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销售合同全文(优秀17篇)

时间:2023-11-30 18:10:41 作者:文轩

销售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减少交易中的风险和纠纷。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销售合同的内容,我整理了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阅读。

货物销售合同

合同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卖方:

地址:

公司所在国:

电报:

传真:

买方:

地址:

公司所在国:

电报:

传真: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fob或[]cfr或[]cif或[]fca或[]cpt或[]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

2、品质/规格: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

4、数量:

[允许在金额及数塾上有%的损溢,由[]卖方或[]买方选择。

5、fob/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___。

6、总额:

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则应对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

7、原产国及生产国:

8、运输标志:

9、装运。

9.1装运时间:___。

9.2装运港:___。

9.3卸货港:___。

9.4[]允许,或[]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允许,或[]不允许转运。7。

9.6[]允许,或[]不允许分批装运。

9.7[]集装箱运输。

9.8最终目的地:__。

9.9卸货港转货商/货运代理人___。

10.支付条款。

卖力银行账户:___。

买方银行账户:___。

10.1支付方式。

(1)信用证。

[]10.1.1(这一段将作[]保留或[]删除)。

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价款,即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

[]装运回后()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天。

[]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

[]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10.1.2即期付款。

买方应于。

[]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日,

[]合同签订后日内,

[]即期付款信用证。

[]议讨信用证。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10.1.3延期付款。

买方应于。

[]即期。

[]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

[]提示单据,

进行。

承兑。

[]延期付款。

[]议付。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2)托收。

[]10.1.4凭单付款(d/p)。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10.1.5承兑变单(d/a)。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3)汇付。

[]10.1.6。

买方应于。

[]收到所需单据后[]天内,。

[]提单日后()天内,以。

[]电汇,

[信汇,[]票汇。

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账户。

10.2有关单据。

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1)标明通知收货人或--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

[]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或[]运费待付。

[]2)签发给-一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

[]预付已付或。

[]待付,

通知--。

[]多式联运单据。

[]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铁路运输单据。

[]6)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

1)商业发票。

2)[]保险单。

[]保险凭证。

3)由--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4)原产地证明。

[]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5)装箱单。

6)重量单。

7)[]发货通知书。

[]装船浦知。

l到7项单据需要原本__份和副本__份。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

10.3银行费用。

依照根据上述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

[]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

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包装。

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

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如果持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

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装运条款。

11.2.1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11.2.2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日前,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目前()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日内未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日后评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

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11.2.3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收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11.2.4此条款应作保留或删除。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1)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2)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3)装箱单。

(4)重量/数量。

(5)原产地证书。

(6)由__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7)所需的其它单据:____。

11.2.5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11.2.6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食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

发货日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货物销售合同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合同的百分之十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购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买方:___________(签章)卖方:(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货物销售合同

一、本合约自签署日起永久有效,欲终止本代理关系,需经由甲乙双方之任一方以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效力将自行展延(付费项目则需另行付费本合约方为有效)。

(一)乙方代理甲方之任一产品供货期间届满,甲方已不从事该产品之制造生产或代理,甲方需于终止供货前一个月内通知乙方使产品下架,该产品代理关系终止。

如消费者交易纠纷事件已经由甲方完成善后处理,甲方需另行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续约,本契约时效始继续。

(三)甲方之产品在本契约时效期间于乙方网站展售之产品资料,其代工处理费用需先支付予乙方。

二、甲方供货,需配合乙方服务申请流程制度,提供约定比例之利润,作为本站进行产品市场推广之劳务所得。

三、甲方不得提供违法、违禁或违反其它相关法令之商品,若因此而引起纠纷或诉讼,概由甲方负法律责任。

四、甲方于接到乙方传送之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扣除国定假日),需将商品交由特约物流公司或挂号邮寄方式送出,所需之运费一律在售价(报价)中内含。

甲方产品送出时,务必核对由消费者本人亲自签收,关于产品之物及权利担保责任,以及运送风险由甲方负担。

五、消费者订购之商品一律以货到付款方式销售,购物之发票由甲方开立寄送。

六、消费者于本公司系统中的订购行为,除甲方于商名说明项上注明不得退货外,其犹豫权利受相关法令保障,以收货单为凭7日内退货,惟送货成本由消费者负担。

七、每月售货额于每月15日及月底结算,甲方并于结算后10日前,将本公司网站代理销售之劳务所得,存入本公司帐户。

八、甲方与消费者之交易纠纷,应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交易纠纷含客户购买之产品有瑕疵、错误或其它因素导致消费者使用本系统后拒绝付款等情事。

而纠纷经仲裁单位仲裁后若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上项交易款项之退还,乙方已收取之代理销售劳务所得,无返还责任。

九、甲方有权参与乙方举办之各项促销与展览活动,需由甲方支付部份参加活动费用者需独立于本契约之外另行支付于乙方。

十、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商品短缺时,应于一周内主动告知乙方,并于网站系统上将商品下架并公告之。

十一、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因故歇业时,应义务告知乙方,本合约得自动时效中断。

十二、本合约如有疑议或争执依诚信原则解决。

十三、本合约未约定者依_________法及其它相关法令之规定处理。因本合约引起之疑义、争执或纠纷双方同意依诚信原则解决之,如有诉讼之必要时,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邮递地址:_________。

邮递地址: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购买建筑材料,双方经友好协商,形成购销合同如下:

第一条材料交货地点:__万科碧海蓝湾项目。

第二条供应规格和单价。

备注:价格按市场浮动调整。本合同单价为甲方供应到乙方工地指定地点落地价,(包括装卸费、运费)。如需要发票税款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开具发票。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每月10日前核对上月送货单据,乙方每月30日前必须结清前一个月度的货款。因乙方原因拖欠货款,乙方应每日付与甲方总货款2‰的滞纳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水泥砖的质量达到样板质量,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收货,甲方并无条件进行更换,甲方提供送检砖块及资料。

2.供货时间以乙方施工需要为准,乙方应提前12小时向甲方提供所需材料的规格、数量及其卸货地点等。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按乙方要求将货送达,如甲方没有送够乙方提供所需材料的数量导致误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送货到场后,乙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其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货物供应销售合同

一、本合约自签署日起永久有效,欲终止本代理关系,需经由甲乙双方之任一方以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效力将自行展延(付费项目则需另行付费本合约方为有效)。

(一)乙方代理甲方之任一产品供货期间届满,甲方已不从事该产品之制造生产或代理,甲方需于终止供货前一个月内通知乙方使产品下架,该产品代理关系终止。

(二)甲方产品经由乙方代____市场推广销售期间,甲方之产品销售后如遇消费者纠纷,在甲方与消费者责任未厘清前,本契约代理关系效力自动中断,如消费者交易纠纷事件已经由甲方完成善后处理,甲方需另行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续约,本契约时效始继续。

(三)甲方之产品在本契约时效期间于乙方网站展售之产品资料,其代工处理费用需先支付予乙方。

二、甲方供货,需配合乙方服务申请流程制度,提供约定比例之利润,作为本站进行产品市场推广之劳务所得。

三、甲方不得提供违法、违禁或违反其它相关法令之商品,若因此而引起纠纷或诉讼,概由甲方负法律责任。

四、甲方于接到乙方传送之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扣除国定假日),需将商品交由特约物流公司或挂号邮寄方式送出,所需之运费一律在售价(报价)中内含。甲方产品送出时,务必核对由消费者本人亲自签收,关于产品之物及权利担保责任,以及运送风险由甲方负担。

五、消费者订购之商品一律以货到付款方式销售,购物之发票由甲方开立寄送。

六、消费者于本公司系统中的订购行为,除甲方于商名说明项上注明不得退货外,其犹豫权利受相关法令保障,以收货单为凭____日内退货,惟送货成本由消费者负担。

七、每月售货额于每月____日及月底结算,甲方并于结算后____日前,将本公司网站代理销售之劳务所得,存入本公司账户。

八、甲方与消费者之交易纠纷,应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交易纠纷含客户购买之产品有瑕疵、错误或其它因素导致消费者使用本系统后拒绝付款等情事。而纠纷经仲裁单位仲裁后若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上项交易款项之退还,乙方已收取之代理销售劳务所得,无返还责任。

九、甲方有权参与乙方举办之各项促销与展览活动,需由甲方支付部份参加活动费用者需独立于本契约之外另行支付于乙方。

一、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因故歇业时,应义务告知乙方,本合约得自动时效中断。十。

二、本合约如有疑议或争执依诚信原则解决。十。

一、本合约自签署日起永久有效,欲终止本代理关系,需经由甲乙双方之任一方以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效力将自行展延(付费项目则需另行付费本合约方为有效)。

(一)乙方代理甲方之任一产品供货期间届满,甲方已不从事该产品之制造生产或代理,甲方需于终止供货前一个月内通知乙方使产品下架,该产品代理关系终止。

(二)甲方产品经由乙方代____市场推广销售期间,甲方之产品销售后如遇消费者纠纷,在甲方与消费者责任未厘清前,本契约代理关系效力自动中断如消费者交易纠纷事件已经由甲方完成善后处理,甲方需另行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续约,本契约时效始继续。

(三)甲方之产品在本契约时效期间于乙方网站展售之产品资料,其代工处理费用需先支付予乙方。

二、甲方供货,需配合乙方服务申请流程制度,提供约定比例之利润,作为本站进行产品市场推广之劳务所得。

三、甲方不得提供违法、违禁或违反其它相关法令之商品,若因此而引起纠纷或诉讼,概由甲方负法律责任。

四、甲方于接到乙方传送之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扣除国定假日),需将商品交由特约物流公司或挂号邮寄方式送出,所需之运费一律在售价(报价)中内含。甲方产品送出时,务必核对由消费者本人亲自签收,关于产品之物及权利担保责任,以及运送风险由甲方负担。

五、消费者订购之商品一律以货到付款方式销售,购物之发票由甲方开立寄送。

六、消费者于本公司系统中的订购行为,除甲方于商名说明项上注明不得退货外,其犹豫权利受相关法令保障,以收货单为凭____日内退货,惟送货成本由消费者负担。

七、每月售货额于每月____日及月底结算,甲方并于结算后____日前,将本公司网站代理销售之劳务所得,存入本公司账户。

八、甲方与消费者之交易纠纷,应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交易纠纷含客户购买之产品有瑕疵、错误或其它因素导致消费者使用本系统后拒绝付款等情事。而纠纷经仲裁单位仲裁后若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上项交易款项之退还,乙方已收取之代理销售劳务所得,无返还责任。

九、甲方有权参与乙方举办之各项促销与展览活动,需由甲方支付部份参加活动费用者需独立于本契约之外另行支付于乙方。

一、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因故歇业时,应义务告知乙方,本合约得自动时效中断。十。

二、本合约如有疑议或争执依诚信原则解决。十。

货物销售合同

签约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买方购进,由卖方出售下列商品,订立本合同:

1.品名及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2.合同总值:_________。

3.包装:_________。

4.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5.唛头: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装运期限:_________。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_到期。

10.装运单据:卖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份。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名的、并经卖方认可公证行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其他有关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15.其他:对本合同之任何变更及增加,仅在以书面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自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有关本批交易的函电均作为无效。

16.备注:_________。

买方(公章):_________卖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项目序号。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值。

2、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3、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4、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5、装船时间:

6、装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险:装船后由买方负担。

9、支付条件:

(1)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交货期15~20天前,由——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0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中国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如以信汇或电荡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7天内付款。

10、付款单据:

(1)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全套清洁无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2、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装箱单5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2份,如第14条第(1)项中所规定。

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1份。

(2)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1份(本条第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装船条件:

(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40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2)中国公司(电报挂号:),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

(3)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10天,将船名、预计装贷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30天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31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

12、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的一个月。

14、检验和索赔:

(1)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2)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以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4)若买方提出索赔后30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14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考试延续10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条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7天收0.5%,不足7天时以7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10同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嵊诉方承担。

18、补充条款:

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销售合同全文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卖方: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

第二条。

产地:_________。

第三条。

数量:_________。

第四条。

商标:_________。

第五条。

价格:_________,fob_________。

第六条。

包装: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

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_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

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

应附的单据:

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

装船时间:_________。

第十四条。

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

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_u.s.d.。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_________。

第十八条。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康宝厨卫(烟机,灶具,消毒柜,热水器)系列产品的推广与普及,增进本公司与厨房配套设备推广商,橱柜店经销商的合作,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现达成以下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出样的产品如下:

a,消毒柜系列:出样机型:出样保证金;

b,灶具系列:出样机型:出样保证金;

c,烟机系列出样机型:出样保证金。

注:实际出样产品以出样收据为依据。

1、乙方需保证出样样机一年,同时保证出样效果,甲方需开具押金收据给乙方。

2、出样样机处理:为照顾双方利益,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样机在出样4个月以后的处理方法如下:

(1)若乙方4个月之后或一年内将样机出售,则按照供货价的9折与甲方结算。合同期满后或其它原因终止合作,乙方有义务帮甲方处理样机。

(2)若乙方在出样过程中,遗失或损坏了样机(自然损坏不在此列),则乙方按进货价赔偿给甲方。

1、乙方应重点介绍和推荐康宝厨卫系列产品给消费者,尤其是出样型号的产品。

2、常德市内免费为乙方送货、安装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甲方所销售甲方产品的售后服务(与商场销售享受相同的服务)。周边县城的售后费用由乙方与常德售后服务中心统一结算,但必须按康宝厂要求填好各类表格,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结算,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在客户签订电器订单后必须电话告知甲方,以便备货并在送货前一周通知甲方送货。如因乙方未通知甲方备货和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送货而影响乙方收款,甲方概不负责。

为了维护甲方产品的市场体系和达到双赢的宗旨,甲乙双方必须保证遵守如下条款:

1、甲方保证在各自营商场执行全国统一挂牌价的基础上,统一实行最低成交价(含套餐特价)。

2、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自营商场最低成交价的基础上下浮5%和顾客成交。

3、乙方如发现甲方低于最低成交价在自营商场销售,所造成的差价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需出具顾客在甲方自营商场的正规电器销售发票凭证)。

4、乙方与顾客的销售成交价格必须遵守第四款第2条规定执行,甲方如发现乙方违背此条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供货和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货款由乙方打到甲方帐户上,乙方先打款甲方再发货。甲方只负责将货发到乙方指定地方,运费由乙方提付。如因乙方拖欠货款,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出样机型进行更换。甲方出样后,如乙方三个月内无销售,甲方有权收回样机并退回押金给乙方。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执行,如需要变更任何条款需双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

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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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销售合同

合同号: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项目序号。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值。

2、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3、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4、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5、装船时间:

6、装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险:装船后由买方负担。

9、支付条件:

(1)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交货期15~20天前,由——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0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中国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如以信汇或电荡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7天内付款。

10、付款单据:

(1)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全套清洁无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2、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装箱单5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2份,如第14条第(1)项中所规定。

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1份。

(2)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1份(本条第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装船条件:

(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40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2)中国公司(电报挂号:),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

(3)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10天,将船名、预计装贷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30天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31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

12、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的一个月。

14、检验和索赔:

(1)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2)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以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4)若买方提出索赔后30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14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考试延续10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条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7天收0.5%,不足7天时以7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10同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嵊诉方承担。

18、补充条款:

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杠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正当竞争。

8..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保密。

9..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货物销售合同

买方:

卖方:

卖方与买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买方订购以下产品:货物一览表: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交货。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卖方完成对货物的安装调试。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

五、货款支付。

买方首交订货款(大写):

在卖方交货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额(大写):

六、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一览表的保修执行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操作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卖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送修免费。

七、违约责任。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百分之十的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购买日期: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地址:地址:瑞州东路3-15神舟地标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联合国公约》第35条第2款a项指出,“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该标准是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即使当事人双方未明确约定,该标准也是约束双方的默示条款。买方订购货物时通常仅提出规格而未标明使用目的,此时卖方提供的货物应该满足通常使用的所有目的要求,而是否满足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非题。

例1:一家德国鞋业零售商向一家意大利鞋业制造商进口多种鞋子,合同中并没有对鞋子的品质做出明确约定。买方声称卖方交付的鞋子存在瑕疵并构成根本违约。但鞋子仍可以进行销售。柏林法院认为卖方构成违约,货物必须满足中等品质标准才算符合“通常使用目的”。

而德国另一个法院认为,满足“通常使用目的”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中等品质标准还是仅仅要求其具有“可销售性”的最低标准仍需要进一步讨论。“通常使用目的”应立足于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按理性第三人所能预料与期待的予以解释。

笔者认为,对货物质量的要求可能存在不同等级标准的适用,除非买卖双方明示货物必须满足中等品质标准,否则卖方提交的货物只要符合其通常被使用时的最低标准即可。因为一般情况下,卖方无法详尽了解买方国内的商业习惯及特殊要求,对其提出“中等品质标准”的要求实属过分。通常此种标准的未满足是买方按其国内标准或其特殊目的提出,卖方难以预见,否则就可能会要求修改价格或者甚至拒绝缔约。当然,最低品质标准目前还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实践中通常将相关贸易习惯或“可销售性”作为判断是否符合最低品质的标准。

例2:一家瑞士出口公司向一家德国公司出口新西兰贝类,这类贝类含有一定数量的镉。德国买方声称这些镉成分违反了德国有关法律,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卖方则认为这些镉含量依据瑞士相关法律是完全符合标准的,并没有超出限制值。

德国联邦法院在本案中认为原则上卖方不应当被期待要遵守买方或者货物使用地国的公法性质的法律规范。例3:营业地位于美国路易斯安娜州的商家从一家意大利公司处购进乳房x线照相器材。该批器材与美国安全法规不符(但是符合意大利的相关标准),并因此在美国被查封。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美国地区法院在本案中做出了判决,认为该仪器由于没有符合美国的安全标准,所以依据cisg第35条可以认定有瑕疵存在。

施莱希特里姆教授认为,对于该问题的解决不能简单的优先适用卖方或者买方国家的货物标准。只要当事人没有对质量进行具体的规定,那么起决定性作用的就是货物的使用目的。

笔者认为,《公约》充分体现和贯彻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通用性也应当充分考量当事人的缔约环境,比如买方对卖方的依赖性。若卖方在此类贸易中经验丰富且买房因此对其产生了依赖,那么卖方要考虑应当适用何地的“通用性”标准及其他各种因素;如果卖方不具备此种能力,买方则应尽提示义务,明示买方所在地甚至是货物将要被转售的第三国的“通用性”标准,否则应以卖方所在地为标准,因为通用性标准既然是一种默示条件,就应该以卖方的合理预见为限,只有以卖方所在地为标准,才是卖方凭经验可以合理预见的。

例5:德国一家渔货进口商从瑞士供应商购买了1750公斤贻贝,当地市政局检测认定这批货物某种微量元素超标,不符合德国建议性卫生标准,但是该微量元素没有超出允许的水平,贻贝仍然可以食用。买方拒绝付款,卖方起诉。案件经过初审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判决,判令买方支付价款及利息。德国最高法院认为:公约第35条第2款(a)、(b)项并没有向卖方施加义务,要求他交付的货物符合进口国现行所以法规和公共卫生条款要求,除非出口国也实行同样的规定,或者依据于卖方的知识,买方已经告知卖方这方面的法律要求,或者存在特殊情况使卖方已经了解这些规定。

例6:西班牙卖方与德国买方订立胡椒粉销售合同。卖方在交付第二批货物后被德国政府告知胡椒粉中的“乙撑氧”含量超过德国食品安全法允许范围。法院了解到当事人双方的长期业务联系,在以前的交易中卖方同意采用专门流程保证货物符合德国食品安全法,因此,地方法院认为卖方已经默示地同意货物必须遵守德国食品安全法。法院认为“乙撑氧”超标属于货物不适用于“通常使用目的”,不适用于在德国销售,卖方构成根本违约。

这两个案例情况非常相似,但裁决结果却截然相反。两个案例最重要的区别就是例5中卖方违反的`是买方所在地推荐性的标准,而例6中卖方违反的却是进口国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法。推荐性法律规范通常对产品提出更高的要求,却并不影响产品的正常用途,即使是在一国国内,该规范都不会得到全面的强制使用。由此我们可知,满足通用性标准要求并不意味着应与进口国任何关于产品的法律、规定相符,特别是不要求与非强制性的标准要求相符。“贻贝案”中法院的裁决同时有助于我们总结卖方的交货应符合进口国相关的产品标准要求的情形:(1)进口国的技术标准要求或卫生标准要求与出口国相同。(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应当符合进口国效力较高的、强制性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等法律规范。(3)当事人双方有长期的同样货物的往来交易或卖方在买方境内有分支机构等情况表明卖方应当知道买方国家关于货物的产品标准要求,并默示地对这种要求表示同意。另外,从“贻贝案”中还能推出另一个。

卖方明知货物在进口国销售的事实不足以认定卖方在没有从买方那里获知进口国标准的情况下,默示地同意满足进口国所有法律规范、不确定的标准和管理要求。对外国的卖方,不应要求他知道进口国不确定的公共法律和管理实践,买方不能合理地依赖卖方这方面知识,相反,买方应知道自己国家的这些特殊规定并通知给买方。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买方为_____________需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___。

(1)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根据提供样品者的不同可分为:_________________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以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即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说明商品质量。

e、凭品牌或商标买卖:_________________只凭商品的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而无须对品质提出详细要求。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货物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具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政策、外商资信及市场行情,合理商定。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货物的销售合同

甲方(购货方):乙方(供货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乙双方种猪购销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就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二、乙方供甲方的种猪体重应以甲、乙双方约定的为准,超过部分元/kg计算。

三、提货及验收地点:乙方养殖场。

四、付款方式:先预付订金20%,余额提货时一次性付清,款付清后发货。如果甲方分批提货,最后一次提货时,可用其预交款支付余款。

五、质量约定:。

1.乙方提供的种猪必须符合品种特征及种用要求,种猪有效乳头6对以上。做好本阶段的有关疫苗的免疫注射工作,并给予足够数量种猪供乙方挑选。

3.补偿办法:下次引种时原种猪按元/头,二元杂种猪按/头出售给甲方作为补偿。

4、甲方引种后乙方将提供原种猪系谱、本场免疫程序、保健建议等技术资料及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

六、运输方式及风险约定:

1、运输及途中风险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引种所带车辆必须适合运输种猪要求及生物安全要求,并做好车辆消毒、路途防疫、引种隔离(远离生产区隔离5—6周)以及第一周的药物保健工作。种猪离开乙方猪场起运后,乙方只对种猪的遗传方面原因负责。

七、为确保乙方能按时供种,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的定金,即人民币元整。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方付款到账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货物销售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产地、数量、单价、金额:产品名称中晚稻(两优)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质量、重量的检验方法:

1、质量标准:以甲方稻谷存放仓库内存实物为准,乙方验货认可,对货物质量无异议。

2、重量检验方法:以货物入库计量衡器计量为准,货物入库时乙方已经确认数量,并对数量不持异议。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期限:

1、交货地点:甲方稻谷所在仓库(公司号库)。存放在乙方仓库内,货物所有权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货物做任何形式的变动,乙方支付货款后(预付款除外),甲方按照乙方支付货款数量开具对等价值货物的出库单,乙方按照开具的出库单数量转移该部分货物的所有权。

2、交货方式:仓库交货,甲方不承担交货过程所产生的费用。

3、提货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乙方支付货款金额,甲方分批次安排出库。

第四条包装:散装。

第五条损耗及计算方法:甲方不承担损耗。

第六条货款支付及票据结算:

1、先款后货。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支付预付款________万元,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预付款充抵最后一笔货款。在年月日前支付总货款的50%,在月日前支付总货款的80%,在月日前支付总货款的100%。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且双方签订书面结算协议后向乙方开具相应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未变更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预付款和货款的,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年期)的1.3倍计算向甲方支付利息。乙方逾期支付预付款或货款达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自行处理货物,乙方已交付的全部预付款及货款不予退还,甲方另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按照甲方指示擅自出库及侵犯甲方的货物所有权,视同乙方为欺诈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倍赔偿。

3、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货款销售价格在基础聚格上另行增加________元/吨,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货款在基础聚格上另行增加________元/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若以传真件签署,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传真件有效,乙方有义务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正本在传真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邮寄给甲方。

第十二条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其他条款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整体: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在(地区)的独家经销权,甲方不得在前述渠道内另行从事本产品的销售业务.

二、销售指标1、市场启动期为三个月(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提货不少于件。2、其后每月进货量不少于件,全年累计进货量不少于件。3、当乙方完成年进货量指标,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量的____%作为销售奖励,并以货物形式返给乙方。

三、供货价格、付款方式1、供货价格:每件___元。2、货款结算方式(1)原则上现款提货,即在乙方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后,甲方再行发货。(2)甲方可按结算货款为乙方开具发票。

小时内完成验收,验收时如有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逾期甲方不再负责。乙方验货后,应在___小时内将收货凭据经签字盖章后传真给甲方,否则视同收货认可。

五、销售价格及渠道管理1、本产品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格政策,每件零售价规定为____元。2、经销商不得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降低价格倾销。(1)乙方保证以不低于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经甲方同意的打折促销除外),销售本产品。(2)如乙方在经销期间将甲方的产品低于甲方的供货价销售,一经查实将按该月货款总额的100%赔偿经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产品,不得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专销地点以外的任何地区销售,一经查实将按该货款总额的100%赔偿给甲方,同时取消乙方的独家经销商或经销商资格(本款所指销售为较大规模的公开销售)。

六、广告宣传1、乙方对广告宣传的内容和发布方式具有建议权,但最终确定权属于甲方。2、地区性的广告、宣传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3、根据乙方销售需求,己方按成本价提供相应的宣传品。其他与产品销售有关的用品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的经营和推广活动有咨询、知情权。(2)在乙方发生违规销售时,有权查看乙方的帐目。2、甲方的义务(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2)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渠道内再以其它任何方式或由任何机构来销售本产品。(3)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4)有向乙方产品销售必须文件的义务。(5)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有义务无偿退换、并承担运费的义务。3、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在合同许可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独家经营权。(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4、乙方的义务(1)乙方有拓展市场、建立健全有效的销售网络的责任。(2)乙方有在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后三十天内办好本产品上市的一切相关手续的义务。(3)乙方有对甲方的产品技术、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价格体系等信息保密义务。(4)乙方不得再经销其它与本产品功效成份相似或构成竞争关系的产品(5)乙方有义务代表甲方妥善处理当地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功效咨询等相关事宜。

八、合同的解除1、乙方的进货量在半年或一年内未达到一定规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在市场启动期结束后,如甲方在约定的供货期后15日内仍未发货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解除合同后的有关约定1、乙方应对甲方经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价格体系等)继续承担保密的义务。2、乙方应退还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等(包括复制品)。

十、其他1、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企业性质发生变化等原因终止或违背合同。2、乙方应将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公章)于合同签订一并提交甲方备案存档。3、合同签定时,乙方须交付市场履约保证金_____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4、当市场营销启动一定规模的广告宣传及规范的终端销售管理,则甲方有权根据费用及责任的分担情况相应调整产品的代理价格和销售量指标。5、因产品质量问题可随时退、换货。6、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并严禁进行网上销售。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十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任何事件,包括地震、塌方、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战争等类似的事件,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日),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本合同涂改处无双方盖章为无效条款。3、本合同未尽之外,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律。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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