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调研报告大全(20篇)

时间:2024-02-22 02:50:05 作者:字海

调研报告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解决问题,为未来的工作和发展提供指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的调研工作有所启发。

地方融媒体调研报告范文优选

根据市xxx会2012年议题计划,市三届xxx会第五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为深入了解全市水利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进全市水利建设工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好报告提供参阅材料,根据《xxx各级xxx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在市xxx会王廷恺副主任带领下,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市政府办、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于9月20日重点对西秀区和平坝县的水利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实地查看了西秀区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项目工程和平坝县的在建防洪工程、“三位一体”重点骨干水源建设项目——石朱桥水库坝基选址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利建设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投入水利建设资金1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亿元,省级资金亿元,市、县(区)资金亿元,其他社会资金亿元。2011年全市共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7亿元,占确保任务数6亿元的。2012年全市计划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1亿元,目前已完成70%以上。

全市现有蓄、引、提水利工程3098处,其中,含桂家湖、八河、格八、油菜河、王二河等中型水库5处、小(一)型水库33处、小(二)型水库114处、山塘666处等蓄水工程818处,引水工程1231处,提水工程1049处,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及饮水安全万人;建雨水集蓄利用“三小”工程11029处;灌溉渠道3436条,总长度3894公里;治理病险水库65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完成堤防建设公里,建成水电站26座,装机容量万千瓦;建成万亩以上灌区4处,实现保灌面积万亩,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亩。

二、水利事业发展与管理工作。

多年来,全市各级紧紧围绕发展民生水利,科学规划建设水利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步伐,破解工程性缺水难题,进一步增强水利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一)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工作。

在中发〔2011〕1号文件颁布后,市委、市政府对应出台相关文件,在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上,明确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投入年平均比2010年高出一倍。其中,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方面,明确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5%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比中央一号文件中10%的比例高出5个百分点;市、县(区)两级收取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耕地占用税全额返还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配套资金。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号)文件,2011年起落实我市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加大投入,加快水利建设;进一步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缴管理。在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市级已组建成立安顺市农林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拓宽水利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二)以国发2号、黔党发15号文件精神为契机,狠抓政策落实。

国发〔2012〕2号、黔党发〔2012〕15号文件相继出台后,全市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与上级沟通对接,狠抓项目推进和资金落实。截止目前,紫云自治县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已于今年5月26日正式召开项目建议书技术审查会,等待水利部项目建设批复;平坝县石朱桥水库工程(中型水库)顺利通过省发改委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审查、审核,工程获得批复,已于8月19日举行开工奠基仪式;镇宁自治县落务水电站已于8月13日正式开工建设;今年计划完成纳井田水库初步设计和新场河水库、谷目河水库、大洞口水库、偏坡水库可行性研究的前期工作。

(三)重点骨干水源工程管理体制逐步在完善。

全市现有重点骨干水源工程(小(二)型以上水库工程),自2004年进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水库工程管理单位(水库水管所)管理人员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小(二)型水库明确划归由所在乡(镇、办)管理,水库管理基本实现制度化,水库日常工作运行正常,较好地发挥了工程应有效益。各类小、微、引、提水利工程大部分明确了村委会或用水户、协会为产权管理主体,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工程建成后运行基本正常。

(四)有序推进重点水利工程。

1、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是贵州当前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由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灌区工程、城市供水工程等组成,分两期建设。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包括水源工程、干渠输配水工程、灌区一期工程及贵阳供水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包括灌区二期、安顺供水和贵阳供水二期工程。目前,经批准正在建设实施的是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建成后可解决黔中灌区7县(区)(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毕节市织金县)42个乡镇万亩农田灌溉,5个县城(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和27个乡镇供水,农村万人和万头大牲畜饮用水及贵阳城市供水,总净供水量亿m3,毛供水量亿m3,静态总投资亿元。

安顺是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主要受益地区。市境内输水总干渠长约;桂松(安顺市桂家湖水库—贵阳市松柏山水库)干渠均在我市境内,另有近200km长22条支渠及其他相关配套和附属工程。全市除紫云自治县外,其余5县(区)均在工程受益范围。

20xx年9月经省委、省政府决定,省编办批复同意成立“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为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的项目法人,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权负责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2009年11月,工程进入建设实施阶段。2011年,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并入贵州省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正厅级单位)。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自2009年11月动工以来,进展较为顺利。截止目前,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共完成土石方开挖万m3,土石方回填万m3,石方砌筑万m3,混凝土浇筑万m3,钢筋,累计完成工程投资亿元。其中,2012年1-9月完成投资亿元。

2、安顺市“引千入虹”水利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万元,涉及千峰河(轿子山镇本寨取水口以上)及支流木档河、洋平河,可利用集水总面积91km2,工程通过改造引水渠、新建引水渠和开挖引水隧洞,可将千峰河1533万m3(枯水年)的余水量引进虹山水库。2010年8月8日,“引千入虹水利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截止2012年10月10日,工程累计完成隧洞进尺6607m,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占批复概算的。

地方经济现状调研报告

年起,中央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做了有关调整,今年,将继续紧把信贷投放闸门,实行财政和货币的“双紧”政策。我区目前正处在资金需求敏感的飞速发展期,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如何将关系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景,需要如实分析并尽量争取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支持。

1、总体支持力度较大,但仍有挖潜空间。

区内各金融机构一直以来都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如图一所示,年以来,区内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维持在250亿元左右的较高水平,比年初增加值也呈总体上升趋势。但同时,图一也表明了,年宏观调控后金融信贷有收紧趋势,特别是5月开始,比年初增加值的增速放慢了,金融机构惜贷现象明显。

与年全年我区金融信贷逐月递增相比,年的回落效应十分明显。年1、2月和年的月末贷款新增比例比较如图二。

从存贷款比例上来看,我区金融机构基本上保持60%到63%之间的存贷比,如图三。而年市中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比例为69%;我国《商业银行法》也规定,各商业银行以法人主体计算的人民币存贷比为不大于75%;加之考虑到我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阶段,目前我区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仍有上升的空间,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仍可加大。

2、较多依赖地方政策取向,偏重“锦上添花”类贷款。

我区金融机构目前大多紧跟政府政策走向,对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融资公司和政府强力支持建设的贷款主体,积极提供贷款支持。如针对我区年下半年建立起来的区建设财力统筹制度,主要对三大政府性投融资公司:城投公司、土地储备中心、建投公司开展放贷业务,提供其流动资金、中长期贷款等融资支持。对我区各类工业园区,着重考虑各级政府对园区的政策支持力度、园区发展的成熟度、园区内企业的集聚度与规模档次等因素,如康桥市级工业园区由于其是市属工业区,发展较早、较成熟,园区内企业经营和资产状况也较好,赢得金融企业的普遍青睐。针对今年全区“决战临港”的政府工作目标,金融机构适当加大了对临港新城有关贷款主体(海港新城投融资公司、临港新城土地储备中心等、临港新城经济集团公司)的资金支持力度。

相比以上“锦上添花”类贷款,金融机构对“雪中送炭”类贷款支持力度明显不足。目前,金融机构对我区其余投融资公司大多采取的是贷款持平或逐渐收缩的信贷政策;对除康桥工业园区以外的工业区,由于园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企业的规模、档次普遍不高,因此对这些工业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极为有限,仅限于少部分优良企业。对大部分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融资难”的问题仍严重存在。

3、对调控涉及类行业支持力度有所减小。

年中央对金融机构采取了系列调控政策,包括: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方面做严格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制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过热”行业的贷款;通过提高准备金率、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制度以及利率方面的调整措施来全面收紧银根等。

由于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及房地产行业贷款控制政策的施行,区内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企业采取较为保守的信贷态度,个别金融机构的上级行曾一度停止对房地产企业贷款的审批。目前,仅对“四证”齐全、自有资本比例在35%及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这样的举措有利于金融机构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但由于目前整个房地产行业中满足此条件的企业数量较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我区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

二、影响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支持的原因分析。

1、我区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趋于严格。

出于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的考虑,大多金融机构对基层机构的贷款权限作了严格限制,贷款更多地向大区域、大企业、大项目倾斜。我区金融机构针对企业即对公业务的信贷权限一般较小,大多数银行只在一定额度的范围内拥有贷款审批权,个别银行对公业务只有调查权,无决定权。此外,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审批程序比较严格,手续比较繁琐,与中小企业强烈的资金需求存在着矛盾。今后随着金融机构改革力度加大以及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继续,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审批将愈加严格。

2、我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目前我区中小企业较多采取间接融资方式来筹措资金,通过资本市场等直接融资渠道来解决资金问题的难度较大,且即使是在间接融资渠道中,融资供应范围也相对有限,仅限于中资金融机构。此外,中小企业普遍发展规模有限,资产总量不大,较难提供贷款所需的抵押担保物,较难满足融资的条件。我区虽然有为支持中小企业贷款而成立的统一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但由于运作处于起始阶段,许多功能有待完善,运作制度也有待规范,故目前未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小企业贷款帮手。

3、我区尚缺乏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我区为后发展地区,社会诚信环境建设尚未进入正常轨道,逃废银行债务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的改革处在攻坚阶段,由于多方面因素,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无力偿还贷款,影响了金融机构对我区经济支持的信心。另外,部分企业信用观念缺失,还款意识淡薄,借助各种理由逃废银行债务,挫伤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三、争取金融机构对我区经济加大支持力度的建议。

“两港一城”尤其是临港新城的系列建设作为我区的“特大型项目”,一直受到区内金融机构的关注。我们要充分把握好临港新城开发建设的机会,利用为临港服务的各个重大项目引进,提高以临港建设为主的区域经济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同时,结合我区新一个五年规划的编制,将未来我区着重建设的“一核六区”作为融资主体的龙头,突出建设较早、发展较好的园区,加快园区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强园区的产业集聚功能,提高园区内企业的水平和档次,争取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配合区建设财力统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大对建设财力项目的甄别和监督力度,努力优化三家政府性投融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改善和提高经营质量,增强金融机构对政府性项目的资金支持作用。

2、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努力拓宽我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通过完善金融工作例会制度,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注重对我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新经济增长点培育的各项措施的宣传力度,选择恰当时机把全区的优质信贷项目推荐给金融机构,争取信贷资金。大力引进民营、外资金融机构,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民间融资、外资银行融资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瓶颈。不断研究、完善我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的制度建设和运作程序,切实发挥担保中心帮助中小企业贷款的助手功能。积极借鉴先行地区成功经验,探索其他解决全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各种模式,考虑引进保险公司,通过“银保”合作,构建企业、设备供应商、银行、保险公司四方合作的担保方式。

3、加快全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发展环境。

地方画报分化与转型思考对策调研报告

发生在留学生身上的自杀等恶性事件,表面上看是一时冲动的偶发行为,而本质上却是心理抑郁积攒到一定程度的恶性释放。《人民日报》海外版刊文指出,家庭压力、文化冲突和各种现实压力使部分留学生内心产生巨大的孤独感,在无处倾诉的异国他乡陷入难以自拔的心理困境。

压力之一:来自家庭的一厢情愿。

基于就业需要、高考成绩不理想、攀比等诸多原因,越来越多的父母青睐洋学位,不惜勒紧裤腰带掷巨资为子女铺设海外求学道路。然而,不少家长却忽略了物质以外的因素:孩子的性格是否适合留学?孩子的生活能力能否应付得了长时间的独自生活?更有一些家庭把孩子出国留学当作改变孩子甚至整个家庭命运的赌注,孩子是否能承受得了如此巨大的压力?一名未成年留学生因思想上对出国学习的准备不够,在到加拿大仅13天后,便走上自杀之路。惨痛的事实告诉我们,在对孩子的前途安排上,只做理性分析,忽略情感因素,造成了一些留学生、尤其是低龄留学生不堪忍受压力而选择轻生。

压力之二:文化冲突造成情感缺失。

出于文化和语言等原因,一些留学生很难融入当地主流文化群体,多是拘泥于中国学生圈子,生活范围相对狭窄。即便与当地学生建立起社交网络的,也会因为文化差异感到不适应。比如欧美人一般并不太愿意主动帮助人,需要你主动求助,但中国人又不好意思;欧美人表面比较热情,但要深交却不容易,让中国留学生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

部分留学生出于经济考虑,为节省社交费用,除了上课就是“宅”在宿舍里打游戏、上网,过着封闭的生活。在这种状态下,抑郁、焦虑、社交恐惧都可能出现,甚至造成更严重的心理疾病。加拿大某大学3周内连续发生两起中国留学生自杀事件。知情人反映,他们都是顶尖博士生,但是平日都缺少朋友,与人交谈时总显得很忧郁。

压力之三:现实问题带来的挑战。

留学生活的现实压力从飞机降落地面的那一刻起就凸显出来:怎么从机场到学校?如何找到住的地方?在哪办银行卡和手机卡?很多留学生由于背景知识缺乏、行前准备不足,刚下飞机就想回家了,更不用说从容应付选课、打工、毕业找工作等更多现实挑战。一位在英国留学的中国学生在自己的博客里写道:“很难既洗衣做饭又遨游在浩瀚的知识海洋里。”

压力之四:个人价值感的缺乏。

美国一著名高校的某中国学生因为未考到第一名,承受不了压力而自杀。许多在国内学习优秀的学生到了国外会在某个阶段非常不自信。因为语言问题、学习习惯、评价标准等因素,中国学生往往花很多时间学习,表现却差强人意。尤其是文科类专业,上课以专题报告和讨论发言的形式进行,课堂表现计入平时成绩,一些在应试教学中表现良好的学生,此时却感到难以应付,产生较大的失落感,对个人价值产生困惑。

压力之五:心理疏通渠道的匮乏。

以上谈到的4种压力是造成留学生身心不健康的常见原因,但是,真正令留学生心理支持系统崩溃的`致命要素是缺乏心理疏通渠道。

身在异乡的留学生们遇到苦恼、想要倾诉时,常常找不到可信任的人或者合适的出口。一些学校虽设有心理咨询机构,但西方人的心理解读方式并不能很好地帮助中国学生们摆脱烦恼。出于不让家里担心的目的,很多学生向国内只是报喜不报忧。

设想如果人的心理是一个气球,随着各种压力的增大而膨胀,如果找不到“撒气”的渠道,这个气球要么自己爆炸,要么被外在的刺激因素(哪怕是很小的作用力)引爆,造成一个个令人扼腕的事件。

某命案凶手在其博客的字里行间中,反映出他行凶前很长一段时间厌世、激愤、情绪不稳定的状况。可惜的是,在他心理处于高压状态时,没有人察觉并加以干预,帮助他走出忧郁,走出愤怒,而他自己也没有及时找到倾诉的渠道,以至于绝望放弃,选择了一条毁灭性的释放方式。

如何排解压力?

第一,家庭要加强情商关注。

家长应该对出国留学有充分的了解,并客观衡量自己的孩子是否适合走这条道路。对于年纪较小或是性格封闭、较悲观的孩子,家长应该让其行前接受一定的心理辅导。在留学期间,家长应主动、经常地与孩子及其朋友建立联系,如果发现孩子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了,就要提高警惕。

第二,行前做好充足准备。

即将出国的学生要在物质上、知识上和心理上做好充分准备。要了解可能面临的文化冲突和现实困难,考虑好如何应付语言、社交、生活自理等方面的挑战,以便出国后过好“心理断乳期”。外交部网站“出国版”的“出国特别提醒”和“领事新闻”等栏目,每年刊登涉及全球各类安全信息近500条,是留学人员做好行前功课、了解各国最新动态和注意事项的重要途径。不久后即将运行的“领事服务网”也将成为广大留学生获取海外安全知识的窗口。

第三,建立新的心理支持系统。

留学生到达目的地后,要尽快了解周围环境,建立新的人际网络,如同学、房东、邻居、新朋友或同学会、同乡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等,让这些人和组织成为日后可以寻求帮助的心理安全网。

第四,保持乐观、学会倾诉。

留学生要建立乐观的心态,调整自己对生活和学业的期望值,理性客观、变通灵活地看待自己生活中出现的人和事。如果感觉到情绪快失控了,一定要积极寻求心理安全网的帮助,不要羞于倒苦水、发牢骚。

第五,建立畅通的求助渠道。

为更好地保护自己,留学生应该在平时就做有心人,掌握当地警察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联系方式。遇到护照丢失、人员失踪、抢劫盗窃、被逮捕关押等情况,要及时与驻当地使领馆取得联系,使领馆会在职责范围内向广大留学生提供协助。

留学生活是一段宝贵的人生经历。其结果固为重要,过程和质量同样重要。希望广大留学生能够时刻加强心理建设,合理规划留学生活,做到平安留学、健康生活。

地方民歌调研报告范文

班级:10国贸3班姓名:苏航学号:1031050324【内容摘要】民间艺术是一种最能反应一个民族和地方文化特征的非物质遗产。当今社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民间艺术正濒临灭绝,这敲响了我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警钟。

温州是我的家乡,她有着千年的历史。这片美丽富饶的土地养育了聪慧、勤劳的温州人,也孕育出了各种优秀的民间艺术。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根本不知道家乡的文化遗产,甚至有些孩子从小在外读书,竟然连温州话都听不懂。本调查旨在让更多的人了解温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这些珍贵的文化濒临灭绝之前,敲响保护他们的警钟。

一、列举典型的温州非物质文化遗产:。

1.鼓词入遗:留住民间文化的根。

2.温州,南戏的发源地。

南戏形成于浙江温州一带,温州又称永嘉,故南戏又被叫作“温州杂剧”、“永嘉杂剧”、“永嘉戏曲”、“温浙戏文”及“戏文”、“南戏文”、“南词”、“南曲”等。如宋末元初周密在《癸辛杂识别集》卷上说,温州乐清人把僧人祖杰的恶劣行径“撰为戏文,以广其事。

3.瓯绣,心灵手巧的温州人。

瓯绣是温州地区的刺绣,为传统工艺的结晶,有浙江工艺“三雕一绣”之誉。是我国六大名绣之一。早在唐宋,民间刺绣即遍及千家万户,绣品多为鞋面、枕头、帐檐、寿屏、神袍之类。1853年(清咸丰三年),温州首设专业绣铺,20世纪20年代,各绣庄请画师绘画,增加刺绣品种,逐渐向装饰品和欣赏品发展,并出口欧美及南洋各地。近年来瓯绣厂有佳作多次获奖,被选为国家级礼品,人选中国工艺美术名家展及出国展览。

二、调查对象与方法。

1.对象:笔者是温州瑞安人,故对高中同学进行问卷调查。接受调查共100人,平均年龄20岁,学历均为大学一年级的学生。

地方画报分化与转型思考对策调研报告

“两费”的停征为基层工商所职能转变提供了一个必要的条件:把监管和服务、监管和发展、监管和维权、监管和执法作为重要职能取代收费而推上了舞台。怎样做好这“四个统一”,充分履行国务院“三定”方案中明确的工商职能,将是基层工商所今后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更好地体现发展、服务、维权、执法这一和谐主题。

“四个统一”为基层工商所职能转变指明了方向。“两费”取消后,基层工商所的工作思路要体现在这一和谐的主题上,并着力塑造“三情”的观点。

(一)以抓好“带着感情执法”为切入点,提高文明执法水平。

一是要动真情表实意,鼓实劲办实事。踏实做事,认真调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执法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二是严格公正执法办案。既要维护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又要最大限度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确保执法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三是要与维护执法相统一。大胆监管,严格执法,加大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树立工商执法的权威。

(二)以抓好“带着温情监管”为切入点,建立和谐的市场经济秩序。一是督促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并全面实施内部管理体制,规范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针对不同的行业特点制定不同的自律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充分发挥间接管理手段的作用,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三是正确处理“监管与查案”关系,做好适度监管不扰民。

(三)以抓好“带着热情服务”为切入点,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一是建立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服务发展新模式。以建立、完善服务制度为基础,不断探索深层次的服务模式,努力做到服务“零距离”、“零间隙”,提速增效,便民利企。二是突出窗口文明建设,提升基层工商所的社会形象。三是不断拓宽服务发展的领域,以此来增强基层工商所干部的服务水平。

从以上工作思路出发,基层工商所在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应当定位在认真履行三大职能上下功夫:一是市场准入。主要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以及企业的年检、广告备案、中介备案等工作。并及时准确录入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资料,完善相关数据,提高数据准确率。二是消费维权。强化基层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及时处理12315分流转办投诉,受理调解辖区消费纠纷。在基层工商所打造一支“群众信赖、反应快速”的12315维权队伍,在辖区营造安全满意的消费环境。三是监管服务。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巡查工作,如商标、广告、食品安全、高危行业等的日常监管,完善各类监管数据的录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提醒、行政告诫。

二、以行政执法建设为重点,提高基层工商所干部的监管适应能力。

基层工商要“转型”,首先要转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一个正确的转型思想,转型就会陷入误区。作为一个基层工商人,应重新审视工商行政管理的性质,重新领会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其次,作为基层工商所还应该立足“四个抓”,促进职能转型。

(一)抓教育,强化执法意识。一是要强化政治学习,使基层干部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醒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责任感。二是要端正执法思想,进而增加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抓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要强化法律法规培训。“两费”取消进一步把基层工商所推向了执法前沿,执法人员更需要深厚的法律功底。二是要及时更新业务知识。要学会不断掌握新法规、运用新技能、适应新形势。及时参加学习,不断拓宽案件查处工作的范围。三是要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培训体系。

(三)抓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执行错案追究制度,明确违法失职、滥用权力等行为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防止错案的发生。二是要完善办案奖惩制度,鼓励争先创优,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调动执法人员办案的积极性。三是要健全巡查执法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巡查执法纪律和执法管理监督。

(四)抓改革,提高执法效能。主要从加快信息化建设入手,提高综合监管效能。在实现三级联网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网上查询、网上举报、网上完成办案审批程序和网上制作办案文书等,以切实提高工商所的工作效率和综合监管效能。

三、有效整合人力资源,合理布局基层力量。

(一)目前基层工商所的'现状。

1、市场监管环节薄弱,巡查流于形式。巡查记录未反映市场主体真实情况,存在造假现象,从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案源主要集中在无照经营案件上。

2、基层工商所人员能力素质偏低。后学历较多,业务能力不高,对工商法律法规不熟悉,在监管巡查中无法发现和识别违法经营行为,能独立办案干部比例偏低。

3、基层工商所办案成效较差。工商所查办案件类型单一,案件主要集中在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等常规案件上,办案领域未得到拓展,办案成效与人力投入不成正比。

(二)存在的问题。

1、基层所人员存有闲置。按照工商所现有工作模式分析,取消收费后,70%的工商所收费人员因不再从事收费工作,工作量将大幅降低。今后干什么和能干什么?这两个问题目前困扰着我们一些基层干部,因而观望和等待成了这些干部的思想动态。

2、工商所人员无法胜任新的监管任务。取消收费后,基层所人员因素质、监管能力等原因,可能无法适应新的工作岗位,由此可能产生消极悲观情绪,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3、基层所转型进入误区。取消收费后,由于地区差异,迫于部门生存的压力,可能会出现“不收费就办案”的现象,转入“罚款型”工商,执法目的出现偏差,出现全员办案抓罚款,遍地开花,重处重罚,导致工商部门执法形象受损,执法公信力下降。

管能力、思想观念、工作思路难以在短时间的得到彻底转变,监管服务工作又缺乏明确的考核指标和合理的考核方式,基层所干部的工作主动性、自觉性还很欠缺,监管服务工作短时间内未必能够得到加强。

(三)取消收费后如何定位职能的思考。

近年来,工商所的职能在不断增加,权限不断扩大,尽管如此,工商所仍然将大量精力放在完成两费、罚没经济指标上,监管职能并未完全履行到位。取消收费后,不仅工商所职能转变需要一个过程,而且能力素质的提高也需要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因此,取消收费后,建议将基层工商所的职能暂定位在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的基础性、日常性的工作上,改变目前疲于应付、流于形式的监管现状,将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工商部门切实履行职能、拓宽监管领域奠定坚实的基础。

1、有效整合人力资源,合理配备基层力量。打破基层人员结构现状,适度削减基层力量。目前工商正处于一个急速转型期,工商部门需要在市场监管、服务发展方面需要寻求新的突破点,需要进行大量新的尝试和探索。取消收费后,除了保障基层工商所登记、监管、维权工作顺利开展所需人员外,建议将基层工商所其余的人员暂轮流到局机关科室,通过以岗代训,可以帮助他们迅速提高业务能力,从而更好的服务于基层工商所。

2、合理确定人员岗位。对工商所人员结构进行综合分析,准确定位。将年龄偏大、监管能力较弱、现代办公技能差的收费型干部用于消费维权岗位。将年轻干部和占大多数比例的中年收费干部通过培训提高素质后,一部分放在基层监管岗位上,履行监管服务职能,另一部分则抽调到机关,充实到业务科室,从事业务科室的基础性工作。能独立办案且办案能力强的执法人员则作为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主力军使用。

全国地方律协建设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

给大家参考!

今年2月份,全国律协地方律协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全国律协秘书处会员部向各省级律协发出调研函件,了解、掌握地方律协建设的最新情况。截止到2019年6月底,北京、上海、重庆、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河南、广东、云南、宁夏18家律师协会提交了调研报告。全国律协地方律师协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各地律师协会的调研报告和开展的调研工作基础上,形成《地方律师协会建设调研报告》。本报告从律协建设基本概况、经验做法总结、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加强协会建设建议等四个方面,对本次调研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希望其内容能够对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发挥指导作用。

1、组织机构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个人会员共195,170人,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共17,230家。全国共有26家省级律协设立了常务理事会,占省级律协总数的84%,其中北京、广西、黑龙江、海南、广东5家律协未设常务理事会(注:2019年3月上海律师代表大会决定不再设立常务理事会);共有11家省级律协设立了监事会,占省级律协总数的35%。

2、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除西藏律协尚未成立党组织外,其余30家省级律协中,广东、天津2家律协成立了党工委,23家律协设立了党委,另有5家设立了党组,全国律师事务所共设立了8,270个党支部。

3、律协会长任职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除贵州、云南、青海、西藏、河北5家省级律协会长仍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兼任外,其余26家律协会长均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任期每届为3年的律协共19家,每届为4年的9家,每届为5年的3家;会长可连续任期两届的律协共26家,任期为一届的为上海、吉林2家,广西、河南、河北3家律协未规定连任期限。

4、三级律协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国设区的市及直辖市下辖区(以下简称“地市级”)共443个,地市级律师协会357家,其中由司法行政机关代管的律协共247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71%;实现“两分开”的律协共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29%。

1、深化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级律协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协会和律师工作的领导,并积极推进党组织的全面覆盖建设。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结合律师行业党组织工作的实际特点,制订了《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议事规则》,对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统一进行指导,负责对全省律师行业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发挥其在律师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在处理律师党委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互关系上,一是党委对律师协会工作为导向管理,党委应了解和掌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事件;党委对这些重要事务的意见和建议要贯彻于理事会中,以体现党在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二是党委负责律师协会秘书处的重要人事安排。三是党委对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进行具体管理。

2、夯实发展基础,加强协会内部基本规则和基础制度建设。

各地律协在《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指导下,结合地方工作特点,积极完善规则与制度建设工作,为律协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制度建设可分为几个方面:

(1)行业规则体系建设。湖北省律协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湖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选办法》、《湖北省律师执业规范》等。

规章制度。

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督促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引导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律协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上海市律协确立了协会“议、审、决、监、行”治理结构,明确了各个组织机构的职能定位,理顺了各个环节的关系和工作程序。

(3)地市级律协组织建设。重庆市结合直辖市行政层级设置和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尝试依托区县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设立区县分会。分会作为协会在各区县的工作联络和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区县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是协会职能在区县的延伸。分会负责人由各区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兼任,日常工作由各区县司法局管理部门负责,不设专职工作人员。与设立区县律协相比,设立区县分会减少了协会管理层级,更有利于统筹利用行业管理与服务资源,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的效率。

3、抓牢工作重点,积极维护律师权益并提升律师福利水平。

律师工作特别是律协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切实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提升律师行业的福利水平。山东省律协配合省司法厅、省地方税务局于2019年11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律师争取行业税收政策;配合省司法厅、省物价局于2019年3月联合下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使律师服务收费更加规范。为解决律师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的“三难”问题,受省司法厅委托,组织起草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为解决律师执业的后顾之忧,在省律协的监督指导下,各市律协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做了大量的工作,济南等11个市已为全体律师投保了执业责任险,烟台等10个市组织律师定期查体。

4、体现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协会专业与专门委员会职能。

各地律协在工作中充分体现律师的主体作用,发挥“两委”的职责功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安徽省律协以政府重大活动为平台,多个专业委员会以“抱团”形式,共同参与政府搭台的重大活动。并制定了《专业委员会组织和活动规则》,建立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各专业委员会人员,为扩大交流、规范活动奠定了重要基础。2019年开展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与协会工作的积极性。

5、注重实际效果,创新协会律师培训方式。

各地各级律协开展了针对性、专业化、即时性的培训工作,得到了广大律师的认可与欢迎。浙江省律协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开通“浙江律师培训网”,为全省律师免费提供在线网络培训,是全国律协系统首家开通律师培训网的省级律协。制定了《律师调解业务操作指引》等12个业务规范,同时出版了《浙江省经典刑事辩护案例选》等出版物。

6、重视社会责任,着力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

江苏省律师协会引导全省律师帮助企业进行风险调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省律协秘书处组织13个省辖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在各地市民广场统一开展了“全省千名律师大型广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并在新闻媒体以“凝神聚力共谋发展,同舟共济化危为机”为题,大力宣传律师在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中的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7、加强诚信建设,致力律师惩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北京市律协专设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纪处委),纪处委设调查委员会及裁判委员会,投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分别由调查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负责。北京市律协已初步制定了《纪处委规则》、《立案规则》、《调解规则》、《听证程序》等相关规则。

8、重视失衡现象,加强欠发达地区律协建设。

广东省律协及福建省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强调了因经济发展差异导致的省内律师行业发展的不平衡现象。

对欠发达地区律师协会的扶持帮助方面,福建省律协2019年设立了“行业发展扶持基金”,对发展滞后的市级律师协会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同时在全省9个设区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之间开展“结对子”活动,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并建立相对稳定的帮扶制度。

9、实践两个结合,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

各地律协在践行“两结合”方面,做出了不少有关的探索。河南省律协在两方面强调律师协会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的有利效果:一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的重要人事安排提供政治保障,在审查主要候选人资格及推荐秘书长人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制定会费收缴标准以及会费收支管理办法,支持会费收缴工作。

1、三级架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影响了地方律协工作职能的发挥。湖北、湖南、河北3省律协的调研报告中均指出,由于目前省级律协与基层律协的职能分工还不够明确,影响了基层律协工作的开展。

2、基层律协与同级律管机构重合,造成协会比较缺乏独立活动能力。根据统计数据,目前地市级律协实现“两分开”的仅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总数的29%,绝大多数地市级律协存在与司法行政机关过度依赖的关系。如黑龙江省共有13个市(地),加上农垦总局和森工总局,除森工总局外都成立了律师协会,全部与当地司法局律管科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3、基层律协基本建设仍显薄弱,自身规范化运作压力很大。由于存在上述第1、2项问题,各地在基层律协建设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困难。如湖北省律协指出,全省符合条件的市州都建立了律师协会,但能按照《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按时换届,全面履行职能的协会不多。河北省、山西省、云南省律协也认为,基层律师协会建设薄弱,主要体现在律师协会办事机构人力不足、流动较大上。多数州市级律协秘书处没有专职人员,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人员兼任,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往往疲于应付。

4、律师协会规则制度不够健全,自身组织建设水平仍然欠缺。各地律协均指出,在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上仍有不足之处,值得进一步改进。如河北、宁夏律协尚未制定自己的章程,河北省、市级律协均未设置监事会,影响了律协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宁夏律协也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秘书处借住在司法厅,也没有专门的编制。云南省律协指出,目前各级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服务律师的意识还不强,服务能力仍需提高。

5、秘书机构建设尚待加强改进,专门与专业委员会作用有待发挥。湖北、宁夏、山东、黑龙江律协均在报告中指出,目前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行业引导、业务指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6、地方律协社会地位需要提高,在维权和改善执业环境方面作用有限。由于体制因素和自身社会地位难以被公权力机关认同等原因,多年来地方律协在律师维权工作中虽竭尽全力却难有作为,在为律师争取解决“三难”问题、改善执业环境方面虽不懈努力却收效甚微。

7、地方律协建设差异现象普遍,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比较突出。广东、福建、宁夏及云南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提及,当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律师地域分布不平衡,业务发展不平衡,会费收入不平衡,进而导致律协协调建设的障碍。

8、律协行业管理规律把握不足,对律师及行业发展理论研究不够。广东省律协认为,目前律协开展深层次的理论研究较为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业的综合竞争力。不少律师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现实的生存压力,其对于业务理论研究的热情和积极性逊于开拓案源和办理业务。

1、科学设置“三级架构”,明确各级律协职能。要把完善“三级架构”建设的改革力度更多地侧重于基层,全心全意夯实基层。要科学划分三级律协的各自管理职能,特别应当厘清省级律协与地方律协职能上的分工。同时,要解决“两结合”如何落实到基层县(区、市)的问题。

山西省律协也建议,全国律师协会或授权省级律协制定地方律协(尤其是设区的市级律协)的“标准要求”,如对人员、机构设置等内容提出一些量化指标要求,以促进、指导地方律协建设。

2、细化落实两个结合,协调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体制。山东省律协指出,要处理好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会商、信息沟通、工作协调机制。律师协会对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应当向司法行政机关事前汇报、事后报备。加强信息沟通,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夯实律协管理基础,加强律协自身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地律协都在报告中指出了进一步加强律协自身组织、制度建设对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湖北省律协认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律协内部组织规则,应根据章程分类细化,包括律协组织法、程序法,包括代表大会、理事会的组成、职权、产生程序、条件、议事规则;各专委会的性质、产生程序、条件、任期等,使各级律协有章可循,运行统一。

4、注重律协机构建设,强化秘书机构及专门、专业委员会作用。各地律协均十分强调秘书处和专门(业)委员会的作用,并就进一步加强该机构组织建设提出了建议。

5、完善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江苏、浙江、宁夏、重庆律协都强调,律师协会应高度重视维权工作,逐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使律师的执业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6、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律协和律师的社会地位。各级律师协会应加强与各级各类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律师宣传网络,形成律师宣传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良好氛围。

7、加强律协调查研究,打造学习型协会和行业。广东省律协建议,应着力建设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地方律协。地方律协除开展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以外,要充分发挥凝聚人才、集中智慧的优势和作用,打造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律师之家”。

8、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整个律师行业更大发展。宁夏律协提出,实施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和青年律师培养计划,集中优势资源,有意识地在本协会范围内引导和培育一批精英律师和领袖型律师,建立律师人才库,为地区内律师的整合与发展奠定必要的人力资源基础。

9、重视地区发展差异,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律协组织的扶持力度。云南省律协建议全国律师协会加强协调,争取出台切实可行的支持基层律师协会建设的措施,对边疆民族地区律师协会工作经费给予一定的倾斜扶持,对律师事业发展落后的民族地区,适当降低律师准入门槛。

10、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基层律协在财政方面给予扶持。湖北律协认为,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议利用司法体制改革和落实中办发[2019]30号文件精神的机遇,争取将省级地方律协纳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增加编制和经费,保障律协工作正常开展。

地方律协建设调研报告

今年2月份,全国律协地方律协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全国律协秘书处会员部向各省级律协发出调研函件,了解、掌握地方律协建设的最新情况。截止到xx年6月底,北京、上海、重庆、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河南、广东、云南、宁夏18家律师协会提交了调研报告。全国律协地方律师协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各地律师协会的调研报告和开展的调研工作基础上,形成《地方律师协会建设调研报告》。本报告从律协建设基本概况、经验做法总结、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加强协会建设建议等四个方面,对本次调研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希望其内容能够对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发挥指导作用。

1、组织机构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xx年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个人会员共195,170人,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共17,230家。全国共有26家省级律协设立了常务理事会,占省级律协总数的84%,其中北京、广西、黑龙江、海南、广东5家律协未设常务理事会(注:xx年3月上海律师代表大会决定不再设立常务理事会);共有11家省级律协设立了监事会,占省级律协总数的35%。

2、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xx年底,除西藏律协尚未成立党组织外,其余30家省级律协中,广东、天津2家律协成立了党工委,23家律协设立了党委,另有5家设立了党组,全国律师事务所共设立了8,270个党支部。

3、律协会长任职基本情况

截至xx年底,除贵州、云南、青海、西藏、河北5家省级律协会长仍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兼任外,其余26家律协会长均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任期每届为3年的律协共19家,每届为4年的9家,每届为5年的3家;会长可连续任期两届的律协共26家,任期为一届的为上海、吉林2家,广西、河南、河北3家律协未规定连任期限。

4、三级律协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xx年底,我国设区的市及直辖市下辖区(以下简称“地市级”)共443个,地市级律师协会357家,其中由司法行政机关代管的律协共247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71%;实现“两分开”的律协共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29%。

1、深化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级律协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协会和律师工作的领导,并积极推进党组织的全面覆盖建设。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结合律师行业党组织工作的实际特点,制订了《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议事规则》,对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统一进行指导,负责对全省律师行业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发挥其在律师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在处理律师党委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互关系上,一是党委对律师协会工作为导向管理,党委应了解和掌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事件;党委对这些重要事务的意见和建议要贯彻于理事会中,以体现党在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二是党委负责律师协会秘书处的重要人事安排。三是党委对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进行具体管理。

2、夯实发展基础,加强协会内部基本规则和基础制度建设。

各地律协在《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指导下,结合地方工作特点,积极完善规则与制度建设工作,为律协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制度建设可分为几个方面:

(1)行业规则体系建设。湖北省律协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湖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选办法》、《湖北省律师执业规范》等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督促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引导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1、科学设置“三级架构”,明确各级律协职能。要把完善“三级架构”建设的改革力度更多地侧重于基层,全心全意夯实基层。要科学划分三级律协的各自管理职能,特别应当厘清省级律协与地方律协职能上的分工。同时,要解决“两结合”如何落实到基层县(区、市)的问题。

山西省律协也建议,全国律师协会或授权省级律协制定地方律协(尤其是设区的市级律协)的“标准要求”,如对人员、机构设置等内容提出一些量化指标要求,以促进、指导地方律协建设。

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夯实律协管理基础,加强律协自身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地律协都在报告中指出了进一步加强律协自身组织、制度建设对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湖北省律协认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律协内部组织规则,应根据章程分类细化,包括律协组织法、程序法,包括代表大会、理事会的组成、职权、产生程序、条件、议事规则;各专委会的`性质、产生程序、条件、任期等,使各级律协有章可循,运行统一。

4、注重律协机构建设,强化秘书机构及专门、专业委员会作用。各地律协均十分强调秘书处和专门(业)委员会的作用,并就进一步加强该机构组织建设提出了建议。

5、完善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江苏、浙江、宁夏、重庆律协都强调,律师协会应高度重视维权工作,逐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使律师的执业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6、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律协和律师的社会地位。各级律师协会应加强与各级各类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律师宣传网络,形成律师宣传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良好氛围。

7、加强律协调查研究,打造学习型协会和行业。广东省律协建议,应着力建设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地方律协。地方律协除开展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以外,要充分发挥凝聚人才、集中智慧的优势和作用,打造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律师之家”。

8、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整个律师行业更大发展。宁夏律协提出,实施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和青年律师培养计划,集中优势资源,有意识地在本协会范围内引导和培育一批精英律师和领袖型律师,建立律师人才库,为地区内律师的整合与发展奠定必要的人力资源基础。

9、重视地区发展差异,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律协组织的扶持力度。云南省律协建议全国律师协会加强协调,争取出台切实可行的支持基层律师协会建设的措施,对边疆民族地区律师协会工作经费给予一定的倾斜扶持,对律师事业发展落后的民族地区,适当降低律师准入门槛。

10、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基层律协在财政方面给予扶持。湖北律协认为,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议利用司法体制改革和落实中办发[xx]30号文件精神的机遇,争取将省级地方律协纳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增加编制和经费,保障律协工作正常开展。

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司法工作调研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地方人大对司法机关实施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之一,也是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客观需要。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监督工作,不仅关系到群众期待能否得以全面回应,也关系着司法体制改革能否在法治轨道上顺利运行。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能力。

同时,人大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支持,主要是通过监督,帮助发现问题,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从法律、环境等层面给予支持,促进问题的解决。

坚持每年在两会前后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针对如何发挥监督职能、如何开展调研、如何撰写提案等等,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水平。

(三)加强人大监督专职化建设。一是探索建立专职人大代表制度。当前,大多数人大代表是兼职身份,受时间、精力、工作单位等影响和制约,不能很好履行监督职责。因此,应探索建立并逐步推行专职人大代表制度,将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密切联系选民,反映基层呼声,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有热心、有责任心、有同情心地代言人选出来,并将人事关系、工作档案、工资、福利待遇一律转到同级人大,在工作职位和报酬上充分保障,切实解除专职人大代表后顾之忧。二是探索建立人大专门监督机构和人大监督员制度。通过立法给专门监督机构适当的地位、权力、职责范围,使人大监督从幕后走向幕前,变被动为主动,实现统一规范人大监督的目的。三是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切实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专业化水平。

二、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实效。

与律师协会、工商联、妇联、企业家协会、商会等不同领域的机构建立工作联席机制,拓宽问题发现渠道,确保信息畅通。

审判权、检察权行使的主体是否合法;

是否存在违反审判公开原则的现象等等。

三、拓宽监督范围,丰富监督内容。

(一)拓宽备案审查范围。一是探索将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虽然《监督法》规定的备案审查仅仅限于“两高”的司法解释,对地方规范性司法文件未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但实践中,地方司法部门在贯彻执行法律、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制定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与相关法律相违背的风险。因此,应将这些规范性文件纳入监督范畴,要求法院、检察院在制定出台相关规范性司法文件时,送交同级人大备案审查,由同级人大对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进行审核确认。二是探索将抽象司法行为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实践中,司法机关常制定不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下发,但具有指导性、参考性作用的会议纪要、工作问答、业务通知、办案指引等文件。因该类文件属于抽象司法行为,具有付诸实施、转化为具体司法行为的可能,理应也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并参照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对改为司法行政人员的,应探索免去该类人员相应职责的方法和路径,以期名副其实。另外,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下,司法机关应将人大任命司法人员的分类情况向同级人大报告。

四、完善监督制度,树立监督权威。

同时,进一步扩大确定监督议题的途径,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告及调查问卷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吸引更多民众参与到人大监督工作中,且在议题确定前开展调研了解真实情况,顺应民意、倾听民诉。二是突出科学监督。实践中,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和撤职案的审议等非经常性监督形式往往因不见于监督工作计划中,久而久之,被遗忘、被休眠。为激活权力行使,应在监督工作计划中明确“必要时可针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程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等,这样不仅可以提醒被监督方引起注意,也有利于强化人大监督的威慑力。

(二)完善刚性监督机制。一是完善质询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质询权运用,通过提高质询权威,探索建立闭会期间的质询制度。在听取专项报告或执法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且单靠询问已经不能解决需要进一步措施进行问责时,规定代表、委员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质询建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会议期间提出质询议案。同时,进一步强化质询法律责任,规定对质询后答复不满意的,必要时可以由大会或常委会作出决定或者决议,切实实现有效监督。二是规范特定问题调查。细化完善特定问题调查程序,明确特定问题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司法官的罢免与撤职、法检两院违法行使职权与失职渎职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重大、经过行政、司法机关处理未取得明显效果的案件及问题。同时,积极探索赋予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一定强制性调查权,明确规定特定问题的调查期限,避免无期限的调查下去。

(三)创新人事监督制度。一是赋予人大暂停被调查对象职权的权力。由于司法人员具有较强反侦察能力,如果被调查期间不暂时停职,其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在实践中往往采取迫使被调查人员主动辞职的方式,但这易造成罢免手段被辞职后的免职所替代,使罢免权力虚置。对此,应探索赋予人大暂停被调查对象职权的权力,待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时进行罢免。二是强化对司法人员纪律处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大多违纪行为,如接受少额贿赂、滥用职权、与当事人不当接触等等,因没达到罢免、撤职的标准,主要根据司法部门内部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但受司法内部行政管理影响,内部司法纪律惩戒制度难以发挥防止司法腐败的功能,甚至导致司法机关内部官僚化严重。因此,应探索在人大下设立司法官纪律惩戒机构,进一步强化对司法官的纪律处分,运用如降职、降级、警告等纪律处分措施,切实更好地实现监督与独立的平衡。

地方志宣传报道问题调研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地方志宣传报道问题调研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自全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开展“六个一”活动要求和本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安排,本人在认真学习、强化认识的基础上,为切实达到学习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近年来在地方志宣传报道这一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并就当前如何扩大地方志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读志、用志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好志书“存史、资治、教化”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

xx县自1983年开展首轮地方志编修工作以来,经过26年的努力,共编纂出版发行了第一部《xx县志》等17部志书,以及《xx年鉴》等11部地情资料,全县地方志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开展修志工作中,广大修志工作人员通过撰写诗、词、调研理论文章、信息简报等形式,大力讴歌修志工作的艰辛,宣传报道修志工作的目的和重大意义,推广修志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先进典型,全县撰写的修志理论、调研文章在国家、省州方志刊物上发表46篇。这些资料不仅加深了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了解和认识,逐步学会读志、用志,而且也为全县正在开展的第二轮修志积累了全面、翔实的史料。同时,在xx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县地方志办公室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通过采取现场咨询、张贴宣传标语、出宣传栏、编发信息简报等形式,积极认真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及相关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地做好宣传工作,在全县上先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促进了《条例》的贯彻落实,逐步营造全社会认识、关注地方志工作的氛围,为推动全县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通过宣传报道,地方志书得到了一定的开发利用,在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交通、电力、能源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宣传报道,全社会认识、关注地方志工作的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地方志事业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地方志书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从新形势对地方志工作的要求来看,当前我们对地方志工作的宣传尚显薄弱肤浅,还不够全面,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志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

1、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还不够。少数乡镇、部门对修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领导重视还不够,特别是对地方志工作的性质没有根本的了解,甚至存在地方志办仅是编编几本书,没有什么事情可干,是个很清闲的部门的模糊认识,对地方志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不太引起重视,认为只要能上交材料,交差了事就行。以及对《条例》和地方志法规的认识不够,不仅社会公众绝大部分不能认识了解,且在我们修志队伍中也有许多人还不熟悉相关内容,在工作中也就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并且在平时的宣传报道中也只是注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面,而没有注重对修志工作的宣传,从xx年7月启动全县第二轮修志工作以来,乡镇、部门在宣传报道上做得很不够,几乎没有对修志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社会公众知晓率很低,造成修志工作仍处于停滞不前的阶段。

2、修志人员队伍极不稳定。部分乡镇和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协同配合意识不强,随意变动修志人员。由于修志是一项连续性比较强的工作,时间跨度大,如没有稳定的队伍,就难以修出比较客观实际的志书。部分乡镇和部门就忽视了这个问题,没有把握好队伍的稳定,随意变动修志人员,造成了工作上的断层,部分修志人员业务不熟悉,对志书资料的收集、整理、撰写无从下手,也没有及时做好信息反馈。目前,各乡镇和部门参加第二轮修志工作启动培训会的人员已基本上全部变动,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工作的脱节。

3、宣传报道方式方法上有待进一步改进。首先是形式比较单一。在贯彻落实《条例》、地方志法规和修志工作中,宣传报道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也仅限于张贴标语、编发简报的手段,没有采取如广播、电视等让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公众能够容易接受,致使宣传的层面不广、效果不明显。其次是宣传对象不清楚,不能很好地分层次对象进行宣传,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再次是宣传主体不明确,地方志工作宣传的主体毫无疑问就是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因为他们处在地方志工作的第一线,最熟悉地方志工作的`意义、任务和作用等,由他们进行宣传,既方便又有说服力。目前,大部分修志工作人员往往只注意埋头苦干,而忽视了宣传,使地方志工作在电视上无影、广播里无声、报刊上无字。

4、读志、用志的氛围还不够浓厚。针对领导干部而言,不仅只限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大众媒体的宣传,读志、用志更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手段,因为通过读志、用志,让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地方志工作的重大意义,从而在思想上就能引起高度的重视。目前,由于部分领导干部在平时忽视了读志、用志的重要性,志书似乎只是当作一种摆设,到用时才拿出来翻翻,未能很好地发挥其作用。

当前,正值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要利用一切时机,动用一切途径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宣传报道,促使社会公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方志工作有更加全面、正确、深刻的了解,提高人们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从而得到全社会的更广泛地理解、重视和支持,促进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全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值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一时期的修志工作,不单单是编一部书,更重要的是通过认真回顾、总结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与实践经验,为新时期更好地推进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借鉴,真正做到用伟大的成就激励人,用成功经验教育人,用历史教训警示人。要看到它是代表、宣传和建设先进文化的载体,是为党立言、为人民立言和为改革开放立言的政治任务,是为人民服务的一项事业。能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让全社会对地方志工作有一个更深的认识和了解,确保能编出一部高质量的志书。

(二)明确宣传报道内容。地方志工作宣传的内容直接影响宣传的效果,在宣传中应根据不同情况和每一个时期地方志工作的重点选择合适的内容。从总体上说,宣传内容大致围绕地方志工作的意义、基本任务、法规和地方志的作用四个方面去开展。首先,地方志工作的意义是宣传的首要内容。通过编史修志、读志用志,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史为鉴,认识过去、服务现在、开创未来,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体现。做好地方志工作,不仅是当前工作的需要,也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重大事业。对于方志工作的这些重要意义,我们必须积极认真地做好宣传教育。其次,地方志工作的基本任务宣传。通过对地方志工作基本任务的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地方志部门所做的工作,社会上每个人都应为地方志工作做些什么事情,从而在社会角色中找准自己的位置,自觉地配合地方志部门做好工作。再次,地方志工作法规的宣传。当前,主要是宣传《地方志条例》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以及在修志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确保依法依规修志。第四,地方志的作用也是宣传的重点内容之一。只有让人们了解地方志“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让人们通过读志用志获得益处,才能真正提高人们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也才能取得人们对地方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地方志作用的宣传,要注意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宏观宣传就是向社会公众宣传地方志的“资治、教化”作用。微观宣传就是方志馆要向社会公众介绍馆藏内容,让社会公众了解该馆收藏了那些地情资料,如何查阅。通过宏观和微观宣传,使社会公众对地方志的作用既有宏观的把握,又有微观的了解,有利于地方志工作的开展,便于扩大地方志工作的影响力。

(三)准确把握宣传对象和主体。地方志工作宣传的对象是社会公众,但是在宣传中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和宣传的内容,确定每个时期宣传对象的范围。首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是地方志工作宣传的主要对象,因为地方志是“官书”,它对政府机关和领导的科学决策有着重要的资治作用,地方志的“官书”性,决定了它的读者对象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各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都认识了地方志的作用,重视了地方志工作,地方志工作就容易开展。其次是社会其他阶层的人士。地方志具有教化作用,而其教化作用的发挥,首先要让社会公众了解地方志,读地方志,这就必须面向社会公众做好地方志的宣传,宣传既要有点、更要有面。只有抓住重点,找准“难点”,扩大层面,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并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地方志工作宣传的主体是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要真正把地方志工作宣传搞好,必须发动全体地方志工作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去影响、扩大宣传主体,并逐步吸纳社会上一些领导、知名人士以及一些科技、文化工作者参与地方志工作的宣传,使地方志工作宣传队伍不断壮大,并呈现层次性、多维性和广泛性。

(四)改进宣传报道的形式。地方志工作宣传的形式,决定着宣传的效果。地方志工作宣传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简单化,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反复进行。一是充分发挥各级文件与领导讲话的推动力。利用期刊、工作动态或简报等形式,编发各级领导的讲话、谈话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地方志的方针、政策,获得社会的尊重和理解;二是结合各种会议、专题汇报等去呼吁。在召开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志书首发式、表彰会、展览会、评比会、评议会、培训会和专门汇报会上,向上呼吁领导重视和支持,向下宣传修志工作的形象;三是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成就,宣传形象,宣传作用,宣传社会地位,扩大知名度;四是结合县域经济、文化建设主题,开展课题研究,靠作为来加深人们对其价值乃至整个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五是配合各种各样的活动,推出有地方志特色的配套工程,充分发挥优势。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反复宣传,让听者“不厌其烦”,使他们慢慢接受,从而增强人们对地方志工作和地方志作用的认识。

(五)部门联动搞好宣传报道。地方志宣传报道不仅只是地方志办和修志工作人员的职责,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配合来完成。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共同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抓宣传报道的格局。通过广播电视和在《八角飘香》、《xx政务网》上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报道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意义及修志工作中的典型亮点,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刊上有字,进一步扩大宣传层面,提高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知晓率。为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县地方志办专门制发了《xx地方志通信》,既为广大修志工作人员交流经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也创造了宣传报道工作的载体。

地方志宣传报道是整个方志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做好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地方志事业才能健康顺利的发展。

地方民歌调研报告范文

为加快我县文化事业建设,加大文化产业开发,推动我县民族文化产业培育、发展壮大,实现文化强县的战略目标,日,县xxx会民工委、财工委在时副主任的带领下,到县文化体育局进行了关于泸西县民族文化建设工作的调研。

一、近年来民族文化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的文化工作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彝族文化为主打,努力实施“民族文化工程”、“精品工程”,在遵循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打破地域界限,优化组合艺术生产要素,提高精神产品生产能力和水平的同时,逐步完善运作机制,加快人才培养,挖掘本土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使全县民族民间文化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挖掘、整理、保护、传承我县传统民族文化。

根据《云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和《云南省民族传统文化普查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县开展了民族民间文化普查工作,并报请州政府审批,将“泸西县永宁乡城子村汉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等四类17个项目公布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项目。其中,传统文化保护区1个,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之乡3个,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7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项目6个。今年还争取资金万元对7个文化传承人进行了补助。在17个项目中,重点对向阳乡阿乌族的“古代兵器舞”和“泸西木雕”进行了深挖。其中,把《泸西木雕》的制作技艺和工艺制成光碟,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文化厅,申报省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项目。20xx年,我县投资70余万元修复了西寺,投资90余万元对逸圃、石洞村汉代文化进行考古发掘,使我县悠久的民族文化资源得到传承和保护。

(二)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今年县文体局充分发挥文化部门职能作用,针对土地开展整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文艺队下乡演出,宣传相关政策。此外,为推进烟农文化学校建设,我县文化馆组织开展了文艺进村演出活动,并创作了四口快板《说说烟农学校》、小品《烟嫂烟哥哥》等文艺节目,将烤烟生产和烟农文化学校建设的互惠互利,用文艺形式活灵活现地展现出来。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和项目,加快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0万元在午街铺镇凤舞村和山林哨建盖了民族文化培训室、活动室和陈列室,投资90万元即将开工建设永宁、旧城、三河文化站,投资40万元建设旧城村民族文化广场,投资万元在午街铺镇11个村委会建设了11个篮球场。县文化馆还充分利用阿庐文化中心、秀山休闲广场等条件较好,人口集中的地方,积极组织各种丰富多彩的广场文娱活动,受到群众的好评。

二、存在问题。

调研组在认真听取了县文化体育局的工作汇报和走访了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之后,一致认为:当前我县的民族文化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视之下,紧紧围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有目共睹的成就,在人才培养,本土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方面也做出了突出成绩,但是,由于一些客观条件的制约和束缚,我县民族文化工作依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文化工作的开展。

由于我县本身就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支较难平衡,建设和吃饭的予盾十分突出,各级财政对民族文化建设的投入总量偏少、比例偏低。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文化工作的重视下,也千方百计投入了一定的资金进行了群众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许多一些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些文化建设大项目,大资金无法落户我县,使我县缺少建设民族文化的大手笔,给文化工作建设带来了极大的制约和困扰。再者由于各级财政尚有不少迫在眉睫的民生问题都无法解决,根本不可能充分顾及到看似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文化事业,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文化工作爱谈不爱投的局面。

地方画报分化与转型思考对策调研报告

农民增收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是乡镇干部必须深入研究的课题。结合县委组织的这次调研活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一些研讨,并提出了一些增加农民收入的初步意见。

一、现阶段农民收入的基本情况从调查的情况看,我镇农民近几年的收入变化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贫富差距也在逐渐拉大。二是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但种植业收入仍然是主体。农民从事其它行业创收的只占30,纯靠种植业为生的占50,从事种植业与其它行业兼营的仅占20。三是农民现金收入的比重不大。在走访的农户中,除少数先富起来的农民外,正常年景农民的现金收入仅占家庭经营收入的30左右。

二、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在宏观经济环境、客观条件及农民自身等方面,制约农民增收的因素还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思想观念制约着农民增收。思想观念是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一是小富即安。有的贫困户经过多年奋斗,摆脱了贫困,家中略有节余,就自认为日子过得很舒心,表现出一种满足感。二是求稳怕变。存在不思进取的思想,缺乏敢闯、敢试、敢冒的精神。三是得过且过。有的农民坐井观天,对外面的世界不了解,也不愿意多了解,对如何加快致富步伐根本不去考虑。

2、自身素质制约着农民增收。自身素质是影响农民增收的内因之一。目前有四个方面的素质在影响农民增收:一是文化素质差。有的农民看不懂农药、化肥以及其它生产、生活工具的使用说明书,蛮干瞎干。有的农户不仅自己文化素质低,还不支持子女求学,导致文化素质低下的状况长期难以解决,快速致富更难。二是心理素质差。很多农户对挫折的承受能力较差,生产和生活中的一点小问题都会导致他们想不开,看不到发展的希望。三是科技素质差。很多贫困户对科技知识一概不懂,也不重视。四是村级干部素质差。许多村干部自身素质不高,习惯用土办法、老经验解决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不利于工作开展。特别是有的干部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思路不清、点子不多、措施不当,不足以帮助农户迅速致富。

3、农业结构调整滞后制约着农民增收。目前,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的问题比较突出。不仅农业内部各产业之间的结构不尽合理,各业内部产品种类和品质档次也不能适应市场需求,致使农民增产不增收。在农业发展上,缺少对农产品市场的`超前预测,一哄而上,导致了结构雷同、低水平重复生产等问题,增大了市场风险,却未能达到通过调整增效增收的目的。

4、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制约着农民增收。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建设虽然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离产业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突出表现在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缺少“龙头”,以及现有“龙头”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等方面。由于缺乏产业化“龙头”的带动,农产品销售基本处于一种自然发展的状态,主要靠零散的运销户分销,没有形成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更谈不上以契约为基础的紧密产业体系。农户几乎承担着全部的市场风险,却无法分享加工、运销过程中产生的丰厚利润。当市场风险增大时,农民的利益往往受损。

5、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低制约着农民增收。长期以来受财力限制,政府对农业的投入严重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低,绝大多数农民靠天吃饭,一遇旱涝灾害就会减产减收,甚至血本无归。

三、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

1、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结构的调整是农业内部农林牧副渔及其产品结构不断调整提高的过程,核心问题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应在确保农产品总量平衡、供应充足的前提下,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向农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不断开拓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空间。具体要做到“四个优化”和“四个提高”。一是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科技含量。在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同时大力发展特色产品,向特色要效益。依据地域差异、季节差异和市场差异,利用当地特色资源,不断增加特色产品的内在价值和附加值,力求特色、特质和特价。农技部门要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在农村普及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增加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建设一批能让农民看得懂、学得会、投资少、见效快、易于推广的农业示范园区,真正起到“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作用。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畜牧业比重。畜牧业是产业关联度高、比较效益大的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畜牧业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增强农业综合效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有效途径。应重点抓龙头企业建设、资金投入和政策落实三个关键环节,按照“基地化建设、科学化饲养、规模化经营、主业化发展”的思路,采取龙头牵动、政策促动、帮扶拉动、典型带动等措施,推进畜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实现总量增长和规模经营的“双突破”,真正把畜牧业发展成为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和农民增收的主要产业。三是优化生产结构,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农产品加工业是经久不衰的“朝阳”产业,是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效益的重要环节。从市场角度和发展眼光来看,破除一般农产品的“资源性、趋向性、低度化”的劣势,必须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应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扶持组建一批产品档次高、市场前景好、竞争能力强、能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农产品的加工增值,真正实现产业链条的延伸和资源配置的优化,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四是优化区域结构,提高产业化比重。当前,有些地方在农业结构调整上也有些闪光点,而农民增收却不明显,原因之一就在于没有形成区域化、规模化种养。农业结构调整要提升层次,农业生产必须上规模,这样不仅能够强化千家万户小生产固有的不足,还能提高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2、加快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为此,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打破城乡分割“二元结构”,搞好城乡就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由限制农民进城向主动吸收农民进城转变,推动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把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镇中来,努力减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相关人口。一是加快发展,努力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领域和空间。首先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在大力发展林牧渔业的同时,重点加快发展以农林牧副渔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并尽量延长产业链条进行深度开发。这不仅可以带动农业本身发展,而且可以实现产业互动,带动相关的建筑、餐饮等行业发展,提高农业自身对富余劳动力的消化能力。尤其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依据资源条件,科学调整乡镇企业产业、产品结构,按照“重组、转移、改造、提高”的要求,深化改革增强实力,把乡镇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我镇现已有相当一部分人从土地中脱离出来,这部分人都搞起了“副业”。其中,木材加工、搞特色养殖等,这部分人取得的经济效益也十分可观。二是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经过多年实践,创造了一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形式,如政府组织、中介组织、亲朋帮助等,我们要不断完善和充分运用这些有效途径。三是搞好服务,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有力支撑。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必须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实现劳动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要健全组织体系,形成一个网络化的组织机构。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镇村劳务输出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场所。要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各地都要掌握城市就业供求信息,建立起农村富余劳动力信息储备库、劳务需求信息库、劳务中介组织和经济人及各类致富能人资料库等。同时搭建信息平台,通过政府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印发传单广告等途径和方式,向外界传播本地劳动力资源开发信息,主动寻求劳动力供求对接,拓宽劳动就业市场;向农民快捷准确地发布和传播外界劳动力需求信息,引导农民有序流动就业,避免盲目转移。要提供职业培训服务。根据实际情况,依托政府劳务培训机构、农广校或通过开展科技之冬,开展各类培训。具体要做到“五个结合”(即坚持县级与乡级培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技术工种培训与熟练工种培训,进厂培训与引厂入县培训,专业培训与务工常识、法律常识培训相结合),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四是完善保障体系,推动劳务经济的战略升级。出台扶持政策,对外出务工人员减免各种税费,免收困难外出务工者的培训费,为其购买车票,解决输出后子女上学困难,以及地没人种、羊没人放等问题。在稳定原有基地、保证常规输出的同时,组织专门人员,定期研究劳务市场,做到快反应、快决策、快部署、快输出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法律维权保障机制。聘请当地有关法律部门为务工者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外出务工过程中的劳动争议。

3、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实践证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序流转,可以使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原料基地集中,可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构筑农产品价格和竞争优势,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要着重把握稳定、规范、维权、发展的原则。一是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土地流转的前提。要坚持家庭承包的基本经营制度不变,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引导转接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合理确定转让金。二是引导鼓励农民采取转包、转让、互换、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只要有利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有利于长期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的土地流转形式,都要提倡和支持。三是完善和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程序。土地流转要在村集体组织备案,明确权利、义务;要签订合同,明确土地用途、流转形式、年限等事宜;要进行合同认证,经过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鉴证,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要加强合同档案管理,乡镇经管部门和村集体组织对流转合同要立卷归档,使土地流转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4、统筹镇村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在当前时期,保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必须统筹镇村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农民的浓厚氛围,为增加农民收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一是把农民增收摆上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在制定发展规划、确定投资方向时,把促进农民增收放在优先位置,真正把上级关于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强化为农服务职能。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是农民的迫切要求。目前,主要应从技术、信息、培训及营销等四个方面搞好服务。三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增加投入是农民增收的必要条件。实现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既要靠农民自身努力,也要依靠各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提供支撑。四是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密切相关。要把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列为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步提高支出比重,以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增强农民增收的能力。

5、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有利于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快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一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农业税全部免征政策,加快推进配套改革。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实现减人、减支、减事的目标。加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推进力度,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税外各种不合理负担,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同时,要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和监督运行机制,认真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工作。二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按照中央的精神,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三是创新农村经营组织。引导农民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依托优势主导产业和产品开发,大力兴办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行业协会等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带领农民共同进入市场。要把农村经纪人视为新型人才资源来开发,加快壮大各类经纪人队伍。发展“公司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等一体化经营模式,把专业生产的农户纳入到一体化经营体系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竞争力。

地方商场调研报告商场调研

xx镇人大组织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镇x年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目的和方法。

加强“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举措;是总结成绩、寻找问题、研究探讨镇社会事务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为镇党委、政府乃至县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是落实镇人大年初工作计划安排的一项重要的调研任务,以丰富基层人大活动的内容,开展这项活动意义重大。

开展这次调研首先得到了镇党委的高度重视,为调研活动提供了支持。乡党委书记在听取调研安排时作出批示:“开展这项调研活动非常必要,很有意义。”党委会也作出了安排、建议。其次是形式多样,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以人大主席团发文通知,明确了调研内容和安排。于x月xx日召开了由xx名不同岗位的县乡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座谈会,代表们集思广益,畅所欲言,畅谈和肯定了xx镇x年工作的重要成果,指出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x年政府工作的建设性建议,乡人大会同相关部门整理梳理、撰写调研报告。最后是各村、相关部门以及全体代表们高度负责,按要求完成各项调研任务,整个调研过程体现了深入、细致、全面、真实。

二、调研的结果。

(一)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1、狠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一年来镇政府始终把水、林、田、路的综合整治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围绕道路建设、水利整治,基础产业各个方面,大力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利用“一事一议”,引导群众筹劳集资,建成人饮水利设施()处,安装管道()米,有效改善全镇农民的饮水条件;实施公路建设项目两个,整治村道路x条()公里。规划新修村道公路x条()公里,新修和改扩建村级活动室x个,全面改善了村级组织办公条件;全镇已经实现村村通,使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民主法制不断健全,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全面推进了村党支部“两推一选”,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讲奉献、有知识的农村能人、致富能手进入“两委”班子,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全面建立和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把群众关心的事情全部公开,村中重大问题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征询意见,将财务公开延伸到村民小组,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一致认为还有不尽如人意和不够完善的地方,有的需要县及县以上部门统筹考虑,有的属镇村应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有的需要部门相互配合改善工作,才能使之更加完善,更加合理,群众更加满意,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

我镇的农业总体上还是粗放生产,加工能力低,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过程中,更多地追求数量的增长,不注重质量的提高,更忽视了品牌效应,盲目效仿和低水平发展,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

(二)农村投入严重不足。

免征农业税后,我镇农村的基础财力巨减,财政“缺口”大,加之各村历史上形成的债务都很大。县下拨的转移支付无法维持镇、村组织机构运转所需财力。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严重不足。调查显示,由于受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瓶颈制约,部分行政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治理根本无法开展,导致农业抗风险能力薄弱。

(三)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滞后。

我镇总体上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农民生一场大病往往意味返贫。x年,自大多数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生病问题相对来说有了保障。但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基础差、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弱势群体保障体系薄弱。

(四)基层组织建设仍然薄弱。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意识不强。村干部、党员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思想僵化、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二是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目前,农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对新时期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发展的路子不宽,工作方法不多,在群众“盼富”面前力不从心。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对农村工作的热情和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做“撞钟和尚”、做“太平官”。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组织难以正常发挥作用,部分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因此村组织作用无法发挥,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同时由于包产到户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经济发展,也致使了无人关心集体事业的现象的产生,村委会虽实行村民自治,但一些政策、规划在本村因无力参与支持而无法实施。五是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发展不平衡。村务公开不及时,财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当地群众有意见。六是农民的法治意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过程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农村社会法治文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和谐发展。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的xx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面对当前城乡发展的差距和矛盾,要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切实向农村倾斜,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要抓好统筹规划、城乡市场的统筹发展、城乡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城乡教育、卫生、社会事业的统筹发展和城乡社保制度的统筹,让农村和农民真正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建设成果。

地方调研报告

自全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开展“六个一”活动要求和本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安排,本人在认真学习、强化认识的基础上,为切实达到学习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近年来在地方志宣传报道这一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并就当前如何扩大地方志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读志、用志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好志书“存史、资治、教化”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

xx县自19xx年开展首轮地方志编修工作以来,经过26年的努力,共编纂出版发行了第一部《xx县志》等17部志书,以及《xx年鉴》等11部地情资料,全县地方志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开展修志工作中,广大修志工作人员通过撰写诗、词、调研理论文章、信息简报等形式,大力讴歌修志工作的艰辛,宣传报道修志工作的目的和重大意义,推广修志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先进典型,全县撰写的修志理论、调研文章在国家、省州方志刊物上发表4。这些资料不仅加深了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了解和认识,逐步学会读志、用志,而且也为全县正在开展的第二轮修志积累了全面、翔实的史料。

同时,在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县地方志办公室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通过采取现场咨询、张贴宣传标语、出宣传栏、编发信息简报等形式,积极认真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及相关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地做好宣传工作,在全县上先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促进了《条例》的贯彻落实,逐步营造全社会认识、关注地方志工作的氛围,为推动全县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通过宣传报道,地方志书得到了一定的开发利用,在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交通、电力、能源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宣传报道,全社会认识、关注地方志工作的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地方志事业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地方志书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从新形势对地方志工作的要求来看,当前我们对地方志工作的宣传尚显薄弱肤浅,还不够全面,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志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

1、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还不够。

少数乡镇、部门对修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领导重视还不够,特别是对地方志工作的性质没有根本的了解,甚至存在地方志办仅是编编几本书,没有什么事情可干,是个很清闲的部门的模糊认识,对地方志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不太引起重视,认为只要能上交材料,交差了事就行。以及对《条例》和地方志法规的认识不够,不仅社会公众绝大部分不能认识了解,且在我们修志队伍中也有许多人还不熟悉相关内容,在工作中也就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并且在平时的宣传报道中也只是注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面,而没有注重对修志工作的宣传,从年7月启动全县第二轮修志工作以来,乡镇、部门在宣传报道上做得很不够,几乎没有对修志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社会公众知晓率很低,造成修志工作仍处于停滞不前的阶段。

2、修志人员队伍极不稳定。

部分乡镇和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协同配合意识不强,随意变动修志人员。由于修志是一项连续性比较强的工作,时间跨度大,如没有稳定的队伍,就难以修出比较客观实际的志书。部分乡镇和部门就忽视了这个问题,没有把握好队伍的稳定,随意变动修志人员,造成了工作上的断层,部分修志人员业务不熟悉,对志书资料的收集、整理、撰写无从下手,也没有及时做好信息反馈。目前,各乡镇和部门参加第二轮修志工作启动培训会的人员已基本上全部变动,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工作的脱节。

3、宣传报道方式方法上有待进一步改进。

首先是形式比较单一。在贯彻落实《条例》、地方志法规和修志工作中,宣传报道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也仅限于张贴标语、编发简报的手段,没有采取如广播、电视等让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公众能够容易接受,致使宣传的层面不广、效果不明显。其次是宣传对象不清楚,不能很好地分层次对象进行宣传,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再次是宣传主体不明确,地方志工作宣传的主体毫无疑问就是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因为他们处在地方志工作的第一线,最熟悉地方志工作的意义、任务和作用等,由他们进行宣传,既方便又有说服力。目前,大部分修志工作人员往往只注意埋头苦干,而忽视了宣传,使地方志工作在电视上无影、广播里无声、报刊上无字。

4、读志、用志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针对领导干部而言,不仅只限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大众媒体的宣传,读志、用志更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手段,因为通过读志、用志,让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地方志工作的重大意义,从而在思想上就能引起高度的重视。目前,由于部分领导干部在平时忽视了读志、用志的重要性,志书似乎只是当作一种摆设,到用时才拿出来翻翻,未能很好地发挥其作用。

当前,正值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要利用一切时机,动用一切途径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宣传报道,促使社会公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方志工作有更加全面、正确、深刻的了解,提高人们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从而得到全社会的更广泛地理解、重视和支持,促进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全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值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一时期的修志工作,不单单是编一部书,更重要的是通过认真回顾、总结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与实践经验,为新时期更好地推进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借鉴,真正做到用伟大的成就激励人,用成功经验教育人,用历史教训警示人。要看到它是代表、宣传和建设先进文化的载体,是为党立言、为人民立言和为改革开放立言的政治任务,是为人民服务的一项事业。能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让全社会对地方志工作有一个更深的认识和了解,确保能编出一部高质量的志书。

(二)明确宣传报道内容。地方志工作宣传的内容直接影响宣传的效果,在宣传中应根据不同情况和每一个时期地方志工作的重点选择合适的内容。从总体上说,宣传内容大致围绕地方志工作的意义、基本任务、法规和地方志的作用四个方面去开展。

首先,地方志工作的意义是宣传的首要内容。通过编史修志、读志用志,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史为鉴,认识过去、服务现在、开创未来,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体现。做好地方志工作,不仅是当前工作的需要,也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重大事业。对于方志工作的这些重要意义,我们必须积极认真地做好宣传教育。

其次,地方志工作的基本任务宣传。通过对地方志工作基本任务的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地方志部门所做的工作,社会上每个人都应为地方志工作做些什么事情,从而在社会角色中找准自己的位置,自觉地配合地方志部门做好工作。

再次,地方志工作法规的宣传。当前,主要是宣传《地方志条例》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以及在修志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确保依法依规修志。

第四,地方志的作用也是宣传的重点内容之一。只有让人们了解地方志“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让人们通过读志用志获得益处,才能真正提高人们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也才能取得人们对地方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地方志作用的宣传,要注意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宏观宣传就是向社会公众宣传地方志的“资治、教化”作用。微观宣传就是方志馆要向社会公众介绍馆藏内容,让社会公众了解该馆收藏了那些地情资料,如何查阅。通过宏观和微观宣传,使社会公众对地方志的作用既有宏观的把握,又有微观的了解,有利于地方志工作的开展,便于扩大地方志工作的影响力。

(三)准确把握宣传对象和主体。

地方志工作宣传的对象是社会公众,但是在宣传中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和宣传的内容,确定每个时期宣传对象的范围。首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是地方志工作宣传的主要对象,因为地方志是“官书”,它对政府机关和领导的科学决策有着重要的资治作用,地方志的“官书”性,决定了它的读者对象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各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都认识了地方志的作用,重视了地方志工作,地方志工作就容易开展。其次是社会其他阶层的人士。地方志具有教化作用,而其教化作用的发挥,首先要让社会公众了解地方志,读地方志,这就必须面向社会公众做好地方志的宣传,宣传既要有点、更要有面。

只有抓住重点,找准“难点”,扩大层面,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并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地方志工作宣传的主体是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要真正把地方志工作宣传搞好,必须发动全体地方志工作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去影响、扩大宣传主体,并逐步吸纳社会上一些领导、知名人士以及一些科技、文化工作者参与地方志工作的宣传,使地方志工作宣传队伍不断壮大,并呈现层次性、多维性和广泛性。

(四)改进宣传报道的形式。

地方志工作宣传的形式,决定着宣传的效果。地方志工作宣传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简单化,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反复进行。

三是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成就,宣传形象,宣传作用,宣传社会地位,扩大知名度;

五是配合各种各样的活动,推出有地方志特色的配套工程,充分发挥优势。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反复宣传,让听者“不厌其烦”,使他们慢慢接受,从而增强人们对地方志工作和地方志作用的认识。

(五)部门联动搞好宣传报道。

地方志宣传报道不仅只是地方志办和修志工作人员的职责,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配合来完成。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共同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抓宣传报道的格局。通过广播电视和在《八角飘香》、《xx政务网》上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报道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意义及修志工作中的典型亮点,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刊上有字,进一步扩大宣传层面,提高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知晓率。为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县地方志办专门制发了《xx地方志通信》,既为广大修志工作人员交流经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也创造了宣传报道工作的载体。

地方志宣传报道是整个方志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做好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地方志事业才能健康顺利的发展。

地方商场调研报告

热水器作为一种家庭耐用型消费品,使用寿命一般在5至6年以上,因其与人的安全相关,是消费者购买时关心度最高的一种家庭生活用品。

热水器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故市场普及率达到了90%。由于使用方便和快捷,苏州城市居民家庭拥有的热水器仍以燃气热水器为主,约占热水器市场总量的58%。电热水器和太阳能热水器经历了多年发展,也具备了一定规模,其中电热水器的发展比较稳定,其市场占有率为35%。太阳能热水器虽然受气温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对安装场地也有所限制,但其发展仍很迅猛,购买群体不仅在农村,顶层住户也购买太阳能热水器,其市场份额也达到了7%。

电热水器市场的快速成长,吸引了众多民营资本和国外品牌加入,国内一些有影响力的家电品牌亦快速进入这一行业,提高了消费者对电热水器产品的信任度,消费者对电热水器的需求量也在逐渐上升。外资品牌中卖得最好的是a.o.史密斯和阿里斯顿,该两大品牌占据了近85%的市场份额,两大品牌的销售基本是平分天下。

海尔进入热水器市场比较晚,但海尔借助其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在热水器行业内奋起直追,已完全让消费者接受了其生产热水器的概念,在苏州电热水器市场上海尔也占得了8%的市场份额。

燃气热水器由于其发展时间较早,因而其品牌集中度不像电热水器那么高。樱花、光芒、万和、能率和创尔特是苏州市场上主要的燃气热水器品牌,该几大品牌占据了市场75%的份额。

据商家统计,今年苏州热水器市场容量为3万台左右,其中苏州市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其长久的影响力和信誉占据了约28%的份额,其次为专营店苏宁、永乐、五星共占了65%的份额,其余由其它大型商场分食。

苏州油烟机、灶具和消毒柜市场调研报告

油烟机、灶具的普及率在苏州市区基本上占到了92%。但随着苏州市区的整体改造,大批老城区的居民住进了新房,这也迎来了一次新房装修的大潮,厨房是一个家庭装修的重点,油烟机、灶具作为家庭必备器具,消费者在其购买上也比较舍得花钱,不仅要求产品质量好,而且对款式也有不小的偏好。越来越多的人青睐整体厨房的时尚和美观,且趋向欧式风格,并且比较看重品牌。

目前苏州油烟机、灶具市场上品牌也相对较集中,商家普遍反映方太和帅康两者由于进入油烟机领域时间早,市场占有的份额较大,两者占据了约43%的市场份额,而且两者不分仲伯。老板和樱花的表现也相当出色,各自占据了16%和11%的市场份额,华帝在进军整体厨房后,其市场定位更加明显,突显其品味和时尚,也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占据了约14%的市场份额。其次太太、光芒和普田等也是油烟机、灶具市场的强劲之师,这几大品牌共同占据了15%的市场。

地方调研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于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以贯彻执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至关重要。近年来,党中央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高度,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在此新形势下,如何适应新要求,应对新挑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已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结合基层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践,学习借鉴各地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做法经验,思考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人大法律监督的职能,维护法制统一。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人大法律监督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各地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的要求,逐步完善备审机构,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备案审查工作逐步有序开展。下面,以翔安区人大常委会为例,作个简要说明。

1、出台备案审查工作规程。20xx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20xx年6月xx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xx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根据《监督法》及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有关规定,20xx年10月,翔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xx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进一步明确了备案审查范围及程,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2、启动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实施后,区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3、20xx年—20xx年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20xx年,区人大常委会收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件;20xx年,收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5件;20xx年,收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件。

4、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情况。对于收到的规范性文件,由区人大办负责接受、登记、分送、存档等日常工作;根据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由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初审,发现存在问题的,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审查。迄今为止,没有发现存在问题的。

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深入,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越来越多,一些不合法、不适当规范性文件也屡有出现。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负有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

1、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完善人大监督职能,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卓有成效地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对于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2、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规范政府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人大常委会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或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防止权力滥用,避免和减少随意增加群众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规范性文件是国家机关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重要规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反复适用性。其内容是否合法、是否适当,对于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因此,通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从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法》、《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基层人大还是刚起步,仍然较为薄弱。

1、审查范围界定难。明确备案审查的范围,无疑是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必要的前提。但从各地的实践看,范围的界定问题一直得不到统一。如:以形式要件还是实质要件作为备案审查范围的界定标准?对地方党委和政府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到底由谁来审查?对地方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发布的有关指导审判、检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该不该列入审查范围?诸如此类的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地的做法也不完全相同,成为困扰和阻碍该项工作深入开展的羁绊之一。

2、审查标准把握难。包括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实践中,关于合法性审查标准是比较清晰的,主要考量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或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超越权限,有无限制、剥夺权利或增加义务的情况,制定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等。但合理性审查就面临难题了。《监督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予以撤销的规范性文件的“三种情形”中,“其他不适当的情形”是指“越权制定”或“同法律法规相抵触”等违法而不适当,不合理而不适当,还是两者兼指?如果是指不合理的不适当,不合理的尺度又该如何把握?这些标准很难把握。

3、审查工作流于形式。备案审查的出发点是备案,落脚点是审查,只有通过细致的审查才能判断其内容是否合法、是否适当,但目前基层人大“备而不审”、“备档存查”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仅仅负责收文、登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有的则在登记基础上由各相关工委做形式上的审查。

4、纠错程序实施难。有错必纠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必须坚持的一个重要原则。从目前各地备案审查的结果看,审查合格率很高,发现问题、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的情况较少,人大常委会启动撤销程序予以撤销的更是寥寥。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的纠错法律制度,使纠错程序的实施比较困难。如果制定机关不依法向地方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该如何处置;如果审查机关要求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而制定机关拒不纠正的,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都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

5、备案审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较薄弱。备案审查工作专业性强,政治性、法律专业性强,对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然而,在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主要依托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开展,无论是机构设置,还是人员数量、知识结构等方面,还无法与全面备案审查的新要求相适应,人大备审工作力量整体不足,所需专业人员更是匮乏,无法保证备案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为推动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多地基层人大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值得参考。有的地方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适度提前介入,将“问题文件”处理在前,防患于未然;有的地方建立健全报送备案机制、主动审查机制、被动审查机制、督促纠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有的地方将问题分为合法性、合理性、技术性等几类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结合我区人大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备案审查是一项宪法性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宪法监督制度。无论负责报备的机关,还是负责审查的机关,都应从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的高度,不断增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备案审查工作职责。

一方面,作为报备机关,要认识到备案不是可有可无的简单告知与存档,而是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要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办理报备手续,做到“有件必备”。

另一方面,作为审查机关,要认识到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一项重要职责,备案审查工作的重点在于审查,审查不是搞形式、走过场,而是审实质,动真格,做到“有备必审”,进而依法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做到“有错必纠”,努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正确把握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范围,是顺利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判断一规范性文件是否需要报备,不能拘泥于文件外在的形式名称,而应正确把握《监督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及范围,着眼于文件的实际作用和功能。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秉持宪法监督理念,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出发,正确理解和把握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逐步拓宽报备范围,努力实现全覆盖,真正做到把所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一是完善报送备案机制。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定期核查通报等方式,督促文件制定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报备,做到不漏报、不瞒报。有拿不准的文件,制定机关应当与审查机构进行沟通。

二是完善主动审查机制。按立法法修改后的新规定落实主动审查责任,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主动审查力度,同时注意创新主动审查方式,尝试借助外力,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

三是完善被动审查机制。细化审查建议的受理、处理、反馈等程序,推动被动审查工作规范化,依法启动规范性文件的被动审查。强化公民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公民权利诉求作为重要动力源泉,借助公民个案启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公民对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不服,认为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适当,法院就可以初步审查,中止当前的诉讼程序,而将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适当作为先决问题,依照程序提请相应备案审查机关予以审查。通过调动公民的积极性,发挥法院的职能优势,能有效解决审查动力不足的问题,大大激发备案审查制度活力,促进法律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

四是完善督促纠正机制。对通过审查发现有问题的备案件,与制定机关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对不自行纠正的,依法提出审查意见,甚至依法予以撤销。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体系,既包括审查机关的审查责任,也包括制定机关的配合责任;既包括规范性文件实体审查责任,也包括程序审查责任;既包括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责任,也包括合理性审查责任;既包括审查机关违法审查责任,也包括不作为、延迟作为责任。

一是审查主体在审查过程中的程序责任。审查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自身应严格遵循程序要求,该听取意见的要听取意见,该反馈的要反馈,该公开的要公开,否则应承担程序违法责任。尤为值得强调的是,审查应坚持社会公开原则。也就是说,从备案审查的起始阶段至进行审查和发布审查结果过程中,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等可予公开的内容时,不仅应向制定主体,还应向社会公开相关审查内容,将审查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从而促使审查行为合法有效。

二是制定机关的配合责任。制定机关应按照法律要求及时向备案审查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未在法定时间内报送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规范性文件在审查过程中,审查机关要求制定机关说明相关情况的,应予以积极配合协助。规范性文件在被确认撤销或改正后,制定机关有责任在法定时间内撤销或改正该规范性文件。因该规范性文件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政策性、法律性和专业性都很强,没有一个专门的审查机构和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很难承担起审查职责。

首先,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队伍。除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专门负责外,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应当明确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专职负责备案审查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其次,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对《立法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学习培训,使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弄清楚什么是规范性文件,准确理解和把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程序和标准,掌握工作尺度和工作方法。通过对《地方组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能够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审查能力。

再次,要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设立备案审查工作专家库,广泛吸收专家学者、行业管理人员和人大代表的参与,充分利用专家智库,为提高审查质量,深化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与水平。

最后,要积极组织、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并对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增强实效,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要做好工作,需要各职能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

一是人大内部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备案文件接收,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审查,常委会法制委负责备案件及审查意见的登记、综合和存档。

二是报备机关与审查机关之间,即人大与政府、上级人大与下级人大之间,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审查机关内部,即人大的法制工作机构与各专门委员会之间,也要加强沟通协调。

三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征求意见、邀请参与论证等方式,吸收人大代表参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扩大公众参与度,把人民群众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结合起来。

四是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扩大社会影响,为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地方调研报告

目前我国在国家层面初步建立起了覆盖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市场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其中,与文化工作关系密切的文化法律有《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经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1982年11月19日起施行;20xx年6月29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xx年4月2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xx年2月25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著作权法》(20xx年2月26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3部;行政法规有《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长城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博物馆条例》等10多部。文化部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32个。

与此同时,各地文化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上位法,并结合当地实际,推动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涵盖公共文化服务、传统文化保护、文化产业等多个领域。据统计,与文化工作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有xx4部,地方政府规章有138部,地方规范性文件达13000余件。全国地方文化立法数量超过10部的有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苏、xx、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贵州、xx南等xx个省市。在国家立法尚处于空白或难以出台的情况下,有的地方还针对现实需要,积极探索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比如xx南省制定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为国家层面立法提供了有益参考。

但文化立法总量不足仍然是全国文化领域的普遍现象,全国文化领域仅有3部法律,占现行法律1%,而经济、政治、社会、生态领域分别占31.5%、52.1%、7.56%、7.56%。文化行政法规30余件,仅占全部法规4.6%;地方性文化法规240余件,仅占全部的2.8%。

(二)xx省地方文化立法现状。

从我省来看,加强省级地方文化立法同样任重而道远。目前,我省文化方面有效地方立法仅有5件,其中省人大地方性法规2件:《xx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xx年11月18日经第十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和《xx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xx年5月25日经第十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规章3件:《xx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20xx年8月6日经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xx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办法》(20xx年10月23日经省政府第xx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经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第一次修订)和《xx省文化馆管理办法》(20xx年8月17日经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十二五”时期我省没有出台一部地方性文化立法,目前,《xx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正在立法调研之中,争取于今年下半年完成立法。而且上面说的地方性文化法规240余件,还指的是大文化领域概念。实际从我们自身的文化领域来看,全国文化地方性法规xx0多件,我省约占总量1.4%;全国文化地方政府规章50多个,我省约占6%。

文化立法的不足已经给文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许多困难,从我省文化工作的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对国家公民各自权利义务界定不明晰的特性,易导致人们对文化政策的曲解或误解。

一贯以来,我国文化事业管理的一个最大的特色是方针政策行政规章多而文化法律少。法律和方针政策虽然同属于上层建筑,联系尽管密切,但二者又有着本质区别。如果在工作中仅凭有关政策规章去处理一些本属于法律范畴的事物,从法理上讲,就容易出现重国家而轻个人和过分强调国家利益而忽视个人合理利益的弊端,这是与法治平等的基本原理和初衷相抵牾的。从工作实践来看,在文化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产生矛盾时,推进文化政策的落实就会遇到很大的障碍。用文化法律的形式明确国家和公民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文化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如文化产业领域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法律环境的不完善,已经成为制约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国务院和省里出台的大量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常常会因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而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成为制约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二)行政规章对问题处理的滞后性,造成文化监管的困顿。

由于幅员辽阔和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在现有行政规章中不尽人意的地方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未能形成一个更加完备的科学体系,民主性、权威性、稳定性与文化法律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其次,政出多门,地方越权和重复制订行政规章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致使中央与地方性规章缺乏内在的统一性;再次,立法权限不够清晰,执法程序不够健全,执法中常常出现相互矛盾和推诿扯皮的现象;第四,较多运用行政手段而弱化法律意识,以致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经验主义和地方保护的色彩较深。

近期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同时,《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令)又对文化市场法规的部分案由和执法主体作了修改,我省亟需配套有关地方性法律法规进行配套,如对文化市场执法中的行政强制权做出相应授权规定,解决文化市场执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

(三)当前文化领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现行法律法规颇感无奈。

文化市场快速发展的内在规律要求与之相配套的法律需求越来越多。一是文化规模扩张快。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文化市场的多元飞速发展,文化从业人员的积极性空前提高,文化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二是新技术层出不穷。我国互连网产业实现了高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负面效应也已显端倪,网络文化领域的内容安全隐患严重,著作权的专有性、地域性在网络背景下也受到强烈挑战。三是文化新领域不断涌现。例如影视领域、娱乐领域、文化投资领域、信息服务领域、文艺评奖领域等,都急需出台相关法律来约束某些不规则行为和保护从业人士的合法权益。

如当前随着文化收藏不断升温,文物和艺术品横遭破坏和私自买卖现象十分严重。有关部门在处理此类文化现象时,因无相应配套之法律法规,常常因缺乏统一的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而倍感进退失据。

在呼吁国家层面加强文化立法的基础上,xx也应该在省级地方文化立法上先试先行,在促进文化健康发展上发挥更强作用,并为国家层面的立法进行有效探索。

(一)重点突破,分清轻重缓急推动地方文化立法。

处理好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参照中央立法和地方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与循序渐进的关系,以推进文化领域重点立法项目、填补立法空白为突破。从我省实际工作情况看,较急迫的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等方面的立法,当前尤其要抓紧开展《xx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调研起草论证完善工作,力争20xx年出台。

(二)加强研究,紧盯前沿领域开展可行性调研。

积极组织人大、政协、宣传、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每年选定1至2个课题开展前沿立法调研,有效增加立法理论储备。从我省实际情况看,重点是推进网络文化管理、民营文艺表演团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区保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方面立法的可行性调查研究,为进一步推进立法奠定基础。

(三)开拓渠道,立足长效完善文化立法工作体系。

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建立文化立法工作协调机制,集合人大、政协、宣传、文化、广电、经信、公安等各部门,以及法律界、学术界力量加快促进文化立法。同时,要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听取意见,拓展社会公众参与文化立法的途径。

地方调研报告

狂年2月份,全国律协地方律协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全国律协秘书处会员部向各省径律协发出调研函件,了解、掌握地方律协建设的最新情况。截止到20xx年6月底,北京、上海、重庆、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河南、广东、云南、宁夏18家律师协会提交了调研报告。全国律协地方律师协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各地律师协会的调研报告和开展的调研工作基础上,形成《地方律师协会建设调研报告》。本报告从律协建设基本概况、经验做法总结、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加强协会建设建议等四个方面,对本次调研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希望其内容能够对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发挥指导作用。

1、组织机构建设基本情况。

控至20xx年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个人会员共195,170人,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共17,230家。全国共有26家省径律协设立了常务理事会,占省径律协总数的84%,其中北京、广西、黑龙江、海南、广东5家律协未设常务理事会(注:20xx年3月上海律师代表大会决定不再设立常务理事会);共有11家省径律协设立了监事会,占省径律协总数的35%。

2、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控至20xx年底,除西藏律协尚未成立党组织外,其余30家省径律协中,广东、天津2家律协成立了党工委,23家律协设立了党委,另有5家设立了党组,全国律师事务所共设立了8,270个党支部。

3、律协会长任职基本情况。

控至20xx年底,除贵州、云南、青海、西藏、河北5家省径律协会长仍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兼任外,其余26家律协会长均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任期每届为3年的律协共19家,每届为4年的9家,每届为5年的3家;会长可连续任期两届的律协共26家,任期为一届的为上海、吉林2家,广西、河南、河北3家律协未规定连任期限。

4、三级律协建设基本情况。

控至20xx年底,我国设区的市及直辖市下辖区(以下简称“地市级”)共443个,地市级律师协会357家,其中由司法行政机关代管的律协共247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71%;实现“两分开”的律协共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29%。

1、深化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级律协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协会和律师工作的领导,并积极推进党组织的全面覆盖建设。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结合律师行业党组织工作的实际特点,制订了《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议事规则》,对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统一进行指导,负责对全省律师行业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发挥其在律师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在处理律师党委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互关系上,一是党委对律师协会工作为导向管理,党委应了解和掌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事件;党委对这些重要事务的意见和建议要贯彻于理事会中,以体现党在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二是党委负责律师协会秘书处的重要人事安排。三是党委对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进行具体管理。

2、夯实发展基础,加强协会内部基本规则和基础制度建设。

各地律协在《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指导下,结合地方工作特点,积极完善规则与制度建设工作,为律协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制度建设可分为几个方面:

(1)行业规则体系建设。湖北省律协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湖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选办法》、《湖北省律师执业规范》等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督促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引导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律协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上海市律协确立了协会“议、审、决、监、行”治理结构,明确了各个组织机构的职能定位,理顺了各个环节的关系和工作程序。

(3)地市级律协组织建设。重庆市结合直辖市行政层级设置和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尝试依托区县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设立区县分会。分会作为协会在各区县的工作联络和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区县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是协会职能在区县的延伸。分会负责人由各区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兼任,日常工作由各区县司法局管理部门负责,不设专职工作人员。与设立区县律协相比,设立区县分会减少了协会管理层级,更有利于统筹利用行业管理与服务资源,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的效率。

3、抓牢工作重点,积极维护律师权益并提升律师福利水平。

律师工作特别是律协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切实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提升律师行业的福利水平。山东省律协配合省司法厅、省地方税务局于20xx年11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律师争取行业税收政策;配合省司法厅、省物价局于20xx年3月联合下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使律师服务收费更加规范。为解决律师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的“三难”问题,受省司法厅委托,组织起草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为解决律师执业的后顾之忧,在省律协的监督指导下,各市律协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做了大量的工作,济南等11个市已为全体律师投保了执业责任险,烟台等10个市组织律师定期查体。

4、体现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协会专业与专门委员会职能。

各地律协在工作中充分体现律师的主体作用,发挥“两委”的职责功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安徽省律协以政府重大活动为平台,多个专业委员会以“抱团”形式,共同参与政府搭台的重大活动。并制定了《专业委员会组织和活动规则》,建立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各专业委员会人员,为扩大交流、规范活动奠定了重要基础。20xx年开展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与协会工作的积极性。

5、注重实际效果,创新协会律师培训方式。

各地各级律协开展了针对性、专业化、即时性的培训工作,得到了广大律师的认可与欢迎。浙江省律协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开通“浙江律师培训网”,为全省律师免费提供在线网络培训,是全国律协系统首家开通律师培训网的省径律协。制定了《律师调解业务操作指引》等12个业务规范,同时出版了《浙江省经典刑事辩护案例选》等出版物。

6、重视社会责任,着力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

凯苏省律师协会引导全省律师帮助企业进行风险调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省律协秘书处组织13个省辖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在各地市民广场统一开展了“全省千名律师大型广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并在新闻媒体以“凝神聚力共谋发展,同舟共济化危为机”为题,大力宣传律师在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中的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7、加强诚信建设,致力律师惩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北京市律协专设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纪处委),纪处委设调查委员会及裁判委员会,投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分别由调查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负责。北京市律协已初步制定了《纪处委规则》、《立案规则》、《调解规则》、《听证程序》等相关规则。

8、重视失衡现象,加强欠发达地区律协建设。

广东省律协及福建省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强调了因经济发展差异导致的省内律师行业发展的不平衡现象。

对欠发达地区律师协会的扶持帮助方面,福建省律协20xx年设立了“行业发展扶持基金”,对发展滞后的市级律师协会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同时在全省9个设区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之间开展“结对子”活动,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并建立相对稳定的帮扶制度。

9、实践两个结合,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

各地律协在践行“两结合”方面,做出了不少有关的探索。河南省律协在两方面强调律师协会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的有利效果:一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的重要人事安排提供政治保障,在审查主要候选人资格及推荐秘书长人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制定会费收缴标准以及会费收支管理办法,支持会费收缴工作。

1、三级架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影响了地方律协工作职能的发挥。湖北、湖南、河北3省律协的调研报告中均指出,由于目前省径律协与基层律协的职能分工还不够明确,影响了基层律协工作的开展。

2、基层律协与同级律管机构重合,造成协会比较缺乏独立活动能力。根据统计数据,目前地市级律协实现“两分开”的仅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总数的29%,绝大多数地市级律协存在与司法行政机关过度依赖的关系。如黑龙江省共有13个市(地),加上农垦总局和森工总局,除森工总局外都成立了律师协会,全部与当地司法局律管科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3、基层律协基本建设仍显薄弱,自身规范化运作压力很大。由于存在上述第1、2项问题,各地在基层律协建设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困难。如湖北省律协指出,全省符合条件的市州都建立了律师协会,但能按照《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按时换届,全面履行职能的协会不多。河北省、山西省、云南省律协也认为,基层律师协会建设薄弱,主要体现在律师协会办事机构人力不足、流动较大上。多数州市级律协秘书处没有专职人员,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人员兼任,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往往疲于应付。

4、律师协会规则制度不够健全,自身组织建设水平仍然欠缺。各地律协均指出,在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上仍有不足之处,值得进一步改进。如河北、宁夏律协尚未制定自己的章程,河北省、市级律协均未设置监事会,影响了律协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宁夏律协也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秘书处借住在司法厅,也没有专门的编制。云南省律协指出,目前各级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服务律师的意识还不强,服务能力仍需提高。

5、秘书机构建设尚待加强改进,专门与专业委员会作用有待发挥。湖北、宁夏、山东、黑龙江律协均在报告中指出,目前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行业引导、业务指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6、地方律协社会地位需要提高,在维权和改善执业环境方面作用有限。由于体制因素和自身社会地位难以被公权力机关认同等原因,多年来地方律协在律师维权工作中虽竭尽全力却难有作为,在为律师争取库决“三难”问题、改善执业环境方面虽不懈努力却收效甚微。

7、地方律协建设差异现象普遍,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比较突出。广东、福建、宁夏及云南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提及,当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律师地域分布不平衡,业务发展不平衡,会费收入不平衡,进而导致律协协调建设的障碍。

8、律协行业管理规律把握不足,对律师及行业发展理论研究不够。广东省律协认为,目前律协开展深层次的理论研究较为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业的综合竞争力。不少律师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现实的生存压力,其对于业务理论研究的热情和积极性逊于开拓案源和办理业务。

1、科学设置“三级架构”,明确各级律协职能。要把完善“三级架构”建设的改革力度更多地侧重于基层,全心全意夯实基层。要科学划分三级律协的各自管理职能,特别应当厘清省径律协与地方律协职能上的分工。同时,要解决“两结合”如何落实到基层县(区、市)的问题。

山西省律协也建议,全国律师协会或授权省径律协制定地方律协(尤其是设区的.市级律协)的“标准要求”,如对人员、机构设置等内容提出一些量化指标要求,以促进、指导地方律协建设。

2、细化落实两个结合,协调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体制。山东省律协指出,要处理好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会商、信息沟通、工作协调机制。律师协会对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应当向司法行政机关事前汇报、事后报备。加强信息沟通,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夯实律协管理基础,加强律协自身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地律协都在报告中指出了进一步加强律协自身组织、制度建设对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湖北省律协认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律协内部组织规则,应根据章程分类细化,包括律协组织法、程序法,包括代表大会、理事会的组成、职权、产生程序、条件、议事规则;各专委会的性质、产生程序、条件、任期等,使各级律协有章可循,运行统一。

4、注重律协机构建设,强化秘书机构及专门、专业委员会作用。各地律协均十分强调秘书处和专门(业)委员会的作用,并就进一步加强该机构组织建设提出了建议。

5、完善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江苏、浙江、宁夏、重庆律协都强调,律师协会应高度重视维权工作,逐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使律师的执业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6、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律协和律师的社会地位。各级律师协会应加强与各级各类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律师宣传网络,形成律师宣传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良好氛围。

7、加强律协调查研究,打造学习型协会和行业。广东省律协建议,应着力建设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地方律协。地方律协除开展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以外,要充分发挥凝聚人才、集中智慧的优势和作用,打造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律师之家”。

8、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整个律师行业更大发展。宁夏律协提出,实施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和青年律师培养计划,集中优势资源,有意识地在本协会范围内引导和培育一批精英律师和领袖型律师,建立律师人才库,为地区内律师的整合与发展奠定必要的人力资源基础。

9、重视地区发展差异,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律协组织的扶持力度。云南省律协建议全国律师协会加强协调,争取出台切实可行的支持基层律师协会建设的措施,对边疆民族地区律师协会工作经费给予一定的倾斜扶持,对律师事业发展落后的民族地区,适当降低律师准入门槛。

10、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基层律协在财政方面给予扶持。湖北律协认为,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议利用司法体制改革和落实中办发[20xx]30号文件精神的机遇,争取揩省径地方律协纳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增加编制和经费,保障律协工作正常开展。

地方调研报告

2020年9月2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从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原则三个方面明确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深度,两个关键词突出了媒体融合在中央顶层设计层面的重要战略意义。当前,媒体融合发展已取得不小的成绩,中央多次从顶层设计层面出台多个媒体融合发展规划与意见,为媒体融合发展绘就路线图。截至目前,已有近2000家县级融媒体中心挂牌并运营,硬件建设和人员配置陆续到位。作为媒体融合战略实施的关键环节,基层融媒体建设情况备受关注。在最新的政策指导下,地方融媒体中心将在如何实现政务服务、媒体服务、智慧城市等方面不断求新求变。

为更好地了解基层融媒体中心的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于2020年下半年深入部分地方融媒体中心开展调研,通过走访、问卷、座谈等形式,实际了解地方媒体融合推进情况。此次调研,地域上覆盖华北、西北、中部、华东等地区的8个单位;层级上,以县级融媒体中心为主,也有市级融媒体中心。在建设投入方面,各地不一,综合来看,大约在几百万到几千万之间。建设标准上,按照相关的规范和要求实施,有的已通过上级部门验收。

根据调研分析,地方融媒体的建设基本以各级政府的党委、政府、及宣传部门等为主导单位,部分广电机构同步开展相关改革。经过两年的筹划、运营,地方融媒体中心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惑与问题。本文基于本次受调单位的相关情况作研究分析,由于样本量有限,数据和观点或存在局限性,仅为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一)普遍进行全媒体布局,构建全媒体传播网络。

从调研情况来看,目前融媒体中心普遍采取全媒体布局的形式推进媒体融合发展,选择以“中央厨房”为中心架构的技术方案比例较高,形成“一体策划、一次采集,多种生产,多元传播”的融媒传播格局。在宣传载体上,以打通“报网端微屏”实现“多屏共振”为主要目标,多终端的传播矩阵增强融合传播效果,同时优化策采编发审工作流程,着力推进人事、绩效、宣传、采编等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

目前,地方省级推动云端共联共建,与县市融媒体开展内容与资源协同,例如,内蒙的草原云、河北的冀云、北京云等,县级融媒体融入省级云之后,在传播力度、宣传覆盖面上将更进一步。融媒产品的创作方式上,各融媒体中心紧跟短视频趋势,开通短视频平台账号,创作融媒作品。一些形成量级传播的融媒产品多为短视频、专题片,部分融媒体中心的官方账号达到百万粉丝,凸显融合运营成效。

整体上,各级政府对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高度重视,投入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新型传播技术及设备,建立了电视、微信、微博、客户端、门户网站等融合传播矩阵;条件好的地区还配备了大屏幕、无人机、vr、ar设备等硬件设施,实现了县级媒体转型的跨越式发展。

(二)落实“移动优先”战略,探索推进体制机制建设。

各单位在建设融媒体过程中,特别突出贯彻“移动优先”的战略要领,纷纷布局移动端建设。各地基本建成独立自主新闻客户端,专注地方新闻。同时在抖音、微信、头条号等移动载体上,开设官方账号,形成各具特色的全媒体传播矩阵。如伊金霍洛旗的24个新媒体宣传平台、怀化鹤城区的12+域内外传播终端、中卫市“1端26媒”立体式传播架构、山东邹城的“1+4+n”(邹鲁融媒同一品牌、广电报网四个传统渠道、手机app与两微一抖等n个新媒体平台)等。

为激活发展活力,提升融媒传播效果,顺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各单位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完善建立相关的制度规范。例如武强县制定了《融媒体中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伊金霍洛旗从考核激励、宣传管理、内容审核、直播流程等方面,制定了《融媒体中心宣传管理办法》《融媒体中心公共突发事件宣传报道应急预案》《融媒体中心采编直播流程》,完善出台《融媒体中心新闻稿件审核流程》《融媒体中心外宣奖励制度》等;富县制定细化了各类管理制度,如《采访部管理制度》《节目监审制度》等。融媒体中心深切感受到,通过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实践,有效整合机构和资源,降低人财物各方面的成本,同时增强新闻时效性,延伸服务,不断贴近“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要求与融合本质。

此外,不少单位因地制宜,结合中央要求及省级部署,上下一体做出地方特色。陕西富县落实省市要求,实现农村“三屏一声”全覆盖,打通向下传播“最后一公里”。

(三)融媒产品典型频出,央媒转载全国传播,持续释放融媒影响力。

融媒体中心建成以后,在融合传播、扩大舆论声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大部分融媒体中心探索尝试制作形态各异的融媒作品,传达党的政策,传递百姓心声,切实履行“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不少作品被央媒转载,网络传播达到百万次以上,体现了一定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伊旗短视频《震撼!卫星视角看伊金霍洛旗36年变化》《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微视频——“小镇故事”》《伊金霍洛—春天在路上》等新媒体产品,深受群众喜爱,全网转载阅读均达万余次。武强县抖音号“融媒中心”粉丝量已达123.7万,两会作品《保留地摊经济,给底层群众一点温暖》,一小时阅读量达到334.7万。怀化鹤城区则建设“鹤城圈”“我要发布”等互动平台,组织开展直播带货、“随手拍”等活动,打通各社区、村及小区、院落、圈群信息渠道网络,整合优势资源,强化平台承载能力。中卫新闻传媒中心同步开拓内外宣,启动了宁蒙陕甘毗邻地区及其他媒体战略联盟合作机制,与全国70多家媒体单位签订了《媒体联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在传播方式上,多管齐下,实施多平台资源合作;在宣传导向上,着眼百姓,报道基层,广泛采用直播、政务互动、创意h5、航拍、短视频vlog、小剧场等形式,创作温度与深度兼备的融媒产品。

与此同时,各平台在政务互动、民生服务上持续挖掘与创新,开通互动平台、建立舆情回应机制,打通民生服务通道等等,不断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最大化的发挥平台的政务服务等功能。

(四)抗疫宣传丰富多样,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

疫情期间,各地融媒体中心吹响“战疫”宣传号角,以形式多样的融合报道,与群众一同战斗在抗击疫情前线。第一时间介入上传下达,真正起到了百姓连心桥的作用。

武强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致敬武强“夜护侠”》《四名护士驰援湖北,为武强英雄点赞》被“央视新闻+”转发,点击量共计达到550万次;鹤城区融媒体中心打造了《母女共绘抗议图》等一批爆款作品;邹城融媒体中心成立了邹鲁主播防疫宣讲团,推出《邹鲁融媒好声音·战疫情》,制作的抖音短视频《“邹鲁主播说”中国,援助进行时!》点击量1.6亿,《谢谢您!最美逆行者》点击量过亿,点赞750万,吸粉45.7万,一度登上热搜榜第四位;富县融媒体中心制作的本土节日特色产品《富县年味浓》《声动鄜州之“团圆”》《黄土高原上的精灵》等深受群众喜爱。中卫新闻传媒中心在疫情期间,推出原创稿件万余篇(幅),传播覆盖过3亿,在全区媒体中首屈一指。华州融媒体在疫情期间采编的《中药预防抗“疫”》等8篇稿件登上央视新闻频道、新华社客户端。

延庆区融媒体中心通过疫情实战总结出三大“融聚”经验:一是成为融聚信息的策划审核执行中心;二是成为融聚服务的融媒体产品生产中心;三是成为融聚平台的舆论宣传引导中心。疫情期间的表现和探索,充分显示了融合成效,唱响了疫情防控最强音。

(五)采编经营分离,以公司营收反哺中心运行。

目前,营收“造血”能力和盈利模式是融媒体中心的发展关键,如何提升经营能力,促进融媒体中心的长效发展是各单位着重考虑的问题。在两办发布的《意见》中,也明确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增强主流媒体的市场竞争意识和能力,探索建立“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运营模式,创新媒体投融资政策,增强自我造血机能。

在受调单位中,近半数采取“事业+企业”或“中心+公司”的运营模式,“制播分离”的工作机制。依托传媒公司及企业化的运营,提升人才激励与资源调配的灵活度,增强营收能力,通过公司化运作反哺融媒体中心的发展。同时能够弥补人员紧张、培训不足等问题,形成了公司与中心良性互补、共同壮大的良好局面。不过,也有单位提到,目前还存在人员编制不同、考评机制无政策依据达不到人员要求等问题。

此外,邹城融媒体中心探索的“传媒+旅游”新模式别具一格,加入山东省广电旅游联盟,相继推出了港澳游、西北游等多条热门旅游线路,吸引众多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值得注意的是,延庆融媒体中心是唯一一家在绩效评估与版权保护方面先行先试的融媒体中心。通过“北京云”接入“人民版权”数据保护平台,在内容版权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实现收益能力、生产能力、融合能力的三提高。

综合来看,目前融媒体中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困境就是人才问题,几乎所有单位均提到了人才匮乏、流失严重等问题。此外,中心的运营能力、经营能力、技术力量及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也是融媒体中心目前的主要关切点。

(一)人才问题:全媒体人才匮乏,激励机制不完善。

根据反馈内容分析来看,人才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是“既专又能、一体多用”的新型全媒体复合型人才匮乏。例如有单位提到,在融合发展中面临新闻采编、技术保障和经营管理等人才紧缺的问题,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全媒体记者、高端技术人才和产业营销人才出现缺口,导致在部分情况下出现有平台无人才管理、有项目无人才支持的窘境。还有单位提到,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知识层次偏低,人才流失严重,及时需要补充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是人员意识跟不上。例如,干部综合素质总体还不高,眼界还不够开阔;有单位提到,部分干部职工思想还不够解放,没有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媒体融合发展的战略意义,没有牢牢树立融合发展新理念,不能较好适应媒体融合发展新形势,对新媒体还缺乏足够认识,特别是在理念和思维的转变上,还存在跟不上、不适应、不到位的问题,主动学习新媒体、主动使用新媒体、主动拥抱新媒体的意识还不够,在工作中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由“相加”到“相融”还有差距。

三是薪酬体系建设和激励机制不完善、不充分。大部分调研单都提及了这个问题,包括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不足;政策不允许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导致吸引不到高素质专业的融媒体人才;部分中心下设传媒公司企业化运营,但人员以聘用为主,工资待遇偏低且稳定性不高,留不住成熟的融媒体人才;由于机制突破难度大,未完全打破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的身份差别;业务未完全融合,还存在“各自为阵”的现象等。

四是人才培养和引进比较困难,人才流失严重。从调研信息来看,薪酬待遇、地理位置、生活环境等成为人才引进的主要限制因素。比如经济欠发达或贫困县,因经济薄弱薪酬待遇低,高端人才不愿来,自己培养的人才也很难留住,流失严重。

(二)体制机制问题:改革创新不充分。

体制机制改革是关乎媒体融合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调研来看,各地在体制机制方面不断地进行探索尝试,不过整体上,体制机制问题依然是大多数融媒体中心的主要问题,包括薪酬绩效机制、人员管理机制、内容流程机制等。梳理受调单位意见,改革推进不充分的情况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绩效和薪酬制度还未真正打破体制界限,例如下设传媒公司工作人员同岗同酬和旗财政供养人员考核绩效发放等无政策和制度依据。二、所制订的有关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美、存在较多的疏漏,需要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三、绩效薪酬得不到认可。例如,为强化激励实施的绩效工资、稿酬外宣奖励、编审等业务津贴不被审核部门认可,绩效工资改革、业务职称不被人社部门认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无法实现,期待出台相应文件予以明确。四、从业资质亟待加速推进。有中心提到,因市辖区原无广电职能没电视台,其融媒体中心属新成立尚不具备新闻机构资质,相关资质和工作人员从业资质亟待申办,期待上级宣传部强力推动。

(三)内容制作:缺乏运营经验及深度精品作品。

由于地方融媒体中心大多建成于近两年,总体上缺乏内容制作经验,缺少精品融媒产品的输出。从调研情况来看,主要呈现出以下问题:

一、缺乏移动优先理念、缺少新媒体平台运营经验,缺乏新媒体运营思维,专业技能有待提高;深度精品的融媒产品较少。

二、从内容分发来看,虽然开辟的平台渠道十分全面,但运营能力有限,部分平台沦为“僵尸号”;大部分新闻内容还停留在简单搬运报纸电视内容,未能真正落实“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

三、传播效果有限,内容吸引力弱,产品到达率低。有的中心媒体分发平台过剩,入驻平台自主程度低;有的是媒体宣传渠道较为单一;自有平台影响力低,传播力有限,好的产品无法得到好的传播力;凝聚媒体合力上距离中央和省市要求还有差距。

(四)技术问题:技术力量亟待加强。

技术驱动是推动媒体融合创新的关键因素,尽管目前来看,融媒体中心的基础平台基本搭建完成,但是整体上无自主技术研发力量、后续维护等仍存在一定困难。

二是技术支撑亟需加强,因资金、技术等多方面原因,现在的技术平台尚不能贯穿所有平台和环节,不能完全满足媒体融合发展需求,建立真正意义的全媒体融合中央厨房还是需要较大资金投入。同时两个省级平台数据共融、本地智慧党务政务和智慧城市及各单位各部门数据难以打通。

三是技术力量不足。融媒体指挥调度平台建成后,在日常维护、平台管理、系统操作等方面,还存在技术支撑力量不足、技术保障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部分新闻采编人员对新设备和新系统掌握不全面、使用不熟练,对新的“策采编审发评”流程还不太适应,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造血能力:多元化经营能力不足。

尽管部分单位尝试企业化运作、开展多种经营等方式增收反哺,但“造血”能力弱依然是当前县级融媒体中心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综合调研对象反馈,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当前经营存在体制瓶颈,期待出台相应文件予以明确或有所突破。例如,单位是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性质,新成立公司或二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规划难以实现,主要原因包括:纪检部门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不能兴办企业规定;事业单位改革取缔经营性事业单位;国资部门近年来停办国资公司业务等。

二、还有单位提到,新闻采编专业设备具有投入成本高、损耗大、更新快等特点,县级媒体在设备购置、更新升级、运行维护等方面存在较大资金缺口。

三、受体制机制影响,市融媒体中心下属企业在具体运营中受到政策限制,产业发展遇到瓶颈,“造血”功能有待加强,不能做到事业、产业双轮驱动。经营转型和结构调整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活动细节考虑不够、服务客户意识不足等问题。

(六)资金问题:财政投入少与资金缺口大。

部分单位存在资金缺口,从调研单位提出的问题来看,一方面是地方财政投入与支持乏力,如果当前地方财政十分困难,保工资保运转就已很吃力,在融媒体建设的投入自然无法跟上,期待上级加大资金、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是存在资金缺口,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建成后,除一次性投入外,每年还需要几十万元的运行维护费用。同时广播电视行业存在设备投入成本高、损耗大、更新快等特点,县级媒体在设备购置、更新升级、运行维护等方面存在较大资金缺口。

基层融媒体中心的建设是当前至关重要的时代课题。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各地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转变思路,勇于探索,体现出创新思维和改革活力,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总体来看,基层融媒体中心逐步发挥出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社会信息枢纽三大功能,在全媒体传播体建设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目前,融媒体中心发展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未来将开启从1.0向2.0的升级,推动媒体融合及融媒体中心建设高质量发展。升级打造地方融媒体2.0版,需要在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拓展技术应用、打通数据与资源共享、培育经营模式与全域传播等方面持续发力。各地融媒体中心需要在政策引领下,不断思考创新,深化改革。

一、从内容突破、人才突破、效益突破上下功夫。

“媒介即讯息”,面对多元载体,县级融媒体中心需要借助短视频、移动直播、微动画等各种新媒体方式,转变内容生产思路,不断推出原创融媒产品。在人员组织方面,着力推动培训、评估、应用为一体的人员能力提升机制,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全媒体人才培训,推动人员从意识、观念、思维、行动、能力等多方面的转型。在机制人才的基础上,要紧抓市场机制,扩展和延伸融媒体的概念范围,转变盈利模式,构建多元化的产业链,提升产业价值,在新闻+服务+商务+政务上有所突破。

二、拓展资源合作,“借船出海”聚合优势推动协同发展。

中央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到:要“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地方融媒体中心是全媒体传播体系的基础设施,需要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从内部进行大刀阔斧的调整。借助主流媒体、中央及省市级融合平台的技术优势、资源优势等协同发展,实现传播效应的最大化。此外,既要提升信息覆盖面,又要提升媒体影响力,特别是在内外部资源整合方面,充分发挥基层特色。将融媒体中心作为平台,拓展内外部、横向纵向的资源合作,建立信息联盟,开展治理数据的共享与合作等,通过资源互用、共用,从而不断提升融合效果。

三、找准用户需求,开展社区融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融媒体面向的是最基层的群众,“打通治理最后一公里”就是要在找准用户和群众的需求上下功夫。融媒体中心要不断拓展功能和视野,要将“融媒体中心”的定位提高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高度。既要强化媒体和信息传播能力,也要进一步推进社区治理与民生服务。下沉到一线的地方融媒体中心,要树立起成为基层治理的核心抓手这一观念,以融媒体中心为平台,以媒体融合为目标,通过服务实现基层管理和治理,在推动社区融合、地域融合的过程中,进行业务扩容,增强“造血”能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执政能力。人民在线作为党报党网的子公司,常年致力于大数据业务和融媒体研究,于2019年提出的“1+5+n”融媒方案,以媒体版权管理为抓手,提升内容影响力和经营能力,助力四全媒体建设,进一步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

四、优化管理水平,打造地方特色品牌。

媒体融合是一项从上到下的改革,需要顶层设计者从战略、管理、机制体制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谋划,管理水平也决定着融媒体建设的程度和媒体融合的效果。融媒体中心,要从采编、宣传、报道、内容制作、绩效等各方面不断提升和优化管理能力,提升融合质量与融合效率。各地要坚持地方特色,放眼全国的同时,更要立足地方,挖掘地方文化特色,充分发挥新媒体“新、快、亮”等特点,打造内容精品、文化精品,打响市场品牌,扩大影响力。

地方调研报告

老君山旅游风景区位于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巡检镇,与陕西潼关县、华阴市、河南省灵宝市相邻,并与310国道、陇海铁路相接,相传太上老君在此修炼成仙,故而得名,并成为“中国道教之源”。

由于中国是一个具有数千年道教传统的国家,道家文化,以先秦时代哲学家老子为其创始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道家--《道德经》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形成有重要的影响,如老子的虚怀若谷、宽容谦逊的思想,恬淡素朴、助人为乐、反对争名夺利的思想,以柔克刚、以弱胜强的思想等。正是这种道教文化的发扬,形成了中华民族开阔的文化襟怀,使中华民族的古老文化能够经久不衰,愈来愈繁荣昌盛。为了纪念太上老君,故民间人士每年太上老君诞辰日-农历二月十五,在此举办老君山庙会,以示祝贺。

在老君山旅游风景区,《道德经》被清晰地刻在桥栏两侧,以供驻足品读意会。这不仅是对道教文化老子思想的传承与颂扬,也是对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它不仅能让来此旅游的外方客人体会到老子的深邃醒世思想,也能进一步提升这里的文化气息,让当地人在这种良好的文化氛围中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而提高个人生活品质。

(一)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有助人们个人修养的提高。

《道德经》刻在桥栏两侧,便于人们阅读,对于文明乡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不管它的初衷是什么,事实上它对附近人们生活的巨大影响作用不言而喻。无论人们是去专心思索研究,还是随意赏读玩味,都将对人们的思想造成巨大冲击,让他们领悟到其中的真谛,得到洗涤,受到启发,并将终生受用。

(二)潜移默化融入人们的生活,不知不觉收为己用。

《道德经》博大精深,其教育意义尤为深远。它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而且有助于让人们对生活中的种种问题有一个更为深刻而宽阔的认识。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之中,人们会自觉不自觉地被其所感染,并将某些知识运用到现实生活中去,帮助自己解决些许烦恼,甚至解决一些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虽然《道德经》离人们如此之近,但能真正读懂他的人却少之又少。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经过思考,发现主要存在以下症结:

(一)原文载入,造成阅读障碍。

刻在桥栏两侧的《道德经》都是文言文,不免艰涩难懂。初中以下教育程度的人们要想体会到其中的真正含义,不免要颇费心力。

(二)无人引导,少人主动问津。

一般情况下,外地客人来次旅游的话,导游都会为其详细讲解其不懂之处。而在日常生活中,却很少有人关注或负责这一点。附近的父老乡亲由于自身知识的缺乏也只能是望而生畏,不知所云。

(三)侧重偏颇,政府重视不够。

虽然《道德经》被摆在了人们面前,但确没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当地的政府官员负有一定责任。想切实将这一工作落到实处,让《道德经》的思想精髓指导人们的生活,当地政府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力度,争取用最为大众化平民化的语言向人们阐述这宝贵的文化财富。

(一)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民众的接受能力。

当地政府需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派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即成立《道德经》“宣传小组”,将中国这一博大精深的优秀文化有效地传播给人民群众。

在此过程中,要考虑方式方法,争取用民众最能够接受和理解的解答方式,让他们理解其中奥秘,并切实将其融入自己的生活,对自己的个人发展起到深刻作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二)立项扶持,做成品牌特色。

一次性宣传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一劳永逸只会重蹈覆辙。因此,宣传工作需要长期不断扎实地做下去。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再者,考虑到《道德经》深远而无法预估的价值意义,有必要将其作为一个品牌来做,并一定要在结合老君山旅游风景区的基础上做出自己的特色。这不仅对当地的乡风文明建设大有裨益,而且将会进一步带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其前景必定广阔。

地方调研报告

近期我乡人大主席团,深入各村各代表组,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探讨乡人大工作情况,分析讨论了乡人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乡人大换届后,乡人大主席团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和有序开展,并在一些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

1.依法组织召开好法定会议。乡人大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乡党委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筹备,每年依法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财政收支预算报告,收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选举或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将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了人民意志。

2.代表工作取得新实效。乡人大主席团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和上级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一是组建了代表活动小组。岔河则乡现有区、乡人大代表46名,其中区人大代表3名,乡人大代表43名。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全乡共组建了7个人大代表活动小组。二是完善了代表活动制度。乡人大健全和完善了行之有效的代表工作办法和制度,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拓展代表活动载体,确保了代表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强了代表培训。乡人大换届后,为进一步提高新一届乡人大代表的整体履职水平,乡人大采取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将代表培训经常化,在召开人代会、代表视察、执法检查时坚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增强了代表的职务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了代表履行职务的能力。四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乡人大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年度代表活动主题,结合民生热点和本地实际,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研活动,充分发挥了代表知情议政、桥梁纽带、监督支持和示范带头作用,增强了基层人大的工作活力,代表活动的实效性进一步得到增强。

3.监督效能进一步强化。近年来,在乡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乡人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强基础、构和谐、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为推动本辖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乡人大坚持以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为重点,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人代会决议、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形式,切实强化监督职能,不断提高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实效,推动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抓住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问题,适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有力地推进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进程。

4.服务大局有新的起色。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乡人大主席团不。

仅加强了监督,推动政府工作,还按照党委的安排,乡人大主席直接参与或实施了全乡环境卫生整治、政府保障房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平安建设、产业转型等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并将监督关口前移,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了政府的工作。

(一)、乡人大每年都能按时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积极踊跃。在闭会期间,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开展“三察、一评议”活动,都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3到4次,每年开展1次代表评议“七站八所”工作。

(二)、乡人大都成立了代表活动小组,能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建立了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能够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联系走访代表沟通联系多,能够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委、政府,以引起重视。代表视察、建议能够及时答复代表。

坚持向乡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争取乡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新的成绩。

二是坚持跟踪问效,实施好监督职能。“一个突出”即突出依法监督,“两个着力”即着力监督维权,着力监督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要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和手段,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实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通过强化监督,支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1.认真扎实抓好代表视察工作。年内要对板头圪点到灯炉滩村4.5公路建设情况、等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支持政府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检查。一是重点抓好乡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环境卫生整治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各工作委员会按照本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做好做实信访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室的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大接访”活动,多方位、多渠道,依法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加大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及重要案件的交办、督办力度,切实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增强信访监督实效。

三是坚持认真扎实督办,处理好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工作。要把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主渠道。实行分口负责的机制,采用挂牌督办的方式,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逐件办理答复代表,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提出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深入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向选民和选区单位述职活动,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好代表履职档案,及时总结宣传代表优秀事迹,尤其是在养殖业领头人物的先进事迹。同时,适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外地考察人大工作为发展地方经济、创办企业牵线搭桥,筑好平台。

五是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会。6月上旬,由岔河则乡党委牵头,陕西榆林大地种业的技术专家到灯炉滩村、河口村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会。向农民朋友传授一些相关知识。如:马铃薯的耕种,病虫害的防治。还就如何发展其它经济作物等。专家们认真地分析、讲解一些应用技术及操作方法。农民朋友们通过此次培训学习,掌握了很多知识和技术。同时也提高了以后的生产效率,为增产增收创造了有力保障。培训会后有村民激动地说:“像这样的培训会以后要多多举办”。

虽然现人大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1.代表活动难以正常开展。乡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