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城管执法经验交流心得范文(12篇)

时间:2023-10-30 04:53:06 作者:GZ才子 实用城管执法经验交流心得范文(12篇)

心得体会可以成为我们成长的里程碑,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更加坚定前行。接下来,我们将分享几个不同领域的专家对于心得体会的经验总结,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城管执法心得体会

各位同事们:

我加入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已经三年了,在这三年中,我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感触颇多,我觉得要干好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就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三大关系:

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经济:城管行政执法主要维护的是城市市容秩序,城市市容秩序搞好了,可以为外来资本提供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拓宽经济发展的空间,促进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据统计,随着近两年镇江市城市管理的资金投入加大,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全市近两年利用外资和民资也成倍增长。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市民:城管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齐、舒适、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方便人们的衣食住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据调查,20xx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是38.7%,20xx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上升到64.4%。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法律的手段,是促进城市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如:我们经常在占道经营严重的地段开展多次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执法行动打击占道经营,促进该地段的经营户守法经营。城市管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统一的,城市管理是基础。如:镇江市城管局在一些特殊地区安排临时疏导摊点,安排人手,加强管理,不但避免了摊点向主干道扩张,而且也减轻了城管执法的难度。虽然,我们在处理管理与执法关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是有一些管理与执法脱节情况,导致很多问题难以解决,造成行政处罚不到位的现象经常发生,影响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如:与规划部门管理协调不到位,导致违法建设定性难、查处难、处罚难。我认为只有根据镇江市政府第21号令相关规定,调整和理顺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与城管执法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互相配合。

有人说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一对矛盾,水火不容,要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就无法实现,反之,要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其实,这是对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误解,因为有人将严格执法与严厉处罚等同起来,以罚代管,将罚款作为唯一的行政处罚手段,而忽视了其他行政处罚手段,在某些人看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等不属于严格执法的范围,不罚款就意味着不是严格执法,因此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对立起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认为严格执法应是文明执法的基础,离开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同时文明执法反过来也能促进严格执法的实行,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袒,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执法离不开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不偏离、不妥协。执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全面收集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包括对相对人有利的和不利的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处罚,做到轻过轻罚,重过重罚,罚当其过,罪过相应,否则就是违法。《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3目也规定“有违法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一个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无效或者依法应予撤销,则说明执法机关的执法过程或执法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违法的,那还谈得上什么严格执法。由于执法机关的执法大多是科以相对人一定的义务,因而无效或应撤销的执法行为肯定会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正如高楼大厦一样,如果基础不牢固,任凭上面的建筑如何牢固、豪华,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执法机关要实现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单位的形象,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法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现高效率、高质量执法,减少甚至杜绝无效或应撤销执法行为及败诉案件的产生。

其次,严格执法的实现也有赖于文明执法的落实。如果执法人员语言不文明,说话粗野,以尖酸刻薄、冷嘲热讽、恐吓训斥的语言攻击对方,甚至恶语中伤、夹带污秽语言,就会引起相对人和周围群众的不满,就会激化矛盾,发生争端,就会影响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严格执法也就难以落实。反之,执法人员态度和蔼,内心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可以化解相对人的对立情绪,使相对人充分认识自己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减少与相对人的冲突,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还可以减少当事人再次违法的可能性,从而减少同一违法的重复发生。这样严格执法也就自然容易实现了。

为此,必须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着装、仪表,推行文明用语、杜绝工作忌语,力求做到执勤场所和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执法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做到文明执法,让文明执法贯通于整个执法过程中,并为严格执法服务,让两者有机结合,共同为行政管理服务。

城管执法心得体会

一块是国家的法律和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等;另一块主要是各省以及各城市制定的各类城市管理条例、规定和办法。以苏州市为例,主要实行的是《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

一、现状城管窗口除了在市一级的行政服务中心有设立外,现在各乡镇上的城管中队也都设有对外窗口,主要就是负责以下几个方面:户外广告设置行政审批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城市道路开挖审批;树木砍伐、移植许可审批等事项。通过笔者了解发现,市一级城管窗口所受理的绝大部分业务内容为户外广告设置行政审批许可,第二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城市道路开挖审批只占很少一部分,另外,还有为数不多的市区树木、竹、地被植物及草坪砍伐、移植、截干、切根等许可,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迁移、拆除许可等。而笔者所在的经济开发区城管窗口09年4月-12月办理户外广告共28件,道路开挖共计84件,其他绿地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临时占用等共计6件。在户外广告中沿街店面招牌占了21件而其他户外广告占7件,在道路开挖审批中设置道口占20件,其他类型的道路开挖占84件。

二、存在的问题许可项目收费标准不统一。笔者所在的城管窗口,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前来申请城市道路开挖审批事项的人员经常向笔者反映,笔者所在地与市一级的行政服务中心收费标准不一致。类似的工程量在市一级的服务中心要比笔者所在地的费用要低。通过了解,笔者发现,市一级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对于工程量的测算是由市政有关部门进行的,再由他们反馈给城管窗口。笔者认为,引入专业化的工程评估,虽然手续上有点繁琐,但可以使许可项目的收费更加专业化和透明化,也可以使申请人对所产生的费用更加的信服,增强了窗口的权威性。

窗口设置重复。除了笔者所在的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外,其辖区内各个乡镇上的城管中队也设置有对外窗口,其部分职能与开发区城管窗口的职能存在一定的重叠。这些窗口设置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各乡镇的企业和群众而设立的,使他们不出镇(社区)就能感受到方便和快捷。这样做,客观上分流了一部分的业务量,减轻了主城管窗口的负担,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城管窗口的主体性和唯一性却提出了挑战。

窗口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培训。城管窗口所涉及的业务如城市道路开挖审批事项,和市政管理有着紧密的联系,尤其是对各种道路的开挖赔偿(补偿),此外,还需掌握园林绿化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就笔者所在窗口而言,比如新进在编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主要就是由本人提出培训申请,然后是被派到市一级的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实地学习,时间控制在一星期左右;其他人员,如合同制工作人员,则是把培训放在了日常的工作中,靠有经验的同事传、帮、带,在解决实际的问题中提高业务能力,比起纯粹的学习理论知识而言,更多的是实践。但是,这样做缺乏了系统性和专业性的理论指导和支持。短时间内,可以有很大的提高,但是时间一长容易造成理论和实践脱节。窗口在实行轮换制的同时,是否也可以考虑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定期的培训。城市道路开挖审批和户外广告审批没有一套完整的软件,只是分别建立了简单的一些电子档案,如word和excel文件,受理通知书、决定书等并不是由系统软件生成,笔者所在的窗口目前的档案可满足基本的查询需要。是否可以考虑增加一套软件系统,把城市道路开挖审批、户外广告审批、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放在一起,这样一个甚至是多个项目的审批流程就能在软件中完成:从资料录入------受理通知书------决定书------送达回证------许可证实现一步到位,另外还可以进行实时统计、查询,大大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城管执法心得

三年来,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已见成效,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和执法力度,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作风建设过硬,执政为民上水平的执法队伍,近日市局组织各大队、一县三区区域大队中队长以上干部进行了为期3天封闭式执法培训。课上,局领导就目前城-管性质、队伍素质、作风以及新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了详细的阐述和深入的分析;市法制办就执法权限与程序,通过案例分析,来帮助解决执法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受益匪浅,体会如下:

城-管执法是城—市历史演变过程的产物。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市民对自己的追求(衣、食、注行)和城市环境需求更高,期盼增多,“城-管”这个代名词就由此而生。一个城市的好坏,除了本身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管理水平。由于历史原因,城-管没有一个行业指导部门,全靠队伍边管理,边探索,能发展到今天,实属不易。其次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城-管管的事“多”“杂”,被管理对象层次不一样(高层开发商、中层小店、低层小摊小贩、弱势群体)。管理上涉及到违章建房,下到摆摊设点,特别是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部分职能是划过来了,但由于未能及时有效的与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执法力度大打折扣。再者是主观上的差距。法律不健全,至目前没有一部正式的城市管理法,使用的都是法规、规章。队员素质不高,执法观念不强,服务部到位等。

城市管得好不好,市民最有发言权了。这次执法培训,首先从提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上入手,其次最重要的是要求全局上下转变执法观念,强化在“执法中管理,管理中服务”的理念。在大力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活动中,要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和严格执法。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摆乱设、乱拉乱挂”等“十乱”行为,执法力度要大,执法观念要转变,服务要热情。因为我们不是为城市管理市民,而是为市民管理城市。

我们要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紧扣“三保一弘扬”,打造一支市民满意、高素质、作风硬、执法水平强队伍,建设一支亲民、爱民、一心为民的城-管队伍。我们工作中要注意城-管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身作责。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以人为本,以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

城管执法心得

随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政府也把城管执法工作提到了一个相当高的地位,对城管执法工作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这支队伍如何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其中最核心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培养年轻城管执法干部。

(一)强化“德育为先”意识。针对年轻城管执法干部思想比较活跃、易受不良因素影响的特点,要从三个层面加强年轻城管执法干部的德育培养:一是引导年轻城管执法干部树立规范执法的理念。采取多种形式,着重培养年轻城管执法干部公正、公开、平等、文明的规范执法理念,增强人权观念,强化执法公正。二是引导年轻城管执法干部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要经常组织年轻城管执法干部开展职业道德和“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大讨论,不断统一执法人员的执法思想,促使其自觉养成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始终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文明办案。三是引导年轻城管执法干部树立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精神。通过组织年轻城管执法干部向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学习,增强年轻城管执法干部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

(二)强化“育用并举”意识。坚持在培养中使用人才,在使用中继续培养人才。一是高度重视培养工作,增强培育年轻城管执法干部的紧迫感。通过教育,使执法人员认识到“终身学习、学无止境”的重要意义,改变个别年轻城管执法干部认为教育培训“只是走过场”的错误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二是重视年轻城管执法干部的使用。坚持大胆提拔使用年轻城管执法干部,给他们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在工作实践中锻炼人才、磨砺人才,使年轻城管执法干部尽快成熟,自主开展工作;在使用中坚持“人尽其才”。人才并不意味着是全才,而是各有所长,各有侧重。针对年轻城管执法干部个性、爱好的不同,把握人才群体的互补性,人才个体的差异性,将年轻城管执法干部分为技术型、学术型、业务型等类别,将他们放在各自擅长的领域,扬其所长,避其所短,使年轻城管执法干部在较短时间内适应所从事的工作。

(一)改进培训方式。在培训方式上,大胆转变观念,积极运用各种途径和灵活高效的方法,拓宽岗位培训的路子。一是实行脱产培训。组织年轻城管执法干部积极参加上级城管执法机关举办的各类脱产培训班,同时,还要与一些院校联系沟通,将年轻城管执法干部送进学校进行短期脱产轮训,促进优秀执法人员以及复合型人才的产生。二是举办专项培训。专项培训针对性强,能起到固强补弱、查漏补缺的作用。三是开展岗位练兵。经常组织年轻城管执法干部开展岗位练兵,通过典型案例评析、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促使年轻城管执法干部边干边学,边学边用,苦练内功,在实践中提高岗位技能,成为各自岗位的专业人才。

(二)创新培训内容。在培训的内容上,不仅注重提高年轻城管执法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而且针对如何提高年轻城管执法干部的综合素质进行了思维创新。一是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相结合。在开展各类培训时,将国家的大政方针贯穿于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在强化业务技能的同时,增强政治理论素养,增强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意识和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二是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相结合。从培养适应新世纪城管执法工作人才出发,在提高年轻城管执法干部专业素质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现代科技、现代管理、市场经济等知识地培训教育力度。三是高层次学历教育与基础教育相结合。一方面,从提高队伍综合实力出发,大力加强执法人员的基础教育;另一方面,强化研究生、双本科学历教育,在青年中培养高层次综合型法律人才和专家型人才。

(一)建立年轻城管执法干部竞争激励机制。为选好用好年轻城管执法干部,努力为年轻执法人员健康成长建立平台,在城管执法机关中进行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实行竞争上岗,从政治待遇上激活年轻城管执法干部的活力。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努力将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严格竞争上岗制度。竞争采取个人申请、演讲答辩、组织考核、党组把关等程序。二是实行双向选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了执法人员双向选择,年轻城管执法干部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适合自己发挥潜力的岗位,强弱搭配,优势互补。

(二)建立从优待管机制,激发年轻城管执法干部工作活力。注重对年轻执法人员的关心和帮助,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年轻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一是实行谈心制度。坚持定期找年轻城管执法干部谈话,与年轻执法人员交心谈心,切实了解掌握其思想状况,解除其思想上波动,增进彼此了解。二是及时为执法人员解决后顾之忧。注重用情感人,以情暖人,想方设法为执法人员解决生活难题,为年轻城管执法干部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三是坚持从优待管。除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待遇外,还要对年轻城管执法干部的人文关怀,既增强了向心力和凝聚力,又使他们受到了教育培养。四是坚持文化育管。积极引导年轻城管执法干部参与先进城管执法文化建设。要按照年轻城管执法干部的特点,成立体育组、书法组、摄影组、理论研讨组和宣传报道组等,经常组织举办“城管执法文化周”、“论文研讨会”以及摄影、书法等大赛,丰富执法人员的文化生活,为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城管文化活动构建良好平台。

城管执法心得

我加入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已经三年了,在这三年中,我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感触颇多,我觉得要干好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就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三大关系:

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经济:城管行政执法主要维护的是城市市容秩序,城市市容秩序搞好了,可以为外来资本提供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拓宽经济发展的空间,促进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据统计,随着近两年镇江市城市管理的资金投入加大,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全市近两年利用外资和民资也成倍增长。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市民:城管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齐、舒适、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方便人们的衣食住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据调查,20xx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是38.7%,20xx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上升到64.4%。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法律的手段,是促进城市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如:我们经常在占道经营严重的地段开展多次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执法行动打击占道经营,促进该地段的经营户守法经营。城市管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统一的,城市管理是基础。如:镇江市城管局在一些特殊地区安排临时疏导摊点,安排人手,加强管理,不但避免了摊点向主干道扩张,而且也减轻了城管执法的难度。虽然,我们在处理管理与执法关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是有一些管理与执法脱节情况,导致很多问题难以解决,造成行政处罚不到位的现象经常发生,影响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如:与规划部门管理协调不到位,导致违法建设定性难、查处难、处罚难。我认为只有根据镇江市政府第21号令相关规定,调整和理顺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与城管执法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互相配合。

有人说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一对矛盾,水火不容,要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就无法实现,反之,要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其实,这是对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误解,因为有人将严格执法与严厉处罚等同起来,以罚代管,将罚款作为唯一的行政处罚手段,而忽视了其他行政处罚手段,在某些人看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等不属于严格执法的范围,不罚款就意味着不是严格执法,因此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对立起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认为严格执法应是文明执法的基础,离开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同时文明执法反过来也能促进严格执法的实行,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袒,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执法离不开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不偏离、不妥协。执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全面收集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包括对相对人有利的和不利的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处罚,做到轻过轻罚,重过重罚,罚当其过,罪过相应,否则就是违法。《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3目也规定“有违法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一个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无效或者依法应予撤销,则说明执法机关的执法过程或执法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违法的,那还谈得上什么严格执法。由于执法机关的执法大多是科以相对人一定的义务,因而无效或应撤销的执法行为肯定会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正如高楼大厦一样,如果基础不牢固,任凭上面的建筑如何牢固、豪华,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执法机关要实现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单位的形象,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法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现高效率、高质量执法,减少甚至杜绝无效或应撤销执法行为及败诉案件的产生。

其次,严格执法的实现也有赖于文明执法的落实。如果执法人员语言不文明,说话粗野,以尖酸刻薄、冷嘲热讽、恐吓训斥的语言攻击对方,甚至恶语中伤、夹带污秽语言,就会引起相对人和周围群众的不满,就会激化矛盾,发生争端,就会影响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严格执法也就难以落实。反之,执法人员态度和蔼,内心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可以化解相对人的对立情绪,使相对人充分认识自己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减少与相对人的冲突,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还可以减少当事人再次违法的可能性,从而减少同一违法的重复发生。这样严格执法也就自然容易实现了。

为此,必须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着装、仪表,推行文明用语、杜绝工作忌语,力求做到执勤场所和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执法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做到文明执法,让文明执法贯通于整个执法过程中,并为严格执法服务,让两者有机结合,共同为行政管理服务。

城管执法心得体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作为一个新的行政执法机关,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至今已逐步确立自己的位置,并且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接受和认可。但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之中,城管工作尚有许多有待改善和进一步提高的地方,比如执法效力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执法的力度和手段还有待加强,群众对城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尚还不够,有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的得到查处,有些查处的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某些单位和个人对城管机关缺乏认同和足够的重视。以上种种现象的出现,固然有种种客观的外部因素,比如说法制环境的问题、执法体制的问题、其他部门的配合与协调问题,但其中确有不容忽视的内在因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缺乏应有的执法威信。其中最明显的例子便是:城管执法机关在所有的执法部门中受到的辱骂与责难是最多的,胆敢与城管执法机关公开叫板的人数在所有的执法部门中也是最高的,这就不能简单的用一句“工作性质不同”解释了。但威信从何而来?我认为还是应该从我们自身做起,扎扎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尊、自强、自重、自爱”,以实际行动为自己赢得威信。

在思想上要真正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观念,切实贯彻落实“五个一百”工程,主动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正确行使手中的职权。在执法过程中要对当事人以应有的人格上的尊重,对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应予以应有的理解,通过换位思考,站在管理相对人或者第三者的立场上,对自身的执法行为做出客观的评判。其次,要尊重自己。在执法形象上要做到形象端正、严谨的体、不卑不亢。在执法过程中要具备起码的礼节礼貌,发生争执时,要保持良好的风度,时刻注意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执法者的尊严,不可逞一时之气,损坏整个城管部门的形象。

在执法中,要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案,避免办人情案、关系案。办人情案、关系案,放任违章行为,说到底就是执法部门公信力的自我贬值。所以要采取一切措施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顶住压力,敢于碰“硬”,通过一系列的强力手段,真正体现城管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城管队伍内部的作风建设上,应着重于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形成团结和睦、积极向上的良好气氛。一支具有影响力的队伍首先是一支团结向上的队伍,只有发挥出整个城管队伍的整体合力,才能壮大城管的声威、营造城管的气势,我们的工作也才能克服各种障碍,取得最大的成就。

城管执法机关要树立自己的威信就必须从点点滴滴做起,要从每一个执法人员自身做起,并且将经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其中既要加强对内部成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又要有制度和纪律上的保证。只有树立起我们的执法威信,我们工作中的许多问题才会迎刃而解,城管执法工作才能卓有成效的展开,城市管理工作才能真正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城管执法心得

城乡“两违”工作是美丽城市建设的重要工程之一,作为城区“两违”一线执法工作者,队员们深感责任重大。城区“两违”相比农村“两违”工作,有许多不同之处:一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许多涉及老城区改造的情况较复杂;二是城区人口密度较大,易产生巨大影响和波动;三是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易给拆违行动造成强大阻力。

然而,“两违”工作任重而道远。坚决查处违章搭建,取缔违章行为,是我们一线城管执法队员的职责所在,更是响应政府“大拆违之年”政策,塑造城市良好形象,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同心协力,多管齐下,针对问题多方面积极做好城区两违工作。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只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才能在行动中有所落实。因此,首先必须提高对“两违”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及艰巨性,并高度重视,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只有这样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力以赴、细致不怠。

现在,城市里的违章搭建往往牵涉街道、社区、城管、规划、公安等多个部门,以往单一化的强拆行动已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特别是一些涉及城区改造而产生的搭建情况需要城管部门配合街道、规划等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协商,联合执法,并形成机制。长此以往,不仅“两违”工作降低难度,而且能从根本上改善“治标不治本”的现象,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由于“两违”工作不可避免的会侵犯到一部分群众的利益,所以常容易造成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百姓与执法队员之间的对抗。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一线执法队员从群众角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耐心向群众解说法律政策,疏解群众心中的不满,尽量化解矛盾。同时,在每一次与群众接触的过程中,注意自己的态度方式,文明执法,尽量将违章者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虽然我国已进入法治化社会建设,但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还并未深入人心,尤其是一些政策性法规,广大人民群众还并不熟悉,对于违章搭建的概念还十分模糊,法制观念还很淡薄。因此,需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两违”政策宣传,使人民群众在铺天盖地的宣传报道中深入认识到违章搭建的危害性及严重性,从而潜移默化地落实到自身的行动中,从源头上制止两违的发生。

身在一线,我们最了解群众疾苦;身在一线,我们最感到责任重大;身在一线,我们最需要恪尽职守。城市“两违”治理工作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断努力,团结一心,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严守“两违”工作第一道防线,助推我们美好家园的和谐发展、繁荣昌盛。

城管执法心得

这里说的法律基础包含两个层面,其一,队员自身的法律基础知识不到位、不精通。作为一名执法人员,熟悉自己的业务是最基本的要求,但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常常会碰到下面的情况:有的执法队员在开罚单的时候虽然知道用的是哪个处罚依据,却不知道是第几条第几款。这样的执法显然缺乏公信力。

其二,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法律保障不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前七八顶执法“大盖帽”去管一顶“破草帽”的弊端。但有些问题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而且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常常遭到暴力抗法。执法不能得到较好的保障。

平心而论,总体上我们的执法人员都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但我们的城管队伍建立时间不长,还处于发展壮大的阶段,队内人员的综合素质总难免有所差距,特别是个别协管人员的自身素质还有待大大提高。城市管理工作之所以一直难以得到市民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源于部分人员平日工作中的不良作风。例如上班迟到早退,制服穿戴不整,满嘴粗言脏语,行为吊儿郎当,这严重损害了我们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很多人因此产生对城管的偏见。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往往遇到路人不问对错反去支持违法者的情况。

绝大部分情况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对的对象是比较特殊的。他们往往是生活较为困难,缺乏法律意识的弱小群体。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两难性。小摊贩们做生意留下残渣废物,严重污染城市环境。城市的和谐美丽需要维护,违法违规行为不能不管。但我们对他们的教育宣传甚至处罚往往起不到作用。同时弱小的群体大多会得到市民的同情,所以我们的执法,哪怕是对他们的宣传教育也得不到部分市民的认可和理解。

城管执法工作因城市而兴,因治市而建,城管执法人员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付出了无数的汗水与心血,然而,就如上面几点中提到的一样,却始终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认同。提到城管,无论网络、媒体还是街头巷议,群众诟病良多而赞誉较少,城管执法人员在辛勤工作的同时缺乏社会认同感与工作荣誉感,面对频繁遭遇的执法冲突与群众围攻,不少同志心情压抑,精神压力很大。据某媒体报道:某市一执法队长上小学的儿子原本性情活泼,某段时间突然情绪低落、十分孤僻与自卑,经询问得知,在班上的一次活动中,大家说起自己父亲的职业,当他的儿子说起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城管队长后,受到了其他同学的侮辱与嘲笑,说他父亲只会欺负小商小贩,欺负穷人,不愿跟他玩。这件事让我很是震动。当前城管执法工作该找到一条怎样的出路,才能让我们的工作更“阳光”,更有荣耀感,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这其中,有个别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也有执法监管的缺失等。如果不改变,恐怕这样的尴尬还要继续。

虽然我们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但由于缺乏行政审批权,所以更要加强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协调有序的工作制度,如审批抄告制度、处罚后续处理告知制度、重大审批处罚征询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等,以做好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通过政府行文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检查权,以有效实施监督和配合审批部门的监管;通过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力求及时准确;注意发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各自的独特作用,做到优势互补、协调统一。

城市管理基层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多层面的,也不是一时半刻就可以的得到解决的。这需要多个方面多个部门及广大群众长期的共同努力。作为执法的一方,我们要不断加强完善自身的建设,努力组建一支集中统一、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合执法,重在宣传教育,并在市民的心中树立新的良好形象,重新获得市民的认可,理解与信任。

城管执法心得体会

20___年2月10日下午,我参加了由市城管局开发区大队组织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先进经验交流学习会。会上七位城管战线的老队员、老同志、执法能手分别就自己多年城管工作实践生动地介绍了各自的工作心得经验。作为一名新队员,老同志们精辟丰富的经验总结使我受益匪浅。结合自身一年多的城管工作经验,将心得总结如下:

首先,城市管理工作内容纷繁复杂,直接面对社会矛盾面广量大。在工作中,我们城管执法队员面对着法与理、舆论导向与社会现实两大矛盾,如何在做好城管工作的同时,尽可能取得社会舆论的理解与支持,是我们不得不重视的一大课题。工作时一定要坚持一次教育二次整改三次再考虑处罚的原则,在达到执法管理目的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矛盾的产生;同时,在日常管理中,务必要做好舆论的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其次,制作各种法律文书是执法队员的必备技能。其中最重要的就属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了。虽然原则上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据的证明力大于当事人口供,但是在城管执法实践中,记录当事人口供的调查询问笔录至关重要。制作笔录前应先摸底,对案件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做到心中有数;与当事人沟通应注意技巧,多听多看多记。总之就是在对案件事实基本熟悉的前提下,再按部就班根据笔录制作的要素制作笔录。对当事人的话如是表述、内容详略得当、笔录时间符合逻辑关系、字迹工整等等,这些都要要我们时刻注意的问题。

再次,我们工作的两大重点一是流摊管理二是违建查处。

放便民市场给予他们生存空间;对于为了发财而摆摊的,要严格予以控制。一旦日常管理中出现纠纷,充分运用警方的力量,同时执法管理中要注意证据的保存与收集。

违建查处又分为两大类:自然人违建的,如果属于居民小区内,要与属地居委会、社区多沟通;如果是城郊结合部,要与属地政府协调,通力协作。法人违建的,要与企业法人代表算清两笔账,一是从安全生产、安监、工商、环保等方面算责任账,二是从违建违法责任算经济账,通过沟通与交流使企业认识到自身违建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从而配合我们城管部门的工作。总之,无论是处理哪种类型的违建案件,都是建立在及时发现的基础上。违法建设,发现早,处置就快,最终矛盾也少。

最后,作为城管执法队员,我们身着制服头顶国徽,一举一动都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每一次管理和执法都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法。另一方面,部分老百姓对我们的工作有一些误解,甚至有部分居心叵测的人歪曲事实运用舆论攻击我们,我们也一定要牢记,只要我们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有法律保障,对于这部分人,我们一定要严正立场,严格执法!

城管执法心得体会

自去年从学校毕业以来,我从事城市管理的基层工作快近一年。在这段时间里,随着不断的学习,深入的实践,我对城市管理的'基层执法工作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与体会。特别是现在城市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为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更好的去面对这些困境挑战,我就结合自身的实际工作情况具体谈谈这个方面的认识与心得体会。

一法律基础相对薄弱。

这里说的法律基础包含两个层面,其一,队员自身的法律基础知识不到位、不精通。作为一名执法人员,熟悉自己的业务是最基本的要求,但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常常会碰到下面的情况:有的执法队员在开罚单的时候虽然知道用的是哪个处罚依据,却不知道是第几条第几款。这样的执法显然缺乏公信力。其二,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法律保障不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前七八顶执法“大盖帽”去管一顶“破草帽”的弊端。但有些问题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而且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常常遭到暴力抗法。执法不能得到较好的保障。

二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平心而论,总体上我们的执法人员都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但我们的城管队伍建立时间不长,还处于发展壮大的阶段,队内人员的综合素质总难免有所差距,特别是个别协管人员的自身素质还有待大大提高。城市管理工作之所以一直难以得到市民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源于部分人员平日工作中的不良作风。例如上班迟到早退,制服穿戴不整,满嘴粗言脏语,行为吊儿郎当,这严重损害了我们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很多人因此产生对城管的偏见。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往往遇到路人不问对错反去支持违法者的情况。

三执法对象较为弱势。

绝大部分情况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对的对象是比较特殊的。他们往往是生活较为困难,缺乏法律意识的弱小群体。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两难性。小摊贩们做生意留下残渣废物,严重污染城市环境。城市的和谐美丽需要维护,违法违规行为不能不管。但我们对他们的教育宣传甚至处罚往往起不到作用。同时弱小的群体大多会得到市民的同情,所以我们的执法,哪怕是对他们的宣传教育也得不到部分市民的认可和理解。

四社会认同相当缺乏。

城管执法工作因城市而兴,因治市而建,城管执法人员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付出了无数的汗水与心血,然而,就如上面几点中提到的一样,却始终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认同。提到城管,无论网络、媒体还是街头巷议,群众诟病良多而赞誉较少,城管执法人员在辛勤工作的同时缺乏社会认同感与工作荣誉感,面对频繁遭遇的执法冲突与群众围攻,不少同志心情压抑,精神压力很大。据某媒体报道:某市一执法队长上小学的儿子原本性情活泼,某段时间突然情绪低落、十分孤僻与自卑,经询问得知,在班上的一次活动中,大家说起自己父亲的职业,当他的儿子说起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城管队长后,受到了其他同学的侮辱与嘲笑,说他父亲只会欺负小商小贩,欺负穷人,不愿跟他玩。这件事让我很是震动。当前城管执法工作该找到一条怎样的出路,才能让我们的工作更“阳光”,更有荣耀感,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这其中,有个别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也有执法监管的缺失等。如果不改变,恐怕这样的尴尬还要继续。

五联合执法力度不够。

虽然我们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但由于缺乏行政审批权,所以更要加强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协调有序的工作制度,如审批抄告制度、处罚后续处理告知制度、重大审批处罚征询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等,以做好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通过政府行文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检查权,以有效实施监督和配合审批部门的监管;通过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力求及时准确;注意发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各自的独特作用,做到优势互补、协调统一。

城市管理基层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多层面的,也不是一时半刻就可以的得到解决的。这需要多个方面多个部门及广大群众长期的共同努力。作为执法的一方,我们要不断加强完善自身的建设,努力组建一支集中统一、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合执法,重在宣传教育,并在市民的心中树立新的良好形象,重新获得市民的认可,理解与信任。

城管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城市的秩序和环境。多年的执法工作使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我认为城管执法应该注重法治思维,加强与市民的沟通,注重公正和妥善处理矛盾,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意识。

首先,城管执法应注重法治思维。法治是社会稳定和公正的基石,城管执法必须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行事。遵循法治思维不仅能够保证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还可以提升执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我记得我曾经遇到过一起拆违违法建筑的案例,当时很多居民因为涉及利益关系心存不满,但我们通过与他们充分沟通,解释法律法规,最终得到了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这个案例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实施需要依靠人们的认可和支持,只有遵循法治思维,才能真正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

其次,城管执法应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作为执法者,我们不仅要将执法工作做到位,更要注重与市民的沟通和交流。只有通过与市民的良好沟通,才能及时获取信息、了解民意、解决问题。在一次环卫执法中,我曾经遇到过一位老人,他因为不小心乱扔垃圾被我罚款。但我主动与他交流,了解他的生活状况和困难,最终我们共同商讨出解决办法。通过与市民的沟通,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服务,不仅是执法的需求,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再次,城管执法应注重公正和妥善处理矛盾。城市管理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作为执法者需要本着公正的原则处理各种矛盾。我们不仅要有明确的执法标准,还要有灵活的思维和技巧,摆正位置,以公平的标准来处理各类纠纷。有一次,我遇到一家商店在街边乱摆摊的问题,虽然按照规定需要进行处罚,但考虑到商家的生计和市民的需求,我选择了与商家沟通,找到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次经历让我深刻理解到,公正并不是简单的机械执行,而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寻找最适合的解决方案,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最后,城管执法要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意识。城市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了提高执法效能,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我们需要了解新的法律法规,掌握新的执法技巧,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同时,城管执法是为市民服务的,我们要始终保持服务意识。只有将服务放在首位,才能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获得市民的认可和支持。

城管执法是一项既光荣又艰巨的工作。执法者要注重法治思维,加强与市民的沟通,注重公正和妥善处理矛盾,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意识。只有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城管执法工作,为城市的美好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城管执法心得体会

社会主义荣辱观强调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服务人民为荣、背离人民为耻作为主要内容。为此,笔者认为这是给执法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作为一线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这种服务理念,要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执法根本,努力体现在文明执法中。中队队员在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与讨论中,结合平时的执法工作经验,认为文明执法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关键所在。至于如何做到文明执法,我认为:

每一名执法人员都必须把自已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与广大群众的利益相联系,与市情、民愿相结合,在态度上热情温和,在语言上规范准确,在行动上合法得当,不能在执法中有违法和粗暴野蛮行为,切实做到文明管理、热情服务、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在文明中执法、在执法中文明的目的。

队员要始终怀有对国家法律的忠诚信仰、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城管事业的执著追求,本着执法无情、操作有情的宗旨,把城市管理文章做深、做细,处处为老百姓着想,时时为老百姓负责,逐步由对立关系变成合作关系,由执法对象经济利益的伤害者变成执法对象合法利益的维护者。

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时,多运用宣传、教育的方式,做到文明用语在先、亮明身份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权利告知在先,在工作上充满真情,在环节上规范清晰,使违法者心悦诚服,减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阻力,透射出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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