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巴达克斯读后感(实用14篇)

时间:2023-11-30 07:06:16 作者:薇儿

读后感是对读书体验的归纳和整理,它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回味和分享我们的阅读体验。现在,我将向大家展示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阅读和学习。

斯巴达克思读后感

《斯巴达克思》这本书是意大利的著名作家拉·乔万尼奥里写的,它讲述了一个英雄角斗士--斯巴达克思的传奇经历,来看你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

当时的古罗马分为三类人:奴隶、贵族和平民。

而在这个时期,有一种看似愉快而有趣,其实残忍而血腥的娱乐活动--角斗。

可怜的奴隶们被送到角斗士学校学习角斗技巧,然后在角斗场互相打杀,直到其他的角斗士都死了,最后剩下的那个人就获得胜利。

而贵族们呢,却舒舒服服地坐在观众席上,还时不时发出愉快的喝彩声!这实在是糟透了!太残忍了!

斯巴达克思原来是罗马军团的小队长,还因为作战勇敢获得过公民桂冠,

后来由于不幸在战斗中负伤,落到敌人手中,被卖给了一个角斗士老板。

恢复自由以后,他对奴隶制和角斗这种残忍的活动感到非常不满,便发起了角斗士起义。

斯巴达克思是一位伟大的英雄。

他是希腊人,有着卓越的统帅才能、强烈的英雄气概。

他十分勇敢,武艺高超,足智多谋。

他发起了角斗士起义,与成千上万的角斗士们反抗罗马人,追求自由,愿意为了大家的胜利而抛头颅洒热血,英勇牺牲。

这是他十分伟大的一点,许多年轻气壮的小伙们都做不到这一点。

我认为奴隶制、角斗都是非常没有人道的东西。

凭什么你们贵族可以整天骄奢淫逸地享乐,而这些无辜的人们却要去当奴隶,为你们辛辛苦苦地干活?而且,奴隶们每天给贵族干活,不但得不到奖赏,还经常吃不饱、睡不好,这又是为什么?角斗也是一样。

还有一点令我不解的是,在角斗场的观众席上,不仅有骑士、贵族、贵妇等人,还有平民!这些平民,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会被沦落为奴隶。

那他们为什么还看得津津有味呢?如果有哪一天,这些人们也被放到角斗场上,他们才会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愚蠢。

读了小说,是真的真的不能看电影的,会破坏原有的所有感觉,

高中生读后感:读《斯巴达克斯》后的感想。

所以刚搜到视频,看了几分钟就关了视频。

我不需要电影,只要小说带给我的一切感觉就好,那个感觉已经完美了。

斯巴达克斯,一个英俊的 刚毅的 崇高的伟大的人,为了祖国,不惜抛弃罗马公民的身份,反身与罗马为战,又被捕成为奴隶,被卖为角斗士,成为罗马人斗技场上血腥娱乐的人。

因为他的英勇顽强,他在斗技场上活了下来,也因为他的英勇让绝大多数的罗马人愿意给他自由,有幸遇到一个欣赏他后来无比爱他的贵妇人的求情,让罗马的掌控人苏拉同意释放他为自由人。

这个自由人,却要为所有的奴隶的自由而战。

坚韧的斯巴达克斯,有着卓越军事领导才能的斯巴达克斯,用四年的时间谋划的起义,一朝泄露,便匆匆开始斯巴达克斯的起义之路 一路闪烁着英雄的大智慧和坚韧不屈的伟大人格。

从几十人到几百人几千人几万人,直至七万五千人,击败过多次罗马军队,以至于让那些角斗士们认为他们将无坚不摧,一定要攻打罗马,一定会胜利。

只有斯巴达克斯,只有他知道他的胜利不在意大利,而在意大利外,在于唤起各个民族一起来抵抗罗马,才会有胜利。

他要他的军队各自回到各自的.国家和民族去,去唤起那些人们一起来推翻强暴的罗马。

可是5万多的角斗士竟然有4万多的角斗士们不听,他们即要攻打罗马,也要斯巴达克斯领导。

斯巴达克斯,明知道走向死亡,虽然悲愤,但依然答应了角斗士们的请求。

在最后22章有过这样的两段:

“你相信我们能获得彻底的胜利吗?”斯巴达克思问,同时垂着头浮起悲哀的苦笑,

“为什么我们不能获得胜利?”

“因为在全意大利系着铁链呻吟的一千多万奴隶中,我们还征集不到十万名手执武器投奔我们的人;因为我们的理想还不能深入到被压迫的群众中去,还不能使他们的心燃烧起来;因为罗马的专制统治还没有使被压迫民族失去最后的忍耐心;因为罗马的力量还很强,而我们的力量还太弱……这就是我们不能取得胜利也不会取得胜利的原因。

如果我们有胜利的希望,那也只能在意大利境外,但在意大利境内我们是注定要灭亡的,我们一定会死在这儿。”

他沉默了一会,长叹了一声,接着大声说:

“但我们为神圣事业而流洒的鲜血决不会白流,我们的行动将给我们的后代留下崇高的榜样!”

在已经准备与敌人决战的克拉苏那儿也发生了同样的情形。

双方的统帅都把自己的军队领出营垒,列好了交战的阵势。

斯巴达克思巡视了自己的战线,对战士们发表了演说:

“弟兄们!这一战将决定整个战争的命运。

在我们的后面是卢古鲁斯:他已经在布隆的西登陆,现在正赶来攻打我们;庞培威胁着我们的左翼:他已经向沙姆尼省进发;我们的前面是克拉苏。

今天我们必须战胜,否则就是全部牺牲。

不是我们消灭克拉苏、打垮庞培,就是我们被他们全部消灭。

但即使是这样,我们也要不愧为好几次战胜罗马人的勇士那样,无畏地战死沙场。

我们的事业是神圣的、正义的,它决不会随着我们的牺牲而灭亡。

在走向胜利的道路中,我们必须流洒不少的鲜血,伟大的理想只有经过忘我的斗争和牺牲才能胜利地实现。

与其苟且偷生,毋宁英勇战死。

我们牺牲了,但是我们给后代留下了用我们鲜血染红了的自由与平等的旗帜!我们给他们留下了复仇及胜利的遗产!弟兄们,一步也不要后退!不是胜利就是死亡!”

高中二年级读后感:读斯巴达克斯有感

斯巴达克思是一位在罗马人眼中卑贱的角斗士,是我眼中勇敢地举起起义大旗的勇士。这本书给人一种义愤填膺,想痛斥罗马执政官的感觉,还有支持斯巴达克思正义的起义热情。

这本书是快递员送到我家来的,我看着它的样子:厚得离奇,封面小得离奇,一看就是一本离奇的书。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一开始主人公斯巴达克斯还未出场,上面全都是人名、神名和地名,我还没看懂。

不过,通过书页下方的注释终于明白了一点。在中间,作者把一次次战争都描写得栩栩如生,包括斯巴达克斯的败仗。我感到身临其境,不过鞭长莫及,我无能为力。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就是斯巴达克斯利用4000多名罗马兵俘虏得到一万把利剑、盾牌、铠甲和十万支投枪。罗马的元老院使者来到了斯巴达克思的“帅帐”里和他“讲和”。因为少数角斗士被俘,竟全都被残忍地钉死在了十字架上,他本来就十分恼怒,现在又叫他们归降,带上以前带惯的镣铐,哼,不但斯巴达克思生气,我也愤愤不平,幸好他有罗马人的“小辫子”,于是轻而易举地获得许多武器装备。他可真是有勇有谋呀!

这位四万名起义者的主帅,虽然只是一个角斗士,但他一夫当关,万夫莫敌。是众多人重要的“偶像”,是我心中的勇士,是正义的化身。

《斯巴达克思》带给了我勇敢、正义,让我深切地体会到古罗马人民在被压迫、欺凌的深渊中的痛苦。也很庆幸自己出生在“太平盛世”

读斯巴达克斯

今天我读了《斯巴达克斯》这本书,作者是意大利最有名的作家乔万尼奥里。

这本书的内容是:公元前的罗马共和国是一个奴隶制国家,连年对外扩张,将大量的俘虏变成奴隶。奴隶受着极为残酷的剥削和迫害,他们只是“会说话的工具”,是奴隶主的财产。奴隶主对奴隶有生杀之权,他们拼命从奴隶身上榨取血汗,强迫奴隶从事难以胜任的繁重劳动,并且对奴隶施行鞭打、铁烙甚至钉死在十字架上等酷刑。

广大奴隶过着非人的生活,尤其是角斗士。角斗士是古罗马流行的一种极为野蛮、残酷、灭绝人性的娱乐。角斗时,奴隶主贵族驱使他们所收养的经过训练的奴隶——角斗士互相残杀或与野兽搏斗,每次角斗的结果,都是尸体横陈,血流满地。因此,当了角斗士就意味着死亡。

公元七十三年,在意大利的中心地区,爆发了以角斗士为首的一次奴隶起义。起义的领袖是斯巴达克斯,起义部队在他的率领下,屡次打败了装备精良的罗马军队,纵横南北,队伍扩大到十二万人,占据了意大利的许多地方。

尽管起义最终被镇压下去,但是,奴隶们的血没有白流,他们的起义震撼了罗马的奴隶制度,给罗马奴隶主阶级以沉重的打击。

在起义中,斯巴达克斯充分显示了统帅的杰出才能和智慧,正像列宁所称赞的:“斯巴达克斯是大约两千年前最大一次奴隶起义中的一位最杰出的英雄。”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不要用武力,来欺压别人。要保护弱者这样才能仍让别人尊敬你,敬佩你。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小学作文

曾被命运捉弄的奈尔斯,千里迢迢地从美国来到了中国。开始了他幸福的旅程。

年仅18岁的奈尔斯来到中国杭州。“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奈尔斯正赶上了浙江省一年一度的记忆助学金活动,这可是他的拿手好戏。在活动中谁赢就能获得一笔不少的'奖学金。奈尔斯一路过关斩将成为了冠军拿走了大奖。拿到助学金的奈尔斯不知如何是好,他心想:“我在中国总得学点儿什么吧?听说浙江传媒学院挺不错的,那我就去那儿吧!”

说罢奈尔斯就急匆匆地去了一家语言中心学习汉语。通过2年的刻苦学习,奈尔斯会说标准的汉语。恰巧又赶上了传媒学院的招生考试,奈尔斯又以他非凡的领悟力与记忆力顺利晋级。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学校破格让他毕业并将他推荐到了杭州电视台当主播。

奈尔斯在电视台很受欢迎,台长也很看好他,因为播稿他只需看一遍就能毫无差错地将它复述下来。那惊人的表现很快被中央台的台长给知道了。便高价将奈尔斯从杭州台挖了过去。

奈尔斯被挖走是已经29岁了,奈尔斯在中央台的惊人表现使他在一夜之间月薪爆涨到了2万元。

不久奈尔斯便有能力买下一幢豪宅了。当奈尔斯有了一定的积蓄时,便放弃了他钟爱的主播事业。向他兴趣浓厚的科学发展,经过他一定的努力学习,知晓了许多科学知识。并利用了这些知识发明了造福于人类的机器与各种东西。成为了人人称赞的发明家、科学家。

当他退出社会时已经70岁高龄了。他在豪宅里安详幸福的晚年有时他那些知道过的学生还会送来祝福。

89岁那年奈尔斯在温馨中欣慰地走了。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

我一口气看完了名著《斯巴达克思》,这本书里以角斗士为首的奴隶起义,深深震撼了我。

《斯巴达克思》的作者是乔万尼奥里,乔万尼奥里用激烈残酷的角斗作为第一章,吸引了读者的眼球,使读者在脑中给残酷无情的罗马人与卑微可怜的角斗士定形。

角斗是古罗马流行的一种极其残暴、灭绝人性的“娱乐”。可怜的奴隶们被奴隶主、贵族训练成角斗士,互相残杀或与野兽搏斗,来供罗马人娱乐。每场竞技,都会有角斗士离死亡越来越近。每次比赛完,台上的尸体横陈,血流满地只能引起观众的兴奋,拖尸体的挠钩从未勾起罗马人的一丝怜悯心。

故事的主人公斯巴达克思也没逃出角斗士的命运。斯巴达克思身材高大、肌肉强壮,尤其是那种刚毅、沉着的精神,像顽石般坚强。在罗马独裁者苏拉死后,斯巴达克思发动了一场以角斗士为首的一次最大的奴隶起义。由于斯巴达克思杰出的才能、智慧,和他惊人的领导能力,起义部队陆续打败了装备精良的罗马军队。在斯巴达克思的统领下,起义军纵横南北,队伍扩大到12万人,占领了意大利的许多地方。

最后,起义军队还是被狡猾的克拉苏消灭了。战争结束后,克拉苏让士兵们在角斗士尸体中寻找,找出了六千四百七十名尚未死去的角斗士。当克拉苏问起谁是斯巴达克思时,六千四百七十名角斗士竟同时站起,只为了保护真正的斯巴达克思不死;在所有角斗士被钉上十字架,还有最后一口气时,还高呼着“自由”!

尽管起义最终被镇压下去,但是,奴隶们的血没有白流,他们的起义震撼了罗马的奴隶制度,给罗马奴隶主阶级以沉重的打击。

看完这本书,斯巴达克思敢于与黑暗势力竞争的精神,以及十二万起义军对自由的向往、渴望,那种不可摧毁的毅力深深震撼了我。角斗士们众志成城、万人一心的团结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人心齐,泰山移,这就是团结的力量!(张奕然)。

读斯巴达克斯

我读《斯巴达克斯》,虽然我经常翻阅有关罗马的历史的书,但却对被世人啧啧赞叹的凯撒一点也不崇拜,尽管他是个百战百胜的战士,仿佛是罗马的“战神”,但我只欣赏那位代表奴隶的英雄——斯巴达克斯,他,以战神的名义,杀向自由。

每一个腐败的王朝,都会产生一群大无畏的英雄,这些英雄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就我国的秦朝而言,刘备、项羽所建立的起义军至今仍是美谈,但吝啬的人们啊,为什么不称赞那虽然失败,却留下永恒精神的陈胜、吴广呢?他们也是英雄,一群当之无愧的英雄。

至今仍不忘斯巴达克斯的那番话:“这是我无法抗拒的命运。现在我明白了什么是叫命运,它并不神秘,不是冥冥中的安排。而是一个人身处于某种形势下,四周许许多多人有意无意体现出来的意志,它们变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推动着你,使你身不由己,使你无法抗拒、无法逃避,这就是命运。”

没错,就在斯巴达克斯带领角斗士和奴隶们进行反抗时,他就知道自己会输,起义不是角斗,不是单凭力气和武艺就能战胜的,当他们砸碎铁链的时候,也就砸碎了他们未来的生命。强大的罗马,他们是无法打垮它、消灭它的,他们只是一次又一次地打击它,打得它低头、打得它疲劳。在这过程中,他们注定要失败。

但是,他们已经点燃了火炬,已经高举起旗帜。他们会牺牲会死亡,但火炬不会熄,旗帜不会倒下,自有另一批受压迫的奴隶会接过他们的火炬和旗帜,会起来造**。他们只是召唤,他们不是为了自己的自由,是为了别人的自由而战,自由万岁!

素来,对勇敢的将士,总是称赞他们:不要性命、不顾生死。不对,只有爱惜生命的人才是真正的战士。角斗士、奴隶,除了生命,就一无所有。他们就格外理解生命的价值,生命对他们是世上顶宝贵的东西。所以,他们打起仗来特别地狠,因为只有杀死敌人,他们才能活下来,才能拥有生命,才能享用生命带给他们的自由。斯巴达克斯率领的就是这样的一支军队。

世上有过无数的军队,为国家、为城市、为财富、为战利品、为权力、为统治这个那个地方而战斗的军队。可是,这是一支为人的自由与尊严而战斗的军队。这支军队并不认为哪个国土、哪个城市是它自己的,因为这支军队里的兵士是来自一切国土、一切城市和一切部落的。他们生来就是奴隶,自小就是被别人统治的,他们永远不会去想统治别人、统治城市、统治国家。他们生来一无所有,从来没有拥有过财富,他们也不想利用这些东西过什么奢侈的生活,权力、野心更是离得他们远远的。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战斗。当他们拿起武器的时候,就已经走上不归之路。这支军队是已经下了决心非战胜不可,他们已经破釜沉舟、无路可走,世上没有一块他们安身的地方,他们在死亡中寻求生存,要拒绝死亡首先要迎接死亡。要保存生命,首先要牺牲生命。通向自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死亡之路。

他,斯巴达克斯,是这支军队的旗帜,信心,灵魂。是他,把这群没有规矩,等待死亡的角斗士和奴隶组织起来,把他们训练成了最强,最有纪律的军队。斯巴达克斯完全变了样子。不再是一个奴隶、一个角斗士,俨然成了一位带领千军万马的将帅。他在世界上活着,完全是为了这个;他那么耐着性子,也正是准备这这个。他已经等了千百年了!自从头一个奴隶带上镣铐在鞭挞之下砍柴挑水以来,他就在那里等待着,如今他一定要勇往直前,百折不回。

我曾多次翻阅这本书,对斯巴达克斯的智谋、用兵、武力、性格……愈来愈清晰,闭上眼睛,运用想象仿佛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奴隶起义领袖斯巴达克斯。

这样一名优秀的领袖,这样一群强悍的战士居然会输。但现在不得不承认,他们确实输了,输得很无辜。他们会输的原因我总结出两个。一是因为那些被胜利陶醉了的战士,他们不听从斯巴达克斯英明的选择,导致军队的失败。另一个原因是海盗头子托拉斯的背信弃义,把起义军最后一丝希望给斩断了。

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没发生的话,起义会成功吗?

答案不是肯定的,如果庞培、凯撒和克拉苏的军队合在一起,那就不是战争了,而是名副其实的大屠杀,所以斯巴达克斯的选择是最明智的,尽管没人理解他。

起义失败了,就在斯巴达克斯倒下时,他的那声呐喊:“自由万岁!”深深的震撼了我。他自始自终以英雄的豪气震撼这罗马人,战斗的时候是这样,牺牲的时候也是这样。

在起义中,斯巴达克斯充分显示了统帅的杰出才能和智慧,正像列宁所称赞的:“斯巴达克斯是大约两千年前最大一次奴隶起义中的一位最杰出的英雄。”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读后感

《百年孤独》陆陆续续地用了一个多月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是一部意识流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作者马尔克斯用这样一种独特的写法,描写了南美一个叫布恩蒂亚的家族和马贡多地区的衰亡史。

看完这部小说,我闭上眼睛好好想了想这部小说到底想表达什么内容?可是一无所获。也许这就是意识流小说的特点吧,它就是想表达一种心境,一种情绪。

我是8月13日周六午后在实达一区公寓我租住的小房间里,最终读完这部小说的。在读最后几章的那几个小时中我尤其感觉到一种孤独感和一种生命的无奈感。我情不自禁的想到自己的处境,想到自己一个人在福州打拼的生活,想到了生活的艰辛,想到了家乡,想到了父母,想到了女朋友,想到了自己的老年及死亡,想到了生活的意义等等。

马尔克斯对于生活也许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是性格开朗还是封闭,是坚毅向上还是堕落腐化,不管他们的生活是积极向上还是纸醉金迷都给人一种深深的孤独无奈感,他们都不可避免坦然淡定的走向死亡。他笔下的世界虽然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却还是愚昧落后没有任何进步相反还逐渐走向没落。

爱克斯探长读后感精选_

今年寒假,我读了《爱克斯探长》,这是一本数学侦探故事,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位探长叫作爱克斯,因为他是侦探,当侦探有很多未知的东西,x代表未知,所以人们称他为叫爱克斯(x)探长。他能用方程来找到犯人并抓捕他们,每次都没有失误过,所以很受人们尊敬。

我印象最深的是智闯黑谷,艾克斯探长连续侦破了三个案子。第一个案子是五颗非洲钻石失窃案,艾克斯探长与大头参谋长、炮兵团长、小胡子将军进行了一次化装侦察,摸清了罪犯的底细,以看货为名找到了罪犯的窝点,艾克斯探长利用自己的数学知识,计算出了看货的地点、开箱密码,最终找到了五颗非洲钻石,一步步巧妙的破了案。爱克斯探长不仅仅自己用数学破案,还教会了小胡子将军、大头参谋长、炮兵团长用数学计算来破案。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定要学好数学,因为数学能帮助我们解决很多问题,工作和生活中很多地方会用到数学,所以一定要学好数学。我还学到了要像爱克斯探长那样,遇事冷静、机智,多思考,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爱克斯探长读后感精选_

今年寒假,我阅读了一本数学故事书,书名叫《爱克斯探长》,是中科院院士李毓佩教授专门写给孩子们看的。它讲的是爱克斯探长在和平城利用数学方法侦破案件,抓捕罪犯的故事,让我感触深刻。

爱克斯探长是一位技术高明的大侦探,破案率高达100%,因此很受人尊敬。他技术高明,是因为他用了一种特殊破案方法:用x解方程破案。他用这种方法不仅抓捕了很多罪犯,还救了很多人,使和平城很快恢复了和平。他很善于解方程,在他破案时,一刻也不能离开“x”,因为“x”就是未知数,表示待解决问题,而爱克斯探长每遇到问题他都能转化为列方程数学问题,所以人们称他为“爱克斯探长”。有一次,和平城里出了一件大事:国库里的钱被抢了100多万元,抢钱人身份不明,爱克斯探长用数学巧妙地算出总共有多少钱,被偷走钱的具体数目,罪犯在什么位置。又用列方程的巧妙办法计算出罪犯所在的湖心岛的周长,并解开了密信阻止了匪徒劫狱,最后又与国际盗窃团伙十几人进行了一场殊死决斗,最终抓捕了团伙所有成员。破案过程中,爱克斯探长利用巧妙的数学方法,每次都能破解难题,并化险为夷,让我非常佩服。

系列丛书中关于爱克斯探长的故事还有《爱克斯探长与派司令》、《真假爱克斯探长》、《非洲钻石》等等都非常精彩。

我非常佩服爱克斯探长的智慧和数学才能。我发现了其实数学不仅不枯燥,而且还很有趣。在生活中有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数学,不学数学是不行的,比如买菜怎么计算哪一家便宜、坐车如何找一条近路、去学校几分钟能到等等,所以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学好数学,做一个有知识的人,长大了也像爱克斯探长一样,用数学方法解决难题;在生活中我还要学习爱克斯探长不怕困难,善于动脑筋、细心和专注的品质,不断增强本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读后感

无论他们到什么地方去,都应该记住回忆是一条不归路。一切以往的春天已不复返!那狂乱而又坚韧的爱情不过是瞬间即逝的现实罢了。

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

读斯巴达克斯有感

《邦斯舅舅》一书中的主人公邦斯,是一个音乐家,一个诚实而高尚的自食其力的人,他非常喜欢绘画艺术,为了丰富自己所收藏的名画,他不惜付出一切精力,挖空一切心思,当人们不知道他手中有这一切宝藏时,谁也不把他放在心上。为了夺取孤零汉邦斯的遗产,像王室首席推事加缪索之流的一些冠冕堂皇的人便千方百计,使用种种手段下毒加害他,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对邦斯来说,收藏名画是一种高尚的爱好;对他那些有钱的亲戚来说,名画只不过是发财的手段而已。

每个人都渴望着生活在真善美的社会中,这就需要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充满着真善美,像许模克爱邦斯一样,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没有欲望,没有贪婪,有的只是真善美。

斯巴达克斯作文

台湾同胞和大陆同胞有着血浓于水的亲情,人们用友情建起了一座跨越海峡的大桥,我们用文字搭起了你我心心相连的同心桥。今天,我要让台湾同胞们看一看美丽新疆的风景――“人间天堂”巩乃斯。

在我一眼望去时,巩乃斯像大大的无边无际的绿地毯一样。那样湛蓝的天,那样新鲜的空气,让人心旷神怡。在巩乃斯远处长满绿草的山上有一群群羊,羊儿像绿色地毯上绣的小白花。它们有的在欢快地奔跑、嬉戏,有的在草原上悠闲地吃草。站在山顶往下望,草原平地的美景尽收眼底。人们骑着马儿在赛马,他们身穿五彩斑斓的民族服装,头带和衣襟随风飘扬。在饮马溪边,马儿和羊群在悠闲地喝水,溪水打到了石头上,好似盛出了一朵朵美丽的雪莲花。说到雪莲花,那可是我们新疆高原海拔地区特有的名贵花。黄色的花蕊,白色的花瓣,雪莲花是那样纯洁,又是那样美丽!人们为了得到雪莲,不惜遥远的路途跋山涉水来到草原,爬上陡峭的雪山,历经千辛万苦爬到了山顶最高处,有时还见不到雪莲的影子呢!雪莲像一朵朵洁白的天使,既美丽又可爱。雪莲还“包治百病”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它是一种高山稀有的名贵植物。雪莲有着高洁、不畏严寒、坚强的品质,它比梨花还圣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如此的珍贵,那象征我们两岸同胞的友谊比雪莲花还珍贵,我们的情谊比山还高,比海还深。

我坚信,我们两岸同胞一定会似这人间天堂绿水青山永相连!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读后感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作的长篇小说,是他的代表作品。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在书中,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迪亚家族。他们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从小就孤独,冷漠。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的沮丧,他们又以不同的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正如书中所说:“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归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百年孤独》的叙述方式极其得吸引我不断的深入。让我想起了以前高中语文教材中卡夫卡的《变形记》。同样是结合魔幻与现实的作品,《百年孤独》也有着因果不对称的叙事手法,小说中很多不合常理的,像梦一般的情节,与现实生活中的经验相冲突,展现了一个惊奇的世界。小说中不仅有现实和历史,马尔克斯还结合了很多古老神话与民间传说,作者往往以非常平淡的叙述口吻讲出一些光怪陆离的故事。

但即使明知是虚幻的世界,书中的孤独还是让我感觉得很真实。孤独是生命中的一部分,不管如何抵抗,有时总会到来。但是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挫败时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更好认清自己,那就是孤独。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声,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在如今快节奏以及手机占据我们碎片时间的时代,必要的孤独,我觉得能使我们更加完善,更有深度和厚度。

如果在看完这些后,你产生了对本书的兴趣,我有一点小小的阅读建议:第一遍读《百年孤独》最好一口气读完,时间越短越好,最好浓缩到一天。不要试着记住那些人名,不要深思,不要怀疑,不要问为什么有人会随着风飞走,不要问失眠症为什么会传染。读完合上书本,你会为这些瑰丽的想象震撼得久久不能忘怀。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读后感

《百年孤独》书中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下,在读完这本书后你会有怎样的感想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百年孤独读后感600字,供你参考。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欢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这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我们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意义,读后感《百年孤独读后感》.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因为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同,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着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乱伦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写了这种关系: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系生下了孩子……这都是因为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乱伦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悲剧之路.

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同学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的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大一时,闲来无事,发现舍友书柜上摆着一本《百年孤独》,便借来读读。我陆陆续续地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读完之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解脱,我解脱了,布恩迪亚家族也解脱了。

《百年孤独》讲述的是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沿海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说实话,这本书的确难懂,光是书中理不清的人物关系以及相似却又不同的人物姓名就够让人头疼的。但是,好书就是有让你硬着头皮读下去并且自虐式的想去读第二遍的冲动。当你真正走进布恩迪亚家族中去的时候,你就会感受到那种想摆脱孤独但却死也离不开它的纠结,矛盾和痛苦。

我认为大多数中国读者被马尔克斯的作品吸引的原因,不外乎是独特魔幻的写作手法和另有深意的主题内容。先从写作手法上来看,马尔克斯已然被打上了魔幻现实主义作家的标签,但是魔幻是表,现实才是里,这种表里如一的结合使得《百年孤独》从小说的一开始,吉普赛人带着磁铁观像仪来到马孔多的时候,这种现实与魔幻的结合就已经让读者陷入了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中。从主题内容上来说,由小及大,《百年孤独》被看做是拉丁美洲奋斗历史的完结。《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很多人对于《百年孤独》都只是望而却步,很想去读,却无法深入到作者描绘的那个触手可及但又不敢触摸的世界。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最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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