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案例18篇)

时间:2023-11-15 15:22:21 作者:书香墨 优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案例18篇)

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问题,从而提高我们的学习和工作能力。接下来是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在写作时参考。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0日前向有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景。

(二)有关部门在下一季度15日内,应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景。

(三)有关部门应当每季度总结本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向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下级部门通报工作情景,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一)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予以公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3日内进行公示。

(二)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应及时将本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管理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告。原则上,市级有关部门每半年公告一次,县级有关部门每季度公告一次。

(三)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理解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

第九条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各级有关部门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机构和职责人,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职责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景,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善度,督促企业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并彻底消除。

(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应向督办单位提出复产验收申请。理解申请的部门应当在10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对责令停产整改的企业或责令停止使用的大型设施设备核查验收合格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掉。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各级有关部门应及时摘牌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账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按照《晋城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要求办理。

第十一条各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都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职责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按照《晋城市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将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二条、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公司举报。公司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四条、结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公司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五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或者停止作业,对难以暂停或停产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公司领导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早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在贯彻集团公司安全方针的同时,参照其它大型洗煤厂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排查制度。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在洗选过程中,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的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

第一条、 职责权限

按照“分工不同、权利不同、责任不同”的原则,洗煤厂厂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副厂长对厂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第二条、 事故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系指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1、a级:难度大,厂部自行解决不了的,须集团公司解

决的隐患;

2、b级: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厂部解决的隐患;

3、c级:难度不大,由班组即可解决的隐患。

第三条、事故隐患确认与上报

1、厂内在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大检查,确认隐患等级。按事故级别、类别上报。

2、厂部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级别、类别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监部。

3、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天都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隐瞒不报事故隐患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

1、隐患的整改贯彻必须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厂长全面负责,分管副厂长组织各车间、班组进行隐患整改,必须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验收落实”的五落实原则。

2、事故隐患确认后,通知隐患所在班组限期整改,直至彻底整改解决。

第五条、事故隐患管理

按统一报表的形式归档备查。

第六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

第七条、因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在事故调查时,确认事故责任人。

第八条、为强化安全管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提出各类隐患的预防和排查制度。各班组在生产过程中或处理安全问题时执行。

为了贯彻落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我公司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搅拌站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周期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公司领导、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等不定期检查,并形成记录。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芝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我公司每月应各做一次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公司办、安全员、部门负责人等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内容涵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技术操作等。

五、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对风险性较大工程风险评估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5、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8、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六、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七、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 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 公司办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 公司办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经理,由经理负责协调解决;经理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公司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厅局或政府报告。

4、 公司办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上报

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逐条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所在单位、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减产情况等详细登记、记录。

5、 办公室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项目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6、 对事故隐患未履行职责,不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公司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结合公司情况,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极端天气多发季节的值班和检查,及时沟通和掌握安全隐患治理活动进展和动态趋势,推动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开展实施。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新安县诚金混凝土有限公司

风电事故隐患排查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风电产业的迅猛发展,风电事故也时有发生,给现场人员和设备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风险和经济损失。为此,近年来风电行业狠抓隐患排查,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本文将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分享一些风电事故隐患排查心得体会。

一、重视前期检查。

在风电新建工程开始之前,我们应该尽可能地预测风电设备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多方面的前期检查和评估。合理的前期检查可以帮助我们找到隐患,避免后期进行风电安全维护和隐患排查所带来的更高成本。在实践过程中,我注意到一些检查方法不可少,包括现场勘查、技术问询、资料审查、实验试验等。这些方法有助于我们清晰地了解需求,并帮助我们确认是否达到行业标准和安全规范,为风电设备正常运行提供坚实的后盾。

二、暴露问题最好不要遮盖。

在我的工作过程中,我曾接手过一些隐患排查工作。有时我们发现存在问题,但出于某些原因(比如缺乏维修资金和技能),我们选择了遮盖隐患。不久之后,这个遮盖起来的问题成为一个更严重的事故,并导致更高的成本和威胁。因此,我们必须明确一点,这样遮盖问题不会使问题消失,它们只会在之后成为更大的隐患,带来更大的安全风险和经济风险。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让它暴露在表面,尽快定位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排除隐患。

三、建立规范的检查流程。

在风电事故隐患排查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检查流程。建立流程不仅是排查隐患的基础,也有助于节约成本。首先,我们需要把全流程统一下来,包括检查对象、检查标准、检查工具和检查人员。这样我们会感到更有条理,更方便于前后对比,同时对问题也会更容易更快捕获。其次我们可以通过建立规范文档或规程来标准化检查步骤和操作流程。这样,能有效地规避风险和误操作,降低出现事故的概率。

四、定期排查是不可缺少的。

风电设备执行周期性维护也是排查事故隐患不可缺少的部分。维护周期的不同也会影响发现隐患的有效率。一般来说,设备维护周期越短,检查次数也就越多,反之亦然。通过定期维护,我们可以发现风电设备的问题并及时解决,降低风电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我们还需要建立设备档案,对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检查,有助于了解所有设备的维修情况、问题以及维修方案。

五、坚守安全起点。

作为风电工作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安全规范,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此外,我们需要积极参加各种事故演习和培训,以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每个人都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使命,要清楚了解设备、工作流程和现场环境。相信这样就能为风电事故的排查和管理,做出自己的积极贡献。

总之,风电事故隐患排查需要我们的集体努力,只有重视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流程,才能有效的提高风电设备的安全性。尽管在排查隐患的过程中会遇到诸多的困难,但是我们依然要坚持抓好安全监管,时刻保持警觉,才能为风电事故的发生提前做好预防和应对。

风电事故隐患排查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风电事故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风电场的运营安全问题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如何对风电站中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成了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

在风电站运营期间,我们发现许多事故都是由于一些小问题累积而成。因此,针对风电站中存在的隐患,对其进行及时排查和改进,显得尤为重要。针对风电站在安全运行中存在的5大问题进行隐患排查,即:风机的锋利度、轮毂速度、发电机部件、布局设计、并网操作。

三、风机锋利度的排查。

在风机安装的过程中,需要对叶片进行摆放调整。风机锋利磨损严重的情况下,会对风机叶片产生极大的影响,进而对风电机组的安全运行带来威胁。因此,对于风机锋利度的排查尤为重要,不仅可以保障机组的长期运行,同时也可以保证机组效力的提高。

四、轮毂速度的排查。

高速旋转的轮毂必须保证其运转平稳、无异响,否则会出现危险性。很多事故的根源往往是由于轮毂运转发生异响或轮毂几何特性的偏差引起的。因此,对于轮毂速度的排查尤为重要,不仅可以避免机组出现异响,还可以防止机组的长期损坏。

五、发电机部件的排查。

风电机组的核心部件——发电机,是风电机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运行中,如果发电机部件发现故障,就会严重影响机组的运行和使用。因此,对于发电机部件的排查需要十分严谨,发现隐患需要及时处理,这样才能保证风电机组的安全运行。

六、布局设计的排查。

风电机组的设计也是直接影响安全运行的因素之一。因此,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风电机组的设备布局情况。对于过于集中化布局或者空间占用比较大的位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以避免产生潜在危险,加强风电场的安全保障。

七、并网操作的排查。

并网是风电场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但是如果并网操作不小心,也会引发安全问题。要保证风力发电机组的并网稳定,就需要严格遵守并网操作规程,加强对高温、高压、电磁干扰等异常情况的掌握与对策。

八、结语。

对于风电发展来说,安全始终是最重要的。只有保证风电机组的安全运行,才能发挥其经济、环保、可持续的作用。因此,对于风电站的安全隐患排查,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对风电事故隐患排查的重视,不断优化风电站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方式,把我国风电产业做得安全可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加强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的有效办法。

三、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四、矿井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一)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二)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六、安监处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综合管理,并将其纳入到安全信息管理中,按规定组织好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掌握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情况。安监处每月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1次,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和划分等级,并及时向集团公司、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或有关领导提交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意见。

七、安监处要加强对安全信息工作的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筛选、归类,签发c级事故隐患整改单,参加b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制定,并组织相关部门对a级事故隐患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报。

八、安监处要掌握事故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进度和完成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九、安监处要认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查处的问题及时制定方案下发隐患单位限期整改,处理不了的隐患要提交主管领导或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坚决防止因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和矛盾上交而贻误问题隐患的处理时机,酿成事故。凡因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十、安监处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定期将事故隐患上报安监局。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市、县有关部门应当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地方人民政府。

(二)市、县有关部门对企业上报和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账,对企业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职责人等有关情景资料备案。

(三)市、县有关部门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负责人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由本部门挂牌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对于涉及公共安全或需要协调多个部门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市、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召开会议,提出由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并指定职责部门跟踪督促整改。

(四)市、县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杭州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对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重大隐患治理给予指导、帮助。

(九)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重大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上报申请市政府、省政府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级以上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协调和督查工作。

(十)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十一)安全隐患按危险程度和整改难度可分为三级: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十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按规定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班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排查,车间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

(十三)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应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抽查,对存在的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应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

(十四)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或督查。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治理的主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治理。一般隐患应立整立改,及时消除隐患;较大隐患应成立专项治理小组,限期治理;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六)重大隐患治理原则上实施三级挂牌督办治理,即采取“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市交通主管部门”三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七)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成立以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重大隐患治理小组,组织专家组评估,制订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内容:

1、治理期限和目标;。

2、治理措施;。

3、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及经费和物资保障;。

4、应急救援预案。

(十八)对已明确的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治方案,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治理。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工作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日常生活和所从事的各种活动中,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因此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是公众教育,也是世纪教育。学校安全档案的.管理也必须加强,实行制度化管理。

二、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及归档备查。

三、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编码装订归档。

四、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五、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六、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七、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八、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九、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十、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十一、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建设定期检查制度,把安全隐患排查作为主要资料,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改等工作。隐患排查领导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隐患排查领导组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应当立即组织相关职责人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同时对隐患和整改状况进行登记建档。发现重大隐患,矿主要负责人要立即组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重大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包括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措施、经费、物资、人员、时限和应急预案等资料,要做到整改职责、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一般隐患由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负责人,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五、整改隐患的班组在进行隐患整改时,应采取严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文档为doc格式。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xxx风电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xxx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x风电场、x局安监〔20xx〕461号文件《水电x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或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都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发现一般事故隐患,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应立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台帐,按月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四、项目部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快报表,上报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并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经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总工组织工程技术部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七、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向项目部所属部室班组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分局安全部门报告。

八、因治理隐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有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九、项目部应建立并落实从第一责任人到各级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使用资金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专款专用。

十一、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项目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十二、安全环保部每季、每年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表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十三、项目部在工程分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承包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四、项目部所属班组、部室应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环保部和有关部门的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十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十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每月25日组织对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重点施工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七、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纳入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标。对重大事故隐患不上报或隐瞒不报,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的责任人,将进行制度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冬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全面排查治理一批事故隐患,依法整治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问责一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全面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2023年元旦春节、全省“两会”、全国“两会”等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教育、旅游、民爆、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以及近期省外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全省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本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不分阶段、不分环节,坚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

(一)消防领域。重点排查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养老机构、定点救治医院、方舱医院和集中隔离点等涉疫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及“多合一”、出租房等火灾隐患;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违章搭建彩钢板,违规动火电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秦岭区域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纠治乡村民宿、村居民自建房违规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

(二)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突出安全隐患;桥梁路面结冰、长大陡坡等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非法载人、酒驾、醉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和打击“黑包车”“黑客车”“黑校车”等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情况;“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客运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整治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房屋建筑和市政、水利、电力、公路、铁路、桥隧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冬季施工现场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措施落实及恶劣天气施工组织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四)煤矿领域。重点排查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风险辨识情况、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情况;常态化开展隐蔽治灾因素普查情况,防范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火灾、空区大面积悬顶等重大灾害情况;重点整治采掘接续紧张、超定员、假图纸、假密闭等“五假五超”情况;安全培训专项整治开展、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驻矿安监员配备及履职情况;市县盯守包保煤矿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上级矿业公司向保供煤矿派驻工作组情况;严厉打击长停煤矿明停暗开、昼停夜开及盗采煤炭资源等情况。

(五)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排查地下矿山井下通风、排水、提升作业和火工品储存、使用管理,以及防中毒窒息、防火灾、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冬季运输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尾矿库超设计坝高排放、未进行坝体稳定性评估、干滩长度小于设计规定、冬季未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冰下放矿作业等情况;动电、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六)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企业重大危险源等关键要害部位和冬防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动火、高处、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规范管理情况;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安全风险防控情况;停产企业危化品储存罐区、库房的安全管理情况;醇基燃料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危化品运输和危废安全管理情况;石油天然气开采井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工贸领域。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易燃易爆物品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储存等规定执行情况;外来施工队伍的监管情况;冬季粉尘防爆、煤气、检维修、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

(八)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排查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管道安全运行监测,推进违章占压处置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工作情况;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及报警装置安装和运营等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天然气门站贮配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等设施设备定期检验制度落实,以及电器、消防和喷淋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情况;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具经营门店销售的燃气具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质量情况;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执法情况。

(九)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排查供气供暖锅炉、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和压力容器,以及学校、医院、车站、大型商超、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滑雪场客运索道、物流园区场(厂)车、起重机械及承压类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十)特殊作业领域。突出动焊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和设备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重点排查整治安全技术及岗位人员培训情况,特殊作业涉及的焊工、电工、吊装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特殊作业所需的防护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特殊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辨识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特殊作业审批、作业前安全交底、作业完成后签字验收等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教育、旅游、民爆、烟花爆竹、渔业船舶、水路交通、农业机械、军工、民航、城市供暖、油气管道、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一)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省有关部门要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

(二)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地要组织交叉检查,每周调度企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各地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坚持严格执法与警示提醒相结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坚决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失信企业。针对事故多发、问题多发的领域和地区,点对点下发警示、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的具体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细化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现场督办机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和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把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主动查改,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全面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台账,彻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确保每一项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整改,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中央驻陕和省属国有企业集团,要对所属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列出本次重点排查整治的企业清单、重大隐患清单;所属单位重大隐患全部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包保,建立包保台账,逐项监督整改落实;集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分别带领检查组,采取所属单位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单位、工作场所、车间班组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隐患整改,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不积极的要追究责任。各市级政府、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集团要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办。

(三)严格执法,全面督促隐患整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要求,在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实行整改销号。要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重大突出火灾隐患、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危险化学品“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防诱发重特大事故。

(四)强化警示,进一步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专刊,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等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期间,各地要集中曝光2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和典型案例;要对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五)加大督导,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着力落实县、乡镇(街办)集中排查整治活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要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在集中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隐患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排查统计企业各类隐患,摸清现存隐患底数;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培育安全理念、保证安全投入、强化教育培训、严惩“三违”现象、落实安全职责、制订隐患治理计划等综合性措施,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大力推进安全健康环保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隐患登记、隐患评估、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全面提高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提高公司领导及员工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特建立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成 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安全员: xx(兼)

职责:负责推动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履行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调动各部门排查治理隐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各类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治理。

(二)责任人员:

组 长: xx

成 员: xx、xx、xx、xx、xx、xx

职责:负责布置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行业专家组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导组,检查并通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三、排查治理范围

公司的生产区域、后勤保障区域、机修间、配电房、员工生活区、材料仓库等。

四、排查治理内容

(一)、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三)、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和各部门安全教育情况。

施。

(五)、主要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有效。

(六)、设备的使用管理及安全生产状况。

(七)、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已发生的各类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了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五、排查治理的时段和方法

(一)、第一时段(1月-4月):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启动阶段。

1、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排查治理内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

2、认真抓好商砼产品的安全生产,切实消除危险品存储及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安排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第二时段(4月-5月):公司组织检查或抽查公司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部门切实抓好隐患治理。

(三)、第三时段(5月-9月):围绕生产任务紧,又系雷天季节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各部门针对这一时期雷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事故灾难。

2、5月-9月:各部门要按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档案;及时上报公司行政部。

(四)第四时段(10月-12月):围绕四季度生产任务紧张和冬季气候特点,深化隐患治理工作,总结隐患排查成果及经验。

1、加强以防冻裂、防静电、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盗窃、防质量事故为重点的“六防”管理,巩固隐患治理效果,严防四季度因抢产量而出现违章作业现象。

2、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总结隐患治理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及时向地方安监部门反映问题,积极配合安监部门组织的排查工作。

(二)、力戒形式、务求实效。隐患治理要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各部门必须编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报送公司行政部(统计报表中“一般隐患”,是指危险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在以后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治理,且已经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对不报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力而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狠抓治理,不留死角。每个部门对查出的隐患要进行全

面治理,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订隐患治理计划,落实隐患治理的责任人员、资金、时间和措施,确保查出的隐患全面受控,不留“盲点”。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消除和减弱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险和危害,特制订本方案。

一、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各单位、部门要以安全检查制度为基础,建立公司综合检查、领导带队重点检查和上路安全检查等分级分类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及时将整改情况应记入档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二、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处于正常安全运行状况;

2、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3、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4、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6、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作业行为;

8、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9、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

10、各类事故隐患;

11、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三、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

检查形式分为:定期检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

(一)定期检查

1、如春季、夏季、冬季检查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前安全检查以防火、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有领导带队,安机科参加,相关部门配合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状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二)专项检查

根据安机科提出的意见,对各类专项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自身的生产和现场特点,进行本单位特色的专项检查。

(三)日常检查

1、所有岗位都要对本单位内、设备及人员等安全状况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危及人员安全及健康的违章作业和现象,都有权立即停止其作业或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直至整改结束。

四、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

1、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及情况都必须认真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或上报,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公司安机科。

3、检查需做到边检查、边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并限期整改。隐患整改必须做到“三定”,并在整改完成后接受安机科的复检,对拒绝整改、整改不力或推诿扯皮的单位、部门,安机科以专题会议或文件进行通报并提出处罚意见。

五、经费和物资

1、治理隐患所需经费直接由分管安全副经理通知财务科拨付;

2、如治理所需经费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 ,由公司经理批复;

3、财务科应无条件确保治理经费及时拨付。

六、机构和人员

1、隐患治理切实落实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为治理主体;

2、隐患所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隐患治理第一责任人;

3、安机科负责隐患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七、时限和要求

2、治理时限自接到通知,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隐患治理工作与安全责任制挂钩,实行年终一票否决权。

二0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为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践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督查、重实效”的要求,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集团公司及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制订《池州杰达青阳公交有限公司》。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二、活动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领导小组组长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情况进行通报、研究,探讨、布置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和整改期限,按照“五落实”原则和“零容忍”要求,严格督促整改到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督查各部门科室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日常安全检查情况。

(二)加强对驾驶员管理力度。

严把驾驶员录用关,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应聘条件、考核录用;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宣传,做好“五不二确保”,提高行车安全意识;落实车辆动态监管责任,对发现的超速超员等违章违规行为及时纠正、登记存档并加强后期持续监管;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清理违法记分,对严重违规违纪的驾驶员进行约谈、安全教育、处理并记录。

(三)加强车辆安全检查。

通过日常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等手段,对车辆的油、电、气路和安全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排除,保证车辆安全标志标识及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配备配置齐全、有效,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记录台账。

(四)继续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管。

落实监控岗位责任制度,保证“车在动、人在看”。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纠正车辆超速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车辆交通违法定期查询并及时抄告。定期对gps北斗监控管理系统及终端设备进行维护检测,及时修理维护故障设备,保证对运行车辆的实时监控。

(五)加强对驾驶员、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强化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逃生技能培训和应急消防演练,熟练操作车上安全设施设备;持续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对乘客携带的不明液体、固体等物品要有警觉意识,严格盘查询问,严防“三品”上车。

(六)维修公司要加强对车辆安全维修维护。严把车辆维修质量关,对公交车辆做到优先修理、及时维修,确保维修质量,详细做好车辆维修记录,实行维修人员负责制;严格实行车辆“三检”、维修出厂签发《合格证》制度,谁签发、谁负责;同时装、制配车间要密切配合检验工作,做到漏检不漏修,确保车辆出厂的方向、制动、传动等关键部位安全技术状况良好。通过班组例会等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三、行动安排

根据集团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时间安排,行动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阶段。

(一)9月10日前将本行动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安全部。

(二)2015年9月至2017年9月为排查治理阶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每期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汇总、梳理,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和整改期限,按照“五落实”原则和“零容忍”要求,严格督促整改到位。

(三)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并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部。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公司安全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组织下,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责任分工,广泛动员,迅速行动。

(二)扎实推进,严格治理。

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与日常安全工作计划结合实施,建立安全隐患登记治理台账并通过“回头看”检查等方式,做到“零容忍”。

(三)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保障能力。

健全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并切实执行,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实现安全工作的“五落实、五到位”。

(四)做好宣传发动,及时报送信息。

通过宣传栏、安全教育会议等,宣传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内容,按季度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书面小结以及上季度排查出重大隐患登记表(《综合监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一同报公司安全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乡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错判、防瞒报)。

二、隐患排查的内容:一是道路交通隐患的排查。二建设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三是用电线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四是火源隐患排查。五是民爆物品的隐患排查。六是食品卫生安全的隐患排查。七是农机具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八是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做到“三个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持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坚持与科技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并突出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

五、对查出的隐患应逐一登记建档,分类进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改,重点监控,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报告。对因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建立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在节假日确定值班人员,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安排监管人员立即查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七、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反应、果断应对、依法处置。要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每个月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时研究和制定有关防范措施,部署阶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整治内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及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开展期间,进一步完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安全生产隐患的产生。

十、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一)时间: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二)方式:按照政府统揽、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分类督导、四不两直、综合治理的方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全覆盖、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

组长:唐荣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兴利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统筹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成员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

针对夏季特点,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第三战役与安全度汛紧密相结合,重点突出九个方面安全整治,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尾矿库、排土场、桥梁、隧道、边坡等重点部位的防洪抗汛。

1.非煤矿山生产和电厂灰坝安全整治。安监、国土、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力度,重点深入开展违规违章作业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和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加强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供配电、支护和排水等各系统运行管理,抓好防中毒、防水害、防高坠和防冒顶、防坍塌、防垮坝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加强“六大系统”维护运行,坚决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和设备,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监督露天矿山规范开采、排土场边坡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建代采、未批先建、关闭后死灰复燃和习惯性“三违”等行为。结合汛期特点,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和汛期安全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对尾矿库排洪截洪设施、干滩长度、最小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观测的检查,全面排查整治3处尾矿库的隐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安监、工信、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管理,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防火、防雷、防汛、防暑、防爆、防泄漏、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检维修作业及停产、复工安全管理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执行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有毒有害气体应急器材和设备配备情况、泄漏现场处置预案培训和演练情况;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整治情况,使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和使用培训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查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及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执行情况;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和处置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交通、交警、教育、旅游、农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部署,以山区道路、隧道、旅游线路、通乡公路等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客运班车、旅游包车专项检查和道路管控,坚决打击车辆、驾驶员无资质非法营运。全面开展驾驶员安全承诺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五不两确保”要求。加强汛期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巡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消防、民政、商务、工信、住建、人防办、教育、卫生、文化、城管、粮食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和民政部专项部署,以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粮食仓储场所、地下商业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5.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住建、市场监督、城管、水务、消防等部门结合建设项目复工和夏季施工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依法打击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

6.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交通、水务、农业局等部门结合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特点,按照牡丹江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牡政办发〔〕24号)的要求,各负其责,履职尽责,确保安全。

7.地下空间安全整治。人防、公安、消防、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以地下空间内的商场、旅馆、餐饮、休闲娱乐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地下空间所有权人(单位)和使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防火、防雨(洪)水倒灌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8.夏季旅游安全整治。旅游、水务、市场监督、城管、商务局、交通、交警、消防、气象等部门针对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特点,以旅游交通安全、涉水旅游安全、特种旅游活动和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旅游安全。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市政府安委办制定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结合辖区、行业以及夏季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努力做到检查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第二战役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进行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闭合,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第三战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分级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隐患整治的措施、时限、责任部门等,提高隐患整治实效。

(三)进一步对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第三战役期间,市政府安委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采取临机抽查的方式,将督查组检查结果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检查结果进行对比,对于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限期不整改的隐患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同时追究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责任。

(四)加强信息情况报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具体要求:一是于7月16日前报第三战役实施方案;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23日前上报附表和阶段总结;三是于9月20日前报工作总结、附表和检查记录。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为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工整改,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治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而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公司、项目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对生产运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生产安全部负责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管理。

第五条各分公司、项目部要鼓励、发动全体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第六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治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对存在比较突出的事故隐患可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七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自己不能治理的事故隐患,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安全有关部门及领导。对于涉及技术性比较强的特殊工序、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还需同时上报技术质量部。

第八条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内部承包协议书强化管理,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公司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排查,项目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排查,项目部安全员每日对施工现场巡查。

第九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对查处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对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下达“环境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做到“三定、一验收”。

第三章奖惩第十条各级责任人未认真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未建立事故隐患台账,给予单位负责人300——500元罚款;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未做到“三定、一验收”的,给予单位负责人500——1000元罚款。

第十二条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给予单位负责人100——300元处罚,由此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处100——300元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将根据情况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和管理,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实现本质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检测1、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安全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管理程序》对分公司生活办公区域、施工现场的安全因素进行识别、评价,把评价出的“重大安全因素”列为重大危险源。

2、分公司对项目部上报的“安全因素调查表”、“重大安全因素清单”进行审查,并要有审查记录。

3、每年年底,各分公司把本公司范围内(包括分公司和项目部)的重大安全因素汇总、调整,报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

4、生产安全部根据各分公司上报的“重大安全因素清单”,进行分析汇总,确定集团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安全因素清单”。

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1、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根据集团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安全因素清单”,编写年度集团公司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2、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年度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结合分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安全因素清单”,编写本公司年度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3、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特点,根据分公司审批的本工程“重大安全因素清单”,结合分公司年度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写本工程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分公司审批。

4、分公司、项目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应急预案演练。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分公司负责督促、检查项目部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

5、项目部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完善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的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6、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7、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部应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8、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项目部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9、项目部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和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10、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物体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的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11、项目部应将重大危险源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12、安全管理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部位作业进行旁站管理。对在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环境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13、分公司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项目部要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

14、分公司每月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组织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参加检查人员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一、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1、安全设施搭设完毕后,先由搭设班组自检。自检合格后,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搭设负责人、使用负责人等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2、在使用过程中,使用班组每天班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在班前安全教育会上强调使用注意事项。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反映,对于存在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须经项目部组织整改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3、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恶劣天气等组织专项检查。

4、因作业需要临时变动安全设施时,作业班组必须申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同意并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采取临时措施后,方可变动安全设施。作业完毕后,安全设施须及时恢复。

二、设备的管理、检修和维护1、设备的大、中、小修,由各分公司每年年底制定大修计划和中小修计划,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批,然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2、分公司根据审批的大中小修计划,每月下达设备中小修计划给维修车间,维修车间根据维修计划落实好检修任务并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3、对于老化、报废的低值易耗设备,班组上报车间,由车间统一报到分公司,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鉴定同意报废后,由分管经理批准方能更换。

4、对于老化、报废的固定资产设备,由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进行鉴定,每年年底经分公司经理、集团公司进行鉴定后方能报废。

5、分公司应建立设备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分公司的设备要逐台登记建卡,做到数量准确,技术资料完备,编号、型号、原值、制造厂、购进时间等添写齐全、清楚。

6、每个检修项目都应落实到专人负责,每个参加检修人员都要明确检修任务、内容。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在安全基础上完成检修任务。

7、每次检修完毕后,维修人员、维修班长都要在设备检修合格证上签字确认。维修班长要定期召开设备检修。

总结。

会,总结经验和教训。

8、设备操作工按规定对润滑点及润滑部位进行加油检查。主要检查易松动部件及部位和安全防护及操作系统。

9、随时观察和掌握设备转运状况,保持设备清洁良好的工作状况,保证设备在工作中不发生故障。

10、下班前清扫擦拭设备外部及工作场地,整理清点。如工器具和附件,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1、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清扫检查调正各润滑系统及润滑部位,按要求填加润滑油或润滑脂。

12、设备检修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13、检修地点,要有良好的照明,不允许在黑暗、光线不足的地方作业。

14、停车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在配电箱或柜处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5、学徒工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工作,徒工出事故,师傅要负责。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