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范文(14篇)

时间:2023-11-30 05:26:36 作者:紫薇儿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可以提前预估风险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预防措施。以下是一些工作方案的实例,希望能为大家在实际工作中提供一些启示。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坚决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的指示精神,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集镇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的要求,全面改善集镇市容秩序,提升集镇品位,努力营造稽东集镇“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集镇环境,决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集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大规模、全方位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力争在短时间内解决一批环境整治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集镇管理的难点顽症,让广大居民感受到整治前后集镇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镇容镇貌的显著改观。

为努力提升集镇市容环境质量,对集镇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吊乱挂、乱搭乱建、乱倒垃圾、无序停车等影响集镇环境秩序,降低集镇品位的现象和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改善稽东镇的.集镇形象。

为了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成立以朱力望同志为组长,孟雁凤同志为副组长,孙法中、蒋志君、胡倡华、蒋海江、余叶娟同志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小组,主要负责人员调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蒋海江同志兼任。

整治时间:7月20日-8月31日。

(一)宣传发动(7月20日—7月31日)。

通过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开展舆论宣传,使广大集镇居民积极支持整治活动,动员群众人任参与,为整治活动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整治(8月1日—8月12日)。

第一阶段(8月1日—5日):乱搭乱建专项整治。集镇部分经营户私自搭建钢棚、竹棚等构建物如果严重影响交通和镇容镇貌,在舆论宣传、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基础上,还未自行整改的,将进行统一整治。

第二阶段(8月5日—10日):集镇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这一阶段针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巷规范”的原则,会同工商、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第三阶段(8月10日—8月15日):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主要针对集镇居民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现象进行整治,保持集镇路面卫生整治、干净。

(三)巩固提高(8月15日—8月31日)。

整治后,侧重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

1、加强协调,落实责任。要提高对本次整治活动的认识,强化作风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要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要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沿街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做好门前整治工作。

2、落实管理,提高成效。对集镇道路要严格按县级街容达标路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把开展集镇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活动同平时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工作,确保整治突击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以乱搭乱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要结合本次整治,不断总结解决城市管理难点问题的新经验、新方法,研究和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集镇环境秩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乡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乡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责任制度。并将全乡10个村1个社区分成两大片区、四个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确保各个时间节点的工作推动。

乡党委、政府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广播、标语、展板等载体以及印发倡议书等宣传资料,普及农村垃圾治理和卫生常识。截至目前,全乡共计发送手机短信3000条次,广播宣传10余次,制作宣传展板40余处,悬挂横幅7处,张贴标语100余幅,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利用农闲时间,采取入户交流、读诵顺口溜等方式加强农户家庭和个人的宣传教育,并做到治理宣传单、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书上墙100%。

一是加快垃圾收集硬件建设。乡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村社实地踩点,合理规划垃圾池布设,科学引导各村自主实施垃圾池建设。充分利用村级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等资金,对原有垃圾池进行维修整治,新建垃圾分类池和收集池81个,新购垃圾桶70个、垃圾运输车1辆,引导农户自备垃圾筐1200余个。二是注重清扫保洁队伍建设。在保持社区4名清扫保洁员的基础上,以村组为单位选用有公益事业心的村民57名充实保洁力量。建立保洁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管理。

乡与村(社区)、驻乡单位签定治理目标责任书,与社区居民签定“门前五包”责任书、与村社居民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将治理责任层层落实分解到户、到单位,同时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督查,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借力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有利契机,探索农村垃圾治理以公司为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有效提升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效率。

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省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x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xx-2022年)》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及城市品质提升契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习惯养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政府引导作用,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并带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全民参与体系,引领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倡导低碳生活、源头减量,形成全镇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先行,循序渐进。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分类范围由公共机构、示范片区和物业小区推广到全镇各区域,以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倒逼前段分类,实现全链条发展。

3、全程分类,协同高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匹配、协同高效的垃圾处置系统。

4、因地制宜,全力推进。综合考虑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进度要求和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工作目标。

根据市有关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切合我镇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具体如下:

20xx年,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片区建设,重点开展“1+1”示范片区,即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能力;集中力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同步加大有害垃圾收集力度,实现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3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xx年,继续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8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2年,全面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覆盖。

(一)强化示范带动,建立分类覆盖体系。

1、建设“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

3、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垃圾分类。

4、建设全链条垃圾分类体系。

(二)完善设施配套,建设全程分类体系。

根据市相关工作指引,我镇实行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分别对应蓝色、绿色、红色、黑色分类标志颜色。制定、宣传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推进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投放比例。根据示范片区进度,推进示范片区和各物业小区“楼层撤桶”“收集点改造”及“定时定点投放”,合理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习惯,科学设置投放时间及定时、误时投放,做好入户宣传,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推行“桶车同色”“标志明显”分类运输。

1、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通过电话预约、定时回收等模式,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环卫承包企业对辖区内的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分类收运至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统一由市城管局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定期前往有害垃圾临时存点进行收运处理,同时,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台账。

2、建设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结合“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将香芒西路南五街垃圾中转站改造成首个分散式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站,通过配置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实现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由有资质的环保处理公司安排标识厨余垃圾专车、专人对示范片区产生的厨余垃圾收运至指定收集站处理,建立厨余垃圾回收统计台账。

3、建设完善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4、建设完善大件垃圾和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

20xx年底前,合理设置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其中,各村(社区)设置一个50-100平方米的集中投放点,同时配备消防设备、标识牌和应急用水等。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服务,向社会公众公布预约上门收集的联系方式(不向市民另行收费)。建设一个处理能力不少于x吨/日的大件垃圾破碎场,率先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管理办衔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加废旧家具无偿领用、慈善捐赠、二手交易、翻新再生等内容,促进循环再利用。

(三)推动习惯养成,建设全民参与体系。

1、开展现场引导。

2、开展宣传发动。

3、组织教育培训。

4、开展志愿活动。

5、促进源头减量。

推行简朴的生活方式,倡导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源头减量、光盘行动等;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引导生产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商品的包装设计,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循环使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绿色包装材料,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引导消费者使用可反复循环使用的环保袋。

建立“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推动各行各业开展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各自制定落实相应台账、方案和宣传、督导等工作。

精管办:负责统筹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分局:负责建立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及非法倾倒生活垃圾等行为。

党政办、机关事务中心、督查室:负责督促党政机关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每月垃圾分类数据台账,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协助镇垃圾分类办公室对各公共机构、各单位、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

财政分局:负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保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宣教文体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媒体宣传引导、舆论氛围宣传营造工作,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和文明行为。

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业务指导,制定教育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落实所管范围内的教育机构实行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垃圾分类国民教育和社会实践,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强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培养。

农林水务局:负责协助制定我镇农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推进农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等工作。

房管所:制定物业管理行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小区楼层撤桶、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分类定点定时投放工作、落实住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和示范考范畴。

供销社、再生资源办、商务局: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秩序;支持行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向村(社区)延伸,增强可回收物交售的便捷性,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制定促进企业源头垃圾减量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医院、社卫中心(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的分流分类管理。

交通分局:负责制定全镇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单位在车站、公交站等交通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及宣传引导工作。

妇联、团镇委:负责制定志愿者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义工、妇女儿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企业工委:结合我镇实际,利用每月主题党日等时机,广泛搭建“垃圾分类党员先行”主题党会、党课等实践载体,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知识、比服务、比贡献)活动,有效发动和组织党员参与进来。要将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纳入积分制入党考核范围,督促入党积极分子践行垃圾分类要求,承担相关任务。

旅游办:负责制定旅游行业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全镇旅游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景区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引导游客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企业对暂时不利用或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分类存放,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住房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新建或改建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的配套建设。

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提供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用地政策指引,配合项目单位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规划管理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专项规划与法定规划的衔接,以及相关设施的用地规划审批工作。

司法分局:负责参与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网格管理中心: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出租屋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市政公司:负责协助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

邮政分局:负责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定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垃圾分类台账,投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一)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按照《xx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九条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需建立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配套和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

各村(社区)负责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工作方案并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辖区内铺开的步骤和范围,成立辖区内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组织辖区内各村小组、居民小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村民、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居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交运、建立分类台账。

房管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或约定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住宅小区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由自管单位负责;无物业管理或单位自行管理的,由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负责。

(一)坚持党建引领。

加强党建引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号召广大党员同志带头践行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参与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考评,建立垃圾分类党员联系包户制度,深入群众开展入户宣传引导,形成垃圾分类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按照镇政府事权划分,财政分局要会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加大垃圾分类资金投入,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情况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入力度,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创新投资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回收利用。

(三)强化考核机制。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纳入政府年度重点督导任务。制定x镇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核标准,由垃圾分类引导员定期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或通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基层扎实有效开展。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范文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方案“方案",即案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前呈现的方法,即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市政府《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彻底解决农村垃圾收集转运问题,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继续推进实施农村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坚持户定点、屯收集、运营企业转运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鼓励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重点村屯全部使用环保桶并聘请保洁员,保洁员工资列入市财政预算。

(二)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账,实施治理工作月报和季查制度,每年年底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建立起生活垃圾清理和环卫保洁长效机制。

(一)全力推进垃圾处理一体化。

在各村屯配置保洁员(由当地村民构成)负责将村屯内的生活垃圾运送到环保收集桶中,再由吊装垃圾车将所有进入环保收集桶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压缩、转运到垃圾终端处理厂。

(二)建章立制,规范乡镇保洁员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质量。

对现存垃圾收集存在的情况进行梳理,清理不能正常履职的保洁员,使保洁员队伍职业化,提高服务水平和薪资。建立管理制度,包含乡镇工作人员、企业、保洁员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各个方面流畅沟通、完美衔接。让保洁员了解本职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保证项目能够正常运行。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状:目前存在垃圾不入环保桶、环保桶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垃圾质量混杂、桶台管理不到位、农户对生活垃圾概念模糊,建筑垃圾、树枝、泥土等随意丢入环保桶中。保洁员作用发挥不好,保洁员工作缺乏积极性,生产出的垃圾未能及时入桶。部分保洁员的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差不能正常履职。针对以上问题,采取工作措施如下:

(一)规范管理保洁队伍。组织指导村屯选择出有责任心的保洁员,合理制定工资标准,明确保洁员职责,细化保洁员管理的范围。建立保洁员考核制度,推行绩效考核制度,精简保洁员人数,来提高保洁员工资,激发工作积极性,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管护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标准,基本原则是:1.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保洁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保洁员长期性特点。2.以勤为先,注重实绩。把村屯环境卫生放在首位,注重时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3.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保洁员全身心投入到卫生保洁工作中,引导保洁员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和以屯为家的思想。4.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一两个村屯开展试点。1.了解村屯现有保洁员将自身工作范围扩大到其他村屯。2.将现有的保洁员队伍整合,去除年龄大的和年龄小的以及没有工作能力和工作干的不够好的,争取缩减到原来人数的三分之一。3.根据往年保洁员工资发放的时间,选择一个时间节点开始执行。4.制定相关规则进行督导。

(二)加强监管力度。城建办作为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各个工作环节的情况,社区、村屯遇到的困难要协助解决,督查环保桶的实际使用情况,做好监督、督导、协调工作,对出现问题的部门也要进行通报。对各社区、村屯转运企业垃圾收运情况实行周督察、月考核和年总评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三)加大宣传范围。城建办牵头,联合社区、村屯、清运企业,在农闲时到村里进行宣传关于农村垃圾分类和正确使用环保桶,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知识,着力提高辖区内群众的环境卫生保护意识,让农户认识到处理生活垃圾的重要性。使农户从被动执行生活垃圾处理到主动和提醒别人去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具体宣传方式:1.在各个村委会公示栏粘贴宣传海报、各村悬挂标语、向村民发放关于如何处理生活垃圾的手册。2.培训村干部学习处理生活垃圾的知识后,由村干部回到各自村屯向村民讲解如何处理垃圾。3.由城建办牵头,组织乡镇工作人员到生活垃圾处理不好的村屯进行政策宣讲。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村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具体实施,重点落实好各责任区党员、村民组长、等监督管理人员和保洁员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奖惩措施,量化目标任务,把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镇、村要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进行动员部署,要按照方案要求,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责任,确保每个村屯保洁到位、监管得力,严禁形式化、走过场。

(三)多措并举,形成常态。各村要结合实际,把握重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机制,特别是落实好广大农户“门前三包”“卫生评比”工作责任制,通过“卫生村”“卫生户”的评选、挂牌激发农户兴趣,努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广大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快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环卫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体系,实现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城乡环境。

建立与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环卫管理体系和环卫服务体系,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推进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程,实现垃圾从以简易填埋和简易焚烧为主的处置方式逐步向卫生填埋和带有烟气处理设备的焚烧处置方式过渡,使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一)建立环境卫生网络管理机制。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运行监管,保证其正常有序运转,县城区内生活垃圾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清运,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每1.5万人配备1辆清运车辆的标准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按每75人配备1个垃圾箱的标准配备垃圾箱,按每300人配备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每天保洁人员将各户门口垃圾定时收集运送到村内的垃圾箱,由乡镇(街道)清运车辆进行收集并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或乡镇(街道)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广饶街道、乐安街道、大王镇、稻庄镇、李鹊镇、花官镇辖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可焚烧的固体垃圾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丁庄镇、大码头镇、陈官乡辖区内产生的各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

(二)建立运行资金保障机制。

县财政承担全县垃圾清运车辆、垃圾箱购置费用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各乡镇(街道)承担辖区内的垃圾清运费、保洁人员工资、垃圾箱和清运车辆维修维护费、自建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费等费用。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专项经费,保障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三)建立考核机制。

县政府将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的年度综合考核。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全力抓好辖区内村—庄(社区)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5日)。

放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社会氛围。

(二)准备及试运行阶段(3月6日至3月25日)。

1.统一采购垃圾集中清运车辆及垃圾箱并配发到各乡镇(道),各乡镇(街道)、村(居)按标准配齐保洁人员及垃圾集中清运车辆驾驶员。

2.县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安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运行前初步验收,确保其达到运行条件。

3.各乡镇(街道)成立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管理运行制度;对政府(办事处)驻地及辖区内所有村庄(社区)和道路两侧的垃圾进行集中清运。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准备及试运行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确保3月31日前全部验收合格。

(四)运行管理阶段。

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全面运行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行月检查、月调度、月考核,月考核结果及时报县政府,每月考核结果累计计分,作为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广饶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加强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形式、不间断地宣传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逐步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层级责任制,将任务层层细化、量化、指标化,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村卫生保洁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落实农户门前屋后保洁的各项制度;各保洁员要按照标准要求及时清扫、按时清运,确保农村卫生环境整洁,无垃圾污染。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义新农村需要,清除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六边”现象,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收运,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按照“服务中心,因地制宜,立足长效,集约利用”的原则,围绕《xx市关于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逐步实现“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运作模式,进一步规范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重点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向农村延伸,环境监管向农村覆盖,环保投入向农村倾斜,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每个自然村至少设置一个垃圾堆放点,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垃圾集中点;做到及时、规范处理现有垃圾;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村容镇貌整洁卫生。

1、镇村一体、科学规划。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我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镇各部门协同专项整治规划,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内容、重点区域、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一是发挥农村群众建设洁净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镇村要通过宣传发动,典型带动,组织推动,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自觉承担房前屋后的卫生整治保洁,自觉参与村庄环境的综合整治。二是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各村委会是辖区范围垃圾收集清运的责任主体,要负责引导村民将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处理,对可利用或可自然分解的垃圾尽可能采用生态循环方式处理;严禁将工业生产垃圾倒入生活垃圾箱中。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并将垃圾运至垃圾集中点;村垃圾堆放点和集中点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保持垃圾堆放点和集中点不产生异味,不滋生蚊蝇,对周围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

3、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为切实加强领导,镇已成立了三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辖区生活垃圾处理清运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整合力量。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各自责任;通过各种形式加大环境保护、生态文化的宣传力度;通过村规民约、卫生条例、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倡导,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各村要积极采取多渠道融集资金,要按照“谁投入、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费用四级负担的方式解决,即市财政按各村委会农村户籍人口每人每年补助2元(以公安部门统计的人口为准),镇按各村委会的农村户籍人口1000人以下1000元/年,1000-1500人的1500元/年,1500人以上20xx元,村民每户每月缴交卫生费1元(由村委会自行收取),各村委会原则上负担1500元,如不足部分村委会还需负担。(注:三溪村委会负责除镇区外的6个村小组垃圾清运)。同时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村委会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村规民约、当地乡贤捐赠和企业资助,确保经费到位。(资金配给详见附表)。

1、建立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健全长效运作机制。各村要加快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建设,村庄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建立固定的清扫保洁队伍,并应有必要的垃圾收集工具和垃圾转运车辆,可采取“户前三包”、村规民约和专业保洁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起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机制。各村保洁人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保障垃圾收集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农户负责自家庭院及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送到本村的垃圾收集点。

3、积极探索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各村要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无机物含量少的特点,积极推行有机物就地堆肥、沼气池建设及改厨改厕相结合。

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击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把长效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工作纳入村委会重点工作,各村委会要建立村级卫生保洁人员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对本村垃圾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和督促。同时,由镇人大、财会、城建等相关部门组成巡查组,每季度末对每个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评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对垃圾能及时收集清运且没人投诉的村委会,镇政府按本方案规定满额发放应该拨付的资金给该村委会;对垃圾不能及时收集清运且投诉严重的村委会,每发现一次在镇政府下拨工作经费中扣罚200元,扣完为止。

为认真贯彻落实《曹庄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生活垃圾日清日洁,确保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专项工作方案。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组织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现曹庄镇镇域内的“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从治理农村“脏、乱、差”入手,重点清理“五堆”,推行垃圾桶、清运车和垃圾中转站“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环卫保洁经费纳入村集体支出,按照平均每人每天不低于0.3公斤的垃圾处理量,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具体任务:

1、镇驻地采取市场化方式成立环卫保洁公司,保洁人员按驻地人口数量的2%-3%的比例进行配备,负责驻地道路、绿化带、广场等日常清扫保洁。

2、各村居要成立专门保洁队伍,按照全村常住人口1.5%-2%的比例配备专业保洁员,配备专业保洁员,具体负责街巷清扫、垃圾收集和垃圾桶的管护等工作。

3、机制建设。各村街要将环卫保洁经费纳入村集体预算,建立完善环卫保洁制度,加强对村环卫保洁人员的管理、监督、考核,落实好“户集、村收、镇运、镇处理”的镇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实行集中倾倒,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4、设施维护。各村街要认真抓好生活垃圾清运车及生活垃圾收集桶的管护,确保环卫设施正常运行;要及时与镇环卫部门清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协议,做好协议的执行落实;各村居要按每20户—30户合理设置一组或一个密闭式塑料垃圾桶。

5、管理成效。各村街无“三堆”现象;镇村生活垃圾要及时压缩、清运到县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不长时间积存生活垃圾;村内道路两侧、房前屋后无积存垃圾;河溪及村内沟渠、池塘、水库等无明显漂浮垃圾;无柴堆、粪堆、垃圾堆、杂物堆、煤土堆等,无建筑材料占道;村居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到镇街驻地中转,无乱扔乱倒等随意处置现象,完成每人每天0.3公斤生活垃圾收集压缩任务。

为进一步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环境整治中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特成立曹庄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2、完善保洁人员队伍,确保公共场所、公厕、市场街道、公路沿线无生活垃圾堆积,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做好镇域内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管理与维护工作。

4、建立健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形成垃圾清运处理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义新农村需要,清除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六边”现象,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收运,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按照“服务中心,因地制宜,立足长效,集约利用”的原则,围绕《xx市关于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的》的部署和要求,逐步实现“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运作模式,进一步规范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重点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向农村延伸,环境监管向农村覆盖,环保投入向农村倾斜,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每个自然村至少设置一个垃圾堆放点,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垃圾集中点;做到及时、规范处理现有垃圾;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村容镇貌整洁卫生。

1、镇村一体、科学规划。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我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镇各部门协同专项整治规划,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内容、重点区域、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一是发挥农村群众建设洁净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镇村要通过宣传发动,典型带动,组织推动,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自觉承担房前屋后的卫生整治保洁,自觉参与村庄环境的综合整治。二是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各村委会是辖区范围垃圾收集清运的责任主体,要负责引导村民将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处理,对可利用或可自然分解的垃圾尽可能采用生态循环方式处理;严禁将工业生产垃圾倒入生活垃圾箱中。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并将垃圾运至垃圾集中点;村垃圾堆放点和集中点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保持垃圾堆放点和集中点不产生异味,不滋生蚊蝇,对周围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

3、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为切实加强领导,镇已成立了三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辖区生活垃圾处理清运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整合力量。细化,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各自责任;通过各种形式加大环境保护、生态文化的宣传力度;通过村规民约、卫生、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倡导,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各村要积极采取多渠道融集资金,要按照“谁投入、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费用四级负担的方式解决,即市财政按各村委会农村户籍人口每人每年补助2元(以公安部门统计的人口为准),镇按各村委会的农村户籍人口1000人以下1000元/年,1000-1500人的1500元/年,1500人以上2000元,村民每户每月缴交卫生费1元(由村委会自行收取),各村委会原则上负担1500元,如不足部分村委会还需负担。(注:三溪村委会负责除镇区外的6个村小组垃圾清运)。同时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村委会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村规民约、当地乡贤捐赠和企业资助,确保经费到位。(资金配给详见附表)。

1、建立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健全长效运作机制。各村要加快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建设,村庄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建立固定的清扫保洁队伍,并应有必要的垃圾收集工具和垃圾转运车辆,可采取“户前三包”、村规民约和专业保洁相结合的,建立起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机制。各村保洁人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保障垃圾收集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农户负责自家庭院及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送到本村的垃圾收集点。

3、积极探索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各村要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无机物含量少的特点,积极推行有机物就地堆肥、沼气池建设及改厨改厕相结合。

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击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把长效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工作纳入村委会重点工作,各村委会要建立村级卫生保洁人员管理、考核,加强对本村垃圾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和督促。同时,由镇人大、财会、城建等相关部门组成巡查组,每季度末对每个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评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对垃圾能及时收集清运且没人投诉的村委会,镇政府按本方案满额发放应该拨付的资金给该村委会;对垃圾不能及时收集清运且投诉严重的村委会,每发现一次在镇政府下拨工作经费中扣罚200元,扣完为止。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管理,妥善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按照“方便群众、便于运转、生态环保”的原则,结合镇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户分类、村监管、镇收集、县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集中开展生活垃圾清运行动,清除卫生死角,规范处理存量垃圾;建立属地管理责任机制,实行镇政府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确保各村专人负责,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一)垃圾分类。

各村要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收集的重要意义,引导村民对生活垃圾和非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自备垃圾袋或垃圾桶盛装垃圾,存放于农户自家院内,生活垃圾日常不出户。

(二)集中清运。

各片垃圾清运员按规定路线,定时、定点上门将农户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转到指定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工作中,必须按社逐户清运到位,并督促农户将垃圾分类装车,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等不符合中转站收集要求的垃圾不得入车,不得洒漏污染路面。垃圾中转站倾倒垃圾时,要严格遵守中转站相关规定,照章操作。各村要督促垃圾清运员逐户收集,督促农户按要求分类收集,并按时投入车内。

(三)人员配备。

根据我镇实际共需聘用7名垃圾清运员,垃圾清运员要求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能够按时完成垃圾清运任务。镇政府负责购买垃圾清运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方保险,用工合同由镇政府与清运员统一签订,工资由镇政府统一发放,全额工资为1300元/月,依每月考勤情况支付工资。

(四)路线安排。

本着方便沿线各村社垃圾收集运送的目的,将全镇33个村、246个生产合作社划分为7个片区,合理安排垃圾收集清运路线、日程及车辆(详见附件:垃圾转运路线及日程安排表),对全镇所有收集清运路线上的生产合作社每周收集1次垃圾。垃圾收集车经过试运行,到达各社、农户的时间形成相对固定时间点,相互不耽误时间,确保所有农户垃圾按时清运。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镇、村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司法所所长、城管中队中队长赵建锋同志任组长,副镇长李光耀、李祯年二同志任副组长,罗普业、刘生武、曾令泽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生活垃圾转运车辆统筹调配、垃圾清运员管理考勤及其他相关事务性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村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农户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引导、垃圾清运员工作情况的监督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意识。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群众、人大代表要带头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为广大群众起示范带头作用,树立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榜样。要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列入乡规民约中,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时尚的生活方式。要积极组织开展评星亮丑等活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三)强化考勤管理。

要切实加强垃圾清运员日常管理,督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冬春季上午8:30到岗、夏秋季上午7:30到岗,在车辆定点停放处签到,检查好车辆后,按照工作安排表确定的村社开展工作;工作完成后,清运员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并由村干部在工作日志上签字确认,算为整天出勤;当天清运工作结束后,将车辆在固定地点有序停放,按要求签字交接后方可下班。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听从镇上统一调度。严格执行工作考勤制度,实行工资发放与日常出勤、考勤挂钩,不得无故缺席、脱岗。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要爱护清运车辆,经常清洗检修车辆,保持车辆干净整洁、正常运行,不得野蛮清运,人为损坏车辆。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从严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曹庄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生活垃圾日清日洁,确保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专项工作方案。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组织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现曹庄镇镇域内的“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从治理农村“脏、乱、差”入手,重点清理“五堆”,推行垃圾桶、清运车和垃圾中转站“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环卫保洁经费纳入村集体支出,按照平均每人每天不低于0.3公斤的垃圾处理量,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具体任务:

1、镇驻地采取市场化方式成立环卫保洁公司,保洁人员按驻地人口数量的2%-3%的比例进行配备,负责驻地道路、绿化带、广场等日常清扫保洁。

2、各村居要成立专门保洁队伍,按照全村常住人口1.5%-2%的比例配备专业保洁员,配备专业保洁员,具体负责街巷清扫、垃圾收集和垃圾桶的管护等工作。

3、机制建设。各村街要将环卫保洁经费纳入村集体预算,建立完善环卫保洁制度,加强对村环卫保洁人员的管理、监督、考核,落实好“户集、村收、镇运、镇处理”的镇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实行集中倾倒,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4、设施维护。各村街要认真抓好生活垃圾清运车及生活垃圾收集桶的管护,确保环卫设施正常运行;要及时与镇环卫部门清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协议,做好协议的执行落实;各村居要按每20户—30户合理设置一组或一个密闭式塑料垃圾桶。

5、管理成效。各村街无“三堆”现象;镇村生活垃圾要及时压缩、清运到县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不长时间积存生活垃圾;村内道路两侧、房前屋后无积存垃圾;河溪及村内沟渠、池塘、水库等无明显漂浮垃圾;无柴堆、粪堆、垃圾堆、杂物堆、煤土堆等,无建筑材料占道;村居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到镇街驻地中转,无乱扔乱倒等随意处置现象,完成每人每天0.3公斤生活垃圾收集压缩任务。

为进一步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环境整治中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特成立曹庄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2、完善保洁人员队伍,确保公共场所、公厕、市场街道、公路沿线无生活垃圾堆积,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做好镇域内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管理与维护工作。

4、建立健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形成垃圾清运处理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集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市政府《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彻底解决农村垃圾收集转运问题,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继续推进实施农村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坚持户定点、屯收集、运营企业转运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鼓励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重点村屯全部使用环保桶并聘请保洁员,保洁员工资列入市财政预算。

(二)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账,实施治理工作月报和季查制度,每年年底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建立起生活垃圾清理和环卫保洁长效机制。

(一)全力推进垃圾处理一体化。

在各村屯配置保洁员(由当地村民构成)负责将村屯内的生活垃圾运送到环保收集桶中,再由吊装垃圾车将所有进入环保收集桶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压缩、转运到垃圾终端处理厂。

(二)建章立制,规范乡镇保洁员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质量。

对现存垃圾收集存在的情况进行梳理,清理不能正常履职的保洁员,使保洁员队伍职业化,提高服务水平和薪资。建立管理制度,包含乡镇工作人员、企业、保洁员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各个方面流畅沟通、完美衔接。让保洁员了解本职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保证项目能够正常运行。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状:目前存在垃圾不入环保桶、环保桶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垃圾质量混杂、桶台管理不到位、农户对生活垃圾概念模糊,建筑垃圾、树枝、泥土等随意丢入环保桶中。保洁员作用发挥不好,保洁员工作缺乏积极性,生产出的垃圾未能及时入桶。部分保洁员的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差不能正常履职。针对以上问题,采取工作措施如下:

(一)规范管理保洁队伍。组织指导村屯选择出有责任心的保洁员,合理制定工资标准,明确保洁员职责,细化保洁员管理的范围。建立保洁员考核制度,推行绩效考核制度,精简保洁员人数,来提高保洁员工资,激发工作积极性,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管护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标准,基本原则是:1.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保洁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保洁员长期性特点。2.以勤为先,注重实绩。把村屯环境卫生放在首位,注重时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3.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保洁员全身心投入到卫生保洁工作中,引导保洁员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和以屯为家的思想。4.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一两个村屯开展试点。1.了解村屯现有保洁员将自身工作范围扩大到其他村屯。2.将现有的保洁员队伍整合,去除年龄大的和年龄小的以及没有工作能力和工作干的不够好的,争取缩减到原来人数的三分之一。3.根据往年保洁员工资发放的时间,选择一个时间节点开始执行。4.制定相关规则进行督导。

(二)加强监管力度。城建办作为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各个工作环节的情况,社区、村屯遇到的困难要协助解决,督查环保桶的实际使用情况,做好监督、督导、协调工作,对出现问题的部门也要进行通报。对各社区、村屯转运企业垃圾收运情况实行周督察、月考核和年总评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三)加大宣传范围。城建办牵头,联合社区、村屯、清运企业,在农闲时到村里进行宣传关于农村垃圾分类和正确使用环保桶,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知识,着力提高辖区内群众的环境卫生保护意识,让农户认识到处理生活垃圾的重要性。使农户从被动执行生活垃圾处理到主动和提醒别人去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具体宣传方式:1.在各个村委会公示栏粘贴宣传海报、各村悬挂标语、向村民发放关于如何处理生活垃圾的手册。2.培训村干部学习处理生活垃圾的知识后,由村干部回到各自村屯向村民讲解如何处理垃圾。3.由城建办牵头,组织乡镇工作人员到生活垃圾处理不好的村屯进行政策宣讲。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村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具体实施,重点落实好各责任区党员、村民组长、等监督管理人员和保洁员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奖惩措施,量化目标任务,把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镇、村要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进行动员部署,要按照方案要求,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责任,确保每个村屯保洁到位、监管得力,严禁形式化、走过场。

(三)多措并举,形成常态。各村要结合实际,把握重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机制,特别是落实好广大农户“门前三包”“卫生评比”工作责任制,通过“卫生村”“卫生户”的评选、挂牌激发农户兴趣,努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广大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工作方案

20xx年,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能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10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依靠群众。落实办事处主体责任,切实承担农村垃圾治理的职责,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发挥群众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

(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形成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三)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结合乡村规划,编制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建设规划,纳入街道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成果,科学选择适合本地特点的经济适用、简便易行分类处理模式,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

三、主要内容。

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农户源头按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它垃圾)“两分法”进行分类。村街道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干垃圾(其它垃圾)和炉渣建筑垃圾“4+1”分类法进行分类。

1、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和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可回收物投入蓝色垃圾桶。

2、有害垃圾。

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有害垃圾投入红色垃圾收集箱(桶)。

3、湿垃圾。

即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包括食物残渣、菜根、菜叶,动物蹄、角、瓜皮、果屑、蛋壳、鱼鳞、蛋壳、毛发、植物枝干、树叶、杂草、动物尸体、牲畜粪便等废弃物。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投入绿色垃圾桶。

4、干垃圾。

即其它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海鲜贝壳类等废弃物。干垃圾(其它垃圾)投入灰色垃圾桶。

炉渣、陶瓷及渣土、砖瓦等建筑垃圾。不能投入干垃圾(其他垃圾)桶,要单独投放至村委指定的集中堆放点。集中堆放点要设置标识。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要求。

1、农户先按“两分法”即“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它垃圾)”进行源头分类,炉渣、陶瓷及渣土、砖瓦等建筑垃圾单独投放。

2、农户自行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村分类收集点(分类收集房),其中可回收物投入蓝色垃圾桶,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投入绿色垃圾桶,干垃圾(其它垃圾)投入灰色垃圾桶,有害垃圾投入红色垃圾收集箱(桶);或者由村保洁员(或分拣员)负责将垃圾分类收运至村分拣站(分类收集房)。

1、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交售,也可以村或社区集中处理点为单位,与废旧品回收公司合作,及时回收处置。

2、有害垃圾处置。村设立有害垃圾收集箱(点),单独收集存放,集中收运进行统一处置。

3、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处置。采取机器制肥、太阳能沤肥房、微生物发酵和低温热解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就地处理,或运到指定地点进行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理。

4、干垃圾(其它垃圾)处置。按原有垃圾处理体系和模式,进行焚烧、填埋或资源化处理。

5、沙发、床垫、家具等大件垃圾。实行分流收集,拆解、破碎、分类处理。

6、炉渣、陶瓷及渣土、砖瓦等建筑垃圾。以村为单位就地集中处置或进行资源化利用。

(四)设施配备。

垃圾分类收集车。统一配置压缩式垃圾收运车,每个垃圾分类收集车放置2-4个240升的垃圾桶,分别用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收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党建引领,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实施计划、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村社区、站所室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

(二)保障资金投入。建立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一事一议”收取各村垃圾处理费。同时鼓励社会帮扶、捐资助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三)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的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考核督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镇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村社区年终考核。

渝北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2015。

2018。

年)。

2015。

2018。

年)的通知》(渝府办发〔。

2015。

203。

号)精神和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以方便实用、无害处理、造福群众为根本出发点,以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为抓手,以实施生活垃圾清洁工程项目为契机,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健全农村环卫长效保洁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

.分类收集,集中处理。

要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逐步减少分散处理,大力推行集中处理。要根据镇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水平选择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备,逐步完善先进适用的设施设备。有条件的镇街可以试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

2

.政府引导,群众自治。

以政府为主导,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政策法规、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抓好摸底调查、方案制定、监督考核、统筹推进。各镇街、村社要充分发挥群众自治性组织的优势,根据实际情况,尽力调动群众自治的积极性。

3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建立区级、镇街、村社三级管理体制区市政园林局为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统筹推进、指导监督考核,区级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是本区域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出台考核奖惩办法,具体负责本区域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及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区固废运输公司负责按照与镇街签订的委托收运

协议。

开展运输工作,各村社负责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整洁庭院”等行动。

4

.整体推进,树立典型。

全面推进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区分行政村不同类别不同情况,多类多策,同片区、同方案、逐步实施,在强化因地制宜、强调先进实用、突出整体实效的前提下,打造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治理的先进典型,并逐步推广。

90%。

——。

2016。

年底前,完成硬件设备购置并安装到位,完成。

203。

100%。

打造。

1

2

——。

2017。

年底前,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

90%。

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基本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格局。

1

按照。

“户收集、村集中、镇街管理、区运输、区域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镇街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户收集”层面:由村社组织保洁人员负责督促农户将袋装垃圾投放到垃圾桶,负责清洗垃圾桶,并将垃圾清运到村(居)委会指定的垃圾箱体内。“村集中”层面:由村社负责在各村公路沿线上设置一定数量的密闭收集箱体,村社的保洁人员将垃圾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箱体内。“镇街管理”层面:由相关镇街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域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及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区运输”层面:由区固废运输公司按照收运协议将垃圾收集箱运输至垃圾中转站。“区域处理”层面:由区固废运输公司负责将压缩装箱后的生活垃圾用大型运输车辆运往黑石子等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2

.综合治理农村存量生活垃圾。

按照。

“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相关镇街负责,各村社具体实施,重点治理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及国道、省道、县道等道路沿线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时综合考虑存量垃圾多少、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

有关镇街要引导农村居民进行居住院落、田间地头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负责完善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行政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村民实行源头分类投放。

3

.规范配置垃圾收运设施设备。

以垃圾桶、垃圾箱收运模式为主,充分考虑人口聚居程度、道路条件等因素,按每个社配置。

1

2

个垃圾箱、每个垃圾箱配置。

4

6

个垃圾桶、每。

3

5

个村配置。

1

2016。

年底前完成前期手续,

2017。

年年底前建成投用。

4

300。

500。

人配备。

1

名保洁员(不足。

300。

人的村庄设。

1

1

名干部兼任环卫监督员,搞好村(社区)环卫保洁的监管。镇垃圾转运站配备。

1

2

名作业人员。

按照《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施范围包括双龙湖街道、双凤桥街道、仙桃街道、两路街道涉及的相关行政村范围,王家街道、石船镇、洛碛镇、龙兴镇、大湾镇、古路镇、统景镇、大盛镇、木耳镇、兴隆镇、茨竹镇、玉峰山镇所有行政辖区(除开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及交通特别不便地区)。

相关镇街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市、区模式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结合全区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确保目标实现。

1

.全面启动阶段(。

2015。

12。

2016。

3

2015。

12。

月底前,区级相关部门及相关镇街要明确管理机构,落实专业队伍负责此项工作。

2016。

3

月底前,相关镇街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发动、摸底调查、资金落实、工作计划等工作,相关资料报区市政园林局备案,同时全面启动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2

.整体推进阶段(。

2016。

4

2016。

12。

1

2

个镇街农村垃圾治理典范打造。建制镇及所有通公路的村社完成环卫设施设备全覆盖并正常运转,清扫保洁实现全覆盖。

3

.巩固提升阶段(。

2017。

1

2017。

12。

按照。

“通车一个点推进一个收运点”的原则,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管理制度,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全面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4

.总结评估阶段(。

2018。

1

12。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相应机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区政府有关部门抓点促面、督促检查、协调指导,镇街组织落实。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负责制定全区的实施方案、考核奖惩办法,统筹协调推进、指导监督、收集汇总情况及其他日常工作,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相关镇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考核排名。负责结合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协助各部门整合资源,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列为政府投资项目安排。负责落实区级配套资金,落实

“以补促收”资金及迎检考核工作经费,负责全额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一次性投入经费(含垃圾中转站方案设计以及建设等费用),会同区市政园林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对镇街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等,积极支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的选址指导、协调和落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用地的指导、协调和落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指导,在农村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中落实、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配套。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负责农村可利用物资回收管理和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工作。负责推进卫生镇(村)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镇街、村社评审的指标之一。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和运行经费纳入三峡移民后续资金补助范围。负责本区域生活垃圾的保洁、收集和运输及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负责拟定工作计划,制定实施细则,出台本区域考核奖惩办法,确保完成市对区县的考核目标任务;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落实垃圾收运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保障经费;负责将存量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经费、垃圾收运日常运行费用纳入镇街财政预算。负责按照与相关镇街签订的委托收运协议,进行农村生活垃圾的运输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委外宣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卫计委(区爱卫办)、区水利局(区移民局)和相关镇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统筹指挥、综合决策和督查推进。工作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日常工作。相关镇街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抓好整治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相关镇街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区市政园林局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相关镇街定期向区市政园林局报送进度统计情况,年终相关镇街自行申请考核验收,区级相关部门对相关镇街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加强例行检查,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治理进度,协调、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治理进度月报制、季报制、年总结等工作制度。相关镇街每季度向区市政园林局报送进度统计情况,作为年底考核排名依据。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保知识宣传,在政府公众网站、行政审批大厅及办公场所等平台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鼓励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动员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监督。区级、镇街要建立生活垃圾治理运行维护费用保障制度。区财政全额承担农村生活垃圾一次性投入经费(含收运车、箱体、桶等设备采购费用、垃圾中转站建设费用、垃圾设施设备场地硬化费用等);相关镇街承担存量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经费、生活垃圾收运日常运行费用(含清扫保洁人员经费、一次运输费用、环卫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经费)。按以补促收的方式,区财政每年落实

2000。

万元,分等次对相关镇街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补助;每年落实。

100。

万元作为检查考核工作经费(宣传培训,迎检考核等)。

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方案

为切实推动我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价格综合科科长任领导小组组长,xx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年度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乡村环境治理,切实改善乡村环境质量,构建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人文环境,实现全县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治理全覆盖,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发展乡村战略决策部署,以实现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为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全县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建立健全乡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为建设实力、活力、美丽、幸福新,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域覆盖、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县住建局统筹,各乡镇具体落实,各司其职,引导全县群众主动参与治理,形成乡村生活垃圾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标。

以全县乡村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以实现“农户定时投放、乡镇负责清扫并收集运送到垃圾中转站、住建部门压缩后转运到县垃圾处理场、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为总目标,实现乡村道路、街道、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建筑垃圾治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二、运行内容。

(一)覆盖范围。

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覆盖全县12个乡镇178个行政村(城中村除外)的乡村通村道路、主干街道、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广场、学校等公共场所辐射人口35.9万余人。

(二)运行方式。

各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负责本辖区内所有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和转运,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和渣土垃圾治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渣土填埋场,实行渣土就近填埋覆土复绿复耕,渣土填埋场优先选择非耕地,设立地点由乡镇政府选址并报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住建局备案(见附件2)。各乡镇具体的运行方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可以自己组建保洁队伍,也可以购买第三方服务。县城规划区、东镇镇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筑垃圾管理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由星境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承办。

(三)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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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从年度转移支付中按照统计人数每人每年12元的标准自筹保洁经费,用于发放保洁员和集镇环卫工人的工资;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给各乡镇拨付补贴资金,用于车辆油料补贴、人员工伤保险等。

(四)运行标准。

3.车容整洁。农用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小平车等所有垃圾收集清运车辆要保持车容整洁,标志清晰。文明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装卸,无垃圾抛洒滴漏,防止二次污染。垃圾收集转运作业完成后,要保持车走地面干净,垃圾桶干净整洁、摆放规范整齐。

5.垃圾分类。坚持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集中处理的原则,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实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源头分类,对可回收物进行再利用处置,将生活垃圾运送到中转站进行压缩,对有害垃圾特殊处理,对建筑渣土垃圾进行定点填埋,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集中处理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志诚同志担任。

县发改局负责研究相关政策,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做好资金保障。

县审计局负责对乡村垃圾收集体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导,对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严格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定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治理体系管理办法和年度考核标准并具体负责督导、考核。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乡镇做好对田间地头的农业面源垃圾整治与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

县卫健局负责实施推进卫生乡镇(村社)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乡镇(村社)评审的决定性指标。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将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实施监督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将工业固体废物倒入渣土填埋场。

县水务局负责河流(河道)、水库等辖区的垃圾治理监管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城乡超市、饭店、宾馆等营业场所环境卫生监管,定期对营业场所生活垃圾治理实施监管和年度考核。

县教育局负贵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治理,做好学生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教育宣传工作。

县交通局、公路段、林业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负责县域道路、林带的环境卫生治理。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乡村垃圾收集清运体系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垃圾不落地、更美丽”的浓厚氛围,参与日常的检查和督导。

各乡镇政府是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辖区通村道路和村庄内外的卫生保洁,落实农户房前屋后和门前的卫生、秩序、绿化“三包”,做到通村道路两侧、村内街道巷道、闲置宅基地块、村外田间地头干净整洁无死角,负责将树枝、秸秆、地膜、农药瓶等农业面源垃圾运送到乡镇垃圾中转站,严禁发生堆放、焚烧等现象负责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六乱”现象,负责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对村民卫生意识的教育和引导,引导全体群众共建美丽家园。

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负责对垃圾中转站运送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做好薪柴垃圾等无害化焚烧处置。

(二)加强考核督导,层层压实责任。

县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考核督导,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履行好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乡镇政府要将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乡镇长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专职管理。

(三)加强奖惩措施,严格赏罚分明。

县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暗访的形式对各乡镇收运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管考核,实行季度和年度综合考核计分制。对工作成效明显,长效机制运行良好,且计分在80至100分的乡镇评为优秀,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运行费用5至10万元;对工作成效一般,运行基本正常,计分在60至79分的乡镇评为合格;对工作消极怠慢、运行严重滞后,群众反响较差,且计分低于60分的乡镇将进行电视曝光、通报批评,并扣除运行费用3至5万元。

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加快我镇生态镇建设步伐。

(一)源头减少、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减低垃圾处理压力,实现垃圾资源再利用。

(二)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减量应坚持政府整体规划指导, 农户自行分类为主, 农村保洁员分类收集为辅, 鼓励市场参与的原则。

(三)统一规划, 因地制宜原则。村社负责指导实施本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统一管理工作。结合人口 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 性质与情况,因地制宜组织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选择一批环境综合。

整治示范村和优秀村作为试点,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和处理利用,逐步探索和推广符合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利用的工作模式。

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两年成熟运作、三年全面推开”的目标和思路,逐步在全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促进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和减少垃圾排放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设备,从源头减少垃圾量的产生,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最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全面落实。

(一)到 2018年10月底,制定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方案,明确今后三年工作任务和目标,并选取试点村进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二)到 2018年11月底,建成有示范作用的农村垃圾分类试点行政村1个。

(三)到2019年底,完善试点村分类减量设施建设,

初步构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及管理机制。

(四)到 2020 年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行政村不少于4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40%。不断加大农村分类减量设施设备投入,分类收集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产业配套网络及资源回收网络初步建成,节能环保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

全镇农村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主要指农户),均实行分类减量投放收集处置管理。

(一)分类标准。

1.可沤肥垃圾。指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畜禽粪便等。

2.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含纸箱、纸盒等)、金属(铁、铜、铝及制品等)、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废弃家用电器等再生利用价值较高, 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废弃衣物旧鞋、卫生间垃圾、白色垃圾(一次性餐具、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泡沫板)等垃圾。

4.有害垃圾。指废电池、萤光灯管、灯泡、过期药品、农药瓶等对人体健康有害及对环境有危害的垃圾。

5.惰性垃圾。指不定量产生的废弃陶瓷品、建筑垃圾和泥沙砖块碎石土渣等无机惰性垃圾。

(二)分类设施。

根据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需求,完善分类垃圾收集处置过程中的设施配套建设。

1.农户垃圾分类设施。按每户村民配备一组(两桶)的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可沤肥、不可回收垃圾”标识,分别用于存放“可沤肥”和“不可回收垃圾”;“惰性垃圾”由农户自行操作直接用于铺路或在村庄附近的沟壑、废旧水塘等地方填埋;“可回收垃圾”由村民自行分类、存放、出售。农户配置的“两桶”及公共场所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发放。

2.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村小组垃圾收集点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区分“可沤肥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并有遮雨棚,收集点的容量应能满足服务区域垃圾投放需要;垃圾房中应配置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1个,有毒有害垃圾由村民直接投放到集中点的相应容器中。负责垃圾收集点收运的保洁员相应配备1台垃圾收集手推车,用于垃圾分类的收集和运输。

3.生态堆肥池配套。每个自然村建设一个生态堆肥池。

(场),用于就地消纳处理“可沤肥垃圾”及部分垃圾灰土,

沤制成农家肥还田。生态处理池宜设置在离村民住宅300米以上的村头地边,并宜按三格设置,按满足20天以上的垃圾填充量要求确定每格的容量,依次填满沤肥,循环使用。鼓励将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与秸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进行静态堆肥处理,或与畜禽粪便、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沼渣等混合堆肥,亦可混入畜禽粪便, 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生态堆肥池要求布局合理,不污染水源,并具有挡雨功能。纳入城市垃圾分类的区域可以无需建设生态堆肥池。

(三)分类处理。

按地域特点、产业结构、运输成本等特点,实行差异化收运处理模式。我镇交通运输道路平坦,生活垃圾应在就地实施分类减量的基础上,以集中处理为主,纳入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理体系。

(四)分类收运。

行政村收集运输、处理。

1.农户定点分类。村民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进行准确分类。

2.农户定点投放。农户按照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将垃圾定点投放到垃圾分类收集点。其中“可沤肥垃圾”可实行分散处理(喂养家禽家畜等)或统一收集投放到生态堆肥池或就地消化处理,对少量不能分散处理和堆肥还田的,自行投放至村收集点。

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方案范文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结合作业地段实际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费用包括:人工设备费、工具耗材费、工具维修费及垃圾房(池)周边清理费、机械折旧费、劳动保护费、合理利润、税金及依照有关法规涉及的保障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包干。除招标范围更改,服务期间内,清扫保洁范围如有增、减,其增、减部分按实际费用予以增减。

2、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3、服务期限: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期满后,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达到采购人的各项考核目标,则可再续签下一年的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2.清运要求。

1、将各村垃圾房(池)内的垃圾运送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垃圾运往规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倾倒。

2、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原则上对各村的垃圾清运要求日产日清,特别是对位于交通要道、居民集聚区附近的垃圾房(池)要增加清运频率,加强巡查,及时清运;对远离村庄垃圾量少的垃圾池可视情况适时清理,但要求至少每2-3天清运一次,是否需要清运的衡量标准是:一是垃圾房(池)内的垃圾不得溢出;二是垃圾房(池)内垃圾存量不得超过垃圾房面积的1/3;三是检查人员实地检查时发现垃圾需要马上清理的情况时。

3、垃圾清运过程中,自觉将垃圾房(池)的周围清扫彻底到位,并保证清运沿途无垃圾撒落。保证无二次污染,污水无滴漏。清运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及时清扫、清洗。

4、科学合理安排收运路线,避免噪音扰民等现象,为配合垃圾中转站的管理与调度,要求在每天上午10:00和下午4:00前将垃圾运送到垃圾中转站进行登记和压缩处理。

5、若遇上级检查或其它突击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条件服从街道的调配和安排。

3.机械要求。

1、密闭自卸式生活垃圾运输专用车辆,车型小巧,容量控制在3立方以内,适用乡村道路。符合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装卸要求、车体整洁无外挂、车厢密闭不渗漏、车况良好无故障,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渗漏。

2、垃圾上车要参照垃圾房的特点,不得损坏垃圾房地面与房屋设施,垃圾清运上车后要将垃圾房周边的零星残留垃圾清理干净。

3、按照本次招标区域范围垃圾量,垃圾运输专用车辆必须配置二辆,每辆车保证二人(包括驾驶员)。

4.其他要求。

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中转站。

5.实地勘察。

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方案

为切实推动我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价格综合科科长任领导小组组长,xx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二、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三、投放要求。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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