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与月嫂签订的劳动合同范文(16篇)

时间:2023-11-24 09:04:35 作者:雅蕊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重要方式,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接下来为大家提供一些常见劳动合同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月嫂劳动合同

____月嫂(乙方):_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_(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

(2)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24小时对母婴进行护理,为乙方健康,甲方应安排乙方休息______天。

2.服务费用:

(3)。

雇用(甲方):电话身份证号:

____月嫂(乙方):电话身份证号:

由于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天。

2服务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共计元整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预交定金元整人民币,余款在服务终止日全额付清。

3服务内容:

(1)照顾产妇。

a产妇的膳食护理,合理调剂饭菜花样,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d为产妇绑绷带,教产妇学做产妇操,产妇形体恢复指导,以利于产妇的宫颈复位;。

f满足孕产妇的其他合理需求。

(2)照顾婴儿。

e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推荐的月嫂体检并出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等),并保留复印件。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乙方提供食宿。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

1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3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4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5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四其他约定:

1签订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

4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方面有疑问向乙方咨询时,乙方应予以解答。

5若乙方在服务期间表现良好,甲方愿无偿为乙方提供客源。

6甲乙双方欲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周通知合同另一方。双方应协商一致方可解除合同,否则若甲方违约,定金不再退还,若乙方违约,须双倍退还定金。

五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日期:____日期

劳动合同签订

根据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和相关立法精神、《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就职之前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上合法订立的,是彼此确认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证明。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第一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

第二 劳动合必须充分体现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鉴于目前实践中,多是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解释说明合同内容,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叙述要求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应当仔细而慎重的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是一份无效合同。

第三 法定条款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劳动保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内容及其执行程序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其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违约金、赔偿损失、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

第四 意定条款

在劳动合同中,除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是纠纷产生的多发地带。在此,笔者简要予以说明。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即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劳动部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条款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这个通知是我国目前规范“守密期限”这一争议问题的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一言以蔽之,无论是法定条款还是意定其他条款,都必须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笔者诚望广大求职者能够在求职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求职指导: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得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员工改为“派遣”身份遭到拒绝,遂在一个月后辞退职工。近日,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案作出裁决,要求被诉公司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4500元。

20xx年10月,司机杨某到一家公司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20xx年9月30日合同到期,该公司要求杨某与一家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再由该中心“派遣”至公司工作,杨某不同意,但仍在该公司工作。公司遂于11月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杨某不服,便提起劳动仲裁。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仲裁处负责人解释,根据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由于该公司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样受劳动法调整。

根据劳动保障部去年下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规定。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据此,该公司终止与杨某的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仲裁部门表示,许多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为这样就能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规避”经济补偿金,实际上是徒劳的。

求职指导:劳动者一年最多时签四次劳动合同!

近日哈市公布了统计部门与劳动部门对道外区、阿城区和宾县等区(县)企业开展的劳动保障状况调查情况。结果显示,哈市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青春期的现象比较突出,大多都是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短期劳动合同最严重的甚至一年要签四次。

据介绍,本次共调查了2732户企业,从业人员18.1万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17.2万人,签订率74%%。从签订期限看,签订1年以下期限人数为2.2万人;签订1~5年期限的人数最多,为7万人。调查数字显示,哈市签订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签订5年以下期限人数为9.2万人,劳动合同期限以短期合同为主。许多企业只与职工签订三个月、一年的短期劳动合同,用完职工年轻时的黄金年龄段,即行辞退。

对于劳动合同“短期化”的原因,数据分析显示,按照现有的劳动法规,单位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除了在同一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签合同时有具体规定外,法规并没有对签订合同的期限做出具体规定。因此,不少单位为了既方便用人,又不用承担补偿责任,采取了这种“灵活”的办法。

对此,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法制监察处相关人士介绍,哈市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职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影响了其为企业长期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职业规划。此外,劳动力流动性较强,劳动者没有长期的职业发展规划,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本人都不愿在人才培训上进行过多的投资,不能形成一批具有专门职业技能的人才,造成了对劳动力的掠夺性使用。而且,劳动者过了“黄金年龄”无保障,必将加剧劳动力市场的失衡,导致“4050”就业人员的增多。

求职指导:签劳动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

签订“三方协议”注意事项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8.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录

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

违约金:3000元至5000元9.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常见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过了期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违约费是多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未获得相应报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约?

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如果单位不履行,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还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求职指导:签劳动合同“不得结婚”约定无效

律师同志:

读者:林女士

林女士: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某宾馆的做法是错误的。

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出于自愿,就有权结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加以干涉。

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因此,你与某宾馆约定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的条款因违反《宪法》和《婚姻法》的规定而无效,对合同双方均没有法律约束力,某宾馆也自然不能以你违反此条约定为由,解除与你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求职指导: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细微区别分析

一、劳务合同中劳动者不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北京青年报:宋某在北京工作已经3年了,一直在某公司做销售员。公司和她签订劳动合同时说,由于她没有北京户口,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料,她突然患病住院,医药费用去了几万元。这时她才想到自己还没有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她找公司要求按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报销医药费,公司却回答说,你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公司不承担医药费。

点评:

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看清与单位建立的是什么关系,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质上却是相差很大的。劳动合同才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才能享有劳保待遇;劳务合同却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调整的,劳动者是不能享受劳保待遇的。

二、国外公司办事处与中籍职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案例:刘小姐是新加坡某公司驻京办事处员工,月薪四千元。当时刘小姐进公司时,是看到该公司在网上公布的招聘广告才去的。工作四年后,此办事处又招进了一批年轻的员工,这些员工的月薪只有两千多元。为了减少开支,公司解聘了刘小姐。刘小姐不服,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结果被告知不予受理。

点评:

国外公司办事处在国内没有用人权利,不能与中籍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办事处想招聘职工,必须通过外服公司才行。所以,在此关系中,职工必须先与外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外服公司与国外公司办事处签订劳务输出合同。如果职工没有通过外服公司而是直接与国外公司办事处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在实践中劳动仲裁机关不受理此类纠纷,在法院诉讼阶段,法院把这种关系认定为一种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

三、退休后只能成立劳务关系

案例:

李师傅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但是他发现这一次单位不再给他上各种劳动保险了,对此他十分不理解,于是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认为李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于是驳回了李师傅的仲裁请求;他不服,开始起诉,一审二审都被驳回。此案被中央电视台报道。

同时,也发生相似的一个案例:王师傅退休后被某公司聘用,当时约定的是月薪8000元,20xx年4月至8月这五个月的工资报酬公司一直拖欠不给。于是王师傅就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单位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公司与王师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应该先经仲裁才能诉讼,所以请求法院驳回王师傅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师傅已经退休,退休后与单位就不能再形成劳动关系,而应是一种劳务关系。所以法院驳回了单位的管辖权异议,依法进行了案件的审理。

点评:

在我国现行实践中,退休后的职工再与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一律以劳务关系对待。虽然这一点在理论上还有争议,但是目前仍然是实践中的惯常做法。

四、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转化为劳务关系

案例:

李先生与北京某有限公司维持了三年的劳动关系,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李先生的月薪是8000/月,但是每月都扣发百分之二十作为风险抵押金。20xx年9月,李先生跳槽,并去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公司返还风险抵押金。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李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双方所产生的纠纷是劳动纠纷,应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所以请求驳回李先生的诉讼,转由劳动部门仲裁解决。海淀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没有提交劳动合同,也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的存在,所以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务关系,据此,以(20xx)海民初字第599*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被告的管辖异议。

点评:

事实劳动关系本来是一种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它没有书面合同,所以劳动关系中的很多权利义务无法确定,这固然对单位有很多好处,可同时对单位也有很多弊端。对此种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同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单位同时也无法证明两者之间的具体的关系性质。如果劳动者要求以劳务关系的性质来对待的话,用人单位将会很被动的。

以上四点,仅仅是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实践中的一点点比较典型突出的区别。其实两者之间还存在有很多相互包容相互转化的关系。这些以后有机会再来谈。

月嫂劳动合同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到甲方家带小孩、做家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并订立本合同。

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甲方不需用工带小孩止。试用期__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每天上午8点到晚上7点到甲方家带小孩,做家务,煮中餐、晚餐。工作要诚实肯干,带小孩要有耐心、有爱心,负责小孩的安全。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三,劳动保护。

乙方必须持有身体健康证,注意来往路途及工作安全,安全责任自负。甲方每月给乙方放假______天。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工作的。

(二)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执行。

八、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

月嫂劳动合同

____月嫂(乙方):_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_(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

(2)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24小时对母婴进行护理,为乙方健康,甲方应安排乙方休息______天。

2.服务费用:

(3)。

雇用(甲方):电话身份证号:

____月嫂(乙方):电话身份证号:

由于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天。

2服务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共计元整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预交定金元整人民币,余款在服务终止日全额付清。

3服务内容:

(1)照顾产妇。

a产妇的膳食护理,合理调剂饭菜花样,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d为产妇绑绷带,教产妇学做产妇操,产妇形体恢复指导,以利于产妇的宫颈复位;。

f满足孕产妇的其他合理需求。

(2)照顾婴儿。

e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推荐的月嫂体检并出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等),并保留复印件。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乙方提供食宿。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

1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3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4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5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四其他约定:

1签订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

4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方面有疑问向乙方咨询时,乙方应予以解答。

5若乙方在服务期间表现良好,甲方愿无偿为乙方提供客源。

6甲乙双方欲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周通知合同另一方。双方应协商一致方可解除合同,否则若甲方违约,定金不再退还,若乙方违约,须双倍退还定金。

五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月嫂劳动合同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家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双方遵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家政服务的要求。

1、家政服务内容为护理、新生儿护理、产妇护理及营养与膳食;开奶乳房护理。

2、乙方承诺其身份真实、不具有传染及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具有专业护理技能。

第二条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的支付。

1、服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为________天。

2、乙方工资:_______________元/月(全日制/半日制),早产儿及双胞胎在上述工资的基础上另加收________元。本省其他县市的另加服务费,外省的另加元服务费。

3、为确保乙方的权益,三方一致同意,甲方将乙方应得报酬支付给居间方,由居间方转交乙方,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自行结算工资。

4、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预定金________元。中介费________元,月嫂到岗需把剩余的工资付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________公司执行员工制发工资。如不满意,按(180----200)元/天支付乙方工资,由乙方为甲方调换合适的月嫂,让客户满意,24小时新月嫂到岗。预定好月嫂,若甲方不想聘用,居间方在预定款里扣除200元违约金,月嫂工资______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元。

第三条工作环境及安全保障。

1、甲方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不得要求乙方从事危险工作或违法犯罪行为;。

4、乙方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的,甲方应当及时采取紧急救治措施。

第四条乙方的休假及加班规定。

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月两天的休息时间,在休息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仍需乙方为其提供服务且无法合理安排补休的,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未征乙方的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工具;。

4、不得要求乙方在服务场所、服务期间内从事与合同约定的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3、乙方外出应向甲方请假,放假外出应告知去向,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对方,乙方外出期间的人生安全及其他意外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个人隐私等,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条居间服务的约定。

1、居间方提供服务,接受甲方或乙方的委托并为双方联系合适的相对方,提供真实信息,促成交易。

2、居间方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无实质性审核义务,因甲方或乙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做出虚假陈述而导致另一方的损失,居间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的人身意外伤害及突发疾病居间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居间方促成交易的,居间方赠送甲方满月剃头一次。甲方转介绍成功的,并委托居间方制作胎毛笔、手脚印或上门满月照相的,甲方可享受打折的优惠。(妥善保管此合同转介绍客户预定月嫂可享受50元)。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需本合同约定的家政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同居间方续签合同,甲乙双方擅自签订家政服务合同或乙方为甲方提供事实家政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各向居间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两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居间方签约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签约公司(盖章)。

劳动合同签订

近日,记者从本市多家中基层人民法院了解到:劳动争议案件已经成为上升幅度最大的民事案件之一。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发现,一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因为没有与被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是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对自己不利,而在发生劳动争议案件之后,处于被动地位。记者在对审理过多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大兴区人民法院蔡继征法官的采访中,蔡法官根据自己多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经验,提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六大注意事项。

蔡法官说,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以及处理今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蔡法官介绍,我国有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很多,其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最为全面,是规定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此外,有关劳动合同的法规主要有《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劳动合同的签订,涉及诸多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劳动者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会有许多不明之处,这时候向有关部门、有关人士虚心求教显得十分必要。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

月嫂劳动合同

甲方(雇用者):__________电话: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乙方: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现甲方雇用乙方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服务期限:

参照甲方预产期,在乙方接到甲方住院待产电话通知后,从乙方派遣月嫂进入医院陪护之日起连续服务天。

2、服务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共计元整人民币。其中,定金支付的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日。乙方月嫂能及时到岗为甲方服务时,服务费用的余款在月嫂正式上岗之日支付给乙方;若乙方月嫂未能及时到岗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需立即无偿为甲方安排备用月嫂(月嫂备用名单:身份证号:)接手工作,余款在备用月嫂工作3日并得到甲方认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1)服务对象:产妇。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g、满足孕产妇的其他服务需求。

(2)服务对象:婴儿。

e、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f、满足婴幼儿其他服务需求。

(3)其它:

1、在产妇住院期间提供住院护理、陪夜服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并保留复印件;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临时更换为甲方服务的月嫂之行为。

(5)乙方或乙方派遣月嫂存在下列问题时,甲方有随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a)乙方向甲方出示伪造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b)乙方月嫂提供的.身份证明、体检证明、技能证书有虚假内容;

g)乙方派遣的月嫂不能及时到岗且乙方不能提供甲方满意的备用月嫂时;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其安排的月嫂的服务费;

(2)配合乙方月嫂的工作;

3、乙方的权利。

(1)在甲方未及时支付服务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乙方或乙方月嫂的义务。

(3)服务期间内由于乙方所派遣月嫂的过失,造成甲方及其宝宝受到伤害等事故,乙方及乙方派遣保姆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4)乙方派遣的月嫂不能及时到岗且乙方不能提供甲方满意的备用月嫂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双倍定金。

(一)合同到期,正常终止;

(二)在合同期内,甲乙方有违反以上双方权利义务规定的,权益被侵害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向对方追索损失。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公司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月嫂劳动合同

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止,共计26天。(根据产妇实际生产日期可适当提早或推迟,但服务时间为26天)

2、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预约乙方月嫂时,需交纳给公司介绍费100元。

甲方应支付乙方公司服务费共计元整人民币。

支付的时间为服务期第七日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付全款元。(注:_______________试用期七日后,丙方无差错发生,甲方不得无故取消合同;如若取消,乙方不退还服务费。)。

3、丙方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

正常为每天24小时间断性服务,时间长,责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随意额外增加月嫂的其他服务内容,保证月嫂的体力充沛,精力旺盛,顺利完成母婴的月子中护理工作,服务时间为26天。

4、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

(1)产妇:_______________。

c、制作产妇的营养餐和催乳汤水,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d、为产妇绑绷带,指导做产后恢复操,促进子宫复原、恶露排出并帮助产妇体型的复原;。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_______________。

e、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

3、丙方的权利。

(1)甲方增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2)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丙方的义务。

(1)严格按服务内容为甲方服务;。

(2)在工作时,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给予赔偿。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3、未经甲方同意,丙方擅自离岗;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5、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6、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1、签订合同之前,丙方要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

2、由于丙方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丙方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4、甲乙丙方欲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周通知合同另一方。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执,应当先协商解决,再由公司出面调解;最终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签订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叫宋博涵,男,20岁,高中文化(大学本科成人教育在读)我于20xx年9月22日在公司工作至今,在将近4个月的实习工作中,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的工作地点是全国人大的领导机构,以及全国人大领导们办公的地方,在楼中办公的领导也都是对中国发展起着重大作用的人,大楼也位于首都北京的市中心,无论是从重要性还是地理位置都对中国起着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在这么一个处于中国核心地位的地方,我感到了无比的自豪与骄傲,同时也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与使命,我的岗位又是肩负着保卫领导和大楼安全的中控室,所以在今后我的工作中我一定要严格遵守“员工守则”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早上班,迟下班,努力钻研和掌握各项工作技能,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我现在除了学习电工,消防等知识外,还利用业余时间在读中国地质大学本科成人教育,今后我一定发奋努力的工作,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最佳的工作状态去干好本职工作,我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申请,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最佳的工作状态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申请人:xxx。

20xx年2月25日。

签订劳动合同

现实中,可能出现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也可能存在劳动者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而一般我们说的未签劳动合同赔偿都是指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面,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做具体介绍。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xx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如果是因为单位原因而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单位就要从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同时视为他们之间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来讲,要是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对劳动者的权益可能就无法进行全方面的保障,因此小编提醒各位一定要重视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

1、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约定培训期是不合法的,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培训期限。劳动者离职,只有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才会要求支付相应培训费用的。

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技术培训,并且支付了培训期间的费用以及能提供培训费用期间的发票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果单位没有出过一笔专项培训费用为员工做了专业技术培训并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那么员工提前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中的"专项培训费用"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或一年内累计为劳动者提供了超出企业年平均工资50%的费用的经费, "专业技术培训"是指为提高劳动者特定技能而提供的培训,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认定依据为有货币支付凭证的培训单据,以及脱产培训期支付的工资和差旅费等。

公司培训的员工签订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又叫劳动契约,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形成了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变过去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劳动者选择职业,有了择业的主动权;。

(2)有利于劳动者增强竞争意识,促进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全面提高素质;。

1.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的建立养老保险帐户和失业金缴纳制度,享受岗位津帖,洗理费,取暖费,病假,婚丧假,探亲假,计生假。

2.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款待遇外,享受15%工资性补贴。

1.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的建立养老保险帐户和失业金缴纳制度,享受岗位津帖,洗理费,取暖费,病假,婚丧假,探亲假,计生假。

2.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款待遇外,享受15%工资性补贴。

签订劳动合同

本人,因本人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特此申明。

本人明确:

一、本公司在已告知本人是双方经过一致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并知晓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限)、工作岗位及职责、劳动报酬及发放的条件和方式、工作地点、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等。

二、本人确认在没有签署此申明之前,公司已经向本人发出告催签订劳动合同书。在公司告催无效的情况下(口头),公司方才要求本人签订一份《放弃签订劳动合同声明》的,不签劳动合同完全是本人自己的意愿,本人同时自愿要求放弃相关经济补偿等的索赔、债务和其他已知的事件提起诉讼及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的权利,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申明人:证明人:

时间:时间:

签订劳动合同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

劳动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免在出现相关纠纷时,没有相关的依据可供参考。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很多细节,稍不留意可能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关于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劳动合同的期限你需要了解的,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签订劳动合同

为规范本公司人员劳动用工行为,进一步明确与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规范签订行为,现制定如下劳动合同签订方案:

(一)依法签订原则

(二)切合实际原则

(三)平等协商原则

(一)确定劳动合同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岗位工作特点,公司与员工所签订的期限可分为三类: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人员范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3-5年。

2、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人员范围:截止目前,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依法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人员范围:

对于因其流动性较强,为了便于管理,与其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确定劳动合同内容。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劳动合同为范本,针对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等,在与录用人员平等协商的前提下确定劳动合同专项条款内容。

(三)确定签订时间与录用单位。凡是此次签订的合同,签订的起始时间统一为:20xx年5月10日,由录用人员与公司统一签订,察右后旗劳动人事局鉴证。

(一)调查摸底阶段(时间月日——月日)。 对各部(室)、车间所有录用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及现在工作情况、表现等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确定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对象范围。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每位录用人员所在岗位性质、工作难易程度、个人工作水平和本人工作意愿确定与其所签订劳动合同形式。

本,根据各部(室)、车间的实际情况组织签订。

(三)备案登记阶段(时间为月日——月日)。 公司在劳动合同签订和实施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做好前期摸底工作的基础是,与录用人员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好双方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确保合同签订率达100%,并做好备案登记手续。

录用人员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必须是本人签字盖章,其他人不得代替。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视为无效合同。对自愿在公司工作但不愿签订书面合同的员工,公司与其确定事实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向其本人送达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要求其本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二)年 月 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员工此次签订劳动合同无试用期约定,年 月 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员工,大学毕业生试用期为 个月。本科毕业生试用期为 个月。对于临时用工,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将不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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