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和书法的故事范文(23篇)

时间:2023-12-04 10:49:35 作者:字海

优秀作文是在各个写作领域中脱颖而出的一种创作,它展现了作者独特的思维和表达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一些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和学习。

我和书法的故事作文

练书法,讲的是认真二字。可粗心的我,往往也会闹也一些低级的笑话。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我正在上书法课。看似专注的我,其实正在想着老爸今天下午会带我去吃什么美食。中间休息到了,我马马虎虎地喝了几口水就去上课了。我随手拿起毛笔写了起来。我写着写着,自己总感觉鼻子十分的痒。我眼睛便往下一瞟。啊!一声震耳欲聋的声音马上传遍了整个房间,我抬起头,看见同学们都目瞪口呆地望着我。

一分钟过去了,二分钟,一位同学如梦初醒,马上说道快,快去洗脸,你一脸的墨水,等会干了就不好了。那就是永久性染色啦!我这才恍过神来,马上直奔去洗脸。

练习毛笔字的许多趣事在我记忆中留下了深刻印象。它也告诉我一个道理:做什么事情一定要上心。否则,不但做不好,还会弄巧成拙,弄出一些笑话来。

我和书法的故事作文

那天下午,正躺在沙发上一心向电视的我绝没有想到,我那亲爱的妈妈,给我准备了一个如此美好的惊喜。

“儿子,过来练字。”

“知道了!”

于是,十五分钟后,我坐在了书桌前,面前有一支上好了墨的钢笔,一张我书法老师写的作品,还有n张叠的方方正正的回宫格硬笔书法练习纸,整齐的如切好的豆腐块。旁边坐着我的妈妈,正一脸慈祥地看着我。

等,气氛有点怪异,是什么力量使气氛如此怪异?都源于母亲的一句话。

“我给你报了个硬笔书法比赛!”

算了,早写早完事。

提起笔刚写下第一个字“春”,结果母亲猛地抽走了那一张纸,又拿起一支铅笔,在纸上对那个“春”字指指点点。“错了,错了!这个“春”的第三横太长了,”又在老师的范本上指了指,“应该这样写”

母亲的目测和激光测距器有的一拼,或是说这回宫格的纸过于精确,容不得有一丝误差。

转眼间,夜幕已至,我已经打消了今天看下nba火箭vs快船的整场球赛了。不知不觉之中,母亲手中已经有了七张有差错的作品。打着今晚还能看上《新闻联播》的念头,我写下了一个“万”字,只剩一个字了!

“错了,错了!”母亲尖锐地喊起,这已经是第八遍了。

哪错了?我盯住了这个刚生成的“万”字一笔一画,端庄、公整与老师的范本相似度99%,可再定睛一看xx,这竟是第二个“万”字了。

好了,现在连《新闻联播》也赶不上了,以打消了看《新闻联播》的念头。

此时,心如止水,一首《春望》,一挥便成,这场与一笔一画之间的战争,终于吹响了胜利的号角。

果不其然,心若静,字则静。

我和书法的故事作文

书法,是我从小向往的艺术,看着别人写的一手好字,我羡慕不已。正是因为这个念头,我走上了一段书法之路。

从一年级,开始我便与毛笔为伴,几乎每天都要捧着毛笔练上几个小时。有时一个小小的“丶”,也我苦练了两个星期。于是,我迎来了的表扬,他说:“叫什么名字呀,写得还不错,挺有天赋的!”我听了这句话,虽然只是嘴角微微上扬,但我的心里早已乐开了花。在旁边的也向我投来了赞赏的目光。“哈哈,狄都说我有天赋了,我一定要好好努力,不能辜负了大家对我的期望,我以后一定要成为像狄老师一样的大书法家。”我心想。

从那以后,我似乎有点沾沾自喜,“挺有天赋的”这几个字常常在我耳边回荡。我变得没原来那么认真、勤奋了,练了一会儿就想休息、玩耍。甚至我有时会天真地想:有天赋的人,肯定比没天赋的人有优势,我只要稍微练练,肯定也能和他人一样好。但是好景不长,我又迎来了狄老师的第一次批评。那天狄老师看着我写的字,好久没说话,估计我的'字不如以前,我从他的表情中也能看出来!他没怎么批评我,只说了一句话:“写的不如以前了,不要骄傲啊!”我听了狄老师的话有一丝丝的难过,这也让我明白“骄傲使人落后”的道理。从此,我发奋努力,坚持不懈地按照老师的要求练习,从不马虎。

如今,书法已经陪伴了我五年,我不再是那个容易骄傲,只会写笔画的初学者了。现在我的书法已经考到九级了,似乎也是个“小书法家”了。我因写一手好字而经常去比赛,次次都是一等奖。我的作品也在淹城博物馆中进行展览过,还与我其他的书法们一同出了一本书。

成为书法家的念头,现在还留在我的心中,这是我一生的梦想。

我和书法的故事的作文

这几天我一直在加紧练习书法,使自己的书法越练越好,写出一手漂亮的字。

自从妈妈给我报了暑假书法班,我的字一天比一天漂亮,一次比一次工整。自己看着自己的`书法作品心情十分舒畅。老师让我练习了《水调歌头》和《陋室铭》,我刚开始写作品时手生,笔画书写不怎么熟练。老师教给我写字的方法,让我写得又快又好。

可是刚开始我怎么练也练不好,跟老师写得样板差了很多,于是老师手把手教我,他教得很有耐心很仔细。我决定不负重望地练好这两首诗,让老师对我刮目相看。我慢慢地掌握住了书写方法和书写技巧,一个字一个字地练习,耐心地练。等到我练习差不多了,老师说我一点都不笨,练习得快和他一样了,照这样下去,不久就能进中级班练毛笔了。我听了真是太高兴了,我一定会练得更好。

你们看看我书法有很大进步吧,我会继续努力的。

我和书法的故事

书法,是我从小向往的艺术,看着别人写的一手好字,我羡慕不已。正是因为这个念头,我走上了一段书法之路。

从一年级,开始我便与毛笔为伴,几乎每天都要捧着毛笔练上几个小时。有时一个小小的“丶”,也我苦练了两个星期。于是,我迎来了老师的第一次表扬,他说:“叫什么名字呀,写得还不错,挺有天赋的!”我听了这句话,虽然只是嘴角微微上扬,但我的心里早已乐开了花。在旁边的妈妈也向我投来了赞赏的目光。“哈哈,狄老师都说我有天赋了,我一定要好好努力,不能辜负了大家对我的期望,我以后一定要成为像狄老师一样的大书法家。”我心想。

从那以后,我似乎有点沾沾自喜,“挺有天赋的”这几个字常常在我耳边回荡。我变得没原来那么认真、勤奋了,练了一会儿就想休息、玩耍。甚至我有时会天真地想:有天赋的人,肯定比没天赋的人有优势,我只要稍微练练,肯定也能和他人一样好。但是好景不长,我又迎来了狄老师的第一次批评。那天狄老师看着我写的字,好久没说话,估计我的字不如以前,我从他的表情中也能看出来!他没怎么批评我,只说了一句话:“写的`不如以前了,不要骄傲啊!”我听了狄老师的话有一丝丝的难过,这也让我明白“骄傲使人落后”的道理。从此,我发奋努力,坚持不懈地按照老师的要求练习,从不马虎。

如今,书法已经陪伴了我五年,我不再是那个容易骄傲,只会写笔画的初学者了。现在我的书法已经考到九级了,似乎也是个“小书法家”了。我因写一手好字而经常去比赛,次次都是一等奖。我的作品也在淹城博物馆中进行展览过,还与我其他的书法伙伴们一同出了一本书。

成为书法家的念头,现在还留在我的心中,这是我一生的梦想。

我和书法的故事作文

黄门侍郎张融,不但对皇帝老子不在乎,对先贤书圣二王也老大不恭敬。相传他与齐高帝有一段妙趣横生的对话:“融善草书,常自美其能。帝曰:卿书殊有骨力,但恨无二王法。答曰:非恨臣无二王法,亦恨二王无臣法”,(见《南史》卷32《张融传》)。从现象上看,张融的确狂妄得可以。何等人,敢去比肩二王?再查张融书作,虽原作不可得,但历代的一些评价,于他十分不利:梁·庾肩吾《书品》列融书品下:唐·李嗣真《书后品》所列亦同;张怀璀《书断》云,“融书兼众体,於草尤工,而时有稽古之风。宽博有余,严峻不足,可谓有文德而无武功。”此而抗衡二王,当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人指其为“常自美其能”,语涉讥刺,想来也不是毫无来由的。

但是,撇开张融本人而言,光论“臣法”与“二王法”,此语不无可取之处。尽管张融在特定条件下出此狂言为人讥笑,但一般地说,他的“恨二王无臣法”,在观念上却是凌烁前辈、居高临下的。“二王法”是前人法,对后人言是经典;其后人之法对更后人而言,不啻也是楷范。每一时代的风尚各异,后时代要有建树,势必要冲破前一代确立的种.种“二王法”,自出机抒,独标新帜,这对于当时人而言是“臣法”,对后世人则又成了新的“二王法”。唐之视晋与宋之视唐,元之视宋与清之视明,无不是“二王法”与“臣法”之间互相影响又互相转换的嬗变关系。故而,张融此言落实到他这个具体环境中,是难於逃脱狂妄之嫌的;但从纯理论角度看,此言又是绝对真理,说出了历史嬗变的真谛。

宋人黄山谷对此深有感受,袁燮题其《食面帖》云:“涪翁书大率豪逸放肆,不纯用古人法度。尝称:杜周有言,三尺法安出哉?前王所是著为律,后王所是疏为令,以此论书,而东坡绝到。”(见宋·岳珂《宝真斋法书赞》卷15引)山谷的“三尺法安出哉”直是张融“恨二王无臣法”的张本。古代书家之法,可以成为今人楷则,今人书法也将成为后人楷则----安知后人不会以我黄山谷的“不法”之法为法。

我和书法的故事的作文

练书法,讲的是“认真”二字。可粗心的我,往往也会闹也一些低级的笑话。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我正在上书法课。看似专注的我,其实正在想着老爸今天下午会带我去吃什么美食。中间休息到了,我马马虎虎地喝了几口水就去上课了。我随手拿起毛笔写了起来。我写着写着,自己总感觉鼻子十分的痒。我眼睛便往下一瞟。“啊!”一声震耳欲聋的声音马上传遍了整个房间,我抬起头,看见同学们都目瞪口呆地望着我。

一分钟过去了,二分钟,一位同学如梦初醒,马上说道”快,快去洗脸,你一脸的墨水,等会干了就不好了。那就是永久性染色啦!”我这才恍过神来,马上直奔去洗脸。

当然我认真练习毛笔字的时候,也是很专注的。几乎可以说是走入了书法的'世界。有一次,我在家中练习毛笔字,本来是只要练1小时的,可那次我整整练了3小时。到了最后连爸爸妈妈唤了我半天,我都充耳不闻。弄得妈妈忍不住前来摸我的额头边喃喃自语“这孩子怕是走火入魔了吧?”

……。

练习毛笔字的许多趣事在我记忆中留下了深刻印象。它也告诉我一个道理:做什么事情一定要上心。否则,不但做不好,还会弄巧成拙,弄出一些笑话来。

我和书法的故事作文

王羲之大约五六岁的时候,就拜卫夫人为教师学习书法。他的书法提高很快,7岁的时候,便以写字而在当地小有名气了,很得前辈的喜爱和夸奖。

王羲之在11岁的时候,就读了大人才能读懂的《笔说》。他按照《笔说》中所讲的方法,天天起早摸黑地写呀,练呀,简直都入了迷。过了一段时间,看看自我写的字,与以前写的比较,果然有些变化。一天他的教师卫夫人看了后吃了一惊,对人说:“这孩子必须是看到书法秘诀了,我发现他近来的字,已到达成年人的水平了,照这样发展下去,这孩子将来在书法方面的成就必须会淹没我的名声的。”

王羲之并没有因教师称赞而沾沾自喜,骄傲自满,他临帖更用心、更刻苦了,甚至到达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有一次吃午饭,书童送来了他最爱吃的蒜泥和馍馍,几次催他快吃,他仍然连头也不抬,像没听见一样,专心致志地看帖、写字。饭都凉了,书童没有办法,只好去请王羲之的母亲来劝他吃饭。母亲来到书房,只见羲之手里正拿着一块沾了墨汁的馍馍往嘴里送呢,弄得满嘴乌黑。原先羲之在吃馍馍的时候,眼睛仍然看着字,脑子里也在想这个字怎样写才好,结果错把墨汁当蒜泥吃了。母亲看到这情景,憋不住放声笑了起来。王羲之还不明白是怎样回事呢!听到母亲的笑声他还说:“今日的蒜泥可真香啊!”

王羲之坚持数十年如一日,勤学苦练,临帖不辍,练就了很扎实的功夫,这为他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铺平了道路。

王羲之与天鹅饺子。

王羲之从小就喜爱练字,他7岁时跟书法家卫夫人习字。他集中心力刻苦勤练,日有长进,不到三年已经是笔力沉劲,顿挫生姿。在琅琊太守举办的书法赛会上,一举夺魁,震惊了方圆百里的书法名家。一时间,赞声不断,贺客盈门。刚满10岁的王羲之,在这种情景下,也不禁飘飘然地骄傲起来了。

一天,王羲之走过一个小巷,见一家饭店门口人声喧沸,热闹十分。尤其是店门上那副对联分外惹人注目。上头写着:味道美,有口皆碑,模样俊,无人不爱。横匾上写着“天鹅饺子”。可是字却写得无生气,缺功夫,呆呆板板。

王羲之看罢,小嘴一撇,心中暗想:这缺少功夫的字儿,也仅有配在这陋巷小店门口献丑罢了!但他又一琢磨:味道美,有口皆碑,模样俊,无人不爱。饺子有什么出奇?这是谁开的饺子店?竟敢如此狂傲!

王羲之走进店内一瞧,见店内有四口开水大铁锅,并排设在一道屏风下边。包好的饺子,好似一只只白色飞鸟,一个接一个地飞过屏风,不偏不倚,降落在各个滚沸的锅内。饺子店内的伙计,则忙前忙后地招呼着食客,每个伙计管一口锅,各自报着数:一号锅半斤,好,再来1斤。”“二号锅斤半。”“三号锅9两……。”

王羲之好奇,顺手掏出几个铜钱,要了半斤饺子,然后坐下。饺子不一会儿端上了桌。他仔细观看,那里的饺子果然与众不一样,一个个玲珑精巧,好像浮水嬉戏的白天鹅,曲项向天歌,真是巧夺天工。他用筷子夹起一个饺子,送到嘴边轻轻咬了一口。呀,顿时鲜香盈盈,味美绝伦,不知不觉间,把那一盘饺子全吞到了肚里,真是饱餐之后,回味深长。

王羲之不由自言自语:“这天鹅饺子,果然名不虚传。”心中暗想:只是门口那副对联的拙笔劣迹,实难和这饺子相配。我王羲之何不乘此机会,为饭店另写一副对联,也好不辜负食此美味。想到此,他便问伙计:“请问店主人在哪里?”店伙计用手指了指屏风说:“回相公,店主人就在屏风后。”

王羲之绕过屏风,见一白发老妪端坐在案板前,一个人一边擀面皮,一边包饺子。填好馅,飞快捏上几下,转瞬成了一只白天鹅,动作娴熟。更令他惊奇的是,饺子包好之后,白发老妪随手将饺子向屏风那边甩去。天鹅饺子便一个接一个越屏而过,降落在锅内。每两5只,按伙计报的数,每口锅下多少,斤两分毫不差。

白发老妪的高超绝艺,使王羲之惊叹不已。忙走上前施礼问道:“老人家,像你这样的功夫,多长时间才能练成?”白发老妪答道:“不瞒你说,熟练需40年,深练需一生。”

一听这话,王羲之不由沉默深思,仔细品尝这番话的滋味。然后又问:“您的手艺这样高超,为什么门口对子不请人写得好一点呢?它和这天鹅饺子很不般配!”

王羲之不问还好,一问倒使白发老妪生起气来,只见她气鼓鼓地说:“相公有所不知,并非老身不愿请,只是不好请啊!就拿那个刚露了点脸儿的王羲之来说吧,都让人捧上天了!说句实话,他写字所下的那点功夫,真不如我扔饺子的功夫深呢。你可别学他,常言说得好:学海无涯苦作舟,勤奋当桨争上游。一次划前就骄傲,终久要落人后头。”

白发老妪一席话,说得王羲之面红过耳,羞愧难当。他恭恭敬敬地给老妪写了一副对联。从此以后,这家天鹅饺子店,就挂上了王羲之写的对联,生意越发兴隆了。此事也改变了王羲之的一生,使他终生与鹅结缘。更虚心刻苦地练字,博采众长,精研体势,推陈出新,创出字势雄强而多变化、妍美的新体,名扬天下。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书法名家。

羲之换鹅。

王羲之从小喜爱写字。据说他平时走路的时候,也随时用手指比划着练字,日子一久,连衣服都划破了。经过勤学苦练,王羲之的书法就到达很高的水平。因为他出身士族,加上他的才华出众,朝廷中的公卿大臣都推荐他做官。他做过刺史,也当过右军将军(人们也称他王右军)。之后又在会稽郡做官。他不爱住在繁华的京城,见到会稽的风景秀丽,十分喜爱,一有空,就和他的朋友们一齐游览山水。有一次,王羲之和他的朋友在会稽郡山阴的兰亭举行宴会。大家一面喝酒,一面写诗。最终由王羲之当场挥笔,写了一篇文章纪念这次宴会,这就是有名的《兰亭集序》。那幅由王羲之亲笔书写的《兰亭集序》,历来被认为是我国书法艺术的珍品,可惜它的真迹已经失传了。

王羲之的书法越来越有名。当时的人都把他写的字当宝贝看待。据说有一次,他到他门生家里去,门生很热情地接待他。他坐在一个新的几案旁,看到几案的面又光滑又干净,引起了他写字的兴趣,叫门生拿笔墨来。那个门生高兴得不得了,立刻把笔墨拿来给王羲之。王羲之在几案上写了几行字,留作纪念,就回去了。

过了几天,那个门生有事出门去了。他的父亲进书房收拾,一看新几案给墨迹弄脏了,就用刀把字刮掉。等门生回来,几案上的字迹已经不见了。门生为这件事懊恼了好几天。

又有一次,王羲之到一个村子去。有个老婆婆拎了一篮子六角形的竹扇在集上叫卖。那种竹扇很简陋,没有什么装饰,引不起过路人的兴趣,看样貌卖不出去了,老婆婆十分着急。王羲之看到这情形,很同情那老婆婆,就上前跟她说:“你这竹扇上没画没字,当然卖不出去。我给你题上字,怎样样?”老婆婆不认识王羲之,见他这样热心,也就把竹扇交给他写了。

王羲之提起笔来,在每把扇面上龙飞凤舞地写了五个字,就还给老婆婆。老婆婆不识字,觉得他写得很潦草,很不高兴。王羲之安慰她说:“别急。你只告诉买扇的人,说上头是王右军写的字。”王羲之一离开,老婆婆就照他的话做了。集上的人一看真是王右军的书法,都抢着买。一箩竹扇立刻就卖完了。

许多艺术家都有各自的爱好,有的爱种花,有的爱养鸟。可是王羲之却有他特殊的癖好。不管哪里有好鹅,他都有兴趣去看,或者把它买回来玩赏。山阴地方有一个道士,他想要王羲之给他写一卷《道德经》。可是他明白王羲之是不肯轻易替人抄写经书的。之后,他打听到王羲之喜欢白鹅,就特地养了一批品种好的鹅。王羲之听说道士家有好鹅,真的跑去看了。当他走近那道士屋旁,正见到河里有一群鹅在水面上悠闲地浮游着,一身雪白的羽毛,映衬着高高的红顶,实在逗人喜爱。王羲之在河边看着看看,简直舍不得离开,就派人去找道士,要求把这群鹅卖给他。那道士笑着说:“既然王公这样喜爱,就用不到破费,我把这群鹅全部送您好了。可是我有一个要求,就是请您替我写一卷经。”王羲之毫不犹豫地给道士抄写了一卷经,那群鹅就被王羲之带回去了。

乞米帖(唐)。

颜真卿为唐代三朝旧臣,忠正刚正,名重海内。可是因廉洁自持,绝不贪枉苟取,所以衣食也常不能自给。他曾写一封乞米的信给当时的李太保,证明他拙于生产,家里食指浩繁,全家喝粥度日已经数月了,此刻又没米了,感到十分扰心,期望看在以往的交情上,请求救济一些米给他。那种情景实在令人同情。颜真卿的书法成就一向为后代尊崇,多少都受到了他的人格感召之故。

欧阳通学书买父字(唐)。

铁门限。

智永禅师擅长楷书、草书,能傅王羲之的风范。他虽然在永兴寺修行,可是书法的名气却愈来愈响亮。很多人都透过各种关系来索求他的书法作品,人来人往络绎不绝,门槛都被踩坏了,他只好将门槛用铁皮包起来,人们就笑称为“铁门限”。

笔冢(唐)。

智永禅师为隋、唐间人,是王羲之的第七世孙,因十分用功练习书法,用坏的毛笔都弃置在大竹篓里,经年累月之生,积了五大篓,于是他自我作了铭文,并埋葬了这些笔头,称为笔冢,可见得他爱书惜物的襟怀。

入木三分。

过去做生意的店家一般是有招牌的,总要将自家的店号起个吉利的名字,例如什么“广源记”啦,“茂源记”啦,“康泰记”啦,等等,名目繁多。单说有一家商店生意不错,扩大了门面,增添了货物,招牌也想换个新的。可别小看这招牌,它对生意的好坏还挺有影响呐。所以,招牌一般是用好的木板做的。凑巧,有人给找来了一块以往用来祭神的木板,木板上写满了祭祝的文字。开始,人们并不在意,商店老板叫人把木板上的毛笔字洗去,好写新的资料,哪知擦洗了半夭,木板上的毛笔字不仅仅没有擦掉,反而更清晰了。洗不掉,就刨,木板刨了一层,笔迹依稀可见;木板刨了两层,笔迹还能看见。人们惊讶了:这是谁写的字,这样深刻有力,一位懂得书法的老先生来了一看,立即惊叹得叫起来。看着他一个劲地拍案叫绝的样貌,在场的人都很奇怪,纷纷围拢来看。老先生说:“这是大书法家王羲之的笔迹啊!这字如此深刻有力,真是入木三分啊!”

王羲之的书法怎样这样深刻有力呢?这与他平常坚持不懈的锻炼有关。有一个“戒珠”的故事能够从侧面说明这一点。

据说王羲之有一颗心爱的明珠。这颗明珠不光是好玩,用来观赏的,王羲之还经常双手摩挲它,用来增强书写的腕力。有一天,明珠忽然不见了,找呀找,怎样也找不到。王羲之十分懊恼,是谁偷去了呢?经常在他身边的,除了一个寄住在他家的和尚外,再没有别的外人了……所以,他对这位和尚冷淡起来。这位和尚发现主人对他有怀疑,就以“坐化”为名,不吃东西,饿死了。之后,家人在宰杀白鹅时,发现明珠在大白鹅的肚子里。原先,是大白鹅把珠子吞下去了。事情弄清楚了,王羲之深感自我错怪了和尚,后悔不已,十分悲痛。为了纪念这位清白的和尚,他将住房改建成“戒珠寺”,表示以失落明珠的事件为教训,对朋友应以赤诚相待,不能轻易怀疑人家,使人家蒙受不白之冤。作为一个书法家,王羲之不仅仅自我注意锻炼腕力,增强书写时的笔力,也严格要求后人。他的儿子王献之,很小就在父亲的指导下学习书法。有一次为了检查献之的笔力,王羲之悄悄地站在背后,趁献之集中精力写字时,他猛地用手指夹住儿子手中的毛笔往上拉,谁知献之握笔很紧,毛笔没有被夺下来。王羲之对此很满意,他高兴地说;“这孩子将来能成为书法家。”并当场写了一幅字赠给献之。这件事说明,书法家的笔力是下苦功夫练出来的。

夜贴对联。

有一年新年,王羲之连贴了三次对联都被喜爱他的字的人偷着揭走了。临除夕,不得不又写了一幅。他怕再被人揭去,就上下剪开,各先贴上一半。上联是“福无双至”,下联是“祸不单行”。这样,果然奏效,人们见他写的不是吉庆红火的资料,也就不再揭了。到了新年黎明之际,王羲之又各贴了下一半,对联就成了:“福无双至今日至,祸不单行昨夜行。”路人闻之,皆击掌叹绝。

郑板桥学书法(清)。

朝扬州“八怪”之一郑板桥自幼酷爱书法,古代著名书法家各种书体他都临摹,经过一番苦练,最终和前人写得几乎一模一样,能够乱真了。可是大家对他的字并不怎样欣赏,他自我也很着急,比以前学得更加勤奋,练得更加刻苦了。

一个夏天的晚上,他和妻子坐在外面乘凉,他用手指在自我的大腿上写起字来,写着写着,就写到他妻子身上去了。他妻子生气地把他的手打了一下说:“你有你的体(身体),我有我的体,为什么不写自我的体,写别人的体?”晚上睡觉时,郑板桥想到,各人有各人的身体,写字也各有各的字体,本来就不一样嘛!我为什么老是学着别人的字体,而不走自我的路,写自我的体呢即使学得和别人一样,也可是是别人的字体,没有创新,没有自我的风格,又有什么意思从此,他取各家之长,融会贯通,以隶书与篆、草、行、楷相杂,用作画的方法写字,最终构成了雅俗共赏、受人喜爱的“六分半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乱石铺街体”,成了清代享有盛誉的著名书画家。

人品和书品(宋)。

宋代有四大书法家最为有名,即苏、黄、米、蔡四家。苏是苏轼,即苏东坡;黄是黄庭坚;米是米芾;这都无可非议。可“蔡”呢?有人说是蔡京,也有人说是蔡襄,到底是谁呢?其说不一。

最通常的说法是,本来这个蔡是蔡京,人们虽然承认他的书法造诣,可异常憎恶他的人品,所以人们不愿意承认他的书法家地位。在宋哲宗元佑年间,他为了排除异己,把司马光等人称作“奸党”,并亲自写碑文,写上他们的.“罪状”,刻成碑立在全国。当时有许多石匠拒绝刻这个碑,结果都被坎头处死。等到蔡京一死,人们立刻把那座“元佑党人碑”砸个粉碎。人们还把他和当时把持朝政的高俅、童贯、杨戬,并称为“四大奸臣”。

蔡京人品极坏,人们怎能容忍他在“四大书法家”的行列之中?所以就把他开除了。可“苏黄米蔡”又说顺口了,就让蔡襄取而代之。

蔡襄善于学习先人精华,又异常刻苦努力,书法很有特色。所以人们认为他应当排在“四家”之首,不应当受蔡京的连累排在最终。

蔡襄不仅仅书法造诣很高,并且人品极好。他在朝为官时,敢于直言,连一些权臣都怕他三分。他在福建泉州做官时,修建了之后十分著名的洛阳桥,又修建了七里的林荫大道,为当地人民所欢迎。

由此看来,人品比书品更重要,如果一个人只会写好字,不会做好事,人民必须要唾弃他,即使在书坛上也不会给他留下一个小小的地位。

蔡邕偶创飞白。

汉朝的蔡邕,字伯喈,官到中郎将,人称“蔡中郎”,他不可是个文学家,还是一名著名的书法家。“飞白书”就是他独创的。什么叫“飞白书”呢?大家听完这个故事就明白了。

蔡邕不是一个闭门读书、写字的人,他经常出门旅行,为的是捕捉灵感,丰富阅历。东汉灵帝熹平年间,皇上旨令蔡邕写《圣皇篇》,完稿以后,他把写好的文章,送到皇家藏书的鸿都门去。那儿的人架子挺大,谁来了都得在门外等上一阵。蔡邕等待接见的时候,有几个工匠正用扫帚蘸这石灰水在刷墙。他就站在一边看了起来。

一开始,他可是是为了消磨一下时光。可看着看着,他就看出点“门道儿”来了。只见工匠一扫帚下去,墙上出现了一道白印。由于扫帚苗比较稀,蘸不了多少石灰水,墙面又不太光滑,所以一扫帚下去,白道里仍有些地方露出墙皮来。蔡邕一看,眼前不由一亮。他想,以往写字用笔蘸足了墨汁,一笔下去,笔道全是黑的。要是像工匠刷墙一样,让黑笔道里露出些帛或纸来,那不是更加生动自然吗?想到这儿,他一下来了情绪。交上文章,立刻奔回家去。

蔡邕回到家里,顾不上休息,准备好笔墨纸砚。想着工匠刷墙时的情景,提笔就写。谁知想起来容易,做起来就难了。一开始不是露不出纸来,就是露出来的部分太生硬了。他一点儿也不气馁,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他最终在蘸墨多少、用力大小和行笔速度各方面,掌握好了分寸,写出了黑色中隐隐露白的笔道,使字变得飘逸飞动,别有风味。

蔡邕独创的这种写法,很快就推广开来,并成为“飞白书”。直到今日,还被书法家们所应用。

柳公权发奋练字。

有一天,柳公权和几个小伙伴举行“书会”。这时,一个卖豆腐的老人看到他写的几个字“会写飞凤家,敢在人前夸”,觉得这孩子太骄傲了,便皱皱眉头,说:“这字写得并不好,好像我的豆腐一样,软塌塌的,没筋没骨,还值得在人前夸吗?”小公权一听,很不高兴地说:“有本事,你写几个字让我看看。”

老人爽朗地笑了笑,说:“不敢,不敢,我是一个粗人,写不好字。可是,人家有人用脚都写得比你好得多呢!不信,你到华京城看看去吧。”

第二天,小公权起了个五更,独自去了华京城。一进华京城,他就看见一棵大槐树下围了许多人。他挤进人群,只见一个没了双臂的黑瘦老头赤着双脚,坐在地上,左脚压纸,右脚夹笔,正在挥洒自如地写对联,笔下的字迹似群马奔腾、龙飞凤舞,博得围观的人们阵阵喝彩。

小公权“扑通”一声跪在老人面前,说:“我愿意拜您为师,请您告诉我写字的秘诀……”老人慌忙用脚拉起小公权说:“我是个孤苦的人,生来没手,只得靠脚巧混生活,怎样能为人师表呢?”小公权苦苦哀求,老人才在地上铺了一张纸,用右脚写了几个字:

“写尽八缸水,砚染涝池黑;博取百家长,始得龙凤飞。”

他把老人的话牢记在心,从此发奋练字。手上磨起了厚厚的茧子,衣肘补了一层又一层。经过苦练,柳公权最终成为我国著名书法家。

功臣书法家。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丞相李斯将六国文字收集起来,存其所同,去其各异,以秦国文字做基础加以综合整理,为官方正式标准字体使用。这是汉字发展史上第一次统一文字的运动。秦朝以前的篆书统称为大篆,秦始皇时期经过对大篆删繁就简而创制的一种书体叫小篆。小篆对汉字的规范化起了很大的作用。小篆形体匀圆齐整,刚健流美。

东床快婿。

东晋太尉郗鉴有个女儿,才貌双全,郗鉴对其疼爱有加,眼看到了出嫁年龄,郗太尉就派人到丞相王导家为女儿选对象。王家是名门望族,府上的后生都很优秀,一听说郗太尉要为宝贝女儿选女婿,个个打扮一新出来相见。唯有一人躺在东院书房靠东墙的一张床上,坦腹仰卧,无动于衷。郗鉴闻讯后说:“这个东床上的年轻人不做作、很豁达,正是我要找的女婿呀!”遂将女儿嫁给了他。此人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书圣”王羲之。“东床快婿”一词即由此而来,成为梦想女婿的代称。

“行书”的来历。

相传“行书”是东汉书法家刘德升创造的。刘德升少时读书,凡事都爱动脑筋。他感到写楷书太死板、又很慢,写草书虽快,可又太潦草不易辨认。经过多年的努力探索和实践,他最终把楷书与草书的笔法糅合在一齐,创造出了用笔畅快、字形秀美、又易辨认的新书体——“行书”。

“临池”的由来。

我国东汉书法家张芝从小就爱写字。日日临写,从不间断。他每一天在院中的池水里洗刷笔砚,日子久了,池子里的清水都被墨染黑了。后人用的“临池”一词就是指张芝刻苦练字的故事。

“小欧阳”

唐代书法家欧阳通是欧阳询的儿子,被后人称为“小欧阳”。欧阳通少年时父亲就病故了,为了把父亲的书学风格继承下来,他到处去买父亲遗留下来的亲笔墨迹。每得到一篇,便认真观察、揣摩、摹写,经多年勤奋努力,最终继承了父亲的书名,号称大、小欧阳体。

一块碑看了三天三夜。

一次,欧阳询在一座古庙里看到了晋代书法家索靖写的一块碑,始而勒马观看,继而拍马而去,一边走一边细品碑文,觉得笔势、神采实在好极了,又拨转马头,回来再细细观看,之后索性卧在碑前,竟在那里揣摩了三天三夜。从而留下了“欧阳询宿夜观碑”的美谈。

唐太宗用兰亭陪葬。

唐太宗酷爱书法,尤其珍爱王羲之的兰亭序帖,把它放在座位旁边,早晚观赏。有一天他贴近唐高宗耳边说:“我死以后,把兰亭帖给我带去。”等到他死后,真的把兰亭帖装在玉匣中葬入了他的陵寝。

唯有一点像羲之。

王献之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是与父亲被并称为“二王”的大书法家。

小时候,有一次临写父亲的一幅字,着急去后花园玩耍,“太”字竟漏写了一个“点”。父亲看到后把这一“点”补写上了。一会儿母亲又看到了这幅字,看到儿子这一“点”写得圆满精到、厚重有力,心中大喜,便在纸上写下两句赞语:吾儿习字费尽三缸水,唯有太字一点像羲之。

墨汁当蒜泥。

一次,王羲之正在专心练字,书童送来了他最爱吃的馍馍和蒜泥,他却只顾写字。夫人郗氏来到书房,只见羲之把墨汁当蒜泥,用馍馍蘸着往嘴里送,弄得满嘴乌黑。郗氏哈哈大笑,可是羲之还是没有“醒”来,一面濡毫运笔,一面还连声夸赞郗氏做的蒜泥味道可口。

破产求书。

唐代书法家钟绍京是钟繇(三国魏书法家)的十世孙。他喜好书法,不惜花高价,甚至倾家荡产去收求书法名作。曾用几百万贯钱买到王羲之的行书五张。

芭蕉叶上练出的狂草。

唐代怀素家贫买不起纸笔,他便种下三万株芭蕉,采芭蕉叶练字。老叶摘完了,新叶还小,舍不得采摘,干脆就在嫩叶上悬臂练字。就这样,怀素最终成为“草书天下称独步”的一代大书法家。

练字“写”破被面。

虞世南是唐代书法家。他从小跟智永和尚练字着了迷。每晚躺在被窝里还常常琢磨一些字的写法、气势、结构,一边想,一边用手指在被面上“写”。日子久了,竟把被面给划破了。

博取百家长,始得龙凤飞。

柳公权小时候,见一位没有双臂的老人,用脚夹着一支大笔写字,挥洒自如。他感到自我的字太差了,便跪在地上拜老人为师。老人在纸上写道:“写尽八缸水,矾染涝池墨,博取百家长,始得龙凤飞。”从此,柳公权牢记老人教诲,发奋练字,最终成为著名书法家。

柳公权任夏州书记时,一次入朝奏事,唐穆宗问他用毛笔的方法,他回答说:“心正则笔正,乃可为法。”一语双关,说得穆宗脸色都变了。

弘扬书艺,为国争光。

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年轻时曾做过醴泉县尉,到任一年就辞官学书去了。放着官不当回家去练字,别人都很不理解。原先他是记住了母亲临终嘱咐:“弘扬书艺,为国争光”。经过努力,他最终创造了雄健厚重的“颜体”,至今广学不衰。

欧阳询专心学“二王”书法。

唐代著名书法家欧阳询特别喜爱“二王”(王羲之、王献之)的书法,只要看见王羲之父子的墨迹就买回来学习研究。一天,他看到一本王羲之传授王献之的《指归图》,不惜花了很多钱买了回来,放在家里天天观赏研究,常常高兴得整夜睡不着觉。他整整学习研究了一个月,直到他懂得《指归图》的精髓为止。

欧阳询流连观碑。

唐代大书法家欧阳询,字信本,谭州临湘(今湖南长沙)人,他练习书法很刻苦,博采众长,精通八种书法,自成一家,人称“欧体”。有一次,他出使归来,骑马路过一处荒郊野外,在乱草丛中发现西晋书法家索靖书写的一块石碑,停马观赏了很久都舍不得离去。走出几里后,又返回来,下马坐在碑前仔细观看,体会索靖草书的妙处。当晚,他回到了住处,彻夜难眠,想着白天看到的石碑。第二天,天一亮,他又骑马赶到石碑前,反复揣摩,并铺开纸,一笔一画地临摹。就这样,他在碑旁呆了三天三夜,直到索靖草书的笔法融会贯通,了然于胸,才高兴地离去。

我和书的故事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而我们的周恩来总理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而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医愚。”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有一次,爸爸和妈妈都不在家,就我和弟弟在家,纸条上写着:“儿子,今天我们去做事情,午餐和晚餐,你自己搞定,那就这样啦。今晚我们才会回来,不要乱跑出去,不然会被坏人给抓走的。哦,对了,一定要照顾好弟弟呀,不然就会丢的!要记住呀!妈妈和爸爸都会相信你的能力的,加油!”

我一吃完早饭,就去看书了,弟弟却在看电视。我看着、看着,就入迷了,就像我是孙悟空在一旁上刀山,下火海,在东海龙王那里拿了金箍棒,到了天宫大闹了一回,又去了花果山,结果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最后和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先遇上了猪八戒,接着又到了通天河遇上了沙和尚,接着又去了各个地区消灭了那一些妖魔鬼怪。最难消灭的妖魔鬼怪就是那个白骨精,那个老奸巨猾的白骨精,竟然假装用人来迷惑人,打了三天三夜才被我收服。

突然,有人把我叫醒了,原来是爸爸和妈妈,妈妈问我中午、晚饭吃了没有?我说没有。爸爸和妈妈都很惊讶!我竟然因为看书而没吃饭。我被表扬了,真令人忍俊不禁。

我知道了,米饭使我们的身体日益健壮,读书却令我们的头脑不断充实,所以我们要与书为伴,博览群书,取百家之长!

我和书法的故事作文

在我四年级的时候,每次表姐来玩的时候,她都会秀出一手隽丽的毛笔字,引得我十分艳羡。即使表姐离开后,我的脑海里依然记得那秀丽的字,那清秀的字体就像个印记一样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上。

四年级年底,我终于接触到了书法。爷爷曾经练过毛笔字,知道我要学习毛笔字,爷爷主动承担了教我书法的“重任”。

练书法的过程无疑是最艰辛的,这天,“握笔姿势错了!”“重新再写一遍!”“不是用笔尖写的……。听到爷爷这些话,我竟生出了几分厌烦之意。“啊,我不想练了!怎么那么难学,不是握笔姿势错就是写得难看,好累!我不要再学了!”我不满地埋怨道。平时总是把笑容挂在脸上的爷爷,听到这句话,忽地就拉下了脸:“这才学几天?孩子,一步不能登天,学书法得持之以恒,考验的是人的毅力,难道,你学书法就是图一时的新鲜吗?如果你因为暂时的挫折而放弃未来的风光,那就随你吧。”听到爷爷的这番话,我脑海里不禁又浮现出表姐那隽丽的字来。接连后面的日子,我都在空余时间奋力地练毛笔字,终于在五年级下学期练出了一手好字,望着我那美丽的毛笔字,我的心欣慰极了。

六年级上学期,语文老师向学校引荐了我去参加了毛笔书法比赛,我获得了一等奖,望着那金光闪闪的荣誉证书,我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是书法,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只要持之以恒,战胜暂时的挫折,便能看到胜利的曙光。

我和书的故事

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更是人类的良师益友。

从上幼儿园开始,我就非常爱看书,从一开始的《格林童话》到《伊索寓言》,再到现在我看的《哈利波特》,已经不知道读过多少书了。总之,无论在哪里,总会看见我埋头阅读的景象。渐渐地,阅读就成了我的习惯之一。

是书,把我带到了知识的海洋;是书,把我带向智慧的源泉;是书,让我快乐!让我开拓了眼界!

我和书法的故事作文

我曾经尝过画画、毛笔字等,可最让我记得的还是我和硬笔书法的故事。

记得我刚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爸爸就让我学习书法。直到我上四年级的时候,爸爸还在让我练习书法。就在其中一次练习书法的时候,发生了一个小型“事故”,在那一次,我准备好了纸、笔,于是,我便拿起笔来开始写,就在这时候,我被爸爸叫去煮饭了,于是,我便把笔下平放在桌面上,过了一会儿,我把饭煮好之后,便又回到了书房,突然,我发现笔漏墨了,还把整整一小沓练字的纸都弄得墨迹斑斑。我翻了翻练字纸,发现都不能再使用的时候,便告诉了爸爸,爸爸听后便连忙直奔书房,他看到我的练字纸已经“面目全非”之后,便对我说:“我这里有一沓新的练字纸,如果你写出的字让我满意,我就给你买五沓练字纸”。我一听便来劲了,便对爸爸说:“好啊,你可要遵守诺言”。爸爸笑着说:“一言为定”。于是,我便换了一支笔,我拿起笔,一笔一画地写了起来。我先写的是书中的藏字,我先写了一横,然后又一横一竖地继续写着。过了半小时之后,我终于把那两三张纸写完了。一写完之后,我便立刻跑到爸爸那里,翁字拿给他看,爸爸看后,似乎很满意,便对我说:“你的字我很满意,今天下午我帮你买五沓练字纸”。

我和硬笔书法就在此时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和书的故事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就好像婴儿没有了奶;花朵没有了种子;蜜蜂没有了花蜜一样。书仿佛就是我们的营养品,让我们从中受益。所以,在我们生活中,书有很高的地位,是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

记得以前,我是非常不爱看书的,总觉得这么厚的一本书,我要看到猴年马月呀!有这时间,我都可以干一些别的事了。并且,看书就好像把自己关在一个小房间里,多不舒服啊!

直到又一次,我很不情愿地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历史书,使我和书的感情发生了巨变,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很有趣,让我好像进入了书中的场景一般,看得津津有味。从此,我爱上了看书。

有一次考试,我飞快地把卷子写完,非常想看书,可我还是努力、努力、再努力地忍着,直到考试结束,我快速把书拿出来,开心地看起来。我拿起书的那一刹那,顿时觉得浑身放松了。

每次放学,我一走出来妈妈就能见到我,可有一次我没有按时来,妈妈心急如焚,找老师用广播找一下。过了一会儿,我慢悠悠地从书店走出来,一边走,一遍看着书。见到了妈妈,我兴高采烈地说:“看,我终于买到这本书了”。一下子弄得妈妈哭笑不得。

看,这就是。

我和书的故事

我喜欢读书,每当我看到好的书我都会入迷,因此,同学们都管我叫“小书呆子”呢。

有一次,妈妈给我30元钱,让我放学后去看奶奶,再给奶奶买点水果。中午,书店的阿姨到我们学校卖书,其中有我喜欢的《草房子》,听老师介绍,这本书特别好,适合我们阅读,而且很有教育意义。我多想买这本书呀!可是,如果买了《草房子》,我就不能给奶奶买水果吃了,那可怎么办呢?我想给奶奶买水果,我还想买我最爱看的《草房子》,真是愁人呀!我又想,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学习好了,考上大学,那时候我一定更好的孝顺奶奶。于是,我用30元钱买了我最喜欢的《草房子》。回到家,我跟妈妈说了那30元钱的事,妈妈笑着说我真是真是一个“小书迷”。

还有一次,妈妈给我40元钱,让我自己买一双鞋,可是我路过缘缘书店的时候,门口有许多人挤在那里,我也过去凑热闹,原来缘缘书店打特价,四大名着10元一本,我正好有40元钱,可以买四大名着了,可是这些钱是给我买鞋的,如果我买了四大名着,就没有钱买鞋了。我想了半天,“不比穿戴比学习”,读书更重要,所以,我买下了四大名着,虽然我没穿到新鞋,但我拥有的是书中的`知识。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给我带来许多知识和快乐,我愿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

辽宁铁岭二十一小学四年级:杜月。

我和书的故事

走进我的房间,一股浓浓的书香让我倍感舒适,这群和我朝夕相处的小伙伴,有的在水泄不通的书柜里挤着;有的躺在窗台;还有的恋在我的床上。大的、小的、薄的、厚的五花八门,及三千宠爱于一身的还是那陪我一起入睡的——《安徒生童话》。

上学了,那知识的天空照耀着我,宁听海的女儿感到她甘愿牺牲的精神,这是生命的光辉,打火夹中有三条忠诚的狗,还有会跳舞的花和唱歌的夜莺······想到这些,又回到了童年.

今天当我再次拿起在本书时,妈妈看见了说:“多大了,还看《安徒生童话》。”我微微一笑,走到房间看起书来。

我和书的故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看书,一看到书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只要有一本书没看完,我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把这本书看完,什么时候也不例外,这已成了我的习惯。

“哎,老大,大哥,你把这本书借给我吧!我不会弄丢的,行吗?”

“那,好吧,可不准弄丢哦。”

哈哈,这本《疯疯癫癫的阿凡提》总算被我借到了,我又可以痛痛快快地看一本我没看过的书了,我高兴得手舞足蹈。

放学了,我高高兴兴地把书收进书包,乐癫癫地跑回了家,还没歇一会儿,便拿出书,高高兴兴地看了起来,“哈哈!这个怎么……哈!”

“陈邢杰,你干什么呢?作业做了没?”

“噢,我在看……我在做呢。”

妈妈刚才这一问,把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如果妈妈来检查的话……我不敢再想下去了,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书包,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我拿出作业本,奋笔疾书地写了起来,因为看书看的时间有点长,做完作业时已经六点了,还要做妈妈布置的作业好不情愿啊!可没办法。在做作业的时候,我也不免要找个借口看一会书,我假装肚子疼躲进洗手间偷偷地看一会,可这本书实在太好笑了,我好几次都要笑出声,只得克制自己,但妈妈还老是产生疑问,“儿子,你怎么这么长时间还不出来?”我连忙回答:“快了,快了,马上好了。”就这样过了好几个“马上”,直到妈妈“咚咚咚”地来敲门时,我才把书藏进衣服里,把水放得“哗哗”响,才打开门,扶着墙壁装着有气无力的声音说:“妈妈,我身体不舒服,想早点睡。”“好,你早点休息,作业就别做了。”“那您也早点睡吧。”耶!耶!我在心里高兴地大喊,因为我的计划成功了。

我和书的故事

俄国的作家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它就像春风,温暖人们的心灵;书像火苗,照亮心中的黑暗;书像清泉,滋润人的心田。

我爱读书,不论是曹文轩的散文,还是杨红樱的小说,我都喜欢,每当看到一本好书,我便会拿起来细细品尝,琢磨里面的人情世故,一旦我在读书的时候,那外面一切嘈杂的声音好像都在我的耳边“过滤”了,什么也听不见,只有自己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可是,正因为此,我还闹出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是最后一节劳动课,今天归a组打扫卫生。走出教室,我万般无聊,很想找一本书来看看,去哪儿呢,噢,对了,就去图书馆!我跑到图书馆,一进门,便赶到了一股让人心旷神怡的气息,啊,那是书的气息!我走近宽敞的大厅,在书架上细细寻觅着,找了很久,都没有看到我想要的书。忽然,我眼睛一亮,似乎看到了宝贝,噢,那是我最爱看的《意林》!我疾步走过去,把它一把抓过来,生怕有人跟我抢,我找了个安静的角落细细品读起来。不一会儿,我便陶醉在其中,那书中的故事像源源不断的清泉,滋润着我的心田。我贪婪的吮吸着知识的营养,不知不觉,竟忘记了时间。我一拍大腿,抬头一看,别人早就去吃饭了,就我一个人还在这儿看书!我抱起《意林》,匆匆忙忙的往外走。忽然,后面传来一声大喝:“那位同学,停一下!”我皱了皱眉,脚步放慢了许多,可又转念一想,这不可能喊的是我,于是又快步走起来。可后面又传来一声带点愤怒的声音:“那位同学,喊你呢,站住!”我这才反应过来,奇怪的往后一望喊,,只看见了一张疑惑而又带点愤怒的脸,原来是图书管理员。我看了他的样子,奇怪的问他:“老师,什么事啊?”他的眼神变得愤怒起来,说道:“同学,偷书是不对的啊!”我莫名其妙,低头一看,怀里抱着的竟是我刚刚看的《意林》!这下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我支支吾吾的说道:“呃,我……我……”图书管理员瞪了我一眼:“你是多少班的?”说完,便想给班主任打电话。我哭笑不得,只得说明情况。图书管理员半信半疑的望着我,一双眼睛好像要把我看透似的。我认真的解释了一遍,图书管理员打量了我几下,说道:“看你长得还算正直,相信你一回,下不为例!”我这才战战兢兢的走了,想起来都有些后怕。

虽然这件事成了同学们的笑柄,但是仍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就是。书是知识的海洋;智慧的源泉;成功的开端。它同时也教会了我如何学习,如何生活,如何去感受身边的事物。

我和书的故事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人生的指路灯,是进步的阶梯,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书籍是我闲余时所呆的小天地。

一个明媚的下午,我正在休假,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是适合出游的好日子,可我却被妈妈无情地关在房间里,默默地写着作业,我极近崩溃!太无聊了吧!手机没收,电视遥控器被藏,没有电子的世界真是生无可恋。我仰起头,看着书柜,灵机一动,我可以去看书。

我选择了一本书名最吸引我的书,是学校发的《会挑战的诗词》,我特意泡了一杯柠檬茶,想趁这悠闲、淡雅的下午茶时间小憩会,我把它们搬到阳台的小茶几上,晒着太阳浴,美滋滋的。

我浑然不知,沉溺在书中的`我无法自拔,美味的柠檬茶、可口的沙拉,可怜的被我遗忘在桌上,一口没动,完好如初。当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才发觉自己竟有点儿渴了,想也没想就把这凉透的柠檬茶喝下了一大半,啊!从头凉到尾,别提有多提神了。那一刹那,我瞥见了那一抹残霞,发觉天色己晚,书桌上的作业更是一笔没动,我快步地回到卧室。

我焦急不安的补着作业,感觉脖子一阵发凉,因为一个庞然大物正向我逼近。果不其然,砰的一声门关了,她回来了,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可以感觉到时间的停止,而我的心跳声越来越大。我愤笔疾书,还好题目并不难,不然我真的凉凉了!在那救命的最后一秒,我写完了,但阳台上的一片狼藉还没收拾。

妈妈知道了以后,罚我说出《会挑战的诗词》的大概内容,这不就是在给我展示的机会吗?我非常流利地说了出来。妈妈听完后,忍不住地点点头,我松了一口气,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给予了我知识;给予了我快乐,书的海洋非常广阔,我将继续探索其中的奥秘。

我和书的故事

提到书,我就会想起一件可笑的事情。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迷上了一本叫《猫游记》的书。什么“在虚拟中相识,在真实中疏离”,一段悲剧中科幻的奇妙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于是,从此以后,“过马路”这个词一从别人口中冒出,我全身的汗毛都会竖起来。“过马路”成了我永远不能做的“终极禁忌”,平时走在路上,我都会避开车辆,甚至已经停好的车辆我也会故意绕远,就算是呆在家里面,楼下每每发出车子的轰鸣,也会让我吓得胆战心惊、魂不附体。那时候,我每次站在人行道上看见织布机般密密麻麻的各种车辆来来往往,都会像看见了世界末日正在奔泻而下的大石块般害怕。

只可惜该来的总得来。有一次,妈妈开车送我上学,不料堵车严重,于是就停好车之后下车准备走路到达学校。可是刚好要穿过一条马路。看着川流不息的汽车来来往往,我的脑海中立马浮现出被车惨撞和交换灵魂的可怕情景。于是我就“哇”地一声哭了起来,拉着妈妈死活不肯过去。妈妈不解地问我为什么,我就把事情的原因告诉了她。

“吱……吱!”一辆车飞快地朝我驶来,我吓得立马闭上了眼睛。唉,完了,这下它真的要撞倒我了,我绝望地想。

可是,当一阵风“呼--”地从我耳边撩过时,我并没有感到被撞的疼痛,更没有灵魂飘起的感觉。我万分疑惑地睁开眼睛后,只看见了在一旁大笑的妈妈。扭头一看,那辆刚才直冲我奔来的蓝色小轿车已经绕开我冲向别处了!

妈妈笑着摸着我的头,说:“傻孩子,书中的什么飞翔啊、魔法啊在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不可能发生的,更别说什么灵魂交换了。书中那些科幻故事,都是作者写出来吸引读者的。你以后写作文也是这样,可以通过幻想和虚构来为你的作文增添色彩。”

唉!原来是这样啊!真是让我虚惊一场!

这就是,虽然这本书让我度过了一段“度秒如年”的“怕车时光”,却让我明白了:做人要老实,作文要“狡猾”。

我和书的故事

书,像一股清泉,滋润你我的心灵;像黑暗中的一束烛光,照亮前方的路。也像泉水一样永不停息。

小时候,并不知道书是什么东西。在没上学之前,总爱把书放在自己的面前,学着哥哥的样子,在上面勾勾画画,觉是特新鲜,比玩积木和沙子还要有趣。而在认识了汉语拼音之后便会把那带着五彩图画的连环拿到手中,一字一句地拼读,各种各样的故事书比糖果还要诱人,猪八戒吃西瓜一类的小故事总会使我很着迷。

就这样,在单纯的幻想中度过了快乐的童年。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多,渐渐明白那些离奇的故事只是神话,但也会把那些单纯的想法永远留在脑海里,那毕竟是童年缤纷的梦。进入青春期总是多愁善感,读《红楼梦》,也会被黛玉葬花的凄苦心情所感动,也会随黛玉一起流泪。偶尔读一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会被保尔在战场的勇敢、面对生活苦难的折磨仍能坚强不屈的精神所打动。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只要想想保尔,就会一笑而过。读一读冰心的《繁星》、《春水》,会觉得母爱是多么伟大,自己的叛逆又多么不可原谅,它让我懂得母爱,学会感恩。

读一本好书就是一次甜美的享受。每次阅读犹如聆听智者的教诲,使我受益匪浅;每次阅读如饮香醇的美酒,使我为之陶醉。我和书还会继续相随,书会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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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大家一定很熟悉吧,没错,它就是出自大名鼎鼎的史学家高尔基之口。书籍,能带给我们源源不绝的智慧,能引导人类迈着坚定的步子向前发展。没有了书,世界也许会陷入恐慌——许多人是通过书籍来了解世界,如果没有了书,那他们岂不是与世界失去了联系?孩子们在学校里学习,没了书本,就也没有了学习目标,那孩子们在学校里岂不是只能不知所措地坐着?书籍,它传承给我们知识、开拓我们的眼界。

从小到大,我一直生活在书海之中。学校里的课本、妈妈给买的课外书,我都看得津津有味。因为每一次阅读,都能从中发现新的东西,一个词语,一个句子,初次理解时比较生疏,但过了一段时间,再把书拿出来看一看,就发现不仅自己理解得更透彻了,而且有时还会发现词或句子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有可能会体会到一种不一样的境界。

从只看一些小画书到阅读古今中外的名著,看书让我认识了许多以前不认识的字,懂得一些以前比较懵懂的道理,书籍给予了我智慧与力量,拓展了我的见识,书陪伴我成长!

我和书的故事_

书就像一位与你不离不弃的好朋友,永远陪伴着你。我和叫《红鞋子》的书是好朋友。我和《红鞋子》这个好朋友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暑假,我去图书馆,发现有一本叫《红鞋子》的书,我非常想看,但那本书是被塑料薄膜封住的,不能看,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妈妈买这本书。回到家,我正想给妈妈说,可看见妈妈那张疲惫的脸,我不忍心告诉妈妈,因为我不想让买《红鞋子》的58元又成了妈妈的负担;并且,我的书柜里全是琳琅满目的书。于是,我想:我可以自己挣钱来买书啊!然后,我的挣钱买书之旅就这样开始了!

早晨,我早早的起了床,准备寻找挣钱的机会。忽然,我的眼神扫到了放在鞋柜旁的空瓶子上,我心想:空瓶子卖了也可以得钱。于是,我经过母亲大人的同意,把空瓶子拿出去卖了。我光卖空瓶子、纸箱……三个星期以后才卖了8元钱,离58元钱还差50元钱呢!于是,我又让妈妈帮我进了一点报纸,去杨家坪卖。经过我的不懈努力,20天后,我挣到了80元钱,我把妈妈给我进报纸的钱还给了她,剩下的58元钱我就马上跑去新华书店买《红鞋子》。

走出书店,抱着心爱的书,我的心里甜滋滋的,因为这是用我自己的辛苦换来的!

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都会翻翻《红鞋子》,和它说上几句话……。

我和书的故事

小时候,我就很喜欢看书。从识字读物到童话故事都被我读了个遍。真正和书结缘是从《意林》系列开始的,那一个个充满温情的小故事,使我领略到什么是“真、善、美”。读到感人之处竟不禁落泪。现在的我随着年龄的增长更加喜爱读书,有时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

有一次晚上睡觉时,我偷偷地拿了一本《水浒传》,蹑手蹑脚地进了我的房间,关上门悄悄地把书藏到枕头下,打算睡觉时打着手电筒看,因为爸爸说我整天“不务正业”光会看闲书,不重视学校的学习了。爸爸不让我看,我可以睡觉时偷偷看啊!

我与爸爸、妈妈道过晚安后,就关上房门,盖上被子,躲在被子里看《水浒传》。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如饥似渴地读着,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一手打着手电筒,一手指着书,一行一行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还不时发出赞叹的声音来,我感到非常快乐!

不知过了多久,妈妈过来看我,我急忙关闭手电,从被子里露出头来,闭上眼睛假装睡着了。幸好妈妈没发现,啊!我躲过一劫!

就这样还不行!我上厕所、写作业、放学后都要偷着看一会儿,为此我还付出了代价。有一次放学路上看书,撞了一个行人,旁边的路人都无奈地摇起头说:“这个女孩真是小书痴啊!”

书是我的好朋友,长大后的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书。近期,我最喜欢一些文学历史类的书籍:如《读者》、《史记故事》、《三国演义》等。

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最知心的朋友。是书,让我开拓了视野,看到了世界万象;是书,为我讲述了一个个风趣可爱的小故事,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是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我们要好好读书,与书结为知己,相伴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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