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项目管理制度(精选20篇)

时间:2023-12-03 05:57:46 作者:影墨

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全体成员的共同遵守和协同努力,不能有任何例外。掌握好规章制度的关键,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犯错的几率,让工作更加顺利和有序。

临时项目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照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或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四、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六、施工现场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七、安装使用单位对临时线路应加强检查、维护,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而不符合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有权禁止使用。

八、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九、施工现场必须按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盱眙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由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二)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局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项目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按照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由单位相关部门及所属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申报。

(二)项目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规定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三)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提出初审意见,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实物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一)坚持公示制度。对于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等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或单位定期向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接受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资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经检查、验收和审计的项目,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实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资金整合、各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效益和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进行绩效考评。

(二)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打分办法,根据得分的具体情况排定名次。

(一)项目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应适当调整或取消补助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三)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章印。否则财务会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补助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及签字,有收款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票据必须按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财务会计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报支。

项目管理制度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工作。

2、搞好图纸的会审变更,技术交底工作。图纸会审不及时扣罚50元,技术交底未落实扣罚50元,因交底未落实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额的20%进行扣罚。

3、负责工程的签证工作,确保签证的及时全面。

4、抓好工程质量,参与监督各班组每天的质量检查。

5、对质量不合格的班组、班组长有权进行扣罚。

6、对工程中技术要求和方案及时编制上报,未及时上报造成公司领导找到项目经理,一次扣罚100元,累计扣罚超过300元工资下浮5%。

7、参与编写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8、搞好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并亲自指导,确保质量安全。

9、严格贯彻三证一体化认证及有关标准标准,严格按公司程序文件执行。

10、负责组织人员搞好日常的接待工作,搞好办公室卫生并保持卫生整洁,确保办公室内物件摆放整齐。

11、负责搞好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项工作的协调,办理好签证工作。

12、认真完成项目部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执行项目部及公司文件规定。

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与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xx年第1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要求整改的措施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第三条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为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是确保安全生产拟投入的最低费用;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必要时适当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严禁挪作他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督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五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六条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七条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九条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

第十条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贯彻落实到位,防护措施有效。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费用施行按实签证支付。

第十三条施工过程中要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备和投入安全保护设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结合危险源清单,列出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工程量清单,作为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基本依据。

第十五条报批开工报告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和安全费用支付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确认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已经到位后报请业主予以支付。

第十六条财务部、安全质量部对工程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列支须专项记账,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须认真核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发票和实物等。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及时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工程交、竣工验收,业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作出评价。

第二十二条用于安全生产的物资设施,要建立入库、出库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出库、使用记录台账一一对应,保证安全生产物资、设施真正用于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临时项目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项目临时性辅助用工的管理,保障用工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更好地发挥这支队伍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提高项目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凡项目经理部招用测量、水电、材料、质检、试验、机修、卫生、电焊、炊事等临时性辅助用工时,均应遵守本办法。

3、招用临时性辅助用工时,是一项严肃的劳动用工制度,项目经理部应本着控制数量,择优招用,加强管理,保障权益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严格招用手续,使临时性辅助用工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4、项目经理部成立临时性辅助用工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书记任副组长,技术、工程、财务、材料、成本各室主任为组员,负责项目经理部临时性辅助用工的招用审批,解决临时性辅助用工使用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办公室设在书记室。

5、根据上级关于严格控制使用农民工的有关规定,项目临时辅助用工原则上应尽量从本公司待业人员、职工家属、外部企业下岗职工、城镇待业青年、离退休人员等城镇户口人员中招用,尽量不用或少用农民工。

6、临时性辅助用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道德品质好,年满18岁,身体健康,并有劳动能力,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b、具有本市户口的,须持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核发的外出务工证明;

c、已婚育龄妇女应持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d、凡从事电工、焊工、测量、质检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当地或北京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从事炊事员工作的,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7、项目招用临时性辅助用工应先由需用工部门填写招用临时性辅助用工审批表,提交项目临时性辅助用工领导小组统一审批,审批合格后并交纳押金500元后方可录用。

8、用工期限半年以上的,应由项目与临时工本人签定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合同期满即行解除,如须继续使用,继续订合同。合同一式两份,项目及临时工本人各持一份。

9、临时性辅助用工有下列情开之一的,临时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无正当理由不完成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任务的;

b、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c、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时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项目经理部不履行劳动合同,损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b、临时工参军、升学的。

11、项目经理部和临时工任何一方提出劳动合同,应提前十天通知对方。

12、项目临时性辅助用工工资待遇根据工种不同,按基本工资每天10—15元执行。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其劳动强度的大小、技术要求的难易、工作表现的好坏及工作效率与质量的高低当上下浮动100—500元/月。其工资、奖金经领导小组评议后,由预算室统一造表,财务室核发,本人签领。

13、项目经理部应教育临时工严格遵守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安全,由于违章操作发生事故的,后果自负,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予以赔偿。凡不认真履行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一律要辞退。

14、本办法由北京市中铁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十七项目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建立科学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既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必须时期内,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含各区统筹)在市、区范围内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的资金。主要包括: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教育和环保等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市(区)发展支出,省级及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配套支出。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执行,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市级依法征收的各类基金(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一并纳入本办法管理。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按本办法规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救灾、应对突发性事件等安排的,不宜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不纳入专项资金的管理范围。纳入市级各单位部门预算的专项支出,按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设立的原则。设立专项资金务必具备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依据,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贴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并体现示范性、激励性和动态性。重点支持推进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的支出项目,着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三)公开公正的原则。专项资金管理要做到公开、公正、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的确定实行群众决策、联合会审、专家评审等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和筛选机制。

(四)规范运作的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申报、分配、执行、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要充分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和方法运作。

(五)绩效管理的原则。根据既定的绩效目标,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紧密结合,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监管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市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二)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等事项的审核工作,并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负责汇总梳理专项资金类型和目录,报市人民政府审议后确定;

(四)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

(五)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规范项目申报、审核与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八)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活动;

(九)组织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履行以下职责:

(五)负责对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市级审计部门应会同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并出具绩效评价和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市级监察机关对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本办法行为作来源理。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应当重点满足政府带给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产业提升,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保障民生工程的要求。

第十三条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立的专项资金,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设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务必具有明确的依据,至少要贴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要求;

(三)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

(四)市人大议案要求;

(五)市级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需要,并经市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申请设立专项资金,应当带给文件依据、绩效目标、可行性报告。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对专项资金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认真论证。必要时,可透过组织听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要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合理确定。专项资金不得重复设立,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一致的专项资金。凡需要新增的专项资金,应首先思考从现有同类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整合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中央及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要求市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批准。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向市级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带给要求配套的文件。

第十八条专项资金应当明确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项资金执行期限届满后不再纳入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目录。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执行期届满前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时重新申请设立。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在执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报请市人民政府调整或者撤销该专项资金:

(二)客观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三)对同一类使用方向和用途的专项资金,有必要归并整合,统筹安排的;

(四)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无效的;

(六)财力状况发生重大变动;

(七)其他需要调整或撤销的状况。

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一般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量入为出,注重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建立健全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优先安排重点项目、急需项目、成效明显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

(一)市级主管部门会同市级财政等部门,按规定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区级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申报。凡贴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二)项目申报每年组织两次,或者实行上半年预申报,下半年集中审核制度。

(三)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申报资料应主要包括企业状况、项目状况、绩效证明材料、相关文件、报表资料等。

(四)预申报两月内,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核实项目申报的真实性、效益性,构成初步核实意见,联合下达项目初审确认书。

(五)实行项目集中评审制度。在项目初步审核认定的基础上,再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业务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集中联合评审。并按必须比例实地核查,择优立项,合理确定补助资金。

(六)专项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重大项目需要公示的,应当在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严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一)同一类型专项资金的项目,明确牵头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避免重复申报。

(二)同一单位的同一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专项资金;同一单位的不一样类型项目能够分别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财政资金奖励或补助的,一般不得重复奖励或补助(国家或省文件规定需要地方配套的除外)。贴合市级专项资金奖补条件的,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个类型资金奖励。

(四)对于已批准项目尚未完成的,除特殊状况外,项目单位不得再申报同一类型的专项资金。

第二十四条市级、区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实施经批准的专项资金项目,保证项目如期完成,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确需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的,应当按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市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审批,重大项目变更的,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六条撤销或者调整专项资金项目构成的资金结余,市级财政部门有权及时收回,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用心配合。

第二十七条制定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分配办法、审批程序、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和职责追究等资料。对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的,市级财政部门暂缓拨付资金。

第二十八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分配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具体用款计划,按规定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专项资金的`拨付按财政国库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专项资金支出实施分类管理。

(一)实行财政“以奖代补”方式的,能够采取根据项目进展状况预拨部分资金、使用项目完成并经考核后拨付剩余资金的方式管理。对经考评后,不贴合奖补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收回预拨资金。

(二)实行财政直接补助方式的,根据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分次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前资金拨付一般不得超过补助总额的80%,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三)实行财政贴息补助方式的,能够按贴息比例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四)实行财政专项借款方式的,根据文件或合同,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五)股权投资等其他支出方式的,按“一事一议”原则拨付。

(六)专项资金支出涉及基本建设投资的,应当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七)用于项目评审、业务培训、会议、考核评比、工作性奖励等方面的工作性经费,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总额的5%提取并统筹使用。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开展状况,提出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政审批后安排。

(八)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第三十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专项资金,不得无故滞留、拖延专项资金的拨款。区级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市级财政部门应予扣回资金。

第三十一条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当年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预算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经批准的跨年度执行的项目专项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三十二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财政部门能够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对间隙资金统筹安排,合理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账核算,切实加强财务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四条专项资金按规定构成国有资产的,应当及时办理决算验收,进行产权、财产物资移交,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并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加强过程跟踪、组织验收和绩效管理。

第三十六条市级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由市级审计、财政部门牵头,联合业务主管部门,采取抽查、重点检查、全面检查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

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应于下一年度组织新一轮项目评审前完成。

属于尚未执行完毕的跨年度支出项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继续跟踪项目实施,项目建设结束及时组织验收。

第三十七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后,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审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

第三十八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完善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立专项资金,或者未经批准延长专项资金执行期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该专项资金,并收回相关资金。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并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三年内取消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资格;严重违纪违规的,由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督查仍未按计划规定如期完成的项目;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变更项目资料或调整资金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八)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或财务管理的。

第四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罚,追究直接职责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三条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个人如发现专项资金支出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三十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罚款100元/人。

(三)指挥部各部门和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准备好汇报内容、严格落实会议要求。

(四)项目办公室要及时起草、下发会议纪要。

第三章经济签证管理。

第五条经济签证是指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合同之外发生的工程量需办理的签证。土建、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结算。凡是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另行办理经济签证。

第六条经济签证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也是指挥部各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的凭证。施工过程中,凡是有需要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各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办理签证手续,不办理签证手续一律不能纳入工程结算。

第七条经济签证手续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之前或施工同时办理,不得在工程完成之后补办。

第八条指挥部各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对经济签证必须严格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如果出现问题,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其领导部门责任。

第九条经济签证条件。

(一)在施工图设计范围外或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二)在施工合同规定以外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返工或重复施工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四)由于设备加工、制造方面出现设备本体缺陷,造成土建、安装需要修理、返工、改造等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五)为满足生产需要,甲方在施工图和合同之外增加的项目而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第十条经济签证手续。

(一)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首先由主管部门填写《经济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提报工程预(估)算,经有关部门会签,报指挥部领导批准后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监理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后交财务、预算组结算。

(二)凡属设计原因发生经济签证,由各专业组填写经济签证单。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或设计联系单,要写清变更原因、内容以及必要的图样。

(三)凡属甲方原因造成返工、重复施工或新增工程量,由甲方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填写《经济签证》单。要写清原因、内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以及必要的图样。

(四)凡属设备本身缺陷发生的经济签证,由设备组负责填写《经济签证》单。要写清楚设备缺陷的部位,形成的原因,修补或改造的内容及工程量,并经设备制造厂家驻厂代表签字,没有驻厂代表的,要附有设备组与制造厂方联系的电传和电话记录。

(五)由于施工单位之间的原因产生的经济签证,由各专业组负责填写《经济签证》单。要写清楚发生的原因、责任方、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并经双方认定签字。

(六)由于生产需要产生的经济签证,由各专业组负责填写《经济签证》单。要写清楚理由、内容、工程量并附有设计变更或设计联系单。

第十一条经济签证结算。

(一)各专业组对《经济签证》单所填写的完工验收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要逐项进行核实,并按有关规定结算。

(二)属于甲方或设计原因发生的经济签证,一律按照签证项目的主体合同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结算。

(三)属于设备制造厂方的原因发生的经济签证,经各专业组审核签字后,转财务组从应付设备款中拨付。

(四)属于施工单位之间失误发生的经济签证,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各专业组审核签字后,从承担责任单位的工程款中扣回。

第四章工程协调管理。

第十二条协调程序。

(二)凡涉及需设计单位解决的问题,都由项目办负责对外联络解决。

第十三条协调方式。

(一)以书面形式进行沟通解决。

(二)发生问题若不能马上解决或需解决问题在要求时间内未得到解决将会给工程建设造成严重影响。为尽快解决问题、明确责任,需采取《工程联系单》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协调,使工作协调有追溯性。

第五章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第十四条验收项目。

(一)财务、预算组:负责编制好工程决算,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负责考核投资效果,形成书面材料;请有资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工程投资正式审计报告。

(二)设备组、工艺组负责配合办公室做好工程资料归档工作。

(三)安全组负责完成环保、劳动安全卫生的单项验收,并负责完成消防单项验收。

(四)生产准备组负责完成生产准备工作和开车后生产实际情况总结的书面材料。

(五)项目办公室负责协调、收集准备以下材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复文件。

2、施工许可证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3、环境评估报告及环保部门单项验收合格文件。

4、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单项验收合格文件。

5、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文件。

6、设备中标通知书。

7、投资与资金计划。

8、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做的投资决算审计报告。

9、工程施工图、竣工图等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验收程序。

(一)在各部门负责验收内容的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工程指挥部要组织一次自验。

(二)指挥部自验合格后,由公司组织进行预验收。

(三)公司预验收合格后,请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对安全卫生及消防进行单项验收。

(四)在自行组织验收合格、需单项验收的工程已通过验收并有批准的验收报告后,由办公室起草《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验收。

(五)项目办公室负责验收前的联络和验收期间的接待工作。

第六章工程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资料复印、下发管理。

(二)工程急需资料应加班复印满足工程需要;

(四)工程会议纪要及指挥部文件,均由项目办公室起草、打印、下发。接收和下发资料均要作好记录,资料的发放标准按《工程图纸/资料发放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一)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的各工序记录。

(四)所有记录都用a4纸、计算机打印,按规定格式、字体填写,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记录的真实性、及时性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八条竣工图管理。

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提供的两套原图作为竣工图纸,发生设计变更的应在图纸上标出,并将设计联系单附在图中,竣工图必须逐份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一律统一格式,内容包括:施工单位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图案规格为70毫米×50毫米。

竣工图章应盖在图纸右下角空白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所有文字一律用钢笔填写。竣工图需在工程竣工之后20天内完成并移交项目办公室。

第十九条竣工资料验收、归档。

施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由施工单位整理后移交相关监理和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经审核合格后移交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分别从档案管理规定的角度对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进行验收、登记,不合格资料施工单位要按规定要求处理,直到合格后由项目办公室按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

第二十条工程档案管理。

(一)工程档案移交与保管。

1、工程的技术设计、技术改进、质量改进、设备订货、采购及安装、基建施工等活动中形成的图纸、设备装箱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数据、原始记录、文字材料等均属科技档案,竣工资料经验收合格后移交项目办公室,由项目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保管或据为已有。

2、工程建设、各子项施工、设备安装等,在竣工验收后,结算工程费用之前,由各职能部门把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技术资料整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移交档案室归档。

3、购置设备入厂开箱时,应由设备组和档案室人员参加开箱验收,随机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4、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参观、学习、考察等外事活动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送交档案室归档。

5、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内容真实、准确系统地反映各项活动的历史过程。

6、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原件,文字图表必须清楚,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文件资料上不得乱涂乱画。

7、凡应归档的文件资料要及时整理、登记,由办公室编目立卷、分类保管。

8、档案室在接收时,必须按移交清册编目清单所列项目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盖章,各执一份备查。

(二)工程档案的借阅。

1、凡是借阅档案资料的,一律履行借阅手续,按要求登记。

2、档案资料借阅期限为一周,最长不超过15天,如延长使用时间,必须办理借阅延续手续。

3、外单位索取科技档案材料时,须经主管领导审批,由档案室负责提供,其他部门包括接待部门不得自行提供。

4、员工在调离本公司时,必须将本人持有的科技档案全部退还,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签字手续。

5、借阅和查阅科技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材料,不得涂改、标记、撕页或损坏。

6、借阅科技档案返还时,必须认真严格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注销借阅手续。

(三)合同保管。

1、合同签订后,必须至少一式八份,承办部门自行保存两份、交付合同对方两份和预算组、总部法律事务处各一份,另外两份移交项目办公室管理。

2、项目办公室要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分类编号,记入合同管理台帐。

3、发放和借阅合同时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做好登记。及时收回。

4、项目办公室应定期(至少每季一次)检查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相关资料的存档情况。

第七章日常办公管理。

第二十一条用车管理。

指挥部各组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向综合部联系用车。

第二十二条业务接待管理。

(一)业务接待范围:与工程建设直接相关的外来人员,由指挥部安排项目办公室负责接待;与指挥部各部室有直接业务往来的,由各部室负责接待。

(二)业务招待必须本着节俭的原则,杜绝浪费。

(三)业务招待需在综合部办理就餐手续,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就餐。

(四)业务招待陪餐,一般由部门领导陪餐,陪餐人数不能超过2人。

(五)陪餐人员不得饮酒,如特殊需要须经指挥部领导批准,但酒后不准进入任何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

第八章工程设计管理。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工程设计管理,实现工程设计先进、投资经济,为生产系统实现工艺布置合理、物料输送流畅、设备运转可靠、生产运行正常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十四条设计方案审定。

在工程项目选定之后,工程指挥部要会同设计院,充分结合所在地的自然状况、资源情况、工程一次性投资和远景规划及水泥技术的发展水平,要深入现场、反复论证、优中选优,为集团领导科学决策、审定项目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十五条设计联络。

在公司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程指挥部负责从工程初步设计开始至生产达标其间的设计联络工作。要加强与设计院的沟通,根据工程计划和工程进度,做好各环节的设计协调、联络工作,确保设计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展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施工图会审。

工程指挥部要根据施工图到达公司时间,及时报集团公司总工办,组织不同形式的图纸会审。

(一)组织有关专家,对设计院施工图进行会审,主要审核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结构(混凝土梁柱和钢结构件)选型及水电气的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在安全使用和规范要求下,有无改进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要有理有据地与设计院论证解决,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二)组织指挥部和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重点审核图纸各部尺寸是否正确;各类图纸在建筑、结构、管线、设备之间有无矛盾;各种管线走向是否合理,与地上建筑、地下构筑物交叉有无矛盾等。

(三)为便于会审前提出的问题在会审时能尽快解决,应将问题提前电传设计院。会审内容要形成纪要,设计院和甲方签字后,下发执行并存档。

第二十七条设计交底。

在图纸会审时,由设计院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设计意图、工艺流程、建筑结构选型及水电气的设计方案、标准构件采用、建筑材料选用要求、施工步骤、施工方法等,以使对设计图纸统一认识。

第二十八条图纸发放。

图纸发放执行指挥部《工程图纸/资料发放规定》要求。

第二十九条设计变更。

(一)使用范围。

凡须改变原设计(含笔误)图纸,均需办理设计变更。

(二)实施程序。

1、由设计院、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出于不同的原因,提出设计变更,均由设计院作技术可行性认定,然后转交指挥部。

2、若变更后需增加费用,指挥部要组织相应专业部门论证有无变更必要,并汇报指挥部批准后,转交办公室复印下发实施,下发标准执行相同专业施工图的发放标准。

第九章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第三十条通过加强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节约工程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管理。

(一)施工用水管理。

指挥部设备组负责施工用水的前期施工及施工中用水的管理。设备组要协调好施工用水的供应和管理,为防止供水系统突发故障,施工单位须在现场建立蓄水池,以调节用水高峰及停水补救,并要做到节约用水,若检查发现有长流水情况,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二)施工用电管理。

指挥部设备组负责施工用电的前期施工和施工中维护、管理。施工单位要按规范要求使用,发现乱接、乱用及“长明灯”、用电取暖等情况及与施工无关的用电,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三)施工道路管理。

指挥部土建组负责协调施工道路的修建和维护,要加强管理,确保道路始终畅通无阻。施工单位要文明施工,不得将任何材料、以任何理由占用道路或开挖道路,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24小时向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占用原因、时间,获准后方可占用。未经批准私自占路,土建组有权清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造成损失,由责任方全部赔偿。

(四)施工控制网管理。

施工控制网是施工尺寸线准确的保证,指挥部土建组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控制网的技术资料。施工单位要保证材料堆放不能影响控制网的通视和使用,并要保护好施工控制网桩点。对破坏施工控制网的单位,将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五)材料堆放管理。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应按指挥部批准的平面图布置要求执行,不能影响交通、测量,并做到“归方、归垛”,文明施工。若占用场地需要变动时,应先到土建组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可要求施工单位无偿清理倒运。

(六)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要无条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并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安全事故自主处理,并承担责任。

2、施工单位应自觉遵守公司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重点环节重点检查、防护,做好安全管理。

3、各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并报甲方备案。

第三十二条施工工作程序管理。

(一)工程的开工、停工及复工管理。

1、开工。在开工前施工单位需将施工组织方案报送监理公司、指挥部审批后,填写开工报告,经监理公司、指挥部主管领导批准,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开工。单项工程开工,开工前需填写开工会签单,会签单位和部门包括指挥部各专业组、相关部门,经会签、确认可以开工后,方可进行单项工程开工。

2、停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各方面问题时,工程监理、生产、安全等职能部门有权对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提出停工要求,但该部门在停工1小时内,要向指挥部汇报。

3、复工。停工工程在问题得到处理后,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复工申请,经相关部门检查合格批准后,可以复工。

(二)材料领用管理。

甲方按合同规定的供应材料品种向施工单位供应材料,领用程序为:施工单位填写《基建工程领料单》,根据工程进度及付款情况,由指挥部、财务组审核、指挥部领导审批,再到财务组办理手续,手续齐备后到材料的发放部门领取。

(三)工程计划及统计报表管理。

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进度统计和下月施工单位计划,上报监理公司和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将各单位的进度统计审核、汇总,经财务组审核后在28日前把进度报表和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下发各施工单位。

(四)工程付款程序。

施工单位提出用款申请,根据工程合同、工程进度和资金情况,经指挥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组办理手续领款。

第三十三条工程技术质量管理。

(一)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1、在施工图纸到达3—5日内,由指挥部组织各专业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收到图纸后应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做好图纸会审准备工作。

2、技术交底由设计单位进行,需详细说明设计意图、工艺流程、建筑结构选型及水暖电的设计方案、标准构件采用、建筑材料选用、施工步骤及施工方法等。

3、图纸会审中,由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对设计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结构选型及水暖电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有何改进建议,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条件是否具备,图纸各部尺寸是否正确,建筑、结构、管线、设备之间有无矛盾等提出意见。

4、会审提出的问题由设计单位解答处理,会审要有专人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以便施工执行、存档。

(二)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方案应在开工前由施工单位编制完成并报监理、指挥部审查,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对工程施工准备、施工组织、施工计划、施工技术方法、机械和人力配置、施工经济等进行全面、严密的组织与计划,以便指挥施工。

2、监理公司及指挥部应对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在进度安排、施工方法、技术经济措施、施工平面布置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施工单位按通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三)原材料及半成品质量控制。

1、施工用各类建筑材料,均需向监理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材料代换应经监理同意,涉及价格变动时,应通过指挥部批准。

2、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钢筋焊接及其它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须事前报送试验结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施工过程监督检查。

监理人员应对各道工序的操作及质量进行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在各道工序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并将自检资料送交监理,经监理检查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上道工序工程监理有权不予验收、结算,有权要求下道工序停工整改。

(五)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在认真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有关专业组进行验收,同时监理对隐蔽自检资料进行审验,同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监理应及时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七)质量事故。

现场出现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监理单位及指挥部,由指挥部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部门共同分析事故原因,商讨弥补措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不得隐瞒自行处理。弥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八)工程验收。

施工单位于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过认真自检,认为符合交工条件时,可向监理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复检认可后,转报指挥部组织正式验收,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十天,应将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报给监理人员,经监理审查合格后,将技术资料报送指挥部审查合格后移交指挥部办公室存档。

(九)工程保修。

在工程保修阶段,由指挥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检查,鉴定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及时完成保修任务。

第十章安装工程管理。

第三十四条通过加强设备安装管理,确保实现质量优、进度快,过程管理规范、现场管理整洁的安装工程,为正常生产和设备安全运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十五条设计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

(一)安装单位在接到施工图后,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熟悉图纸,在3-5天内将发现的问题及优化设计方案的建议提出书面材料,上报指挥部。

(二)指挥部负责将问题汇总、电传设计院,并与设计院沟通确定交底、会审的会议时间(最慢不得超过一周),时间确定后提前48小时通知安装单位。

(三)交底、会审的会议由指挥部召集和主持。

(四)会议形成的意见和未解决问题,由指挥部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并负责落实未解决事宜。

(五)经设计院和甲方会签的纪要,将视为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六条设备安装开工、停工、复工管理。

(一)开工。

安装单位在安装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平面图得到工程指挥部批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安装主要设备已按要求进厂,主要安装计量器具已经检验之后,由安装单位填报《开工报告》,经指挥部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开工。

(二)停工。

在安装过程中,当发现下列现象之一时,设备组要口头通知施工人员进行整改,若口头通知无效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1、未按设计要求(含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2、未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含作业指导书)规定进行施工;

3、安装质量达不到技术规范、验收标准、随机资料规定要求时;

4、上道工序未完成或未通过验收,下道工序抢先施工时;

5、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

6、如整改不彻底或不整改时,设备组要签发停工通知单。

(三)复工。

当停工原因已消除,经自检合格,并经设备组验收批准,方可复工。

第三十七条设备安装基础验收管理。

(一)验收程序。

1、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按施工结构图对基础进行自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做好自检记录。

2、土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指挥部上报自检报告。指挥部负责组织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设备组组织安装单位对基础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时土建施工单位应向安装施工单位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设备基础各部分尺寸及偏差,包括:基础外形,基础坐标位置(纵、横中心线),基础上平面标高,中心线间的距离,基准点标高对车间零点标高,地脚孔的相互中心位置、深度、垂直度,预埋地角螺栓顶端标高、中心距,预埋钢板标高、中心位置、水平度、平行度。

(2)基础混凝土标号强度。

(3)重大设备基础,还应提供沉降观察点。

(二)验收内容。

1、检查土建单位提供的中心线、标高点是否正确。

2、对照设备和工艺图检查基础的外形尺寸、基础标高尺寸、基础孔的几何尺寸及相互位置尺寸等是否正确。

3、对照工艺图,检查各预埋件、预留孔,各几何尺寸、标高尺寸、相互位置尺寸是否符合安装要求。

(三)验收标准。

1、设备基础各部分尺寸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标准。

2、所有遗留的模板和露出混凝土外的钢筋等,必须清除,并将设备安装场地及地脚孔内碎料、脏物及积水等杂质全部清除干净。

3、为了二次灌浆结合紧密,基础表面应该凿毛。

4、基础周围必须填平、夯实。

(四)其他要求。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土建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指挥部到期组织上述验收部门再次验收,不合格基础继续处理,直到处理达到要求验收合格后,交付设备安装。

第三十八条安装质量管理。

(一)设备安装前的管理。

1、开工前安装单位负责编写包括技术规范、施工方案、验收标准的主机施工组织设计和辅机作业指导书,并上报设备组;设备组负责审核和上报批准工作。

2、开工报告批准前,安装单位负责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设备组对技术交底情况进行旁听抽查。

(二)设备安装中的管理。

1、开工报告批准后,安装单位必须根据工艺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和设备随机资料要求进行施工,未经设备组书面批准,不得擅自在施工中修改设计。

2、施工中,凡该工序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无法对该工序进行检查和复检的工序(包括管道刷漆和管路清洗)及验收规范和设备随机资料有控制要求参数的环节,要求安装单位在三级检查完毕后,向设备组提出报验通知,在验收时监理工程师一并检查自检记录。

3、监理在接到报验通知时,双方约定查验时间,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应超过8小时进行验收。监理如在约定时间未到现场且未另行通知,安装单位可自行进行下道工序,监理应对该环节安装单位的自检情况予以认可。

4、如经监理查验后判定为不合格,必须在处理后报监理复检,未经复检安装单位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监理有权要求安装单位返工恢复原状,对原状态进行验收。

5、设备安装验收依据首先执行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参数,其次为设备随机资料和有关验收规范;若以上资料均未明确要求的,由设备组和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双方现场商定。

第三十九条设备安装文明施工管理。

(一)安装单位在开工前,应根据自身安装需求,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内容应包括材料堆放、吊装设备、组对平台、设备短时堆放、工具箱、电焊机、废旧物品等占用场地的面积、方位,上报安装组。

(二)设备组、工艺组要统一平衡、合理规划,共同确定安装单位占用场地,上报指挥部批准后下发各安装单位。设备组负责监督平面布置图的执行落实情况。

(三)安装单位要按批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摆放物品,做到横平竖直,临时设施要按长远规划,保证文明、整洁的施工现场。

(四)安装单位的安装垃圾,要按设备组要求,按时清理到指定地点,不准随意长期堆放,因垃圾清理不及时,设备组有权要求安装单位停工整改或雇用其他力量清理,清理费用由安装单位承担并给予相应额度罚款。

(五)安装单位在安装中,要注重保护设备外观形象,现场花草树木等现场设施及其他施工单位的建设成果,若有损坏,安装单位承担全部损失。

(六)安装单位在施工中若需开挖、堵塞已有通道,中断水、电源,要提前24小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并附施工方案上报设备组,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各安装单位对各自占用区内的安全、防火,道路、排水畅通负责,确保区内整洁、文明。

(八)如需停电、停水(指施工用),设备组应提前24小时通知各施工单位。

第四十条设备安装工序交接管理。

(一)设备基础施工完成之后,对基础进行验收,合格的设备基础交付安装单位安装并负责维护代管。

(二)设备基础一次灌浆由安装单位负责。

(三)设备安装完毕且垫铁焊接完,设备基础具备二次灌浆条件后,安装单位以工程联系单方式通知设备组,设备组确认后,以工程联系单方式通知施工单位,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进行二次灌浆,同时安装单位负责检测设备定位有无变动。

(四)设备出库前,由设备组保管;设备出库后至无负荷联动试车完交付生产部门前,设备由安装单位负责保管,若有丢失或损坏,由安装单位负责赔偿。

(五)各工序交接后,下道工序的施工单位要按时保质的完成任务,确保按时交付下一道工序。

(六)各工序交接后,下道工序的施工单位要对上道工序的建设成果进行保护,不能随意破坏。

第四十一条设备安装甲方提供材料管理。

(一)材料的内容。

设备安装用的电缆、保温镀锌铁皮、保温岩棉、工艺管件及按合同规定由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材料的领取。

材料领取手续与办理设备出库手续相同。

(三)材料的管理。

1、安装单位要保证甲方提供材料的合理使用,按设计或计划用量领用,不能浪费和挪用。

2、设备组负责设备安装用材料的控制与管理。

3、安装单位须将使用后的剩余材料,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到规定地点(包括电缆头等损耗材料),若材料领取量超过实际需用量,超出部分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十二条设备安装月计划、统计报表管理。

(一)安装单位负责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施工进度统计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报到设备组。

(二)设备组负责安装计划、统计报表的汇总编制与报审工作,将下月进度计划,在当月28日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下发相关施工单位。

(三)财务组负责及时对每月统计报表的工作量,按合同进行审定。

(四)统计报表作为安装工程付款依据,安装计划作为检查安装施工进度依据。

第四十三条设备安装试运转管理。

(一)各相关单位、部门职责。

1、安装单位负责编制单机试车及系统无负荷联动试车计划,并负责按设备组下发的试车计划进行组织实施及处理72小时负荷试车完成前的设备故障。

2、设计院负责指导负荷试车(包括编制负荷试车方案)。

3、设备组负责编制系统试车计划,并负责计划实施的监督,协调安装单位处理设备试车中的问题。

4、设备组负责按试车计划,督促设备制造厂派技术人员参与指导设备试车。

5、设备组负责分系统联动试车的验收及操作协助。

6、设备组负责设备试车前,循环冷却水的检查处理。

(二)试车要求。

1、设备单机试车。

由设备组、设备制造厂和安装单位技术人员及相关生产人员共同组织静态验收后(包括设备润滑和电气试验),方可按计划进行;单机试车由安装单位组织、制造厂及相关生产人员参与、设备组跟踪考核监督进行;凡电机和转动设备能分解的设备,须先试转电机,后试转整机;辅机设备试转时间为4小时,主机设备(磨、电收尘、大型风机)试转时间为8小时;安装单位负责作好试车记录。对特定设备试车考核时间有特殊要求,则按要求执行。

2、无负荷联动试车。

经单机试车合格、厂房内卫生清理完毕后(建筑垃圾由土建组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清理、安装垃圾由设备组负责督促安装单位清理,除铁件、保温材料以外的一切垃圾均视为建筑垃圾)。

计算机打点完,模拟联动试车完、联动试车前的安全签证签字后,方可按计划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联动试车由安装单位牵头组织,计算机控制系统制造厂、指挥部各专业组、设计院及土建施工单位参与协助;生产接收部门与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参与验收;无负荷联动试车前,由设备组提前24小时通知参与人员,若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者,视为对联动试车无不同意见;联动试车的程序为:第一次:按顺序开机,运转30分钟后,按顺序停机;第二次:正常开机,运转15分钟后,设故障试联锁停机;第三次:正常开机运转15分钟后,按急停停机,三次开停机后,标志该系统无负荷联动试车结束;由安装单位负责做好无负荷联动试车记录。

3、负荷试车。

系统无负荷联动试车结束后,由生产部门负责接收保管并组织生产练兵;当无负荷联动试车中存在的问题及生产部门提出的问题处理后,由生产部门负责在设计院指导下组织负荷试生产,负荷试生产中,72小时连续试运完毕前的设备问题,由设备组协调安装单位协助生产部门处理,生产达标前的工艺问题,由指挥部协调设计院协助生产部门处理;72小时负荷试运完,系统达标后,标志负荷试运转结束,由生产部门正常组织生产。

第十一章设备综合管理。

第四十四条通过加强工程建设中设备各环节的管理,确保设备采购过程规范、质量可靠、价格合理,设备到货及时,设备验收严格,设备保管完好,为顺利安装和正常生产,奠定良好基础。

第四十五条设备及材料采购。

(一)采购依据。

1、严格依据设计院的工艺设备表、材料表、非标设备表采购。

2、严格依据设计变更采购。在工程进展过程中,会出现紧急情况,在变更没下达时,需临时急购,这种情况下,必须在三日内将设计变更单补上。

3、严格依据《设备中标通知书》采购。在设备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根据设备及现场安装调试的需要,需采购的设备、材料、元器件等,采购依据是《设备中标通知书》。《设备中标通知书》是设计院正常设计外采购的依据。必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字后方可采购。此联系单原则上不应后补,但因工作需要,发生极特殊情况可先采购,但必须在三日内补齐正规手续。

4、严格依据《设备加工中标通知书》委托加工。在工程进展过程中,需对设备本身零部件进行完善或根据安装调试实际情况新加工零部件时,必须按照《零件加工中标通知书》办理。

(二)采购办法。

1、设备采购严格按集团总部的有关招、投标的办法执行。在大批公开招标时,采购组相关采购人员必须做好合同签订及核对工作,保证合同条款严密、技术规格、参数准确,设备无遗漏、无剩余、无闲置。

2、对于设计变更和安装调试时需采购的设备及元器件,直接从招标确立的几家供货公司采购。但必须做好比价工作,在几家公司内选最低价的公司供货。

(三)手续办理。

1、《设备招标申请书》由采购组填写。凡是由于安装调试或为方便生产而需购买的设备、材料、元器件等,由采购组填写《设备招标申请书》。要求写清采购理由、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凡是属设备本身存在缺陷,需采购设备、材料、元器件进行完善的,由设备组填写《招标申请书》。要写清楚主机设备名称、供货厂家、损坏原因、规格、数量、技术要求等。

2、《零件加工招标申请书》的填写。凡由于安装调试或为了方便生产而需加工的设备、零部件等,由采购组填写《零件加工招标申请书》,要写清楚使用部位、加工理由、各项参数,并附有加工图样。

3、凡属设备本身缺陷,需对零部件进行加工完善,由采购组填写《零件加工招标申请书》,要写清加工原因、设备名称、各项参数及设备厂家。

(四)结算。

1、设备表、材料表、设计变更等设计之内的采购直接办理出入库入帐。

2、依据《招标申请单》采购的设备,由采购组办理出入库手续,按子项入帐。由采购组自身联系购买的,要分清原因。凡是属对设备自身缺陷的完善而采购的,经厂家驻厂代表签字确认或电传、电话记录确认后,交财务部从设备质保金中扣除。属我方装卸、倒运或存放所造成设备缺陷,需恢复完善采购的物品,按原设备子项,办理手续入帐。

3、加工费结算。

依据采购组填写《零部件加工中标通知书》所发生的费用,按子项办理手续入帐。属设备自身缺陷进行完善而发生的加工费用,经厂家驻厂代表签字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交财务部从设备质保金中扣除。

第四十六条设备监造、催货。

(一)工作内容。

监造、催货是对设备制造过程中设备的材质、零部件的加工、外配套件的选购、设备的组装、试车等环节的质量进度进行监制、检验、督促。

(二)工作依据。

1、依据设备合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制、检验、督促。

2、依据设备图纸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制、检验、督促。

3、依据相关国标或行业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制、检验、督促。

(三)工作方法。

1、与制造厂的销售部门联系,该部门是签订合同的直接者,一方面了解加工的大概情况,索取资料、图纸。同时通过他们与生产调度部门衔接。

2、从生产调度部了解设备的整体加工进度情况、零部件的加工分布情况、计划情况。

3、深入车间,跟踪每个部件的加工进度、质量情况。

4、对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协调,按先车间协调,后调度部门协调,若不能得到解决,则与相关厂级领导协调的程序进行工作。

5、及时反馈信息,监造、催货人员必须准确及时地将设备制造的实际情况反馈,每周不少于两次电话,一份传真。

6、当设备加工进度与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进度服从于质量的原则。

7、监造、催货人员是代表亚泰集团外出工作,必须注意形象,不准做有损于集团名誉、利益的事。

第四十七条设备验收管理。

(一)设备验收小组。

成立专门的设备验收小组,对到公司的设备进行验收,及早发现设备零部件、数量、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开箱资料是否齐全等。验收小组由采购组牵头,安装单位、制造厂家参加,共同工作。

(二)设备验收。

设备进公司3-7天内,即对设备进行验收,小组成员必须都到现场,认真工作。依据设备合同、到货清单、相关图纸资料,对所到设备的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开箱资料等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填写《设备验收单》。《设备验收单》须写清所验收设备的情况及验收中是否发现的问题。参加验收人员统一汇签。

第四十八条车辆使用管理。

(一)使用条件。

1、由于现场施工、公司规划、绿化或设备本身存放等要求,对到达现场已堆放的设备进行倒运时,可申请使用吊车或板车。

2、对到达铁路专用线的设备,进行卸车、倒运时,可申请使用吊车、板车。

3、对汽车运输到公司内需卸货时,可申请使用吊车。

4、采购急需安装材料或合同规定甲方承担运费时可申请用车。

5、特殊情况下,由于工程需要必须使用车辆时可申请用车。

(二)《用车申请单》的审批。

1、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用车,《用车申请单》必须由主管副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使用。

2、除特殊情况外,《用车申请单》由采购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使用。

(三)手续办理。

1、对公司内倒运、装卸设备用车,《用车申请单》由采购组负责人填写。要写清用途、使用的车号、使用日期及时间。

2、特殊情况下的用车或采购急件、材料时用车,由设备组负责人填写,要写清用途、使用车号、使用日期等。

(四)结算。

1、公司内倒运装卸的用车、结算采用累计制。由采购组负责人统计板车或吊车的每次使用时,进行累计,折合成台班后,按厂内定价或协商定价结算。

2、对去周边城市的用车,按公司统一定价结算。

3、对于周边城市以外的长途用车,按吨/公里计价结算。

第四十九条设备保管。

(一)设备到货记录。

对于到现场的设备,保管员要填写到货记录。要求写清到货时间,所到设备的名称、规格、使用部位、堆放位置等。

(二)设备堆放。

设备装卸时一定要文明装卸,注意人和设备的安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摆放设备,要求设备堆放整齐。

(三)设备出入库。

设备入库要严格依据合同,没有合同的不准办理入库手续,与合同的数量、规格、参数不一致的,必须弄清原因后方可入库。设备出库工作要根据设备安装需要随时出库,并及时办理手续。出入库单要填写清楚、工整、内容齐全。出库时必须分清设备及随机所带备品备件,备品备件要单独记帐、妥善保管,绝不能与设备一起出库。

(四)建立设备台帐。

要求帐目清晰、内容准确。写清设备名称,各项参数、数量清点情况(包括:清点时间、参加人、实际到货数量、缺件情况、何时补齐等)。

(五)做好“四防”工作。

对于存放在库房内的设备,保管员至少两天巡查一次,存放于露天的设备,必须一天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章基建财务管理。

第五十条通过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合理节约的使用基建资金,防止在基建工程、设备及物资采购等支付款项活动中出现管理漏洞,给公司造成损失。

第五十一条土建、安装工程财务管理。

(一)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各种款项、物资,必须以工程项目预算和工程形象进度及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为依据。在财务核算方面只对主承包单位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对各种款项、物资的支出凭证必须由合同预算、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签字,工程指挥部领导签字。财务组核对和施工单位有关的往来帐、认定欠款确实存在,方可办理付款手续。并及时登记各类与施工单位有关的往来帐,定期与对方对帐,如有差错及时调整更正。

(二)为正确核算工程成本,工程管理部门应按月以各主体工程单项工程等相互对应的工程项目为基础,编报《工程进度统计表》,报财务组作为结算工程成本的依据。

(三)工程项目完工后,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与财务积极配合,及时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决算,并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四)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应按项目竣工决算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等文件资料结转固定资产。同时将工程完工后结余的材料、物资、备品备件等转为生产使用。

第五十二条建筑材料财务管理。

(一)对工程材料、物资的采购用款,有关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所需材料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报指挥部领导审批,审批后报财务组作为安排资金的依据,在使用采购资金时必须经指挥部领导和财务组组长审批,方可办理转款手续。

(二)对购入的各种材料、物资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仓库建立各类基建材料物资明细帐,财务部建立基建材料、物资总分类帐,对库存基建材料、物资要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帐、物、卡相符。

(三)对施工单位领料和用水泥等抵付工程款的业务事项,施工单位在办理提货手续前,必须先到财务组核对往来帐,确定欠款额度后,由财务组在付料凭证上盖章,然后由指挥部领导和财务组长在付料凭证上签字批准,仓库方可付货。

(四)仓库对基建材料、物资的收、发要及时记帐,按月编制材料收、发、存汇总表报财务部。

第五十三条设备购置财务管理。

(一)设备预付款的支付必须依据设备管理部门的设备订货合同,以谨慎为原则,在付款时,必须经指挥部领导和设备管理等部门签字批准。在支付设备预付款前财务组应核对有关设备供货单位的往来帐户,查看以前的付款情况,结合当次的付款额度与设备的总价值相对照,防止超额、重复付款。

(二)对按合同规定验货付款部分必须是设备到达现场并根据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验收证明后方可付款,收款单位开具设备发票并据此办理入库手续,报财务入帐。

(三)对购入的设备,应及时办理入库,采购组应按设备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相关的附件及零配件建立帐卡,并标明设备的存放地点,做好标识。

(四)设备出库交付安装应办理出库手续,填写设备出库单,标明设备的名称及设备所属工程项目。设备出库需经指挥部领导和设备组批准。

(五)采购组应定期将设备出入库情况报财务组。财务组设置库存设备明细帐,核算库存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并定期和设备组对帐。采购组应定期对库存设备进行盘点,编制库存设备盘点表报财务组。

第五十四条日常开支财务管理。

(一)工作人员出差,必须事先经过本部门领导和指挥部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出差者,一律不予报销差旅费。需借款时填制“借款审批单”经批准后,到财务组办理借款手续,出差返回后三日内办理报帐手续,如逾期不报,将在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严格执行前不清后不借的原则。各项报销标准,实际超过标准的按标准报销,低于标准的按实报销。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公司相关规定。

(二)其他日常开支,财务组要严格执行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各种借款仍使用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借款审批单》。

(三)施工单位在生产仓库领用的各种材料,公司一律按销售处理,并对施工单位开具发票,材料款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

(四)所有工程付款,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预算组逐项进行审核。其他费用报销时程序: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指挥部领导签字—总经理签字—财务部经理签字后办理转帐或付款手续。

(五)对于生产仓库(包括设备库)积压的备品备件,基建工程能用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向指挥部有关部门提供备品备件清单,指挥部有关部门应根据工程的需要进行选用,对清单上所列的备品备件能用部分决不许外购。

(六)按合同规定应发到现场的设备,而发到车站的,所发生的倒运及装卸费等,按合同中违约条款规定执行。从设备款中扣回此项费用。

(七)为保证合同的严肃性,有关部门应及时准确登记设备的到货时间,对超过合同规定到货期的设备,除客观原因外(如:设计变更等),按合同违约责任的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八)工程指挥部购入的固定资产按会计制度及亚泰集团《管理制度》的有关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执行。

(九)各部门每月25日前将下月工程资金计划报财务组,以便汇总上报。

(十)一切工程付款必须按合同或协议由乙方结算,如特殊情况收款单位不是乙方名称应由乙方出据转款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十一)财务组会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遵守财经纪律,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以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为降低工程开支,正确核算工程成本,按时编报工程会计决算,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

第十三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第五十五条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禁止酒后进入工程现场。

第五十六条在工程施工现场检查行走必须同建筑物、材料存放堆垛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禁止在建筑物下面行走和在材料堆垛上面或下面休息。

第五十七条上下梯子手必须扶好梯子扶手,并注意脚下防滑。

第五十八条土建施工搭设的临时梯子或走道平台,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方可上下。

第五十九条检查人员夜间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同土建基础沟、槽、坑、洞、升降口、漏斗等危险部位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沟、槽、坑、洞、升降口、漏斗等危险部位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十条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十一条夜间施工现场必须有较好的灯光照明,满足夜间施工安全亮度需要。

第六十二条工程施工人员必须同工程施工运转设备和行走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第六十三条卷扬机作业时,除操作工外所有人员必须同卷扬机钢丝绳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严禁跨越钢丝绳。禁止在起重臂下站立或行走。

第六十四条检查人员在走道跳板上检查土建施工质量时,走道跳板外侧必须设有安全防护栏,没有安全防护栏禁止进行质量检查。

第六十五条检查人员在房屋上面和设备基础上面检查土建施工质量时,安全防护栏在没有安装到位的情况下,必须同房屋边缘、设备基础边缘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放生坠落事故。

第六十六条设备安装检查人员,检查设备安装质量时,必须远离浮放没有固定的易倒设备,防止设备倾倒发生意外事故。

第六十七条检查人员在设备基础上面检查设备安装质量时,安全防护栏在没有安装到位的情况下,必须同设备基础边缘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放生坠落事故。

第六十八条进入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在检查行走时,脚下必须同电气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禁止踏踩电缆线和手摸电气线路。

第六十九条雷雨天进入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与电气设备、较高建筑物等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七十条工程施工人员要做到十不蹬高:

(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病不蹬高;

(二)没有办理高处作业审批手续的不蹬高;

(三)没有带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和无人监护不蹬高;

(四)暴雨、大雾、六级风以上大风时,露天不蹬高;

(五)脚手架、跳板不牢不蹬高。

(六)梯子撑脚无防滑措施、无监护人不蹬高;

(七)穿着易滑鞋和携带笨重物件不蹬高;

(八)石棉瓦和玻璃钢瓦上无牢固跳板不蹬高;

(九)高压线旁无遮栏不蹬高;

(十)夜间照明不足不蹬高。

第七十一条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工程施工现场。

第十四章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线路安全管理。

第七十二条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一)电气开关必须注明标识。

(二)高压配电控柜箱地面必须铺设绝缘胶板。

(三)电气设备传动装置要求遮蔽全部运动部件,按防护部分的形状大小制成固定式防护装置,安装在传动部位外部。

(四)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装防护栏和防护罩。

(五)高压电控柜必须设安全屏护和防护栅栏。

(六)安全屏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尺寸,遮拦高度不低于1.7米,下部边缘离地面不应超过0.1米,对于低压设备,网眼遮拦与裸导体距离不应小于0.15米,10千伏设备不应小于0.35米,20—35千伏设备不应小于0.6米。户内栅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3米,户外不应低于1.5米。

(七)对于低压设备,栅栏与裸露导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8米,栏条间距不应超过0.2米,户外变电装置围墙高度一般不准低于2.5米。

(八)凡是金属材料制作的屏护装置,必须将屏护装置接地或接零。

(九)遮拦等屏护装置上应根据被屏护对象挂上安全警示标志牌。

(十)保持电气各种开关完好;开关禁止落地。

(十一)电气设备必须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

(十二)凡是裸露的电缆线都视为有电,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灯泡破损应及时更换,禁止灯芯裸露。

(十三)检修时,切断电源后,开关均要加锁,并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或把电力室门锁好。

第七十三条工程施工现场电气线路敷设安全管理。

(一)线路导线敷设,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穿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导线敷设应平直,无明显松弛,导线在转弯处,不应有急弯。

(二)室外配线跨越人行道时,导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5米;室外配线跨越通车道时,导线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6米。

(三)电气线路相互交叉时,应将靠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导线穿入绝缘保护管内;保护管的长度不应小于100毫米,并加以固定,保护管的两端与其它导线外侧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50毫米。

(四)绝缘导线的绑扎线应有保护层;绑扎线的规格应与导线相匹配;绑扎时不得损伤导线的绝缘层。

(五)在搬运和装配物件能触及导线的场所不准敷设裸导线。

(六)对临时用电,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及时维修,并作好检查维修记录。

(七)临时线应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的坚韧护套软线,并不得使用金属丝绑扎。

(八)临时线户内电线离地面不准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必须放在地面上的临时线,应对导线采取不受外力损伤的可靠保护措施。

(九)控制开关不准放在地上,必须安装在墙上或杆、架上并采取防雨措施。

(十)临时线使用的开关、电机等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必须安装熔断器,禁止将动力线直接接在电源线上。

(十一)在临时线的电源处和用电处,都必须装有开关和熔断器;开关的位置离地面必须小于1.5米;在露天安装的开关和熔断器应安装在防雨雪箱内。

(十二)临时线开关箱至电动机及附属设备的配线,必须穿在铁管内予以保护、并应设有防水弯头。开关箱应设锁,不用电时必须将开关断开,并将开关箱锁好。

(十三)严禁在沿钢梁和可燃物上架设临时线。

(十四)临时线用电量不大时,可以用橡套电线或有塑料的软胶线,长度不准超过100米,全长应有支架固定,线上不得有接头。

(十五)临时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线间距不应小于300毫米,导线应用瓷瓶、蝶式绝缘子固定,架空干线线路距离地面不得低于4米,跨越道路时不准低于6米。

(十六)临时架空线不准用空中挂钩的方法从线路取线。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准超过30米,不准东倒西歪,线路总长度不准超过500米,不准使用“地爬线”。

(十七)临时低压架空线引向电气设备的分支线,必须采用绝缘线。线间距不得小于200毫米,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分支线的终点杆上应装设横担,瓷瓶式、蝶式绝缘子等予以固定,不准乱拉乱绑。

(十八)低压临时架空干线和分支线路下面,禁止堆放可燃物,与可燃物品堆垛的距离不得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安装的临时灯要牢固,灯泡不准同可燃物接触。电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十九)临时线要尽量简短,移动设备的电源线长度一般不超过2米。

(二十)多根临时灯导线线路应分开敷设,并用瓷瓶固定。

(二十一)线路通过墙壁时,必须用过墙壁管保护。

(二十二)临时灯必须采用防水式灯头。

(二十三)灯具线与干线的接头,两线应错开150毫米以上,并用绝缘胶布严密包缠牢固。

(二十四)临时灯线路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5米,线间距离应在600毫米以上,并用瓷瓶等予以固定,不允许沿地或多根导线绑在一起敷设。

(二十五)应采用带网罩的手提灯时,不得用防水灯头等代替;

(二十六)临时灯线应采用橡皮护套、橡皮绝缘等移动式软线配线。

(二十七)电工作业操作执行电气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第十五章工程领用水泥管理。

第七十四条工程领用水泥管理。

(一)由施工单位在每月月初提报《月度领用水泥计划审批单》,经水泥公司工程主管领导、财务组审批,报各专业组、销售公司现场办公室备案。

(二)在实际领用时,由施工单位经办人填写工程领料单,领料单需经指挥部领导及财务组领导签字并由工程财务组盖章后到销售公司现场办开卡。

(三)每月在月末根据实际领用情况由施工单位出具财务收据并经水泥公司相关领导签字后报财务组。然后工程财务组与销售公司进行结算开财务收据。财务组根据工程使用水泥计划单和工程领料单应及时登记工程领用水泥台账以便于监督控制。

(四)工程领用水泥以散装为主,极特殊。

项目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物业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

2、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并在实践中不断根据管理计划目标和工作成效,调整管理体系。

3、负责制定实现目标实施方案、并组织员工全面落实,争取一至二年内达到市级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

4、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费原则,负责审批项目部财务收支,合理使用管理费,节约开支,保证管理费的95%用于项目员工的工资开支、办公开支和小区的.维修养护,不得向商户乱收费、乱摊派。

5、积极协调好与项目内的各业主之间的关系及与当地主管部门、业务部门的业务关系和人际关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建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树立领导威信。

6、接受公司总经理和业主委员会组织的年度和任期考核,接受奖惩,对总经理和业主负责。

7、关心员工生活,为员工解决实际困难,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

8、完成物业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项目管理制度

1.1为了使装饰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是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公司管理文件编写。在贯彻执行中,所属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是体现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志,是企业形象的窗口。

文明施工要以“安全、规范、健康、环保”为主题。

2.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作业工人一律佩带安全帽。工地出入口要有公司标牌标志及告示警语,无关人员不许进入施工场地。

2.2施工单位现场办公室要布局合理,地面水泥砂找平;台、椅、文件柜要摆设整齐、清洁;门口挂项目现场办公室标牌。墙上适当位置应挂设以下标牌:

(1)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或横度图。

(4)安全生产禁令。

(5)现场防火制度。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火警,盗警、急救电话)。

(6)有关管理部门要求挂设的标牌。

2.3施工现场道路必须畅通,材料堆放要整齐,标识清楚。场容场貌干净美观。

2.4工地现场宿舍、材料仓库、厨房、厕所等要挂牌标明,保持整齐、清洁卫生。

2.5现场人员服装整洁,言行文明。

2.6施工区域内严禁住人。施工单位雇用的外地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向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并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

第三章现场防火管理。

3.1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条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健全和落实自防自救各项防范措施。

3.2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必须配备工地防火责任人,正常施工期间必须有责任人在现场。防火责任人要熟知消防法规,了解本工地的消防方案。

3.3施工现场落实义务消防人员及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

3.4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定期、不定期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当即整改,把火险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3.5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开存放,严格杜绝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要设立临时危险物品仓库,标明警示标志,及放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3.6现场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先领证后动火”规则,绝对不允许“无证作业”。烧焊作业前,必须清除场地内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并有专人携灭火器跟进。作业后应及时清除场地内火种,并确定场地内无火种后方可离开,以确保安全。

3.7饰面油漆、加工木制品场地遗留的易燃物等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干净,不留火险隐患。

3.8施工照明用电严禁使用500瓦以上高热灯具,禁止使用花线剪接电器、电灯线路,不准电线拖地使用。

3.9施工作业场内严禁吸烟及一切火源火种存在。

3.10根据施工场地面积大小,装饰装修格局以及周围环境情况,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按规范放置,易见易取,并保证消防器材有效使用,同时设置防火警告牌。

第四章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第一节工程质量管理。

4.1.4以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为手段,认真做好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质量评定等工作。

4.1.2工程部根据装修项目的特点及工艺划分,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质量管理措施。

4.1.3质量管理坚持过程控制为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按合同条款约定质量要求及相关的规范标准等实测检验,及时消除质量隐患。

4.1.4质量验收。

(1)材料质量验收:根据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及所定材料样板验收;首次进场甲供材由材料部牵头,工程部、监理、施工方到场检查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所有材料应按材料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确保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2)专业工程项目验收:电气、通讯、空调、消防、给排水和设备工程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会签记录和签证,由工程部经理主持,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3)成品保护:要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以免失窃和损坏,影响工程交工验收。

(4)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预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预检合格后,填报竣工报告。会同设计,质监、监理、和施工单位有关部室参加,并办理相关手续,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4.1.5质量评定:质量评定必须以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为基础,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施工方预评,监理、工程部人员确认后按质量验评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并填写好质量评定表格,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

4.2.1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求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安全生产落实到人,建立安全管理体制。

4.2.2要求施工方在开工前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

4.2.3施工期间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教育:要求施工单位新工人进场或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必须办理签名手续;坚持每周进行安全活动教育的制度。

4.2.4所有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大型、特殊工程,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4.2.5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4.2.6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所有装饰工程项目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检查。

4.2.8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用的材料、仪器、设备、机具、器材,其质量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标准的失效的防护器材、机具、材料、设备。

4.2.9做好安全标牌及示警工作。单位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标语和安全标志牌。施工现场的六口(电梯口、线井口、笼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边、周边、通道边、坑道边、斜道边)、易燃易爆场所,要设围栏、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易燃易爆材料、物品要设危险品仓库和设警示牌,并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4.2.10施工现场脚手架的搭设要按现行技术规程或设计规定搭设,经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4.2.10高空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带,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

第五章现场用电和机械管理。

第一节现场用电管理。

5.1.1现场用电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1)用电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

(2)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电工在场跟班。

5.1.2现场用电的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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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制度

制度。

二、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项目部全体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项目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对需要登记入册、记录备案、定期检查检修或交接的工作,应做到当日(班)处理完毕,并达到及时、准确、符合规范要求。

三、具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员工之间互相沟通和交流,彼此间互相关心和帮助。

四、服从领导的安排,认真而高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和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失职的行为,也不能任意顶撞上级。

五、严格上班管理。上班人员要穿戴整洁、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在办公室,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看网络电影,玩电脑游戏、干私活、办私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每发现上述现象1次,综合办将发出警告通知,以后再出现,每次将罚款100元。对每月工作表现突出,吃苦耐劳,尽职尽业的员工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禁止赌博,弘扬正气,保持良好的生活工作作风。违规者除没收赌博玩具外,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将处200元的罚款,第三次被发现的,作辞退处理。员工间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酗酒滋事,有矛盾有误会通过项目部进行解决。

七、严禁员工喝酒和醉酒上班,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八、遵守法律法规及当地风俗习惯。不得与当地村民来往过密,不得走村串寨,不得与当地妇女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因自身原因与村民发现纠纷或发生男女关系应主动向项目部领导汇报,通过组织程序进行解决,不得通过极端手段自行处置。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自己承担。

九、各科室要加强工作的协调和配合。项目部全体员工要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主动与友邻科室搞好关系。工作上不得“踢皮球”,不得推诿扯皮,根据任务区分,完成本阶段本工序应该完成的工作。全体员工要服从管理,下属人员要多请示多汇报。严禁拉帮结派,搞小集团主义;严禁各行其是,不服从管理;严禁利用手中权利为难别人,刁难工作,甚至阻扰工作。

十、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借职务之便,贪污舞弊,或以项目部名义在外行骗。

十一、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不得聊天闲谈,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十二、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以维护正常工作。

秩序。

十三、项目部公用设施,员工共同爱护,以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寿命,尽量做到节约资源,每天下班自觉关闭办公设备、电器线路,门窗。

十四、员工每天应注意保持工作地点的环境清洁和自身的卫生清洁。

十五、从事外联工作的员工正式场合衣着须得体、言谈举止端庄、大方、不亢不卑,不得有损项目部形象。服饰色泽稳重、搭配合理,禁止穿奇装异服。

十六、来访客人,每个员工都必须用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并做好应答或解释工作,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得与外来客人大声争吵,影响工作秩序。确实委屈之事,应采取暂时回避态度,并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

十七、接电话时,用语尽量规范、简洁、使用文明用语。接电话人在时,应尽快转接电话。接电话人不在,应留下对方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接到重要电话,应及时转告项目部领导。

十八、项目部全体员工应该主动培养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十九、项目部全体员工应保持旺盛的战斗力,活力充沛地将短期和长期目标结合,力求不断改善工作业绩,积极主动,敢于承担责任和压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断创新的方法确保任务完成。

二十、学习能力。从自身或他人实际工作的成功、失败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能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备学习新知识与技能的能力。

二十一、严格遵守项目部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二十二、项目部每月初召开一次管理工作会议,就上月管理工作进行讲评小结,通报违纪违规情况,表彰好人好事,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订相应的对策。

一、项目部的人事使用,由项目部领导集体研究,按项目机构设置来决定。

二、人事使用遵循“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适当”的原则,定员定岗,各司其职。

三、建立人事档案并备案。

四、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增减人员,应及时报科室领导和项目经理,经项目部领导研究决定后按要求招聘或聘用。

六、所有人员必须手续齐全,填写履历表,并将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操作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

七、施工队因工作需要做人事的变更或调整,需经项目部领导审批同意。

八、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实施期间。

一、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合同段内部管理,统一作息、请假时间及休假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同段项目部全体职工。项目部可根据工期进度情况及季节气候特点,适时调整作息时间表。

第三条、作息、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早:7:00—7:30早餐时间。

7:40—12:00上班时间。

中:12:00—13:30中餐、午休时间。

13:30—19:00上班时间。

晚:19:10晚餐时间。

(二)、综合办于每天早上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食堂门口对上班人员打考勤,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记一次迟到,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记旷工半天,以次类推;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记旷工半天;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记旷工1天(病、事假除外,但必须向本部门领导及项目经理请假;但因特殊情况,生病、加班者可提前请示项目经理并告知综合办,第二天可适当推迟上班时间或安排休息;因特殊事情迟到且迟到前跟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请示过并有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可视为没迟到;凡未假离开者均视为旷工,一月累计三次旷工者,按自愿辞职处理),发工资时根据考勤表扣除。当天无论迟到时间长短,除记迟到或旷工外,任何员工还必须正常上班。

(三)、项目部由专人负责考勤,统一制定考勤表格,每月严格按照考勤计发工资。

(四)、职工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和配合考勤。

(一)、无重要事情,无正当理由,非不得已不能随便请假离开工地和工作岗位。在重要岗位且无人替代的情况下,或在工期紧张或缺少人手的情况下,将严格控制请假。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领导审批,到综合办办理请假登记手续;1天以上10天以内,由本人填写假条,由科室领导签字,送项目经理审批后,到综合办办理请假登记手续。

(二)、请假时先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请假条,经科室领导或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将签好字的请假条交由综合办公室考勤人员保存,所有请假的人员离开工地前均需当面或电话向项目经理报告,返回工地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三)、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假外出的人员,每发现1次,扣除天数的双倍工资,出现3次,将劝其离工作岗位或解除职务。

(四)、职工因病请假的,病假期七天以内不扣发工资;超过七天到十五天以内的,当月工资按70%计发;十五天以上的,当月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

(五)、若是为了工作需要而被安排出差的人员,应先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出差报告单,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由项目经理签字批准。最后将签好字的出差报告单交由综合办公室考勤人员保存,所有出差的人员离开工地前均需当面或电话向项目经理报告,返回工地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六)、考勤以天为单位计,上午10:00前离开或下午4:00后返回工地,当天均不计考勤。

(七)、超假处理:按累计超假天数,扣除超假天数工资。

(八)、本请假制度请项目部全体员工认真、严格遵守。

第五条、休假规定。

(一)、主要管理人员每半年可以请假1次,假期10天(包含路途),差旅费用自理。一般职工每季度休假一次,休假时间6天(按每月2天累计6天)。项目部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休假。

(二)、休假不得超过规定的天数。若超出一天扣发一天工资。

(三)、每月工资发放严格依据考勤表扣发请假时间工资,全年休假时间未超出规定的天数,按天数补发其未休假天数的工资,超出规定天数工资不补发,全年未休假、无病假或事假的职工,奖励一个月工资。

为了提高项目部职工生活水平,创建整洁有序,饭菜可口,服务周到的食堂,特建立本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生活服务的思想,工作人员分工合作,共同搞好食堂饭菜质量、清洁卫生及食品卫生,保证热饭热菜,并保证职工按时就餐和公共饮食安全。

(三)、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提前就餐,按规定的时间摆桌开饭。

(四)、必须高度重视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餐厅地面、桌子、台面每日要冲洗、擦拭,保证食堂及餐厅无蝇、无尘、无污渍。餐具要清洗干净,定期消毒。食堂周围的环境卫生也由食堂负责。菜品做到生熟分放、分墩,菜品必须清洗干净,注意防蝇、蟑螂和老鼠。

(五)、每日的伙食由厨师安排,采购员按要求尽量满足所购菜品及辅料。

(六)、坚持成本核算,既要保证饭菜质量,又要努力降低成本,注意节约,杜绝浪费。食堂采购要求两人同行。一般到大型正规的蔬菜卖场进行采购。坚持货比三家,对腐烂变质食物坚决做到不采购、不验收、不制作、不出售。要千方百计杜绝影响职工身体健康的事件发生。保证饮食卫生。

(七)、采购发票、单据必须由采购员和验收员两人签字方为有效。对采购回来的食物验收人要点数,复称,不弄虚作假。食堂开支日清月结,采购员将单据按月整理成册,经复核无误后,由项目经理签字报销。

(八)、工地送餐由工程科提前将就餐人数报给食堂。食堂要优先保证工地送餐的供应,保证在外加班的同志能按时吃到热饭热菜。工地送餐个数由食堂登记到专用表格上。

(九)、工地晚上加班比较常见,食堂两位师傅轮流值班,负责晚班加餐的制作和热水供应。要随叫随到,热情周到。

(十)、食堂要积极配合项目部及综合办公室的安排,积极、热情招待好外来客人在本食堂就餐。并做好相应的就餐记录。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验,患传染病和有传染病史的人不得担任炊事工作。

(十二)、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制作间,不准擅自加工私菜,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十三)、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应对食堂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经常征求职工对饭菜质量的意见,加强公共监督,以便更好地改进食堂的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制度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员工即是保护的对象,又是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者。在提倡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充分尊重员工的同时,还必须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通过对各类人员,包括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人,在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管理、技能等方面,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各类操作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文明施工和持续改进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确保每一名员工都能达到所从事工作岗位规定的素质要求,进而把安全政策、法规与安全行为准则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为规范,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教育培训将根据工程进展、劳动力需求以及施工作业特点和职工入场情况,有计划,有层次、有步骤地推进,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分析。只有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才有资格获得授权进入现场作业。

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实施,综合部具体负责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培训有效性评估等工作。

综合部负责根据各班组提交的培训需求,汇总后编制项目部90天滚动培训计划,审核和组织实施,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质保部、安全部负责对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协助、监督、检查。

项目部各部门结合施工作业计划以及本班组的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提出职工安全培训需求,报综合部汇总。

各单位提供的培训计划包括对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审培训、应急救援人员、义务消防队员、治安保卫人员、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年度培训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等的安全培训计划。

综合部劳资培训组负责根据各单位提出的培训需求计划进行汇总,编制年、季、月培训计划,经副经理批准后实施。

所有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先接受'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其意识和能力达到要求后,方可为其办理准入证,安排其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接受过地方劳动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但其入场前同样需接受相关入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及考核,经考核合格全,方可为其办理准入证,同时要求其持证上岗操作。

对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综合部、技术部以及安全部必须协同,对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安全环保培训,必要时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其上岗操作。

对与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有影响的关键性岗位的管理或施工人员(如质保、质检、施工人员、安全监督检查、治安保卫、应急救援、消防保卫、材料设备管理、仓库管理、食堂餐饮人员、卫生所医务人员等)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同时每年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其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

临时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需重新上岗时,要重新进行岗位(班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职工离岗六个月以上者需重新上岗时,需重新进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及考核。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按国家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工作,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定期进行复训。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经理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安全环保教育。

在项目部范围内组织培训班,聘请地方政府、公安机关、业主以及项目部职能部门相关的专家、有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授课,开展的各种施工安全、劳动防护、治安保卫、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教师的聘用:根据培训的内容和形式,由综合部与相关部门协商选聘。并填写《职工培训教师登记表》(见附五)。

教材的'选定:由综合部根据培训计划,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负责选购。

4.1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由综合部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审验换证名册》,综合部负责到期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审、换证工作。

4.2培训资料、证件管理。

综合部负责培训资料的整理、存盘工作。

对经过培训合格后所取得的培训合格证原件,由综合部统一登记、保存、复印,其复印件交本人使用。

5.1在对劳务工的安全管理中应确保以下各方面:。

不使用童工,保障妇女的劳动保护权益;。

劳务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克扣、拖延;。

劳务工的工作时间合理,不超量加班,以免因疲劳过度而致工伤事故的发生;。

劳务工的工作与基本素质相适应,并对其做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

劳务工的劳动保护满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劳务工提供卫生、整洁的生活、文化设施条件;。

劳务工享受本公司员工的现场医务急救服务;。

劳务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响应广东省东莞市科技局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司研发技术的优势和潜力,改革和完善我司研发管理制度,促进我司研发工作的开展与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有客户需求或有市场前景的符合本公司科研性质的任务的科研项目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研发项目必须根据公司经营的总体目标:“把我司建设成为具有行业技术特色,在珠三角地区有一定影响、处于全国同类企业先进行列的电声器材企业”,紧密联系珠三角地区的实际,加强对行业技术中一些瓶颈技术和工艺改善类问题的立项研究。

第四条公司的研发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机制:公司领导分工负责,研发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各类技术的研发项目,各生产,生技和研发工程师等负责本部门的研发项目,课题负责人负责本课题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课题的申报及立项管理。

第五条公司内各部门和个人申报各类研发技术的研发项目要经公司研发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才能上报。公司内个人和不具有独立的单位承担的外来委托的课题,须由公司与外来单位签署研发合同。

第六条公司研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种,每年评审一次。公司。

研发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利证获得、营收等。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至2年;专利一般为2至3年,最长不能超过3年。除重要的技术研究外,鼓励以研究报告、专利证获得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

第七条申报公司资助的研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我司在职职工,课题组成员也必须大部分是我司的在职职工。

申请我司资助的研发项目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本公司的在职职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拥护公司团队领导。

(二)申请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公司工程师技术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请一般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不作技术职务的限制;

第八条申报公司的'研发项目,每人每次限报一项。有以下情况者,不受理其申报公司项目:

(一)承担各公司或部门资助的研发项目尚未完成者;

(二)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开展工作者;

(三)准备离职或请假半年(含半年)以上者;

(四)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历年承担公司研发项目和上级领导安排的研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第九条申报公司的研发项目者必须填写《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项目申请书》。由申请者所在部门应对其内容的真实性、项目方案的可行性及基本工作条件能否保证等提出审查意见,盖章审核后,报送研发部门。

第十条公司研发部门负责对受理的研发项目组织公司技术团队进行评审,技术团队应对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必要性、经济或社会效益提出评价论证意见,并对项目是否立项提出建议。研发部门根据技术团队对项目的评价意见,视当年研发经费分配额度情况,对资助项目数和每个项目资助强度进行综合调整平衡,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公司研发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在公司年度发展规划的中确定,每年设立1个重点科研项目,宁缺勿滥。一般项目由技术团队根据当年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平衡后确定,其中一般项目应占20%以上。

第十二条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公司研发项目评审组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一)评审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评审组以外透露课题论证的相关背景材料;

(二)评审组人员申请本年度科研项目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科研项目评审工作;工作人员(含文职人员)申请本年度科研项目者,不得参加会议评审阶段的工作。

第十三条经研发部门报送立项的科研项目,其项目经费均须进入公司财务处账户,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公司研发项目资助经费由财务处专项管理。项目经费不分拨给项目研究成员个人。

第十四条公司研发项目的申请者在接到获准资助通知后10天内与研发部签订承担课题协议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第十五条我公司研发项目管理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检查项目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凡获得各级立项的研发项目,每年应按规定填写《年度进展报告书》上报公司研发部门;形成最终研究结果时,要填写《结果报告书》,提交研发成果进行项目终结,并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提交完整的项目档案。

第十六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研发部门报相关资助机构审批:

(一)变更项目负责人;

(二)改变项目名称;

(三)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四)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六)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七)项目执行过程中或成果提出等方面有涉外问题;

(八)中止项目协议;

(九)撤销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十七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报研发部门审批:

(一)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

(二)延期不超过一年;

(三)其他非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十八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公司技术团队鉴定后,由公司作出撤销课题处理:

(一)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二)剽窃他人成果;

(三)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四)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第十九条项目研究完成后,如有必要应接受审查部门对其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

第二十条用项目经费购置的研发设备属于公司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一般归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所有,其中固定资产必须纳入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资产处置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二十一条因意外因素必须中止的正在执行的研发项目,中止项目的责任人必须写书面报告,报研发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中止,并按有关部门要求作善后事宜。

第二十二条公司资助的研发项目从获准资助通知下达时间算起,两年内未完成研究的一般项目,三年内未完成的重点项目,经审查理由正当,可申报延期一次,但延期不能超过一年;没有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一律撤消并要给予适当的处罚。无故不完成各公司领导安排的研发项目的负责人按相关资助机构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请假半年以上或离职,必须按课题管理有关规定,到研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公司主管部门方准予办理请假或离职手续。

第二十四条公司研发项目经费的使用按照《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研发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成果鉴定和成果转化。

第二十五条为科学地评估各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项目最终成果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中政治性、政策性强的最终成果一般须经鉴定结项后,方可提出。

第二十六条公司项目最终成果的鉴定由公司研发部门和技术团队组织进行鉴定。通过后项目由研发部门上报国家专利局申报来进行最终的鉴定。

第二十七条强化成果转化意识,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充分发挥研发项目成果的经济效益。

(一)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和课题组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研发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充分发挥其在公司经营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二)鼓励研发项目成果向批量化生产转化,为公司产品提升价值,为公司、顾客服务;为行业技术进步服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研发部门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项目管理制度

2、项目部成员必须有大局观念,认识并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团结协作;时刻树立“公司利益无小事”、“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

3、对现场发生的任何不利于公司利益的事情,现场人员应灵活应变,做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项目经理及公司汇报,防止事态扩大,将损失降至最低。

4、任何人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受承包商和个人(包括民工)的礼金、礼品、宴请,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有损公司形象行为。

5、项目经理必须尽力协调好业主、监理及地方各方面关系,积极巩固公司的商务关系,借助合作伙伴促进公司利益最大化。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等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吃住工地,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须向公司、监理、业主同时请假,项目部其他人员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成员不得有2人以上同时请假。

8、项目部每周都要总结本周工作、做出下周工作计划,相关人员做好自己的施工日志。

9、项目部人员要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有关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信息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人。

10、项目经理应有“预警”意识,在现场施工中,项目经理应对质量、安全、设备、材料、技术、管理、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做样板工程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在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11、项目部每日要召开由管理人员(必要时要求施工队主要人员参加)参加的日常例会,总结当日工作、布置下步任务。

12、施工结束前一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结算。

13、项目部由专人记录考勤。

14、对原材料的管理要责任到人,每日应进行核对、统计,不允许发生材料、设备丢失事件。

15、项目部严禁赌博、工作时间饮酒、聚众闹事,不允许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事情。

16、项目经理或工长安排项目部车辆使用。

17、现场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定期保养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及台账。

工地资料人员应严格工程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做好项目部日例会及监理例会记录,形成文字资料。

现场人员登记造册,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监理通知等及时整理归档。

关乎工程质量的材料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人验收,不合格材料绝不入库。

保管人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并登记进账。

对于易损、易燃、易爆及贵重配件应单独保管,并配备总够的消防器材。

大宗材料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晒的应及时做好遮盖避免损失。

工具设备出库做好借用台帐并及时回收。

施工时禁止饮酒。

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对于野外流动施工的便后掩埋。

材料、构建等物品按照指定位置分类堆放整齐。

施工车辆要在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施工及生活垃圾要整理成堆及时清运。

现场施工人员着装整齐,不得穿拖鞋、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

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恶语伤人。

对于施工车辆要按照项目部制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碾压植被。

新员工进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对施工队组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及其他劳保用品。

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上岗前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劳保用品。

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切割材料时均匀用力。

吊装基础环时要有专人指挥。

施工现场挂贴安全标识牌。

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及吸烟。

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装置,照明线路接线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严禁非电工拆装电器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架设应符合施工用电要求。

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电器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施工前做好成本预测。

随工程进度动态核算实际成本并与预测成本进行比较,实现成本的动态控制。

对于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严格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根据施工员及技术人员提供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分批次进场,最大程度的减少资金占用及不必要的租赁费用支出。

项目部成员合理配备加强管理,工资与绩效挂钩。

对机械设备加强管理,由项目副经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及使用计划,由于本工程车辆较多项目部应由专人对机械用油进行管理,每天每辆车记录用油数量。

严格控制桩基和承台基槽开挖的几何尺寸,减少的混凝土用量。

项目部制定个项工程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控制工程质量。

技术人员对施工队组及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编制作业指导书。

对原材料进行严格验收,对于项目部不能自行检测质量合格与否的.要送相关部门检测,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

加强专项检测,特别是隐蔽工程要有技术或质检人员随时跟踪检测,对于质量不达标的要及时纠正,避免带入下一环节。

做好工序的交接验收手续,分清责任。

加强基础混凝土的养护测温工作。

做好各种备用方案以保证基础混凝土的一次性浇筑。

浇筑基础混凝土前要对基础环进行复测,以保证基础环的平整度。

按照进度计划制定材料采购及进场计划。

根据进度计划制定机械设备进场计划。

制定搅拌设备、发电设备的配件采购及维修保养方案以保证进度。

项目部每周应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如有差距查找原因优化工作环节。

施工前应以甲方下达的技术、书面交底文件为依据,认真细致的编制各施工班组技术交底文件,并组织施工班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与实际不符时,应由施工班组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由技术负责人向甲方技术部门及监理汇报,由甲方技术部门组织技术洽商,经设计部门或有关部门下达书面变更文件后方可按新的技术要求施工。

由施工技术负责人与监理一起对隐蔽工程验收并记录,隐蔽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冬、雨季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甲方技术部门下达的冬、雨季施工技术措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对于特殊工艺要求,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培训,作业人员经实际操作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对于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必须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技术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经常深入实际,开展技术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班组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项目部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立一名兼职的安全员。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除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外,每旬在队长参予下,组织各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应列项,并限期消项,以安全生产违章通知单书面形式下达。

新入场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后,方可参加生产操作。

对于采用新的操作方法、技术、设备、试验产品、工人调动岗位时,必须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安全生产教育。

对于特殊工种及工作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工人必须进行逐级交底,组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上岗,方可进行操作。

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自身所应戴的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并检查其工作场地,工具和设备等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操作。

现场的一切机电设备,非专业操作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严禁施工人员酒后操作,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不准与别人打闹、嬉戏。

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各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遇到雷雨时,应离开高压线、高压电器。雨雷后施工,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在施工现场、宿舍内严禁私自接电源,更不能用明火、用电器取暖做饭,严防火灾的发生。

项目管理制度

为确保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顺利实施,项目组特制定《中信银行核心系统升级x银行项目管理办法》,全体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包括参与本项目的总行技术、业务人员;分行技术、业务人员;厂商人员。

须严格遵照执行。

“核心系统”指我行未来整体it架构中的“瘦核心”,功能范围包括存款、贷款、借记卡、结算业务、银行各类业务的会计核算、总账以及机构管理、柜员管理等基础支撑功能。

核心系统升级项目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策略及三年四阶段实施方案。该项目对提高我行客户服务水平、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及监管要求、提升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源质量,优化核心系统软件架构,规范开发管理模式有重要意义。

核心系统升级项目的业务目标是通过整合业务需求,借鉴行业经验,解决现存问题,同时在客户服务、快速应对市场变化、产品管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支持方面获得明显提升。技术目标是充分考虑it规划的要求和约束,使核心系统在灵活性、可扩展性方面取得根本性的进步,提高it对业务需求的响应能力;提升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处理能力,对运维管理提供系统性的支持;形成有效的开发管控模式,保证系统架构的稳定和开发运维的可持续。

指完成业务需求和技术需求的过程。

和系统设计、第二阶段是完成核心系统基础模块及负债子系统的开发上线、第三阶段是完成资产子系统的开发上线、第四阶段是完成会计核算子系统的开发上线。各阶段的持续时间分别是9个月、12个月、8个月和7个月。

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参与部门有总行公司银行部、零售银行部、国际业务部、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结算运营中心、会计部和信息技术部。计划在需求开发和系统设计阶段引入外部合作厂商。

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采用以下组织结构。

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pmo)由欧阳谦副行长任主任、信息技术部张斌总经理、会计部李佩霞副总经理任副主任,信息技术部、会计部、公司银行部、零售银行部、国际业务部、计划财务部、结算运营中心、信贷管理部一级部副职、业务项目经理和技术项目经理为成员。会计部胡葆青任业务项目经理,信息技术部刘良俊xxx任技术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过程工作的组织推动。项目管理组由信息技术部项目管理骨干和具有丰富经验的外部专家组成,负责协助项目经理的项目管理工作。

厂商到位后,将安排相应项目经理,以及项目管理人员加入pmo和项目管理组。

业务组由总分行任职干部、业务骨干及合作公司人员组成。业务组负责提出业务需求、验收测试、手册编写和业务培训,并参与上线投产的组织工作。

技术组由总行信息技术部任职干部、技术骨干、分行技术骨干、外包厂商技术人员、以及合作公司人员组成。技术组负责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开发、数据移植、技术测试及上线投产等工作。

3.2角色与职责。

除领导小组外,本项目包括pmo成员,负责项目日常工作的项目经理、小组组长及小组成员。

pmo成员:负责本部门内部与核心系统升级x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对项目组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部门内部讨论并反馈意见(需部门一把手签字);根据需要参与各个阶段工作成果的评审。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与实施;负责执行pmo的工作部署,负责领导、监督和指导项目小组的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项目的关系;负责对小组组长和成员的考核。

小组组长:协助项目经理完成项目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小组的工作组织、管理与项目实施,负责领导、监督和指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负责对小组成员考核。

小组成员:配合小组组长完成项目日常工作,根据小组组长的安排,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题组成员对本部门相关人员的工作组全职人员(包括组长和成员)要及时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反馈给所在部门,必要时协调所在部门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组的专题讨论,或协助项目组成员对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4.1汇报路径。

汇报路径原则上采用逐级汇报方式,即:

对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安全、质量和人员团结等重要事项,小组成员应及时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汇报。

各小组组长与项目经理、项目组成员,银行项目组成员与厂商项目组成员应保持密切沟通,确保项目汇报路径畅通。

4.2汇报内容。

汇报内容即包括任务完成进度、遇到的难点和困难、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以及变更请示等,也可包括对本项目执行提出的建议。

4.3汇报与沟通方式。

4.3.1书面汇报与沟通。

4.3.1.1每日报工。

本项目建议采用每日报工的工作方式。报工采用书面汇报方式进行。

每天下班前,小组成员以书面工作日报形式汇报自己当天投入到每项工作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报小组组长。

4.3.1.2项目周报。

项目周报包括计划与周报两方面内容。

项目管理组每周四向各小组发布最新下周项目计划,各小组参照该计划制定下周本组具体工作计划。

各小组每周五向项目管理组提交本小组周报,内容主要包括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下周工作计划和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问题。项目管理组根据各小组工工作周报,汇总形成项目组周报,并跟进如下事宜:1)确认各组任务完成情况,如有延迟,项目管理组负责追踪确认延迟原因,明确改进措施。2)汇总并跟踪各小组反映的重要问题。3)预警项目风险点。

每周五下班前项目管理组将分析完成的项目周报报送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根据周报信息确认项目整体情况,协调解决项目问题,控制项目进度与质量,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与安排。

项目周报模版见附件1《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周/月报》。

4.3.1.3项目月报。

各小组组长应每月月末向项目管理组提交项目月报,内容主要包括本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下月工作计划和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管理组每月根据各小组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结合项目的总体进展情况,汇总后形成项目月报。并及时报项目领导小组、pmo、项目经理、并发送各小组。

4.3.1.4项目里程碑报告。

项目管理组配合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综合汇总后形成里程碑报告。项目里程碑报告用于反映项目成果、进展、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决策问题。里程碑报告应及时报送项目领导小组、pmo、项目经理、并发送各小组。

项目里程碑报告模版见附件2《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里程碑报告》。

4.3.1.5工作联系单。

工作联系单用于项目组内部,当某项工作需要确认、跟踪时,可由一方填写《工作联系单》至接收方。工作联系单需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审批通过后发送项目管理组归档,并由项目管理组将工作联系单发送至接收方进行后续处理。项目管理组跟踪联系单处理情况。

工作联系单模版见附件3《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工作联系单》。

4.3.1.6电子邮件、电话和口头。

项目过程中日常业务、技术问题的交流与确认、项目组内日常的工作汇报以及各类通知、通告等,可借助电子邮件完成。日常工作中一般性的汇报和沟通可以采取电话或口头的形式。

1、项目会议包括:pmo例会、项目组周例会、各小组周例会、专题讨论会,以及不定期召开的项目组全体会议、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等。

2、会议管理:项目管理组负责领导小组会议、项目组全体会、pmo例会及项目组周例会的会议组织,包括预定会议室、发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等。各小组例会、业务协调会、技术协调会和其他专题会议,由各小组负责安排会议场所并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各类会议需要使用会议设备,如投影仪等由项目管理组统一管理,参会人员需提前申请,使用完毕交还项目管理组保管。

3、项目组全体会议:项目组全体会议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项目组全体成员,会议主要内容包括:重大事项的.调整和公布,阶段性的总结等,由项目经理主持。

4、项目组周例会:项目组周例会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小组组长、副组长,会议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总体状况总结、上周工作回顾、关键问题及风险讨论、依赖因素讨论、下周人员安排、下周工作安排等。

5、pmo例会:pmo例会原则上两周安排一次,pmo相关人员参会,可视情况进行调整。由项目经理向pmo领导汇报项目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对项目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交pmo或项目领导小组决策。

6、项目领导小组会议:项目领导小组会议不定期召开,由pmo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度及风险,对项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交项目领导小组决策。

7、小组例会:小组例会每周五上午召开一次,由各小组组长召集,参加人员为本小组全体成员,主要内容包括:通报本周工作情况、问题讨论与交流、安排下周工作等。

8、技术、业务专题讨论:由项目经理、小组组长或技术、业务骨干主持,参加人员为相关项目成员,会议主要是讨论有关技术、业务专题。

项目管理组负责每两周发布项目进度报告报pmo,里程碑点发布里程碑报告报领导小组。

本项目基于wbs与资源的计划制定方法,基于wbs的多里程碑进度跟踪和度量。

5.1进度控制管理目标。

本项目进度控制管理目标为,通过有计划的控制措施,保证项目按预定时间完成。在必要情况下,对项目的时间计划进行调整。

项目经理牵头总体计划的制订和控制,小组计划由各小组组长负责制定,项目管理组负责配合项目经理执行项目进度的跟踪与监督,并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汇报项目经理和pmo。

5.3.1高层计划。

本项目的高层计划指按里程碑点制订的整体计划,由项目经理负责制订,并报pmo和领导小组审批。

5.3.2总体计划。

1、总体计划形成方式:本项目总体计划的形成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过程,即项目经理在听取各小组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把握项目的总体进度,提出项目总体计划的初步设想,并提交项目组例会讨论。讨论通过后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组例会的意见进行必要的修订,形成项目总体计划并下发各小组执行。

2、总体计划内容:本项目的总体计划是指在项目执行期间,根据项目的总体实施目标和总体时间框架制订的详细工作计划,项目总体计划中应包含进度计划、培训计划、质量保证计划等方面的内容。

本项目因分阶段实施,周期长,因此项目总体计划应包括跨越整个项目生命周期的:1)核心系统需求开发、概要设计;2)基础模块及负债子系统的开发上线;3)资产子系统的开发上线;4)会计核算子系统的开发上线四个阶段的阶段性计划和月度计划。

5.3.3wbs日程计划。

wbs日程计划分为两类:

1、小组wbs日程计划:指由小组组长根据项目总体计划进行任务分解,制定的小组工作计划。各小组wbs日程计划应细化到工作日,并应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完成时间,任务分解到人。小组wbs日程计划需报项目经理审核批准。

2、项目组wbs日程计划:项目经理根据各小组的wbs日程计划,汇总形成项目组wbs日程计划,项目组的wbs日程计划可细化到周,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完成时间,任务应分解到人。

项目监控是指项目组依照项目计划对项目状况和绩效进行跟踪,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纠偏活动,以保证项目各项活动依照项目计划有序进行。

项目监控主要包含项目报工、项目跟踪、项目问题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变更管理等。

项目计划跟踪主要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组负责跟踪的具体工作,在计划执行出现偏差时及时提醒相关责任人,并通报小组组长和项目经理。

5.4.1项目报工。

各组长可通过小组成员每日报工了解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出现问题时,组长应及时与小组成员沟通,力争弥补出现的进度偏差。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组长可对wbs日程计划进行调整,并报项目经理审批。

5.4.2项目跟踪。

项目跟踪依照关注点的不同,分为两类:项目周/月跟踪与项目里程碑跟踪。

5.4.2.1项目周/月跟踪。

项目周/月跟踪的目的是通过收集项目信息和更新项目状态,展现项目实际进展与项目总体计划和wbs日程计划的偏差。

项目经理负责了解各小组任务完成情况,小组组长负责了解小组成员任务完成情况,更新wbs日程计划及活动完成百分比,并填写任务实际完成时间。

项目经理和小组组长检查项目问题,记录项目问题的跟踪情况。如果问题已处理,则记录问题的处理方式与处理结果。项目管理组可配合小组和项目经理跟踪附件4《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问题跟踪表》的问题解决情况。

项目经理和小组组长检查项目风险,对于已经发生的风险,记录风险发生的情况、风险对项目的实际影响,项目组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实施效果。

5.4.2.2项目里程碑跟踪。

本项目里程碑跟踪主要指对项目高层计划的跟踪,目的是收集项目信息、更新项目状态,并向项目领导小组、pm0汇报当前里程碑的完成情况。

项目经理发现实际发生与高层计划偏差5个工作日时,应及时预警,调查偏差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小偏差;若发现实际发生与高层计划偏差10个工作日时,要及时上报pmo和领导小组,汇报偏差产生的原因及应对措施,如需调整高层计划,需报pmo和领导小组审批。

项目里程碑跟踪同样需要对项目问题和项目风险进行检查与跟踪,并填写附件4《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问题跟踪表》和附件5《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风险跟踪表》。

对于记录到附件4《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问题跟踪表》中的问题,小组组长根据问题重要程度和对项目的影响,指派相关小组成员作为问题负责人解决问题。

问题负责人负责解决问题,如果问题较严重,符合项目变更的条件,则需要发起项目变更。

项目管理组每日对问题跟踪表中记录的问题进行检查,对不需要项目变更的问题,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解决(优先级高的问题,原则上3个工作日解决),超过5个工作日尚未解决的问题,项目管理组提出预警,督促问题负责人尽快解决,并报项目经理和小组组长关注。

本项目的风险管理应关注风险分析、风险监控与风险应对。

5.4.4.1风险分析。

项目经理、小组组长、项目组成员,依据识别出的每个风险的描述和影响范围确定风险的分类,并结合以往的经验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确定风险一旦发生,对项目的影响有多大。

对于识别出的风险,各小组要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提出建议。对于一般性风险,项目经理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必要讨论后确定对应措施;对于重大风险,项目经理提出解决建议,报pmo决策。

项目经理为每个风险指派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该小组成员负责跟踪风险的状态,监视风险发生条件是否具备。

风险发生可能性的说明。

风险发生可能性。

等级。

数值。

描述。

含义。

很低。

发生的概率为0%~20%。

非常不可能,机会很小。

1

发生的概率为21%~40%。

不可能,可能不会。

中等。

2

发生的概率为41%~60%。

我们怀疑,可能不会。

3

发生的概率为61%~80%。

可能,我们相信。

很高。

4

发生的概率为81%~100%。

几乎一定,非常可能。

2)风险影响程度说明。

风险影响程度说明。

风险影响程度。

等级。

数值。

描述。

0进度延误低于10%,或工作量增加低于10%。

1进度拖延在10%~30%之间,或工作量增加在10%~20%之间,或质量不高,需要返工。

2进度拖延在30%~50%之间,或工作量增加20%~30%之间,或质量较差,必须重大返工,否则无法继续工作。

关键。

3进度拖延超过50%,或者工作量增加超过30%,或质量极差,很难达到需求。

5.4.4.2。

风险监控。

风险监控是一个日常性的工作,贯穿于本项目的整个过程中,采取定期(周/月跟踪、里程碑跟踪)或事件驱动的方式来进行。

风险负责人监视风险发生条件。如果风险发生条件有变化,需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并重新进行风险分析。

风险负责人维护风险的状态:1)如果风险已经发生,正在执行风险应对措施,则状态修改为“处理中”;2)如果风险应对措施执行完毕,风险被成功规避,则根据风险策略,将风险状态修改为“已减轻”、“已转移”、“已避免”;3)如果风险应对措施未能有效控制风险,风险被转化为项目问题进行处理,则将风险状态修改为“已关闭”;4)如果风险发生条件已经不具备,风险已不可能发生,则风险状态修改为“已关闭”

项目经理应在项目月报和项目里程碑报告中通报项目风险,报送pmo和领导小组知悉。

5.4.4.3.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是指风险负责人执行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来避免风险或减低风险带来的影响。

风险负责人监视风险发生条件,风险发生条件满足时,风险负责人要实施风险应对措施。

风险应对措施实施后,要评估和记录实施效果,更新风险状态,并汇报项目经理风险发生和处理情况。

如果成功控制了风险,则直接将风险状态转为关闭,如果未能控制风险或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则风险负责人汇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将此风险转化为项目问题,记录到附件4《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问题跟踪表》中进行跟踪处理,风险状态也转为关闭。

变更管理是当项目发生重大偏差或问题时,采取的纠偏活动,以保证项目能够有序进行。

变更管理包括需求变更管理和项目变更管理。

需求变更管理的目的是控制需求变化对项目的影响,如对项目计划或项目交付物等的影响。

需求变更有两种情况:

1)对已经提交的需求进行更改;2)新需求。第一种情况需要对变更进行评估与分析;第二种情况则直接受理新需求并进行后续工作。

1、需求变更发起前,各业务和技术小组应充分讨论与沟通,评估是否发起该变更申请,若需要,由各小组组长负责填写附件6《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并提交项目经理审批。

2、项目经理组织业务和技术相关人员判断是否为重大变更,判断依据是:1)工作量超出总工作量达5%;2)里程碑点推迟;3)涉及关联系统需求变化的;4)其他影响高层计划安排的;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即为重大变更。

3、如果变更属于重大变更,则项目经理要组织重大需求变更分析与评审;如果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则还要判断是否接受变更。

4、重大需求变更分析与评审。

如果变更属于重大变更,项目经理组织重大需求变更分析与评审。评估内容包括:1)技术可行性分析;2)需求合理性、可行性分析;3)关联系统影响分析;4)变更的风险分析;5)分析需求的紧急程度。

5、项目经理根据需求变更的分析与评审及对项目计划的影响程度,判断是否接受需求变更,并填写附件6《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需求变更申请》,如该变更需要调整项目计划则执行项目(计划)变更,填写附件7《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变更申请表》,提出明确意见与分析后,报pmo领导审批。

6、需求变更得审批通过后,项目经理需组织项目成员进行需求分析,需求分析结束后形成《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

7、需求变更与修改工作产品的关系:

如果需求变更发生在定义阶段,需要更新设计文档;如果需求变更发生在开发阶段和测试阶段,需要更新设计文档、代码、测试方案和测试案例;如果需求变更属于重大变更,则项目经理要组织评审活动对重要工作产品进行验证。

8、需求变更与维护需求跟踪矩阵的关系:

修改完工作产品后,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小组组长更新需求跟踪矩阵。

本项目项目变更有下述三种情况:

当目实际进度与项目高层计划发生较大偏差时,由项目经理负责填写附件7《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变更申请表》,调整项目高层计划和项目总体计划,并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当本项目小组新增或调整wbs日程计划时,由小组组长在本周项目计划周报中体现,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审批通过后,由项目经理负责同步调整项目wbs日程计划,并下发各小组执行。

3、项目核心成员变更。

当项目核心成员在项目实施期间离开项目组时,需要进行正式的交接和审批过程。核心成员包括:银行项目经理、厂商项目经理、小组组长、需求分析人员、系统设计人员、测试负责人等。小组内核心成员变更时,由小组组长填写附件7《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变更申请表》,报项目经理审批,小组组长或厂商项目经理人员变更时,由银行项目经理填写附件7《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变更申请表》,报pmo审批。

本项目需求管理的目的(cmmi定义),在于管理项目产品及产品组件的需求,并识别这些需求与项目计划及工作产品间的差异。

7.1需求受理。

涉及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范围内系统的需求进行统一管理,由核心升级项目业务组和技术组组织分析需求与核心升级项目的关联性,给出需求是否实施、与核心系统的协同关系等意见。基本的控制准则是:监管需求和急迫的业务需求必须支持;可能导致项目延期的新增业务需求则进行必要的控制。

7.2需求跟踪。

需求跟踪的目的是跟踪需求的实现过程,并且在发生需求变更时确定变更影响的范围。

本项目需求开发阶段,各小组组长指定专人负责需求跟踪,并依照附件8《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需求跟踪矩阵交付物要求》,编写《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需求跟踪矩阵》,将需求功能点和需求状态记录到需求跟踪矩阵中,并报项目经理审核。

当发生需求变更时,需求跟踪人员负责变更影响的设计结果、测试结果和需求状态更新到需求跟踪矩阵中,上报项目经理审批。

项目管理组负责跟踪与核心系统升级x有协同关系需求的项目进展。

7.3需求变更。

见6.1需求变更管理。

8.1质量计划。

本项目由项目经理指定专门的qa人员负责制订质量保证计划,用于审计本项目各里程碑点是否按要求实施。

质量审计包括产品审计和过程审计,产品审计用于审计各阶段交付物的质量,如需求开发阶段,需要审计文档规范、需求范围、功能点是否完整等内容。过程审计主要用于审计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按要求执行了项目动作,如在计划时间点是否制定了《wbs日程计划》等。

8.2质量保证。

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主要方式是评审。

评审按《中信银行x银行评审管理规范》执行。

1、项目管理组对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文档、公司提交的重要文档、源程序及其它重要资料进行安全分级管理,严格控制文档发布范围。

2、未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成员不得以网络、磁盘、u盘、纸介质等任何方式对外传播文档信息。

3、项目组成员要注意保管好各自办公所用的电子介质、笔记本和文档资料,废弃资料要注意销毁。

4、项目组成员所使用的电脑必须安装我行统一规定的防病毒软件,采用统一的准入登陆。

5、所有厂商项目组成员必须签署《中信银行核心系统升级x银行项目保密承诺书》。

本项目使用信息技术部统一的配置管理工具firefly,firefly可以进行任务和文档管理,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组仅使用文档管理功能。

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配置管理说明见附件9《核心系统升级x项目配置管理说明》。

配置管理工具详细操作说明见《中信银行x银行配置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11.1考勤、请假制度。

17:00。各小组根据工作如需合理安排加班。

2、小组成员因病、事需要休假时,需提前以书面方式向项目经理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报pmo副主任审批。

为加强项目经理对项目组成员的管理,调动项目组成员的积极性,提高项目团队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本项目特制定了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项目组的行内人员。

详见附件10《中信银行核心系统升级xx银行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11.3合作厂商管理/外包人员管理。

合作厂商人员、外包人员应遵守的中信银行xx银行信息技术部应用开发部外包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包括访问控制、重要文档交接登记、人员简历清单,人员入场考试、进厂工作到位和人员离岗报告,相关承诺的跟进措施,交付验收制度,知识转移方案等。

详见附件11《中信银行xx银行信息技术部应用开发部外包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流程》。

11.4培训组织。

项目组内部各类技术、业务培训组织与实施由项目管理组统一负责。

11.5后勤保障。

本项目的办公环境、设备、纸质和实物介质、外出会议、团队活动等日常管理与支持,由项目管理组统一负责。

临时工管理制度

为提高单位工作效率,树立机关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残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对编外合同制工人上、下班、休假等情况进行考勤。其中上下班考勤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假日等。

一、外出规定。

1、因公外出办事时,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负责人不在时,须向分管领导请示。

2、因私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条,每请假一天扣工资50元。

3、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婚丧,需要请假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按日扣发工资。

二、请假规定。

1、编外合同制工人出差前,须向分管领导汇报。

2、编外合同制工人请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须填写《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3、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回单位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处理。

4、编外合同制工人因节假日参加工作,经绩效考核办公室确认,可以抵事假或安排调休。

三、违反考勤管理纪律的处理。

1、编外合同制工人违反考勤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轻微违反规章制度,给予扣发工资50元。

(1)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

(2)当月擅自离岗达三次。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一般违反规章制度,给予扣发工资1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

(1)当月迟到早退达五次。

(2)当月擅自离岗达五次。

(3)旷工一天。

3、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按旷工处理。旷工3天以上立即辞退。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者。

(2)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3)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4)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5)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被市纪委、效能办查处,影响单位年终考核成绩的,给予辞退处理。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有见义勇为、替单位挽回损失的有利行为者,其记录的迟到予以撤销,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公假。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单位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项目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于新的财务方面制度及规范,要及时认真地学习,并坚决地贯彻执行。

二、切实加强财务人员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有关财务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工道德修养。

三、财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守法纪,严格执行,不得玩忽职守,滥用权,徇私枉法,索受了贿。

四、加强各种现金票证的管理及做好各项资金及时到位的工作。

五、财务室房屋结构、门、窗必须牢固。应使用“三保险”门锁,配备具有密码装置的保险箱,安装有效的报警器。

六、财务室的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下班后或者因故离开,一律存入保险箱内,并拨乱密码,支票和印章必须分开保管。

七、财务室必须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临时性大量现金存放过夜须向领导报告,并派专人值班。

八、提高财务科安全保卫意识,做好防盗工作。

九、财务工作人员违反职责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项目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室是保安员工作执勤的场所,负责人员及物品出入的重要任务,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滞留,以免影响保安员的正常工作。

2、对进了大门岗的'人和车辆必须按照客户的要求严格验证,携带的物品和运载物资,凭证件或货单放行。

3、保持站立端正,精神振作,衣冠整洁,待人热情有礼貌。

4、门卫值班员同时肩负消防值班的任务,应严格遵守消防值班管理制度。

5、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物业管理范围。

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临时工队伍的管理,保证各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在两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临时性用工。临时工是学院用工的一种形式,是学校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纳入学院的劳动管理。

第三条严禁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

第四条招聘临时工应贯彻“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平等对待、竞争上岗、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招聘原则,认真执行“先校内后校外、先本地后外地、先省内后省外”的用工原则,严格控制招聘省外临时工。

第五条各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超编部门原则上不得招聘临时工。

第六条在任何一个岗位首次被聘用的临时工均实行至少一个月试用期制度。

第七条外聘教师由系部和教务处管理,不属此办法之列。以日计工的临时工,也不属此列。

第二章招聘。

第八条用人部门在编制许可的条件下,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工的,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填写《临时工用工申请表》,由用人部门会同人事处组织招聘;或用人部门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因工作特殊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填写《临时工用工申请表》,由用人部门会同人事处组织招聘。

1、用人部门公布招聘岗位、工作内容等;。

2、用人部门接受报名;。

3、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4、用人部门会同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采取面试、实际操作等形式;。

个别岗位(特殊岗位)招聘时也可简化程序,由用人部门按差额或等额推荐,会同人事处组织考核。

5、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第十条被聘用的临时工由人事处办理有关的手续。办理手续时,被聘用者应提交如下证件:

1、外省劳动者应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

2、暂住证;。

3、身份证;。

5、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未经学院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招聘临时工。否则,学院不予认可所招聘的临时工,不予支付工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章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是用人部门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保障用工部门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用工部门招用临时工必须在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从试用期起计算),由用人部门办理,人事处审核。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纪律、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障、解除劳动协议条件、违约责任等。

第十四条临时工劳动合同一般每学期一签,保卫类临时工劳动合同可一年一签。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并将书面报告送人事处核准。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自然终止。需继续聘用者,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七条考勤是对临时工出勤情况和工作效率的`考核。各用人部门要严格按学院规定的出勤时间对本部门临时工进行考勤登记。

第十八条学院因工作需要,经协商后可以安排临时工加班加点,应发给加班工资,每天工资额为当月报酬除以实际工作天数。

第十九条临时工缺勤(含并事假),应扣发工资,每天工资额为当月报酬除以实际工作天数。

第二十条各部门招用的临时工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学院的保卫、人事等部门按职责兼管。

第五章工资。

第二十一条临时工的工资标准由人事处听取用人部门建议,结合工作责任大孝工作时间长短、劳动强度轻重、技术要求高低和考虑全校平衡等情况确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其报酬。

第二十二条用人部门应在每月5日前按工资标准制好《临时工工资名册》(附考勤表)报人事处统一造表,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每月9、10日两天(遇上双休日、节假日顺延)到学院财务处领取工资或打入卡号。

第六章保险。

第二十三条用人部门在临时工工作满一个月并签订劳动合同后,符合条件要求参加社会保险的,须于次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办理有关参保手续,如超过15日上报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顺延到下一个月。

第二十四条目前学院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有: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寒、暑假不上班临时工的保险费由本人自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从3月起执行,学院其他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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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1、权威性

2、完整性

3、排它性

4、可执行性

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相对稳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

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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