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合同(专业19篇)

时间:2023-11-28 17:17:16 作者:琉璃

合同协议是商业交易中约定双方权益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书。下面是一些常见合同协议范文,供大家参考:租赁合同协议范文 劳动合同协议范文 购销合同协议范文 合作协议范文 借款合同协议范文 投资合同协议范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范文 委托代理合同协议范文 知识产权转让合同协议范文 网络服务协议范文。

产品合同

根据_________招标编号为_________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以下_________地区飞虫综合治理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综合治理范围:_________地区具体包括_________以北,_________以东,_________以南,_________以西,_________河道以及_________范围内的绿地、河流、湖泊、道路等飞虫治理。

2.治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乙方中标的投标书;

3.招标文件;

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飞虫综合治理标准

1.控制区范围:早晨及傍晚飞虫群舞现象明显减少,一视野2处以内。

2.草坪:飞虫数平均每平方米控制在_________只左右。

3.水域幼虫指标(按全国爱卫会除四害标准),用500ml收集勺采集沿湖、沿河水体中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平均数不超过_________只。

四、飞虫综合治理基本要求

1.为确保生态环境不遭受破坏,乙方必须采用环保、安全药剂并积极采用物理、生物方法治理。

2.乙方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工作人员、公众和他人财产的损害,因乙方操作不当及治理不当造成行人及其他财产损失,由乙自行承担。

3.乙方应针对各类飞虫的特性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4.消杀时间安排:

(1)制定整体飞虫控制方案,确保每天有至少_________名消杀人员在现场;

(2)制定飞虫活动季节常规消杀方案;

(3)有重要活动或特殊情况时,相应增加消杀次数以尽量降低飞虫密度。

5.乙方应聘请有关农业植保、林业方面的专家共同探讨、研究长期治理方案。

五、飞虫综合治理考核措施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每7天考核一次)由双方共同考核飞虫数量,每平方米控制在_______只以内为达标;检测飞虫数量每超过一只扣人民币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元);连续三次检测结果超过_______只飞虫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治理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2.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安排予以配合。

3.每月对乙方的治理的质量进行考核,视考核结果经甲方同意后由财政部门支付养护费用。

4.对于乙方治理期间由于治理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治理,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治理费中扣除。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飞虫治理工作。

2.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

3.养护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4.综合治理区内所有设施设备及花木的应保持完好,因乙方治理不善而损坏的设施设备和花木应负责修复和移植或照价赔偿。

5.乙方在每月经验收考核后,按月从财政部门领取养护费用。

八、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2)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标价×90%/8-当月考核未达标扣款。

(3)按上述公式折算的合同价款由财政部门次月直接向中标单位支付。

3.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4.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招标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后即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责任险保险合同产品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的总值书面通知本公司,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实际保险费若高于预收保险费,被保险人补充其差额,反之,若预收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本公司退还其差额,但实际保险费不得低于所规定的最低保险费。

本公司有权在保险期内的任何时候,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一定期限内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总值的数据。本公司还有权派员检查被保险人的有关帐册或记录并核实上述数据。

(四)一旦发生本保险单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

3.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五)若在某一保险产品或商品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产品或商品时,被保险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于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五、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三)风险变更。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若生产、出售某种新产品或保险产品的化学成份有所变动,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据本公司的要求,缴纳应增加的保险费,否则本保险将不扩展承保该产品。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2.承保风险扩大。

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四)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本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被保险人的房屋、机器、设备、工作和产品或商品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本公司的检查人员如发现任何缺陷或危险时,将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在该项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七)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产品合同

乙方(供方):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

尺寸大小、材质、结构及样式均按照实样一模一样;

三、模具保密条款。

1、乙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有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对于甲方开模产品都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模具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未得到甲方批准时,不得将此产品售给第三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开模具,并在上述出样日期前将样品寄到甲方公司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若乙方打的样品不合甲方要求,需无条件重出样品,直到甲方确认为止。

六、打样制版费支付方式:先支付rmb元,样品合格后再支付rmb元。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

八、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乙方:

甲方:

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

在本_____有效期内,由于被_____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_____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_____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对被_____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_____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_____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_____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_____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八)_____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_____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_____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_____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一)若发生本_____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_____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被_____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三)_____期满后,被_____人应将_____期间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的总值书面通知本公司,作为计算实际_____费的依据。实际_____费若高于预收_____费,被_____人补充其差额,反之,若预收_____费高于实际_____费,本公司退还其差额,但实际_____费不得低于所规定的最低_____费。

(四)一旦发生本_____单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_____人或其代表应:

3.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五)若在某一_____产品或商品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_____产品或商品时,被_____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于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_____人自行承担。

(一)保单效力。

被_____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_____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_____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_____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_____的实质性内容,则本_____单无效。

(三)风险变更_____期间,被_____人若生产、出售某种新产品或_____产品的化学成份有所变动,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据本公司的要求,缴纳应增加的_____费,否则本_____将不扩展承保该产品。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_____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被_____人丧失_____利益;

2.承保风险扩大。

本_____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_____人本_____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_____费。

(四)保单注销。

被_____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_____单,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_____人注销本_____单。对本_____单已生效期间的_____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_____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_____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_____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_____人将丧失其在本_____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_____人负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七)重复_____本_____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_____存在,不论是否由被_____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_____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_____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_____人,被_____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_____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争议处理。

被_____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_____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_________项解决:

(1)向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乙方:

责任险保险合同产品

鉴于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_____人向中xx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_____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_____费,本公司同意按本_____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_____期限内被_____人依法对第三者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特立本_____单为凭。

明细表。

被_____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_____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_____人营业场所:_________________。

被_____人营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

被_____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_____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赔偿限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_________________。

人身伤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产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累计赔偿限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每次事故免赔额: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财产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期限:共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_____费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_____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_____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_____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司法管辖(选择下列其一):

1.中国司法管辖:

2.世界司法管辖(北xx地区除外):

特别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对_____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发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xx公司公众责任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1.在本_____期限内,被_____人在本_____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_____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定义: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_____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二)对为被_____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三)对下列财产损失的责任:

1.被_____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保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2.被_____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四)由于下列各项引起的损失或伤害责任:

2.火灾、地震、爆炸、洪水、烟熏;

3.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4.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洁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

5.由被_____人作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

(五)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

(八)被_____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十)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十一)_____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_____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_____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_____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被_____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

四、被_____人义务。

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四)一旦发生本_____单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_____人或其代表应: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五、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_____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_____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_____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_____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_____的实质性内容,则本_____单无效。

(三)保单终止。

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_____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被_____人丧失_____利益;

2.承保风险扩大。

本_____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_____人本_____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_____费。

(四)保单注销。

被_____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_____单,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_____人注销本_____单。对本_____单已生效期间的_____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_____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_____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_____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_____人将丧失其在本_____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_____人负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七)重复_____。

本_____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_____存在,不论是否由被_____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_____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_____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_____人,被_____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_____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争议处理。

被_____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_____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项办法解决:

1.向_____机构申请_____;

2.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特别条款。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_____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_____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

责任险保险合同产品

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背面所载条款的规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内,承保下述雇主责任险,特立本保险单。

投保人。

姓名。

地址。

营业性质。

地区范围。

保险期限。

个月自零时至二十四时止。

雇员一览表。

雇员工种。

总计。

估计雇员人数。

估计工资及其他收入总数。

赔偿限额。

费率。

保险费。

死亡。

伤残。

附加医药费保险。

每人累计不超过。

第三者责任险。

累计每次事故。

保险费总数(预付)。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

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日期:

2.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雇主责任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上述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

二、赔偿额度。

1.死亡: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2.伤残:a.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b.永久丧失部分工作能力:最高赔偿额度按受伤部位及程度,参照本保单所附赔偿金额表规定的百分率乘以保单规定的赔偿额度。

c.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5天的,在此期间,经医生证明,按被雇人员的工资给予赔偿。

注:(1)本公司对上述各项总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

(2)被雇人员的月工资是按事故发生之日或经医生证明发生疾病之日该人员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接实际月数平均。

三、除外责任。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暴动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的被雇人员伤残、死亡或疾病。

2.被雇人员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3.由于被雇人员自加伤害、自杀、犯罪行为,酗酒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5.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雇用的员工的责任。

四、保险费。

在订立本保险单时,根据被保险人估计,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付给其雇用人员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总数,计算预付保险费。在本保险到期后的1个月内,被保险人应提供本保险单有效期间实际付出的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确数,凭此调整支付保险费。预付保险费多退少补。

被保险人必须将每一雇用人员的姓名及其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妥为记录,并同意本公司随时查阅。

五、赔款。

1.如发生本保险单承保责任范围的事故,被保险人应迅速将详细情况通知本公司。

2.在未经本公司同意前,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事项不能作承认、提议或付款的表示。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名义进行诉讼、追偿,被保险人应全力协助。

3.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如同时又有承保同样责任的其他保险,本公司对有关赔款及费用仅负比例赔偿责任。

4.索赔期限,从发生事故之日起算,不超过1年。

六、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对其经营的业务,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意外事故及疾病发生。

2.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取消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在15天前通知被保险人取消保险单,保险费照上述四项调整,按日计算退费。

3.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在被告人所在地进行仲裁或诉讼。

附加医药费保险条款。

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雇用人员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论遭受意外伤害与否,因患疾病(包括传染病、分娩、流产)所需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医药、手术、住院费用。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单只限于在中国境内的医院或诊疗所治疗,并凭其出具的单证赔付。医疗费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论一次或多次赔偿,每人累计以不超过本保险单附加医药费的保险金额为限。

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雇用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的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的赔偿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单上列明的最高赔偿金额为限。对人身伤亡的赔款每次事故每人以人民币5万元为限。

雇主责任险赔偿金额表。

项目。

伤害程序。

按保单规定赔偿。

最高额度的百分比。

(%)。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全身瘫痪(必须终身卧床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

丧失一肢或一目失明…………………………………。

丧失手指、足趾(每手、脚的):………………………。

1.丧失四指……………………………………………。

2.丧失拇指全部………………………………………。

3.丧失拇指一节或食指全部…………………………。

4.丧失食指一节或两节或中指全部…………………。

5.丧失中指一节或二节,或无名指、小指全部………。

6.丧失无名指、小指一节或两节……………………。

7.丧失脚趾全部………………………………………。

8.丧失大趾全部………………………………………。

9.丧失大趾一节或其他任何一趾的全部……………。

10.丧失大趾以外任何一趾的一节…………………。

其他伤残和耳聋、断骨等………………………………。

100。

100。

100。

50。

40。

25。

10。

6

3

1

15。

5

2

1

参照医院证明另定。

附约:本表内赔款按下列附约办理:

1.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赔偿,本公司赔偿累计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2.被保险人不得因遭受一次意外,而获得表列一项以上的赔款金额。仅表列第(五)项内的可同时兼得。

技术开发合同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_。(注:本参考格式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活动。)。

2.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_________。

3.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水平:_________。

4.投资总额:_________(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其中:甲方投资_________;乙方投资_________;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_________%;乙方占_________%。

(1)甲方负责:_________。

(2)乙方负责:_________。

7.双方的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8.成果归属与分享:除另有约定外,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1)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2)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3)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收获得的收益,另一方得请求分享。

9.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_________%;乙方负担_________%。

10.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1。

产品合同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相互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定此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注:xxx。

二、打样交货日期:20xx.10.8交货。

三、金额:小写:200.00元。

四、付款方式:交货付款。(注:打样费在批量做成品时返还)。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字后即时生效。

六、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此基础上签定补允协议。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乙方代表(签):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产品合同

(一)__单位(甲方)委托__(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规格单位供应单位代销数量包装每件重量备注现货每季可供数。

(二)上列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

委托代销协议书。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附则: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鉴证机关__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__月。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开户银行:____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帐号:____。

电报挂号:____电报挂号: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____年__月__日。

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

在本_____有效期内,由于被_____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_____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_____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_____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_____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_____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_____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_____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八)_____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_____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_____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_____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_____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_____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被_____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四、被_____人义务。

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三)_____期满后,被_____人应将_____期间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的总值书面通知本公司,作为计算实际_____费的依据。实际_____费若高于预收_____费,被_____人补充其差额,反之,若预收_____费高于实际_____费,本公司退还其差额,但实际_____费不得低于所规定的最低_____费。

(四)一旦发生本_____单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_____人或其代表应:

3.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五)若在某一_____产品或商品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_____产品或商品时,被_____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于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_____人自行承担。

五、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_____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_____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_____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_____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_____的实质性内容,则本_____单无效。

(三)风险变更_____期间,被_____人若生产、出售某种新产品或_____产品的化学成份有所变动,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据本公司的要求,缴纳应增加的_____费,否则本_____将不扩展承保该产品。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_____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被_____人丧失_____利益;。

2.承保风险扩大。

本_____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_____人本_____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_____费。

(四)保单注销。

被_____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_____单,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_____人注销本_____单。对本_____单已生效期间的_____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_____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_____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_____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_____人将丧失其在本_____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_____人负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七)重复_____。

本_____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_____存在,不论是否由被_____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_____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_____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_____人,被_____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_____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争议处理。

被_____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_____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_________项解决:(1)向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2)向法院提出诉讼。

六、特别条款。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_____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_____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

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的总值书面通知本公司,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实际保险费若高于预收保险费,被保险人补充其差额,反之,若预收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本公司退还其差额,但实际保险费不得低于所规定的最低保险费。

本公司有权在保险期内的任何时候,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一定期限内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总值的数据。本公司还有权派员检查被保险人的有关帐册或记录并核实上述数据。

(四)一旦发生本保险单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

3.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五)若在某一保险产品或商品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产品或商品时,被保险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于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五、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三)风险变更。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若生产、出售某种新产品或保险产品的化学成份有所变动,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据本公司的要求,缴纳应增加的保险费,否则本保险将不扩展承保该产品。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2.承保风险扩大。

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四)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时,将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在该项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七)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项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法院提出诉讼。

六、特别条款。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

产品合同

甲方:

乙方:

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欲购买乙方生产的 型 数量 台,购买价格 元。

运输方式

2、甲方确认产品无误后,方能将购货款汇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太平洋卡上,乙方开户行:

帐号:

交通银行太平洋卡号: 持卡人:

农行卡号: 持卡人:

3、乙方应该将检验合格的产品及时、准确地提交给甲方,并遵守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承诺(该条款详见《质量保证书》),甲方应及时将所需货款汇至乙方指定的帐号上。

4、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诺不将该产品用于非法的盗版活动。

5、本合同 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6、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顺利实施,如出现问题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7、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准。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产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部分产品订单转让等有关事宜,经充分、有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将尚未完成的订单(详见附件一未完成订单清单及价款、附件二全部未完成订单复印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将上述订单之原件全部移交乙方(原件形式可以包括签字盖章文本或者传真文本),乙方应同时出具相应的收据。

1、乙方自收到甲方移交的全部订单原件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乙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由甲方指定。

1、订单仍以甲方名义向第三方履行,甲方并应代为收受第三方支付的上述订单项下货款。

2、乙方应按照订单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3、甲方应及时足额将代为收取的货款转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因受让上述订单所获取的甲方客户信息、技术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善尽保密义务:

1、任何时候乙方均不得自行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与上述订单项下客户联系,或向第三方泄密。

2、任何时候乙方均不得自行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技术资料,或向第三方泄密。

1、乙方逾期支付订单转让价款的,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以代为收取的订单项下货款抵扣转让价款及违约金;如逾期付款达一个月以上的,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本合同项下订单转让总价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逾期转付订单项下货款,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1、不可抗力: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情况的,不属于甲、乙方违约,双方均应善尽通知义务,避免损失扩大。

2、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法定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附件一:未完成订单清单及价款;

附件二全部未完成订单复印件。

产品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条件

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

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

福建省

三、代理期限为 1 年,即自 20xx 年 10月 01 日起至 20xx年 09 月 30 日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26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价格:

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 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

付首批进货额 %的定金。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个月内,第三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

六、结算及运输: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

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 /女士)电话: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7.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

7.3、乙方自进货之日起90日内可调换20%的产品,所要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内容物完整,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调货,调换产品所产生的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注:参加活动产品、特价产品、特殊支持产品不设调换)

八、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保证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它单位供货。如有发现违规行为甲方需向乙方赔偿乙方首批进货金额的全款作为违约金,如情节严重乙方拥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2、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共同承担打击代理区域内市场窜货问题。如有发现外区窜货至乙方所代理的区域,甲方有义务出面进行解决。否则乙方将根据乙方当地加盟店的3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及按照加盟店正常加盟折扣3.5折所得利润×甲方实际解决问题的时间所得金额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3、乙方可以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护理项目,乙方可在甲方的允许下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产品,如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仍然销售,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其所有损失。同时甲方必须严格杜绝甲方产品在网络上的销售,如有发生乙方顾客持有甲方网络销售的产品及有顾客因甲方产品网络销售所产生的退款及退货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其产品及项目的3倍赔偿!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实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4、甲方有义务参加乙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5、甲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调价。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如有纠纷可在双方进行调解磋商,如不能解决可在双任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货款指定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

浅析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

在当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产品世界中。据悉,每个人每天要接受1000条以上的广告信息,当然,这些广告的目的只是为了让渡产品。我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构建了我国产品法律体系。但是,这些法律并没有严格界定瑕疵和缺陷的定义,也没有正式提出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的概念。但是这些用语在学理上是存在的,由于这些概念名称的相似,容易引起一些混淆。本文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产品相关责任制度的研究,重点区分了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之间的区别。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同时结合了相关案例,深入分析了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的区别。本文对完善产品相关责任制度也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在展开对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区别的探讨之前,我们有必要对本课题研究过程中所涉及的一些基本概念进行严格的界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本课题很顺利地展开。这些基本概念主要有瑕疵、产品瑕疵责任、缺陷、产品缺陷责任四个,具体见以下的论述。

1.产品瑕疵概念。

瑕疵的概念是产品瑕疵责任的核心部分,但是对于瑕疵的概念存在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之分。最初立法者们只偏重主观标准或客观标准中的一种,但后来则倾向于两者的同时适用。

如在德国民法典第459条中规定的瑕疵,在该条两款中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瑕疵形式:一种是“物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担保其物在风险转移时,无灭失或者减少其价值,或者其通常效用或者合同预定的效用的瑕疵”;第二种是“出卖人所保证的品质”,对于出卖人违反品质保证而使物具有瑕疵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请求因不履行而造成的损害赔偿。在第一种情况下,瑕疵是买卖物本身的一个特征,其通过客观的,独立于合同当事人所约定的标准加以衡量,第二种标准则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表述为“出卖人所保证的品质”。

我们可以参照一下我国立法关于瑕疵的表述。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第2款有“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的表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瑕疵”则有着更广的外延,该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障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我国《合同法》第169条、第191条、第370条和第417条均有“瑕疵”这一用语。但是遗憾的是,我国立法并没有给出确切的关于瑕疵的定义。这一方面是由于立法者的谨慎造成的,但是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瑕疵这一概念本身的复杂性。

笔者认为,对于瑕疵的定义可以参考德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合主客观标准。

综合以上论述,我们应该从契约法的角度去理解瑕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瑕疵可以表述为: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在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等方面存在不合格的状况。

以上我们详细论述了瑕疵的定义,认为瑕疵不能仅仅从客观的标准来理解,对于瑕疵也不能设立一个通常的标准,因为不同的产品需求者对于产品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产品瑕疵责任在罗马法上就有所发端,罗马法就规定,买受人可因物的瑕疵而提起“撤销诉”或“减价诉”。()这一法律传统被西方各国继受,在我国法律上也有所体现。产品瑕疵责任的概念离不开对瑕疵的理解。根据上述对于瑕疵概念的研究,我们可以知道产品瑕疵责任的本质属于民事责任,可以表述为:产品瑕疵责任是指由于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在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等方面存在不合格的状况而产生的合同责任。

1.产品缺陷概念。

我们经常谈到产品存在缺陷,可是到底什么是缺陷呢?综观欧美主要国家的立法,都把缺陷定义为“不合理的危险”或者“缺乏合理的安全性”。我国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可见,我国立法也把缺陷定义为“不合理的危险”。这一定义是一个弹性较大的定义,主要原因在于产品多种多样,各类产品的性能和功能也不尽相同,不能把产品缺陷或者危险作出一个统一的标准来。按照各国的立法,法官在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方面的自由裁量权是比较大的。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4条将产品缺陷规定为“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判断“产品缺陷”有两个标准,第一个标准是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但不合理危险这一用词本身便具有较强的模糊性,在实际操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规定产品缺陷是指“产品不能够提供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性”。

《美国侵权法重述》第402a将缺陷定义为“对使用者或者消费者或其财产有不合理危险的缺陷状态”。对于“不合理危险”,美国学者和司法实践倾向于定为“一种在产品离开卖方到达直接消费者时无法预期的不合理危险”。

产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乙方所有商场在销售的商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甲、乙双方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商品质量法规和宁波市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工程操作规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供给乙方的所有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出现《浙江省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六条情况(详见附表一)之一时,乙方将立即停止甲方所有商品在乙方的销售、冻结甲方在乙方的所有货款,在甲方承担乙方所有损失(包括乙方信誉损失赔偿金_______-_____万元)后对甲方的所有商品作永久的清场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乙方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甲方供给乙方的商品必须经过乙方商品行政部质量认证,经认证通过后方可进行业务洽谈,甲方同意乙方的未付货款中有_____元可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发生质量事件时可以扣除。如甲方采取套用条码等弄虚作假的手段,未经乙方认证通过擅自进场销售,无论商品质量合格与否,乙方将立即清场该商品,甲方同意赔偿给乙方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_____-_____元,擅自进场销售商品符合本协议第一条情况时,按第一条处理。

三、乙方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向甲方索取与商品质量有关的证件,甲方应主动出具有效证件,其中食品应由生产企业出具每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件或企业内部检测报告(按有关部门要求对部分敏感食品要求出具每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下同)。如甲方出具的证件系伪造或虚假的,乙方按上述第二条规定处理;甲方出具的证件到期前要及时更换新的有效证件,如甲方证件到期,经乙方书面催促一次仍未按书面催促书约定时间将有效证件送达乙方,乙方有权暂停支付甲方货款,直至甲方送达;甲方未及时出具食品每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企业内部检测报告,乙方有权代为送检,代为送检和检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乙方代为送检的费用为检测费用的1-2倍。

四、因甲方无意过失造成商品质量问题(详见附表二)时,甲方同意立即改进过失,承担乙方对顾客处理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给乙方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_____-_____元。

五、甲方主观故意造成商品质量问题(详见附表三)时,甲方同意该商品清场,承担乙方对顾客处理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给乙方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_____-_____元。

六、甲方同意按本协议应付乙方的赔偿金、费用以及一切损失支出,无需甲方确认,乙方可在甲方的商品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乙方应付甲方的货款中扣除,乙方应给甲方书面通知书和正式收款收据,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和正式收款收据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应缴乙方的商品质量保证金。

七、因甲方质量管理工作富有成效,连续三年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将对甲方商品进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认证,优先进场。

八、因甲方商品质量好,深受顾客、消协和有关部门欢迎,给乙方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和企业信誉,乙方将给予甲方包括商品免费进场、突出陈列以及返还甲方商品保证金_____-_____倍的奖励。

九、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商品购销合同(包括购销协议、采购备忘录等,下同)附件,如与商品购销合同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间均有效。

附表(略)

甲方(盖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浅析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

从19世纪末期开始,随着科技的发展,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过程高度精密化和复杂化,在丰富人们生活的同时,产品信息偏离消费者的情况加剧,危险程度也随之提高。加之,一些制造商为了赚取利润,粗制滥造,产品缺陷造成消费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案件也不断增多。产品流通领域的产销多层化、产品的国际化更使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复杂,使消费者对产品的识别和选购发生困难。消费者的地位开始恶化,产品责任问题日渐成为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

在现代产品责任普遍适用严格责任的条件下,产品责任法已经发展到有缺陷即有责任,无缺陷即无责任的阶段。产品缺陷是承担产品责任的基础,更是产品责任法的核心。产品责任法的核心在于对“缺陷”一词的解释和定义,因为缺陷是任何权利要求的基础。鉴于这一至关重要性,法学家们对解释缺陷问题较之对产品责任法上的任何其他问题都更费尽心计、绞尽脑汁。综合各国对产品缺陷的立法来看,将产品缺陷界定为“不合理危险”或“不能提供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无论其称谓如何,但基本含义是相同的,无实质上的差别,即都指缺乏合理的安全性。在产品缺陷的形态中,有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警示缺陷等,而通过充分的警告或一套使用说明提请使用者注意产品的固有的潜在危险或缺陷的问题是产品责任法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警告指示(警示)缺陷的含义和判断因素。

所谓警告指示(警示)缺陷,是指生产者疏于以适当方式向消费者说明产品在使用方法及危险防止方面应予注意的事项,因而导致产品发生危险。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通过充分的警告或一套使用说明提请使用者注意产品的固有的潜在危险或缺陷的问题是产品责任法的'一个重要方面。许多涉及产品责任的索赔都集中于此。强调警告将继续成为严格责任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有设计缺陷问题的普遍的解决方法是警告提防它。通常,警示具有两方面的基本作用:(1)告知消费者“知道危险的权利”。产品中所存在的危险(风险),是消费者判断决定购买该产品的考虑因素之一,惟有产品的功效人于该产品危险的预防费用和该产品的价格时,消费者才会决定购买该产品从而在交易中得到净期收益。(2)使消费者在使用该产品时知道如何避免危险的发生,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因此,警示既作为一项交易的前提要件,又是避免因设计原因而造成的额外风险的必要弥补手段,对它的充分性要求应当是十分严格的。

在英美产品责任法的判例中,未能提出警示的过失责任仅仅在制造商知悉或理应了解到危险的情况下才存在。而从科技的角度对尚不能发现的产品缺陷去追究产品制造者的警示缺陷则是荒谬的。因为危险对制造商而言是不可知悉的,这与风险抗辩的道理相同。所以,警示缺陷在某种意义上是严格责任与过失责任相似。只不过严格责任下考虑的是产品的本身而过失责任下考察的是制造人的行为。

美国的瓦克维尔工程有限公司诉bdh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案是警示缺陷的经典案例。案情是被告向瓦克维尔提供了一种装在玻璃安瓶里的瓶上标有“有害蒸汽”的化学药剂。供应商并不知道该化学药剂遇水后会产生强烈反应。一位科学家在做试验时意外地将安瓶掉在水池里引起爆炸导致了该科学家死亡并给原告的工厂造成了巨大损失。法院裁决制造商负有过失责任,因为他未能提供该化学药剂的危险性的充分的警告,而上述危险性已在相关的科学杂志中指出,因而是理应知悉的,法院追究了制造商侵权和合同两种责任。即使该化学药剂的危险性尚属不可知悉,根据严格责任的规定,被告仍应负责。在实务中,判断是否存在警示缺陷应考虑下列因素:

1.警示的时间和警示的对象。

[1][2][3][4]。

产品合同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地点:

一、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利互惠,有诚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就双方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二、要求、执行技术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按国家相应法律标准执行。

三、交货地点、方式、运输、装卸费用负担:甲方货场交货,装卸费、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提货时必须给甲方支付货款。

五、违约责任:一经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合同解除的条件: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约定预付货款;

2、甲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乙双方协议一致,可解除合同。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 裁定解决。

八、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产品合同

_________食品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禽畜产品买卖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数量:_________。(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按照通常标准。)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合同范本《禽畜产品买卖合同》。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部分的___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对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调整。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经有关机构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