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报告(通用15篇)

时间:2023-12-13 15:09:17 作者:笔砚

月工作总结是促使我们思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有效方式。如果你还不知道如何写月工作总结,不妨看看下面这些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灵感。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3月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从历年同期数据分析,3月份本市处于冬春转换,空气中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处于全年较高时期,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逆温、静稳天气现象多发,出现空气重污染的概率较大。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制订了《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方案》。

(一)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各级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根据组织结构划分,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二)强化作业标准。各作业中心在3月20日至3月31日期间,借鉴20xx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会议期间道路清扫保洁经验,采用“吸、扫、冲、收”工艺,按道路等级采取相应的清扫保洁措施。

一是对一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清扫作业,每日白天开展不少于2次机械保洁作业,每日开展1次机械冲刷、冲洗和不少于1次喷雾降尘作业,在每日12时前完成一次喷雾降尘作业。二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清扫作业,每日白天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保洁作业,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机械清洗作业。三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6:00前完成清扫作业,白天开展人工巡回保洁,视条件开展机械保洁作业。

二是人员清扫时顺着风向扫,压低扫帚高度,减少因人工清扫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

三是在沙尘天气过去后的24小时内,对道路路口、桥下车辆掉头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隔离栏底座,开展清除积尘作业。

四是加强了职工的业务培训,增强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根据空气质量颜色预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各作业中心成立了应急队伍,配备应急车辆、设备,确保快速处理突发事件。

(四)提高业务检查组巡查频次,对各作业中心降尘、压尘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截止到3月31日,共出动人员7824人次,出动车辆1260车次,行驶里程47406公里,作业里程35697公里,使用自来水5610吨,中水840吨,巡视自查495次。

在今后工作中,我公司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房山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房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做好辖区内业务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业务水平再提高。为降低路面尘负荷,提高道路洁净度,贡献最大力量。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报告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宣传教育。

四是加油站油气回收整治方面。全面完成我县5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四)强化监管执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我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有效的保护了周边环境。现就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环保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二、适时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消除环境风险。

三、定期组织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以推进对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四个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为起点,立足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着眼省园林县城复查暨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将网格化管理与分层管理有效融合,充分发挥协同工作效应,切实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效率,持续加强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全力推动我县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一)统一部署,全面展开“四个三”问题监管。

20××年1月20日,县长在x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提高“六个三”整治标准,有效降低扬尘污染。3月16日,中共x县县委办公室、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县20××年省级园林县城复查暨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中要求完善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良好,确保案件按时结案率不低于80%。

县城管执法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四个三”数字量化考评办法》文件要求,依托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实施网格管理举措,拓展城区覆盖面积,合理划分工作责任网格,将管理区域实行划片管理。切实发挥监督员巡查机制,重点由监督员实施全时段监控,视频监控巡查为辅,从而实现对管理空间的分层、分级、全区域和全覆盖管理,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四个三”工作的有序展开。

(二)协调联动,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我县着重强化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发挥主管领导调度指挥作用,完善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案件办理。严格案件信息采集上报要求,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节点、重点问题的巡查监管,确保问题描述详细、定位精确。严格案件立案标准,加强案件流转督办,落实责任单位、企业、个人具体责任,保证问题及时处置;严格案件处置标准,加强人员跟踪督导反馈,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全发现全整改,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位。

(三)全力攻坚,积极整改专项检查问题。

对市级平台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县通过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和空气质量保障中心督办机制,双管齐下,定期对责任部门和乡镇权属的案件进行现场核实,加大问题督办力度,防止大气污染防治“四个三”问题长期积累,久拖不决,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0××年1月23日8时21分,监督员xx在建设路京都购物广场巡查中发现大面积生活垃圾,夹杂大量餐厨垃圾和塑料袋等杂物,气味熏鼻,随即对该问题信息进行采集上报,数字化城管中心坐席员于8时23分对该案件进行立案并派遣至县城管执法局,县城管执法局环卫大队接到案件后,立刻安排调度就近清运车辆,于8时38分将现场垃圾(共6立方米)清运完毕,监督员于9时整对案件处置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该案件在短短15分钟内即处置完成,整个工作流程用时40分钟,充分体现了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的快捷高效,切实保证了节前城区环境容貌的干净整洁。

今年以来,我县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四个三”案件信息采集上报,切实发挥数字化城管平台高位监管职能,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和环境面貌。1至4月份,数字化城管平台共收集“四个三”问题262件,立案255件,按期结案253件,结案255件,结案率100%。指挥中心共派遣案件255件,处置255件,处置率100%。累计立案处理市容环境类“生活垃圾”案件208件、“混合垃圾”案件22件、“建筑垃圾”6件;施工管理类“物料暴露”案件13件。

一是因城市建设扩张,地形图数据及城市部件数据存在一些偏差。二是系统软件有待进一步研发提升,综合评价体系还需扩展完善。三是硬件平台支撑能力不足,系统运行效率有待加强。

当前,我县正加快实施数字城管平台提升改造,将进一步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重点围绕“四个三”案件的监督管理,全面将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作业状态置于监督指挥中心高位监管之下。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冬季进入采暖期后,季节性燃煤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剧增,燎荒及焚烧秸秆、垃圾明显增加,同时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频繁出现,造成雾霾天气频发,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全镇人民要充分认识当前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举措,积极防止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于xx年xx月7日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xx年xx月12日召开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先后成立了xx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设置四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应急处置组、宣传报道组、监督检查组)、xx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xx镇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小组(镇区、企业巡查组和村街〈含村级企业〉巡查组)。

(一)、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分别成立了xx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xx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xx镇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小组(镇区、企业巡查组和村街〈含村级企业〉巡查组),各位片长、包村干部各负其责。从镇到村、从企业到个人,横纵联合形成我镇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全天巡查制度。每天白天片长、包村干部负责制入村巡查,晚上由值班带班组长、值班员和派出所干警联合巡查,二十四小时无间断巡查,并建立巡查档案。巡查日志必须有明确记载,发现着火点、时间地点方位、当事人、扑灭时间、着火原因等,要记录清楚。发现了违反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从村干部开始到包村干部、片长、主管领导、镇长等等逐一追责!其中:

1、值班人员负责晚上6:00-10:00巡查。哪组值班哪组巡查。记好晚间巡查记录,带班领导签字把关,每天早晨交接班也要交接记录,办公室做好巡查记录本。

2、派出所主要责任:一是有举报点火者必须立即出警,带人处罚,不能滞后迟疑;二是晚上值班干警会同镇政府值班干部共同搞好夜间巡查,必须严厉处置。

(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分别与25个村街签订xx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与60余家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家具生产企业和有污染源企业签订xx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四)、广宣传造氛围。各村街张贴禁烧公告,早、中、晚利用广播等到形式大力宣传禁烧政策,努力营造大气污染防治氛围。发放的公告、宣传稿要有留存档案,村内广播要每天早、中、晚至少宣传一遍。镇区和各村街悬挂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条幅50条。xx月28日在xx镇政府第三会议室召开了xx镇大气污染防治培训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xx个村街书记、主任,xx村、庆功台村、马庄村三个村街30家家具生产企业,派出所同志、各包村干部。会议邀请县环保局的贾队长来授课,经委主任王俊旺同志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详细讲解《xx镇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镇长张占春同志做重要讲话。

同日,镇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网通公司门前做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发放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单和严禁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的通告。并沿镇区街道两边把宣传材料发送到商户手中。

冬季期间,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控制燃煤污染。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冬季采取“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等措施。妥善解决农村原煤散烧污染问题。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要大幅减少冬季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绿色施工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落叶、垃圾焚烧,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三)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为契机,对污染源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鼓励企业将设备检修、维护时间安排在冬季。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的震慑力。

目前对家具企业摸底调查正在进行中,待调查结束后建立xx镇家具企业台账。

(四)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禁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0xx年是我市“全国园林城市”创建年,也是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一年,我委紧密结合“全国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分别从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教育、严把工程开工关、加强过程指导、加强巡查监管等方面积极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市区在建建筑工程(含市政工程)均基本达标,现将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情况总结如下:

我委于20xx年4月16日研究成立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相关副主任、总工任副组长,相关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的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制定、协调我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

我委积极宣传《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省、市以及市政府出台的扬尘污染相关文件,积极印发给全市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为全市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供进一步政策依据。

我委通过市住建委网站公布有关文件和动态,新闻报道、施工现场张挂条幅、标语等多种渠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日常通过短信群发、扬尘微信、微信群、qq群及时通报日常检查、巡查情况,同时,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我委建设监督管理站每月两次巡检,今年在检查质量、安全的同时,将扬尘治理作为专项检查一并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建筑工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每次整改回复除了文字,还特地要求加上整改前和整改后的照片,以做对比,提高扬尘治理透明度。每个季度开展安全生产例会,通报质量安全的同时,通报在建建筑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情况和问题,并对下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目标和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我委针对市区建筑工地竣工和开工动态变化的现状,及时更新《建筑扬尘污染防治项目台账》,加强新开工工地监管。将扬尘防治工作作为检查的必查项,通过日常检查、四个季度大检查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检查,督促市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动态达标。今年以来,我委开展了多次巡查、四个季度大检查。每次选取三个工地通报表扬,三个工地通报批评,通过此举,大家争当优秀工地,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针对少数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建筑工程,我委通过现场督办、约谈、通报、处罚等多方式加强监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动态达标。

为进一步把好源头关,我委参照《市建筑工地“六到位”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新开工工程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出入口及主干道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安全、质量报监手续,不得开工建设,对新开工的建筑工地严把入口关。

在我委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20xx年《市住建委建筑工地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范围、整治标准、组织机构、责任划分、时间节点、处理措施等各项要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不同阶段,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如工程开工,采取封闭围挡、硬化道路、绿化等措施,工程配套设施施工阶段,采用围挡、裸露土方覆盖等措施。

在我委的帮助指导下,20xx年我市有5项在建工程创建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小区并顺利通过评审验收,5项在建工程创建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并顺利通过评审验收。我委坚持不懈推进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提高了我市建筑工地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展现出我市建筑工地文明创建水平,为我市实现“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中坚力量。

通过以上各项措施,我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得到较好控制,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一定的贡献。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月12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针对全区提出了整治要求。根据会议精神,社区随即成立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开展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工作组围绕小锅炉整治、裸露土地围挡绿化补植、建筑工地扬尘整治、餐饮油烟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四个方面,历时3个月,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辖区内存在1处需要整治的小锅炉目标任务。工作组先登门查看小锅炉情况,并对商户进行动员、宣传。在随后的几周内,工作组在区大气办的指导下,在网格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对小锅炉顺利完成了移除、切割销毁。工作组将相关资料整理汇报区大气办,为该商户争取到了补助资金,圆满完成了辖区小锅炉整治目标。后期工作组仍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进行巡查,防止新增小锅炉现象的发生。

辖区共有4处裸露土地需要进行围挡绿化。截止目前,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的裸露土地作为合肥金融港工程用地,已经围挡施工;庐州大道与锦绣大道交口空地作为安徽中城联盟置业工程用地,也已围挡施工。下剩两块裸露土地,其中会展二期地块在市指对接会上明确表示,将于近期清运土堆,实施绿化。另一块已与市指对接中,计划尽快完成整改。

辖区共有14家建筑工地需进行扬尘整治。工作组在区大气办、区住建局的指导下,联系指派的督导员,有计划的深入到工地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社区大气办为14家工地负责人建立了一个qq交流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群中进行通报,敦促其及时完成整改。目前辖区14家建筑工地除3家处于完工状态外,其余11家全部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完成了销号工作。

辖区共有119家餐饮油烟企业需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工作组组织各网格工作人员逐一上门宣传教育,并按照区大气办的要求逐一完成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目前共完成销号116家,全部用照片和店主确认的巡查记录等方式留存资料。对于下剩3家企业,工作组已和区环保局达成一致,由区环保局直接完成其整改销号工作。

目前,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后期工作将针对下剩目标任务进行开展。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按照“大气十条”、《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乐山市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环境综合整治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xx—20xx年)》、《乐山市市中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xx年度实施计划》、《乐山市市中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乐山市市中区20xx年空气环境治理改善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泊水街结合街道、社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各项目前要求,切实加强了辖区范围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20xx年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街道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工作部署。一是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街道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在街道班子成员中实现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三是明确各社区党委书记为各自辖区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

20xx年以来,为确保街道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不留死角。街道在年初与各社区签订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重点将环境污染防治“四大战役”纳入工作考核目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制定下发《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年街道范围工作的目标、内容、要求等;7月,印发街道网格化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在辖区范围实行街道、社区、网格员环境保护三级防控体系;在20xx年10月街道结合秋冬季气候变化,制定《泊水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安排未来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无死角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

全面实施锅炉提标改造工程。现辖区嘉州宾馆、乐山师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使用的锅炉均已改为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积极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汽车装饰、废旧物品回收的5家个体经商户,进行了多次检查和相关政策的宣讲,其中一家已未经营,其余4家均处于停业状态。

辖区内无无工业企业、石材加工店、汽车维修等重点行业(挥发性)。

燃用蜂窝煤、散煤整治方面。一是多次召开党政办公会和社区工作会,对辖区禁煤工作再次专题研究安排;二是将区环保局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分解下达到各社区,重点是辖区蜂窝煤、散烧煤改气(电)任务;三是街道、社区先后多次联合城管大队对辖区蜂窝煤、散烧煤使用情况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四是街道印制20xx多份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单在辖区内广泛发放,着力提高辖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防范意识;五是建立长效、联动工作机制。对使用蜂窝煤、散煤、露天烧烤等情况各社区坚持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制止,对反复教育引导无效的由城管大队会同开展执法工作,努力巩固辖区禁煤成果。截止目前,年初区环保局下达的蜂窝煤、散烧煤改气(电)任务(3户经营户、18户居民户)均已未使用蜂窝煤、散烧煤,其中17户已改为气(电)。11月下旬,街道再次组织社区对辖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煤改电、煤改气开展全面巡查整治,现辖区范围内无一餐饮服务单位蜂窝煤、散煤,积极帮助辖区困难群众煤改电、煤改气。

餐饮油烟管控方面。在中央环保督察后,街道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不松懈、不麻痹,特别是对反映突出的油烟污染问题,积极会同辖区城管大队,在前期煤改气、油烟净化器安装、露天烧烤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所有餐饮店再排查、再巡查,坚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年内督促辖区50多家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器。

目前辖区内主要的在建工程有清华瓷厂和雁和蓝山湾(尾期)。在具体整治过程中我们继续加强楼盘建设方加强了环境保护的宣传和引导工作,社区更是坚持长期到实地进行督导,要求工人尽量避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车辆驶出前必须清洗,设置相关清洗水池和配备专门的清洗人员及设备;积极帮助施工方协调周边住户小区等,确保了施工进度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通过加快施工进度来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带来的不利影响。

积极联系辖区内环卫部门,确保每日进行2次(雨天除外)以上的街面洒水清扫;协调联动城管、环卫等部门,做好了垃圾焚烧、露天焚烧的劝导、宣传和依法制止等工作。各社区安排专人每日开展巡逻,对垃圾焚烧、露天焚烧等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劝阻。特别是在中元节、春节、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着力加强对沿河露天焚烧的巡查劝导工作,有效遏制了辖区范围的露天焚烧现象。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按照市大气办文件精神,我局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纳入今年法治宣传工作重要内容,通过“五下乡”、春苔会集中宣传与各司法所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有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一是以“五下乡”活动为契机,先后在x等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通过宣讲《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知识、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方式,现场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二是以“春苔会”为契机,我局普法小分队与各司法所工作人员、驻社区律师在人群密集区域,针对农村人口,重点宣讲秸秆禁烧、大气污染防治法律知识,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高群众防治大气污染意识;三是在“x·x世界环境日”,各司法所开展环境保护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读本等普法宣传资料。

一是各司法所在春节等重要节点,通过在人群密集地设立大气污染防治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讲大气污染的危害、造成污染将要承担的后果及防范知识,宣讲大气污染给社会及个人身体健康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提高群众警惕性;二是司法所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扩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覆盖面;三是利用微博、微信发布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力,强化宣传实效。

截止目前,全市已开展各类宣传活动xxx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xx余份。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公共法律服务集中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通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夜话”、乡村坝坝会、走基层活动等形式,深入社区、院落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防治意识,推进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三府办〔20xx〕37号)要求,现将我市交通运输行业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三府办〔20xx〕37号)要求,我局相应成立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本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计划,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有序开展。

(二)注重宣传,动员社会参与。

结合行业特点,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积极宣传以“绿色交通,低碳出行”为主题的节能环保知识。在车站、码头和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材料,在机关办公场所、公共交通车辆、公路养护机械、公路巡查执法点等场所悬挂、张贴宣传条幅,引导市民群众选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努力营造“防治大气污染,人人责无旁贷”的舆论氛围。

(三)采取措施,强化行业监管。

1.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车型。全市今年共新增55辆公交车,更新213辆老旧公交车,目前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664辆,占公交车总数82%。完成20xx年至20xx年投放的1084辆出租车更新工作,现有2350辆出租车全部为油气两用双燃料出租车。

2.加快推动发展公共交通和交通运输节能改造。20xx年共开通8条公交线路,优化调整14条公交线路。全市行政村(居)委会村村通公交率82%,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xx年底行政村“村村通”公交率80%的目标。共计发放公交ic卡14多万张,发放公共交通票价补贴781.43万元。

3.加强建筑工程扬尘防治。设置车辆冲洗台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后再驶出工地;对敞开式作业可能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围墙或围挡,并定期进行清洗,保证工程周围环境整洁;对建筑垃圾以及易产生扬尘的堆积物料,增加喷淋压尘或采取覆盖等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对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运输途中抛撒遗漏。

4.加大运输车辆道路扬尘检查力度。积极配合综合执法、环卫等部门加大对道路运输渣土车辆的执法检查。

5.健全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完成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能源消耗信息调查报送系统,并上线运行。实时掌握全市公路水路及港口运输企业能源消耗及影响大气环境的情况,监督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一)节能资金欠缺,与大气污染防治各成员单位交流合作不够。

(二)节能减排压力继续加大。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势必增加节能减排空间拓展的难度。

(三)基础设施薄弱,公交车加气站少。目前全市加气站仅4个,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四)清洁能源推广缓慢,新能源车型比例有提升空间。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各市(州)1-10月份pm10平均浓度同比同期变化情况:达州市上升42.2%、广安市上升32.2%、眉山市上升7.4%、资阳市上升6.8%、德阳市上升2.7%;攀枝花市下降33.7%、阿坝州下降31.0%、成都市下降27.2%、乐山市下降23.8%、凉山州下降16.3%、自贡市下降15.6%、宜宾市下降15.1%、广元市下降13.9%、绵阳市下降12.0%、内江市下降12.0%、巴中市下降11.1%、甘孜州下降9.4%、南充市下降8.4%、雅安市下降5.1%、遂宁市下降5.0%、泸州市下降0.2%。

达州、广安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今年9月中旬被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约谈后,工作力度加大,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10月份pm10平均浓度相较9月份都有所下降。但今年1-10月份pm10平均浓度与20同期相比仍不降反升。今年只有1个多月时间了,请各市(州)政府认真加强组织领导,继续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完成政府责任目标任务。

【地方及部门工作动态】。

川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第三次联席会在泸州市召开。10月22日,内江、自贡、宜宾、泸州四市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及近期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进行了交流,分析了工作中普遍性的问题,研究了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的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在今年11月份开展川南四市大气污染防治交叉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将在下次联席会上通报。

【重点工作进展】。

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交通运输厅于今年10月2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以节约资源、提高能效、控制排放、保护环境为目标,加强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机结合,以建立健全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强化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和运力结构调整等为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绿色交通”建设,确保到,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明显增强,大气污染防治机制更加完善,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行业资源和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运营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交通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完成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总体目标。《意见》明确了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二是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三是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四是加强运营车辆尾气治理;五是加快淘汰运营“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六是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营车船;七是加强城市周边公路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八是大力推广公路施工和养护新技术、新标准。《意见》还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政策引导。鼓励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在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清洁能源使用、运营车辆改造、淘汰运营老旧车辆等方面的政策出台;研究在工程规范化标准化施工中,对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控制大气污染的'相关措施;加大科技资金对能源节约、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科研支持力度。三是加强部门协作。

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朝华:积极行动,真抓实干,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眉山市政府近日召开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紧急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朝华强调,当前,虽然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农作物等秸秆禁烧工作、扬尘污染治理等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他指出,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重拳出击、综合施策、严管重罚,尽快扭转大气污染防治出现反弹的问题,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制造污染的企业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责任不落实的区(县)、部门和个人要进行约谈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确保处罚到位。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目标,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和改进运输装备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推动绿色交通科技创新,引导居民出行向绿色交通方式转变,积极开展绿色交通领域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减少我市交通运输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为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选择具有较好基础条件的公路、港口、场站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切实提升绿色建设理念,实施绿色优化设计,强化绿色施工组织和运营管理,合理使用绿色建设和运营管理技术、设施、设备、材料、工艺等。

加大城市公交车辆、出租汽车以及营运客货车辆、运输船舶的结构调整力度,合理提升节能、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的拥有比例,强化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工作,推广天然气及混合动力车船,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船,稳步推进运营车船的标准化改造,推广使用港口、场站设施装备和运营车船的节能减排技术。

积极发展集约高效的物流运输组织模式,重点探索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的合理路径,推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水铁联运。优化城市公交、客运班线的线网布局和站场布局,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稳步发展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切实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因地制宜推进建设适合特色的现代有轨电车和“水上巴士”。有效引导公众低碳出行,切实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绿色维修和节能驾驶培训工程,积极推广使用节能降耗产品和操作经验。

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技术,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强化运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公路、水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广港口车辆和装卸机械智能化调度系统和无纸化作业、城市智能化公共交通与运营管理工程等,提高运输生产的智能化程度。完善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在现有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中,增加低碳交通信息服务功能,努力建设和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完善绿色交通运输标准规范与法律法规,健全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维护和提升城市形象,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3号)和张掖市人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施方案》的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手段,建立统一监管、统一监测、统一协调的全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我县突出的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气和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总体目标。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饮食服务业油烟、运输车辆、建筑工地扬尘、粉尘治理,达到环保要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

(一)重点监控项目。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烟尘。

(二)重点监控污染源。

1.县城城市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市政施工、拆迁和绿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2.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和装卸扬尘。

3.物料和渣土运输、道路保洁扬尘污染。

5.机动车排气污染。

6.餐饮炉灶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7.秸秆焚烧污染。

1.县工信局职责。负责落实限制发展和淘汰企业名录,会同县环保局提出高能耗、高污染工业企业整顿、关停名单;监督落实污染企业的关停、限产工作;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指导工业企业按规范化要求整治厂容厂貌,加强对企业内部货场露天堆存物料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

2.县公安交警大队职责。严把新车登记和在用车辆尾气排放控制标准,提出机动车分时段禁行、禁鸣路段和监管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对高排放尾气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全面落实市上下达淘汰高排放尾气车辆的工作任务。配合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推进建筑工程物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会同县环保局提出全县定点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测单位,完成资质上报审核工作,并配合县环保局开展检查。

3.县建设局职责。负责监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的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设置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施工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1.8米以上的连续密闭的围挡,必须在建筑工地设置有效抑尘的密闭防尘网或防尘布;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必须辅以洒水压尘;施工过程中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覆盖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采取袋装化措施,可用电梯、物料提升机运至地面,不得凌空抛撒。配合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房管局做好建筑工程物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专项整治活动。

4.县林业局职责。负责监管绿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城市绿化工地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喷水、围挡等降尘措施;土地平整后,1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否则要每天洒水1至2次或加以覆盖;植树树穴、绿化带所出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种植完成后,树穴和各类绿化带回填土低于边沿10厘米以上,树坑应覆盖卵石挡板、草皮,或做其它覆盖;道路或绿地内各类管线敷设工程完工后,1周内要恢复路面或景观,不得留裸土地面;绿化产生的垃圾,主要干道、景观地区及繁华地区做到当天清除。

5.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负责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行为的查处和整治;负责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储存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和在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造成的二次扬尘的监管;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露天烧烤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清理整治活动。配合县公安交警大队、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做好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检查。

6.县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出租车、公交车辆和相关运输货车的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张掖公路分局民乐公路管理段做好国道、省道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环境防治和保洁工作;配合县建设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做好建筑施工物料、渣土运输车辆治理整顿。

7.县工商局职责。负责依法办理淘汰取缔关停企业营业执照的吊销、注销工作;配合县环保局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单位,在工商执照年检时进行前置审查。

8.县农委职责。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应用。配合县环保局、城管执法局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

9.县爱卫会职责。负责监督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城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并开展专项活动。

10.县环保局职责。全面监督管理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加强对电力、水泥、建材、燃煤锅(窑)炉消烟除尘、烟气脱硫措施落实的监管,确定并公布重点整治企业名单,开展全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适时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建立城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定期通报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空气质量月报,负责建设完善城区大气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及时通报违规违法单位名单。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相关大气治污工作,会同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11.县房管局职责。负责监管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拆除工程施工前,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拆迁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设施,以抑制扬尘飞散,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等防尘措施,必须采取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同样的措施,拆除工程完成后15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必须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配合县建设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做好建筑施工(拆迁)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工作。

12.张掖公路分局民乐公路管理段职责。负责国道、省道道路施工扬尘污染及道路保洁污染防治工作。

13.县电力局职责。负责关停和限产企业的停断电工作。配合县工信局、环保局对大气污染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14.县供热中心职责。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集中供热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1.明确目标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把控制大气污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相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完善和落实具体措施,做到大气污染控制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督促检查。控制大气污染涉及多个部门,县环保局要加强组织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要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监察局和环保局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每个阶段的控制和治理措施进行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证大气污染控制工作扎实推进。县环保、建设、城管、林业、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设立防治大气污染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对举报的事项要立即安排查出,对非本部门主管的事项应在1小时内移交相应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迅速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报送县环保局。

3.严格行政问责。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控制大气污染的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未有效控制大气污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昨天,我市召开全市“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会议精神,对“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及燃煤锅炉替代等工作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副市长鞠志杰出席会议。

在听取相关整治情况汇报后,鞠志杰指出,近几年来,在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鞠志杰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聚焦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五大发展理念”上来,站在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新期盼的角度,认清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摆正“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关系,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要发展更要生态的理念,与沧州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的发展定位相适应。

要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做到“十个要”(态度要坚决、重点要突出、底数要清楚、信息要对称、反应要迅速、整改要到位、责任要明确、压力传导要到底、宣传要广泛、工作不力要问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我盟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持空气环境质量稳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意见》(内政字〔2013〕126号)和《兴安盟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盟各主要城镇空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年不发生重污染天气(灾害性天气除外)。其中乌兰浩特市区、科尔沁镇、音德尔镇、突泉镇、巴彦呼舒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阿尔山市达到95%以上。乌兰浩特市pm2.5年均浓度较20xx年下降3.5%。

(一)推进集中供热替代,淘汰燃煤锅炉。

扩大集中供热覆盖区面积,实现集中供热替代是解决建成区低空面源污染和储煤场扬尘污染最有效的办法。20xx年,在蒙能公司2×34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取缔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第一热电厂和乌兰浩特市、科尔沁镇建成区分散取暖小锅炉,从根本上解决部分企业超标排放和储煤场扬尘污染问题。对于确因客观需要难以取缔的,要改用生物质、电、油等清洁能源。

(二)做好城市扬尘控制工作。

一是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要监督各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坚决杜绝敞开式作业,综合采取洒水、覆盖、地面硬化、设置喷水装置等措施,保证施工工地现场环境整洁;二是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乌兰浩特市要加大政府投入,配置必要的机械化清扫设备,20xx年,乌兰浩特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要在20xx年基础上提高4个百分点。

(三)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以集中供热企业“冬病夏治”为重点,开展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和露天工业堆场治理。在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乌兰浩特市同泽热力有限公司、扎赉特旗兴达热力有限公司、突泉县鑫光热力有限公司、阿尔山市鑫光热力有限公司、阿尔山市雪源热力有限公司、扎赉特旗华阳热力有限公司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阿尔山市雪源热力有限公司储煤场扬尘治理工程。鼓励和支持其他企业开展除尘设施改造,降低污染排放水平。

一是做好老旧机动车的报废淘汰工作,在12月底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2145辆;二是做好油品升级保障工作,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杜绝不合格成品油流入我盟市场。

(五)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城区型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完成科右前旗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巴拉格歹加油站、宝门秀林加油站3个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项目纳入本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职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各相关企业要切实承担污染治理责任,按期完成治理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动。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协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执法监督作用,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鼓励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城市施工扬尘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大路检路查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行为;企业作为落实防治任务的责任主体,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加大工作考核,开展督查督办。

盟行署已把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列入盟行署重点督查工作,实行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并适时组织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各旗县市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完成不力的要实行严格问责。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以及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效,现总结如下:

1、多管齐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成立了呈坎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了镇、村、组以及企业的四级联防联治工作格局。二是开展定期巡逻检查。会同司法所、派出所、安全办、城管中队、消防巡逻队等部门建立定期巡查工作制度,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考核。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各村张贴公告,通过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新《环保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大气污染防治氛围。

2、全面落实燃煤锅炉禁用和淘汰措施。在全镇范围及镇属工业园区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共摸排出1处工业燃煤锅炉(向荣新材料公司)和1处生产用燃柴锅炉(呈坎徽派雕刻研究所),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行整改提升。至目前,向荣新材料公司正在实施集中供热项目主体工程建设,预计12月份投入运营;同时,要求呈坎徽派雕刻研究所对燃柴锅炉进行整改,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

3、全面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工程施工工地、石料场等场所的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落叶、垃圾焚烧,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零冒烟”。积极推广利用测土配方、生物肥料、缓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氨排放。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4、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成立了呈坎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了《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并将全镇所有地块划片,实行片、村负责。与各村签订了禁烧责任状,责任人坚决落实镇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农户包自家地块的分包责任制,组织广大镇村干部、镇农技人员深入村组田间地头,广泛开展秸杆禁抛禁烧宣传以及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以来,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主动性不够、监管力度不大、宣传还不够深入全面等问题,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整改提升。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区环保局指导下,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效推动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具体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餐饮店铺油烟污染清理整治工作,督促向荣新材料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加快施工进度。

2、大力推广新型肥料,进一步规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

3、继续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做好扬尘整治各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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