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专业15篇)

时间:2023-12-18 15:52:22 作者:文轩

通过司法工作总结,可以对司法工作的优点和不足进行评估,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司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建议和灵感。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围绕大局抓服务,基层业务抓规范,队伍建设抓提高,整体形象抓提升”的工作思路,工作早部署,职责早明确,任务早安排,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按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以“法律六进”为主线,以“双八一”为依托,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营商环境。

1.摸清宣传阵地底数,完善双八一工程。

社区“八个一”(即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一条街、一个法治宣传讲堂、一个法治宣图书角、一个法治宣传广场、一个法治宣传演出队、一个法治宣传楼道)和农村“八个一”(即一村一个法治讲堂、一村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村一个法治图书柜、一村一个法治广播站、一村一个调解室、一村一个法律明白人、一村一个法治中心户、一村一套制度机制保障)是社区和农村开展普法宣传的主要阵地,各单位建设情况不尽相同,一年进行全面的统计摸底,形成“八个一”工程统计明细表和图片档案,对不完善的单位有计划的组织建设。同时更新普法志愿者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一年制作普法宣传板34块,楼道宣传图片80张。一年组织各社区干部、居民上普法课28次,专题辅导4次,普法考试2次。

2.法律宣传进乡村,农闲学法正当时。

2017年1月17、18日,宏伟区司法局联合宏伟区文体局走进了曙光镇东三里村和兰家镇四合村。赠阅《公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农村法律常识读本》、《2017年年历》等资料300余份,布置法律知识展板六块,解答疑问30余人次。文艺宣传队表演了京剧《光辉照儿永前进》、《祖国好山河寸土不让》、评剧《满园春色》、《自幼生来我的心眼好》、独唱《贝加尔湖畔》、萨克斯独奏等节目,获得掌声阵阵,欢乐的气氛一扫冬日的寒冷,充盈着每一个角落,为农闲的老百姓送去了一场不出家门的直播盛宴,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3.加强青少年普法,把握人生起步的方向。

一是完成了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示范区、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零犯罪”学校等国家级荣誉的材料归集和申报工作。

二是举办了宏伟区第二届青少年法治手抄报评选比赛。参赛作品以“学法我先行”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为重点,联系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构思巧妙、内容丰富、绘画精美,以图文并茂的手抄报形式,展现学习、成长过程中对所见所闻的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学法感想,体现出宏伟少年积极地尊法学法态度和守法护法精神!

活动得到了全区青少年的积极响应,共收到190多份参赛作品。评选出一等奖16名,二等奖24名,三等奖36名,并从中甄选部分获奖作品在丰乐街法治宣传长廊展出。

三是社区普遍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新村街道龙鼎山社区司法专干与普法小志愿者到居民周大爷家送法律书籍,共同学习探讨法律案例。湖西社区的假日学校举办了青少年犯罪案例解析讲座。长征路社区开展了青少年“宣传法律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的教育讲座。各项活动的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地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各司法所与社区联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开展宣传活动8次,普法讲堂4场,知识竞赛1场。3月3日,新村司法所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以妇女维权答题和普法讲座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妇女维权普法讲座,旨在庆祝《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让龙鼎山社区的广大妇女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学好法律知识,对《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同胞的法律条款能轻松灵活运用,对维护男女平等社会地位和关爱妇女同胞的家庭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工农街道龙源社区聘请省消防安全宣科刘教官为广大辖区妇女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现场为辖区妇女讲解了日常如何正确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消防器材的管理、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组织自救与逃生等知识,同时还现场演示了灭火器材的具体操作方法。

3月15日,与宏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行了“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纪念国际“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大会。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各种区分假冒伪劣商品的有关知识,尤其是饮食安全、合理用药和识别假劣食品药品常识,解答了群众的各种维权咨询,受到广大居民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工农街道兰家社区3月15日开展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宣传活动。

5.13综治宣传日和5.15政务公开日,在汇华宫门前设置主会场,各司法所及社区设置分会场,开展综治和政务公开大型宣传活动。发放《辽宁省人民调解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法律常识读本》6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5.推广互联网+宣传推广模式。

积极推广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建立了“辽阳宏伟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包括新法速递、案例分析、司法动态和便民服务等菜单栏目,根据运营实际效果不断修整栏目设置,不断丰富发布内容,公开司法行政,宣传法律信息,提供便民法律服务。

一年更新微信平台信息51条,在传统媒体《宏伟报》刊发信息19条,《辽阳日报》刊发信息2条,宏伟区司法局门户网站更新信息37条。

6.投身城中村改造,推动政府中心工作。

3月份,宏伟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拉开序幕。为更好地解决百姓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涉法、涉诉、财产公证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曙光司法所和兰家司法所积极投入到土地征收工作中,现场提供政策宣传、法律咨询、公证材料审核等服务。消除了群众对土地征收政策的疑问和顾虑,引领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征收。对确实需要进行公证和诉讼的征收户,告知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与相关部门预约好时间,陪伴他们进行办理。避免出现百姓不知道怎么办、去哪办、反复跑的现象。截至目前,共开展现场答疑解惑4场,接待百姓70余人次,解答百姓动迁过程中的涉法涉诉问题20余件,为城中村改造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加强建设,保障设施。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能,在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使司法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按照省规范化司法所“百平四室”建设,全区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都达到了百平四室以上,(有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办公设施配备齐全(有档案柜、沙发、桌椅;每个司法所配置电脑3台,打印机2台,电话1部,传真机1台,复印机一台,数码相机1台,摄象机1台),为基层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司法所队伍培训工作。区司法局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坚持召开每季一次的司法行政例会制度,对基层司法所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督促,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质量和业务能力,全面推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积极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便民、利民的作用。配备专人接待解答来电咨询,规范服务方式和服务用语,提高法律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拓展专线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开展148法律服务专线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扩大148法律服务范围。一年,接待解答“148”法律咨询11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100%。

1.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一年结合全区实际,对现有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调整和加强,重点对那些作用发挥不明显、不适应做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2.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结合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开展的“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要求,全面推动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做到“五有”即: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示牌,有相对固定人民调解工作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回访等记录簿,有人民调解统计台帐。做到“四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

3.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活动。制定印发《宏伟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组织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作用,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开展了对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大规模排查和调解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纠纷调解不及时导致的矛盾激化事件发生。到目前为止,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6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6件,调解成功311件,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1、强化站点建设,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目前,我区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驻军部队、人武部、消防支队建立3个法律援助服务站,依托公证处建立1个法律援助站,在44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中心-站-点”法律援助三级响应和服务网络,确保各类案件响应及时,移交及时、受理及时。规范了站、点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流程,并设立了公示栏,公示组织机构图、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信息传递渠道,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定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指定的工作站、点巡访,针对居民群众咨询的与日常生活最密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便捷、及时、无偿的法律解答。通过开展“一站一律师”活动,律师进驻社区覆盖率达100%。

2、回应民生诉求,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将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相邻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一年,我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4件,其中民事案件480件(含非诉讼案件425件),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1件,内容涉及遗产继承、医疗赔偿、交通事故、工伤待遇等多项民生事项的法律援助申请,收效良好。

3、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援助申请渠道。一是开辟城乡共享的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继续强化便民窗口规范化服务,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办理、点援制等服务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三是加大援务公开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便民指示牌,设立公示栏,列明援助条件、申请程序、无偿服务原则,监督投诉电话等基本内容,保障援助对象的知情权。四是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进电话申请、上门服务。五是完善了法律援助网站、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及时、便捷开展援助咨询、申请等服务。

4、加强法律援助监督,提高援助办案质量。根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全面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在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过程中的标准化管理,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加强与指派律师的协调和监督,对发现办案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1次,通过培训、观摩,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全面实施听庭和回访制度,根据承办律师的代理词质量、举证情况、辩论技巧等方面形成听庭反馈信息。对于案件实行电话回访或上门走访,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回访受援人满意率达98%以上。将司法为民的人性化关怀融入到服务工作中,同时也掌握承办律师的服务态度和能力,加强监督管理。

5、建立起了全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信息库,向他们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我区逐步建立完善了法援对象信息库,对已纳入到信息库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可通过卡上载明的联系方式,与法律援助中心随时保持联系。同时,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的法律咨询,援助中心都采取了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对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都做到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一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向辖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卡”1000余张,为残疾人、老年人持卡寻求法律服务,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6、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一是指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端正态度,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群体性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监管,并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推进法律援助进政府信访大厅。选派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2名法律援助律师进入区信访大厅值班,向上访群众(重点是向涉企劳资纠纷、劳动职业保护和工作赔偿的上访群众),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服从法律判决,避免和防止发生群体访、越级访。

7、注重立体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普及。加强与普法讲师团及相关部门等宣传主体的配合,结合“服务夕阳,法援护航”、“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等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军营,法律援助广场咨询、主题宣讲等各类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现场受理群众诉求。同时,充分利用《辽阳日报》、《宏伟报》、《宏伟区司法行政网》、宏伟区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报道宣传法律援助维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一年,全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次,发放法律援助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各种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在市、区司法行政网站、报纸、微信平台等媒体报道宣传法律援助信息10余篇次,内容涉及军人军属、老年人维权等诸多方面,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全区现有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51个,有刑满释放人员256人,一年衔接刑满释放人员24人。帮助引导就业159,务农62,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2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11,无业2人,列帮率100%,就业安置率达98%,重新犯罪率为零。主要做法是:

1.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五个三”工作模式。认真指导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做到工作上三清(对帮教对象做到:底子清、问题清、困难清);机构上三建(各单位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建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帮教上三包(对帮教对象做到:包衔接、包管理、包安置);职责上三定(对帮教对象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方法上三会(对帮教对象做到:见面会、亲友会、访谈会),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2.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组织六个司法所认真做好信息平台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信息对接制度,把服刑人员的日常信息核查做到常态化管理,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给服刑的监所。并做好服刑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信息核查,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同时,接到省内监所服刑人员出监通知后,司法所要落实衔接责任人,做到无缝衔接。对省外服刑人员出监的,要及时排查掌握信息,做好登记管理和过渡性安置工作,积极落实帮教措施,衔接率达100%。

3.拓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培训、安置渠道。积极引导刑满释放人员自主择业、自主创业,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认真指导社区(村)安置帮教组织,对重点帮教对象100%实行帮扶安置就业,对“三无人员、重病刑满释放人员要及时解决生活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依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确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进行。

一是创新意识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需要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机制,才能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比较多,调解难度不断增加,工作人员仍需提高自我法律知识的储备与学习。

三是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力度不够,要进一步加强。

(一)强化“七五”普法,力争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有新亮点。

开展法治讲堂、纪念日普法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筹划“六五”表彰及“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二是组织“七五”普法知识竞赛;三是组织普法志愿者培训;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普法思路、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普法专兼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动员五老加入法律宣传队伍,树立法律讲坛的品牌。四是积极筹备“12.4”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完善推进社区和乡村“八个一”工程建设。

(二)强化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工作,力争各项工作有新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2016年9月起至2018年3月,区司法局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下一年,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广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积极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月排查季分析制度,认真调解本辖区影响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重点加强对积累多年、积怨较深、化解难度大、易引发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的化解排查工作,并列出矛盾排查实名制责任清单,逐一进行解决,做好矛盾排查化解,筑牢平安宏伟建设基层防线。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加强司法所干警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统一的各种业务簿册,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力争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举措。

牢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严格落实《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辽司[2016]108号)精神,不间断地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及整改工作。要以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脱管漏管情况清、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清的“三个清”为工作目标,全面检查了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具有危险倾向及涉恐、涉暴、涉黑等重点人员,落实“定人包案”制度,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继续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工作,继续完善“五个三”工作模式,坚持每月排查和帮教管理制度,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衔接管理,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回得来、住得稳、思想不反弹、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力争做到应援尽援有新进展。

健全各项制度,强化三级组织网络管理,加强工作站、联络点建设。对法援案件的申请、审查、受理、指派、结案归档,在一年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流程,使下一年我区法援工作,特别是非诉讼案件管理更加规范。对各维权工作站更要加强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站管理办法。加强工作站和联络点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水平。加强法援案件的检查,规范法援案件质量。下一年,对法援案件的质量特别是工作站非诉讼案件,定期进行检查与评比,开展互查互评,评出优秀法援案件,并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对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组织旁听庭审,随时督办,定期回访;对案件质量有瑕疵的进行通报批评,特别是对各维权工作站的法援案件,重点进行审查与指导。继续深入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全面落实中心制定的便民措施,并注重工作站的落实。印发法律援助维权知识问答系列宣传材料,和案例选编一起发放到工作站及联络点,实行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入户。要求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摸排的受援对象,要求工作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兑现服务承诺。与区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成员单位取得联系,把低保户、困难职工、妇女、残疾弱势人员名单录入信息数据库系统。密切掌握情况如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继续加强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素质,为全区百姓提供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

(五)强化队伍管理教育,力争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新起色。

继续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执行《司法干警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干警行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机关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活动,落实好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区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积极适应硚口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扭住全区转型、创新、升级主题,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件大事(汉正街传统市场搬迁改造、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城中村建设改造),着力打造三大功能区(汉正街.武汉中央服务区、宝丰—宗关特色商务带、汉江湾古田生态新城三大功能区),重点发展三大产业(现代商贸、工业服务、健康服务)发展任务,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市区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完善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大调解工作不断深入发展。今年1-9月累计调处纠纷5829起,同比去年增加0.62%,成功5823起,调解成功率99.90%,协议履行率100%,其中各街道、社区(村)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5524起,同比去年增加1.14%,成功5524起,成功率100%,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305起,同比去年减少7.85%,成功299起,调解成功率98.03%,充分显示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1、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实“月排查”“周报送”制度。今年1-9月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169次。围绕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组织各级调委会积极开展涉企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累计调处涉企矛盾纠纷226起,成功率100%。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坚持季度和年度纠纷分析研判制度,结合信息化建设要求,分析研判阶段性矛盾纠纷发展趋势,提出相应预防措施,为上级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引导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卷宗电子化工作,对各调委会上交的卷宗做到严格把关审核,做到形式规范不走样。巩固发展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人民调解基本属性,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新领域人民调解组织业务指导,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发挥人民调解整体优势。

2、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现有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按照省市开展首批红旗司法所评选通知精神,制定创建红旗司法所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对标创建活动。推进司法所新(改)建项目。按照“一所三中心”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各方力量支持,完成韩家墩街司法所的新(改)建。

目前,截止2017年9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54人,解除1639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15人。今年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7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83人。其中被判处管制1人,被宣告缓刑181人,被裁定假释9人,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24人。全区刑释在册人员1377人,新增刑释人员207人,解除刑释人员410人,衔接率100%,核实率99%。

切实推进一中心一室建设。依托区司法局业务用房,硚口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到位。完善组织队伍建设,成立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工作专班。“省级矫正示范心理咨询室”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制定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建设目标方案,抓紧对标建设落实,准备迎接省司法厅达标验收。整合资源、齐抓共管,筑牢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坚持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公、检、法、司信息互通常态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审前社会调查。出台《硚口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小组,采取街道司法所、矫正科、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制度,确保审前调查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评估结果公正。截至9月底,我区共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212件,其中速裁案件148件,调查率、程序合格率、建档率均为100%。规范社区矫正宣告。今年,累计对165名入矫、137名解矫人员进行入矫和解矫宣告。规范落实监管措施。对矫正人员实行“三分”管理,保障人员衔接率100%,思想教育率100%,无脱管漏管,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奖惩工作联动机制,截至9月,累计提出收监建议1人,撤销缓刑建议5人,收监执行2人,警告37人次。规范信息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数据录入率100%。成立手机定位巡查小组,严管类、普管类社区服刑人员实施100%手机定位监管。健全执法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设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室,建立日常抽查巡查制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自查自评,增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规范化。增强培训力度,提升整体队伍执法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截至2017年9月硚口区刑释在册人员1377人,新增刑释人员207人,解除刑释人员410人,安置人数及帮教人数均达在册人数95%以上,重点帮教人数(三无、特困、重犯)达57人,区级工作机构1个,所级工作机构11个,社区127个。

2017年以来,我区普法工作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不断拓宽普法渠道、创新普法形式,努力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截止10月,累计普法51510人,开展普法讲座239场次,法律培训175场次,法律咨询1180场,法治文化活动202场、法治文艺演出179场、发放宣传资料22100份。

规划导航,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制定符合区情的硚口区“七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决议。召开“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工作部署会,区委书记景新华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等重要内容。制定区直部门、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开展“三百”(百所学校、百家企业、百个社区)行动责任清单,推行“精准普法”。分类施教,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干部年度学法治度。开展2017年法律知识无纸化平台学习和服务招商引资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我区代表队参加全市法律知识决赛。编写青少年法治读本,推动“法治读本”“法治课时”双规范快步实施。规范化建设全区62所中小学的校园法务室,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普法教育阳光行动”品牌品质。开展暑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40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达7110人(次)。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培训企业经管人员2400人(次)。重点推进,突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性。普法服务“一号工程”。以“红色引擎工程”为契机,各普法成员单位设立党支部“红色维权岗”,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为基层劳动者现场维权,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以案释法”将普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成效。立体叠加,体现法治宣传教育多样性。紧抓“3·8”“3·15”“4·26”“6·26”等重要时间节点,整合宣传资源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活动。参加宣传360余人(次),发放宣传品43000余份。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各级各类力量,密集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完成好文明城市复检任务的同时,切实提高普法知晓率。

积极整合全区法律援助资源,服务民生改善。2017年区法援中心预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0件,同比增长6%,完成区级目标任务300件的193%;为农民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212件,完成区级目标任务的141%;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法律事项咨询5000件,同比增长10.5%。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保障15分钟便民服务圈的长效活力。依托硚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加强区法援中心窗口建设。规范服务运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开通驻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开展基层援助站点巡查工作,规范法援工作站点工作流程。拓展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开通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女子监狱服刑人员和青少年中开展专项讲座与维权服务。加强与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帮助引导农民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维权。认真落实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制定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驻看守所、法院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实行法律援助提质工程。挑选骨干律师,建立硚口区名优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加大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力度,强化法援案件办理质量。开展“每案必访”服务满意度调查,对2017年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逐一进行电话回访,受援人满意度达98%以上。

截止三季度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460场,参与重大活动102次,参与调解347起,进行法律咨询2443人次。

规范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10个。9月底,10个示范点的建设全部到位,准备迎接市司法局检查验收。加强律师开展法治讲座的组织力度。上报法治讲座登记表460份,获得市局肯定。今年以来向市司法局推送6场优秀讲座,激励律师提高讲座积极性,提升讲座质量。创新社区律师值班管理模式。制定《社区(村)法律顾问周四值班情况检查台账》,形成社区、司法所、司法局三级检查、三级台账的模式,综合三级的检查情况确定律师的补贴发放。建立“机动律师”制度,确保社区律师不缺勤,不空岗。落实服务与管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圆满完成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检注册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3家律师事务所,137名在册律师,累计收入1291万元,创造税收62万元。预计2017年底累计收入2400万元,创造税收120万元,同比增长200%。组织开展硚口区律师联谊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开展学习培训交流活动,提升我区律师整体影响。充分提升律师资源利用率。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公益活动,截止目前,律师共参与妇联法律援助值班14次,禁毒值班7次,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6场次。推荐我区律师十余人加入硚口区普法讲师团。10月建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律师顾问团”,预计截至年底将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治讲座30余场。高度重视社区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动员律师向市法学会报送调研论文,其中一篇论文获得两万元重大课题优秀成果。利用“社区法治专业研究委员会”平台发布“社区法治论坛征文通知”,对社区法律顾问等社区法治相关课题进行征文。9月底已征集8篇论文。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全力服务硚口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注重抓好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队伍和组织保障。

筑牢思想防线。以上率下,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有实效。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重走武汉第一红街,接受红色洗礼”活动1次,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1次,引导全局干部队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积极做好“两微一端”管理工作,建立网络舆情处理预案,截止目前报送网络舆情80余条,在硚口发布和云端硚口上累计发布5篇,上报微博34篇,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扎实履职尽责。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职责,加强公务员岗位责任体系建设。全年推荐提拔科级干部5人。严抓日常工作纪律,制发会议纪律通报1次,下所检查8次,机关纪律巡查6次,着力解决机关“慵懒散浮”等突出问题。组织青年公务员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全年,累计组织区管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60人次480小时,科及科以下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7期208人次。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升级。每月组织各支部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党课7次,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员进入社区、贫困地区开展为民服务。组织全局56名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建立党员进社区报到信息库;在党员结对社区开展环保实践行志愿服务活动2次,结对慰问困难群众20人,慰问资金4000元;组织党员志愿者进社区开展认领岗位服务活动2次,完成了45个社区困难群众微心愿。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工作队进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调研3次;党员进村开展春节慰问、“六·一”节前助学和扶贫日走访慰问活动,慰问物资累计14000余元。督促22名结对党员干部加强精准扶贫“一对一”帮扶困难群众工作调研。持续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全局政治纪律监督,确保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和党规。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下发《硚口区司法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机制,监督检查时刻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加强执纪审查进一步传导压力。开展“四严十不准”教育活动,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新衙门”作风的查处力度,不定期到11个基层所检查,将压力传导到基层、传导到每一个人。加强“四种形态”的正确有效运用,将抓“三个坚持”贯彻于纪检日常工作,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组书记与部门负责人谈话226人次,纪检组长与部门负责人谈话185人次,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谈话226人次。

(一)基层基础薄弱。

目前,我区基层司法所建设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市平均水平。司法所业务用房采取财政文件明确土地划拨的方式,没有办理明晰的房屋产权,没有二证,原有房屋与现实工作需要存在差距。基层基础建设的不足严重制约司法行政工作长足发展。尤其是相对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来说,经费保障显得乏力。

(二)工作机制创新亟待加强。

传统的工作模式已无法满足形势需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更大的机遇与挑战,体制机制亟待创新、完善。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全面推进综合性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创新新媒体法治宣传手段、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模式、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当前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

(三)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形势日益复杂化多样化,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而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专职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中专业性人才非常稀缺、人员流动性较大,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力量不足。

(一)以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工作主线,切实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一是着力预防化解矛盾风险。围绕我市“一号工程”、结合硚口市场商贸大区、老工业城区、健康体育强区的区域特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体系,深度参与市场行业商会、老工业基地、健康服务业领域、全区重大项目所涉的矛盾纠纷化解,挖掘和培养“三调联动”工作示范点。紧扣民生主题,调整充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强化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专家智库,设立“红色调解室”,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重点项目现场,提升社会矛盾应急处置、依法调处专业水平。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相结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础,持续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开展司法所“一所一品”工作。强化司法所品牌意识、特色创建,着力打造司法所特色品牌形象。

二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提高矫正实效,始终把防止脱管漏管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参加全市即将开展的刑罚执行专项清查活动、安置帮教工作督查和执法质量和案卷评查,落实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开展大墙内外联合帮教活动。加强科技定位,更多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矫治水平。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经评估仍有危险的人员,向维稳部门报告并依法采取措施。按照武汉市区级矫正机构建设指导规范建设硚口区级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从内设部门、功能设置、管理模式上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突出矫正功能,实现功能统一化、程序制度化、执法法定化、管理规范化。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有效合力。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引进社区律师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治讲课活动;与民政部门协作,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给予临时救助、低保或养老服务等。鼓励商会等民间组织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举措,加强帮扶力度,实现对其经济、物质、岗位全方位的帮扶效果。

(二)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职责使命,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着眼于全区“三个三”中心工作、“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和新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为我区亮点区块建设中的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等提供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务。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招商法律知识培训,深化法治宣传“三百行动”。探索在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建立调解室、法律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系点等,为政府、企业和项目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二是要着眼于法治城区建设,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资格准入、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奖励退出等制度,重点着眼于律师队伍的建设培养,探讨社区律师工作制度的灵活性,引导律师服务企业力度。着力加强律师服务全区经济、法治建设力度,在服务过程中发展我区律师事业。会同区政府法治办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机关、人民团体普遍建立公职律师。将律师服务中心工作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成效与重要荣誉授予、重点项目推荐直接挂钩。

三是着眼于司法体制改革项目,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完善质量评估和体系,推行以办案质量为核心的差别化办案补贴发放办法;对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要求,利用网络化办理流程,简化法援证明材料;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强化区、街、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加强窗口建设和人员培训,确保法律援助受援点全覆盖;夯实法律援助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三)以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性和群众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一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考核等,推动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真正做到司法、执法和普法相结合。要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治度,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普法。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领示范工程,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青少年普法工作,推进普法进课堂,实现中小学法治教材、法治课程双规范,培植和巩固青少年法治教育“阳光示范学校”;全力打造领导干部、青少年两个法治教育基地。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度。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各级各类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建立硚口普法公众号,提高我区充分利用新媒体普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以破除发展瓶颈为关键环节,努力实现基层基础建设“三个全覆盖”

一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覆盖。近年来,司法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张军部长将其作为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总抓手,同时,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因此,市局今年提出了“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的目标,即全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公共法律网络平台。区局要主动融入市局“三通”建设,配合市级实体平台打造,作好向区级实体平台延伸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对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站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进行全面提档升级,实现场所建设、设施配备、窗口设置、识别标志、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的标准化。

二是实现信息化技术的全覆盖。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的主题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更加积极主动地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实现理念思路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现代科技应用和法律制度完善结合。司法部下发《“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总的设想就是构建应急指挥、执法管理、政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四大平台,市局目前正在建设的信息化二期项目与司法部要求是相契合。积极争取信息中心和财政局支持,开展视频会议室市、区、街道司法所三级连通建设,努力实现与市级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的连接互通。

三是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的全覆盖。充分发挥“红旗司法所”创建引领作用,在人财物方面全力向基层倾斜,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采取普遍参与,分步实施的战略,以成熟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模板,鼓励所有司法所参与省级创建活动,首先做到从软件上达标,再解决硬件问题,以每年2到3个司法所的速度,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最终实现全部达标。

(五)以深化“三大活动”为有力载体,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学用结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实到平常,体现到司法行政具体工作中。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记失责必究,加大压力传导。以“红色引擎工程”为抓手,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全面加强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打造务实担当队伍。以更强的意识、更大的力度推进“三大活动”。进一步推进纪律作风大整顿。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研指导,精准掌握情况,帮助解决问题。继续聚焦“新衙门作风”等突出问题,联系实际对照自查整改。进一步推进岗位大练兵。引领全局干部加强信息化对称性能力建设,更好地干事创业、争先创优。要进一步推进工作技能大比武。将干部参加“三大活动”、履职尽责情况、受奖惩情况等,与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挂钩。

三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继续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回头看,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从紧抓好作风建设。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追责问责,问题出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让落实责任不力被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加强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把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作为政治要求,发挥职能作用,为司法行政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中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或确诊情况。进一步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矫正场所进行定期报告、集中点验、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矫正宣告等活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定位、视频督察等方式,每天开展网上信息化核查。同时严格外出管理,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坚持做好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处置好服刑人员信息核实、回执情况。做好人员衔接工作,对于一般帮教对象,联系其家人接回,对于重点帮教对象,制定衔接方案,确保信息、人员处置到位,扎实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坚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继续扎实做好已入矫对象的涉黑涉恶工作排查的同进,进一步加强对于新入矫人员的预防和排查工作,加强涉黑涉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与之签订告知书、保证书。坚持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为迎接《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将《社区矫正法》作为“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和元旦春节“送法下乡”等主题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在农村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共开展宣传13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5条,发放宣传手册2500余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结合市检察院、市局今年4月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全县12个司法所开展了一轮全面的执法检查,全面纠正了各司法所在执法程序、档案台账等各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9人,今年上半年调查评估44例。今年上半年共接收安置帮教人员84人,衔接核实率100%,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5%,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2020年1-6月,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13起,调解成功313起,协议涉及金额94.3万元,调解成功率达100%。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9起、邻里纠纷172起、房屋宅基地纠纷17件、生产经营纠纷3件、损害赔偿纠纷19件、合同纠纷4件、山林土地纠纷22件、其它纠纷37件。排查纠纷217次,预防纠纷32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4-5月份在刘文成副局长带领下对12个司法所进行了现场工作指导,对人民调解案卷制作,调查笔录、人民调解书,协议书、回访记录等一一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并将统一的人民调解案卷格式模板发放到12个司法所,要求各司法所从案件受理到协议达成以及调解文书的规范化制作都严格按照统一格式执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上半年各司法所根据县局通知要求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对清明期间坟山纠纷、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查,排查出清明纠纷隐患10起,“两会”期间纠纷隐患16起,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积极推广“枫桥经验”,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重大矛盾不出县”的指标。贯彻落实“以奖代补”机制。对村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并录入如法网的案件,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方案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了村一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素质。今年上半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对12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了案卷的规范化制作以及调解技巧,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案卷制作水平和实际调解能力。

(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今年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法律咨询约1000余人次。切实落实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安排专职律师在政务中心大厅的司法局业务窗口坐班,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在西岩、金紫、茅坪、蒋坊、丹口等乡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书籍、宣传册2000余份,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扇子、帆布袋等宣传品1000余份。组织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提供法律帮助42人次。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上半年以来,全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出25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执法证发放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数据迁移工作,为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申请换证。同时组织全县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发放执法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向县人大和邵阳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并在系统录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件,办结2件,其中撤销的1件,维持的1件,还有2件正在审理中。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在审理当中。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总结

根本,也是保证。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成为当务之急。

目前我市共有司法行政干警73人,金昌市司法局(含公证处)34人,其中县级干部6人,正科级干部6人,副科级干部3人,科员13人,工勤人员6人。金川区司法局22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4人,科员13人,工勤人员3人。永昌县司法局(含公证处)17人,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干部6人,科员5人,工勤人员4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三十岁(含三十岁)以下干警7人,三十至四十岁(含四十岁)32人,四十至五十岁(含五十岁)28人,五十岁以上6人;本科学历21人,大专学历36人,中专学历3人,高中学历11人,初中学历2人;中共党员59人,民主党派1人,群众13人。

二、当前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使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但从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要求的高度,认真审视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知识水平还不高。少数干部理论水平还不高,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差距更大,对法律、政策掌握得不全、不深、不细,对高科技知识了解掌握地更少,相当一部分干部不会操作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

2、创新意识不够。少数干部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对新时期如何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缺乏研究和探索,开展工作还习惯于老思维、老办法,缺乏新颖。

3、作风还不够扎实。少数干实工作满足于发文件,平时对基层指导帮助较少,对工作落实的情况和质量掌握的不多,对基层的情况了解的不全面、不细致。

4、管理教育力度不够。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只局限于每年开几次大的会议,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强调一下,平时很难组织他们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对他们的思想状况掌握的不多,管理的力度不够。

三、解决问题的主要思路。

关于如何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集中解决突出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我系统决定主要抓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持政治建警,保持思想教育的经常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强化队伍建设的根本。要针对干部队伍的思想现状和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有效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疏导人、凝聚人、激励人的作用,充分调动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治思想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抓好两个教育,一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宗旨教育,使广大干警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以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执法形象,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地建立一支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二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廉政教育,使干警树立公正司法、清正廉明的职业意识,把学习和落实政法干警“六不准”作为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从而切实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

建立两个制度,即干警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和思想政治工作测评制度,摸清干警思想脉搏,抓苗头、抓倾向、抓动态,及时发现容易出问题的人和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定期对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和效果进行综合测评,调整工作重点和力度。

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对照“三个代表、两个务必”的要求,通过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对队伍作风建设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梳理,继续以“双争”活动、学习先进典型等为载体,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2、加强业务素质培训。教育培训是提高政法队伍素质的重要环节,要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把法律知识、法律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一支知识复合型的干警队伍。普及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和办公自动化知识,实现三年内普及率达到100。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_难题、补齐短板,奋力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深入开展“法润江苏”系列活动,在防风险促发展上展现新担当。去年以来,我们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研判、靠前服务,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探索建立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法律风险研究机构,在全省100家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司法鉴定处设立信息采集点,收集、研判并发布企业法律风险,及时提供企业、环境治理等法律风险管理服务。部署开展法润江苏“春风行动”,先后走访企业20347家,提供法律建议16049条,排查调处涉企矛盾纠纷16422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经济下行特别是处置“僵尸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围绕“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实施,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出版《“一带一路”国家法律服务和法律风险指引手册》,成立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加强与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对接,在“长江经济带”重点企业设立律师工作站,在20家大型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召开后,我们紧扣促进市民的规则意识、契约意识、风险意识,助推“城市病”解决,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了法润江苏“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城市社区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文化品质三项提升行动,近200万人次参与,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民生上取得新成效。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民生福祉的重要标志。我们大力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省发改委联合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并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了《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政策基础。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村(社区)设立司法行政服务站,推行统一管理、集中办公的“柜台式”开放服务模式,实现“前台集中受理,多个窗口服务,后台工单指派,一揽子处理问题”,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在实现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同时,大力推进12348话务平台、网站平台、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平台以及电视平台等虚拟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一站式的专业法律服务。一年来,12348热线接听群众来电超过28万人次,12348网站浏览总量达到39.7万余人次,在线办理公证书3000多件,群众满意度95.62%。按照精准服务要求,建立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库,不断扩大援助范围,提高办案质量,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万件,接待解答群众来访来电咨询70万余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8.14亿元。着力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编制完成《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审议通过并转发,全面启动“七五”普法,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普法惠民环省行、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活动。编制《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组织在宜兴、如皋、沭阳三地开展试点,为在全省全面推开打好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省建成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3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达44%,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坚持融合共治,在深化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全系统始终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作为深化平安江苏创建的重要路径,从源头治理和末端管控两方面入手,积极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提高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加强与综治、公安、法院、检察和劳动、环保、卫生、住建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主管部门的衔接对接,筑牢人民调解这一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按照建立统一的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体系的要求,把安置帮教作为监狱、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等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工作的延伸,坚持融合发展,加强工作联动,推动治理难题的解决。全面实施“零容忍”警务安全战略,深入推进监狱安防一体化建设,确保监管场所全面安全、持续安全。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严格执法、严格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对重点人员、重点制度、重点场所设施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

四是着力补齐短板,在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上取得新进展。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举措,针对基层能力、基层力量、法治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大力推进信息化、社会化、法治化建设,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协调发展。坚持把信息化作为服务型、实战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的重要引擎,扎实推进以“2+1+n”一体化智能平台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构建司法行政“智慧法务”格局。目前,一体化智能平台已覆盖省、市、县、乡四个层级,并向村居一级延伸,平台汇聚了近48亿条各类信息数据,建成了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执行和矫治管理等六大类数据库。在纵向上实现了全系统上下的一网联通、信息传递,特别是加强数据“反哺”,提高基层工作效能;在横向上推动了司法行政与公检法、综治办、人社、民政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建共享。与阿里云等单位合作,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成立首家“大数据研究中心”,下一步将着力发挥中心在信息化前沿领域的技术优势,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深入贯彻中央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意见精神,加快社会组织培育步伐,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了涵盖基础型、枢纽型、专业型、行业型、网络型等五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充分发挥他们在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制定涵盖执法管理、法治宣传、行业服务、站点建设、司法行政保障等5大类120多个标准化项目。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南、司法所建设导则、县(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南等4项标准被列入2016年度第1批江苏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提升了司法行政服务的精准性、规范性、高效性。

五是稳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为事业发展增添新动力。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不断探索新模式、积累新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重点领域制度改革。坚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并重,加强律师执业监管,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修订《现代监狱建设指标体系和监测指标考评细则》,探索高、中、低监狱分类建设,龙潭高度戒备监狱和江宁低度戒备分监狱正式运行,为全国监狱分级分类建设积累了江苏经验。深化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开通江苏监狱微博、微信以及962326狱务公开服务热线,主动向社会公开狱务信息,有效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积极推动《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在健全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将有效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法律援助在覆盖全部低保人群的基础上向低收入人群延伸,13个设区市均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进行了调整。

六是坚持从严管理,在打造过硬队伍上迈出新步伐。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了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按照儒法并举的要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立家规,共产党员正家风”活动,把合格党员要求融入家庭建设,推动“两学一做”融入日常。以实战为导向,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技能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组织首批新任司法局长培训,队伍整体素质有效增强。按照“不变体制变机制”的原则,推动职能重组,变革勤务机制,加强力量整合,探索形成了司法行政民意调查队伍、数据分析研判队伍、全覆盖法律服务队伍、互帮共建队伍、社会工作队伍等“五支新军”,有效提升了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厅直系统反腐倡廉“季度双会”制度,注重抓好警示教育和源头预防,队伍防腐拒变能力不断增强。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参会全体干部共同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重要讲话精神”,向参会全体干部传达了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各基层司法所负责人汇报了2018年工作亮点和2019年创新工作思路,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进行总结和点评。局党组书记、局长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情况及取得成效,并就做好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最后,会议科级以下干部进行了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测评,对党组班子成员进行述责述廉评议。

会议要求: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体干部在开展司法行政职能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助推我县乡村振兴、民营企业、脱贫攻坚、污染整治、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落实.二要积极创新,强化工作实效。全体干部要保持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三争”活动开展,进一步深化细化社区矫正“163”执行模式和“12345”工作法,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升品牌档次,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工作管理,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进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要加强学习,抓好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和“岗位大练兵”活动,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业务素质、政治理论素养、工作作风等建设,努力建成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98.9%,安置率97.4%,当年重新犯罪率1.29%,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90.2%、78.6%,被市、省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权威、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通过率17.17%。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15.62%(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48.7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14.43%(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37.5%)。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回顾工作,在看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如何与时俱进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关注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政治等的作用;二是如何高标准地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水平,有效整合现有司法行政资源,做精、做实、做特重点工作、民心工程;三是如何进一步保持部级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进一步树新队伍形象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重视和改进。

司法行政个人工作总结

我局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我局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局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依法行政工作由一把手主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召开例会,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三是完备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对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相关岗位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四是严格执法制度。在严格执行制度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活动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结合“六五”普法要求,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宪法》、《刑法》、《律师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全县系统干警对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理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端正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行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司法工作认知度。

首先,在政府的网站上及时、准确公开部门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行为。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其次,在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等服务窗口设置宣传栏,印发《工作指南》等宣传册,公开了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通过当面答复、电话答复等多种形式,按时解答、处理群众咨询和提出的问题,使每一位来咨询办事的当事人都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

(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推进普法宣传进程。“六五”普法以来,全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发挥普法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连续多年受到中省市的表彰奖励。20xx年3月,我县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重点做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坚持把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先后在我县11所中小学开展了“上一堂法制课,开一次主题班会”为内容的活动,同学们各抒己见,谈心得、说体会,使大家对青少年犯罪有了深刻的.认识;组织了13次法制报告会,其中在祥塬学校举办了我县首场“预防儿童性侵、保护儿童安全”知识讲座,迅速填补了我县在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中,预防“儿童性侵”方面的空白和盲区。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五城联创”活动为契机,由我局牵头,打造完成了法治环境专业组中心广场南墙百米宣传墙;以法治文化品牌建设为抓手,通过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路灯法治文化牌等不断完善蒲城紫荆法治文化公园和煤化工业园法治文化大道。搭建媒体宣传平台,创建qq普法群,依托公交移动电视网络,在公交移动电视和出租车固定屏上滚动播放法制宣传语,在新浪网和腾讯网开通“法治蒲城”官方微博,基本做到电视上有影、电台里有声、报刊上有版、网络上有页。全年我局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9900份,法律法规读本18000册,《中国司法》宣传画、法律服务便民卡、普法报纸3100份,解答法律咨询56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86余台次,举办法治讲座2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万多人次。扎实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送宪法进基层活动,召开学宪法报告会,通过多种形式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在国家首个宪法日设立之际,我县通过无纸化系统参加考试的单位107个,参考人数1100余人,无纸化考试网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12月4日,我局统筹安排县级机关部门集中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弘扬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县上四大班子领导同志亲临活动现场指导检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2.依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千斤重担齐心挑,探索就地化解矛盾新模式。以我县开展的“干部回原籍”活动为契机,利用回原籍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在处理矛盾时更容易在第一时间找出症结,进而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的优势,指导全县1699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筑起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此举在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渭南日报等进行了专题报导。实现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的对接,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的安排意见》,提出了两个衔接机制,一是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机制,要求司法所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对经调未果的,告知双方当事人有权邀请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持调解一次,并提供“蒲城县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卡片”,由当事人从中进行选择,司法所负责联系。二是讲做评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做好“三个一活动”:每个法律服务单位每年至少对司法所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业务培训或指导1次、每年至少为社区矫正人员做法律道德辅导1次、每年至少参与司法所调解点评1次。在我县开展的人民调解现场观摩活动中,采用电话联系咨询或邀请到场参与处理的方式,听取包联律师的法律意见,全年共组织现场调解观摩活动10场,以现场说法的形式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着力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在市局选出的“十佳人民调解员”、“百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名单中,我县1名“十佳人民调解员”和13名“优秀人民调解员”位列其中。每季度组织案卷赛展一次,并实行案卷“回头望”大检查活动。在市局组织的全市人民调解案卷评查中我县被评为第一名。弘扬和践行“枫桥经验”,持续推进“走基层、抓化解、促和谐”司法为民百日专项活动,重点抓好特殊敏感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创建“无矛盾纠纷上交司法所和无矛盾纠纷上交政府”。全年共调解案件总数2219件,调处成功案件2152件,调处成功率为97%以上,有效实现了“三不出、五下降”的工作目标。

3.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化。落实《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衔接、教育、监督、奖惩、解除等工作制度,在平时工作中推行以“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每月一次思想汇报、每月一次集体教育、每月一次社区服务、每月一次走访”为内容的“五个一”工作法和以“在入矫后必访、重大节日必访、有思想波动时必访、遇到困难时必访、受到奖惩时必访、解除矫正后必访”为内容的“六必访”工作制度,努力实现“无缝衔接”“无缝监督”和“无缝监管”。制定了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集体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制度》,全县分为5个片区,每月各片区司法所长轮流作为组织者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包联律师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座谈等形式,通过讲法律、指方向、心理疏导、公民道德教育等多种方式,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的法制观念及法律意识。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gps监控管理。一是明确了监控定位人员的分类,二是县局与各司法所长签订了《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书》;三是县局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期对被监控人员进行抽查、检查,确保不脱管、漏管。全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70人,解除168人,现在矫302人,重新犯罪率为零。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推行“三联单”网上通知,确保刑满释放与帮扶教育无缝衔接;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全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55名,全部建档建册,逐人制定了帮教措施,跟踪服务到位,未有脱管现象,有力维护了县域社会稳定。

4.围绕中心,优化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实现服务“零投诉”

一是律师工作。深化律师担任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建设项目等专项法律服务顾问团工作,发挥律师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做好“三个一”:每月一个电话联系、提供一次法律服务、记好一个笔记。以解决影响稳定的涉法涉诉案件为重点,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涉及到涉法涉诉案件、群体性案件的处置时,包联律师做到全程关注、及时参与,在必要时直接参与矛盾纠纷问题的调处,充分发挥律师熟悉法律法规的优势,提高调解工作质量,确保化解矛盾依法规范进行。每月在《民生直播室》制作1—2期以法律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的公益普法节目,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法析理”的形式加以细化分析,为老百姓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既达到了普法宣传效果,律师也向社会推介了自己,同时也是对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督,实现了“互利共赢”。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开展“百名律师连千所,法律服务到前沿”主题实践活动,律师与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到乡镇、进街道、入社区开展以“优服务、讲法治、调纠纷、解心结、帮民困”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会帮扶、法律援助等活动,思路新、措施实、方法活、效果好,在百姓心中树立了蒲城律师的良好形象,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全年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131件次,参与县级领导接访51次,参与涉法信访处理19起,担任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法律顾问76家;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445件,担任法律顾问12家。二是法律援助工作。依托各镇、工会、妇联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9个,并在全县360个村设立法律援助公示栏,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实现法律援助“无盲点”。围绕规范化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加强各援助工作点场所建设,配齐服务设施,完善人员配备,合理设立岗位,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业务台账,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方便了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陕西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单位。开通交通事故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相互对接。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的,立即调解,全年共援助该类案件62起,大大减少了受援人诉累,市局在7月组织调研中对我县的工作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县电视台《与法同行》节目中播出法律援助《以案说法》4期,真正实现了讲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质量规范管理年”主题实践活动,增加案件数量,提高案件质量,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8件,较去年增长25%,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公证工作。以在全省公证行业开展的“扩公证、防矛盾、促和谐”活动为契机,组织公证人员上街、进村开展公证法律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意义和作用,让公证深入人心。开展公证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五个环节,规范公证服务秩序。全年办理公证事项48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无假证、错证现象发生,使公证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五)加强内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我局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结合今年在全县司法系统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采取公开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反映存在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将调查查处情况回复给反映人。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规范化建设经费不足,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无法开展,制约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由于律师资源缺乏,律师进村居工作受到严重制约。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相对局限,新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今后,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打算有如下几方面: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管理监督制度。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规范行政队伍的执法行为。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工作规则,形成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区按“七有”标准成立95所市(村)民法制学校,其中示范性法制学校14所,累计上课586堂。20xx年12月4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到我区樟树垅社区,对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3.5”、“3.8”、“6.26”农村法制宣传月、“12.4”等主题,全年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3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万份(册),接待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三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

(二)坚持调纠促和,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927起,调处927起,化解成功91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其中防止民转刑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46人。同时,突出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抽调4人参与雪峰南路、桃花新城、云峰水泥、六岭公园等项目建设,为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对市级交办的和区级安排的30件信访积案,我局从法援中心和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择优安排法律工作者实行“一对一”随案跟踪法律服务。全年通过“三调联动”成功调处纠纷55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同意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6万元予以保障。

(三)加强社会管理,特殊人群管控规范。

一是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严格工作程序,截止20xx年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98人,已解除67人,现在册接受管理人数131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50起,无脱管、漏管现象,矫正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建档。全面建立辖区刑释人员信息库,实现了刑释人员信息平台联网;三是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必接”制度。9月24日从常德津市监狱将雨溪“三无人员”翁建中接回,列入重点帮教对象。

(四)强化工作举措,法律援助服务民生。

一是加大法援宣传力度。公布法援热线电话。全年发送法援宣传资料7万份,在《邵阳晚报》刊登法援宣传信息148次,在司法行政官方网宣传10次,上街下乡宣传28次,入户专访2000余人次。二是落实“应援尽援”,超额完成任务。20xx年度应完成法援案件260件。实际受理援助案件315件,其中民事案件256件,刑事案件57件,行政案件2件;已结案278件。便民接待处解答法律咨询1067人次,其中来访431人、来电636人,居三区第一。三是在xx交警大队设立法援工作站。参与交通事故调处,及时化解纠纷。

(五)立足群众满意,队伍形象有效改善。

一是抓动员促落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实施方案落实各阶段的目标任务。二是抓实事促形象。在面铺村开展“三边三年”绿色行动,在苏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联系指导北正街社区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强了与基层的联系。三是抓恳谈促民调。在九井湾社区开展“干部大走访”和“民情恳谈”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和整改落实。印发了8万份宣传资料,开通介绍司法行政职能的电话彩铃,群发短信20万条。下半年全省民我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形象提升至60名。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总目标,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着力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围绕产业强市战略,积极开展“法企同行”活动,走访企业32628次,发放企业法律服务手册4.98万册,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团(组)107个,建立服务企业联系点243个,收集排查企业法律风险服务需求4120项,帮助企业化解风险、解决问题9337件,发布防控举措和法律建议157条,挽回企业经济损失愈3.37亿元。围绕全面开放战略,开展“走出去”企业专项走访行动,梳理150家无锡境外投资重点企业,全面摸清境外投资企业发展状况、法律服务需求和经营发展风险,形成专项汇报,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推动省司法厅、市人民政府和红豆集团签署《共建江苏驻柬埔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框架协议》,为中资企业在柬投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协同相关部门举办资本输入输出、跨境并购、知识产权等法律讲座500余场次,为无锡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围绕维护大局安全稳定,组织开展“两会”、“一带一路峰会”、“江苏发展大会”、“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强化措施落实,筑牢社会安全稳定防线。组织骨干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安局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和代理工作,化解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民生建设等重点领域重大矛盾纠纷200余件,参与化解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包案信访积案115件。组织全市律师到各级信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部门(机构)窗口,开展免费法律服务5000余次,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千余件次。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围绕加快建设“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出台《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意见》,成立协调办公室,统筹资源,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平台功能定位,规范功能设置和岗位设置,完善工作制度和服务要求,探索建立评价与改进机制。加大7×24小时“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宣传力度,累计接听解答群众咨询3万余件次,实现同比增长30%。建立31家军人军属法律服务站,开展送法进监狱、送法进军(警)营等活动117场次。建成259个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组织,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000场次。二是全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建立包括24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的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有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实施无锡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工程,将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纳入太湖人才计划,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能力水平。会同市人才办出台《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人才创新创业法律服务行动的实施意见》,组建市、市(县)区人才创新创业法律服务团和园区法律服务驿站,为我市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和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便捷、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2017年全市法律服务行业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4306家,代理各类案件41125件;办理各类公证77718件;出具鉴定意见书9647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13件。二是认真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请将劳动关系、土地流转合同纠纷、遭受家庭暴力主张权利等8项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完善“智慧普法”工程,对“无锡智慧普法”项目进行全面升级,打造“一平台四中心”(即无锡智慧普法平台、普法需求中心、普法产品研发中心、在线法律咨询中心和联动机构共建中心)。使其基本具备民众法律需求数据搜集分析、法律知识推送、在线法律服务供给、法律需求智能匹配响应等基础功能。项目被列为无锡市智慧城市建设和信息惠民工程,并荣获法治无锡建设实施工程项目优质奖。三是深入落实司法行政惠民举措。出台司法行政聚力发展、聚焦富民20项惠民举措,开辟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发布法律风险提示3200余条,设立流动人口“法律诊所”86家,建立后续照管服务站88个,建成“法治书屋”115个,减少公证证明材料693件,减免公证收费70余万元。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市115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实效。

一是全面规范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全覆盖基础上,着力推动劳动、交通、消费、物业、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基层常设性沟通渠道建设,厘清各方职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借鉴“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经验,持续推进“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培育个人调解工作室,以品牌效应提升人民调解影响力。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13个,拥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6209人。在法院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15个,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132个,设立交通事故调委会32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成率均超过95%,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专业多元的“3n31”人民调解组织体系。2017年,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17940次,受理矛盾纠纷57192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57180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99.99%。涌现出无锡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刘强、陈云华、陆夏忠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

二是全面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成效。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标准,进一步树立社区矫正精细化管理理念,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者依法履职、规范执法,严厉打击不服从管理和对抗管理的行为。2017年,全市共撤销缓刑收监21人,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3人,警告235人,提请治安处罚8人,追回在逃社区服刑人员1名,查处不假外出人员171人次。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工程,聚焦家庭、被害人、社会“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模式,积极修复已损害的社会关系。开展教育矫正“三个专项活动”,通过开展形式丰富多彩的主题特色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效果。出台《关于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刑、刑释和解戒人员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工作,促进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改革,推行人员衔接留痕管理和备案制度,建立“释放难”等重点人员衔接问题预警机制和处置流程,积极协调将重点人员管理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协调公安派出所将需要“必接必送”等具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以及人户分离人员列为重点人头,制定管控方案,落实管控责任。进一步加大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社会宣传和应用管理,扩大视频会见系统的知晓面和使用率。截止11月底,全市累计完成远程视频会见预约69次,成功会见33次。积极开展特殊人群及其未成年子女专项帮扶活动。排查走访社区服刑、刑释和解戒人员特困家庭448户,联合相关部门,逐步建立长效帮扶机制。持续推动后续照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健全市、县、乡三级后续照管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后续照管工作“网格化”和照管对象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与强戒机构合作,完成人员信息对接传送406人,签署后续照管协议392份,帮助21名照管对象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对487名照管对象展开心理咨询、纠纷化解、应急救助等相关帮扶服务。

(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立足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通过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推动在全社会凝聚“法治”的价值共识,切实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运行体系。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无锡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出台《无锡市国家机关“七五”普法责任清单》,明确61家机关部门的普法职责任务,进一步优化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开展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重点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2017年,全市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服务卡230万份,走访居民(村民)35万户。四是坚持德法共建,推动法治宣传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德法同行”、“德法相伴”系列活动,推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实践与社会公益服务四项结合。先后举办各类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巡展、法治家规家训征集、法治楹联书画巡展、法治童谣传唱、崇德尚法社区创建等活动4000余场次。建立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7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21个,各类法治文化特色团队350余个,探索出一条具有无锡地域特征的法德融合之路。五是强化实践引领,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把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作为最直接的法治宣传,组织50余家专业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各类广场服务实践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专项梳理活动,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深入开展基层民主“双创”活动,全市有7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29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六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清理行政权力事项87项,依法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它行政服务事项371件,上报典型案例82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出具法律意见审查书5件。切实做好投诉案件办理工作,处理“12345”投诉交办件200余件次,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6件,办理法律服务行业投诉81件次。

(五)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围绕“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新标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无锡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意见》。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提升3名正科职、5名副科职年轻干部,对20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全面启动司法行政人才“155”工程、青年后备人才成长引领工程、行业高端人才开发培养工程、社会化人才引智工程,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特殊节假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讲辅导,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发送廉政微信、信息。每季度对全系统干警思想动态进行分析研判,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是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围绕创建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司法行政特点,重点针对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众开展“连心富民、联企强市”大走访活动,共收集有效工单1000多张,走访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众1600人次。

虽然在2017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掣肘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机制不健全制约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各地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供需不对称矛盾突出;各服务中心业务间联动融合不足,服务依然呈零散化、碎片化;部分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尚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经费保障不足。

(二)司法所体制理不顺掣肘基层基础建设。基层政法专编仍未完全落实,司法所人员力量薄弱,年龄结构日趋老化,能力素质与信息化发展要求不相匹配。

(三)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不明确成为制约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瓶颈。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不足,许多工作由社工担负,不符合刑罚执行要求;执法保障不足,无专用警械、警车,追逃、押送难度较大;后续照管工作保障机制不健全,对强制戒毒人员社会接纳度低,社会力量参与不够。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主旨要求,深刻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总目标,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围绕“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任务,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资源,构建“一站式”“综合化”的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以法律服务微信群建设为重点,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有效覆盖,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和基层延伸,实现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广泛覆盖,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开发应用试点“在线刑事法律援助”系统。进一步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和供给模式,通过与“律兜”app深度合作,充分利用“无锡智慧普法”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目标,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

持续开展“法企同行”活动,组织引导律师创新服务产品,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创新战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保障我市产业强市战略。推进人才创新创业法律服务行动,为我市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和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汇编无锡律师涉外服务典型案例,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决策提供参考和借鉴。推进公证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公证行业良性竞争。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企业设立公司律师,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三)围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要求,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使普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广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提高法治素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秀传统(地域)文化、公民道德实践、群众生产生活“六个深度融合”。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原则和“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的方针,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打造与城市发展相协调、与生态环境相融合、与公共文化服务相互补的法治文化新阵地。进一步深化基层法治实践,深入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专项活动,通过帮助梳理村规民约、培树“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切实将法律与道德的元素导入基层自治之中。

(四)围绕“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要求,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作用。

深化医疗、交通、劳动、物业、消费、商事等纠纷多发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民转刑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深化律师、公证等参与纠纷调解的做法,提高基层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我解决纠纷的能力。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探索律师代理涉法涉诉案件流程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质效。

(五)围绕“建设平安中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要求,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

积极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由“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向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观转变。持续深化恢复性司法实践,把恢复性司法的理念融入社区矫正的全过程,重视社区矫正对象、被害人、社区之间的沟通与互动,促成被害人、社区、矫正对象之间达成谅解协议,动员社会力量和社区群众参与罪犯和刑释人员帮教活动,加强被损害关系修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改革,推行人员衔接留痕管理和备案制度,建立“释放难”等重点人员衔接问题预警机制和处置流程,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促使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进一步理顺强制隔离戒毒管理体制,着力打造以1个“需帮尽帮,一个不漏”帮扶救助总原则,三级站和服务社等4个专业机构,为照管对象提供就业、住房、养保、家庭关系修复等n种帮扶服务内容的“1+4+n”菜单式精准帮扶服务品牌。

(六)围绕“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新标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打造司法行政忠诚铁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推动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将无锡司法行政队伍打造成一支忠诚铁军。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揽,按照“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法工作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打造滨江生态幸福城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健全社区矫正三级网络建设,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实现无缝对接,监管到位,做到“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二是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对刑释人员及时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完成2016年度省市“民生实事项目”项目——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使其成为社区矫正文书交接、入(解)矫宣告、奖惩训诫、心理咨询、信息监控、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场所。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继续开展队伍建设年专项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司法所的管理,提高干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以“三联二访一帮”和“三进三争”活动为载体,开展2次以上的干部大走访活动、3次以上民情恳谈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将法治惠民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挂点联所制度,每个班子成员与1-2个基层司法所联系,加大工作指导,并与该单位的民调成绩捆绑考核,列入内部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每半年通报一次,年度进行考核。

四是加大对外宣传,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形象。充分利用《邵阳日报》、《平安邵阳应急平台》、《邵阳民生频道》及手机报、手机短信等媒体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全省综治民调我区司法行政干警形象进入前50名。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二是深入推进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全区所有村(社区)建成市(村)民法制学校,设置法制宣传专栏,每半年更新1次,每年上课6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综治考核和绩效考核范畴。

三是按照“三进三争”活动要求,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指导各社区(村)聘请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四是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启动“七五”普法规划调研。

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xx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2012年工作规划》和我县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6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

2.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家庭财产登记、礼品礼金登记等四项制度。全县共有585人次作了个人收入申报,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552人。

3.认真开展责任制考评工作。按照县委关于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总体安排,于xx年12月20日至xx年1月10日,对全县15个乡镇和53个县属部门xx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15个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4.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务员八条禁令”、州政府“五条要求”、××县“八不规定”。先是要求各单位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实际,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到县纪委监察局。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牵头,组成检查组,适时对部分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较好。

1.加强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和省、州、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的扩大内需建设项目。xx年第四季度以来,全县共争取中央扩大内需第一、二、三批建设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23937.17万元,其中:中央扩大内需资金9468.96万元,省级补助1628.73万元,州级配套509.1万元,县级配套9146.08万元(其中xx年应配套6546.18万元)。××县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我县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围绕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围绕加快发展主题、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xx年省运会在××举办机遇等“12345”工作思路,加强对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二是对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县森林公安分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等11个扩大内需项目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三是xx县发改局,整合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力量,对我县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任务的完成。

2.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简化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文政发〔xx〕6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县级部门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70项,决定保留243项,精简28项。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中,行政许可项目15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3项。并以文政发xx13号文件下发,把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方式,明确责任和要求,完善监管制度,使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3.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精神,结合我县xx年的治理情况开展“小金库”回头看清查工作,全县171个单位进行了自查,县清查办进行了抽查。经过清查,我县发现并查处了2个事业单位存在“小金库”,以个人名义开设2个账户,“小金库”金额827663.35元,正常渠道支出704121.03元,用于发放津补贴和其他支出90000万元,已上缴国库37497.52元,查处7人。

4.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县监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目前,我县没有商业贿赂案件发生。

5.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在全县进一步推行了政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政务公开与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结合,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上半年,县监察局对我县部分重点“窗口”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面落实。县政府办组织人事局、监察局、信息局、法制办及政府办督办科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2个督查小组,深入32个重点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有效推进了我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根《××州监察局关于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文监发〔xx〕7号)要求,监察机关负责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为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县监察局和各派出监察分局经常深入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按月份汇总报州监察局。载止10月30日,我县共进行重大决策听证2项,对50项重要事项进行了公示,通报了192项重点工作。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等各项改革,加强对人事招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xx年,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了教育系统招聘特岗师31名,县内教师流动招考90人,××县医院招聘工作人员35名。

1.进一步加大问责工作力度。xx年,县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全面实行问责制的意见》和《××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继续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切实推进问责制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今年全县共对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等情况的25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事业单位人员20人,其他人员2人。从问责方式上看:诫勉谈话的6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14人,待岗的2人,免职的1人。

2.进一步加强了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一是对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对环西路三期路面改造工程、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中央储备粮××直属库扩建工程、××县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土地开发项目、以腻资水库建设工程、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d级危房改造项目等31项工程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涉及金额19054.1万元。二是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决策,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进行了监督。去年11月以来,对xx-d-5、xx-d-20、xx-b-1等16宗土地的挂牌出让进行了现场监督,成交总金额22543.5万元,成交价均高于底价。三是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监督了县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县教局资料印刷采购项目、县一中校园广播系统、××县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及定点保险等37次重要采购,采购金额765.3万元。四是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签订工作。xx年,与县监察局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项目共有65个,有效促进了建设工程“双合同”制度的落实。

3.深入开展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县监察局配合土地部门认真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共清理出个人违法用地73宗,违法占地面积8434平方米;单位违法用地2宗,违法用地面积40亩。目前,正按有关程序进行依法处置。二是积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加强矿证管理,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加强对矿山的监管和巡查,共开展矿山巡查150次,发现矿山违法行为8起,制止8起,发出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申请立案查处违法采矿2起,对违法采矿公司和个人进行了罚款处罚,并责令其撤出一切采矿设备和人员,有效遏止了私挖滥采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我县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整治饮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己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全县共普查工业源257户,生活源852户,农业源721户、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户。由于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今年5月,我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省、州的验收。

5.抓好财政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县监察局加强对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廉洁、高效、有序运行。xx年,我县下拨生产生活救灾救济资金175.9万元。从检查情况看,救灾救济资金能按要求落实到困难群众和灾民手中。

6.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xx年,我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15.38。监察机关参加了“5.06”淹溺水事故和姑娘寨银钥采石场“10.11”放炮事故等2起事故的调查。7.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强对廉租住房计划落实、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中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xx5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我县xx年1月1日至xx年3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26个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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