划文件确定的预算。

总额按照项目资金构成进行分解的执行预算。

2、申报预算:按照项目预算书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第二章项目组织设置。

2.1项目领导机构。

叙述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和组建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作职责。

2.2项目监督、管理机构。

叙述项目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作职责。要明确上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对项目及工程实行无条件的检查和监督权力。

2.3技术指导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应成立技术指导机构(如各种小组),由项目管理办公室和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加强技术指导。

第三章项目管理制度的建设。

3.1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

建立严格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法人职。

责等。

项目法人(原则上是项目承担单位)对具体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负责承担,并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对项目策划、建设实施全过程负责,承担投资风险。

3.2建立项目公告制度。

针对项目基本情况公告、权属调整方案公告、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监督检查结果公告、项目竣工公告等建立项目公告制度。

明确公告的内容、期限、方式和范围等。

3.3建立项目招投标制度。

依据有关规定,建立项目招投标制度。确定招标范围(全部招标或部分招标)、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标段划分、招标估算金额等。明确招标的组织、招标文件、招投、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一系列具体要求。确定项目领导机构对项目招投标监管职责、监督方式和监管内容。

3.4建立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工程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依据监理有关规定,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建立严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明确委托监理的方式、监理单位资质要求,确定监理的主要工作。

内容、合同义务等。

3.5建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按照《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须根据委托事项签订合同,完善合同手续和监督机制,合理划分各方权、责、利。使责任、义务清楚,便于履行、操作和监督检查。

在合同中必须有质量条款,明确质量责任及通过控制所需实现的质量目标,不符合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工程结算时要扣除一定幅度的价款。

合同中要明确按照项目进度分期分批次拨付项目资金。将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施工单位(承包者),明确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工序质量和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直接负责。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工序质量、质量目标、质量职责及质量监控措施等。

3.6建立项目管理工作制度。

制定明确的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汇报制度、检查制度和勤政廉洁制度等内容。

第四章实施管理工作计划。

按照工作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后期管护等四个阶段,根据经批准的项目建设工期,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气候、农时等因素,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次序,编制详细的工作进度计划和横道图。跨年度项目要明确分年度计划和本年度分月计划,并制定合理的保障措施。

第五章权属管理方案。

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必须本着“既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土地权利,避免发生土地权属争议,促进稳定”的宗旨,结合项目区具体情况,制定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方案。

5.1权属调整预案。

项目区内土地权属调整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的确认和项目完成后土地权属调整实施两部分。

5.1.1土地权属现状确认。

包括项目区内主要土地权属类型(将土地面积按权属类别分解到具体的权属单位)、土地权属确权定界及界址点埋设情况、土地权属纠纷及调处情况、土地登记和发证工作开展情况等。

5.1.2土地权属调整实施。

叙述权属调整的原则、依据、程序和具体实施措施等。

5.2权属调整协议。

涉及相关权利人之间的权属调整必须签订协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后,要按照经批准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公平、合理地分配土地权益,并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

第六章项目监督管理。

项目监督包括项目领导机构的监督、承担单位的监督、施工单位的监督、监理单位的监督、社会公众和新闻监督等,简述监督的相应内容及形式。

在施工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与支出预算和初步设计。

6.1工程质量监督。

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简述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督的内容。

6.2资金使用管理。

针对项目资金请拨付、财务监督检查、竣工决算编制、稽核等工作内容,提出具体监管方式。

6.3项目检查。

按照项目实施半年进展情况报告、日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三种类型,确定检查组织形成、工作程序、检查内容、检查技术方法、检查结果处理措施等。确定项目管理者对质量实行无条件的检查和监督权力。

6.4中间验收。

确定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阶段工程验收的`程序、验收内容和验收成果,明确验收组织、人员安排、成果(工程)接收条件等。

方案中明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有勘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签署是否同意验收意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第七章项目验收。

7.1项目竣工验收。

案、文件资料档案验收、工程后期管护等具体工作安排。

7.2项目终结。

明确项目终结应具备的条件。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及其项目的申请、安排、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制定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配套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辖区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

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六条:农业基本建设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业基本建设管理队伍的建设,定期培训基本建设管理人员,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八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提出开工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工作。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作出初步说明。

项目建议书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选,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论、项目背景、市场供求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地点选择与资源条:件分析、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期限与实施计划、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环境评价、效益与新增能力、招标方案、结论与建议等。

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技术和工艺较为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编写。

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审批意见,以及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

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第十二条:重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审批前,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会同有关行业司局统一组织评估。具体工作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承担。

农业部根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结果、投资政策、投资规模、以往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查,按照审批权限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第十三条: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权限对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和审批:

地方和直属直供垦区承担的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农业部直属单位承担的项目,由农业部评估和审批;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和审批,批复文件抄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四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第十五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规范农业基本建设申报审批程序,明确职责,提高项目科学决策水平。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农业部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需要中央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示范引导性农业项目。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原则上须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和生产(业务)能力,不得将下列项目列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三)未按规定完成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或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的项目;

(四)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的项目或列支的费用。

第十八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在综合有关司局意见的基础上,于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草案,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总量内,于每年4月底前编制本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报农业部常务会议审定。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必须在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建设进度统一分批下达。

第二十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

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投资,必须经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审核并报部领导批准后,方可追加投资。

建设过程中因申报漏项、自行变更建设性质和地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以及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超概算投资,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一律不再追加投资。

第二十二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及竣工验收制度。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二十三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仪器、设备、材料的采购要依法实行招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确需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必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低于本条:第二款(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土建或田间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或房屋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七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第一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暂停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建设项目,收回已下达的投资。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文件,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的项目,按程序向原项目审批单位申请办理变更。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现场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

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

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各项建设内容。

项目建成后,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行业司局和发展计划司,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职能分工和审批权限,及时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后评价工作。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提出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建设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农业部根据需要组织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组织项目检查。

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有其他严重问题的项目和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收回投资、停止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并建议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农业部建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报送有关项目信息。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行业的项目,以及农业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态环保、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市场、信息、质量安全等项目。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是指农业部安排的用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专项(国债)资金,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与之配套的项目建设资金。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属的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渔业(海洋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主管部门。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农计发[20xx]17号)同时废止。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v^办公厅、农业部及省政府办公厅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农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v^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和中央、省委和省政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核心,以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为主线,以强化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推进农机全面监理,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创建平安农机,努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现代农业安全发展。

(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二遏制、二增强、二规范”工作重点,即一是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以及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农业安全生产事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农业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指导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三是加大农业安全生产制度、体制、机制建设力度,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得到有效规范,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核发牌证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一)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和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重点单位、岗位、环节,要将安全生产任务量化到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员。

(二)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和指导责任。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安全监管和指导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落实安全监管和指导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督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在实施和完善“十二五”规划中安排农业安全生产有关项目。要按照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等会议,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各级农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

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果。农机、农能和农场系统等重点领域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加强对本领域企事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服务。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要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学习、探索农机具安全保险新途径。切实做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xx-xx年)》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项目,加强督导检查,改进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设备条件,增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

(三)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事业单位日常治理的重要内容。要重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全技术标准情况;强化重大节假日、重要时节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检查沼气工程、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以及检查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及时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较大隐患层层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农机监理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违章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以及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切实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其登记、检验、发放牌证等行为,把好“准入关”。要对农业机械牌证办理业务组织开展一次清理整治,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情况,严肃查处、坚决纠正擅自扩大标准等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核发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制定提高“三率”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加强对各级监理机构的组织领导和绩效考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督促做好拖拉机运输机组的道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工作。农机监理机构在办理拖拉机运输机组登记时,严格要求拖拉机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要督促保险工作部门,切实提高保险服务水平。要有针对性地对微耕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开展专项治理。对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进行治理。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行业安全生产氛围。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执法为民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办事。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

(六)严肃事故查处,不断规范事故处理工作。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的落实;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群众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各地要组织完善相应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落实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事故。要进一步开展农机事故统计调研、分析,探索建立农机事故指标科学控制机制,促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v^办公厅、农业部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部署上来。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和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理念,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年”活动及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细化进度安排。各地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当地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各项工作,以及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并为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三)加强监管,突出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稳定和改善安全生产形势。对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各地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强排查力度;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深化整治效果,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交流,促进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展活动的新模式,及时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经验做法,加强信息互通,充分利用各种媒介互相交流学习,并将工作动态以信息等方式报省厅,同时要努力查找存在的问题,思考解决对策,促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县位于省中南部,隶属市,辖8个乡镇,1个区,213个行政村。全县种植面积68.6万亩,其中主要农作物是小麦、玉米、棉花,其中种植小麦8.8万亩,玉米15.5万亩,棉花15.5万亩。

(二)服务组织有基础。

目前,县有资质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22家,其中:农机专业类7家,无人机植保合作社联合社1家,无人机飞防队1家。农业机械配套齐全,规模较大,实际作业经验丰富、能跨区作业的6家,在统防统治服务中发挥了积极和有效的作用。

目前,拥有农机总动力23.1万千瓦,其中,植保无人机60台,14.7千瓦以上拖拉机1100余台。具有良好的农机服务作业基础,全县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6%以上。土地流转进行良好,目前涌现出1千亩以上新型经营主体32家,500亩以上新型经营主体36余家,有利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

(三)技术有支撑。

县、乡镇两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健全,拥有乡村级农业技术员72名,无人机操作员82名,农机员72名。县农业农村局现有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名,中高级职称8名,无人机植保联合社飞防植保技术人才5名。完全有能力成立专家团队,为项目实施方案设计、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检查验收等环节提供技术保障。

(四)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部门思路明确、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高。

县委、县政府2018年引入无人机产业扶贫项目,为全县大规模开展无人机植保社会化提供了人才、技术、设备基础;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积极性高,农民群众接受社会化服务的愿望强烈。实施了多项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户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积极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从生产性单一服务环节向多环节以及全程社会化服务转变。

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原则上以整村推进为主,统筹整乡、镇推进;以植保无人机为主要植保器械工具,实现县域内玉米、棉花区片内全程统防统治。在主要粮食作物乡(17个村)、镇(27个村)2个乡镇整村对玉米的生产植保作业进行托管服务,镇(33村)整村对棉花生产植保作业进行托管服务。其中飞防植保玉米面积4.92万亩,至少2次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棉花6.58万亩,植保季需7次以上飞防植保作业服务。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减少农药投入,全面达到农业部提出的“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减少农药施用量和用水量,实现亩均农药施用量减少20%、用水量减少90%;减少玉米、棉花损失3%。

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意义:。

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提高项目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健全服务市场、规范服务行为;实现近万余人次从田间劳作中解放出来,从事当地二、三产业发展或外出务工;实现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率控制在0.15%以内,项目实施年度无重大农机安全事故。

(一)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项目实施区域。

项目作业的区域选择原则:一是粮食总产和单产水平较高,粮食增产潜力大;二是农机化水平高,规模种植面积大,服务体系健全,服务组织作业积极性高;三是乡镇和村组织领导有力,工作积极主动,自愿组织落实项目具体任务;四是区域内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急需推进代耕、代种、代管全程社会化服务。本着上述原则,本项目实施区域选择以下片区:

一片区:镇实施面积3.55万亩,覆盖27个行政村。主要种植农作物玉米3.55万亩。

二片区:乡实施面积1.37万亩,覆盖17个行政村。主要种植农作物玉米1.37万亩。

三片区:镇实施面积6.58万亩,覆盖33个行政村。主要种植农作物棉花6.58万亩。

项目区分3个片区涉及3个乡镇,玉米4.92万亩;棉花6.58万亩,总计种植面积11.5万亩。

2、主导产业实施环节及规模。

县主导产业农作物为玉米、棉花,针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不同环节,采取分类补贴标准。确定主要补助环节如下:玉米统防统治(病虫防治、一喷三防)、棉花统防统治(病虫防治、一喷多效)。项目实施区域内种植面积共计11.5万亩,其中玉米4.92万亩;棉花6.58万亩。

农村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1、甜豌豆。

(1)胡庄镇肖林村(带头人为该村支书田建华,总面积100亩,预计可发展1000亩,平均亩产值1500元。)。

(2)分界镇赵庄村(带头人为赵登平,目前总面积1500亩,平均亩产值1500元。)。

2、设施蔬菜。

(1)泰兴镇无公害蔬菜设施示范基地:位于泰兴镇新联村境内,由泰兴镇农技站领办,占地面积200亩,原创:其中设施蔬菜大棚100座,连栋大棚5座,亩产值6000-8000元。

3、食用菌。

4、日本大葱。

溪桥镇华庄村:带头人为何永胜,目前面积30余亩,预计可发展面积1000亩,亩产值3000元。

5、草莓。

溪桥封庄:带头人为徐波,目前面积10余亩,预计发展面积30亩,今年亩产值8000元。产品由嘉禾农业发展公司销售。

(二)、规划情况。

1、近期、远期规划,包括基础设施投入、品种(技术)如何改。

良、种、养殖规模如何扩大、预期目标、特别在辐射和带动群众增收方面有什么设想?如何落实?。

2、预计投入资金规模,资金如何筹措。

(三)、结论。

该企业或种、养殖户所经营的品种是否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市场运作和经营模式是否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能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我市的高效、规模、外向农业的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能否起到示范、带动、促进作用,是否值得政府大力扶持等。

调查中若发现除上述之外确有规模、特色、效益的项目、品种一并列入调查。

调查采取重点走访和专题座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重点走访主要对所列项目的单位逐一走访,按调研提纲摸清情况;专题座谈主要根据走访情况,决定项目重点扶持单位,形成建议意见上报市政府。

调研工作由张建新、李红星、徐国臣、赵军同志负责。具体分为三个组:

第一组(种植业):徐国臣、高余德、孙春明、朱华、郭金平;

第二组(畜牧、水产养殖):李红星、周家瑞、郭年成、钱华、

何荣华、王凤、蔡云飞。

第三组(林业绿化):赵军、袁觉、朱雄、田金余、王承元、

殷国怀、刘克冬、丁春美。

调研组织由各小组单独进行,调查结束后各小组汇总好调研情况作出建议结论,由局统一报市政府。

从6月5日开始,6月18日结束。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选择依据。

(四)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五)项目建设期及进度。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七)前期准备情况。

二、项目编制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一)指导思想。

(二)编制原则。

(三)编制的依据。

三、

四、项目区概况。

(一)概况。

(二)项目建设期及进度。

六、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概算。

(二)资金筹措方案。

(三)资金计划安排。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四)生态效益。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招标方案。

九、项目的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二)规范技术指标。

(三)项目资金管理。

(四)项目公示制。

(五)监督检查。

(六)建后管护。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2021年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按照《河南省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豫农文〔202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好的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重点围绕粮食作物和特色优势产业,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托管服务,提升各类服务组织服务水平,推动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实现农业高质量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小农户。要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作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自身干不了、干不好的问题。

2.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以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为主,重点支持优质小麦、优质花生、玉米、大豆等重要农作物生产,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产品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3.坚持服务带动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解决零星分散性经营、产业规模不大、品牌效益不强的问题,逐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引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生产。

4.坚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政府补助重在培育社会化服务市场,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的关键和薄弱环节的服务。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规范有序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

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拟开展玉米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面积5.32万亩,涉及11个乡镇的79个村,覆盖农户约4000户。通过项目的实施,引导小农户和经营主体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预计可带动周边1.8万户农民开展土地托管经营,有效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方式,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具体目标。

(一)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

1.服务产业。以玉米为主要服务产业,以高产高效和安全生产为前提,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为目标,在县域内通过对项目区玉米生产过程的种、防、收关键和薄弱环节,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进而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实现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

2.实施地点。实施范围拟定在址坊镇、奉母镇、逍遥镇、清河驿乡、田口乡、叶埠口乡、李大庄乡、红花集镇、艾岗乡、聂堆镇、西夏镇11个乡镇实施,由各乡镇根据生产条件和作物布局筛选确定具体村、户或农业经营主体。

3.关键环节。结合玉米生产管理短板,确定项目服务支持种肥机械同播、玉米生长期病虫害绿色防控、籽粒机械收获环节。通过项目支持,采取由政府向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含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我县玉米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开展,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提升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整体水平。

4.投资计划。计划实施5.32万亩,参照往年玉米全程社会化服务过程中播种、统防统治、收获等环节,按照市场价格测算、评估,亩成本共310元,共需投入资金1650万元。按财政补助金额30%计算,财政补助资金495万元。

(二)制定标准。

(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统一赋码注册登记2年以上,已纳入本县“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平台”名录库;有独立的对公银行账户,执行相关行业会计制度,征信良好。

(2)能力较强。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设备。具备开展项目要求环节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能按照《西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和农时需要,按时优质优量完成。

(3)管理规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资产设备、规范的管理制度;组织章程健全,管理职责明确,内部管理规范,成员相对稳定,工作职责落实;建立生产服务日志档案,有规范的生产销售记录;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所有留存档案保存在3年以上。

(4)服务标准。实行规范化服务,与服务对象签订规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有完整的服务台账档案;能够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开展规范的生产服务,广泛推行标准化服务,有严格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具体的服务流程和服务制度。

(5)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较强,无不良社会影响。

鼓励县域内的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服务效果应达到的标准。通过对项目区玉米种、防、收服务达到100%,提高玉米规模化种植服务率10个百分点。每亩为小农户节省肥料、农药、机械服务费等成本60元,通过统一社会化服务,有效减少肥料、农药使用量,减少环境污染。

3.技术标准。(1)玉米品种类型选择要求:本项目选用玉米品种必须具备耐高温、抗倒伏、抗病好、稳产性高且连续3年为西华县区域主栽品种。(2)播种质量要求:适期播种、合理密植、种肥同播。(3)肥料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适宜当地地力提升的优质专用肥,科学合理施用,实现减肥增效目标。(4)玉米病虫害绿色防控要求:第一遍药(玉米3-5叶期):用以除草、杀虫、杀卵;第二遍药(玉米6-8叶展开叶期):以玉米控旺、杀虫杀卵为主,同时,进行叶面营养、生理调节;第三遍药(玉米大喇叭口期):以杀虫、杀卵、灭菌为主,同时,进行叶面营养、生理调节。其中,第一遍药不提供施药服务,第二遍、三遍药提供植保无人驾驶飞行器作业服务。(5)玉米收获要求:提供玉米籽粒收获服务,做到适时晚收,确保玉米产量。

(三)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

1.补助方式。该项目拟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对玉米生产过程中的种、防、收环节的托管服务进行招标,中标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农户自愿、公平公正原则,由所在乡镇及行政村统一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服务完成后,按项目要求建立台账,并由项目覆盖村及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组织实际完成的作业量、服务效果等情况进行核实验收,报县财政审核后,根据中标价格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2.补助标准。按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的要求,服务补助为93元/亩。同时,按照“防止政策垒大户”的要求,规模经营主体根据申报数量确定补助面积,原则上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按财政补助金额30%计算,需财政补助资金495万元,农户自筹1155万元。补助标准最终以财政项目评审和招投标后的价格为准。

(一)优选服务组织。参与竞标的服务组织应先通过西华县“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平台”系统审核,纳入名录库管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择优确定服务组织。最终确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向社会公布。

(二)签订服务合同。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与农业农村部门签订购买服务合同,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区域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质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指标和绩效验收等。

(三)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环节的服务结束后,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乡镇、村、服务对象和服务组织,共同组成专班,核实服务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在该项目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验收报告,上报结算。

(四)拨付补助资金。验收结束后,根据服务项目内容确定的作业量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与合同服务作业量挂钩。服务组织须携经服务对象所在村委、乡镇政府盖章确认的相关证明资料及验收合格的有关资料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五)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对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资金支付的依据之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运行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敢于担当,积极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栏、喇叭广播、悬挂条幅、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西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政策内容和要求,公开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切实做到让群众明白、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承担项目服务的服务组织要及早组织开展农机具检修调试,确保农机具良好技术状态。农口各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现场指导、帮助解决机手在作业服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

(三)严格项目监管。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乡镇政府等负责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相关服务的监督和指导,在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组织专班对实施质量进行监督,并建立监督台账。加强对社会化服务质量的跟踪和后续监管。村级组织要号召群众发挥监督作用,全面了解和掌握服务质量的评价。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服务组织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资格。

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成立机构,加强管理。由市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农业、林业、科信等部门组成三亚市20xx年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由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审计,再由项目资金管理单位按进度拨付各实施单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