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维护了自己的自尊(通用12篇)

时间:2023-12-05 16:50:29 作者:HT书生

优秀作文是通过深入思考和精心组织语言,用准确、生动的叙述表达自己观点和思想的一种文体,它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写一篇优秀作文不仅需要有丰富的知识和清晰的逻辑思维,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创造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的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我维护了自己的自尊作文

我,就是我,调皮的我,我叫宋浩然。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厚厚的嘴唇,我的个子非常高,身体非常壮,一看,我就是个帅气的男孩儿。我的爱好很广泛,打篮球、打乒乓球、弹电子琴、画画等我都喜欢。

我的愿望是像马琳一样练好乒乓球,所以我从小就学打乒乓球。虽然有时累得我满头大汗但是我心里很高兴。上次我代表第二小学参加乒乓比赛还得了第五名呢。长大后我要象马林一样,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为中国争光。

我还有一个愿望,就是像朗朗一样,弹好我的电子琴,有朝一日能登上国际大舞台。我的毛病也不少,上课时我总溜号、搞小动作,不认真听讲、做作业马虎,我是个乐于改正缺点的人,我会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我觉得我聪明,我还要多学知识,多练本领,使自己更聪明,我喜欢这样的我。

维护自己的权益作文

10月10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共同签订《关于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权益、共同维护司法权威的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上海高院副院长兼维权委副主任盛勇强、上海律协会长俞卫锋出席。

近年来,法官遭遇不法侵害的事件不时见诸网络、报端。据上海高院统计,1月至今年9月,上海法院发生侵害法官人身安全、侵犯个人隐私、诋毁个人名誉、干扰审判工作等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事件总共160多件。其中,侵害法官人身安全和名誉权的情况最为突出,共占侵害事件总数的60%以上。

加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法院系统内部的机制构建,更需要在全社会形成尊崇法律、尊重法官的良好氛围。此次上海高院与上海律协共同签订《倡议书》,旨在进一步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障法官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权益,建立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据悉,这是全国首份提出维护法官权益的倡议书。

《倡议书》共12条,从庭审诉讼、法院裁判、纠纷化解等多方面提出了有关法官权益保障的具体倡议。如法官在诉讼中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执行审判公开,恪守中立,律师坚持诚信参与诉讼,坚决杜绝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律师应正确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程序维护合法权益,理性对待法院裁判结果,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对法院裁判或法官个人进行不实评论;律师与法官应加强相互沟通,努力消解可能出现的当事人干扰阻碍司法活动及其他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权益行为,努力保障法官及其近亲属个人信息安全。

据了解,近年来上海高院对法官权益保护工作非常重视,早在就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干警合法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官维权委),下设“维权办”,负责法官权益保障的具体工作,并于同年年底出台相关意见,对法官维权委和维权办的主要职责,以及法官遭受人身威胁、实际侵害或不实举报的处理办法等进行了具体规定,法官权益保护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

我维护了自己的自尊作文

它是文字联袂成的茫茫大海;它是朗朗书声交织成的片片星空。在语文的海洋中探索前行,虽然历经艰辛与失望,但也是语文,让我成就了自己。之前我的语文成绩不太理想,次次都感觉自己在语文上投入量很大,但回报总是不成正比。虽然我还是在努力的学习语文,认真的写作业,但和其他科相比少了点对它的信心,语文也不怎么给我带来快乐。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学好语文,难道真的没救了吗……在一次我在复习行路难古诗鉴赏。“诗人仕途不顺,影响了他的一生。他虽然发出了多歧路今安在的感叹,但对未来的希望让他在沉郁中奋起,高高挂起风帆在大海中斩浪前行……”在我面前的,只是语文一科啊,何况只是成绩不太好又不差。“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或许十字路口就在前方不远处!伴着阵阵欣喜,我打开笔记本,可是后面的佳作积累又让我迷茫起来。那些细腻的描写我绞尽脑汁也写不出来,只能望着一篇篇范文和自己空空如也的作文本独自叹息。呆滞的目光在一个字也没有的纸上激不起半点灵感的火花。“那就我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我丢下历史,文化,亲情等要求又高又不好写的主题,在飞蛾扑火上发现坚持与顽强的生命力;在考试时沙沙的笔尖声中体会追梦的意义……不知不觉,作文分数有了改观,它同时让我拥有了善于发现美好的眼睛。“那就在语文的海洋里开辟一条属于我的新航道;没有方向,就追寻心之所向。”

我带着学习物理认真严谨的目光对待新的知识;用背英语单词的耐心攻克字音字词的难关;用积累错题的方法去魔法作文上搜罗优美的词句和新颖的主题,在作文中带来阵阵温情是同时,我又注入理性的.思考,带来深度和广度。深夜人不知,还好有明月和诗词伴我写阅读题。课间,高高的书堆好似在群山上飞舞的长城,隔开纷扰和杂念,陪我在知识的怀抱中静静写语文作业。放学后,一阵清脆的脚步声伴着风浪在楼道中穿梭,我奔跑着在教室与办公室间改小条……“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经过不懈的努力和付出后,我终于看到了成绩单上越来越高的排名。在学习语文的过程中,我与诗词为友,与美文为伴,集合了各种属于自己的方法。他们在语文这块实验田上滋润与浇灌梦想的种子,结出高分的果实,我也体会到了学习语文的快乐。它让我相信每个人都有绽放的一刻,相信自己,没有什么不可能。经历过语文的洗礼,我收获了坚强和自信自信。因为语文,我不惧风雨,成就自己。“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在一书一诗,一撇一捺,一平一仄间,语文也用五千年中华文化默默感化着我的人格精神,变得细腻和沉着。

未来,扬起风帆在语文的海洋中继续航行,心中想的就是目的地,脚下的就是自己选的路,追寻梦想,风雨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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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维护了自己的自尊作文

hi!大家好,我是一个文静的小姑娘。我有着一对黑珍珠般的小眼睛,苗条的身材,一双眉毛好似一轮弯月,淡淡的,你瞧,我美吧!我还扎着一个神气的小辫子,一个挺挺的鼻子下面是能说会道的嘴巴,生气时都可以挂油壶了!别看我弱不禁风,爵士街舞才两学期就已经考到了三级!但是,比起街舞我还是更喜欢素描。

记得有一次,我们画花瓶,我想尽早完成,于是我抓起笔“刷刷刷”地画了起来,只见笔墨飞舞,一个花瓶完成了!我顿时心花怒放。我手拿着画着花瓶的纸连蹦带跳地来到了老师面前,以为老师会表扬我,可老师一见我的画脸色便沉了下来,说道:“你阴影部分画得还不够好,画阴影时一定要注意渐变!你看好了,应该这样画……”我站在老师身旁,虚心听讲,然后,我拿起笔,大笔一挥,哈!画好了,还获得了老师的大力称赞呢!

我经过无数次失败,终于改正错误,也获得了老师的表扬,每当我想起画花瓶这件事,我心中就情不自禁地想,不懈地努力可以让自己更棒。

呵!你看我是不是很棒呢?

我维护了自己的自尊作文

近日,看到网传某中学生集体下跪的消息,心情很是沉重。

据有关调查报道,12月26日,某中学初一年级几名学生利用课间休息时间,在教室门口玩“真心话、大冒险”游戏,输的学生跪在地上接受惩罚。后来,加入进来的同学越来越多,最后发展到了10多个同学一起玩游戏。到惩罚输家的游戏环节时,竟呼啦啦跪下一大片!而跪在地上的,基本上都是女生!她们全然不顾自己的形象,以“千金”之躯,跪在人来人往的教室过道上,真是让人痛心。这群正值豆蔻年华的女孩子,何苦自降身价,自取其辱呢?要知道,纵然是玩游戏,也应该有尺度有底线啊。这底线,便是人的自己的尊严。

“站着的农夫要比跪着的绅士高的多。”这是富兰克林的一句名言。这句话告诉我们,人要自己的尊严。自己的尊严是健康人格的基石,是一种对自己人格的重视和肯定的情感。自己的尊严就是尊重自己,爱护自己,从身体、仪表到行为、心灵,维护自己作为一个人的尊严,不做有损人格的事情,不向别人卑躬屈膝,也不容许别人歧视或侮辱自己。

大家都知道“晏子使楚”的故事。晏子天生身材矮小,在出使楚国时受人嘲笑,他没有忍气吞声,没有甘于落寞,而是巧言回复,很好地维护了自己的自己的尊严。假如晏子忍气吞声,不敢维护自己的自己的尊严,那他丢失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尊严,家族的自己的尊严,甚至还有国家的自己的尊严!

谢甫琴科是俄国著名诗人。有一天,沙皇召见他时,文武百官和各使臣都向沙皇弯腰鞠躬致敬,只有他——谢甫琴科一个人凛然站在一旁。沙皇大怒,问道:“你怎么不弯腰鞠躬?”谢甫琴科沉着地回答:“不是我要见你,而是你要见我,如果我也象周围的这些人一样,在你面前深深弯腰,请问,那你怎么能看得清我呢?”这便是自己的尊严!

由此可见,自己的尊严是一种高尚的品格,是一个人必需具备的品质。一个人若是没了自己的尊严,那他也就不能称作一个“人”了。所以说,我们必须要维护自己的尊严,这样我们才能立足于社会!

同学们,学会自己的尊严吧!这样才是一个真正的“人”,一个大写的“人”!

请同学们记住: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

作文:维护自己的尊严

20xx年10月的一天,一位妇女在深圳的一家超市购物时,偷了超市的东西。在她走出门口时被保安发现,保安随即对其进行了搜身,发现了赃物。超市保安没有报警,而是写了一张“我无耻,我是小偷”的牌子,让其拿着当街示众。

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审押犯,都有人格尊严权。

人格尊严权,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在法制社会中,公民基于人格尊严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侵犯公民的这些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对农村夫妇,生了个胖儿子,夫妇俩开心之余,却为儿子取姓名发了愁,思来想去,朴实的夫妇终于给儿子取名“寿生”,祝他一生平安,长命百岁。寿生渐渐的长大,转眼来到了省城读中学,为了能培养他成材,父母亲倾注了所有的心血。寿生也很懂事,在校非常关心集体,热心助人,成绩优异,在一次省奥林匹克英语竞赛中还获得了一等奖。可最近向父亲提出改名字。因为他父亲姓秦,所以同学嘲笑他,叫“禽兽生”,但是遭到父亲的拒绝,说“我是你的父亲,我们家长取的名字,怎么能够让你自己更改.”父子俩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维护自己的权益作文

(一)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工作·健康·和谐。

(四)用人单位是防治职业病的第一责任人。

(五)防治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六)主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共同防治职业病。

(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八)加强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九)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的操作行为。

(十)配置有效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预防职业安全卫生事故。

(十一)改善作业环境,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

(十二)保障劳动者健康,促进稳定就业。

(十三)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四)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

(十五)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六)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体制。

(十七)建立职业卫生三方机制,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通力合作防治职业病。

维护自己的权益作文

今天是消费者权益日,随着经济的发展,有许多商家为了挣更多钱,往往设下许多陷阱,所以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维护自己的权益。

就拿到饭店吃饭来说吧,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饭店吃饭,帐单上一共是二百十一五角,服务员却说要二百十二元。把五角变成一元了,他还会振振有词的说:我们这里就是这样的。或者是我们老板说的。有的消费者心想:就这点钱,算了。可是这5角虽小,那么一天下来就有好多钱了。

再比如说,有些饭店写着:谢绝自带酒水。这其实也是违反消费者权益的事儿,大家以为这件事是经过有关单位批准的,但真的是这样的吗?法律上有这样规定的吗?这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了。其实,你肯定发现了,在饭店里一听可乐要10元,在超市里只要四元就够了。还有些商家说:要是让客人带酒水的话,我们只卖点菜,赚什么钱啊。

作为消费者,我们要多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有关部门则要采纳大家的建议,做到天天都是3.15。

上述五年级有关消费者权益日作文,就是一篇表述清楚,文辞简练的文章。

维护自己的权益作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晚报》、《鲁中晨报》、《今日》、《山东卫视》、《电视台》、《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

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市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

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3.15”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

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

“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商标企业”等。

活动方式:

相关企业,在本单位及活动现场设投诉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和提供咨询服务。

一、活动的主题。

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以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保险消费者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和义务,告知维权的各种正当渠道和方式,引导保险消费者更加合理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和谐的金融环境。

二、活动的口号。

本次活动的口号为: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宣传活动的内容。

(一)以“新消法”为准,大力宣传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等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公司内网,通过发布新消法,传达最新消防知识,促使每一位员工掌握并遵守新消法的相关知识;通过悬挂条幅及电子屏滚动及时播放本次宣传口号,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及途径;在3.15宣传活动日上,通过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等资料,向广大市民讲解如何通过正当渠道,如投诉电话,第三方(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仲裁机构、法院等)投诉受理渠道及报警途径,进一步维护及明确自身的合法权益和义务。

(二)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加强对营销人员和出单人员的销售话语培训,严格落实客户回访制度,不断地提高销售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深入基层一线,主动听取乡村干部、协保员和承保农户的意见。在承保、理赔环节设立意见箱,继续发挥理赔监督服务卡的作用,多渠道的听取客户意见。

这次保险宣传咨询活动通过保险各环节人员现场面对面接待消费者咨询和投诉,让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保险产品。锡盟人保财险咨询现场搭起车险、非车险、电销咨询台三个,竖起纠纷调解、仲裁规则、电销保险等展扳5块,摆放“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以及和谐家园、商业车险等各类财产保险产品和索赔须知、理赔流程等宣传单0多份,悬挂“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大型横幅1条,提供了接受保险咨询的良好环境。前来咨询的人员络意不绝、人头攒动,有的咨询和谐家园、电销等产品怎么保,有的咨询出险怎么索赔,还有的对我司快速理赔已收到理赔款前来表示感谢,大家均给了系统化、专业化的回答。同时,我们创新咨询方式,变被动咨询为主动接受咨询,派出两个小分队,深入其他展区流动发放保险宣传单,回答消费者咨询,进一步扩大化了保险咨询范围。短短1小时,共接受各类咨询100多人,发放各类宣传单150多份,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得到了消费者的好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消费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市工商局、市消协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精心安排部署形式多样的3·15宣传活动。

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做好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宣传。通过发布会、座谈研讨、专版专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广泛宣传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巨大成就,回应消费者关切。积极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答疑释惑,让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用足用好有关规定维护好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同时,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新做法,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树立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

丰富载体,充实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组织召开全市金融业座谈会、集中学习新《消法》有关条款,通报和点评金融系统20年被投诉情况,促使全市金融行业诚信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召开全市家用汽车销售行业座谈会,集中学习家用汽车三包规定,通报20年全市市、县(区)二级协会受理家用汽车投诉调解情况及典型案例和汽车售后存在问题,就20年消协对家用汽车投诉重点案件采取曝光的形式警示同行。在《日报》、《京九晚报》等媒体上刊登20年3·15系列活动和20年十大案例。座客电台、电视台的行风热线,解答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利用政风和行风热线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有关话题。

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着力解决消费投诉。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举报,强化对12315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完成央视3·15晚会投诉热线值守任务。针对3·15晚会曝光本地问题及企业、12315结合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针对3·15晚会曝光的本地重点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广场宣传,扩大效果,掀起宣传活动高潮。将在3月15日举行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各县设立分会场,同步开展3·15宣传活动。对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等单位联合评选的市“文明诚信”经营单位进行表彰,设立消费咨询宣传台、假冒伪劣识别台、法律咨询台、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台,组织大学生消费维权宣传志愿者为消费者提供送《消法》等服务。在市主要路段、商场和各个分局设立3·15消费者投诉、咨询、宣传点,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和接受举报投诉。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全力维护消费安全。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牛肉为重点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严查来源境外、有明显外文标识且无进口规范中文标识、无合法进口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冻品牛肉,同时兼顾鸡、猪、羊等冻品肉类。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对农业生产需求量大、易出现假冒伪劣的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资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六城”创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对广告经营、发布活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开展“红盾网剑”行动,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网络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认知目标。

理解: 。

用事实表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用事例表明,青少年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列举事例和有关资料表明,公民依法行使揭发检举权的重大作用。

运用: 通过走访,参观或其他活动,了解诉讼和审判的基本程序。 。

(一)能力目标。

初步培养运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觉悟目标。

[教学重点]。

(1)“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框题内容。

(2)控告检举违法犯罪。

(3)“受到非法侵害要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教学难点]。

实施正当防卫同犯罪分子做斗争。

行政诉讼的含义和特点。

[课时安排] 4课时。

(第一课时)。

(组织学生观看投影片)。

(设计此问题的目的:(1)让学生用自己的眼光去分析身边的案例,引起对本节课学习内容的思考;(2)从学生的困惑点入手,引发学生对社会上违法犯罪这一社会现象的关注;(3)在扩散性思维的过程中,使学生对社会上违法犯罪现象由无奈到理性的思考。)。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导入新课]。

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对于公民个人和国家利益有什么意义?法律给我们哪些武器?

这就是本课要解决的问题:

[探索新知]。

1。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板书)。

2。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板书)。

(学生回答后,老师归纳。)。

3。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具有重要意义。(板书)。

既可以协助执法机关及时地侦破案件、惩处违法犯罪。 。

又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 。

公民还可以从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 。

教师讲述;我国宪法第41条、刑法第254条、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鼓励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投影片二)。

(4)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有高度的社会主义觉悟和集体主义精神的表现。

(5)青少年必须从小培养这种高尚品德,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做斗争。

4。有人看到违法犯罪现象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这是十分有害的(板书)。

(投影片三)。

第一,这种看法是十分有害的。因为采取这种态度,不仅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而且会在客观上纵容和支持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这也是懦夫、自私的表现,应该受到谴责。

第二,自己顾自己的原则和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因为市场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而社会化大生产造就了协作这样一种劳动方式,所以协作性劳动的过程就像一条一环扣一环的链子,把人和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社会生产越发达,对协作与互相帮助的要求越高。到了今天,劳动的协作性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甚至成为商品生产条件下一种普遍的文化。一种公认的道德准则。上述案例中的店主和就餐者面对歹徒行凶而袖手旁观。客观上纵容和支持了犯罪分子,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的利益,是十分有害的。

(投影片四)。

1)青少年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板书)。

提问:你知道哪些情况应打“110”报警电话?

(学生讨论后发言,老师归纳。)。

当公民、国家、集体的合法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或者发生交通、火灾等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具体范围为:一是杀人、抢劫、抢夺、q###j、盗窃等刑事案件;二是扰乱车站、商场、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秩序;三是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事件;四是自然灾害事故;五是群众的求助。

[课堂小结]。

我这节课我们学习了两个基本知识;公民同违法犯罪斗争的重要意义;青少年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懂得了一个重要道理:看到违法犯罪现象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是十分有害的。

维护自己的权益作文

昨天,我去超市买了三个面包,回到家里,我拆开第一个面包的包装纸,面包上有许多斑斑点点。这是面包上本来就有呢?还是变质了呢?我又拆开第二个面包的纸,面包上长着许多黑色的毛。当我拆开第三个面包时,这个面包上的黑点和黑毛更多了,密密麻麻,到处都是,看得我只想吐。我看了这种情况后,把这些变质的面包重新包好,然后就跑去超市换面包。

到了超市,我把这些面包放在服务台上,跟阿姨说:“阿姨,我刚才买的三个面包都是变质的,”阿姨看了看说:“不可能啊,这些面包都没有过保质期呀?要么你去换三个面包吧!”我听了,不高兴地说:“你能保证其他面包都是好的吗?”阿姨说:“叫你换你就换嘛,”我气愤地说:“明天就是国际消费权益日,温家宝总理不是说,让我们消费者卖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你就不怕我去投诉你吗?”阿姨听了说:“看你小小年纪就会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那我把钱退还给你。”

我拿着退来的钱想:“只有每个人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

【作文2:维护消费者权益】。

又到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了,借此机会我跟大家说说我的消费维权经历。

我经常去离家附近最近的小商店买饮料。有一次,这个商店举办饮料促销活动买一送一。我当时觉得划算,便买了两瓶,商家也送了我两瓶。在饮用过程中,我发现其中一瓶饮料是生产,保质期一年,已过了保质期。我便来到小卖部,要求退换,可是没人理睬。于是,妈妈就和我一起再次来到小卖部问个明白,这回商家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这等便宜之事,肯定有一点点问题,如果保留电脑发票,我这次就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听他这么一说,我都傻眼了。“我哪来什么发票,早就随手扔了。”我急切的说。商家说:“没发票,那我也我没办法。”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

经过这次教训,爸妈告诉我:“以后买东西,不论是吃的、喝的、用的等,都必须去正规商场购买,不能贪便宜,最重要的一定要保管好发票——这是重要的购物凭证。”

人常说:“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这次经历,我买东西谨慎多了。元月,我去市里一大型超市买了一辆心爱遥控坦克,谁知用了三天,就不动了。我起先以为没电,便去充电,充完后,还是不前进、不倒退。这之前,没人碰撞过。这回,我聪明了,不需妈妈的陪同,一个人找出购物发票便直奔超市,和商家讲述后,商家仔细检查后,还是不动,再看了看我手中发票,二话不说,当即换了个新的遥控坦克给我。商家还对我竖起大拇指说:“小朋友,挺不错,直到保留重要的购物发票,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呢!”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的消费维权经历,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希望大家看了我的经历后以后遇到侵权事件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文3:维护消费者权益】。

每年的3月15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日子,今年的3.15又快到了。3月14日聊城市消费者协会、聊城市工商局在金鼎商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表彰大会”。我作为聊城晚报小记者也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有很多人参与了维权消费万人签名活动,看来广大市民都很赞同,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消费权利不可侵犯,当然我也签上了我的大名。活动中工商局、质量技术检查监督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都设立咨询台,专门为老百姓解答问题,处理投诉。一位工商局的叔叔拿着一袋凤祥五更鸡认真的给大家讲着怎样辨别真伪,真不知还有这么多学问呢!所有的产品都有真假之分,不仔细看真的很难分辨呀!我们以后买东西真的要认准才行。

我看见许多小记者还有电视台的叔叔阿姨都在现场进行采访,从中我就跟踪采访了一位叔叔,这个叔叔11月份买了一部科诺牌的手机,而这部手机会在没有开通上网业务的情况下后台上网,从而产生了每月60元的费用,使他无法理解也不能接受,所以找到了质检局看能否退款并赔偿额外的上网费用。工作人员现场办公,马上联系了该手机的销售点,售后人员态度很好并答应返厂维修,等待结果,而且还给了这位叔叔一部备用手机让他暂时使用。这个叔叔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很满意,非常感谢工作人员积极热情的服务态度。

3.15真好,真正维护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从而也给那些制造假货的商家敲响了警钟,我希望天天都是3.15!

维护自己的权益作文

毕业生在首次就业过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了解和掌握就业方面的知识和政策,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的保障而不致轻易受到侵害。

毕业生求职时,往往会出现焦急、浮躁和盲目的心态,直接影响了他们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态度和表现:或为不惜委曲求全;或不敢再“斤斤计较”;或被花言巧语诱骗而轻信对方。虽然不是“一次就业定终身”,但如果首次就业就令权益和身心都受到伤害,则必然会给自己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

掌握政策学习法律。

在求职、择业、签约之前,一定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储备。如此,才能在应聘和签约时保持思路清楚和条理明晰,及早识破不法单位故意设下的陷阱;如此,才能懂得如何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全面了解用人单位。

毕业生享有全面、真实了解用人单位的知情权。签约前,毕业生应该尽量多方面打听、了解用人单位的运作状况、招聘信誉、用人意图、岗位职责以及企业文化等情况。

如果有可能,最好去实地考察工作环境,尤其是颇为陌生的单位,未雨绸缪地将未来实际就业中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学习劳动法规。

初涉职场的大学生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在注重调节职业适应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免给自己职业生涯的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阻滞和损失。

我国的《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及各地方性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调整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法规,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之前应对这些法律常识有所了解。“法盲”是侵权者最为青睐和觊觎的猎取对象。

重视劳动合同。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到毕业生在实际就业过程中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障。

首先,要及时签订。到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劳动关系能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

其次,要逐条细看。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毕业生要仔细分析,权衡利弊,切忌盲目签字。对模糊词句要提出质疑,对不平等条款要敢于指出,对不公平合同要坚决拒签。

最后,要保存证据。签订劳动合同后,毕业生也要持有一份合同,作为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善用救济方式。

掌握合法的维权手段是解决合法权益受损最有效的途径。一旦在实际就业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对于用人单位一般的违规行为或争议不大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向该单位所在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如果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中遇到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还可以及时拨打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咨询劳动保障的政策,获取有关的信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职场维权常识。

签订三方协议。

大学生离开学校,进入职场,首先要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进入公司以后,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受到劳动法的保护,遇到问题,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方是指学校,企业,毕业生三方。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不能取代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签订后不是完事大吉,还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指出: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一旦和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依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找兼职警惕安全问题。

在校大学生兼职不能盲目,应警惕各种安全问题。

人身安全:大学生应当首先建立自我保护和心理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一些大学生兼职网上的招聘信息,也不要轻信路边张贴的各类小广告,尤其是招聘材料抄写员、押运员等所谓“高薪岗位”,多为虚构,切勿上当。

财产安全:应聘过程中一旦公司提出要先交纳费用,要引起重视,并坚决予以回绝;若已经交费上当,要向单位索取收据凭证、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避免单位事后转移,追讨无门而造成损失。

信息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密,不要随便提供个人的所有联系方式,一般还要留下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即可;对于各种渠道尤其是兼职网上的招聘信息,务必核实,不要轻易填写详实的个人信息,不要抵押自己的身份证,如有所需只要提供身份证影印件即可。

大学生找兼职,建议选择有一定知名度的大中型企业,这样除了可以锻炼自己的能力,还可以在人身安全和薪酬福利上得到应有保障。

慎重签订协议。

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落笔要慎重,仔细研究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确认合理合法后再签字;重点注意试用期及违约条款的约定;尽量不要在协议书中留下空白条款;对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要尽可能在补充协议中予以书面注明,并明确将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此予以确认。

敢于据“法”力争。

如果在求职应聘和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发现有权益受侵害的不公平现象,不要害怕失去就业机会而忍气吞声,要学会积极运用法律的武器,力争自己的合法权益。缺乏诚信、用心不轨的用人单位不去也罢,否则将来吃亏的还是毕业生自己。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是阻止侵犯毕业生就业权益的现象泛滥的根本途径。

1.职场维权:大学生就业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2.实习生如何保障人身权利?

3.面对就业歧视如何维护权益。

4.毕业生求职中个人权益的法律保护。

5.企业变相辞退新人大学生试用期别成白用期。

6.职场维权:面对职场不平事我们能做什么。

7.毕业生应增强五意识自我保护就业权益。

8.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9.毕业生:小心劳动合同签订中的隐性陷阱。

10.大学生签了就业协议还遭企业退单专家提醒要懂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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