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摊点管理实施方案(优秀13篇)

时间:2023-12-05 10:14:41 作者:灵魂曲

实施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应该及时跟踪和评估进展,及时做出调整和优化。在实施方案的选择上,我们可以参考一些成功企业的经验。

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生活污水及餐厨废弃物的规范管理,保护城镇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严厉查处随意倾倒生活污水及餐厨废弃物行为,从源头上严控餐厨垃圾和生活污水造成的污染,规范餐厨垃圾排放、收运、处置行为,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筑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为广大市民打造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

全市建成区区域内,所有产生、排放生活污水及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

加强对排放生活污水及餐厨废弃物投放、收运、处置的监管,全面整治单位(个人)偷倒、乱倒等不规范投放餐厨废弃物(泔水、油污)、生活污水等问题。重点整治以下4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

3.将餐厨废弃物交由非专业处置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的行为;

4.随意向雨水管网倾倒生活污水的行为。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大力宣传餐厨废弃物和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餐饮从业单位(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各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餐饮从业单位底数,建立详细工作台账,为日常监管和责任落实夯实基础。

(三)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整治成效。各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对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扩大整治成果。各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在不断扩大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长效措施,强化监管力度,将整治工作日常化、常态化,确保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义乌勇立潮头、勇扛旗帜、勇当标兵,加快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积极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救灾工作领域,全面梳理公开事项,认真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坚持标准引领。开展“标准化+基层政务公开”课题研究,探索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更新和完善。

3.坚持服务基层。立足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围绕试点领域,积极探索便捷的公开方式,让广大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使试点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三)工作目标。

20xx年11月底前,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救灾政务公开实施规范,为在全省全面开展试点工作提供参考。20xx年7月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在全国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一)理清事项。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在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

(二)编制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规范流程。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三)完善公开渠道。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救灾公开信息主要在网站和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一)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8月15日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义乌市救灾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清单。

(二)完成公开事项梳理(20xx年8月15日前)。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简化流程,减少群众提供的材料种类和梳理,完成救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三)完成救灾公开流程优化(20xx年9月底前)。根据省级主管部门要求优化需要优化的流程事项。

(四)制定政务公开实施规范(20xx年11月底前)。在省级主管部门及标准化专家的指导下,对政务公开标准总体框架体系进行内容充实、完善,实施规范在全市范围内征求意见,充分调研实际,形成政务公开实施规范。

(五)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底前)。围绕试点规范,有力有序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自查、电子监测、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发现并改正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不断完善试点规范。

(一)强化部门协同。切实履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标准化管理职责,强化工作小组的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责,有效发挥民政主管部门在标准制定、实施中的主导作用,形成“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的救灾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格局。建立省级、县级两个层面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标准建设的工作指导和协调推进。

(二)明确进度要求。20xx年年底前完成规范草案的主要内容,并开展规范试运行;20xx年6月底前完成规范的专家评审,形成规范报批稿。

(三)抓好制定环节。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组织编制,广泛征求意见,严密试点运行,完善标准体系。确保标准的完整性、可操作性,为我省救灾政务公开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坚持“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自我发展”的原则,完善制度,改善环境,提高我镇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敬老院健康发展。

(一)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需要,建设标准化敬老院。

(二)理顺和明确敬老院管理体制,使敬老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大对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底全镇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5%以上。

(四)解决敬老院供养资金缺口,提高供养水平。

(五)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六)建立镇敬老院工作监督考核制度。

(一)组织实施。将敬老院建设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完善五保供养服务网络,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资助敬老院建设与管理。

(二)供养对象。敬老院在优先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供养对象的基础上,吸纳其他有需求的五保供养对象,向他们提供吃、穿、住、医、葬方面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同时,对分散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必要的供养服务,并逐步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各项生活服务。

(三)供养资金。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所需资金及工作经费在镇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同时通过开展敬老院自身生产、拓展服务范围、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条件。

(四)对五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年年核实,保证五保对象供养率85%以上。

(五)基本建设规范。根据老年人的生活特点,在敬老院内合理划分生活、生产及娱乐康复等区域,配置必要的膳食制作、医疗卫生、文体娱乐、洗浴、消防及办公管理等设备设施。

1、在醒目位置悬挂标识。

2、设计先进、合理,符合国家《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达到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床位140张,基本满足全镇五保的生活需求。

3、生活、生产、娱乐康复等区域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分设;院容美观,环境清洁;生活区空地作物和绿化面积达90%以上。

4、实现四通:即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

5、居室、卫生间、浴室、走廊、楼梯等设施符合无障碍设施规范要求。

6、居住用房使用面积每间不少于10平方米,每床位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居室朝向良好,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居室内配备供暖和降温设备,并配备床、桌、椅、柜、被褥等必须生活用品。

7、辅助用房设置办公室、厨房、餐厅、储藏室、医疗保健室、活动室、浴室和公厕、娱乐室、康复室等功能室。

8、厨房、餐厅分设,卫生整洁;炊具齐全,配备餐具消毒和食品保鲜等设备;桌椅、餐具满足就餐需要;食物储藏有防蝇、防鼠设备,配备整套厨房专用设备。

9、医务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医护人员及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规药品,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

10、浴室保证供养对象每月洗浴两次以上;卫生间内有坐便器,夏季有防蝇设施,便于清洁。

11、活动室配备文体娱乐设施,室外活动场所设置合理,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

(六)工作人员组成。敬老院工作人员主要由院长、护理服务员、炊事员、卫生员、会计、出纳员、保管员等组成。工作人员有专职,有兼职。

敬老院根据供养服务人数,按精简效能、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的原则配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与供养人员比例不低于1:10。

(七)管理制度。敬老院应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岗位责任、人事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思想教育、值班请假、车辆设备、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服务。

(八)服务管理。敬老院应加强五保供养对象的服务管理,主要包括: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适合供养服务对象特点和身心健康的膳食,伙食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6元。

2、提供服装、被褥、家具等用品,按季节添置、更换衣被等生活用品。

3、实行分级护理,对一般院民实行常规护理,负责整理房间,打扫卫生;对半自理院民实行二级护理,负责整理床铺,送水、送饭;对生活不能自理院民实行一级护理,负责喂水、喂饭、喂药、洗脸、擦身、每天查房1—2次;对重病号实行昼夜值班服务。

4、保障五保对象有病及时治疗,并建立供养对象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5、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当地的丧葬习俗,妥善办理供养服务对象的丧葬事宜。

6、发给五保对象每月10元以上的零用钱,满足其特殊消费需要。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1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

(九)财务管理。敬老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对供养资金、管理经费、医疗基金、丧葬基金、各类物资及生产经营收入等都建立专账,账目定期公开,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十)工作人员待遇。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我镇同等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

(十一)部门监督。镇民政办负责对敬老院的管理和指导,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两项检查均计入年终考核分。其中,日常检查占60%,年终检查占40%。建立暗访制度,暗访检查成绩计入日常检查考核分。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是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权益,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手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争取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企业家的支持与捐助,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心与热情,鼓励他们捐款捐物参与敬老院建设,让全社会都积极参与进来,从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敬老院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民政办要认真履行协调和管理职能,当好镇委、镇政府的参谋,财政所做好敬老院所需资金的预算安排,确保五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镇敬老院建设、管理规范化水平上新台阶。

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计划生育手术“三联单”是完成计划生育手术、开展计划生育技术优质服务的有效途径和根本保证。自2006年4月我县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三联单”月报、季报制度以来,全县大部分乡(镇)场都能认真按照县人口计生委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计划生育“三联单”的规范化管理,对做好计划生育技术优质服务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具体实施一段时间以来,仍有个别乡(镇)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具体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我县计划生育手术“三联单”管理工作,使开具的计划生育“三联单”能实实在在的用之于农牧民育龄群众,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

进一步巩固提高xx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成果,继续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本着方便群众、服务基层的原则,规范计划生育手术“三联单”管理,使开发的计划生育“三联单”真正用于各族育龄群众,并形成一种长效工作机制长期推行。

由县人口计生委统一管理,改变以往由各乡(镇)场计生办开发计划生育手术“三联单”,转变为由县人口计生委专人和各乡(镇)场计生办联合开发计划生育手术“三联单”的管理模式,有力监督计划生育手术的实施落实情况,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技术优质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

(一)宣传要到位,力求深入人心。

各乡(镇)场计生办要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手术“三联单”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育龄夫妻和社会各方面了解和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并给予充分的配合和支持,坚持以人为本,使各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努力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计划生育技术优质服务。

(二)工作要规范,措施务必明确。

1、各乡(镇)场计生办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三联单”的规范化管理和使用,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开发计划生育“三联单”,如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各乡(镇)场要以村为单位,将各村每月的计划生育“三联单”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并由乡计生办审核备案;同时,各乡(镇)场计生办要对各村每月上报的计划生育“三联单”落实情况汇总表进行月汇总,形成本辖区内的月报表,每个季度再综合汇总一次,形成本辖区内的季报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次季度第一个月1号之前,必须将各村计划生育“三联单”落实情况汇总表、乡级月报表和季报表一并上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xx。

3、计划生育手术只能对各族农牧民群众进行免费(指农业户口),为防治对开发的计划生育“三联单”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严把计划生育手术准入关,各乡(镇)场计生办在开发计划生育手术“三联单”时,务必要对服务对象讲明免费手术服务的条件及相关事宜,同时在开发计划生育手术“三联单”之前必须要对计划生育手术“二联单”进行查验核实;县人口计生委专门负责开发计划生育手术“三联单”的工作人员也必须要按照服务对象是否是农业户口及是否有“二联单”来确定是否开发计划生育手术“三联单”。

(三)领导务必重视,强化有效监控。

领导重视是做好工作的关键。计划生育手术“三联单”由各乡(镇)场计生办主任开发,各乡(镇)场计生办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对每一季度该辖区内开发的计划生育手术“三联单”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计划生育手术“三联单”进行有效监控,决不允许对开发的计划生育手术“三联单”没能真正用于各族育龄群众,严防弄虚作假。

医院科室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进医院规范化管理,根据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积极创新医院规范管理模式,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卫生局副局长、县合管办主任)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县卫生局人教股股长)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财统股负责人)

红(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合管办副主任)

(县卫生局医政股工作人员)

(县卫生局医政股工作人员)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医政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保证和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三)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规范经济活动,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

(五)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六)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

医院规范管理实施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县直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综合医院。村卫生室由卫生院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一)准备布署阶段(3月)

县、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召开会议,对单位职工宣传医院规范管理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训医院规范管理内容。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建立健全具体的实施细则,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

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针对医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自查整改。县卫生局检查与考核组对照相关检查标准,对医院规范管理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多次检查或考核。

(三)总结阶段(12月)

认真总结医院规范管理年的经验及成效,交流提高医疗质量的有效措施,表彰、奖励和宣传先进典型。同时,积极探索医院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一)制定医疗执业行为规范违约处理标准

医疗机构应按照《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收费和药品价格标准等,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对违法违规达到处罚标准的应依法处理,对违法违规尚未达到处罚标准的结合实际制定“医疗执业行为规范违约处理标准”,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此标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对相关违规行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县卫生局对医疗机构收取,医疗机构缴纳的违约金、罚没款、医疗事故赔偿金等原则上不得使用单位的资金,医疗机构应将违约金分摊到个人,分担比例可参照以下执行:

直接责任人承担60%,科室负责人承担15%,分管领导承担15%,院长承担10%。

限期未缴纳违约金的`,加收10%的滞纳金,并按照以下规定依次执行:

1.扣除单位经费;

2.在新农合回补资金中扣除;

3.情节严重的,依法停业整顿。

(二)制定医院规范管理年考核标准,明确奖励办法

为明确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县乡医疗机构工作实际及工作重点,制定了“医院规范管理年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由医院规范管理年领导组组织进行量化考核评分。考核评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作为县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管理依据。考评分70分为合格,每少1分扣单位总绩效工资的5%(其中:对院长、副院长黄牌警告或免职留用,全额扣除绩效工资),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2.对私立医院考核评分规定:考评分70分为合格,每少1分扣3000元,以此类推,65分以下停止新农合报账,60分以下停业整顿。

3.作为县乡公立医疗机构及民营综合医院评比奖励的依据。评比规则如下:

(1)一等奖一名,奖金2万元,考核分至少90分有评比资格。

(2)二等奖二名,奖金1万元,考核分至少85分有评比资格。

(3)三等奖三名,奖金0.6万元,考核分至少80分有评比资格。

奖项按照评分依次评比,奖金可分到人,院长占40%,其余由院长决定分配。

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检查与考核时间不再发文通知,请各医疗机构分别在6月、12月中旬以前对照“考核标准”上报自查评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可根据实际适时修订完善。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防汛抢险物资调运工作,全力保障防汛抢险抗灾工作,现根据《烟台市市级应急物资调拨规程》《龙口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以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物资调用分工。

市防指办负责协调各镇街区,市发改局、应急局、住建局、水务局、消防大队、交通局、公路中心等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工作,上述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各自防汛抢险抗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同时,根据市防指办调用指令按照程序组织调出,确保我市突发较大洪涝等灾害时防汛抢险物资及时、足量保障到位。

(二)防汛物资调拨程序。

1.需调运防汛抢险物资时,市防指办向市发改局、市联社等有关单位发出物资调拨函,调拨函中应明确以下内容:调拨物资的原因、名称和数量、调运(入)地点、调拨时限、接收单位、联系人等基本内容(附件1)。调拨函应同时抄送至相关镇区街道知悉。

2.有关单位依据调拨函,按照物资调运流程,包括正常情况和特殊情况(附件2),按时限要求将物资运抵指定地点,移交给物资申请单位,并按规定履行好交接手续。

3.物资申请单位收到调拨函后,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做好调运、接收等工作,并在调运工作完成后,物资接收单位将有关情况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市防指办及市相关物资储备单位。

(一)建立协商机制。

各相关物资储备单位要建立协商机制,各方应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工作进展高效、顺利开展。负责物资调运的'同志要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尤其是进入汛期后,要加强纪律保证,有关人员要随时接听电话,各方要强化协作配合意识,时刻关注天气情况,关注洪涝灾害发展趋势,认真做好物资调运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

规范化管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规范党支部建设,细化量化党支部活动及考核,深化党建“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强化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保证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和服务教学作用,党员教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区教体党工委《****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基本遵循,以强化功能为根本,以发挥作用为关键,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创建市级示范性高中为契机,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构建支部活动依法依规有标准,严格规范有程序,上级督导考核可量化的标准体系,着力解决党支部建设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着力破解支部建设内容不清晰、标准不统一、好坏无界限的问题,着力提升党支部建设制度化、科学化和标准化水平,提升其凝聚力、增强其战斗力、凸显其影响力,彰显其生命力,为学校更好地发展,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为保证师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具体事项及其他协调工作。

1.坚持典型引路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既要学习借鉴其他学校党支部优秀的做法。同时要强化问题意识,找准我校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中的薄弱领域,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

2.坚持争创达标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标准化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教学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推进日常工作的规范化,以日常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标准化建设的实效,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3.坚持把落实责任与考核监督相结合。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考核验收、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强大推动力,确保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通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提升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丰富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落实、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推进政治建设标准化。以坚定信念、明确方向、维护权威为着力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肃党纪党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政治方向对头、政治原则坚定、政治路线正确。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通过宣讲、研读、讨论、知识竞赛等方式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坚定信念。

2.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确保学校的工作与党中央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争做“四个表率”好老师。

(二)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推进组织设置标准化。以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为着力点,不断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

1.党支部设置。自2013年建校以来就设有**党支部,设书记1人,委员6人,党务专干1人,下设3个党小组:文综体音美党小组、语数外党小组、理综党小组。按要求按程序还需补充1名支委委员。

2.群团组织设置。根据学校机构设置和工作需要,学校成立团支部,成立工会,由党支部领导并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三)进一步优化支部班子,推进班子队伍建设标准化。以增强党支部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特别是要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准用好党支部书记,做到选拔导向鲜明、人员素质优良,班子结构合理、成员责任明确。

1.班子职数。党支部委员会现设委员6名,分别为: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

2.班子任期。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期满按时换届,并严格执行党支部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3.自身建设。党支部书记任期内至少参加1次党务工作培训;定期组织党务专干参加党员干部培训。不断健全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制度。

(四)进一步细化管理规则,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严格发展党员标准、程序和纪律,充分利用党建云平台、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等手段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1.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加大在青年教学能手、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在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2.党员教育培训。认真研究制定党员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党员要积极参加主题党日进行学习教育,每年集中教育培训不少于12次,注重运用党建微信公众号开展党员教育。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对党员教育管理有实效。

3.党费收缴管理。党务工作者要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结合“4+n”主题党日的开展,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月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

4.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记录完整,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支部有效管理。

5.党内激励关怀。建立健全困难党员帮扶慰问机制,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关心慰问老党员,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按照上级部署,在每年的建党节之际,表彰奖励优秀党员。

(五)进一步规范党内生活,推进组织生活标准化。以增强党支部生机活力为着力点,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显著增强。

1.“三会一课”。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每学期1次党课。

2.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每年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3.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支委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4.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工作表现和作用发挥做出客观评议,确定评议等次,评议结果报区教体党工委备案。

5.谈心谈话。要经常开展党员谈心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要谈心,支委成员和党员要谈心,党员之间要互相谈心。通过谈心谈话,加强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疏导不良情绪,增进党支部内部团结。

6.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积极开展1次以“4+n”为模式的主题党日活动,主要以“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志愿服务、学习先辈先进、学习党章党规,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开展,确保活动记录规范。

8.组织生活创新。运用党建云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六)进一步增强业务能力,推进工作载体建设标准化。以群众满意为着力点,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在班级管理、课堂教学、教研活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服务中心工作。党支部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工作开展,引导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服务功能,通过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党员服务、为教职工服务,把党建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养浩然之气、兴笃学之风、示素志之范、领全区之先”的办学目标上来。

2.创新工作载体。深入开展党员带头学习、带头参加教研活动、带头落实教学常规、带头创建示范课、带头帮扶家庭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五带头”活动;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提升党员干部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开展“读书”活动,营造“多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和文明风尚;开展“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安定党建网,共产党员网、人民网、微博、微信等途径扩大学习覆盖面,增强学习效果。

(七)进一步规范场所,推进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化。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推进场所规范提升建设,丰富场所服务功能,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做到场所设施设备配套先进,功能设置科学完备,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落实,较好满足党员活动。建立党员活动室,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六有”标准。党支部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岗位职责、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制作上墙。规范设置党务公开栏,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

(八)进一步健全机制,推进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化。以推动党支部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机制运行,做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工作落实。

1.民主议事机制。建立健全党员汇报、党务公开、党内监督和党员定期评议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制度。确保党员对党支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权力落实到位,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有力。

2.联系服务机制。我校建立了支委委员联系党小组、党员联系教师“双联系”机制;开展“1+3”行动、积极落实、推行人生引导、思想教导、心理疏导、学业指导的全员“导师制”;开展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凸显党支部的服务功能。

3.责任落实机制。全面落实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形成“领导亲自抓、专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即年度述职报告。每年开展1次班子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党支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加强党内监督。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按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听取党支部书记通报工作情况。党支部要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职称评定、年度考评等工作上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党员监督作用。

(九)进一步强化保障,推进基本工作保障标准化。以保证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为着力点,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稳步增长的经费保障制度,做到党支部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

1.人员保障。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党支部配备配齐党务专干,要保证其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2.经费保障。党支部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开展重大活动时,及时拨付专项经费。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一)全面摸底自查阶段(201*年7月下旬—201*年8月)党支部要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集中时间力量,对照本方案开展精准自查评估,逐条对照检查,逐项分析研究,建立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切实摸清工作底数,对标找差距,做到精准精确精细。

(二)对标全力争创阶段(201*年9月—201*年12月)对照查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倒排时限,确保在201*年底前完成争创达标。验收达标后,要对照标准要求,继续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努力争创示范型党支部。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推进基层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部署。党支部要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发扬严实作风,坚持抓细抓小,确保取得实效。

(一)靠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支部书记是标准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并对考核验收结果负责。要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党小组负责人明确文件要求,对照查找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二)对标整改,强化销号推进。要对照创争标准,深入查找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找准病因症结,强化整改责任,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稳步有效推进。

(三)达标总结,强化争创实效。要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中心工作的有效手段,抓好统筹结合,实现互促共进。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在落实标准中全面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

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加快能力建设。以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或配齐配强专门人员为切入点,以制度完善、能力匹配、管理规范为目标,推进固废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理顺监管机制。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列为环境监察日常重点检查内容,加大对危废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推动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

(三)开展调查摸底。对辖区内企业危废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危险废物网上申报数据,强化申报监管,提高危废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严查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近年来对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对涉嫌违法、违规企业进一步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推进规范建设。对照危废经营单位及产废企业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逐厂进行核查,对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进行限期整改,确保辖区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达到要求。

(六)还清历史欠账。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监管及日常环境执法过程中,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规[20xx]2号),发现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或利用、处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应责成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或开展环境影响后环评。

(七)严格环评审批。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环办[20xx]28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相关内容达不到编写技术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八)加强环境监测。督促危废处置单位和自建危废处置设施的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监测信息。加强监督性监测。

(九)编制防治规划。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促进提高危险废物循环利用率,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为发展目标,编制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坚持“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自我发展”的原则,完善制度,改善环境,提高我镇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敬老院健康发展。

规范化管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党支部成立于****年**月,隶属于***委员会。截止2019年年底,有正式党员**名,入党积极分子**名,支委由**人组成,设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名。支部配备了专门的党员活动室,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等电教设备,设置了的党务公开栏、宣传栏,及时公开党务相关工作。

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经验做法(一)“五个基本”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组织设置规范化。支部现有党员**名,支委班子齐全,配齐了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支委班子,在区委组织部以及党委的统筹指导下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同时,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支部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新的思路和有力的举措,不断提高机关支部建设水平,2019年以来,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安排,扎实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

2.基本队伍建设规范化。支部按照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年轻党员,2019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名。同时,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等学习教育和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利用两学一做、学习强国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做到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述职述廉等各项党的制度。加强对支部事项议事决策和党务公开,凡涉及党费使用、党员发展等重要工作,必须通过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表决通过方能执行,及时将支部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组织管理、发展党员、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情况及时公开。

扎实开展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余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建引领,切实抓好全域旅游、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充分展示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20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功。

支部明确专人收取、管理党员党费,按规定使用党费,确保支部各项建设和相关活动的开展。同时,按照“六有”标准,规范办建设党支部活动场所,确保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自身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

1.强化部署,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支部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区及党委有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文件精神,并对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效确保了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对标对表,推进各项任务有力落实。支部按照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基本组织设置规范化、基本队伍建设规范化、基本制度执行规范化、基本任务落实规范化、基本保障配套规范化5个规范化建设内容进行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了组织、队伍、制度、配套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紧扣主题,促进党员素养全面提升。支部制定了年度主题党日学习活动计划,并紧扣主题党日主题,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两学一做”、“学习强国”app等媒介资源,扎实开展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廉政教育、先进典型教育等专题教育,有力促进了支部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全面提升。

4.创新形式,不断丰富党员学习内容。支部除了按照年度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计划开展工作外,与自身特点相结合、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紧密结合,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将旅游管理、革命传统教育、大数据建设等融入到主题党日活动中,从而进一步丰富党员学习内容。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党支部通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配套建设等各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离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思想认识方面不够。个别党员对党的规范化建设认识不够,认为都是日常工作,积极参与创建意识不强。二是创新性不够。在党建工作中,循规蹈矩多、按部就班推进党建工作多,主动创新性不够。

下一步,支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

一是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综合素质。

支部将按照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计划,多形式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并严格执行学习纪律,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的管理,强化工作措施,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情况纳入党员考核内容,狠抓学习制度落实。在抓好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将具体业务工作创新性结合起来,同步抓好全域旅游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党员的知识面。

二是进一步深化组织建设,不断提振党员精气神。

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开展党员评议活动,深化党内监督和党务公开。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及时对党员思想工作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充分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三是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党员工作作风。

坚持从严从实着手,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经常性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积极营造学先进、找差距、争优秀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从而全面改进党员工作作风,树立务实、高效、廉洁、文明的良好干部形象。

规范县城区食品摊点管理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食品摊点管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通过加强食品摊点管理,促进从业人员主体责任得到落实;食品摊点经营布局更加合理,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更加规范;食品摊点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制度更加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确立;食品摊点示范创建蔚然成风,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一)切实加强监管。

1.掌控监管底数。将全县所有食品摊点纳入监管视野,开展调查摸底,掌控总体数量,对未备案的食品摊点进行动态管理。

2.依法开展备案。及时接收食品摊点备案信息,建立食品摊点动态名录,做好备案信息的动态更新。

3.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投诉举报、监督抽检和快检手段,合理确定检查频次,排查风险隐患,对销售无合法来源和来源不明食品等问题的食品摊点,依法从严查处。

4.加强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摊点的备案、信用、日常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及时发布食品摊点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等手段引导公众合理消费。

(二)完善规范机制。

1.完善监管机制。加快建立食品摊点监管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标准和流程。采取动态监管、错时监管、有因监管、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完善手段,加强监管。

2.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强化多元主体参与,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从业人员主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3.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按照一摊一档的要求,建立食品摊点信用档案。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建立食品摊点市场退出机制,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三)引导提档升级。

1.引导规范经营。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各相关部门配合,引导食品摊点进入集中经营街(区、园、村)、集中交易市场等场所生产经营。鼓励开办食品摊点集中经营场所,对食品摊点进行集中管理。

2.引导示范创建。至2020年,全县创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或食品摊点示范街(区、园、村)不少于5个。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支持示范街(区、园、村)争创“食安山东”品牌。

(一)各镇街: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公众的原则,划定食品摊点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点经营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指派专人负责食品摊点备案工作,根据备案信息当场制作、发放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告知县食药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或者信息员,明确其职责和相关待遇,组织其协助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进行日常管理和信息报告,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县行政执法局:依照城镇容貌、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行为。

(三)县食药监局: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食品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将食品摊点纳入年度食品抽检计划,按照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向社会公布检验结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公布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

(四)县质监局:加强对食品摊点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五)县卫计局:加强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公布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

(六)县公安局:健全案件线索通报、移交案件承办等工作机制,配合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对食品摊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要加强领导,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积极配合各镇街开展食品摊点监管整治、规范提升行动。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食品摊点的`监管工作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监管工作的事权及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对食品摊点开展全面细致的摸底、备案、监管和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检查工作组,对各镇街辖区内食品摊点的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经检查发现责任不落实、不作为、互相扯皮和推诿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1.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

2.山东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

金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

规范县城区食品摊点管理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食品摊点管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食品摊点管理,促进从业人员主体责任得到落实;食品摊点经营布局更加合理,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更加规范;食品摊点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制度更加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确立;食品摊点示范创建蔚然成风,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内容。

(一)切实加强监管。

1.掌控监管底数。将全县所有食品摊点纳入监管视野,开展调查摸底,掌控总体数量,对未备案的食品摊点进行动态管理。

2.依法开展备案。及时接收食品摊点备案信息,建立食品摊点动态名录,做好备案信息的动态更新。

3.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投诉举报、监督抽检和快检手段,合理确定检查频次,排查风险隐患,对销售无合法来源和来源不明食品等问题的食品摊点,依法从严查处。

4.加强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摊点的备案、信用、日常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及时发布食品摊点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等手段引导公众合理消费。

(二)完善规范机制。

1.完善监管机制。加快建立食品摊点监管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标准和流程。采取动态监管、错时监管、有因监管、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完善手段,加强监管。

2.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强化多元主体参与,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从业人员主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3.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按照一摊一档的要求,建立食品摊点信用档案。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建立食品摊点市场退出机制,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三)引导提档升级。

1.引导规范经营。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各相关部门配合,引导食品摊点进入集中经营街(区、园、村)、集中交易市场等场所生产经营。鼓励开办食品摊点集中经营场所,对食品摊点进行集中管理。

2.引导示范创建。至,全县创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或食品摊点示范街(区、园、村)不少于5个。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支持示范街(区、园、村)争创“食安山东”品牌。

责任分工。

(一)各镇街: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公众的原则,划定食品摊点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点经营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指派专人负责食品摊点备案工作,根据备案信息当场制作、发放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告知县食药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或者信息员,明确其职责和相关待遇,组织其协助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进行日常管理和信息报告,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县行政执法局:依照城镇容貌、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行为。

(三)县食药监局: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食品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将食品摊点纳入年度食品抽检计划,按照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向社会公布检验结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公布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

(四)县质监局:加强对食品摊点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五)县卫计局:加强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公布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

(六)县公安局:健全案件线索通报、移交案件承办等工作机制,配合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对食品摊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要加强领导,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积极配合各镇街开展食品摊点监管整治、规范提升行动。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食品摊点的监管工作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监管工作的事权及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对食品摊点开展全面细致的摸底、备案、监管和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检查工作组,对各镇街辖区内食品摊点的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经检查发现责任不落实、不作为、互相扯皮和推诿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

2.山东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

金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医院科室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可持续、和谐发展,将我院打造成“专科、敬业、倾心、卓越”的政府放心、妇女儿童舒心满意的温馨家园,特此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患者就医从入院到出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质量考核体系、考核标准。

(三)强化各种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力度,如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医院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将每个医务人员的单体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一)一级管理部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包括:院长和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等组织。

(二)二级管理部门:各分管院长。

(三)三级管理部门: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药剂科、设备科、信息科、综合科。

(四)四级管理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及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员。

其职责分述如下:

(一)一级管理部门职责: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措施,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医院感染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措施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

(1)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馈医疗质量问题。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月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绩效工资挂钩。

3、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3)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4)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5)研究并制定本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6)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7)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8)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4、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护理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操作规范。

(2)审核护理部对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科研教学规划和实施情况。

(3)审核医院各级护理岗位职责。

(5)每季度对全院护理质量督导检查,确定护理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2)依据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结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药品目录,并定期修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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