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和方案(专业12篇)

时间:2023-11-25 10:49:40 作者:文轩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和方案(专业12篇)

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在平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实用的应急预案指南,供大家参考。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学校开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我校学生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时把控学生中可能出现的疫情心理危机事件,按照教育部《20xx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举行“四个一”专项行动的工作提示》,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开展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部署,坚持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果断处置,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和宿舍四级疫情心理防护与干预工作网络,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掌握疫情影响下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密切跟进、研判和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及时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对策与建议;做好宣传教育、课程教学、心理咨询、危机评估与干预等心理服务工作,积极维护学生心理健康,引导广大学生做好疫情下的.学习、生活。

(一)开展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心理危机干预培训。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以及复课复学过程中学生群体的主要心理需求,校心理中心面向全校开展1次专题辅导报告。有条件的学院可根据情况面向本院开展专题辅导报告。专题辅导报告内容要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络等渠道进行转发分享,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受益面。

组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危机干预相关人员开展网上培训,提高开展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技能。认真学习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确保为学生提供科学、专业的心理援助,同时做好自身心理防护。

(二)开展关爱谈心帮扶,做好重点群体心理援助。各学院要全面摸排疫情期间家庭有患病或是亲人病故等学生群体,积极组建由心理健康教师、辅导员、专业教师等构成的工作团队,主动联系相关学生,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开展一次深入的谈心谈话,加强关爱指导和心理疏导。在谈心谈话基础上,形成梳理问题清单和帮扶台账,切实将解决心理问题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针对湖北籍学生、毕业生等群体,校心理中心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沟通,积极工作,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站作用,发挥朋辈心理辅导与辐射作用,对湖北籍学生、毕业生开展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对情绪或心理波动较大的学生做好心理疏导;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干预危机学生,针对重点或危机学生,及时开展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和危机干预。

(三)开展网络专题推送,加强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

在前期“共抗疫情、爱国力行”主题宣传教育和网络文化成果征集基础上,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相关网络媒体进行专题推送和集中展示。同时,有计划地推送国内权威部门心理防护知识、科普文章及学校发布的抗疫知识;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疫情卫生和安全等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科学的健康观;组织开展疫情防护方法与技能的学习,积极引导广大学生正确认识疫情带来的心理波动和情绪变化,提高心理自我调节能力。在此基础上,建立常态化网络推送机制,定期推送给不同的受体。

(四)畅通心理援助渠道,做好心理咨询服务。继续面向全体师生开通电话咨询、邮箱咨询,针对此次疫情开展专项心理咨询服务。坚持工作日时间咨询室值班和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密切关注从疫区返回或因疫情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做好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心理支持服务,减轻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学生返校后按班级组织一次集体心理疏导,召开一次专题心理班会。

(五)及时启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根据《河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危机干预实施办法》,一旦出现疫情所致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即刻进行危机干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生所在学院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职责,及时有效处置疫情危机事件。

(六)落实疫情心理健康报告制度。坚持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疫情心理防护和干预工作网络机制,通过报告制度,及时跟进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各学院要加强对既往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排查结果中重点关注学生跟踪,了解学生的身心状态,提供针对性心理服务;对既往有过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史的学生,加强与家长沟通联系,及时跟进治疗和康复情况;对支持系统欠缺、人际关系紧张的学生重点关注,密切关注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指导他们与家人同学进行有效的沟通和相处,帮助他们进行自我调节。

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方案

为了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形式,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决定在我校“20xx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期间举办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

理性平和健康心态。

1、作品应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具有心理学特色和教育启迪价值,以“理性平和,健康心态”为主题,贴近校园生活实际,折射大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现象,充分反映角色内在的'心理冲突和心理协调过程,内容丰富,剧情深刻。

2、作品须为原创,参演人员必须为本学院师生,参演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8-10分钟。

2、复赛:11月1日、2日,复赛作品进行现场评比展示,择优评选出8个作品进入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决赛:20xx年11月11日,决赛作品进行现场评比展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比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最佳表演奖、最佳创作奖各2名。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发现、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处理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特修订《商务外语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商务外语学院团总支负责紧急救助现场的指挥协调,调配人员、请示主管领导,做出决策。

商务外语学院心理成长辅导室负责心理危机评估及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学院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学院及医疗部门对学生进行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校医室及附属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当事人转至相关医院住院治疗。

各辅导员负责收集当事人相关资料,以及对当事人的紧急监护,协助学生工作部做好危机干预工作。

(一)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情感的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二)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如抑郁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三)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四)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且久治不愈、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五)个人感情受挫、人际关系失调或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六)因学习压力大而出现学习困难、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七)由于身边同学出现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严重恐慌、焦虑、困扰的学生。

(一)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心理成长辅导室应多方位、多途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并使学生了解什么是心理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以及如何预防及应对心理危机。

(二)各辅导员应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恋爱与性的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应通过学生心理健康社团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应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评估,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早期预警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每年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需要主动干预的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心理危机发现及报告

所有发现者(包括教师、学生、宿舍管理员、保安、辅导员、心理咨询人员等)发现心理危机情况时都可以直接报告学生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或心理成长辅导室。不同发现者还应当报告所在部门相关负责人,例如宿舍管理人员和教学楼管理人员应向保卫处或后勤部门报告,辅导员应向学院副书记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向学生处报告。如有严重伤人或自杀情况,还应该及时报警处理。

(三)心理危机评估

心理成长辅导室负责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风险评估。

(一)对于名单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库》的学生或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院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1.建立支持系统。学生辅导员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学院应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应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2.建立干预系统。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为主。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应立即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并建议到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学院应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应采取保护措施。

4.建立监护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可通过学生干部或同宿舍同学了解其心理与行为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院应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评估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院应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告知相关情况,请家长将学生送医疗机构就诊,并视诊断结果决定是否作休学处理。在学院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院应加强对该生的特别监护。

(二)紧急救助

一旦出现学生自伤自毁或伤人的紧急突发事件,学生所在学院的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应在第一时间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给学生工作部、保卫处、校医室等部门。上述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援救。特殊情况下,学院可先将学生紧急送医院治疗,然后向有关部门汇报。

(一)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医院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方可复学。

(二)学生复学后,学院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或宿舍心理信息员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

(三)心理成长辅导室要根据学院提供的情况,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的班级。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合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加强重点学生群体帮扶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对大学生的危害,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心理危机帮扶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心理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机的过程。心理危机帮扶的宗旨是缓解危机学生的症状,恢复心理功能,获得有效的应对技能,以预防不良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校医院、后勤处负责人和学生人生导师为成员的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

(三)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总体决策和部署。

(四)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依托校内专家成立心理危机帮扶专家组在学校心理危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最大程度、最快速度化解危机风险。

(五)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学院学生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心理危机帮扶工作小组,负责危机的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心理危机的早发现、早上报、早评估,在及时上报工作情况的同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心理危机帮扶方案的落实工作。

(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工作人员实施包院制,负责对联系学院心理危机学生开展专业指导和心理干预。

(七)各学院应发挥学生心理健康社团骨干、班级心理委员、宿舍舍长在学生心理危机帮扶中的主体作用,开展学生朋辈帮扶工作。

为确保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工作快捷有序地开展,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学校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机制。

(一)学校预警

(二)学院预警

各学院党委书记要密切关注本院有异常行为和心理的学生,帮助其解决心理困惑。学院发现已经有心理问题学生的情况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危机帮扶专家的指导下及时对学生实施干预,如发现处于危机状态需要及时干预的学生,要立即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班级预警

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心理委员以及班干部应及时了解和观察学生、同学的思想动态、行为表现及心理状况,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学院团学办主任及党委书记报告。

(四)宿舍预警

宿舍舍长应增强责任心,充分调动宿舍同学的积极性,唤起宿舍同学们的关爱帮扶之心,及时了解和掌握宿舍同学的心理动态和生活状况,遇到紧急情况时要主动关心帮助安抚舍友情绪,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心理辅导员汇报。

本方案的主要帮扶对象是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确定心理危机帮扶对象需要先筛查学生在半年内生活中是否发生有重大危机生活事件,其是否有情绪方面的剧烈波动或躯体、认知、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日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帮助其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重点帮扶对象包括以下三类学生:

(一)重点关注类

主要指有心理疾病和心理障碍的学生。主要包括: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已被确诊的学生,如患有人格障碍、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二)重点干预类

在心理健康普测中筛查出来的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i类);近期发出自杀的警示信号、情绪突然明显异常的学生;生活学习中突然遭遇严重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习困难学生(学习压力过大、考试不及格、网络成瘾等);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学生(突遭变故、身患疾病等);突发意外的学生。

(三)群体帮扶类

主要包括在心理健康普测中筛查出来可能存在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ii类);由于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危机受影响而产生恐慌、担心、焦虑等困扰的学生;群体心理危机事件或过激事件中受严重影响的学生。

(一)重点关注类学生的帮扶措施

对重点关注类学生,依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和专业医疗机构诊断意见,学院依据不同的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经评估后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生,学院心理帮扶工作小组应指定专人密切关注其情况,定时谈心,主动了解其日常生活和学习状况(一月两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指定专人开展跟踪咨询,及时、定时(一月两次)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要求学生到专业医疗机构找专家进行会(复)诊,学院根据复诊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2.经评估后必须住院治疗及回家治疗和休养的学生,学院心理帮扶工作小组应指定专人确保其人身安全,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治疗和休养。

(二)重点干预类学生的帮扶措施

对重点干预类学生,依据不同类别,帮扶主体各尽其责且相互协助解决学生问题。

1.在心理健康普测中筛查出来的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i类),针对此类学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将详细测查情况反馈至各学院党委书记,各学院党委书记应高度重视,指定心理辅导员联系和配合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教师,对其进行第二次单独测试与访谈,并将测试结果和访谈内容记录。对于在二次测试和访谈记录被确诊为重度抑郁的学生,学院联系家长将其带至医院复查,依据复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被诊断为中度和轻度抑郁的学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应将再测结果及时反馈至相关学院,学院指派专人(班主任或心理辅导员)对其密切关注。班主任或辅导员每周深入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和学习生活状况,并定期(一月两次)与家长联系,通过家长了解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同时做好宿舍其他成员的思想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定期(一月两次)为其做心理辅导并建立档案,通过多方协助帮助学生走出困境。

2.有突发应激事件倾向的学生(如:近期有实施自杀想法、情绪行为突然异常、家庭变故等),学院帮扶小组要对其进行密切关注,加强监护并采取相应措施。

(1)学院将相关学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启动心理帮扶工作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同时迅速联系家长尽快到校。

(2)发现有应激事件发生的倾向或应激事件发生后,学院党委书记应第一时间上报保卫处应急管理中心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指定老师对该生进行心理访谈和测试,对其心理状况进行初步评估并提供书面意见。针对可继续在校进行学习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对其进行(一周两次)的心理辅导,学院心理危机帮扶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进行(一天一次)谈心,并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相互沟通,了解其情绪状况和心理动态。对需要治疗和回家休养学生,由学生家长带回进行治疗和休养。

(三)对群体帮扶类学生的帮扶措施

对群体帮扶类学生,依据不同类别,帮扶主体各尽其责且相互协助解决学生问题。

1.针对可能存在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ii类),针对此类学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将各院详细测查情况反馈至各学院党委书记,各学院党委书记应予以应高度重视,指定心理辅导员及时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教师,在其指导下将学生依据问题的类型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组,并协同制定小组辅导方案,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定期(一月两次)进行团体心理辅导,学院督促相关学生按时参加小组辅导,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的提升。同时,学院每月组织学生参加一些心理活动,如心理讲座、心理电影、心理班会等,通过多样化形式宣传心理健康和保健知识,帮助学生改善心理状况。

2.针对由于身边出现个体危机或过激事件而受影响群体(如同学发生意外),学院应及时召集相关学生,并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对学生制定小组团体辅导方案,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对其进行一周一次的团体心理辅导,同时对其进行逐一访谈(一周两次),学院心理危机帮扶小组指定专人密切关注这些学生(一周两次谈心谈话),并且关心其生活需求(如调换宿舍);对于需要回家静养的学生,应联系家长办理相关手续将其带回家进行调整。通过多方协助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平复学生的情绪,恢复学生心理建设能力,积极应对消极心理情境。

3、针对群体心理危机事件或长期受负性事件影响的学生群体,学院对相关学生心理状态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安抚学生情绪,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学院要积极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制定个体辅导方案和团体辅导方案,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对其进行个体咨询(一周一次)和团体心理辅导(一周一次),二级学院应督促学生积极参与个体和团体辅导,尽快帮助学生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状态。

(四)跟踪随访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照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相应复学手续外,还应向所在学院出具相关专业医院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院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负责人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学院心理辅导员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近期心理状况。

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要根据二级学院提供的情况,在一周内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立即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

4.对于有强烈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学院给予特别的关注,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学生骨干、对其进行密切监护,班主任、心理辅导员随时关注其心理动态,并关心其生活和学习(两周一次谈心谈话),以防止该生心理状况恶化。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应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指派专人在其复学后一年内对其进行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一月一次心理访谈)。

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帮扶工作,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培训制度

学校定期对培训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老师、学院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开展专业培训。

(二)台账制度

学生危机事件发生后,学生所在学院在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及工作过程建立工作台账备查。

(三)档案保存制度

各学院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与学生、家长、医院等各方面沟通的电话录音、谈话记录、书信、照片等资料的收集和保留工作。

(四)鉴定制度

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由相关医院或精神卫生机构提供专业证明。

(五)保密制度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的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遵循保密原则和恪守职业操守。

(六)奖励制度

对于帮扶工作中成绩明显的个人在各类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在学校校园生活范围内,由于各种突发的、重大的危机事件所引起的校园成员心理严重失衡状态。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预防为先,教育普及;预警及时,重点突出;干预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家校结合。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才能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如下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

组长:乔辉杰徐志强。

副组长:张美英、胡丹英。

成员:朱乃器、钟茜、马红华、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工作职责:把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对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处理、负责审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听取下级的汇报、决定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学生。

组长:胡丹英。

成员: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与部署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向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并根据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的意见,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要建立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要尽快安排专(兼)职心理老师了解相关情况,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以启动本预案。

成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心理委员。

心理老师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中的心理委员定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常识性培训。以便在遇到问题的情况下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通报、干预、转介。各班级设心理委员1名,主要职责是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根据心理危机事件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事件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级。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一般心理危机事件。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1、发现有较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相关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及时以电话的形式上报校心理辅导室,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报告。

2、当有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机构报告。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

2、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校须指定专人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加强管理,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请精神卫生专家会诊治疗,家长并要签订协议书。

3、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评估认为该学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二)对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学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家长到校。

2、报告心理咨询室,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经评估认为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生回家休养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三)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2、及时保护、勘查、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3、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通知其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息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正确应对新闻媒体,学校应有专门对外发布信息的人员(一般是办公室主任),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5、学校应及时对本校师生通报情况,在同专(兼)职心理老师商讨或专家的指导下组织老师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

(四)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于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2、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心理咨询室、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评估确已康复后,必要的情况下并签订协议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咨询室和班主任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心理专(兼)职老师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并同家长签订协议,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一)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

(二)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安全。

(三)在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朱行中学中学学生管理条例》办理。

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方案

为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减少或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预案。

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在学校校园生活范围内,由于各种突发的、重大的危机事件所引起的校园成员心理严重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应遵循以下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预防为先,教育普及;预警及时,重点突出;干预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家校结合。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才能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如下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

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班主任。

工作职责:把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对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处理、负责审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听取下级的汇报、决定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学生。

(二)二级预警和干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班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与部署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向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并根据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的意见,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要建立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学生的研究、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要尽快安排专(兼)职心理老师了解相关情况,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以启动本预案。

成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心理委员。

心理老师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中的心理委员定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常识性培训。以便在遇到问题的情况下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通报、干预、转介。各班级设心理委员1名,主要职责是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根据心理危机变乱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变乱分为严重变乱、较大变乱和一般变乱三级。

(一)重大心理危机事件。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变乱。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二)较大心理危机事件。

1.生活研究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一般心理危机事件。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3.因研究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

4.因为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急、搅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四)危机报告。

1.发现有较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相关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及时以电话的形式上报校心理辅导室,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报告。

2.当有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机构报告。

1.对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

2.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可以在学校边研究边治疗的,学校须指定专人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加强管理,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请精神卫生专家会诊治疗,家长并要签订协议书。

3.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学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黉舍必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二)对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学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家长到校。

2.报告心理征询室,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经评估认为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黉舍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生回家休养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黉舍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三)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1.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2.及时保护、勘查、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3.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通知其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息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4.精确应对新闻媒体,黉舍应有特地对外公布信息的职员(一般是办公室主任),防止不恰当报导引发负面影响。

5.学校应及时对本校师生通报情况,在同专(兼)职心理老师商讨或专家的指导下组织老师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

(四)对有伤害别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于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2.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1.学生因心理题目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向黉舍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心理征询室、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带领小组评估确已康复后,必要的情况下并签定协议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咨询室和班主任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研究、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心理专(兼)职老师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研究、生活和思想状况,并同家长签订协议,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一)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

(二)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安全。

(三)在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四)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xxx学生管理条例》办理。

疫情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多措并举,针对公众及重点人群分类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帮助求助者预防和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维护心理健康,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由区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心理救援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一)健全心理援助平台。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结合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设全区24小时公益服务心理援助平台。卫生健康、教育、民政、文明办、共青团、残联等部门,组织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心理健康相关协会等,选派具有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精神卫生、心理学专业人员,由区精神卫生中心统一组织安排,24小时值守心理援助热线。区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共同负责心理援助热线日常管理和维护。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定时分析汇总来电咨询的信息,了解和掌握公众关注的热点和各类来电人员心理状态,做好评估和预判。

(二)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区卫生健康、宣传等部门负责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持续推送关于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干预等科普知识的音频、视频、文章,并组织志愿者定期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

(三)多种形式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线上线下同时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开通互联网医院心理咨询门诊,方便有需求的人群掌上就诊。区精神卫生中心与心理协会、社团等共建互联网线上心理服务平台,邀请专家举办“新冠肺炎的'心理干预”系列视频讲座,利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电视、网络等媒介,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等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四)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区心理救援应急队要及时评估目标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识别区分高危人群、普通人群,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分类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高危人群(新冠肺炎病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医院就诊发热患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心理评估,制定适合个体和团体的心理干预方案,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受影响人群(高危人群的家属、同事、朋友以及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进行政策宣教、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对普通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公众)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的健康宣教,指导其积极应对。

(一)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统筹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

(二)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心理卫生行业组织和精神卫生机构负责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学和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培训,提高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优势,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

(三)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区卫生健康、政法委、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整合辖区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完善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指导心理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要求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伦理规范。各级各类心理卫生服务机构要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加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发挥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的枢纽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健康志愿组织的合作机制,形成连续性的服务链条,实现共同发展。

(四)培训与督导。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对心理援助工作者和招募的志愿者开展抗击疫情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伦理培训,全面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不同服务对象,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并组织专家进行督导。疫情防控期间,培训和督导尽量采用远程方式。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为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减少或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预案。

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在学校校园生活范围内,由于各种突发的、重大的危机事件所引起的校园成员心理严重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应遵循以下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预防为先,教育普及;预警及时,重点突出;干预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家校结合。

组长:校长。

副组长:xxxx。

成员:各年级组组长,各班主任。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才能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如下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

(一)一级预警和干预。

工作职责:把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对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处理、负责审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听取下级的汇报、决定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学生。

(二)二级预警和干预。

主要职责:指导与部署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

排摸和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向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并根据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的意见,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要建立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要尽快安排专(兼)职心理老师了解相关情况,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以启动本预案。

(三)三级预警和干预。

心理老师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中的心理委员定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常识性培训。以便在遇到问题的情况下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通报、干预、转介。各班级设心理委员1名,主要职责是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根据心理危机事件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事件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级。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四)危机报告。

1.发现有较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相关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及时以电话的形式上报校心理辅导室,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报告。

2.当有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机构报告。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

2.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校须指定专人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加强管理,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请精神卫生专家会诊治疗,家长并要签订协议书。

3.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学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二)对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学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家长到校。

2.报告心理咨询室,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经评估认为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生回家休养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三)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2.及时保护、勘查、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3.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通知其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息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正确应对新闻媒体,学校应有专门对外发布信息的人员(一般是办公室主任),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5、学校应及时对本校师生通报情况,在同专(兼)职心理老师商讨或专家的指导下组织老师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

(四)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于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2.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心理咨询室、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评估确已康复后,必要的情况下并签订协议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咨询室和班主任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心理老师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并同家长签订协议,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一)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

(二)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安全。

(三)在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专业机构出示的医嘱施行。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1、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德育分管、少先队、教导处、班主任、心理兼职老师等担任。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2、各年级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年级组长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各班班主任应积极协助学校负责人抓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3、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4、学校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5、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心理辅导室每年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与班主任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6、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7、学校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辅导办公室报告。

8、对于名单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库》的学生或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其危机程度由心理危机评估小组确定。

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险,使其症状得到立刻缓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该做到:

1、教育为主。贯彻党的家预防针,遵循教育规律,以对大学生展开心理素质教育为主,增加大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识,提高大学生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重在防御。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大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并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

3、完善系统。通过构造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系统,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避免减少危机对于大学生对院系正常工作的影响。协助大学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关爱、互勉互助,形成协调的人际关系。

1、通过课堂教学、教育活动、讲座、心理咨询等各种途径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形成良好的心理氛围,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2、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积极开展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积极开展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如何帮助心理危机学生等。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和援助,避免或减少大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发生。

4、设立班级心理委员和同伴咨询员,定期对心理委员和同伴咨询员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通过心理委员和同伴咨询员在班级中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提高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小学心理危机干预方案_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当前,急剧的社会变迁使学生面临的外部世界变得日益复杂:多元文化的冲击,给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带来负面影响;互联网使学生的视野远远超出学校,拓展至世界各个角落;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社会阶层的分化(诸如有的家庭瓦解、失业人员增多等),使得处境较为困难的学生增多;升学压力和沉重的课业负担……这些都使学生面临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由此而产生的心理问题和危机事件(诸如离家出走、暴力倾向,甚至自残、自杀等)也越来越多。

果不其然,近几年来,关于学生危机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而导致学生危机偏激行为的主要原因是心理问题,造成这种心理问题的原因是社会、家庭和学校。由于生活环境、群体文化氛围、道德风尚及青少年自然素质、身体成熟水平和心理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造成现在的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趋严重,心理危机现象随处可见。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对学校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用什么样的策略和方法对学生的心理危机进行有效的预防和干预,是我们教师必须破解的时代课题。

一、学生常见的危机种类及特点。

1、青春期性成熟危机。

青春期性成熟的主要标志是健康的性意识和性角色的形成,如早恋。由于个体性成熟中的需要得不到实现,性意识、性角色混乱导致成熟性危机。这种危机的学生是:异性交往过密而有缺乏父母的关爱;恋爱受挫或失败;生理激变而又毫无准备,适应不良;性早熟的少女,性晚熟的少男;情感丰富、过敏而又体貌较好的少男少女。

2、学业危机。

学生社会化最重要的任务是掌握生活技能,传递社会文化,它主要通过各种校内外的学习来完成,学业成败是衡量这一任务完成的标志,学生、教师、家长及社会都十分关注它,学业失败最易导致这类危机。这种危机的学生是:学习太较真而又面对重大挫折的“明星”;闹转学、调班受阻而产生对学校恐惧;抑郁、自我封闭而又学业不良;有严重考试焦虑;从小以大学为奋斗目标,而正面临实现无望。

3、异常家庭学生的人格危机。

异常的家庭主要指异常的家庭结构与异常的家庭职能。异常的家庭职能,主要指教育、闲暇生活、抚养等职能挫伤,如教育失误、过于溺爱、过于严厉、期望过高;拒绝、冷漠;闲暇生活不当,如沉溺于麻将、赌博、吸毒、婚外情;抚养缺乏,如子女学费、基本生活困难等,异常家庭结构主要指单亲、父母离异、继父母、收养、死亡、服刑、分居等。异常家庭因家庭权威形象破损、亲子情感创伤,使个体社会化陷入困境,导致人格发展受阻,带来多种人格危机。造成这种危机的学生是:家庭畸变而又处境不利、适应困难;家庭教育不良、期望过高而又不善于沟通;家庭破裂而又缺乏保护;离家出走而又陷入困境;溺爱中长大而又面临重大欲望不能满足。

4、道德价值危机。

学生的心理危机问题是一个时代问题、教育问题、社会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学校预防和干预的作用尤为明显。实践证明,学校教师在对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过程中,有广大的作为空间,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1、提供怡宁空间,营造和谐、宽松的氛围。

学校应当成为学生健康发展、历练人格的第一课堂,应该给学生提供各种发展的机会、舞台和空间。不能由于教师和学生所处的特殊地位和学校管理的需要,以强制性的管教方式,给学生的行为规定了许多禁区,对学生要求也过高,这也不行,那也不准,似乎学生必须象一只温顺的小绵羊绝对服从老师的管理,不能越雷池半步,殊不知这样容易造成学生感到自己无能、羞怯、退缩,一方面形成低级服从与依赖的心理品质,另一方面形成消极的反抗、仇视、不信任、不合作等不良行为特征。因此作为学校能否给学生提供一个宽松、和谐、充满活力的学习环境,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2、倾注爱心,正确引导。

作为老师,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要高度重视,同时要深入调查,了解异常学生的家庭背景、现实处境和遇到的困惑。并及时地找学生谈心,对学生思想产生的误区要给予正确的引导,对学生产生的消极念头要倾注爱心,耐心说服,给他们以精神慰籍,使他们忘却痛苦。

3、实施生命教育,珍爱生命。

生命教育是帮助学生认识生命、欣赏生命、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提高生存能力和生命质量,促进个体自我和谐、认识自我、悦纳自我、控制自我、发现自我、实现自我、完善自我;促进个体和谐,关心他人,扶助弱势群体,尊重和珍爱他人生命;促进个体和自然的和谐,尊重生命的多样性,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环境。如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保教育等。而实际生活中,不珍惜生命的现象很惊人:割腕、服毒、跳楼等自我伤害行为,异常冲动、古怪的暴力冒险行为,与班主任、父母唱对台戏的抗拒行为。对这些行为要综合运用心理辅导和道德教育等各种方法加以根绝。

4、寓教于乐,不过分苛求学生。

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中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大队部、学生处、年级组、心理健康教育老师等担任,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培训制度。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对心理咨询的老师、班主任、任课老师、年级组长等实行定期培训。

2.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经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鉴定或到指定的专业医院进行鉴定。

3.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一)预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和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同学们的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通过心理健康电子报、海报、讲座、课程等多种途径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在学校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二)早期预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1.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每届初一新生入校后及五年级学生,由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统一安排进行心理测试,建立心理档案,并对重点学生进行特别跟踪。

学生进入初二、初三年级及六年级后,对在初一或五年级测试中筛查出来的部分重点学生进行重新测评,掌握其心理动向。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在学生层面,培养大队干部、团委干部为心理辅导员,负责本班同学心理健康健康方面的联络,对班级内出现的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初步判断,并报告心理老师。

在班主任层面,教导处根据工作需要对班主任进行基本的心理健康水平甄别和基本的心理辅导技能的培训,增强班主任对学生心理健康的了解。

3.建立心理咨询老师学生心理危机报告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在心理咨询期间发现学生存在较严重心理危机、超出学校心理咨询范围的,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报告给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转介工作。

(三)干预措施。

对于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1.建立支持系统。

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心理辅导员、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教导处、学生处及心理健康教育老师负责与个别学生的谈话和跟踪访问。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可以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2.建立治疗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和区未成人心理辅导站接受心理辅导为主。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建议到相关医院的心理门诊接受咨询、治疗(必要时接受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

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

4.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四)后期跟踪。

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所在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学生复学后,学校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对其要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心理健康教育老师每月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校要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安排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干部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组织心理咨询老师和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疫情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设立应对疫情心理援助热线,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省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全省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省、市级心理危机干预和救援队伍,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附件1),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三)心理危机干预坚持属地管理为主,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一)省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组建以省、市级副高以上职称精神科医生和心理健康专家为主的省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附件3),指导各地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专家组成员可单独组队或者与综合医疗队混合编队,前往各地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二)市级心理救援医疗队。组建以精神专科医院、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中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专家为主的市级心理救援医疗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救援工作。

(三)心理援助热线队伍。以各市、县(市、区)心理援助热线接线员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接受过心理热线培训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和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志愿者,提供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服务。

(四)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作用,鼓励专业人才及社会力量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心理咨询、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心理支持。

(五)基层工作者队伍。全面发动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员、网格员等基层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向辖区各类人群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转介心理障碍患者,积极预防、减缓疫情的负面心理社会影响。

(一)及时识别高危人群。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目标人群范围数量,开展目标人群评估、制定分类干预计划,制定工作时间表。重点识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中的心理高危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避免事件的发生,如自杀、自伤、伤医和其他冲动行为等。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解决方案。

(二)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各市要充分利用“视频培训”和“掌上办公”等方式,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各级职能部门一线防治人员、门急诊筛查的医务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工作的人员、村居(社区)干部及网格员,以及在政府相关部门参加指挥、组织、协调工作的人员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和服务。

(三)强化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就诊患者的.心理健康教育,在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向住院和就诊患者免费发放心理关怀卡或告知热线电话(附件2),加强医患间的交流和沟通,避免因患者冲动而对一线医务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医疗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监测,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合理制定工作时间表,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减压。

(四)设立应对疫情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各市依托精神专科医院,整合教育、民政等部门和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力量,开通疫情应对心理援助专线,组建热线技术专家组,在上岗之前,要对接线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心理援助培训。统筹组织心理工作者轮值,每条热线至少开通2个坐席,提供24小时在线心理支持和心理援助服务,定时分析汇总来电咨询信息,了解掌握公众关注热点和各类来电人员心理状态,做好评估和预判。发现突出问题或可能发生应激事件时,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五)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心防网络。充分发挥“健康浙江”、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现有心理援助热线和多种线上通讯手段的作用,制作科普视频和宣传资料,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保健问答30条》(附件4),利用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六)发挥县乡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底座”作用。县乡社会心理服务平台要安排专人在岗、开通服务电话,主动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村居干部、网格员、社区医生、社区民警等在日常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因疫情导致心理行为异常人员时,要告知当地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信息和联系方式,并积极引导其到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咨询和接受心理援助。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各市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抓紧部署各项工作措施,快速将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融入疫情防控总体工作中去。

(二)科学研判,做好参谋。各市结合疫情发展和人群心理状况进行研判,发挥参谋作用,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

(三)落实落细,抓出成效。各市要迅速组建相应心理危机干预和救援队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与督导,做好重点群体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市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向社会公布心理热线电话号码,做好科普宣传,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和战胜疫情的必胜信心。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