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司法局基层科个人总结(模板13篇)

时间:2023-11-10 00:12:58 作者:ZS文王 最优司法局基层科个人总结(模板13篇)

这段时间的总结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成长和进步,这让我非常开心和满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司法局下基层活动总结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有效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集中时间和精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局及时制定了相关活动方案,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下到“三送”挂点联系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理民生实事

1.帮扶拓宽村道路和新硬化一条xx-x米长的通组道路,目前两条道路已造好预算并制定了实施计划,预计今年xx月x日前完工。

2.为丰富村民的业余生活,进一步转变村风民风,帮助村里组织开展健康的文艺活动,并赠送村舞蹈队服装xx套、毛巾xx条。

3.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举办法制宣传教育讲座,赠送便民服务卡xx份。

4.积极协助乡、村做好黄龙病宣传和防控工作,并建好工作台账。

5.积极协助乡、村做好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相关工作。

6.积极与县文广局协调,为村争取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二)新征求、查摆到的主要意见和问题

1.到村小学的道路不够宽畅。

2.村舞蹈队缺少统一服装(对此我局立行立改,已经为村舞蹈队解决了服装问题)

3.我局“三送”服务队到挂点村联系不够多,下基层比较少。

按照《**县司法局机关干部下基层开展“连心”活动工作方案》星司党发[201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更大实效,我局秉持“真诚服务人民、真心帮助群众”的理念,坚持“领导带动、全员行动、左右互动、上下齐动”的工作原则,开展“下基层走亲连心、转作风为民服务”的走亲帮扶主题活动,以蓼南乡横岭村和**市正杰工贸有限公司为对象,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推进全局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活动开展以来成效显著。

一、统一思想广泛发动

(一)召开了动员会。局党组组织召开了司法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下基层走亲帮扶工作动员大会。局长王中信作了动员报告,对活动开展进行了周密部署,各小组领导分别就小组分管的工作讲了具体实施意见。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为推动该项活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编制工作方案。以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为主线,以实现、维护、发展群众利益为核心,以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满意度为主要任务,全面策划“七个一”的活动方案,即:开展一系列法律政策宣讲;进行一轮“民情家访”;回访一批服务对象;调解一批矛盾纠纷;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帮扶一户困难群众;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

(一)排好队。下基层走亲帮扶工作实行工作团管理制度,由局长负总责,组成五个活动小组,每周一个小组下基层,每月至少一次到帮扶企现场服务、协调解决问题。我局将干部下基层的工作任务和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目标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逐一排队,认真落实帮扶要求,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站好位。无论是领导和一般干部职工,均按照工作内容和要求落实到人。并明确目标,限时完成。实行了领导带队齐抓共管责任机制。

(三)定好调。按照万名干部下基层的要求,对开展全员大调研、一线大破难都定好了具体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并把解决民生工程和帮扶工作量化到人到户,小组每位成员开展民情家访不少于5户,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不少于1户,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写好“民情日记”,建立民情台帐,实行“销号式”管理。

三、深入基层务求实效

(一)领导带动全员行动。“干部下基层”动员大会后,局长就带领工作小组的相关人员深入联系的廖南乡横岭村进行为期2天的调研,形成初步相应的工作意见并提交到了局办公会研究。据不完全统计开展活动三个月来累计深入基层达32人次,帮扶困难群众21人,累计蹲点10天,收集群众意见十多条。

(二)大力帮扶初见成效。一是物资帮扶解民困。我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1万元支持村级办公场所改造,同时赠送桌椅25把,空调1台。免费为村里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走访困难家庭6户,并为每户送去慰问金300元。中秋前夕,组织机关党员志愿者深入乡敬老院开展助老敬老活动,为他们送去大米、食品。二是收集民情联合办。针对走访中收集到的社情民情,本着能办的及时办,不能办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争取早日解决,对横岭村养殖生猪大户一方面为他联系农业局,对提高其养殖技术进行指导及免费培训,同时还联系沼气办咨询相关政策,争取沼气项目。对群众反映的法律诉求及时提供帮助,如:为村民刘某的工伤赔偿案件提供帮助,督促其律师抓紧办理此案,由法援中心指定具体人员负责此事沟通,并提供法律援助;在走访**正杰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后,对其提出的按合同约定返还土地款未到位问题向工业园领导反映,请求加紧解决。

四、完善制度强化督查

(一)健全完善制度。我局针对这次工作要求,制定了专项工作制度2项修订老制度7条,确保我局干部下基层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加大督查力度。我局成立领导干部带队工作小组,由“干部下基层”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日常的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工作,每次活动结束必须将活动基本情况及照片报给负责人,保证活动下功夫、下力气、不走形式。

**县司法局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本文目录。

工作体会。

向大家做个汇报,不当之处,请大家指正。

一、认真学习、学以致用。我在部队是从事通信工作,对司法系统根本就没有接触过,刚到司法局确实感到无所适从,怎么办?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了解司法工作的特点,适应司法工作的要求,掌握做好司法工作的能力。记得刚到司法局的时候,正好临近春节,工作相对不忙,科长把xx年下半年的《中国司法》和《人民调解》、《司法工作实务》等资料拿来让我学习,经过半个多月的认真学习,对将要从事的行业有了初步印象。慢慢地接触科里的工作,经常和司法所的同志们打交道,对自己专业知识的欠缺也就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通过在工作中查找资料、向老同志请教,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积累,做到了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工作能力。

二、努力工作、做出成绩。基层科的工作比较繁杂,任务也比较多,既要做好上级交办的任务,又要服务指导好司法所。一年来,我共撰写了各类文稿70余篇、信息10余篇,下司法所调研学习近30多次。为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引导全区大调解工作走向深入。4月受局领导委托,撰写了《武昌区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实施方案》,通过调查研究、向司法所征求意见、网上公示等办法,经过5个月的酝酿、几易其稿,该《办法》在10月正式实行,较好地完成了我们科今年的创新目标。在努力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全科同志完成了几次大型活动,如参与组织了年初的《武昌区首席人民调解员工作大会》;4-6月份的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7个司法所制做了标示、标牌、上墙公示栏共计58块,并把14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档案装订成册,上报市局省厅;10月对社区主任和首调员的培训;《调解就是执法》法律知识竞赛。加班加点,配合其他科室,完成好突击性任务。帮助政治处完成党建《五个基本建设》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参与中南司法所人民满意站所创建活动等。每次都能较好地完成任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三、发挥优势、展示自己。 我以前接触过电脑图像处理和幻灯片制作,可以做一些简单的处理,在今年《调解就是执法》知识竞赛和中南司法所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中,充分发挥自己这方面的优势,连续加班几个晚上,制作出令人满意的幻灯片,为这两项活动提供了助力。

过去的一年是我走上新岗位的一年,有成绩,有遗憾。工作中存在着不少瑕疵,有待进一步改进;专业知识的学习没有深入,有待进一步加强。希望明年的工作在大家的帮助指导下做得更好!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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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密切关注我区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因时制宜,狠抓热点问题。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城建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节前突出的拖欠职工工资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预案,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是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开了全区司法所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同时,发挥基层各司法所人员身处一线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要求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其次各镇、街道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当前维护稳定的首要工作任务,分别召开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主任会议,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节和“两会”国庆期间没有发生影响大的群体性事件,并且民间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排查调处的矛盾为187件)。

(二)注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年初,我区城区4个街道25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调解干部。慈城镇新建了7个区域性调解组织和4个农村社区调委会。并对41个行政村调委会进行了整顿。针对我区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情况,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并撰写了《如何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的调研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对今后在其他街道、镇推广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关于人民调解员经费落实地专项调研,力争出台一个更为合理,更为公平地报酬支付方式。另外,我们还配合区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今年,我局组织了5批、5个街道和25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干部反映较好。由于城区社区与镇村调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调解水平存在差距,我们分批组织了城区调解干部和村调解干部培训班,在课程安排和内容深浅上作了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更好地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训班也加强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白沙、文教、中马、孔浦街道、慈城镇也都举办了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了人民调解。

协议书。

质量检查活动,制定了评分标准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司法所长一同进行抽查,对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现场指明,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xx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xx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xx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

(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xx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三、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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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密切关注我区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因时制宜,狠抓热点问题。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城建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节前突出的拖欠职工工资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预案,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是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开了全区司法所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同时,发挥基层各司法所人员身处一线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要求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其次各镇、街道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当前维护稳定的首要工作任务,分别召开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主任会议,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节和“两会”国庆期间没有发生影响大的群体性事件,并且民间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排查调处的矛盾为187件)。

(二)注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年初,我区城区4个街道25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调解干部。慈城镇新建了7个区域性调解组织和4个农村社区调委会。并对41个行政村调委会进行了整顿。针对我区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情况,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并撰写了《如何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的调研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对今后在其他街道、镇推广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关于人民调解员经费落实地专项调研,力争出台一个更为合理,更为公平地报酬支付方式。另外,我们还配合区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今年,我局组织了5批、5个街道和25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干部反映较好。由于城区社区与镇村调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调解水平存在差距,我们分批组织了城区调解干部和村调解干部培训班,在课程安排和内容深浅上作了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更好地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训班也加强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白沙、文教、中马、孔浦街道、慈城镇也都举办了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活动,制定了评分标准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司法所长一同进行抽查,对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现场指明,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xx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xx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xx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

(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xx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

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

现将本人20xx年履行x县司法局局长岗位职责的情况向各位领导、同志们简要汇报如下:

我是20xx年4月被任命为县司法局局长的,到任这几个月里,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带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大力弘扬“五种精神”,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开拓进取,圆满地完成了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证“四大战略”的推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以维护基层稳定为重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我们始终坚持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收案登记、督查督办以及调解人员持证上岗、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重点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预警机制,健全排查分析机制,落实联动联调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意的优势,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在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以及跨行业、跨部门等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调处活动,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今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870件,防止矛盾激化4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0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23万元。此外,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也是我们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今年,在进一步加强全县安置帮教组织建设的同时,我们重点对历年排查中一些释解人员情况不明和当年回归的释解人员进行了排查。截至目前,今年我县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112人,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7以下。

(二)以“五五”普法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围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关联性、有效性,在以下三个方面花气力,下功夫:一是瞄准教育对象,加强针对性。5月27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了一次大型的法制宣传日活动,共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站42个、出动宣传车40辆、发放标语8万条、解答法律咨询20xx人次。针对一些被拘留起来的“门徒会”习练者,我们组织司法所人员深入到看守所,面对面地开展帮教活动,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在法理和情理的感召下,当场就有48名习练者表示悔过,并写下了保证书,效果非常明显。9月份,在全市反邪教现场会上,我做了题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解脱被“门徒会”裹胁的群众》的经验报告。二是选准教育内容,突出关联性。为从根本上遏制“门徒会”邪教组织在我县蔓延的势头,全县18个司法所人员共发放反邪教宣传单5万多份。我们又组织专人将“门徒会”邪教习练者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发放20xx余册,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使广大群众从反面典型中警醒、觉悟,使那些习练者迷途知返,弃邪从正。三是注重教育方式,提高有效性。在普法宣传方式上,采取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强法律知识,感受法律威严,养成守法品格。7月24日,在“门徒会”的重灾区七里河镇大荒地村搞了一次反邪教大型文艺汇演,通过小品、三句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门徒会”邪教组织的危害,在场的群众达到两千多人,气氛热烈,超出了预期效果,好评如潮。

(三)以推进“四大战略”为核心,不断深化法律服务工作。

一年来,我们从推进“四大战略”的高度,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力做好“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这篇大文章。一是稳步推进“148”法律专线工作。今年共接待法律咨询900人次,其中,接待来人来访600人次,电话咨询300人次。二是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助弱扶贫”精神。9月份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法律援助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信息共享、工作协助、资金支持。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件,其中,刑事类5件,民事类2件。三是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继续组织律师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此外,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今年共为900名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受聘担任法律顾问23家,代理案件105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四是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组织公证管理人员、公证员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不足,扎实地推动了公证工作的开展。今年,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0xx件,无投诉、违规现象发生。

(四)以“执法为民”为宗旨,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在构建和谐x县的进程中,我们切实履行好职能,着眼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采取“六查六看”的办法,努力建设符合和谐x县要求的和谐机关、和谐队伍。一是查“五五”普法启动情况,看是否存在走形式留死角,措施不力、普法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查执法宗旨,看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冷硬横推、盛气凌人,耍特权、逞威风,不认真处理或者不公正处理民间纠纷的现象。三是查法制观念,看是否存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现象,四是查党性观念,看是否存在对中央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对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落实不力,敷衍应付,自行其是等情况。五是查工作责任心,看是否存在拈轻怕重,得过且过,不认真学习理论,不努力钻研业务,不深入思考问题,思想上固步自封,作风上飘浮虚夸,工作上庸碌无为。六是查工作作风,从抓迟到早退做起,看是否存在抓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满足于一般号召,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等。10月20日,我带领机关全体党员来到县物资总公司,学习物资总公司员工艰苦创业、重建物资家园的动人事迹。通过实地参观,对干警触动很大。此外,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始终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在活动中经受教育,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几点体会。

综合衡量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确实又上了新台阶,有了新发展。各项工作不但实现了预定目标,而且都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肯定和认可。这些成绩的取得应该说是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一年来,从工作方法、工作态度、工作作风衡量自身的工作,我认为主要是比较好的实行了“八个坚持”:一是坚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党的xx大精神,并结合工作实践撰写心得体会和专题论文。通过坚持不懈的学理论,学法律,增强了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了驾驭全局,宏观决策的能力。二是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上任后,根据新形势、新环境、新工作对我提出的要求,我提出了“四减三深一合力”的工作思路,即:减少文件、减少会议、减少应酬、减少工作环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矛盾集中的地方,努力营造上下一心的合力氛围。多次深入基层,就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和调解组织建设、司法鉴定等进行专题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三是坚持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今年,我们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学习赵素环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用赵素环同志的先进事迹教育人、感化人、激励人,使整个司法行政队伍始终保持一种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四是坚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带好头,领好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一把手不但应是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的制定者,更应是一个带头的执行者。五是坚持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分工不分心,分工讲协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团结,从而形成了一个上下同心、工作同步、责任共担的良好局面,提高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六是坚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全体干警的监督,公开承诺,警钟常鸣,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七是坚持队伍素质教育常抓不懈。把队伍素质教育贯穿于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中,通过组织各种寓教于乐的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给任务,压担子,使每个人都有充分展示自我才能的机会。从而促进大家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更新思想,强化了素质,提高了工作效率。八是坚持心中始终绷紧一根弦,那就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因为自己的工作失误,而使全县的司法行政工作拉下步子,受到损失,而要力争通过自己的努力,引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三、下步打算。

(一)当合格班长。明年,我们要在抓好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础上,把司法局建设成学习型机关、务实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具体目标是:凝聚上层、用好中层、锻炼下层。凝聚上层,即充分调动局领导班子的积极性、创造性;用好中层,即调配好股(室)负责人,把各股(室)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锻炼下层,即通过集中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抓工作落实。一是抓好计划落实。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司法局紧紧围绕“四大战略”的目标,为明年的工作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自上而下的岗位责任制和自下而上的逐级负责制。二是抓好制度落实。量化考核目标,认真实行过失追究制、逐条逐项逐人抓落实。三是抓好服务落实。司法行政工作千头万绪,但归纳起来无非两个字:服务。我们要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工作求真务实,为全县大局的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讲廉洁自律。一是重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体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地重要性,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关,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中切实找到切入点,并做到学以致用。二是在工作中,强化自律意识,筑牢反腐防线,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通过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使廉政工作贯穿于整个工作中。三是通过学习,深刻体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争取2015年内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确保2016年初通过省厅的检查验收。积极争取市府办转发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通知并提出了的贯彻落实意见,从政策和财力层面上给予充分保障,有力推进了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县、镇、村居“三级调处机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推广市医调委工作经验,带动其他行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加强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调解员素质能力;组织编写《人民调解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方便广大调解员更好地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全市1592个人民调解组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665个,对比2014年新增规范调委会400个。

(3)抓好人民调解业务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认真做好我市热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集中化解一批历史遗留、疑难复杂和涉法、涉诉、涉疆矛盾纠纷。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4542宗,调解成功4488宗,调解成功率达。

1、基层司法所空编多。提拔晋升、政治经济待遇低、有关部门控制招录指标等造成司法所空编多,这与基层司法所人手不足形成了较大的矛盾。

2、企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如何更好发挥作用和管理问题。企业调委会一般设在企业内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一般设置在相关行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各地对这些调解组织缺乏指导和情况掌握,导致对这些调解组织究竟发挥多大作用没有明确的了解。

3、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大部分镇(街道)调委会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合署办公,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本身有一套标识和规章制度,导致与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有一定的矛盾,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级格要比司法所高,给调委会规范化建设造成一定的困难。

三、2016年工作打算。

1、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转发省司法厅文件精神,从政策机制和财力上争取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159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计划在2016年3月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2、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3、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争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以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基层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4、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就业安置和社会救助。加强对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切实减少脱管、漏管现象。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x年即将过去!我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一名新兵,在近一年的工作中,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思想学习情况。

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纪律严明,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在思想上不断加强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思想觉悟得到了锻炼,思想稳定,作风扎实。三是刻苦钻研业务能力,熟悉本职工作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工作有计划、有预见,做到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二、一年来的工作表现。

(一)提高了自身素质。x年是我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年,为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我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以身作则,以诚待人;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一年来,自身素质和修养得到了不断提高。

(二)锤炼了业务能力。在工作中细心学习他人长处,改掉自己不足,扬长避短,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在不断学习和探索中使自己在业务能力上有所提高。经过一年的学习和锻炼,自己已经能够独立开展司法所的各项业务工作,工作实绩和成效也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

(三)加强了作风建设。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做到不利于单位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单位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单位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的不足与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年来的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基层工作经验还不够,学习、工作上还不够细致扎实,和有经验的同事比较还有一定差距,开展工作时缺乏魄力。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是发扬吃苦耐劳精神,主动找事干,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积极适应基层工作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二是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博览群书,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广泛吸取各种“营养”;同时,讲究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和道德内涵,努力培养自己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辩证的思维方法、正确的思想观点、踏实的工作作风。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树立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司法局基层科个人总结

今年全市基层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关于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精神,以司法所建设为依托,以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基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

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南陵经验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人民调解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2个县区司法局予以表彰。表彰决定分别在《芜湖日报》、芜湖市政府网站上刊登。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

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四、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

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女子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下半年工作:

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完成市局岗位责任制目标;

三是配合律师教育整顿工作,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管力度;

上半年,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大调解”为平台,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法律服务所落实“三项制度”等方面突出发展,为我县基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工作。

(一)为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股于今年年初结合我县具体实际情况制定了《xx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xx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xx年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职责。并于2月底举行了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由局局长张孝文与各司法所长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今年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震后,司法所重建工作全面展开,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与县法律服务中心合建的花荄司法所、维修加固的桑枣司法所、单独重建的乐兴、永河司法所已经于去年全面投入使用。经过与发改、国土、城建、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多方协调,剩余14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也与乡镇政府办公大楼建设捆绑立项。到目前为止,兴仁、塔水、河清、清泉、宝林、茶坪、晓坝、迎新、雎水、沸水司法所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黄土、界牌、秀水、高川司法所主体已经完工。

(三)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法治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统筹规划,做到了“建设一个、完善一个、规范一个”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规范化司法所12个。。每个司法所建筑面积均在120平方米左右。全县司法所统一外观,统一标志,司法所形象得到显著改观,所内接待室、办公室、档案室、调解室等一应俱全。

(四)在硬件设施全面到位的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3月,财政、人事、司法三部门联合发文,在各乡镇政府内部选聘了12名司法助理员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夯实了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为进一步加强“两所一庭”建设,5月,我们向政法委递交关于选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请示报告,现正等待相关领导批示。

(五)指导各司法所熟练掌握和使用省司法厅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信息管理平台按时按质上报司法所。工作情况。

(六)根据四川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川发改投资【20xx】297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拟在黄土、界牌、桑枣、河清、清泉、永河六个乡镇进行“十二五”规划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县发改局的安发改【20xx】99号文件,已批准我们开展前期工作。经过3个月的努力,与国土、城建、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多方衔接。截止目前,已经办理了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评批复等手续。现正将该项目交与设计所,制定设计方案并绘制蓝图。

(七)为了更好的为工业园区和地质公园管理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障经济发展。我们已经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请示在工业园区和地质公园管理处立户列编,成立工业园区司法所和地质公园管理处司法所。

(八)积极参与配合矛盾纠纷排查、“两会”5·12”等大型活动“期间维稳、领导干部“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打击整治非法、传教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全县司法所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积极征订《人民调解》杂志。通过宣传,提高了《人民调解法》在群众心中的知晓率,让群众产生矛盾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找人民调解。

(二)半年来,全县327人民调解组织和1140调解员活跃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沿阵地。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由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筑起了基层平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半年来全县各。级民调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77件,调处成功1238件,调解成功率97%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38起,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68起,防止群体性械械斗14起。

(三)为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和范围,我们立足传统矛盾纠纷调解,着力新型矛盾纠纷调处。在继续抓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从去年年底至今,我们联合劳动、建设、工商、环保、妇联、教体、交通等部门成立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筑行业人民委员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整治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0余个行业、专业调解组织。不断延伸调解网络,建立重点领域攻坚破难的联动调解体系。

(四)结合近两年“大调解”工作衔接联动相关制度,今年3月,我局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整合司法资源,把“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落到了实处。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领导机构,出台了工作实施意见,在人民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邀请法律工作者担任特邀调解员;并积极争取县委、县府的重视与支持,为“诉调对接”提供必要保障。真正的做到了多方参与、力量整合。“诉调对接”推动了一般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

(五)积极参与配合今年2月组织的全县政法综治干部培训会和7月举行的全县专职政法副书记培训会,司法局局长、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主任张孝文亲自授课,全力提升政法干部综合素质。

(六)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司法部司发通【20xx】239号文件要求,我们专门发文将司法部统一印制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印发至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已收到全县各乡镇调委会使用新文书格式制作的标准调解卷宗304份。

(七)为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我们采用多种形式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宣传交流。一是组织编纂了《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一书,选编了近年来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办理的一些法律关系相对复杂、调解难度较大、调解技巧运用得当,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有一定影响的案例。二是举行“创模范岗位,争调解先锋,办精品案件”展示会,在《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中优中选精,让基层人民调解员以现场讲述的方式进行展示,充分展现了人民调解员的风采。

(八)按照市“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加强我县人民调解基础建设。自20xx年5月起,在县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在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主导下,充分调动全县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整合乡镇、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队伍的力量,在全县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人民调解“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规模性市场(商场)、进车站、进工业集中区(旅游景点)活动。

(九)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业务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同时注重信息报送工作。半年来共出简报14期,分别报送至县分管部门和领导,实时上报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动态。其中多篇简报被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省、市、县各大媒体网站转载刊发。

(十)鉴于去年底的村组换届和今年的乡镇领导换届,全县三级调解组织的相关负责人也产生了较大的变动。为使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与全县18个乡镇多次联系,及时衔接,收集整理全县调委会组织人员的最新情况。

(十一)根据绵大调解中心【20xx】01号文件精神,我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起草了《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就我县筹建成立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了初步设想。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上半年,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继续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坚持规范与拓展并举,民生与民权并重的原则,不断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稳步提升。

(一)把住年检注册关。3月,基层股对全县符合注册条件的7家法律服务所和3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检注册,并以此为契机对全县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业务培训。(二)切实指导落实法律服务“促增长惠民生”专项行动。

(二)召开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制定了《促增长惠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把“促增长惠民生”专项行动与县委县府“三访活动”紧密结合,深入化解各类矛盾。

(三)组建基层法律服务宣讲团。我们以“促增长惠民生”活动为契机,积极配合市局相关文件精神,推荐了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服务宣讲团。充分发挥宣讲团的作用,多次开展了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案件卷宗等“三无”现象的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所务管理、提高业务素质。

(五)通过去年的出色工作,今年年初花荄司法所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服务所”廖明镜,王佳宇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工作者”。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人民调解员的数量和素质将不能满足迅速增长的调解组织的需要。调解员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势在必行。2、调解组织的增加必将会引起调解经费出现重大缺口。目前我县的调解案件补贴经费和办公经费已经低于实际产生的调解成本,新增的调解组织经费问题肯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绩效。4、对各司法所、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检查、指导力度不够。司法助理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有待加强。

今年基层科紧紧围绕省厅、市局工作要求,以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为工作重点,在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三项工作的同时,推陈出新,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新理念,组织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矫正工作者、帮教志愿者积极投入司法行政工作中,切实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队伍建设等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为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者的专业素养,今年,我省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同志亲自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在全省开展社区人民调解员及新任司法所长工作培训会。我区以此为契机,组织全区49人,其中村、社区人民调解员38人、新任司法所长11人,参加此次省厅培训,充实了一批懂业务、热爱调解的人民调解员。

为进一步充实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员待遇,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以案定补”机制,构建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开展人民调解推进年活动,实行分类统计,彰显推进年工作成效,一季度共收集合格卷宗652件,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工作奖励,共计兑现19560元。

(二)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采取挂牌化解、联动化解、包案化解等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半年来,累计排查出10类矛盾纠纷共192余件,其中,房屋宅基地纠纷19件,婚姻家庭纠纷33件,邻里纠纷42件,物业纠纷4件,合同纠纷2件,计划生育纠纷2件,村务管理纠纷9件,劳动纠纷5件,征地拆迁纠纷17件,其他纠纷59件。经过全体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2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5%以上。

二、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充分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刑教人员及时管控,并按照3年监管年限,足年、足月按时清理、接收刑教人员,切实保障我区刑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低于3%。

在监管方面,坚决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摸清底数,对每位刑满释放人员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形成标准档案;二是通过双向联系,将安置帮教工作端口前移,及时与狱联系,了解安置帮教对象最新情况,对解除劳教人员实行无缝对接。三是实现“三无人员”的重点帮扶,将低保政策、就业政策及时送到三无人员手中,做好政府优惠政策的“通信员”工作。四是系统掌握“人户分离”人员的最新情况,做到“不见其人但闻其声”。目前,安置帮教在册172人,安置帮教率100%,全部建立安帮档案。

三、细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监管水平。

(一)构建组织体系,建立工作队伍。

为了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司法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灞桥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海林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肖琦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局长王百前担任。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具体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织体系和工作队伍的建立使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二)形成工作机制,制定制度体系。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积极创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区、街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建立了接收、管理、教育制度、考核及奖惩制度,对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开展矫正组织的例会制度、矫正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作。通过这些规范化建设,对目前所有在册的矫正对象实现“一人一档”的规范化管理。

(三)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规定。

针对每位准社区矫正对象,在法院判处缓刑之前,我局都要接受法院的委托,对每一位准社矫对象进行社区矫正评估,从村、社区到街道最后到区局三层审核把关,实现人员管理的关口前移;对于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各司法所根据不同人员制定矫正方案,督促每位社区矫正对象每月交一份思想汇报,每月举行集中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等活动,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动态考察和管理,定期开展矫正对象谈话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

我局还联合检察院、公安分局开展了社会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与公益劳动,使矫正对象接受再教育,深刻反省。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奖惩的有关规定,实行矫正对象考核管理,对违反规定、不履行义务的矫正对象,通过提出不同层次的司法建议,给予必要的惩处;对严格遵守规定、有立功表现的矫正对象,则准备通过提出司法建议予以适当的减刑。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考察期的规定,及时充实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按时办理了矫正手续和转为安置帮教对象的后续帮教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我局对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的进行了区别对待,对口移交的管理方式。今年,我局已同公安灞桥分局、灞桥区检察院着手社区矫正人员的移交工作,现已完成纺织城、新合、红旗、席王、灞桥街道的社区矫正人员移交管理工作。

(四)以人为本分类管理,确保改造效果。

在实践中,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理念。今年,我局将心理咨询机制引入社区矫正工作,专业的心理咨询工作人员,针对罪犯自身特点,制定与其心理、生理情况相适应的矫正方法,帮助他们扫除心理障碍,走出犯罪的阴影,直面人生,重拾生活的信心。

四、深化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两支队伍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我局通过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基层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首位意识,端正执法执业思想,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严格执法执业程序,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度,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洁从政意识。上半年我局推行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团的法律服务,助推全区社会活动,树立了良好的司法行政干警形象。

优化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在我区重点经济项目中成立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实现全天候24小时的法律咨询,推动全区经济发展。

五、亮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进校园”活动。建立大专院校人民调解组织,关注校园矛盾纠纷,及时控制学生群体性事件及由学生性群体事件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保障我区的和谐稳定。

(二)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援前调解”工作新机制。规范非诉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援助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受援人诉累,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三)打造“司法行政半小时服务圈”,建立“一站式”司法行政工作为民服务平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立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试点推广工作,直接为群众提供“零距离”规范化服务,将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有效延伸。

(四)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无线管控”新时代。今年,我局和移动通信公司建立合作联盟,通过gps手机定位系统,时刻掌控矫正对象的时时动向,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无线管控。

(五)“三帮扶”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即结对帮扶、思想帮扶、典型帮扶。

开展结对帮扶。充分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把辖区内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佳的企业建设成为过渡性安置基地,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结成“一对一“、“一对多“帮扶对子,为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介绍或提供工作岗位。

实行思想帮扶。充分利用资源,发挥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优势,动员有一定思想基础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积极为一些思想易走极端、对社会不满、对前途无望及家庭矛盾不断的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谈理想、谈人生、谈追求、谈价值。

20xx年1-6月,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及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和谐田阳”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扎实完成了市局和县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今年1-6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县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好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各司法所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进行相应指导。通过自治区司法厅的检查、测评,头塘司法所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五好司法所”,百育司法所、那满司法所、五村司法所、玉凤司法所四个所被授予“一级司法所”,那坡司法所等其余5个所被授予“二级司法所”。20xx年,我们继续对照“五好所”、“一级所”的检测标准,继续加强“五好所”、“一级所”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队伍建设和软硬件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做到“三个落实、四个强化”。三个落实:一是落实好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待遇问题,给予各司法所所长定为副科级别;二是落实好各司法所办公经费;三是落实好干警从优待警待遇。四个加强:一是强化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始终把司法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下”的队伍建设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打造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三是强化物质保障;四是强化职能作用。通过狠抓基层,夯实基础,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人用,大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的诣社会的能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高。软硬件建设做到几个统一:一是都有落实了办公用房;二是统一功能配套,每个司法所都设有办公室、电脑室、档案室、值班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室、法律服务所办公室、矫正室、人民调解室等“八室”功能。三是统一规章制度,已建好的所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制成规范、统一的样式,分别挂于司法所各间办公室。四是统一台帐资料,每个司法所“五簿两册”等软件台帐资料都按要求统一制作,使之统一规范、整齐一流的标准。五是统一标识,按照自治区的统一标准,做到微标微示、格式色统一。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通过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把队伍素质建设作为搞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环节,下大力气抓好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抓好人民调解员的选拔、聘用,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把那些公道正派、有威望、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同时抓好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本着分级培训的原则,逐层展开,即县培训乡镇,乡镇培训村一级。今年拟举办培训班三期,就人民调解业务对全体司法干警及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安排,在田阳县20xx年村(社区)“两委”全员干部培训班上就人民调解对村(社区)“两委”全员干部进行培训。通过培训,着力提高局全体司法干警、协管员、各村级调委会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在全县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

今年1-6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工作职能、目标管理责任,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认真组织、指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力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减少不安定因素,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和创建“和谐”的大局。今年上半年,我股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指导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工作。主要措施有:1、早部署、早安排。年初初拟并报县局制定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乡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要求各乡镇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立足“早”字,落实“勤”字,实施“诚”字,加强预防,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夯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基础。3、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全县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4、强化责任。建立了目标责任制管理措施,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位,加强督查,落实激励奖惩机制,进一步强化调解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5、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6、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活动。7、创新“三种方式”,一是创新工作方法,二是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了“走访”活动,三是“以农事村办”为平台,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更趋于合情、合理、合法;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效性。8、健全预防机制、调处机制、督办机制三项机制。9、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10、积极争取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认真贯彻桂财行[20xx]39号文件,制定《田阳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及奖励办法》,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今年1-5月,我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12件,调解1012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1009件,调解成功率为99%;其中调处婚姻家庭纠纷191件,邻里纠纷300件,合同纠纷42件,赔偿纠纷166件,劳动纠纷13件,“三大”纠纷37件,村务管理纠纷12件,征地拆迁纠纷44件,施工扰民纠纷12件,房屋宅基地纠纷93件,其他纠纷102件。通过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了田阳的社会稳定。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按上级的通知要求,做好全县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其中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3个(县法律服务所、田州镇法律服务所、那坡镇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22名。今年1-5月,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35家,同时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县157个村(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事务25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4件,代书109份,办理见证14件,解答法律咨询582人次,开展法制宣传55场次,接受教育22070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通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活动,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能、服务宗旨、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等,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信件或电话等便捷方式,能够及时找到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和纠纷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切实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

(三)全面开展“温馨之家”各项工作。

目前,我县已建立县级“家”的服务中心1个,建立乡镇级“家”的服务中心10个,建立村、社区“家”的工作室110个,屯组“家”的服务联系户1160户。今年1-5月,温馨之家人民调解共接待来访445人次,调解纠纷83件;律师服务共接待来访人员77人次、办结案件2件;法律援助共接待来访人员16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件;公证服务共接待来访人员20人次,办理公证事务2件;安置帮教接待来访人员489人次,帮扶人员485人次,社区矫正接待来访人员529人次,帮扶人员244人次;法律宣传共接待来访人员17402人次,国家司法考试接待来访人员5人次。

(四)树立服务理念,做好基层服务及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培训,提高乡镇、村(社区)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二是配合和协助各股室完成各项工作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三是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和常规工作;四是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来访者做好认真听记、解答咨询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诉求;五是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抽调参加的中心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服从安排、坚守岗位、认真地履行职责。

四、存在问题。

1、基层调委会基础还比较薄弱,规范化程度不高。

2、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目前,部分司法所的人员、编制不足。人员、编制不足严重影响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3、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业务知识、调解经验等有待加强提高。

4、个别乡镇、村(社区)调委会对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思想认识不够、措施不力,没有进行深入细致地做好排查工作,纠纷排查工作仍留有死角。

5、很多地方法律普及率不高,部分群众法制观念不强,需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

6、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对照市局、本局20xx年目标管理责任制狠抓落实,力争完成全年各项的目标管理任务。

2、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3、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争创更多的“五好”司法所、“一级”司法所。

4、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5、继续加强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及加强对县级企事业单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

6、进一步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揽按照“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法工作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打造滨江生态幸福城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工作简要回顾。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是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区按“七有”标准成立95所市(村)民法制学校,其中示范性法制学校14所,累计上课586堂。年12月4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到我区樟树垅社区,对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3.5”、“3.8”、“6.26”农村法制宣传月、“12.4”等主题,全年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3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万份(册),接待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三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

(二)坚持调纠促和,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927起,调处927起,化解成功91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其中防止民转刑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46人。同时,突出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抽调4人参与雪峰南路、桃花新城、云峰水泥、六岭公园等项目建设,为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对市级交办的和区级安排的30件信访积案,我局从法援中心和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择优安排法律工作者实行“一对一”随案跟踪法律服务。全年通过“三调联动”成功调处纠纷55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同意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6万元予以保障。

(三)加强社会管理,特殊人群管控规范。

一是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严格工作程序,截止2015年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98人,已解除67人,现在册接受管理人数131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50起,无脱管、漏管现象,矫正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建档。全面建立辖区刑释人员信息库,实现了刑释人员信息平台联网;三是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必接”制度。9月24日从常德津市监狱将雨溪“三无人员”翁建中接回,列入重点帮教对象。

(四)强化工作举措,法律援助服务民生。

一是加大法援宣传力度。公布法援热线电话。全年发送法援宣传资料7万份,在《邵阳晚报》刊登法援宣传信息148次,在司法行政官方网宣传10次,上街下乡宣传28次,入户专访余人次。二是落实“应援尽援”,超额完成任务。应完成法援案件260件。实际受理援助案件315件,其中民事案件256件,刑事案件57件,行政案件2件;已结案278件。便民接待处解答法律咨询1067人次,其中来访431人、来电636人,居三区第一。三是在xx交警大队设立法援工作站。参与交通事故调处,及时化解纠纷。

(五)立足群众满意,队伍形象有效改善。

一是抓动员促落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实施方案落实各阶段的目标任务。二是抓实事促形象。在面铺村开展“三边三年”绿色行动,在苏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联系指导北正街社区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强了与基层的联系。三是抓恳谈促民调。在九井湾社区开展“干部大走访”和“民情恳谈”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和整改落实。印发了8万份宣传资料,开通介绍司法行政职能的电话彩铃,群发短信20万条。下半年全省民我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形象提升至60名。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员力量不足。我局14个基层司法所都是1人所,其中有3个所,因退休或疾病或抽调重点工程指挥部,不能全身心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二是社区矫正工作量大。到年2月底时我局已接收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有211人,城南司法所现在册管理的矫正对象就达29人。三是基层司法所政治待遇落实难,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三、2016年工作设想和措施。

2016年,我局将全面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平安xx、法治xx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推进全民普法,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二是深入推进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全区所有村(社区)建成市(村)民法制学校,设置法制宣传专栏,每半年更新1次,每年上课6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综治考核和绩效考核范畴。

三是按照“三进三争”活动要求,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指导各社区(村)聘请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四是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启动“七五”普法规划调研。

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完善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五有”、“六统一”标准查漏补缺,进行规范,对外公布调解委员会成员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半年举办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

二是指导推广乡镇街道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扩大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三是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强化考核,确保“矛盾不上交”。发挥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及时张贴调解通报,扩大群众知晓度。

四是继续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引导辖区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加强案件的跟踪法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三、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服务民生的能力。

一是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全年拟受理各类法援案件320件。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4月、7月、10月组织全区法律援助人员培训3次。

三是全面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7月份前完成每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招牌、制度上墙等任务。协调横向各部门的联系,力争设站点不少于10个。

四是加大宣传,在电视台开设公益宣传广告,在地方报刊开设专栏。9月份前完成上街下乡宣传6次,发送宣传资料10万份。

四、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一是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健全社区矫正三级网络建设,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实现无缝对接,监管到位,做到“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二是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对刑释人员及时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完成省市“民生实事项目”项目--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使其成为社区矫正文书交接、入(解)矫宣告、奖惩训诫、心理咨询、信息监控、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场所。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队伍建设年专项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司法所的管理,提高干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以“三联二访一帮”和“三进三争”活动为载体,开展2次以上的干部大走访活动、3次以上民情恳谈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将法治惠民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挂点联所制度,每个班子成员与1-2个基层司法所联系,加大工作指导,并与该单位的民调成绩捆绑考核,列入内部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每半年通报一次,年度进行考核。

四是加大对外宣传,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形象。充分利用《邵阳日报》、《平安邵阳应急平台》、《邵阳民生频道》及手机报、手机短信等媒体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全省综治民调我区司法行政干警形象进入前50名。

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xx年,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着力于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全面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1)扎实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工作。

(2)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争取xx年内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确保xx年初通过省厅的检查验收。积极争取市府办转发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通知并提出了的贯彻落实意见,从政策和财力层面上给予充分保障,有力推进了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县、镇、村居“三级调处机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推广市医调委工作经验,带动其他行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加强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调解员素质能力;组织编写《人民调解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方便广大调解员更好地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全市1592个人民调解组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665个,对比新增规范调委会400个。

(3)抓好人民调解业务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认真做好我市热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集中化解一批历史遗留、疑难复杂和涉法、涉诉、涉疆矛盾纠纷。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4542宗,调解成功4488宗,调解成功率达98.8%。

2、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救助工作。

xx年,我局以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率和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为工作重点,努力降低因无业可就或者生活困难导致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切实抓好特赦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省厅的要求认真做好特赦人员的衔接、安置和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接收监狱特赦安置帮教对象2人,都落实了安置救助措施;继续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不断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率。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市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936人,安置900人,安置率达96%。

3、整顿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认真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审工作,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整顿,指导对拟保留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完善相关材料,严格执行司法部和省厅相关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年审。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做好投诉处理,查处有关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问题。

1、基层司法所空编多。提拔晋升、政治经济待遇低、有关部门控制招录指标等造成司法所空编多,这与基层司法所人手不足形成了较大的矛盾。

2、企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如何更好发挥作用和管理问题。企业调委会一般设在企业内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一般设置在相关行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各地对这些调解组织缺乏指导和情况掌握,导致对这些调解组织究竟发挥多大作用没有明确的了解。

3、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大部分镇(街道)调委会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合署办公,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本身有一套标识和规章制度,导致与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有一定的矛盾,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级格要比司法所高,给调委会规范化建设造成一定的困难。

1、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转发省司法厅文件精神,从政策机制和财力上争取xx年6月前全面完成159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计划在xx年3月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2、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3、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争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以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基层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

4、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就业安置和社会救助。加强对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切实减少脱管、漏管现象。

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促进稳定这个大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及落实力度,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了大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信访工作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认识到位,思想明确,各科室做好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强。

为了把信访工作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局党组坚持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结合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在干部职工中大力提倡和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信访工作作为促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大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在实际工作中,局党组针对不同时期的信访形势和任务,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对各科室信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全局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及时妥善解决了大量的信访问题。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968件(次)。其中:来信15件(次),来访212人(次),来电741件(次)。从信访类型看,受理民事类问题共688件(次),占信访总量的71.1%;受理经济类问题共203件(次),占信访总量20.9%;受理其他问题共77件(次),占信访总量的8%。这些问题当场答复处理的案件占95.7%,预约答复的案件占4.3%。目前全部办结完毕。

二、健全机构,完善网络,认真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根据市委文件精神,年初,局里和各科室签订了横向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信访工作、综治工作一齐纳入目标,强化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并把信访工作作为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督查,促进了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今年,我局进一步强化了信访网络建设,做到了有分管领导、有兼职工作人员、有信访室牌子、有办公场所、有信访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上下动手一起抓、层层都有领导抓的工作局面和行之有效的工作网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各科室严格照章办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使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实。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了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局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有措施、有督查、有落实。并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信访动态,排查不安定因素,有针对性地研究工作,探讨办法,有效地开展了信访工作。一是继续实行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案件回访制度和包案处理重要信访案件等制度;三是局领导经常亲自批办信访案件,对许多案件亲自主持协调处理,使一些疑难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

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xx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

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

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xx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密切关注我区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因时制宜,狠抓热点问题。

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城建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节前突出的拖欠职工工资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预案,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是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开了全区司法所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同时,发挥基层各司法所人员身处一线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要求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其次各镇、街道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当前维护稳定的首要工作任务,分别召开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主任会议,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节和“两会”国庆期间没有发生影响大的群体性事件,并且民间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排查调处的矛盾为187件。

二注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

年初,我区城区4个街道25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调解干部。慈城镇新建了7个区域性调解组织和4个农村社区调委会。并对41个行政村调委会进行了整顿。针对我区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情况,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并撰写了《如何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的调研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对今后在其他街道、镇推广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关于人民调解员经费落实地专项调研,力争出台一个更为合理,更为公平地报酬支付方式。另外,我们还配合区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技能。

今年,我局组织了5批、5个街道和25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干部反映较好。由于城区社区与镇村调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调解水平存在差距,我们分批组织了城区调解干部和村调解干部培训班,在课程安排和内容深浅上作了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更好地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训班也加强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白沙、文教、中马、孔浦街道、慈城镇也都举办了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活动,制定了评分标准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司法所长一同进行抽查,对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现场指明,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xx年xx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xx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04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

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

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xx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xx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

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

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明年基层工作思路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20xx年基层工作在x司法局党委、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按照省综治委、省司法厅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x工作实情,全面贯彻科学的发展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各项基层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两劳”回归人员的重新犯罪,维护了我x社会稳定,为xxx的经济发展和创建和谐社会环境提供了良好基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后:

(二)调解网络更加拓展。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各县由县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综治、司法、信访、民政、公安、国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乡镇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各县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更加规范。20xx年5月下发了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要求各县今后必须统一使用,按照一案一档的原则填写卷宗、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避免重结果、轻程序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四)作用发挥更加明显。20xx年上半年,接受各类矛盾纠纷xxx起,调解成功xxx起,调解成功率xx%(比去年增加xxx%);排查纠纷xxx件,开展专项治理xxx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xx件(xx人),防止民转刑xx件(xxx人),制止群体性械斗xxx件(xxxx人),防止群体性上访xxx件(xxxx人),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平安xx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xx年“两所一庭”建设中央预算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我x有xx个司法所在计划内,共下达专项资金xxxx万元。目前,20xx年度xx个新建司法所的进展情况是:新建已完工的有x个所;购买现房并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有x个所;由于“十一五”重点项目建设有x个司法要作调整,还有x个所准备以划拨的方式解决;有xx个司法所准备新建,其中有x个所是同乡镇基层政权建设一起进行,另有x个所已动工,其余的正在进行选址、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由于我x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因气候等多方面客观条件限制,所以我x新建的司法所都开工较迟。目前,各县严格按照〈国债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执行,采用专款专用,财政统一转帐支付的方式,有的县还是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的。没有出现改变国债资金使用性质的情况。建设用地都是通过国土局和国资部门无偿划拨。现已完工的司法所都经过了相关部门的质量认证,大部分都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并确定了产权归县司法局所有。20xx年上半年,各县司法所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xxx件;开展法制宣传xxx场,受教育人数达xxxxxx人;共处理矛盾纠纷xxx件,处理成功xxx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xxx次;防止群体性上访xx件;制止群体性械斗xx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xxxx人次。

6月初,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换证工作,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更换新统计报表工作。目前,全x共有x个法律服务所,xx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取得律师、法律执业资格的有x人。上半年共代理诉讼事务x件,代理非诉讼事务xx件,调解纠纷xx件,解答法律顾问xxx人次,避免经济损失xx万元,业务收费xx万元。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各基层法律服务所通过写xx0封信分发给辖区内的农户(村民),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能、服务宗旨、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等,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信件或电话等便捷方式,能够及时找到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和纠纷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切实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结合“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5个以上需要法律帮助的家庭,与他们结成“一对一”的帮扶对子,帮助他们解决具体法律事务。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建设司法所,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逐步推行所务管理规范化。

(三)推进村级“说事制度”,要求定时定点说事;登门入户说事;急事及时说事。说事制度的建立,创新了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式,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受理纠纷为主动受理纠纷,使各类纠纷能得到及时化解,为我x稳定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密切关注我区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因时制宜,狠抓热点问题。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城建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节前突出的'拖欠职工工资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预案,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是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开了全区司法所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同时,发挥基层各司法所人员身处一线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要求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其次各镇、街道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当前维护稳定的首要工作任务,分别召开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主任会议,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节和“两会”国庆期间没有发生影响大的事件,并且民间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排查调处的矛盾为187件)。

(二)注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年初,我区城区4个街道25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调解干部。慈城镇新建了7个区域性调解组织和4个农村社区调委会。并对41个行政村调委会进行了整顿。针对我区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情况,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并撰写了《如何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的调研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对今后在其他街道、镇推广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关于人民调解员经费落实地专项调研,力争出台一个更为合理,更为公平地报酬支付方式。另外,我们还配合区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今年,我局组织了5批、5个街道和25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干部反映较好。由于城区社区与镇村调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调解水平存在差距,我们分批组织了城区调解干部和村调解干部培训班,在课程安排和内容深浅上作了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更好地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训班也加强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白沙、文教、中马、孔浦街道、慈城镇也都举办了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活动,制定了评分标准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司法所长一同进行抽查,对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现场指明,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

(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04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

2、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依照《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抓好司法所硬件和软件建设,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年内争取司法所全部达标,1-2家达到省“示范司法所”标准。加大考核力度,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设、档案规范管理建设等方面入手,对司法所实行工作目标考核。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更好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利用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综治中心”中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司法局援助下基层活动总结

为加强这次活动的宣传力度,我局除了在启动仪式上发放宣传单和解答法律咨询外,还组织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由法援中心贺新华主任主讲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案卷的整理等基础知识,并邀请电视台摄制成新闻,和启动仪式一起在县电视台播放。此外,我局还印制宣传资料800余份,制定法律援助宣传用语12条,重点宣传了法律援助的对象、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力求法律援助透明化;加强了“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的宣传,鼓励群众充分利用热线的在线解答功能。通过多方位、深层次的宣传活动,提升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满足了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转变了法律援助工作作风,促进了办案人员廉洁自律,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实现了法律援助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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