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书时的感受(热门17篇)

时间:2023-12-18 12:17:38 作者:GZ才子

优秀的作文不仅能展示作者的思维和才华,还能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推荐给大家几篇备受赞誉的优秀作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的启示和思考。

作文写一本书的感受作文优选

我在暑假里的四本书里我挑选了一本书来写,你们知道是哪本吗?看完这篇文章,你们就知道,并且还知道原因呢。

我感觉我在这本书里最大的收获就是爱:杰伊·贝里对猴子吉宝的爱,对猎狗罗迪的爱,最后他将对小马和枪的热爱转化为他对妹妹戴西的爱。这本书让我感悟到最主要的就是爱。这种爱深深的打动了我。

我另外还觉得杰伊·贝里和猴子吉宝都很聪明,杰伊·贝里会拿很多捕猴道具来想方设法的抓那些群猴们,而吉宝则又聪明又机灵,常常会发现杰伊·贝里设下的陷阱的蛛丝马迹,只要杰伊。贝里和吉宝打起架来,就会打地天昏地暗、日月无光,非常精彩。

我觉得这本书真是太有趣、太感人了,我刚开始读就被吸引住了,我那时候真想一口气把《夏日历险》这本书给读完啊。

一本书的感受作文六百字作文

我与书同行,那一页页书,一首首词,一部部名著,如清新端庄的荷花,让我深醉在花香中,流连忘返。

是书为我演绎历史舞台上的神话,让我开阔眼界。打开《红楼梦》,看到了林妹妹的“花落花飞飞满天,红销香断有谁怜。”悟到了“侬今葬花人笑痴,他日葬侬知是谁”的悲叹;掀开《谁动了我的奶酪》,看着看着,忽然笑了,但其中的道理却发人深省:任何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只有钻研、努力的人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翻开《茶花女》,第一次领略了小仲马的风采,感受到了法国人的浪漫与深情;拿到《简·爱》时,细细研读,我终于明白了爱情的伟大,它就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与其携手,共度一生,简执着地,不顾一切地追求爱情,深深地震撼了我:原来爱情可以使人充满力量!于我而言,读书就是让人心静的过程,可以对这个世界淡然处之,笑对人生。

书对我是一缕阳光,照亮温暖我的整个世界;书对我是一条汹涌的大河,听着响如雷鸣的水流,给予我无限的力量;书对我是一片花瓣,韵味悠长!

感悟和品读书中的内容,会发现许多秘密和感兴趣的内容,渐渐地,读书便多了一份平和,随便拿起书来,就开始吟诵。

书中许多名句都让我过目不忘,记忆犹新,让我感悟,给我启迪。“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中苏轼的豪迈气概,让我感受到历史的沧桑和岁月的无情;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诗人对美景易逝的喟叹,让我感受到时间的宝贵。时间是无情的,它转瞬既逝,如白驹过隙,人生是短暂的,我们一定要在有限的生命里焕发光彩,努力提升生命的价值。

书,我为你销魂,为你自豪,你让我明白生活原来是一首诗,在书香中漫步,快乐成长。

一本书的感受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能让你从中汲取知识,用眼睛去看社会,感恩生活。没有了书,我们的思想就不会进步,我们的生活也会无趣无味。可见,一本书是多么重要啊!

其实,不仅我们的教科书对我们有用,我们生活中的课外书也是很重要的。现在我们大多数家长认为课外书无用,这是错误的认识。的确,课外书中夹杂着许多没有意义、甚至迷信的内容,但我们只要选择好书看,就能对我们的学习有所帮助。

例如我,我就比较爱看小说、故事之类的书,我们从中积累好词佳句,体会主人公在生活上有哪些感悟。可见,课外书并不是那么无用。

当然,有了一本好书还是远远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学会读书的方法。古人云:“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现如今我们的读书时间有限,我们就要学会大致地读和精读。那些一般的书只要了解主要内容即可,而那些好书就要细细品味,体会其中含义。

读书就是要感受其中的情感,才算真的读书。“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只要你去自己读,自己理解,就能发现每本书中的美妙情感。

读一本书时的感受作文

《巴黎圣母院》这个书名神圣而且神秘,书名及故事取材于基督教历史上一座宏伟的建筑——巴黎圣母院,书中故事悲惨到极点,人性的光芒很微弱,却也足以照亮让人心惊胆战的罪恶的地狱。

看完这本书,使我有一种感觉,罪恶的力量是巨大而不可阻挡的,像空气渗入到每一个角落。当罪恶遇上了麻木,它好似被披上一张滋生细菌的袍子。而人性的光辉在这个罪恶横行霸道、作威作福的地方,即使顽强抗争而后被扔入到暗无天日的地穴中,仍旧令人生畏。

卡西莫多、埃及姑娘、副主教,还有一个我并不想提却不得不提的孚比斯,万恶的名字!在书中反复出现,每次出现都让人厌恶!他属于一类人的代表,无知、愚蠢、好色、卑鄙,却用一副高大英俊的皮囊掩盖着,欺侮年轻的美貌女子,却从没被拆穿。

卡西莫多有着耀眼的人性光辉,却不幸地有一个丑陋至极的外表,在这个外表里面,不易察觉地藏着沁人心脾的爱、温暖、忠诚、热情、感恩、执着,却被人视为邪恶的化身。

埃及姑娘和世人有一点相似,会把人的外表和品格放在一起去评价一个人。她很盲目,缺少一双发现爱的眼睛,感受爱的器官也略显迟钝。我不禁气氛地想:是不是因为长得太漂亮了?可以把她的无知盲目归结为单纯、纯粹。我感觉到作者对于刻画她远不如刻画卡西莫多和副主教成功。

副主教是一个矛盾体。爱和恨的巨大矛盾体。对他心理历程的刻画让人触动,他对知识的执着追求,而后全部抛弃、否定自己学到的一切,他对弟弟的爱和恨让人又哭又笑。而他对埃及姑娘的爱和恨让人也跟着他一起痛苦、揪心地说不出话来。他的冲动和隐忍,他的暴力和温柔,使得人们也不禁对他既爱又恨了。

最后,故事的结局,只有孚比斯活着。他们三个都死得很惨,很悲,很苦。埃及姑娘被绞死,副主教被卡西莫多从钟楼顶部推下,挣扎许久而死。卡西莫多抱着埃及姑娘的尸体死去,他是怎么死的?不敢想象。

最后的结局,似乎只有卡西莫多得到他想要的,却已经是破碎不堪的,而他为此付出了所有,包括自己的生命。对于副主教,这样的结局即使他不乐意接受,却是他最好的结局。而埃及姑娘,带着对生的留恋,对刚刚相认的母亲的爱,对孚比斯的坚贞不渝,又那样盲目的爱结束了自己16岁的花季生命。

他们都在追求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躲不开自己厌恶的东西。副主教想得到爱斯美腊达,厌恶世上一切靠近她的男人;爱斯美腊达想得到孚比斯,厌恶副主教,甚至也忍不住厌恶爱她、保护她的丑陋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只想排除一切干扰保护爱斯美腊达,使她可以开心、平静地活着,为此他勇敢地和成千的无赖汉对抗,不惜和抚养自己长大的恩人副主教对抗,并且毫不犹豫地杀了他。

这三种不同的爱,有的爱让人散发光芒,有的爱毁灭了自己和毁灭了别人。

读了一本书你深受感受的作文五百字

“蓝丝带蝴蝶结像是来自天堂的礼物,给流泪的女孩带来了奇特的故事,还有意想不到的幸福。当旧的故事就要结束,新的故事即将开始的时候’人们想起的是她美丽的笑容,悲伤的泪水,还有她柔弱外表下蕴藏着的坚强。

一个100%女孩和超级可爱的‘三剑客’男生之间发生的纯真故事,温馨而动人。”

函娟是一个表面柔弱,内心坚强的女孩子。她有着坎坷曲折的身世和宠辱不惊的气节。

书中还描绘了三个纯真的大男孩:小弟、飞猪、维利丹。在函娟最脆弱、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是他们陪着她走过了她人生中最艰*的一段旅程。

我之所以说函娟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感动,主要是因为她的悲惨身世,她面对不幸是的坚强乐观,还有她身边的人们给她的支持和帮助。

函娟从小失去母爱、寄人篱下,被人当丫头使唤,住在一间又黑又破的房子里,在开花的年龄,没有一件花衣裳------然而,她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从来都没有抱怨过什么。她从小在奶奶家任劳任怨地干活,奶奶去世后,她的父亲又欠下巨额债款卷款而逃,她被父亲曾经的合作伙伴陈菲收留了。再面对着一个又一个的变故,她却始终都从容淡定、崇辱不惊,而她身边的同学、朋友、老师,还有小弟、飞猪、维利丹,总是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支持她。

曾经的年少轻狂,曾经。

读一本书时的感受作文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以一个成人的视角,追述了不少童年的往事;同时,这一篇篇散文都有着一个共同的主题:对迷信与反革命思想的批判。这其中,要数明显的,便是《二十四孝图》与《无常》了。

要论中国人的信仰,不如从宗教的本质说起。这世上的宗教有许多: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等。这些宗教都有同一特点:信徒们所相信的都是高于我们认知范围的一个力量。

但是像阎罗王这些神鬼:我相信,真正对自己的生活有所希望的人是不会相信如此荒谬之事的。为了自己现世的生活,与其说是相信荒谬的鬼神,他们总会选择以自己的努力来换取希望,而不是寄希望于茫远的事物。

那么,既然如此,又为何有如此之多的“罪孽深重祸延父母”之事?这恐怕还是源于恐惧:不论是对未知的知识,还是对未知的生活。正是因为种种的未知,我们才会因自身的'局限性而转而相信在我们之上的存在。我们的价值观总是建立于自己的主观思维之上。我们选择自己愿意相信的,或许是给自己希望的观念。但是,我们对于那些自己不希望看到的,又会如何解释呢?恐怕,我们选择的就会是批评甚至排挤。

回到迷信上:我们为什么不能迷信?宗教与迷信的分界线是模糊的,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迷信对文化的贡献是近于0的。当我们思考死后灵魂的归宿时(就算人真的有过灵魂,即使我们无法证明),我们又会发现,由信仰所发的“善恶”是十分模糊的:圣经中,一位亲手杀死了无数敌人的士兵,朗基努斯,只因接触到了耶稣基督的血,就得到了救赎。而那些本不应死的人,却也因无效的“巫术”而丢了性命,而范爱农这样的进步人士,却也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相信我们自身的美德会在灵魂之中得以传承,是对人性的肯定,但若是许多勤恳如闰土等人也因现世的不得意而沉迷于这种转世的说法,那可就是国家的悲哀了。

诸如陈西滢等学者所说的“公理”,恐怕也是此类的想法。但是在此想法中,它所包含的思想并不是有意义的学术探究思维,而是一种排斥。就像《狗·猫·鼠》中所暗示的,那些“猫”不过是虚伪且自命清高的。

鲁迅先生的伟大,就是在于他敢于反对古老的箴言,探寻新的知识,并深入了解一些我们所未知的新生活。这种探寻的勇气,就如同其他先驱一样,他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他唤醒的是国人科学求知的好奇心,是真正的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复兴。

着实,现今的道德标准已有所改变,但是,我们仍应谨慎地避免迷信的怪圈。这样,我们才能够造出一个有着创新思维与自我调节性的良好社会。

读了一本书你深受感受的作文五百字

为了培养她高尚的情操,她妈妈不惜花去大把的“红票票”,换来了大堆的书。

在妈妈的要求下,每周必须看一本书,还要写读书笔记。可把她气坏了,这该死的书!

相识。

没办法,妈妈是老虎,她最多只是只小兔子。在一大堆的书中,她挑选了较薄的一本书,决定在一周内把它看完。

可没看几会儿,她就看不下去了,为什么?情节太感人,老想哭。妹妹一看,不以为然地说:“不就是一本书嘛,有必要吗?”可她却更难过了。

就这样,她对书爱不释手,恨不得把所有的书全看完,书中情节有欢乐有悲伤,她的心情也跟着起伏不定。

“吃饭了!”在书中的世界畅游时,一个不协调的声音打破了她的幻想。“该吃饭了,先去吃饭,再来看。先看完这一章再去。”她这样想。

可看着看着,她又沉迷在了书中,无法自拔,忘了吃饭,忘了自我,忘了一切,真真切切走进了书中。

一会儿过去了,妈妈见她还不来吃饭,于是派“小将”——妹妹来喊她。可她半天还没回过神,嘴里叨念着“再看一会儿,再看一会儿。”妹妹没“请”到她,只好回去“复命”

妈妈叹了一口气说:“想不到竟成了书呆子了.”

相爱。

从此,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她爱书爱到了无法自拔,成了名副其实的“书呆子”。

在书中,她感受到了无私奉献的大爱;在书中,她领略到了祖国的万水千山;在书中,她体验到了主人公非凡的人生经历。在书中,她尽情畅游,感受生命,欣赏风景,期望奇迹。

无时无刻,她都在与书对话,与爱谈心。书成了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她曾说;“书是我的生命。”这简单的一句话,却包含了她对书所有的爱。她可以自豪的说:“我爱看书!”

写到这里,我想大家都已猜到,这就是我,一个酷爱看书的我。

在月光下,我还在书中尽情畅游,在灯光下,我还在感受生命……。

好一片淡淡的书香情……伴着浓郁的书香,我一天天长大。我喜欢看书。

一本书的感受作文

愉快的假期开始了,但是老师说:假期也是学习和锻炼我们的时期,老师根据我们每个同学的特长和弱点进行了作业的布置。我的是读一篇感受比较深刻的课外书,写读后感。

炎热的夏天里,在妈妈的指导下,我读了由世界童话安徒生所写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读了几遍这本童话后。我的脑海里一直反复的出现小女孩在寒冷的冬天光着脚丫一直在街边叫卖:卖火柴,卖火柴,谁要买火柴!小女孩卖火柴的声音虽然传遍了大街小巷,但是也没有卖出一根火柴。想起这些情景,我不由得看看我现在的生活,在寒冷的夜里,我们却在暖和的屋子里取暖,享受着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的爱护。而她只能点燃一根火柴,在火花中看看温和慈祥的奶奶,嘴里不停的一遍又一遍的呼喊着奶奶,想象着奶奶把她抱在怀里,不会挨冻受饿,生活没有那么多痛苦。

第二天早晨,小女孩微笑着冻死在街边的墙角,手里还紧紧握着火柴。

虽然这个故事的结局不好,但是小女孩乐观自信的性格是需要我去学习的,让我感受最深刻的是:和小女孩相比。我的生活是那么的好!那么的幸福!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地学习知识。圆我们五彩缤纷的梦。

一本书

我看了叫《皮皮鲁和魔方大厦》一个叫来克的小学生不爱学习。有一次他玩儿魔方的时候,发现魔方在变大,他钻进一个叫“玻璃城”的小国,来克从他们嘴里知道,有二十六个小国,来克在魔方里认识了布猴、小兔、老虎……来克和乐乐乐还有小哥路去炸弹城,一颗酒炸弹把人们炸醉了,力力老板开了一家日历公司,把日历卖给大家,一位老爷爷捧着日历急急忙忙往家走,来克问老爷爷你为什么这么着急,老爷爷说:“时间是最珍贵的,我要把日历藏到家里慢慢用。”来克也懂得了珍惜时间,我在想来客回去一定也会好好地学习了。

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草房子》是我最喜欢读的。

《草房子》这本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油麻地,故事中通过对主人公男孩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的描写,讲述了五个孩子:桑桑、秃鹤、杜小康、细马、纸月和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白雀关系的纠缠和孩子们苦痛的成长历程。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的原因是:作家曹文轩写的这本《草房子》获得了国家图书奖、冰心儿童图书大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小说类大奖……等等四十多种大奖。这本书文字描写朴实、字字如金。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他算得上是个幸福的孩子。他有一个可爱的妹妹,父亲是校长,母亲是普通农民,一家四口就住在学校。物质生活上,“桑桑不缺橡皮,不缺砚台,也有钱买糖块和小芝麻饼吃”成绩也不错,作文常常被老师拿来读。桑桑和大多数孩子一样顽皮,用碗柜做“高级鸽笼”;用蚊帐打鱼虾;夏天看到捂在棉套里的冰棍,自己也穿大棉袄……桑桑的这些举动让人忍俊不禁,这恰恰是他的可爱之处。桑桑勇敢,讲义气:当他看到刘一水等人欺负纸月时,他非常勇敢地去解救纸月。桑桑还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杜小康家落败后,桑桑仍然把它当作好朋友;没人敢靠近细马,桑桑却愿意与他为伴;人们抵触秦大奶奶,他却和秦大奶奶相处的很好,秦大奶奶去世了,他会非常伤心。从这些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桑桑的小英雄形象。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收获很多:每个孩子的童年都像五彩缤纷的调色板,有开心、有伤心、有悲伤、有快乐……当感到伤心或悲伤时,不要大失所望;当感到快乐或开心时,也不要大喜过望。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地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草房子》这本书不但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而且语言优美。它是我最喜欢的。

一本书

打开,寻觅的是一摞深远,打开,轻叩的是天堂的门扉,探寻的是人生的那份美丽。

——题记。

一本好书,犹如一幢新房,打开一扇未知的窗户,展现在面前的是春暖花开,是碧水蓝天,让我们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吸吮着新鲜的空气,张开思想的翅膀,自由自在地驰骋翱翔。臻于此境,心满是芬芳,满心是甜蜜。

书的世界,博大,深远。走进书里,用心体会书中主人公的酸甜苦辣,领悟作者创作背景,不一样的书,不一样的人生,形形色色的人物,多彩的故事,丰富着我们的思想,开阔着我们的视野。

书,寻的是一份智慧与人生。读书是建造一个完全属于自己心灵的世界的过程。人读书越多,越不会被外在的环境所困扰,越不会被寂寞孤独这样可怖的东西所折服,因为书籍逐渐在人的心灵里建造了一个完全独立于外界的力量的王国,这个王国是被心灵完全拥有的,在这个世界里栖居着令人神往的古今中外丰富而伟大的灵魂。

书,是人类知识和文化的载体,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只有书籍,能把辽阔的空间和漫长的时间浇灌给我们,能把一切高贵生命早已飘散的信号传递给我们,能把无数的智慧和美好对比着愚昧和丑陋一起呈现给我们。短短几十年的光阴,居然能驰骋古今、经天纬地,这种奇迹的产生,至少有一半要归功于阅读。有人说:阅读的过程就是我们穿越时空与古今中外作者交往的过程。的确,每都会引领你踏上一条充满喜悦的教友之路。

阅读虽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和厚度。通过阅读你可以视通四海,思接千古,与智者交谈,与伟人对话。对于一个生命有限的人来说,阅读使人超越动物性,不致沦为活动木偶,行尸走肉。停止阅读就意味着切断了与世界的沟通,与心灵的沟通,人生也就是进入了死循环,可以说,是阅读拯救了我们。

博览群书,像蜜蜂那样采吮书中百花精髓,滋养我们的灵魂,开启我们的心智。完善我们的人格;长知识,增阅历,培养我们的才能。日以渐染,使我们走出蒙昧,脱离低级趣味而志存高远,文质彬彬。随着人格品位的提升,我们的人生轨迹自然会得以改变。

先贤说,智者乐水。因为谁有润物无声的细腻,又厚积薄发的澎湃,有水滴石穿的耐心,加入有力量可以借助,就会像礼花一样绽放出华美令人惊艳的喷泉。

对于我们来说,只有坚持不懈的阅读才能产生强大的力量,只有心底有力量,才能保持积极向上的姿态,才能克服前进中的障碍与困难,才能把自己最精彩的一面展现在众人面前,才能让我们的人生绽放出完美的花朵。

阅读,是人生的一种最美情怀,阅读,是人生的一种最高境界。

打开,寻觅的是一摞深远,打开,轻叩的是天堂的门扉,打开,探寻的是人生的那份美丽。

一本书

我喜爱的是:《第七条猎狗》,因为它里面介绍了很多动物,有写豺的,有写狼的,还有些狗的。每一章都告诉我关于每个动物的故事。

第一章写的是狼,让我收获很多的是:《狼妻》,让我知了狼与狼之间有感情,那么,人与人之间也要有感情,外面有多少小偷在偷东西,他们不懂得人与人之间要有感情,所以,他们光偷别人的东西。

第二章写的是狗,让我收获很多的是:《灾之犬》,虽然那条狗花鹰,被人们定为“灾之犬”,但是最后,花鹰还是不忘了自己的主人,为救主人,与鳄鱼同归于尽,人要是也对朋友一百分之诚信和和睦相处,如果天下人都诚信和和睦相处对人,天下将会多么和谐。

第三章写的是狼,让我收获很多的是:《暮色》,说了豺王索坨的母亲,为了不引起豺群对索坨的不满,宁愿自己多受些苦,也不能让自己的儿子受一点儿苦。所以,她才去当苦豺。这体现出母爱的伟大,现在世界上有多少对父母不孝的人,要是天下的人都孝亲父母,天下的每一个人的家里会团团圆圆。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人要做一个诚信,有和平观点,孝亲父母,有爱心的人。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一本书

我向大家,它就是《绿野仙踪》,它是美国弗兰克鲍姆写的。

大家跟我一起认识一下作者吧!弗兰克鲍姆是美国著名作者及剧作家,美国儿童文学之父,自封为奥兹国皇家历史学家。

这本书讲了一个善良的小姑娘良多萝茜被一场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又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并迷失了回家的路。在那里,她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十分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愿望互相帮助。虽然途中遇到了稀奇古怪的事情,但最终都如愿以偿地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看了他们奋不顾身救同伴的故事,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友情的珍贵,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互不认识到成为真心朋友,然后一同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她们的心愿。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启发是只要我们以诚相待,她们都会成为自己的朋友。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我们都应该互相帮助。

我爱这本书,它给我带来了快乐,它给我带来了勇气。

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三国演义》这本书吧!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三国演义》是古代人民发生的故事,在至今的历史上是非常有名的,令我至今难忘的是周瑜打黄盖这个故事,让我们来进入这个故事的情节吧!

周瑜为了蒙过曹操,给他寄了一封信,一天晚上周瑜和黄盖准备启用“苦肉计”,黄盖自告奋勇,周瑜大喜,与黄盖商定计划,只等天亮依计而行。第二天,周瑜召集诸将议事,周瑜说:“曹操有一万兵马,不是一日之功”,黄盖和周瑜吵架,周瑜把黄盖推出去斩首,众将纷纷求饶,咒语指着黄盖骂道:“今天要不是看在众将的面子上,今天非斩你不可”,说罢,领军士则打黄盖一百脊杖以示惩戒。打到五十脊杖时黄盖的身体已经皮开肉绽、鲜血直流了,众将苦苦的哀求着,周瑜说道:“今天要不是看在众将的面子上,先把这五十脊杖记在心里”。周瑜走后黄盖坐卧不起,唯一没有反应的是诸葛亮,以为他知道这是苦肉计,曹操也非常难过使从而进兵计失败了。

如果曹操像诸葛亮那样聪明就不会使进兵计失败了,你们有没有听过一句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三国演义》不仅只有这一个精彩的故事,快来和我们宝贵的书作伴吧!记住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那一定要多读书。

一本书

这几天,我读了好几本故事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带轮子的小房子》。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胖猪非常喜欢到处转,于是自己动手造了一座带轮子的小房子,然后和它的好朋友小马一起到城市旅行。在那座城市里,马路上都是汽车,发生了交通堵塞。长颈鹿警察说马路是给汽车跑的,小房子不可以开,要把小胖猪的房子拖走。小胖猪和小马就有些生气了,觉得城里一点儿也不好玩,还是回到山里吧!

可是这时候,它们又遇到了难题,到处都堵车,怎么回去呢?

这个故事真有趣,一只小猪竟然能造出一座既有轮子又有翅膀的小房子,实在是太能干了!我们人类应该比小猪聪明的多,怎么造不出这种房子呢?看来我以后得更加努力学习科学知识,等我长大了,一定要造一座又会跑又会飞的大房子,带上爸爸妈妈,带上好朋友,到世界各地去旅行!

一本书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常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当的语言幽默诙谐时,我们会哑然失笑;当的文字耐人寻味时,我们将揣摩体会。有的书看完后也许会忘却。然而,有一本香味四溢的好书,永远铭刻在我心中,那就是您,我敬爱的外婆。

这本书教会我宽容。

那一次,我和朋友闹了别扭,同学们都认为我无理取闹,疏远了我,没有人和我聊天,更没有人和我一起玩耍,我的心情失落到了极点。在一条小巷里,只有我孤独的背影,我失去了朋友,泪水盈满眼眶,没有同学听我哭诉。在小区的角落,在早秋的黄昏中,我对着一堵墙唉声叹气,这时,一只温暖的手搭在了我的肩膀,我诧异地转过头去——啊,是外婆!

“外婆,您、您怎么在这?”我惊讶地问道。

我听了外婆的话,开始对朋友宽容,就在不久前的一天,朋友告诉我,她感谢我对她一如既往的宽容。于是,在那之后,每天放学,大家总能看见几个女孩手拉手在人行道上边走边聊,挤在中间的,始终是我。

这本书还教会我处事认真仔细。

记得在一个冬天,我手捧一份冰冷的试卷走在回家的路上,试卷上红色的叉叉使我的心变得沉重。我试卷上的错误,都是粗心之失,因此我为回家受到家人的责骂感到恐惧。刚迈进家门,又是一只温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我呆滞地望着站在我面前的外婆,手里的卷子落在了地板上。外婆拾起地上的卷子,仔细检查了我的错误,颇为可惜地说:“悦悦呀,真是有些遗憾呢,这些题目你原来应该是正确的,就是粗心了,是吗?”然后,外婆认真地为我讲解了错题,并鼓励我:“认真是挫折的克星,态度最重要,看看工具书,可能对你的学习有帮助哩!”我咧着嘴笑了,心里暖意融融。

从那次以后,我面对试卷认真仔细,成绩更上一层楼。

外婆啊,您是我的,您的教诲如一篇篇散文般唯美,令人百读不厌,您在我心灵的纸张上,书写着最美的文章,点缀最温暖的插图!

您是我的,我的外婆!

一本书

你见一只盘羊为了为母报仇而把角磨得比利剑还锋利吗?它就是那坚强不屈的血顶儿!它不屈不挠,为母报仇,我要向它学习!

血顶儿的名字之所以如此奇怪,是因为它的母亲为了救它而与世长辞了,而母亲的最后一束血射在了它的头顶。这个特殊但有着象征意义的名字诞生了!

母爱是那样的伟大,从前的我只知道人是有感情的,但我现在才知晓,原来动物界的爱也同样是出众的!母亲深触我的心!

从小没有母亲的血顶儿在其它羊的眼中同样也是个奇怪的羊。它从来不和别的羊接触,只是一个人在一棵大树边静静地磨着那圆滑的角。饿时,也只会找一点深绿色的草吃,因为在它的心目中,磨角才是最重要!

在一次宁静的午后,一束暖阳照着一群惬意的羊儿们。它们的眼睛半睁半闭,身子斜靠在树旁。突然,草丛中跳出一只母狼,她身怀着孕,沉沉地肚子垂了下来。见到这么一群肥实的羊,它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然而,血顶儿看了,眼里闪出了火光,怒气冲冲,就是那只杀母之狼呀!它冲了上来,主动发出进攻。狼吃了一惊,但为了眼下的食物,也接受了挑战。血顶儿扑向母狼,但可惜扑了个空了,那只母狼十分机敏,但是肚中的孩子却使它败下阵来。它小瞧这只盘羊了,它有着非同一般的斗志力。在一刹那间,母狼的腿感到一阵火辣,上面流出了鲜血。母狼赶紧跳进了树丛,它为了自己的生命,更为了自己的孩子。

血顶儿的智慧还有那股力量感动了我的内心。它是那样的厉害,我为它感到骄傲!

血顶儿救了羊群,但盘羊们仍然认为它是一只疯羊。头羊认为它是个祸害,就在它睡觉时偷偷离去。然而不巧的是,血顶儿又发现了那只母狼。母狼十分愤怒,心中的满腔热血全都爆发了!

它们斗了起来,母狼扑向血顶儿,血顶儿用尖角刺向它,母狼轻松一躲。它又朝血顶儿后背扑去,在它颈上一咬,鲜血流了出来,母狼衔着血顶儿走向远方,血也流向远方。

虽然血顶儿没有完成自己的心愿,但是它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我合上书,闭上双眼,血顶儿可以有它这样的坚定信念,难道我会不如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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